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15篇)

时间:2023-12-15 00:07:29 作者:影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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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文   件    之    十   八。

——200x年x月x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x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二十字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为维护我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始终把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作为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要政治任务,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通过全国性的集中行动、地区性的专项斗争和经常性的“严打”三种形式,积极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11件39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9件32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3人,占批捕总人数的68%。受理公安机关及自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268件43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22件333人,使一批罪行较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得到了及时惩处,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突出重点,从重从严。始终坚持把“严打”的锋芒对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的杀人、抢劫、重伤、强奸等重大刑事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按照“两个基本”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狠狠打击,绝不手软。五年来,共批捕上述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223人,其中杀人8人,抢劫29人,重伤害28人,强奸18人,放火、投毒、重大盗窃等140人,提起公诉223人。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适时介入,提高效率。坚持重特大案件介入侦查制度,深入到刑警队、派出所等部门,及早了解掌握案情,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以抓证据为核心,将证据的难点、疑点尽量解决在侦查阶段,为受案做好准备。案件上手后,很快进入实质性审查,快速作出决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去年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对重点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带头攻坚,限期挂牌督办,办案人员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调整充实办案力量,批捕起诉部门人员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办案,做到一般案件在3日内、疑难复杂案件在5日内作出批捕决定。审查起诉案件在10日内、疑难案件在15日内起诉法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和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建立与公安、法院联系日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公检法并肩作战,形成严打合力,为实现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五年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立足于办案,着眼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严打,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针对发案单位治安防范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五年来,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26次。切实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既利用出庭支持公诉机会,充分揭露犯罪,配合法庭查清案情,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注意通过发表公诉词,进行法庭辩论,向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据统计,五年来出庭公诉220多案,发表公诉词200余篇。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法院召开公捕公判大会9次,开展集中整治5次。通过办案、法律咨询、青少年维权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弘扬法制,教育人民群众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x年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以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为重点,以取得立案数和侦结率有新的进展,实现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和查办大要案上取得新的突破为工作目标。推行“五个坚持”,即:坚持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坚持用“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统一干警思想,保持旺盛斗志;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举报犯罪,惩治犯罪;坚持检察长亲自办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查办大要案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73件,初查不予立案59件,决定立案14件,其中贪污案8件8人,挪用公款案6件6人。通过对原顺化乡副乡长张xx贪污、破坏选举案、原县粮油加工厂副厂长xxx贪污案、原六坝林场会计xx贪污案以及原六坝卫生院院长xxx贪污案、原城建局会计xxx、滨河集团驻青海格尔木市销售部经理张x贪污案等一批案件的查处,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整章建制,从制度上预防犯罪。x年,抽调干警送法进企业,服务到市场,开展了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和销售人员挪用滞留货款回收专项治理活动。在滨河集团市场销售点给80多名营销、财务人员上专题法制课,提出检察建议10多条,为滨河集团追回“体外循环”货款20余万元,为国企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到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全过程,采取同步预防、个案预防、教育预防、行业预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广泛开展“查办一起案件,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协助制定一套整改措施,进行一次回访考察”的“四个一”活动。送法到企业,进课堂,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构筑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是200x年以来,认真落实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预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业务科室联系金融、水务、农业、税务等8个重点行业及13个乡镇预防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域网络组织55个,制定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54项;对大河林场天然保护区封山育林专项工程、县畜牧局实施的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工程和洪水河益民东干渠第三期续建工程进行检查,开展同步预防;结合查办的案件在医药公司上法制课,警示教育职工,层层签订执法目标。

责任书。

;对林业局及所属“两场一圃四站一队”等8个单位的退耕还林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验收等方面实行同步预防,签订《工程建设及廉政责任状》21份;参与瓦房城和双树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前期大型活动4次,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廉洁文明施工协议》28份;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和县委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20多人到民乐县看守所接受了警示教育;针对各行各业特点分别在农行、信用联社、酒精厂、丰乐中学等地举办法制课、座谈会、联席会17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开展的预防工作,在《张掖日报》、《绿色时报》、《甘肃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2002年9月,由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单位组成的“中央新闻记者西部预防记行”采访团到我县采访退耕还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以办案为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严格审查,重点加强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及重大刑事案件立案等情况的法律监督。五年来,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不规范行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8次,提出书面建议7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64名犯罪嫌疑人和9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和不起诉决定。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7名,追加起诉被告人8名。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件4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7人。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和审查法院判决裁定,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及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的监督,依法提请抗诉4件5人。同时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对超期羁押、保外就医等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12次;共纠正处理超期羁押4人(次),切实加强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审查和提请抗诉工作的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9件,立案审查24件,提请抗诉17件,提出检察意见7件,法院再审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2件,撤销原判、改判10件,采纳检察意见3件。并组织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和检务公开。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控申举报对内监督和对外联系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及时认真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5件(次),其中来信253件,来访62件(次),均得到了准确及时处理。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立案复查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件。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行动纲领,组织全体干警全面系统地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检验和衡量各项检察工作,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深化教育整顿,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和勤政廉政建设。自x年以来,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上级检察院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抓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每年利用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进行“统一执法思想、征求意见、开门整风、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执法执纪作风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执法执纪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教训,制定措施,实打实地抓教育整改,用检察人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武装思想、规范行为、勤政为民。进行人事制度和用人机制改革,对科室局中层领导干部实行公开竞争聘任制,一般干警“双向”选择聘用制和落聘人员待岗制,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不护短、不迁就。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6名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干警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始终把有计划的教育培训干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和扶持干警通过电大、函授、自学考试等在岗学习途径,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掀起抓全员自学、强基本素质的学习热潮。止目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1人,占全院干警的78%。现有14名干警参加党校、电大、北大远程法律本科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1人参加研究生班学习。举办了两期计算机培训班,有25名干警参加了培训。累计60多人(次)参加了省、地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和续职教育培训。

四是重点突破,争创五好,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创五好”的思路,对照“五好”标准,寻找不足,制定争创方案,签订争创责任状,强化达标责任。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增强凝聚力。在全院推行量化考核,实绩公开,动态管理的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改革,实行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软硬环境建设,改善薄弱环节,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活动和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赢得人民满意。在检察工作中,自觉接受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查办案件情况以及其他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经常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并及时上报办理进度及处理结果。虚心听取和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认真查办督办。自觉接受政协、新闻舆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四心”和“四个一”文明接待活动,推行首办责任制,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把便民、为民、利民贯穿到各项检察业务之中,为群众办实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检察干警的努力奋斗,我县检察事业稳步向前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深深感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反腐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虽经多方努力,但由于客观上举报线索少,成案率低,主观上我们的侦查手段落后,侦查技能低,在经济领域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的情况下,一些干警相关知识和执法水平还不适应工作要求,致使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没有新的突破,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少;二是对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工作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办案装备、技术设施落后,经费紧缺,已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深化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改革,狠抓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发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首位。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和盗窃、伤害、寻衅滋事等影响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走私和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切实贯彻“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把“扫黑除恶”和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深挖严惩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不断把“严打”整治斗争推向深入,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标本兼治,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项目中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继续加强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和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发挥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的作用,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遏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和实施三大战略服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努力探索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及刑罚执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增强公正执法和保障人权意识,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保障司法公正,坚决排除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认真监督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及时提出抗诉;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化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改革,建立和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建成上下一体、反应灵敏的侦查指挥和协作机制,提高突破大要案的整体能力。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改善物质技术装备。加强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适应入世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强化职业纪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抓紧组织对现任检察官的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以规范管理和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本素质,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保障,在新的起点上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向前推进。

六、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做好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决落实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和查办的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报告,紧紧依靠县委做好各项工作。增强接受监督和制约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人大监督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检察工作。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用好的作风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在办案力度、案件质量、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以优良工作业绩展现作风建设新成效。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抢抓检察工作发展的良好机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苦干实干,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全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66人,同比上升3.04%;提起公诉4514人,同比上升1.07%。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稳定和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61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34人,提起公诉767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731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3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126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78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16人,封存犯罪记录388件。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阐明作出决定的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114件。稳步实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34件。其中,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9件,审结2件,息诉26件,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7万元;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提出抗诉3件,调处息诉25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民事行政申诉调处案件1件。

