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优秀13篇)

时间:2023-12-15 08:10:18 作者: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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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技能鉴定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承担组织、实施、指导广州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事业机构。

中心成立于1994年,地处华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指引下,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迅猛发展,技能鉴定总量和水平一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据统计,历年鉴定量达200多万人次,年开考职业(工种)达400多个,属下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80多家、拥有考评员6000多人。鉴定范围覆盖了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目前参与鉴定的考生涵盖本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大专院校学生,企业职工、部队军地两用人才、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下岗)人员、残疾人员等社会各类群体。

近年来,中心勇于站在技能鉴定的.潮头浪尖,紧紧围绕省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积极开展新职业(工种)开发工作,并重点致力于动漫设计类、计算机高新技术类、机电一体化类、汽车类等与广州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职业开发。同时,为加快与国际逐步接轨步伐,积极引进了c&g等国外知名品牌职业资格证书开展鉴定。在高技能人才考核方式上,广州市率先在全国实行了企业技师考评、社会化认证、转系列认证和特殊认证等制度。近年来又率先在全国探索并建立了一套学科规范的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广州模式”,为全国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体系的建立树立了标杆作用,并在全省和全国予以了广泛推广。为进一步完善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又率先在全国开展了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工学结合培养评价课题研究。在技能竞赛方面,已逐步建立起较为成熟、系统的职业技能竞赛人才选拔机制,积极开展穗港澳青年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竞赛、农民工技能竞赛、技工院校技能竞赛、市残疾人技能竞赛、市职工技能竞赛和园林、花卉、建筑以及其它有关行业技能竞赛等多项赛事。其中,穗港澳蓉青年技能竞赛已逐步发展成为国内一项颇具影响力的重要赛事。在鉴定质量管理上,建立起了以信息化为手段的鉴定工作体系,逐步实现了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

多年来,中心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坚持标准、开拓创新、团结进娶敬业奉献”为指导思想,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为一批批的劳动者就业提供了技能鉴定服务,不断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发展,使之真正成为劳动者的“就业通行证”,为广州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心地址:广州市东华南路148号(劳动就业大厦)。

邮政编码:510100。

报考咨询电话:83800667、8385。

广东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违纪现象的处理职业技能鉴定是面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为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树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各级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乱办班、乱考核、乱发证以及各种违反考务纪律的行为进行检举。劳动者一旦发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违纪现象,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工作人员,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并停止其在指导中心或鉴定站(所)的工作;考评人员如有上述行为者;吊销考评员资格证书。

违造成不良影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劳动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对乱收费的,没收其非法所得费用。没收的费用,专项用于职业技能鉴定事业。

伪造、仿制或滥发《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除宣布其所发证书无效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其中通过滥发证书获取非法收入的,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镗工、钻床工、

涂装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制齿工、

螺丝纹挤形工、抛磨光工、模型工、锯床工、

铸造、锻造、冲压、剪切、焊工、金属热处理、

维修工(摩托车、勘探机械、汽车发动机)、

修理工(摩托车调试、汽车、农机轮胎)、

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家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产品、电梯安装)、

钳工(装配、工具、机修、模具、检修)、

检修工(锅炉本体、水轮机、汽轮机本体、电机、变压器、锅炉附属设备)、继电保护员、

维修电工、冷作钣金工、钣金工、烧结工、炉前工、轧钢工、热力司炉工、

安装工(锅炉设备、电气设备、变电设备)、变电检修工、电工、化工检修电工、

装配工(锅炉设备、电机)、锅炉操作工、

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石工、

装饰装修工(镶贴、打胶、涂裱、金属)、抹灰工、

油漆工(建筑、装饰)、室内成套设施装饰工、管工、打桩工、

供水(生产工、供应工)、测量工、线路工、

操作工(起重装卸机械、运输机、输送机等)、

驾驶员(起重机、推土、铲运机、挖掘机)、

驾驶员(汽车、起重型汽车、汽车运材)、

驾驶员(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联合收割机)、

沼气生产工、农机修理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

维修工(照相器材、钟表、办公设备等)、机车司机、

值班员(锅炉运行、电气、汽轮机运行、变电站)、

送(配)电线路工、车站值班员、客(货)运员等、

化工(操作工、试验工、分析工)、制冷工、

仪表维修工、防腐蚀工、分离工、反应工、煤制气工、

液化石油气罐瓶检修工、污水处理工、化妆品配制工、燃气储运工等子设备装接工、

调试工(无线电、计算机)、计算机维修工、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

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子、电工)、

仪器仪表修理工(精密、电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等、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

