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散文读后感参考(优质13篇)

时间:2023-12-02 18:34:07 作者:字海

1.读后感是读者在阅读完一本书后所产生的个人感受和体验的总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参考和借鉴。

猫读后感参考

但最后,都因为主人的疏忽,这只活了一万次的猫死了。有水手这个主人时:这只活了一万次的猫掉进了海里。有皇帝这个主人时:这只活了一万次的猫在一次战争时,被敌军的箭射死了。当他有马戏团长这个主人时,由于在一次绳索表演时,它摔了下来,摔死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它都死了。

但是,猫最希望的是————当一只野猫,并且,和一只漂亮的猫结婚。最后,他真的当了一只野猫,找到了一只漂亮的白猫来当他的妻子,还生了一群可爱的小猫。过了好久好久,那只漂亮的白猫老了,活了一万次的猫也老了,因为这是他第一万次生命了。慢慢的,那只漂亮的白猫死了,活了一万次的猫伤心欲绝,抱着她哭了五天五夜,最后,忽然他醒悟了过来,他想:我不是有了一群可爱的小猫吗?并且它们也健康长大了。

爸爸觉得这本书很有道理,又介绍给我看,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自暴自弃,不能只想到你身边那些伤心的事,要想想那些你身边那些美妙的事情,就可以醒悟过来。

这只活了一万次的猫虽然活了四千九百九十九次,但都没有理解生活的真谛,最后一次生命,他了解,并深刻的理解了————生活,并不是只有财富才能让你快乐,只有你获得幸福时,你不去找它,快乐也会来到你身边,那些拥有金山银山的人,永远不会得到,并拥有幸福。

我们要向那只死了一万次的猫学习,要学习他的有理想,去奋斗的精神。只要努力去奋斗,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能成功。

参考散文匆匆读后感

“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的余音一遍遍在我心中回荡。是阿,时间如一条泥鳅,抓到了,可是一眨眼的功夫,便从手掌间蹦出,落入水中,再也找不着了。

时光如梭,已逝的日子好似白驹过隙,往日的流金岁月回首观望实已千疮百孔,余息如同隔着雾,让我们在迷里晕头转向。

日子在时间海洋里是那么渺小,消逝得那么快。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我从一个咿呀学语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即将步入中学的少年。六年时光,转瞬而逝,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我们不愿意听到时光老人残酷地宣布生命中又有时光在消逝,然而岁月的脚步总是在不经意间来到你的身后,毫不留情地拉着你向下一刻迈步。

我们埋怨着时光的来去匆匆,而时光就在埋怨声中漠然离去。日子的来逝总是那么井井有序,规律也不会因为秒针的支离破碎的步声而发生一丝一毫的.变化。就这样坐在窗前,看暗夜渐渐织上天空,残霞在吐出最后一束光后隐退了。这算寿命又缩短了一日?余下的日时便在唉声叹气中结算了。

于是这样,我们便要让生命抓紧时间,努力学习,要让剩下的岁月活得有意义。时不待我,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从现在起开始抓紧每一天吧!只有抓住了今天,才能赢得明天!

这是1篇描写时间的文章,形容时间每时每刻都在从我们身边走过,不论我们洗手也好,吃饭也好,还是学习或睡觉,时间都“滴滴嗒嗒”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进一步认识到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它对什么人都一样,不会多给这个几秒,也不会少给那个几秒。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谁想让时间过得慢点,都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如何做时间的主人。

学习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在学校,我上课时认真听讲,充分利用每节课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认真完成作业,然后挤出点时间来多读书,参加有益的活动,如画画、写诗、剪纸……这样,课外的时间,也被我充分利用起来了,这就成了时间的主人。

这两年来,我除了学好各门功课以外,还在全国各地的报刊上发表了画、诗和作文等55件。这些都是我不断学会利用分分秒秒的时间,取得的收获。去年署假,爸爸出差了,妈妈要上班,我天天一个人在家里,做完了每天的作业后,就练习画画。窗外,小朋友们的玩耍声好热闹呀,我真想马上跑出去玩。可我看到自己当天要练习的画还没有画完,就又坐下来了,直到画完我才出门去玩耍。我想,如果平时上课不认真听讲,放学后只知道玩,这样时间就被白白浪费掉了,也就成了时间的奴隶了。

浪费时间的人,就是给他几十年,也会觉得一无所获,过得空应。

时间匆匆逝去,如流水,总是在我们不经意间一去不复返。在语文课上,我跟着朱自清的脚步,感受到了时间匆匆的不堪回首,一去不复返。

文章以细腻的文笔,刻画了时间匆匆流逝的踪迹:洗手时,日子从水盆里过去;

