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用水管理制度(汇总19篇)

时间:2023-12-12 08:59:02 作者:念青松

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避免员工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保证团队的和谐和合作。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执行评估报告,供大家参考和交流。

用水管理制度

一、积极宣传社区建设长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四到社区”内容目的。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要求,建设和谐社区。

二、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分片检查社区用水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有无非法使用能源的行为。例如:私自接水、接电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活动,发放一些节能、生活常识宣传材料,丰富居民节能知识,提高居民节能意识。

三、做好清扫保洁员工的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员工有意识的节约能源,杜绝浪费水资源的行为。

四、负责清理低矮树木、花坛及公共绿地内的杂物和垃圾。保持绿地干净整洁,负责对园林浇水车辆所不及的绿化地带实施浇水,负责对社区内花坛及其他公共绿地小的破损进行修补、维护,对损绿毁绿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日常监督,保障文体健身器材按使用规范投入使用,不人为损坏。负责器材、路径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负责器材、路径所在范围地面的小型修补维护。

六、及时对实施社区环境,与基础实施管理维护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与信息反馈。

七、建立治安、联防、民调、群防群治,四位一体的网络,加大消防法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积极监督有关部门对消防隐患进行整改,落实居民知情权,抓好警情通报,社情通报。

用水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饮用水设施要有案可查。保管员要明确设施所在地的位置及数量。

三、学校采取鼓励学生自带饮用水和学校补充一部分饮用水的方式进行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自行经营饮用水。

四、保管员和责任人要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六、消毒工作须请专业人员指导。

七、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八、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九、责任人须对饮水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十、如遇上述以外的问题,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由学校统一安排处理。

用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有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机关报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第十三条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

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

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

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情况另行规定。

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

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当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有关单位或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滥测工作。

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由供水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供水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铁道、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时,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

第十八条医疗单位发现因饮用水污染出现的介水传染病或化学中毒病例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

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二次供水单位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供水。

第二十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六规定的管理范围发放,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

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的申办按《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卫生部复审;复审合格的产品,由卫生部颁发批准文件。

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报卫生部备案。

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进口产品,须经卫生部审批后,方可进口和销售。

具体管理办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凡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经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已不符合卫生许可证颁发条件或不符合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颁发要求的,原批准机关有权收回有关证件或批准文件。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聘任饮用水卫生检查员,负责乡、镇饮用水卫生检查工作。

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饮用水卫生检查员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

铁道、交通、民航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二十四条饮用水卫生监督员应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二十五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

(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五)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擅自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或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

(三)未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擅自供水的。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

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客运船舶、火车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上的供水(有独自制水设施者除外)。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顺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卫生部、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用水管理制度

随着教学的深化发展,工作、教学及生活等各方面设施的更新和改善,校内电用量大增。除了大量的正常用电之外,尚有不少浪费水、电的现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了合理用水、用电,杜绝浪费,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办法:

1、增强师生安全用电的意识,全体教职公共管,消除隐患,合理用水、用电,把消耗降到最低水平。

2、电工要经常检查供电线路和公共用电设施,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校内电的正常供应。

3、各班级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班教室电灯、电风扇的使用和管理。若发现不合理用电(如:教室中无人而不关灯、不关电风扇;室内光线充足时不关灯;教室中人数少而灯使用多等),视情节轻重,每次赔偿5—30元。损坏用电设施者,应赔偿维修工料费外,还处予5—30元罚金。

4、各部门、班级或个人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共场所及设备时,要注意安全用电、用水。使用结束时,要随手关电、关水。若失职造成事故或损失,有关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5、各处室、各年段室、各实验室、各部门要注意电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室中无人时应关灯。下课、下班时要关灯,防止发生事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若管理不当造成事故或损失,有关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用水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高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实现水电资源的合理配置,做到计划、安全、节约用电、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用汽,特制定本规定。