自觉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投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深入定点联系村285人次,为村民解决困难办理实事28件次,办理相关案件12件。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和便民服务,全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案件从审查受理到案卷归档,实现网上操作和信息公开。全市已成立案管机构6个,配备案管人员29名,建成案管大厅6个。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挂牌运行的10个基层检察室,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3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376人次,立案侦查农村基层干部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民资金案件9件,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0件169人,同比分别增长69.01%、40.83%。其中,受贿案件51件65人,贪污案件26件51人,挪用公款案件13件14人,行贿案件30件39人。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五万元以上案件112件159人,占比分别为93.33%、94.08%;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42人(内含县处级干部14件14人),占比分别为26.67%、24.85%。加大窝串案查处力度,查办了水利、医疗、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案件64件8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xx余万元。

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34人,涉及12个行业和部门。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占比为61.75%;科局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占比为55.88%。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推进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强农惠农,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查办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9人;关注民生民利,坚决惩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行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侵权犯罪12人;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查办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4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组织参加全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开展预防宣讲近200场,受教育人员达13000余人次。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16件,开展同步预防。注重预防调查分析,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1次,撰写犯罪剖析材料23篇,发送检察建议16份,推动案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分析和对策建议质量,市检察院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报告。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逮捕、起诉环节的监督。对不构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1人,不起诉75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69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39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16人。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38件。其中,监督立案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共参与重大案件讨论93件次,参与现场勘查38件次。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得改判。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质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3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6件;营造诚信诉讼环境,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初查虚假诉讼线索22件,审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人,7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事判决,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精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督促纠正刑罚执行变更不当27人。其中,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一项,共审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68人,依法督促收监执行7人,占比为25.93%。强化办案意识,查办监管场所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理6人。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共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

通知书。

103份;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件,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坚持政治立检,转变队伍思想作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和座谈18次,开展机关内部谈话谈心200余人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922份,共征得意见301条,查摆班子20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1条。通过整改,共缩减各类会议58%,减少机关发文37%,压缩三公经费31.3%,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结合、有创新、有落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按照因岗施教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业务培训课程设置,突出检察实务技能和司法办案规范两个重点,辅以心理健康、人文素养、领导艺术等综合内容,共组织参加全国性培训24期25人次、省级培训12期111人次、市级培训14期463人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在各类评比中,涌现出“公诉审查报告制作全省十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司法警察训练标兵”等一批业务能手;侦监部门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规范化制作、民行部门的焦点案件讨论制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坚持立足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公开选调,4名干部被遴选到市检察院工作;继续落实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市县两级院10名干部参加互挂锻炼。

坚持文化育检,展现队伍精神风貌。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作用。加强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廉政教育中心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为检察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丰富文化载体,将主题与形式相结合,成立案件研讨、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丰富广大干警工余时间的各类文化活动,从而达到既陶冶了个人情操,又提升了团队精神的目的。发挥文化塑造功能,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法眼文心”征文等活动,全年被录用省级以上信息稿件39篇、宣传稿件176篇、理论文章65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积极参与配合市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5件拟撤案和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均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33项。其中,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98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之(二十八)。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0年1月16日在宁蒗彝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继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院干警团结协作,奋勇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实现了质的飞跃,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突出的问题,派干警为宁蒗一中45个班的3500多名学生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讲座,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工作,发放举报宣传单4000余份,举行举报宣传挂图展览12次;积极配合县政法委“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先后8次派出宣传车,抽调干警深入各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狠抓办案”的工作主题和省检察院“保持办案规模,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办案效果,重视办案效率,确保办案安全”的工作要求,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查办了一批涉案数额大、社会影响大的职务犯罪大案。2009年共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6人,其中大案3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24万元;立办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其中大案1件1人,办案数量和办案规模取得飞跃性进展。

在查办宁蒗县发展和改革局原领导腐败串案和湖北籍供货商王某某行贿案等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实行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三长合力”的办案制度,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侦查终结。10月20日立案侦查的赵某某等三人涉嫌挪用公款特大案件,案发后嫌疑人携款潜逃,社会反响强烈。

-3县内工程建设方和施工方签订廉政合同31份,对包括木底箐水库在内的多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咨询。一年来的预防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肯定,也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09年以来,县检察院大力加强诉讼监督,不断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明显效果。

正确行使立案监督职权,监督公安机关立办刑事案件1件1人,针对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立案监督催办函》1份。积极探索引导侦查取证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与侦查部门的联系,主动将批捕工作向前延伸,通过提前介入、参与公安讨论案件及联席会议等形式,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发挥检察引导侦查取证的职能作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做到不枉不纵,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

积极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量刑建议制度,列席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发改局原领导腐败串案提出了适用法律和量刑建议。对判三缓五的王某某行贿案提请抗诉,经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后,被告人王某某被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通过抗诉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5进一步完善涉检信访的预警机制、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始终把解决涉检上访问题作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2009年共受理控告举报7件7人,初查1件1人;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1人,办结1件1人。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排查疏导,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搞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两年来涉检案件“零上访”。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大财力和人力投入,组织干警对各乡镇扶贫等专项资金的运行开展预防调研,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在县检察院的建议下,县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小组,先后4次对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了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进一步做好扶贫挂钩联系工作,切实为挂钩点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党员结对帮扶、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协调18万元解决了干海子村委会房屋修建的资金缺口,改善了村委会办公条件。

五、强化自身执法监督,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的各项决议,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将开展工作情况以检察简报等形式主动向政协汇报反映。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7努力先后解决了6名正科、6名副科的职级待遇,大大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大力推进人员招录工作,检察干警从2007年的23人扩充至现在的33人,队伍不断壮大;选派干警到先进院学习、考察,让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拓展视野,更新观念。大力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及专升本学历教育,2009年共有3名干警完成专升本学历教育,1名干警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队伍综合素质得到大幅提高;先后有10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检察官“断档”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纪律教育,增强干警遵章守纪意识,2009年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通过一年来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在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宁蒗县检察院综合评分跃居全市第二,被市院党组向省院推荐为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被推荐记集体二等功,1名干警被推荐记二等功,3名干警荣记三等功,3个科室、43人次先后获得县委表彰。

七、强化检务保障,保证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2010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宁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民生。

二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宁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突出查办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中破坏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自觉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司法护农,开展检务进村,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的新部署,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大力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努力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上作出新贡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的新要求,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强化对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着力营造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积极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犯罪活动,保障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加大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美丽江苏建设。结合司法办案加强类案分析,及时提出防范遏制的对策建议,促进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化解风险。

二是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创造新业绩。大力推进平安江苏建设,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煽动分裂国家和各类邪教组织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等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司法诉求,促进在法治轨道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

三是在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取得新成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积极深化查办国企领域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重要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侵害民生民利、“小官巨贪”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结合司法办案健全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剖析机制,加强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工作,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促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发生。

四是在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上务求新作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和调解书的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刑事执行中的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认真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行为,维护司法的廉洁公信。

五是在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上取得新进展。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各试点检察院全面实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切实把司法责任制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两法衔接”等机制改革,与省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巩固改革成效,为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六是在从严从实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上强化新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打造党在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检察人员素能培训,把提升忠诚度作为政治素质培训首要内容,积极创新检察实务培训模式,全面提高检察人员司法办案、释法说理、调研分析等能力。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检察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水平,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保障自身严格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江苏检察工作正处在一个新起点上,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继往开来,锐意进取,开创严格、规范、公正、廉洁司法的新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能够听从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并做到严格要求自己。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借此机会,向同志们汇报一下本人今年来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请同志们多提批评意见,以利我更好的在来年开展工作。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和学习方面。