吃饭时,从饭碗里过去;

默默时,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

甚至连伸出手遮挽时,又从遮挽的手边过去……处处流露出作者对过去日子的深深惋惜与留恋。

在我的生活中,日子也是如此的匆匆:闲聊时,日子从我的嘴边溜去;

跑步时,日子从脚底钻过去;

打电子游戏时,日子轻盈地从鼠标上跃过去。当一天的时光过去时,我才真正领悟到时间溜走的悄无声息。

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从一个天真烂漫的一年级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即将步入初中大门的六年级学生。近六年的时光,转瞬即逝,就这样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儿时,父母那一声声亲切的呼唤,已成为一句句无止境的唠叨;

儿时,那蹒跚的步伐,已是大步流星的奔跑;

儿时,那才及父母大腿的身高,现在已生长到肩头……岁月悠悠,波光明灭,泡沫聚散,我的世界跟着时间的匆匆也开始了变化。

在玩电脑时,在看电视时,在玩耍嬉戏时,你有没有听到时间在抛弃你的“滴答滴答”的声音?它是在提醒你,快去写作业,不要再玩了!而在你刷题、阅读、锻炼,或是在书桌前奋笔疾书时,你却感觉时间过得很慢,让你过得特别充实,因为,你把时间花在的应该做的事情上。

勿谓寸阴短,既过难再获。现在,我一定不要浪费这学习的大好时光,一定要抓紧时间好好学习,不要让这匆匆溜走的时光,白白浪费了现在的关键时期!

夜深人静,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回想早晨学的课文《匆匆》,不禁若有所思。

从我呱呱坠地到现在,已经经历了4076天。在这四千多天里,我如作者一般浑浑噩噩:一般人做事只需半个时辰,而我则不然,一有风吹草动就东张西望。

这就是浪费时间,一天一小时,一年就浪费三百六十五小时。上帝是公平的。但时间有的时候却“见风使舵”:你浪费时间,时间会加快脚步;你珍惜时间,时间或许能在你身边徘徊许久。我才十一岁,照理说,我还剩不少时间,但也许我没多少时间了,因为我不知道上帝给了我多少时间。

在过去的日子里,我几乎没做什么有价值的事。于是,当我发呆时,时间叹息一声,从我茫然的双眼前飘然而过;等我玩电脑时,时间便从强烈的辐射中艰难地走了;当我与伙伴玩耍时,时间便从我们响彻云霄的笑声中过去了。

忽然,我朦朦胧胧地想起几年前的一件事:我们家曾有个小闹钟,隔45秒播一次时间。

一次,表弟到我家,听了听小闹钟播出的时间,问我:“为什么有时几只鸟,有时几十只鸟?”我感到很奇怪,仔细听了几遍,才明白,原来表弟把“十五时五分一秒”,听成了“十五时五分一鸟”。

是啊!时间就如这飞来飞去的鸟,一飞走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能让它白白流失!

我们今天学习了1篇文章《匆匆》,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作者对时光飞逝的无奈,作者朱自清巧妙的把日子比做了针尖上的一滴水,把时间比作了大海,日子一天天过的是那样得快。作者在文章中写出了时间的匆匆,让我们大家都觉察到时间过的非常急忙,想伸出手去抓住时间时,时间又顽皮地从我们的手边溜去了。这真是应了那句话:“逝水不会有重归,时间不会有重返。”

当我们在发呆的时候,日子会从我们的眼前飘过;当我们在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会从键盘上踩过;当我们在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会从屏幕上走过。让我们静下心来仔细地思考思考,我们的一生中能有多少个美好的时光让我们就这样浪费了呢?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千古流传的名句,与《匆匆》一样,时刻提醒着我们:珍惜时光,好好的利用每一秒。我茅塞顿开,恍然大悟,原来时间是那么的宝贵,我一定要开始珍惜时间,从每一秒做起!

时光如白驹过隙,一去不返。的确,人生短暂,时间易逝,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怎样才能使有限的生命散发出绚丽的光彩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珍惜时间。我们唯有珍惜时间,才会不愧此生。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奋发向上,只有这样,回首往事而无遗憾,展望未来才会充满信心,在人生道路上才会取得一个又一个成功。

那些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人的总是借口说自己很忙。但他们可曾想过,这样“朝看江水东,暮看西日坠。”等到他们老态龙钟时,等待着他们的只有无尽的忧伤与后悔了。这是多么可悲的事啊!

