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精选14篇)

时间:2023-12-26 12:36:05 作者:紫衣梦

写读书心得可以帮助我们巩固所学的知识,并且通过文字记录的方式,更好地进行复习和回顾。下面是一些优秀的读书心得范文,大家可以借鉴其中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

《呐喊》经典小说读书心得

偶然翻开床头那一本尘封已久的《呐喊》,我便被吸引住了。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中,《呐喊》是唯一一本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书。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更是鲁迅先生第一次用“鲁迅”这个笔名发表出来的文章。作者用狂人的角度去观察他人,写出了人们在那仁义道德的面具下丑陋不堪、肮脏致极的真实面目。也许,在这之中,只有被别人看作是疯子的狂人,是幸福的吧。因为他的疯,才使他没有受到封建教育对心灵的残害和压迫,得到了一颗纯洁的心。

在《药》中,愚昧无知的华老栓为了给自己的儿子小栓救命,竟然相信了那所谓的人血馒头可以治病。更可笑的是那人血,是革命者的鲜血。呵,这多么讽刺。前线的革命者为了自由而奋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那些所谓的无辜者,却还不肯放下他们那套可笑致极的迷信。

无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还是《故乡》中的闰土;又或者是《阿q正传》中的阿q。在作者的笔下,他们都能跃然于纸上。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散到大众的心里。郑振铎先生也说过:鲁迅先生的死,不仅是中国失去了一个青年的最勇敢的领导者,也是我们失去了一个最真挚最热忱的朋友。

鲁迅先生曾说,他的呐喊,目的在于慰籍那些“奔驰的勇士”,使他们勇往直前。在《呐喊》这本书中,我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可令我感动的,更是鲁迅先生那一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爱国爱民的情怀!

《呐喊》经典小说读书心得

鲁迅的文章很多被收录到我们的中学课本上,很多人对鲁迅也并不陌生。很多人在初学鲁迅的文章时读到的是童年的快乐,社会的黑暗,又有一些人对其中细脚伶仃的圆规印象深刻,更有甚者也想着去偶遇美女蛇。

鲁迅的文章,常常是多年之后回头再看才明白其中的滋味。《呐喊》是你声嘶力竭呕心沥血想要呼喊的却无人应答,是寂静的山谷中只有你一人,身边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炼狱,人们如同被抽去灵魂的行尸走肉,麻木的生活在世间。

《呐喊》中,很多人对孔乙己这个人物印象深刻。孔乙己是一个落魄的书生,是被封建科考制度毒害的一个缩影,他的精神已经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迂腐不堪,在贫穷度日的同时不思进取,守着读书人的一点傲气。最后因为小偷小摸被发现打断了对,最终孤独的死在雪地里。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形象,在那样的社会情境下,麻木不仁的生活着。他清高孤寡,与社会格格不入。没有人去劝他,人们只是讽刺的看着孔乙己在咸亨酒馆赊了又一次的账。孔乙己就那样死去了,社会没有伸出援手,同胞也没有伸出援手。人们对千千万万个孔乙己的死已经习以为常。

在《呐喊》节选《故乡》一文中,跟随着迅哥儿的回忆来到了曾经的故乡。少年闰土已经变成了一个老实木讷的中年人,再也没有了儿时一起玩耍时身上的灵气。连豆腐西施杨二嫂也变成了一个声音尖细刻薄冷漠的人。

他们长时间忍受着饥寒交困的生活,在地主阶级和帝国主义的双重压迫下渐渐扭曲了人性,变得冷漠自私。人与人之间产生了隔膜。

《呐喊》喊出的是愤怒和绝望。鲁迅先生对中国人的认识是超越时代的,他深知中国人骨子中所存在的劣根性。他曾经说过:“凡有一个人的主张,得了赞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的,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呵,我于是以我所感到者为寂寞。”这句话放到当今社会也是一针见血针砭时弊的名言。

他曾经说过:“凡有一个人的主张,得了赞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的,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呵,我于是以我所感到者为寂寞。”这句话放到当今社会也是一针见血针砭时弊。的名言。鲁迅是时代的先行者。他痛恨当时麻木不仁的社会,麻木不仁毫无同情心的国人,痛恨当时那个被列强践踏却不知道反抗的民族。他痛恨的是一个“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中国。面对一个对呐喊无动于衷的中国,他试图用犀利的文笔,精准的语言,缜密的思维不留情面的唤醒沉睡中的国人。

《呐喊》刻画了一个病态的社会,讽刺了旧时中国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通过鲁迅先生的文字,我们可以强烈的感觉到,他是真正想救中国的,他是时代的英雄。很多年过去了,鲁迅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于国人心中。

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更多的人读懂了鲁迅。读懂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

我们在逐渐和这个社会接触的过程中,在某个深夜,突然想到了“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围城》经典小说读书心得

我一直都很喜欢钱老先生的作品,尤其是《围城》。闲来无事,总爱细细品味。

《围城》作家阿诚在谈到《围城》时曾说“他笔下的世俗情态,轻轻一点,即着骨肉。”

《围城》从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归来,到一场双恋的悲剧,到主人公离开上海找工作遇到的挫折,再到返回上海,结婚,再然后就是主人公生活的无聊,婚姻的死亡。一本《围城》就这样娓娓道来。钱老先生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的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读来感触良多。

在忙碌的生活,学习之余有一片闲暇时光;让我于书中读得市井百态,从而笑看世间百态;让我飞过重重高墙,不做围城里的人;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

女巫经典小说读书心得

已经好久没有读长篇小说了,印象里少说也有20多年。一来是没有那份闲钱去买装潢华丽的小说;二来是没有读长篇小说的耐心和毅力;三来是手捧厚厚的长篇小说,手酸吃力不说,时不时地要翻页,还得换手。再说这些年出的小说,纸张非常好也非常厚,翻页难度大了,也增加书的重量,另外,大概为了让书有厚度感有好的卖点,字间距行间距都弄得很大,且书中天地左右也留得多多的。看不了一会儿就得翻页;四来如果是新的小说,我指的不是新出版的小说,而是新买来第一次翻看的小说,手托着硬硬的,哪哪都较劲,为了爱护书籍,又不敢生折硬压,没看几页就累了,我指的不是看累了,是手托书托累了。最后一条就是近几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粗制滥造的多,为赶短期效应恨不得一个月就创作出一部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这样的小说根本不值得一看。

上个月,单位宣传部门为了奖励我写稿子有功,发我一个电子阅读器。开始不会从网上下载小说,放一段时间,后来下决心一定要鼓捣会,便在网上摸索。其实并不难,用了不到1小时就搞清楚来龙去脉。于是下载了陈忠实写的长篇小说白鹿原。早就听说这部小说很好,是一部农村史诗般的小说,陈忠实为写这部长篇小说,沉到农村一待就是10多年。

更因为电子阅读器一改传统纸制小说阅读方式。电子阅读器很轻,托在手里好象拿着一张报纸,轻轻一点就翻页了。看完一段放下明天再看,也不用做记号,下次打开就是上次看的那页。还有不受光线制约,外界暗一点也不会损伤视力,电子阅读器版面有亮度。再有就是电子阅读器存储量大,可以存很多小说。如果看一部小说感到有些乏,调整到另一部小说的页面,既可以换换脑子,又可以换一种思路。电子阅读器,真好。