检验工(化学、仪器、纺织纤维、食品、商品)、

制作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地毯)、贵金属首饰机制工、

机绣工、工艺品雕刻工、装饰美工、摄影师、冲印师、唱片工、

音响调音员、电影放映员、文物修复工等、

糕点面包烘焙工、豆制品制作工、制油工、熟肉制品加工工、冷食品制作工、

眼镜(验光员、定配工)、木工(手工、机械、精细)、

制版工(凸版、凹版、平版)、

印刷工(凸、凹、平版)、

出版物发行员、装订工、

供水调度员、净水工、水质检验工、

泵站运行工、管道工、燃气具修理工、燃气表装修工、

下水道工、自行车维修工、装卸工、

汽车(拖拉机)装配工、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

机动车检验工、变压器装配工、互感器装配工、

变压器试验工、电工、化工检修电工、计时仪器、仪表装配工、

水泥制作工、包装设计师、玩具设计师、汽车模型工、汽车饰件制造工、

蒸发工、蒸馏工、萃取工、吸收工、干燥工、结晶工、

化工总控工、玻璃配料工、玻璃钢制品工、气体净化工、

压缩机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柔性版制版工、网版制版工、

柔性版印刷工、网版印刷工、纺织染色工、缝纫机装配工等。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粮油管-理-员、农艺工、农业实验工、

园艺工(蔬菜、花卉、果、茶、蚕桑)、加工工(粮油、棉花、蔬菜、茶叶)、

家畜饲养工、农禽饲养工、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

水产养殖、珍珠养殖工、水产品腌熏烤制工、

海盐晒制工、采收工、湖盐采掘工脱水工、

精制盐工、冷藏工、商品养护员、粮油仓储、

食糖制作工、味精制作工、联合收割机驾驶员、

农机机械操作工、农机化技术推广员、

水生哺乳动物驯养师、有害生物防治员、

农机营销员、农机服务经纪人等。

民政职业技能鉴定

一是制定国家职业标准,使培训鉴定有据可依。职业标准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核心,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关键。3月,假肢师、矫形器师,殡仪服务员、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等8个国家职业标准由劳动保障部、民政部共同发布实施(劳社厅发〔〕8号文件),首次从国家层面对上述工作做出规范,成为有史以来民政行业的第一批国家职业标准。12月,又制定发布了孤残儿童护理员和灾害信息员国家职业标准,进一步充实了民政特有职业标准体系。

三是开发鉴定题库,保证技能鉴定科学公正。组织有关专家完成了“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民政分库”的开发建设工作。建成的题库有近0道题,可以按照鉴定要求,实现计算机的随机组卷,从而改变以往鉴定考核命题标准不一、难易程度不同、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客观、公正、科学。

四是建成技能鉴定站,为鉴定工作提供组织依托。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站是完成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执行机构。目前,我们已在北京、重庆、湖北、贵州、安徽、四川、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陕西、内蒙古、新疆、广西、云南、湖南、江苏等18个省(区、市)建立起41个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站,作为承担具体鉴定任务的组织机构。

五是加强基地建设,规范鉴定培训活动。为有效利用民政行业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的管理,我们按照“考培分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选择”的原则,提出了加强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目前全国已有38家单位报备民政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近期,我们拟公布第一批次共23家民政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名单。

六是培训认证考评人员和培训师资,为培训鉴定工作储备人才队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师资和考务人员肩负着鉴定、培训的重任,是一支关键而特殊的队伍。近两年,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队伍建设。目前,全国已有300余人通过培训考核获得考评员资格,培训师资近200人次。这次会议结束后,我们还将安排考务人员培训。

七是制定制度办法,规范鉴定工作。研究制定了《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办法(试行)》、《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程序(试行)》等十余个规章制度,对鉴定的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及有关的工作程序作出规定、提出要求,以保证鉴定工作从一开始就步入正轨、良性运转。

