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禁烟管理制度(专业16篇)

时间:2023-12-13 14:28:18 作者:书香墨

规章制度应该具备明确、具体、适用性强的特点,能够为成员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支持。预防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禁烟管理制度

为了减少吸烟的危害,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明确。

2、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吸烟。

3、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内吸烟。

4、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无论是否上班时间)。

5、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也不得向他人敬烟。

6、在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不得摆放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7、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不购买、不使用和不接受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8、院内小卖部及自动售货机不销售香烟。

9、全院控烟监督员(保洁员、保安员),要求挂牌上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10、参与控烟、劝阻他人吸烟,全院职工人人有责。

11、利用多种形式,在院内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12、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并能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使全院的吸烟率逐年下降。

13、把控烟工作纳入到相关的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务人员能指导患者戒烟,并能为患者推荐适宜的戒烟药物和控烟用品。

学校禁烟管理制度

为净化校内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小学”,为广阔师生创建一个柔美、洁净、舒服、文明的校内环境,根据无烟小学标准,结合小学实际,我校特制定控烟规则制度如下:

一、小学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小学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执行,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小学工作方案。

二、校内内采取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内内吸烟。

三、小学的`教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室、老师办公室、同学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三、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办公室室长负责本办公室及教职工的禁烟工作。

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老师负责,举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并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四、相互监督,乐观协作,发觉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准时劝阻。

五、小学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小学”标志,教学楼、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室、图书室、老师办公室、走廊、厕所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六、大力宣扬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益处,各科老师能将“吸烟有害健康”的学问有机融到教学中。

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学问,人人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七、教职工在校内内吸烟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赋予批判教导。

八、对外来人员,门卫有责任提示,让其知晓小学禁烟规定,如有违背将追究门卫责任。

九、同学的各级别评优将严格遵守控烟规则制度,否则一票回绝。

七、另外事项。

1、本制度从20xx年3月起实施。

2、本制度终于解释权在小学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禁烟管理制度禁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控制烟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场所无烟环境,依据爱国卫生相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街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第三条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

(一)机关各科室、公共办公室和会议室;。

(二)机会关所有档案资料室;。

(三)职工活动室;。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第四条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设有明显禁烟标志,不设置任何,吸烟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第五条街道控制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各村居及单位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三)及时劝阻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

第六条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劝阻进入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者禁止吸烟;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宣传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第七条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对违反规定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告者责令其离开该场所。

第八条本规定由街道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通化县中医院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2.所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中医院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游烟。

4.不在中医院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不在中医院院内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5.设立控烟监督员,对在院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予以制止,内部员工有此类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罚款五十元的处罚。

6.所有员工需对患者及家属做好禁烟、控烟的劝导和解释工作,在工作范围内不提供吸烟器具。

禁烟管理制度

活动,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2.所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中医院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游烟。

4.不在中医院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不在中医院院内设。

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5.设立控烟监督员,对在院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予以制止,

内部员工有此类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罚款五十元的处罚。

6.所有员工需对患者及家属做好禁烟、控烟的劝导和解释工作,在工作范。

围内不提供吸烟器具。

禁烟控烟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集团公司作为公共场所,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制度,禁止任何员工在办公区域吸烟,为员工营造一个舒适、和谐的办公环境。

期望集团总部各位员工严格执行本通知资料,否则将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

xxx年二月二十五日。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防火、防爆、禁火、禁烟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和从业人员。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3.3《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3.4《四川省消防条例》。

3.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号)。

4.1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审核,修订,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并进行定期演练。

4.2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防火、防爆、禁火、禁烟管理第一负责人。

4.3公司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害,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5.1分类。

生产过程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5.2预防。

5.2.1着火源的控制与消除。

5.2.1.1检修动火。

禁火区所有动火必须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

5.2.1.2流动火花和飞火。

a.在易燃易爆区域和贮罐区等地点严禁电瓶车进入。

b.允许车辆进入的区域,车辆排气管上必须装有阻火器。

c.在易燃易爆区,禁止穿不符合静电安全要求的化纤工作服。

d.在厂区内严禁吸烟和拨打手机及配带火种。

5.2.1.3其它火源。

a.防止易燃易爆物料与高温设备、管道表面接触,避免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和危险温度。

b.消除电气火花和危险温度。

c.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性物质的.性质,对厂内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

