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厂安全管理制度(优质16篇)

时间:2023-12-08 14:00:05 作者:书香墨

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提高组织和社会的管理水平,保证各项事务的有序进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本,供大家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参考和借鉴。

安全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家生物安全相关法规法律和本院特点,制定并健全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定期评价和更新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二、评价本院工作中所涉及的生物危险程度并指导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生物安全法规,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实验室相关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队伍培训考核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五、组织、指导生物安全工作,对我院生物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检查、督促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六、对临床试验工作进行生物安全危害评估、生物安全审查及核准。

七、查处实验室生物安全违规事件,对生物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整改检查。

八、指导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意外事件的紧急救助及保健治疗措施,并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

九、指导、监督各部门安全员工作。

煤厂安全管理制度

1、煤仓清理由当班皮带司机负责;漏斗、振动筛清理由当班当班班长制定负责人;每班必须派专人负责看护。

2、发生煤仓、漏斗、振动筛等堵塞情况时,必须首先停止振动筛及仓前设备,然后进行处理。停电10分钟以上,必须通知值班机电工,由电工负责停止相应电源,并挂好停电牌。清理过程中应不少于2人,一人监护一人作业。该作业地点上方不得有其他作业工程同时作业。操作完毕,由监护人负责撤离人员后通知电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3、清理筛面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工作台上进行,筛面严重堵塞时,必须按第二条停电后处理。

4、该项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进入仓内作业时必须使用保险绳。

5、严禁酒后作业,严禁作业时吸烟。

6、当班班长必须安排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参与此项工作。因为安排失误,扣除当班班长xx元。

7、机电值班人员必须随叫随到,否则因拖延事故处理的,或不按规程停送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xx元以上处罚。

8、因操作不当或不按规程作业或不戴防护用具作业而造成个人或他人人身伤害的,轻伤者给予责任人扣罚xx元,监护人、当班班长各罚xx元,对分管副厂长罚款xx元;重伤者给予责任人罚款xx元并开除,对分管副厂长罚款xx元并撤职、对厂长罚款xx元。

9、发现酒后作业,应停止其参与作业,发现一次扣责任人xx元,因酒后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家相关规定不予报工伤,按自伤处理。作业时吸烟者,发现一次扣责任人xx元,因吸烟造成起火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罚款xx元或按照损失进行赔偿并开除。

1、各皮带机应设置跨越过桥,不能跨越的皮带机应设警告标志,注明“禁止通行”。

2、任何工种、管理人员跨越皮带时,必须走人行桥,不得跳越运行中的.皮带。

3、处理皮带上方的设备、装置(振动筛、脱水筛等)时,必须两人以上作业,其中1人监护、1人作业,并佩戴安全帽。

4、当日值班管理人员必须对有跨越作业工程全面了解,并在班前会上强调好安全注意事项。

1、机电维修工必须及时对有人经过的皮带机尾、电动机靠背轮、皮带轮加设并维护好防护罩,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处理。

2、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和损坏防护装置。

3、在有转动部位作业时,必须先停电后施工。

4、在有转动部位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作业时间超过0.5小时必须由技术员编写施工措施,参加作业的全体人员必须学好措施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指定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5、非机电作业人员在有转动部位作业时,距离不得小于0.5米;不得在转动部位一侧作业,必要时必须停电处理。

6、所有在转动部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工作服,不得敞怀作业。

7、相关责任及处罚规定参照《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机电工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制度

楼道、梯间是供师生上、下,过路的通道,为了确保安全畅通,现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护栏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二、学校坚决不搞无预案紧急集合一类的活动,课间活动和放学时,楼道口安排教师值守,维护学生活动秩序。

三、安排楼层值周教师,主要维持下课课间学生活动秩序、楼层学生活动纪律以及上下楼秩序,避免楼道拥挤。

四、升旗仪式、做课间操、下课或临时集会,各区域值班人员要值班到位,班主任老师要提前到班级中,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散会或散场按班级先后有序离开会场,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五、教育学生上下楼时必须分道而行,由该楼层梯间值班人员专门负责;要求学生上下楼梯时有序缓慢右行,要听从值班老师的指挥,严禁拥挤,当发现有学生摔倒时,学生应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将摔倒者扶起,及时送医务室处理。

