农村小学管理制度(专业13篇)

时间:2023-11-30 17:12:37 作者:琉璃

规章制度是对组织内部成员行为的要求和规范,有利于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看看下面这些规章制度的提案,或许能够解决你们组织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的有关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二、持证上岗(会计证、电算化合格证),定期参加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按照《会计法》和上级要求设立会计核算科目,建立帐册,设立总帐和明细帐、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

四、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对本单位的收入、支出进行全面的预测,按照收支情况,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并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

六、正确分清各类收支,按月向董事会和校长汇报学校财务执行情况,协助校长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七、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按物价局规定办理,亮证收费,所有收费全部入帐,不设帐外帐。

八、对往来款项设立明细帐,及时清理;对应上缴的款项,不拖欠挪用,及时上缴。

九、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资产不流失,按规定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使用、报废清理手续完整,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十、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全部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口径一致,帐帐、帐表相符,编报及时说明详实。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十一、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定期立卷归档。

十二、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全部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并编制移交清册。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农村小学的卫生管理制度

一个人的卫生应该从小学或者是更小的时候开始抓起。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农村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路村小学生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卫生管理,营造有生命力的校园文化,使校园保持整洁干净的优良环境,特制定卫生制度。

全校教职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表率,把“捡起一片垃圾,文明整个校园”付诸于实际行动。各位教师要以积极向上的新形象,潜移默化地熏陶感染全体学生,带动全体学生。要求各位教职员工在校园内发现垃圾随时捡起扔到垃圾桶内,并把这一要求贯穿在整个教学过程。

一、 个人卫生

1、 早睡早起,保证足够睡眠时间。、

2、 做到十不:不留(染)长指甲,不染(烫)发,不 化妆,不带饰物,男生不留长头发,不喝生水,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菜。

3、 做到四勤:勤洗头,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4、 每天早晚刷牙,洗脸。

5、 吃饭要细嚼慢咽,吃饭时不说笑。

6、 自带水杯

7、 读写姿势正确

8、 每天打扫房间一次,常晒被褥。

9、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劳动。

二、 教室卫生

1、 地面:无灰尘、纸屑、粉笔头、痰迹、口香糖等杂 物,每天打扫三次。教室门外的走廊要求两次,每天随时保持干净,按时打扫,不可拖延。

2、 墙壁:要保持干净,严禁出现脚印、手印、无乱倒 现象、无乱贴乱画的痕迹等。

3、 门窗:门窗擦拭干净、无灰尘,窗台不能摆放物品。

4、 桌椅:桌面、椅面清洁,无乱贴、乱画、乱刻痕迹, 桌面、抽屉物品摆放整齐,无纸屑;讲台上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整个教室桌、椅排放整齐。

5、 讲台:桌面上干净,摆放整齐,柜内整洁无杂物。

6、 黑板:要及时擦干净。

7、 角落:要求卫生用具摆放整齐,无卫生死角。

8、 纸篓内的垃圾要及时倒干净,打扫后所有垃圾要按 学校指定位置丢放。

9、 教学仪器:电脑、投影仪、录音机等教学仪器要摆 放好,无灰尘,注意保养。

三、卫生区卫生

1、无砖头、瓦片

2、无杂草、树叶

3、无纸片果皮、食品包装袋

4、无泥沙、尘土、痰迹、口香糖

5、有卫生监督岗

四、教师集体办公室卫生

1、有序摆放室内的桌椅、书柜等,无损坏。

2、室内物品整洁,窗明几净,地面无个人大件物品摆放(如电动车)

3、室内有卫生值日教师,废物垃圾天天清除,使用完公共卫生工具后按要求放回原处。

4、工作时间教师办公桌上无小吃零食堆放。教师以身示范,不在校园内、办公室内吃零食。

三、食堂卫生:

搞好食堂、学生饮水的卫生管理。不进腐败变质食品,不进过期食品,不进三无(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食品,杜绝食物中毒,改善学生饮食、饮水条件,经常督促检查从食人员的`个人卫生,把住病从口入关。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

一、教室及包干区卫生评比要求: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屑和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2、电视橱、教室前后门、窗、窗槽、开关无灰尘,玻璃明亮干净,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3、教师内桌凳摆放合理、整齐,抽屉内无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4、黑板及时擦干净,粉笔槽内定期清理,粉笔入盒,有序摆放,有粉笔头乱丢乱放扣2分。