5.2.1.4导除静电。

a.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b.防止雷电火花,根据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5.2.2工艺过程的安全控制。

5.2.2.1采用安全合理的工艺过程。

a.按物质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工艺改革,以减少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b.设备应尽可能无泄漏。

c.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

5.2.2.2加强工艺参数控制,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等。

5.2.3其它预防措施。

5.2.3.1建筑物防爆应有以下措施:。

a.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按《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执行。易燃生产装置与生产用固定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b.生产过程中有易燃易爆物质或压力容器的厂房采用敞开式建筑,泄压比应符合要求。

5.2.3.2设备防爆及防止爆炸扩展应有如下措施:。

a.对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有报警装置,应有手动、自动紧急泄压、排放等措施。

b.生产和贮存有压可燃气体的设备,应设置封闭式安全阀。

c.可燃气体输送管线和放空管的末端,必须安装阻火器、水封和防静电装置。

5.2.3.3可燃气体排放要求。

a.可燃气体的排空管应高于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b.排空管必须在避雷器的有效范围内,且尽可能避免雷雨时排空。

5.3组织。

a.公司实行消防区域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的具体条件加以适当分工,建立必要的会议、汇报、防火检查及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b.公司安全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单位的防火、灭火、救援工作。

c.公司安全员要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消防培训活动,加强公司消防业务技术水平,确保公司的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d.公司安全员要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定期对厂区内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公司领导,并采取防范措施,督促限期消除隐患。

e.公司消防组织机构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为准。

5.4设施。

5.4.1规划与设计。

公司消防设施规划作为公司消防规划的一部分,应纳入公司总体规划。公司消防设施建设应当与公司建设同步进行。公司消防设施规划编制包括厂内消防设施规划图,即厂内消防设施分布图。

5.4.2管理与维护。

a.新、改、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安装、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并报公安机关审批。

b.公司安全部门应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c.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由安全生产科负责。发现消防设施有损坏或其它问题时,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修复。

d.因火灾事故或未经安全部门的允许,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启用公司消防设施。

5.5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a.对本公司的员工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技能,使每一位员工都具有较强的处置初步火灾事故的能力。

b.记录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效果。

5.6演练与抢险。

5.6.1演练。

应按照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演练的同时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5.6.2抢险。

a.公司应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对机构人员的设置要做出确定、分工明确。

b.公司若出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指挥机制,并指挥机构里的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完成任务,达到抢险救援的最佳效果。

c.公司消防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遵照《公司应急救援预案》设置、建立机构。

5.7对吸烟行为处理。

5.7.1公司员工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和配带火种,处以罚款100元/次。公司管理人员在禁烟区抽烟和配带火种罚500元/次。

5.7.2外来施工队人员在公司禁烟区内吸烟罚100元/次,并罚所在单位200元/次;外来学习培训人员、联系洽谈工作业务人员,外单位驾驶员、临时工等,在禁烟区内吸烟罚100元/次。与上述人员有业务工作联系并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及时向他们讲清公司禁烟规定,若未向他们作交代而发生违章吸烟,罚接待部门200元/次。

医院禁烟管理制度

1、院质控小组人员进行每月抽查、每季检查,重点检查科室禁烟制度落实情况。

2、院质控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禁烟制度,负责所属区域内的禁烟工作,发现病人或家属吸烟,及时劝阻,保证禁烟区内无人吸烟、无烟头。

3、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科室当年管辖范围内发生违反禁烟规定的现象,则该科室不得参加本年度科室评优工作。

4、医院全体职工应带头禁烟,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名单交办公室,月末给予扣发50—100元/次的处罚。

5、各科室所属区域内禁烟区要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头,对于当月出现三次以上违规者及科室,扣除当月奖金。

学校禁烟管理制度

吸烟不仅会导致多种疾病,而且危害他人健康。为创建无烟小学,小学打算在校园采取控烟,并作如下规定:

1、小学创建领导小组为小学控烟小组,按组织分工深化开展各项控烟活动,保证控烟制度的执行。

2、禁止全体教职工在校内内吸烟。家进步校一律不得吸烟。

3、校内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不一直我单位的来宾敬烟,宾客如有吸烟行为应准时劝止。全体教职工在校内内必需谢绝他人敬烟。

