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教育整顿心得体会报告(优秀13篇)

时间:2023-11-05 09:20:35 作者:QJ墨客

通过撰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和概括自己在某一领域的经验和见解,形成自己的个人风格和特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在写作心得体会时有所帮助。

综合执法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综合执法教育整顿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在这次整顿活动中,我深入了解了法律法规,掌握了执法规范和流程,增强了执法意识和责任感,学习了处理复杂案件的方法和技巧,提高了综合执法水平。在此,我将分享我参加整顿活动的经历和体会。

第二段:认识到存在问题。

在整顿活动中,我感受到自己存在着问题。例如,有时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和流程,可能会因意识不到位而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此外,我也发现在处理案件时,缺少细致入微的思考和分析,导致失误和遗漏。这些问题让我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并激励我不断改进和提高。

第三段:加强学习和训练。

为了弥补自身的不足,我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吸收新知识,更新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同时加强对本职工作和执法规范的学习和掌握。此外,我还尝试了不同的训练方式,例如模拟实战演练和角色扮演,为实际工作积累经验和提高应变能力。

第四段:强化意识和责任。

在整顿活动中,我也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和责任,并深刻认识到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复杂性。我积极加强意识形态教育,以落实“严于律己、严格执法”为核心理念,不断强化自身的执法意识和责任感,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通过这次综合执法教育整顿活动,我的技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自身问题得到了改进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加强法律法规、执法规范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社会发展需要。同时,我也将坚守初心,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意识形态,秉持公平公正的执法态度,为维护社会安宁、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执法局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今年,我们单位举行了一次为期一个月的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执法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我们深刻认识到教育整顿是我们党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有力方式。教育整顿期间,我们全员参与,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内观念。通过这次教育整顿,我们收获颇丰,有了许多深刻的体会与感悟。

第二段:问题导向,全员参与。

教育整顿期间,我们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收集了各种问题线索,对单位内的违纪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如廉政文化建设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不够规范等。随后,我们组织了全员参与的自查自纠活动,鼓励每一位党员干部深入自己,发现并整改自身问题,努力做到从严从实追求。

第三段: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团结。

教育整顿期间,我们大胆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通过这种方式,使得我们党员干部更加真实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进行自省和改进。同时,这种开放式的沟通方式也使得我们团结一致,加强了内部的交流与互动。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将问题摆在桌面上,直面矛盾和问题,才能更好地推动单位的发展。

第四段:增强党性观念与党内观念。

教育整顿期间,我们针对广大党员干部存在的党性观念松散、党内观念淡薄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通过开展讨论、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现场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我们增强了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党员意识,并帮助他们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种自我修养和严格要求必将促进我们单位全面发展。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教育整顿期间,教育活动不仅仅是解决当前的问题,更是为了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通过深入学习和自我反省,以及团结合作,使得我们的单位在教育整顿期间实现了良性发展。然而,问题依然存在,我们依然面临许多挑战。因此,我们应当继续保持学习的姿态,狠抓落实,做到真修改革、真刀真枪,全面推进单位全面发展,以更好地服务于党和人民。

总之,教育整顿是我们单位发展的一次重要机遇。通过这一次全员参与的活动,我们不仅解决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达到了一次大的升华。我们要始终秉持正确的党性观念和党内观念,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为单位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在教育整顿的推动下,我们的单位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综合执法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关于“综合执法教育整顿心得体会”这个主题,近期我有幸参与了这一专题的培训和学习。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受教育并且获益良多,我的心得体会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单位领导的认真重视、个人素质和意识的提升、执法规范和流程的标准化、执法灵活多样和综合运用、综合执法机制的整合和优化。下面我将就这五个观点进行具体阐述和讨论。

首先,关于单位领导的认真重视,我们应该指出,一场执法专题的教育整顿之所以可以开展起来并顺利进行下去,离不开单位领导的关注和重视。在我所在的单位中,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活动,从制定计划、安排时间、部署组织,到参与观摩、梳理问题、制定落实措施,都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同时也让我们感到了单位对我们的支持和关心。这为整个学习过程的开展和顺利进行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和支持。

