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优质14篇)

时间:2023-11-30 16:39:39 作者:JQ文豪

税务知识对于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税收法规的学习和了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解读,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

一、向管理脱节开刀。

基于此,湘乡市国税局相继推出了《全员责任追究计分办法》和《业绩联酬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措施,其目的就是要在全局系统内彻底根治在税务机关中由来已久的“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端,从而真正促进税务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打破“平均主义”,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促进专业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

二、倾力打造“新岗责体系”

湘乡市国税局在实践中,按照新的要求,调整税收管理的着力点,其意图很明显,即最终是为了解决“疏于管理与淡化责任”的“痼疾”。在此过程中,湘乡市国税局创造性地提出了“工作职能责任化,业绩考核利益化、税收管理规范化”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岗责体系的模式。

工作职能责任化。就是推出《全员责任追究记分办法》,本办法由全员共同责任追究考核规定,科室的正副职责任追究考核规定,专业局及税务所正副职、机关工作人员、征收、管理、稽查人员责任追究考核规定及责任追究奖惩规定、责任追究执行和附则等组成,纳入责任追究的内容以税收管理环节和各个岗位责任为基础,涉及到劳动纪律规定、政策执行情况、岗位职责履行及临时性工作任务等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该办法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多次讨论修改酝酿后在全局系统内实施。

业绩考核利益化。就是依据岗责体系和责任追究考核办法,根据税务人员所负责任大小、工作量轻重、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劳动纪律优劣等原则,做到按责定级、按岗设分、按绩计酬,以实现责任、岗位、业绩、利益基本对称的目标而制订的《业绩联酬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为:以税务管理岗位职责体系中所规范的岗位为依据,在各岗位中按岗设人、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按工作量轻重和所负责任大小,实行岗位底分制,底分制基分为10分,最高为15分,每一档的差距分为0.5分,岗位底分一经确立,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变动,将每个人的出勤考评费作为业绩联酬的计算依据。

税务管理规范化。就是通过一系列规范的管理措施、制度、办法来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干部作风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文明的服务,如对基层单位考核记分办法,简化办事程序事项规定,开展纳税人评选“满意税官”及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等等。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健全监督力度强透明度高约束性大的辅助性管理体系,全方位地促进管理的规范化进程。

三、以“铁的手腕”保证实施。

湘乡市国税局在岗责体系的实施中,着力抓好了考核的.落实。一是采取二级考核方式,市局成立以局领导、科室负责人为首的考核领导小组。原则上负责对专业局、税务所、科室正副职的考核记分及负责对科室、专业局、税务所的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监督,也可直接对税务干部个人进行考核记分,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对基层各单位工作考核,这是第一级。第二级是科室、专业局、税务所现任考核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记分,明确规定:对未按照规定组织考核或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记分,以确保考核不走过场。二是推行重点稽查办法。在抓好每月的日常考核的同时,市局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均根据各专业局、税务所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重点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稽查,如对稽查局重点检查稽查结案率、差错率、执行情况等执法责任制问题,对管理局和农村税务所重点检查漏征漏管情况等,对征收局重点检查申报准确率、滞纳金加收率等。三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在每月初召开专题会议,对上月岗责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分析、研究、汇总,并将考核结果及记分理由下发督查通报,或在市局内部网站上进行公告。同时规定了申诉办法,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局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四是严格奖惩规定。岗责考核情况与末位淘汰、待岗制挂钩,年度内累计记分分值最高的中层干部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原则上淘汰1人,各专业局、税务所以专业局、税务所为单位,干部年度内累计分值最高的各待岗1人,机关人员年度累计记分值最高的被待岗1人。

湘乡市国税局自去年9月份推行责任追究记分办法以来,共记分214次,累计记分450分。纳入业绩联酬考核的300元出勤考评费,个个实得差距平均为60元,最多的相差115元。新的岗责体系推行以来,呈现出令人欣喜的优势。

一是操作性强。这也是建立岗责体系中所遵循的一个主要原则。在责任追究记分制中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对“为什么追究、如何追究”的问题,规定得一清二楚,没有模棱两可的现象,便于考核操作。在业绩联酬的办法中则确定了按岗设分的基本档次,明确了计酬依据和统一考核的尺度。

二是重点突出。新的岗责体系虽然覆盖面广,但重点突出。体现在:对责任较大、影响较大、性质重要的工作采取记高分的办法。

三是管理动态化。新的岗责体系考核记分的总原则是对主观过错记分,因而动态性管理的特征明显。在工作中,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基层被考核单位)有主观过错,即可随时考核记分,加强了对日常工作中的动态监控,有效克服了以往考核中弄虚作假,突击应付了事及一次性考核作定论中存在的以偏概全和以点侧面的做法,更为重要的是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促进工作的开展。

四是考核持续性。实行按月组织考核,建立干部个人和单位考核档案,专表逐实登记考核情况,与出勤考评费及奖金发放挂钩,个人的年度责任追究情况与公务员考核相结合,单位的工作考核情况作为当年度评选先进工作单位的重要依据。

五是内容衔接性。新的岗责体系以强化责任为主线贯穿始终,责任追究呈幅射状对应各岗责体系的各项规定。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

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桂国税党组[]100号)文精神,为使党组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党组工作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局党组、市局党组、县委的决议、决策在全县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我县国税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中共xx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国家税党组和中共xx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认真负责向市国家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中共凌云县国家税务局党组行使以下职权:

(一)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税收政策法规。

(二)研究贯彻落实市国家税务局、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指示。

(三)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通过加强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决定;研究处理职权范围内的违纪案件。

(五)研究讨论需要向市国家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六)研究决定县国家税务局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和人员调动。

(七)指导县局机关党支部和各分局(所)党支部工作。

三、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包括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

(二)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日期和会议议程由党组书记确定。

(三)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也可由党组书记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参加主持。召集人可根据会议内容决定吸收有关股室的主要负责人列席参加会议。

(四)党组会和党组扩大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

到会才能召开。党组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如果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出,党组会议决定要向未能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通报。

(五)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应在与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决议。决议事项需要表决时,表决方式由党组书记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会议主持人决定,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如与会党组成员有近半数表示不同意见的,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一般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定。

(六)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需要发布的,由办公室负责记录(或指定人员记录),并编印会议记要。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也可以由受党组书记委托的会议主持人签发。

四、党组学习制度。

(一)成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健全党组学习制度,制定明确的学习计划。县局党组成员为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必要时可以吸收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研讨题目,提出学习要求,并检查学习效果。

(三)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的重要讲话。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市国家税务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议,决定和文件、指示。

3、政治、经济理论知识和经济管理知识、现代化科学技术知识。

4、讨论有关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探讨税收工作改革的大局和xx县国税事业发展方向。

5、学习关于近期国家重大的时事政治理论。

(四)中心组理论学习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学习方式分为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具体学习时间由组长或副组长决定。

(五)党组成员学习情况以讲党课、作报告、撰写心得体会或写理论文章等方式,每年交流一次。

五、健全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组成员个人无权改变党组集体做出的决定。

(二)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可以向党组提出以至要求重新讨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允许有任何违反决定的言行。

(三)党组会议的内容,除经党组决定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公开发表外,与会人员不得私自对外传达透露。

(四)党组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交流思想,统一认识。

六、文件审批。

凡以中共xx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名义发出的文件,必须经过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或经党组成员传批同意,并由党组书记或由党组书记委托一名党组成员签发。

