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说的读后感(通用18篇)

时间:2023-12-19 21:05:08 作者:笔尘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对自己的思考和感受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写作形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这些范文涵盖了不同题材和风格的作品,从中可以学到很多写作的技巧和思路。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相信能给你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着作――草房子。由于是太喜欢这本书,我读了没多长时间就读完了。文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比如说光头的陆鹤、调皮机灵的桑桑、笛声优美的蒋一轮、温文尔雅的温幼菊、美丽动人的白雀等等,让你一看就可以记下来,并且印象深刻。

我被杜小康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杜小康虽然知道家境很不好,但是他仍没有忘记读书、忘记学习。因为不能读书,竟违背良心去偷别人的书,偷虽然不对,可是这一点可以体现出什么?体现的不就是杜小康对学习深深的渴望吗?我们有些孩子,很不喜欢读书,都希望一辈子呆在家中,永远不去学习。我们都应该知足了!和杜小康比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杜小康想读书都不能读啊!

让我们也向杜小康学习,变成一个热爱读书的好孩子!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引入:1880年5月27日,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诞生了。然而,1后,1980年5月29日,在中国南京,另一个即将创造辉煌的生命也诞生了。100年的时光跨越,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使这两个生命有了某种联系。她们中一位是海伦。凯勒,一位是周婷婷。

正文:静心坐下,面对着周婷婷的自传《墙角的小婷婷》,我细细地观赏着。粉色简洁的封面上,印着婷婷的卡-通油画头像。她淡淡微笑着,眼睛是那样的炯炯有神,耳朵竖起,似乎在努力寻找已经遗失的听力。我试着闭起双眼,轻轻地抚摸,并去感受着那封面凸起的字――“墙角的小婷婷”,我用了良久才抚出这个标题背面的深度。不,这不算久,也许用内心去了解周婷婷,会用上比这上百倍的时间。

传记文学《墙角的小婷婷》是作者周婷婷的自传。她一岁半的时候因为药物过敏导致双耳全聋,在托儿所里总是孤零零地蜷缩在墙角;3岁半才开口学会说第一个词;8岁能背下1000位的圆周率;11岁被评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13岁荣获首届中国残疾少年儿童成才奖最高奖;16岁成为中国首位聋人少年大学生;17岁被评为全国自强模范,在人民大会堂作了题为《我要做中国的海伦%26#8226;凯勒》的报告;21岁被《中国妇女》评为首届海内外最有影响力的时代人物,并留学美国;24岁同时被哥伦比亚大学和波士顿大学录取为博士生。

本以为,在这样一个传奇的经历中得付出无数的血和泪;本以为,《墙角的小婷婷》将是一部历尽磨难、自强不息的个人奋斗史,但读过之后发现:这本书中几乎看不到苦难的影子,反而婷婷在接受倪萍访谈时说的一句“坚强并不代表快乐,内心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坚强”给人以最深的震撼。耳聋的婷婷面对人生的态度,要比许多健全人的还要健康和积极,取得的成就要比许多健全人的还要多,活得比许多健全人更精彩丰富,为什么?婷婷在书中写下――“没有不幸的人,只有不幸的教育”。只是因为她幸运地受到了最理想的`教育,才“把许多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教育家孙云晓评价)。

在此刻,我有了另一种独特的想法。也许,婷婷并不是墙角的小婷婷,而是广阔天地的小婷婷呢?婷婷又怎么会满足于呆在小小的“墙角”呢?书中,婷婷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写出了身边每一个人的想法、表情,写出了自己的困惑,更写出了自己对他人,对世界的美丽愿望;她甚至能用心中的耳朵,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美好的东西……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活。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无声的环境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学习,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是否值得纪念?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由此可见,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婷婷一样,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何尝不会欢乐、幸福呢!

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并不在于自身条件的好坏,而在于自己是否拥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胸怀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就能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让自己主宰着自己的命运。

爱莲说的读后感

漫步荷田之畔,但见荷花各式各样,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似娇似羞,惹人遐思;盛开的花儿,似笑似舞,让人驻足;还有的迫不及待蜕去外边的几瓣,中间的莲蓬,让人想起母亲,想起孕育,想起希望。微风吹来,荷花左右摇摆,翩翩起舞。荷叶托着荷花,有节奏地跳舞。荷叶衬着荷花,美丽极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莲花别样红。”看着眼前的荷花,我不由地想起杨万里的诗。荷花的颜色是淡淡的粉红,花瓣上略带点白,给人一种纯洁的感觉。

荷花没有牡丹高贵,也没有竹子的坚毅,但它却有着一种清纯超俗的美。虽然从污泥中生长出来,却很纯洁,并不显得妖媚。亭亭玉立的荷田中是那么引人注目。淡淡的清香在空气中飘荡着,在闷热的空气中添加了新的滋味,能让人心旷神怡。立于荷田之侧,世俗之心淡了,你会拥有一种旷达的境界,一种超然的心情便会油然而生。与荷相比,人只能算是一棵更高大的树,但那棵树的叶子上多少粘上了飞扬的尘土,他的枝干上难免有伤痕累累。一棵孤独的大树可以撑出一片孤独苍凉的景色,但是田田的莲花荷叶,给人的是恬静、旷远、雍容,虽贵而不华,虽傲而不形单影只。她有一颗悲苦的心,已经过千疮百孔的沧桑,却用生命的绿叶,擎起朵朵如火的花朵,脱下衣裳,把最美的肉身奉献给人类——这是一种怎样让人敬仰的品格!