《匆匆》一文中有一句话讲得真好,“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

杨柳枯了,有再绿的时候;

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

当你悲伤时,时间便从你哭泣的泪水间飞奔而去。我们的日子就是这样的无情,常常是任性的,甚至是在玩弄我们,在压迫我们,威胁我们。我们无法再一次回过头来控制他,他便自由而又放纵。他可以随心所欲得到处穿行,是,从早到晚,毫不停留。他匆匆的赶着,赶着,牵着我们跑,似乎是一场激烈的比赛,又似乎是一个没有结局的游戏。他好像就是我们的主人,任凭我们怎么反抗,都无济于事。说到这,朋友们,你可曾想到了什么?我想那只有一句话:“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复返”。

春水读后感参考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春水读后感。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读后感《春水读后感》。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春水读后感参考

“我从不肯妄弃了一张纸,总是留着--留着……”。你知道这是谁写的吗?没错,它是冰心奶奶写的一首诗--《纸船》。

《纸船》是冰心奶奶在1923年8月27日在太平洋舟上写的。

冰心奶奶写了《繁星》,这本书由164首小诗组成;《春水》也是冰心奶奶写的,它是《繁星》的姊妹篇,由182首小诗组成,《纸船》就是《春水》中的其中一首小诗。

她最赞颂的是母爱。她在春水里这样写道:

母亲啊!天上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冰心奶奶让我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价的,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散文《养花》读后感参考范文

主要内容:老舍先生爱花,所以也爱养花。老舍先生并没有成为养花专家,因为没有工夫去做实验和研究。老舍先生只把养花当做生活中的乐趣,到夏天,满是花草,但是,下了一场暴雨,邻家的墙倒了下来,菊秧都被砸死了,家人几天都没有笑容!

感受: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实,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老舍先生要告诉我们养花的乐趣。

猫读后感参考

这是一只很了不起的猫,虎皮猫,他活了一百万次。

他曾经是国王的猫。国王很喜欢他,打仗时也带着他。猫不小心被箭给射死了,国王很伤心连仗都不打了,哭了老半天,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他曾经是魔术师的猫。魔术师很喜欢他,每次都表演把猫劈成两半再复活的魔术,但有一次失手了,猫死了。魔术师哭得很伤心,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他还曾经是小偷的猫,小女孩的猫,以及其他人的猫。这些主人都很喜欢这只猫,当猫死时,他们都很伤心,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后来猫不想成为别人的猫了,他决定做自己的猫,于是他变成了一只野猫。很多母猫都想成为他的妻子,要知道这可是一只了不起的猫呢。她们带了很多的礼物,鱼啊,老鼠啊,但猫太爱自己了,他一点都看不上这些猫。“我可活了一百万次呢!”

看起来猫会永远这样骄傲的活下去,但转折出现了,他看见了一只白猫,很优雅,很安静,于是他冲上去说:“我活了一百万次了。”他还翻了两个筋斗,“我曾是魔术师的猫。”但那只白猫一点都不理睬他。最后他说:“我可以坐在你的身边吗?”白猫说:“可以啊。”

就这样他们两个生活在一起,有了很多的小猫。白猫渐渐的老去,猫对她也越来越温柔。有一天早晨,白猫再也没有醒来,猫很伤心,拼命的哭啊哭啊,哭了一百万次。最后,猫死了,这一次,他没有复活。

对于这只猫而言,以前的一百万次也不如这一次,这一次别人爱他,他也爱别人,拥有了完整的一生,真真正正的活了一次。在这只猫看来,他终于活了一次。那么这次死了还有什么遗憾呢?没有遗憾又为什么要复活呢?我们认为猫活了一百万零一次,但猫可能认为他只活了一次呢,以前只是过了一百万秒啊。

在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是庸人,拥有的是庸俗的人生,每天都是庸碌的过日子。如果把白天看作活着,睡觉当作死去,那也可看成是活了几千次了。但突然有一天因为某种原因,你竭尽全力去为某一个目标奋斗,你会不会觉得特别的充实,以前的日子都像这只猫一样是白活了呢。

飘的读后感参考

自从读完了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后,我多么希望你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玛格丽特创造的。在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你的坚强、执著、还有那感人的爱情。在经历十二年中的那么多事情后,你从绝境中挺了过来。并且从一个纯真的少女逐渐变成了一个成熟的女人。

刚读你的时候,你还只是一个塔拉镇被许多男人迷恋十六岁的美女,一双淡绿色的眼睛,乌黑的睫毛,翘起的眼角,全身白皙的皮肤使你感到骄傲和自豪。你一直爱着希礼,当你知道美兰和她结婚后,你十分生气,痛苦,就赌气嫁给了你并不爱的韩査理,当南北方的战争开始时,韩查理死后,你就去了亚特兰大和白蝶姑妈还有美兰一起生活,其实你是想等胜利后见到希礼,可以看出你有多爱他,一个为爱执着,如此心思细腻的小姑娘!