党组会议的原始记录、会议纪要、会议重要议题的附件等材料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材料,由办公室统一整理、装卷、专柜保存。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

在局党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卫生工作重点,在全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在各相关处室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

(一)基本建设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全市“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会议精神,召开了16个区县卫生局和15个直属单位主管基建工作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市建交委招标中心负责同志就如何管好用好资金、选好承包商、管好项目、交好帐;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基建工作程序;充分行使招标人权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市发改委社会处负责同志就卫生体制改革中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设任务进行了讲述,进一步明确了卫生系统基本建设的具体任务、环节要求和质量标准。市安定医院、市人民医院、武清区卫生局在会上进行了交流。

(二)后勤管理工作会议。结合市卫生系统后勤管理重点工作,召开了直属单位主管院长参加的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的工作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和创建就医绿色通道、“三间洁净”卫生达标等专项治理活动,完成市卫生局提出的“五净”、“六有”、“三有序”工作目标,使患者满意在医院。市环保局对继续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加快落实医院污水达标排放提出了工作要求;第一中心医院、第三中心医院、口腔医院就安全生产管理、后勤综合管理、节约用水管理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大会交流。

(三)召开2次中央投资项目专题会议,推动建设进度。

(四)召开5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五)召开“奋战300天综合整治院容院貌”动员会,印发了《关于在卫生系统开展奋战300天综合整治院容院貌活动的通知》,市卫生系统综合整治院容院貌活动全面启动。

(六)召开3次建筑领域专项治理专题会议。

(七)召开防汛工作专题会议。

(八)召开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迎检工作专题会议。

(九)举办二期“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后勤专业知识培训班。

(十)举办爱国卫生灭蟑螂专题培训班。

二、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自查、重点检查等工作。

卫生部督查组、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组对市卫生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当面谈话等方式进行检查,并深入天津医院、南开医院、中心妇产科医院、武清区中医医院扩建项目、静海县医院扩建项目、静海县王口镇中心卫生院扩建项目建筑工地现场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为,天津市卫生局对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管理文件齐全,招投标程序、报批程序规范,配套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规范,主动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到实处。

三、基本建设工作。

(一)卫生资源调整项目。

安排建设项目6个:中心妇产科医院迁址新建,南开医院改扩建,人民医院二期肿瘤楼项目,胸科医院迁址新建,天津医院改扩建,环湖医院迁址新建。总建筑面积56.88万平方米,建设床位5048张病床,计划总投资38.34亿元,其中:市发改委投资35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28000万元,国家补助650万元,银行贷款260998万元,单位自筹资金93365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3.52亿元,完成计划总投资44.25%。

列入市政府20件实事项目:人民医院二期肿瘤楼项目,胸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天津医院改扩建项目,环湖医院迁址新建项目4个项目。

市重点建设项目:人民医院二期肿瘤楼项目,南开医院扩建项目,胸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天津医院改扩建项目4个项目。

市重点前期项目:环湖医院迁址新建项目1个项目。

1、建设进度。

(1)竣工项目2个:中心妇产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已于6月竣工投入使用,竣工面积71510平方米。人民医院二期肿瘤楼项目已于11月竣工投入使用,竣工面积35776平方米。

(2)在建项目3个:南开医院改扩建项目:主体已经封顶,二次结构填充墙和外檐墙体砌筑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各种设备安装和外檐幕墙施工。室内装修等分包项目的设计施工招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胸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正在进行地下室工程施工。

天津医院改扩建项目:工程桩施工完成,施工总承包招标完成,施工单位准备进场施工。

(3)前期项目1个:环湖医院迁址新建项目:立项已批复,方案征集已完成,并经市领导和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市建筑设计院正在组织修改;开始进行环评、能评、震评工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12月29日举行了医院迁址新建工程奠基仪式,计划开工建设。

2、完成投资。

市发改委下达我局固定资产投资目标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5亿元,完成投资目标71%。

投资目标没完成的主要原因:天津医院改扩建项目,由于居民围堵施。

工现场出入口,停工一段时间,影响了施工进度;胸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民房拆迁进度慢和11万伏高压线迁移,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二)小型基建项目。

市发改委批复4个项目,市卫生局批复4个项目,共计建筑面积8343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664万元,其中:市发改委补助资金4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4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3224万元。截止到底4个项目竣工,4个项目办理前期手续。

(1)竣工项目4个:天津医院病房改造、儿童医院中心供应室改造、口腔医院增设新医疗点改造、行管部办公楼改造。

(2)前期项目4个:传染病医院临时建筑、一中心医院扩建放射治疗楼、一中心医院扩建dsa机房、一中心医院主楼与食堂连廊项目。

(三)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

1、中央下达投资计划。

国家发改委已下达我市22个卫生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补助17010万元,其中:中医医院4所10200万元,区县医院5所5050万元,区安定医院1所800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400万元,农村中心乡镇卫生院7个560万元。

2、工作进度。

(1)竣工项目8个。

区县医院1所:宁河医院扩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所:南开区学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河东区新建鲁山道社区服务中心、新建河北区光复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农村中心卫生院4所:宝坻区史各庄中心卫生院扩建、静海县王口镇中心卫生院、武清区王庆坨镇中心卫生院、武清区河西务镇中心卫生院扩建项目。

(2)在建项目13个。

中医医院3所:市南开医院扩建、武清区中医院扩建、宝坻区中医院扩建。

区县医院4所:静海县医院扩建、武清区人民医院扩建、宝坻区人民医院扩建、北辰区医院扩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新建红桥区三条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塘沽区三槐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农村中心卫生院3所:静海县唐官屯镇中心卫生院扩建、宁河县潘庄镇中心卫生院扩建、宁河县丰台镇中心卫生院扩建。

区级安定医院1所:塘沽区安定医院扩建。

(3)前期项目1个。

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迁址新建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1)区县综合医院:东丽区、西青区、塘沽区、武清区、宝坻区、北辰区、静海县医院正在建设。

(2)区县中医院:塘沽区、大港区中医院已竣工,武清区、宝坻区中医医院已开工建设。

(3)疾控体系建设:东丽区、武清区已竣工。红桥区立项已批复。

(4)公共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东丽区、北辰区已完成。

(5)妇儿保健机构建设:蓟县已完成,河北区正在落实前期工作,计划明年开工。

(6)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塘沽区安定医院已开工建设,宝坻区和蓟县正在落实前期工作,计划明年开工建设。

(7)社区服务中心:南开区学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河东区鲁山道社区服务中心、新建河北区光复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项目竣工;新建红桥区三条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塘沽区三槐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2个项目在建。

(8)农村乡镇卫生院:宝坻区史各庄中心卫生院扩建、静海县王口镇中心卫生院扩建2个项目竣工;武清区王庆坨镇中心卫生院、武清区河西务镇中心卫生院、静海县唐官屯镇中心卫生院、宁河县潘庄镇中心卫生院、宁河县丰台镇中心卫生院5个扩建项目正在建设。

(五)继续加强医疗机构基本建设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机构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行为,确保医疗建筑布局、医疗流程、医疗功能等环节符合技术规范和临床需要,继续对二级以上新建、改扩建医院和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的'建设设计方案进行论证。今年已组织专家对南开区水阁医院恢复建设等7所医院设计方案进行了论证,对河北区新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4个公共卫生机构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核。