很小的时候,家乡很穷。茅檐青苔,牛耕人种,鸡犬之声相闻;青柳碧水,袅袅炊烟,农人荷锄而归。如今想起,那是诗歌的意境。

但是这穷,并非那时的感觉,更多是现在对比之后的心情。那时候,吃什么,穿什么,似乎并不重要,那种感觉已经淡忘了,遥远了。但是,每一次在荷田边等待三叔隔半天才会抛来的老莲蓬,那种心情是多么的.富贵。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因为穷,哪怕是老莲蓬也是舍不得吃的。也许是我的羸弱多病而最让三叔疼爱罢,他总是能够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满足一下我满口清香的需要。他经常调皮憨厚的朝我眨眼睛,我便会灿烂一笑。

那时候采来莲蓬之后,把莲子从莲蓬中剥出来是我们这些孩子的任务,我们也乐此不疲,经常进行剥莲子比赛,谁剥得多,或许就会得到老人的奖励。那时候,一颗莲子,都值得大家珍惜,都会让别人羡慕半天。

剥出莲子之后,大人就会拿出莲刀,以一种熟练得让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开始割开莲子的壳。我们这些毛孩子便在一边帮着把白白的莲子从割破的莲子壳中捡出来。经过烘干后,莲子的制作就算完成了。当年,很多农户就是靠这样的莲子置办了家庭用具,凑齐了孩子上学的学费,购买一年之中的油盐酱醋……小小的莲子,为老家那些憨厚勤劳的父老乡亲带来了踏实和依靠。我无法猜测他们的心情,但我终于理解了乡亲们那种近乎苛刻的“吝啬”:因为这莲子是全家的经济活水,因此不是孩子们嘴巴里的零食。

每年过冬时,那田里只剩下残荷寂寥着。可那荷田确是农家不尽的菜篮子。有客人来了,主人家拿不出菜来招待,男主人便会挽起裤管子,走进荷田,用脚在荷田里面踩着。当忽然不动时,两只大手往下用力挖,一会儿一根粗壮雪白的莲藕就出田了。要是哪家没有荷田,忽然来客,那家主人也会和邻居吆喝一声,走进田里,挖上几节藕回家,一顿香喷喷的饭菜就成了。

现在想起那些贫穷年代和莲子有关的故事,很感人,也难忘。那种纯朴的让人感动的农村特有的片断,就像五味的橄榄,不管你如何咀嚼,总是兴味绵长而让人遐思的。如今回到故乡,带着孩子在荷田边漫步的时候,孩子总会提出很多在我看来很无理的要求,诸如摘一朵荷花玩,诸如摘一个嫩莲蓬吃。路过的乡亲总会毫不犹豫的满足孩子的要求,我还是大声地喝斥制止,总会惹来乡亲大惊小怪的埋怨:一朵花一个莲蓬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当年了!

白说的读后感

借一双眼睛看世界,所以很喜欢央视主持人写的书,《白说》共分为“岁月”、“价值”、“沟通”、“态度”、“时代”五个部分二十余章,通过记录他来在各个场合与公众的深入交流,分享其世界观和价值观。书中内容涵盖时政、教育、改革、音乐、阅读、人生等多个领域,每篇文章后都有一篇“自己的读后感”,增加了文章的丰富性;用与读者相同的身份,做进一步跨越时空的交流。对于中国时政和改革,白岩松直言不讳,他说“中国结束了挨打的时代、挨饿的时代,正在进入一个挨骂的时代。”“眼下这个时代的不够公平,是通往更高层次的公平的必经之途。”“中国人似乎在用望远镜看美国,美国所有的好,都被这个望远镜给放大了。美国人似乎也在用望远镜看中国,但我猜他们拿反了。”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的物质快速增长创造了世界奇迹,gdp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直线上升,世界排名由第十名升至第二名,不止翻了两番,财税的增长速度更是远超gdp的增速。不可否认的是,在追求gdp增长的过程中也积累了相当多的问题,而且现在似乎成了问题的集中爆发期。但我们不能因此责怪政府、痛骂社会。我们今天的社会发展模式,欧洲走过,日本走过,有人说是“中等收入陷阱”,但哪个成长期没有困难?白岩松结合自己的`成长故事讲述中国梦,这也是普罗大众走过的历程和该有的梦。针对当下社会的纷纷扰扰,白岩松则在书中表示:“理性,是目前中国舆论场上最缺乏的东西,有理性,常识就不会缺席,但现在,理性还是奢侈品。也因此,中国舆论场上总是在争斗、抢夺、站队并解气解闷不解决。”“资讯爆炸时,别被忽悠了。”

新兴媒体,假新闻太多,传统媒体,时常态度失真。钱的力量太大了,市场的力量也太大了,一时间,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层出不穷,一味地迎合、媚俗、八卦,人群中的对立和撕裂也愈演愈烈。身处这样一个快速变革的传媒时代,如何处理自己与传媒之间的关系,面对纷繁复杂的资讯,如何拥有独立思考和独立见解,变得越来越重要。既不能彻底隔绝,也不能沉浸于此。不仅要选择接收什么样的资讯,还要选择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它。当信息趋于对等,每个人又学会了理性思考,负责表达,这个社会的舆论环境该会改观。

在关于生活和幸福的话题中,白岩松写了一个细节:“曾经在飞机上看过一篇康洪雷的专访,被一个细节戳中泪点。康洪雷是我的内蒙老乡,当初当助理导演的时候,每天都要面对乱七八糟各种事。早上起床,总会有一番挣扎,然后对自己说,你康洪雷开心也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你打算怎么过?说完之后冲出屋子干活去。看到这儿我热泪盈眶,把杂志合上了。”有一段时间,因工作的纠缠和人事的纷扰,很有一种想一走了之的冲动,每天上班前都需要给自己鼓劲。读到这儿,一下释然,坚强锐利如他们,也会如此,于我更不足为怪。自此,一扫阴霾,一身阳光。人不是孤立的存在,每当遇到挫折和问题时,我首先想到的是去找一找合适的书籍,静下心来阅读。相信这世界上一定有这样一本书能在你不知所措的时候给你安慰,让你冷静下来整理思绪再次前行。

一部《白说》,没有教条,极少理论。只像一个充满睿智的大哥哥与你促膝谈心,以其凌厉但却无比平实的“白氏”话风直面现实,读来亲切自然,时时处处体现着白岩松对人生的参悟,作为新闻人的敏感和对社会的责任感。

莫泊桑小说的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法国小说王莫伯桑的短篇小说《皮埃罗》,这篇小说可是他一百二十年前写的不朽名著。时至今日我读来深有感触,同时也非常气愤。