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增强政治理论素养。一年来,本人能自觉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在工作中提高自已的政治和业务能力。平时能注重政治理论及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充分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自学,关心时事政治,注重读书看报,以提高学习的实效。在学习中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处理检察院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从事纪检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并能坚持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二是坚持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坚持每日自学法律专业知识和检察院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同时,通过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采取到先进兄弟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学习取经,加强纪检监察业务调研等方式,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负责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年来,我注重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及时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区纪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年初,我把全面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及时组织落实会议要求,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全体干警不断增强廉政责任意识,依法、文明办案。元旦和春节期间积极开展全院廉洁自律工作,切实加强廉洁从检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学习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做好廉洁自律表率。凡在重大节假日前及时组织学习各项自律规定,提出廉洁要求,防止接受吃请、送礼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根据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对院党组成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各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本责任和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全年认真开展了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积极协助区纪检监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察工作以及区纪委交办的临时工作,较园满的完成了区纪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开展对自侦案件督察工作。根据上级院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部门侦查工作实行内部执法执纪督察的规定,开展对自侦案件回访考查工作。通过学习有关法律和规定;认真查阅有关案件材料、与承办案件干警交谈,走访发案单位和听取当地群众意见等内容,按督察的范围和事项,对自侦案件的案中、案后开展了督察。

三是多次对全院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了检务督察,今年以来,四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车辆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要求全院干警必须时刻绷紧车辆安全这根弦,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特别要求全体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要入耳、入脑、入心,筑牢车辆安全防线,确保车辆安全无事故。认真开展了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检务督察工作。结合省、市院组织的各种专项活动,还自行对本院枪支弹药管理、车辆管理、办案安全、机关作风、禁酒令落实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

四是开展学习《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活动,规范从检行为,促进了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全院干警增强道德意识和法纪观念,准确把握廉洁从检的各项政策界限,切实增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自觉性,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并在我院内部网站,廉政建设专栏连续登载《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学习内容,并举行了知识测试,全院干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五是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努力创新思维,全力抓好检务督察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今年开展检务督察5次,开展了对执法办案安全、检风检纪、警械警车管理等方面的专项督察,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逐步把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从事后监督扩展到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通过开展检务督察,有力的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为确保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办案安全、车辆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工作。在院局域网廉政建设栏,挂出廉政建设、警示内容文章近30篇。年初,院纪检组致干警家属的“家庭助廉信”沟通了单位与干警家庭的联系,进一步树立了干警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努力服务保障《规划纲要》顺利实施,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我们把服务保障《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立足检察职能,使服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党组就研究制定了如何服务保障《规划纲要》实施的意见。成立了研究小组,对在《规划纲要》实施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新的法律界限问题深入探讨研究,确保办案不出偏差。制定了“检企”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检企”座谈会,加强沟通和交流,主动走访企业,听取意见和建议。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制定了对有影响的“涉企”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措施,加大对“涉企”案件违法冻结、查封、扣押款物等现象的监督力度。制定了对涉及民生工程、关系企业发展和稳定的案件优先办理工作制度。自侦部门围绕服务保障《规划纲要》的实施,坚决执行省院查办职务犯罪“六不准”的规定,加大了查处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职务犯罪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惠民之州建设。

二、充分发挥打击刑事犯罪职能作用,全力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打击及时有力,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2009年,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3427件526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074件4672人,不批准逮捕591人。其中批捕“五类”案件(“双抢”、盗抢机动车、故意杀人、绑架勒索、拐卖妇女儿童)1587件2580人。共受理起诉案件3351件539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866件4558人。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05件175人,已起诉82件134人。成功批捕、起诉了“6?23”公共汽车司机李某某危害公共安全案、博罗县郑某某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刑事犯罪案件。

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案件繁简分流,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严格执行《惠州市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规定,克服案多人少困难,发扬乐于吃苦耐劳精神,在3个工作日内快速审结,快速移送起诉,大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全市共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284件315人。

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针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如邻里纠纷、亲属争执、朋友口角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我们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着重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角度正确处理,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体现人性化办案。全市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83件90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办案安全、确保办案质量、确保办案效果。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6件68人,其中大要案件47人,查处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2人,科级4人。反贪部门立案侦查案件45件58人,其中涉嫌贪污28件36人,涉嫌贿赂9件13人,涉嫌挪用公款8件9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3.6%。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11件10人。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近二千万元。

加大查处了涉及教育、医疗、环保、交通等领域的民生案件力度,共查处8件9人,占立案数18%。加大查处了商业贿赂犯罪、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全年共办理商业贿赂案件8件11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7件17人。加大了查处“涉农”案件力度,共查处农村征地腐败、贪污种粮直补款等犯罪案件24件34人,占立案总数58.6%,保护了国家投向农村资金的安全,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我们把查处职务犯罪与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分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共提出预防建议33件。积极开展了“三个一”活动,以最大限度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促进公务员队伍健康发展。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中,市、县(区)两级院分别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主动送法进机关、企业、学校、乡镇、社区、农村,共计举行宣讲活动78场(次),深受干部群众的好评。

四、强化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了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共受理审查立案监督案件27件,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8件,通知侦查机关立案1件1人,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件1人,发出《补充侦查提纲》和《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656份,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13份,纠正违法67次,追捕疑犯15人。

加强了刑事审判监督。认真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加大了提抗力度,抗诉准确率进一步提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3件,对刑事审判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2次。积极推行量刑建议,将事后监督变为事中监督,向审判机关发出量刑建议24件。

加强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清查监狱事故隐患专项活动,对全市6个看守所全体在押人员共4354人进行了体表检查,向看守所提出书面建议10次,口头建议36次,监督立案查处牢头狱霸,专项检查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了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全市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48件,经审查,市院向省院提请抗诉16件,同比上升23%,向中院抗诉9件,全市办理执行监督25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6份,息诉60件。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案件及时受理、抓紧办理,做到为民、便民,转变执法理念,把息诉工作与提请抗诉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全过程,受到了省院肯定。

五、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全市控申部门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467件,其中来信183件、来访212批、检察长接待64批,全年受理并审结刑事申诉案件9件,立案复查6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件。

我们非常重视把控申维稳贯穿到执法办案中去。一是抓源头。就是通过抓提高办案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案件瑕疵和不出现错案,以减少涉检信访案件。二是推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执法办案与维稳、信访风险同评估,对凡涉及企业、经济发展的案件,涉及稳定等敏感案件,在作出立与不立、捕与不捕、诉与不诉决定前,与信访风险同评估。三是抓信访维稳工作制度的健全。健全完善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并实行涉检上访、信访每周一分析制度等。四是抓责任落实,每个领导、部门和个人都有明确的责任,在职责中体现出信访的责任。这些做法,及时有力地化解了矛盾,极大减少社会对抗性。市检察院每月均被市委评为处理信访工作最佳单位。我们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的做法,得到了省院郑红检察长的充分肯定。

六、从严治检,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09年,通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意识,激发了工作热情,使全市检察机关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昂的士气,作风进一步转变,检察形象和公信力有了明显增强。有1名同志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1名同志被评为广东省劳模,5个单位和20人受省院表彰,20人荣立三等功,基层党建、挂点扶贫驻村工作受到市委表彰。连续第四年实现队伍零违纪的管理目标。

(一)不懈抓好基层党的建设,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实行各级“一把手”一岗双责,一手抓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一手抓执法办案,并将支部建在各科室上,以保障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的贯彻。在市院机关还成立了四个小组,即:思想互助组、检察宣传组、文体活动组和涉检舆情应对组,以促进队伍政治思想建设。2009年上半年,市院被市委评为“抓基层党建先进单位”。

