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学校管理制度(通用18篇)

时间:2023-12-06 13:02:55 作者:BW笔侠

学校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学习和成长的空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为了进一步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体现教师良好的风貌和行为习惯,确保师生免受毒物对人体的危害,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到措施得力,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禁烟活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控烟组织机构,由校长担任组长,下设控烟行为监督小组、专职控烟监督员。

二、控烟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写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张贴禁烟标语,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三、全体教师积极参与争创“无烟会场”“无烟办公室”“无烟教室”活动,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四、校内所有办公场所,不得放烟灰缸,地上不得有烟蒂,室内不得有烟味。

五、教师在上课、辅导自习、备课、批改作业期间,不得在教室或办公室抽烟。

六、召开教师会议或全校师生大会或重大活动时,任何教师在上述场所不得抽烟。

七、若在禁烟场所发现教师抽烟,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与“师德综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八、若发现学生烟抽,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扣除班内积分,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九、控烟组织机构,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用文字形式如实上报,以便积累经验,改进工作。

十、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烟草对人体有害的有关知识,提高认识,通过看书籍、讲实例、谈认识、写体会、下保证等方法,争取自觉、主动禁烟。

十一、学校每学期要在学生中开展一次“拒吸第一支烟,做永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活动。

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保障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管理各项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监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规定,学校必须在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发扬教职工主人翁的责任感,保障职工群众当家做主管理学校的民主权利。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务机构。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指令,在党支部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保证完成教学任务,为办好社会主义学校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国家政策、法令和教育方针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学校财务预算,讨论和审议学校重大决策。

2、讨论和决定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3、讨论学校体制改革事项,教职工培训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

4、监督学校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有成效的干部可以提请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晋级;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处分或罢免;对严重失职和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上级纪检部门和国家政法机关严肃处理。

5、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和稳定教学秩序的机制运行,要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保护学校的荣誉。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发扬奉献精神、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参与科研,认真钻研教材,多练基本功,多出优质课,多育优秀生,多写优质论文,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主管机关的决定和指示有不同看法时,可以提出建议。如经主管机关审议后,仍维持原决定和指示,职工代表大会应配合贯彻执行。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根据街道教育组的文件精神,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在本单位享有公民权力的干部和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注:非正编教师只享有学校教师代表当选权)。教职工代表的权利有: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检查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有权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合理化建议。

3、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控告。

第七条、职工代表义务。

1、模范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指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做教职工的表率,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任务。创造优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2、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意见。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4、帮助教育和监督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自觉地改正缺点错误。

5、团结广大职工和家长,支持校长工作,顾全大局,不计得失。

6、树立教师的光辉形象,积极维护学校声誉,努力为学校增添光彩。

第八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包括,第一线教学工作人员、科组长、行政领导,按比例组成,女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但不设常设机构。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教代会大会通过。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可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职工代表参加会议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学校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处理组织工作、业务工作、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学校。

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校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二条 学校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 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审议通过学校内部重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四、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和通报工作,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第六条 学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以及职能部门正确行使管理权。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第七条 凡我校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为学校教职工代表。代表应具有参政议事能力,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热心社会工作的基本素质。

第八条 学校教代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人数的25—30%,人数多少以有利于教代会开展活动为原则。

第九条 代表实行常任制,履行教代会职权。

第十条 学校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1—2次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因调离工作岗位或退休教职工不再履行代表义务,可由原工会小组另选他人替补空缺。

第十二条 工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 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选举和表决须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第十四条 特殊情况,经多数代表提议,经同级党组织的批准,可以临时召开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 代表的.义务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素质和能力。

二、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及时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三、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努力贯彻、宣传会议精神。

第十六条 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对学校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建设节约型政府,健全长效机制,现就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有关问题制定如下管理暂行办法。

一、准确把握“三公”经费口径。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等方面的支出。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主要包括单位用于公务车辆购置(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停车费用等方面的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包括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合理开支的住宿费、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总规模,增强预算约束,强化“三公”经费分项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年度预算总规模较上年只减不增。各部门在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须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一)公务车辆购置经费。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单位零基预算、财政总额控制”的办法。各部门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标准、编制数量和现状,严格按照批准的配备更新计划,编制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县财政局将结合衡水市财政局批复的各单位车编情况纳入预算管理。

(二)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实行“双控”管理。单位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经费总额按不超过上年度总规模控制(有新增车辆的,参考限额标准等适当调整);单位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车均经费,严格按统一规定的限额标准控制。

(三)公务接待经费。公务接待经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总规模。

(四)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规模原则上实行零增长和负增长。县财政局一般应在年初因公出国(境)经费额度内安排出国(境)经费,对上级临时性安排或急、特情况下因公出国(境)的,需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安排出国(境)经费。县级相关部门按部门预算管理程序申请出国(境)经费预算时,必须提供上一年度出国(境)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三、认真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一)加强内部机制建设。各部门加强对“三公”经费内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审批制度,完善内控制度,确保规范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按批准的预算实施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及配备标准、购置审批和使用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严禁超编制、超标准、超预算购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公务用车购置,严禁为公务车辆增加高档配置和豪华内饰。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严格按公务车辆限额标准控制支出。从严控制公务车辆节假日和长途行驶,严禁公车私用;外出调研、考察、开会等公务活动应轻车简从,倡导集中乘车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维修、加油、保险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油耗、维修以及停车费、洗车费、过路费等支出的'管理,实行单车核算制度,分设台帐记录车辆实际消耗情况。

(四)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严禁奢侈浪费。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等原则,实行事前审批,承办重大活动接待任务须按程序报政府审批,其他确需安排的公务接待由单位负责人签批,严禁先接待后审批或不审批现象。严禁使用公款购买礼品,提倡对口接待,食堂就餐。严禁县内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互相宴请。

(五)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先行审核制度。对没有出访经费预算或超预算安排的出访任务,财务部门一律不得出具经费审核意见。要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经费核销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有关开支标准核销,不得核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

四、严格要求“三公”经费财务管理。

(一)规范报销制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要求,规范“三公”经费报销制度,对“三公”经费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经费开支标准进行报销,对未按要求审批报备、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完整、与公务无关或超预算安排的一律不得报销。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规定,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必须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有效费用明细票据,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不得报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二)严格财务核算。如实核算“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和财政经费拨款开支情况,全面真实反映支出用途和方向。年终决算做到决算数据与会计账簿完全一致。“三公”经费不得挤占单位的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也不得在企业、下属单位列支。公务接待费用要在“公务招待费”科目和部门决算中如实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

(三)加强财务监督。定期向职工公开“三公”经费支出详细情况,包括因公出国(境)人员名单、出访路线、人均费用,公务接待人数、次数、人均费用,公务车辆数量、运行里程、耗油修配费用、车均经费等指标。

(四)规范支付方式。在支付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逐步推行公务卡支付制度。严格现金管理,大额经费必须使用转账支付,大力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或公务卡支付结算。

五、严肃纪律,加强“三公”经费监督。

(一)细化部门职责。县财政局组织制定“三公”经费有关政策和制度,具体负责“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加强对单位“三公”经费核算管理的财务辅导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自查、重点抽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县审计局组织对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加强监管。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编制,严格“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加强对机关及下属单位“三公”经费的财务监督,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主动接受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强化监督检查。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推进信息公开。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三公”经费公开实施办法,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按规定对“三公”经费支出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对“三公”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负责。

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楼道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杜绝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学校制订了详尽的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首先,抓住重点部位:教学办公楼的两个上、下通道;抓住重点时段:周一升旗仪式、每日大课间活动、午休、放学等。学校安排行政带班、值班教师按时到岗入位,对管辖楼道的安全负责,切实做好学生上、下楼道的疏导和监控;对不安全的现象及时制止;发现安全事故,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校长。具体来说:

一是完善楼道安全设施。在楼道醒目处设立警示性标语,在每条楼梯的休息平台处张贴上下楼梯注意事项,定期检查楼梯栏杆,确保牢固。

二是严格楼道秩序管理。各班按照原先划定的楼梯上下分流,值日教师在上课铃响前2分钟和学生集会、课间操后到指定楼道口维护秩序,值日学生干部在课间到指定楼梯转弯处值勤。

三是做好楼道安全教育。利用晨会、班会、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进行上下楼梯规范教育,重点抓在夜晚、黄昏、雨天、天气潮湿等条件下的上下楼梯教育,每学期定期举行特殊情况下的紧急疏散演练。

二、抓好路队安全

由于学校周边环境复杂,大部分学生家离学校较远,接送学生的家长多而拥挤不堪,严重干扰了学生路队安全。因此,学校在校门外十多米处划上黄色警戒线,并规定接送学生的家长一律不得超越校门外十多米处的黄色警戒线内,并由当天值日的教师和红领巾安全监督岗的学生负责监督,确保了校门口安全畅通无隐患。为了真正使学校的路队建设落到实处,学校每天早晨和下午的上学与放学时间都设立路队监督岗,由学校领导和值班教师以及大队部执勤干部,每天在放学时间轮流值日,监督学生路队,确保学生出入校门安全。