后果大家可想而知。我最痛恨这些没有良知的人,认为钱比什么都重要。文章中的勒费弗尔太太就是这样的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最后变成一个血淋淋的侩子手。当今社会这样的人也不少,街上的流浪狗、流浪猫都是主人抛弃不要的动物。想当年,他们和猫狗是朋友,爱护备至,翻脸就把它们视为累赘弃掉。甚至还有人连流浪狗也要欺负,我看见这样一条信息:南京某住宅小区几个丧心病狂的人用汽油浇在一家三只狗的身上,点燃现场,危难之中,母狗不顾危险从火堆里救出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而另一只难逃此劫,在熊熊大火里挣扎而死亡。悲痛的母狗在肇事者家门口一动不动,上百名小区用户指责这让人类不耻的行为,几名小孩吓得不敢睁开眼……世界上每天死去的小动物有很多,有些是生老病死的,更多是人为造成而被害、被抛弃死去的。多么悲惨可怜啊!他们害死不是小狗、小猫,是对人类良知的蔑视。如果人们都向勒费弗尔太太这样,这世界将不会有人和动物的和谐。

我看过这样一句话:“你的世界有朋友,狗狗的世界只有你。”

金庸小说的读后感

这个顺口溜是“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其中飞:《飞狐外传》;雪:《雪山飞狐》;连:《连城诀》;天:《天龙八部》;射:《射雕英雄传》;白:《白马啸西风》;鹿:《鹿鼎记》;笑:《笑傲江湖》;书:《书剑恩仇录》。

这个顺口溜并非是按照14部小说的创作顺序来排序猜得到的,可是能组合成这样一个工整对称的对联,也是十分神奇,也使得它在热爱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迷们中流传甚广。

如果是第一次读的话,最好还是按金庸小说创作时间顺序读。像《书剑恩仇录》是刚起手,有青涩处;如果先看了《鹿鼎记》,那肯定其他的武侠小说就很难入眼了。或者只挑名著读:射雕三部曲、天龙八部、笑傲江湖、鹿鼎记。捎带上连城诀,也就差不多了。

1、射雕-神雕-倚天,搭配天龙(因江湖帮派和武功体系都很接近,年代在射雕之前)。

2、书剑-飞狐-雪山(线索型的人物承接一脉相承)。

读完《飞狐外传》后再读《雪山飞狐》,老子和儿子的故事不能颠倒了,你懂的;

3、两部较为独立的大长篇笑傲江湖、鹿鼎记。

4、明显不如大长篇可是仍旧好于那几部中短篇的碧血剑、连城诀、侠客行。

5、实在是看不看都能够仅仅因为是金庸作品的鸳鸯刀、白马、越女剑。

初读:《笑傲江湖》。

再读:《连城诀》。

三读:《倚天屠龙记》《天龙八部》。

四读:《书剑恩仇录》《飞狐外传》(这两部意外地时间相连)《白马啸西风》。

五读:《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

六读:《雪山飞狐》《碧血剑》。

七读:《鹿鼎记》。

八读:《越女剑》《侠客行》《鸳鸯刀》零碎的后记和其他文体的作品。

金庸本名查良镛,生于浙江省海宁市,1948年移居香港。当代武侠小说作家、新闻学家、企业家、政治评论家、社会活动家,被誉为“香港四大才子”之一,与古龙、梁羽生、温瑞安并称为中国武侠小说四大宗师。

《越女剑》整体字数比较少,翻牌成电视剧的话集数很少,并且基本上没有翻拍版,所以相对其他作品来说,知名度也更小一些。“越女剑”并没有其他的作品长,它的资料仅有一万多字而已,制作一部电视剧有必须的高度的。异常是在内陆,电视剧最少有20集,电视剧多的都有七八十集左右。就如今的导演拍摄水平来说,肯定会在“越女剑”原先的基础上增加很多破坏原著情节的“狗血”镜头片段。

《越女剑》是作家金庸创作的短篇武侠小说,发表于1970年1月《明报晚报》上。至今为止,“越女剑”有且仅有一个版本,一次都没有看到其他的导演去翻拍这一部电视剧。小说写越女阿青剑术精妙,被范蠡引荐到宫中教授士兵,最终帮忙了越王勾践雪耻复仇。阿青暗暗爱上了范蠡,而范蠡早与西施有白头之约。阿青见到西施的美貌后,不忍伤害,飘然离去。小说借助历史上的传说和事实,不但抒发了历史情怀,还表现出人性的悲歌,把家国之仇与个人的爱结合在一齐,使小说增加了厚重感和无限的余味。

1986年,香港亚洲电视拍摄了该公司唯一一部金庸电视剧《越女剑》,由李赛凤、岳华主演。“越女剑”有一些镜头真的是很不好拍的,甚至拍不出来。在“越女剑”中,阿青的武艺造诣是当时领头人,异常是她精湛的剑术。异常是当阿青孤身一人去营救范蠡时,随后受到两千名装甲兵前来围攻,但女主阿青不费吹灰之力使两千名装甲兵全军覆没,然后飞落在范蠡前面的这一情节。这还能够用文字来描述,文字能够无拘无束地根据作者的想法去写。但如果它用电影电视剧的形式拍出来了呢?阿青那不一般的速度怎样搞定?那么两千名士兵的攻击性和战斗性的声音和阵型呢有些人会说能够的,先减慢两千名士兵的速度,再适当地增加一些特效就行了。但话又回来,这样拍摄出来的不是武侠剧,而是奇幻剧。能够说,这剧能拍出来,实属不易。

对70、80年代出生的人来说,金庸写下的15部作品陪伴了他们整个青春,更代表了他们的青春,如今,大侠走了,但他的精神长存,离开了大侠的我们,还能够从他的作品和影视剧体味到真正的侠客情怀。

先生笔下的那一个个名字:郭靖、黄蓉、杨过、小龙女、张无忌、令狐冲、萧峰、段誉、虚竹、王语嫣,仿佛一向存在于世界的某个角落,与一代又一代人的青春同在,那是一个虽然并不完美,可是人人都向往的梦。

金庸、古龙、梁羽生,如今都不在了,能够说他们缔造了一个武侠时代,而先生的离去,仿佛将我们从梦中惊醒,让我们意识到梦想与现实的分野,意识到白驹过隙、韶华已逝,意识到人生的艰辛与短暂,意识到前方还会有越来越多离别。