八是研究出台政策,推动工作开展。起草下发了《民政部关于在民政系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上半年将在全国普遍开展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并轨,较好地指导和推动了地方积极开展工作。

九是开展新职业论证,实现可持续发展。为适应民政事业发展需要,近年来,我们组织专门力量,对“殡葬礼仪师”、“孤残儿童护理员”、“婚介师”、“婚庆礼仪师”、“灾害信息员”、“骨灰管-理-员”、“福利彩票销售员”、“助听器验配师”、“助听器制作师”、“人工耳蜗调试师”等10个新职业进行了申请论证。经积极努力,“孤残儿童护理员”、“灾害信息员”、“婚介师”、“助听器制作师”、“人工耳蜗调试师”等5个新职业已顺利通过论证并发布,“福利彩票销售员”、“婚庆礼仪师”等2个新职业还在进一步论证中。

十是积极稳妥,开展鉴定试点工作。2012月,我们在江苏省开展了假肢师、矫形器师,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共7个民政特有职业的鉴定试点。鉴定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和综合评审三部分,鉴定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江苏省假肢、殡葬行业的近百名一线从业者参加了鉴定。鉴定试点工作准备充分,组织周严,程序合法、公开,结果公平、公正,取得了圆满成功,积累了宝贵经验。

云南职业技能鉴定

(学生高级组)。

一、竞赛技术文件制定标准。

无线电调试工项目以《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为基础,结合技工院校教学大纲制定。

二、竞赛内容、形式和成绩计算。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

(二)竞赛形式。

采用单人竞赛形式,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成绩计算。

理论知识竞赛试卷满分为100分,按照30%折算计入竞赛总成绩;技能操作竞赛满分为100分,按照70%折算计入竞赛总成绩;理论知识竞赛成绩与技能操作竞赛成绩经折算后相加得出竞赛总成绩。

三、命题原则。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注重基本技能,体现现代技术,结合生产实际,考核职业综合能力,并对技能人才培养起到示范指导作用。

四、试题范围、比重、类型及其它。

(一)理论知识竞赛。

1.基础知识。

机械、电气识图知识。

电路基础知识:电路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定律、交直流电路分析、谐振与互感电路、周期性非正弦波电路、变压器、交直流电动机、磁场与电磁感应、动态电路时域分析。

计算机基础知识:计算机基储电子cad。

2.专业知识。

(1)电子电路知识:

模拟电子电路:基本放大电路、负反馈放大电路、集成运算放大电路、稳压电源电路、晶闸管及整流电路、信号的产生与整形电路、功率放大电路。

数字逻辑电路:集成门电路、触发器、组合逻辑电路、时序逻辑电路、脉冲信号的产生与整形电路、a/d与d/a转换器、数字显示电路。

(2)电子测量知识:电压、电流、频率、功率等电量的测量、常用传感器的使用、误差分析。

(3)单片机知识:开关量控制系统、模拟量控制系统、汇编基本指令、i2c总线技术、串行通信技术。

(4)无线电知识:无线电及传播、滤波器、调谐放大器、调制与解调、锁相环电路。

(5)无线电装接知识:无线电元器件、常用材料、焊接工艺基储装接自动化。

(6)无线电调试知识:常用测量仪器设备的使用、信号的`时域和频域、噪声及消除、电磁兼容。

(7)安全用电知识。

(8)法律法规知识。

3.试题比重。

基础知识约占试卷总分的30%;专业知识约占试卷总分的70%。

4.试题类型。

采用客观题的形式命题。(采取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5.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为60分钟。

6.命题方式。

国家题库抽取与专家命题相结合。

7.主要参考资料。

(1)《无线电调试工》(初级、中级、高级)中国劳动出版社。

(2)《无线电调试工》(中级、高级)劳动出版社。

(3)《电子电路故障诊断及维修技术》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4)《电工基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5)《电子电路基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6)《电子技术》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7)《模拟集成电路应用基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8)《数字集成电路应用基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9)《电子测量与仪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10)《电子cad》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11)《单片机原理与应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12)《无线电基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二)技能操作竞赛。