六、教育学生不在教室里打跳,翻越门窗;不在走廊上追逐嬉戏,不翻爬护墙使身体重心外倾,造成危险;不在走廊上“齐步走”造成共振,以免损坏楼板。

七、师生共记“排队右行,脚步要轻,不摸不靠,肃静无声”十六字原则。

八、如因管理不善,安全岗位不到位造成伤害事故,岗位责任人要负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拾万镇中心小学校。

20xx年9月。

煤厂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洗煤厂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场所或设施)。

(1)所属车间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并定期对监控报警系统进行检查。

(2)由厂部组织制定本厂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3)制定演练计划,计划中必须包括演练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练步骤;

(4)组织演练前,应对演练人员进行培训;

(5)配备必需的救护装置及防护装置。

(6)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7)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1)厂部每半年应对重大危险源及演练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责令所在车间立即整改。

(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

(4)岗位工每隔三小时对所在区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检;。

(5)班组对所在区域范围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日查;。

(6)安监员对分厂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日查;。

(7)值班领导在值班期必须检查本厂的重大危险源。

煤厂安全管理制度

二、机电维修工在参加检修过程中严禁吸烟,严禁酒后操作。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人xx元,连带扣班长xx元。

三、检查电气设备时要严格停、送电制度,必须挂牌操作,严格按照停电、检电、放电顺序进行,无误后方可进行送电,同时由挂牌人确认无误后进行送电。

四、电气焊作业时,严格按烧焊措施进行。气焊按氧、炔间隔不少于10米,电气焊现场有灭火器、水桶等防火器材,停止作业后监护不少于1小时,2小时后由安全及施工负责人再行检查一遍,无误后方可离开。

五、3小时以上的检修及电气焊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编写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传达落实,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签字。否则不准上岗。

六、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站到绝缘台上,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紧急情况时可一人操作)。

七、机电值班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原则上不少于2人)。对各地点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对以上条款由此造成责任事故的,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影响生产的,对责任人按《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条进行处理。

九、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活动,由厂长主持,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主管生产、技术的副厂长要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汇报,厂部做好下周安全管理重点安排,同时兑现和公布上周安全方面奖罚情况。

煤厂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提升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安全管理。

1、选煤厂每月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10分;发生轻伤事故二人次,扣20分,以此累计计算。

2、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25分;发生重伤事故二人次,扣50分,以此累计计算。

3、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项目不得分。

4、选煤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上级部门的'罚款、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等由选煤厂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二)实施办法。

1、按月进行考核。每月3日、13日、23日由安监部门组织相关部室主管人员、选煤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2、每次检查完现场,所有参加检查人员集中在一起,提出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打分评级。

3、安监队将全月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矿领导审批,矿导审阅后,通报相关部门。

4、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执行。

煤厂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有力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现制定安全生产互保联保制度。

一、厂每月应对全厂员工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现的不安全、不放心人物与安全意识强、经验丰富的班组长或老员工结成对子,实行帮教管理。

二、双方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各设备操作规程和《洗煤厂安全规程》,保证按章作业。

三、安全意识强的对不安全人员要认真教、耐心帮、团结协作、互保安全。

四、不安全人要虚心向对方学习其好思想、好经验、好作风,认真听取指教,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做到按章作业,不出事故。双方都必须服从领导,服从分配。吃苦耐劳,完成任务,保证安全。

五、厂每月底对帮教对象进行考察,帮教期间出现“三违“或事故,帮教双方一同处罚。

六、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要与安全负责人认真配合,把好安全关,严格按章作业,做到互保联保,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管理制度

1、熟悉电梯方面的各种法令、法规和有关条例。

2、认真贯彻执行政府有关部门政策、法令和上级对电梯管理的各项指示、要求和规定。

3、制订电梯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执行。

4、制定电梯安全管理目标,包括各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各级安全负责人的职责,并监督贯彻执行。

