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汇总19篇)

时间:2023-12-02 17:24:38 作者:FS文字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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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望各车间、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厂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采取定期及随时排查的形式,范围包括全厂、重点部位。

1、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打浓缩车间、离交车间、糊化车间、调浆车间、板框车间、锅炉等。主要事故是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

2、生产车间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伤人。

3、变、配电室易发生雷击、短路、触电伤人事故。

4、材料库易发火灾事故。

5、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发生中暑事故。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机器转动。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1、企业法人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负责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落实。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区政府及市安监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重大隐患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险情随时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隐患排查台帐上登记。

4、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20xx年7月1日。

加油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xx〕8号)及《岳阳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市安监函〔20xx〕xx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加油站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法检查和安全准入,严厉惩处加油站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提升我市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加油站生产经营安全。市安监局决定对全市范围内加油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加油站落实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加油站设备、设施的风险监控与事故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规范标准要求,切实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经营建设行为,强化加油站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遏制安全管理滑坡和松懈现象,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条件。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市辖区内所有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二)安全评价报告与现场是否符合;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情况;

(七)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八)加油站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及站内设施设备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十)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十一)防雷防静电是否按规定检测,油罐和加油机静电跨接以及卸油静电接地是否合格。

检查时间从3月底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3月24日至3月31日)。

各加油站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市安监局;各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要做好宣传动员和部署工作,并组织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确定整改时限等相关要求,并落实责任人员跟踪督促其整改到位。

(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市安监局将组织专家对全市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督促企业整改消除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至12月30日)。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各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要督促加油站增强安全意识,将其各项制度、规定、操作规程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中,如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对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安全设备依法依规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未能履职尽责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警告并处罚: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拒绝或阻碍检查的;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提供虚假情况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停产整顿并处罚: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改扩建项目未履行安全许可手续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提请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的。

加油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推动本加油站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本加油站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纲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本加油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经营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坚持改进的安全工作机制。

1、工作目标。

本着“化整为零、分步实施、逐渐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定于20xx年完成安全标准化三级标准。

2、主要内容。

2.2、分解落实安全标准化工作责任。将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逐级分解,一级抓一级,切实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

2.5、完善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考核机制。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根据计划进度,奖优罚劣,提高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逐步推进与实施。

(一)准备阶段。

进一步完善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对考核评价的8个一级要素和45个二级要素进行分析,整理出评价要素大纲及本加油站应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组织成立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与安全标准化工作网路体系,完成达标创建初步准备工作。

(二)宣传培训阶段。

安全标准化工作重在全员参与,站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好宣传动员工作,教育全体员工正确认识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安全意识,使活动深入人心,得到切实有效的开展。

安全标准化工作强调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监督管理原则,因此,全员安全标准化培训,是安全标准化工作重点内容之一,根据实际情况,将培训工作分三步实施:

1、本加油站领导及管理人员人手一册《规范》,采用外聘老师培训授课方式;

2、各班组长采用班前会、班组活动的方式进行宣传与培训。

(三)全面实施阶段。

全体人员按照《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中的8项一级要素、45项二级要素规定的具体内容逐步实施。

(四)自评与评审阶段。

基本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并开展自我评价工作,根据评审情况,落实整改、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最后向邢台市安监局申请达标安全标准化考评验收。

安全标准化在管理过程中,要自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并将这些内容细化,依据这些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加油站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办法,并在本加油站管理中切实得到贯彻和实施,使本加油站的安全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并持续改进,使本加油站的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使本加油站的人、机、环处于和谐,并保持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进而保证和促进本加油站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的发展。

1、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管理创新入手,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3、从基础工作抓起,既抓硬件也抓软件,不断强化硬指标,努力改善软环境;

5、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业人员现场抓的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体系,认真落实安全标准化责任制。

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周密计划、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学标贯标、分析梳理、反复普查、落实整改、持续改进,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也是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建立明确主管领导、落实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的工作机构。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机构和网络体系,各种统筹、协调和指导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工作。

(二)统一思想,全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已纳入安全工作目标要求,全体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

(三)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要按照“化整为零、分步实施、逐渐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确保达标工作有序推进,把安全标准化融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增强员工安全素质、提高装置本质安全度,确保平稳生产、安全发展。

加油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加油站安全监管,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意见建议,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全县范围内所有加油站。

1、防爆电气安装使用情况。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是否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

2、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加油站出入口及周边、作业防火区是否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手机”、“禁止使用相机”等标志;可能产生静电导致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禁止穿化纤衣服”、“禁止穿带钉鞋”等警示标志。