金先生的作品风靡于世,与武侠剧的热播不无关系,更是大家孩提时代追逐的梦想。《射雕英雄传》的几个版本,大家总会拿来做一番探讨和比较。人气如此火爆,娱乐圈中大家敬仰与他,也在于命脉在其手中,金老先生的作品,只要拍摄出来必火,这是娱乐圈的共识。

普遍认为的阅读顺序是从《射雕英雄传》开始,然后是《神雕侠侣》等等,先对武侠世界的设定有一个成熟的了解,再在这个基础上发散思维,这样会更容易和书中的世界引起共鸣,不至于懵懂到世界有隔阂,相互关联的故事发展的前后脉络,更容易让读者投入感情,寻觅其中难得的家国情怀。金庸小说顺序顺口溜让大家更快的了解金先生的小说,在琅琅上口的同时,我们对他的敬佩也会更添一层。

鲁迅小说的读后感

第一次接触鲁迅是在小学。我仍然清晰地记得,我们捧着课本,在老师的带领下,一遍遍地读着踢鬼。文中生动的描述,起伏的情节,令我不禁多读了几遍。对文中描述的勇敢的鲁迅也增添了几分敬意。用老师的话说就是,鲁迅是一个不迷信,崇尚科学的人。虽然这个概念也只是在我脑海中停留了几天。

再次就是拜读他的作品了,药是我读的他的第一部作品。这个发生在华夏的故事,发生在华家夏家的故事,在我初次读来是那么陌生,那么不解。“人血馒头”这个当时封闭社会的产物,那么不可思议地出现。然而在这个阴冷恐怖的气氛下的故事中我读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病态,中国公民的愚昧和无知。无知得可笑,无知得可怕。就是在这样一个众人皆醉的环境中,鲁迅不仅保持着清醒,还弃医从文,用笔拯救着国人。

他的爱国让他的小说闪耀着不同的光彩,吸引着人们。

不禁又想起在看表演时,鲁迅对看到自己的国家被侮辱还拍手称好的国民的无奈和心中油然而生的悲凉。

于是,犀利的`笔触,锐利的语言,鲁迅揭示着种种社会现象。中国的高尔基,托尔斯泰就此诞生。

如果说爱国是鲁迅文章的一大亮点,那么塑造的鲜明的形象便是他的作品深入人心的又一原因。

令人同情的孔乙己,精神和肉体都被抹灭的觉悟者夏瑜,永远乐观的阿q,那个高大的车夫……这些鲁迅塑造的耳熟能详的形象,一部分是当时国民的缩影,一部分则代表了他,他对唤醒国人的执着,对迷信的蔑视都在先觉者的身上体现出来,如狂人。

我想有这样的一份执着,有这样的一份无私,没有什么不能成功。多少个废寝忘食的夜晚,鲁迅伏案写作,和衣而睡。笔尖流淌的便是这些充满智慧的文字。

鲁迅不为名利而奋斗,却留在了我们的心里。无论是作品还是行为,这位文学大师启示了我们太多。

那么执着地追逐自己的梦想吧,不言放弃。永远不为名利左右。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我爱你”“我也爱你”;“我不爱你”“我还是爱你”。爱情,就是这样吧。总有一个人在坚持着,可是会不会有一天,那个人也会累呢?恋爱的时候,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可是我不想停下不想放弃,这时你能不能回头看看我,然后牵起我的手,带着我继续走下去呢?所以爱情呢,需要两个人配合。以下的十个小故事,每个,我都好喜欢。感人微小说,十个超感人微小说十个超感人微小说,看完会泪奔一、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相恋两年,不管是上学放学,还是一起逛街。他总是风似得在前面走。而她,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终于的终于,她累了。“我们,还是适合朋友呢。”她说道。“为什么?你不爱了吗?”他使劲抓着她的肩膀问道。她笑了笑,“爱,很深。但,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二、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被他抱着,温暖的怀抱,使我感到好安全。有天,他突然问我:“你说,如果爱情是一场战争,那输的人,会是谁啊?”我想了想,坚定的说:“我。”他回过头,疑惑的问:“为什么阿?”我正视着他,说:“因为在你面前,我会变的好安静,只想听你一个人说话。因为你笑的时候,我会忘记呼吸。因为你跟其他女生说话时,我会不开心。因为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也会高兴不起来……”他抱的我更紧了:“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三、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记得他第一次送我的花是彼岸花。我笑着问他为什么要送这种花。他说:“因为这花的花语是纯洁优美啊。”两年后,我们分手了。同第一次送我花一样,他送了一束彼岸花给我。说:“你知道么,彼岸花其实还有一种花语。”我淡淡的问道:“还有什么啊。”他笑了笑,一如两年前:“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四、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他在公司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左手拇指上涂成红色的指甲他脑海中天马行空的想象又开始不停的琢磨她为什么涂红色?为什么单单一个手指?慢慢的,他开始对她感兴趣,一点一点接触着她她的特别充斥着自己满满的好奇心,一来一往他们在一起了。结婚那天,她问他为什么会爱上自己。他很诚实,告诉了她那个红色指甲的事情她突然大笑起来说:“傻瓜,那是朋友买指甲油我帮忙试用而已。”笑着笑着她又哭了,她说,“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五、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他们是抗战时期的一对夫妻,渴望过着平凡的生活。这天鬼子到了他们的村子,他和别的男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死在了村口,听外面的人捎来的话她躲在地窖里哭了很久很久。鬼子走了之后她在一堆被践踏的血肉模糊的尸体中,找到了他。他们问她为什么能分辨的这样准确.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在万千人之中,他的背影,他的呼息,他的心跳,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你都会分辨的一清二楚。六、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我们分手吧。”她完全不在乎这个一曾陪她吃苦的男人。“为什么,不是很幸福么?”他只想留住她,一分希望都好。“你不明白么,咱俩不合适,你没钱。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咱俩的红线断了。”她本不屑他的表情,不远处的宝马里还有人在等着她。他恨恨的转身,攥了攥手中中奖五百万的彩票。过了几天,人们发现了她。干涸的血液在地上凝结成殷红,让人作呕。裸露的身躯上,缠满了红线。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七、爱我就带我去哈根达斯。他爱她,但一直羞于说出口。有一天,他请她帮讲道题,成绩优异的她轻松解答。他要回座位时,她拉住他的衣角说:我给你讲题没啥好处昂?他问:什么好处?她说;请我吃饭吧。他问去哪吃。她轻声说:哈根达斯。八、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她年轻的时候很爱高跟鞋鞋柜里摆满了各式各样七八厘米的高跟鞋,衬的她的身材更加高挑舞者,天生高贵的气质。后来,她嫁了他,渐渐地离开了高跟鞋,渐渐地成了平常的主妇。过年他们一同上街,她在一双高跟鞋旁边犹豫了好久。他开了口:买下吧,走路累的时候我可以背着你。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但爱情一定是相守到老不离不弃。九、躲到你看不到的地方。他在母亲的葬礼上认识了她。两个人在一起半年后他对她说分手原因是每次他应酬喝多时她都没有尽到女朋友的职责,没有陪伴着他。她安静的同意,默默的收拾东西走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有一天他出去应酬,喝多了独自坐在酒吧的沙发上。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长长的按了2号键,电话接通了。他喊妈,嘟嘟囔囔的说了很多。电话那头的她默默的听着什么都没说。以后,接电话时再也不用躲到他看不到的地方了。十、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明天他就要去日本了,临行前,她和他在网上聊天。她对他说:“明天就要去日本了,什么时候教我几句日语吧。”“好啊,你想要学什么?”屏幕上他发来一个可爱的表情。“日文的我爱你怎么说?”“私はあなたが好きです”看完这句,她匆匆的下了线,不敢再多看屏幕一句。爱了他这么久,听到这一句我爱你也好,哪怕不是说给自己听。第二天,她没有去机场送他,在家里,登陆了qq。这时,弹出了一个对话框,是他的留言。整整一篇的我爱你,她一个一个的看完。最后的最后: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看完后心里不怎么好过。有惋惜,有感动,有生气。爱一个人,哪有那么难呢?多包容一点,就不会分开了啊;再坦白一点,就可以在一起了啊。爱情不能有太多与金钱有关的想法,那样是走不了多久的,纯良一点,温暖地相守到老,又有什么问题呢?爱一个人,并没有那么难,你再好好地想一下。