(六)加强培训提高卫生基建管理水平。

为落实卫生部要求,进一步提高卫生系统基本建设管理水平,12月举办了天津市卫生系统基建管理人员培训班。卫生部卫生工程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7名专家和我市专家进行了授课,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部分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有关项目单位负责同志共90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重点明确、效果突出,各单位对国家政策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卫生建筑的特点有了更深的认识和充分的了解,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卫生系统基本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参与编制“十二五”期间卫生资源调整建设规划。

(八)对口支援。

为认真落实天津市对口支援陕西省地震重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本着“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硬件”与“软件”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从-4月间派出15批工作组79人次赴对口支援县进行建设方案审查、技术指导、专业培训等工作。

上半年,组织2批专家22人赴略阳、宁强县进行业务培训和义诊活动。

协调落实略阳县选派的59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武清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市口腔医院进行学习培训。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

基层安监工作在平安创建、和谐构建中,发挥了战斗堡垒的作用,但新形势下基层安监管理也面临着新的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构筑坚固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是各级党委、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安全生产监管现状。

1、完善规章制度,密织“安全网”。姜堰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去年将安全生产列入各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严格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自去年以来,姜堰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讨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姜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姜堰市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姜堰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姜堰市安全生产行政领导责任规定》等7个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相继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在安全监管中应负的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市、镇两级政府每年年初将安全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印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实行事故指标控制。全市形成了市、镇、村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已经形成。

2、着力安全防范,筑牢“防火墙”。一抓安监“正规军”建设。2005年3月安监局升格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由组建时的6名,扩大到现有在岗人员32名,成立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实现了机构、经费、人员、车辆、场所、装备“六到位”。基层各镇均配备了1名安全助理,专司其职抓安全工作,娄庄、白米、沈高等镇根据经济总量,还配备了2-3名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一支安全监管“正规军”队伍越来越壮大。二抓专项整治活动。近年来,姜堰市持续开展了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等8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实行“谁家的孩子谁家抱”,重大问题齐协调,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时间和责任人员,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安全生产状态有了明显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明显下降。三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围绕主体抓“落实”,围绕业主抓“意识”,去年以来,姜堰市在部分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等高危行业推行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此外,定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充电”,使他们了解、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违章指挥。

3、夯实“三基”工作,推进“落实年”。围绕国家安监局“落实年”活动的要求,今年该市组织开展“三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安监队伍基本素质)建设推进年活动,其目的是落实三个“推进”,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的到位,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的提升,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基本素质的提高。(1)抓准入“门槛”。对化工生产企业等高危行业逐一对照省政府安全生产达标的要求,逐一检查,首批26家因不达标全部关闭。同时,市政府划定专门区域,建立化工集中区,实行项目审批“三同时”,提高准入门槛,严防事故的发生。(2)抓“双基”工作。乡镇安全达标在近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在现场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监管手段创新上做文章,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创建企业星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内功”,达到压降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3)抓宣传“喉舌”。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主阵地的宣传“喉舌”作用,突出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让“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凸现的几个问题。

1、编制太少,监管力量不足。基层乡镇除分管领导外,一般仅有1个安全助理,也就是一个乡镇的安全监管工作主要依靠安全助理一个人包打天下。以某镇为例,全镇有486家企业,如果安全助理一天检查2个企业,检查一遍就需要半年时间。安全助理既要做到上传下达,又要开展宣传教育,抓好隐患督查整改,面对面广量大的安全监管工作,凸现编制太少,监管力量不足的软肋。

2、财力紧张,监管手段落后。基层乡镇普遍财力有限,装备十分缺乏,安全助理在检查过程中,监管手段主要靠眼眼看、靠鼻子去闻、靠用手去摸。特别是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于无专用车辆,无法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到了事故现场由于没有防护装备和专业知识,无法靠前指挥,极易成为次生事故的受害者。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基础管理,促进纳税人自觉、如实、全面申报纳税,提高税收遵从度,加强国税机关对纳税申报的监控力度,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纳税评估是指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及其他征管信息,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进行审核、比对、分析、核查,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评估的工作。包括行业评估和个案评估。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税机关管辖范围内各税种的纳税评估。

第四条市、县级国家税务局应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负责本地区纳税评估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考核等工作,相关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

第五条纳税评估属于税务机关日常性税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纳税评估中,要将案头资料分析与必要的实地核查结合起来,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评估人员可进行实地核查。

第六条纳税评估分为对象确定、评估分析、约谈说明、实地核查、评估处理和评估复核等六个步骤。纳税评估的结果应并入“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

第七条纳税评估业务管理部门应建立与稽查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和与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部门配合,减少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第八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考核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要加强对评估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责任意识的教育,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二章对象确定。

第九条纳税评估对象确定是指纳税评估业务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的方法,对纳税人进行筛选并确定纳税评估对象的过程。

纳税评估对象确定的方法分为利用资料稽核的结果确定和根据其他信息来源直接确定两种。

第十条资料稽核是市、县级国税机关按设置的参数利用计算机进行分析、筛选,并产生结果的过程。利用资料稽核结果确定对象是指国税机关利用资料稽核结果按异常程度从高到低确定或按特定要求确定评估对象。资料稽核参数的设置由省、市、县国税机关根据规定的权限确定和修改。

第十一条直接确定对象是指各级国税机关根据日常管理所掌握的信息、资料,认为需要进行纳税评估而直接确定评估对象的方法。直接确定对象包括上级交办、责任区管理部门和税源监控分析部门等其他职能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评估的纳税人或项目。

第十二条纳税评估对象的确定,一定时期内可以省辖市国税机关确定为主,并在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以区(县)级国税机关确定为主。

省局也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确定不同时期的纳税评估重点及评估方法,由省辖市国税机关确定具体评估对象。

县(市、区)税源管理部门可以结合上级下达的评估任务和本地实际情况,除上级下达的必评任务外,在保证税源管理质量的前提下,可结合工作量和实际税情自行调整并确定当前的重点评估对象。

第十三条省辖市及县(市、区)国税机关的纳税评估业务管理部门在确定纳税评估对象时,应与本级稽查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对已纳入稽查对象或拟列入稽查对象的纳税人不作为纳税评估对象,但必须将有关疑点告知稽查部门。对已确定的纳税评估对象应分税种制作《纳税评估对象清册》和《纳税评估项目建议书》,并下达给具体纳税评估工作单位或部门。

第三章评估分析。

第十四条评估分析是指评估人员采取人机结合方式,利用所掌握的信息对纳税评估对象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并初步确定申报中存在问题的过程。

第十五条在评税分析过程中,评税人员对发现的疑点问题,应利用“一户式”系统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以及日常管理所掌握的信息逐一进行审核分析,并将审核分析的详细情况列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

第十六条评估分析过程中,评估部门因信息不全,需要补充收集评估对象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信息的,应将所需信息列出清单,交相关责任区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责任区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反馈给纳税评估部门。

第十七条纳税评估岗位人员在对评估对象评估分析后,应根据评估分析结果,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按如下原则处理:

(一)疑点全部被排除,未发现新的疑点的.,直接转评估处理环节;

(二)发现评估对象明显存在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现象的,应直接转入评估处理环节;

(三)明显存在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及减免税条件事项的,应直接转入评估处理环节;