其次,关于个人素质和意识的提升,我们可以看到,整个执法的专题培训中不仅注重知识的传授,更注重我们的个人素质和实际意识的提升。针对不同的职位和岗位设置不同的课程和内容,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执法技能和执法过程中需要注重的方面。同时,注重人文教育培养我们的职业操守和管理意识,为我们的执法能力和素质注入了新的内涵和精神动力。

第三,关于规范和流程的标准化,我们大家都知道,执法过程中规范和流程的标准化非常重要,是保障执法质量的基础。本次培训我们针对不同的执法流程和程序,通过详尽的讲解和实践演练,逐步解决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问题。这让我们有了坚实的执法基础和执法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从而提高了执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其次,关于执法灵活多样和综合运用,我想表达的就是在执法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的是灵活多样和综合运用的原则。这里的灵活和多样不仅指的是机动的执法和创造性的解决问题,还是要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执法规则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应对,对待事情要有头脑和智慧。在实践中,我们可以结合现有的执法工具和手段,综合运用多种执法方式,完善执法工作。

最后,关于综合执法机制的整合和优化,我们应该从现有的执法机制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同时将规范的执法手段有机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执法体系。同时,优化执法机制也要注重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潜力,形成市场机制支持执法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总结以上五个方面的心得,我深切认识到,在整个执法工作中,我们必须要注重对规范化、标准化、多样化、灵活化和市场化的要求,提高工作的效益和质量。同时,我们也要增强自我反思、自我警惕的意识,力争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不足。相信,在以后的执法之路上,我们会不断总结经验、更新执法理念和方式,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教育整顿机制报告心得体会

教育整顿是推动教育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机制,通过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整顿和改革,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学生的全面发展。最近,我有幸参与了一次教育整顿机制报告的学习活动,感受颇深。在这次学习中,我深刻认识到教育整顿机制的重要性,以及它对我们的教育发展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首先,教育整顿机制能够检验和改进学校的管理水平。教育整顿机制通过对学校的全面评估和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整顿机制的推动下,学校可以加强自身的管理机构建设,提升学校的组织运行效率。同时,教育整顿机制还能够为学校提供一种积极有效的改进途径,学校可以根据整顿机制的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教育教学策略,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

其次,教育整顿机制能够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在整顿机制的推动下,教育部门会对教师进行培训和考核,通过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同时,整顿机制也能够为教师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平台,鼓励和指导教师进行教学创新和教育研究。通过教育整顿机制,教师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为学生的全面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教育支持。

此外,教育整顿机制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潜能。教育整顿机制注重全面素质教育,更加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兴趣培养。通过实施整顿机制,学校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需求,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支持和指导。而这种个性化的教育模式,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使学生在快乐学习中发现和发展自己的潜能,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

最后,教育整顿机制能够提高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教育整顿机制利用评估和监督的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教育资源分配中的不公平现象,保障教育资源的公平共享。通过整顿机制,学校可以更好地利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的效益和公平性。而学生可以在公平的教育资源下得到更好的培养和发展,实现教育机会的均等化,消除由于地域、家庭经济等因素造成的教育差距。

综上所述,教育整顿机制是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机制。它可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提高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在未来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整顿机制的研究和探索,积极推动教育整顿的广泛实施,为教育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执勤执法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执勤执法力度的整顿力度,通过执勤执法教育整顿活动,深化了执勤执法队伍的思想教育,加强了队伍建设,提升了执勤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在这次整顿中,我个人受益匪浅,下面我将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这次执勤执法教育整顿强化了法律法规学习。在整顿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执勤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只有了解、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才能在工作中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我们全方位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等形式,不断深化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这不仅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还增强了我们对执法工作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其次,执勤执法教育整顿加强了队伍的纪律意识。在执勤执法的过程中,不少同事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人对待工作不够认真、不按规定执行等。通过这次整顿,我们将问题摆上了台面,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改。通过加强纪律教育,使我们对执勤执法工作的纪律要求更加明确,树立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这不仅提高了整个队伍的纪律水平,也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三,执勤执法教育整顿深化了执法队伍的思想教育。在快速发展、高压工作的背景下,一些执法队员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如工作压力过大、情绪管理不当等。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心理辅导等形式,我们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疏导。通过这次整顿,我们加强了队伍成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增进了了解和信任,促进了队伍的团结稳定。