所有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承包商的用水、用电、用汽必须遵守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4.1三期办是施工用电、用水、用汽的协调部门,负责整个工程用电、用水、用汽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协调工作,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商用电、用水、用汽计划及负荷分配方案,对各施工承包商的用电、用水、用汽量进行统筹安排,并根据量的变化及时作出相应调整,负责电量及水量的计量配合工作。

4.2各施工承包商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施工用电、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用汽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技术管理。

4.3管路、线路的架设与维护。

4.3.1供水主管道由建设单位负责敷设,引至施工区域;施工区域内管道的安装、维护由施工承包商自行负责。

4.3.26kv施工电源变压器一律采用箱式变电站,变压器进出线必须采用电缆,建设单位负责提供电源至变压器高压侧,变压器装设的所有费用(高低压电缆、箱式变电站、计量装置等)由施工承包商负责。

4.3.3施工变压器的台数、安装位置与容量必须符合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在相应区域内的变压器上引接电源,不允许跨区域用电。供电区域的变压器安装按以下原则划分:谁先进场先用电,谁负责安装该台变压器;若有几个单位同时进场,谁用电负荷最大,谁安装该台变压器。进场时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安装完的变压器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统一调度,各施工承包商的用电计划以建设单位批复的“用电申请单”为准,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电费除外)。对阻碍“用电申请单”执行的单位或个人,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罚款。

4.3.4厂区内用电严禁采用架空线路。

4.3.5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构造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设深度不小于0.7米;电缆沿线地面上应设置明显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4.3.6在施工用水、用电、用汽期间,各施工承包商负责维护各自使用的管道、线路及ii级配电箱的安全,如出现水表、汽表、电表失灵或损坏,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否则将以建设单位三期办裁定的计量为准。

4.3.7若计量水表前管道损坏漏水,应及时维修并上报监理单位和三期办;若未及时维修,在接到监理单位和三期办通知后仍未进行抢修,当月水费按双倍收取。

5.1箱式变电站的要求:。

5.1.1箱式变电站的变压器采用油式变压器,变压器高、低压侧设有断路器,并配备相应继电保护装置。

5.1.2箱式变电站安装点应考虑有防止水淹、高空落物的措施。

5.2下列电气设备及设施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5.2.1变压器、电动机(电焊机)的金属外壳。

5.2.2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5.2.3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

5.2.4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带电设备周围的金属栅栏。

5.2.5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

5.2.6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

5.2.7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

5.2.8室内外配电线的金属管道。

5.2.9吊车的轨道及铆工、焊工、钳工的工作平台。

5.3施工用电、用水、用汽设施竣工后,经监理公司和三期办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方可投入使用。

5.4凡需接引和变动较大的负荷时,施工承包商应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接引和变动。接引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接引电源工作必须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5.5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负荷应标明名称,单向闸刀开关应标明电压。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距离超过5米的应设移动开关箱。照明、动力合一的移动刀闸箱应装设四级漏电电流保护器。

5.6施工现场所有配电室、开关柜及配电箱应加锁并设警告标志。

5.7施工临时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5.8电气设备不能超铭牌出力运行,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

5.9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充足的适应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5.10施工承包商电工应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拆、接施工用电设施。

5.11施工承包商供水母管或高压线路出现故障而影响其施工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期办,并及时找相关部门尽快消除故障或采取隔离措施。

6.1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办程序。

6.1.1申请单位填写《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申请单应标明使用地点、时间、容量。

6.1.2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上的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与申请单位技术人员到现场落实有关情况(计量与送水、送电、送汽方案)。

6.1.3三期办专工对《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进行审核。

6.1.4申请单位根据落实情况编写送水、送电、送汽方案,送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审查。

6.1.5三期办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批复相关方案与申请(申请单和送水、送电、送汽方案)。

6.1.6对方案进行实施。

6.2.1施工承包商提前2天填写停止用水、用电申请单,交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审批。