5、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电梯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定期进行电梯安全管理情况抽查和总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认真听取对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7、加强电梯的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力度,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8、指导培训工作,提高电梯公司员工技术素质。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煤厂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建设本质安全型选煤厂,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程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讲求实际、尊重科学、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选煤厂安全生产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高效、文明生产。

第四条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副厂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装备。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法规;

(二)制定选煤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贯彻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各类规程、措施的审核、监督落实工作;

(四)参与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的设计审查、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五)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七)组织和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组织制定、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的演练与落实。

(九)收集整理各类安全档案,做好上报、存档等工作。

第八条选煤厂各生产车间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车间领导和厂安全管理机构做好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要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费用的及时到位和安措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条保证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额度不低于有关规定的额定要求(不低于销售收入1%或10元/吨精煤提取)。

第十一条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费用的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的原则。

安全费用必须用于选煤厂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二)重点保证的原则。

(三)突出效果的原则。

安全费用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通过过程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验收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十三条安全费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所有工程必须有计划、有审批、有设计和审查、有监督、有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实际效果。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逐级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厂和所属各车间、科室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制定和落实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工资总额的20%作为安全绩效结构工资,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办法,与职工行为规范、工作质量等挂钩,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六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加大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环节人员意识、责任意识,并明确考核方案。

第十七条上级单位下发的安全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由厂安监部门按规定考核后落实兑现。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会议制度,主要包括车间安全例会、厂安全办公会、安全例会、隐患排查会以及专题安全会议,可以分别召开,也可以合并召开。

第十九条车间安全例会每旬至少召开一次,厂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条安全会议由领导班子成员、工程技术人员、车间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全面分析总结安全状况,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执行安全述职制度。生产车间行政正职每月在厂安全例会进行一次安全述职,述职人对安全述职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安监部门对安全述职书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逐步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安全培训要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组培训、教考分离、全员参与、质量保证、重点突出、整体提升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安全培训的形式是:业余培训为主,脱产培训为辅,业余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

第二十五条安全培训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落实培训任务;

(二)按要求选派符合要求人员参加上级单位和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四)坚持“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的业余培训形式;

(五)按时、保证质量完成上级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鉴定等其他各项培训工作;

(六)培训经费落实到位;

(七)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七条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厂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制定近期和长远安全技术规划,详细规划安全装备和设施的更新与完善、安全技术提升、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经过设计、审查、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程序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工程质量。

第三十条常规规程每年要结合实际至少审核修订一次,逐级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批准签发后贯彻执行;技术、工艺、设备等变化后,要随时修改有关规程,确保规程有效,能够起到规范运行、指导操作、防范事故的作用。

第三十一条临时工程、重点工程、安全重点管理区域、危险环节检修或施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措施和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编、审、批的程序经过审核批准后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安全监管人员及相关单位领导要全程监督。

第三十二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并按规划实施。

第三十三条开展安全技术项目评先创优活动,规范项目的申报、评比程序,创新奖励和推广机制。

第三十四条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全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安全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安全小分队突击检查。

第三十五条每月由厂分管安全领导、安监部门组织,有关科室、车间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对全厂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车间和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班队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对车间和要害场所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和复查。

第三十六条安全小分队不定期、不定时进行突击检查。

第三十七条厂长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5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0天。其它厂领导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副总及生产、机电、安监部门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其他业务科室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0天。

各车间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下车间、下基层的要抓“三违”、抓安全培训学习和抽考、抓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八条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实行隐患分级管理,层层分解责任,按照隐患排查———筛选———“三定”落实———整改———验收———再排查的模式,严密隐患治理程序,确保隐患治理过程安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闭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组织专门的`安全会议,按照分析定级、上报、研究制定处理方案、“三定”落实、复查验收的程序加以治理。

第四十条隐患治理完成之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发生事故时的损失,尤其是减少对人的伤害。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是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控制和治理。

第四十二条各分管副职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班组和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预防措施和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分析、分级、汇总、上报和复查验收。

第四十四条选煤厂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所发生的事故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和追究处理。

第四十五条发生事故要及时按下列要求报告:

(二)车间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事故救援的同时,向厂调度员和厂值班领导汇报现场情况。调度人员和安监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尽快掌握事故情况,做好记录,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报告程序,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报告的时限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必须按要求赶赴调度室或现场,参与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四十六条按照集团公司事故等级划分规定和事故调查有关要求,由厂安监部门组织、协调或协助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的主要工作是: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二)确定事故的性质责任;

(三)提出事故处理的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四十七条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分析,查清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对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事故责任大小,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四十九条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五十条选煤厂成立由厂长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厂、车间和班队(组)三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应对措施。

选煤厂成立由厂长任总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对可能引起一人以上生命危险的或损失财物10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事故的应急。指挥部在安监部门设立办公室,由安监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救援组织。

生产车间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的应急救援队,负责对可能发生一人重伤以下或损失财物可能达5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事故应救援。

班队(组)长担任事故现场处理指挥员,负责对可能发生发生一人轻伤以下或损失财物可能达500元以下的事故应急。

事故发生后,下级应急救援队伍要无条件服从上级救援机构调遣。

第五十一条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安全副厂长牵头,安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每年至少对全厂的危险源进行一次辨识、分级风险评价和挂牌,生产车间由行政正职组织,对本单位危险源(害)并由安监部门负责存档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十二条五级以上危险源必须制定控制风险的计划和措施,并严格按照编、审、批的程序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十三条针对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必须进行全面的贯彻学习,并考核存档。

第五十四条厂每年至少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一次,车间每半年组织演练一次,演练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和讲评,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五十五条本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洗煤厂管理制度

1、全年杜绝严重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较大以上非人身事故。

2、班组全员杜绝严重违章,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人人正规操作,减少轻伤事故发生。

总的要求是:牢固树立“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年安全奋斗目标的实现。

具体措施:

第一、强化加强现场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第二、抓安全生产的管理干部,要发扬勇于吃苦、敢于负责、大胆管理、身先士卒的好作风,带头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现场安全管理上,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跟、值班制度,值班干部要24小时坚守岗位,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跟班干部要八小时盯在现场,切实起到领导各监督的作用。从源头上消灭事故发生的根源。

第三、根据责、权、利相统一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加大安全奖惩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作用,并在月底的考核中兑现。

第四,不断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安全建设关健在班组。要进一步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长关键人物在现场抓安全的作用。

洗煤厂设备管理制度

1、进入冬季,各厂要及时悬挂防寒门帘,关严门窗,防止热量散失。防冻层以上及裸露在外的水管、气管,要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防止冻裂管路而影响生产。

2、按规定合理选用润滑油,保证设备正常润滑。

3、对于机头溜槽、装车站定量仓等需要安装加热板的地方,一定要安装,并检查其是否可靠工作。

4、配电室内电气设备要做好各项检查,保证性能参数均在规定范围之内,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物。

5、注意检查各转动部位是否有结冰,如有必须及时清理,方可起车运行。意做好相应保温措施。

6、液压站、部分电机、减速机有自动加热装置的,应保证其工作可靠。

7、风包要定期放水,在设备停产后,要及时对管道进行放水。

第一条选煤厂必须制定《检修图表》、《润滑图表》,并在值班室和主要机房、厂房制成牌版张挂。

第二条每年12月由公司机电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下设部门、厂负责汇总编制各选煤厂下年度的大修项目计划、材料配件计划及资金需求和来源,并将计划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条编制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

第四条重点项目或检修涉及到停风停电工作必须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会审,其他日常或小检修项目各选煤厂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月检项目必须编写《机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并各职能部门、相关领导顺批。

第五条检修《措施》的编写、审批、贯彻执行严格按《机电管理制度》中《机电技术管理》执行。检修前将施工作业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到每一位检修人员,并有贯彻记录。

第六条检修前切实做好“三防”安全工作。专用设施(如绝缘靴、绝缘手套、试电笔、验电器、防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放置整齐,并保证性能可靠,不得兼作它用。专用设施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七条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工艺,保证检修质量,对检修中的各种技术数据、更换零部件的原因、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第八条检修中严禁擅自改变主要设备及设施的结构、功能和用途,如确实需要改造,必须拿出改造方案,报公司审批。