第四,执勤执法教育整顿提高了队伍的专业素养。在执法执勤的工作中,我们要应对各种突发情况,随时解决问题,同时又要照顾好各方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通过组织开展模拟演练、案例研究等活动,我们不断提升了工作能力和技巧。我们深入了解各类案件特点,学习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了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最后,执勤执法教育整顿激发了队伍成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作为法律执法人员,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通过整顿教育,我们回顾了过去的工作,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提高了对执法工作的认识和要求。我们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责任,更加坚定了追求公正、秉公执法的决心。

执勤执法教育整顿是一次深化思想、凝聚力量、提升能力的重要活动。通过这次整顿,我们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方向性,提高了组织纪律性,加强了思想教育,提升了工作水平。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能够更好地行使职能,为社会的繁荣和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执勤执法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执勤执法队伍的教育整顿,以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作为一名执法队员,我参加了这次教育整顿,并从中有了一些体会和感悟。

首先,这次教育整顿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执法队员,要时刻保持自身修养和道德品质的高尚。执法队员是社会的守护者和行为的规范者,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法律和公正的力量。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严守执法纪律,不受贪污腐败的诱惑,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为社会树立正面的榜样。

其次,在教育整顿中,我对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作为一名执法队员,我们执法的基础是法律法规,只有熟悉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正确地履行职责,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通过这次整顿,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深入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使自己的执法工作更加符合法律的要求,做到公正无私。

同时,在教育整顿中,我也进一步认识到了执法过程中的程序和方法的重要性。执法程序和方法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直接关系到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通过这次整顿,我学习了执法的程序和方法,掌握了各种执法手段,提高了自己的执法水平。同时,我还明白了执法过程中要注重沟通和协商,要灵活运用法律条文,合理运用执法权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此外,在教育整顿中,我也深刻意识到了加强自身学习和比照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法规不断改变,执法方法也在不断创新,作为一名执法队员,我们必须不断学习和充实自己,保持对新知识的敏感和学习的热情。参加这次教育整顿,我学习了许多新的知识和技能,并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同时,我也通过与其他执法队员的交流和学习,了解到了其他地方执法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对我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有很大的帮助。

总之,执勤执法教育整顿让我在修养、法律法规、程序和方法、学习和比照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升。作为一名执法队员,我将牢记使命,保持警觉,时刻谨记执法权力是责任,是特权,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进步,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执法服务。我相信,通过持续的教育整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必将大幅度提升,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执法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发展的进步,执法教育整顿已经成为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环节。在执法教育整顿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感。通过这次整顿,我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并且取得了一些成果。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身经历,在五个方面谈谈自己对执法教育整顿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整顿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公正、廉洁、严谨。然而,在工作中我发现自己有时会出现主观片面的执法行为,对案件进行不公正的处理。这次整顿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使我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并且下定决心改正错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去办案。

其次,在与同事的交流学习中,我深刻理解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整顿期间,我们以团队为单位,共同研究案件,相互交流学习,讨论问题,找出解决办法。通过团队的合作,我们共同提高了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这次经历让我明白,只有通过团队合作,才能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同时也能提升整个执法团队的工作水平。

第三,在执法教育整顿中,我对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与专家交流和解答疑问,我学到了许多之前没有接触过的法律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熟知的法律法规为我提供了更全面、客观的视角。我明白了执法必须严格依法行事,不能凭主观意识来判断。只有通过扎实的法律基础,才能保证自己的执法行为合规、合法。

第四,这次整顿也让我进一步树立了法治意识。在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性。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应该始终坚持为民服务、依法办事的宗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法治意识的树立也同时让我认识到,只有具备高度责任感和职业操守,才能以身作则,为他人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最后,通过这次整顿,我对于职业发展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和规划。执法教育整顿的过程是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坚信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才能在执法岗位上更好地服务社会,实现自己的价值和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持续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同时,我也将学会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为自己的执法工作注入更多的激情和活力。

总而言之,执法教育整顿是执法人员发展的重要阶段,通过这次整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并通过学习和交流得到了纠正和提升。我相信,只有不断的自我反思和完善,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为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我将秉持着执法理念和职业操守,坚持依法办事,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合行政执法教育学习个人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在总结我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基础上,探索创立“多规合一”框架下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现就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五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法治海南战略部署,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资源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海南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理顺行政执法层级关系,减少执法层次,省级部门一般不承担具体执法任务,主要负责制定执法标准、执法监督,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协调跨区域执法,不再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执法权逐步下沉基层,实行属地管理。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具体执法工作,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职能。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后,监管主体责任由市县政府承担,日常监管职责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从实际出发找准改革方向,处理好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的关系,处理好城乡区别对待的关系,处理好各领域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增强改革针对性和实用性。

