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现金管理制度(汇总19篇)

时间:2023-12-05 19:05:36 作者:紫薇儿

规章制度的修订需要广泛征求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公平和公正。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的调整。

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使用现金范围:

(一)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二)出差人员差旅费;

(三)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四)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五)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第八条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原则上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第九条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现金。

第十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在特殊情况下对按规定应转账结算而不得不用现金结算的,经申请公司领导同意方可办理。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之现金管理制度

1、 钱账分管制度: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的原则。各公司应配备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应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 现金开支的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1)支付员工工资、(2)支付差旅费、(3)支付因公借款、(4)支付零星采购材料和用品款、(5)支付运杂费。

3、 现金必须及时交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务部门,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

4、 坚持日清日结: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结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账实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

5、 坚持现金盘点制度:出纳自身盘点,应由领导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6、 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时,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应及时补提现金。

示例:

一、 办公储备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由项目经理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二、 办公储备现金不得私自挪用,不能白条抵帐,不能私自外借。

三、 因工作需要,如出差、业务招待和杂费;购买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100元以内,不予借支,先个人垫付,然后凭正式发票报销),支取现金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支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出纳方可办理支取现金手续。

四、 现金报销,首先填制支出凭单,凭正式发票,由总经理签字,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现金支出后,发票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五、 报销事宜应由经办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相互转让或让他人代替办理。

六、 取得的原始发票上要注明有单位名称,票据填写要完整、印章要清楚,符合有关规定。

七、 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八、 如需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应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做好准备。

九、 现金领用人与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

银行存款管理

1、 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务部门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 财务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 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 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 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

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凡不能预先取得结算凭证,需要借用空白支票时填写借据和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在出纳员处办理借(领)用款手续,并在支票有关栏目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限额,方可借出。借出的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或上级批准后处理。

6、 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 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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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注意限额内的库存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入保险柜中。

会计凭证的假账手法之白条顶库:

白条顶库,就是公司常见的一种会计凭证作假方法。所谓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手段。主要手法有:

1、打白条子,即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

2、以收据代替发票。

这种手法经常用来偷逃税款,一些个体私营业主,当面对消费者为个人时,只开具收据来证明此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而不开发票,以避免税务机关的检查而偷逃税款。

3、不按发票规定用途使用发票,如以零售、批发商业发票来代替饮食服务行业发票。

4、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发票。

如:不加盖财务专用章,有关人员不签字等。

在当今经济生活中,使用“白条”报账的情况较多,有的单位购进商品,支付劳务费用没有取得正式发票,而以收据或手写白条入账;有的单位个人通过一些借口借用单位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由于种种原因,钱花掉了,又无正式发票,为了弥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出现的短缺,大都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白条”(如由业务经办人员写一纸说明,有的甚至经办人员都不签字而由会计人员作一说明等)顶库,对“白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严格审核和把关。例如,有的单位为了给职工多搞“福利”,由经办人以付给某公司劳务费2万元名义取出现金,直接发给职工,但并未从对方公司取得劳务费发票,而是由其出具一说明并加盖总经理办公章印章入账。

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修改和完善。

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库存现金不应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

第十五条会计人员应于月末、季末、年末清理各类借款,及时催收,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第十七条库存现金必须每日核对清楚,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按“财产损溢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第十八条保管现金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下班要检查保险柜、窗户、门,锁好后,方能离开。

第十九条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1、也就是岗位分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散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宗旨是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的岗位分工制度要求建立出纳人员、审批人员、专用签章的保管人员、会计人员、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以及货币资金清查人员的责任制度。如可从以下方面体现:

(1)现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散的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得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和保管。

(3)出纳人员不得负责非现金账户的记账工作。

(4)出纳人员应与负责现金清查盘店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等。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2)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他支出;

3)支付企业外部个人的劳动报酬;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票据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向股东支付红利;

8)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2)明确各种报销凭证,规定各种库存现金支付业务的报销手续和方法。

