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通知乱收费(模板18篇)

时间:2024-01-15 06:20:52 作者:笔舞

通知的效果需要得到接收者的积极响应和配合,以达到预期的目标。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常见情景下的通知范文,供大家参考和使用。

处罚通知范文乱收费

律师违规收费处行政处罚,律师收费是有标准的,并且律师都是要经过律所才能够收律师费,所以如果出现私自收费或者是乱收费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应当接受行政处罚。罚款或者是警告等。

律师费的特点如何?

律师费具有以下特点:

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律师是什么?

1.律师(lawyer)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

2.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划分,律师可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

法律依据:《^v^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

(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

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规定的;

(四)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

(五)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处罚通知范文乱收费

我们学校自建校来一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地方群众的强烈不满。我们学校领导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县、x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自查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违规问题。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严格按照县教育局、镇中心校的通知收费。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

4、要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5、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6、加大收费公开力度,做到收费公开透明。

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做出我们的贡献。

按教育部“一费制”要求,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这一点我们做得非常好。本学期收费标准继续按照县教育局及镇中心校要求进行收费,我校没私自设立收费项目。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蔚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没有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县教育局、镇中心校所发的文件执行。

2、没有在市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没有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没有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县教育局、镇中心校的各项规定,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处罚通知范文乱收费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20xx年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各项工作*稳顺利,安全有序,现就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根据上学期末的统一布置,8月25日至29日,全县中小学全体教师统一开展师德培训;8月30日至31日组织学生报到、缴费和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各校要组织教职工清理、打扫、布置好校园,做好寄宿学生的食宿安排,想方设法改善学生食宿条件,以清洁、舒适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学生。各校要认真制订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确保开学后一周内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进入正常状态,教学和生活秩序稳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开学,今年确因建设工程原因需延期开学或轮读的,要及时向学区、县教育局报告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二、切实做好安全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省市县安全会议精神,结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苍教发〔20xx〕63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务必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着力做好中小学(含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安全、非法办学机构安全、学校及周边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等五大领域的安全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纠,维护校园*安稳定。同时,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校方责任险的投保工作;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下,进一步提高学生*安险的参保率。

三、认真组织开学听课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学进课堂活动,在开学第一周自行组织领导干部进课堂听课活动,突出教学中心意识,营造校长带头深入教学一线、教师钻研教学的氛围。开学第一周,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学工作综合督查组(相关科室干部、教研员、师训员等)深入相关学校、幼儿园,重点了解学校开学上课情况,进课堂听不少于1节随堂课,做好听课笔记,并参加学校的评课活动。活动结束后,督察组将开学听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县教研室。

四、依法做好保学控辍工作。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积极组织学生入学,扎实做好保学控流工作,确保施教区内的小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小学升初中的升学率100%,初中的年巩固率以上。要依法依规招收学生,不得拒收原在籍学生,确保所有学生都能顺利入学。普通高中学校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有利时机,继续做好招生工作,切实做好高二、高三学生保学控流工作,确保普高和职高年巩固率。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学生入学和转学手续。

五、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收费公示制度,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费政策,免收与入学有关的一切费用;高中阶段要严格按不同等级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代办费要按审核备案后的标准收取;普高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职高要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收取学费和代管费,不得收取择校费、捐资等;幼儿园要根据不同等级收取保教费,幼儿园代办服务项目有中餐点心费和代管费。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要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设重点班或实验班、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等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课内外过重的课业负担。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域性学科“统测”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xx〕14号)文件精神,要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巩固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成果,妥善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

八、组织开展“走亲连心”活动。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家访制度,用真心爱护关心贫困生,通过多种渠道给予帮助和资助,确保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学生都能上好学。要做好每一名学生教育工作,特别是后进生的转化和帮扶工作。积极做好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确保新居民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努力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学前教育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和上等级为载体,提高学前三年入学率。同时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十、深化学校文化内涵建设。继续做好学校创特创优工作,努力推进学校品牌建设。改造学校校容校貌,不断净化、美化校园环境。加强图书室、阅览室等设施建设,为学生的学习活动创造良好环境。深入开展班级文化建设,通过班级文化建设带动校园文化建设的发展,提高校园文化建设的内涵。积极宣传和引导中小学生征订和阅读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秀学生读物,特别是《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等期刊,进一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要突出课堂主渠道作用,将温州市地方课堂《经典诵读》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做好“经典诵读”的学科渗透工作,在地方课程中开设《经典诵读》专题学习内容。