坚持科学设置、精简高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立足不增加编制,不突破机构限额,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科学设置综合执法机构,立足管好城镇,逐步覆盖村居,构建城乡统筹的执法体系。

坚持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多规合一”改革试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积极推进、又要扎实稳妥。

(三)任务目标。到2017年年底,各市县建立适应“多规合一”、城市管理以及其他重点领域监管要求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构建科学完备的综合配套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边界清晰,行政执法体系集约高效、运作协调、规范有序的目标。

适应“多规合一”改革试点需要,从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实际出发,分类推进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建立陆地、海洋统筹衔接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一)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围绕“多规合一”管控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专业要求适宜,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执法问题较为突出的行政处罚职权,纳入市县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在“多规合一”管控方面,落实《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关于加强各类生态空间和开发空间管控的要求,市县政府各职能部门管控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涉及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市县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包括:

6.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非法设置固体废弃物倾倒、堆放、储存场所、设施,侵占、破坏、污染土地、林地、农田、江河湖泊、风景名胜区等空间资源的行政处罚权。

7.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对侵占、破坏城市绿地空间、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空间、市政设施空间、城市地下空间,以及燃气、电力、通讯、公路等基础设施空间廊道的行政处罚权。

在城市管理方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的部署,相对集中以下处罚权到市县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包括:

2.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对妨害道路、公路、桥梁等城镇交通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5.工商部门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二)海洋综合行政执法。落实《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关于加强海域海洋功能区规划管理,保护重要海洋生态资源的要求,弥补有关部门因缺乏海洋执法装备而出现的监管空白,在海洋与渔业领域现有全部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集中下列涉海处罚事项至省、沿海市县海洋与渔业部门:

2.旅游部门对非法开展海上观光旅游涉及的行政处罚权。

文体、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涉海行政处罚权,及水务部门对非法向外省出售河砂的行政处罚权,先开展联合执法,待条件成熟后再分类予以整合。

三沙市适当扩大海洋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可集中以下十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处罚职权:涉海规划、涉海工程建设、涉海生态环境保护、涉海文体旅游(含文物保护)、涉海国土资源、涉海安全生产、港航运输、渔业渔政、滩涂围垦、海域海岛管理。其他陆地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也集中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探索海陆统筹的综合行政执法。

(三)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除纳入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事项外,鼓励各市县整合其他职能、执法内容、执法方式相近的执法资源,实行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其中:文化、卫生计生、商务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分别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2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等6部委办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商务部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5﹞499号)部署执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务等领域开展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事宜,由省业务主管部门会商省编办、省法制办提出方案,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严格实行目录管理。省编办、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法制办会商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研究梳理上述划定范围对应的具体行政处罚权,于本意见印发后1个月内编制《市县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下发市县政府,作为市县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执法基本范围。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市县政府、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目录调整建议,由省编办会商省法制办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同意后调整。

相对统一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同时,兼顾好各市县的实际需要。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相应提高要求,可适当集中基本目录范围以外的事项,纳入跨领域综合执法;其他市县对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专业要求适宜,但不在基本目录范围内的处罚权,经会商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纳入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各市县政府应就此类处罚权编制目录,并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垂管部门保留的基本目录外的行政执法职权原则上不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通过加强联合执法理顺关系。

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同时,履行相应的行政检查权、强制措施权,但涉及吊销执照、许可证、停产停业等资格资质的处罚事项,及追缴赔偿、代履行等非行政处罚事项仍由审批或主管部门决定。涉及国家安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职权,不列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行政强制执行权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各市县政府根据划定的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行政执法职责和机构,保持行政执法力量相对稳定,确保一线执法需要。省、市县相关部门划转行政处罚职权的同时,相应划转编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立足不增加执法队伍数量,不新增人员编制。确需增编的,在市县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