(五)其他情形的,应转入约谈说明环节处理。

第四章约谈说明。

第十八条约谈说明是评估人员在评估分析的基础上,就需要纳税人说明的疑点问题,约请纳税人进行说明的过程。

第十九条评估部门可采取信函、电话两种方式向纳税人提出约谈建议。采用信函方式提出约谈建议的,应统一采用《纳税评估约谈说明建议书》;采用电话联系方式提出约谈建议的,应及时做好电话记录,内容包括接电人姓名、电话号码、通话内容和时间等。约谈对象应为纳税人的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

为保证约谈说明的效果,主管税务机关在向纳税人提出约谈建议时,可将要求说明的主要问题一并告知纳税人,但不得涉及发现疑点的具体评估方法。

第二十条约谈说明可以采用当面说明、电话说明、书面说明、电子邮件说明等多种形式。当采用当面说明形式的,原则上要有二名评估人员同时参加,并做好《纳税评估约谈说明记录》;当采用电话说明形式的,可由一名评估人员负责交流,并做好《纳税评估约谈说明记录》。如约谈后纳税人愿意自查补税的,应将此意见作为约谈说明内容,在《纳税评估约谈说明记录》上进行记录。对通过当面说明或电话说明等形式仍不能说明问题的,可要求纳税人提供书面说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因某种合理原因不能按税务机关建议的时间说明情况,需要延期的,可在税务机关建议的时间到期前1日向税务机关的联系人说明情况,重新约定说明时间。重新约定的说明时间到期后,纳税人未能履约的,视同纳税人拒绝约谈。

第二十二条为减少约谈工作量,税务机关在向纳税人提出约谈建议时,如纳税人主动选择以自查补报代替约谈说明的,应在约定的约谈日到期的前1天提出,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纳税评估部门反馈自查补税资料(包括自查补税的项目内容、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在完成与纳税人的约谈说明后,评估人员应就疑点问题的评估结果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及时转入评估处理环节。

第二十四条在实施约谈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应转入实地核查环节:

(一)纳税人拒绝主管国税机关约谈建议或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约谈承诺的。

(二)纳税人在约谈说明中拒不解释评估人员提出的问题,或对评估人员提出的问题未能说明清楚的。

(三)约谈后同意自查补税,或者选择以自查补税代替约谈说明,但未在约定的期限内自查补税且无正当理由的。

(四)省辖市国税局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实地核查。

第二十五条实地核查是指评估人员根据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日常检查的要求,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及纳税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的过程。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有关问题进行实地核查时,可根据需要会同责任区管理员参与核查,责任区管理员应积极配合评估人员开展核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实地核查完成后,评估人员应将核查的有关情况及处理建议书面记载,与相关证据材料一道转入评估处理环节。

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拒绝评估人员实地核查,或者以各种方式阻挠、刁难评估人员核查的,评估人员不得强行核查,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未能实施实地核查的原因,直接将该纳税人转入评估处理环节。

第六章评估处理。

第二十八条评估处理是指评估处理岗位人员根据评估分析和约谈说明、实地核查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对评估对象存在的疑点问题做出相应处理意见的过程。

第二十九条评估处理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疑点全部被排除,未发现新的疑点,由评估分析环节的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并注明“未发现违法行为,审定后归档”的建议。

(二)税务机关发出约谈建议后,凡纳税人已按期进行约谈说明,而且对税务机关提出的疑点问题已说明清楚,并同意自查补税的,由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并注明“由纳税人自查后补税”的意见和少缴税款的项目内容以及估计应补交的税额。

(三)税务机关发出约谈建议后,凡纳税人选择以自查申报代替约谈说明,并已按期自查补税,而且自查结果与税务机关的评估结果基本一致的,由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并注明“纳税人自查后已补税”的意见和纳税人少缴税款的项目内容以及实际补交的税额。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并注明“转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的意见。

1、明显存在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现象的;

2、纳税人拒绝评估人员实地核查,或者以各种方式阻挠、刁难评估人员核查的;

4、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行为;

5、在一个年度内,发现评估对象在以前纳税评估时已被发现并得以纠正的问题再次发生的。

第三十条纳税评估部门在评估处理中,如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应将存在的问题和管理建议填写《管理建议书》,并提交管理部门。

第七章评估复核。

第三十一条评估复核是指对评估处理环节已提出处理意见的评估资料进行审查复核的过程。评估复核岗位的人员不得兼职同一评估对象的评估分析、约谈说明、实地核查和评估处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纳税评估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纳税评估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规程要求,评估所涉文书资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制作;

(三)评估处理环节提出的拟办意见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不恰当之处;

(四)省辖市国税局确定的其他复核内容。

第三十三条、复核人员对规定的复核内容必须认真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提出复核意见。

(一)对评估工作程序不符合要求,或者工作程序虽符合规程要求,但评估资料不全的,应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退回相关资料,限期补正。

(二)发现评估分析和约谈说明环节对疑点问题未分析、说明不清楚的,以及分析、说明时将疑点问题遗漏的,应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退回相关资料,限期补充分析、说明材料。

(三)对《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的拟办意见有疑义的,应在复核人员意见栏签注自己的意见后,报分局领导审定。

(四)对拟办意见中包含“自查补税”意见的,如未说明应补税的项目内容,退回评估处理环节补充。

(五)对《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的拟办意见无疑义的,应在复核人员意见栏签“同意拟办意见”后,报分局领导审定。

第三十四条复核岗位人员还应完成下列工作:

(一)根据纳税评估工作情况登记《纳税评估处理情况登记表》,并向上级机关反馈。

(二)对纳税评估后需转交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的纳税人,制作《纳税评估转办单》,经分局领导审定后,向稽查局办理移交手续。

(三)对已完结的纳税评估户的评估资料整理归档。其中,自查补税纳税人的纳税评估档案资料,应有纳税人自查补税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和税收缴款凭证(复印件);移送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纳税户的纳税评估档案资料,应有稽查局接收的有关资料。

(四)向相关管理部门发出《管理建议书》。

(五)完成纳税评估中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

(六)上级机关要求报送的各项资料。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纳税评估工作所涉文书,除发给纳税人或其他部门以外,均可用电子文档形式进行保存,并及时做好备份工作。

第三十六条各级国税机关及从事纳税评估工作的人员要加强对纳税评估中所涉指标和指标运用方法的保密,不得外泄。

第三十七条各省辖市国税机关应建立纳税评估工作的复查制度,定期开展对所属县(市、区)国税机关纳税评估工作的检查,复查面不低于5%。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

第三十八条国税机关对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评估对象存在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予以处罚的,应按法定程序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各税种的具体评估方法、评估工作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等,由省局相关业务部门另行制定具体的指导意见。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规程及各税种纳税评估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第四十条本规程自1月1日起执行。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

**市社区党建和民营企业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民营企业和社区党建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组成了由市委办牵头,组织部、机关党委、工商联(商会)参与的调研工作小组,通过深入基层,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针对我市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和社区党建开展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街道社区党建和民营企业基本情况。

(一)街道社区党建情况。

1、**市街道居委会基本情况。

2、村居委会所辖党员队伍情况。

在已建的27个乡镇办街居中,有22个建立了党支部,有2个街道居委会没有党员(**家属委、华一家属委),有3个居委会因党员人数不够,没有建立党支部。在已建有党支部的各居委会中党员所占比例都比较大。支部活动开展都比较正常,没有活动室的居委会党支部都充分利用居委会办公室开展活动。

3、村居干报酬情况。

在职居委会干部都采用财政补贴方式给予了一定酬劳,其中三个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干部酬劳平均都在150元/月左右,乡镇街居干部平均在50元/月左右,城乡差距比较明显。每个街道居委会都有办公地点,但只有13个街道居委会有党员活动室。