3、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是否满足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地上储罐是否设置2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分别设置);地下储罐是否设置1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分别设置);一、二级加油站是否设置5块灭火毯、2立方米消防沙及消防工具;三级加油站是否设置2块灭火毯、2立方米消防沙及消防工具。

4、结算支付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的问题,是否存在加油机上张贴、摆放收款码等现象,是否存在加油工作人员将收款码随身携带,用于现场支付的情形。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8日至10月10日)。

各镇(区、街道)对照方案要求,督促辖区内加油站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并及时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

各镇(区、街道)对辖区内加油站逐家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及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暂时停止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立案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

各镇(区、街道)结合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分析研判,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县检察院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各镇(区、街道)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压实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全县加油站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镇(区、街道)要采取专题会议、走访宣传、主要负责人约谈等形式,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手机扫码支付新情况,逐家做好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请各镇(区、街道)于10月22日前,将本镇(区)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复印件,报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安全生产排查隐患整治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压减一般事故,切实保障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以《标准》判定的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为重点防范治理内容。

(一)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酒后、服用违禁药品等操作农业机械的;

(二)拖拉机违法搭载人员的;

(三)无号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

(四)存在超载、超限、超速等行为的;

(五)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导致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

(六)农业机械存在灯光不齐、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缺失,以及刹车与转向系统失灵等安全隐患的。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使用及驾驶操作人员情况。一是对已注册登记达到报废条件的,建立预报废台账,引导农机所有人实施报废;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按照年检情况建立台账,对超出检验有效期的,通过发放催检告知书等形式督促其及时进行检验。二是对没有挂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符合条件的实施登记管理,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告知停止使用。三是完善驾驶操作人员台账,未取得驾驶证件或超出有效期的禁止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并督促其按有关规定要求考取驾驶证或及时更换驾驶证。

(二)排查隐患,建立清单,强化农机安全检查。一是在春耕备播、“三夏”、“三秋”等农机作业高峰期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深入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全面动态排查事故隐患。二是切实落实联合执法、信息互通等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道路上农业机械违法行为。三是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于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列明隐患名称、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及时告知农机经营组织负责人或农机主,督促整改并及时检查整改效果,按规定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三)拓宽渠道,广泛宣传,强化警示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结合农机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农机安全使用知识。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多种形式建立农机安全生产警示提示信息发布渠道,做好执法及事故典型案例整理与分析,以案释法、以案促治。三是加强农机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向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宣讲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农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及自救互救能力。

(四)关口前移,服务便民,强化安全保障。一是大力开展送检、送训、送考下乡,打通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二是推进办事流程优化和服务创新,落实驾驶证补证、换证、更正业务全省通办。三是严把安全技术检验和注册登记关,确保制动、灯光、安全防护等装置齐全有效。四是继续推进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为拖拉机运输机组粘贴反光标识,未粘贴的.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检验。积极推行其他上道路行驶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悬挂反光警示牌或插挂反光示廓警示旗等,减少事故隐患。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农机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重要性,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抓好农机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压实农业机械所有者和使用者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使用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

(二)细化工作方案,狠抓措施落实。各市要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农机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治理工作方案,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有力措施,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做好经验推广。各市要加大对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同时做好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防范治理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省厅将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加油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邀请专家开展加油站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比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全国两会及三月敏感时期油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比安委会〔20xx〕25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专家组督导反馈问题清单,确保加油站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总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邀请专家开展加油站隐患排查治理查出各加油站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加油站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辖区内各加油站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为确保此次整改工作全面落到实处,特成立专家组隐患问题整改工作督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杨复洪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边曲安监局局长。

成员:扎西平措县商务局局长。

布布县住建局局长。

扎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安委会负责人。

县安监局设办公室,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杨复洪同志担任组长,安监局局长边曲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统筹安排部署此次整改工作各类事项。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16日)。安监局、商务局、公安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安本方案要求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问题清单,明确重点整治内容,并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既定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单一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针对专家组反馈突出问题,彻底排查各加油站隐患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巩固总结阶段(4月5日前完成)。各相关部门针对上一阶段督导过程中发现的暂时未能整改完成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和清单,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隐患排查“五落实”的规定及时进行整改,逐一进行销号,并将工作开展总结及时上报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整理后报地区安委会。

四、整治要求。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按照专家组查出的各类突出隐患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方案,对本加油站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县安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

