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范文(22篇)

时间:2023-11-26 14:27:34 作者:紫衣梦

工作汇报可以帮助我们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如果你想了解如何撰写一份出色的工作汇报,以下是一些值得阅读的范文,供您参考和借鉴。

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

在弓长岭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以下简称“违法建设”)。

(二)重点整治任务。

1、堵塞消防通遒、占压市政管线、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2、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违法建设。

3、居民楼院内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实施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4、在建违法建设。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重点突出、控新拆旧、司法保障”原则,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任务总面积的70%;2022年6月底,全面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一)既有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采取“边排查、边认定、边拆除”方式,同步推进排查认定、宣传发动、自拆整改、集中攻坚、检查验收、建章立制等6个方面工作。本着“先易后难、拆除为先”原则,对各方面工作不设启动时间,只设完成时限,合理利用有限时间,统筹推进,压茬落实,全力确保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成效。

1.排查认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以社区(村)为单位,将社区(村)、规划、消防部门及各类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物业公司组成排查工作组,对所有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摸底排查、鉴别认定,形成包含具体位置、现场照片、建筑形式、违建面积、使用性质及相关人信息等信息的数据台账。在排查违法建设过程中,要注重调查是否有党员、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建设或参与建设、占有或使用情况。完成排查认定后,街道、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报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区自然资通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审核后,报区政府。区政府复核后,经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报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案。全部排查认定工作要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将分别约谈乡(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

2.宣传发动。在排查结束后,区政府统一向全区发布违法建设整治政策的通告和《致全区居民的公开信》,正式启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布排查结果,设置热线电话,征集群众意见。各相关部门、乡(镇)街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有效发动辖区居民参与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为违法建设排查继续提供线索,补充排查信息。区宣传部门在排查认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对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进行全面报道,对典型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曝光,全方位向社会传达违法建设危者,营造出全民支持造法建设指除工作的良好氛围。在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宣传发动工作。

3.自拆整改。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思路,高效推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在启动抗法程序至强制拆除期间,不间断开展督促自拆工作。从认定违法建设之日起,督促自拆工作要随之启动。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党员、网格员、楼长等人员,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和违法建设的“左邻右舍”,想方设法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在排查认定过程中,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运用工商税务调查、取消社保政策、限制房产交易、纳入失信管理等手段,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违法建设占有人)进行惩戒,督促其自行拆除。对违法建设相关人(违法建设建设者、使用者)进行调查,对存在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设或参与建设,占用或使用违法建设的,要第一时间向相关人员管理单位报送情况;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取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资格;对当事人同意自行拆除但无力实施的违法建设,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取得当事人书面申请后进行助拆,但助拆要严格限制次数,并做好评估,优先适用于带头拆除违法建设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律自拆,不得助拆。

5.检查验收。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排查拆违”双验收机制。一方面,要将摸底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热线电话、公众微信号等途径征求群众意见,并组建巡查组,对群众上报的不在排查结果中的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核实,对确定属漏报的违法建设上报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将予以追责问责,并责成乡(镇)街立即采取行动,履行法律程序实施拆除。如发现漏报涉及违纪问题,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另一方面,对本地区重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未完成的相关部门报区委、区政府,由区委、区府主要领导分别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在2021年10月底前,将摸底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在2022年8月底前,形成验收报告,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调后、报市委、市政府。

6.建章立制。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研究违法建设方面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2022年8月底前制定出在我区实行违法建设清零的系统方案,确保为后续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提供保障。区综合机法大队会同乡(镇)街要制定常态化的违法建设管控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拆除的违法建设反弹,并坚决杜绝发生新的各类违法建设,自2022年1月起,区政府开始实施违法建设管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对剩余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程序履行准备工作,为执行强制拆除工作打好基础。

(二)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对于在建的所有类型违法建设,严格实行“零容忍”制度,一经发现,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第一时间实施拆除,实现“严打击、停增长”,全面彰显我区打击违法建设的决心和能力,为拆除既有违法建设带好头。

各乡(镇)街、社区(村)要发挥网格员作用,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作用,及时发现新生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上报到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由其牵头迅速启动法定程序优先予以拆除。

凡发现行动启动之日后的新生违法建设,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同时,迅速启动法定程序优先予以拆除。

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日常工作,对造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

(一)拆违行动方面。

各乡(镇)街是违法建议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协调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新闻线索和素材,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对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营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配合区自然资源分局对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配合区政府,协调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配合乡(镇)街道对占用绿化区域、压占市政管线的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对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后的场地进行绿化、硬化和设置便民设施。

(二)配合保障方面。

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公检法部门全力配合区政府拆除违法建设。

区法院负责对接同级法院或上级法院对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做好法律解答,对拆除违法建设诉讼案件依法审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出警查处,并配合党委政府及信访部门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法律指导、行政复议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提供整治行动经费保障。

区信访局负责整治行动中接待信访群众和协调调度工作。

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定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督促问责方面。

机关或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区纪委监委负贵对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违纪行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区发改局负贵将造法建设情节严重的当事人纳入诚信惩戒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区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附有违法建设的房产限制交易。

区人社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行政编制以外公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营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的企业停止审批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的商户停止审批工作;负责依法配合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将实施强制拆除的,责令限期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督促、引导经营者办理注销登记。

区民政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社会组织,按照业务主管单位意见进行后续处理直至撤销其登记;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当事人,暂缓受理临时救助。

区税务局负责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税务案件进行跟踩检查。

(一)加强领导。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是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点评会,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各自职能,全力配合区政府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到“不干预、不阻碍、不纵容”。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信访主体、维稳主体,要按照“项目化标准、工程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总体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各乡镇街道要出台本辖区的违法建设治理方案,并充分征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整治,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三)强势宣传。要制作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发动宣传视频和标语,在各类大中型广告显示屏、企事业单位led显示屏循环播放。组织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利用网络自媒体,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报道。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自有宣传渠道开展大力宣传,赢得广大市民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示范引领。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人士必须深刻认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自觉主动拆除本人建设或参与建设、占有或使用的违法建设。上述人员管理单位、组织要落实管理职责,督促相关人员在2021年10月30日前履行自拆义务。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实行违法建设零报告和承诺制度,如实填写“违法建设报告表”和签订“违法建设整治承诺书”,报告表及承诺书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保存,形成情况汇总报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区委、区政府建立责任迫完制度,对工作中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等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党员干部依法、依规、依纪问责。对党员干部不按规定时限完成拆除违法建设或自拆不达标的,谎报、瞒报、拒报建设的,干扰、阻挠、抗拒或煽动他人干扰、阻挠、抗拒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区组织部、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给予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人士有上述行为的,换届选举时不予提名。

年教育局毒品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发展蓝色经济、创建园林乡镇、打造生态新城”的目标定位,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的原则,解放思想、勇争一流,在加快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同时,全力建设最适宜人居的绿色生态新城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高起点规划,全面提升城镇绿化档次和水平。

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组织园林专家进行广泛论证、深入探讨的基础上,我镇充分利用山、海等自然资源,结合全镇总体规划,高标准、高起点制定绿化方案。

一是规划设计突出高。邀请了高水平的园林规划设计单位对全镇绿化发展进行规划设计,并对每个重点绿化工程项目都结合实际进行详细设计。通过高起点规划,使镇域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布局合理,树种层次分明,大小错落有致,点线面结合完美,形成了绿化覆盖面大、立体感强、样式多样、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的镇域环境面貌。

地设计方案12个、新增街路绿化设计方案6个、道路升级改造方案5个。

三是具体设计突出实。在街路设计上,本着驻地绿化与弘扬琅琊文化、近期景观与远期效果、乔木与灌木、针叶与阔叶、重点景观与普遍绿化相结合的原则,打破常规,因地制宜大量栽植法桐、水杉、玉兰、大叶女贞等具有观赏性的树种来提升街路的景观效果,突出了简约、明快、大气的北方园林风格,达到了“春天花团锦簇、夏天绿树成荫、秋天层林尽染、冬季绿意犹存”的效果,为琅琊的未来构筑了美好蓝图。在转角设计上,主要以自然式为主,将绿篱、乔木、灌木和常绿树木进行合理搭配,突出转角的空间感和色彩感。在游园设计上,根据地貌特点,结合周边环境,以常绿树水杉、百日红、紫荆等为主,突出满园锦秀的整体绿化效果,展现了自然、清幽、简朴的设计风格。在道路设计上,结合滨海大道窗口特点,本着“绿化水平有大突破、绿化效果有大改观、绿化品位有大提升”的要求,用较长距离的片林形式展示了常绿树、高大乔木与绿篱有机结合,体现了多层次、多品种、全覆盖的独特风格。

二、坚持高标准建设,全力打造优美环境。

在高起点规划设计的基础上,我们实施了“三大工程”,全力打造优美环境。

一是实施硬化工程。投资620万元对驻地主要道路进行了综合整治。其中,投资360万元,对海城路和天城路进行了荷兰砖铺设,对镇驻地古城路和旺城路等道路进行了硬化。投资78万元,在天城路和海城路敷设污水管道1650米,并安装了古力井和雨水篦子等配套设施。投资1400多万元,完成“五化”建设村庄23个,硬化面积216747平方米。

