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印象为的初一(通用17篇)

时间:2023-11-29 18:11:03 作者:XY字客

优秀作文是通过深入思考和充分准备,选用合适的表达方式和修辞手法,展现出思想和情感的高度融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技巧和灵感。

印象初一的作文

四月份的一个周末,跟一群朋友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准备和计划,终于开启了旅行的第一站—北京。

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我们踏上了去往北京的列车。

为了尽可能的节约时间,我们选择了晚上出发,满满的期待和愉悦已经冲走了睡意,坐在火车上,我们十几个人排坐在一起,或打牌或畅聊,在不影响他人休息的情况下,尽情的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放纵。

清晨,天蒙蒙亮,列车到达了北京站,一众人抓紧洗刷吃了早餐便开始了一天的行程。

第一站去到了清华北大,在名校中感受浓厚的文化氛围,整个人都沉醉其中。去的那几天赶上有毛毛雨,不过幸好报道的暴雨并未降临,才让我们有了这场难忘的记忆。

之后便是圆明园,为了寻找历史课本上的古迹,我们拖着疲惫的身体走了好久好久的路,一边拍照赏风景,一边有些期待见到真迹的那一刻,的确很感慨。

早起看过天安门的升旗仪式,夹在人群里透过一堆的手机单反,感受这份别样的庄重。傍晚穿过南锣鼓巷,吃到了正宗的炸酱面,也去看了后海的波光粼粼,以及靠在岸边上的有故事的酒吧。王府井小吃街汇集了各地人员,熙熙攘攘,南来北往。

每一站地铁都承载着我们的回忆和友谊,感谢这趟旅行,让我们互相鼓励陪伴,让这段青春回想起来都会闪闪发光。

印象初一的作文

北京,一座国际大都市,这里有一幢幢的高楼大厦,也有许多红砖碧瓦的古老建筑。亭台楼阁建立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一座座精致的小桥建立在上面。

我来到了这里,历经了为时七天的一次身与心的旅行。我穿梭在光的隧道,古色古香的故宫,雕栏玉砌依然如旧,可却早已人走茶凉,王朝的兴衰只剩下一座空城,昔日诗人的感叹早已不复存在。

纵横交错的老北京胡同却给人一种从未拥有的闲暇和惬意,卖糖葫芦的老爷爷又吆喝了起来,孩子们在追逐打闹着,还有那老奶奶的蒲扇,扇起了夏天的清凉。胡同中清闲平凡的生活却让人无比轻松和快乐。

长城的气势磅礴让人燃起了心中的斗志,我们坚持着登上一座又一座烽台。一句“不到长城非好汉”激励了多少人啊!

最高学府“清华大学”中美丽幽谧的荷塘月色,古典的水木清华中流淌了多少莘莘学子的汗水,它令人向往。

充满血与汗水的卢沟桥,让人痛恨又让人觉醒,他使中华民族知道“落后就要挨打”。

我都曾踏着我的脚步走过这一个个不同的地方。过程中我有兴奋,期待,也有闲适,轻松更有泪与汗,痛恨与愤怒。我喜欢用我的相机来定格这一切,按下快门,这些记忆便定格下来,留在我的脑海中。每当我翻看这些相片时,总会有那时的心情与感受,再来一次,也不过如此。

北京的大街小巷,飘香四溢。清淡可口的北京菜最好吃的要数那闻名四海的北京烤鸭,外酥里嫩,香飘十里。涮羊肉沾上一点酱,嘴里便都充满了京味儿。糖葫芦有着儿时的味道,酸甜交错,外表裹着一层亮晶晶的糖衣,咬一口,那甜便从嘴里融到了心中。老北京的酸奶,用白色的瓷瓶装着,喝上那么一口,仿佛自己就置身于那狭窄的胡同在与那些小伙伴嬉戏打闹。

但最令人难忘的还是我的那些伙伴们,和他们一起穿梭在北京的每一个地方我都感到十分温暖。我们总是很团结,一起在烈日下坚持,一起走很长的路,一起玩耍,从来没有人落下,没有人掉队。短短的七天,或许证明不了什么,但却让我知道了一个团结温暖的集体对一个人而言意味着一个小小的家。

这一次的北京之旅,让我知道了团结是最重要的,让我学会了坚持与自立。我也体会到了老北京的风俗和独特的韵味,我知道北京不只是个繁华的大都市,他还是一个宁静的小城,它有历史的沉淀和发达的科技。

文档为doc格式。

印象初一的作文

我的老家在海湾城市—青岛,这里有山有水有树林,没有枇杷院也有小草房。

从小到大生活在这里,也见证了它的发展变迁。如今高楼林立,地铁通行,在这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是家乡人民不懈的努力和先天的优势。

