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局图书管理制度大全(14篇)

时间:2023-11-02 12:44:20 作者:文轩 最新局图书管理制度大全(14篇)

规章制度还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使其更加遵守业务规范和职业道德,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规章制度的范文可以帮助你了解其他组织的管理经验和做法。

图书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学校图书室的图书,提高学校图书室图书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应忠于职守,爱护图书,坚持原则,积极为教学服务。

二、图书室对教师全天开放,对学生在规定时间开放,如不能开放须经批准,并在门前贴出通知。

三、对图书要经常检查、整理、防潮、防火、防虫蛀,对破旧图书要及时修补。

四、配合教学需要,及时订购教师学校的报刊杂志等教材,做到不漏订、不错订,数量适当,有关订单须经主管校长审查后方可上报订书;购进新书后,及时将所购新书目录送教务处,将原始单据送总务处查收登记,开出目录、价格、数量清单,然后编目、上架、出借。

五、学生借阅图书应在图书室外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进入图书室。

六、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图书完好程度等情况。

七、学生每次借书只准借阅一本。

八、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图书室,归还时图书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

九、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依据赔偿制度赔偿。

十、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十一、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十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否则不办理其相关证书及手续。

十三、图书室不向校外开放。贵重图书不向学生借阅,只在阅览室查阅。

十四、因图书室管理员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十五、要注意出版信息,及时向师生和领导推荐新书。

十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十七、经常保持图书室的整洁卫生。

十八、每学期在教务处主持下对所有图书清查一次。

十九、及时收藏报道我校的相关资料。

图书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保证图书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师生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增强保护与爱惜学校图书的自觉性。

二、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藏书室和阅览室。

三、根据规定和学校需要添置与订阅图书、报刊杂志,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使其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四、学校藏书量达到生均每人有20~30册。

五、要有足够书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

六、图书阅览室应设置书架、书柜、目录柜、工具书柜、杂志架、报纸架、借还书工作台等。

图书管理制度

为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增长知识,了解国内外大事,提高文化素质,使书报成为老年人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精神财富,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除星期四休息外,其他节假日、双休日一律照常开放。

二、凡是本村村民均可进入图书阅览室学习、阅览报刊、杂志、连环画、小说等书籍。

三、图书原则上不外借,报纸阅后放回原处。

四、书刊、报纸是人们精神粮食,不准涂写、撕页,如有发现,除批评教育外,按原价赔偿。

五、在图书室要专心阅览,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

六、保持室内清洁,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图书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潜力、带给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还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中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有条件的室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资料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学生借书以一本为限,借期为2—3周,逾期不归还者,可罚其停借二周。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用心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确有困难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持续室内整洁,用心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角的图书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培养学生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提高班级图书角图书的使用效果营造书香班级让班级洋溢着书香气息让书香浸润同学心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生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班级图书管理员:陈芳、陈和榜)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

二、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及图书完好程度。

三、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罚款。

四、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图书角归还时图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好借续手续。不得以他人名义借书或将图书转借他人;所借图书3日内不可归还保证认真读书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

五、借阅者应爱护图书如有污损、涂写或丢失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赔偿并处以停借5周的处罚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赔偿并将处以停借2—4周的处罚。

六、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责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七、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保管等工作。

八、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九、学生休学、转学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十、图书角不向其他班级、校外开放。贵重图书应经班主任同意后借阅。

十一、图书角开放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的每天中午12:00——12:20。

十二、图书管理员对本条例的执行具有监督及处罚权。

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各类学校应根据其自身特点,按照藏书的分类比例和推荐书目,有计划的选购适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用图书。

2.图书管理应实行计算机管理,图书报刊购回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分类编目、上账上架。

3.工具书及珍贵图书应有专柜存放,供师生在馆(室)内查阅,原则上不外借。

4.报纸、期刊每年年终应合订成册,入库保存,以备查阅。对破损图书要及时修补。

5.做好图书资料的防尘、防潮、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藏书安全。

6.图书报损,应列详细清单,经学校组织人员鉴定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才能注销。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7.做好新书推荐和读者服务工作,加强对学生图书阅读指导的知识教育,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图书管理制度

为充分利用图书馆藏书资源为教育工作服务,加强对图书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的采购。

采购图书要遵循政治思想性原则,目的、计划性原则,勤俭科学性原则。既要依靠群众进行图书选择,又要发挥图书馆管理人员的特殊作用和责任,从众多的出版物中选择政治思想性强,符合本馆的类型、任务、读者对象的需要的图书。