技能操作竞赛以操作技能为主,操作规范及安全文明生产在技能操作竞赛过程中进行考查,不再单独命题。

广州市市技能鉴定

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在原广州铁路司机学校批准设立的(粤劳社函[]169号,机构编号19001024号),可开展15个通用工种的初、中、高级的职业技能鉴定,主要承担我院大、中专学生及广铁集团下属各单位的职工通用工种的鉴定工作。随着我院专业的发展和广铁集团职工鉴定的需要,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鉴定所增设车工等14个工种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粤劳社培就字[]7号),11月18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粤劳社函1776号)《关于公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名单的通知》,对我院鉴定所的鉴定工种范围及级别作了一些调整,增加了部分工种的技师鉴定资格,同时,还争取在我院设立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工种的鉴定点资格,已开展鉴定的'工种有:机械cad、电子cad、秘书、营销员、电子商务师、物流师等。

我院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原劳动部同意(劳部发[]442号),铁道部于在原广州铁路司机学校批准设立的(铁劳函[]85号文,机构编号014号),可开展7个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主要承担我院铁路有关专业毕业生及广铁集团下属各单位部分铁路特有工种的鉴定。随着我院专业的发展和广铁集团职工鉴定的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铁道部同意我站增加21个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劳卫组函[]37号),经广铁集团鉴定指导站和我站申请,7月铁道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意我站检车员、接触网工、电力机车司机、内燃机车司机、车电员5个工种可开展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并将鉴定站名称更换为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鉴定站,机构编号:铁道59093058号。

我院特种作业培训点是经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粤经贸安全[2001]446号),于5月22日在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可开展电工特种作业安装、维修的培训。证号:018,代码:12号。1、开展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

2、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和报告工作。

3、承担新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监测期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有关评估工作。

4、负责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上岗行政许可工作。

5、负责全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

6、承办省局有关部门、市局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市技能鉴定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计划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直属机构劳资、教育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司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局: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级技能人才的需求,劳动部从1990年开始,在山东、江苏等省试办了11所高级技工学校,取得了成功经验,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实践证明,发展高级技工学校,有利于加快培养高级技能人才,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开发体系,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经济发展对高级技工的需要,在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的基础上组建高级技工学校。现就申办高级技工学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技工学校是培养高级职业技能人才的基地,主要承担培养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其他高级职业技能人才的任务。

二、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规划,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应列入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计划,招生数量列入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职业技能鉴定《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

三、高级技工学校名称根据其所在地区和行业类别确定(如××省(市)高级技工学校、××机械高级技工学校等)。

四、高级技工学校专业设置应与本地区、部门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相应。办学规模一般不少于900人(每年培养高级技工一般不少于200人)。

五、高级技工学校招收技工学校及其他具有中级技术水平的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在职职工,学习期限2-3年。

六、高级技工学校应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仪器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实习工厂必须保证学生训练工位,并应选择1-2个技术设备先进的企业作为学生定点实习基地。

七、教师队伍必须与办学、专业设置相适应。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技师和高级技师应占教师总数的25%以上(包括从社会上聘请的兼职教师)。

八、经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毕业生发劳动部印制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获“双证”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可申报考评技师。

一、高级技工学校是培养高级职业技能人才的基地,主要承担培养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其他高级职业技能人才的任务。

二、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规划,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应列入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计划,招生数量列入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三、高级技工学校名称根据其所在地区和行业类别确定(如××省(市)高级技工学校、××机械高级技工学校等)。

四、高级技工学校专业设置应与本地区、部门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相应。办学规模一般不少于900人(每年培养高级技工一般不少于200人)。

五、高级技工学校招收技工学校及其他具有中级技术水平的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在职职工,学习期限2-3年。

六、高级技工学校应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仪器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实习工厂必须保证学生训练工位,并应选择1-2个技术设备先进的企业作为学生定点实习基地。

七、教师队伍必须与办学、专业设置相适应。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技师和高级技师应占教师总数的25%以上(包括从社会上聘请的兼职教师)。

八、经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毕业生发劳动部印制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获“双证”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可申报考评技师。

广州市技能鉴定站广州市技能鉴定培训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承担组织、实施、指导广州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事业机构。