5、垃圾箱及时清倒,有垃圾不入箱的扣2分。

6、教室门口走廊地面不得有纸屑、果壳,雨天及时清理积水,有一杂物扣1分。

7、楼梯、踢角线、墙壁、橱窗无纸屑、无灰尘、无鞋印、无痰迹,有一处扣2分。

8、图书角无灰尘,图书须摆放整齐,不合格扣1分。

9、走廊顶、教室屋顶无蜘蛛网,有一处扣2分。

10、打扫工具排放在教室指定角落,摆放整齐,保持干净,不合格扣1分。

11、花圃、草坪不得有纸屑、塑料袋等杂物,落叶定期清理,不合格扣2分。

12、痰盂定期清理,不得有纸屑、塑料袋、烟头等杂物,有一个扣1分。

二、打扫安排:

1、每天早晨、中午各集中打扫一次,有特殊情况及时处理。

2、每周举行一次大扫除(周五下午),需要调整的提前通知。

3、日常值日由班主任安排学生负责。集中大扫除时,班主任负责包干区的打扫,科任教师负责本班教室的打扫,各功能教室由使用教师负责(具体分工见《功能教室卫生包干情况表》)。

农村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以及大埔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特制定银江镇中心小学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请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1、严格读物管理,净化阅读环境。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十二种情形”对不适宜的读物进行定时清查,杜绝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流入校园。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合适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2、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学校可建议家长多带孩子去书店、图书店,以学校推荐书目重点,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书籍,如:“快乐读书吧”的推荐书目。培养学生从小爱读书、勤读书的好习惯。

3、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4、营造良好读书氛围。建议家长每天要抽出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家庭读书氛围。

5、建议给学生准备一本读书记录本,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

6、鼓励学生参加读书活动。教育孩子爱护图书,不随意损坏图书;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读书活动。

7、加强图书室建设。加强我校图书室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利用好班级图书角,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多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8、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农村小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组长:向仕奎。

副组长:周建华向全谋。

成员:谭欢向振华及各班主任。

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来自:小龙文档网:小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确保班班开课、做到有课时、并开发利用校本教材作为依据,有教案、有考核、有评价。

2、向学生宣传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心理卫生、青春期卫生、季节性流行病的防控等有关常识。

3、提升健康卫生宣传的文化氛围,结合我校特殊的地理环境特点进行健康卫生知识宣传,班级健康卫生知识的宣传在每期的学习园地中占有一定位置,定期宣传有关健康卫生的知识,并结合班级学生实际状况有目的的进行教育。

4、学校每学期利用黑板报、广播室作为健康教育的主阵地,广播室将卫生健康知识宣传作为每次广播内容的一个栏目,各班的健康教育课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确定教育内容,各班还应该利用宣传单、宣传画、影像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力争丰富多彩。

5、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控制,并认真执行我校制定的防控流行病的晨检制度。

6、针对学生发生传染性疾病以后,对患病学生一方面要关爱体贴,另一方面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同时遵医嘱对患病学生采取恰当的人文应对措施。

1、按时作息,每天文化课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不低于1小时,课外作业量不超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保证小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九小时。

2、坐卧、立走的姿势符合健康标准,加强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身体素质、健康状况良好,达到学生身体健康检测标准。

3、努力做到“六勤”、“七不”。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洗衣物、勤开窗通风、勤晒被褥,不喝生水、不吃“三无”食品、不吸烟饮洒、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玩耍、不对着别人咳嗽或打喷嚏、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扔瓜果皮或纸屑等废弃物。

4、保护视力,做到“三要”、“四不要”。要保证读书、写作姿势正确、要勤做眼保健操、要注意用眼健康,不要在光线太强或太弱的地方看书、不要边走边看书、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乘坐车船时看书。

5、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饭后不做剧烈活动,不用手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饭前、便后要洗手。

6、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学习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有病早治、无病早防,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7、教室卫生要勤整理,并采用湿式清扫的方式,并有专人负责。

1、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或上课不准穿拖鞋、拖鞋、短裤、背心,并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做好学生的表率。

2、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不与学生口对口近距离讲话。

3、保持办公室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办公桌上摆放排列整齐伐一,个人用品摆放规范。

4、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做学生的榜样,并注意饮食卫生,做好个人和群体的疾病防控工作。

5、认真学习健康教育知识,遵守社会公德,尽可能多了解一些健康教育知识。

农村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农村小学教师由于年龄、学历、资历等各方面的原因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在管理上难度相对加大了。我认为,这必须得从学校校长自身做起。