罗嗦的多了点,跑题了,言归正传吧。

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看完长篇小说《白鹿原》,总体感觉旧社会并不那么黑暗、也并不那么万恶;地主没有那么作威作福、穷人也没有那么饥寒交迫。一个社会总有一个社会存在的道理,即使行将灭亡。如果没有战乱;没有土匪就更好了。

地地道道的地主白嘉轩很仁义,很对得起他的那些长工。麦子刚打下来,最先让长工套上牛车,拉上新麦子送回家,一点不克扣。年底该给多少银元就给多少银元,早早就放长工的假,让他们回家过年去。

在白鹿原能当上长工,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因为只有得到主人家的信任才能当上长工,否则的话,永远是短工。短工脸上是不光彩的,说明没有被主人家看上,只能打短工。主人家雇用短工期间,就是考察期间,考察所雇人是否可靠,可靠了才会被雇为长工。

虽然没有动摇中学时代受到的收租院“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的教育,更没有动摇“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伟大教导,但我还是感到白鹿原的长工都是幸福的长工,幸福得比现在都幸福。

2011年4月1日《北京青年报》“私人别史”用整版的篇幅登载了题为“收租院像原子弹——少为人知的引爆内幕”的文章,详细记录了60年代中期大型革命雕塑收租院创作亲历。让我回想起上中学那个年代参观收租院的影像。现在想来大概像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刘文彩那样的大地主很少很少,所以才作为典型反面人物来宣传教育。

鹿三是白嘉轩的长工。但他俩之间根本看不出一个是地主,一个是长工的样子。下面摘抄第17章和第18章中两小自然段,这两段不仅刻画了白嘉轩和鹿三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且描写得相当细微(如果不愿意看,请跳过去)。

第17章。已是秋末冬初,白日短促到巧媳妇难做三顿饭的季节。太阳坠入白鹿原西部的原坡,一片羞怯的霞光腾起在西原的上空。白嘉轩双手拄着拐杖站在地头,瞅着鹿三一手捉着犁杖一手扬着鞭子悠悠地耕翻留作棉田的地块,黄褐色的泥土在犁铧上翻卷着;鹿三和牛的背影渐渐融入西边的霞光里迎面奔到他眼前来了。白嘉轩手心痒痒喉咙也痒痒了,想攥一攥犁杖光滑的扶把儿,想踩踏踩踏那翻卷着的泥土,想放开喉咙吆喝吆喝牲畜了。当鹿三再犁过一遭在地头回犁勒调犍牛的时候,白嘉轩扔了拐杖,一把抓住犁把儿一手夺过鞭子,说:“三哥,你抽袋烟去!”鹿三嘴里大声憨气地嘀嗒着:“天短求得转不了几个来回就黑咧!”最后还是无奈放了鞭子和犁杖,很不情愿地蹲下来摸烟包。他瞧着嘉轩把犁尖插进垄沟一声吆喝,连忙奔上前抓住犁杖:“嘉轩,你不该犁地,你的腰……”白嘉轩拨开他的手,又一声吆喝:“得儿起!”犍牛拖着犁铧趄前走了。白嘉轩转过脸对鹿三大声说:“我想试火一下!”鹿三手里攥着上尚未装进烟末的烟袋跟着嘉轩并排儿走着担心万一有个闪失。白嘉轩很不喜悦地说:“你跟在我旁边我不舒服,你走开你去抽你的烟!”鹿三无奈停住脚步,眼睛紧紧瞅着渐渐融进霞光里的白嘉轩,还是攥着空烟袋记不起来装烟。

在人家屋里怎么好意思呢?他深信白嘉轩绝不会象村中那些长工的主家那样打发他提早下工,需得自己说话辞别而不能赖着主家来撵出门去。晚饭后,鹿三抹了抹嘴巴点燃旱烟袋,爽声朗气他说:“嘉轩,我今黑回去呀。”白嘉轩平和地说:“回你回喀!有啥事你尽管办。今年冬里没啥紧活路喀!”鹿三料定主家理会错了自己的原意,就挑明了说:“我明日再不来咧!”白嘉轩依然平和地说:“我刚才说了嘛!何止明日?三天五天你尽管走。”鹿三更透彻他说:“从明日往后,我再不来了我下工咧!”白嘉轩这才从椅背上欠起身子:“那咋么了?半路上你就走了不来了?离过年还远着哩嘛!”仙草听见了也凑到桌边问:“三哥你犯了俺屋谁的心病咧?你倒是明说怎么能走哩?”鹿三连忙解释:“地里也没啥活儿屋里也没啥活儿了,我白吃闲坐着不自在喀!”白嘉轩说:“你走了倒是自在了,可把不自在丢给我了!”鹿三愣怔一下。臼嘉轩接着说:“为了省一份口粮撵你出门,人会说我啥话哩?我心里能不自在吗?”鹿三忙说:“不是这话!是没活干了闲下,这谁都看得见的事,不会胡说的。明年春上要是落下透雨地里活儿开场了,我不用你叫就来了。”白嘉轩冷下脸说:“三哥你听着,从今往后你再甭提这个话!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我吃稠的你吃稠,我吃稀的你吃稀;万一有一天断顿了揭不开锅了,咱弟兄们出门要饭搭个伙结伴儿——”鹿三咽了一口唾液,粗大的喉圪节猛烈地滑动了两下,没有话说了。白嘉轩随之轻俏地说:“没活儿干了你就歇着睡着,歇够了睡腻了你就逛去浪去!逢集了逛集没集时到人多的地方去说,耍纠方耍狼吃娃耍媳妇跳井,说了耍了再歇再睡……你甭瞪眼!兄弟我不是给你撇凉腔是说正经话:天杀人人不能自杀。年馑大心也就要放大。年馑大心要小了就更遭罪了。”鹿三觉得眼里快要忍不住流泪,没有说话就转身出了院子进了马号。

这分明是兄弟俩,而且还是亲兄弟俩。

我认为黑娃与白嘉轩之间不会有那么深的仇恨,恨得非要把白嘉轩的腰打断。白嘉轩对黑娃很好,白嘉轩给黑娃买了笔墨纸砚叫他念书,可他还要逃学。黑娃说了一句“我嫌嘉轩叔的腰挺的太硬太直”。鹿三叫黑娃来给牛割草,黑娃也说过这话。鹿三叫黑娃替他来顶工,他硬要跟嘉道到渭北去熬活就是不上这儿来,还说了话:“我嫌嘉轩叔腰挺的大硬太直我害怕。”难道就因为这个,就把白嘉轩的腰打断吗?理由不充分。

既然郭举人的小女人小娥可以和黑娃一拍即合脱衣解裤,那么再和鹿子霖上床就不足为奇,再和白孝文如胶似漆地性爱更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说与前面两个男人还不能算是主动出击,那么在鹿子霖的授意下她凭着她那“三寸金莲”拿下白孝文,则实实在在地把自己地地道道的破鞋本质暴露得一清二楚。这就难怪她的公公、黑娃的爹鹿三亲手把她杀了。深受其害的鹿三为了自己的儿子,也为自己尊敬的主人白嘉轩的儿子。

还有许多与我小时候受到的教育截然相反的内容就不一一列举了。

向敢于还历史真实面貌的著名作家陈忠实致敬!

