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用13篇)

时间:2023-11-10 18:31:49 作者:笔舞 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用13篇)

生产是指通过一定的劳动过程将自然资源或者半成品转化为成品的过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管理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的生产工作有所帮助。同时,也欢迎大家分享自己的生产管理心得和经验,共同促进生产领域的发展。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探索优化生产过程的方法和策略,为实现高效、可持续的生产贡献力量。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党委会议精神,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国资委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资发综合〔2011〕103号),股份公司下发《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通知的通知》(股份电报2011-175号),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有关要求。

一、各子(分)公司、局经理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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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有关要求以及股份电报2011-175号要求,结合《关于贯彻落实铁道部“铁路建设质量安全座谈会”和“隧道突出质量问题通报会”的有关精神的通知》(股份电报2011-165号)、《关于立即开展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股份电报2011-163号)要求,立即深入现场一线开展自查自纠,若发现问题或隐患,要按定措施、定预案、定资金、定时限、定责任人的“五定”原则,彻底整改到位。

二、高度重视,立即落实国务院、铁道部有关整改要求。各单位要针对各检查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各单位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国资委、股份公司有关要求的情况,与中铁四程电2011-197号电报要求的排查结果、整改计划及整改落实情况一并于8月底报局工管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2—

各部门、各项目:

今年以来,我公司已发生几起安全事故,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反映了各项目对安全不够重视,现场管理比较薄弱。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各项目部要认清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彻底转变只重生产的片面思想。落实集团公司和一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各工序作业前对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二、加强隐患排查,稳固安全整顿工作

1、交通安全检查。机驾人员的能力和证件专项检查、所有交通车辆的制动性能检查、上路车辆的相关证件检查等。

2、高空坠落。高空施工人员的健康情况排查,高处施工的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绳检查,高空物体固定性检查和底下安全范围限定检查。

3、起吊作业检查。吊车起吊绳、支腿和操作范围、操作规程检查,门架的起吊绳、卷场机、制动、吊具、装拆门架的缆风检查,起吊的指挥员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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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炸药和雷管。炸药和雷管的审批、运输、存储、领用、使用规程,爆破的`技术交底、现场管制,指挥员的责任和指挥,哑炮排查办法等。

5、基坑开挖。开挖方案审批,开挖的边线、支撑、台阶的落实情况,开挖高边的安全检查。

6、食品卫生安全。操作人员的健康,食材的来源必须从正规渠道购买,一定要合格、新鲜,杜绝采集、使用野菜野菇野果。食品的保存、剩饭的处理制度检查,食堂的卫生和消毒制度,食堂操作间管理制度等。

7、安全用电。严禁电线的乱接乱拉,检查电线老化和破损,室内用电器的安全排查,用电的保险系统运行。

8、拌和楼。拌和楼的操作规程,拌和楼的检修程序落实,拌和楼的照明、用电和操作,拌和楼的紧急断电设施,水泥罐的立拆、支撑和基础安全。

9、机械设备运行安全。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情况,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保障措施方案。

10、防洪防汛。天气预报和防洪组织,人员、设备的防洪措施,防洪防汛方案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汛期中的日常值班和警戒安排。

11、滑坡安全。驻地的滑坡论证,雨期的滑坡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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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施工措施的防范项目。现浇支架、过高的墩柱模板拆除和安装。安装工程的方案和大梁运输。张拉的操作规程、防护网、张拉台的验收,先张法的施工规程。

13、仓库、生活区建筑设施,建筑基础排水、承压、防风、防雷、防汛检查,维护应急预案的检查。

三、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项目安全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现场安全员的作用,项目安全员要坚守现场,确保有人干活就有人看守,严格奖罚,防范小事故,杜绝大事故。

四、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1、教育职工和参加生产的全体人员,安全关乎健康和生命,对大家进行安全责任宣传宣讲。落实安全排查的隐患整改,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