(3)明确各种库存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等。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是指出纳人员应对当日的库存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结出当日发生额和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存金额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月结是指出纳人员必须对库存现金日记账按月核对。

1、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总分类账,由负责总账的会计人员进行总分类账核算。总分类账必须采用订本式,一般采用三栏式,有时也使用多栏式。使用电算化核算的企业,业务较多时,可以每天进行打印明细账,较少的,可以满页打印。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平时备用金使用部门报账时不通过本账户。

2、库存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为了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与核算,“现金日记账”应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或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结出账面余额,并与实际库存额核对相符。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1、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困难的,与开户银行协商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应从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坐支现金收入。

3、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说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库存现金支票,经开户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企业应尽可能多地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款项。

5、各单位购买国家专控的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支付等。

库存现金的清查应采用实地盘点法。通过对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核对,查明库存现金是否账实相符。

1、出纳人员的日常盘点。现金出纳人员应于每日营业终了结出现金日记账余额并实地盘点现金,如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2、专门财产清查人员的定期和不定期盘点。在现金出纳人员日常盘点的基础上,还应由专门财产清查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复核、检查性盘点。除了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外,还应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有关账簿资料,检查现金收付业务的合理、合法性。清查结束后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应编制“库存现金清查盘点报告”,由清查人员和现金出纳签字盖章,以确保其效力。

集团财务部对所属企业的现金进行统一调配。集团公司在总部设立结算中心,所属企业都将其现金存入结算中心账户。当某成员企业现金盈余而另一企业急需现金时,集团公司财务部就可以相互调配。调配的前提是不影响盈余企业的现金需要,并采取有偿使用现金的原则,以确保现金的集中核算,用有效的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其安全与完整。因而需要出纳人员做好现金的预测以及需要保留库存现金的数量。出纳人员可编制货币资金变动情况表,报送财务负责人和企业主要领导,以便相关领导掌握现金的变动情况。

现金的保管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1、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并随时转动密码器。

2、出纳员工作变动时,应更换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3、库存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发生损失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4、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须有保安员护送,并安排专车接送。

企业现金管理制度论文

《细则》第二条中关于“企业”的范围的概念阐述为“国营企业、城乡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未包含“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新的所有制形式。

(二)结算起点过低。

《条例》第五条第八款规定“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即支付1000元以上现金就要履行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24年过去了,物价指数、经济水平和货币形势等和当时相比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而1000元的结算起点已经不符合现实情况。这一现实情况给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支付现金管理过程中,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如果执行《现金管理条例》,这样难免会延误办事效率,给现金管理带来困难,为此,一些单位就没有完全履行或应付履行《现金管理条例》。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监督过程中,也不便操作。这就导致在现实中,执行单位不便执行,监督单位不好监督。

(三)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监督管理不到位。

《条例》中第九、十、十一条规定的开户银行对单位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坐支现金额度的审批等,但在目前情形下很难操作。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渐开放,银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这种环境下,开户银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开户单位不敢检查,发现问题更不敢处罚;在执行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制度时,一些开户银行流于形式,没有落实专人负责,账表记录不完整,少登、漏登或有意不登情况时有发生。更有甚者,有些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支现用途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根本不把关,不审查,不登记,敞开放行。

(四)对于大额现金缺乏有效管理。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大额提取现金,从事偷税漏税、洗钱、贩毒、行贿、诈骗、携款潜逃等犯罪活动。由于《条例》的滞后,在引导转账结算、减少现金使用、监管大额提现行为、防止利用现金交易进行洗钱风险等方面尚未加以规定,导致一些金融犯罪活动脱控。目前,多数金融机构对大额现金支付的监控采用手工操作方式,尚未建立大额现金支付数据库和实时监测系统,很难掌握开户单位在本系统,特别是本辖区的大额现金支取情况,增加了反洗钱、防风险工作的难度。

(五)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实施处罚权利难以实现。

《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及《细则》第二十条中要求,开户单位若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但由于《条例》中规定的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实施处罚权利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实施库存现金监督管理缺乏现实基础。