1.做一个懂行的校长。

要管理好教学工作,学校的校长必须做一个懂行的校长。因此,农村小学的校长要根据自身特点加强学习,多学习新的教学管理理论知识,也要多学习新课程改革和校本教研等方面的知识,在分析本校特点的基础上,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带头教研,带动教风。

校本教研已逐步为更多的人所认同。校本教研在学校教学管理及提高教学质量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被更多的校长所看重。为此,一所学校的校本教研搞得怎么样,既是检阅教师队伍的关键,也是一所学校教学质量是否稳居上游的生命线。

学校校长带好头,亲自动手搞教研,就会带动你所辖学校整体教风的好转!小学的校长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和指导教师们如何就一个教学问题开展小课题研究和行动研究。那么,教师们自然会豁然开朗,茅塞顿开!从而便会慢慢尝试,静下心来搞自己喜欢的小课题研究。进而逐步达到人人参与,带动整体教风得到根本好转。至此,学校的教学管理自然会达到一个新的境地。

二、走进课堂。

作为农村小学校长,要深入到教学管理中,最有效的一个捷径就是走进课堂。带上你的听课记录本,亲切地走进教师的课堂,透过课堂教学现象挖掘其背后潜藏的学校教学管理问题,从而为逐步改进学校教学管理提供第一手真实的依据。

校长的听课不必深层次地分析教学现象和规律,但透过课堂教学现象,必定可以发现学校哪些教学管理制度是合理的,哪些管理制度还需完善。比如,当校长不打招呼走进了教师的课堂,你可以发现哪些教师做到了课前准备充分,哪些教师又体现了课改思想,其间还有谁没有做到这些?这些没有做到的教师可能是什么原因?学生在课堂上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习惯是否有利于今后的学习和成长?教师在课堂上有了哪些变化,其变化大不大?凡此种种,只有在听课之后,校长才能有所思考,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也才有可能进一步完善。

2.在课堂教学中去寻求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方向。

如果一所学校在外界看来没有什么特色和明确的办学方向,那这所学校不是成功的学校,校长也必定不是成功的校长。因此,校长日常所要思索的就是如何体现本校的特色。尤其是农村学校,要让自己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得到别人的认可,更是困难重重。那么,课堂作为学校教育的主阵地,可以提供给校长更多的思索空间,关键是校长如何在听课中去发现。

3.在课堂教学中去发现人才,培养人才。

一个优秀的教师,必定在课堂上是一个成功者。一个将来走向成功的教师,也必定是在课堂上挫磨出来的。校长要发现这些成功者,就只有走进教师的课堂。同时,只有在课堂上,校长才能更清楚地看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个性特点,从而有效地根据教师的特点调整工作岗位,达到教师队伍的优化组合。也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调整学校的教学管理方向。

关注教师。

1.分析教师队伍的特点,在管理上力争做到因人而异。

任何一所学校的办学思想都应该是与本校本地区相适应的。为此,校长要真正深入到教学管理中去,就必须和广大教师一起,共同研讨出适合辖区教师的办学思想。如果教师理解不了你的办学思想,那你的办学理念就只有到太空去实现。因此,要真正深入到教学管理中,就要先研究自己所管理的教师的特点,让管理思想去适应教师,在管理上力争做到因人而异,而不是让你的教师硬着头皮来适应你的管理思想。

2.在教师的心灵上去运作管理,真正体现以人为本。

在教学管理中,仅靠制度管理是不全面的管理。我认为,民主管理、制度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才是真正的管理。为此,校长要多接触教师,多和教师们在闲谈中讨论与教学有关的问题。也许,一个新的研究难题就在和教师们的一次闲谈中被解决了。也只有这样,当你和教师们站在一起时,你这个校长才会被教师们从心灵深处所认可。至此,校长的教学管理理念也才会被教师们所认同。

同时,要放心自己的教师。要大胆地让教师们去研究,去实践。校长所要做的就是尽一切可能去为教师搞教学提供更有利的环境。

四、立足发展。

1.农村小学的校长要有敢创名校的勇气,用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学管理。

当天时、地利、人和都相对具备时,农村小学的校长要真正管理好一所学校的教学及各方面的工作,就要站得高、看得远,要有敢创名校的勇气。

名校不是离我们农村太远。江苏洋思中学先前不也是由一所农村初级中学发展起来的吗?