中心成立于1994年,地处华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指引下,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迅猛发展,技能鉴定总量和水平一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据统计,历年鉴定量达200多万人次,年开考职业(工种)达400多个,属下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80多家、拥有考评员6000多人。鉴定范围覆盖了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目前参与鉴定的考生涵盖本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大专院校学生,企业职工、部队军地两用人才、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下岗)人员、残疾人员等社会各类群体。

近年来,中心勇于站在技能鉴定的.潮头浪尖,紧紧围绕省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积极开展新职业(工种)开发工作,并重点致力于动漫设计类、计算机高新技术类、机电一体化类、汽车类等与广州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职业开发。同时,为加快与国际逐步接轨步伐,积极引进了c&g等国外知名品牌职业资格证书开展鉴定。在高技能人才考核方式上,广州市率先在全国实行了企业技师考评、社会化认证、转系列认证和特殊认证等制度。近年来又率先在全国探索并建立了一套学科规范的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广州模式”,为全国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体系的建立树立了标杆作用,并在全省和全国予以了广泛推广。为进一步完善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又率先在全国开展了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工学结合培养评价课题研究。在技能竞赛方面,已逐步建立起较为成熟、系统的职业技能竞赛人才选拔机制,积极开展穗港澳青年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竞赛、农民工技能竞赛、技工院校技能竞赛、市残疾人技能竞赛、市职工技能竞赛和园林、花卉、建筑以及其它有关行业技能竞赛等多项赛事。其中,穗港澳蓉青年技能竞赛已逐步发展成为国内一项颇具影响力的重要赛事。在鉴定质量管理上,建立起了以信息化为手段的鉴定工作体系,逐步实现了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

多年来,中心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坚持标准、开拓创新、团结进娶敬业奉献”为指导思想,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为一批批的劳动者就业提供了技能鉴定服务,不断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发展,使之真正成为劳动者的“就业通行证”,为广州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心地址:广州市东华南路148号(劳动就业大厦)。

邮政编码:510100。

报考咨询电话:83800667、83819965。

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变更鉴定所负责人或增加鉴定职业范围,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批文。

许可证和铜牌领取日期另行通知。记者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悉,经过整合,目前我市确定12个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鉴定的`工种涵盖了百余个职种。如果想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到负责所属工种鉴定的鉴定所进行鉴定。

据了解,这12个职业技能鉴定所包括:鞍山技师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师范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市交通执业管理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市新能电力职业培训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海城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台安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岫岩满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市康泰华传统疗法职业培训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市工商家电维修培训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市燕丽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如果想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可拨打鞍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电话8555802咨询,之后到相应鉴定所进行鉴定。社会上各类冠以“职业资格”的考试、培训、认证等,很多都是不合法的。要辨别真伪,可以登陆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

据介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低到高分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级别。报考者可以按照各级别的申报条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通过参加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前,我国有90个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包括车钳铆电焊、汽车驾驶、维修等机械加工及设备操作类,农林牧渔等生产类,烹调师、面点师、餐厅、客房服务员、美容师、美发师等商业、服务类,还有就是秘书、计算机操作员等办事员类,也就是说,需要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在这些行业就业。

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

第一条为了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制度,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业能力。

第三条劳动者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权利。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技能开发计划。

第五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关工作。

第六条行业组织应当结合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制定本行业技能人才需求计划和培养规划,指导和推动本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照规定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七条国家鼓励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以及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国家建立职业分类制度。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对职业进行分类,制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明确职业技能标准,并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对从事特定技能类职业活动的人员,根据其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职业能力水平,分为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职业技能等级。技术较为简单的`职业,其技能等级可以少于五个。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应当以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

第十二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应当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前款所列之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面向社会开展营利性的培训活动。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定期发布职业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技能培训等信息。

第十五条就业前培训应当针对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其他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意愿和岗位需求,侧重实用技能的培养。

国家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对未能升学且有就业意愿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6至12个月的定向专业技能培训。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岗位技能要求,对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培训,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岗位、待遇相衔接的机制。