二是实施美化工程。按照“统筹安排、分工协作,整体联动、重点突破,统一标准、因地制宜”的原则,快速启动和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抓好滨海大道、张泊路、海城路、港城路、天城路、古城路和村村通道路沿线的“三大堆”、废品收购点、修车点、洗车点、残垣断壁和违章建筑等立体环境的专项整治。对镇驻地和重点村庄的卫生死角和垃圾较多的地点进行了集中的清理,采取“户集、村收、镇运”的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调用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对驻地天城路、海城路、港城路、古城路、兴城路等和重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卫生死角和常堆的一些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了填埋和外运,共调用车辆140多台次,清运垃圾7500多立方。加大了对垃圾收集和清理的力度,新购置垃圾桶120个,由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和清运,做到了驻地垃圾日产日清。对于海城路等驻地主要道路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多年遗留的突出问题,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城管监察中队会同驻地村庄、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市场管理所等相关单位对经营业户发放了《琅琊镇关于规范镇驻地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和《琅琊镇镇区管理规定》等700余份文件,并采取联合执法、分户到人、现场办公等多种办法,克服种种困难,先后开展了多次集中清理行动,共拆除乱搭乱建违法建筑16处,拆除路边售货亭6处,拆除广告牌57个,规范占道经营业户63户,清理小广告120余处,并对沿街26个摊点进行了重新设置和规范管理,较好的改善了镇容镇貌。

三是实施绿化工程。对镇驻地及相关路段,我们邀请了市专业测绘公司和专业园林绿化设计单位进行了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的规划和设计,突出“乔灌结合、层次整合、季节融合”的绿化特点,对驻地五条主次干道进行重点打造,实施每个路段栽植一个街道树种,辅之低灌常绿和花卉植物搭配,形成各具特色景观和绿化模式,切实增强了驻地绿化美化效果,目前,驻地已绿化道路5条,栽植法桐、玉兰、雪松、红叶石楠等高档绿化苗木共计33000余株,绿化道路长度3500多米,并在驻地东部规划了化共绿地一处,面积1680平方米。

三、坚持高质量管理,形成环境综合整治的活力。

高质量的管理是维系优美环境的根本,在环境和绿化管理方面做到“三个明确”,全方位提升人居水平。

一是明确管护队伍。为确保综合整治效果,做到经常抓,抓经常,常抓不懈,建立健全了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从镇机关干部和部队转业军人中选调12名得力人员,成立了镇环境综合整治监察大队,建立了办公室,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配备了车辆,统一了服装,做到依法管理和有人管、管得住。从各村选调20名人员成立了镇环卫中队,对镇域环境实行常年管护,具体负责镇驻地环境清理和垃圾清除。同时,制定下发了《加强镇村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了有章理事,有人干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同时,各村都建立了由2-5人组成的环卫保洁队,对村庄环境卫生实行“定人员、定职责、定制度、定奖惩”,实现长效管理、长期保洁。

二是明确管护责任。为确保管护效果,镇党委、政府先后召开现场调度会三次,多次组织对相关村庄和重点部位的现场检查,进一步细化整治标准,将工作要求明确落实到每一个村、每一条街、每一个路段和每一个管护队员。

三是明确奖惩办法。为充分调动全镇各村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形成全镇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镇党委、政府将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各村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全镇村庄进行考核,建立加分、倒扣分制度和镇级领导现场督查制度,根据检查考评的得分情况进行表彰奖励。其中,对检查得分列前20名的村居给予资金奖励,并在考核实得分数中加大配分标准予以加分,对得分列后五名的村庄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理,对在环境整治中措施强、投入大、管理好的村居给予重点支持和扶持,确保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促进了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和有序推进。

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汇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落实。根据承担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我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相关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能力,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市容环境质量。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局领导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片区划分责任制,谁的路段谁负责。结合工作职能,将生态环境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执法中队,并明确分管领导职责所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与实践得到深化,重点地区生态功能得到提升,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和绿色,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确保做到环保工作有计划、有落实,积极整改工作中出现的环境问题。

(二)加强监管,构筑禁烧防线。各执法中队管理人员加大了各自管辖区域内巡查频次,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同时对一些城乡结合部随意焚烧垃圾、秸秆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监控。同时,积极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公安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采用不定时巡查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监控,强化错时值班制度,有效制止人为随意焚烧行为,至目前,未发现人为随意焚烧行为。

(三)分工协作,净化市容环境。各中队按照管辖区域分片治理,严格监管,整治露天加工、乱倒污水行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露天加工点、装潢部以及占道装修门店、门外乱倒污水行为开展巡查。依法取缔露天加工、喷涂作业行为,与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协调配合,对室外加工、修理门店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对城区*家店外维修门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从源头上治理地面油污污染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三是市民素质参差不齐,乱倒污水、随意焚烧等现象依旧存在,个别经营者环境保护意识欠缺。

三、下一步打算。

加强与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交流,及时反馈。在执法过程中,各片区执法中队要加强内部交流,及时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应用,对难点重点问题,及时与上级领导沟通协调,将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做好录像、录音、拍照、资料收集工作,及时上报。

三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监管,严格落实错时值班制度,对重点的地段、区域重点管控。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及时制止,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

20xx年,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年任务目标,积极开展工作,认真抓好自然资源各项工作落实,服务x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局党组主动强化担当意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三会一课”学习固定化,通过人人讲党课和“五比一争”活动,深化落实主题教育思想,确保主题教育沿着正确方向开展。

二是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监督执纪。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各股所党风廉政风险点,形成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表,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认真整改落实省委巡察组反馈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紧盯工作薄弱环节和工作重点,加强对分管联系股室所教育、监督和管理,并开展廉政谈话。xx年,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好实效,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充分发挥了意识形态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作用,增强了舆论引导的调控能力,发布政务公开信息xxx条,未出现重大负面舆论事件。

一是实施x县大流乡等x个乡镇土地复垦项目,目前,已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产生增减挂钩指标xx公顷,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土地保障。二是实施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共涉及xx个地块,大流乡等x个乡镇砖瓦窑,面积xx公顷。目前,正在稳步推进实施。

一是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及用地审查工作,有力保障重点项目有序推进。目前,办理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创新实践基地等xx个建设项目用地合规性规划选址及用地审查意见,办理x县人民医院xx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金阳光商贸等xx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开展并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本次调整xx个乡镇xx个行政村涉及xx个项目,调整面积xxx公顷。

二是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加大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力度。目前,获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xx亩,获市局批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总面积xx亩,全力保障省市县重点项目用地,打好项目落地攻坚战。

三是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效益。截至到目前,已挂牌出让土地xx宗,出让总面积xx亩,成交价款约xx亿元。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xxx宗,面积xx亩。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层层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超额完成了xx万亩耕地和xx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切实规范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工作,万亩,待“国土三调”成果启用后及时调整,为我县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做好前期工作准备。三是稳步推进实施促进耕地“双高一转”试点工作,,利用三年时间为全省农业结构调整、耕地提质增量、助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探索新路子,总结新经验,全面带动全省耕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地位。目前,正在坚持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x县千村试点xx个试点村、村庄分类和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修改完善最终成果;全面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正在编制纸房乡、大屯乡、古城乡等xx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百镇千村规划”工程试点村和xxx个实用性村村庄规划。深化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成果。

一是优化完善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压缩时限,将一般业务登记时限、抵押业务登记时限分别压缩至x个、x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是完成我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布设工作,形成电子不动产权证书、证明,让权力人可在网上查询不动产权力。

三是在马庄桥镇设立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房地产开发企业布设从业终端,实现新建商品房预告预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x项业务在开发企业内办理,减少群众、企业跑动次数,更好的为其服务。目前,已办理商品房预告预抵押登记xxx件,商品房及存量房转移登记xx件,国有建设用地首次登记xx件,各类抵押登记xx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xx本,不动产登记证明xxx份,接待群众业务咨询xx人次。

四是基本完成完成xx个乡镇xxx个行政村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外业调查工作,共调查xx宗,建筑面积xx.x万平方米,宗地面积xx平方米,数据叠加xx条,正在等待省级验收。

五是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目前,共办理县城区、马庄桥镇油田等各类房屋登记xxx件,补缴土地出让金xxx万元。

六是全力推进x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最终数据成果在全省率先通过国家审核,为掌握详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一是我局始终注重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土地日”等节日,设立咨询点,悬挂布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各种知识性手册及宣传折页达x万余份,有效提高了群众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晓率。

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实务培训,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立案查处违法案件xx宗,已立案xx宗,移交移送x宗;拆除复耕x宗;追缴罚没款xx万元,预计追缴罚款xx.x元;查处破坏耕地案件x宗,其中x宗已向公安局进行违法线索移送。

三是积极开展“春苗行动”、“秋实行动”和“周二集中大巡查”,联合执法巡查xx次,制止xx宗,立案xx宗,拆除xx宗。我县被省厅评为土地日常执法先进县,奖励xxx亩用地计划指标。

四是全力开展卫片执法和一河两路专项清理工作。“一河两路”违法图斑x宗,已拆除整改到位x宗,面积x.x亩;其中x宗属于设施农业用地。xx年下发第一、二、三季度卫片图斑xxx宗,图斑违法比例为xx%。其中仙庄镇xxx省道项目xx宗图斑,占用耕地共计xxx.x亩,下一步将协调公路部门将该项目列为省级重点项目,在取得相关文件后协调省厅在核算问责比例时扣除xxx.x亩违法耕地面积,完成整改后违法比例可降至x%。同时,严格按照省、市统一工作部署,逐村拉网式排查鉴别违建别墅,未发现建别墅问题。

五是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发放农村乱占耕地宣传彩页xx余份,张贴农村乱占耕地“八不准”公告xxx份,悬挂条幅xxx条。通过前期外业摸排共勾画问题图斑xxx个,截止xx月xx日已全部上报完毕,目前市级正在审核各县区上报图斑。经初步统计,合法图斑xx个,违法图斑xx个,市级退回xx个图斑正在进一步核查。

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汇报

市监察支队:。

安源区环保局根据《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萍环监察字[20xx]1号)要求,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积极创新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组织人员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工业园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安源区紧扣工作任务,对安源区经济转型产业基地内的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排查。截止到目前,安源区环保局局在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累计检查企业50家。同时,并按照上级《关于印发〈萍乡市污染源“一厂一档”信息系统采集录入。

工作方案。

〉的通知》(萍环监字[20xx]56号)要求对排查的污染源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基础信息档案。