为此,农村小学的校长不能故步自封,做井底之蛙,而要放眼校外,立足发展。在教学管理中一切都要为创名校而做好准备。用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学管理。就纵向而言,当一年级的学生入学后,就要构思六年教育计划。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教学管理措施。就横向而言,要形成一个系统的竞争激励机制;全乡内,自己学校与兄弟学校的差距在哪里,有多大的差距,做校长的都要清楚,要思考。

2.既要做得好,也要说得好。加大宣传,走向外界。

当今这个时代,甘醇的美酒到处都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已经落后。因此,就学校发展而言,本校在教学管理上有什么长处或者成功之处,校长要考虑跟外界多交流。既要做得好,也要说得好。加大宣传,走向外界。不被发现、不被雕琢的玉,只是一块石头而已。同时,当你在将自己教学管理方面的东西向外界宣传的同时,你也在做更进一步的改进,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新的发展观。

教学管理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农村小学的校长只要敢做敢想,抓住要点,脚踏实地,开拓进取,就一定能够一步步地走向成功。

农村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1.大量补充校外阅读图书,注重培养学生课外阅读能力的提高,积极开展大阅读活动,每月推荐学生课外读物目录。

2.根据《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

3.禁止学生强制或变相地购买课外读物。不经上级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允许集体或个人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课外读物销售,只能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目录下自愿征订。

扩展: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图书室工作,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制图室要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账物相符、账目一致。

爱护书籍,人人有责。书籍要分类入档,分期登记,编制图书目录。购书时,应及时登记并及时入柜。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证借书。

每周开设一节读书校本指导课。教师要做好指导的备课、上课、阅读效果检查等工作。要运用指导课激发学生的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

农村户籍管理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突出户籍对人口的登记管理功能。按照统一城乡户口登记要求,逐步取消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标准设置,清理完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制定居住证实施细则,强化管理创新,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精细化服务。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市外户籍随迁子女在本市连续就学年限等符合要求的,可在本市高考。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加快建设全市自然人信息数据库,建立分区县(自治县)的年度人口台账,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计生、税务、民族、婚姻等人口信息,推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及时掌握人口分布及相关信息,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社会治理提供支撑。建立并通过信息惠民平台,为群众提供基于“实名制”的信息服务。

农村小学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7、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7、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一、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四、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五、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六、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七、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八、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先进班级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班队建设,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和班级凝聚力,营造良好的班风、校风,推动德育工作首要地位的落实,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大面积提高,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特制定以下评比制度。

(1)班级工作每学期有计划、有总结。计划要有班级情况分析,有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和措施及时间安排。总结要有概况、工作评价、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2)班级组织健全,班主任和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班风好。建立点名、日志制度;班级布置规范;环境卫生、净化、美化;无破坏公物现象;课堂(秩序好;全体学生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班级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校安排的活动积极参加,有成效,有特色、有记载。

(4)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关系融洽。班主任积极与家庭沟通,能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有记录;平均每学期二次。

(5)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红领巾、学生证佩戴整齐,坚持说普通话。班级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评比活动,学年末考核全体合格。师生遵纪守法。班级中无重大违纪行为、责任事故发生。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两操认真完成,课间操进出场有组织有纪律,做操队列整齐,动作认真到位;。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升财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高等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统称高等学校)。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高等学校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七条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应当在校级行政领导班子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或配备具有财务管理背景的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

第八条高等学校应当单独设置一级财务机构,配备专业化一级财务机构负责人,在校(院)长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

第九条高等学校校内非独立法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设置的财务机构,应当作为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应当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学校一级财务机构的统一领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高等学校财务机构应当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财务、会计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应当由学校一级财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校内二级财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调动或者撒换,应当征求学校一级财务机构意见。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预算是指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高等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二条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和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学校改革要求、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编制应当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和措施,按照预算编制的规定编制预算草案。高等学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一级财务机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高等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草案,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剂,确需调剂的,由高等学校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剂;其他资金确需调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决算是指高等学校预算收支和结余的年度执行结果。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草案,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应当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一条收入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高等学校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高等学校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高等学校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高等学校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高等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非本级财政补助收入等。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占用、挪用、拖欠或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五条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六条高等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高等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实行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

第二十九条高等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们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经济核算,可以根据开展教学、科研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三条结转和结余是指高等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四条高等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高等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非财政拨款结余的管理,盘活存量,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非财政拨款结余规模。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七条专用基金是指高等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三十八条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九条专用基金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助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

(一)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专用基金,是指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包括留本基金等。