(二)加强班子建设,开展交流轮岗。切实加强了检察院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各负其职,严以律己,尽心尽责,身体力行,给广大干警树立了良好的榜样。2009年,市检察院提拔充实了5名院领导,其中2名专职检委会委员。对市院中层干部进行了补缺和轮岗,对三个县(区)院的检察长进行了交流轮岗。在提拔调整和轮岗工作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防止和避免干警的思想波动,保持了队伍的稳定,这次提拔调整交流力度较大,极大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廉洁行使。全市检察机关把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强化内部、外部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检察机关公正履行执法的重要保障。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后,我们逐条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我们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进行法庭诉讼观摩活动,以促进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去年5月,市人大到市院检查落实《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10月,还对我市检察机关的反渎职侵权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市人大检查调研组对全市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和反渎职侵权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二是完善落实各项监督制度。落实“一案三卡”、“三书一制度”、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检务督察等制度。制定下发《惠州市检察机关规范文明安全执法实施意见》,规范干警的执法办案活动。三是进一步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6件6人。

(四)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工作。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在中心镇设置“阳光检务窗口”的工作意见》,把阳光检务从机关延伸到农村、到社区、到基层,已在全市30个镇、社区设置了“阳光检务窗口”。研究探索在中心镇建立基层检察室的试点工作,以深化阳光检务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省市媒体分别以“群众有了‘家门口的检察院’”等为题,进行了报道。

(五)认真抓好基层院建设。坚持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基层院制度,加大帮扶力度,切实帮助基层院解决问题。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基层院的办公办案经费及装备建设逐步改善,惠城、大亚湾区院的“两房”建设已竣工完成,基层基础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加强了对基层院的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使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作风纪律明显增强,执法效果明显好转。

以上成效的取得,是市委、上级检察机关和各级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加强监督的结果,是各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2009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不少差距和不容忽视的困难问题。主要表现是: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侦查监督、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推进步伐不够快,部分基层院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基层干警素质参差不齐,办案力量不足,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对于这些不足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各位代表,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会议和省委十届六次、市委九次会议精神,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规划、建设等部门联系,规范市场秩序,跟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对政府的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到位,为我市落实《规划纲要》,不懈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一是要继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种责任。二是要继续狠抓办案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案件。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四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一是依法快捕快诉,及时、准确、有力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惠州建设。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等专项检查活动,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三是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加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四是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尤其是要做好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四、以党建推进队伍建设,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提高队伍执法公信力。

坚持和强化党组和支部的学习制度,开展“建立学习型班子,学习型的检察队伍”活动,扎实抓好全员培训,增强教育培训实效,使广大干警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自身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检察环节不公正、不廉洁问题,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阳光检务工作要上新台阶。全面落实检务公开的各种制度。坚持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诉讼观摩活动,并形成制度。对重大敏感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有关党政人员参加检委会旁听。强化检察机关的自身执法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围绕“四化”要求,以突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提高我市基层院建设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为强化侦查监督,要制定《关于检察机关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办法》,对侦查活动监督实行关口前移,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保障监督及时到位。继续推进量刑建议、量刑辩论的开展。主动与中级法院就同类案件的酌情量刑情节,研究指导性意见,以保证公平判决。

六、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要取得更大实效。

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必须通过执法办案来履行,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必须通过执法办案来实现。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确保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办案安全和办案效果。围绕落实《规划纲要》,惠州大发展、大投入,保障政府资金安全,认真开展好各项预防工作,突出特色,打造预防品牌。

我们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增强党的观念,要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六不准”,即:不准随意抓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业务骨干、不准随意冻结企业账号、不准随意查封企业账册、不准堵塞企业流通渠道、不准发表损害企业声誉的报道、不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

2、“三个一”,即:“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工作机制。

3、“一案三卡”制度,即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

《办案告知卡》,适用于案件当事人。根据不同的案件当事人,如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民事行政案件申诉人、证人,分别告知其在案件中的权利、义务和检察干警办案中应遵守的办案纪律,使其明确在办案过程中应享有的权利、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对办案人员执行办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告知时间,由案件主办人于每次讯(询)问前进行;告知方式,采用统一格式,书面告知。每次讯(询)问后,由办案人员将《办案告知卡》送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交专人保管,以便备查。

《廉洁自律卡》,适用于办案人员自我监督。由案件主办人自己填写执行纪律情况和处理说情、送礼、吃请等情况。每案办结后,送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并送本院纪检部门保管。

《回访监督卡》,适用于纪检监察部门对办案人员依法办案、执行办案纪律情况的监督。所办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社会各界、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等渠道,了解办案人员公正执法,依法文明廉洁办案情况和执行办案纪律及作风情况。可采取派人(2人以上)回访座谈、信函的形式进行。但对重大、复杂或有影响的案件,必须派人回访。被回访人、回访单位应在《回访监督卡》上签字。《回访监督卡》由纪检监察部门存查。

4、“三书一制度”,即: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书、告知犯罪嫌疑人羁押情况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同步录音录像知会书,协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制度。

5、“两房”建设,是建设部、国家计委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和人民检察院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并批准发布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标准,“两房”的全称是“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

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次;对应批捕而未提请批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8人,追加起诉57人。仅在办理社会广泛关注的焦作市龙池曼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就依法追诉漏犯16人。

(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3件;依法办理刑罚执行监督案件16件;向社区矫正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0件均被采纳;对1名破坏监管秩序的在押罪犯依法提起公诉,被区法院加刑2个月,使其得到应有惩罚。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新职责,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4〕案件26件,强制医疗监督〔5〕案件2件。对焦作市监狱报送的68名罪犯减刑材料审查后提出监督意见23件;对区法院3名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材料审核后提出审查意见,均被采纳。

(三)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依法对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办理促和案件1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针对民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5份均被采纳。

检察院工作报告心得体会

20,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取得了新发展,为平安**、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创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集体,继续保持了全国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

准确履行打击犯罪和化解矛盾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10件273人,依法批准逮捕130件16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0件347人,已提起公诉193件272人,批捕、起诉的准确率保持了100%。严把案件程序关、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共依法追捕18人,追诉11人,追加漏罪3件,改变罪名2件,及时准确地打击了犯罪。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14起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环境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使用宽缓刑事政策不批捕46件64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对5名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对7件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促成了刑事和解,有效地减少了社会对抗,修复了社会关系。对执法办案活动实行全程风险评估预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

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努力为发展实干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7.5万元。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办案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区检察院反贪局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称号。着眼于干部少犯错误、发展少受影响,更加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了对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程序监督,为政府节约资金300余万元,切实提升了预防工作实效。更加注重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坚持办案想到稳定、执法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从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找准查办案件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在坚决查办阻碍政令畅通、危害民生民利、影响发展稳定大案要案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执法,讲求办案的方式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羁押、扣押款物等强制措施,努力维护发案单位的正常秩序,共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16份,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优化了干事创业的环境。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新进展。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件20人、撤案15件18人,对侦查活动依法提出纠正意见41次,对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2件,切实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严格依法进行。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符合抗诉条件的3起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及时建议提请抗诉,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7起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切实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加大对看守所监管秩序和场所安全的监督力度,依法纠正监管行为12次,审查看守所提请减刑4件4人,监督看守所将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上的26名罪犯全部移交监狱服刑。强化对社区矫正的'全方位监督,对全区32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两次集中大检查,办理矫正对象又犯罪案件7件9人,对2名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矫正对象监督收监执行。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先后与环保、()国土和工商等9个部门会签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17件涉嫌犯罪案件,促进了依法行政,有效地打击了犯罪;针对校园周边小餐桌卫生安全和黑出租载运学生等问题,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强化监管,消除了隐患;通过督促起诉程序追缴土地出让金730余万元,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着力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充分发挥派驻山头、八陡和开发区三个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打造了以3个检察室、15个社区服务站、76名民生检察联络员为主体的三级监督网络,建立了与乡镇综治、司法、工商等部门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共受理辖区内群众信访、举报16件,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8件,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化解不稳定因素18件,发挥了派驻检察室维护稳定、服务经济、保障民生的一线平台作用。