(二)县安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组成督导组对辖区内各加油站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全程、深入、细致的跟踪督查,对整改工作不扎实的加油站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相关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

加油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成品油加油站点(以下简称加油站)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有效解决加油站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按照“打非治违”行动计划的要求,县安监局决定在20xx年开展为期一年的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制定本方案。

坚持整顿规范和发展创新并举,打击取缔和服务引导结合,严厉打击未经安全许可非法建设、无证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加油站安全发展规划并不断推动落实到位,使得加油站布局进一步合理、市场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细化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程序、条件,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推进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强化加油站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及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使加油站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专项整治主要对以下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治。

(一)突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通过,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

3、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成品油的;

6、聘请未取得相应安全资质单位清洗油罐的;

7、未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

(二)突出的安全隐患:

2、加油机或油罐设置在室内、油罐未埋地或油罐罐顶不低于周围4米范围地面的;

3、撬装式加油装置油罐未采用双层钢制油罐的;

7、阻隔防爆油罐未加贴阻隔防爆标识牌的。

各乡镇安管办要逐一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加油站,仔细检查加油站安全许可手续、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要按照“依法依规、先停后理、分类处置、务求实效”的原则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突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加油站一律先行立案,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经营,并在查封违法建设项目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设施设备后,区别实际情况和形成原因依法处理。

1、提请县人民政府关闭: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三个务必”原则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坚决打击取缔:一是务必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二是务必“推倒站房和罩棚、拆除加油和供电设施、清除成品油、挖掉油罐和配套管道”;三是务必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业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且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擅自建设的;

(2)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擅自经营成品油的;

(3)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

(4)未经省安监局批准、擅自设置的撬装式加油装置。

2、责令停产整顿:

(1)已经取得了立项批文但未经安全许可擅自建设的成品油加油站;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向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采购成品油的;

(4)没有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以致存在安全隐患的。

其中安全许可手续不全但能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限期补办安全许可相关手续。逾期仍不能补齐安全许可手续的,纳入提请关闭范围。

3、责令限期改正:

(1)安全标识不完善、不准确的,自助加油配套设施应配未配的;

(2)未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安监部门的;

(3)应急器材配置不到位,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规定进行演练的;

(4)防静电设施损坏或不完善的;

(5)其他事故风险较小、不需要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

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能够立即整改的应当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加油站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除治理的,应当在规定限期内完成。限期届满的,要及时进行复查。逾期未整改、复查不合格的,依法启动行政处罚;拒不整改的,予以取缔。

本次专项整治按照分级属地负责原则实施,乡镇安管办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社会投资加油站整治,县安监局负责指导各地及中央驻地相关加油站的整治,并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进展情况对乡镇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办和验收。

专项整治贯穿20xx年全年,分为动员自查、全面检查、重点整治、验收巩固四个阶段。其中动员自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整治三个阶段一并实施,各地要在20xx年10月前完成前三个阶段的任务。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底是验收巩固阶段。

1、动员自查。各乡镇安管办按照县安监局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中石化、中石油等中央驻地企业根据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本企业开展整治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县安监局。

2、全面检查。各安管办在彻底摸清辖区内加油站分布和安全许可证照情况后,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加油站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治措施进行处置。

3、重点整治。县安监局将组织面上巡查组,对乡镇的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非法建设、非法经营较为严重、安全生产条件普遍较差的地区,危险较大的作业环节和问题,作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4、验收巩固。县安监局对各乡镇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地区,不予验收通过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各地要及时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行之有效的做法,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建立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非法违法建设经营死灰复燃、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反弹。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刘庭科同志任组长,吴继辉同志任副组长,危化股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安管办主任为成员。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2、推动综合整治。各乡镇安管办要充分利用安委会办公室的平台,联合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请示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妥善解决好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注重工作实效。各地既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单位打“大会战”,对具备整改条件的加油站,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搞“特种战”,更要把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的加油站当成“攻坚战”、“持久战”对象,对于不服从安全监管的企业,要上报县安监局进行集中整治。要把整治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查摆问题、整改问题,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从细微处入手,为加油站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技术服务,用整改的实际效果说服教育加油站业主,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

加油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威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我市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准入,严厉惩处加油站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市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通过对全市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标准规范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四)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七)卸油、加油、检维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八)加油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及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十)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