6.2.2监理单位专工、三期办专工与施工承包商相关人员到现场核实用水量和用电量。

6.2.3拆除或断开供水管线、输电线路。

6.3各施工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如需停用或切断水、电主管线或其他单位水(电)支管(线)时,必须在停用前两天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交申请报告,经三期办批准,按指定时间停用及恢复被切断的水(电)管(线),并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交水(电)管(线)已恢复的'报告,由监理单位通知相关部门恢复送水、送电、送汽。

6.4三期办负责各施工承包商用水、用电价格管理,审核水电费及其差价,负责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用电、用水、用汽协议。在施工承包商办理完停电停水手续后,负责水电费结算。

6.5计量与水电费的收取。

6.5.1三期办负责建立施工承包商使用水(电)量台帐。

6.5.2三期办每月10日之前组织统一进行抄表,制成报表,各施工用电单位应及时派人到建设单位办公室在报表上签字(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当天需到建设单位办公室签字,否则算自动认可),然后报三期办核算相关费用。

6.5.3若施工、安装单位对计量有疑问,可向三期办反应,由三期办组织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6.6各施工承包商负责其分包单位施工用电、用水、用汽的计量与收费。

7.1三期办行使施工用电、用水、用汽考核权,对违反本规定的施工承包商和个人进行考核(处罚)。有关管理人员应深入工地,监督施工用电、用水、用汽情况,发现违反本规定的现象应责令其立即整改纠正,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应给予处罚。

7.2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的有关考核按公司考核办法执行。

8.1本规定解释权属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办。

8.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用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要求,搞好场容,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各个施工队伍、施工人员都有责任节约用水,争做文明施工、安全节约用水的模范,特规定如下:。

1.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管道及设备由项目部管理。现场施工人员用水必须服从项目部正确管理。

2.施工人员必须爱护临水设施,规范使用临水设施及配件,对野蛮使用,有意破坏用水设施者一经核实,则破坏者当即离开本工地现场,项目部罚用水当事人所在施工队20xx元。

5.对现场暂时不用的阀门和敞口应及时封堵,不得有漏水、常流水现象出现。

6.认真管理消火栓及配件和其他消防器材,切勿丢失或挪作他用。在未出现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私自动用消防器材者,罚用水者500元,罚用水者所在施工单位20xx元。

用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制度,保证安全,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对学校办公用水用电作如下规定:

1.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树立安全、节约用水用电意识,爱护水电设施和设备,做到人离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防止浪费和杜绝安全隐患。

2.用电线路和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线路老化要及时更换,破旧开关及时更新,防止漏电、触电。冬季各办公室应关好门窗。

3.各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烤炉、电饭煲、微波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所有用电设施必须贴有总务处签发的许可证,禁止私拉乱接。

4.禁止私人电动单车在校内使用公用电源充电。

5.凡有晚自习的年级,只允许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相应的电器。

6.各教室放学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光线很好的晴天不允许开灯。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各班电灯、电风扇等要及时开关,并注意安全。

7.特殊情况须使用空调和其它电器的须经主管校长、总务处同意。学校的公共饮水设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患措施:定期检测水质、定期消毒、水井加盖等。

8.各办公室均应建立值日制度。负责值日的教师,下班前做到关门窗、关电源、关水阀。负责值日的行政干部要检查办公室的“三关”情况,发现违犯规定者作好记录由学校处理,水电工、校产管理员每日要对全校水电设施巡查两次,并及时维护。

用水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二、水电安全工作是小学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未经小学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四、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五、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

六、遇停电、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

七、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八、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十、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十三、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十四、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十五、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十六、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十七、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八、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用水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供、用水管理,保证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的'正常进行,制订如下制度。