二、藏书的登记与清点。

一切进入图书馆或从图书馆中剔除的出版物,都要进行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1、图书馆藏书情况要有完备、准确的登记。

2、每一册出版物入馆和剔除都有文字根据。

3、出版物入馆和剔除的登记要及时、高校。

4、同一类型出版物登记的格式应当划一。

5、登记材料应当与藏书情况相一致。

二、藏书的布局与排架。

1、藏书的布局:将藏书分成图书、期刊、资料三部分,然后又按内容的学科属性进行分类,正确区分图书。

2、藏书的排架:依出版物内容的学科性质,按分类束书号对图书进行排架。

三、藏书的保护。

图书馆藏书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受到来自社会和自然两方面的威胁,所以采取下述一些措施:

1、加强对图书馆藏书保护工作的宣传。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定期的、经常性的宣传,使一切与图书馆有关的人员,特别是读者,对此加深了解。

2、订立必要的有关葳书保护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书库管理制度,读者损毁图书的赔偿制度,书刊装订修复制度,出借书刊催还制度等。

3、改善藏书保管条件,防火,防盗,防光,防虫。管理好电器设备,馆内禁止吸烟,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报警系统,灭火设备及供水管道;避免藏书受太阳光的直射,窗户上安装好窗帘,控制荧光灯的数量,珍贵图书用封闭式书架;库房防止昆虫进来,书籍入库前要作消毒处理,库房作定期消毒处理等。

图书管理制度

第1条为规范集团图书资料管理,做好对图书资料的预算、购买、保管和借阅,以节约开支、方便员工对图书资料的查阅和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图书资料的购进、保管、整理、借阅与归还等图书管理工作。所称图书资料是指集团为满足各部门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书、报刊、杂志及相关学术著作等。

第3条主要职责。

1、集团行政副总:负责图书资料采购计划及预算的审批。

2、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图书资料的采购和日常保管、借阅等管理。

3、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图书资料采购预算的审核及采购费用报销。

4、集团各中心:负责制定部门业务相关的图书资料需求计划,并充分利用集团图书资料资源。

第二章图书资料的购置。

第4条订购原则与要求。

1、申请订购的图书资料,必须与申请人的职务或岗位工作性质有关。

2、可订购的图书资料包括报刊、杂志、工具书、学术著作、教材等。

3、订购以高管和部门为单位,严格履行订购审批程序。

第5条订购程序。每年10月到12月,由行政管理中心于向高管和各部门征集图书资料订阅需求,各位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填写《图书资料订阅需求表》提交行政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汇总后形成《图书资料订阅需求总表》,报行政副总审批。

第6条购置方法。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按审批后的订阅需求,制定购置计划,组织采购主管、档案管理员调查市场价格,确定订购途径。对于期刊类资料,应及时购买;对于图书、工具书等资料,尽量集中商家采购,以节省成本。

第三章图书资料的保管。

第7条图书资料购进后,行政管理中心根据发票、清单,核对所购图书资料的数量,价格等;如有不符情况,应立即与有关部门和采购负责人联系,确保图书资料数量、价格与购求单据一致。

第8条档案管理员对图书资料的质量进行检查,若有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换。

第9条验收完毕,档案管理员要在图书资料的封面、目录和首页上加盖集团公章,并在侧边加盖骑缝章,以示图书资料的所有权。

第10条新购图书应按书籍类别和购置顺序编号,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录入集团档案管理系统。

第11条档案管理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每年年底将期刊按年度装订成册,归档备用,报纸每月处理一次。

第12条档案管理员在进行剔旧工作时,应征集领导、职工的多方面意见,不可单从图书室书架、书库不足的情况出发,盲目剔旧,避免把一些具有参考价值的书清理出去。

第13条图书资料剔旧的依据:

1、内容陈旧,不再具有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

2、与集团业务毫不相干的或是复本数量已超过流通需要的图书资料。

3、本身已破烂不堪,无法修复,从而失去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

第14条清点和剔除应达到的要点:

1、图书资料台账与实际藏书量一致,清除藏书数量的虚假性。

2、提高目录的可行性,清除书卡不符的现象。

3、及时将旧书剔除,并将新的、有价值的`图书补充进来。

4、平时应注意定期清点,以保证上架图书的质量。

第15条对职工或外部机构捐赠的图书,档案管理员应开具收纳凭证。

第16条图书资料的编目和分类。

1、所有图书资料必须进行分类编目,并建立图书台账,书写要清晰。

2、档案管理员定期更新图书资料总目录,制成报表,放到公司oa系统的“信息共享|知识共享”栏目,供全员参考。

第四章图书资料的分发、借阅与归还。

第17条报刊、杂志的收取、分发。

1、前台负责每日收取报刊、杂志及相关资料,并做分类整理。

2、集团高管报刊、杂志、信笺等由前台当天分发;各部门订购的报刊、杂志由前台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前来领取。