2、进行安全员的基本职责教育,落实现场安全员的现场旁站、巡查职能。

3、制定和落实安全奖罚制度,确保认真贯彻执行。

各项目要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生产施工工作的第一位。安全就是进度,安全就是效益,各项目接到文件后要积极组织安全排查整改,专项落实,防范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01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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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切实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以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1-11月全县安全生产四项指标“两平一降一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全年也发生了一些统计外事故,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依然不牢固,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事故易发、多发,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近期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立即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对前一阶段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销号;正在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平稳安全;尚未开始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停业,说明暂未开始整改的充分理由,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报各级安办备案。大检查查处的所有隐患都必须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所有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复查,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取缔关闭不到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整改或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各单位要将“回头看”工作作为岁末年初的一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并做好迎接省市县各级政府安委会督查的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突出重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岁末年初的安全检查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专项行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相结合,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回潮反弹。要认真排摸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协调联动,增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合力。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影响安全生产状况稳定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具体典型,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联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等行动。同时,各部门不仅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职责,积极开展行业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更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沟通协调,完善协调联动、信息通报、数据共享等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切实增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合力,提高安全生产大检查效能。

五、严密防范,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和值守工作。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物资资金、救援人员及时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如实上报。

请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将岁末年初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于x月18日前报送至县安办,县安办将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月x日。

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有关部门,各企业: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重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区主要领导安排,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岁末年初工作任务繁重,加之极端天气多发,历来是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镇(街)、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务必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增强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工作不松、力度不减,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

二、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各镇(街)、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抓早抓小,抓细抓好;要着力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盯紧看牢、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节日安全。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期间运输车辆多、群众密集出行和公众活动多的特点,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船舶,农村山区、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点路段、水域的事故隐患。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消防方面,要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自发性群众活动的安全管控。烟花爆竹方面,要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分包转包、非法运输、“三超一改”、许可证过期等行为,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要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加强应急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较大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委办明电〔〕1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

岁末年初,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加之元旦、春节两大节日临近,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生产经营面临旺季,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做好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增强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工作不松、力度不减,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

二、突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加油加气站、消防、特种设备、金属冶炼、涉爆粉尘、“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旅游、职业病危害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检查和交叉互查,强化暗查暗访、跟踪督查,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非煤矿山:要加强对已关闭矿井、改扩建矿井、停产整顿矿井和尾矿库等的巡查监控,严格复产复工检查验收,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生产能力的监管,落实冬季停产整顿、春季复产验收制度,督促企业科学安排生产活动,严防超能力、超进度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提前制定“冬防”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方面措施落实情况,特别做好设备、管线等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烟花爆竹:加大对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和运输行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批发企业和储存仓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为冬季烟花爆竹旺季来临做好准备。

道路交通: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和节假日人流车流集中等特点,强化对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5类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管理,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车站要加强对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检查,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和交通事故规律,认真制定落实恶劣天气下各项交通疏导和事故预防预案,科学安排警力,加强路面秩序管理,强化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建设施工:要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方案专项治理行动,强化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空防护、脚手架搭设、大型机具、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的检查,依法惩处各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特别是严防因年底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的安全隐患,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伤亡事故。要督促企业制定落实冬季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保暖、防冻、防滑、防风等工作,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三合一”场所、商场、农贸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消防设施缺失、过期的人员密集场所要限期进行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进行停产停业整改。要加强对民工宿舍、居民冬季取暖、供暖设施的安全检查,广泛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教育,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要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意识,规范和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检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人员、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于12月1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xx传真:xxxx。

电子邮箱:xxx@。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渔业村、公司:

春季是海上的多雾季节,天气情况复杂多变,渔船在海上能见度极低的大雾天气中极易发生事故,危及渔民生命安全。为加强雾季渔船安全生产管理,防患于未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渔业安全生产事关渔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渔区社会稳定,事关渔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渔业村、公司要坚决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渔船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努力抓好雾季渔船安全生产工作。

各渔业村、公司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对所属渔船船员及家属开展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结合近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教育广大渔民群众克服麻痹思想,使广大渔民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渔民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针对各渔业村、公司的实际,要落实以下几项措施:

(1)各渔业村、公司要进一步落实“编组生产,结伴航行”,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提高渔船的自救能力。

(2)要求各渔船船长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对本船的航行设备和信号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完好,确保ais防碰撞系统和北斗终端保持正常开机状态。

(3)各渔业船只应严格执行值班瞭望制度,在大雾、大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船长要亲自值班,在航行时按规定正确显示使用雾航信号,密切关注自身和周围的情况;各渔业村、公司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对本村、公司渔船的监控,带班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渔船和岸台的通讯畅通。

(4)各渔业船只应当按照边防、渔政、渔监等部门规定,切实做好进出港签证工作,按规定配置救生衣等安全设施。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各项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和伤亡事故特别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节日期间,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时段,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段。为此,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一把手负总责”的思想,高度重视“国庆”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外地单位的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促抓,经办人员具体抓。对“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逐级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1、自查及检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9月28日前。