1、开展排污口规范化工作情况。

目前,安源区经济转型产业基地园区内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标示牌设置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当中,并且在开展工作当中监督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情况,未发现任何不按规范要求私设排污口或通过暗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

2、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情况。

在开展整治工作期间,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计20件,其中查处未批先建及未验生产17件,目前整改到位2家;查处批建不符1件,已整改完成;查处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2件,已整改完成。

3、督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行为情况。

对我辖区涉及危险废物的两家企业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萍乡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一是在对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企业违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且按照环保要求建设了危险废物储存仓库,并有标示牌、按照规定执行了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转运联单记录详细齐全。二是在对萍乡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将少量废机油由个人收购进行处理,而且未能提供危险废物转运联单记录,目前已要求该企业进行整改。

4、监管企业运营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情况。

安源区经济转型产业基地内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只有萍乡市大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企业,因该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已损坏拆除,正在与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公司洽谈,目前该企业已与萍矿环境监测站签订了委托监测。

合同。

暂时由手工监测代替自动监测;对此我局监察人员要求该企业尽快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备验收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我局将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4、开展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的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开展了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巡查专项行动,在开展此项工作期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692人次,对辖区内大气重点排放源单位进行每日巡查,按照要求对大气一般排放源单位进行三天一次巡查,对企业进行现场监察共计173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有效改善了20xx年春节期间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了公众健康。

今年以来,安源区环保局通过12369环保投诉热线、网络平台以及上级转办等方式总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20余件,处理办结并回复18件,其余3件正在积极处理当中。在处理信访投诉工作中,始终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着力改善信访工作环境,把信访接待、投诉办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做到接待、登记、反馈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环境信访工作水平,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安源区环保局积极完善工作措施,全面深入推进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并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工作重点,积极探索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工作再延伸,措施再具体,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将正在进行的工作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二是继续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强化环境执法,完善企业“一厂一档”资料。三是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区新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坚决禁止未批先建和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等问题,确保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协20xx年专题视察调研工作安排,10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王爱萍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管情况汇报,与市区6个国土分局执法大队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视察报告分三个部分。

全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针对用地需求量与耕地保有量的矛盾突出问题,从20xx年第十次土地卫片xxx启动“15号令”实施问责以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犯罪行为,20xx年违法用地面积下降,违反耕地面积下降60%,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从降低到,目前全市违法用地总数控制在11%、未超越国家红线15%的限度、排序全省倒数第二位,违法占用地呈下降趋势,实现“保红线”目标。主要治理措施有四个方面:

(二)强化严厉打击手段。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卫星遥感监测、违法用地事前制止、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公开查处、触犯法律追究责任等手段,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犯罪行为。20xx年以来,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移交公安机关涉法土地案件32案33人,查办违法犯罪线索19件,侦破自侦案件48起,移送起诉42人。

(三)持续开展专项行动。20xx年以来,开展卫片执法、查处变更规划、清理规范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专项治理行动,查处148宗违法用地、收缴罚没款万元,没收建筑物万平方米,查处变更规划45宗,收缴罚没款657万元,出让金亿元,累计处置土地34344亩、其中盘活置换用地7420亩,为“国省市”重点工程规范用地手续160宗22887亩、公开出让37宗2266亩、已收回罚没款万元、各类规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亿元。

(四)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全市各级国土部门依法行政,严格建设用地预审预报、约谈承诺制度,审批用地从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把关,谁办理谁监管,建立内部会审、执法监察、反馈预警机制,对违法用地行为实现一票否决制。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对重点项目应急用地、临时用地、农业设施用地全程跟踪,减少环节,加快审批。结合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的分析和预测,合理布局,科学分配规划期内主要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各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监管,主动服务大局,努力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管好流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法律解释:违法用地指,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或通过非法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建设指,建设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的建筑体。

通过调查研究、情况分析,有四方面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

(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各级土地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基层监管队伍薄弱、人员缺乏,有的国土所只有1人,就市、县两级国土监察执法大队不足120人,监管全市6956平方公里国土资源确实有很大难度,查处违法力量有限,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二)违法用地依然严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在全市10个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小店区、晋源区、尖草平区被市政府确定为违法用地易发区,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开发、非工程建设、国道省道两侧、农村撂荒农田”等区域土地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用地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非法交易、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现象。仅20xx年全市村民宅基地违法用地宗数占到违法总数的18%。

(三)土地违法追究偏轻。《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追究刑事责任。在土地执法实践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很难执行,多数违法用地行为以行政处罚为主,因违法成本低,追究责任轻,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犯罪行为不断滋长,治理难度加大。

文档为doc格式。

乡镇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

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镇成立了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及业务专干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员,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干参加了由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农村乱占耕地相关工作解读和报送系统培训视频会议,并及时学习培训课件,明晰了摸排工作政策及工作方法,提升了摸排人员的工作水平,解决了填报系统时容易出现的问题。

为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我镇加大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宣传力度,在227线沿线镇村主干道等区域悬挂标语14副,在镇村宣传栏张贴县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公告和海报120余份,还利用微信、qq、公示栏等平台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我镇采用实地走访入户、集中座谈等方法,对本村内所有占用耕地建房项目进行逐一排查,逐个入户实地核查,做到了排查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问题认真进行甄别,建立台账,及时汇总进行上报。

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规划滞后。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增长,但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增大,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人地矛盾日渐尖锐。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部分群众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置之不理,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下一步,我镇将克服一切困难,压实工作责任,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使摸排工作不停止,按照标准和时限再次深入进行摸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确保摸排数据全面准确,不瞒报漏报。同时,对能整改的问题不等不靠及时整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遏制新的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年教育局毒品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市建委:

我单位为确保所承建的各项市政道路建设任务按期完成,近期又呈现出一副大干快上的气象。元旦期间我单位不但在建工程(胜利路南段、建设路东段、西华大道、宏力大道东段、宏力大道中段、宏力大道西段、人民东路赵定排桥七项工程)在全力推进,元旦前和元月一号又新开工程两项(共产主义大桥和南干道污雨水),且卫河清淤工程已基本结束。节日期间处理12319案件一起。

为确保节日期间我市的市容市貌环境整洁,我单位节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处安全文明施工及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与布置。截止到今天下午16点,我们所做的工作已达到预期效果。节日期间我处所做的具体工作如下:

1、严格做到了责任到人,以确保各施工现场节日期间

安全文明施工,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元旦期间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司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洒等现象的发生,工地围挡要设置到位。

2、进行了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且处工程科每天巡。

查工地,除安排好生产工作外,还要重点检查各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处领导节日期间对全处工地进行不定时抽查,如发

现问题要追查到底,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

4、12319城管信息网络节日期间派有专人值班,以便

接到案件后能够及时处理。

单位:

时间:

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相关要求,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高依法依规用地意识,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严肃性,切实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大山镇“三举措”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

一是迅速行动、动真碰硬,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召开乱占耕地工作部署会,强化职能部门工作职责,镇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村建中心以及各村居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全面深入地排查,摸清底数,在耕地保护、农村宅基地管理等领域加大管理力度,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和监督体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执法检查,提高违法成本,采取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干部包片监管等多种手段,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同时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履职尽责、敢抓敢管,确保乱占耕地整治有力有序有效。

二是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稳妥化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需要从思想上纠正错误观念,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强化源头防控。大山镇通过张贴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启动应急广播、电子显示屏、微信老乡群、入户一对一等形式进行流动循环宣传。结合疫情防控、合医收缴等当前工作重点,组织干部入户宣传政策,召集群众召开院坝会、群众会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讲解,确保全覆盖,形成“逢建必报、违建必查”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先申请,后审批,再建房的程序。通过广泛宣传,让农户自觉知晓了合规建房程序,不乱占用耕地,又提升了农户对什么地方能建房、什么地方不能建房政策的知晓率。

三是压实责任、强化协作,凝聚起全镇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统筹组织各部门、各村(居)抓好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重大问题。对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实行网络化管理,建立片区包保责任制,明确村(居)包保责任人,负责政策宣传,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违法问题。对因工作不力,报告不及时造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确保大山镇农村乱占耕地工作始终高位运行,为严守耕地红线、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大山镇将继续压实工作职责,通过宣传典型经验、治理典型案例等方式,持续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进行整治。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极端重要性以及违法的严重后果,深刻认识到政府整改的决心和力度,营造“不乱占”“不能占”的良好氛围。

乡镇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

1.20xx年7月以来,平坝区建立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单位)安排两名工作员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常规事务的办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有序开展落实此项工作。

2.严格依法依程序审批。20xx年7月3日以来,平坝区各乡镇(街道)均受理了农户宅基地申请共计1237户,审批通过560户(包含原址拆建、原址升层、选址新建),未通过677户。并公示告知未通过的原因,或者建议另行选址报批。

3.20xx年3月30日,为了更好更快推进宅基地管理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了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村建站负责同志参加的20xx年全区宅基地管理工作调度会。针对乡镇(街道)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困难问题分别进行了剖析解答,并认真解读了《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及《中共安顺市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顺市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宅基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4.依据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平坝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工作新举措:一是继续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调度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摸准农村合理建房(新增)用地指标,每月统计宅基地审批情况,每月25日前报备区农业农村局,再由农业农村局向区、市人民政府汇报,便于掌握动态,明确思路,执行工作计划。二是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要强化学习掌握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各级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和法定程序更好的推进宅基地的审批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全区严禁农村违规违法建房。严守保护基本农田红线,依法依规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四是保障全区农村建房合理需求。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建房的农村居民,应依法依规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其建房,按规定做好监管。五是加强巡查,区、乡镇(街道)组建巡查队伍,开展全面巡查,早发现、早整治、及早防止农村违规建房发生。六是乡(镇、街道)要及时妥善处理农村建房来访问题,务必做到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难点堵点解决在基层,严防上访事件发生。

