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诚信考试承诺书(汇总14篇)

时间:2023-11-25 16:14:08 作者:ZS文王 硕士诚信考试承诺书(汇总14篇)

诚信是商业成功的基础,只有建立起诚信的企业形象,才能赢得客户的信赖。在商业活动中,诚信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商业诚信范文,供大家参考。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承诺书。

这虽然是一个形式,但是大家都必须签这个。

保证书。

如果你签了这个保证书如果发现你有z作弊行为那么就会按照上面说的条款来处理。下面由小编整理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欢迎大家阅读!

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1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我是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的机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承诺人: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我是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承诺人: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xxx。

xxxx年xx月xx日。

考试诚信承诺书

在20__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期间,本人承诺:

1.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信息提示进行填报。

2.自愿遵守教育部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规定和《考试规则》。

3.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4.不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手表以及答题用笔、橡皮、格尺、圆规、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用品,不携带有金属物品的服装、鞋帽,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磁卡、信用卡、钥匙、硬币等铁磁性物品,不携带其他影响入场检查的`与考试无关物品。

5.自觉接受和服从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使用安检门、金属探测仪对严禁携带物品的入场安全检查。

6.遵纪守法,不组织、不参与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接受《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签字):

考试诚信承诺书

1.同意诚实守信报名,诚信考试,不无端弃考,不违法乱纪舞弊。

2.悉知并愿意省、市有关创建广东自考考试学生诚实守信报名档案资料的有关要求。

3.如当次考試无端弃考2门课程或之上的,同意在省公务员考试办机构的下一期自考考试中报名不超过2门课程。

表明弃考原因,明确提出诚实守信报名档案资料修补申请办理。不按此時间明确提出诚实守信报名档案资料修补申请办理而危害到报名科次或考试点挑选的,由自己想要担负不良影响。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的机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承诺人: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省研究生招生单位并在浙江报名考试。

一、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情况简介2015年浙江省共有25个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普通高校21所,科研院(所)3所,党校1所,详见各单位招生简章。

25个招生单位分别为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美术学院、中国计量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宁波大学、浙江科技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杭州应用声学研究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二、报考条件及规定详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及招生单位、报考点公告。

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阅卷。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网址:http://)。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网报信息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将不予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照像并缴纳报考费120元(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和录取。

五、浙江省报考点设置情况我省硕士研究生13个报考点设置如下(单位名称前4位数字为报考点代码,报考点名称后为所受理报考的单位范围):

1.3301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不含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2.3302宁波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3.3303温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4.3304嘉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5.3305湖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6.3306绍兴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7.3307金华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8.3308衢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9.3309丽水市招考中心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10.3310台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11.3311舟山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12.3312浙江大学报考点:杭州市(含各县)报考本校统考、联考及各地报考本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及“艺术硕士”专业的考生;13.3313中国美术学院报考点:各地报考本校统考、“单独考试”等。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9日,考试地点:报考点指定考点。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试诚信承诺书

我是一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学习了《考生守则》和《高考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的有关内容,在今年的高考中,将以诚信为本,遵规守纪,并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考生守则》和考场纪律,不违规违纪。

2、尊敬监考老师,服从监考老师管理。

3、不携带违禁物品(如手机、电子通讯设备、手表等)进入考点。

以上承诺坚决做到,考试中如有违纪舞弊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条款处理。

考生签名:xxxx。

考号:xxxx。

日期:xxxx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1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理解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就应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考试是对学习状况的综合检测,不仅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职责。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在考场内持续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理解学校处理。

我已认真学习了并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承诺人:

日期:x年x月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

期末考试将至,为保持良好的考风考纪,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们班级全体同学在辅导员的带领下召开《诚信考试从我做起》的主题班会,认真学习了《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高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院系学生管理实施方案》、《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课程考核违纪、作弊的认定和处理的规定。若有违反考试规则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七、若违反考试纪律,自愿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xx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全省组织的初中水平测试,为了在考试中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考试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初中水平学业考试考生须知》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生不得迟到、不得提前交卷)。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四、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及与考试无关资料等参加考试。

七、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八、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九、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十、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xx年云南省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云南省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愿意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不携带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xx。

时间:xx年x月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人事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郑重承诺:

1、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安排,自觉接受并配合考试工作人员使用各种反作弊设备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做到文明参考、守纪参考、诚信参考。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河南省人事考试细则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与惩罚。

3、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按规定填涂本人信息,不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

4、不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

5、不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无线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入场。

6、不旁窥、不交头接耳、不抄袭、不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7、不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不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不将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

8、不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不以任何形式向考场外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不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

9、不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不拒绝、不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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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序号: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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