1、教育师生提高商品意识,节约用水。

2、学校配备兼职水工一名,负责管理校区供水及有关供水设备检修。

3、水是商品,学校对各户安装水表计量收费,由总务处加贴封条或标记。总务处和水工负责定期抄表并按季向用户收取水费。严禁用户在表前私自乱接水管,自行改动水表,如有偷水者是学校教职工的按200元/次补偿学校;不属学校教职工的按400元/次补偿学校,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若用户发现水表损坏,应及时报告学校派人维修更换。

4、用户用水设施房内部分由用户负责所更换的配件和材料费。

5、教职工调离学校或退出住房,应先向总务处报告,安排水工登记用水数,交清水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6、供水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及时发现并消除漏水安全隐患,确保供水状态良好。如要停水检修,应预先通知用户。

7、各处室办公用水、教学用水,要做到人走要关水。

8、凡不系本校教职工住本校者,其水的供应采取预交定金制度,不预交定金者,立即停水。

9、对未装表的散户按家庭常住人口收取,计收标准确定办法:任意抽取一栋家属楼对8月和12月两月的用水量进行调查,取其人均用水数为未装表散户的常住人口人均数。

用水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每天为幼儿准备充足的开水,做到冬暖夏凉。

3、管理员每天为各班准备足量的开水,并注意适温。

4、保温桶必须每天清洗消毒。

5、幼儿喝水的水杯一人一杯,每天洗净消毒。工作人员不使用幼儿水杯。

6、提供幼儿饮水空间,保证幼儿自由饮水。指导幼儿科学的饮水方法,养成幼儿良好的饮水习惯。

7、幼儿园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教师、幼儿饮用水安全。

8、园长和班主任为饮用水安全责任人。

科室管理制度

一、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本科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三、监督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四、组织本科室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五、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六、做好对卫生员、陪住、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

七、有针对性进行目标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医院感染发病率。

八、定期对本科的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器械消毒液等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做好登记,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九、按月参加医院组织召开的医院感染管理例会。

医院感染管理监控医师职责。

一、负责本科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保证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制度贯彻落实。

二、负责监督本科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三、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四、对本科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

五、科室发现医院感染病例.要及时督促主管医生填报登记卡,在24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督促进行病原学检查,并做好科室登记工作。

六、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立即向科主任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汇报,积极协助调查医院感染发病原囚,提出有效控制措施并积极投人控制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本科医院感染病例进行讨论,记录完善。

八、监督和指导本科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根据病原学检验及药敏试验结果对感染病人合理用药。

医院感染管理监控护士职责。

一、负责参与本科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保证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督促本科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

三.、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进行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业务学习。

四、督促检查本科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及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等项工作。

五、负责做好本科室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不合格者予以反馈。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等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掌握抗感染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原则,做到合理使用。

3.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4.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5.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6.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送病原学检验及药敏试验,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控制蔓延,积极治疗病人,如实填表报告;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并协助调查。发现法定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报告院感科。

科室管理制度

1、要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医疗仪器管理工作,并且建立资产入账登记。

2、由相关管理人员每年根据医疗仪器使用情况,与相关科室讨论,提岀申购。再由采购部门和医院大型设备管理委员会综合评估后进行申购。

3、医疗仪器设备到货后要由仪器设备处、厂家和相关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开箱验收。

4、新买的医疗仪器设备在安装调试后,要及时粘附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编号。

5、相关科室要妥善保存仪器设备的配套资料,如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

1、在使用新医疗仪器前必须进行操作培训,由相关仪器公司的技术人员负责培训仪器的性能特点、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2、新医疗仪器设备必须张贴或悬挂明确的`操作流程和应急电话。

3、50万元以上的高值医疗仪器设备要建立使用登记本,由使用人员记录运转的情况。

4、对于医疗仪器使用管理要做到“四定四防”。“四定”指定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和定期维护;“四防”指防尘、防潮、防蚀、防盗。

5、对于医疗仪器的日常使用由专科护士负责管理,使用后处于备用状态。

6、对于医疗仪器原则上不外借,如需借出需经科室相关负责人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凭借条借出与收回。