小说的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

《狼王梦》里的主角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为它的命运叹息。为什么呢?因为它的一生总是在绝望中度过。在它即将分娩时,它的伴侣却意外身亡。它没有力气捕猎,只好去人类那儿偷鹿,遭到大白狗追击时却又分娩……这一系列的苦难使它的狼崽在刚出生时就不幸夭折。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它会向命运低头,然而它虽然命运多舛但它未曾放弃过,也没有屈服。我想也许就是命运的坎坷铸就了它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

在紫岚心中,有一颗种子,那是强烈的。那就是让它的后代能够成为顶天立地新一代狼王的强烈愿望。与其说是它的愿望,不如说是它的伴侣黑桑的遗愿。黑桑在死前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它想当狼王。它为了这份心愿,倾注了无数心血。一开始,它注重培养狼崽黑仔,但因为太过疏忽使黑仔被可恶的老雕抓走了。它伤心至极,却并没有放弃。我看到这里,不禁暗暗佩服它的毅力。黑仔死后,它不曾放弃,又孤心造诣地培养狼崽蓝魂儿。但命运不济,蓝魂儿因为鲁莽而被猎人设的捕兽夹夹死了。在连续失去两个孩子后,它却依旧怀抱希望追寻梦想。它这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令我敬佩。最后,它唯一寄望的狼崽双毛也被杀死。但它并没有绝望。它将希望寄托在狼女媚媚的下一代身上。为了下一代的安全,它甚至用装死引诱老雕,血洒碧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狼崽的安全。

其实,紫岚身上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它坚韧不拔的精神及面对生活中的各种苦难与挫折从不轻言放弃的坚定信念!

白说的读后感

第一次知道老白还是高三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特地抽出了两节课,让我们看了老白在耶鲁大学的那次演讲视频,或许真的在那个时候,仿佛除了学习课本上的知识,其他的都会显得多余,我们每个人脑子里其实都充满了许许多多地关于这个世界的看法,或者说小一点,是对中国社会的一些想法,由于这些都是高中课本外的东西,我们并没有太多机会去思考,但是我很庆幸我在那个时候听到了老白的演讲,听到了关于他出生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家庭,通过高考,现在能够站在耶鲁的讲台上,与同学们交流的'故事。是啊,看起来语文老师是“浪费”了两节课事件,放了一些无关学习的东西,但是能接触到老白对于农村学生如何通过高考,走出农村,走向城市,走向世界,这样的故事,又何尝不是稳定了我们认真学习的心态呢,这是哪怕花十节课也讲不出的效果,怎么算都是值得的。

很感谢,能碰到一个这么有思想的语文老师,让我们接触到了老白,也接触到了这么多高中课本上永远也提不到的,却能够真真切切让我们自我思考的问题。总觉得大学的老师再也没有高中的那些老师看起来“可爱了”,可能大学需要的更多的是导师,而不是老师。

摆渡人小说的读后感

前几日,我再一次阅读《摆渡人》这套书,其实在很早之前我就读过它,如今再拿起它来,内心依旧感慨万分。

这套书一共有三册,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死亡”与“活着”这两个词并没有什么概念,“当我们直面生存、死亡与爱,哪一个会是你最终的选择?”“如果生命再一次进去轮回,你又愿意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故事中,当神秘男孩—崔斯坦告诉迪伦她已经死了时,迪伦愣住了。没错,崔斯坦就是迪伦的灵魂摆渡人,“我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我告诉他们真相,然后把他们送到他们要去的地方。”这是崔斯坦的职责。起初的迪伦不能接受自己已经死了这个现实,她想起了她的朋友,她还没有见到的父亲,不能享受本该有的天伦之乐,不能再进入职场,结婚生子了,她感到悲从中来,心情沉重。