采取企业自查、区市检查、抽查和市局督查交叉进行的方式,时间从6月1日至11月30日。其中,区市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100%,市局随机组织抽查督查。具体步骤为:6月1日至7月31日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为区市全面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市局抽查和整改复查阶段,11月为总结阶段。市局将根据各阶段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和通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近期各种督查检查情况来看,违法违规现象增多,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有滑坡和松懈情况。各区市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市要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进行对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认真落实闭环监管工作制度。各级检查、督查组每次检查都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重点、发现的隐患、下达的执法文书内容、确定的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并由检查组成员和被检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字备查。

(四)及时报送检查信息。各区市安监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上报相关情况,要有数字、有方法、有内容。10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市局危化品科。

安全生产排查隐患整治方案

1.加强农机安全源头治理。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落实先上牌、后办补的要求,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安全监理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农机上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反光贴使用,确保农机手夜间驾驶安全。

2.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形成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对隐患整改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指导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经营主体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农机使用、维修保养台账;在村一级推广建立农机安全员制度,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举报奖励活动。

3.加快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拼装改装行为,从严开展年度安全检验,严查违规登记上牌,及时注销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争取到20xx年全国变型拖拉机保有量减少一半以上,20xx年实现清零。

4.严格查处农机使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未依法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书和牌照,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机型型号不符,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驾驶操作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而投入农业生产,以及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等行为。

5.努力提升农机安全质量水平。完善农机装备技术标准,健全农机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完善农机鉴定大纲,强化产品安全和质量的评价考核。每年选择一个重点机具开展质量调查,突出安全性调查内容,帮助农机生产企业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优化,引导农机生产企业提高农机装备安全技术水平,提高农业机械可靠性,减少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

6.加强关键农时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引导农机从业人员提高安全驾驶操作水平。充分利用农机远程宣传教育平台开展“线上”指导和培训,及时发布农机安全驾驶操作和机具检修知识。组织技术人员送技术、送服务下乡,现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和维修保养技术指导,做到重心下移、服务前移。

7.大力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农机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的'优势,制作发布一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短视频,提高宣传教育的有效性、针对性,提高农民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驾驶操作水平。

8.持续开展全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制定“十四五”期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促进农机安全监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深化创建成果,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

9.加大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商务部等三部门办公厅印发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推动农机报废更新由部分省试点向全国全面实施。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机型,提高群众参与农机报废更新的积极性,到20xx年扩展到全国所有农业县(场)。

10.加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救援人员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和科学救援的技战法。经常性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设定不同事故处置场景,强化实战化演练,加强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新区”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保持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重点范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层和地下建筑。

(二)重点内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社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建筑室内及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一)严格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在油竹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要开展检查。要建立公众聚集场所花名册,在整治期间逐一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油竹派出所要加强对属于一般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省公安厅关于《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坚决依法督促整改,督促社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员工消防培训,确保普遍达到“三懂三会”要求。要落实《省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完善举报受理、核查、答复、奖励实施等各项流程,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外保温系统、外墙装饰材料及外立面改造)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投入使用的`建筑施工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和县消防大队依法督促停工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法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公安局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拘留;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三)确保“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不反弹。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人员具体开展“三合一”场所排查工作,教育业主立即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书面上报公安、消防、发改、安监、规划建设、工商、国土等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油竹新区不仅要整治生产企业的“三合一”行为,还要将底层设有经营用房,二层以上有住户的经营性“三合一”建筑纳入整治范围,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

(四)继续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两个农村片和移民片要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发现隐患后,书面上报公安、消防、规划建设、工商、电力、安监等部门,由有关部门对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依法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租赁双方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我区所有高层和地下建筑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情况。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强制执行,并督促高层和地下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本次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活动由新区管委会统一部署,新区领导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大检查活动,具体分组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政村(社区)、企业、部门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到人。

(二)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各分管领导、相关职能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县相关部门加大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要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行政村(社区)、企业、部门要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加以宣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予以坚决曝光,对先进典型给予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集中宣传防火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去年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高发,特别是工厂企业及出租屋火灾频发,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1月28日至2月29日。

1、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

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现象;水源、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和疏散条件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生产车间与仓库独立分隔到位,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其他场所使用。

2、出租房屋。

(1)出租房屋应设有2个疏散楼梯,并保持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出租房屋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该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安全出口分别设置,一层商业店面严禁住人。

(2)出租房屋内或室外应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标准配备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出租房屋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3)出租房屋的灶间(厨房)内使用的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应与蜂窝煤炉等易于散发明火的其他用火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出租房屋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设置其他仓库和生产车间。

(5)出租房屋的出租方要与承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在各自义务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

