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是人类文明的象征,它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下面是一些国内外建筑奖项的获奖作品,它们的设计和构思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合同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义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义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实施细则)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解释权)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本规定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a生产责任制由公司制度制定,并由公司质安部审批。
b生产责任制:分为项目经理生产责任制、工长生产责任制、质安员生产责任制、班组长生产责任制、工人生产责任制、特殊工种生产责任制、防火小组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
a由施工队与各班组长直接签订合同
b合同内容:应包括甲、乙双方的责任、工人进入工地应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伤亡率、安全施工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标准,进入工地现场应遵守的安全规章制度及法规、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指标、奖罚制度等。
c注明合同有效日期,甲、乙双方经办人签证。
d设立安全生产指标。
a工种操作分别为钢筋、模板、砼、砌砖,一般抹灰架子工、油漆涂料及特殊工程的操作规程。
b工具操作规程为:钢筋机械、锯木机、振动棒、砂浆机等工具的操作规程。
c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参加人员应为工人、施工员、质安员、项目经理。工具操作规程应由工人、施工员、质安员、机电工、项目经理制定。操作规程应参考工程报建时的操作规程标准及工地的因素制定,并将操作规程打印好,张贴在工地的显眼处。
a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应分解成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目标、文明施工达标目标。
b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及考核办法,考核的奖罚措施。
c考核的部门:由同一等检查单位的部门考核。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部分应具备以下内容:施工安全措施、用电安全措施、防火安全措施。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2国家标准中规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以试验时木质人头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离为80~90mm.国家标准对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够承受5000n的冲击力.
3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约40~50mm),帽衬不得轻易松脱或颠动摇晃.领取安全帽时应及时检查,发现有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应立即更换,不准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安全帽.
4使用安全带时要高掛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m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
5在攀登和悬空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严禁只在腰间佩戴安全带,而不在固定的设施上拴挂钩环.
6安全带不使用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检过的样带要更换新绳。
7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水平安全网内不得存留建筑垃圾,网下不能堆放物品,网身不能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防止受化学品与酸、碱烟雾的污染及电焊火化的烧灼等。
8安全网支撑架不得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其连接部位不得有松脱现象,网与网之间及网与支撑架之间的连接点不允许出现松脱。所有绑拉的绳都不能受到严重的磨损或有变形。
9施工现场水平网内的坠物要经常清理,保持网体洁净。避免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网内,避免高温或蒸汽环境。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网绳嵌入粗砂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需进行清洗,清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10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或带剌的工具,以防损伤网绳。网体要存放在仓库或专用场所,并将其分类、分批存放在架子上,不允许乱堆。对仓库要求具备通风、遮光、隔热、防潮、避免化学品侵蚀等条件。在存放过程中,要对网体做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确保安全。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前进行10~15分钟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如何进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安全验收。
a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c、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e、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4)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3)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集团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集团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集团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10、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制的一系列活动,以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设备等财产不受损失,保护生产系统的良性运行,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保障生产的顺利开展。
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广大劳动者和设备的安全,防止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危害,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需要开展三方面的工作,即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而这三者中,安全管理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意义是重大的。
(1)搞好安全管理是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根本对策。任何事故的发生为四个方面的原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的缺陷。而人、物和环境方面出现问题的原因常常是安全管理出现失误或存在缺陷。因此,可以说安全管理缺陷是事故发生的根源,是事故发生的深层次的本质原因。因此,要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必须从加强安全管理做起,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搞好安全管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基本保证。
(3)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措施要靠有效的安全管理,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4)搞好安全管理,有助于改进企业管理,全面推进企业各方面工作的进步,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的其他管理密切联系、互相影响、互相促进。
一方面,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业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加强,发展迅速。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建筑业起步晚、基础差,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落后,再加上一线作业人员素质较差,往往忽视安全措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个建筑施工现场,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最终导致安全意识薄弱,安全事故频发。
3、企业方对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到位。
安全经费和安全设施的投入,是进行安全生产,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目前,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垫资,不正当竞争或者违法分包,转包等因素,部分施工现场无任何脚手架及安全网等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部分工程不能按中标文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在实际操作中,安全文明经费经常被削减,没有按规定购买发放安全保护用品,或者发放的保护用品质量低劣,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
4、安全文明施工的意识淡薄。
合理;个别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甚至部分工地现场还未设厕所;部分工地施工现场标牌仍未很好的落实设置,且大部分安全标志悬挂位置不合理和无针对性,流于形式。
1、按照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办事。安全管理作为管理的一个分支,要遵循管理的普遍规律,服从管理的基本原理:系统原理、人本原理、能级原理、整分合原理、、反馈原理、封闭原理、动力原理、弹性原理。根据正反两方面经验的科学总结,要搞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安全生产人人管理、自我管理”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三同时”原则、“四不放过”原则。