春天,万物复苏,春回大地。很多人会来到五四广场驻足观赏,一些小孩会在这里放风筝,跑跑跳跳也很是热闹,给这严肃的建筑增添了许多生气。偶尔看到旁边绿丛中有一家三口在那里野炊,铺好了干净的餐布,摆出了各式各样的吃喝的东西,爸爸在拿着单反各个角度拍照,小朋友围着一棵大树在捉蜻蜓,妈妈在这边忙碌着,一会抬头看看父子俩的情形,然后低头抿笑,一家三口真是其乐融融幸福极了呢。

夏天,金沙滩上聚集满了游客,各色皮肤,各种语言,来自世界各地,却同样的热爱这片大海。真美啊,这景象,这海上泛起的粼粼波光。

秋天是个充满诗意的季节,许多文艺青年喜欢背着双肩包,手拿单反,在各处栽满枫树的街上走过,落叶散落身上,一阵秋风吹过,头发吹起的角度刚好是美好的`样子。

到了冬天,万籁俱寂,青岛也开始进入了冬眠期,街上已经很少人出没,可还是会看到在栈桥边上有人在诉说着生活万象。

这就是我的家乡,啤酒蛤蜊还有各种大虾,如果你来,一定也会爱上这里。

初一印象作文

印象中的建兰,集万家之才,予万千学子。现代化多功能的大小教室与清新静雅的花池相配,展现的美无词可拟。可如此美丽大气的建兰,却离我亦远亦近,心想着终有一天会进入这所我梦寐以求的中学。

初入建兰,欣喜的我便跑遍整个校园,这儿瞅瞅,那儿看看,自豪之情油然而生。是啊,我就是建兰学子!在这儿学习,被这犹如仙境的美景包围,内心舒展,不由会心一笑。我想,建兰的师生一定十分团结,而且多才多艺。然而,当我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是在建兰中学元旦文艺汇演上。

直至选票环节,同学们仍意犹未尽地站起来鼓掌,每个班都有一位同学正卖力地挥舞着手中的班旗,代表班级给喜欢的老师投票。刹那间,彩旗飘扬,掌声雷动,欢笑声不决于耳。我激动万分,因为自己终于意识到,建兰师生拥有的最大品质——团结!无论遇到什么事,我们都会共同面对,尽一己之力。

美丽的校园、可爱的老师、活泼的学生以及那由万千人凝聚而成的“团结力量”,个个极具分量,绘成我心中的印象建兰。

初一印象作文

冬去春来,阳春怀冬,印象最深的就是小区后花园的那一幅“冬景图”了。

后花园是一大片池塘。池塘像极了葫芦。冬天里,这个大葫芦便格外有趣。稍大的一片,水面结了一层薄薄的冰,冰的表层泛出淡淡的白色,颇像一个蒙纱的绿宝石,而水中若隐若现的小红鱼,则是绿宝石中独特的红色花纹。从别处搬来一块冰,往这块绿宝石上轻轻一抛,只听得“啪”一声,冰块碎成无数晶莹剔透的小冰晶,在“绿宝石”光滑的表面上,划出一道美丽的曲线,如同一朵朵纯洁的冰花刹那绽放。每当这时,我的心便随之激动起来,似乎忘记了刺骨的寒冷,冻得发红的双手,不亦乐乎地搬着冰抛下去。

或许是那片大的池塘将寒冷全部吸走了吧,往下看去,连接大池塘到小池塘的小溪正缓缓地流着。不似春的百花争芳,大概冬天就是要给人一种放慢动作的感受,小溪流淌的速度没有春夏秋那样的欢快了。它就像一位看遍世间万物的老者,步履虽缓,但却那么坚定。我喜欢看这放慢脚步的小溪,喜欢蹲在溪畔看夹杂着枫叶和冰晶的小溪流入那片冒着水汽的小池塘里。有时,我会不顾寒冷,将手放入缓缓的小溪,感受水流过指尖,接受冬的洗礼。不经意间,会有一两片枫叶顺着溪流,流到我手上,久久不愿离开。我拿起枫叶,举过头顶迎着阳光细细凝望,在凝结着小冰块的枫叶上,竟找不出一丝秋的气息。原来,是冬的浓郁已经深深渗入了枫叶,随着茎络,漫入整片叶子。将枫叶放入水中,眼看着它渐渐漂远。

我喜爱这幅画面,承载着冬日的记忆,千金难买,神笔难为。

初一印象作文

塔斯马尼亚,一个现代化的岛屿,一个以畜牧业、农业为主的群岛。

我睁大好奇的眼睛走过了牧场,那里的美利奴羊正在悠闲地吃着草。它们是一种很会长毛的羊,一只羊每年可产10~20g的羊毛。这种羊的肉十分鲜美,所以在超市里有卖美利奴羊肉。本人感到非常心疼,竟然吃这么可爱的羊的肉(虽然真的非常好吃,嘿嘿!)!不过美利奴羊的毛真的非常好,因为澳毛都非常柔软,所以澳毛也是非常faus的!我们中国的衣服也有澳毛为原料的!

