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保洁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时间:2023-11-29 13:13:59 作者:文锋

规章制度对于团体内部的权责分配和权限控制起到重要作用。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模板,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个性化的修改和运用。

保洁管理制度

一、熟悉住宅区楼宇结构、单元户数、楼座排列、车行道、人行道分布及面积,绿化地分布及面积。

二、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根据公司作业指导书制定车行道、人行道、楼梯走动道、商场、大堂等具体作业程序和物业保洁标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和奖惩措施,经物业保洁主管批准后组织并实施。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垃圾桶数量、分布地点,垃圾转运车,清扫工具数量及保管场所,合理配备物业保洁人员,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住宅区物业保洁工作实行;划片分区包干作业治理,做到员工之间任务划定清楚、职责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公开,奖惩对象明确。

五、严格本部门考勤制度。对物业保洁员,每一天定时集中讲评,对全年出全勤,无迟到早退员工,报请效劳中心主管给予奖励。安排好员工节日期间的'探亲活动,确保住宅区内保洁工作有条不紊。

六、坚持每一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住宅区乱贴字画、广告,外墙乱写乱画,乱倒〔抛〕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培养业主保护小区清洁卫生的自觉行为,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七、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职责,严禁随地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八、严格执行保洁工作检查制度,实行自检、互检、组长检查、主任抽查,效劳中心定期大检查五级检查制度,检查、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收入挂钩。坚持把职责区域、职责人、考核评分定期公开,广泛理解业主监督。

九、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关怀员工文化生活,倡导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不平凡事迹。

十、完成效劳中心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管理制度

6、维护管理单位应公示服务标准、监督电话。

二、开放时间。

1、公共厕所开放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每日7:00—20:00开放;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每日7:30—19:00开放。

2、根据区域特殊需求和居民要求,公共厕所日常管理单位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三、禁止行为:禁止行为:

1、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禁止在便器外便溺;

3、禁止向便器、粪井内排倒污水、污物、废弃物;

4、禁止在公共厕所内的墙壁或设施上乱涂抹、乱张贴、乱刻画;

5、禁止毁损公共厕所内的设施、设备或者将其移作他用;

6、禁止其他影响环境卫生和公共厕所正常使用的行为。

保洁管理制度

正确使用保洁用品及机械,以保护保洁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适用于保洁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管理。

(一)安全保护。

1、保洁员工作中使用具有腐蚀性的清洁剂时,须佩戴橡胶手套;。

2、为了保护员工安全,清洁工作超过2米以上时为高处作业,必须两人相互保护作业;。

3、夏季室外作业员工在工作中配发遮阳帽;。

4、冬季外围保洁员在工作中配发防寒服、棉手套、棉鞋等防寒用品;。

5、外包高空作业时需及时的提醒和跟进安全工作要求。

(二)使用洗地机。

1、操作前应先放置好警示牌;。

2、检查机器有无故障,插头是否完好,电线是否漏电;。

3、把机器横向倒放,装上毛刷(毡盘/针盘)再把机器扶正;。

5、根据机器出水管的方向使用机器,以免出水管留有水印。一般从左向右洗;。

6、操作机器应成横向'一'字形操作并一行压一行,操作人员往后退洗;。

7、靠近墙壁或玻璃时可以掉转方向工作;。

8、操作当中避免电线缠入毛刷中;。

10、机器水箱盖不宜盖的过紧,应留有一定间隙,使其留有的清洁剂异味及时散发;。

11、不定期检查机器,使其能随时正常工作。

(三)使用吸尘器。

1、首先检查机器有无故障,插头是否完好,电线有无裂痕、漏电处,过滤部分有无破洞或堵塞等情况。

2、吸公共区域地面尘土时,应及时提醒往来客户注意安全;。

3、不同的区域换上适当的吸嘴;。

4、不要让吸嘴碰到墙壁或家具上,不要让电线缠绕在家具腿上以免损坏家具;。

5、吸尘时不要吸入过大的异物(如纸团、砖块、针头、木片等);。

6、不要吸水也不要湿手操作,以防触电;。

7、发现有异味,及时换尘袋,必要时检修;。

8、定期清洁机器及时清除积存的垃圾灰尘。

(四)为了保护行人安全,用水清洗路面时,要摆放警示标志牌,以免行人摔倒;。

(五)在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清洁工作时,要熟悉机械性能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同没有结束、接线板和机械设备有无漏电现象,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六)保洁人员不得在休息区域使用明火,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等不安全取暖物品,以免造成火灾等严重后果。