2、整章建制,严加防范。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依据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下去,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应作详细规定。重点强调以下制度:
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加强考核力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增强各级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
2.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防分析,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作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掌握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自觉增强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2.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依据《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企业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结合现场情况逐项检查评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无死角;做到安全员每天必查,且检查要有书面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属班组及时整改;做到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进行;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检查制;针对每次检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找出共性和重点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并做好评价,根据检查评价结果,给予奖罚,并在检查会上通报批评。
3、建立与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现规范化管理各项工作,使各部门职责明确,部门之间接口关系顺畅,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增强企业的管理水平,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大大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强自身竞争力。
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它是生产中最直接的事故控制方法,通过对人和机器设备的全方位控制,一方面消除事故萌芽,一方面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目标,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效益。
5、加强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安全管理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战斗力。各单位领导要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多听他们的汇报,及时掌握新动向,解决新问题,同时,还要加强安全机构的组织建设,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一级抓一级,要选配政治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到建筑企业工程安全管理队伍中来,将责、权、利充分落实到位,以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安全管理工作走向正规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外来单位是依据一定的合同关系为我们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我们对其资质进行审查,进行合同评审后,签订完善的合同,每份合同必须附有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否则合同不能成立。对于一些长期与我方合作的外来单位,经考核合格确认为供方的,我们采用签安全协议的形式进行。
7.、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1、人作为企业的一分子,在任何岗位都负有相应的安全责任,必须通过教育培训等活动使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并且做到“我会安全”,从而圆满地解决个体差异的问题,把人的内在潜能充分发挥出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7.2、企业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领导干部观念意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关键因素。领导干部通过学习接受相关的安全管理理念和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能够正确地认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之间的关系,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企业的信誉,而且关系到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的安危,这样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就能得到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到落实,安全设施的投入得到有效保证,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7.3、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因素。
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有较广泛的安全管理知识、较全面的安全技术和组织能力,而且要熟悉国家制定的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一些强制执行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因此必须对他们进行全面、系统、专门的培训教育。
7.4.、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根本因素。重视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加强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技能;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7.5、做好劳务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劳务队伍人员整日工作在现场.他们的安全意识及责任心对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起着决定作用。让他们了解现场情况,了解工作现场存在的危险点及应采取的措施.对他们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尤其是入场教育,工种变换教育,就如何防止事故发生等方面的内容进了培训尤为重要。
8.建立键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投入。坚持“安全投入是第一投入序列“的理念。将安全费用纳入安全概算,按标准足额提取,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帐,加大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立项审批、投入等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安全费用按标准足额有效投入。
施工单位要和项目部签订责任状.规定工期、质量、安全责任,将施工质量、责任与效益直接挂钩。通过责任状的签订,提高了责任人的贯任心.促进了现场安全管理。
9.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力量,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配备专职兼职安全员。
为搞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一方面项目部要配备专职兼职安全员,一方面施工单位的安监人员也要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一经查出现事故隐患,就要求项目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初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保证工程不带隐患施工,同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促进他们主动管好施工现场.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9.3、做好施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明确项目安全方面的具体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现场有什么危险源等,并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劳务分包队伍必须事先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持证情况。
动火工作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通过动火申请,让动火人员知道施工现场的情况,有什么危险物质,应该采取哪些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的可能。
临时用电一直是安全管理控制的重点.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点,临时用电的制度实施,杜绝不安全的电气器具进入施工现场,同时使我们可以管理好各施工点的用电负荷。组织电气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和施工历史经验.对施工地点的电缆进行普查.对各变压器的负荷、供电的范围、线路的走向进行复核,完善图纸资料,为安全管理提供良好的条件。
9.7、加强住宿管理.确保住宿安全。
由于住宿不是生产区域,住宿地方常常存在矮、乱、差,电线乱拉、乱接现象,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及时督促其规范管理。
9.8、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季节性施工准备工作;
9.10、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0、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实施“高压线”管理和严格实施“三走到、三必到”管理制度。