大力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取得新成效。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廉政和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守纪律、正检风、做表率”专项活动,深刻认识“四风”之害,严查整改工作中的庸懒散奢问题,努力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出铁的队伍。坚持不懈地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不断深化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定期组织技能竞赛、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全面提升了检察业务水平,先后有3名干警在省、市检察院组织的各类技能比武中获得一、二等奖,5名干警获得优秀检察官和专门人才等荣誉称号,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9篇。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环节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不懈地增强服务大局和服务民生的实效,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研分析,向区委区政府呈报了社区矫正、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等5篇调研报告,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扎实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民生政法进网格”等活动,为企业、镇村和学校举办法律讲座65场,就民生诉求、劳资纠纷等问题提供法律帮助53件次。高度重视“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帮助池上镇下小峰村完成了旧村改造手续和自来水管道铺设工程,组织青年干警与6名留守儿童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在访贫问苦、解决群众困难中锻炼了干部、改进了作风。

20,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平安**、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察院工作报告

20xx年,本人分管公诉科、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四个业务科室工作;20xx年底,分管工作有所调整,除继续分管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工作外,另分管控告申诉监察科,三年来,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依照院党组、检察长年度工作部署,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素质学习,切实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一分管领导,面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确保我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任务和要求,深刻认识到,必须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应对处置各种复杂形势的能力。三年来,本人围绕上述能力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检察工作的大局观、核心价值观、执法观、业绩观、权力观和发展观,从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执法思维的维度来深刻认识检察官的人民性。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综合水平和网络舆情应对引导能力;努力加强向实践学习,提高对社会社情的关注能力,提高懂大事、知方向、促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履行监督权、建议权。

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推进服务大局效果。

三年来,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为己任,追求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坚持以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为目标,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限意识及权利保护意识,保证执法活动运作规范,体现执法正义性、时效性;坚持以创新完善机制、抓好责任落实、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手段,加强法律监督,积极营造、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严格把关案件质量。清醒认识到,对检察机关而言,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工作的生命线,百分之一的错误对案件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司法不公。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对每一个案件都进行仔细审查,严格把关。,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97件799人,经审查把关,批准逮捕474件75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33件1004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0件7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4件731人;20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66件76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52件739人。做到不该捕的.不捕,不该诉的不诉,充分保障人权。三年来,案件没有出现错误逮捕或被判无罪情形。

积极试行“捕前调和”程序,对未成年、在校生犯罪案件、邻里纠纷等引起的轻微案件以宽缓处理为主。对多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不予批捕,并责成有关监护人和责任单位严加监督管教。

三是有效强化诉讼监督。其一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严格案件审查,落实跟踪监督。年立案监督8人,撤案监督16人,提请上级院刑事抗诉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增诉罪名15人;20立案监督14人,撤案监督26件。2011年,立案监督14件14人,撤案监督12件1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1份。坚持防错与防漏并重,加强对侦查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监督。

其二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坚持“抗诉是成绩,罢访息诉也是成绩”的民行工作指导思想,着眼提高民行检察监督的实效。2011年依法查处地区首起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案件,主犯冯某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年8月,省检察院基于本院以民行调处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践能够将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较好地结合,在本院设立“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基地”。2011年3月,市检察院为表彰本院在民行调处工作上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给本院民行科记集体三等功。

其三强化刑罚执行和看守所监管秩序监督。三年来,督促监所部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保障刑罚正确执行。认真督促驻看守所检察室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依法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针对监管场所有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其四规范控告申诉受理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控告申诉线索的批转流程,明确了全院线索的集中归口管理登记和批转由控告申诉部门负责。进一步明确了控告部门的首办责任制,对于非因本院工作原因产生的申诉信访工作,要求控告申诉部门工作人员理性平和地接待,不推诿、不扯皮。“钟某”非法集资案件的成功接待转办,避免了众多涉案被害人群访闹访事件的发生,得到了市检察院、区政法委的高度肯定。

四是积极探索监督新途径。三年来,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探索推进检察工作监督新途径。2011年,经与法院的沟通协商,制定了本院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委会的《意见》。《意见》规定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程序,列席案件的范围等内容,为本院通过列席法院审委会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奠定了制度依据。经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协商沟通,制定了本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使得本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关程序及实体要求更加规范和明确。2012年,与法院、公安、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同年底,根据实际,制定了本院《民事行政调处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完善了调处工作的内部机制。会同区法院出台了《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抗诉再审案件联合调处实施办法》。

三、不断强化廉政和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夯固服务大局基础。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自我监督,牢固树立廉洁自律从政意识。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执行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从政,努力做好表率作用。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慎独、慎微、慎行、正直无私、办事公道、淡薄名利,正确对待和处理好法廉、法情、法权关系。

检察院工作报告

xx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中共四川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忠诚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四川发展新跨越做出了贡献。

五年来,认真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86512人,起诉203655人。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127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437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犯罪的要案924人,其中厅级干部56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4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99亿元。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151件,依法纠正侦查机关不当插手经济纠纷1468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9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94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7899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991件。

五年来,不断深化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技术工作运行机制改革和驻狱检察室由县级检察院派驻改为市级院派驻改革,不断深化侦查工作机制、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改革,规范死刑二审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工作。积极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全国首批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五年来,结合各项专题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前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试点、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着力解决队伍与业务相关联的突出问题。建立了巡视督查、下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向上级院党组集体述职、重大工作失误检讨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教育培训、实战练兵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集中整治农村和城市社会治安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捕35682人,起诉41416人。突出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扫黑除恶、禁毒、禁赌、打击破坏“油气田”、“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犯罪,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非法传销等专项行动。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结合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960人,起诉967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取得新成效。

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193人,同比上升5.4%,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937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62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

着力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把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作为维护民生之要,共查办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职务犯罪183人。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作为维护民生之本,共查办侵害群众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45人。把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作为维护民生之基,共查办侵害群众合法财产权的职务犯罪472人。

着力查办商业贿赂及行政执法、司法领域中的职务犯罪。不断加大查办商业贿赂中的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查办598人。立案查办行政机关职务犯罪776人,上升14.6%。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37人。

继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和检察建议515件,开展预防咨询1041次、警示教育1227次,调查剖析犯罪原因250件,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4次。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全省检察机关着眼于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100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纠正392件。通过审查案件,依法追捕784人,追诉45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07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8件,法院审结357件,改判140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84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组织开展了刑罚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共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203人,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5041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0人。

四、结合办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着眼于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依法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7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801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4109人。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和快速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9560件,对被告人认罪案件提出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9319件。结合办案,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5737件。对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共办理987件。

着眼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司法权益,认真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开展了涉检矛盾纠纷排查,清理进京到省访46件,已办结45件,息诉39件。开展下访巡访活动836次,化解告急访、老上访、集体访190件。审查处理举报控告申诉19847件,检察长接待举报控告申诉3415人。

着眼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弱势群众权益,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效能。继续探索支持(督促)起诉新路子,办理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国家、社会公益和特殊群体利益的案件277件;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29件,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利益。积极探索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彰显司法文明。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不断强化对人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依法保护无辜公民和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不构成犯罪的939名涉案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8人决定不起诉。通过初查,对举报失实的54名被举报人予以公开正名。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在查办涉及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中,一般不查封企业帐户、不扣押企业财产,对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避免造成企业停产、职工失业。

依法保护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建立被害人及其家属权益保障机制。

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

六、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作风建设的部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班子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在作风整顿建设中,以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干警头脑,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健全教育和警示机制。

认真组织实施检察人才工程。省检察院组织实施了“人才强检、素质兴检”的人才战略工程,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省举办司法考试、专项业务、新进人员培训班120余期,培训干警5000余人(次)。

全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综观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能力,为推动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第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引领检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服务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民生意识、监督意识。继续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努力维护法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四川,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20工作及廉政情况向党组和全体干警作以汇报,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干警的检阅,提出以后工作设想及打算,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xx检察再做新贡献,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对院党组的安排表示衷心拥护。我述职述廉发言的题目是:《盘点过去,共同收获喜悦;谋划未来,从一点一滴开始》。

一、年我做了些什么。

我是1992年8月从事检察工作的,其间在监所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工作两年多时间,在政工科、院办公室工作将近。我同多数同志一样,见证了xx县检察院的发展和变化;见证了xx县检察广大干警精神面貌的改变;见证了一群捍卫国家法律、把事业看得比自己生命还宝贵的检察官的崇高境界。深深感受到工作机遇对一个人的珍贵。因而,我非常珍惜属于自己的一份天空,干起工作浑身都有劲。