由于校园一出门便是车辆拥挤的国道,安全隐患多,预防难度大,再加上穿越马路的学生人数多,而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又是各单位职工上下班的高峰期,使得原本紧张的安全工作形势变得更为严峻。为了让国道变成为学生来往自由的平安大道,学校积极地与市交-警大队二中队建立稳固长久的联系,在每天的上学、放学时间,由学校安排相应的值班领导,协同交-警共同维护过马路的秩序,从而保障了在此期间的人员安全。

为了让学生能“高高兴兴上学来  平平安安回家去”,本学期,学校着力在“三管好两督查一整改”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学校路队安全管理。

“三管好”,即班主任管理好本班学生,教育学生放学时严格遵守路队制度,并及时掌握本班每天的路队情况;带队教师管理好所带班级学生,并安全地将学生送出校门,引导有序离校;各路队长管理好本队同学,保证同学在放学路上始终遵守路队秩序。

“两督查”,即学校值班教师、文明督导队,每天放学时,在校门口督查学生路队和教师带队情况;学校值日行政不定时、不定点抽查各班干路队纪律。

“一整改”,要求各班认真对照学校《路队安全制度》及值班教师、文明督导队的反馈情况,分析查找路队存在问题,并及时教育整改提高。

三、抓好学校门卫管理

针对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校园入侵杀害幼儿、小学生的暴-力事件。学校高度重视门卫工作,精心安排保安及值日领导教师,时刻提高警惕,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学校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门卫管理。

1、拨出专款,为保卫科购置了电棒两个、铁棒四根、钢钗二柄,以增强处理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2、在大门口安装摄像头,对进出本部门人员、车辆进行24小时监控。门卫严格执行区域联动红外线报警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布撤防制度。每天检查视频监控系统图象是否清晰,监控范围是否正常,认真做好记录。

3、严格门卫制度,值班人员准时挂职牌上岗,对进出学校的人员严格检查有效证件,做好安全防范,对外来人员严格登记制度,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

4、了解来访者的要访问的人和来访的目的,按规定让来访者填写入门登记单,通知相关人员做好接待工作。来访者离开学校时值班人员提醒来访者交登记单,并妥善保管。

5、做好每天的来电来访登记工作,做好教师的外出登记,做好每天的收发工作。

6、对上课期间学生发病去医院治疗,要有家长的请假条和家长来接学生,方可同意学生离校。没有家长写的请假条,没有家长接的学生不可以开门让学生离开学校。发现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值班人员马上通知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教育。

7、上学和放学期间,辅警和行政总值应在学校门前协助疏导师生有序出入,确保门前畅通。对在学校门前占道、滋事、取闹等行为,及时制止,对不服从管理、危及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总之,“没有安全的学校,就没有一流的教学质量。”由于学校安全工作抓到了细处,落到了实处,学校真正做到了安全无淡季、无盲区、无死角。为此,多年来,学校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教育教学质量也稳步上升。但我们深知,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将安全工作抓到底,更要进一步做到安全人人有意识,人人有责任,从细处着手,从小处着眼,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努力打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平安文明校园。  

我省已建立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发生一般事故,在事故发生后的1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原因、处理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在半小时内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将简要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在两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针对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我省认真分析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学生就餐、上操、放学等时段楼梯安全制度和停电应急预案。并实行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要求必须做到凡是有学生在校,就要有教师管理和保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检查每一所学校的门卫、值班、巡逻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定期健康检查、卫生消毒及卫生保健登记制度。

随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的推进,这类寄宿制学校也越来越多地暴露出安全方面的隐患。据此,我省建立和完善寄宿制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对这些学校加强管理和指导,预防针对寄宿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精心选择和安排政治过硬、经验丰富、身心健康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指导和必要的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安全。

我省有中小学生近500万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是预防校园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我省已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专题教育之中,据统计,全省开设消防安全课程的中小学校有1.3万多所,消防官兵和派出所民-警参与消防知识教学达4000多课时。各级交-警部门共制作宣传挂图80万张、交通事故教育光盘30万张,免费发放到全省中小学校,进行巡展和播放。全省各学校还普遍开展紧急疏散、逃生自救等演练,以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一是继续推进“三公”经费支出制度建设。完善“三公”经费管理的支出标准体系和支出管理规范,明确开支标准,从制度层面约束“三公”经费支出行为。

二是深化“三公”经费公开。继续做好各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指导各部门认真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扎实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深化全口径综合预算改革,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的收支活动。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健全各项资产配置标准。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强化预算刚性,对“三公”经费、会议经费等,严格控制调整追加,完善公务卡使用和结算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跟踪和评价范围。严格财经财务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当下经济日益发展,高校教育体制改革不断进行,要怎样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高等教育跟上经济的步伐,在新时期得到发展,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作为现代经济市场中一种特殊的单位,高等教育要取得发展,同时高校的经济也要稳步增长,首先就要考虑高校教育体制现存的问题以及改革的途径问题。

第一,校内党政的关系不清,党委分管的权限过大,插手到行政和学术领域来,组织机构行政化,套用了政府机关的行政级别,学校就像行政机构沿用了行政管理关系。学术的自由受到了行政化的约束,不再是单纯学术。在许多高校里,都存在这样的情况,行政领导既搞行政管理,又搞教学,甚至带研究生,投入的精力可想而知,笔者认为,这样的情况造成了行政和教学都没有充足的时间,行政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拖延,由于时间和精力的问题导致行政方面的问题论证不充分而做出了不恰当的决策,虽然影响一时也许看不出来,但从学校发展和宏观的角度来看,不利因素的影响是长远的,长期如此,积累的不利影响不可小视。另外由于职工的待遇与行政级别挂钩,而造成教师因待遇而挤占学术的时间来争取行政待遇的问题也是存在的。在领导和职工都存在这种投入精力有限的情况下,一方面行政的效率效果受到质疑,另一方面学术的研究氛围及研究目的也是会受到质疑的。在投入精力有限的同时,学校在遇到学术方面的问题研讨或是做出决策时,由于行政领导干部参与到学术中来,导致了行政的影响力很大,存在学术权力得不到充分发挥,以致方向不准,学术未得到最佳的发展,从而影响到整个学校宏观发展。有的科研项目决策成员包括了大部分的领导干部,迫于行政的压力,也存在一些没有对项目真正发表意见的现象,没有充分采集对科研项目的意见,造成的结果就是项目的论证不充分,项目没有达到最佳的效果。

第二,学校的内部管理机构层次过多,层次多了,管理的幅度过小,上级对下级控制严格、管理力强,虽然有利于分工明确、行动统一,但传递信息途径长,造成传递的信息失真、执行政策走样,繁多的管理层级造成工作繁琐复杂,影响效率和效果。机构设置累赘重复,职能交叉重复,造成重复的及边延化的一些管理工作存在互相推诿,不愿承担责任的情况。

第三,与社会市场脱节,市场概念模糊,科研成果未能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经济效益或是转化的状况不理想,影响创收,不利于推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学校只是埋头在做科研、搞学术,却不懂得如何才能将成果转变为效益,一方面有科研成果了,另一方面却没有将科研转化为效益的体制和具体方式,或是转化为经济效益的体制已滞后于发展,无法将成果最大化的产出效益,创收管理体制要建立或进行更新完善。

第四,内部学科之间的学术交流以及资源整合优化配置不够。在学校中有的学科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学科之间的交流可增加对学科的信息来源,扩大信息范围,学校也没有为学科创建这样的平台,校内学科间的学术交流基本不存在,没有形成一个学术团体。同样在实验平台的建设上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有的设备仪器及实验室是通用的,各个专业和学院都需要的,但却在不同的专业和学院都有购置,从整个学校来看就重复了,资源没有共享。学校内有的设备和仪器的购买不一定是必须的,在固定资产的盘点中,有的高校存在了还未拆包装的情况,因此缺乏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的体制。

第五,人事制度方面存在的弊端。高校动用大量资金引进人才,但对引进的人才是否对学校的科研起到了领军带头作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没有人去跟踪和评价,没有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学校与引进人才签定的协议是否执行了,要完成的项目是否完成,学校动用了大量的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没有跟踪评价说明了一定程度上人才引进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存在问题,人才引进的必要性引起了怀疑,人才引进没有相关的评估措施,引进的人才是否达到目的。另一方面,在学校的分配制度上,由于收入分配与行政级别挂钩造成的弊病也是显而易见的,职工没有全心全意的搞学术搞业务,而却对行政级别愿意花大量时间来提高、改善自身待遇,因此,改进我们的人事分配制度,对不同类的人员采用不同分配制度,最大程度的促进各类人员的积极性是必要的。

鉴于存在上述状况,提出以下改善高校校内管理体制的几点思考:

第一,更新观念,将经营理念带入学校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不再是单纯的施教和受教育的单位,而是作为一种投资和消费,要把学校看作一个经营单位,要有全盘性的可行性战略计划,学校的教学、科研及科研的成果转化,全盘性的考虑,而不是只着眼于目前的状况和局部的利益。教育作为特殊的“生产”,其产品有特殊性,要求学校既要用市场的眼光来看待对待,除了满足市场的需求外,更要对其特殊性进行深入的考虑,考虑不同于企业以及经营单位的方面、特殊的运作方式、对学校发展有利的因素。

第二,调整校内党政关系,调整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党委主要负责办学方向等宏观问题的把握以及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干部队伍的建设,形成良好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同时在校内要建立相关的学术委员会,并赋予委员会学术方面的决策权,而不是学校所有权力都集中在党政,削弱了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权。同时,行政为学术做好保障工作,能为学校的学术发展争取到的外部政策就努力去争取,并且在校内制定相关的决策保障制度,不同的决策内容由不同的机构做出,学术的由学术委员会负责,党政的由党政做出,而不再是党政削弱了学术的权力。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的体制,保证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各行其责。

第三,内部体制的改革,要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管理机构的设置改革也是必须的,要建立管理力强、信息传递不走样的管理体系,但体系要精简,明确职责,杜绝推诿和职责不清造成的管理弱化,要保证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对于科研成果的转化,学校没有更好的转化方案的,可通过中介组织加强学校与外部市场的沟通交流,带动学校的科研产业化及为学校带来创收,增加学校经济资源,增强保障。但同时要注意研究成果的保密安全,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原来有转化的相关规定或是制度,摒弃不适用的制度,根据现有状况做出更适合学校向前发展的新规定和提出新要求。

第五,搭建校内相关学术间的学术交流探讨的平台,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的目的,形成校内学术交流的良好氛围。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资源的共享拟定相关规章制度,是统一管理还是各个专业学院分管但可共用的管理办法,学校根据自身的要求来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实现实验室平台共享。

第六,人事制度及分配制度的改革,引进的人才尽其用,并不是引进了而没有任何的项目完成,也没有达到引进人才时所期望的目标,学校经济资源流出了,但人才似乎没有尽其用。建议建立人才引进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才引进后为学校所做出的业绩,评价人才引进的价值及引进资金的使用效率。针对收入分配与行政级别挂钩的问题,对人员进行分类,分为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技术职称解决待遇问题,而不再与行政级别挂钩;行政人员按级别解决待遇问题,让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都可以安心的从事本职工作,而不再为待遇花费不必要的时间,同时有激励机制,分别对不同的人员有一套不同的激励体系,进行评价,与职工的效益挂钩,促进职工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高校要在新时期不断的发展,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尤为重要。高校的体制改革离不开观念更新,除了要有宏观管理的理念,树立经营学校的思想,还要对目前存在的行政化进行弱化,强调学术权力,人才的引进和职工的激励机制,资源的配置共享,还要对校内一系列的体制进行更新改进,对体制空缺的地方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

完善员工管理制度

完善制度做好公司管理工作 通过学习格力ceo董明珠:什么是成功的王道课程,让我们对企业的正常运作有了一个新的认识,管理才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董明珠认为人性管理是一种概念上的东西,在管理上不存在柔性的东西,公司的任何制度和规范是不允许任何人打破的,包括董明珠在内,每个人都必须按照制度去履行你的行为,不能随意改变。

经过翻看管理资料,制度的推行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关系到各部门各员工的方方面面,重要的是四点:

一、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

通过对实际工作的了解,认真征求广大员工的意见,并开展制度讨论。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做到所订制度具有统一性、互补性。制度出台后要相对稳定。对确实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制度不能墨守陈规,该及时修订、完善或废除的,要坚决取缔旧制度,确保制度不脱离实际。一套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呢,一定要科学合理,要让员工能接受,连员工都不能接受的制度能执行下去吗?这样就是无效制定呢,所以呢,企业在做每项决定的时候,一定要让员工可以接受,这样很利于企业管理。

二、确保制度作用有效发挥

领导者要起带头作用。中国古代的曹操就曾以“割发代首”树立遵守制度的榜样。领导严格遵守了,自然会对员工产生影响。一个合格的领导就是要严格的要求自己,只有要严格要求自己,从自身做起,才能领导他人,员工才会心服口服,才会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员工都是这样的心里,他们觉得领导做不到的,凭什么来指挥自己呢?有这样的心里也是很正常的呢,所以领导一定要严格遵守制度,这样才能使员工遵守。同时要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作为公司的一项基础工作,长期关注。

三、营造自觉遵守制度的氛围

四、加强制度执行情况跟踪

在执行制度过程中,还应建立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同时,部门要对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考核,有效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的执行也要定期的进行检查的呢,不是每项制度都可以执行下去的呢,要先实际运用,然后看在企业的效果,如果效果不好,那肯定不能执行下去的呢,这也是个磨合期,要看执行的情况,要看在企业有没有起到好的效果,要定期跟踪,了解详细情况。

制度是使企业运作平稳、流畅、高效,并可基本上防患于未燃,使企业不战而屈人之兵,不得不战时则也可使企业尽作有准备之战,胜券在握。

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现了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和员工的个人利益需求,使管理工作按照一套严格的规划及操作程序合理运转,达到人力资源管理中人与事﹑人与组织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协调。同时,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也是企业组织高效运转的保证。

一﹑分清管理制度的类型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一般分为开发型﹑劳动合同型和权变型三种。

1、劳动合同型

这种制度的特点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凭借劳动合同确定下来的。企业内部工作与员工相互关系的调整,需要借助于外部劳动力市场。这种管理制度比较倾向于短期劳动力使用效果,使企业的长期发展受到制度本身负效应的影响。

为了适应劳动合同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制定企业的人力资源制度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要以能力为先。给工作能力强的人以更多的利益,以便吸引和保留他们。

(2)劳动合同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围绕工作寻求员工对工作的适应性。要以工作为管理的核心,根据工作的要求配备员工﹑进行考核﹑开展培训以及确定员工工资。

(3)制定明确的工作规范。每一个工作的职责﹑权限﹑操作过程﹑执行标准﹑任职的资格等都要以文字形式确定下来,这样就使管理工作有章可依,同时为员工创造了竞争条件。

(4)对员工的使用价值要注重。在劳动力市场中招聘录用劳动力时,重点关注候选人的知识﹑技能﹑经验,运用绩效考核手段检验员工对工作的适应性。

(5)注重培训开发的针对性。在能力优先的政策下,培训开发工作就要把提高员工工作绩效放在第一们,要研究分析培训开发的方式,针对员工在工作中的工作能力 来决定对其是否进行培训开发。

二﹑确定管理制度的内容

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制度。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性,涉及的工作是:一是对人力资源统计及报表的管理;二是对人力资源档案的管理。

2、员工的招聘与录用制度。对员工的招聘与录用是吸引人才的重要环节,员工招聘与

录用直接影响人力资源的质量。对此项工作进行强化管理就是为了保证人才引进的'质量。

3、对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职责的规定。对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应依据企业的实际需求不同作出不同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必须首先规定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以此为基础开展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

4、员工工资管理制度。工资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员工的工资关系到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一定要通过严格的制度进行管理。制定合理的工资管理制度,保证其公平性,透明性。

5、员工的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与开发,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完善的培训制度是企业组织内部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保障,对员工进行培训既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员工工作发展的需要。因此,员工培训与开发制度是企业与员工的双重需求。

6、员工考核制度。所有的工作都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的。对工作的考核是对员工工作结果的评价,涉及员工的薪酬﹑奖励和晋升调整,以及辞退等项工作,这项工作的实施依据是以对工作的考核结果为评价标准,公平的管理取决于对工作业绩效率考核的公平性。

7、人力资源调整管理制度。内部人员的升降﹑调动﹑辞职等工作,均属于人力资源管理调整的范围。人力资源调整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使调整后的员工工作能够按照规范化程序运行。

三﹑制定管理制度的程序

在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时,要遵循其计划性,并在该计划的指引下,去进行调查分析,收集资料,参与编写,汇总制度并加以修改以供审批。

1、调查分析

在制定制度时,必须大力度地进行调查分析,力求周密准确。在许多情况下,人事经理的调查分析就是对人力资源的分析与诊断,下面简单说明两点。

(1)企业的内部因素。如企业内部的员工状况,现有的制度情况,有何弊端,管理制度的价值取向如何等。

(2)企业的外部因素。国家的经济政策,劳动政策,劳动力市场现状,科教发展水平,以及一些相关政策等。

2、资料的收集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各种有关制度制定方面的资料。如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政策﹑同行业中其他企业制度范本以及本企业原有的规章制度和其他相关资料。

3、参与组织编写

编写制度通常是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规划,组织各部门的相关人员参与编写,最后汇集修改,经审批后形成制度。

4、审核批准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具体分工编写,把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分发给编写人员,传达人事经理的指示,同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员也应编写相关的内容,并把这些制度汇集修改成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草稿,供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最后协助进行制度的讨论定稿,供总经理批准通过。