:各片、村: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好辖区村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镇安办、消安办: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综合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检查整治工作,对全镇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对全镇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1、各片、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片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各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2月29日前排查及整治情况表(见附件)报送镇安办。届时福清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国家及省的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以防大灾害、控大事故为目标,深入排查整治汛期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的自然灾害,坚决遏制重特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耦合发生,确保安全度汛。

按照“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要求,以防大灾害、控大事故为目标,全面排查整治防汛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及时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即日起至9月30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采取排查与自查相结合、排查与核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

(一)属地全面组织排查自查。各市(特区、区)要以综合防灾减灾为出发点,组织辖区和有关部门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明确隐患整治责任主体,逐项落实责任人和整治措施。

(二)行业领域自查自纠。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到位,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1、应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点和应急避灾场所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水库水电站、堤防、山塘等工程(包括已建与在建),水旱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县乡道路高边坡,沿江临河路基、桥涵、客渡码头、船舶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危房、削坡建房、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建筑工地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沿江临河和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学校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文旅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涉水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景区景点、涉水旅游项目、旅游交通运输和特种游乐设备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8、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垃圾填埋场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9、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园区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0、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开发区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1、司法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开展监狱、戒毒所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2、能源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领域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3、生态移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移民安置区和在建水库移民区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4、发改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储备情况检查。

15、人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人防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6、气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设备和人工影响天气设施设备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7、水文水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水文监测预报设施设备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8、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无线电通讯设备、台站基站等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9、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区域内涝黑点、本行业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0、铁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所辖铁路桥涵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5号)的要求,切实履行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淮北”、创建平安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全区“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公安分局消防科),李继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协调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中的人员调配和宣传、材料上报等工作。

“三合一”场所。即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主要包括集生产、仓储和员工集体宿舍为一体的生产型“三合一”建筑,集商品贸易、货物储存和住家为一体的经营型“三合一”建筑,集娱乐、餐饮、休闲、保健等经营服务、员工集体宿舍、食堂以及住家为一体的服务型“三合一”建筑。重点是有人居住的下列场所:

1、生产、加工、维修企业(作坊);

8、综合商住楼。

(一)人员居住建筑物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人员居住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人员居住建筑物内的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人员居住场所用火、用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人员居住场所存放物品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七)人员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是否落实。

(一)集中排查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生产安全部门和公安部门的作用,查清、查实全区“三合一”场所的底数和存在的火灾隐患。各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行业的特点,制定适合本行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本行业下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农村广播、黑板报、散发消防知识宣传单等形式,将宣传的广度扩大到社区和农村,深入到学校、企业和家庭,在全社会形成“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生命安全”的浓厚氛围。同时,把“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公安派出所安全防范的重要内容,结合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强化动态监控,严防失控漏管,严防隐患反弹。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5日至9月10日)。

1、单位自查。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对本单位、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整改,在7月30日前,向行政(行业)主管部门报送自查整改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凡排查有遗漏、整治走过场的,责令当地重新排查整治,并通报批评,决不敷衍过关;对执法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予以严肃追究责任。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渠沟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各行业、系统必须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从促发展、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排查整治工作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有效消除“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这一不和谐因素,切实实现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目标。

(二)加强领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结合各机关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任务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取得整治实效。

(三)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渠沟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每周向区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分局消防科)汇报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通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稳定,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营,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xx年3月—5月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次校园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并通过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

2.学校校舍安全;

3.学校消防安全;

4.学校食品安全;

5.实验室危险药品管理;

6.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对以上所明确的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全校师生切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在排查整治期间,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明确整治责任,以检查促整改,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及整改时限“四落实”。

1.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

车的学生加强文明骑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责任部门:班主任。

2.校舍安全。

3.校园消防安全。

(1)消防设施的配备:根据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学校将对校园消防设施及配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因实施校舍新建工程而调整后的各教学班及辅助教育、教学用房重新配置灭火设施,做到疏散通道畅通、标识规范。

责任人:总务处。

(2)消防安全教育:重视做好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演练和火灾逃生训练,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

责任部门:政教处。

4.校园食品卫生安全。

5.实验室危险药品管理。

6.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31日)工作部署阶段。

学校将根据上级会议及通知的精神,召开专项会议,认真部署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责任。

第二阶段(4月1日—1月6日)自查自纠阶段。

根据上级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所部署的整治工作内容,学校将组织力量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在排查中所发现的一些隐患进行整改和落实,填好表格,完成书面总结报上级。

第三阶段(4月7日—4月25日)迎接专项检查阶段。

实开展排查工作,积极的行动迎接县教育局对我校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四阶段(4月26日—5月9日)。