5.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宅基地管理机构和队伍现状及面临的工作困难,积极调查、调研全区宅基地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汇报给区人民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力争增强宅基地管理队伍,明确宅基地执法权限。通过与区司法局对接,建议把宅基地管理执法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便于严格高效执法。权责统一归于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站式办理、便民、公开、高效。

6.区农业农村局组建了督查队伍,组成区乡联合督查队深入村寨督促检查,对村民占用基本农田、超平方建房,及早发现、及时反馈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农村违法建房。

1.20xx年7月3日以来,我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经过排查,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17起(鼓楼街道3起、白云镇2起、天龙镇3起、齐伯镇1起、羊昌8起),已全部拆除。

2.省级3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70个,其中贵安新区11个,涉及平坝区59个,目前已经核查完毕,58个疑似图斑问题发生时间均为20xx年7月3日前。1个发生在20xx年7月3日后,已拆除复垦(在我区已排查出来的17起范围)。

3.省级4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26个,目前正在进行核查。

4.市督查督办局等反馈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10个,经核查,1个属于贵安新区,9个属于平坝区,均为20xx年6月前开工建设(其中有2户升层时间为20xx年10月和11月,乡镇已审批),已审批并挂牌的7户。

5.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一支巡查队伍到各乡镇开展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法开采等检查工作,从20xx年1月至3月,共开展检查15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量大、任务重,部分群众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宅基地管理工作涉及新的领域和专业知识,部门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三是前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未有效衔接,农村预留的允许建设用地较少,且宅基地选址需同时符合两个规划,加之前期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理流程,导致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推进缓慢。四是农用地转用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加大了地方财政压力。

(一)监管上再发力。进一步厘清部门和乡镇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拆除复垦到位。

(二)审批上再发力。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20xx年12月28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有审查报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宣传上再发力。利用集中宣传日、赶场天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物品,进一步加大电信、移动、联通、融媒体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有关政策措施和宅基地审批管理的知晓率。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汇报

我处为做好这次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认真研究了《__局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对我处的各阶段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做了细致的部署和安排。__处长明确了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具体做法,进一步调动我处干部职工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并进行边学习边讨论,讨论有命题、有实质性的内容,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共同探讨有利于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此次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是以“精神状态佳、行政能力强、服务群众好,机关风气正”为目标,使__局机关成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表率,成为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表率,真正建成“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对照“目标”检查,我处同志都能从根本上找缺点,找不足,逐条排查出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根源以及问题的危害性及今后努力整改的基本方向和措施。对照检查中大家普遍认为工作中存在共性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过去学习氛围不够浓,对加强学习的认识不够,缺乏紧迫感。虽然都能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工作忙为由,不能长期坚持,学习时多以应付为主,学习笔记常用工作笔记代替,学习上抓得不严,学得不透。

二是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中总是领导安排什么就做什么,按部就班,只立足于把工作做好,不追求于在工作中创新,工作中缺乏开拓精神。

着重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1、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服务水平。

坚持经常性的党政理论和业务学习,建立学习制度,常抓不懈,把学习和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促进两不误。面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要与时俱进,要不断更新观念,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新理论、新法规,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自身整体水平。

2、拓宽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效能。

把改进服务和促进发展作为提升工作效能的宗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努力拓宽工作思路;要具有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能墨守成规;要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转变工作作风的第一标准。

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这次机关作风专项整治为契机,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学习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精神状态佳、行政能力强、服务群众好,机关风气正”的目标,为“十二五”开局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工作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汇报范文

医院党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五个方面发挥领导作用,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和制度优势全面彰显。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党建阵地。

按照《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党委全面推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紧紧牵住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各支部、党务部门、工会及团委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明晰责任目标要求,确保了党委主体责任和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对支部工作进行月部署、月总结、月考核,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将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与医院的中心工作有机融合,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服务群众、患者的第一线。强化责任落实,严肃问责追究,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切实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明确职责定位,夯实责任落实。

进一步明确党委主要职责、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决策和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正本清源,坚决反对贯彻执行时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行使职权。院长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项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做到会前有预告,会中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形成决议,会后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切实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医院治理统一起来,使党建工作与医疗、科研、教学等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达到“两促进两提升”的效果。

三、健全章程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全院以章程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健全决策机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行政议事决策制度》等,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明确各自决策的具体事项、范围、程序和要求等内容,坚决做到职责清晰、程序规范。

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对照存在问题,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整治重点,组织相关科室传达学习文件精神,逐一过筛子,查摆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紧盯自查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着力增强整改落实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针对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做到“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有议题、有记录、有决议,重大问题在提交会议前,党委书记和院长充分沟通、取得共识。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项由党委会研究决定,无违反决策程序、组织原则和不发扬民主的现象和行为,无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会议的现象。

2、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加强党务、院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整改中对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加以完善,确保不出现执行、监督、追责问责不力等情况。

3、整改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使党建工作要求得到充分体现。

进一步细化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确保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维修、物资采购等具体工作;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制度运行,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三)针对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配备干部,未发现中层干部院内兼职不规范,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兼任职务过多等情况,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不出现此类问题。

1、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2023年6月完成7个内设党支部的换届工作,经多方面考查,选拔调整三名年轻干部担任支部书记,新老支部书记取长补短,共同提升支部工作。党委对其进行了党务专项培训并组织其参加了党校培训教育,党支部书记思想、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正在积极完善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管理、决策相关细则,推动内设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参与科室业务发展、经济分配、职称晋升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进一步完善了支部书记培养激励机制,为支部书记参与科室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3、加强党建活动阵地建设,拟在行政区设立规范标准的党建活动室,做到“有标识、有园地、有制度、有书籍”,配齐软硬件设施,为党员学习提供独立场所,目前选址已完成,设计方案已出,正在等待招标和建设。

党委积极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每年初下发《党建工作计划》,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监督考核,纳入绩效管理,确保了党委主体责任和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是党务部门工作人员短缺,无职称晋升通道。医院党务科室员工无对口职称晋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党务工作后无法继续聘任卫生系列职称,职业发展路径普遍较窄,晋升机会较少,导致难以调动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高职称、高学历人员也不愿意从事党务工作,直接影响工作效果。

二是党务部门机构设置不全。《意见》规定:“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一般应当单独设立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等党务工作机构”,但院行政科室减少了党务部门职数,弱化了党务部门力量,导致党务和行政工作难免顾此失彼,影响党建工作。

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今后,党委将对整改重点持续加以完善,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全面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探索建立务实管用的党建载体,推进党建载体时代化,以科学合理的标准增强党建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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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复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一是20xx年xxxxx户x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xx年x月底全部开工,到20xx年xx月底已竣工xxxxx户,%。其中:实施修缮加固危房开工xxxxx户,已全部竣工,在规定时限内实现了xxx%的竣工目标,其他20xx年度拆除重建任务将于20xx年x月全部完工;砚山、西畴x个脱贫摘帽县x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工并达到入住条件,其他县(市)农村危房存量预计20xx年x月底可全部完成改造并达到入住条件。二是全州xxxxx套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xxxxx套公租房已建成分配xxxxx套,分配率xx%,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xxxx户。三是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x亿元,同比增长%;万平方米,%。四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全州归集总额x亿元,同比增长%;归集余额亿元,同比增长%;向xxxx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亿元,同比增长%;贷款总额x亿元,同比增长%;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城乡功能进一步提升。高度重视城乡规划,xx市、麻栗坡县、丘北县、富宁县编制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各县(市)城市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全部完成,xx市、丘北县全面启动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平方公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xx.x公里、城市污水管网xx.x公里、城市公厕xx座,xx市、砚山县、富宁县启动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全州累计查处“两违”建筑平方米;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等整治力度不断加强,效果日趋明显;乡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2015-2016年度xx个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示范村已竣工xx个,在建xx个;xxxx年度xx个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示范村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待省级贷款资金下达后组织实施。

(三)推动建筑业转型取得新成效。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州建筑业总产值达xxx亿元,同比增长xx.x%。完成建筑业增加值xxx.x亿元,同比增长xx.x%。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可控,全年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住房城乡改革不断深化。规范网上审批流程,梳理调整州级行政审批事项xx项(“供水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已正式取消),县市级行政审批事项xx项,州级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进驻政务中心办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顺利完成“滇盾—20xx”防空演练室内推演,广南县基本指挥所主体建设已完工,全年报建人防“结建”工程xx个xx万平方米,在建xx个xx万平方米,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xxxx万元。

同志们,20xx年全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成绩令人欣慰和鼓舞。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和省住建厅具体指导的结果,是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政府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对照高质量发展标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国家对棚改融资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对多个棚改项目的开工建设造成较大影响。历年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带来的融资还款压力,造成各县(市)地方政府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部分公租房项目未按国家、省的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依然存在,调控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还需加强,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规划执行不严、项目推进困难等问题。三是城乡基础设施“短板”依然存在,城乡品质不高和功能配套不够。四是城乡风貌还缺乏地域特色,乡愁记忆不明显,建筑设计、村庄和农房设计亟待加强。五是城市管理精细不够,系统化、智能化程度不高,部分乡镇、背街小巷“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六是系统党建联动载体不够丰富,行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七是“放管服”不到位,营商环境有待提升。

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为扎实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我局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局立即组织班子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并部署我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排查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会后,制定印发了《xx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排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局安全检查员联合皇马工业园区和小董镇安全检查员就企业依法取得各级规定相关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隐患自查自纠和按要求上报情况、员工安全教育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几个方面先后到皇马工业园区、那蒙、小董镇等企业特别是有色冶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排查督导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共走访企业5家,大部分企业均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厂区内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标语,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加装了环保排放设备,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险,定期组织职工开展职业病检查;但个别企业,如xx刚祥硅锰合金有限公司(小董)没有督促外包拆卸工程的工人佩戴安全头盔,存在安全隐患。对于以上问题,我局安全检查人员站在企业的角度向企业说明了利害关系,并要求刚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是否还有人员在厂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头盔。刚祥公司也马上进行了整改和排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加大专项行动政策宣传,使生产企业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支持整治工作。依托传统媒体和微信群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集中曝光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切实形成舆论威慑。发动员工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广泛监督、多方发力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我局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报党工委