xx县教育局。

20xx年8月19日。

处罚通知范文乱收费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坚决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推销教辅教材、违规收费等“三违”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xx年暑期全省中小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明查暗访中有关问题查处情况的通知》(x教办[20xx]xx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的要求,我校自xx月xx日起在全校开展为期xx天的治理教育“三违”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治理教育“三违”等工作进行回顾,情况汇报如下。

1、强化教育,深化思想认识。

学校坚持廉政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廉政教育,强化干部教师廉政意识。成立了以书记康xx、校长袁x海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年级组长为成员的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各项工作。

2、完善制度,细化工作责任。

学校讨论制定了《xx市二十六中学治理教育“三违”工作方案》、《二十六中教师行为“十不准”》、《二十六中治理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行为暂行规定》、《xx市二十六中班子驻年级,中层驻班级制度》等规章制度。学校每学年开学初与教师签订《“弘师德、正师风、铸师魂”师德师风承诺书》、《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状,保证纠风治乱工作的顺利进行,真正把纠风治乱工作落实到实处。在教师中开展“教育形象工程”活动,树教师教学正气,树教育新风。

3、严守法规,收费公开透明。

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规及有关教育收费政策。严格遵守上级规定的收费政策和标准,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开学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上级教育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坚持“一次性、两公开”的原则,坚决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缴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真正做到“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

4、加强管理,规范教辅资料。

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的原则,坚决禁止向学生推销或购买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范围以外的复习资料、练习册、试卷、书刊等资料,做到不代购、不经手、不获利。目前,学校暂未发现购买非目录教辅资料等违规推销教辅教材、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收费等行为。

5、开足课程,严禁有偿补课。

学校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作息时间表,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开齐开足课程,同时加强每天下午放学后的监督检查。除高三毕业班按上级规定时间正常补课外,其它年级不做补课要求,严令禁止乱办班等有偿补课行为。

6、强化督查,从严查纠追责。

为净化教育教学环境,学校在校门口醒目处设立并公布治理教育“三违”举报箱、师德师风建设意见箱、治理教育“三违”工作热线等公示栏,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做好学校信访工作,以便家长监督。对群众举报、家长来信、来访等及时接待处理,对违反“三违”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于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20xx年上半年接到几起反映部分教师违规补课收费问题,学校都作了认真的调查和处理,对违规教师记录在案,要求违规教师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信访者;每学期开学初学校匀进行一次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自查自纠活动,要求教师和班主任如实上交一份自查自纠报告,对出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班进行收费问卷调查工作,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教师均能按政策、按要求规范执行。

治理教育“三违”的教育警示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教师校外职务行为监察督促还不够,违规违纪行为仍有发生。

进一步强化对于教育“三违”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要高位推动、靠前指挥、压实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全校师生要主动参与、身体力行、提升修养。强化对治理教育“三违”宣讲教育,提升教职工的遵纪守规意识;筹组成立家长委员会,传达学校的要求与措施,取得家长们的监督与配合;组织纪检干部在假期,深入到社区当中进行明查暗访,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总之治理教育“三违”工作,任重而道远,深刻影响着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更加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我们将不忘初心、敢想敢做,集中全校师生的智慧和力量,脚踏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为下一代创建一个和谐、平安的教育教学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处罚通知范文乱收费

(2004年11月30日^v^^v^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v^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了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应当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根据需要,^v^可以依法调整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审计机关)的职权范围。

有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个人,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由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v^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v^税收征收管理法》、《^v^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条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三)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四)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

(五)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第七条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

(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

(三)违反规定调整预算;。

(四)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

(五)违反规定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挪用预算周转金;。

(六)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三)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

(四)虚列投资完成额;。

(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v^政府采购法》、《^v^招标投标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

第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v^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担保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撤销擅自开立的账户。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挪用、骗取的有关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二)滞留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三)截留、挪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四)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