崔斯坦曾说:“我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但我希望每一个人都会有明天,只要这个手表继续亮,我就会继续做摆渡人,这不是宿命,只是我的选择。”后来,迪伦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最终她在崔斯坦的保护下成功到达了“那个地方”。在度过荒原的过程中,迪伦与摆渡人崔斯坦相爱,可是这份爱注定不被允许,迪伦有自己的归宿,崔斯坦有自己的使命。当迪伦终于鼓起勇气跨越摆渡的终点边界线时,回过头却没有看到答应与她同一起的崔斯坦。她悲痛欲绝,甚至以为一切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一直都是崔斯坦为了完成任务在欺骗她。

她发疯,她哭泣,她拼命地想要回去。在“那个地方”迪伦遇见了老妇人伊莱扎,听说了她的故事,她告诉了迪伦真正回去可以的方法,“你宁愿让自己魂飞魄散都要回去?”这是老妇人的疑问,是那些想回去却没有回去的人的疑问,亦是众多读者心中的疑问。因为古往今来,想要回去的人太多太多了,却从未有一人能够成功回去,打开“那扇门”,或许是因为内心信念不够坚定,无法战胜恐惧,亦或许是因为自己回去后想见到的那个人没有那么重要吧!所谓回去,是重返人类世界还是去寻找自己的灵魂摆渡人?“他已经是别人的摆渡人了,你们并不一定能相遇。”若是他们不能相遇,那么迪伦面临的将是最可怕的——魂飞魄散。“带着崔斯坦回到人类世界”——这便是迪伦的答案;“哪怕再花上七十年,七百年,我想我肯定会找到他!”——这便是迪伦的决心。

迪伦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选择在历尽千辛万苦后里过着平淡的生活,也许是她坚定的爱感动了上苍,她创造了不可能,她一个“没有真实肉体的灵魂”独自回到了荒原,并在那里找到了崔斯坦。这深深的感动了我,迪伦能够成功,绝不仅仅在于爱,更是对生命的的真实渴望与未知生活的挑战。他们打破了生死界线又经历了千辛万苦回到了人类世界,却受到了审判官的惩罚。他们与恶灵斗争,与苏珊娜携手。最终,他们战胜了恶魔,战胜了命运。他们成功了!

读完后,这本书让我感觉到“意难平”。作者文笔很好,写出的文很精彩,把他们每一个人的心理活动都描绘的栩栩如生,把他们所经受的苦难记叙的生动形象,一切仿佛都发生在眼前。人性的回归,能够让人找到真实的自我;感情的力量,能够让人战胜恐惧。以前自卑,软弱的小女孩开始变得勇敢而坚韧,如破茧而出的蝴蝶一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同的自己,为了自己内心真实的愿望,迸发出了巨大的能量。以前阅遍人间生离死别几近麻木的摆渡人,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心灵深处对生命的认知,对完美的向往,对生活的热情。最终人性的伟大改变了命运,应对未知的恐惧,迪伦和崔斯坦勇敢的选取了即使灰飞烟灭也要在一起的决定。他们一齐回到肉体死亡现场,然后奇迹发生了,他们都成了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类,能够如愿以偿的生活在一起。

与迪伦他们相比,故事中的苏珊娜和杰克的结局并不完美。虽然苏珊娜仿照崔斯坦用同样的方法来到了人类世界,却没有他们一样的幸运。他们没有跨越那条界限却也依旧受到了惩罚:杰克变成了恶灵中的一员,苏珊娜被迫重返荒原成为摆渡人。而造成这样的原因有很多。我想了很久,在我看来最为准确的答案应该就是杰克对人类的世界不够憧憬,苏珊娜他们之间也远不如迪伦他们般相爱。当然无论如何,也许这样的结局并不是众多读者希望看到的,但我认为这也代表了另一层含义,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幸运的,也并不是所有人如愿。迪伦所遇到的困难远超过了杰克,可到了最后,迪伦生存了下来而杰克却受到惩罚变成了恶魔。这说明,若是真心便不会有过不去的坎。真正能够让我们克服困难的,是内心的信念和那股“劲”。这也确确实实是真实的生命——并不是所有的都是一帆风顺。

爱的力量是不可限量的,爱让胆小懦弱的迪伦变得坚强勇敢,让没有血肉的崔斯坦有了血肉之躯,正如书中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迪伦说“我们要让他们知道,没有人真正消失,他们只是在等待有人去拯救他们。”

崔斯坦说“你不用害怕,我会保护你的。我保证。”

——彼岸烟波流转,可有人寻我。对岸繁华三千,可有人渡我。

小说的读后感

小说的梗概就是某恐怖组织利用一些邪术,将亡者怨念通过通讯塔基站扩散,感染者逐步肌肉萎缩。故事通过死人发短信引出,主人公误打误撞进入了这个局,最后吉人天相抱得美人归。

小说的惊险刺激程度有待提高,语言流畅性尚可,故事杂糅了鬼怪蛊术,多而不精。

小说的读后感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自杀,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

莫泊桑小说的读后感

1850年,莫泊桑出生于法国诺曼底一个小贵族家庭。

据说他的父亲生性放荡,最终导致家庭败落。

莫泊桑幼年时,父母便已分居。

小莫泊桑跟随母亲迁到诺曼底乡下生活,在农村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十三岁时,莫泊桑进入一所教会学校。

天性自由、缺乏父教的莫泊桑,非常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1868年,他故意以一首诗挑衅学校,遭到开除。