文档为doc格式。

经典《围城》读书心得范文

仿佛是上演了一场妙趣横生而又很实际的喜剧,这便是我初读《围城》的感觉,钱钟书先生是位的作家,尽管我之前对他并没有深刻的了解,但通过《围城》,我便朦胧感觉到他是个带有些幽默,讽刺并很细腻的人。

书中记叙了围绕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回来的一系列事情,通过描述主人公包括他身边的朋友的一些有趣甚至有些愚蠢的事,我也领略到了语言艺术的魅力,书中上百的别具一格的比喻令我更具体生动地体会到人物的心理及作者的感受。

如数家珍般地,我拾一颗闪光的珍珠仔细端详。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后遇见苏小姐,苏用来遮阳的是一顶阔边草帽,“衬得柔嘉手里的小阳伞落伍了一个时代”。临走时,苏小姐站起来,“提了大草帽的缨,仿佛希腊的女神提了盾牌”。

在如今的人才济济的时代,“沉默已不再是金”,我们都必须学会用巧妙的语言艺术去表现自我不寻常的交际能力,以此得到公司,社会,朋友的认可。掌握着语言的艺术,就如同在脖子上神气地戴起一串光耀的珍珠链,顿时使自己在人海中放起光彩。

走进院子里,同样充满着用语言的魅力,院子里水管漏水,修理工被呼叫后很久才赶到,于是终于见到他时,一个妇女道:“在等你来的过程中,我家孩子已学会了游泳!”一阵欢笑后,修理工便红着脸惭愧地低下了头。

再走进文学的华丽殿堂,我们还看见这样一幕,钱钟书先生在电话里对一位求见的英国女士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不错的,在中华五千年的渊博的文化中,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有一大批有卓越口才的人,如当今当红的于丹教授,听她讲话如沐春风般清爽。也正是这语言艺术,使中华的魅力更递进了一层。

小说《围城》读书心得

起初读起钱老先生的《围城》这部著作的时候,对我来说还是懵懵懂懂的,但是细细的去品嚼的时候才会慢慢的去理解其中的一些人生道理。对于其中的一些人物情节和故事,给我的整体感觉就是像电视剧一样演述着一幕幕婚姻生活,在婚姻现实与理想虚幻两者之间飘忽不定的穿梭着。

“方鸿渐”这个人物钱老对他的形象刻画以及性格表现可谓是淋漓精致。他是一个无能的、意志不坚定的、经不住诱惑的人。对于整篇文章来说更是一个失败的人,他的失败是因为他缺乏对现代社会残酷的生存竞争以及精神上破缺的抵抗精神。他就是钱老笔中“围城”当中的一类人,平庸且徒劳的只会找寻解脱,思想上有了些许解放,但是行动上却跟不上,最终只会是徒劳无功,在可悲的“围城”之中永远地绝望下去,得不到解脱。

“围城”用的是一个比喻,喻的是“婚姻”,所以常说“婚姻就像是围城”。方鸿渐等人就是困在这"围城”当中的人,对于钱老的《围城》有许许多多的经典语句,譬如:“一个人,到岁还不狂,这个人是没出息的;到了岁还狂,也是没出息的。”“我们对采摘不到的葡萄,不但可以想象它酸,有很可能想象它是分外的甜。”“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些等等语句,有的是对于人性的批判,有的就像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一样,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以此来满足自己所达不到的欲望,也表达了作者对于那种实现不了愿望,却在精神上使自己满足的一种讽刺。对于婚姻来讲,没有用好的态度去看待它,只是好奇的拼命想要进入这“围城”之中,最后千疮百孔也逃脱不了。

有希望,也有失望,这所有的一切就像是在比喻于我们的人生所事一样。对于人生上的困境来说,不管是学习上的还是生活上的困难和挫折,我们都要以乐观的、积极的态度去看待,去面对,我想这就是钱老给我们的启示吧。

围城小说读书心得与收获

《围城》以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历程为叙述,对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国统区的国政时弊和众生相进行了抨击。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围城小说读书心得与收获,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下午的阳光格外和暖,繁华的上海也安静了许多,不再喧嚣、沸腾。

药香微微,炉火上氤氲着朦胧的白雾。那老人午寐未醒,一只小狗偎在白发妇人的脚边打盹。

白发妇人望着榻上的老人,他的手脚细瘦,肤色暗败。老妇人的记性有些差了,一时想不起老人是谁。其实她连自己的名字都有些记不清了,她自己又是谁呢?老妇人支颐自问,她想了许久,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名字。她是苏文纨,总感觉已经很多年没人叫过这个名字了,又或者是她忘了,老来多健忘。

街上有一对青年男女打闹,苏文纨望着他们,影影绰绰记起了一个人。她原来还能记得那个人的名字啊!方泓渐,她曾经的求而不得,他们也许久没见了,应该有半生那么久。

苏文纨回想那个男子的样子,模糊不清。她对方鸿渐,因为是初恋又求而不得,所以感到遗憾,才会记得这么久吧。方鸿渐真的很普通,若不是她苏文纨快三十岁了,她自命是看不上他的。

她一向孤傲又清高。她在遇见方鸿渐之前也没谈过恋爱,遇见了之后,她觉得她自有方法追求到他。可惜了,她手段用尽,方鸿渐却心有他属了。想来她也是苦的,她自问是个大家闺秀,相貌不差,又是留洋博士。可她和方鸿渐也就只有一场无疾而终的感情,终不成眷属。

苏文纨想,她应该是恨着方鸿渐的吧。她后来仓促之下和曹元朗结婚,依旧与赵辛楣交好,只是后来也不曾有过方鸿渐的消息了。

那一天,她穿着华丽,再次见到方鸿渐,她高傲地没有理睬她。但仍然握住了孙柔嘉的手,挖苦了孙几句,她不服气是真的。她竟被这样的女人打败,也是可笑。

现在她身边的人是曹元朗,他们之间没什么感情,或者是她对曹元朗没什么感情。几十年了,这一路也跌跌撞撞走过来了。

街边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然后“扑棱棱”地飞走了。

她想着,回忆也该结束了。

药好了,药凉了,药可以喝了。

苏文纨将回忆收回,什么也不再想了。

下午的日光翳翳然,苏文纨整发敛容,轻声唤道:“元朗,起来,药煎好了。”

看完围城,感觉自己对婚姻都没有了期望。

钱钟书的这本书,偶尔会有点压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心情原因,还是自己对爱情的失望,以及对婚姻的失望的原因。

不过,钱钟书的这种方式,有一部分诠释了婚姻与爱情的区别,还有一些,是留洋的风气与之后的无所作为。

方鸿渐的爱情,一直都是无疾而终的,当时恋爱中的人们也许是愚不可及的,爱一个人,而另一个人并不爱,比如苏文执对方鸿渐,比如赵辛楣对苏文执。而他和唐晓芙算是情投意合,可是后来唐小姐给他的回信,因为悲痛没有即使发现,于是,错过了。