学校将根据第三阶段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结合县教育局所提出的指导意见,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对各类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的梳理,对一般隐患实行即查即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制定上报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并建立相应的整治工作台帐。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xx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xx要求,决定从xx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本工作组共设xx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1日-xx月25日)。xx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xx月26日-xx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xx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xx月1日—xx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xx月21日-xx月xx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确保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到位,使行动取得有效成果。我镇按照“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工作方针,在全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及设施设备、技术工艺、行为规范、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逐级建立隐患台帐,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镇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为向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提供有效的力量保障,组织一支懂技术、有经验、责任感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投身到工作中来,我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同时下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煤矿等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安全技术人员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企业科。(具体人员名单后附)。

(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采取纵横联动方式进行。本镇下属各行政村负责本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

此次行动将对本镇非煤矿山(砖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设施、道路交通、农机、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行业领域实施全面排查治理。同时重点对本镇的煤矿、液化气站、加油站等行业实施重点监管。

(三)、明确制度、规范治理。

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包干负责制。各村的主要领导是这次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所分管行业、区域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负责人,镇主要领导是本镇整个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的总负责人。各级各部门领导都要对所分管的区域和行业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消号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个建立隐患台帐,实行分级管理,限期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向镇安委办公室报备消号。三是建立重大隐患政府督办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政府指令按照“五落实”(落实领导、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措施、落实时间)的要求整改到位。

(四)、明确步骤、分段推进。

第一阶段(9月2日至8日),宣传发动阶段。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落实实施方案,利用会议、标语等工具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做到主要公路、大街小巷、每个企业有标语。全镇上下形成一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的大氛围。

第二阶段(9月9日至10月17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阶段。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个行业、各个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登记造册。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4日),检查督促阶段。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这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巩固成果阶段。对前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后段的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油站隐患排查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县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加油站事故发生,根据市应急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汽车加油站专项整治的通知》(忻应急发〔20xx〕191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通过对全县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对加油站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标准规范要求,严肃查处“三违”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切实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昱亮兼任,负责全县加油站整治工作情况的收集、督促、汇总、梳理、上报等工作。副组长负责组织成员开展检查复查总结等工作。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县辖区内所有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加油站是否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创建及运行情况;

(三)安全评价报告与现场是否符合;

(九)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采取企业自查、县检查复查的`方式进行,时间从10月19日至12月10日。县检查要全覆盖。具体步骤为:10月19日至10月30日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为县全面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日为“回头看”,12月2日至10日为总结阶段。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检查组要落实加油站安全监管职责,坚决杜绝监管责任缺位、失位、不到位。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推动加油站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进行对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认真落实闭环监管工作制度。检查组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和复查,每次检查都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重点、发现的隐患、下达的执法文书内容、确定的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字备查。

(四)及时报送检查信息。12月10日前,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局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按照古浪县卫生健康局x卫发〔20xx〕xx号文件要求,我xx为迅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我中心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进一步促进我中心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我xx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工作,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县卫健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安全理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平安医院”目标实现,全面维护医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改”的要求,在我中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做到各科室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科室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医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的范围是我中心各科室,排查内容如下:

(一)消防安全。重点检查门诊、住院部、公共卫生科、收费室、药房、预防接种室、库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财务科等要害部位的电气产品质量、安装和使用。

(二)医疗安全:重点检查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护理人员要积极及时配合医生完善病历情况,压舌板、体温计消毒情况,建立健全急诊抢救小组抢救制度、医务人员服务态度,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三)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消毒锅、医用氧气罐等安全状况;配备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持证情况;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安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使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悬挂在设备醒目位置;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及应急救援制度;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有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查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一)自查自纠阶段。xx、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各科室每个环节、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登记表。

(二)整改落实阶段。xx、xx各科室要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的情况,对安全生产大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科学发展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生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我中心特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我xx和xx“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本次工作,安全生产大排查领导小组要根据我中心、新苑服务站实际情况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以人为本的政绩观念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突出重点,落实整改。xx、xx各科室要根据大排查范围、内容,全面、彻底的组织开展大排查,不留死角。根据查找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边检查边整改统筹兼顾,不断优化医院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全xx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黑板报、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氛围,引导全体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积极性,组织相应人员深入本中心各场所进行全面、仔细地查找各种安全生产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

(四)加强督导。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各科室要采取随时抽查,各科室要进行互检等方式,使我中心在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中做到尽职、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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