第十七条再就业培训应当结合市场需求和失业人员的特点,以订单式技能培训作为主要培训方式。

第十八条创业培训应当针对劳动者的创业意愿和条件,结合创业项目的要求开展。

第十九条国家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失业人员和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贴。

困难用人单位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费用,在用人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补贴。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职业技能开发计划,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重点加强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建设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职业培训资金专户,对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培训的部分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资金实行集中管理。职业培训资金按照规定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第二十一条国家建立技能人才培养制度。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技能人才培养特点和规律,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课程标准。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院校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快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

国家鼓励行业组织、用人单位通过技师研修、名师带徒、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

第二十二条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和公民个人可以举办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

技工院校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技工院校应当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联合制定培养计划,设计培训内容,共建实训基地,定期派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

用人单位应当参与技工院校教学,接纳学生实习,提供实习场地。

用人单位与技工院校签订一定期限的合作协议,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机构,与之签订培训项目合同。

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机构的认定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机构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和培训补贴发放信息。

第二十五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的培训专业和等级进行培训,保证学员接受培训的时间和质量。

第二十六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发布招生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教师培训计划,定期派教师到用人单位参加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并通过设立公开电话、网上评议等方式,加强社会对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费用,依法在税前扣除。

用人单位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经费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70%。

用人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娶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制定。用人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娶使用情况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监督。

职业技能鉴定工种

石家庄白求恩职业专修学校。

石家庄市军兴信息工程学校。

石家庄市宏图按摩师培训学校。

石家庄市东方实用技术培训学校。

石家庄强大泵业集团。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石家庄市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祥隆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李卓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刘士杰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王晓红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张凤元石家庄市教育局职业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刘发英元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张学峰石家庄市康之源按摩师培训学校。

蔡计龙石家庄市第七中学。

蔡凤石家庄强大泵业集团。

主题词:劳动鉴定先进通报。

抄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9年4月1日印发。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全省服刑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动员暨考务工作会议12月3日上午在省监狱管理局召开。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李百亮主任到会对这次鉴定活动作了缜密的'安排和部署,并对所有考评人员提出了工作要求。

全省服刑人员职业技能鉴定从2007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从考点的设置到考核人数逐年增加,今年的职业技能鉴定从12月4日开始到12月9日结束,历时一周,共涉及33个职业(工种),22个监狱考点,5368人参加考核鉴定。这次全省服刑人员职业技能鉴定主要以社会效益为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这次鉴定活动是政府的一次德政工程,是政府对服刑人员的关爱,通过培训鉴定,使他们掌握一种技能,为他们刑满出狱,进入社会,就业生活提供了一个保障平台。

二、通过培训鉴定,使他们“劳”有所成,对生活充满信心,从这个意义来讲,这次鉴定活动也为我们国家长治久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通过培训鉴定,他们获得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掌握了技能,同时也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宏伟目标,提供了人才支撑和保障。

全省服刑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动员暨考务工作会议12月3日上午在省监狱管理局召开。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李百亮主任到会对这次鉴定活动作了缜密的安排和部署,并对所有考评人员提出了工作要求。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千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考评人员的考评行为,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指在规定职业(工种)及其资格级别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

第三条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以下统称为“考评人员”)。

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考核、评审。

高级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考核、评审。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考评人员的申报条件。

第五条考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和鉴定考评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三)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资格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考评工作经验。

高级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

第六条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应按照考评人员的申报条件要求,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向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填写《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并附本人有关资历证明。考评员由所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高级考评员,由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

第三章考评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考评人员在实施鉴定中的职责:

(四)按照《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规程》要求,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对考评现场发生的违纪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可给予劝告、警告、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三并及时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告。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采取轮换方式派遣考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并指定考评组长一人。考评组长应具备相应组织能力和评判水平,并具有丰富的考评经验。考评组长负责本组考评工作,并最终裁决有争议的技术问题。每次考评工作完成后,在3日内考评组长应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考评报告。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小组人数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视考生人数而定,但每组考评人员不得少于3人。

第九条考评人员接受鉴定中心委派的任务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鉴定场所。由考评组长召开考前准备会,分析鉴定题目,确定工作流程和评分标准,明确各环节考评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十条考评人员有权对鉴定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各级鉴定机构应认真听龋同时,考评人员应自觉接受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考评人员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诉,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必须维护考评人员的合法权利。