姻缘,爱情,有时也会是将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还未谈及结婚时,一切都是隐晦而美好的,可是,遇见婚姻,所有的一切幻象都破灭了。

开始的时候,孙柔嘉看起来人如其名,可是,婚后,任性娇纵,是多少女人的真实写照,总以为拿捏的很好,感情和人都不会从指缝溜走,却不想,被磨灭的不仅仅是情感中美好的一面,还有两人的耐心与温暖。

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之前,他想起来恋爱与结婚,觉得和一个人平平淡淡结婚不失为最好的方式,感觉美好,不会有轰轰烈烈,也不会像恋爱般揪心。

再怎样轰轰烈烈的爱情,都比不过平淡无奇的生活,尤其是大家庭的生活。

所以说,爱情不比婚姻,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而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

爱情,婚姻,不过尔尔,就如那句话,婚姻,就是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而里面的人想出去。

《围城》主要是以主人公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以他的恋爱和婚姻为小说的主要情节,为读者刻画了一个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从某种意义上说,小说主人公方鸿渐的性格是双重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那种玩世不恭的处事态度又决定了他的一生注定是以悲剧为局。

我们也曾读过或学习过许多文学著作,也有很多是让我们记忆犹新的,或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或是因为写作风格、人物形象等,都能让我们印象深刻。但是在读过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后,令人叹为观止。小说语言幽默风趣、书面化的语言通俗易懂,多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在妙趣横生、妙语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它是一部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钱钟书先生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或许事实真是如此,虽然我们是学生,并不太了解婚姻真正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或许它只是爱情的附属品,只是相爱的两个人终将在一起的象征,就凭那一纸文书就可以让相爱的两人永结同心,一起精心维护自己的婚姻,享受生活。但也可能让两个并不相爱的人勉强走在一起,走进婚姻的围城,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进了围城一样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对社会生活的不满,但当他想要出去的时候,却发现为时已晚,城门早已关闭。无奈之下,他一头钻进了婚姻的城中,在三闾大学,相貌平平,外表柔顺而内藏心机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

其实,不论是社会的围城还是婚姻的围城,只要战胜自己,勇敢的跳出围城的束缚,把未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才能取得成功。

《围城》是我看的第一部名著,兼第一篇长篇小说。那时(初中)只觉得作者语言运用可谓“随心所欲”,对人间百态的描写更称得上运筹帷幄。只有“功力深厚”的人才会写出随意而不空洞、有趣却不浮夸、尖刻然不偏激的文章。而这样的作者,肯定是有一定境界的,其心不为外物左右。

再看《围城》,已是工作四年。文中语言嬉笑怒骂浑然天成自不必说,剧中人物却更让人感慨。中国人一直讲内心修为,我们现在讲要摆正心态。心态固然重要,但是人的能力、境遇以及凭能力而创造的境遇何尝不重要?方鸿渐如果不是不学无术也不会处处碰壁做一个“无用之人”;不如此,他也不会整天鸡毛蒜皮、牢骚满腹;更不必心气不顺,时常与老婆吵架,去应验那“围城”的咒语。你看那赵辛楣,同样是痛苦失恋——或者他被苏文纨抛弃远比方鸿渐的追求唐晓芙不成更加严重——毕竟赵辛楣追随了苏“二十年”!然而赵辛楣却并无大碍,一是因为他性格更为理性爽快,更重要的是,他才华能力出众、有一技之长、仕途畅顺的缘故。

正所谓“忙碌的蜜蜂没有时间去苦恼”,同样,经历顺境的人也没有必要去感伤。然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岂能单纯依赖“心态”去一一化解?精神的愉悦是需要现实支撑的,苦中作乐终不是办法。心里幸福感的产生是有条件的——虽然物质追求绝不是人生的终极意义。

所以人不能唯利是图,但也绝不可庸常无为;人不能利欲熏心,同时也不必与世无争。“心态”是自己的精神,“追求”决定自己的物质;精神与物质相辅相成,共同化为“生活”,是为“人生”。毕竟庄子的境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达到的,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达到的。

“围城”围的是心,而心外难以“无物”。积极奋斗、诚实争取,校正心态、胸能容物,人生的幸福,应该有资格去索取了。

读完《围城》,看出了钱钟书先生对赵辛楣的偏爱。

文中的每一个配角人物,出场时都少不了钱老先生耐人寻味的外貌描写。当然,除了方鸿渐心中的白月光唐晓芙,写出了让人喜爱的容貌,其他的人,就极尽刻薄了。

赵辛楣身材高大,气宇轩昂,会讲流利的美国英语,在华美报社任政治编辑,去三闾大学任教授,后到重庆国防委会员任职。这是游历四国,仍学无所长,学无所精,只买了个假博士文凭,在挂名岳父的小银行里任小职员的方鸿渐所无法比肩的。

赵辛楣性格洒脱,交游广阔,社会关系中他游刃有余,他认识的“诗人"——董斜川;“哲学家”——褚慎明;三闾大学的校长——高松年等等。虽然这些是“名流”而非“清流,但足见其入世但不媚俗。

赵辛楣出场时带着浓浓的醋意,他看方鸿渐时像阅幼稚园的大字报,与方鸿渐说话时,两眼望着头顶上的灯泡,与方鸿渐在言辞上针锋相对。可是他对于方鸿渐只是吃醋,并无仇恨。当时读到此处,只觉事事洞明豁达的赵辛楣,也是傻傻的可爱。

得知苏文纨嫁给曹元朗后,他与方鸿渐握手言和,并称方鸿渐是“同情者”。那个他爱了十几年的人,突然另嫁他人,他却说“祝她幸福!”。相比方鸿渐失去唐晓芙后的愁肠百结,郁郁寡欢。他则更显担当,更显真爱。

赵辛楣在参加了苏文纨的婚礼,看见了苏文纨所嫁之人曹元朗后,说:“想不到她嫁了这么个怪东西!”。觉得苏文纨那样的人都瞧得上,觉得她配不上自己。也许在外人看来,苏真的配不上赵,只是他身在情中不自知罢了。

他的一厢情愿终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某一天,他对方鸿渐说,想找一个简单的女子,为他做羮汤。他放下婚姻里精神契合的执念,只求一份普通的人间温暖。

至此,我们以为赵辛楣真的情尽缘灭,洒脱的他真的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直到他在三闾大学,遇见汪太太,只因为她与苏文纨有几分相似,便让种子从伤疤里长出,明知这份情意伤人伤己,可是克制太久,便会汹涌如洪水猛兽。便惹得汪处长醋意大发,自己狼狈辞职。