(六)《条例》未对现金替代性金融工具加以规定。

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个人支票、个人本票、网上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等结算工具的推出和普及,可以替代现金的结算功能。但由于但《条例》及《细则》未及时进行修订,未对这些新型结算工具的使用和管理加以规定,导致假借名目支取现金挪作他用的现象难以监管。

(一)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目前我国现金管理基本规章制度仍是执行1988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及人民银行制定的实施细则,《现金管理条例》及人民银行制定的实施细则的施行,至今已有二十四年了,对鼓励开户单位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限制使用现金支付工具发挥了一定作用,对维护全国支付清算秩序、金融秩序和征税秩序有正面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金管理的思路、重点、模式、措施已经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现金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冯卓茹(1995年)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现金管理制度措施。简锦恩(2004年)认为现金管理制度的基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迁,现金管理制度蕴含着变迁的契机。丁平、孙岩(2004年)分析了现行现金管理制度的缺陷:现行现金管理制度在监管对象上产生了空档;商品流通的发展、交易行为的复杂化都对现行现金管理制度形成了较大冲击;以银行信用卡为代表的新型电子货币兴起,对现行现金管理的监管手段提出了挑战;银行经营机制的转换也对现行现金管理制度形成了冲击。丛春琦(2006年)分析了现金管理在制度建设、结算渠道、金融机构经营方式、制度落实、监控手段、信息滞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现金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的建议。师自国(2010年)从保证市场的公正性、效率性和维护诚信的市场体系的角度,论述了加强现金管理的必要性,阐述了现金交易的轨迹隐匿性概念及其社会危害性,并从现金管理的主体、对象、目标、内容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现金管理制度。姜志勤、李江峰(2012年)分析行政事业单位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主要表现形式,得出结论,应及时修改现金管理制度有关法规条款。国内研究表明,现金管理制度和法规滞后于经济发展使现金管理工作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中,会对国家宏观金融政策的实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以及保持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形成较大的冲击。因此,亟待加强和完善法规,尽快修改《现金管理条例》,从法律、法规上来重新确定人民银行在现金管理中的地位、职责、权利和义务,避免人民银行在现金管理中唱独角戏,使现金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使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都能认识到现金管理的重要性,自觉维护企业各项支付结算法律法规。

(二)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美国现金管理制度,以规范现金存取及现金交易为出发点,由此培育出美国公民非现金结算交易的生活习惯,为完善我国现金管理制度提供了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借鉴。在美国,现金管理的职能由联储及财政部下属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国税局、雕刻与印刷局(bep)和造币厂(usmint)共同完成,并没有一个单独的机构来管理现金。在法律制度方面,美国没有专门的控制现金流通,鼓励转账结算的法律法规。联储颁布的某些规范支票和电子支付的法律法规使得转账结算变得更加安全、高效和成本低廉,对转账结算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如今,美国已建成以《联邦储备法》为核心的一整套的现金管理系统,包括联储q法则、《21世纪支票清算法案》、《银行保密法》、《国税法》、《2001年消除国际洗钱与反恐法》等。美国制定严格的现金管理制度,有效的防止了洗钱等金融犯罪,并且对行贿等犯罪也起到了抑制作用。张浩(2009年),分析了美国现金管理法律制度框架,介绍了美国目前规范现金存取和现金交易的相关法律制度,为完善我国现金管理法律法规提供了成熟市场国家的经验借鉴。卢静(2011年)发现美国现金管理制度,以规范现金存取及现金交易为出发点,由此培育出美国公民非现金结算交易的生活习惯,为完善我国现金管理制度提供了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借鉴。国外研究表明,我国由于缺乏类似美国这种严密的监管体系,国内一些政府官员能够收受上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现金贿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现金提取的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体系作用无法发挥造成的。由此可见,重新构建我国现金管理体系非常必要。