2008年,在我院检察工作发展进程中,是一个永远值得怀念、永远珍惜的不平凡年份。这一年的1至7月份,我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室工作。我与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密切配合,紧紧依靠党组的正确领导、依靠广大干警的大力支持,完成了2008年岗位目标任务书及考评细则的制定,完成了各项工作制度的修改与完善,完成了主题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方案及第一阶段的工作,完成了检察院旧楼公物登记移交工作,完成了新办公大楼启用前的各种准备工作,为实现顺利搬迁奠定了基础。同时,我自觉接受纪检组长的领导,对本院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败斗争,促进规范执法,保障检察权的正确实施,制定本院2008年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总体方案,完善规章制度,做到宣传到位,不留死角;教育及时,因势利导;方法灵活,循序渐进。慎重掌握工作分寸,不哗众取宠,不随风使舵,更不乘人之危,在查办案件中挽救同志,治病救人。在具体工作中,灵活工作手段与策略,努力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团结意识,不断促进检察和谐。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定位在有所为,有所不为之处,没有与同志搞对立,没有在领导跟前打小报告,不整人,不害人,不把个人的荣誉凌驾在同志的痛苦之上,更不落井下石,客观真实反映事物真相,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体现自己做人的价值,更没有给检察工作添乱。

党组确定我负责检察宣传、调研工作,几年来,我负重奋进,加倍努力,没有辜负全院干警的殷切希望。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前几年,xx检察宣传、调研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怎样才能够确保这一“xx检察品牌”久盛不衰,我自我加压,以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的精神勉励自己,坚持数年如一日,竭尽全力搞好宣传、调研工作。全年发表宣传稿件163篇(其中一类媒体1篇、二类媒体138篇、三类媒体24篇)。检察调研文章24篇。为了立体式宣传我院检察工作,我接受党组安排,共同策划、撰写了电视专题片脚本并投入紧张拍摄。

机关、单位、学校常常与我联系,让我做法制报告。通过自己的努力,把检察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结合起来,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信力,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一年来,我在县国税局、普集高中、绿野高中、南仁初中等地方做法制辅导6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1.2万人。

其实,我只是做了点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我就心满意足了,党组给了我极大的信任和荣誉。这一年,我获得全省优秀法制辅导员、市检察院授予我个人三等功,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今年又被党组提名,作为个人二等功的拟任人选申报市院。

二、20我将怎样去工作。

面对检察宣传、调研激烈竞争的严峻形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挥积极作用,把自己工作中的经验毫不保留地传授给愿意真诚付出的年轻人,热情讴歌检察战线上、为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的仁人志士!我的基本思路是,保住三类媒体(xx日报、西部法制报、xx检察信息、xx检察),巩固二类媒体(检察日报、正义网、xx日报),争取一类媒体(法制日报、求实、半月谈、人民网)。在检察调研工作中,积极靠近人民检察xx版,在xx检察杂志上每期都占据3篇以上稿件。

俗话说:“自古无常胜将军”。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我已到了“奔五”的年龄,知道自己剩余工作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愿意把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年轻人。下一步,我准备培养几个青年人,让他们接好我的班,干出一番超过我的业绩,实现xx检察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打铁须要本身硬”。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个非常敏感的部位,要全面落实警示训诫防线,自身存在问题,将不会赢得干警支持。我自己非常感谢党组把此重任交我了我,既然是工作选择了我,我没有任何理由不干好工作。我将不负厚望,严格要求自己,完美人格,时刻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经常性地与同志交流谈心,倾听同志意见,接受同志批评,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带头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纪检监察工作作风,赢得党组放心、干警满意。

检察工作是阳光下最具正义的事业。的检察工作,培养了我努力工作、积极进取的品德。对此,我是乐观的,积极的,没有给领导提出半点份外要求。与部分同志相比,我没有别的特长,唯一的长项是写点小文字。过去凡是有人请我帮忙,我从来没有拒绝过,今后也不会拒绝,并主动深入科室,提炼素材,写报道消息,写调研文章,带动年轻人,借今天开会之机,我也诚挚地期待大家多关心、多理解、多支持、多帮助,团结一致,努力把我院宣传、调研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放松。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通过学《党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学深杭、促创新”学习研讨、举办党员活动日、道德讲堂等活动,不断增强干警“四个意识”,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1名干警在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微型党课”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二)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实行重大节日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积极开展“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法治环境促发展”等活动,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确保了队伍“零违纪”。

(三)狠抓素能培养不松懈。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态势要求,注重加强对干警业务素养、工作能力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参加专题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在市检察院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业务竞赛活动中,5名干警取得优异成绩。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xxxx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二十字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为维护我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始终把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作为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要政治任务,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通过全国性的集中行动、地区性的专项斗争和经常性的“严打”三种形式,积极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11件39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9件32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3人,占批捕总人数的68%。受理公安机关及自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268件43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22件333人,使一批罪行较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得到了及时惩处,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突出重点,从重从严。始终坚持把“严打”的锋芒对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的杀人、抢劫、重伤、强奸等重大刑事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按照“两个基本”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狠狠打击,绝不手软。五年来,共批捕上述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223人,其中杀人8人,抢劫29人,重伤害28人,强奸18人,放火、投毒、重大盗窃等140人,提起公诉223人。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适时介入,提高效率。坚持重特大案件介入侦查制度,深入到刑警队、派出所等部门,及早了解掌握案情,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以抓证据为核心,将证据的难点、疑点尽量解决在侦查阶段,为受案做好准备。案件上手后,很快进入实质性审查,快速作出决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去年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对重点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带头攻坚,限期挂牌督办,办案人员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调整充实办案力量,批捕起诉部门人员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办案,做到一般案件在3日内、疑难复杂案件在5日内作出批捕决定。审查起诉案件在10日内、疑难案件在15日内起诉法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和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建立与公安、法院联系日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公检法并肩作战,形成严打合力,为实现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五年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立足于办案,着眼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严打,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针对发案单位治安防范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五年来,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26次。切实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既利用出庭支持公诉机会,充分揭露犯罪,配合法庭查清案情,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注意通过发表公诉词,进行法庭辩论,向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据统计,五年来出庭公诉220多案,发表公诉词200余篇。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法院召开公捕公判大会9次,开展集中整治5次。通过办案、法律咨询、青少年维权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弘扬法制,教育人民群众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xxxx年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以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为重点,以取得立案数和侦结率有新的进展,实现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和查办大要案上取得新的突破为工作目标。推行“五个坚持”,即:坚持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坚持用“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统一干警思想,保持旺盛斗志;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举报犯罪,惩治犯罪;坚持检察长亲自办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查办大要案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73件,初查不予立案59件,决定立案14件,其中贪污案8件8人,挪用公款案6件6人。通过对原顺化乡副乡长张xx贪污、破坏选举案、原县粮油加工厂副厂长xxx贪污案、原六坝林场会计xx贪污案以及原六坝卫生院院长xxx贪污案、原城建局会计xxx、滨河集团驻青海格尔木市销售部经理张x贪污案等一批案件的查处,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整章建制,从制度上预防犯罪。xxxx年,抽调干警送法进企业,服务到市场,开展了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和销售人员挪用滞留货款回收专项治理活动。在滨河集团市场销售点给80多名营销、财务人员上专题法制课,提出检察建议10多条,为滨河集团追回“体外循环”货款20余万元,为国企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到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全过程,采取同步预防、个案预防、教育预防、行业预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广泛开展“查办一起案件,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协助制定一套整改措施,进行一次回访考察”的“四个一”活动。送法到企业,进课堂,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构筑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是200x年以来,认真落实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预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业务科室联系金融、水务、农业、税务等8个重点行业及13个乡镇预防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域网络组织55个,制定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54项;对大河林场天然保护区封山育林专项工程、县畜牧局实施的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工程和洪水河益民东干渠第三期续建工程进行检查,开展同步预防;结合查办的案件在医药公司上法制课,警示教育职工,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对林业局及所属“两场一圃四站一队”等8个单位的退耕还林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验收等方面实行同步预防,签订《工程建设及廉政责任状》21份;参与瓦房城和双树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前期大型活动4次,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廉洁文明施工协议》28份;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和县委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20多人到民乐县看守所接受了警示教育;针对各行各业特点分别在农行、信用联社、酒精厂、丰乐中学等地举办法制课、座谈会、联席会17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开展的预防工作,在《张掖日报》、《绿色时报》、《甘肃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9月,由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单位组成的“中央新闻记者西部预防记行”采访团到我县采访退耕还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以办案为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严格审查,重点加强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及重大刑事案件立案等情况的法律监督。五年来,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不规范行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8次,提出书面建议7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64名犯罪嫌疑人和9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和不起诉决定。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7名,追加起诉被告人8名。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件4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7人。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和审查法院判决裁定,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及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的监督,依法提请抗诉4件5人。同时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对超期羁押、保外就医等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12次;共纠正处理超期羁押4人(次),切实加强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审查和提请抗诉工作的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9件,立案审查24件,提请抗诉17件,提出检察意见7件,法院再审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2件,撤销原判、改判10件,采纳检察意见3件。并组织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和检务公开。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控申举报对内监督和对外联系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及时认真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5件(次),其中来信253件,来访62件(次),均得到了准确及时处理。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立案复查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件。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行动纲领,组织全体干警全面系统地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检验和衡量各项检察工作,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深化教育整顿,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和勤政廉政建设。自xxxx年以来,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上级检察院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抓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每年利用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进行“统一执法思想、征求意见、开门整风、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执法执纪作风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执法执纪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教训,制定措施,实打实地抓教育整改,用检察人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武装思想、规范行为、勤政为民。进行人事制度和用人机制改革,对科室局中层领导干部实行公开竞争聘任制,一般干警“双向”选择聘用制和落聘人员待岗制,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不护短、不迁就。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6名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干警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始终把有计划的教育培训干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和扶持干警通过电大、函授、自学考试等在岗学习途径,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掀起抓全员自学、强基本素质的学习热潮。止目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1人,占全院干警的78%。现有14名干警参加党校、电大、北大远程法律本科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1人参加研究生班学习。举办了两期计算机培训班,有25名干警参加了培训。累计60多人(次)参加了省、地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和续职教育培训。