(七)保洁区域的垃圾及时回收,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造成火灾等严重后果。

保洁管理制度

保洁设备的管理,原则上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领用保洁设备时,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领用人员必须填写“保洁设备领用登记表”。

2.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序,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3.因操作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4.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

第11条保洁设备的使用规范。

1.在设备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和功率。

2.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3.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4.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

5.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第12条安全操作要求。

保洁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下五点,确保安全操作。

1.在超过两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2.保洁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3.保洁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4.保洁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5.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

第五章保洁工作监督检查。

第13条“三查”制度。

公司执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采用保洁员自查、主管巡查和部门经理抽查“三查”相结合的方法。

1.保洁人员自查。

每位保洁人员都要根据操作规范和要求,对自己所负责的区域、项目不断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保洁主管应把巡回检查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每天对自己管辖区内所有部位、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巡查频率不得少于四次。

3.环境管理部经理抽查。

由环境管理部经理负责抽查,每日抽查不得少于两次,环境管理部经理还应协同上级领导或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联合检查。

第14条“三查”制度的要求。

执行“三查”制度,一要认真,二要高标准,还要做到以下四个相结合。

1.检查与教育、培训相结合。

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后(无论是操作规范问题还是员工行为规范问题)不仅要及时指出、纠正,还要帮助员工分析原因,耐心地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以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2.检查与奖励、惩罚相结合。

管理人员巡查或部门主管抽查时,可采取加减分的办法对员工进行奖罚,月底根据员工的分数确定员工的奖金。

3.检查与测定、考核相结合。

检查不仅仅是检查卫生标准,还包括测评、考核等内容。

4.检查与改进、提高相结合。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三查”所发现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问题,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予以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15条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颁布执行。

第16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环境管理部。

保洁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进行保洁工作的管理与控制,向业主和住户提供更为清洁卫生、清新优雅的居住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保洁作业的控制和管理。

第3条职责划分。

1.环境管理部经理负责环境清洁相关制度的制定及清洁工作的效果评估。

2.保洁主管负责所管理物业区域内清洁工作的组织、部署、监督和协调。

3.保洁员负责所管理物业区域清洁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二章保洁工作要求。

保洁管理制度

1.保持辖区内每一个角落的干净、整洁。

2.保证保洁工具和清洁用品的合理使用。

3.保证保洁人员专业、周到地提供保洁服务。

第5条保洁人员纪律规定。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擅离岗位。

4.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5.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收受业主或住户的钱物。

7.不准擅自将公司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第6条保洁工作内容。

保洁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以下15项。

1.物业管辖区的地面保洁。

2.楼层的入口以及公共走道的保洁。

3.各层公共走道内的扶手栏杆的保洁。

4.入口处扶手电梯的扶手及不锈钢表面的保洁。

5.总台、大堂内的保洁。

6.公告牌、导示牌、导购牌和休息椅等地方的保洁。

7.电梯的不锈钢门、电梯间地面和外部玻璃遮罩的保洁。

8.保持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9.安全出口楼梯及扶手的保洁。

10.植物、花卉和盆缸的保洁。

11.所有墙面、墙柱的保洁。

12.天花板、吊顶的保洁。

13.地下室、停车场的保洁。

14.建筑物、雕饰的清洗。

15.空置房屋、机电设备操作间的保洁。

第7条工作执行标准。

1.环境管理部根据所辖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和服务要求,组织保洁主管起草各项保洁标准和必要的操作规程,经公司质量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当保洁工作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保洁标准的操作规程等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保洁物资领用。

第8条日常清洁用具使用规定。

对于保洁人员日常清洁工作中用到的各种清洁用具,应按照以下六项规定进行管理。

1.每层可开辟一单独房间,用于存放常用清洁用具。

2.常用清洁用具应由保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需求分配给保洁人员。

3.申领的工具应存放于工具间,所用工具自行保管,需要使用时自行取用。

4.清洁工具损坏影响使用的,可再行领用,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5.使用工具时,应爱护工具。