1、对于医疗仪器设备要建立维修保养电子档案,由相关医疗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2、对于医疗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査要由医院内部的技术人员负责。

3、仪器设备厂家的工程技术维修人员应根据维护保养合约约定,于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

4、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人员要及时反馈仪器设备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1、对于医疗仪器设备报废原则:医疗仪器在功能上存在损害,不能满足手术和使用需求。

2、相关医疗仪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医疗仪器的实际状态,填报报废申请,由设备处评估后决定。

3、小型医疗仪器设备由手术室工勤人员将报废仪器送至指定地点存放,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处通知相关人员移走,并填写报废登记单,并在电子档案上做相关记录。

4、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拿走报废的医疗仪器设备。

用水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生活的安全特制定“用气、用水、用电管理制度”,要求全园教职员工自觉遵守。

2、幼儿园安装用水、用电、用气设备,必须规范化,由后勤部门统一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接线、接水、安灯、装电源插座等。用气设施,应由天然气公司统一安装。

4、园内所有用电、用水、用气都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表,水电总表等相关设施,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变动。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

根据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的目标,每年6月底及12月底对各科室进行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全院公布,并与各类评先及聘任挂钩。年终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对年终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警告,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者,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应调换工作岗位。

考核细则:。

1、科室有五年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细则,占2分。主要查原始材料。实施细则应有季度工作安排及总结。

2、每年有一项课题在医院、市卫生局、省卫生厅立项,占2分。重点专科应在市卫生局以上立项,完不成扣2分。一般科室完不成扣1分。

3、每年有一项课题在市科委或卫生厅获奖,占4分。重点专科完不成扣4分,一般科室完不成扣2分。

4、每年至少开展2项有社会及经济效益的新技术、新业务,占4分。每年由院学术委员会评定一次,每少一项扣2分。

5、每年所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的经济收入占总收入的3%以上,占3分。每年统计一次,每降低1%扣1分。

7、论文占2分,每少一篇扣0.5分。

1、科室的出入院数比上年提高10%以上,手术科室的手术台数比上年提高5%以上,占13分。每降低1%扣1分。

2、病床使用率比上年度提高3%以上,占13分。每降低1%扣2分。

3、科室总收入比上年度提高20%,占14分。每降低1%扣1分,每超1%奖1分。或人均收入手术科室达到28.5万、非手术科室达到24.5万者为满分。

4、药费比率按要求每增高0.01扣1分。自制药品药费占总药费比率每降低1%扣0.5分。

5、科室的工作制度占5分,主要包括:(1)三级查房制度;(2)值班制度;(3)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制度;(6)劳动纪律及请假制度(包括迟到、早退、脱岗、醉酒、打扑克等的处罚规定)等。不定期检查。没有制度扣1分,制度不落实每人次扣0.5分。

医疗质量考核(含病历书写质量的四级控制),占20分。由相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每月考核一次,标准为95分,每降低1%扣1分。

1、住院病人满意度调查,占2分。标准为95%,每降低1%扣0.5分。

2、符合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要求(七条标准),科室每1人次违反上述七条标准之一者扣1分。

3、无医疗纠纷或重大差错与事故,占5分。医疗纠纷科室自行调解的不计算在内。每发生1人次扣2分。重大差错及事故扣5分。

科室管理制度

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用水管理制度

1生活用水由市政直供和2次加压两种形式供给。生活用水设管理责任人一名,该责任人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卫生知识。

2水电工应每周对加压水泵及管道系统检修一次,当日值班员每两小时一次巡查,确保水源供应不停顿。市政停水或维修确需停水时须提前24小时以公告形式通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3整个系统应采取封闭式,以防受到污染,各水池清洗入口须加盖加锁,以确保安全,并防止非管理人员接近水源。各透气管口要采取倒口式并加网,整个系统外围应保持干净整洁,机房每星期清洁一次,水池外部每两星期一次。