第九条检修中多单位、多工种、多人员平行交叉作业时,必须加强安全组织和指挥协调工作,检修信号必须由专人负责。

第十条检修结束后,要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相应要求认真进行验收,对设备检修前后的技术参数,进行认真分析,填写好检修记录,不断总结各种机电设备的检修经验,并编写检修总结,将检修记录及总结进行存档。

洗煤厂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局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为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选煤厂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

成员:技术员、各班班长

1、生产车间的各生产岗位、机电设备、皮带运输、防汛防火等生产或施工过程中潜伏的可能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

2、技术管理、设备检修等方面潜伏的可能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

1、由矿职能部门或上级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

2、本单位、班组自行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

1、凡上级职能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纳入安全管理重点,由厂长组织整改落实。隐患整改做到五落实(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2、属单位自行查出的问题,若治理难度较大,需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现场或限期整改的要跟踪复查,限期内不整改的或直接危及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治理。

3、发现隐患隐瞒不报又不及时组织整改而强行生产或施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隐患排查与治理,必须按照本制度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应做好相应记录,负责人签字。

“三违”及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为认真吸取“三违”和事故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制定完善“三违”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制度。

一、厂建立“三违”和事故档案,坚持每周一统计一分析,查明“三违”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三违”者和事故主要责任者,采取停职培训、检查反思和加倍处罚等措施。

二、发生事故后要按规定逐级上报,严禁隐瞒不报。要及时组织现场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并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打事故报告。对隐瞒事故真相、隐瞒事故不报或故意包庇事故责任者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违”人员处罚制度

为切实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第一”意识,减少“三违”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现制定“三违”人员处罚制度。

一、现场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和措施要求进行施工,个人出现一般“三违”,对责任人扣罚xx元。周末参加矿组织的“三违”人员安全培训,并承担有关部门的一切处罚。

二、作业人员出现“严重三违”,对责任人除扣罚xx元外,必须参加厂组织的规程学习和安全培训。个人当月出现 两次“一般三违”按“严重三违”论处。

三、各班组,当月“三违”超标或出现集体“三违”的,除对责任人处罚外,对当班班长同等或加倍处罚。

四、因“三违”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视情节及后果给予责任人xx元处罚,同时追究跟班领导及班组长的责任。

五、对违章作业行为严格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每周日由技术人员组织“三违”人员进行分析,吸取教训,提高遵章作业的自觉性。

洗煤厂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出勤率和工时利用率,制止虚报出勤的有力措施,是搞好职工工资核算的一个基本单元,是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的保证。因此,我厂特制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规定

1、车间及各办要建立考勤记工台账,车间由当日值班长(各办由指定人员)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符号进行出勤登记。

2、考勤台账登录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有空格,伤、病、事、探等缺勤必须与假条相符。

3、严格执行公司年休假的'有关规定,各类假优先使用年休假,各车间、办室做好年休假台帐的记录。

4、井下工数考核以公司定位系统考核为准,每月由厂安全办提供工数,综合办核实上报。

5、夜班考核:小班人员由车间按照点班出勤认真考核。车间干部值班按照当月日历天数一天一人,不得超报,厂干部值班由调度室提供,由综合办核实。

6、各车间及各办的考勤报表要在每月24日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综合办。

二、考勤审核及考核

1、综合办劳动工资管-理-员要把好出勤审核关,对各车间、各办出勤报表及各种假条手续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人力资源部考勤室。

2、考勤台账记录不清晰、有空格或缺勤与假条不符每发现一人次扣单位20元,纳入综合专业考核。

3、出勤报表上报要真实准确,错报一人次扣20元,纳入综合专业考核。弄虚作假多报出勤、井下、夜班者,除扣考核分外,要按所报工数折算金额的5倍对办事员和单位正职进行处罚。

4.综合办要不定期对出勤报表进行检查。

三、考勤管理

(一)出勤

出勤工数包括正常的出勤工数、公假、计划生育假、旅游、疗养假、停产工日、年休假。

1、职工当月出勤满20个工日。(停产工日不支付岗位绩效工资)。

2、遇法定节假日顺减出勤工数,特殊情况按临时规定执行。

3、因休探亲假,当月出勤满11个工日,且无其它缺勤,可得个人岗位绩效工资的50%。

4、计划生育假,需持计划生育办公室证明,岗位绩效工资按矿基本岗位绩效工资支付。

5、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充分发挥额定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如遇法定节假日安排生产检修任务,各单位可将加班人员名单及所干工作量制表交中心综合办审核,经综合办主任及厂长批准后,方可加班,未经批准私自加班者,不予记工。