6.工具使用完毕后,应清理干净,及时放回工具间,不可随意放置或丢弃。

第9条消耗品物料的领用。

消耗品物料,主要是指各种清洁剂、空气清新剂、香皂、卫生纸等消耗性用品。领用消耗品物料应按照以下四项要求执行。

1.由保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规定分发给保洁人员使用。

2.批准领取的清洁用品必须为清洁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理。

3.所领取的物料,若一次使用未完,可暂时存放于工具间内,待下一次使用时取出再用,不可随意浪费。

4.保洁人员所领用的物料,使用时应厉行节约原则,避免随意浪费。

保洁管理制度

医院的环境卫生代表医院的形象,加强对保洁工作的管理,为医护人员及就诊者提供清洁卫生、清新优雅的办公和就医环境,同时根据《医院消毒隔离制度》要求,满足临床科室工作需求,制定本制度。

1、负责大厅、病房、楼梯、楼道、卫生间、电梯间、各诊室、开水房、大院、台阶等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2、做到日保洁、周打扫、月清理,做到随脏随洁。

3、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虚心听取科室意见,积极改进工作,搞好团结互助。

4、服从公司领导及医院科室的工作分配及管理。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遵守院规院纪。

6、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自己,保质保量完成每日工作量。

7、着装整洁,统一佩戴工号牌,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不断培养和完善自身素质,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8、严格按照工作规程操作,不偷工减料,不弄虚作假。

9、严格消毒制度,对需要消毒的物品,做到规范操作、件件到位。

10、爱护公物,注意节约水、电、气,不得私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1、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维护医院和病人的利益。

1、保洁员根据行政后勤部制度的工作时间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3、负责会议室会前、会后的清扫、整理工作;。

4、负责打扫各诊室的地面卫生,清理病房和公用走道之垃圾,清洗痰盂;。

6、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玻璃窗在视线内无灰尘、蜘蛛网、印痕,每周擦一遍以上。

7、洗手池无皂迹、无污点无污垢,做到经常擦拭,保持表面光亮、整洁;。

10、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每天清理两次;。

12、及时疏通下水道(指堵塞不严重时),必要时通知后勤人员修理;。

13、负责管理清扫工具、清运工具,按时清倒垃圾桶内的垃圾;。

14、按时浇灌楼内摆放的盆花,清除花盆中烟头、纸屑等垃圾;。

15、负责楼内卫生,保持室内过道楼梯无烟头、垃圾及杂物,保持楼内无烟蒂。

16、保洁员请假应事前向现场主管申请,获准后才予以离开,否则不洁责任由其承担;。

17、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18、在门诊部及时清扫病人遗留的污物,住院部病人出院后及时进行消毒,用消毒剂对病室中的地面、物品进行消毒。

19、在清洁工作的同时,发现室内建筑、家具、设施有所损坏,影响使用或有碍观瞻,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0、雨雪天气及时在门口摆放吸水、防滑设施,并清扫污水、印迹。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关闭各楼层门窗,发现院基础设施损坏时,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通知后勤科和上级主管领导及院总值班。

21、除特殊情况外,应在会议前15分钟将会议室门打开,并做好相应准备,会议室内必须保持摆放整齐、桌面干净,地面整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扫。

对保洁工作质量的监控,实行日检、周检和月检制度,由院办公室实。

施,确保保洁工作质量满足医疗环境的要求,不断增强就诊人员的满意度。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擅离职守。

3、上班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4、讲文明,有礼貌,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工作期间,要主动向领导问好。

5、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不做有损形象的事,不得隐匿工作过程中捡到的钱物。

7、不准擅自拿用公用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1)地面、楼梯过道:干净,无灰尘、污痕(每天上下午各擦地1次,平时注意随时保洁)。楼梯扶手、栏杆(每天擦抹2次):光洁、无积尘、无污迹。

(2)卫生间:要做到"四无"(无污垢、无臭味、无尘埃、无蛛网)、"五洁"(洗手池、洗刷池、尿池、厕池等冲洗清洁)每天清扫四次(每天上下午各2次),平时注意随时保洁。