10.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及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拆除工程等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雨季三防”检查、冬季施工以及防雷检查等。
10.2、加大危险源辨识力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督管理体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编制重大质量事故与安全隐患预防措施,并有效监督实施。
11、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之际,通过升旗仪式、安全会议、安全讨论、安全活动、条幅、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实行“安全咨询日”和“安全应急演练周”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理能力;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组织专项检查;进行安全考核、评比、总结,交流经验,实施奖罚。
12、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键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充实应急救援装备,制定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应急培训演练,指挥抢险人员必需熟练掌握应急处理程序和专业知识,应急队伍做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
13、安全管理资料工作和信息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应与安全资料管理工作和信息管理工作密切配合,对工程安全进行现代化的管理,保全安全数据信息,保留有关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一切书面资料证据,保留原件,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规避风险,为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改进,飞速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群众性、综合性非常强的工作。现在需要应用科学的现代企业安全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我们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执行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
候海鹏。
2010年7月。
建筑工程协议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议,甲乙双方遵照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
一、承包方式:______包公不爆料。
承包内容:______住宅楼二次结构填充墙砌筑,构造柱、钢筋制作、过梁、预制过梁、窗台压顶,卫生间隔水带的钢筋制作、安装、末班安装、拆除及砼浇筑,墙体拉结。不包括植筋。
二、承包价格:______按实际工程量以____________立方计算元立方,所有砌体、填充墙及构造柱、过梁、窗台压顶、卫生间隔水带均计入立方计算。
三、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所有材料、电源至施工现场,确保所需材料进场。
2、如有施工变更及时通知乙方,变更或增减工程量双方协商处理。
3、协调各施工进行合理安排。
四、乙方各带手头工具、铁钎、灰盆、靠尺等生活用具。
五、甲方提供搅拌机两台,斗车、拉砖车、升降机、钢筋制作机械一套、大小钉、米线、线绳、台锯一台以及住宅生活用水、电。
六、进场后及时熟悉图纸向甲方报材料计划。避免因材料进场而影响工程进度,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及现行规范、规程进行施工。甲方应做到提前把线放好,仔细、监检、是否按照图纸标准后,乙方才可进行砌柱安装,安装后出现返工现象,由甲方支付返工的费用。
七、坚决服从甲方管理,对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工程做法:______一次砌筑到梁的`下平,实顶,灰浆要饱满、整齐。
八、病者进场,进场后一切服从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如有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费用。
九、质量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所完成工期,按时完成任务,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及现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验收一次性合格,安装标准执行,混凝土浇筑药专人守模,如有胀模及时处理,达到甲方要求为止。
十、付款方式。
每三层施工完成后付一次性款,按已完成工程量付80%,全部完成后付到95%,剩余款项抹灰工人现场,把全部工程款一次款一次性付清。合同方可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七条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三)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工程;
(四)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设置、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属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不予答复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指出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建筑工程协议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内容,经双方协商,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达成以下协定共同遵守,并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
一、双方责任:______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并按其内容执行。
二、根据文件内容要求甲方将安全措施费划拨给乙方专款专用,做到符合《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按照文件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安全生产措施费为工程造价的1.22%,合计:______14.55万元。
(一)、经有关部门审查符合开工条件应支付30______%。
(二)、经有关部门中间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______60______%。
(三)、工程竣工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10%。
(一)由于甲方未支付或未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而造成安监机构对乙方企业责罚及企业信誉等损失,以及未办理好施工许可证的,乙方有权追讨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作出补偿。
(二)、由于乙方原因,提取了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而达不到安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以上条款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
建筑工程协议书
××装修设计公司(乙方)。
为发挥双方的优势,共谋发展,并为今后逐步向组成集团公司过渡,双方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装修设计任务均交给乙方承担。
二、乙方保证,在接到任务后,将立即组织以高级工程师为领导的精干设计队伍,在10日提出设计方案,并在方案认可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图纸。
三、为保证设计的质量,甲方将毫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筑技术资料。
四、装修施工队伍由甲方组织,装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组织实施。施工期间,乙方派出高级工程师监督施工,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五、甲方按装修工程总费用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建筑装修工程集团公司组建意向书》一份。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装修设计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兼传真:××××××电话兼传真:××××××。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联系人:×××联系人:×××。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七条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三)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工程;
(四)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设置、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属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不予答复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指出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消防安全管理和其它安全管理一样,应从源头抓起,即从新建、改建、扩建与装饰装修抓起,源头不抓、事后难管,作为监管部门对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着从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参加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召开的新建、改建、扩建与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会审。
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会审意见和消防技术规范,对工程的防火设计负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图纸不得交付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将新建、改建、扩建与装饰装修的工程设计图纸,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同意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建筑施工执照,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施工。
个人住宅内装修的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办法另行规定。