第四十条高等学校应当将专用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结合实际需要按照规定提取,保持合理规模,提高使用效益。专用基金余额较多的,应当降低提取比例或者暂停提取;确需调整用途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十一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四十二条资产是指高等学校依法直接支配的各类经济资源。

第四十三条高等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

第四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责任,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国有资产台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涉及资产评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高等学校应当汇总编制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高等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出现资产盘盈盘亏的,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高等学校对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产应当依法及时办理。

第四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不能调剂的,可以采用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

第四十六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前款所称存货是指高等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或出售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高等学校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应当按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四十九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高等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高等学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按规定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

第五十条对外投资是指高等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当有利于事业发展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高等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高等学校应当明确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及其相关权益管理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第五十一条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十二条高等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高等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在确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推进本单位大型设备等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可以对提供方给予合理补偿。

第五十四条负债是指高等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五十五条高等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借入款项是指高等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应付款项包括高等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暂存款项包括预收账款等款项。应缴款项包括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五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

第五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如实反映依法举借债务情况,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融资或者提供担保,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替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或者提供担保,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具体审批办法由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高等学校发生划转、改制、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高等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成立财务清算工作小组,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以及清算财务报告,全面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和清算损益,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和负债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高等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和负债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高等学校,全部资产和负债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高等学校,全部资产和负债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高等学校,全部资产和负债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分立的高等学校,全部资产和负债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高等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一章报告和分析。

第六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告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决算报告。高等学校应当为相关使用者提供满足需要的管理会计报告。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财务报告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综合反映高等学校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一定时期运行情况等信息。

第六十三条财务报告由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两部分组成。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财务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状况分析、运行情况分析和财务管理情况等。财务分析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反映财务风险管理、财务运行能力、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

第六十四条决算报告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综合反映高等学校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等信息。

第六十五条决算报告由决算报表和决算分析两部分组成。决算报表主要包括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等。决算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收支预算执行分析、资金使用效益分析和机构人员情况等。决算分析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分析指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反映高等学校预算管理、资金使用效益、收支结构、结转结余情况等方面的指标。

第六十六条管理会计报告主要以提供决策和管理支持为目标,根据相关使用者的需要编制,反映高等学校绩效管理、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六十七条高等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性、合理性、有效性;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专用基金的管理情况;

(五)资产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六)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七)其他重要事项,包括对附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等。

第六十八条高等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六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按规定编制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

第七十条高等学校应当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七十一条各高等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高等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教育部2012年12月19日发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同时废止。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农村客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建立正常的汽车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及进站经营的客。

运车辆。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是指下列以场地设施为基础,组织旅客集散并提供服务的经营单位。

(一)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等级汽车客运站;

(二)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停发车功能的简易汽车站;

(三)单独设置的汽车客运代办站点。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服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必须遵循“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服务。

第二章开业管理。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由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旅客运输需要,按照方便旅客集散乘车的原则统一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中应考虑等级汽车客运站的建设位置,并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悬挂醒目的站名标志牌。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达到《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要求。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售票、行包托运、候车、停车和发车等场地设施,及卫生设备;具有掌握一定管理知识,熟悉运输业务的管理人员和站务人员。

第九条申请开办汽车客运站须持上级主管单位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到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需要变更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应报原发证机关审核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要求停业,须提前三十天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经审查同意,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后,方可停业。

第三章服务管理。

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须按交通部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各职人员须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加强对站容、车容、仪容的管理。

(一)车站内外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各项服务标志醒目,候车室布置美观大方,图表、业务介绍简明清晰,设施设备排放得当、整齐,商业柜台数量适度。

(二)营运车辆车厢内外整洁,设备齐全有效。

(三)客运工作人员要按交通部部颁标准(jt3127―87)《公路客运工作人员服装式样和服务标志》规定,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佩带服务证(牌)上岗,对旅客热情有礼,举止端庄大方。

第十三条汽车客运站对运输经营者要一视同仁,统一编排车站运行班次,安排售票。接受运输经营者的监督。

第十四条汽车客运站必须严格执行运价政策,按规定票价在售票口售票,并采取多种售票服务方式,方便旅客。

第十五条汽车客运站在受理行包时,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计费,受理后须负责组织装卸,做好交接。行包装载严禁超高、超宽、超长和超载。

第十六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良好的候车秩序,及时向旅客宣传乘车须知、班车时刻及有关规定,坚持实行旅客凭票进站、检票上车、验票出站制度,严禁旅客无票乘车。