在舞会上,你居然是如此大胆,为了再能像别人一样尽情的跳舞,守丧期还没过的你当场和人人都讨厌的白瑞德跳舞。自此你渐渐的把一个南方妇女应有的教养和规矩抛在脑后,穿白瑞德的赠送的花衣,帽子和各种饰品,,别人的闲言碎语你根本不在意,只希望高兴的生活(和希礼一起)。白瑞德偶尔也会让你头疼,你告诉自己你爱的是希礼,不是白瑞德。一个为爱执着,喜欢自由的你!

亚特兰大宁静的生活远去,希礼的生死未卜,北方佬已经快要攻打到这里了。美兰怀孕了,白蝶姑妈逃走了,你想让梅兰死掉回到塔拉,但你还是放下对塔拉的思念留了下来等待梅兰的孩子出生。那天梅兰喊着肚子痛,而你穿过了死人堆找米德医生求助,可米德医生还有许多事要做。这时,你担负起了一个嫂子的责任,从来没有做过接生婆的你竟成功了使美兰生下了孩子。一个不可思议的伟大的女性!

回到塔拉,你的母亲去世了,父亲也因伤心过的成了疯子,家里的首饰,食物都被北方佬抢走了。你伤心、绝望,头目,同时,一股带满仇恨、求生欲望的心正在猛烈的燃烧,你发誓,你要努力赚钱不让自己的家人在挨饿。每天,你拼命的采摘、种植棉花,分配仆人们的家务活,生活的艰辛腐蚀着你的容貌,食物和金钱的短缺的问题时刻占据着你的大脑。坚强的你为了凑足很高的税金,不然会被关进牢里对生命的渴望使你放下以往的尊严和嬷嬷一起去了亚特兰大向白瑞德借钱。白瑞德的拒绝使你再度感到绝望。在半路上碰见了苏安伦的情人弗兰克,因为他有一些钱,无奈的你费尽心机用了一大片谎言欺骗了弗兰克使他跟你结婚,让人又憎恶又令人爱怜的郝思嘉!

婚后,你用你那无穷的智慧、男人般的头脑在工厂里生出了许多金钱,甚至,你为了更快的赚钱去雇用那些囚犯。城里的人渐渐疏远你,但白瑞德给了你莫大的安慰。

三k党事故使弗兰克死了。这是瑞德终于跟你表白结婚了,你们不久之后生下了邦妮,她有嘉乐的豪放 、勇猛,可邦妮在四岁时因为赛马而被马摔死,你发出悲伤的叫喊,我能深深的体会到作为母亲失去孩子的痛,可怜的思嘉!

南方最终胜利了,可这时,美兰因流产而生命垂危。你以前希望她死的心没有了,并十分真诚的为她祈祷,最后美兰离开了人世,你悔恨自己当初的想法,去骗一个一辈子都感恩你、信任你的人。我看到了你人心的善良与真挚。

这时你才发现自己爱的不是希礼,而是瑞德,可这一切都太晚了,白瑞德对你的心死了并决定离开你到别的地方生活。你伤心欲绝,又把希望面向未来的明天。

十二年后的你让我叹服,一路的艰辛使你成熟,也使我成长,虽然刚不青春期的我并不能深刻的理解爱情的含义,但我希望你最终能够找到丢失的的爱情! 只要你坚持相信明天会更好!

祝你一路顺风!

《红楼梦》读后感参考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

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

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童年的读后感参考

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没错,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这样的高尔基。一个人的性格和天资是自身拥有的,环境的作用就是激发它或埋没它。高尔基拥有一颗充满光明和博爱的心,因此当他看到邪恶和污秽时,不但没有被污染,反而经受了磨练,产生了强烈地免疫力。他在黑暗中积极地寻找光明,他使自己的心胸更加开阔,对“真,善,美”的追求更加强烈。拥有坚强的心与顽强的斗志的他,最终还是冲出了恶劣的环境,寻找到属于他的天地。可见,环境对人的影响,还是取决于人的本身,人具有改变环境和战胜环境的主动性。