4按照中山市二次供水的有关规定,对各水池进行每年两次定期清洗消毒,并由水质检测单位对水质采样化验并出具化验单,资料应齐全并由工程主任妥善保存。

5生活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及污水系统隔离。

6每年对管道系统进行除锈刷漆一次,生活水系统管内的防锈除锈每年一次。

7二次供水由专门管理责任人定期巡查记录,每月底向上级汇报供水系统和水质状况。

科室管理制度

学校教科室由校长室直接领导,一名教科室主任全面主持学校教科研工作,各教研组长均为教科室的成员,全体教师是教科研的主力军。学校要求人人有教科研意识,人人有教科研课题。

二、课题申报。

1.课题由教科室根据本校教学实际,确立研究课题,向校长室或市区级教科室申报,经获准后成立课题组,课题成员在全校范围内抽调组成。

2.组级课题的申报。各教研组向教科室申报课题,经获准后成立课题组,一般由教研组长任课题组长,课题组人员基本上为本教研组成员。

3.教师课题的申报,由教师个人或备课组长向教科室申报课题,经获准后成立课题组,教师个人或备课组长负责:

三、建立教科研档案。

1.一个课题一个档案,包括申报、审批、人员、实验班级、、数据记录、统计研究、经验报告、总结论文,评估结果等全部材料。

2.建立教师论文档案。按教师编袋,一位教师一个档案袋,教师发表在各种报纸、刊物上的论文,以复印件存袋。

3.建立科研专题公开课,档案:按教师编袋,一位教师一个档案袋。公开课档案内汇集了听课教师的量化评估表,教研组评议意见和教科室评课总结:

4.建立教科研获奖档案:

四、定期召开课题组组长例会。

教科室负责召开每月课题组组长例会,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教育方面的报告或文件,学习省、市教科研领导部门的指示,交流研究情况和阶段性成果,互通最新教育科研动态和信息,探讨课题研究中克服困难的措施和方法。

五、建立定期的教师论文交流和教科研课题成果交流制度。

教师论文每学期期末交流一次,交流论文打印出来,人手一份,便于大家学习和评比,教科研课题成果或阶段性成果,每学期期末交流一次。

六、及时推广教科研成果场,凡学校各级课题的研究成果形成后,即教科室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校长室,经批准后,即在有关教育教学领域实施,实施后教科室将实际效果总结反馈给校长室。

七、奖励机制。

学校把教科研工作的实绩作为教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教科室的领导人员可参加各类考评领导小组,包括职称评审小组:评选各级各类先进的教师应符合“能及时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积极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撰写和交流论文‘’这一条件。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中有”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和”教育科学研究成绩“两项内容。

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检验科、相关临床科室、药剂科、预防保健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设备科、后勤等科室负责人和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专家组成,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设立感染管理小组,形成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网络。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常设机构)。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

1、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设施。对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应按照《综合医院建筑规范》规定,审定所建部门和临床科室,尤其是一些重点科室与部门的建设是否符合卫生学标准,提出审定意见。

2、定期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和解决医院感染管理上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遇重大感染问题时应随时召开会议,并作好详细记录,尤其对必须落实整改的重大事项,由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直接提交医院领导集体研究讨论认定。

3、对医院感染科拟定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其工作进行质量进行考评。

4、建立会议制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

5、支持感染管理科关于预防、控制医院内感染一切正确的决策与措施,包括考核、扣分等管理制度制定及实施。

6、督促医院感染科按季度、年度通报全院感染监控情况,并作出季度、年度医院感染情况的述评;检验科定期向全院公布医院内感染病原微生物及其耐药谱、药敏谱。

7、协调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做到相互支持、相互协调。

8、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要关注医院感染管理专业人员队伍的.稳定,严格按照卫生部文件精神,及时反馈、妥善解决专职人员的困难,在待遇、晋升问题上一视同仁。