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区党工委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查改治”重点工作贯穿始终。截至目前,先后出台*项制度文件,其中,修订完善原有的制度*个,新制定16个,有力推动了高新区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一)健全完善政治建设制度,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是修订《高新区党工委议事规则》,明确了坚定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推动净化*区政治生态,确保*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制定《党工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工作要点》和《党工委*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调研督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修订印发《*区202*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年学习计划》,确保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在规范依法文明执法方面,编印《*建设制度汇编》和《*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制度汇编》,督促城管队伍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二是在督查督办和安全生产方面,研究出台《*督查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编制《*区202*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双七条”法定职责的督查检查,持续深入推进高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工作目标。

(三)健全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权利运行,进一步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招商引资方面,成立*区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招委会),强化项目可行性论证。研究出台《*区招商引资项目合同评审办法》,建立科学论证机制,重点对产业政策、入园条件、环境安全影响评估、建设规划、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科技含量、能源消耗、优惠政策、项目合同表述等各个方面进行评审。

二是落实优惠政策方面,印发《*区推进园区产业集中集约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完善园区管理机制。根据产业不同特点修订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政府已草拟《*招商引资政策汇编》,高新区将参照执行,同时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支持政策,针对不同产业的独有特点,研究制定各园区的产业扶持政策,形成“一个园区+一个*+一套*政策+一个管理办法+一个落地流程+一套决策机制”的标准模板,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政策文件。

三是规划管理方面,*区规划分局按要求起草《*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决策制度》,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批准后印发执行,规范土规委会议事规则。

(四)健全完善清廉机制,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作风保证。

一是坚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接待制度》、《*管理制度》及各种法律服务办案程序规则等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是推进《*负责制》、《*承诺制》、《*办结制》等八项行政效能制度建设,推进构建“亲清”关系。

三是印发《*区社区居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社区政务公开。

四是加强社区“三资”管理督促各办事处研究制定《*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五)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资金安全,进一步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一是制定《*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预算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同步编报预算绩效目标,使预算资金使用目的明确,资金效益得到提高。

二是按照要求制定《进一步规范*决策和*资金审批拨付流程》,从而强化项目资金单位主体责任,资金申请拨付流程规范。

三是制定《*区征收资产评估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对高新区房屋征收价格做到有理有据、公平公正,减少房屋征收过程中矛盾和纠纷,促进拆迁工作有力开展。

(六)健全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强化绩效管理,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一是印发《*区岗位聘任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实行全员双选聘岗、竞聘岗位,建立聘任岗位与工资挂钩制度,与绩效管理办法相配合,打破平均主义,树立实绩导向。

二是强力推进*区管理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区管理机构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处与各*部门之间职能职责关系的意见》,推动办事处改革后职能职责与工作机制进一步顺畅。

三是探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双轨制”管理办法和员额管理选人用人机制,研究兑现年度人事*制度改革入额人员绩效工资,有效激励各类员额人员担当作为。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汇报

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纠治的通知》要求,***街道对照整治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我街道严格落实公务招待管理制度,公务招待实行领导审批,控制用餐标准,外来人员用餐一律在街道食堂安排工作餐,不上烟、不上酒、不上高档菜肴,没有出现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或转移到“农家乐”、高档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现象,无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高档酒水,无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或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及其他违规用公款吃喝问题。根据区纪委要求,立足街道实际,制定了《***街道纪工委关于规范伙食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方面。我街道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目前蔡公堂街道只有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严格履行主要领导签批手续,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也不存在擅用封存公车和长期借(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车辆等情况。

三、公款国内旅游问题方面。***街道不存在虚构名目公款旅游、借务执纪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公款安排旅游、不存在其他用公款旅游的违纪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引资,每次只带1-2名负责招商工作的同志,做到了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按标准报销差旅费用,没有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四、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我街道、村(村居)干部无人持有护照,不存在公款出境旅游。

五、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教育,坚持元旦、春节、藏历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礼品礼金明察暗访制度,做到逢节必查;建立日常检查、明察暗访,未发现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未发现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节日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等情况。

六、楼堂馆所违规方面。***街道严格落实办公用房制度,不存在超标准使用或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办公面积超标或装修超标,以会议室、接待室等名义另设房间办公、休息,其他楼堂馆所违规等问题。

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方面。区委巡察组于**至**日对我街道及下辖村(居)党委、党支部开展了政治巡察,指出在***年至***期间,我街道两个村(居)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包括超标准使用党建经费、以实物形式变相发放福利津补贴现象、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问题,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两次整改推进会议,目前正在整改中,前完成整改落实。

八、大办婚丧喜庆方面。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严格履行重大事项申报审批手续,向党员干部所在党委、党支部请示报备,未发现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将宴席化整为零或多次操办,以亲戚朋友等他人名义操办,违规异地操办,私下收受礼金等情况。

九、其他类问题。

我街道目前暂未发现其他类型的违规违纪问题。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汇报

区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纪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达川纪发〔2020〕18号)文件精神,坚决刹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歪风,强力正风肃纪。结合万家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召开了党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何流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纪委书记任东明同志担任,成员由镇政法委员党委副书记吴柏霖、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王贵均、副镇长黎涛、党政办主任李莉、财政所负责人吴小荣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

为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镇党委印发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到相关单位和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重点自查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方面。

通过自查,我单位无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问题;无以虚报、虚列项目,擅自截留等形式,私自发放、领取津贴补贴的问题。

(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

我单位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红包礼金的现象;无通过网银支付、微信红包、支付宝转帐、物流快递、电子预付卡、网购礼品等隐蔽性的方式,违规送礼、收礼。

(三)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方面。

我单位未超标准、超陪餐人员接待,未提供高档菜肴、烟酒;未违规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未在会议、培训、考察、调研中违规组织公款聚餐;未在公务活动中同城会餐;未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未采用虚报票据等方式冲抵生活费、招待费;不存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

(四)违规公款国内或出国(境)旅游方面。

我单位不存在以会议、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搭车”、“借道”公款旅游;无违规带家属参加公务活动的情况;不存在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等费用。

(五)公车违规使用方面。

我单位无公务车,不存在公车违规使用问题。

我单位无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疏于整治,尤其是“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旁落虚化、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无贯彻执行工作日禁止饮酒规定不到位的问题;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省市区配套规定精神的违规违纪问题。

我镇将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紧盯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为万家镇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某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汇报范文

按照市林业局《关于全市涉林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林发[2019]70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略政办发[2019]4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林业系统专项清查整治部署会,警醒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扎实开展清查整治涉林违建别墅问题。并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印发了《略阳县林业局涉林违建别墅工作方案》(略林发[2019]166号),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同时,成立略阳县林业局涉林别墅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一)强化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局系统各单位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内容及要求,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公告等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共悬挂横幅80余副、张贴宣传标语400余副,同时在县广播电视台滚动播出省秦岭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工作督查举报电话,在基层林区内张贴举报公告800余份。为专项整治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二)工作机制。一是根据方案要求各林场、自然保护区、天保中心及五龙洞森林公园结合工作实际,对各自重点区域地段,认真开展涉林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建立台账,依法依规查处整治,逐案销号;二是是建立涉林违建别墅工作周报机制,要求林业系统各相关单位每周向局涉林别墅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上报市局和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形成涉林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常态化。

(三)整治成效。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聚焦“违建、位置”两个要害,对县域内林地、嘉陵江省级重要湿地、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灵岩寺风景名胜区、五龙洞森林公园、6个国有林场进行了违建别墅问题拉网式全面摸排和定期巡查,通过全面摸排,我县未发现涉林违建别墅问题;同时,对市局反馈我县的疑似图斑及时进行现场实地核查。专项整治以来,市局反馈我局涉及陕西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县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疑似违建别墅图斑,经实地核查,无涉林违建别墅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好清查整治政策,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涉林违建别墅排查,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xx市安监局: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加强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杨学刚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职能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和危化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局于xx年4月13日制定《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荥安监〔xx〕137号),由各分管领导带队赴全县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企业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提高认识,积极应对。

即将进入汛期,县安监局根据全县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企业特殊的地质活动实际,加强防汛,不断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联手与气象、国土等部门进一步完善预报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紧盯气象预报动态,及时提醒企业高度重视,做好防患工作。

三、重点突出,精心安排。

一是严肃要求各企业要立即开展汛期前隐患排查治理。抓好露天采石场边坡、开采面、排(渣)场、工房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检查和排查治理工作,防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地下矿山加强采掘区、排渣场、排水系统等重点部位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发生片帮、冒顶、透水、渗漏、溃坝等事故。二是督促各企业更新、完善地质灾害监测档案,落实专人管理,主动与气象、安监、国土等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应对科学、反应迅速、防治得力”。三是各企业编制、完善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尤其要做好对大流量地段山洪、滑坡、泥石流等重点区域下游居有住区的防洪预警和提示。

四、落实责任,严格值守。

我局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极端恶劣天气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巡查,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守,确保通信畅通,注意查收市、县安监局灾害预警信息。矿山采场要落实专人严看死守,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对遇到险情撤离不力,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肃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XX区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汇报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xx区按照省、市纪委专项监督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上级划定的x大领域xx类突出问题,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从“小切口”入手,开展靶向整治。现将治理成果向您汇报。