四是重点突破,争创五好,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创五好”的思路,对照“五好”标准,寻找不足,制定争创方案,签订争创责任状,强化达标责任。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增强凝聚力。在全院推行量化考核,实绩公开,动态管理的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改革,实行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软硬环境建设,改善薄弱环节,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活动和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赢得人民满意。在检察工作中,自觉接受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查办案件情况以及其他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经常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并及时上报办理进度及处理结果。虚心听取和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认真查办督办。自觉接受政协、新闻舆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四心”和“四个一”文明接待活动,推行首办责任制,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把便民、为民、利民贯穿到各项检察业务之中,为群众办实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检察干警的努力奋斗,我县检察事业稳步向前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深深感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反腐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虽经多方努力,但由于客观上举报线索少,成案率低,主观上我们的侦查手段落后,侦查技能低,在经济领域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的情况下,一些干警相关知识和执法水平还不适应工作要求,致使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没有新的突破,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少;二是对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工作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办案装备、技术设施落后,经费紧缺,已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深化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改革,狠抓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发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首位。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和盗窃、伤害、寻衅滋事等影响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走私和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切实贯彻“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把“扫黑除恶”和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深挖严惩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不断把“严打”整治斗争推向深入,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标本兼治,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项目中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继续加强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和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发挥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的作用,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遏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和实施三大战略服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努力探索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及刑罚执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增强公正执法和保障人权意识,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保障司法公正,坚决排除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认真监督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及时提出抗诉;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化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改革,建立和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建成上下一体、反应灵敏的侦查指挥和协作机制,提高突破大要案的整体能力。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改善物质技术装备。加强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适应入世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强化职业纪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抓紧组织对现任检察官的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以规范管理和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本素质,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保障,在新的起点上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向前推进。

六、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做好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决落实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和查办的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报告,紧紧依靠县委做好各项工作。增强接受监督和制约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人大监督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检察工作。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用好的作风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在办案力度、案件质量、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以优良工作业绩展现作风建设新成效。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抢抓检察工作发展的良好机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苦干实干,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省检察机关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96人;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提起公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542件903人。在办案中深入研判经济下行给社会稳定带来的风险隐患,及时与地方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范整治工作。围绕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实施,省检察院制定工作意见,指导各级检察院立足职能强化服务举措,受到省委罗志军书记批示肯定。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苏中崛起、苏北振兴等重大部署,明确保障举措、细化工作任务,积极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连云港市检察机关主动对接中哈物流合作基地、30万吨级航道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惩治、预防犯罪活动,受到市委充分肯定。

促进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突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健全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办理、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共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2件416人。无锡市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理质效,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集体。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新型产业、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深入企业开展经营风险防范、商业贿赂犯罪预防等活动,促进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常州市检察机关开展“百家民营企业走访月”活动,依法办理涉企案件,解决涉企信访纠纷,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力度,与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同强化环保联动执法司法,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625件1188人,同比分别上升190.7%和161.7%。镇江、苏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例,被国家环保部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加快推进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监督立案14件28人。根据全国人大会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省检察院组织南京等7市检察机关以环境资源保护为重点,依法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排查出一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5件,另有两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分别由常州、徐州市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诉讼。

二、强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4662人,同比下降3.8%;提起公诉95316人,同比上升4.2%,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犯罪,共办理为境外机构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和煽动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4件17人。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依法提起公诉“”“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案件127件214人。深化扫黑除恶、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等专项斗争,依法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8772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坚决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积极参与民生幸福工程,依法提起公诉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7114人。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件80人,提起公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犯罪985人,同比上升34.2%。南通市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件,依法批准逮捕17名犯罪嫌疑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大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联合法院、公安、人社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盐城市检察机关依法追诉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犯罪,促使被告单位及时支付176名职工工资320余万元。

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19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相对不起诉1522人,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办理机制,对24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封存,强化教育感化,促进改过自新。规范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依法支持851件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与加害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尽力减少社会对抗。切实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在办理南京虐童案以及南京、无锡重大交通肇事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敏感案件过程中,及时介绍办案情况,说明法律依据,争取社会共识。

三、深入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贯彻省人大会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78件1565人,大案率为98.4%,其中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案件237件,同比上升4.9%;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7件45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09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6亿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70人;省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组织查办了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查办了李强、冯亚军、夏新平、嵇克俭、贾春林、许刚、王德善、蔡敦成、李连玉等16名原厅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深入开展查办国企领域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侵吞国有资产、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财产重大损失等职务犯罪179件203人,查办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涉农补贴资金等侵犯群众权益职务犯罪459件633人。依法查办了丹阳市界牌镇原党委书记王东良挪用1.3亿元公款境外赌博、扬州市江都区滨江新城管委会会计季月等三人贪污挪用公款8000余万元等一批“小官巨贪”案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抓获被列入国际追逃的戴学民、钱增德在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42人。依法立案侦查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嫌疑人346人。

着力提升依法规范侦查水平。大力推进智慧侦查建设,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严格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完善受理、评估、交办、督办机制,确保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实名举报及时办理。突出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省检察院与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加快侦查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有效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全省检察机关运用侦查信息化等手段初查贪污贿赂案件成案比例为92.1%,被告人一审服判率为83.5%。

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嫌疑人犯罪轨迹、发案原因,有针对性加强预防工作。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调查381项,召开重大典型案件剖析会667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26份。省检察院结合高效设施渔业补助领域渎职犯罪查办工作,向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收回财政补助资金1985万元,完善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等5项制度。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报送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54份,推动完善相关制度247项。扬州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推动交通等部门针对道路工程建设设计变更等环节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泰州市检察院积极推进网上警示教育平台建设,开展生动有效的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开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接受查询36.8万批次。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会同邮政部门将廉政文化送入千家万户。