3、公司在接待大厅上设置阅览架,放置公共报刊(含**报)及杂志,视实际情况,新闻报纸每日更新,月刊刊每月更新一次等,由前台负责管理。

4、公司来访人员,可以随意浏览阅览架上的报刊、杂志,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由前台负责监管。

第18条图书的借阅。

1、行政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员负责图书的借出、归还、入库管理等工作。

2、借阅者应先通过oa信息共享平台,查阅图书目录,并向档案管理员咨询该书状态,若为入库状态则直接向档案管理员借阅,借阅时应作登记。

3、每位员工最多可同时借阅两本图书,借书期限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需及时与管理员联系,续办借阅手续。

4、专业性强的工具书可以长期借用,借阅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19条图书的归还。

1、员工应在借期内归还图书,归还时由档案管理员确认图书清洁度及有无缺损,确认完好后,做图书归还登记。如果办续借手续逾期不还的,不慎遗失的,应视所借阅图书的新旧程度及价格作出赔偿,从当月工资里扣除。

2、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可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应及时归还,归还时由档案管理员确认。

3、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归还时由档案管理员确认。

第五章罚则。

第20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撕页,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

1、丢失或损坏的书籍可在外界另行购买的,员工自行购买后归还公司;

2、丢失或损坏的书籍若为珍藏版或绝版图书,员工无法购买到的,按照原价三倍赔偿。

3、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损失,可报领导审批,视情况予以减免赔偿金额。

第21条行政管理中心因保管不力,造成图书资料损坏或丢失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参照上条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22条本办法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23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4条附件:

图书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3、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4、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

二、借阅规则。

1、学生以集体借阅的形式借书,每班由本班图书管理员负责借书,每次借书不得超过10本(一年级—四年级),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0本(五—六年级),每次借书不得超过30本(七年级—九年级),期限为一周(寒暑假除外),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教职工每次借书不得超过15本,期限为三个月,到期须续借。

2、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赔偿。

3、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放假时,应在临走前还清所借图书。

三、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10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四、图书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图书室是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图书管理人员应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

(二)规范执行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三)衣冠整洁,仪容端庄,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四)接待读者热情诚恳,耐心细致,急读者之所急,想读者之所想。

(五)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

(六)虚心听取读者意见,尊重读者,不恶语伤人。

图书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保证图书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书库、教师阅览室与学生阅览室。?

四、校书库藏书量达到生均每人有20~30册。??

五、要有足够书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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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潜力,及时为教师带给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资料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群众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持续室内整洁,用心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持续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管理制度

为使同学们有良好的阅读氛围,充分发挥图书角的作用,特制定以下的规则:。

1、本班设立图书管理员对本班的所有书刊进行登记。

2、凡在图书柜借阅图书者,均由图书管理员填写“班级图书借阅登记册”,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状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3、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罚款。

4、借阅时应排队取书,持续教室的安静,如有大声喧哗、插队、拥挤者,此人将当天之内不准借书。

5、上课时不准看书,如有违反者两天内不准借书。借出的书应在当天归还;如没有看完可续借。借阅者还书要及时,如果到时间不还,三天内不准借书。

6、还书时,要在管理员处登记,并签字,不得随便放还,做好相关记录。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装订、保管工作。

7、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装订、保管工作。

图书管理制度

1、读者一律凭借书证借阅图书资料。借书证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2、进入借书处,不准大声喧哗。图书浏览后须插回原处,书包、手提包不得带入书库。

3、图书一律分类上架,借书实行开架,还书由管理员统计后上架。

4、古籍、贵重书、工具书、教师教学资料用书一律不向学生出借。

5、教职工限借10册,借期一学期150天;续借期15天;学生限借3册,借期15天。超期需办理续借手续。无正当理由超期,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借阅。

6、读者要保持环境整洁,爱护公物。不得将书刊卷折、撕页、涂抹,一经查实,视其情节,处以罚款或赔偿。

7、读者遗失图书一般按原价3倍赔款。污损书刊,如不影响内容完整,按书刊定价30%至原价赔偿。多卷书刊损坏、遗失其中一册的.以成套价格赔偿。对有意破坏书刊、盗窃书刊或谎报遗失者,除照章赔偿外,应视其情节轻重,上报给予适当或罚款。以上污损或遗失书刊,未赔偿、处理前停止借阅。