看到这里,我们才醒悟,赵辛楣并没有他看上去的那么肆意洒脱,他己是情根深种,去三闾大学任教,带伤远行,那份十几年的单相思,他并没有轻易放下。

赵辛楣对于苏文纨,只是一个备胎,甚至连备胎也算不上。她送他相片;她把他当作方鸿渐爱情的助攻;她让他去当她婚礼的伴郎;婚后她还对他撩拔挑逗。

是什么让苏文纨对赵辛楣这样肆意妄为伤害?是赵辛楣的爱,爱得卑微,没有原则,甘心做一颗棋子。

方鸿渐与赵辛楣在香港重逢,在方鸿渐的追问下探矿似地从线包中找出一个目光炯炯的女孩子的照片,介绍她的时候,语言中全是宠溺,将照片放回钱包时,是看了又看。

看到这里,觉得方鸿渐对好朋友有些虚应地快乐,赵辛楣则是冷静自持了许多,读者也感到十分的心酸和辛慰。从火热的爱情走到平淡的婚姻,被苏文纨虐过无数次的人,终于觅得良人,虐过他的人终归不配得到他的爱。

赵辛楣在职场纵横驰骋,与各色人等过招,却独独对方鸿渐情深义重,他看人透彻,深知方鸿渐虽然“全无无用”,但他善良,讨厌学术界的沆瀣一气,有那么一点悲天悯人。于是,赵辛楣把方鸿渐当作真正的朋友,事无巨细地替方鸿渐作结婚细节的打算,替他回上海后安排职业,送方鸿渐的结婚贺礼时也是情真意切,让方十分感动。

赵辛楣是《围城》里最完美的人物,他的身上有对爱情的执着,有着身处乱世的清澈明朗,他是那个鄙陋世界里最后的希望。

小说围城读书个人心得感悟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便是钱钟书先生所写的那本《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小说,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而钱钟书的《围城》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忽略其言语),《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呐喊经典小说读书心得

看完了《呐喊》这本书,我深刻的体会到在三年自然灾害和十年动乱的背景下,人们的无知和愚昧。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我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应对饥饿,应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我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我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我的利益,只为填饱自我的肚子,只要到达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样能明白,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我,为了让自我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期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我们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悲惨世界》经典小说读书心得

剧情催人泪下,故事的结尾,揭露了谜底,对读者的心情可以有少许的弥补与安慰。

人物的心理描写细腻,刻画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人物关系错综复杂,人与人之间矛盾与信任并存,读者的心也随之跳跃。

环境描写与剧情相辅相成,很好地衬托了故事的发展,为设置悬念埋下了伏笔。

动作描写到位,对人物的心情、性格、故事的发展起到了同步的作用,刻画了一个个正面的,反面的人物形象,为剧情的发展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升华了情节的跳跃式的发展。

主人公冉阿让命运多舛,一生背着苦役犯的罪名,他的命运贯穿了整部小说。他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只好隐姓埋名。他性格善良,乐于助人,不计前嫌,一个人默默地承受着生活的煎熬。他的一生悲惨,他的故事传奇,过着一生被别人嫌疑、追杀的日子。整个过程,读者提着一颗悬着的心,捏着一把揪心的汗。幸好,故事的结尾,他幸福地闭上了眼睛。

沙威,一个警署工作者。他对工作认真,原则性强。一生与冉阿让死对头,处处追杀冉阿让,但最终受到了良心的谴责,在职责与良心的权衡下,他无法抉择,痛苦不已,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德纳第,冷酷、无情、自私,一生苟且偷生,嫁祸于人,干尽了散尽天良的事,处处勒索敲诈别人。最后去了美,依旧干着旧的勾当。

彭胥媚,热血青年,不顾外祖父苦口良言的相劝,离家出走,在外面吃尽了苦头,险些散了性命。他与柯赛特的爱情故事感人,争取了自己的幸福生活。

芳汀,命运悲惨,一生凄苦,离世的时候留下了孤儿柯赛特。柯赛特,寄人篱下,被德纳第夫妇虐待。后来,冉阿让一手抓养,受到了冉阿让的呵护,与彭胥媚相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剧中人物还有许多,各有千秋,让文章主题更丰富,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

经典《羊脂球》小说读书心得

看了莫泊桑的处女作《羊脂球》后,颇觉受益匪浅,在他的笔下,我看到了普法战争中在战火下生活的人民的无奈和悲哀,看到了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风尘女子的爱国心,看到一个个道貌岸然、披着礼仪外衣的资产阶级人物。深深地被莫泊桑字里行间浓厚的悲观主义和妙笔生花的写法震撼了。

小说中的故事围绕着一个旅馆中形形色色的人物而展开。文章先从一辆马车上入手,写到众人因为匆忙没有带食物,而作为风尘女子的羊脂球,出于好心,把食物分给了一些“上层人物”,而在食物的面前,这些平时自谓不凡的人,再也没有一点对于主人的尊重,开始大吃大喝起来。而当他们吃完食物时,又把自我的“尊严”丢得一干二净,和这个之前受他们鄙视的风尘女子套近乎,几为贵妇又开始同情起她来,甚至尊称羊脂球为“女士”“小姐”,变化如此之快,让读者出乎意料,但同时也认清了这些所谓“贵族”的卑鄙面貌。

当他们来到旅馆,德国军官看上了羊脂球,想让他陪自我过夜,羊脂球虽然是一个风尘女子,却有着一颗爱国的心,于是德国军官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不让一行人走,把车上的人们软禁起来。大家就开始对羊脂球憎恨起来,对她展开语言攻势,软磨硬泡,连哄带骗,达成了他们的目的。于是又把她冷落在一旁,把它当成垃圾一样丢在一旁,也不看她一眼,好像生怕自我被玷污了一般。

讽刺的是,当大家都把东西拿出来吃的时候,羊脂球却忘了带吃的,可是这次却没有任何人把食物拿出来给她吃,羊脂球算是看清了这些人的卑鄙面孔,只能一个人抱着篮子抽泣着。

我看不起那些伪君子,更加对他们痛恨不已。他们的两面派,他们的假惺惺也让我无可奈何。那些贵族就好比此刻一些无能的官员一样,看上去忧国忧民,整日只会滔滔不绝的发表爱国言论,却一点实事也不做。这些人带着假面具,以金钱利益为做人做事的方法和核心,这样的人也许会一时得势,可是最终还是免不了走向灭亡。而羊脂球虽然明白自我不是一个高尚的人,可是她却有一颗爱国的心和做人最起码的尊严,她的爱国之心值得我们敬佩。

也许处于社会下层的“小人物”在身份和地位上与所谓的“大人物”有区别,可是,小人物也有爱国心和尊严,甚至大人物的内心比那些小人物还卑微。

小说围城高二学生读书心得

阅读完《围城》这本小说后,给人的感悟是:人生是一座座围城,引导着人们不断追求,不断落寞,辗转不定。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说围城高二学生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初读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每见妙语,会心微笑之余总会模仿着去讽刺别人,虽然模仿的不伦不类,阴阳怪气,自己倒得意万分,似乎精神忽然强大起来,蔑视了一切。多年后的重读,仍旧微笑的同时心理忽然产生了一丝不安,但只似水中轻轻投入的一颗石子,激起的波纹还没等看清已消失不见。再次重读,心中忽然一动,终于让我抓住了那不安的“尾巴”——原来那是惭愧啊——深深地、无地自容的惭愧!从蔑视别人到自我否定,这也算是一种“成熟”吧,只是有些酸酸的痛楚。为什么惭愧呢?因为我一直蔑视而嘲笑的人,竟然正是我自己!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榨出那个‘小’来”。那个“小”真似是忽然暴露于众人之前赤裸裸的躯体,无处躲藏、局促不安还想故作镇定,可是颤抖的手和扭捏的动作终于还是让他人哈哈大笑。