(一)现行支付结算系统的完善为现金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了技术条件。

近年来,银行积极疏通支付结算渠道,改善金融服务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从技术发展实际来看,我国支付结算系统已逐步完善,银行柜面转帐、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支付手段基本能满足人们日常交易结算需要,减少现金使用,基本不存在技术障碍,现行支付结算系统的完善为现金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了技术条件。比如,理论上说,无论单位与个人,1000元以上的交易通过转帐完成与无技术问题。

(二)逐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实现现金管理制度改革必要条件。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该制度管理的主要对象是单位的管理层和基层员工,通过制度规范单位员工的行为。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规范企事业单位中工作人员的行为,使其遵循规章制度办事,能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比如财务的工作,只有进行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保护财产安全。有利于加强监督,管理层对基层的监督,让这种监督有章可循,明确责任和义务。有利于将企事业单位的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模式,实现企事业单位中财务管理的优化。逐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现金管理制度改革铺平道路。

(一)宣传支付结算知识,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

目前,从技术发展实际来看,我国支付结算系统已逐步完善,减少现金使用,基本不存在技术障碍,事实上障碍来自人们的思想观念!是旧的观念在作怪,一是不习惯于对新技术、新的支付手段的运用;二是好象只有手持现金才是真的拥有财富。为此,各金融机构应加大支付结算业务宣传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意识,普及结算知识,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支付结算系统的方便性、安全性和快捷性,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较好地满足了大众对金融服务日趋多元化的需求,达到减少现金使用,有效控制利用现金进行各种不法交易的目的。

把掌控现金流向、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现金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把现金管理的重点由以控制现金投放为主,逐步向以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转移。通过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监控各类经济主体的大额现金存取和可疑资金交易,实现通过现金管理监控现金流向、有效预防打击违法犯罪。

1.拓宽现金管理的对象将个人及单位均纳入现金管理范畴;把中国境内开立账户、进行现金支取活动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纳入到现金管理之中,使存款人在银行进行的现金存取业务全部纳入人民银行的监督和控制之中,从而加强现金流动的`管理。2.调整增加结算起点限额根据目前经济状况和物价水平,重新核定结算起点,建立采购与通胀率挂钩的现金结算起点的调整机制,实行弹性结算起点金额制,或实行固定结算起点金额制。如可将原结算起点1000元放宽到5000—10000元。3.减少现金使用范围,增加现金替代工具使用的规定应进一步减少现金的使用范围,在金融条件具备的发达地区,尤其是城市企事业单位,结算起点之上的向个人支付款项通过支票、汇票、本票、向个人结算账户转账等方式支付。同时,增加对个人支票、个人本票、银行代发、网上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等现金替代工具使用的规定,要加大对结算工具的宣传力度,增加公民的金融意识,提高使用结算工具的自觉性,引导转帐结算,减少现金使用,以达到有效控制利用现金进行洗钱等不法交易的目的。4.适当放宽现金的使用范围适当宽限现金使用范围,如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不便利,生产或市场继续,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和必须使用现金的允许使用现金。5.实行大额现金交易申报制度规定任何人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次性或当日累计支取大额现金达到一定金额的,应填写支取现金用途申报表,并由金融机构定期汇总、统一上报人民银行。建议建立全国性大额现金支取监测数据库,对大额现金交易实施有效监测管理;加强现金出入境监测,在出入境环节对大额现金的流出、流入进行审慎的监测,匹配现金的源头、数量及用途。

(四)科学设置现金管理职能。

(一)重新定位开户银行在现金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根据现实情况调整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现金监督管理的规定及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违反现金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的规定,以明确银行对开户单位现金管理的监督责任。

(二)增加国家职能机构在现金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1.明确现金管理的主体。建议明确由人民银行统一负责现金管理工作,取消开户银行对现金的行政管理职能,规定商业银行负责对日常现金收支监测、登记,并定期向人民银行报告大额及可疑现金交易信息。

2.各级工商、税务机构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对开户单位的稽核和检查,履行经济警察职责。同时完善税收管理法规和工商管理法规,对违反《条例》的,如收入不缴存开户银行,用现金采购原材料的,对个人直接发放现金的,可一律视同偷税行为处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从重,提高单位的违法成本。