第十七条凡进入汽车客运站经营的客车,经营手续必须齐全,服从车站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第十八条凡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经营班线客车的经营者,必须与汽车客运站签订协议,站、车双方按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

汽车客运站不得擅自接纳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车辆进站经营。

第十九条汽车客运站必须按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营运方式、经营区域、线路、班次经营,按时提供完好车辆,确保正点发车。

线路、班次一经确定,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站、车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条经营客运的车辆,必须悬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线路标志牌,使用交通部统一规定的路单。路单由汽车客运站签发,如实填写,随车携带,并按规定回收、保管。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执行客车进站检验合格报班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有效。

第二十三条汽车客运站应根据条件,设立安全值勤人员,以维护车站治安秩序,保障旅客生命财产、车站和车辆安全。

第二十四条汽车客运站要加强乘车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查堵危险品,做好旅客行包和携带物品的危险品检查工作,必要时有权会同当事人开包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要按规定登记处理。

第二十五条汽车客运站和客运经营者必须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印制、发放的客票。严禁使用擅自印刷的客票。

第二十六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和健全客票管理制度,严格领发和销号手续。

第二十七条汽车客运站为经营者发售客票和受理行包托运的营业收入,应按协议定期办理结算,不得拖欠。

第二十八条汽车客运站实行有偿服务,按规定向经营者收取各项服务费。收费项目由交通部制定,费率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严禁乱收费。

第七章考核与统计。

第二十九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考核制度,对车站经营情况和进站营运车辆的经营情况及经营行为进行考核记录。

第三十条汽车客运站应按交通部部颁标准(jt3142―90)《汽车旅客运输―班车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第三十一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类台帐和档案。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在本规定颁布之前,未按第九条规定办理开业的汽车客运站,应补办审批手续。对达不到开业条件和要求的,交通主管部门应令其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者,予以停业。

第三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度实施细则,并报交通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小学管理制度

为严明校纪,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力争出全勤,结合过去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全体教师一致通过,决定将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实行全天坐班制,每天按七个课时考勤。

二、学校设立出勤奖,每学期每位职工50元,学期末根据实际出勤兑现。

三、教职工直属亲属病故办理丧事,本人享受丧假三天,职工结婚尽量将婚期定在假期举行,若在学期中,享受婚假5天,产假按国家计生政策规定,由教育局批假,教职工婚丧假不扣钱,不影响出勤,产假不扣钱。

四、教职工遇有特殊情况或生病须请事病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事先写请假条。

五、请假一周以内,由学区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加注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六、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误课对待,误课每节扣10元。

七、教师请事病假后,由教导处安排临时代课人,代课者由学校每课时发代课费5元,期末统计一次发给。

值周教师职责。

为了搞好学校值周工作,明确责任,发挥值周教师的作用,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供保障。特制定本职责。

一、负责督促值日生按时到岗到位。

二、负责管理好学校校纪、校风、校容、校貌及安全工作.

三、每天早晨、中午必须对学生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记载。

四、负责教师的考勤并及时公布考勤情况。

五、负责每日两次组织学生站队放学,对整队情况进行记载。

六、每天早操放学、集合时间(或特殊情况学校偶尔集合)值周老师要按指定的楼道口负责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工作。平时上下课时也要维护好楼道口秩序。

七、值周教师课间活动时间要到室外巡视,负责安全、纪律、环卫等工作。

八、中午、晚上放学时间,值周教师督促学生关好门窗全部离校校后,方能离校。

班主任工作制度。

1、制定切实可行的班主任工作计划。计划的具体内容要细化到周、月、学期。做到班主任工作有方向、有目标;操作有方法、落实有举措。

2、树立班级整体形象,提出班级口号,预定班级学习目标,把班级打造成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

3、强化“四种”教育。即:对学生进行爱国教育;学习教育;感恩教育;亲情教育。

4、强化班级组织管理机制,营造班级文化氛围。

5、班主任要记好班级大事记,填写好班级日志。设计好班会课教案,上好班会课。

6、组织开展好班级的两个“活动”。即:班级活动;团队活动。

7、学生、家长、班主任经常沟通,建立交流平台。通过家访、座谈、电话交流、短信沟通等形式,把班主任工作延伸到社会,让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和班主任一道关心学生成长,关心学校发展。

8、开展好课外阅读活动。

9、搜集整理学生全面发展成果展示材料。

10、撰写班主任工作经验材料。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努力钻研本职业务,探索本职工作规律,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益。