6、出勤工资待遇执行公司的《工资分配办法》。

(二)各类假的管理

除公休外,正常出勤日未上班者必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处理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各种休假规定如下:

1、干部请销假一律按程序进行考核管理,各车间(办)正职请假必须由厂长批准,副职及技术员由车间主任批准,两天以上必须报厂长批准,并履行请假手续,报厂备案。干部值班遇星期天,由车间根据需要可适当补休。

2、职工请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职工请事假的审批权限:请7天以下事假,经本单位正职批准;请7--15天以上事假,经分管厂长批准。

3、职工有事需请假者,应由所在单位正职审批,当月因故需补假者必须经车间主任同意后方可补假;跨月假一般不予办理,特殊情况需经车间主任写出意见,由分管厂长审批签字后上报公司人资部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

4、职工因病、伤需休息者由医院出具伤病证明,各车间正职签字,交办事员办理。如因病、伤住院治疗或长病、长伤在家休息者,由单位负责办理伤病假证明,月底前同出勤表一并报厂综合办。

5、职工在事假、探亲假、休假及公差期间,因急病不能按时返回,除

事先给本单位领导来电话续假外,需持乡镇以上卫生院医疗单位急诊证明,方可补假(跨月需人资部审批后方可补假)。

6、各单位应在当年的12月月底安排好下年度的探亲假享受日期,交人力资源部考勤室存档,职工必须按所安排时间享受,不得提前或滞后。如单位根据生产情况未能让本人按期享受的,单位正职出具证明,由综合办报批。

四、劳动纪律及监督考核

(一)劳动纪律

(1)出勤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按时签到签退,严格遵守中心及单位内部考勤管理制度。

(2)特殊岗位严格按要求上岗。

(

3)各办公室及后勤人员不得班中脱岗,干私活。

(4)经检查发现迟到、早退、班中脱岗等现象者,扣责任人20元,由于上述原因影响到生产加倍处罚,造成事故者追究有关责任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监督考核

1、对车间办公室、后勤人员及厂各办人员,综合办每月要不定期抽查,每次抽查2-3个单位。

2、厂领导的不定期查岗,查出的问题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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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煤厂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为确保选煤厂的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维修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延误生产,有效提高设备利用率,特制订本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第一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每月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负责监督计划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各厂机械技术员负责按照生产技术部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结合本厂设备运行时间安排班组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第三条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工单制,每天根据设备点检的结果,填写《机电设备保养单》。

第四条设备保养实行定期保养制度,即根据设备运行的时间或工作小时,结合油品化验,定期进行保养。

第五条对设备大型构件的检查保养。

2、对大型结构件应重点检查有无锈蚀、弯曲、扭曲及损伤变形、裂纹、开焊等异常。

3、检查周期:所有设备每运行1000小时彻底检查1次。

1、进入冬季,各厂要及时悬挂防寒门帘,关严门窗,防止热量散失。防冻层以上及裸露在外的水管、气管,要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防止冻裂管路而影响生产。

2、按规定合理选用润滑油,保证设备正常润滑。

3、对于机头溜槽、装车站定量仓等需要安装加热板的地方,一定要安装,并检查其是否可靠工作。

4、配电室内电气设备要做好各项检查,保证性能参数均在规定范围之内,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物。

5、注意检查各转动部位是否有结冰,如有必须及时清理,方可起车运行。意做好相应保温措施。

6、液压站、部分电机、减速机有自动加热装置的,应保证其工作可靠。

7、风包要定期放水,在设备停产后,要及时对管道进行放水。

第一条选煤厂必须制定《检修图表》、《润滑图表》,并在值班室和主要机房、厂房制成牌版张挂。

第二条每年12月由公司机电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下设部门、厂负责汇总编制各选煤厂下年度的大修项目计划、材料配件计划及资金需求和来源,并将计划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条编制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