第十三条企业和个人有下列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

(三)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

属于税收方面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

第十四条企业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四)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

属于政府采购方面的违法行为,依照《^v^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依照本条例有关国家机关的规定执行;但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销毁非法印制的票据,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

(二)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

(三)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

(四)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

(五)其他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属于税收收入票据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

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十八条属于会计方面的违法行为,依照会计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属于行政性收费方面的违法行为,《^v^行政许可法》、《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及^v^另有规定的,有关部门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有本条例规定的财政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被调查、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阻挠、拖延。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二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向与被调查、检查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查询有关情况,可以向金融机构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的存款,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配合。

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在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查询存款时,还应当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签发的查询存款通知书,并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二十四条对被调查、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正在进行的财政违法行为,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停止。拒不执行的,财政部门可以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其暂停使用;审计机关可以通知财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其暂停使用,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第二十五条依照本条例规定限期退还的违法所得,到期无法退还的,应当收缴国库。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个人有本条例所列财政违法行为,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可以公告其财政违法行为及处理、处罚、处分决定。

第二十七条单位和个人有本条例所列财政违法行为,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及其他有关奖励的,应当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有关奖励。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及其他有关监督检查机关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依法进行调查、检查后,应当出具调查、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机关已经作出的调查、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机关履行本机关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加以利用。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及其他有关机关应当加强配合,对不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机关。

第三十一条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和处分决定的程序,依照本条例和《^v^行政处罚法》、《^v^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对处理、处罚不服的,依照《^v^行政复议法》、《^v^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国家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的,依照《^v^行政监察法》、《^v^公务员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所称“财政收入执收单位”,是指负责收取税收收入和各种非税收入的单位。

第三十四条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有本条例规定的财政违法行为,需要给予处分的,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16日^v^发布的《^v^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处罚通知范文乱收费

为了加强我区对电教教材代收费的收、管、用工作,维护代收费政策的严肃性,5月25日—26日,我站在区文教局、局纪检领导的亲自带领下,对区代收费学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1、收费学校均能于5月20日前,进行自查,并如实填报《江西省中小学电教教材代收费年检表》。

2、秋季—春季,我区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9所,在校学生8916人,其中省级示范校3所,在校收费生5026人,每人每年收费60元,计收费元;,电教装备二类校5所,在校学生3890人,每人每年收费34元,计收费元,共计收费元,金额到帐。

3、根据省、市馆文件精神,代收费总额的60%,上交区站统一管理,用于定购《江西省中小学电教软件使用目录》中的软件。本学年度我站共收到代收费学校上交元,占我区代收费的。

4、本学年度,我区在市馆共订购电教软件元,已全部下发到区直各校。

5、全区代收费留用为元。各校均能严格按照省、市馆文件精神,用于学校电教软件的添置,电教教师的培训及电教工作的开展上。

综上所述,我区在执行电教教材代收费的收、管、用三环节上,能严格按照省、市馆的文件精神,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占用。

处罚通知范文乱收费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因此,对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

收费的行为必须坚决禁止,严肃查处。特作如下通知:

一、在公路上设置站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按。

照有关规定,xxx门可以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xxx门可以在必要的公路路。

口、桥头、渡口、隧道口设置车辆通行费收费站或公路征费稽查站,林业部门可。

以在通过林区的公路上设置木材检查站。除上述部门以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

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收费站,也不得在公路上拦。

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

二、xxx门设置检查站,xxx门设置收费站、征费稽查站,林业部门设。

置木材检查站,应当从保障公路畅通、安全和有利于交通运输生产出发,提出设。

站方案和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审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将审批权下放到下级人民政府。在国道上设。