(3)电梯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电梯厢壁无污渍、手印。(每天清扫2次,每擦抹2次)。

(4)墙面:踢脚线、各种标牌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水迹等。(每天擦抹除尘1次)。

(5)墙身表面:无灰尘、无污迹、无划痕。(每周拂尘1次)。

(6)楼道灯开关(外部):无灰尘、外表清洁干净。(每周擦抹1次)。

(7)楼内各种设施的外表(如宣传栏、消防设施等):外表清洁干净,无灰尘、无污痕。(每周擦抹2次)。

保洁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保洁员在超过2米高操作度时,必须双脚他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3)保洁人员不得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5)清扫时不要随意拔掉正在使用的医疗设备电源。

除按《员工手册》相关奖惩制度执行外,根据下列规定执行。

(一)处罚。

3、工作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在休息室闲聊、闲坐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扣10元;。

4、根据工作需要,不服从领导、科室指派的工作,不到场保洁,一次扣10元;。

5、不遵守保密纪律,出现泄密事件,一次扣300--500元。

6、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对住院、就诊患者态度粗暴者,一次扣20元;。

7、工作中捡到患者、来访者或员工钱物,隐匿不报者,一次扣50--200元,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着,给予赔偿损失并直接解聘。

(二)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1、工作质量特差,受到各科室严重指责,或院内考核多次不合格;。

2、工作不认真负责,态度生硬,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三)奖励。

1、对于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保洁员,每月增加奖金的奖励。

2、对于表现突出,工作任劳任怨的人员,向公司申请嘉奖。

3、工作中拾金不昧,将根据情况嘉奖。

保洁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进行保洁工作的管理与控制,向业主和住户提供更为清洁卫生、清新优雅的居住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保洁作业的控制和管理。

第3条职责划分。

1.环境管理部经理负责环境清洁相关制度的制定及清洁工作的效果评估。

2.保洁主管负责所管理物业区域内清洁工作的组织、部署、监督和协调。

3.保洁员负责所管理物业区域清洁工作的具体落实。

1.保持辖区内每一个角落的干净、整洁。

2.保证保洁工具和清洁用品的合理使用。

3.保证保洁人员专业、周到地提供保洁服务。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擅离岗位。

4.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5.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收受业主或住户的钱物。

7.不准擅自将公司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保洁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以下15项。

1.物业管辖区的地面保洁。

2.楼层的入口以及公共走道的保洁。

3.各层公共走道内的扶手栏杆的保洁。

4.入口处扶手电梯的扶手及不锈钢表面的保洁。

5.总台、大堂内的保洁。

6.公告牌、导示牌、导购牌和休息椅等地方的保洁。

7.电梯的不锈钢门、电梯间地面和外部玻璃遮罩的保洁。

8.保持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9.安全出口楼梯及扶手的保洁。

10.植物、花卉和盆缸的保洁。

11.所有墙面、墙柱的保洁。

12.天花板、吊顶的保洁。

13.地下室、停车场的保洁。

14.建筑物、雕饰的清洗。

15.空置房屋、机电设备操作间的保洁。

1.环境管理部根据所辖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和服务要求,组织保洁主管起草各项保洁标准和必要的操作规程,经公司质量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当保洁工作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保洁标准的操作规程等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保洁人员日常清洁工作中用到的各种清洁用具,应按照以下六项规定进行管理。

1.每层可开辟一单独房间,用于存放常用清洁用具。

2.常用清洁用具应由保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需求分配给保洁人员。

3.申领的工具应存放于工具间,所用工具自行保管,需要使用时自行取用。

4.清洁工具损坏影响使用的,可再行领用,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5.使用工具时,应爱护工具。

6.工具使用完毕后,应清理干净,及时放回工具间,不可随意放置或丢弃。

消耗品物料,主要是指各种清洁剂、空气清新剂、香皂、卫生纸等消耗性用品。领用消耗品物料应按照以下四项要求执行。

1.由保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规定分发给保洁人员使用。

2.批准领取的清洁用品必须为清洁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理。

3.所领取的物料,若一次使用未完,可暂时存放于工具间内,待下一次使用时取出再用,不可随意浪费。

4.保洁人员所领用的物料,使用时应厉行节约原则,避免随意浪费。

保洁设备的管理,原则上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领用保洁设备时,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领用人员必须填写“保洁设备领用登记表”。