(二)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情况。

我市现有民营非公有制企业7653个,年完成工业总产值95192.38万元,年上缴税利.55万元,从业人员2.86万人。其中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11个,年产值8380万元,年上缴税金55万元,利润76万元。党员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所占比例不高,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都没有党员或有极个别党员,只有27个非公有制企业成立了党支部。

二、建议和意见。

1、将街道办事处党委改党工委。

我市设立的三个街道办事处党委是我市的经济文化中心,集中了我市的`全部大型企业和大部分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辖区内既有办事处管的单位企业和部门,也有市委市府下属的单位企业和**市、省管的单位、企业和部门,办事处党委只作为市委的一个基层党委,协调工作难度大,效果不佳。如果改为街道党工委,明确作为市委的派出机构,按照市委的决定决议行使职权,在本辖区内将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2、适当提高街居干报酬。

我市现所有的街居干报酬的来源都是乡镇财政自筹补贴。街道工业发展趋于瘫痪,只有少居委会由于还存有少量集体积累资金(均未超过5千元)。乡镇街居干报酬还未达到国家低保金额水准,普遍反应报酬偏低,工作积极性不高。为更好地推动街居工作开展,可采取市、乡镇财政专项划拨方式适当提高居干报酬。

3、建立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对党建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社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路子,形成良好的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格局,密切党委与辖区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协调与联系,成立党委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各级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明确一名书记或分管副书记作为委员,并指派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和年终的执行情况通报会。

4、有条件的街居委设立社区中心。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在人口集中居住条件符合的地区设立社区服务中心,便于集中管理、服务,方便人民生活。

年国家税务局工作总结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精心部署、强化执行,为税收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证。

(一)全面推进“两个责任”。严格打造两个责任“任务书”工程,统筹梳理100项责任内容,制定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突出责任担当。上线使用“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责任落实的动态监控和跟踪督促。同时根据县纪委“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专项工作要求,加强重点督查,切实防范“中梗阻”问题,确保政令绝对畅通。

(二)不断深化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雨露”宣教平台,开展“知纪·守纪·崇纪”廉政专题活动,筑牢干部职工反腐思想防线。认真执行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廉政预警和廉情走访。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聘请24位社会各界及纳税人代表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助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和作风效能建设。

(三)长效坚持从严监督执纪。坚持挺纪在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开展“一案双查”,通过外查廉洁履职,内查规范执法,以查促管、以查促廉。

国家税务局年终工作总结

在局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认真学习,勤奋工作,使自己在思想上、业务上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我始终把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并持之以恒地坚持学习。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的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牢记“四个坚定不移”,以树立马克思主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大局、法治、创新、效率、服务、责任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做到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全面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政治上成熟、思想上坚定、纪律上严明、作风上正派。

人生在世,要安身立命,惟有学习最重要,我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也时时刻刻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头等大事来抓。我不但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业务学习,认真记好笔记,而且还能够自觉学习国家的税收政策、法律、法令和法规,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财会、金融、计算机以及企业生产管理等知识,刻苦钻研现代化科学技术,使自己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只有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积累知识,拼搏进取,不断提高奠定自己坚实的综合业务素质基础,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不被时代所淘汰,也才能胜任本职工作。

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宗旨,坚持“三禁”、“六项承诺”、“八公开”制度,遵守“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税务干部“十五不准”之规定。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牢固树立做人民群众公仆意识,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一生自重,事事自省,不忘自勉,处处自警,做一名合格的税务干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时刻提醒和告诫自己,要注重工作和生活上的小节,不论是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一言一行严格要求自己,该作的'事带头作,不该作的事不要作,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坚持"诚心"待人、"诚恳"感人、"诚实"做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2、今年6-11月份被抽调市局从事企业所得税专家汇诊工作:共检查45户企业,调减亏损额:75.16万元,查补入库税款及滞纳金:77.71万元。

3、今年11月份由于工作上的需要,由xx分局调到稽查局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从税收征管法、稽查操作规程、税收政策、财务会计和执法程序、应用软件的操作等方面入手,精学稽查本领、深学税收业务、广学相关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办案能力。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项目查清、问题查透,达到权限合法、程序无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总结成功经验,借鉴有益做法,紧密结合工作实践,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使税收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

今后要加强学习,完善自我,近快适应新的岗位和工作环境,克服急躁情绪,调整工作方法,增强自己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成绩的取得,主要归功于上级的正确领导,同时也是与大家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实践证明,只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共同研究、科学合理地制定计划,完成税收任务不是太难的。今后,我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响应局里的各项号召,克服困难、团结一心,以坚忍不拔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毅力,卓绝不懈的努力,信心百倍地工作,争取早日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用辛勤和汗水,做一个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踏实、爱岗敬业高素质复合型的国税干部。

县国家税务局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县国税局以“六大攻坚战”为主战场,积极适应严实管理新常态,严明纪律守规矩,勇于担当履职责,推进改革惠民生,规范执法优环境,以人为本带队伍,改进作风树形象,经受了严峻考验,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组织收入在克难攻坚中得以稳步增长。今年来,我们积极应对新常态下经济增速继续放缓、经济下行趋势明显等困难挑战,紧扣组织收入中心,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向内挖潜,向外拓源,全力以赴“扩总量、提质量”,为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财力支撑。1-11月份,全县国税系统累计组织入库各项税收收入34584万元,占省分计划42600万元的81.2%,同比增收4401万元,增长14.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5187万元,增收6344万元,增长71.7%。代收工会经费511.73万元。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面对前所未有的严峻组收形势,我们始终牢记履行职能、服务发展的主责主业,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深入开展政策调研,努力培植地方税源,倾力服务财源建设,为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应有贡献。2016年,办理出口企业免抵调库5467万元、退税1286.3万元。全县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1111万元,享受所得税减免56.27万元,3户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累计加速折旧额15.63万元,为2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办理即征即退税款959.97万元,有力支持了企业投资创新。

同时坚持以评促收,以查促收,全年评估企业24户,评估有问题企业14户,评估补税526万元,同比增长2.4倍;稽查结案8户,完成稽查收入516万元,占市局增补计划的115%,有效保障了税收应收尽收。

二、法治环境在公正执法中得以持续改善。今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法治税收思维,坚守依法治税生命线,遵循法定原则不逾矩,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整顿税收秩序,严防执法风险,税收内部和外部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和稽查“黑名单”,提升了系统内外法治意识和税法遵从。

认真总结说理式执法工作经验,在全市国税系统案例指导暨说理式执法工作推广培训会和2016年全市法规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深化税收执法督察,加强执法疑点核查,核查疑点数据74条,补缴增值税781.45元,补缴企业所得税8402.25元,减少亏损354577.11元。以打虚打骗为重点,严打发票领域违法犯罪,与公安部门合办和协办3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依法刑拘2人,严厉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公平公正税收秩序。

三、征管改革在统一推进中得以全面实施。今年来,我们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全力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国地税深度合作和金税三期工程,赢得了纳税人的充分认可和满意。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落地。先后完成了2099户“营改增”纳税人的信息移交、1874户有效纳税人信息确认及录入、分行业“营改增”政策及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培训、税控设备的发行和发票发售、辅导纳税人模拟开票,ctais网络运行等硬软件排查补缺等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培训纳税人1200多户次。