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人员处分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是指小企业存放于会计机构、由出纳人员保管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小企业必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印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相关规定,加强现金的管理和内部控制。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1000元)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小企业在日常资金结算工作中,应按照上述范围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企业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企业,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小企业在办理日常现金收支业务时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1)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小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小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库存现金;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库存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人或支取库存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库存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私设“小金库”等。

为了总括地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小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科目,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科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直接登记。

小企业库存现金收入的内容主要有:从银行提取现金、职工出差报销时交回的剩余借款、收取的零星销售收入款、收取对个人的罚款等。增加库存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小企业库存现金支出的内容主要有:向外部购买货物、接受外单位提供的劳务而支付的库存现金;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工资、向单位内部有关部门支付备用金、差旅费而支付的库存现金;为本单位职工代垫、代付有关款项以及其他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支付的库存现金等。小企业按照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支付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小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收支业务的小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现金短缺查明原因后,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账,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对每笔收付款必须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必须核对现金账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账必须接受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各部门的收银员必须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账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账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情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必须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必须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账时间。剩余现金必须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马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账。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情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账,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一定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情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必须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必须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账,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账,否则,每天罚款5元。

企业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减少质量投诉,创建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管理,否则按照《员工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处理。

2、按时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各种会议或培训活动,迟到、缺席按《员工管理制度》处理,没有签到的,扣款10/次。

3、每次车间开会或培训,将进行现场提问,对不能回答问题的则留下再学习;培训时要求做好记录,考试不及格的将本次考试的内容抄写五遍,再补考,仍不及格的按不能胜任本职岗位处理。

4、分级工、执砖工、场地抽查工及质检员在工作时间聚众闲聊(若抛光线短暂停机分级工、执砖工要主动到场地了解一下本班砖的质量抽查情况)、自由散漫及打闹者,扣款10元。

5、不服从车间工作安排者,第一次扣款20元,第二次扣款40元,依次累加。

6、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病假必须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不准代人请假或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7、凡有违纪行为的(除参加公司举办的培训外),一个月内触犯劳动纪律累计达三次以上,扣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并解除劳动合同。

8、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讲职业道德,出现问题推卸、躲避责任者,扣款20元—5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款100元—200元/次,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砖坯组长必须严格按照《试抛组长岗位要求》在抛光线开机半小时正常情况下才能试抛,每80分钟试抛一次,将试抛情况详细记录在《抛光砖坯试抛表》上。

(1)每个代号每次试抛1件,转编号时每个代号必须试抛两件或两件以上,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数量试抛,扣款10元∕次。

(2)每件试抛砖面上必须准确地标注:代号、时间、变形,对无标注或标注不详,扣款10元∕次。

(3)对每次试抛砖,必须要拼在一起查看砖面花色效果及表面质量情况,是否有缺花、朦花、阴阳色等现象,并及时反馈质量信息,没有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或未及时反馈质量信息而造成批量性降级的,扣款50元—100元。

(4)每一个班的试抛砖必须留板检测,判断变形有无后期变化,本班试抛砖每隔2、5小时复检一次变形的后期变化,并把复检情况反馈给窑炉责任人,不按时检测或复检而造成批量性后期变形降级的,扣款50元—100元。

2、砖坯分级工要严格按照《抛光砖坯外观质量要求》进行分级,每20分钟必须全面检查一次砖坯质量情况,如弄虚作假、不按时检查,扣款20元∕次,降一级的砖坯砖面上要注明缺陷(如变形、厚薄等),空窑后出来的砖面一定要注明“空窑砖”,无标注的,扣款5元∕栋;若出现批量性的质量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扣责任分级工50元—100元。

3、砖坯执砖工认真检查使用砖架,焊接不好的砖架严禁使用,若因检查不到位砖架断裂造成烂砖,扣责任执砖工50元/栋,代号不能混捡,每栋砖面要准确地标识:型号、等级、代号、序号、班次、出窑时间,漏标、错标的,扣款5元∕栋。