四﹑管理制度制定的要点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是一项琐碎的工作,需要人事经理付出极大的精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让在职员工参与

在制定制度时,让在职员工参与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制度是针对整个企业的,要尽量使全体员工都参与到制度的制定中来,如果只是针对某个工作流程的制度,则需要请相关的员工参与进来。通常情况下,由起草人在进行过认真调查之后,起草制度的草案,将该草案公布于众,进行讨论和修改,由起草人收集意见进行修改。对于重点的当事人,起草人要个别征求他们的意见,并认真作记录和总结。

让员工参与制度的制定,可以减少对该制度的反感,因为人们都不会讨厌自己的劳动成果。

2、注重员工的工作习惯

人事经理在制定制度时,一定要认真分析现有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习惯。在达到目标的原则下,尽可能地继承原有的流程和习惯,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将来制度的执行。

3、简明扼要

编写制度条款的目的就是为了执行。当员工对制度本身无法深入理解时,就不能很好地执行。制度是针对所有员工的,制度本身的语言描述应当简明扼要﹑易懂。

4、可操作性

在制定制度时务必要考虑其可操作性,否则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要想使制度利于操作,最好使制度利于操作,最好在制度中就明确表述操作的方法。另外要写明制定制度的原则,以便于在特殊情况下进行处理。

5、公正性

制定制度时很难做到一次性制定得非常完善,在工作发展中可能还要不断地进行修改。制定制度就是为了使用,所以一定要符合实际,不应该影响制度的公正执行。员工往往更关心执行制度的公正性,所以制定制度时更应注重其公正性。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我国于2015年6月1日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2015年1月20日正式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好转。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艰巨的、系统性的、长期性的工作。以奶粉为例,继2004年阜阳奶粉事件、2015年三鹿奶粉事件之后,2015年皮革奶粉事件为引爆点的奶粉行业的食品安全问题,重大打击了我国乳制品行业,2015年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产量开始出现下降,且下降幅度在12%-13%,同时严重挫伤了我国乳制品的消费者信任度,2015年我国婴幼儿奶粉的供应量大约56万吨,其中外国品牌的婴幼儿奶粉的提供量已经接近一半,上升明显。

我们认为必须从制度层面上改革创新,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为此,建议:

1、完善现有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健全的法律体系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要素。在世界范围内,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有赖于欧盟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制定详细、执行到位。其包括一般食品法规、食品污染物规范、饲料卫生规范、动物用药残留规范、农药残留规范、渔产品检疫规范、肉类加工产品规范、基因改造产品规范和植物检疫规范等方方面面。借鉴欧盟的经验,我国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食品安全法》,且执行落实到位。

2、明确政府责任,建立国家层面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目前我国有食品安全委员会、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多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既存在工作交叉也存在工作盲区。建议在国家层面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同时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的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问责制。根据食品产业的发展趋势和食品贸易的不断国际化,尽快建立与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相一致、相协调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对已经检出的尚无标准的食品不安全因素尽快制定标准和检测方法。加大科技投入,尽快研制和开发食品安全关键检测技术与设备,提高快速、准确检测和鉴定食品中危害因子的技术和能力,检测技术和标准也要与世界接轨。

3、确立“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管理。将监管执法重心向下移,建立协作机制,严把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严查严办各种违法行为。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力度宣传食品安全。在配货方面采取集中管理,支持现代食品流通网络的建设,规范农村食品销售标准,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充分发挥农村维权网、安全监督网、12315举报网,卫生监督网的作用,建立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点,设立协管员,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4、细化并认真执行食品安全召回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案卷制度。关于食品召回制度。对于因质量问题被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于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安全标准被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关于食品市场巡查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突出巡查重点,完善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率,层层落实巡查监管责任,从查主体资格、查经销食品、查包装标识、查商标广告和装潢、查市场开办者责任、查经营者自律情况等方面严格巡查操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案卷制度。既重视监督检查的现场笔录,要求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签字后归档;同时重视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要求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当今世界,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确保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生产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以成为现代食品企业追求的核心目标。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学习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之一。近年来,我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顾客满意为最高目标,围绕上级公司下达的目标,发扬“艰苦创业,继往开来,维护盾牌,为国争光”的梅林精神,坚持以技术为支撑、以管理为抓手、以效益为根本,不断开展持续改进,强化管理,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从而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一、抓好源头,强化原辅材料的质量控制

从源头抓起,将质量安全管理向前延伸,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公司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资质验证和业绩评定,对重点合格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沟通原辅材料的质量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从而推动供方的质量改进,促进供应商进行自我提升,提高产品质量,确保本公司最终产品的质量安全。

在原辅材料的供应商选择时,我们首选一些在行业中规模、技术、管理都位居前列的供应商,与其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提高合作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如:让供应商尽早参与产品设计,获取最大程度的技术支持;为了使供应商有良好的质量保证,定期组织对供应商的评估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其定期整改;组织供应商专业技术人员至我公司进行相关技术交流,与供应商共同探讨技术创新,寻找改进机会,共同提高产品质量。近年来,经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投入生产的原辅材料质量比往年有了较大的改观,原辅材料质量控制工作正趋于完善。

二、抓好过程控制,完善三级质量管理网络

食品安全,是质量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要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必须加强对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有效控制和实施动态管理。公司要求各级检验员深入生产第一线与车间质量安全管-理-员密切配合,加强检查力度,把好产品检验关,确保最终产品的安全可靠。

公司实施从原辅材料验收、过程检验到成品的出厂检验的全过程控制,层层严格把关,确保只有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投入下一道工序。对车间的过程控制,公司实施工序检验、车间检验和技质部监督检查的三级质量管理。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三级质量管理网络,同时加大对现场管理监督检查的力度,完善现场工艺执行情况检查制度,使得车间现场管理面貌有了比较明显的改观。另外,公司要求各级质量检验员必须及时反馈质量信息,一旦生产车间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以便使公司能够及时掌握生产状况和质量动态等诸方面的信息,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在产品检验方面,公司各项检验活动比较规范,严格按照各检验规程进行检验,项目比较齐全,这对把好成品质量关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并为过程控制提供了重要信息。

三、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技术质量管理

公司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推行全员质量管理至今,已陆续开展iso9001、haccp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近年公司又获得了进军欧盟的brc全球食品标准和澳洲woolworths的wqa标准认证证书。公司根据brc全球食品标准和wqa标准要求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了各ccp点的操作程序,并对各ccp点操作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各ccp点的关键限值、操作限值和操作要求,使各ccp点的操作更加规范合理。另外,今年公司结合供博食品企业管理要求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供博食品保障小组,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供博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每一环节的具体负责人及其质量安全职责,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打下了扎实基础。

四、开展技术创新,为公司发展增加后劲

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分工的大背景下,我们只有抓好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修炼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不断开展技术创新,才能快速应对和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要求。

近年来,我们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勤学习,善创新。在意识上,我们强调树立以国际标准进行管理的理念,向国外同行看齐;在管理上,要创新思维,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测量控制程序;在技术上,我们持续开展生产工艺改进和新产品开发,保持产品成本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加后劲;在硬件上,我们克服生产设备相对陈旧等重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对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在节约能源、降低劳动生产率和提高设备利用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近两年公司先后投资200多万元对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对设备不断进行技术改进,使生产现场面貌焕然一新。如通过对辣酱油生产车间的现场改造,使原来传统的洗瓶烘瓶方式一去不复返;对番茄沙司和番茄酱杀菌设备的改造,使生产现场面貌大为改观,彻底解决了因滴水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同时大大降低了能源消耗。

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发展趋势,自主研发的新型塑料杯装番茄制品和八宝饭,也将彻底改变人们对传统的罐头的理解,将罐头的含义向外围延伸,也大大丰富了公司罐头产品的种类,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加了后劲。

发展是硬道理,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健康发展;只有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符合人们需要的新产品,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食品市场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公司经过近年来的质量改进和技术创新,在降低能源、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本增效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上级公司的首肯。

总之,我们只是在质量安全管理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小步,要参与国际竞争,还需要不断学习、不断创新,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为理念,不断提升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争取在不远的将来,使我们的企业更上一层楼。

公司怎么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引导语:有人把财务报告比作一种通用的商业语言,这些用财务术语写成的报告。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公司怎么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如何有效解读财务报告。有人把财务报告比作一种通用的商业语言,这些用财务术语写成的报告,已经成为公司、股东、管理层之间进行信息沟通的最标准、最常用的语言,关系着一个公司的发展兴衰。无论你的母语是什么,有了财务报告,大家就有了讨论的基础,因为这是商界的通用语言。但是在国内,仍有很多企业的总裁、高管看不懂财务报表,不了解财务指标的真正含义,这使得许多战略的计划、执行、检查和修正变成了一纸空文。最终影响的是企业制定战略和执行战略的能力。