5月1日零时,成功开出了第一张住宿业增值税专用发票。1-11月,入库“营改增”税收6176万元,同比增长301.6%。同时全面落实好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绿色通道、流动导税、领导值班等各项服务制度,通过增设窗口、增加人员、推行网上办税、预约办税、延时服务等方式,全力以赴打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战役,取得了省局暗访无问题无负面通报的好成绩。国地合作深入推进。联合设厅办税,推行“互派人员、互设窗口”方式联合办税模式,联合办理国地税相关业务8万笔,合作征收税款22925万元。

此项工作受到xx县委书记汪小波的肯定性批示,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天然在xx调研时,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联合登记管理,开展“两证整合”,联合办理变更登记1248户次,协同办理注销登记198户。联合信用管理,联合开展信用评价483户,联合与县工行、县农商行开展纳税信用贷,4户次企业获得纳税信用贷款800万元。联合税收分析,双方就“营改增”实施税收变化和电力行业体制转换税收影响联合向县政府上报税收分析报告两篇,得到县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金三工程成功上线。扎实开展数据清理、分级分类分岗培训、双轨运行、人海压力测试等各项工作,8月8日金税三期单轨顺利上线运行。

四、便民办税在统一规范中得以提档升级。今年来,我们全面贯彻落实《纳服规范》,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践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领导坐班”等服务承诺。推行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二证合一”登记制度,与工商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解决了登记办证多头跑问题。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管理,共评出a级纳税人23户,b级纳税人123户,c级纳税人87户,d级纳税人4户。深入推行委托邮政代开代征和网上申领发票业务,全年邮政部门共代开发票4500份,代征税款134万元。

为“走出去”“请进来”大企业提供“3510”个性化服务,对兴发集团股权转让业务进行跟踪服务,入库税收500万元。广泛运用大厅显示屏、纳税人学堂、税企qq群、官方微信微博等载体,加强税法宣传解读,主动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执法权力清单、纳税信用清单,畅通纳税人投诉、复议、诉讼等维权渠道,切实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全年办理12366转办件3件,回复满意率达100%,提高了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

五、严实作风在主题教育中得以牢固树立。今年来,我们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明纪律约束,严肃作风整治,将作风纪律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系统上下严纪守规、崇廉尚实的风尚进一步树立。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推进了“两个责任”落实落地。组织开展了一把手上党课、警示教育、廉政讲座等廉政宣教活动,提升了全员廉政意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开展了延伸到扶贫村的“支部主题党日”创新活动和手抄党章100天活动。

实施“靶向监控廉政风险”的特色项目,建立了以纪检组、监察室、各支部专(兼)纪检监察员三位一体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外聘请了12名特邀监察员,形成内外配合的全方位监督网络。对作风纪律、干部言行、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财务支出、资产管理等进行全面规范,重点对婚丧嫁娶、带彩娱乐、公款吃喝旅游、工作期间饮酒,上班时间网游网购不务正业等实施明察暗访。

今年来,实施了台式电脑、打印机集中批量采购,视频会议终端、ups不间断电源、空调机协议供货电子采购,采购金额303万元,节约资金68万元。实行预算执行定期通报和分析制度,严格“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接待费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了30%,车辆费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了11%。

六、国税形象在精心培育中得以不断优化。今年来,我们对内以提升队伍素质、激发队伍活力为出发点,借助绩效管理、数字人事“东风”,加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建设,重视干部培养;对外以创优发展环境、树立良好形象为落脚点,强化正向引导,深化文明创建,国税部门形象和外部环境不断优化。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稳步推进数字人事,开展主题摄影比赛、文化长廊建设、文化沙龙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岗位大练兵”,4人分别荣获征管评估类、纳税服务类一等奖、二等奖。

开展“五好单位”、“五好个人”、“十星单位”和“科室十星个人”等争创活动,激发了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工作激情。持续推进文明创建,先后开展了以争创“遵纪守法星、敬业奉献星、人际和谐星、优质服务星、环境卫生星、社会信誉星、清正廉洁星、道德风尚星、志愿服务星、勤奋学习星”为内容的“十星”创建活动,以“健心、健脑、健身”为内容的“三健”活动,以“诚信为民”的主题承诺活动,以“践行价值观,争当排头兵”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开办道德讲堂6期,2人被县文明委表彰为优秀志愿者,县局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队被县文明委表彰为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深入黄粮镇高华村开展精准扶贫,发展特色产业,为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当好表率。协助市直扶贫工作队做好古夫镇咸水村在全市率先整体脱贫出列工作,深得市局领导重视。今年来,县局先后荣获全县2016年度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四个“点题督查类”单位第一名,被省总工会、省局表彰工会经费代征先进集体。

国家税务局年度工作总结

**年,余江县国税局在鹰潭市国税局和余江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以组织税收收入和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中心,以“税收管理年”和“发展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狠抓税收收入、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及明年的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抓收入、促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年,我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收入原则,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千方百计挖潜力,一心一意抓收入,尽量减少再生资源行业税收严重下滑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实现税收应收尽收。全年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73662万元,同比减收18167万元,下降19.79%,完成市局全年收入计划的75.5%。其中:增值税70825万元,同比减收18702万元,下降20.89%,所得税2668万元,同比增收579万元,增长27.72%。虽然收入完成情况与计划存在一定缺口,但收入质量比较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入库税收收入57829万元,同比减收23319万元,下降28.74%,占各项税收收入总量由的88.3%下降为78.5%,减少了近10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对特定行业的'依赖逐步弱化,收入结构呈良性向好趋势。

(二)认真落实税收政策。一是不定期对全县11户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备案情况、残疾人上岗情况、残疾人工资发放情况、四项保险支付以及退税情况进行了核查,确保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1-12月共办理福利企业退税998.6万元。二是继续落实结构性政策减税及其他减免税政策。今年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1068万元,为74户企业按规定办理了免税手续,增值税征前减免1297万元,个体户未达起征点减免52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384万元,累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801万元。三是按期审核出口退税申报资料,及时报送办理退、免税。新认定出口退税企业9户,累计41户,审核出口额34221万元,实现免、抵、调税额2824.7万元,退税1955万元。四是全年再生资源企业财政退税28523万元。通过落实税收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为了进一步宣传国家税收政策,提高人民的纳税意识,宣传好国家税收在促进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我局广泛开展了各项宣传活动。一是集中开展全国第二十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与县地税局、县财政局联合举办税收宣传月一系列活动,发放税收宣传资料,解答纳税人咨询,开展“发票知识进万家”专项宣传,在余江电视台开展“税收・发展・民生”热线专访,解答纳税人关心、关注的各类税收问题。二是日常宣传常抓不懈。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这个税法宣传前沿阵地,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在宣传栏放置各种宣传小册子供纳税人取用。三是宣传方式多样。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种纳税人专题培训、座谈20余次;发挥税收管理员一线宣传的作用,送服务上门、送政策上门。通过广泛开展的税法宣传,有力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抓征管、夯基础,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强化。

大力开展“税收管理年”活动,认真贯彻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税收征管理念,不断健全税源管理制度,加强税收管理,夯实征管基础。

(一)加强行业税收管理。强化粮食行业税收管理。经深入调研,修订调整了该行业税收征税预警值标准,将该行业以电控税预警标准从0.05元/度提升到最低0.10元/度,规范了粮食加工行业的税收管理。1-12月共征收增值税款26.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强化木竹加工行业税收管理。对木竹加工行业确定最底税负预警值,实施专项稽查与评估,规范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的使用管理。全年共征收增值税款219万元,平均税负率为3.69%。