4、砖坯送砖工必须提前半小时做好准备工作,核对砖坯数量无误才能开始送砖,下班时跟线尾分级工对数才能下班,否则扣款10元∕次,转班次或抛空窑砖时砖坯一定要夹抛1件不同型号的砖坯,若因工作疏忽没夹砖而造成出现问题,无法查明砖坯班次或空窑砖时,扣款10元∕次。

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透明、服务会员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以及《社会团体组织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1、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会计人员工作调整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3、出纳人员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4、根据财务会长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据实办理收付款业务。未经财务会长审核的付款凭证,出纳员不得擅自支付款项。

5、协会财务人员应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收支清单),列出收入及支出明细,报告本单位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存情况。每月的财务报表要于次月5日内分别报送秘书长、财务会长、会长。

6、协会财务人员应认真保存各种单据,如凭证、库存现金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据以入账的工资发放表等,防止由于单据的遗失而造成账实不符。

(二)根据协会秘书处提交的年度预算计划,负责编制年度收支计划,由会长审核,经理事会通过并执行。

(三)协会的日常财物计划,属于预算内开支的:由秘书长审核、财务会长审批;属于预算外开支的实行三级审批制度,(财务会长、常务会长、最后向会长报批)。

(四)协会的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应指定专人负责。

(五)协会财务应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并将经营活动分析编制成财务报告,分别报送秘书长、财务会长、会长。

(六)协会财务负责应收、应支和现金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等工作,负责对会费拖欠款的催缴工作。

1、现金管理必须贯彻钱、帐分管原则,会计人员不得兼办现金出纳工作,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物等账簿的登记工作及会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填写银行结算凭证的有关印鉴,应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

2、出纳员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办理现金收支业务。除秘书处备用金外,当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

3、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4、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出纳员应根据会计审核签证的会计凭证登记日记账。账款要日清日结,每日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

5、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现金,必须填写借据,借据必经秘书长签字后,出纳员才能借出现金。

6、根据秘书处工作需要,实行秘书处“备用金制度”,金额为5000元。作为秘书处日常工作需要,由出纳员负责支付。其报销程序按照(三级)审批制度执行。如超出5000元,必须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预算再支出。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办理银行结算业务。银行账户只办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售、套用或转让。

2、加强支票管理,支票由出纳员保管,不准签发空白现金支票,超过1000元的,均要使用转账支票。凡使用空白支票者,由领用人填写借用单,经领导审批后并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填写使用限额后,方能领发空白支票。签发空白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领用人应在支票存根签名。

3、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员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帐帐相符、账款相符。

4、出纳员应于每月初五天内,将月末存款余额报秘书长、会长。

三、行政经费管理。

(一)行政经费分两大类。一类为固定资产行政经费,含低值易耗品等;二类为行政经费开支等。预算内经费报销均由秘书长审查签字后,报执行会长审批;预算外报销由秘书长审核后,报监事长签字、执行会长审批。报销必须具有合法的发票或收据。支出必须有依据。会计凭证除了转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符原始凭证外,其余必须附有完整的原始凭证入账。

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原因或用途,并按照审批程序完成签批后,方可报销。

(二)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按照经费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每月初,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由秘书处做出当月经费使用计划,执行会长、会长审批后执行。每年的费用预算需向理事会报告,批准后执行。

四、费用报销标准及程序。

(一)差旅费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车费据实报销(最高标准为火车硬卧,特殊情况需乘火车软卧及乘飞机的需报请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方可乘坐),出差补助(离开深圳市区为准)每人180元/天,住宿标准为每人350元/天(出差时间以每天24小时计算,超过12小时计算一天)。

(二)业务招待费用协会业务招待一般客人工作餐按每人100元/餐标准,重要客人按每人200元/餐标准(经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

(三)交通费协会工作人员因公务外出乘坐交通工具的车费据实报销(如需乘坐飞机,需经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

(四)日常办公用品费:办公室负责编制费用开支计划;报执行会长或会长审批后,由专人负责采购。

报销程序:

1、实行“先审批,后报销”制度。凡经批准的费用,按照规定标准和批准数额,由秘书长审核、执行会长或会长审批后即可报销,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2、报销的发票必须如实填写: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等。所有报销的发票或收据背面,须有经办人、秘书长或验收人签名方能报销。

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如不按要求执行,费用自理。

现金管理制度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财务部。

现金管理制度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会计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散文阅读: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入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由于现金收付业务十分频繁,业务量大,涉及的经办人员多,很容易造成差错,出纳应及时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因此,每日终了,出纳都要认真清点库存现金,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将两者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到了月底,出纳还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出当月收、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账核对,看是否账账相符。

它包括以下几点:

(l)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

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资料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资料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人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资料、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资料、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必须审批手续能够作为单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状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光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账项全部登记人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能够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用心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l)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光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构成账外小金库。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能够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必须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视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扎,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必须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一样币面金额,分别存放在个性的卡数器内。

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透明、服务会员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以及《社会团体组织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1、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会计人员工作调整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3、出纳人员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4、根据财务会长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据实办理收付款业务。未经财务会长审核的付款凭证,出纳员不得擅自支付款项。

5、协会财务人员应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收支清单),列出收入及支出明细,报告本单位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存情况。每月的财务报表要于次月5日内分别报送秘书长、财务会长、会长。

6、协会财务人员应认真保存各种单据,如凭证、库存现金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据以入账的工资发放表等,防止由于单据的遗失而造成账实不符。

(二)根据协会秘书处提交的年度预算计划,负责编制年度收支计划,由会长审核,经理事会通过并执行。

(三)协会的日常财物计划,属于预算内开支的:由秘书长审核、财务会长审批;属于预算外开支的实行三级审批制度,(财务会长、常务会长、最后向会长报批)。

(四)协会的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应指定专人负责。

(五)协会财务应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并将经营活动分析编制成财务报告,分别报送秘书长、财务会长、会长。

(六)协会财务负责应收、应支和现金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等工作,负责对会费拖欠款的催缴工作。

1、现金管理必须贯彻钱、帐分管原则,会计人员不得兼办现金出纳工作,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物等账簿的登记工作及会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填写银行结算凭证的有关印鉴,应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

2、出纳员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办理现金收支业务。除秘书处备用金外,当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

3、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4、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出纳员应根据会计审核签证的会计凭证登记日记账。账款要日清日结,每日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

5、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现金,必须填写借据,借据必经秘书长签字后,出纳员才能借出现金。

6、根据秘书处工作需要,实行秘书处“备用金制度”,金额为5000元。作为秘书处日常工作需要,由出纳员负责支付。其报销程序按照(三级)审批制度执行。如超出5000元,必须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预算再支出。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办理银行结算业务。银行账户只办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售、套用或转让。

2、加强支票管理,支票由出纳员保管,不准签发空白现金支票,超过1000元的,均要使用转账支票。凡使用空白支票者,由领用人填写借用单,经领导审批后并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填写使用限额后,方能领发空白支票。签发空白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领用人应在支票存根签名。

3、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员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帐帐相符、账款相符。

4、出纳员应于每月初五天内,将月末存款余额报秘书长、会长。

三、行政经费管理。

(一)行政经费分两大类。一类为固定资产行政经费,含低值易耗品等;二类为行政经费开支等。预算内经费报销均由秘书长审查签字后,报执行会长审批;预算外报销由秘书长审核后,报监事长签字、执行会长审批。报销必须具有合法的发票或收据。支出必须有依据。会计凭证除了转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符原始凭证外,其余必须附有完整的原始凭证入账。

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原因或用途,并按照审批程序完成签批后,方可报销。

(二)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按照经费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每月初,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由秘书处做出当月经费使用计划,执行会长、会长审批后执行。每年的费用预算需向理事会报告,批准后执行。

四、费用报销标准及程序。

(一)差旅费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车费据实报销(最高标准为火车硬卧,特殊情况需乘火车软卧及乘飞机的需报请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方可乘坐),出差补助(离开深圳市区为准)每人180元/天,住宿标准为每人350元/天(出差时间以每天24小时计算,超过12小时计算一天)。