为进一步推动xx社会保障服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区纪委监委督促区民政局针对低保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积极主动发现生活困难家庭,按照有关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渐退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截至目前,共新增低保xx人,取消xx人,特困供养新增x人,退出xx人。同时,区纪委监委针对人社系统和民政系统数据共享情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发现问题x条,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整改。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完善xx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应急管理局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针对居民小区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xx个检查组,对全区居民小区家庭燃气、电车上楼、私拉乱扯、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清除;邀请区消防救援大队到现场“面对面、手把手”与xx位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消防培训;在各小区共xxx多处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普及全民防灾减灾知识,提升居民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为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结合乡村振兴领域非法占用、闲置耕地情况,区纪委监委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非法占用、闲置耕地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通过调取耕地“卫片图斑”数据、组织人员实地走访对辖区耕地保护情况进行调查,对存在耕地闲置、非农化、非粮化等违法行为,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截至目前,共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x份,复垦x处共x.x亩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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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世上并没有用来鼓励工作努力的赏赐,所有的赏赐都只是被用来奖励工作成果的。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情况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要求。

一是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局党组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工作措施,明确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来抓,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教育引导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集中整治形式主义的重要性。

二是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亲自推动。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真正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作风摆进去,带头学习整治要求,带头查摆问题,带头立行立改,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让形式主义无处藏身,让真抓实干、不尚空谈蔚然成风。

三是认真开展学习部署。党组结合《关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知》,通过“三会一课”“周例会”等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省纪委《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的措施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交流讨论,掌握整治要求,把思想统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问题摆上了重要议程,进行专题研究、专门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

二、开展了自查自纠。

我局认真梳理了存在的形式主义3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分别以班子成员牵头,逐一加强整改。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问题;二是过度留痕间题;三是宣传标语口号散滥问题。针对自排自查梳理出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问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决不允许当“两面派”、做“两面人”。

2、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决不允许空喊口号、作秀造势,决不允许以开会发文代替落实,决不允许工作刚部署就报告,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

3、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领号干部必须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决不允许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要求班子成员离开安阳24小时以上必须报告局里。

4、坚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埋头苦干,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决不允许消极应付、敷衍了事,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

5、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局党组每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都要研究具体办法、拿出过硬措施,决不允许“依葫芦画瓢”,真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过度留痕问题。

1、除上级明确要求的留痕事项外,自行提出的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严格审批清单化管理。

2、除上级明确规定外,不就单项工作印制专门工作记录本或要求单项工作用专门笔记本,不要求事事做工作方案、事事组专卷备查,不要求通过qq、微信、专用app等载体晒工作痕迹。

3、各类检查考核原则上不看软件资料,尤其是不看计划、台账、总结等痕迹资料,不简单以留痕多少、资料精美程度评判工作好坏。

4、优化考核指标,降低留痕事项在考核中的权重,增加工作实效和群众评价的权重。

三是宣传标语口号散滥问题。

1、按照“谁发布谁审核把关”原则,严格宣传标语口号内容审核把关,注重适时适度进行宣传,决不允许刻意标新立异无限拔高。

2、宣传标语形式要庄重、简朴、实用,一般不得专门设置展板,原则上不得使用高档材质。

三、抓住重点进行整治。

1、落实查摆问题整改。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加强了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请示和报告,加快推进整改措施的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2、开展了问题线索排查。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形式主义问题。对反映的形式主义线索进行了仔细排查,明确提出处置意见,对形式主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和移送。按照职能职责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确保“不遗漏、不放过”。

3、开展了问题核查处理。

加大对自查问题的严查核查处理力度,对存在的问题不包庇、不护短。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形式主义问题,深挖细查,一追到底,严肃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把“靶向治疗”思维把形式主义3个方面突出问题,纳入专项整治重要内容,并适时对形式主义典型问题和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某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汇报范文

工作报告是员工向上级汇报工作的书面材料。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风格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纵观今年上半年九原区纪委监委查办的案件,“微腐败”所带来的祸患已不容小觑。

一是“微腐败”涉及人数不“微”。基层腐败虽微,为恶既广且深。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微”在层级,“危”在民心。截止今年上半年,针对村民举报嘎查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分配占地款、新农村建设住房、承包土地及各类项目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谋取私利、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问题占信访总量的比重大幅提升增加。共受理村干部举报100件,占举报总量的58%,与去年同期46件相比上升了117%。

二是“微腐败”涉案金额不“微”。纪委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中违法违纪金额小到几千几万元,大到几万几十万元都有。如某村主任魏某伙同两村民共同贪污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款72.47万元。

三是“微腐败”社会危害不“微”。最底层的群众对“微腐败”现象有着切肤之痛,因为这些“微腐败”直接损害了基层群众的利益,尤其是影响了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激化了农村社会矛盾,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因为在群众看来,干部职位再低,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身边的腐败看起来虽小虽微,但涉及的人多、面广,容易造成很坏的影响。往往一个好的政策,由于“吃、拿、卡、要”等“微腐败”,向群众传达中央精神的最后一公里被堵住了,党的信用也一点点被透支了。

四是“微腐败”滋生土壤不“微”。它多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虽小,却是我国基层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工作关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大情小事,而基层群众维权能力低,违纪干部受到监督的力度不够,问题不容易被发现,为“微腐败”问题的产生提供了巨大的空间、时间。

五是“微腐败”社会存量不“微”。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违反机关工作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问题,滥发津贴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屡见不鲜。三年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60个。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民心的一头连着中央牵挂,另一头连着百姓期盼。

我院结合自身实际狠抓了对照检查、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等三个方面的工作,通过自查自纠,使全院职工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力地推动了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第一阶段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已落实到位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我院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陈延令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我们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了这次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各项整治重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我院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惠民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进行了宣传动员。

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根据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查摆出部分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坚持快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布一起,严格问责追究。问涉及违纪违法案件要从快从重查处,严肃追究监督部门及相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在院内进行实名通报。对于对专项整治中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科室和个人,要加大追责力度,严肃追究科室和相关人员责任。

在整治过程中,所有干部职工敢于正视问题,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和结症,并迅速拿出整改措施,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逐步落实到位。

根据凤纪发〔2018〕14号文《关于开展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风景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把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主要任务抓好抓实,将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此项工作的重点任务,认真完成。现将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成立风景局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加入,负责领导亲自监管下属科室整改工作,随时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和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党风廉政建设。

2、逐一对照,认真督检。

紧紧围绕4个方面13项具体专项整治内容一一对照检查,一一查明是否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拿出措施严改实改、即查即改、真改实改。

3、强化监督,重点督查。

监督检查专项领导小组认真走访,严肃监管纪律,采取听汇报、个别访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将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实处,确保监管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1、倡导节约朴素,禁止大吃大喝。

2、严格规范公出旅费标准。

3、规范公款消费行为,严格杜绝公款私用,收受贿赂。

4、禁止在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接待或被接待活动。

5、定期检查公款旅游、公物私用等以公谋私情况。

6、规范公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

7、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的问题。

经过严肃的监督检查,我局并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坚持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局将在市纪检委的领导下,防止“隐身”、“变种”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和诱惑,加强自身的防腐抗污意识,提高防御能力,坚守一名党员干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照执行上级的文件精神,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个常态,形成长效机制,融入日常的工作中去,使其成为我局全体党员干部的一个防范警醒,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保护屏障。

根据《***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具体分工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0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情况。

结合传达学习《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报告》精神,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学习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强调的讲话精神,学习有关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全面检视、靶向治疗,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二)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

我局日常开展工作多为与街镇协商,共同实施开展,讲究求实效做实事,不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严控发文数量、规格和范围,协调内容联系紧密的多个文件,尽量不要求基层报送无实质内容的材料,以求做到真正减负。我局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组织街镇开会3次,发文3份。

(三)为基层放权赋能工作情况。

我局本着“以民为本、热情高效、优质服务”的工作原则,恪守“坚持标准、快速审批、热心为民”的服务宗旨,简化服务程序,练好服务技能,优化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做好服务企业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进驻行政大厅的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

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全部压缩,改为即办件。同时按照区政府的要求,配合做好行政事项下放工作。二是加强对企业服务。对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主动介入、超前服务。进一步优化*****等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时效。

(四)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我局精准扶贫帮扶贫困户有**户,其中一般贫困户**户、低保户**户、五保户**户。自实施精准扶贫以来,我局关心扶贫户生产生活情况,扶贫工作人员定期入户,在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定期送上节日慰问品。目前,我局帮扶的**户贫困户均已达到脱贫标准。

(五)以上率下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带领局全体干部职工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严格按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

目前,我局发文质量还有待提高,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工作还没有真正下放,联系群众方面主动意识还可以进一步提高。

(一)继续减少发文量。按规定做到可不发文的、没有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发文,同时发文内容讲实际问题,言简意赅,提升发文质量。

(二)继续做好为基层放权赋能。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对行政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配合做好事项下放工作。在实施下放事项过程中,主动倾听基层和群众反映诉求,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咨询政策和反映,主动说明情况,有序引导,对自身职责范围的政策和反映,做到主动联系解答和积极沟通,为群众排忧解难。(三)继续做好联系群众工作。结合***等业务工作等,多去基层了解实际情况,与群众交心,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方式方法,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根据中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和省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县委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围绕《工作意见》明确的四个方面12种情形,按照明确的十项举措,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作风建设既是一场艰巨的攻坚战,又是一场深入的持久战。近年来,我们坚持以“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把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中央要求贯彻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处理陕西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情况通报精神,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回头看”行动,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固安落地生根。坚持把作风建设列入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连续四年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全县作风建设大会,推动广大党中不断改“四风”、树新风。