2、检点:一是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对“国庆”期间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制订好确保活动安全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有关责任人员,以切实防止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运行等各类违章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建筑施工和房屋拆迁工地安全。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拆迁工地检查拆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线有否私拉乱接。禁止墅蛮拆迁;四是工业(出租)企业、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各工业(出租)企业生产安全,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严防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事故发生;五是消防安全。重点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及老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和安全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企业;六是中小学要加强节前安全警示教育,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等;七是各专业市场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

3、检查方法:检查分二个层面进行。一是在9月24日前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完成本区域范围内现场和台帐方面的自查;二是9月25日后,街道将组织各专业检查组开展检查,社区组可分片由各片负责人组织检查。

4、检查要求,由组长牵头,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落实人员督促整改。对“国庆”期间的各种庆祝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防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单位和各检查组应将自查、检查结果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在9月28日前报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315室)。

“国庆”期间,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密切关注本单位辖区内的安全情况,做到每天“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当前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不仅有利于稳增长,而且能够有效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围绕国务院有关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要求,按照“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中央适当补助”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安排,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2016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各地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补助力度不低于上年;省级财政也要增加投入,加大对财力困难市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市县财政要按规定渠道落实资金来源,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多渠道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其中,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要继续向棚户区改造倾斜。与此同时,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需要。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棚户区改造成本。

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市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棚户区改造成本。一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二是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按规定实行划拨方式供应的,除依法支付征地补偿和拆迁补偿费用以外,免缴土地出让收入。三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税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实行减免优惠政策。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切实化解库存商品住房。

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有利于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性安置费用,有利于满足棚户区改造居民多样化居住需求,有利于化解库存商品住房。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特别是对于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地方,进一步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通过货币化安置,由棚户区改造居民自主到市场上购买安置住房,或者由市县相关部门搭建平台,组织棚户区改造居民采取团购方式购置安置住房,切实化解存量商品住房。

四、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程序,确保安置住房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对于需要市县相关部门购买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在购买环节要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的规定和程序,防止出现暗箱操作、腐败等问题,确保采购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采购的安置住房质优价廉。政府采购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应当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五、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做好与棚户区改造贷款衔接工作。

对于2015年底以前开工的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可以继续按照已签订的合同规定发放棚户区改造贷款,不纳入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担保函;对地方政府与借款人签订的相关协议,地方政府要按约定将相关支出逐年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于需要由政府主导运作的2016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一律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举借政府债务。各地原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在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承接主体,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新开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的规定,与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直接向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发放贷款,防止贷款挪作他用,避免造成贷款资金闲置和浪费,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与棚户区改造贷款衔接工作,明确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购买主体、购买范围,落实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公开择优选择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并与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加强对购买服务的履约评估管理,按照协议及时向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支付购买服务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收到政府支付的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资金后,严格按照贷款合同规定偿还银行业金融机构棚户区改造贷款本息。

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解决财力困难市县资金问题。

各地区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状况,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实施棚户区改造。对于财力困难市县已经纳入省级和国家规划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实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时,首先应当立足市县本级按照规定渠道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其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一是省级财政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中央下达本地区的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重点向棚户区改造任务较重且财力困难市县倾斜。二是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任务较重且财力困难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三是财力困难市县因棚户区改造任务较重确需举借政府债务弥补资金不足的,可以在核定的债务限额内,通过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

七、落实棚户区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办法》(财综〔2014〕76号)的规定,继续落实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棚户改造项目予以一定比例和一定期限的利息补贴,鼓励和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贴息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支付到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同时,市县财政部门应建立贴息资金公示制度、贴息情况统计制度,按规定填报贴息情况表,并于每年2月28日前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汇总的本地区贴息情况表报送财政部。贴息资金申请和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对于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贴息资金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贴息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承接主体违反上述贴息规定,市县财政部门可以取消其申报贴息的资格,并相应收回贴息资金。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强化棚户区改造资金监督管理,保障棚户区改造资金专款专用。

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的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滞留、挤占和挪用。对于挤占、挪用棚户区改造资金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对于资金不到位、不落实、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九、开展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提高棚户区改造社会经济效益。