有很多人说,“围城”是讲爱情,讲婚姻。但我觉得那只是一小部分。钱先生所谓的“围城”应该有更大的概念和内涵。时代、社会、思想状态都在其包含的范围。很多人都羡慕某个时代,某种社会状态(这在现在层出不穷的穿越小说中可见一般),希望自己也能到那个空间和时间去。其实那不过是自己所设想出的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可真进去了,又会怎样呢?外面的人永远不知道。

思维是人最大的“围城”,智慧的人往往以突破自身为终极目标。张若虚说“斜月沉沉藏海雾,碣石潇湘无限路,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表面上似乎在说无法找到回家的路,实际上他是在说没法找到灵魂的归宿。无穷的路,哪条才是通往自己最终的归宿的呢?那是一种深刻的迷惘。但我认为,那所谓的“归宿”,不还是自己所想象的那座“围城”吗?真找到了,又能如何呢?又会怎样呢?真能得到解脱吗?也许不一定。所以我非常赞同那种“在路上”的生活状态。不必太在乎那所谓的“结果”——因为这世上本就没有终点!借用网上有一句很有意思的话草草结个尾吧,因为再说下去,又要回到那“知识分子的嘴脸”了。

“在路上——读万卷书,行千里路,让灵魂和身体至少有一个在路上”。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是一句十分精妙富有哲理的话,出自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虽然早就听说过这部经典之作,但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好好读一下。今年寒假,我终于静下心来,仔细阅读了这奇书,果然是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留给我的印象,首先就是其幽默风趣的语言。在看书时,我经常被书中的语言逗的发笑,比如书中描写鲍小姐比较暴露的打扮“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还有描写赵辛楣“他到四五岁时身体长大的像七八岁,佣人每次带他坐电车,总得为’五岁以下儿童免票’的事跟卖票人吵嘴。他身大而心不大,像个空心大萝卜”。作者在书中大量使用比喻句,生动巧妙让人惊叹:“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书中妙语无法一一列举,只能感叹不愧是名家经典。

除了语言,书中的人物也让人印象深刻。本书人物众多,但每个人都被赋予了鲜明的特点。先说方鸿渐,他是主人公,整本书就围绕着他在爱情、事业、婚姻几座围城中几进几出。方鸿渐此人,赵辛楣对他有一个很贴切的评价“不讨厌但毫无用处”,他是一矛盾的好人,既善良又迂执,既正直又软弱。在我看来,他既有悲剧的一面也有幸运的一面,他不能得到最爱的女人,事业上一无所有,家庭上矛盾重重。但同时他又有点小幸运,他虽然没什么学问,也没有什么本事,虽然他学历造假,但总有人帮他谋得一个职位,他虽然得不到喜爱的女人,但也不乏女人爱他(这个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赵辛楣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有能力,有主见。他爱了二十年的女人嫁给了别人,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消沉,而是幽默自嘲,甚至去参加婚礼,回过头来又与当初视为情敌的方鸿渐冰释前嫌,成为挚友,对鸿渐百般照顾,其豁达与义气可见一斑。再说说女子。女子中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是唐晓芙,她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书中称她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她聪明漂亮,活泼可爱又率性,作者在书中讽刺了很多女性,却舍不得讽刺唐晓芙,她纯真又美好,让人无法不喜欢。另一位孙柔嘉则让我大吃一惊。我本以为她就像她的名字“柔嘉”一样,温和柔顺,没想到她其实是一个工于心计的女子,她以柔克刚,步步为营,最终嫁给了方鸿渐,这虽然让人有些不舒服,但也是无奈之举,父母漠视她,方鸿渐是她所能找到的最好的伴侣,但两个人婚后并不幸福。故事的最终,方鸿渐与孙柔嘉大吵一架,企图冲出婚姻的“围城”,离家出走,发现无处可去后有复返,而孙已经离开了家,故事在钟声中结束,令人唏嘘不已又意犹未尽。

故事结束了,生活仍在继续,“围城”还在不断上演。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爱情如此,婚姻如此,人生愿望大都如此。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座围城,城中的色彩有明有暗,有成功也有失败,有欢乐也有失意,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围城的存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明暗之间筑起坚不可破的高墙,将自己留在自怨自艾的灰暗之中。

这是小羽结婚后的第一个新年,在过去的那年里,她嫁给了与她牵绊了十年的男人。只不过结婚四个多月,她却觉时间绵长,因为已没有新婚的如胶似漆和新鲜感了。

近日尤其是,小羽对婚姻生活有些失望了。因为她发现她如她的母亲一般,爱上了唠叨,爱上了多管闲事,也爱上了操劳。她要打扫房间,洗衣服,包括她老公换下的内裤。铺床这样的事,她也必须亲力亲为,不能懈怠。所以,这几日的小羽有了深刻的心得,如果你没有本事嫁给一个对你百般呵护,勤劳备至的老公,那么就死了心做一辈子的奴隶吧。小羽已经走上了这条路,并且无法回头,越走越远。

小羽的老公是个甩手掌柜。家务劳动是,当然心理上也是。在陌生人面前,他是断断不会陪在小羽身边的,所以小羽的尴尬癌频频发作。

拌嘴的频率与吃饭比肩。不欢而散也实属正常。所有的想多和他呆在一起的时间变成了牵绊。

她在想是不是在乎的太多了。

所以在关心贫乏时,也倍感失望。

小羽想提醒没有走进围城的姐妹们,能晚一点就晚一点。因为没有进入围城前是无穷的期待,而进入围城时只有无穷的生活。琐碎的,牺牲的。

而这样的生活一旦选择,便没了更改的机会。

大年初一,小羽独自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地毯被烤的暖烘烘的,她看看表,凌晨一点……但她也清楚的看到生活的轮盘没有一丝的停歇。她知道无尽的生活还在等她。

钟丽毕业于始兴中学,现就读于佛山科技技术学院一年级,法学专业。

这是我第二次读《围城》这本书,第一次读是在初中的时候,也许是那时的我心智还不够成熟,觉得《围城》就是一部爱情小说,讲的都是婚姻故事,那时,我是带着这样一种心态去阅读《围城》的,所以当时的我并没有从书中收获到很多。这次,我抛开之前对《围城》的偏见,带着另外一种新的心态去阅读,我渐渐地发现这部小说讲的并不只是婚姻故事,还有出身门第、社会地位、事业、人际关系以及学识历练等一系列人生中不可避免的围城。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去了就想出来,没进去之前又想进去。他与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纠葛,是他深陷爱情的围城。但他始终没有和她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结婚,而是选择了与孙柔嘉结婚,但结果却不尽人意,最后闹得不欢而散。书中他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或言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因为方鸿渐那样的性格,导致他最后自食婚姻苦果。