(一)组建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各市县政府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作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承担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归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新组建或调整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不得突破中央和省规定的政府机构限额,机构限额已满的市县,按照建一撤一的办法设置,其内设机构实行综合设置,可下辖若干直属执法队伍负责日常执法工作。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相对集中、重心下移、城乡覆盖的原则,根据辖区面积、人口和执法任务量等因素,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设置派驻执法机构,并加强对各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效能评估,合理调配人员力量,确保队伍相对稳定。

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职权划转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相关职能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不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已立案但未做出处罚决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做出决定。

(二)建立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省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归口省海洋与渔业厅业务指导。各沿海市县政府整合涉海行政执法力量,建立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县海洋与渔业局挂牌,负责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根据各沿海市县海洋执法装备水平和执法人员总体素质等因素,统筹协调好执法工作,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实行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后,相关职能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不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已立案但未作出处罚决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决定。

(三)整合领域内执法队伍。实行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的,要整合相关执法队伍。领域内多支执法队伍整合为一支,由行业主管部门管理。领域内没有执法机构,确需设立执法队伍的,应当从严从紧控制。

按本指导意见开展职责整合后,执法任务大幅减少、执法功能明显弱化的,执法队伍原则上予以整合或撤销,相关执法职责转由业务主管部门或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担。各市县要以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减少执法队伍种类,不断优化职责、机构配置,解决多头执法、力量分散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双向交流任职。加强执法人员综合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法制办在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框架内,会同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开展联合培训、联合检查、联合业务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市县行政职能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适时统一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推进规范化管理,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良好形象。

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的前提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市县可适当配置行政执法协管人员。从严核定协管人员员额,定期评估清理,逐年递减人员规模。严格规范管理协管人员,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劝阻违法行为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四、建立配套工作机制。

建立科学高效的综合配套机制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各市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省直各相关部门加强指导,用完备的综合配套机制驱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改革的叠加效应。

(一)建立统筹领导机制。省、市县政府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协调解决改革中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其中:机构编制部门具体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分别负责拟定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法制部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培训、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开展执法监督;各成员单位在各自权责范围内开展监督指导,处理好有关综合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期间,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机构编制部门,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后,调整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由住房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人兼任主任。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会商制度,协调解决改革中面临的突出矛盾,评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总结推广有关经验。

(二)编制权责清单。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合理划分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以清单形式逐项划定双方职责边界,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明确监管责任。同时,向社会公布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名称、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行政救济途径,推进阳光执法。

(三)建立协调配合机制。重点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完善协调配合机制。省相关业务部门在编制《市县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的同时,就各领域划转的处罚职权同步起草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实施意见,明确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各相关业务部门在工作会商、信息共享、联动协作,及跨区域联合执法等方面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作为基本目录的附件,经省政府同意后一并下发。各市县结合自身实际,研究提出具体的落实方案或意见。

省海洋与渔业厅就省、市县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与文体、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及海事、海警、边防、海关等中央垂直管理的涉海执法单位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提出具体意见。

省、市县规划委员会成立后,系统总结评估各市县经验做法,就规划管控督察与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提出具体意见。

各市县公安机关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紧密的联动机制,防止并快速处置妨碍行政执法行为。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四)建立监督指导机制。各市县政府制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程序以及其他监督保障措施,建立与综合行政执法相配套的考核评议、评查机制,畅通监督管理渠道,保证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及时对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错误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可依法撤销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错误决定。推动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纳入省级人大执法监督检查的专项内容,最大限度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杜绝不认真作为和乱作为。

(五)加强科技支撑。依托“多规合一”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政府职能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实时共享相关业务信息,统一归集、交换和共享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监管信息,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各市县政府根据“多规合一”管控、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需求,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对需要配备海洋执法装备的市县,省财政应予以必要保障,切实提高执法科技含量。推进检验检测行业体制改革,做强检验检测机构,优化行政执法与检验检测工作的衔接机制,为提高执法质量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将其列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将有关工作落到实处。本指导意见下发前已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市县,要按本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做好协调衔接,保证改革工作的连续性;未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市县,进一步加强调研,系统总结有关市县的经验做法,按本意见精神做好改革的总体设计,确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相关改革任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市县政府按本意见要求,研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的配套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市县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2.市县政府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权责清单(目录);3.市县政府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方案;4.市县政府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5.其他必要的配套制度。

市县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其他各项配套文件由省编办、省法制办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省编办、省法制办联合批复后实施。