恶劣的环境可以锻炼人,好的环境当然也可以成就人。常有人说,好诗都让唐朝的人写光了。为什么唐朝的人能写出那么多的好诗?这也和他们的生活环境有关。唐代是我国最繁荣昌盛的时期,人民生活富裕,安居乐业,心情自然愉快,诗人们自然也有好心情去赞美诗情画意的生活,“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这就是对当时生活的最好写照。

说到社会环境对百姓生活的影响,也让我想起李自成农民起义的历史。明末由于政府腐败,老百姓生活困苦,不幸又遇到旱灾,人民几乎无法生活,于是激起了农民起义,李自成高举义旗,并得到各地百姓积极响应。经过30多年的激战,明朝终于被推翻,并沉重打击了清朝。尽管李自成后来也因为政治腐败的原因没当多久的皇帝,但若是明朝后期不是如此腐败,使国家民不聊生,那也就不会有李自成这样的农民英雄来起义,而李自成也仍旧是一个普通的农民而已,而社会环境的稳定对一个国家人民的安定团结之重要也是显而易见的。

明白了环境与人的关系是如此之大,咱们更应该重视咱们现在所处的环境,在逆境中咱们要百折不挠,在顺境时咱们要善于利用。但不管环境如何,更重要的是咱们自己的心态。“事情的成与败,取决于人的心。”的确,哪怕咱们生活在多好的环境里,但咱们的心若不思上进,也始终不能成才。所以,咱们应当珍惜和利用咱们现处的良好环境,培养出一个坚强,善良,美好,上进的心!

飘的读后感参考

这是一本我爱不释手的书,它古色古香,令我百看不厌——它就是《飘》。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用她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斯嘉丽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

战争前,他们都是上流社会的庄园主家的小姐和绅士,谈吐得当,举止优雅,文质彬彬。战争开始的时候,斯嘉丽对此并不感兴趣。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永远参加不完的野宴和舞会,只有追求者们不断的奉承。在她的体内有着父亲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和母亲高贵的法兰西纯正血统。她以一个辽阔的农场陶乐为家,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这就是斯嘉丽——一个骄傲而又与众不同的大小姐。可是战争改变了一切,使本该参加舞会的男人成为了扛枪战斗的士兵,使本该在花园里享受阳光的女人成为了在田地里耕种的农妇。有些庄园主带着钱财乘船远去;有些庄园主精神崩溃;有些则乐观面对现实——斯嘉丽就是第三种人。

有人说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而我却对她十分钦佩。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总是知道自己要什么,不顾世人的眼光,毅然的向着目标前进,她开木材厂,开酒楼,似乎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是她斯嘉丽﹒奥哈拉办不到的。我钦佩她的勇敢,为了保护塔拉庄园,不管他人的看法,甚至不择手段,这是内心多么强大的人才能做到的呀!我更钦佩她的乐观,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故事结尾:瑞特离她而去,而她却无力去挽留,便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每个人都有软弱的一面,斯嘉丽,内心如此强大的人,她的精神支柱竟是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玫兰妮。玫兰妮是我另一个喜欢的人物。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和斯嘉丽的性格有着天壤之别:斯嘉丽,勇往直前,敢爱敢恨,有时自私自利;玫兰妮却事事为他人着想,宽容,善良。她相信她身边没有坏人,对任何人都是以礼相待的。但她又是勇敢的——当她看到斯佳丽为了保护庄园杀了一个“北方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她是坚强的,她是博爱的。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方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多少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方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昆虫记》读后感参考

法布尔所写的这篇《昆虫记》,我既感受到生物界的生动,也感受到了它作为科学百科的严谨。然而,我感受最深的是这本书所体现出的作者不断探索和求实的科学精神。

“思维是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而探索精神是其中最美丽的一枝。一直以来,人们用孜孜不倦的求索精神,不断探究人类未知的谜,拓展人类对大自然、科学以及对人类自身的认识。《昆虫记》这部书正是人类对昆虫世界的一次深刻的探索,为我们构筑了一个迷人的,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

昆虫生活”的楷模。这都是法布尔不断探索真理的科学精神。

他的这种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不论做任何事情,都要学习法布尔严谨的科学精神,不断地探索真理,并且做到坚持不懈,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努力奋斗!