(2)有效成本管理和控制的策略。企业在进行产品定价时,通常的做法是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利润。这样做固然合情合理,但是否能换一种思考的角度,以市场价为基准,在此基础上找出突破口,使自己的产品在同类商品中既有较强的竞争力,又能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宜家的做法似乎可以给些启示。宜家家居依靠其新颖而低耗材的设计,使高品质和低价格变为可能。先有成本还是先有利润?这个类似于鸡和蛋的理论也许值得探讨。作为企业高管,怎样做好成本管理与控制?把握成本与企业商业模式之间的关系?如何搭配合理的产品线?如何从成本的角度制定价格策略?这都是需要反复推敲的。

(3)如何完善预算管理方法,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体系。全面预算管理,是一个企业由小到大必须学会的一种计划管理手段。许多时候当资源的表现形式众多时,就需要进行均衡协调,使各项的投入产出保持相对平衡。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了全面完善的预算体系,就如同给企业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地基,使企业经营的各项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时也让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经济活动有机、合理地联结在一起,从而提高分工协作的效率。同样,预算的执行结果还为绩效评价提供了量化依据,从而可使企业更加完善稳定。

(1)债权债务管理。企业如果不重视对赊销及其账款的管理和控制,最后形成呆死账而无法收回,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由于资金链的断裂而倒闭。所以企业自身要建立账款回收制度以及逾期款催收制度,也要结合对合同的审查和履行的规范来规避风险。对重大的项目和合同要提前进行资信调查,对遇到有逾期情况的客户要主动了解其经营状况和资产情况,摸清其资产范围、性质和权属,一旦发生诉讼可以直接进行保全,防止损失的扩大。

(2)内部财会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人员在利益驱使下有犯罪风险,同时也可能有人员工作失误产生错误记录,因此有必要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3)财务风险管理。企业主要有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现金流量风险和连带债务风险,都需要予以高度的管理控制。

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

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帐。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帐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帐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收回的帐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帐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帐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

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帐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帐,一联送交财务处理帐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帐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帐,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帐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帐或暂收货台帐,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帐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帐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

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帐务,以保证帐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帐和保管帐,及时与对方对帐以确保帐帐、帐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

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帐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帐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帐)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帐。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帐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

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帐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4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帐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帐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xx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帐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帐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 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帐15年、明细帐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辅助帐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 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x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完善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安全指标和奖惩办法。

(2)安全教育制度:对新进企业工人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使工人掌据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特点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学会使用施工现场配备和设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及防护措施。并认真填写“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每个分单项(体)开始作业前,必须由项目安全员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人充分了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性防护措施;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本工程项目施工中所需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其操作证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并上报监理公司审核批准后,由项目部安全员统一管理。

(6)班组“安全喊话”及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在施工过程中,每天作业前由班组长对所属工人进行班前安全喊话,强调当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工人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并监督工人相互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作好记录。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应急措施,在重点防火部位(油漆库房、乙炔、氧气瓶库房、)以及旁边有可燃物的焊接作业点均按要求配备必消防灭火器。并且建立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的消防应急小组,负责消防应急救援。

(8)按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对各楼层周边、通道和楼梯两侧边以标高大于2米的平台临边均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现场施工人员一律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紧安全带,并挂在牢固位置。

(9)建立施工用电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所有电路、配电箱、电机等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管理和维修,电器、用电机具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

(10)工伤事故处理: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认真做好“四不放过”工作(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整改合格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周围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1)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采用江宁区安全监督站统一印制的安全管理资料,资料填写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应包括安全责任制、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检查与验收、工伤事故统计等方面的记录或台帐。

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思路

为进一步深化邮政体制改革,让广大干部员工 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集团公司决定建立起与企业发展战略和体制相适应的薪酬 分配机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企业分配制度 改革的有关要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结合企业实际,多次咨询专业人力 资源公司,制订了《邮政企业薪酬 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从今年10月开始,在全省各级邮政企业全面推行。

一、为什么要进行薪酬制度改革?

中国邮政实现政企分开、步入公司化运营之后,现行薪酬分配体系已不能满足邮政体制改革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建立起与邮政发展战略和公司体制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成为邮政改革的必然选择。

1、薪酬制度改革是邮政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

目前,邮政企业的岗位工资制度是在政企合一的体制下,它替代了之前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度,向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薪酬分配制度迈出第一步。然而,随着邮政体制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薪酬分配体系已跟不上企业发展的步伐,主要表现在:工资制度不适应公司体制改革的需要,薪酬分配没有与企业规模、效益挂钩,没有真正体现出岗位的责任与价值,基本上还是以行政职级确定薪酬,激励作用不够;员工薪酬结构不尽合理,一线员工的固定收入在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偏低,保障效果不明显;员工岗位工资相对固定,没有形成与企业发展效益相匹配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核心岗位薪酬水平缺乏市场竞争性。

2、薪酬制度改革是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需要

公司化运营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市场竞争。在市场规律的支配下,邮政必须打破分配的平均主义,建立起体现岗位价值的宽带薪酬体系,通过完善绩效 考核 机制,向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倾斜,以此激发人力资源的活力,增强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与核心竞争力。

3、薪酬制度改革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需要

全省大部分邮政员工常年战斗在基层一线,基本薪酬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此次改革,注重提高一线员工的岗位工资标准,并增加他们固定工资在全部收入中的比重,使一线员工月整体收入增长不低于80元。

4、薪酬制度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

当前,随着邮政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随着邮政储蓄体制改革、速递物流等主业改革进程的加快,迫切要求企业创新用人和薪酬分配机制,为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动力。

近年来,各级邮政企业按照省公司党组的部署,不断深化人事 、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许多邮政企业采用了计件工资、绩效工资、营销提成等多种分配形式,搞活了机制,增强了实力,调动了员工的生产积极性。

二、薪酬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改革方案的出台

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经历了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集思广益、不断完善的过程,是反复征求各方意见、深入实际调研论证而形成的科学合理的方案。

省公司高度重视薪酬制度改革,省公司党组,人力资源部先后召开了4次会议,深入讨论、分析现行薪酬分配制度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多次就薪酬体系设计的方向、思路、原则、方法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共同研究改革方案。

今年8月,在集团公司安排下组织全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邮政企业的`岗位职级体系建设工作。并分别召开了由各邮政企业的一把手、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会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在更大范围内对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进行研究和修改。薪酬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具体操作阶段。

2、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邮政改革的总体要求,借鉴国内外相近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邮政实际,建立与公司体制和市场相适应,激励与保障相协调、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水平适度、结构合理、有利于吸引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的薪酬制度。加快建立符合邮政发展战略和企业特点的、相互衔接的岗位管理、薪酬分配管理和绩效管理体系。

薪酬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一岗多薪的宽带薪酬体系;建立员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打通员工晋升和发展的通道;理顺内部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控员工收入结构和分配差距;完善薪酬集中统一发放管理,健全员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有效的薪酬分配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3、薪酬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对企业、部门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规模、效益、劳动生产率等因素对市州局、专业公司进行了分类,按照责任、贡献等因素对省公司和省公司直属单位进行了分类。省公司机关部室和直属单位、市、县局都分别划分为3类。

二是对岗位实行分序列管理。根据邮政企业实际,邮政企业的全部岗位按工作性质分为“5+1”序列。即:领导序列、管理序列、营销序列、技术序列、操作序列加非领导序列。

三是对各序列岗位实行分级管理。对各序列岗位,通过先进的岗位评价工具,从影响、沟通、创新、知识等4个方面和组织规模、贡献度、知识层次等10个因素进行了评价,按照岗位价值的不同,确定了各个序列不同岗位的职级,实行分级管理。

四是实行了“一岗多薪”的宽带薪酬。变“一岗一薪”为“一岗多薪”,每个员工的岗位职级都对应6至9个档次的工资标准,相邻职级的岗位工资标准有较大程度的重叠,兼顾了员工的积累贡献。

五是调整了工资分配的结构。这次改革提高了岗位工资标准,增加了员工固定薪酬收入。对一线员工,加大了固定薪酬比重,增强了工资的保障作用;对管理人员,加大了绩效考核力度,职级越高,绩效责任和风险越大,突出了薪酬的激励作用。

六是简化归并了津贴、补贴项目。对现行的各种津贴、补贴进行了统一规范和简化归并,取消了部分与岗位工资直接关联的经营管理者津贴、年功津贴,这些因素已在新的岗位工资标准中予以体现。统一设置了班组长津贴,提高了专业技术津贴和一线员工的职业资格等级津贴、外勤津贴、夜班津贴的标准,按有关规定保留了艰苦地区津贴和少数民族补贴。对其他的津贴、补贴项目进行了归并。随着岗位工资的正常调整,津贴、补贴在薪酬体系中的作用将逐步弱化。

此外,在薪酬体系的设计中,制订了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指导标准。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可以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和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起薪标准。

三、薪酬制度改革将为员工发展和企业发展带来哪些机遇?