(二)业务招待费用协会业务招待一般客人工作餐按每人100元/餐标准,重要客人按每人200元/餐标准(经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

(三)交通费协会工作人员因公务外出乘坐交通工具的车费据实报销(如需乘坐飞机,需经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

(四)日常办公用品费:办公室负责编制费用开支计划;报执行会长或会长审批后,由专人负责采购。

报销程序:

1、实行“先审批,后报销”制度。凡经批准的费用,按照规定标准和批准数额,由秘书长审核、执行会长或会长审批后即可报销,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2、报销的发票必须如实填写: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等。所有报销的发票或收据背面,须有经办人、秘书长或验收人签名方能报销。

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如不按要求执行,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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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

2公司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到达支票起点的,务必透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2。1职工工资、津贴。

2。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2。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2。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5出差人员务必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3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务必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存放保险柜的房间无人时,需将保险柜的密码调乱报警器开关打开。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状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4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5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总经理审批并签章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务必当日归还,遇特殊状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6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经理导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总经理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宁的人员,务必在返宁后的三日内报帐。

7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务必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8送交款,提取现金务必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务必有两人以上同行,使用报警安全包,有保卫人员同行,以确保安全。

9。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9。2不准以不贴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9。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9。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9。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9。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9。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状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现金管理制度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会计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现金开支范围。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入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由于现金收付业务十分频繁,业务量大,涉及的经办人员多,很容易造成差错,出纳应及时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因此,每日终了,出纳都要认真清点库存现金,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将两者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到了月底,出纳还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出当月收、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账核对,看是否账账相符。

它包括以下几点:

(l)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

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人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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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酒店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酒店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2、酒店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3、酒店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周转及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6、签发银行转账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7、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与总帐、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酒店票据管理,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现结合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酒店各种的发票、收据由财务部门会计负责,按有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2、银行结算有关票据由财务部出纳负责,按有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本。对填写错误的银行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并按银行有关规定缴销。

3、酒店库存物资入、出库单,分别由收货部、成本部专人负责,领购、登记、填制、保管。库管员依据入、出库单的“保管联”登记库存物资的明细账,并妥善保管存根联,以便备查。

4、各种的发票填制必须按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及发票内容详细填列,如填写错误应将发票一式几联同时作废,以便审查。

5、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酒店财产管理,确保酒店财产安全、完整,结合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管理用及消耗的物资清查、盘点由运营部负责。

2、属销售的物资每月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指定专人每月3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资(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报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实核对。

3、属管理用的财产物资原则上每季进行一次清查、盘点,至少每年末必须进行一次,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

4、财产物资发生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贬值等必须逐项列示清楚;按酒店固定资产及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规定报批后,送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5、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酒店有关财务制度制订。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酒店的有关规定。

1.2建立健全酒店财务管理与核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期修订和完善。

1.3接受财政、税务、内部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审计,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1.4设置和登记总账、各种明细分类账,对酒店的全部经营活动,财产物资如实进行全面的记录、反映和监督。

1.5按酒店《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处理各项经济业务、编制记账凭证,并做到内容齐全、完整、准确。

1.6对酒店的财产物资进行核算,至少每年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发现盘盈、盘亏、损毁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经有权人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1.7对酒店的成本、费用进行正确核算,负责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每月进行对比分析,每月反映、监督、分析酒店下达的《费用计划执行情况》,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1.8对酒店流动资金进行核算和管理,反映监督经营收支的全部情况,按规定及时纳入财务核算。

1.9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凡在三个月以上未清理的债权债务,每季列出明细与经办人核对,写明未收、付的原因,报总经理审批,进行有关处理。

1.10依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种税金,不得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酒店经济损失。

1.11按报表名称、内容、时间、报送部门、编制要求,及时准确编制财务各类报表。

1.12对会计资料及有关经济资料,按月进行整理,装订:做到齐全、完整、美观、易查。

1.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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