执法人员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大约200字)。

执法人员是社会稳定和法治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提高自律意识。为了加强执法队伍教育管理,近期开展了一次执法人员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全面清查、自查自纠和交流学习等方式,让执法人员检视自身问题,提高自我要求。下面将结合自己参与这次教育整顿的体会,谈谈对于教育整顿的认识以及在实践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大约300字)。

教育整顿是对执法人员进行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的全面检查和重新教育的一种形式。这次教育整顿的最大特点是以“自查自纠”为重点,即通过大家自己的主动检视和整改,解决存在的问题。教育整顿的目的是要求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态度和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只有教育整顿执法人员,才能有效净化权力,树立良好形象。

第三段:教育整顿中的学习交流(大约300字)。

教育整顿过程中,通过组织执法人员互相学习交流,开展专题研讨等活动,有效促进了经验和智慧的分享。我在这次交流中深感受益匪浅,不仅学到了同行同仁的先进执法经验和工作方法,还了解到了其他单位在执法工作上的创新做法。这种学习交流的机会对于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发挥团队力量非常重要。

第四段:教育整顿的效果(大约200字)。

经过这次教育整顿,执法人员自觉加强了纪律意识,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和法治观,并且重建了自律机制。执法工作中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的现象明显减少,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提升。同时,执法人员整体形象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我们的信任度也在增加。这都归功于教育整顿带来的思想教育和纪律建设。

第五段:教育整顿的不足与改进(大约200字)。

教育整顿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整体组织和计划安排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交流学习的方式和形式还可以更多样化。未来,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组织和引导,让更多的执法人员参与到教育整顿中来,也要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持续推进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执法人员能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六段:结论(大约200字)。

通过这次执法人员教育整顿,我们认识到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得到了一次良好的机会进行自我反思和改进。教育整顿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解决具体问题,更在于让全体执法人员形成良好的作风和习惯。今后,我们将继续保持对教育整顿的重视,持续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以更高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力度,为社会的法治建设和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执法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执法部门对于执法教育整顿高度重视,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和考核,加强了执法队伍的素质素养。本文将结合自身经历,谈谈我对于执法教育整顿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整顿的意义和目标。

执法教育整顿的主要目标是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队伍,推动执法规范化、阳光化的发展。通过整顿,我们梳理出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了执法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整顿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规范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才能真正做到公正执法,为社会提供公正的司法。

第三段:培训的重要性。

在整顿期间,各种培训和学习机会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通过培训,我们不断学习新的执法理念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业务能力。同时,培训也加强了与其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分享经验,共同成长。培训不仅是对我们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补充,更是对于我们执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的熏陶。

第四段:规范执法的要求。

执法教育整顿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推动执法规范化发展。在整顿中,我们通过学习执法法规,提高了对执法程序的理解和把握,严格要求自己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操作。同时,整顿还倡导遵纪守法、公正廉洁的执法作风。这些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我们的执法意识,使我们在执法工作中能够清醒认识到自己的岗位责任和社会使命,做到公平正义地对待每一起案件。

第五段:合作与共建。

执法教育整顿不仅是对于个人执法能力的提升,更是在推动执法领域合作共建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整顿中,我们加强了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了更加紧密的协作关系,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合作与共建是执法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通过合作,我们能够共同面对执法工作中的挑战,提升整体执法水平。

总结:

经历了执法教育整顿,我深切体会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和挑战。整顿不仅是对个人执法水平的提升,更是对整体执法领域的进步和发展。通过整顿,我意识到执法者需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始终以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宗案件。同时,我也深感合作与共建是执法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只有团结协作,才能更好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服务社会。执法教育整顿是提高整体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相信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们的执法队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展现更好的面貌。

职工教育整顿报告心得体会

职工教育整顿是企业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通过此次教育整顿,可以对企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检视和改正,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在教育整顿结束后,每位职工都需要提交一份报告,对这一过程进行总结和体会。下面,我将就自己的教育整顿报告进行总结和分析,分享自己的体会。

在填写报告的时候,我首先认真查阅了企业的规章制度、考勤记录、项目资料,并与同事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在梳理出存在问题的同时,也总结了企业的好的方面,如良好的团队合作、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等。在撰写报告时,我坚持严谨客观、言之有物,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探究企业问题的根源。