8、学期结束,学生所借图书、资料必须全部归还,超期不还者,作罚款处理或取消借阅资格;学生毕业、休学、转学离校前必须还清图书、资料,持证明去教导处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局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各类图书资料的完整齐备,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有序、便捷的图书借阅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图书资料的收集与新书采购。

(一)图书资料收集。

1.我局图书资料的收集按“定期汇交、统一保管”的原则进行。

2.收集的范围包括:各部门存放的由单位购制的各类业务书籍、印制成册的内部培训学习材料、会议材料、部门订阅的期刊杂志、新购置的各类图书资料。

3.各部门应对照图书资料收集范围,认真清理本部门存放的各类图书资料,及时汇交至局图书资料室;其中,印制成册的培训材料与会议材料,应于该培训或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将相关图书资料移交至图书资料室统一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二)新书采购。

1.提出申请。除局领导指定需要采购的图书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部门的名义提出相关书籍采购的书面申请,并填写《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图书采购申请表》(见附表2)注明采购的理由或用途、建议采购的册数、购买的途径(邮购、书店购买等)以及书名、作者、出版社、售价等相关图书信息。

2.审批意见。办公室应对采购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分管局长审定,书费超过1千元的需经局长审定。

3.购买入库。局领导批准同意后,由申请本人或所在部门按规定进行购买,到货后在第一时间将图书移交至局图书资料室进行登记入库手续。

4.费用报销。总价在元(含2000元)以下的购书费用,由经办人申请,办公室审核是否入库登记和办理借用手续,分管业务局长审签、分管财务局长批准,2000元以上由局长批准报销。

其中,交由办公室的应包含如下票据:经局长签字的《图书采购申请表》、购书发票、其他有关费用票据。

1.登记流程。按“汇总登记、统一编号、分类上架、专柜保管”的流程进行登记入库,并形成图书分类登记册与《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图书信息卡》(见附表1)。

2.图书的分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与图书内容,按水文监测类、水情预报类、仪器设施类、水生态环境类、水资源类、水利工程类、水事行政类、业务技术规范类、综合类等进行分类。

3.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图书资料的登记入库工作。

局图书室实行入室查阅和日常外借两种借阅制度。

(一)入室查阅。

全局职工在图书室管理员处登记签字后,即可入室进行查阅,但只限室内阅览,不能将图书带离图书室。

(二)日常外借。

如需将图书带离图书室,需按如下规定办理外借手续。

1.借阅人员当面与图书管理人员对该书的页面完整,有无勾划圈点、破损残缺等情况进行查对。

2.在图书室管理员处填写《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图书外借登记表》(见附表3)。按一式2份进行填写,图书管理人员与借阅者本人各执一份。

3.按规定交纳相应押金。

(三)图书的归还。借阅人员应按《图书外借登记表》上规定的期限如期归还所借图书;如因实际情况,需要延长外借时间,应提前通知图书室管理人员。()图书外借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

(四)其他规定。

1.每人每次外借1-3本图书。如因实际情况,确需一次借阅超过3本,需在《图书外借登记表》备注栏中说明。

2.外借图书押金的`收取办法。书价在人民币50元及以下的,按每本50元收取押金;书价在50元以上的图书,按每本100元收取押金。押金在图书归还时,如数返还给借阅者本人。

3.任何借阅人员要爱护图书,不得擅自对所借图书进行填涂、勾划,同时应保证图书不能沾有任何液体污浸,不能有残缺破损。归还图书时,图书管理人员将对照图书借出时的情况进行检查,如出现图书受损状况,按规定进行赔偿。

(五)图书损坏与丢失的处理。

我局图书资料属公共财产,凡丢失图书的任何人员,均以购回同版本书刊赔偿为原则,如确实无法购回,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1.国内版一般图书、期刊(合订本),按原价2倍赔偿。

2.内部资料、工具书、外文书刊按原价3倍赔偿。

3.珍本书、孤本书,必须追究丢失责任,并按原价5-10倍赔偿。

4.多卷成套图书,丢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者,按各单本价格的3倍赔偿,无单本价格的,则按整套书的价格加倍赔偿。

5.没有标价的图书按每页2角计成本价,再按该价3倍赔偿。

6.丢失期刊一期(现刊)或一本(过刊),按该刊全年价格5倍赔偿。

污损书刊者,由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视图书的受损情况,扣除相应押金或直至按原价赔偿的处理。

图书室建立在档案室内,图书室管理人员参照档案室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对新添置图书进行分类、编号、上架;并定期对图书的借阅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对到期未归还的外借图书进行跟踪,对相应借阅人员进行催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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