1、新建立的岗位职级体系,拓宽了广大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

新的岗位职级体系中,技术、营销系列和生产骨干的岗位职级,和以前相比有了较大提高。随着竞争上岗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员工可以通过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竞聘较高职级的岗位,避免了“千军万马挤独木桥”,都去竞争有限的领导和管理岗位,拓宽了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

2、岗位工资标准的提高,增强了工资的保障效力。

此次薪酬制度改革,提高了员工岗位工资标准,实行员工收入由省公司或地市局统一发放,保证员工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维护了员工的基本权益。在做工资套入时,并重点考虑了员工工龄、任职年限等因素。

3、“一岗多薪”的宽带薪酬体系,实现了企业员工工资的正常增长。

通过改革,将原来的“一岗一薪”变为“一岗多薪”,拓宽了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了员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改革后,集团公司将根据邮政企业效益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适时提高邮政企业的岗位工资标准。员工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2至3年),只要考核合格,便可晋升岗位工资薪档。此外,营销、技术和一线生产经营骨干等岗位的职级范围也将得到提高。

4、新型的薪酬分配制度,将有效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此次薪酬制度改革,按照规模和效益对企业分类,按岗位价值对岗位进行分级。根据企业类别和岗位级别确定员工薪酬,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打破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利于调动广大员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创造性。

四、如何正确理解和认识改革,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1、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近年来,我们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完善了竞聘上岗、绩效考核制度,做好了机构编制、定额定员等工作。广大员工要充分认识到,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当前最主要的是要坚定信心,明确目标,坚定地迈出改革的第一步,在前进中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

2、要树立起“按岗位付薪、按能力付薪、按绩效付薪”的理念。

随着邮政企业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省公司于2015年和2015年,先后两次在全省范围内提高员工岗位工资标准。今年,尽管邮政企业的发展面临诸多挑战,邮储银行和主业改革任务也很艰巨,省公司党组依然决心推动薪酬制度改革,为员工拓宽晋升通道和发展空间。通过改革,使一线员工月整体收入增长不低于80元。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效益的提高,员工的总收入将会相应增长。

3、各级领导要成为改革的先行者和推动者。

各级领导要带头改革,在职级高低、收入多少、个人得失的面前,要以全局为重,真正做到个人利益服从企业全体员工的根本利益,企业和部门的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要率先转变观念,以自己的表率带领员工,以自身的言行影响员工,成为改革的先行者和积极的推动者。

改革的顺利进行,需要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邮政企业的广大员工,要提高对改革的重要性的认识,坚定信心,上下一心,积极推进薪酬制度的改革。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目前薪酬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第一、企业的薪酬结构缺乏合理性;第二、薪酬激励机制体系混乱;第三、薪酬激励机制的建立缺乏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分析完目前存在的问题,接下去就是如何解决问题:

1:树立人本管理观念

人本管理重视对人的开发激励,调动人的积极性,挖掘人的潜力。了解员工 的需求,通过良好的薪酬激励制度予以满足;只有从关心、爱护、尊重员工 的角度来设计薪酬制度,才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要让制度去适应人,而不是人去适应制度。

2:建立合理的薪酬结构

在建立薪酬结构的过程中,企业一定要注意要从企业本身状况出发,建立适合于本公司的薪酬结构,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才能更好的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

3: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

要清楚地了解建立薪酬管理制度的目的,要从企业的长远利益出发,充分发挥薪酬对提高员工技术能力的重要作用,薪酬管理知道是为了员工激励,是为了促进员工的工作效率,所以一定要牢牢把握这个宗旨,不要到时候走着走着就偏离了轨道,最后适得其反。

总之,薪酬管理知道是员工激励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是有很大的作用的,所以企业必须要完善自身的薪酬激励,多多引进优秀人才,相信企业的发展会越来越好。

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近年来,中牟县人民法院按照“探索符合法院工作规律的管理模式,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工作思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并在制度的落实上狠下功夫,逐步形成了院长统领全局、值周院领导督查、考评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使本院总体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完善制度,建立符合法院实际的工作规范。

初,中牟法院就把规范化制度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着力点和支撑点,先后到3个法院实地考察,并参考全国10余个法院经验,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广泛征求意见,9易其稿,历经8个多月时间,制定出了《中牟县人民法院工作规范》,工作规范共六篇计65项制度,包括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政务、督察、考评等内容。

在整个绩效考核工作中,科学的考核办法是关键。在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指标,违反规章制度和未完成任务相应的处罚标准,明确了考评职能部门的职责等,确立了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的考核工作机制,使整体考核工作便于操作,行之有效。

今年1月,结合本院绩效考核工作一年来的运行情况,对考核办法又进行了修订。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增加了对“五个严禁”、巡回审判的考核,提高了民事案件的调撤率等,使绩效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二、狠抓落实,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一)注重经常性考评。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制度,把考评工作抓在平时。周检查就是每周由一名班子成员值班,协调管理全院整体工作,对全院的机关管理、庭审规范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书面值周报告交考核办。月通报就是每月负有考评职责的部门向院考核办报送监评的工作事项。院考核办根据值周领导的报告和职能部门的监评报告,编发当月的工作通报,内容包括案件办理情况、司法政务管理情况、宣传调研完成情况等。季考核就是每季度政治处按照院考核办的月通报,依照考评办法进行考核,把各部门的工作情况量化成分值排列公布。去年以来,共填写值周报告54期,各类检查表格700余份,编发绩效考评通报33期,月通报14期,季考核通报4期,全部考评材料都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二)注重考评制度的落实。一是成立院考核办,确立2名专职人员,直接由院长领导并对院长负责,具体办理日常考核工作事宜。二是明确考核办的职责。考核办按照考评办法确定的职责,定期收集、汇总、整理各职能部门报送的考评材料,督促各职能部门按要求履行职责,并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违反我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发出通报,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案件的管理工作。法院的中心工作是审判执行工作,加强对案件管理制度的落实是整个管理工作的重点。受理的每个案件,从立案、开庭、判决到执行都要及时输入电脑,对没有及时录入案件信息的发出通报。同时,审执结的案件均达到三统一,即研究室的统计报表中有数字,流程管理局域网中有完备信息,档案室中有归档卷宗。

(三)注重考评结果的应用。一是将考评结果与部门的评先及干警的评先、晋升、任用等挂钩。底,该院向上级推选的先进部门和个人都是依照全年考核结果来定的。对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的部门,在评先中采取一票否决,并从其部门经费中扣除相应的罚款。二是将考核结果与各部门办公经费挂钩,体现了管理的效能原则。业务庭办结一个案件,月通报中显示已归档,在其部门经费中增加50元。三是将考核结果与每个人的文明奖挂钩。该院出台了文明奖发放办法,根据每月的月通报上的'扣分情况,扣除相应的文明奖数额。

三、几点体会。

(一)充分发挥班子集体管理的作用。在考核办法中,我们规定每个班子成员都承担有管理职责,每周轮流值班监管,在非值周期间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也可通知考核办发出考核通报,充分发挥了班子集体的管理智慧和力量。

(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本院设立的考评职能部门,如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研究室等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职责,他们每月要在职责范围内对全院各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写出监评报告,比如,每月立案庭要报上诉案件情况、二审案件情况、审限预警情况、超审限案件情况等,研究室要报收结案情况、调研、宣传等情况,法警队要报每天车辆停放情况等。各职能部门共同完成对全院的管理,确保法院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运行。

(三)管理重在平时,重在实效。现在实行的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制度,把全年的工作抓在平时,避免了松一阵紧一阵、年底搞突击的忙乱现象。凡是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考核办都能够及时发现掌握情况,随时发出通报批评,扣除相应的考评分,并扣减其当月相应的文明奖。

(四)实行人性化管理。在严管的同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人性化管理,不断改善干警办公办案的条件,关心干警生活,解决干警的困难,使全院干警变“要我干”为“我能干”、“我要干”。一方面购置了100余台电脑,更新了20余台车辆,更新了审判庭和法台法椅,设立了图书资料室和电子阅览室,建成了审委会电子会议室、智能法庭和视频会议室等,为干警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平台。另一方面建成健身房和塑胶篮球场,新增4台太阳能热水器,改建了浴室,为干警购买了洗衣机,加大伙食补助,提高饭菜质量,定期组织干警进行体检、外出学习考察,解决干警的职级和福利待遇等,切实为干警的切身利益着想,为干警办实事办好事。

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中牟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市中院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提升法院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如何完善员工管理制度

公司的发展理念是员工在今后工作中的发展目标与标杆。只有员工在不断调整自己,与公司经营目标、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等公司理念保持高度一致的同时,员工才可能视公司为家,才可能产生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从而保持对工作更高的责任感与“主人翁”心态,才能为公司做出更大的奉献,产生更大的利润。因此,公司的理念培训是公司与员工保持高度一致的桥梁,使公司与员工能够产生共鸣,实现公司与员工的“重叠”。

二、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合理设置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在加强公司理念培训的同时,还必须对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不断的完善和修改,从而确保公司员工在执行过程当中做到科学合理、有据可依。避免在工作出现失误时员工之间互相推诿,不利于公司的发展,也影响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另外,合理有效的竞争奖励机制,能够大大刺激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其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而保证公司员工责任感与积极、创造性心态,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 严格公司操作流程,确保员工工作科学合理:

要想保证员工尽职尽责,首先对业务流程、服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等所有工作流程要科学设计,从流程上确保工作质量,只有流程上科学合理,才能高效。正大集团在管理流程上做到了细致入微,真正实现了言有所据,行有所依。这也是东莞喷画公司在中国发展30年来依旧辉煌的秘诀!