2.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序,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3.因操作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4.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

1.在设备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和功率。

2.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3.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4.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

5.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保洁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下五点,确保安全操作。

1.在超过两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2.保洁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3.保洁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4.保洁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5.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

公司执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采用保洁员自查、主管巡查和部门经理抽查“三查”相结合的方法。

1.保洁人员自查。

每位保洁人员都要根据操作规范和要求,对自己所负责的区域、项目不断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保洁主管应把巡回检查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每天对自己管辖区内所有部位、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巡查频率不得少于四次。

3.环境管理部经理抽查。

由环境管理部经理负责抽查,每日抽查不得少于两次,环境管理部经理还应协同上级领导或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联合检查。

执行“三查”制度,一要认真,二要高标准,还要做到以下四个相结合。

1.检查与教育、培训相结合。

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后(无论是操作规范问题还是员工行为规范问题)不仅要及时指出、纠正,还要帮助员工分析原因,耐心地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以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2.检查与奖励、惩罚相结合。

管理人员巡查或部门主管抽查时,可采取加减分的办法对员工进行奖罚,月底根据员工的分数确定员工的奖金。

3.检查与测定、考核相结合。

检查不仅仅是检查卫生标准,还包括测评、考核等内容。

4.检查与改进、提高相结合。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三查”所发现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问题,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予以解决。

1、保洁员每天要在员工上班前提前到位,并抓紧时间做好日常保洁工作。按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使保洁工作落到实处。

2、保洁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做好日常保洁、定期保洁工作。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要按保洁内容及标准进行清扫,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等,保持环境清洁。保洁领班要严格按保洁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楼层的垃圾筒、烟灰缸要及时打扫、清理,卫生间洗手池台面、镜子、地面、墙面等要及时擦拭,做到光亮、无水迹、无污迹、无杂物;垃圾袋和手纸篓要及时倾倒、更换;洗手液和手纸要随缺随补。

4、保洁员除日常保洁工作外,每周要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清扫,重点是擦地面、擦窗台、窗户等。

5、保洁员要注意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白天视天气情况,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卫生间北侧的照明灯和走廊东、西侧的照明灯,为单位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滴水。保洁工作中要爱护使用水、电等设施,发现水、电、上下水管道等硬件设施有问题时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

6、按保洁内容及标准做好定期保洁工作。按操作规范和要求,擦拭窗、墙壁、地面清洗、打蜡、玻璃清洗、灯具除尘、垃圾筒清洗、电梯门、灯清洗、金属件清洗、上光等,认真做好保洁工作,使大楼有一个优美、卫生、清洁的办公环境。

外包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保证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2、范围及定义。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类外包工程或项目;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承包方资质审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签订、入厂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办理等内容和要求。

2.2外包工程:是指经本公司各部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2.3维修部:指负责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部门。一般为发包部门,按公。

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项目的维修部。

2.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

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要求等。

3、管理职责。

3.1维修部。

3.1.1负责厂务工程建设项目,对承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填写《外包单位。

安全资质审查表》。

3.1.2工程项目施工前通知安委会、行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出入厂手续、入厂安全教育、在与承包方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3.1.3负责协调公司内部与外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3.1.4在签定合同时,应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3.1.5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

3.1.6负责对安委会或维修部提出的罚款意见在工程结算中执行。

3.2安委会。

3.2.1参与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3.2.2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3.2.3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

3.2.4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3.2.5负责对维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

3.2.6负责定期巡查外包工程施工现场。

3.2.7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根据工程承包期间外包单位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及安全。

职责履行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署处理意见。

3.3维修部门(发包部门)。

3.3.1根据实际的外包工程项目,对承包该项目的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3.2负责制订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或确认。

3.3.3负责对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审定并落实。

3.3.4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3.3.5根据外包工程施工期间外包单位人员发生的违章现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职责履。

行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在确定承包单位前,安委会和维修部共同参与对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

行严格审查,并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

合格的,禁止签定合同。

4.1.2维修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2.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2.2施工简历或近几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4.1.4.3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4.4是否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4.1.3安委会负责审查的内容:。