3、负责学校全部经费的收支,按规定建立并保管会计帐目。

4、严格开支制度,审查开支凭证,抵制不合理开支。

5、帐目清楚准确,做到日清月结,并把月收支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6、按规定做好学期、月份决算,及时填写各种报表和有关统计资料。

7、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会议制度。

学校召开一定的会议,是统一认识、协调工作、推动学校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发挥领导集体作用的一种必要的形式。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以下各种会议制度:

1、校委会。会议由校委会成员参加、校长主持,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回顾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新的工作或讨论学校工作计划和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2、政治、业务学习会议。政治、业务学习会议每周一次(周一下午第三节课后1小时),全体教师参加,会议由校长或教导主任主持。

3、教研会议。主要讨论教学工作的一些问题,可以在会议上听取各教研组长的汇报和布置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由教导主任主持。

4、班主任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和研究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班级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由教导主任主持。

5、家长会议。家长会议可结合家长学校进行。

6、校会。校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针对全校同学,如对一个阶段的任务要求、学习情况的.总结和分析、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健康教育,也可以针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作专题报告。校会一般由少先队辅导员或校长主持。

7、、节日活动。一年中,有许多教育意义的节日和纪念日。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九•十”教师节、“十•一”国庆节等,通过这些节日活动,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开展尊师重教活动。

一、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师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三、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七、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八、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九、走读生应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放学后自己回家者,应向班主任递交由家长签字同意该生放学后自己回家的条子。

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十一、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十二、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三、不得站在高处或爬上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十四、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十五、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八、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并报校长批准。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禁止带社会人员来校,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十九、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当发生应急事故时不得造谣,夸大事实造成恐慌,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保证校园正常秩序。

二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管理方法,严禁体罚辱骂、讽刺、挖苦学生,避免出现因体罚而使学生发生意外,否则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教师师德考评制度。

以德立校是我校工作的中心。为提高我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客观评价。根据教师“十要十不准”要求,特制定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制度。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宣传普及科学知识,自觉抵制封建迷信。

二、尊重学生,热爱学生。

1.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积极转变差生。

2.教书育人,管教管学,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

3.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注重学生安全,无任何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4.增强学生主体意识。

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职业信念不动摇。

2.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认真落实教学各个环节。

3.按时作息,守时守岗,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四、治学严谨,求真务实。

1.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知识,积极参加新课程培训。

2.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争做学者型、创新型教师。

3.治学严谨,精益求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4.善于总结教学经验,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并有教研成果。

五、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1.团结同志,乐于助人,谦虚谨慎,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师生关系融治,同事关系良好。

2.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不做损公利己之事。

3.服从领导,勇挑重担。

六、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1.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举止文明,穿着大方。

2.严于律己,作风朴实正派,以身作则。

3.遵守教学纪律,课前不饮酒,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4.自觉遵守各种考试纪律,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不徇私舞弊。

八、诚实守信,尊重家长。

1.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与家长共同探讨科学的教育方法;。

3.了解地区特点,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形成区校合力、齐抓共管学生教育工作。

一、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讲台、桌椅、地面上乱刻乱画,不得损坏门窗、玻璃、桌椅、电教电器设施等公物。

二、不准在公共场所或宣传栏、读报栏、告示牌和黑板上乱画和涂改。

三、节约用电,教室内开关日光灯应有专人负责,不需要时应立即关掉,有专人负责教室的电教设备,设备用过后应及时放好。

四、要爱护教室清洁卫生工具,用完后及时放回工具箱,不准把工具当玩具,随意损坏。

五、不浪费水电,借用的体育、器材、书籍等公物使用要爱护,用完后及时归还。

六、一切公物损坏都要赔偿,恶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七、班级的财产保管员,专门负责教室的财产,有损坏及时与总务处联系、维修。

安全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二、安全教育工作重点:

1、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安全工作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行为,防止学生做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安全教育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制;又齐抓共管,全体教职工均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3、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持久地开展安全教育。

四、安全教育活动安排:

1、结合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安全主题教育。

2、每学期至少安排2次“安全教育”活动。

3、每学期每班开展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4、每学期每班出三期以宣传“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村级一切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负责农村财务审计的职能部门为镇审计所。作为镇政府的常设专职机构,镇审计所负责对镇政府和县审计局报告工作。

三、审计人员实施审计事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的规定。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绳,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等职业道德,实行回避制度,增强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性,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