背影读后感参考

父亲再伟岸的身躯也有衰老的一天,他的爱如山稳重,不轻易言说,朱自清在《背影》里的描写,让大家潸然泪下,以下就是背影的读后感,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直以来,《背影》这部作品总是让人感动万分,虽然早在初中《背影》就作为课文被学习研讨过,但不可否认经典的力量总是永恒的,每读《背影》都会产生不一样的情愫,正应验了“常读常新”这句老话。

记得初中刚读时,我曾为作品中父亲做的这些细琐只事感到不解,为什么要将这些平凡至极的事写入文章。

现在,我才渐渐懂得了作者那自认“聪明”背后真正的内涵。

出行之日,父亲本是不准备送“我”的但终因放心不下,还是亲自过来送,并托付茶房好好地照应“我”。

对此“我”的看法是——

“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这种感觉我也有过。

平时父母细致到点的安排常让我觉得有些迂,甚至在别人面前觉得难为情。

不理解父母这时候怎么不懂了呢?还是自己聪明,赶紧摆脱,觉得会让人留下笑柄的。

但渐渐地我发现在那些身经世事的作家笔下,与我同样的经历,却是全然不同的看法。

随着一年年地成长,我才更加明白,这是一种少有的也是极其珍贵的亲情。

或许父母的行为在我们看来“幼稚”、“完全用不着”,但那份融于其中的无限的关心、无尽的爱袒,却是只有深品才能体验,才能了解那份来自亲情的苦心。

其实自己并不聪明,真正智慧的是我们父母,他们不惜以自己能做到的一切方式,灌注爱在孩子这片原野上,身处肥沃土地的我们竟然自作聪明,把善意的初衷看成累赘,多么得不该啊!看到过一本书上总结人一生各阶段对父亲的看法,很经典,大概意思如下:很小的时候,总是依赖于父亲,因为他在孩子眼里的强大与万能;上了学,渐渐地为父亲严厉态度与苛刻要求感到不满,开始出现抵触心理;二十多岁,有了一点生活经历就觉得可以闯遍天下,在新潮的社会中,父亲的.老话显得更不中听了,就是要逆其道而行;人近中年,看遍了人情冷暖,细细嚼味,原来父亲的话是很有道理的,终于发现,父亲教给孩子的都是自己一生中吃的教训、苦头以及难能可贵的经验。

那份爱是不忍我们经历他曾受到的苦的别有用心,这才真正明白了父亲的好与伟大。

这样感人的画面让无数人动容,真的只有买橘子这么件小事吗?不,远远不止。

父亲艰难地前往,又是如何努力地回来,努力地装作轻松催促儿子上车,这其中既有一位长辈的关爱与奉献,又有一位父亲独有的深沉与含蓄。

肥胖的背影蹒跚前行,即使是在人来人往的铁道口,这一幕也一定会让儿子今生今世不会忘怀,不忍任之飘入过去历史的浮尘中。

小小的橘子因为沾上了父亲的气息,变得格外甘甜起来,尽管日后父亲待他渐渐不同往日,但“我”惦记着只是父亲的好,惦记着父亲对儿子美好的初衷。

文章结尾段——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

我的脑中缓慢插放着蒙太奇式的画面,不禁泪欲夺眶。

如此真切感人的情节在朱自清其他作品中也多有体现,在《给亡妇》中,作者深切怀念那个一直只挂念孩子与丈夫的爱妻,件件琐碎的小事却道出了平凡夫妻间真挚的感情。

《哀韦杰三君》中韦杰三的“忧郁、悲苦、坚忍、温雅”最足以“引人深大之思和切至之情”。

品读朱自清的文章,我不仅感受到他笔下个个生动人物的气息,更感受到了他自己人性的美丽光辉:善感的心灵,一颗勇于肩负责任的心!

读《背影》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文中那“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前行”的背影却还时常浮现在我脑海里。

它似一根琴弦,一经拨动,便触动我的心灵。

在中国几千年浩瀚文学中,歌颂父亲的文章不计其数,而朱自清的《背影》却留给我最深的印象。

作者只是以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一个普通的动作,没有高调的铺张,也没有华丽的修饰,却让人能从内心深处感受到这其中的浓浓的亲情。

我想起我的父母,如此细腻的温暖,滋生在我的心底。

我很敬佩作家们或擅于写文字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感情从笔尖流泻于纸上,自然而亲切,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心灵随之跃动,情感随之流露。

就像《背影》这篇文章一样,能带给我们感动。

作者写到父亲去给他的儿子买橘子,要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那边的月台。

父亲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现出很努力的样子,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留下了眼泪。

有的时候,仅是一个背影,就已能够表现一位父亲全部的爱。

孩童时的我,却不是这么想,不善言辞的爸爸,让我总是觉得他不关心我。

我总以为妈妈爱我多于爸爸爱我。

早上出门前,妈妈会提醒我“路上小心”,爸爸只是无言;碰到有考试的日子,妈妈会早早起来,给我做好营养早餐,爸爸却还是在睡觉;放学回来,妈妈关切的问我考得怎么样,爸爸还是平静的吃着饭……这些都让我觉得我的猜想是没错的。