4、小学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不设置吸烟器具,不摆放香烟。

5、小学建立吸烟师生档案,与之签定禁烟合同。禁止同学吸烟。对继续吸烟的师生举行劝阻、教导,并赋予一定的处罚。

6、小学通过健康教导课、班队会、家长会、黑板报、手抄报、校内广播和“拒吸第一支烟”签名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控烟宣扬教导。

7、小学设置控烟宣扬栏。教室门口、办公室、会议室张贴醒目的'禁烟标志。

8、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组织同学进入各村、街道举行控烟宣扬。

9、接受卫生部门的执法检查,对执法部门提出的看法仔细整改。

医院禁烟管理制度

三、全院职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四、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

1、各科室醒目位置张贴标志,禁止吸烟。

2、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都应张贴禁烟标志。

五、对于违反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2、科室办公室内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5、工休座谈会无控烟宣传和教育内容(处罚100元);。

6、首诊医务人员未向患者进行控烟宣传、或有宣传无记录(处罚100元);。

8、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的记录(处罚100元);以上处罚,涉及科室扣款一律由科主任个人承担。由控烟办公室具体管理,监察科负责登记备案,财务科负责执行。

学校禁烟管理制度

为强化爱国卫生工作,创设柔美洁净、文明和睦的公共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按照《xx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明确幼儿园属禁止吸烟单位,将管理控烟工作作为创设文明单位的重要工作之一。

1、园内宣扬:

1)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张贴统一的`禁吸烟标识和监督部门电话。

2)利用孩子向家进步行禁烟宣扬;幼儿接送时光家长和家长在园开会时不能在园吸烟。

3)通过家长会老师向家进步行宣扬。

2、书面告示至各配合单位入园一律不得吸烟:如绿化人员、食品送货单位的送货人员、设备修理人员等。

3、对在本园内发生的违背规定的吸烟行为应该予以制止,任何一位职工均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或劝其离开园所。

禁烟管理制度

实验小学控烟制度吸烟有害健康,不仅会导致多种疾病,而且污染空气,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深入落实,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我校特制定学校控烟规章制度:。

一、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二、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警句。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组长负责本组的禁烟工作。若发现校园内有烟头,按烟头数量80%平均分配给有吸烟习惯的教师,并与考评挂钩。

五、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六、教职工在校内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如吸烟必须进水房。

七、控烟情况作为评比文明学年组及文明教职工的条件之一。

禁烟管理制度

为严格落实小学《会泽县驰宏学校小学创建“无烟校内”实施计划,及规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控烟巡查,监督工作在小学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举行。

二、控烟巡查,监督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平时工作相结合的办法,控烟领导小组组织巡查员每一天1至2次在校内内开展不定时巡查控烟工作,讨论改进控烟的详细措施和办法。

三、巡查员在平时工作中乐观开展工作,履行巡查监督的'职责和义务。

四、巡查员必需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讲求实效,并适当注重工作办法。

五、遵照《会泽县驰宏学校小学控烟实施计划》、《会泽县驰宏学校小学控烟奖惩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制度,巡查员有权对违背制度的当事人实行现场或事后处罚的措施。

六、巡查员的工作记录每个月汇总到办公室,有重要状况准时报告。

七、本制度终于解释权在小学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禁烟管理制度

为了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为了从小培养学生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为了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教学区域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教学区域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

3、校园内禁止游烟,禁止乱丢烟蒂。

4、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5、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

6、校内不设烟草广告,小卖部不得销售香烟。

值周教师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性原则。

值周教师必须及时准确地将处于动态的学生状况及时反馈到班主任和德育处,及时地在公示栏上公示,以便学校及班主任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2.公正客观性原则。

值周检查必须“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考核。

3.勤查勤记原则。

值周教师对学生的出席、纪律、卫生清扫要勤于检查,勤于记载,勤于处理,坚决克服值周的偶然性和随意性。

4.齐抓共管原则。

值周教师应积极配合班主任、德育处的一切工作,团结合作,齐抓共管,共创良好育人环境。

1.忠于职守,配合值周领导做好值周工作;值周时,佩戴值周标志,主动到值周领导处提前接受工作任务。

2.每天7点,准时到岗(正校门),检查学生着装仪表情况,并做好迟到纪录。课间操期间,及时将各班迟到情况反馈到班主任处。

协助值周领导维持集会、课间操秩序、纪律和安全。

3.检查课间教学区学生违规违纪情况(学生抽烟追逐打闹、逃操、逃朝会及在教学区内进行体育活动的学生等),处理偶发事件,发现安全隐患或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值周领导报告。