各级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综〔2015〕6号)的规定,开展棚户区改造资金绩效评价。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以后年度棚户区改造资金、调整相关政策等重要参考依据。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棚户区改造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做好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提高棚户区改造社会经济效益。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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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为doc格式。

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年初我镇已经下发了《关于印发**镇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近期,我国各地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形势不容乐观。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避免我镇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各项任务。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工作目标

(一)、各村必须坚决杜绝发生死亡事故,持续良好推进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二)、各村必须坚决杜绝辖区内非法施工和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改革创新,努力打造新型服务型政府,创造安全生产全民参与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四、工作内容

各村、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关、保障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的施工安全、农村家宴安全、四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安全

各村委会对本辖区的`施工安全负总责,村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管理和责任落实,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施工单位书面写出安全施工保证书。最大程度地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农村家宴安全

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管理制度,负责本村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及农村家宴管理制度的落实。遇到有农村家宴,须报告镇安委会备案,并与事主签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并留食物查验。严禁其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四季豆、野生菌、药膳等不安全食品上桌。一旦遇到食品安全、中毒等重、特大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

(三)、四防安全(防滑、防震、防雷电、防溺水)

各村要对辖区内的滑坡体、水库、塘坝、河堤等危险地段做进一步的摸排,安排监管责任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险情立即上报镇政府,并通知威胁的群众及时撤离到安全地段。在一些险工险段和深水区需设立警示标识的,上报镇政府,安排设立警示牌。

(四)、道路交通安全

各村要与农用车驾驶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及不载人责任书;

与各农户鉴定不准乘坐农用车安全责任合同。严禁农用车辆非法载人,坚决杜绝无牌、证行驶(作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空挡滑行。要在拐弯等危险路段设立警示牌,并加强对国道沿线群众德尔安全常识教育和事故案件德尔宣传,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委员会:

今年二季度以来,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5月日,甘肃省白银市举行山地马拉松越野赛时遭遇极端天气,造成21人死亡,8人受伤。6月日,铁路局施工作业人员在兰新线上行线米处与运行通过的列车发生碰撞,造成人死亡。6月日,湖北省市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人死亡,1人受伤。7月日,吉林省市一物流仓库式建筑突发火灾,造成人死亡,人受伤。7月日,甘肃省市青兰高速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客车侧翻,造成人死亡。

接连发生的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党***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事故,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省党委书记,省党委副书记、省副省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着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止屡屡重蹈覆辙,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到第一位落到实处,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

今年以来,在省党委、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省党委重点工作部署狠抓落实,严管严控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政治敏感性不强、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链条存在断点、风险防控能力不足、标准规范建设滞后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久治不绝等突出问题。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着力纠正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各地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属地领导责任,对标《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细则》,制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主要领导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统筹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研究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班子成员要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行业领域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安全生产各环节、各领域可能存在的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加强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防止失察漏管造成“看不到”“想不到”的问题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真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体系织密织牢,落实到每一个地区、每一个部门单位、每一个岗位环节,确保责任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三、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盲区死角。

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关口前移、主动预防,以超强硬措施、超常规手段,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坚决守牢安全生产防线。要靠前部署、靠前监管、靠前预防,认真分析、排查、评估、研判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全面摸清风险底数、风险结构和风险特点,制定具体严密的安全管控措施,明确管控层级、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未发之前。要严把产业政策和安全准入关口,坚决做到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项目不引进、未通过安全评估的项目不审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企业不生产。要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切实减少风险存量。要认真排查治理隐患,严格实行排查、建档、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销号。要严格落实今年以来国务院考核巡查、督导检查和省安委会、纪委监委、党委督查室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完成的核查确认、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没有完成整改的列入年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清单,倒排时序、强化措施、限期销号。要立查立改、随查随清一般事故隐患,加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力度,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责任、资金、措施、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对事故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按事故查处。

四、强力推进严管严控,释放强烈信号。

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安全生产严管严控条措施》,向全社会持续释放严管严控安全生产的强烈信号,让各级领导干部知责重责、守住底线,让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敬畏安全、严抓安全。要严格落实《省党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对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当年综合性表彰奖励的优秀等次,主要负责人不得评先选优。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无论调离转岗、提拔或退休,依规依纪依法严格追究责任。要严厉打击迟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组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行为,拒不执行重大隐患监管指令行为,擅自从事高危生产经营行为,关闭破坏安全设备、篡改销毁安全设备数据行为,危险物品违法行为,危险作业违法行为,安全生产中介虚假报告行为以及超能力、超强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既查事故单位,追究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又查属地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深挖彻查事故背后的违纪违规问题。要通过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人员,警醒企业、政府和有关部门,痛定思痛,痛下决心,有效防止悲剧重演。