同年,他进入鲁昂中学,并从那里毕业。

中学毕业后,莫泊桑赴巴黎攻读法律专业。

一年后,普法战争爆发,他随即应征入伍,投笔从戎,成为一名法兰西士兵。

1871年,普法战争结束,他转业留在巴黎,成为海军部的一名职员。

不久,他重新注册继续学业,直到成为一名律师。

1878年,在父亲帮助下,他转到巴黎国民教育部工作。

这一年,莫泊桑已二十八岁,整个青年时光都是在普法战争士兵和巴黎工薪阶层小职员的生涯里度过。

时有惊心动魄,却又平凡普通,就像许多默默无闻的法国青年一样。

简略回顾莫泊桑的前半生,会觉得他这二十几年,夹裹在家族、国家和时代的潮流里,平平淡淡、不足为奇。

但如果我们熟悉莫泊桑的小说,就会知道,这二十八年的生活,正是他日后不尽才思、几百篇作品的灵感源泉。

他自幼受母亲熏陶,喜欢诗歌文学。

早在中学阶段,他便与诗人布耶通信,向他请教诗歌写作。

到巴黎后,母亲将他引见给了自己的朋友—福楼拜,这位当时已声名赫赫的法国文豪。

福楼拜很欣赏莫泊桑,不仅在写作上给予他指导,还将他带入了巴黎文学圈。

一个外省文学青年作者,就此结识了包括屠格涅夫、左拉在内的一代文学家。

他写了一些并不出色的诗歌、戏剧、小说,虚心请教福楼拜等人,而他们,也以无私的态度,接纳和引导着这位年轻人。

灵感之源本已具备,写作技法日渐成熟,天才展露的时机终于到来。

1880年,以左拉为首的法国自然主义作家,结集了一部描写普法战争的小说集《梅塘之夜》,其中收录了莫泊桑的小说《羊脂球》—一位爱国妓的生动形象,击中了尚处在战争创伤中的法国人,莫泊桑以此名闻。

此后,他找到了自己灵感的闸门,掌握了才思的密钥,许多代表性的短篇小说汩汩而来。

他成为巴黎报纸炙手可热的畅销作家。

名声和财富,也随着一篇篇小说,向他涌来。

天才也是世中人,我们为莫泊桑的小说所感动,毫不怀疑地相信,他是一个多么纯粹的作家,唯有纯粹和心无搅扰,他才能对他笔下的人物精准刻画,入木三分。

然而,毕生的经历、性情的缺憾,却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他的生活。

成名的负面影响,也如洪水猛兽。

他享受着书写小说而带来的名闻利养,任由物欲享乐侵蚀着自己的身体和灵魂。

他融入上流社会,成为有钱阶级,购买别墅和游艇,花天酒地,追逐女人,成为巴黎文学圈里的风流名作家。

1876年,莫泊桑开始陷入心绞痛和偏头痛中,后来更出现了精神分裂的症状,随着病情恶化,他的写作也日渐颓废。

从前那个冷静、不动声色就可以打动人的作家,正在生命的尾声里备受折磨、苦苦挣扎。

因为疾病和情绪的困扰,他曾经四处漫游,无所安处,又企图自杀。

他时而清醒,时而犯病,直到被送入巴黎的私人精神病院,并在那里不幸去世。

时间是1893年,他将满四十三岁,成名不过十三年。

因为那些我们熟悉的小说,莫泊桑身陨名不灭,他被称为法国最伟大的短篇小说家,在世界上和契诃夫、欧·亨利齐名。

多年来,人们曾说莫泊桑在揭露、在讽刺、在痛恨,在无情地鞭笞那些小说里看起来坏事做尽的人物,但是莫泊桑自己不这样看(参看莫泊桑《论小说》)。

莫泊桑并不承认自己属于当时的自然主义作家,也不承认自己是现实主义作家,他也不太像浪漫主义作家。

去掉这些“主义”,他只是一个笔触自然、现实、浪漫的作家。

或者如他自己所言,他是“写真”的作家。

他写生活的真、生命的真、战争的真、人性的真、灵魂的真。

他将自己隐藏在小说之后,真实冷静地描写、刻画着人物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他写他们的好,也写他们的坏,他不曾跳出来赞美,也不曾忍不住批判,他只是如实呈现。

这种真实无为的状态,抛却了情绪干扰,只是作家在展现、并且观照着那些他熟悉的生命、生活。

这是一种形而上的悲悯情怀,超越爱憎。

在他最精彩的小说里,莫泊桑都真诚而不做作地对待每一个人物。

阅读莫泊桑,认识一些19世纪法国社会里各形各色的人物。

我们能从文字里看到这些人的优点与缺点,体会他们的可怜、可笑或可敬。

其鲜活生动,甚至比我们现实生活的人物来得更令人触动。

我们都知晓在生活中应真诚无私与人相处,那么我们该如何对待生活里的人,就应该如何对待小说中的人。

反之,省观我们是如何看待小说里的人,就会明白,我们本应如何对待生活中的处境。

如此,我们的阅读于个人成长才有真实的意义。

文学的世界,就是我们现实世界的写照,这里从来没有完美的人物。

同样的,我们也应该真诚地、毫无偏见地看待不完美的作家莫泊桑。

他用他纯粹的笔,让我们看到了人类自己的面目—他是人性模样的记录者。

所以,他伟大不朽。

小说的读后感

暑假的一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童话》里的故事,名叫《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我的心情非常激动,故事述说了一位小女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平安夜被冻死在墙角边。

“卖火柴,卖火柴,谁买火柴啊…”小女孩可怜的叫卖声传遍了大街小巷,尽管她怎样的喊也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小女孩”为什么在平安夜出来卖火柴呢?是因为她的妈妈去世了家里也很穷。看看“小女孩”,再想想我自己,简直就是一个生活在地狱里,一个生活在天堂里。

“小女孩”在寒冷的夜晚里出来卖火柴,而我呢,却在家里享受着妈妈为我做的丰富而温暖的晚餐。小女孩和我的年龄差不多,为什么生活的差距会那么大!那是因为“小女孩”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活,那里有冷酷、无情!没有人愿意买她的火柴,结果“小女孩”在平安夜被冻死在墙角边,死前只能幻想着暖和的火炉,喷香的烤鹅,美丽的圣诞树和奶奶温暖的'怀抱。而我们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活,我们这里有疼爱我们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和许许多多的好心人;我们这里有宽敞明亮的教室让我们读书写字;我们这里有像园丁一样的老师教育我们丰富的知识,良好的习惯和做人的道理。虽然我们身边也有一些象“小女孩”一样困难家庭里的孩子,另外还有一些因为受到大自然灾害不能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的小朋友,比如说受到旱灾的云南的人们,受到地震灾难的汶川和青海玉树的人们。但是我们有很多的好心人和志愿者去捐钱,捐生活和学习物品,并且亲自到灾区去帮助他们,所以他们大多数人都很快的被救了出来,回到了幸福的生活中去。

我们应该好好的珍惜这美好的一切,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答祖国,献出自己的爱心去帮助那些遇到困难的人们!