每每看到书中方鸿渐的所做所为,心中就会有种莫名的压抑,因为仍有不少人像方鸿渐一样,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随波逐流,浑浑噩噩地过日子。也许是社会的风气造就了方鸿渐虚伪、软弱而又优柔寡断的性格。方鸿渐是一个带着玩世态度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在购买假的文凭的时候,也做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也问过自己的良心"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到最后他还是违背了道德,昧着良心买了假的文凭。虽然满足了家翁望子成龙的期望,也得到了丈人的欢心,但是方鸿渐的内心却十分煎熬,惶惶不可总日。不仅如此,因为他错误的选择,害得自己的事业受挫,只能忍气吞声地做个副教授,两头不着岸。读完这部小说,我的心情很复杂,我也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我的心情,既有对方鸿渐行为有失妥当的不满,也有对他生活在那种社会无可奈何的同情。在那个年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可是他又不甘心做个小人物,他想要越爬越高,因为选错了方向,所以也偏离了。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就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的一生中所面临的"围城"困境:生活本就是一座由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等元素构成的围城。作者以"围城"为名,也许是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事业以及生活更像围城。我们都是这围城的一员,躲不开,逃不掉。其实很多时候是我们习惯了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在这个笼子里待了不久后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更美,于是又进去了另外一个笼子。尽管身心疲惫,但内心依然向往。

虽然方鸿渐只是钱老小说中的一个虚构的人物,但是他却是那个社会的典型代表,其实像方鸿渐那样的人在那个社会是很常见的,钱老借这样一个故事和这样一个人物来反映当时社会的存在的问题,当时的社会表面上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波涛汹涌,来自暗处的不明风暴随时准备困住人,面对如此艰险的生存环境,人们往往只有两个选择,要不你向命运屈服,放弃自己理想,从此不再妄想出人头地,有所作为,要不你就向命运挑战,勇敢追求自己想要的,坚持自己的理想。其实往往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像方鸿渐一样,既有自己想要追求的东西,然而却没有做出正确的选择,没有采取正确的方法,很显然,自己就会离自己的初衷越来越远,读后感《重读《围城》有感》。如今的我们也一样,虽然生活的时代背景不同,但是我们也许都可以在方鸿渐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很多时候,我们也是被在自己的"围城"之中,在处理一些事情上,我们也会有类似于方鸿渐的犹豫不决,再强大的人也会有懦弱的一面,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也会犯一些错,也许也做出过错误的选择。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因为这就是人性啊。我们要做就是不断完善自己,做更好的自己,所以我们需要学习,这当然包括多方面的学习,比如说看书也是一个很好的学习途径,就拿《围城》这本书来说,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那时候的社会环境以及在那个环境下生活的人,从以前的社会反观我们现在的社会,用历史的视觉和用现代的视觉去审视每一个现象,每一个人物。多看书,总是好的。

《围城》已读,心中的波澜尚未抚平,但生活仍在继续。我希望我们都不要自困于"围城"之中,用心生活,感受生活的美好。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来,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于一位智者对于人性的洞察与调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侃既触到痛处又有某种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做到这一步。

《围城》很大程度上显示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认识怎样看待人生的,又怎样所有作家必须使用的文字来表达自己的“观”和“感”的。你会赞叹的说:“哇,小说原来也是可以这样写的!”可以说,《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示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示出自身的。

之口,之思出之的。与唐小姐谈政治,与鲍小姐谈医生,小说中方鸿渐的口才你不得不服,而你会不由自主想到作家本人。一方面是作家化入他笔下的一些人物之中,但另一方面,这位写《围城》的钱钟书,其本人又是居高临下,远远高于所有这些人物的。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杨绛先生阐释的这个主旨,已经成为每个稍有点人生酸甜苦辣体验者的“深获我心”。不过,小说的魅力倒并不在于揭示了某种哲理,更在于对它的具体展现。小说中的种种“是非窝”,“围城”中人在各种背景、纠葛、情势之下的可怜、痛苦、感伤、窘迫、可笑、自私、怯懦、卑劣、狂妄、尴尬,当然还有快乐——尴尬余缝中的快乐,快乐时的尴尬,都成为作家讽刺、调侃、观赏的对象。一切皮毛的学问、伪装、浅薄、卖弄之学问,也都成为洞见人心的幽默对象。

凡是真正出色的文学作品,都有一种抗理论分析力,任何自认为深透、精彩的理论都会在它们面前显得干瘪而又捉襟见肘。文学说到底,不是让人“知道”什么,而是让人“感觉”到什么,有时甚至这个“是”

字都很难说。尽管《围城》本身并不朦胧,但我们读后的感觉仍然是感觉大于思维,大于语言。

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本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加了不小的喜剧色彩。

围城小说读书心得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经典小说活着读书心得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合的几篇关于活着读书心得的范文!

再次翻开余华的《活着》,一种莫名的感动再次涌上心头。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死亡构成了福贵一生不间断的悲剧:儿子有庆死于强制给县长的女人献血,女儿凤霞死于难产大出血,女婿二喜死于建筑事故,外孙苦根死于吃豆子撑着了,这些死亡谁也预料不到。只有他的父亲、母亲和妻子家珍死得尚且自然。

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

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

从表面上看,这一切好像都只能归结于命。而事实上,这些悲剧归根结底来自动荡的社会,不正常的历史,在这个扭曲的年代里,在残酷的历史面前,贫苦的个体生命注定不会有好的前景,死亡便仿佛应运而生。在那个战争的年代,大跃进的年代,福贵是一个象征,他是贫穷百姓缩影,背负着诸多的厄运和沉重的历史悲伤。在那个灰色的年代,创伤充满了整个社会,历史把人类所能承受的所有不幸都压在中国百姓身上,因而他们的生命也才显得那么脆弱。

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

一过20xx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他变成了一个孤独的的老人,站在老黄牛旁,絮叨他这一辈子的故事!他是多么的无奈,面对亲人的死,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没有血泪的控诉,也没有撕心裂肺的叫喊命运不公,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忍耐和坚强的意志,这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容着一切的悲痛,以致再大的苦难降临,福贵也能将他无声无息地消融在包容之中。生命是脆弱的,生活是残忍的,眼泪是没有用的,而惟有一颗坚定勇敢的心才是永远不老的。在福贵心中,这个世间无所谓无望,他活着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的亲人死了,生前他们相依为命;死后,福贵知道,不管他死去的亲人化作了泥土还是化作岩石,这都与他无关了,他只有好好的活下去。福贵一生经历种种生与死的转换,他向死而生,在死亡的边缘唤醒对生的渴望,顿悟生的价值与宝贵。在残酷的生活里从容。有人说这是一种对生活的麻木,对死亡的麻木。其实,我想他是在用沉默的方式思考生与死。他懂得了死亡是每个人最终的归宿,而生存是通往死亡的一条路,或许这条路上险象环生,或许平平淡淡,但他依旧在以各种方式考验着活着的人,福贵,他经得起这种考验。在残酷的、不稳定的生存中,福贵也变得越来越坚强,忍耐。福贵顿悟了一切的苦难,在对苦难超强的忍受中,显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出生在9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一本名为活着的书,写的却是死去的事。