4.1.3.1审查外包单位特种工程作业的`许可证。

4.1.3.2审查外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1.3.3审查外包单位备有的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3.4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承包单位必须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4.1.4上述部门审查中发现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问题,应及时向厂部报告,由维修部负责向外包单位提出,并责令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外包单位应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4.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与施工前的管理。

4.2.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要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在安全附件中要写明。

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如工作紧迫确需立刻施工者,由维修部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安委会。对于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应由公司领导同意,可先施工,后签合同和与安全附件,在有关附件、合同签约前维修部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任何情况下,必须对外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允许外包单位进行施工。

4.2.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维修部在确定承包单位后,要将安全附件与合同交外包单位一同签订,并提交一份安全附件的复印件给安委会保存备案。

4.2.3发、承包双方均应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职责。并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填写安全附件。

4.2.4维修部应对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体安全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承包方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

4.2.4.1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4.2.4.2承包方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

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4.2.4.3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承包方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4.2.6维修部将甲方的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在相应的栏内。对于复杂的和较危险的。

工程项目,维修部应要求承包方制订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2.7安委会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双方填写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最终审定,签名后送交维修部执行。

4.2.8外包人员进厂后,由行政部负责其出入厂管理;安委会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2.9维修部应在开工前组织外包人员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进行学习,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对安全措施、工作范围、注意事项等进行重点交待。参加学习的人员须签到。

4.3入厂安全教育。

4.3.1安委会接到维修部的相关信息后应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3.2入厂安全教育内容以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为依据,并结合具体项目特点进行重点教育。

4.3.3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的人在《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上签名后,承诺书由承包方与安委会各持有一份留存。

4.3.4安全主任在进行入厂安全教育时,还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4.4.1由维修部根据实际的工程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票。对于需办理工。

作票的工程项目,维修部必须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4.4.2对于长期外包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由维修部负责审批并发放工作票。

4.4.3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时,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票由与该土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4.4.4一般土建外包工程不需办理工作票,但维修部应将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作好书面记录,必要时复印发至安委会存档。

4.4.5外包工程动火工作票必须由负责设备或设施检修的部门办理。

4.5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4.5.1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实行二级管理,公司(安委会)为一级管理,维修部。

为二级管理。

4.5.2安委会应设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以查各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现。

象为主,对查出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并处理。

4.5.3维修部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检查本部门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

签定情况,并指定外包项目现场专人负责;对重大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负责进行审批,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4.5.4维修部负责人指定的专人为外包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管辖的外包工程。

项目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对外包单位编写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协助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习惯性违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等。

4.5.5维修部可以根据有关标准再制定与安全施工有关的“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等制度,以此来规范施工管理工作。

4.5.6对于复杂的、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项目量大,外包单位较多,施工中交叉作业多,现场环境复杂,除做好上述二级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安委会应根据工程各个阶段的特殊情况,适时召开由维修部和各外包单位等参加的安全协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汇报各单位前一阶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问题;通报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问题、违章现象和处理意见;协调和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程中有关的安全要求和任务。

5、附表。

外包管理制度

1、为加强医院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医院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医院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第二节外包服务范围。

5、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6、咨询服务:。

6.1根据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协助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

6.2对医院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6.3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6.4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7、运行维护服务:。

7.1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

7.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3根据医院业务变化,提供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

7.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7.5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

7.6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8、技术培训: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9、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10、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11、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12、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13、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

14、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医院的内部控制要求。

15、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16、使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17、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第四节附则。

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1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外包管理制度

1.必须加强对民工、劳务队、外包工队的安全管理。对入场的工队,项目部要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2。对入场的人员要执行《施工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用电十大禁令》,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

3。对入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从事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

4。对现场的各种专业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5。对入场从事高空作业、危险性大的'作业人员要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6。入场的作业队、劳务队必须要求坚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前活动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班前交底要做到有针对性和及时性,可从“五看”着手;看“天”(天气)、看“地”(环境)、看“人”(思想情绪)、看“物”(机械设备)、看“对象”(任务)。

2)必须要求个人上岗自查,查安全意识,查自身安全风纪,查同接受任务相应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齐全。

3)必须开展操作岗位安全设施检查。每日上岗操作要求每位成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设施作例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采取必要措施才能工作。