2. 加强公司制度监管,实现公司管理标准化

监管是管理工作所必须的,监管分传统人力上的监管和技术上的监管,随着工作复杂程度的提升,技术监管也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死的,是条文性的东西,有了制度没有人监管,等于没有制度。监管者首先自己要遵守应该遵守的制度,其次还要破除情面不徇私情进行监管,监管同样需要智慧,需要原则和灵活相结合。如果说制度是铆丁,那么监管就是上铆丁的工具,它可以让铆丁紧,也可以让铆丁松动;它可以让管道畅通,也可以让管道堵塞起来。所以监管直接决定着流水管道流水的效果。

3. 合理制定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积极性

人是决定公司兴衰的关键,对员工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奖励,给员工的动机起到强化作用,因为人总是追求从工作中获得好处的。奖励能使员工看到自己的成就,赢得尊重、信任和社会地位。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包括企业股权、期权、工资、奖金和各种公共福利等。物质奖励是最基本的重要的激励手段,因为工资、奖金、住房等决定着人们的基本需要满足情况,同时,员工收入及居住条件也影响其社会地位、社会交往,甚至学习、文化娱乐等精神需要的满足状况。精神奖励包括对于成效的认可、记功命名、表彰、授予称号、提级升职等,激发起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依据员工取得的工作成效和他们对不同需求的程度而定。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

三、积极开展公司文化建设,点亮员工心灵之火

如果说公司的发展理念是公司的根骨,公司流程制度是公司发展的筋脉,那么公司文化就是公司的灵魂!公司文化代表公司的思想与氛围,一个创新、发展的公司其公司文化必然是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而作为公司,在保证了公司发展的刚性需求之后,其重心点必须围绕“以人为本”构建公司文化。让员工获得“幸福感”、职业成就感与尊重感,从而对公司全身心投入,实现自身与公司发展联为一体,提高东莞喷画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的良性发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通过法律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企业也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面对新颁布《劳动合同法》,企业应该如何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使企业的规章制度能够在不违法法律的'情况下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成为企业创造财富的守护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该条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制定规章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一、 制定规章制度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而不是用人单位的职能部门或者个别领导,比如说人力资源部或者是办公室,如果以用人单位职能部门名义制定的规章制度就存在无效的风险,用人单位的职能部门可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但是规章制度的发布和实施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

二、 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

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是指规章制度的内容与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依法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关于劳动方面的行政规章不相冲突。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不同程度存在着违法内容,有的在工时、休假、加班等方面违反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有的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生育,上下班要搜身检查,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有的规定员工入职要交一笔保证金或者扣押员工的身份证件;有的随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而不发加班工资等等,这些规章制度都有可能因为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三、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企业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必须遵守以下程序:

第一步,由职工代表带回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第二步,规章制度形成方案或者意见后,用人单位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决定。有的用人单位没有工会,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协商决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为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防止有的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随意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没有履行上述程序,那么劳动者因为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那么用人单位存在程序瑕疵的规章制度就有无效的风险,不能达到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因此,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特别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制定程序,并且把规章制度的形成的程序用书面的形式记录和确认下来。

四、 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有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必须有人执行才有价值。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就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后没有告知劳动者,同样这样的规章制度也有可能因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而无效。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通过公示的方式告知劳动者,比如将规章制度张贴在用人单位的公共区域,或者放在的劳动者可以自由访问的企业局域网内。用人单位也可以直接告知劳动者,比如说通过培训的形式直接告知劳动着,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劳动者,或者直接将规章制度给劳动者,让劳动者签收等等。总之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必须让劳动者知晓规章制度。

完善的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结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提出以下实施意见,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奶业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乳制品是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菜篮子”产品,与提高生活质量和增进身体健康密切相关。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是一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其深层次原因是我国奶业发展中矛盾和问题积累的集中反映,但也暴露出乳品质量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条例》针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加强从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到乳制品生产、乳制品销售等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力度,严格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的责任。为确保乳品质量安全提供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工商部门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职责任务。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既是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行动,又是维护乳品市场秩序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最有力的措施,把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

二、认真做好乳品市场主体准入工作

(一)关于奶畜养殖场的登记。根据《条例》规定,设立奶畜养殖场,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开办者应当依法向养殖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工商部门对于申请办理奶畜养殖场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备案文件。

(二)关于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的登记。申请设立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应当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三)关于生鲜乳收购站的开办。根据《条例》的规定,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四)关于《条例》实施前已经登记注册生鲜乳收购站的清理。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做好《条例》实施前已经登记注册生鲜乳收购站的清理工作。对已经登记注册但未取得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生鲜乳收购站,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五)关于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登记。根据《条例》和《食品卫生法》规定,从事乳制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后,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法律对许可机关和许可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关于乳制品销售者的登记。根据《条例》规定,从事乳制品销售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向工商部门和有关部门申请领取有关证照。目前,从事乳制品销售应当持卫生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法律对许可机关和许可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加强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

(一)监督乳制品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要认真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乳制品的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监督落实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具体格式由省级工商局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和检查,由县级工商局负责和组织基层工商所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逐户落实。鼓励经营者对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电子台账。对经营者不履行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制度义务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二)严格监督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实施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要依法监督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并落实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要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经营的乳制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没有及时审核、检查或者伪造检查记录、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乳制品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不报告,或者为违法销售者提供庇护的,应根据违法情节依法处罚;展销会举办企业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取消其举办展销会的资格;因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监督销售者合法经营乳制品。工商部门要将乳制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将监管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工商所。要加大基层工商所对乳制品市场的巡查力度,监督乳制品销售者明确内部质量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销售需要低温保存乳制品的还要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监督乳制品销售者及时清理过期、变质乳制品,确保销售乳制品的质量。对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乳制品,购进、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乳制品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四)监督销售者实施乳制品的退市制度。要监督乳制品销售者建立健全乳制品的退市制度。销售者在接到生产者实施乳制品召回的告知、工商部门通报或者自行发现的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停止销售、追回已售出的乳制品并记录追回情况;通知乳制品生产企业,并将退市情况以及乳制品销售范围向辖区工商部门报告。工商部门要把乳制品退市作为乳制品监管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责令退市和销售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销售者对退市的乳制品造册登记,严格封存,跟踪监管,依法销毁,严防再次流入市场。对不主动退市和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或者表面上退市实际改头换面继续销售的,要依法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五)监督销售者履行不合格乳制品的更换、退货义务。要监督乳制品销售者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自觉履行不合格乳制品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及时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乳制品质量纠纷。销售者对消费者购买的不合格乳制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要及时按销售价格凭实物和购货凭证全额支付退款。销售者与销售者之间的退货按照双方原购销价格全额退款;购销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对因生产者一时出现资金支付困难导致销售者因资金问题无法向消费者支付不合格乳制品退款的,应在销售者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确保销售者及时为消费者支付不合格乳制品的退款。销售者依法履行更换、退货义务后,属于乳制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的责任的,销售者可以向乳制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追偿。

四、充分发挥职能,整顿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秩序

(一)开展生鲜乳购销合同帮扶指导工作。工商总局将积极配合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地方各级工商部门要指导生鲜乳购销双方依法签订、认真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积极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加强对乳制品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乳制品经营者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乳制品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三)依法受理和处理对不合格乳制品的举报。地方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不断完善受理和处理举报制度,公布本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和举报电话,对接到的举报,应当完整地记录、保存。接到举报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于实名举报,应当及时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5网络体系的作用,大力推进12315网络进社区、进村镇、进商场、进市场、进企业的工作进度,方便广大群众就近举报,努力扩大社会监督覆盖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贯彻实施《条例》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要切实把《条例》赋予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责转化为具体的工作部署和措施安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要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工作部门,明确落实具体责任主体。对不履行《条例》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或者滥用职权、有其他渎职行为的,要按照《条例》规定,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查处。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开展法规宣传,使生产经营者知法守法,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要积极配合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宣传《条例》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从而增强广大乳制品销售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条例》的贯彻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开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各级工商部门要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条例》的培训工作,使全系统执法人员进一步学法、懂法,依法行政,充分认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深刻领会、熟练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通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系统依法监管乳制品的执法效能。