(二)加大普通发票管理力度。严格票种核定及发票发售、代开、缴销工作,对超定额使用普通发票的一律按规定补缴税款。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由大厅发票缴销岗及时制作《税收征管建议书》提交至税源管理部门,作为调整定额的依据,进一步规范了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实行执法监察提前介入制度,每季度由监察部门组织人员对发票补税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补税或未按规定代开和销售发票情况予以通报。全年普通发票以票补税税款870万元,与去年相比大幅度增长,查出各类违规发票44份,共计罚款7800元。

年国家税务局工作总结

依法治税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2020年,我们始终坚持踏石留痕,抓铁有印,将法治税务贯彻在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深入推进“法治基地”建设。将推进“三项制度”试点作为“法治基地”建设的重要推手,按照“集成集优、立足创新,突出实效、示范引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不断巩固法治基地建设成果,在法治队伍建设、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权力监督、法律服务创新等方面,持续发挥“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示范引领作用,法治氛围不断浓厚。

(二)大力整顿税收秩序。以有效查处涉税违法案件为主线,以“打虚”和“打骗”为重点,不断深化税警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利用各级媒体传播税收好声音,集聚税收正能量。在第26个税收宣传月、全国宪法日期间,组织策划“走出去”企业主题沙龙、“小小税宣员”等税宣活动。推进“xx蓝”纳税人学堂建设,重点围绕所得税汇算清缴、营改增税收政策等内容开展专项培训16期,累计参训人员达3000余人次。

国家税务局年终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20xx年,南京市国税局在总局、省局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以“政务信息公开化、部门信息共享化、获取渠道统一化、服务响应快速化、税收管理服务化”为目标,依托“网上南京国税”平台,全力打造以用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公开为基础,以在线办事和互动交流为主要业务特征的电子政务体系。

我局根据总局和省局有关要求,于20xx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宁国税发20xx100号),包括《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职责》,明确了责任部门、公开范围、公开时限以及保密审查流程。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上述制度,及时公布法律法规、发布适宜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税收统计数据、干部任免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

1.稳步加大网站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加强网站栏目的梳理检查,从原来的半年一次缩短为每季度一次,从而更有效地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具体部门职责内容,先后确定了人事管理、曝光台、政府采购等栏目的具体公开内容。三是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一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局机关发文须标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明确了主动公开文件的发布程序,减少了主动公开文件的流转环节。另一方面对基层外网区局介绍、联系方式、机构设置等栏目的发布内容口径进行了规范更新,消除了以往的发布信息口径不一致的现象。20xx年已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95条。

2.拓展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渠道

除了依托“网上南京国税平台”,我局还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通过报纸、电视、短信平台等渠道依法公开相关事项。南京国税除正常通过电视、报刊、国税网站、纳税服务热线等形式进行税法宣传外,还设立了每月固定的“税收咨询解读日”,并定期编制《政策解读》,20xx已经编发10期,将新的税收政策和征管规定,及时、全面地传递给纳税人。据不完全统计,直接受惠的纳税人超过9万人次。此外,我局根据市档案局要求,按月向南京档案馆、金陵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时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制度方面,我局及时向市政府、省局报送20xx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并在南京国税网站上公开。

3.加强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平台建设

我局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岗位的设置,从市局和区(县)局两个层面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程序、要求和时限,并对专职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去年成功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一例日。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开发了依申请公开的网上受理平台,采用“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的模式实现在线办理。

4.拓展网上涉税事项办理,切实提高在线办事能力。一是整合应用,网上办税更加便捷高效。纳税人专区设立网上办税厅整合所有的网上办税系统,纳税人在一个页面即可实现所有涉税业务办理。二是不断扩展网上涉税应用系统,几年来,“网上南京国税”提供的各类办税服务系统正在不断增加,例如,网上申报系统、自助缴库系统、语音短信系统、电话申报网上开户、纳税人网上注册、收购发票开票系统、ca证书更新、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普通发票开票系统、个体委托代征系统、车购税征管辅助系统等,纳税人也习惯于利用网上办税厅办理涉税业务。今年以来,发票查询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比对功能等系统的开通,网上办理涉税事项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在线办事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5.稳步推进互动交流,税企交互逐渐加强。一是不断加强互动栏目建设。“网上南京国税”目前提供的税企交互服务主要集中在网上12366和举报投诉模块,从使用情况看,用户已经习惯通过这些模块与我们的干部进行各类交互,尤其在问题咨询和需求反馈方面效果明显。20xx年网上12366咨询量1782条,20xx年的网上12366咨询量达1833条。20xx年迄今为止已达2583条,今年以来,12366在线咨询系统在维持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将问题转办由原来的处室拓展到所有区局,并增加了纳税服务处节点。随着问卷调查系统、举报投诉受理状态查询功能的上线,税企网络交流将更加畅通。二是架设网上纳税人诉求通道。纳税人可以通过领导信箱、举报投诉平台、纳税服务信箱、在线qq群、法律救济通道实现税企的无障碍网络沟通。三是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依托现有平台不定期开展局长热点问答、在线访谈等活动,做好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四是通过领导信箱、纳税服务信箱、网上投票等,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汇总,为决策提供参考,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近期开展的“全市国税系统十佳服务明星”网上投票为例,社会公众参与人数高达2468人次,公众对国税事务的关注度日益提高。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可读性和关注度不够。信息公开目录的展现形式不够清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平台申请率较低等。二是网上办税覆盖面难以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网上办事需求。三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确定标准模糊,不能够及时主动公开。

1、推进网络发言人制度建设。今年11月,我局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设立了网络发言人和联络员。考虑我局各机构运作现状,我局将在系统各单位设立信息联络员,负责监测网络舆情,便于及时了解公众需求和适时完善政府工作。

2、进一步加大网上办税覆盖面。积极与征管部门和纳税服务部门协商,尽可能多地实现办税事项的网上办理。

3、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责任部门维护流程,多个部门联动,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

4、适时开展业务专家在线访谈等互动交流活动,集中解答政策疑难问题,加强税企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今后,我局将更加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及时发现和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更好地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年国家税务局工作总结

2020年税收改革任务特别繁重,我们开拓进取,连续闯关夺隘,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

(一)“放管服”向纵深推进。拓展“互联网+税务”,推广应用移动办税app,实现网上申领、二维码开票,开启线上缴税功能,做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进一步拓展办税途径,优化办税流程,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提高办税效率。深入推广税银互动,有力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与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设立全市首个税银合作自助办税服务点,给园区及周边2000余户纳税人就近及双休日领票提供便利。

(二)征管基础进一步夯实。严格落实征管规范,加强督导检查,畅通问题反馈。加强与地税联动,开展异常数据清理,大幅压缩单管户数量,提高户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市场个体户管理,推行市场协开,在丹城、石浦分局所辖的两个主要市场推进市场协开方式,应对手工发票取消后不达起征点纳税人的开票问题。

(三)风险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建立健全风险应对任务扎口管理机制,统一通过金税三期风险管理平台集中推送风险应对任务,实施立体化、全程化、实时化监控。