二是聚焦中央决策,坚决把重点工作落实好。对中央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我们都在第一时间学习传达、部署推进、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有要求、固安有行动、行动见成效。2013年以来,我们始终把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作为每年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纲,不断提升目标追求、丰富发展内涵、拓展思路举措,使之成为全县上下的自觉行动和共同任务。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扭住产业扶贫根本,累计实现6.4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脱贫,28个省县定经济薄弱村达标出列;坚决抓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关停淘汰一批化工生产企业、低端低效产能,生态环境满意率居全省第三。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坚决把作风弊病整治好。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订14个方面36条整改措施,并专门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和六个专项小组,统筹督促推进六大板块问题整改,先后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等16个专项行动,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39项,推动问题真整改改到位。去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召开四次民主生活会,把“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要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直面问题、立行立改。针对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推进重大项目不担当、服务重点企业不主动、保障重要民生不贴心、履行法定职责不充分等问题,我们坚持正反双向发力整治作风问题,深化推进“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累计为企业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293件,从严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新衙门作风”问题320个,问责145人。

四是注重改革创新,坚决把长效机制建立好。围绕激发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我们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市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督考机制和奖惩办法,在全县上下树立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的鲜明导向。针对会议偏多问题,我们制定会议审批、计划管理制度,从严从紧控制会议数量、规模、时间,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能用视频电话会议召开的不集中召开,六届县委五年共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123次,其中扩大会议78次;七届县委两年共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106次,其中扩大会议16次,占比15%,大大减少了县区、部门“陪会”现象。针对文件“泛滥”问题,我们出台年度发文申报计划制度,加强对县委(县委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发文的前置审核,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发文程序,严把文件质量;实行文件限时办结、督办落实、结果反馈等机制,确保公文运转高效、有序、安全,有效减少了文件数量、提升了文件质量。

五是突出关键少数,坚决把表率作用发挥好。紧紧抓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作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三进三帮”大走访活动,通过“微调研”“微督查”等方式,密切联系群众,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取得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基层能满意、社会真欢迎的“叠加”效应。围绕实施开展重特大项目攻坚年活动,我们建立健全领导挂钩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项目、企业一线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促进项目加快推进,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发布典型案例,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着力营造既风清气正、又风生水起的干事创业氛围。

尽管我县整治“四风”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形式主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文山会海”现象仍未根治。虽然会议、文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显得较多,如会议方面,有县区、部门同志反映忙于“跑会”,没有多少时间下基层、到一线,在一定程度上牵扯了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有时还会“撞会”,分管领导无法分身,只能安排其他领导或处室同志代为参会;有时出现“虚会”,参加完会议之后,并没有什么实际工作需要自己去落实。分析原因,一方面因为有的领导干部仍然习惯于通过开会来统一思想、部署工作、推动落实,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另一方面有的工作在目标考核办法中就明确是否开会部署、领导讲话是否提到,否则就是不重视、就要扣分,这就导致了为开会而开会、为考核而开会。

二是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现象仍然存在。主要呈现出“多、散、虚”的现象:“多”即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总量较大,从调查情况看,32个县直部门共梳理出123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其中个别部门对基层督查考核事项将近60项。“散”即缺乏统筹管理,特别是有的部门对工作内容相近的督查考核事项整合力度不够,如安全生产检查,市级面上有,部门条线也有;再如目标考核,原来全市有总的体系,各部门又另行建立考核名目,而且自行组织考核,现在统筹后全市只有一次考核,基层负担大为减轻。“虚”即形式上空泛、内容上空洞,有的督查考核只是看看台帐,有的不需要督查的工作也布置开展,有的把普通的调研或业务指导冠以督查的名义。分析原因,一方面有的部门依赖于以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对如何更好地指导推动激励下级争先创优抓落实思考不深、研究不透、方法不多;另一方面有的领导干部督查考核作为对下级施压的权力,通过督查考核树立上级权威、找“存在感”。

三是“重留痕、轻实绩”现象仍未杜绝。客观地讲,“痕迹管理”是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既可以防范弄虚作假、欺下瞒上,又能压实责任、推动落实,还便于查找不足、对标补短,以此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但是,如果不注重“实际”“实效”,就很容易导致“痕迹管理”过多过滥、变味变调。如有的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就是看看台账,台账不全就是工作没做好,而没有考虑实际工作成效和群众感受,导致一些干部把精力耗在准备资料、整理台帐等无谓的事务上。分析原因,一方面说明我们督查考核存在不足之处,存在“脱实就虚”现象,求真务实的导向还不够鲜明;另一方面说明有的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没有把“三严三实”要求完全付诸于实践之中。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抓好是本职、不抓是渎职、抓不好是失职”理念,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以整治,不达目标决不罢休、不见成效决不收兵,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四风”问题,既是作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必须从政治的高度去解决。我们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注重加强干部理念信念教育,尤其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坚固、“两个维护”更加坚决、“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作风建设贵在日常、难在长效,要走出“一抓就紧”“一松就散”的怪圈,必须动真格、出实招,打好组合拳,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将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细落实,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深化作风建设“防隐身防变异防反弹”专项行动、“两为”专项整治,对作风建设紧抓不放、一抓到底,不断压缩不正之风的滋生土壤和生长空间。同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完善有关具体办法措施,形成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体系,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作风行为。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西安违建别墅问题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对照、深入查摆、时刻修正警醒自己,把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为官从政、修身律己不可逾越的底线和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抓“关键少数”,又管“绝大多数”,充分发挥党的纪律在管党治党中的根本性作用。坚持铁腕手段,对典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盯住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充分释放“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震慑效果,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坚持双向发力。党员干部既是特殊的人,应当具备担当的政治素质;也是现实的人,需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市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牢固树立有为者有位、不为者无位、敢为善为者无过的鲜明导向,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让干事者放下思想包袱,敢想敢干、敢为敢冲。同时对不愿担当、不敢负责、执行不力的人和事,坚决说“不”,该撤的撤,该换的换,坚决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让“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成为干部最鲜明的特质。

根据《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行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精神实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以实际行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我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使党员干部明确党纪党规的要求,认清违法界限,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抵制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违规公款国内或出国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

认真查找和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自查表,由各股室和分管领导开展廉洁自律自查活动,深入清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觉接受廉洁自律监督,遵守政治纪律规定,严守廉洁自律底线。

经过认真仔细的自查自纠行动,暂未发现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把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党员领导干部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配套规定精神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加强党性修养。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加强学习,使领导干部和党员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的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

1.明确重点,精心部署。根据《方案》的安排,全市共排查筛选出21家小型化工生产型企业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其中,植绒胶生产企业8家,纸管胶生产企业4家,硅胶等其他化工产品生产企业9家。此外,根据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另有31家类似企业也均参照《方案》要求一并开展了整治工作。安监部门通过协调会、推进会等方式,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与指导,同时利用专家技术优势,调动企业自身积极性,引导中介参与,强化宣传安全教育,较好推动此次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程。

2.推进顺利,成效明显。本次市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历时8个月,现已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成效显著。21家企业之中,8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未能完成整治提升的企业已完成淘汰关闭,1家企业纳入“退二进三”,其余12家企业完成了原地整治提升。另外31家参照执行的企业中,26家企业关闭淘汰,3家企业搬迁入园,1家企业纳入“退二进三”,1家企业淘汰部分落后生产线。

3.配合中心工作,促进转型升级。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作为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的抓手,坚持与“腾笼换鸟”、“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出租房屋整治”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例如街道化工园区占地120多亩,涉及化工企业14家,由于园区企业多且小,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缺乏科学管理且污染严重。在本次整治中,安监部门与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多次协调沟通,联合执法,对该园区化工企业采取整体集中关停,统一腾退,目前,园区内企业已全面停产关闭,营业执照均已注销或变更。在完成园区内化工企业整体关停腾退后,土地将用于建立“工业区小微企业科创园”,以此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截至11月底,全市共腾退低效产出土地(包括租用土地)229.8亩,拆除违法违规搭建的建筑物、钢棚共计约2030平方米,既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又助推“三改一拆”、减少污染排放、优化当地水质,同时也实现园区整体转型升级。

4.淘汰落后,提升产业结构。我市小化工企业呈现规模小、产能低、规范差、工艺低,通过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淘汰落后的植绒胶生产装置8套,纸管胶生产装置2套,双氧水生产线1条,井冈霉素生产线1条,对羟基苯甲醛生产装置1套,氧化钴、氧化镍土法生产装置16套。通过规范化整治,从平面布局、生产工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等进行整治,进一步提升和规范企业的生产基础,淘汰落后的产能,使其转型升级,实现产业结构调整。

5.从严标准,规范整治。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作为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的抓手,一开始就制定了45条整治提升标准,明确要求和目的,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所有原地整治提升企业,聘请有化工设计资质单位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工作,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中介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治,实际消除安全隐患108个。同时,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有6家企业已通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验收,其余企业正由中介机构辅导整治。

1.调查摸底、动员部署。

2014年3月开始,通过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化工生产型企业底数进行了调查排摸,市安监局在汇总梳理后,对于情况不明的企业进行了现场勘查,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筛选,确保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安监部门在初步确定整治范围后,与市行业整治办化工行业整治名单进行核对,并向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征求意见,最终确定了本次整治企业的范围。

今年4月30日,安监部门组织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召开了第一次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市委、市政府开展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决心,重点解读了《市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并对综合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将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5月5日,市安监局再次组织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21家整治企业召开第二次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传达试点要求,宣传了相关政策,动员企业自觉抓好各项整治工作,要求各辖区积极指导、协助企业,认真做好服务推动工作。会上,企业还签订了安全综合整治《承诺书》。

2.统一标准、扶优汰劣。

整治中运用“组合拳”,采取“药方”式进行,按照统一的整治提升标准,做到目的明确、内容详实。通过市场化调节,让企业自己对照整治标准要求,自主权衡利弊,自由选择原地提升、关闭淘汰、搬迁入园等整治方案,真正实现政府指导、部门监管、企业自治。