(四)组织督查,确保执法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工商部门要将贯彻实施《条例》作为执法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贯彻实施《条例》的各项工作和执法检查,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条例》涉及工商部门职责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确保乳制品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按照总局年初的工作部署和贯彻《条例》的需要,总局将组织对全系统贯彻落实《条例》和28号令、29号令以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三项制度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乳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乳品,是指生鲜乳和乳制品。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对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乳品质量安全负责,是乳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环节和乳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乳制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职权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条 生鲜乳和乳制品应当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根据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时组织修订。

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应当包括乳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乳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通用的乳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与乳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以及其他需要制定为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

制定婴幼儿奶粉的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婴幼儿身体特点和生长发育需要,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疾病信息和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信息等,对发现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乳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立即组织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监测、检测和监督措施。

第七条 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禁止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第八条 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商务部门,制定全国奶业发展规划,加强奶源基地建设,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奶业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国奶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奶畜养殖规模,科学安排生鲜乳的生产、收购布局。

第九条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引导、规范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依法生产经营。

第二章奶畜养殖

第十条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扶持奶畜养殖者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支持奶业发展资金,并鼓励对奶畜养殖者、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等给予信贷支持。

国家建立奶畜政策性保险制度,对参保奶畜养殖者给予保费补助。

第十一条 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向奶畜养殖者提供养殖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

国家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和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者为奶畜养殖者提供所需的服务。

第十二条 设立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奶畜养殖规模;

(二)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配套设施;

(三)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六)有生鲜乳生产、销售、运输管理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开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奶畜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奶畜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一)奶畜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四)奶畜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生鲜乳生产、检测、销售情况;

(六)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奶畜养殖小区开办者应当逐步建立养殖档案。

第十四条 从事奶畜养殖,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以及其他对动物和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

禁止销售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生鲜乳。

第十五条 奶畜养殖者应当确保奶畜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并确保奶畜接受强制免疫。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奶畜的健康情况进行定期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应当立即隔离、治疗或者做无害化处理。

第十六条 奶畜养殖者应当做好奶畜和养殖场所的动物防疫工作,发现奶畜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报告,停止生鲜乳生产,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疫病扩散。

奶畜养殖者对奶畜养殖过程中的排泄物、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处理。

第十七条 奶畜养殖者应当遵守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的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直接从事挤奶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奶畜养殖者对挤奶设施、生鲜乳贮存设施等应当及时清洗、消毒,避免对生鲜乳造成污染。

第十八条 生鲜乳应当冷藏。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不得销售。

第三章生鲜乳收购

(一)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 

(二)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购场所; 

(三)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 

(四)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

(五)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 

(六)有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有效期2年;生鲜乳收购站不再办理工商登记。 

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收购生鲜乳。 

国家对生鲜乳收购站给予扶持和补贴,提高其机械化挤奶和生鲜乳冷藏运输能力。 

生鲜乳收购站应当保持生鲜乳的质量。 

第二十四条 禁止收购下列生鲜乳: 

(一)经检测不符合健康标准或者未经检疫合格的奶畜产的; 

(二)奶畜产犊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原料从事乳制品生产的除外;

(三)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 

(四)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 

对前款规定的生鲜乳,经检测无误后,应当予以销毁或者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措施。 

第二十五条 贮存生鲜乳的容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在挤奶后2小时内应当降温至0-4℃。

监测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第四章乳制品生产

第二十八条 从事乳制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符合国家奶业产业政策; 

(二)厂房的选址和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与所生产的乳制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包装和检测设备;

(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五)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水、废气、垃圾等污染物的处理设施; 

(六)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质量监督部门对乳制品生产企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征求所在地工业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乳制品生产。 

第三十条 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国家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乳制品安全管理水平。生产婴幼儿奶粉的企业应当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生产的乳制品应当经过巴氏杀菌、高温杀菌、超高温杀菌或者其他有效方式杀菌。

生产发酵乳制品的菌种应当纯良、无害,定期鉴定,防止杂菌污染。 

生产婴幼儿奶粉应当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不得添加任何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物质。

第三十三条 乳制品的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婴幼儿奶粉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详细说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四条 出厂的乳制品应当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出厂的乳制品逐批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留取样品。检验内容应当包括乳制品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和乳制品中使用的添加剂、稳定剂以及酸奶中使用的菌种等;婴幼儿奶粉在出厂前还应当检测营养成分。对检验合格的乳制品应当标识检验合格证号;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检验报告应当保存2年。

第三十六条 乳制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乳制品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险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或者生长发育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告知销售者、消费者,召回已经出厂、上市销售的乳制品,并记录召回情况。

第五章乳制品销售

第三十九条 乳制品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所销售乳制品的质量。 

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的,应当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第四十条 禁止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乳制品。

禁止购进、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第四十二条 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乳制品,并记录追回情况。

第四十五条 出口乳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保证其出口乳品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同时还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加强对乳制品生产环节和乳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乳制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部门之间,监督检查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第四十七条 畜牧兽医、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时,行使下列职权:

(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检验报告等资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接到举报的部门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于实名举报,应当及时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第七章法律责任

(一)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的; 

(三)生鲜乳收购站收购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 

第六十二条 畜牧兽医、卫生、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不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或者滥用职权、有其他渎职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完善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员工技能素质,打造学习型团队,公司组织后勤人员来到联通公司石家庄第二通信枢纽,参观学习了联通公司的机房设施以及日常管理制度。

中国联通公司设备维护中心技术主管首先带领大家来到了配电室,详细介绍了配电室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标识牌等基本情况,以及设备的日常维护和配电室的卫生管理。接下来又参观了备用发电室、空调制冷室、蓄电池备用室和消防控制室,大家对于这次的学习机会非常珍惜,每个员工都认真的聆听和仔细的'观看。

随后,又参观了吴建辉工作室,这也是联通在石家庄以个人名义命名的工作室。在工作室,大家对吴工程师取得的荣誉非常钦佩,特别是在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让参观学习的员工受益匪浅。

参观学习完毕后,行政总监又组织大家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大家各抒己见,热烈讨论,表示要把今天的学习成果应用到具体的实践中去,努力完善工作中的不足,争取把管理制度和日常维护上个新台阶。

据息,在此之前,吴建辉工程师来我公司参观,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设施和配电设施进行检查指导,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加强院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促进院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院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它领导成员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总目标是实现“四个为零”。院采取建立责权一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形式,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班组和岗位。院定期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通过安全目标管理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

第六条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重伤、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和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一年之内不得评先、奖励;不得授予有关荣誉称号。

发生各类事故要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经过、原因和基层单位处理意见,院安全部门要加强事故调查,认定、处理和结案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和所有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查处一起事故,解决一些问题,整改一批隐患,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一次较大提高。

第七条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院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任主任,负责全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经理或主任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院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要配置专(兼)职安全员,由安全员具体负责处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日常性工作。各级安全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全院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条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安全的必要投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必须依法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证生产设施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以生产经营困难为借口减少安全投入;必须依法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必须应用安全性能有保证的设施和设备。

第十一条  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院安全生产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要强化施工、生产现场管理,在开工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加强对关键工序和关键岗位的安全管理,开展反“三违”,治隐患降事故活动,大力推广质量标准化,创建标准化施工工地、机台、班组,实行安全文明作业。

第十二条  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职工素质,严格执行有关人员安全资格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保证职工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经专门培训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才能上岗作业。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院、公司(厂)、机台(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雇用民工,必须坚持谁雇用谁负责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各级安全检查要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定期进行。院定期安全大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公司(厂)安全检查每月1次;机台(班组)安全检查每星期1次。安全检查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盲区。检查结果和隐患整改要有详细记录。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  严格承包、承租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和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在签订承包、租赁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的相关条款,约定发包(出租)方和承包(承租)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

第十五条  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在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绝对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  院属各单位的机动车辆在业务上统一归汽运公司管理。有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安全规定》及各项安全行车制度管理和使用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坚决杜绝酒后、非在岗和无证驾车,严禁超速和超员载人。对有章不循,违法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支出进入生产成本。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定期为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从事尘、毒、放射性作业人员体检间隔不得超过三年,体检费用支出进入生产成本。

第十九条  严格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防火责任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定期更新消防器材。经常对职工家庭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  为落实安措经费,整改事故隐患,院每年要从各生产经营单位当年总产值提取1-5‰的资金作为安措费,由院统一安排,用于配置、更换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

第二十一条  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工会要履行下列安全职责:工会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违章指挥和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在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有权建议从作业场所撤出人员。对工会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行政负责人必须立即作出答复和处理。院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和重大隐患整改进度,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其它重大决策和重要情况,都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公之于众,或者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依法保障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第二十二条  院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会同工会组织要定期开展“安康杯”、“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开展反违章、反事故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能。推动院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学校管理制度

一、骑自行车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二、自行车一律自觉停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校园内不准骑车。

三、讲文明,讲礼貌,室内要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不得到处乱写乱画。

四、要爱护校园的一切设施,要爱护花草树木,不得践踏与攀折。

五、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六、放学后学生一律不能在校园内玩耍、逗留或在教室内停留。

七、严禁在校园内停放外单位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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