(四)管理创新精准发力。首创国际税收服务品牌“外税通”,现已在全国推广,该服务机制还被《中国税务报》重点报道,xx县委书记、县长同时为此举做批示点赞。创新“办税窗口集成管理系统”,实现办税服务厅办税情况远程实时查看,强化资源调度和现场管理,提高窗口运转效率、服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国家税务局工作总结范文

2020年,我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心,砥砺奋进,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在组织收入、深化改革、纳税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突破。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严征细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1.全力以赴组织税收收入。在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严峻形势下,我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确保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截至2020年11月底,我局共完成国内税收收入151.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44.4亿元,增长41.4%。

2.多措并举挖掘非居民税收潜力。组织入库非居民企业税收收入5.43亿元,较2015年同期增收3.03亿元,同比增长126%。

3.圆满完成电子发票推行试点工作。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顺利完成了设备配置、数据接口、系统融合、资格授权、发票发放等相关涉税事项,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申领、开具电子发票需求。4月29日,海南酷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模拟环境下开出海南省首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志着海口市成为全省首个启用电子发票的市县。截至目前,已向35户纳税人发行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控设备,共开出电子发票669563张。

4.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我局通过广宣传、重培训、强监管、优服务等措施,全面落实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促进消费、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税收政策,尤其是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前三季度,共为29户符合条件且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减免所得税11519.99万元,为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1855户企业减免税额1234.12万元,同比增长84.87%;小微企业户均减免6653元,同比增长29.36%,为促进高新技术和小微企业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税收支持。

(二)攻坚克难,顺利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1.齐心协力打好营改增试点攻坚战。此次四大行业营改增试点我局共涉及纳税人6万4千余户,约占全省“营改增”总户数的48%,时间紧,任务重。对此,我局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增设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点)、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行为规范、加强宣传培训等措施圆满完成60895户税(费)种认定、11245户票种票量录入、21361户纯地税户户籍接收与分配、21394户户籍分配到岗到人、有税户三方协议签订10030户、4930户发票新系统推行等前期准备工作。

顺利渡过了5月1日零点开票的“开好票”、6月1日零点申报的“报好税”、对446户样本企业开展总体税负和分行业税负变动分析的“分析好”三个阶段。目前,已进入“改进好”阶段,我局将针对金融企业税负上升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实现减税促效。

2.高效务实深化国地税合作。提请市政府下发《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合作工作实施方案》,初步形成了“市政府主导、国地税牵头、多方共赢”的税收共治新格局,推动国地税合作纵深发展;积极推行“一人一窗一机”的联合办税模式,国、地税10家办税服务厅全部升级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可任意选择就近办理国、地税业务,避免“两头跑、反复跑”;与住建等多个部门加强协作,多渠道获取涉税信息。

进一步从源头上全面加强税源管控;与地税多方位联合开展工作,成立国地税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联合管理办公室,研究加强营改增重点税源行业征管措施,共享涉税信息、建立联合评估机制,联合税收执法;扎实推进国地税联合宣传工作,围绕联合宣传工作方案,建立国地税联合税收宣传工作机制,以微信公众号、海口电视台、海口日报“三个平台”为主阵地,主动发声,及时宣传引导,成为全省国地税合作示范区亮点工作之一获得通报表扬。

3.不遗余力推进“数字人事”试点工作。作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单位,我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组建领导小组和项目组,做好宣传发动,以及开展积极沟通和有效监督,顺利完成了全局400多名干部的三大类、12项子模块的数据维护工作,编写数据维护操作手册,并通过探讨当前工作制度与“数字人事”的有益结合,确保了10月26日“数字人事”管理系统在我局的顺利上线运行。

(三)创新举措,稳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1.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一是做好资料预审,避免纳税人因资料不全来回跑;二是推行“一窗式”综合服务,办税窗口除涉及实物发票的发票发放和发票代开外全部业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三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制定《办税服务厅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从七个方面考评前台工作人员工作质效,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调动人员积极性。四是强化培训,利用休息时间组织业务学习和操作培训,每月进行业务考试。五是加强外部监督,全面安装使用纳税服务质量评价系统,由纳税人对前台人员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对服务质量跟踪问效。

2.大力推行便民办税举措。

四是推广宣传畅易开票软件,并提供发票领用预约服务;五是安装10台自助办税机,纳税人可自助办理发票领购等业务,为大厅分流减堵。

五是举办了11期“纳税人税学堂”,培训人次超过2226人,发放各类宣传辅导资料两千余份。

3.着力构建全媒体宣传格局。我局在巩固扩大传统媒体影响力基础上,积极探索应用新兴媒体,努力构建集电视、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于一体的全媒体宣传格局。我局精心打造的主题宣传短片《坚守的初心》观看点击量已突破14000人次,反响热烈;微信公众号“海口税务”的关注人数已突破13000人,税收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深化改革,不断强化税收征管。

1.优化征管体制机制。分别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源专业化管理户籍划分调整方案》,修订了《欠税管理办法》,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源头管控工作的通知》,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为更好地开展各项税源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2.实行税源分行业专业化管理。统一为各区局按照行业门类进行税源管理,共调整户籍140460户,结束了以往税源户籍管理划分不一的历史,实现了各区分局按行业门类进行户籍划分、各经办团队按行业大类或中类进行税源管理的突破,为营改增预留了很好的对接接口,促进实现税源的精细化、高标准管理。

3.抓实欠税管理。一是下发欠税管理指导意见和操作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欠税管理13项征管措施、表证单书、操作流程,增强清理欠税实操性。二是发布3期欠税公告,对30户法人代表实施阻止出境,增强欠税清理震慑性。三是已联系市局公职律师,拟对有财产纳税人采取扣押查封强制措施。截至11月30日,共清理欠税14,026.68万元,成效显著,获得省局通报表扬。

4.强化税收风险管理。

一是圆满完成“以电控税”分行业试点管理阶段性工作,组织完成混凝土和制砖行业指标核实和2020年数据比对工作,为下一步税收分析取得基础征管数据信息。二是精准开展纳税评估,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共接收190户,结案146户,查补入库收入1.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40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三是成立发票风险管控办公室,累计推送税收风险纳税人842户,共补缴增值税税额1150.70万元;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涉及金额4578.55万元,查补税款621.79万元。四是与市公安局、地税局联合建立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涉税犯罪合力。

(五)严管善待,持续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知识测试、主题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党员认识,认清自身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把“两学一做”与深化改革、海口“双创”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推进绩效管理。我局一直将绩效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逐级落实责任,完成了《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8个细则的制定,接收省局考评指标50个,制定了16个共性指标和123(个性指标,把组织绩效任务和岗位工作任务量化分解到岗、到人,达到了总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

三是严格选人用人。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常态化机制,选拔7名同志为正科长级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对20名科级领导干部的岗位和83名一般干部的岗位进行了轮换,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是抓好廉政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了由市纪委监察局摄制的警钟系列片,组织290名党员干部到海口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反腐倡廉教育,通过学习廉政教育书籍、观看廉政教育影片、上党课和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各项工作均迈上了新台阶,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税源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机制的运行还不够高效顺畅;纳税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离社会期望还有差距;个别单位落实工作部署执行力不强;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

一是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对税源的分析和监控,确保全面完成税收收入任务。

二是继续做好营改增试点、深化国地税合作等工作,全面落实税收政策,助力海口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深入推进“以电控税”、“专业化市场”、“房地产”等行业风险分析和应对,推进实名办税。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数字人事”试点工作;抓好绩效管理,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形成依靠制度和科技管人、管事、管风险、强税收的严密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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