爸爸爱抽烟,一直就是这样,他那早已被烟熏的焦黄的手指如今还夹着一只卷烟。

无论在家还是在外面,他身上总有一股烟味,令我万分讨厌的烟味。

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得了阑尾炎,动了手术。

那个时候,我还很小,我很害怕,从来都没有动过手术,我不知道动手术有多疼。

于是我抱着妈妈哭,嚷着可不可以不动手术……妈妈也跟着我难受。

可是我找不到爸爸,心想这个时候也不在我身边,他真的是不关心我。

我幼稚的想法是让爸爸妈妈都心疼我,那样我就可以不动手术了。

很快,爸爸来了,他已经打理好一切,我住进了我的病床,手术安排在九点半。

我心里特别惶恐与不安。

这时,只有妈妈陪着我。

爸爸正在病房外面的阳台上抽烟,烟雾缭绕中,我只能看到他的背影。

九点半马上到了,护士进来跟我说,准备好了吗。

我听了害怕得眼泪直打转转。

这时,爸爸看着我,轻轻握住我的手臂,说,不要怕,很快就好了。

眼神中分明的关切和安慰。

我使劲地点点头,可眼泪却抑制不住的溢出来,耳边的头发也已被泪水湿透。

爸爸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心疼和着急。

我心里一动,爸爸是关心我的。

长大后我渐渐懂了,每次爸爸有心事的时候他就会抽烟,那些烟雾正是他深深的愁绪他的烦恼。

再次回想那个烟雾中的背影,那就是我的爸爸,深爱我却只是不懂如何表达的爸爸。

是的,父亲表达爱的方式,不会像母亲那么直白细腻,往往是更加隐晦,如涓涓细流温暖女儿的心田。

他们不需要开口表达,更多时候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有时候,只是一个背影,却让你感觉到无比的信赖和安全感。

一生背负爱与责任的双脚走过了崎岖,并不宽厚的肩膀顶托着这温暖的家。

留下的只是背影,那勤勤恳恳忙碌着的背影,你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

你的背影,在凄风里傲然着,雪霜满地,你的背影坎坷数十年,你要多保重,爸爸!因为你的孩子已经渐渐地长大!终有一天有能力挑起这个家的担子!

爸爸,是你,一直在给我勇气,是你,为我树立榜样,看着你的背影,我明确了自己的方向!

那是九月的一天,我和你一起去登香山。

望着红枫掩映下的香山,我异常兴奋。

高中读后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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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课外书向来是敬而远之的,所以,并不曾体会给课外书的美妙趣味。

因此,我不曾了解过《边城》这本书,也不知道沈从文是何许人也。

但是,也许,是因为同学的推荐下,也许,是因为老师的建议,又也许,是冥冥之中的不可抗力,我阅读了《边城》这本小说。

初读时,只觉得平淡无奇,并没有吸引眼球的情节,不过,我很快就被湘西人的朴实,茶峒的美景给迷醉了。

女主角翠翠,是一个无爹无娘无祖母的三无孤儿,唯独有一个撑渡船的祖父相依为命。

天真、善良、勤劳,对美好回忆充满向往,是翠翠的所有代名词。

在一席水中,在群山环绕间。

她撑着渡船,唱着小曲,时而还有几声大黄犬的轻吠,有雀翎婉转的吟唱,傩送在月下“走马路”、“唱情歌”,只为博翠翠一笑。

沉思静想,只觉得恬静、美好,书中有置身于世外的桃花源,便有了远离纷争的无忧无虑。

不仅如此,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最大的亮点,就是清淡、平凡。

翠翠的故事,没有像现在电视剧一样的狗血剧情,动不动就一哭二闹三上吊,动不动就生死大劫或秀恩爱,也没有所谓的三角恋四角恋,更没有我要拯救世界的伟大英雄形象。

《边城》写的是一种真实,更贴近了我们的生活,它让我们觉得故事就发生在我们的周围。

也许,翠翠的故事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然而,它展现给我们的是,对爱情的追求,对亲情的执着,对生活的乐观,《边城》值得忙忙碌碌的我们去深思。

小说的结局,不是情人相拥而泣,从此幸福在一起的结局,而是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傩送是否会回来,又是否会娶翠翠,选择渡船还是价值不菲的磨坊,值得读者回味。