4)严禁带有不安全因素上岗,如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戴好安全带等。

5)反对不做安全检查就操作。

7。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随时监督、检查、跟踪到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要严格制止,按公司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9。实行对民工、劳务队和外包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针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考核不达标的,要严格奖罚制度。

10。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本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找准问题,落实对策;对事故的薄弱环节如:施工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倒塌、安全用电等实行专项治理,将事故消灭在葫芽壮态中。

外包管理制度

1.1为了加强业务外包管理,规范业务外包行为,防范业务外包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1.2业务外包,是指公司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本公司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承包方)完成的经营行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项目外包。

1.3外包业务通常包括:研发、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委托加工、物业管理、客户服务、it服务等。

需进一步明确。

3.1外包方案的立项与审批;

3.2外包方的选择与审批;

3.3外包的执行与验收。

4.1外包范围不合理,核心业务外包,可能导致公司失去竞争优势。

4.2外包价格确定不合理,承包方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4.3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

4.4业务外包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人员涉案。

5.1制定及审核外包实施方案。

5.1.1公司业务外包包括贴牌生产、it服务、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研发等。

5.1.2公司应当根据各类业务与核心主业的关联度、对外包业务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场成熟度等标准,合理确定业务外包范围,制定外包实施方案;并根据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对外包业务实施分类管理,以突出管控重点。

5.1.3公司应根据年度预算以及生产经营计划,对实施方案的重要方面进行深入评估以及复核,包括承包方的选择方案、外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外包合同期限、外包方式、员工培训计划等,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业务外包范围、方式、条件、程序和实施等内容,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同时确保方案的完整性。

5.1.4公司制定外包方案时,应听取外部专业人员对业务外包的意见,并根据其合理化建议完善实施方案。

5.1.5公司应建立完善业务外包审核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各层级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5.1.6在对业务外包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价时,应当着重对比分析该业务项目在自营与外包情况下的风险和收益,确定外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2招标及选择承包方。

5.2.1公司应根据不同业务范围,组成有相应专业人员构成的承包方评估小组,并对外发布投标公告,与候选承包商建立联系,发放外包项目竞标邀请书及相关材料。

5.2.2参与竞标的候选承包商应在指定期限之内提交投标书及相关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解决方案、实施计划、资源配置、报价等。公司应引入竞争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等适当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

5.2.3评估小组应通过实地调研等多种方法,调查候选承包方的合法性、专业资质、技术实力、质量环保意识等情况,并考察候选承包方从事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界评价和口碑;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对业务外包的成本进行测算分析,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

5.2.4调研结束后,评估小组应编制考核报告,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5.2.5公司应根据评估小组反馈的各种信息,从候选承包方中做出选择,并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监督处罚制度,避免相关人员在选择承包方过程中出现受贿和舞弊行为。

5.3签订业务外包合同。

5.3.1在订立外包合同前,充分考虑业务外包方案中识别出的重要风险因素,并通过合同条款予以有效规避或降低。

5.3.2在合同的内容和范围方面,明确承包方提供的服务类型、数量、成本,以及明确界定服务的环节、作业方式、作业时间、服务费用等细节。

5.3.3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明确企业有权督促承包方改进服务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责任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方式和频率,将外包实施的进度和现状告知企业,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5.3.4在合同的服务和质量标准方面,应当规定外包商最低的服务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满足标准实施的补救措施。

5.3.5在合同的保密事项方面,应具体约定对于涉及本企业机密的业务和事项,承包方有责任履行保密义务。

5.3.6在费用结算标准方面,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

5.3.7在违约责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则性又体现一定灵活性的合同条款,以适应环境、技术和企业自身业务的变化。

5.3.8业务外包合同的评审及签订流程参见合同管理制度。

5.4组织实施业务外包。

5.4.1对于贴牌生产,公司应至少派驻两名员工到贴牌厂进行现场管理。在承包方提供服务或制造产品的过程中,公司应密切关注重大业务外包承包方的履约能力,采取承包方动态管理方式,对承包方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考核。

5.4.2建立即时监控机制,一旦发现偏离合同目标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承包方调整改进。

5.4.3对重大业务外包的各种意外情况做出充分预计,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制定临时替代方案,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