3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收到全部材料之日起,对重点工程应在15日内、一般工程应在10日内提出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意见。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4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收到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意见书后,应将审核意见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按审核意见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在动工之前将办理审核意见情况报原审核机关备案;未备案的,其工程建筑防火设计视为未审核。
建设单位和个人对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核意见书之日起5日内向原审核机构申请复核。
5消防工程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由具备设计、施工资质和《建筑防火装饰装修许可证》的单位承担。
6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设计图纸和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意见书施工;施工中确需变更的,应报原审核机构重新核准。
7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对不按工程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施工的,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责令其停止施工。
8工程竣工后,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可公告示警,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暂缓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9建筑物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准,不得擅自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需要改变建筑物原设计使用功能的,由房屋产权人或物业管理部门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10新建小区的规划建设总平面布置须经市、县(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新建小区内的公共消防安全配套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统一设计、同步施工。
11住宅安装防盗设施,应当符合消防要求,留有安全救生出口。除安装公用防盗设施外,禁止住户在公用楼道设置铁栅栏。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承包、分包合同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乙方应及时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停工整顿。
5、严格审查乙方安装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6、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7、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在安装期间与其他施工队伍交叉作业的调配工作。
10、甲方负责作业区域的警戒线的拉设工作,并派现场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控,禁止非安装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如非安装人员进入作业区域,造成的人员事故由项目部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前必须由乙方的安全员和技术员对乙方的作业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非乙方人员进行作业,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项目经理部同意。
3、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
4、所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5、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配合甲方的工作。
6、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7、爱护和保护好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
8、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
9、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0、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
11、乙方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工艺机具和设备。
三、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关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五、补充条款:
1、补充条款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
总包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分包单位负责人:
建筑工程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工地工伤赔偿协议书工地工伤赔偿协议书。
4、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6、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7、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
9、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并放弃再提起仲裁及民事诉讼的权力。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工地工伤赔偿协议书合同范本。
时间: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1事前控制。
4.1.1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4.1.2工程开工前,检查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防护情况。
4.1.3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1.5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4.1.6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4.1.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1.8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统计表》。
4.1.9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文件统计表》。
4.2事中控制。
4.2.1检查用地红线范围内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应当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2.3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自检的制度执行情况。
4.2.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4.2.5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设置的机具、机构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保养。
4.2.6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情况,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应设置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会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
4.2.9督促施工单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础分部工作量50%、主体分部已结顶、装饰分部工作量的30%时,及时到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安全达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着位置。
4.3事后控制。
4.3.1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及归档的情况。
4.3.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
5.文明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文明施工。
5.1.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检查工地周围的遮挡围墙,按要求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采用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
5.2.2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标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检查工地排水系统,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检查施工单位临时舍施,要求按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进行分隔。
5.2.5检查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位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5.2.6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场地是否平整,有无大面积积水。
5.2.7夜间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后出场。
5.2.9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后控制。
5.3.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济济赔偿责任。
5.3.2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6.编制依据。
7.相关/支持性文件。
8.质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