教育整顿过程中,我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很多,需要通过诚实面对问题、深入分析、沟通解决,从而达到整个企业的进步和提高。同时,教育整顿过程中,我也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职业素养,对于工作中的其他问题也更加敏锐。教育整顿不仅仅是对企业的一次检视和整顿,更是对职工个人能力的一次锻炼和提升。

通过教育整顿,我有了更深刻和全面的理解,对于企业的发展定位、团队协作、工作规范等有了更新更好的认识。在企业日常工作中,我也能够更坚定地贯彻落实企业的规章制度,切实提升自己的工作质量和团队的整体效率。

五、对今后工作的启迪。

整顿过程中,我了解到了许多企业的管理经验和成功的案例。今后,我将努力吸收和运用这些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为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也会更加注重自我反思、不断改进,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员工。

以上就是我在职工教育整顿报告中的体会和收获。我相信,只有不断地实践和提高,我们才能更好地肩负起企业的使命和责任,在未来的工作中做出更多的成绩。

执法部门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执法部门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然而,一些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甚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影响了执法公信力和形象。为了提高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我近期参加了一次执法部门召开的教育整顿会议,对此有了一定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现状分析。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执法部门目前的现状。面对一些执法人员存在的不当行为,现实情况是:有的执法部门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甚至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没能及时整治,有的地方出现了“买官卖官”等现象。这些不规范的行为不仅大大降低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和形象,更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第三段: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

对于执法部门来说,修身是灵魂,教育整顿就是整顿思想、整顿作风。这种整顿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一届好的执法人员离不开好的思想、作风,只有保障了执法人员的思想和作风,才能保证其执法工作的精准和公正。教育整顿可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意义重大。

教育整顿的过程不是简单地体现了执法人员心态的改变,也需要对其思想和行为进行具体的规范和措施。在教育整顿期间,我们必须强调法律观念以及职业道德。此外,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找出问题和现实的矛盾所在,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跨度,强化督查和治理效果,是教育整顿方案必备的几个关键要素。

第五段:总结。

教育整顿的过程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教育整顿不仅仅是对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进行提升,更是对执法制度改革的一次重要尝试和综合实践。通过此次教育整顿,执法部门将更加规范和规范行为,更加深化和完善法制建设,最终实现建立一个更加公正、透明、依法治国的社会环境,提升执法公信力和形象。

综合行政执法教育学习个人心得体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5〕86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现就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整合规范执法主体、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完善基层执法制度体系和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部门内部、跨部门跨行业和区域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加快建立权责统一、监管到位、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统一、精简高效。依法界定和合理划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权限,理顺职责关系,减少执法层次,整合执法资源,落实执法责任,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二)横向整合、重心下移。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和资源,归并执法队伍,减少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积极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同步下移,全面落实基层属地监管责任。

(三)依法行政、监管有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执法职能,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和执法程序。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应用,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强化执法信息共享、社会共治、联合惩戒和责任追究。

(四)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结合,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厘清综合执法范围和职责,构建权责统一、监管到位、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1.科学确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综合行政执法应重点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市场监管、公共卫生、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海洋渔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镇管理、社会事业、商务和网络监管等领域。涉及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执法职权,不列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2.合理划分执法监管责任。全面梳理市级部门现有执法职能,除法律法规和上级有明确规定、暂时不适宜由基层政府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外,原则上逐步划转交由县(市)区政府承担。市级部门明确承担执法职能并设立执法队伍的,区级一般不设执法队伍;区级部门承担执法职责并设立执法队伍的,市级一般不设执法队伍。县(市)区要强化属地执法监管责任,进一步统筹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的执法管理工作,理顺职责关系,厘清执法权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切实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

3.建立健全执法监管协同配合机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后,要合理划分业务主管部门与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上下级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部门责任边界,建立健全部门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重点做好拟定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规划、实施审查审批、统筹协调指导、落实监管责任等工作,加强对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明确执法重点和要求,督促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履行执法监管、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职权中,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提供审批资料、技术鉴定及后续补救措施的,各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和工作联系,建立健全沟通配合和业务培训机制。