小说的读后感

假期里,我有幸读到了一本好书名为《简爱》。

读了之后,我深有感触。书中反映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的黑暗和寄托作者愿与此作斗争的勇敢志愿。我觉得书中主人公的勇敢、坚强会一直影响着我们。当我们遇到了挫折的时,也要像主人公学习,不应该只会埋怨自己的命运,不应该相信命中注定。我们要勇于反抗,用自己的力量改变命运。要时时刻刻相信自己就是自己命运的创始者。

就这本书而言,故事情节并不烦琐,但它的措辞和所创造出的意境,给了我深深的感触和震撼,主人公的那一份理智,以及其内心的感情波动,欲进又退,欲退又进,尤其有一段把主人公概括的最完整,就是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家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是呀,自从简进了桑菲尔德府这样的景况就一直持续着,直到罗切斯特经过灾难后与她相间,才打破了这似乎贯窜她整个感情生活的信条。她最终胜利了,是用她的理智,可对这理智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份“心酸的浪漫”简很能干,也很有主见,有头脑,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一种东西烘托着她,使她总比常人理智,比常人更有洞擦力和感受力,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创造的简的形象吧。

那前半部分呢,在她姑妈家和洛伍德学校呢,我想这是后半部分的基石吧,涂色,添充,素描,把简刻出并赋给她那样的性格,简从一开始,就注定在现实的孤独之中,使她懂得拥有和珍惜,使她知道亲情友情和爱情的重要性,他对这些的渴望是她在孤独生活中表现出的最强烈的愿望,为了这些她甚至压制住了自己的主见和理智。

亮剑小说的读后感

当读完《亮剑》之后,让我感动了,我被它征服了,《亮剑》是一部英雄传奇,《亮剑》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亮剑》是一部弘扬无产阶级革命主义精神的小说。

中国人强调仁,包括对敌手。所以大敌当前,很多人逃之夭夭并美其名曰:保存实力。但李云龙说:“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

任何一支团队,一个国家都要有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和性格是由这支团队组建时首任长官的性格和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团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失,人员更迭这支团队灵魂永在。这就是魂。中国人现在太需要一种敢为人先的精神,一种勇立潮头不倒的精神,一种敢想敢说敢做的精神,一种铁嘴铜头橡皮肚的精神了。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亮剑”精神,就是我们的魂。

和平年代的“亮剑”精神,应该是强国面前不卑不亢的国家形象,应该是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民族风貌;应该是敢于攀登,善于啃硬骨头的不畏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把振兴中华作为己任,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祖国竭尽全力,民族崛起指日可待,中华民族必将岿然屹立于世界之林!和平年代,不再需要我们以命相搏,但是,英雄主义精神绝不能丢!亮剑,是在金钱权势面前保持纯洁高尚的情操;亮剑,是在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时遇挫折不气馁、敢于向科学最前沿发起猛攻;亮剑,是在国内国际经贸战场上的斗智斗勇寸利必争;亮剑,是在思想领域和其他意识形态的坚定不动摇;亮剑,就是在中华民族崛起的征程中,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什么样的艰辛,我们都敢于面对它,研究它,战胜它,哪怕失败无数次!

血性男儿,勇于亮剑。于今而言,在中国大地,英雄主义精神,不是多了,而是屈指可数!作为当代的青年,我们不能把历史忘记,因为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一个民族更不能把党一脉相承的精神忘记!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中国人!

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介莽夫,而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看到的是英雄的气魄,看到的是多少中华儿女在当的领导下,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优秀的党的儿女,在他们身上,我还看到了,他们对祖国无比的热爱和对人民无比忠诚,在艰苦的战争年代里,他们仍然以信当头。

有一句话叫“没有诚信你将一无所有”,这就是诚信的力量。这毫不夸张,一个“信”字,赌上了一个人的全部人格,连人格都失去的人还能拥有什么呢?做人要诚信,做事要诚信,做企业更要诚信,但是如今我们国家的企业最缺的就是诚信。要想做一名成功的企业家毫无诚信是不行的,没有强烈的爱国精神也是不行的,现在的企业经营都讲究诚信,一部分企业虽然有时会因不讲究诚信而暂时获利,但是长久之际他必然会走向失败;企业没有爱国精神,那么他就会不顾一切后果的经营,虽然获利“颇丰”,但是,他们却是有损我们在国际上的形象,从而,我国的企业想要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是非常艰难的。看看海尔公司,他们为什么能够进入“世界五百强”,不就是因为,他们不仅有诚信,而且还有一颗爱国心,他们才能够做大做强;再看看“雀巢奶粉”,看看“三鹿奶粉事件”,看看“双汇瘦肉精”,等等,他们只是为了眼前的利益,就不在乎诚信,更不要谈爱国了。

总而言之,“亮剑”精神亮的并不只是剑,而是亮的一种勇气和魄力,一种大气、豪气,一种壮志豪情,一种威信,一种精神气概。所以,成功的企业的管理者要具备这种“亮剑”精神,并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努力拼搏,创造出一片天地。我们的民族企业更需这种“亮剑”精神,这样我们企业才会永远的走在世界先进行列,我们的经济发展才会发展的更好,民族企业才会走的更远。

小说的读后感

都说《城南旧事》是一部好书,我认认真真地阅读了这篇小说。小说的作者是著名的女作家林海音,小说主要记载了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经历,它讲述了旧北京的老故事,体现了那么一个小巷子的温馨:一座座可爱的小平房,和蔼可亲的左邻右舍,院子里奔跑嬉闹的小朋友,还有到处耸立着的老树,我陶醉于书中,简直像是身临其境。

小说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人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又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会馆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重病染身而长眠于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经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起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个个悄然离去,英子苦苦思索,但是始终不得其解。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浓浓的相思,深深地印在了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那一幕幕也深深地打动着我,感染着我,令我久久不能自已。

看完《城南旧事》,我感慨万千。回想我的童年,应该说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如果要让我像作者一样去采撷童年的花束,还真有些困难呢!因为我的童年和大家一样,也是在玩耍、游戏、上幼儿园中快乐的度过,生活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无限欢乐,然而我却缺少了作者那份细心,今后我一定要善于观察生活,感悟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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