5.4.4有确凿证据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并导致业务外包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终止合同,并指定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赔。

5.4.5切实加强对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资料的管理。

5.5验收。

5.5.1质量管理部门应对贴牌生产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业务外包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保证产品质量;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贴牌产品的进厂检验;负责对贴牌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建立质量档案;负责对贴牌厂家质量保证能力和业绩进行评价。

5.5.2产品进厂后,库管员应对贴牌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证明书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查,确保送货单上的型号、数量等内容与实物相一致,确保质量证明资料完整无误。

5.5.3进厂检验员按《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及相关的技术条件实施检验,检验结果应及时通知库房。

5.5.4需到现场验收的产品由质量管理部派专人进行驻外检验或验收。

5.5.5其他类型的业务外包检验工作,由业务需求发起部门连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5.6会计核算及财务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外包进度办理结算业务。未到达合同约定的履约状态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

外包管理制度

第一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含外包工作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二条外包工作票分为外包电气工作票和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外包工作票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二章外包工作票。

第三条外包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和电厂设立工作联系人制度。

第四条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电厂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第五条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必须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三)工作许可人职责:。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是否有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哪些设备有电、有压力、有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

5.对工作票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四)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5.工作负责人必须持票并始终在工作现场监护工作;。

6.对工作班成员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负责,并对上述机具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完好负责。

(五)电厂工作联系人职责:。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

5.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三章外包工作联系单。

第六条外包工程,凡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执行工作票制度的(不需要停运设备和系统或改变运行方式,如设备及现场专项清扫、小型土建、搭建脚手架等),必须办理“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

第七条外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资格和职责如下:。

(一)工作许可人应由管辖该项工作范围内设备、场地的运行值班负责人担任,并对工作是否影响设备安全(指是否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负责,负责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二)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负责人提出,经电厂安监部门备案并公布。其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4.负责检查工作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负责填写“工作联系单”,办理工作手续。

(三)工作联系人应由电厂(甲方)有资格人员担任,并对下列事项负责:。

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4.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掌握工作进度,及时与电厂有关部门联系。

第八条对于经常性的外包工作(如清扫设备卫生工作),电厂应制订专门的管理规定。在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电厂联系人不变的情况下,可办理“周、月工作联系单”。

第九条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的管理、考核办法由电厂自行制定。第四章外包安全措施票。

第十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涉及特别的安全措施、挖掘、登高、有害气体,有害物质等特别危险的场所工作时,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的同时必须办理“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十一条外包安全措施票共有“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二种。

第十二条外包安全措施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制度。

第十三条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特殊作业是否必要负责;。

2.对特殊作业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2.对现场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特殊作业工作所使用的器具和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特殊作业时,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第十四条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动火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动火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动火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动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动火工作使用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动火时,必须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三)动火安全措施票许可人职责:。

1.动火安全措施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绝;。

3.向动火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四)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完成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安全措施票开工和结束手续;。

6.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电厂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联系人职责:。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始终在现场监督动火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并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和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一级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电厂规定的人员担任;二级及以下级别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承包单位规定的人员担任。消防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一)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二)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四)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灭;。

(五)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第十六条动火执行人的职责:。

(一)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二)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三)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四)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清理并检查无残留火种。

第十七条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外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各发包单位负责本单位发包的工程安全管理。

(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应具有和施工作业相适应的资质。

(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做好合同评审。

(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具有与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管理协议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第六条安全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第七条安全责任。

(1)外包单位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1)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2)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3)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4)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5)涉及到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办理审批。

第九条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1)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2)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3)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4)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5)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6)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安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外包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外包项目的管理,适用于工程外包项目的管理。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1各专业主管根据年度计划和具体情况进行分包立项,编写分包项目说明,经公司确认后发包。

2按照程序文件中《外包过程控制程序》选择、评价各投标单位的有关资料。

3选定分包方签定合同,填写《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及《合同汇签单》上报公司审批。

5甲已双方按照合同内容及要求具体实施。

6专业主管及技术人员依据合同条款和要求对分包方进行监督检查有问题及时通知分包方进行整改。

9甲已双方进行项目验收,合同结束。

记录。

《服务质量检查表》。

《服务外包方业绩评定表》。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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