(二)整合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能,分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1.市级部门推进内部集中综合执法。整合优化市级部门内部执法监管职能,除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和不宜实施集中执法的情况外,原则上对部门内由多个处室、多支队伍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归并到一个处室或者一支队伍行使。凡将行政执法职能归并到一个处室行使的,以“撤一建一”、增挂牌子的形式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处,实现“一个部门一个处室管执法”。凡行政执法职能归并到现有部门所属执法队伍的,或将部门所属多支执法队伍归并整合的,相应调整职能、机构和人员,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改进执法方式,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部门联合执法。

2.县(市)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县(市)及通州区探索实行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逐步减少县(市)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切实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对执法职能相近、执法对象相同、执法方式相似的部门进行机构和职能整合,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执法,现阶段每个县(市)原则上设置5~7支综合性执法队伍,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组建农林水利领域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市场监管、商务、粮食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组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城市管理、住房建设、建筑行业管理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组建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整合文化、旅游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组建社会事业领域综合执法机构;整合资源环境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组建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整合交通、运输、港口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组建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机构。根据上述领域中现有执法机构的执法频次和队伍规模,以其中一支队伍为基础,整合职能、机构和编制,重新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并相应明确其主管部门。对专业要求高、执法频率低、不适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领域和事项,仍维持现行执法体制,实行专业化执法。

3.市辖区推进“区街联动”综合执法。按照“跨部门、相关联、可承接”的原则,在市辖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基础上,整合区其他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能,统一集中行政执法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使的区属部门执法事项和相应配置的执法人员全部下沉到街道。组建街道城市综合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区属部门下沉到街道的执法队伍和人员,对外统一由街道城市综合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工作,实现“一个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支持市辖区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创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综合执法的范围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城市规划、绿化管理、住房建设、公安交通(人行道违法停车)、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文化体育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根据试点情况和实际成效,今后逐步扩大综合执法的范围。

4.重点园区及乡镇(街道)推进区域性综合执法。按照“放得下、接得住、运转得好”的要求,将综合行政执法向重点园区和乡镇(街道)延伸,以城镇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重点,将县(市)政府相关部门适宜在基层行使的执法职能下放到重点园区和乡镇(街道)。重点园区和乡镇(街道)组建综合执法局(队),全面推进区域性综合执法,实现队伍专职化、管理规范化、手段现代化。加强整体联动,与区域内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执法队伍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效整合各类执法力量,实现无缝对接。

(三)创新执法监管手段和方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

1.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执法监督。加大在执法监管中的科技投入,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推动监管方式向数字化、专业化、智能化转变。综合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依托智慧南通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深化工程、综合执法智能监管工程、审批信息与执法监管数据共享工程,打造执法和审批信息共享互通的工作平台。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政府职能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实时共享有关业务信息,统一归集、交换和共享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管信息,实现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实时监控、实时留痕。加强执法监管大数据的深度开发和应用,通过信用评级、关联性特征分析和数据筛选等措施,提高执法核查、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改革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根据监管对象的不同情况,在运用传统监管方式的基础上,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专项审计、专项整治、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监管,建立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等制度,提高监管水平。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形成有效震慑。综合运用重大项目辅导、服务发展建议、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醒、轻微问题警示等方式积极开展行政指导,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3.健全社会综合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与社会管理其他主体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通过扶持引导、购买服务等制度安排,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管相关活动。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依法依规进行监督,并依法查处和公告。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诚信约束机制,依法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并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强化信息公开,扩大信用信息和信息产品应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联动机制,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异常信用记录”“黑名单”等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综合行政执法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四)加强配套改革,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1.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要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公开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和监督途径,推进阳光执法。要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妥善处理执法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有权必有责,全面分解落实市县政府、综合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综合执法机构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做到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队伍设立与人员移交同步操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任职。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录用标准,严把人员进口关。加强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推动统一执法人员的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良好形象。

3.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细化并严格执行执法协作相关规定。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公安机关发现有关违法行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完善执法经费保障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罚没票据,罚没收入须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领域多、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组织协调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制订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涉及相对集中处罚权、强制权等的,按照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市编办要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认真做好试点指导,适时组织对试点的第三方评估,整个试点工作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结束。

(二)密切协调配合。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和法制监督,协调解决执法争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财政保障执法经费制度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市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和工作联系,建立健全沟通配合和业务培训机制,做到同步征询工作意见、同步布置相关工作、同步开展业务培训。综合执法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及时做好行政执法权力的承接运转工作,防止出现职能缺位和管理服务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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