家道中落,从大院沦落到茅屋,父亲被气死,母亲病死,儿子被抽血过多致死,女儿生子大出血而死,妻子病死,女婿干搬运被水泥板夹死,外孙吃豆子撑死,如果说是因果报应,亲人的离去是报应福贵上半辈子的荒淫烂赌,这报应也未免太大了!而更惨的是他们是在福贵经历的国共内战到这段悲惨时期中一个接着一个离去的,岂不是双重打击么!想都不敢想若我是福贵,恐怕未必能像他一样承受得下来。

有好几次,读到福贵贫困惨淡的生活稍微有点好转,心里稍微舒坦些许,作者马上笔锋一转,无情冷漠的像是特地安排好死神一样把他最亲的亲人逐个逐个勾走,究竟命运要把人折磨成怎样才肯罢手?一次又一次,读都读到似乎麻木了,更不用谈福贵的内心被打击成什么样了。最后,庆幸的是虽然剩下年迈的福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能够平静地坐下来微笑着向一个陌生人轻轻地讲述他的故事,朴实纯真,或许真的得经历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挫折磨难,年老了才能到达这份淡然心境,这种放的下放的开的境界。

借用黄子华的栋笃笑「无碳用」中的一个段子自勉或共勉:世界上只有三种人有资格自杀,第一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希望他死的人,比如本拉登。第二种是自杀能让后人有假放的人,比如屈原。第三种是超级超级不幸的人,比如连体婴儿,可是连体婴儿成长到连体人,都未曾发生过自杀事件。所以,为何现在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心理承受能力如此脆弱?压力一大就想自寻短见,在寻死之前要考虑清楚自己是否具有自杀的资格!

福贵绝对是一个百分百超级超级不幸的人,经历那么多磨难他想都没想过要自杀,从死人堆里捡了条命回来就发誓能活着回去就得好好活着。活着,比什么都好。当你日后遇到什么不幸,什么困难,什么磨难,想不开想不通悲伤绝望之时,希望你能翻来这本书看看,相信有一定程度上的影响或启发。那些无法将你打败的,终会使你更强大。

很多人都会有这个问题,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似乎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活着就是个经历的过程,也许总有一天会结束,但是至少在我们经历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为自己而活。在《活着》这本书上就阐述了这一点。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也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一气呵成地看完,当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故事,让旁人用几个小时浏览,会有些喘不过气的。这个故事讲述了眼泪,庆幸只是平凡普通的人,不必背负任何压力,书中写得比起电影没那么戏剧化,却如同起雾一样,一层层缭绕,最后伸出五指,却看不见了。悲痛就这样,一下一下,按部就班地席卷。

《活着》是一位农民自述的悲苦经历,以第一人称讲述了福贵在中国封建一直到近代的遭遇——千金散尽、丧夫、贫穷、丧子、丧女、丧妻、丧婿、丧孙。让我感觉,在经历了这一切后的福贵就只是活着,和那头老牛“福贵”一样,无奈悲苦。文中两次写道福贵驱赶老牛耕作,吆喝“二喜(女婿),有庆(儿子),家珍(妻子),凤霞(女儿),苦根(孙子)”这些已死的人,说他们耕作得很好。

第一次:老人又吆喝起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第二次: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我听到老人对牛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半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野时尽心尽力了。”

老人对牛说的话更像是对自己一生的叹息。尤其结尾处,福贵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更是他一生的缩影,不幸的经历不由得使人悲从中来。

电影《活着》对于我们80后的年轻人来说的确有趣,但内在的价值似乎远不如小说本身,关于共产主义的那个鸡最后变成牛的寓言尤其无趣!不过能把建国前后的很多事情以独特的角度反映出来还是不错的。

正如作者说得,这个故事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这本书是可以打动人的,最打动的是我们每个人需要承担的原来是如此的沉重。原来我们是值得自己尊重的。因为我们都在坚韧地活着。哪怕转身看着跟在身后的命运如此高大,却也不过只打个哆嗦,转身,走路。直路短,风景少,所以会觉得最终的结果晦涩;弯路长,可以沿途寻花问柳,遍尝春色,以至于掩盖了结果的单薄。或许人在绝望之时总是说要死了,死也许是一种逃避,逃避这不敢去承受的苦难。而活着,才是真正的勇敢。

读着余华的《活着》,我的脑子里一直闪着一个问题:他为什么还能活着?主人翁福贵所遭受的苦难可谓是人世间苦难的总合了。从腰缠万贯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富家子弟变为每日为三餐奔忙的穷苦农民,又被拉去当了壮丁;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也不在人世了,女儿却变得又聋又哑,又不得不面对生存的压力;儿子刚懂事,却被医生抽干了血而死;为女儿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伴侣,她却在生孩子时大出血而死,留下了一个刚出生婴儿;接着妻子生病而亡,女婿搬运时被压死,仅剩爷孙俩相依为命;外孙却因为吃豆子被撑死!一口气读完,久久思考的还是这个问题,那么多的苦难没有使福贵轻生,而是更加坚韧地活下去,他晚年养了一头老牛相伴,生活似乎还更滋有味呢。

他,为什么活着?我想,应该是爱。福贵曾经拥有他当时想拥有的财富、地位和女人,他没有珍惜,他失去了这一切。但是父亲尽管很生气却替他还了所有的赌债,还债的过程等于给他的人生上了最生动的一课,这是一种深沉的父爱。母亲也依然爱他,毫无怨言的和儿子过起了贫农的生活,无私的母爱使他懂得了爱,没有过什么感伤的意念,没有今非昔比的慨叹,他辛勤劳作,终于赢得了妻子对的他忠贞不二。至此他也深深的爱上了这个世上最好的女人。当他被抓了壮丁以后,正是对家人深深的爱使他坚持活了下来,并回到了家中。他爱自己的家人,因此他也拥有他的孩子、女婿对他的尊敬和孝顺。尽管生活使他一次次撕心裂肺,但是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得幸福更加珍贵。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他更清醒地活着。在暮年,福贵以“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姿态,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唤老牛为“福贵”,在与老牛的对话中,他屡次提到“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地”。对亲人深深的爱,使逝去的亲人,依然存活于他的生命中。无疑,这正是他顽强地活下去的精神源泉。

故事中的春生自杀了。他为什么不活了?福贵的儿子有庆因他妻子生孩子大出血为其献血,被医生盲目地抽血致死。福贵并没有因此而迁怒于他,而且在“”爆发后,春生因为难以忍受无休止的和拷打而决定自杀的时候整夜开导他,他的妻子最终也原谅了他。春生夫妻这种无私的大爱使他放弃了当时自杀的念头,但是,,一个月后,还是传来了春生自杀的消息。他遭受的苦难远没有福贵之多,为什么他最终放弃自己的生命呢?我想,在那更是非颠倒的年代,春生因为而失去了生命的尊严。一个生命如果失去了尊严,生不如死啊!尽管他拥有人间如此无私的大爱,他还是决然而去。

由此我想到,我们不仅要懂得爱,更要学会爱,做为老师首先要尊重学生,给学生以生命的尊严,才能使他们感受到生命带来的愉悦。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活着。”我并不同意,我认为:人,因爱而活着,因希望而活着。

生命,因爱而坚韧,因尊严而愉悦,因希望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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