9、涉及全院性重大医院感染管理事件,包括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除按规定上报、直报外,在院长授权下,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可直接调动、指挥妥善处臵应对。

三、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

1、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拟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医院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经批准,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2、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负责进行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3、对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4、参与药事委员会关于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协助拟定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

5、对购入的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6、开展医院感染的专题研究,协助临床医生及护士开展医院感染的课题并提供相关资料。

7、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并向全院通报。

四、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1、科室院感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兼职医师、兼职护士组成,科主任为科室院感控制管理第一责任人。

2、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记录在监测本上,并组织实施。

3、本科感染管理小组每季度应召开1次会议,检查、汇总相关制度、规范,操作规程(无菌技术)及消毒隔离技术等的落实情况,并有会议记录。

4、要求监控(兼职)医师对本科疑似或确诊的医院感染病例,督促经治医生积极采取临床标本及时送细菌室进行病原学检查,药敏试验及必要的检查,以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5、医院感染散发病例24小时之内填写医院感染个案登记表,报感染管理科。

6、如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或感染爆发流行时,须立即向科主任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汇报,积极协助专职人员调查发病原因,寻找感染源和途径,控制蔓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做好记录。

7、科主任及医疗骨干应指导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并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监测。

8、监控人员督促本科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隔离制度。

9、兼职人员组织和参加有关医院感染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宣传医护人员自我防护知识,预防各种传染病及锐器刺伤。如工作中发生锐器刺伤,按规定处理并做好记录。

10、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科室感染管理小组按全院统一规定负责科内消毒隔离措施工作的组织落实。

11、兼职人员做好卫生员、配膳员、病人及家属卫生宣教及管理,要有督检记录。

12、兼职护士对使用中的消毒液浓度、空气培养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测,需做好记录并保存报告单或反馈单。

五、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管理中的职责。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消毒隔离技术、手卫生规范等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掌握抗感染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原则,做到合理使用。

3、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4、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送病原学检验及药敏试验,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控制蔓延,积极治疗病人,如实填表报告;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协助调查。发现法定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报告。

5、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6、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六、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职责。

1、协助组织全院护理人员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控制医院感染工作。

2、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3、监督各科室无菌物品存放、消毒药械管理。

4、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根据需要进行护士人力调配。

5、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与医院感染相关工作。

七、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职责。

1、协助组织医师和医技部门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2、监督、指导医师和医技人员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监控管理制度,重点强调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提高病人微生物标本送检率、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分类等制度。

3、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统筹协调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开展感染调查与控制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医师人力调配;组织对病人的治疗和善后处理。

4、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与医院感染相关工作。

科室管理制度

普通科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及《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20xx年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望各相关科室认真组织学习,依照执行。

由科室主任、护士长、感控医师和感控护士组成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感染控制工作和本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制度的制定,认真填写《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持续改进登记表》。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会议;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持续改进登记表,普通科室至少3个月一次,重点科室每月一次;及时登记、黏贴环境卫生化验报告单,登记本科室的医院感染病例、多重耐药菌病例和员工职业暴露情况等。至少每季度组织1次针对各项医院感染控制法规、文件的学习,提高对医院感染控制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实施各项感染控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完成整改意见,并跟进、评价整改效果。

临床经治医生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时,应在24小时内从医生工作站直接报告;发现医院感染聚集性病例及特殊的感染性疾病时,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一)医务人员要求。

1.手卫生:遵守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完善手卫生设施(如水龙头、烘干机功能完好,保证干手纸及皂液供应),不方便洗手处配备快速手消毒剂,按要求做好洗手和卫生手消毒,提高手卫生依从性。

2.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按要求做好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感染及疑似感染病人正确留取相关微生物标本,根据药敏结果有针对性使用抗菌药物。接受并配合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指导和督导,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严格遵循《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不得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3.无菌操作及常用无菌物品管理: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无菌技术操作。各类无菌物品开封后及各种液体开启后应标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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