3.中介服务、引导提升。

根据方案的要求,所有列入原地整治提升的企业都要聘请具有化工设计资质单位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报告》,从总图布置、设备布置、工艺管道、报警设施、自动化改造等方面给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确保企业的整治提升过程具有可操作性。安监部门会同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化工专家共同进行讨论研究,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完善整改实施方案,保证安全隐患能够消除,确保整治提升的实际效果。

在企业整改过程中,安监部门多次赴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与企业主积极交流沟通,了解企业遇到的困难,指导相关整改工作的开展,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治的相关任务。企业在完成整改工作后,聘请有资质单位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评价机构重点针对《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核查确认,同时还对企业的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检测检验、应急救援等方面开展评价和指导,提出进一步完善提升的意见建议。

4.现场验收、确保成果。

今年10月,通报了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阶段性情况,部署整治验收的相关要求和程序。根据企业申请,安监部门组织业主单位、设计单位、评价单位和化工专家,开展现场验收审查,重点核查设计、评价单位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抽查部分安全管理台账资料,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切实落实隐患治理闭环管理要求。同时,安监部门还到关闭淘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确认企业已经处于停产状态,督促业主妥善处置化工原料产品,尽早拆除相关设备设施,变更或注销《工商营业执照》。

市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过程较为顺利,整治成果明显有效,但同时也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1.通过综合整治,小化工企业的安全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逐步了解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原地整治提升企业,切实消除了存在的大部分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大幅度提升,安全风险有效降低。但是在整治过程中,对于整改尺度的把握还是存在一些难度。这些企业一直以来都没有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按现行整治标准,原地提升企业整治后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但仍达不到一流水平。

2.纳入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的单位效益普遍较好,但普遍规模小、厂房旧、设备落后、整治资金投入大,若是不符合整治要求而需关停,心理认同感差,配合程度不高,而且缺乏经济补偿政策支撑,导致整治、关停慢,造成验收考核时间紧迫,工作被动。

3.设计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在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中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但是也有少数中介机构存在报告编写效率低、质量差、整改方案制定不切合实际、指导服务不积极的情况,造成了整个整治工作进度、质量受到影响。中介服务机构是由企业自主选择,安监部门在技术力量与服务态度方面管控难度较大。

1.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关停、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不具备搬迁入园能力的其他小化工企业。对于涉及搬迁或者关闭的小化工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过渡期及设备设施拆除过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2.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机制,严格按照《市工业投资项目前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立项审批联席会议联审制度实施。

3.强化事后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安全生产是动态的,必须常抓不懈。一要强化事后监管,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定期监督检查,掌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整顿,进行跟踪评价;二要指导好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真正把本质安全落实到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和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宣城市公安局、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宣农【2019】3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州区多措并举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区农业农村局与应急管理局联合发文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工作的布署。2019年5月7日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宣州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农办【2019】87号)文件。

二是开展全方位农机安全警示教育。迅速编发变拖专项整治精神的短信,告知全区拖拉机手,提醒全区拖拉机手开展安全自查,对变拖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违法载人”、“病车上路”;进村入户发放“致全区变拖驾驶员的一封信”,面对面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到非煤矿山、水利兴修工地、用人较多的厂矿、相对集中的运输企业、施建工地等重点领域企业进行宣传。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和承诺制,实行上道路安全全员承诺,全面提升变型拖拉机机手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编发安全生产短信2000余条。集中培训十次,参加培训310余人。

三、组织工作小组深入到乡镇办事处,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得支持,布置农机干部对变拖实际保有量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做到家底清,各乡镇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由分管领导亲自抓,给人给车给经费,建立台账,到七月底,各乡镇汇总外籍变拖486台。

四是部门联动开展变拖专项整治。与交警队召开变拖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定变拖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所有变拖年检前必须到交警部门开具违章查询处理单,集中开展路面执法检查行动,对变拖相对集中路段加强检查,严查变拖超速超限、闯红灯闯禁令、违法载人、假牌假证、套牌等行为,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上限处罚,营造变拖高压严管态势,查处套牌、假牌假证变拖5台,交警部门全部进行了切割处理。有力的震慑了假牌假证的黄牛的使用者,宣州区变拖数理急剧减少,很多人把变拖处理掉了。

五、严格源头管理:严把变拖年检关,对变拖年检实行“六见面”,即“见人、见证、见车、见违章查询单、见机动车检测合格报告、见保险单”,强化变拖的外检工作,对与登记信息不符变拖不予年检。严格执行一年两检制度。

六、严格执行“变拖强制报废政策”,对达到报废年限变拖一律不予年检,对达到报废年限和三个检验周期不来年检的变拖先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及时公告注销。

七、与变拖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禁拖拉机违法行为的发生。共签订变拖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386份。

八、加强对上道路变拖的专项检查,1—11月共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103次,隐患治理4个,开展变拖专项检查29次,派出执法人员515人次,检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33家,农机维修点15家,出动行动车辆93台次,检查车辆575台,共查处农机安全隐患5起,现场整改5起。发现变拖运输危化品三起,并责令整改,同时请求应急管理局和乡镇办事处、生产厂家进行配合,有力的打击了无证运输危化品的行为,排除了安全隐患。

存在问题:

通过监理人员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现发现问题:

一、发动机动力严重超标。登记注册为四缸柴油机,而实际为六缸柴油机,动力严重超标。

二、省监理系统网上上传的变拖图片与《安徽省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目录手册》(2003年)规定完全不符,张冠李戴。

三、网上数据除了发动机号、机架号与实际车辆相同外,车身颜色外观、发动机型号、动力、外廓尺寸、车厢尺寸、轮距、轴距、轮胎规格、总质量等技术参数与实际车辆不符。

四、假牌假证象仍然存在。(完)。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精神,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xx委办发〔2020〕15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对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部门协作,压实乡镇(街道)责任,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属事主体责任原则,摸底排查“散乱污”企业情况,按照“三个一批”(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总体思路,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工作,2020年11月10日前,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11月30日前,开展“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整治清单台账。2022年12月20日前,按时序分步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

三、整治措施。

(一)积极主动,解决清理整治不力。

2020年11月10日前,按照“三个一批”思路,坚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印发《xx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序时开展分类整治。

入园发展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环评等要求的企业,指导帮扶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一批。

整治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保护地等要求的,但不能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企业,且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可通过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技术升级改造,建设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污染物有效收集处理和稳定达标排放的,就近就地规范达标整治保留一批。

关停取缔一批。对既不符合进入园区发展,又不符合整治规范,且手续不全、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整治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一批。

(二)摸底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2020年11月2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面摸排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基本情况和环境管理现状,结合信访举报、污染源企业台账、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等现有基础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重点排查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场所);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应办而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量、安全、能耗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违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工业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结合信访举报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摸清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底数,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三)加强督查,巩固问题整治成果。

1.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现生产经营所在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经过整治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科学规划,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同时,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责令上述企业停产,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和场地修复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现生产经营所在地产业布局规划、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及园区企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全面分析企业的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产能,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督促企业在设施设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依法责令上述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3.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依法完成取缔及场地修复等工作。

4.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相关县级部门(单位)按职责开展对乡镇(街道)指导帮扶,跟踪整治推进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定向移交限时整治到位;各乡镇(街道)加强“散乱污”企业日常排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

5.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和相关县级部门(单位)的属事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滞后及敷衍整治、表面整治、假装整治和搞“一刀切”的,视情节采取函告、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严格按照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治时限、整治目标、整治措施等,对能够立即整治的,立即整治到位;对需要阶段推进的,限时整治到位,坚决防止整治“一刀切”。

(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组织除燃气、电力、民爆、农产品加工、采矿业外所有“散乱污”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对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评、未按相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符合环评、排污许可等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经济信息委:负责组织榨菜加工、燃气、电力、民爆等“散乱污”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及淘汰企业落后产能。指导乡镇(街道)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强制性要求的园外分散工业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符合“入园发展一批”的园外分散企业,指导督促企业按时推进入园发展;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采矿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现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建的不予核准、审批和备案;已建成的限时搬迁或取缔。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牵头组织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榨菜加工除外)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核准、审批、登记和备案;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审批、登记;对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移交并配合处置。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对涉及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建的不予核准、审批和备案。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清理排查工业园区“散乱污”企业,督促有关企业限期高质量完成环境保护问题整治,负责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负责入园企业的接收、管理等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主动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核准、审批、登记和备案;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监管,提升整治效果。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在入园发展前、规范整治中及关停取缔前的企业,应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在临时生产、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保障环境安全。对涉及无证无照及其他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无证排污、超证(标)排污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的,相应部门(单位)应按照职责依法予以查处;符合变更、吊销相关证照、许可的,应依法变更、吊销;符合规范整治的,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治;符合搬迁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限期搬迁入园发展;符合关停取缔的企业,相应部门(单位)应依法予以关停取缔;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强化督导指导,确保整治到位。

建立健全“建立台账-交办整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巡查回访-复核销号”的闭环长效管理模式。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台帐登记并及时交办整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后督查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开展巡查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确保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落实。建立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细化监管责任,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对列入关停类企业,逐户实地核查,确保关停到位;对列入整治类企业,要建立“回头看”制度,不定期随机抽查整改完成的企业,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彻底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重生,死灰复燃。

(四)加强督导督查,确保整治实效。县政府督查办要加强对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督导督查,组织对问题整改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排查摸底不彻底、整改推进不力、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统一标准、联合检査、联合指导,把握时间节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责任。对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处罚。

四是严格督办落实。坚决禁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及整改“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移送责任追究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五是及时报送信息。2020年11月13日前,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11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散乱污”企业排查台账》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县生态环境局;经清理无“散乱污”企业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仍需报送。2020年11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1月起,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每月25日前将《“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度表》、《“散乱污”企业整治汇总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县生态环境局;整治完成后(最迟于2022年11月上旬)应报送“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以及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成效亮点等。2022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散乱污”企业整治销号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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