第四章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与认证。

第十二条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全省考评人员的资格培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以委托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本地区考评员进行资格培训。

第十三条考评人员的培训应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组织进行。

培训采取集中讲授和按职业(工种)分组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考评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一)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制度、法规和基本理论;。

(二)考评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守则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职业标准、鉴定命题以及鉴定程序和考评技术。

第十五条考评人员资格考核分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进行。公共知识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评人员试题库抽取;专业技能考核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命题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全省高级考评员资格考核和省属鉴定机构考评员资格考核;受委托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考评员资格考核。

第十六条考评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符合条件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证卡,其证卡照片处加盖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章(钢印),有效期为三年。

第五章考评人员的聘用与管理。

第十七条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管理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全省考评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和认证工作。

第十八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实行聘任制。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全省高级考评员和省属鉴定机构考评人员的聘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的聘用,并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第十九条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必须在取得相。应考评人员资格者中聘用,并签定聘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和聘用期限等。

第二十条考评人员聘任期为三年。期满后需继续聘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考核。

第二十一条考评人员任期届满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其在聘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三)经考核合格者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重新核发考评人员资格证卡,并由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续签聘约后,方可继续从事考评工作。

(四)不按时提交申请报告和工作总结的;聘期满后不得再承担任务。

第二十二条考评人员的使用应严格执行轮换制度。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派遣考评人员时,应采取定期轮换方式。考评小组成员中,考评人员在同一鉴定所(站)不能连续鉴定三次;考评小组成员中每次人员轮换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考评人员,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具有考评员资格的任课教师不得担任本班次的考评工作:考评人员亲属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严格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第二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应加强考评过程的质量监督,建立考评人员日常管理档案、记录考评人员考评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考评:人员实施年度考核制度,要建立考核档案。对考核优秀的考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考评人员,要取消其考评人员资格。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第十六条对于长期无故不参加考评工作或在考评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考评人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取消其考评人员资格,不得再聘用。

第二十七条考评人员实施考评后,考评费用由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鉴定机构承担。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原有关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今后国家颁布新规定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细则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职业技能鉴定

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它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

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立,标志着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真正进入社会化管理体制及行政管理和技术支持相结合的管理体系。鉴定站是完成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具体执行机构。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实行鉴定站许可证制;考评人员资格证制;鉴定命题统一管理制;考务统一管理制,证书统一核发制。

河南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

招标编码:cbl_20100805_546365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河南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工程

招 标 公 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就河南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河南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工程

三、招标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三全路索凌路向北200米,省消防总队教导大队院内;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4、工 期:两个月;

5、改造面积:600平方米;

6、总投资额:200万元。

四、招标范围:

满足公安部消防局《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具有展示性、模拟性、演示性并能够进行反复操作和实际测试功能的鉴定专用设施设备组成的下列系统。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类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2、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消防水泵、水泵控制柜、水泵结合器、室内消火栓箱、室外消火栓;3、湿式、干式、预作用、淋、水幕、水喷雾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防炮;4、各种消防应急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5、应急广播系统;6、消防专用电话:智能总线制消防电话主机、总线制固定式消防电话分机、插孔电话等;7、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8、灭火器:各类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及充装装置;9、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设备配电箱、发电机、储油设施;10、泡沫灭火系统:供水设施、启泵按扭、泡沫液储罐、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和泡沫枪;11、模拟消防电梯;12、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机、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控制柜和排烟管道;1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送风机、送风阀、控制柜和送风管道;14二氧化碳、七氟丙烷、惰性气体等气体灭火系统。以及节水、防水设施、功能分隔、局部建筑结构补强等。

五、资格要求:

1、报名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机电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6、2007年以来,报名人应具有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消防系统工程施工业绩;

7、2007年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类似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经验;

8、2007年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获得奖项;

10、监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人报名时请出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第五项内容要求的各项资料原件。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3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注:如报名超过7家,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和业绩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取前7名。

七、报名时间: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a823房间。

八、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8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a823房间。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整,未中标单位图纸押金定标后退还。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花园支行

帐户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开户帐号:16001101040012432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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