于是,在这种猜测结局的伴随中,无疑又增加了《边城》的价值。

所以,如果现在的电视剧和电影过于浮夸的话,那么《边城》就是能让人解放的一剂良药。

因为我们的生活是那样平凡,是真实的,是客观的。

对我们而言,只有在平凡中活得快乐,活得精彩,才能拥有人生的价值。

我一直很想读《围城》,因为钱钟书,也因为它在文学界的地位。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直到2014年12月27号,我才开始涉读这本向往已久的宝书。

拿着这本书,心里异常高兴我终于能和大师对话了。

这本满载盛誉的书能带给我怎样的体验呢。

带着满腔的喜悦,我开始了读《围城》之旅。

整本书里,钱钟书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爱情。

那么,是什么使《围城》具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学者们为之倾倒呢?我想这部小说的真正魅力似乎主要不在阅读过程,而在读完整本之后才产生。

读完全书,再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那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入另一座“围城”,就这样,出城,等于又行城,再出城,又再进城……永无止境。

小说结束了,读者并不知道方鸿渐后来的情形,但依其生活的逻辑可以推见,他又进入另一座“围城”,而且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城”之困。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留学生归国带来的不是满腹的知识;不是新思想;不是能报效祖国的本领?而是使自己陷入一个又一个围城,不能自拔。

显而易见是因为他软弱无能,因为他处处为他人左右。

回国后工作是三闾大学施舍的;自己的爱情是在孙小姐千方百计的设计下,方鸿渐下圈套的;自己的婚姻是所谓好友赵辛楣一句话促成的。

在每一个人生重要选择里方鸿渐都没有找到自己。

所以他注定会不幸福、会被视为可有可无。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方鸿渐是悲哀的。

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每个人的命运都应该由自己主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拼一把。

在面临选择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努力,遇到挫折,想办法解决,再努力,就这样!不要像方鸿渐一样在选择的'漩涡中迷失了自己,成为社会的附庸。

看完以后,最令我触动的是,害羞、腼腆的曾同学站在讲台上向十年未曾见过面的老同学诉说自己以往的经历遭遇,无疑她是勇敢的,也是痛苦的。

对于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就算是最亲密的人,也不愿过多提及,至少,以前的我是这样。

高中时期那会儿的事,我很少向别人提起,因为我不太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所经历的孤独,还记得,那时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我不得不离开重庆,只身一人去湖北读书,第一次离家那么远,在当时只有15岁的我来说,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是我却一路走过来了。

在放国庆、五一长假的时候,宿舍的同学都回家了,只有我一个人待在寝室,因为离家远,不方便回去,就只能一个人在宿舍待七天,看着宿舍里11张空空的床,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因为害怕,把宿舍的灯开着,却用被子狠狠的捂住自己,只为寻求一点安全感,第一年高中,我就这样挺过来了。

后来我妈不放心我,就让我在外面租一间房,那时我就自己一个人去学校附近的公告栏上面寻找租房消息,最后我找到了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小房间,那时候,一学期八百块钱,跟老板交完钱,就开始搬东西,我的那间房在八楼,我就一个人完成了整个“搬家”过程,来来回回大概有十几趟吧,因为一个人,干完了所以的事情,没有跟父母说实话,骗他们我是叫同学一起跟我搬的东西,无疑当时的我,心里是苦涩的,自己一个人过完了三年高中生活,太多的孤独藏在心里,不愿将它诉说出来。

可现在的我认为:孤独跟人数无关,一个人也好,一群人也罢,得不到心灵上的慰藉,才是最深沉的孤独。

书中最能让我产生共鸣的一句话是,一个人越久,就越怕一群人的热闹,没错,就是这样,当自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其他人就是多余的,既然自己融不到一群人之中,何必要去凑热闹,如今,孤独在我看来,不是一个人吃饭,逛街,看电影,而是一群人在一起有说有笑,你却发现你根本插不上嘴,他们的世界从来都没有你的位置,你只能在一旁远远的观看,还配合他们扯动着嘴角,最后,你会讨厌这样的自己,慢慢的,你爱上了一个人生活的状态,明白了,一个人也可以狂欢,直到天亮。

平时闲的时候就会看看一些青春励志的书籍,目前正在看的一本书,是翩翩的《永远热泪盈眶》,这本书看来很触动内心,一个个小故事,温暖我们每一个人,或许你有踩在刀刃上的勇气,但不要把你那颗本该柔软的心层层包裹。

读了《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之后,发现它能很真实的触动到我的内心,不用说太多,只是某一个词,某一句话就能触动我,我想其他和我一样观看了预览版后的同学都是这样吧!毕竟我们都是一样正经历着孤独,被孤独打败,到最后却也觉得光荣。

谢谢刘同,用文字温暖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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