四、据县审计局和镇政府下达的审计计划,定期对村级财务收支、农民负担管理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监督,主要审查:

1、农民负担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受否健全有效,帐表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及时、清晰。

2、帐、证、表、卡是否一致,是否相符,各项支出是否全部入账,支出是否合理,有无隐瞒、截留收入或其它违规违法行为。

3、农民负担项目是否有预算,项目的实施是否与预算相符。

4、村级所收水费、一事一议等是否与县、镇核定的金额一致,是否按照中央、省、市、县、镇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无搭车收费现象,是否有挪用公―款、挥霍浪费村公用资金等问题发生。

5、各项费用的开支是否真实合规,事由充分。各项优抚救济等款物是否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6、村级水费、一事一议款、土地承包费、宅基押金等款项是否及时、足额的上交镇核算中心实行“双代管”。

7、村级班子成员的离任审计。

8、县、镇交办的临时性审计任务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五、审计程序:制定审计方案――成立审计小组――下达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三天前下达)――实施审计(就地审计、送达审计)――提交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

六、被审计单位违反条例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镇政府责令其改正并给与相应的处分,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审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与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电话费、电费其他费用制度。

为规范村级财务支出管理,严格禁止公―款吃喝,约束村干部行为,提高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招商引资等正常村务活动外,村干部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公―款吃喝。

二、对无正当事由的招待费或车费,一律由村干部自己出资,不得以公―款报销。村级招待要本着从简的原则,杜绝村干部之间、干部与机关干部之间相互用公―款宴请的行为。必要的公―款招待要严格报销审批程序,手续齐全,由当事人签名和注明事由并经民―主理财小组批准盖章,对变通报销的招待费,一经查实按贪污处理。

三、对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控制,全年招待费总额不得超过村人口人均5元。

四、村级电话费最高不得超过80元/月。(手机或电话只报一项,低于80元的据实报,高于80元的'部分自费)。

五、电费有远程教育设备、办公室并且设备在办公室的报销办公室电费,设备不在办公室的,报效设备所在户电费30度/月。

立名目,发放误工补贴、奖金及实物。如村兴办大型公益事业,村干部误工时间较多,需发误工补助的由村写出申请,报管区审批,经管站审核方可报销。

古城镇核算中心作为古城镇政府的常设机构,负责对村级资金、账目进行统一暂时代管,本着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原则,担负着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管理的作用,村级对该项资金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并在需要使用资金时可随时到核算中心支取,具体制度及程序如下:

1、村级资金不管是来源于哪个渠道都要记入该“双代管”账户,并将所收入现金上交核算中心,随用随支。不按时将收入款项上交“双代管”账户的,将按财经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2、村级支取现金时要按照核算中心的要求按时到核算中心记账,以便于核算中心所代管的帐目及时与村级帐务核对。

3、村级支取“双代管”资金时,要按照申请书要求把需要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整才能够支取,入账时核算中心要核实入账单据是否与申请书原因相符,不相符的不予入账。

二、资金申领程序。

1、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核算中心领取申请书并核实代管资金额度。

2、在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申请书并加盖经管站公章。

3、找相关人员签字:申请人处由申请人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级公章,审。

核人由各管区书记、管区领导签字,并由管区书记找镇领导签字把关。

4、以上手续完备后,到核算中心支取现金并给核算中心开具收据,村级拿申请书记账联按时到核算中心记账。

农村小学管理制度

一、坐班:行政人员、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必须在校。

二、考勤公布:全校教职工考勤由当天值日校级领导执行,坚持一周一汇总,每周一公布。汇总由政教室执行。

请假: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课务、事务安排妥当后向管线领导请假,课务调整单报教导室,请假条报政教室。

2、突发事情请假须自行或委托人(本学科教师)安排课务、事务后电话请假,委托人填好课务调整单、写好请假条。病假须附医生证明。

3、请假一天经处室主任批准,三天内经管线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校长批准。

四、婚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婚假3天。女性年满23周岁,男性年满25周岁为晚婚,晚婚假为18天(节假日应计算在内)。

产假:暂定为半年(一学期)。在假期内只享受个人账户和70%的绩效工资,不得享受学校任何福利。

丧假(直系亲属):城区3天,城区外4天。

五、有关规定。

1、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找值日领导签到,严禁代签、漏签、错签,代签一次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全勤奖5元。

2、病假3天、事假1天扣5元,旷工1天扣15元。

3、凡抽查不在岗者,视早退,早退一次扣全勤奖5元。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