第四条重点项目或检修涉及到停风停电工作必须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会审,其他日常或小检修项目各选煤厂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月检项目必须编写《机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并各职能部门、相关领导顺批。

第五条检修《措施》的编写、审批、贯彻执行严格按《机电管理制度》中《机电技术管理》执行。检修前将施工作业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到每一位检修人员,并有贯彻记录。

第六条检修前切实做好“三防”安全工作。专用设施(如绝缘靴、绝缘手套、试电笔、验电器、防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放置整齐,并保证性能可靠,不得兼作它用。专用设施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七条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工艺,保证检修质量,对检修中的各种技术数据、更换零部件的原因、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第八条检修中严禁擅自改变主要设备及设施的结构、功能和用途,如确实需要改造,必须拿出改造方案,报公司审批。

第九条检修中多单位、多工种、多人员平行交叉作业时,必须加强安全组织和指挥协调工作,检修信号必须由专人负责。

第十条检修结束后,要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相应要求认真进行验收,对设备检修前后的技术参数,进行认真分析,填写好检修记录,不断总结各种机电设备的检修经验,并编写检修总结,将检修记录及总结进行存档。

选煤厂消防管理制度

1、在选煤厂厂领导的指导下,对我单位施工人员认真贯彻选煤厂消防工作的方针,切实做好选煤车间的消防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制,把消防工作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个人。

3、强化职工消防意识教育,加强对职工消防技能培训,切实搞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

4、定期检查本施工单位的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定期更换消耗器材,对损坏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直致追究刑事责任。

5、在施工期间严禁在选煤车间私用火炉、电炉等设施取暖。

6、在施工期间严禁在选煤车间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人罚款200元。

7、在施工中,氧气瓶、乙炔瓶防震、止回阀等安全设施必须备齐,且要距明火10m以上,瓶间距要大于5m。

8、加强对动火作业场所的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9、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防火培训。

10、施工过程中,需要用明火的,要请示选煤厂相关主管领导,带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注意以下事项:

(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11、消防安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督本单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鹤煤建安公司土建六处

2015年3月20日

安全防火组织机构框图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第一条 进入厂区严禁吸烟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及其他火种进入厂区。需动火时必须按“动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火手续。

第二条 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需要通过“机动车辆禁止通行区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并佩带防火帽。

第三条 化工生产装置易燃易爆物品贮罐区轻质油品等易燃物质装车台严禁穿带有铁钉子的鞋以上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禁止穿戴合成纤维服装以防静电。

第四条 易燃、易爆物质生产、运输、贮存区域在生产过程中严禁用石头或铁器敲打设备。

第五条 严禁在生产装置内和油罐区私自灌取油品和物料需要时需经车间主任或安全员批准并严禁在以上区域用汽油等轻质油品擦洗衣物、设备、零部件等。

第六条 正常生产中不准随便排放物料、油品、易燃、助燃和有毒气体紧急状态排空时必需按排好现场监护人停止周围的一切火源有计划地排空或安排在夜间人少时进行并做好防火措施。

第七条 操作岗位上发现不正常气味或其他可疑现象时应立即查找物料跑漏处进行处理采取紧急防火措施。 第八条 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一般不准动火必须时除按规定办理“用火票”外还必须采取特殊防火措施。

第九条 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中动火必须做到

1、焊接的火花焊渣不能飞溅到易燃易爆的贮罐、机泵和其他容易泄漏的设备上。

2、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米。

3、严禁用氧气倒吹乙炔管。

4、任何设备不准带压焊补。

第十条 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也面积、阻火器、报警器等必须保证完好不得随意切断或停用发生故障的要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 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易燃品罐区、易燃品仓库区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和烧水做饭。

第十二条 严禁在生产装置区的高温管线、加热炉等设备上烘烤衣物、棉纱、抹布和食物。

第十三条 生产区的一切消防设备应有在岗人员保管和维护并把这些设备纳入交接-班内容要班班交接保持完整好用。

第十四条 岗位上的人员必须学会使用简单的小型灭火器了接他们的性质和用途及灭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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