四、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共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5884人、不起诉290人;对涉嫌非法取证问题及时启动调查核实程序,依法监督纠正345件;会同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纠正定罪错误案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1809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督有关机关及时变更强制措施。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特赦罪犯的决定,扎实开展特赦检察工作,实行全程同步监督,确保特赦工作严格依法有序进行。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4件,纠正不当强制医疗3件,维护被强制医疗人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制定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的规定,开展刑拘未提捕案件专项监督,指导各级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279件,追加逮捕117人,追加起诉32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注重审查纠正定罪不准、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共提出刑事抗诉132件,法院依法改判、发回重审81件。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逐案审查制度,对执行不当的提出监督意见13件。依法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工作,对财产刑执行不到位应当从严掌握减刑、假释而未从严的,监督纠正661人。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依法监督收监社区服刑人员49人,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对76名原担任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罪犯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刑罚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90件,法院再审后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7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0件,法院采纳300件(含上年提出的建议)。针对民事行政执行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00件,法院已采纳719件。淮安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出台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范围和方式,促进民事执行活动依法规范开展。着力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共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945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58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审查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93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1人。

五、推进司法改革,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重点问题。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稳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检察院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和检察官遴选办法、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南京、苏州、泰州、淮安四市8个检察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省统一组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业务考核,从现有检察人员中遴选产生304名政治素质好、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制检察官,占8个试点检察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5.6%,经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后,全部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各试点检察院及时落实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办案组织,整合原有内设机构,实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既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又强化对检察官行使职权的必要监督,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同时,省检察院依托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探索对知识产权等类型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办理,在这项改革试点中取得初步成效。

不断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加强案件审前把关,对4512件刑事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依法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1428件,促进繁简分流;强化出庭指控和庭审监督,各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出庭公诉491次,保障诉讼活动严格规范。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公开法律文书5910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323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9636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大力加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建成四级检察院互联互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共接收各类信访68862件次,依法受理、办理11581件,其中赴省访同比下降13.8%。对原处理决定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纠正,共办理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892件,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件。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宿迁市检察院积极推动组建律师服务团,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促进在法治轨道解决群众诉求。

六、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省检察机关以公正司法为核心,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动真碰硬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特权思想引发的霸道作风、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搞变通、随意使用监督权等9大类重点问题,认真组织对照检查,对16.3万余件案件全面排查梳理,查摆出70余项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和司法行为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对重点问题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建立逐案销号、定期通报等机制,坚决整改落实。省检察院针对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不规范问题,专门下发文件明确适用条件和程序,确保严格依法规范适用;针对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问题,抽查案件305件,涉及款项2.4亿余元,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6个;针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组织抽查26个基层检察院,督促纠正录音录像与笔录内容不一致、讯问语言不文明等问题50余项。坚持源头治理,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严格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严格落实查办职务犯罪八项禁令等8个文件,并在案件管理中健全对司法不规范问题的预警、通报、纠正、惩戒机制,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常态。

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充分认清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省检察院制定《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的规定》,建立拟不许可会见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批、不许可会见决定向省检察院备案制度,推动各级检察院依法保障律师会见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177件,省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下级检察院不许可会见决定6件。各级检察院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中,听取律师意见10690件次。凡具备条件的地方检察机关都通过安排专门场所、设置网上阅卷中心、免费刻录案卷光盘等形式,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条件。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通过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共向地方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29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8774人次,尤其是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视察职务犯罪办案区,深入了解反贪污贿赂情况,为代表有效监督创造了条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88件、转交的案件12件,确保件件落实。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保障人民监督员对107件拟不起诉、拟撤案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有效监督。依法接受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制约,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复议复核案件,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七、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省检察院党组深入贯彻省委会专题听取检察工作汇报时的重要指示,切实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着力把党对检察工作的指示贯彻到各项工作中,提升领导全省检察工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各级检察长上专题党课、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办全省检察领导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等方式,组织检察领导干部深入查摆整改不严不实问题,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从严修身用权律己、从实谋事创业做人。全省检察机关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刘文胜、王勇等一批新的先进典型。9个县(市、区)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省检察院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对常州、扬州、宿迁、盐城、徐州5个市检察院开展巡视,推动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省检察院制定检察机关严肃纪律作风26条禁令,对检察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实施办法等意见,加大检务督察、案件监督管理力度,着力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24人,警醒广大干警不踩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

着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加强分层分类教育培训,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举办各类业务技能培训4800余人次。围绕学习贯彻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等,加大网络教学、案例教学力度,促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深入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完善到基层任职锻炼、职业导师等培养机制,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我省3名检察官在全国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十佳。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加强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7个检察院入选首批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苏州市检察院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运用网络技术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

全省检察工作虽然取得新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与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民事行政检察、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等工作的能力水平亟待提高。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司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现象仍有发生,损害检察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三是司法改革及检察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性保障性障碍还没有完全破除,检察业务人才流失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相关配套措施应当抓紧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xx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服务武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历史跨越。

过去的一年,是我院检察工作取得成果最为丰硕的一年。在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表彰命名后,又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从xx年起,我院连续三年获得全市先进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创、选、评”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在全市检察机关xx年终考评中,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获得第一名、监所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获得第二名。其中,民行检察工作获得全市“八连冠”;检察技侦综合大楼建成、交付使用,实现了单位整体搬迁,我院在“科技强检”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46案105人,同比增长8.5%,;增捕5人,同比上升32%,准确率100%。无错捕、漏捕。依法提起公诉42案90人,同比起诉人数增长12%,依法决定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案3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错诉、漏诉、无罪判决,追诉5人,同比上升14.8%,准确率100%。发出检察建议1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公安、法院均予采纳。坚持岗位责任、提前介入、挂牌督办、联席会议等制度,适时介入侦查27起重大案件的侦查活动,增强了打击效果。在办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康某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适时介入侦查,仅用48小时批捕犯罪嫌疑人4人,并及时审查、提起公诉,受到人民群众称赞。

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有力打击震慑犯罪,该严则严,又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刑事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增强。在受理一起亲叔侄之间伤害案件中,我院检察人员积极做好矛盾调处工作,与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达成共识,促进民事赔偿与和解。在此基础上,我院召开多方参加的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依法决定不起诉,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同时,我院结合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定期回访6人(次)。

全面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解难题、保稳定、促和谐。我院积极发挥控申部门的窗口、桥梁与纽带作用,进一步明确各个责任环节和责任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信访承办渠道的畅通和责任的落实。凡到检察机关上访的,热情接待,依法受理,按首问责任制要求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件,迅速组织力量,突击办理,尽快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也按程序认真负责地移交给有关单位处理,并实行跟踪催办,及时答复上访人员。特别是对不服法院已生效裁决申诉的,耐心细致地做好稳定群众情绪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导致发生“民转刑”案件。去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件,没有因检察机关工作的疏漏出现越级上访,真正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院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突出重点,严把立案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办案安全,增强办案效果,全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8案11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6案8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2案3人。已开庭审理的7案8人均做有罪判决。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我院围绕新农村建设,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贪污、挪用国家支农专项资金和政策补偿资金的犯罪,深入查办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出现的贪污贿赂犯罪,特别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中行贿受贿、虚报冒领,以及利用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审批权、资金划拨管理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犯罪,坚决查处农村基层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案件,重点查处窝案串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全年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案7人,均获有罪判决,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结合办案进行个案预防8件,对4个行业、3个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健全防范机制,堵塞漏洞,预防职务犯罪期刊《上阁钟声》出刊2期xx册,免费发放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网、系统预防网和工作联系网,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覆盖面,实现了预防工作的“四个转变”,即由初级形式预防向系统全面预防的转变,由浅表式预防向深层次预防的转变,由被动预防工作向主动预防工作转变,由检察机关部门预防向社会化综合预防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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