置的检查站、收费站、征费稽查站和在通过林区的国道上设置的木材检查站,应。

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xxx门、xxx门、林业部门分别报公安。

部、xxx、林业部备案,三部应及时沟通情况。

三、xxx门设置的检查站,xxx门设置的收费站、征费稽查站,林业部。

门设置的木材检查站,必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任务。为得在职责、任务范。

围以外,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活动。

四、人民警察在公路上依法进行巡逻执勤、疏导交通、纠正违章,除发现有。

违章行为和犯罪嫌疑的情况外,不得随意拦截车辆。

五、xxx门设置的收费站,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规定。

严禁在公路、桥梁、隧道正式竣工通行前,先收取通行费。

凡利用贷款(包括需归还的集资)新建、改建(不包括局部改造)的高等级。

公路、桥梁、大型隧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对过往的。

车辆收取通行费,但是贷款(集资)还清后要立即停止收费。凡由国家投资、养。

路费投资、民工建勤、民办公助、以工代赈办法以及个人和社会捐资修建的公路、

桥梁、隧道,一律不得收取通行费。

六、xxx门设置的征费稽查站,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收养路费和进行。

稽查。在征费稽查站执行运政管理任务的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拦截车辆。

和乱收费、乱罚款。

七、经批准设置的检查站、收费站、征费稽查站、木材检查站,应公布设站。

的批准证件、工作范围,收费站还应公布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期限和监督。

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八、检查站、征费稽查站、木材检查站和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应分别持有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发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核发的检。

查证和收费证。证件上应有持证人姓名、照片、工作单位、证件号码、工作地点。

处罚通知范文乱收费

近几年来,xx中心小学一如既往地按照xx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教育收费政策,加强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杜绝了教育乱收费行为。每次收费前都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收费公示,并且给每个学生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签字后由学生带回。所有自愿缴费项目由学生和家长自愿缴纳。收费工作结束后我校对各班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把有关款项汇入相关账户,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真正做到了不乱收费,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

现将有关收费工作汇报如下:

每次开学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收费文件,掌握有关收费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上形成共识。

开学前向群众广泛宣传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公布举报电话,制作收费公示牌,坚持收费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做到每项收费都自主自愿、公开透明。

1、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收费领导组织机构,副校长及各村小校长为组织机构成员。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签订了收费责任状。从制度上杜绝了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

3、进一步规范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一切收费项目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坚决杜绝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或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学生的利益不受伤害。

4、认真贯彻执行收费政策,不擅立收费项目,不随意改变收费标准,做到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准确。除收费政策规定的项目外,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教师也不得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或其它学习用品。杜绝教师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的现象发生。

5、加大了查处力度。中心小学采取查票据、听汇报、访家长的形式对各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费和经费管理混乱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上报上级组织处理。

6、开学后两周内,我校对各班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把有关款项汇入相关账户,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

由于我校领导对学校收费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教师中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采取了一系列制度和防范措施,在20xx-20xx年,我校没有乱收费现象发生。

处罚通知范文乱收费

我们xx镇中学一年来一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学校认真贯彻学习20xx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精神和教育部xxx部长的讲话以及xx省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到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地方群众的强烈不满。我们学校领导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v^、^v^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查摆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

5、要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6、要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7、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做出我们的贡献。

按教育部“一费制”要求,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这一点我们做得非常好。在我校还形成了层层检查和整改的责任制,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力度。从整体上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学校无乱收费情况。对社会想搭车收费的部门,我们拿出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费通知。请有关部门支持我们的工作,由于我们掌握政策,注重方法,学校无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我们要珍惜教育形象,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措施,巩固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于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不准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不准在市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另行收取计划外招生费。

6、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7、不准以其他任何形式强制性收费和杜绝“搭车收费”。学生午餐一定要由学生自主决定。

8、不准学校把收费与学生报名、上学挂钩,与教师的工资、福利、评先评优和晋升挂钩,不能因收费将学生拒之于学校门外。

9、学校收费公开、透明,定期填写,学生家长普遍反映:“学校的收费透明,我们放心!”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处罚通知范文乱收费

我校严格履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并进行了自我摸查,现将摸查结果报告如下: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xxx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代学生办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不为学生统一定购着装。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8、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订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订,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摸查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处罚通知范文乱收费

法律分析:违规停车罚款,首先要满足:一、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拒绝驶离。二、其停车行为破坏了道路的和平,妨碍他人通行。如果交通管理部门需要进行罚款,违章停车行为处罚标准:

一、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三、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驾驶人在场时,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处以50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驾驶人不在场时,在汽车被贴罚单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罚单上指定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要缴纳滞纳金的,因此要尽快处理罚单。

法律依据:《^v^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处罚通知

致xxxx:

你公司施工的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施工现场管理细则》,我司决定对你公司处以元的罚款,人民币(大写):xxxx元。此费用将从你公司当月工程款中扣除。望你公司在以后的施工中吸取教训,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特此通知!