五、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健全长效机制。

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按照省安全生产“”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源头上加强隐患整治和安全监管力度。要充分拓展、发挥维稳指挥平台的作用,将涉及安全生产责任的所有单位纳入维稳指挥平台,应接尽接、应联尽联,形成安全生产统一监管、统一调度格局。要建立重点企业、事故隐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打非治违、行业领域等重点任务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包保责任人、包保范围、包保内容,将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责任分解到属地、压实到领导。要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以实战为背景的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物资和救援力量快速调运能力,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督导检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经常性、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有效发现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问题。

矿山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可持续发展,将20xx年定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年”,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1.工作主题:完善制度、班组建设。

2.工作重点:坚持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强教育、班组建设、强化检查、隐患排查、应急管理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和一线职工操作技能,继续夯实基层基础管理能力,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健康,保障企业财产安全。

3.工作指标:重伤及以上事故为零。

二、强化主体责任、职能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安全产意识。

1.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以制造部、物管科、营销部门为重点,主抓现场安全,强化“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要求,重点推进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工作,提升执行效果。

2、强化职能责任落实。综合部、制造部以及设备、工艺、行政办、保卫、人劳等各部门要重点做好综合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工艺安全、消防安全、特种作业以及职业健康等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能,逐步达到体系覆盖全面、职能分解充分的效果。

三、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实,做好标准化工作。

1、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以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为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年度前完成换证工作。

2、制订下发《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以职能管理和现场安全为重点,提升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年底总结评比、表彰先进。

3、推进“依法治企、以法治安”的管理理念,结合教育培训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法规和标准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

1.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风险认知程度。

2.通过典型事故案例来强化对行车、电器、吊装等高危工种、人群的培训工作,提高技能。

3.加强安全违章、事故、隐患曝光力度,做好风险告知、危险点分析及宣传工作。

五、加大违章事故查处力度。

1.对违章、事故采取零容忍态度,坚持“一事故一追究、一违章一处罚”的工作要求,减少违章现象。

2.实行事故责任部门管理人员安全会议自我分析制度,发言内容包括事故认识、主要原因以及预防、承诺等内容。

六、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健全隐患排查体系。

1.采取专业排查和职工协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强危险品、高空、交叉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及预防控制,健全隐患排查体系,提高隐患治理能力。

2、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整治管理台账,加大整改督办力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方案“五落实”。

七、扎实推进现场管理工作。

1.推行现场管理是安全生产基础的工作理念,推进现场管理工作以制度化、标准化为方向,推进现场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2.加强指导与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维护好环氧地坪地面、工位器具等现场工作环境,重点解决跑冒滴漏和时常反复的工作陋习。

八、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1、制订下发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年内组织一次综合预案演练。

2、加强应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救和现场处置能力。

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当前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委),沿海各港口管理局,厅直相关单位:。

现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闽汛电〔xxx2〕1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x月13日8时,菲律宾以东洋面上的热带低压加强为今年第13号热带风暴“xxx”,近中心最大风力8级(18米/秒)。预计“启德”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逐渐向台湾南部沿海靠近,强度将逐渐加强,对我省中南部地区有影响。当前,我省正处于防汛关键时期,灾害多发、频发,台风刚过,强降雨连续来袭,x月10日以来,我省已有8个县(市、区)降雨量超过100毫米,闽江支流富屯溪发生了超警戒1.44米(光泽站)的洪水。

为此,各地各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当前防汛防台风形势,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各项防范举措,进一步强化值班,重点加强在建交通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的巡查值守,密切关注风情、雨情变化,及时发布预防、预警信息,全面排查并消除水毁隐患,确保全省交通安全畅通。

xxx省交通运输厅。

xxx年x月十五日。

宣贯《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情况总结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总体工作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是: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立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求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待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严格企业安全管理要求做到:

1、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2、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3、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

4、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5、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安全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四、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要求做到:

1、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2、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3、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

五、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

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种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六、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求援体系。

1、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求援基地建设。

2、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3、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2、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

3、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八、加强政策引导:

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的产业政策。

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

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

九、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

3、加快产业重组步伐。

十、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1、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

4、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宣贯《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情况总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四、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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