4.中午管理留校的走读生,检查安全隐患,制止不文明行为。

5.维持就餐纪律,检查餐厅卫生。

6.及时把扣分通知单送到相关班级,及时记录、统计值周记分表。义不容辞地完成学校及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禁烟管理制度

为了减少吸烟的危害,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明确。

2、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吸烟。

3、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内吸烟。

4、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无论是否上班时间)。

5、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也不得向他人敬烟。

6、在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不得摆放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7、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不购买、不使用和不接受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8、院内小卖部及自动售货机不销售香烟。

9、全院控烟监督员(保洁员、保安员),要求挂牌上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10、参与控烟、劝阻他人吸烟,全院职工人人有责。

11、利用多种形式,在院内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12、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并能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使全院的吸烟率逐年下降。

13、把控烟工作纳入到相关的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务人员能指导患者戒烟,并能为患者推荐适宜的戒烟药物和控烟用品。

14、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评比内容。控烟办公室对全院各科控烟情况做定期检查考核,控烟不力的职工个人不得参加文明职工评比,控烟工作不好的科室不得参加文明科室评比。15、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发现在非吸烟区吸烟,发现第一次吸烟行为,扣发当事人50元绩效工资,扣发当事人科室200元绩效工资。科室和个人不得参与文明科室和个人的评比。发现第二次同类行为,处罚力度为上述的三倍。发现第三次同类行为,处罚力度为上述的5倍,同时扣发当事人年终奖10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在非吸烟区发现烟头或/和摆放烟具等与香烟有关的物品,扣发发现地科室的绩效工资100元,再次发现处以三倍和五倍的处罚。发现地在两个或多个科室之间,则所有相关科室都处以相同的处罚。医院每年举办一次控烟文明个人和科室的评比活动,对文明个人和科室进行表彰和奖励。扣发的费用用以作为奖励的费用。

医院控烟领导小组职责。

1、执行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关于全面禁烟的规定。

2、为促进我院创建“无烟医院”活动的开展,医院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控烟工作会议,对全院控烟工作进行总结、指导和监督。

3、负责制订控烟年度计划。

4、根据控烟年度计划,落实各项计划工作。强化控烟意识,正确引导全院职工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

5、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控烟制度,定期对全院各科室控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6、指导控烟工作小组和控烟监督员工作,协调各科室控烟工作。

7、考核各科室控烟工作,并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做出奖惩决定。

禁烟管理制度

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提高校园文明水平,根据教育局及学区的禁烟令,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做好学校禁烟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二、学校室内外完全禁烟。教职工和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明显禁烟标识。校内任何地方俱不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向来客敬烟。

四、建立禁烟督查制度。学校值日领导为当日禁烟责任人,发现有教职工违规,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五、学校门卫人员配合学校对准备进入校园的吸烟者进行劝阻,不听劝告者劝其离开,禁止其入内。

六、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七、学校各部门要齐抓禁烟工作。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络、健康教育课、团队活动、主题班会、板报、广播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

八、学校相关科室禁烟职责分工如下:政教处负责学生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及具体禁烟工作,后勤处负责禁烟标志牌的安装,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和门卫室的禁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禁烟知识讲座。

磁县台城乡初级中学。

20××年11月30日。

禁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公共环境,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室);

(二)会议厅(室)、礼堂;

(三)图书馆、档案馆、科技管、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等室内活动场所;

(四)托儿所、幼儿园;

(五)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其他各类学校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

(六)商店、书店、邮电业、金融业的营业(交易)厅;

(七)医疗机构的挂号区、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八)电梯间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汽车站、海港客运站的候车(船)厅、售票厅;

(九)市人民政府确定其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吸烟室(区)。

第三条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应当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单位内部确定出本规定以外的禁止吸烟的场所。鼓励创建无吸烟先进单位。

第五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和措施;

(二)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

(三)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不得设置吸烟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配备检查人员。

第六条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履行本规定的职责;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检查人员对在本单位范围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者,应当予以制止,并可处以十元罚款。检查人员对吸烟者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八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进行处罚,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罚款收入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上交财政。

第十条当事人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对拒绝、阻碍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检查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依法进行管理,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各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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