深xx地产有限公司

 

xx

xx

xx

处罚通知

xx:

对于20xx年11月15日晚保安部发生的一楼摩托车停放区厂内丢失的严重安全事故,经过公司办公室对所发生该事故前后调查,责任明确,对以下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的通报处罚决定:

1、因保安部门卫罗定友在工作安保期间未能严格尊守公司保安条例,对安保问题没有认真负责直接导致公司财产造成了损失,对上述严重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记大过一次并给与严厉处罚并处罚金且全厂通告批评。

2、因公司周边治安情况复杂,厂门又在大路边人流量大,岁末年底盗窃猖獗,公司内部应加强安保,增强上下班门口防卫意识,做到厂门开放时间人不离岗,离岗留眼、离岗掩门,对车辆停放区要求停放人员主动上锁以加强安全防护。

xx。

xx年xx月xx日。

处罚通知

签发:

部属保安队:

20xx年x月x日x时x分,杨福仁队存于二工区北面西侧门内挖掘机和装载机备用柴油被盗,根据现场监控记录,当夜有3-4人撬开北面西侧大门门锁,用导管抽走柴油,作案时间长达近20分钟。据调查,值班保安易继平在夜晚值班时不仔细,并在值班室睡觉。

此事件暴露出保安人员在夜间巡察中麻痹大意,失职渎职,工作

公司

年月日

处罚通知

(当事人及代理人):

因对你(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一案,本机关决定于xx年xx月xx日xx时在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请你(单位)凭本通知书准时参加,如逾期则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依法对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听证主持人:单位:听证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你(单位)申请主持人回避,可以在听证举行前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回避申请及回避事由。注意事项:

1、你(单位)参加听证前应向本机关提供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一至二人)代为参加听证的,应该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3、你(单位)参加听证时请自行携带相关证据材料。

xx。

xx年xx月xx日。

处罚通知

华冶集团全体同仁:

集团法务部于10月底对浙江地区的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抽查,结果令人堪忧,经研究决定对相关单位作出如下处罚,以儆效尤:

浙华钢管罚40分,宁波贸易罚60分,杭州贸易罚60分。以上罚分由各公司内部进行分配消化,并建议对各业务经理、主管、经办人、合同管理员、管理部经理、主管根据不同职能进行相应处罚,未能分配部分由总经理承担,以上扣罚应在本月工资中体现,由各子、分公司财务、人事行政督促执行。

希集团所有子、分公司及相关人员引以为戒,要以公司利益为重,从思想上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行动上加强对《合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学习,切实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水平,避免合同风险。

集团今后将加大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检查力度,并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有违者,从重处罚!

集团监控中心。

处罚通知

1、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来要求自己,如有违反者,将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8:00后签到者为迟到,迟到一次扣工资伍元;8:30后到公司者,视为旷工半日,扣发当日工资;迟到累计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处分。

3、早退一次者,给予警告一次处分;早退两次者,扣发三日工资;早退三次以上者,直接给予扣发当月工资的处分。

4、请假需提前一天或半天请假,并及时缴纳请假条,以便公司考勤负责人员记考勤。如果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者,扣发三日工资,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给予直接开除处理。

5、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强化管理,以良好的作风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树立山川人的良好形象。

xx。

xx年xx月xx日。

处罚通知

3月20日上午和4月2日上午,公司先后发生两起员工打架事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据查,3月20日上午,供销科因加班费一事,与生产科发生争执,对骂出脏话,就动手打了一耳光,双方当场在供销科办公室扭打起来。4月2日上午,总装车间员工肖国民因小推车领料一事,与胡秋莲发生争执,肖国民动手将胡秋莲当场打晕,造成胡秋莲受伤休息半天。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礼貌办公”的精神,按照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员工在上班时光不准打架斗殴,肖国民等人无视上述管理规定,上班期间打架斗殴,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打架事件作如下处理: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总装车间肖国民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胡秋莲受伤休息半天,扣当日工资74.13元,由肖国民承担;罚职责部门总装车间100元。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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