澳大利亚的袋鼠肉也是非常美味的,虽然残忍,但是并不违法,因为袋鼠已经非常泛滥了。即使你在路边撞死了几头,也不会有任何处罚,只是专门的收尸车会过来收走尸体。袋鼠已经快威胁到人类生存了!所以会定期射杀一些袋鼠供人们食用。袋鼠肉就出现在了人们的餐桌上了(我吃过,味道不错,给一个赞)!

第二天,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印象初一作文

开学第二周了,校园给我的印象是美好的。无私奉献的老师,乐观开朗的同学,甚至每一棵小草,都令人无比的喜欢!

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每次跑操时的场景。

然后该跑步了。铃声一响,所有的班级同一时间迈开步子,发出整齐而浑厚的“刷刷”声,这也许是我听到的最好听的声音了!阳光照耀在每个人身上,映出一张张坚毅却又略带桀骜的脸,那一张张脸,洋溢出了向上,洋溢出了激情,洋溢出了活力!我不禁想起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想起了毛泽东在湖南长沙第一师范就读时洋溢出的豪情壮志!这是何等的相似啊!嘹亮的口号已成为不朽的誓言:我一定要干出一番大事,做对国家有用的人!面对着纯洁的蓝天和白云,我们将青春毫无保留地释放出来,仿佛一丛丛葳蕤的草木,一朵朵盛开的鲜花!那是怎样的朝气啊?!

两圈转眼就跑完了。阳光下,同学们说说笑笑,共同享受着这美好的时光!这才是校园啊!

三年后,我们定不会忘记,三年前的我们,在这片操场上挥洒过汗水,释放过青春;哭过,也笑过……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努力,用今日的泪水,换取明日的辉煌吧!

印象初一的作文

我的家乡被青山染绿,被碧水洗净,被桃花缀红,被油菜镶金。啊,她是如此的美丽动人,每一缕空气都承载着我对她的回忆,我对她的感情。

记忆里的家乡流淌这劳动人的汗水,我的外公便是将他这一生都寄予了这片土地。记得小时候,他常常扛着锄头,一年四季都奔波在家与田地之间。那田埂上处处都留有他的身影,不管头顶着太阳有多大,不管是天吹着多冷的风,他总是骑着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在田间一待就是一天,中午啃着早已备好的馒头,就着水又是一顿。

他习惯了起早贪黑,每每日落炊烟袅袅时才会归家,他爱着这片土地,对他而言是这片土地养育了他,给了他丰收的喜悦,无尽的快乐。

这座小城布满了文化气息。妈妈是一位老师,她把全部的精力花在我与学生上,她是热爱这片土地的,她很快乐,他从学校中汲取知识,于是,家乡也充满了知识。有一首诗,它叫《乡愁》。是啊,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是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是一张船票,是一方坟墓。乡愁何止那么简单?家乡的回忆是树的年轮,每一圈都那么深刻;家乡的回忆是海的波纹,每一圈都那么悠长。

若家乡是根短笛,我愿做那牧童,将她颂扬。

初一印象作文

去北戴河前夕,五岁的侄女缠着我回来给她带好东西。到了北戴河的鹰角岩,看到到处都是卖贝壳做的工艺品的小贩,想起了对小侄女的承诺。我看到一个十几岁的女孩穿着花衬衫,手里拿着几条用小贝壳制成的项链。小贝壳整齐光滑,看起来很可爱。我大喜过望,立马买了一串。朋友催我爬鹰角岩,我赶紧交钱追上远方的朋友。

在鹰角岩上,可以俯瞰阳光下的广阔沙滩,落潮的海水在沙滩上留下了非常美丽的曲线。那些弯腰捡贝壳的人的身影看起来很小,仿佛这些线条看到了动人的音符.在我快速思考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人在拉他的衣角。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买了贝壳项链的小女孩。

我对小女孩说:“小女孩,你为什么来这里?来这里玩?”她拽了拽我的裙子,温柔的对我说:“叔叔,其实我刚才卖给你的贝壳项链有些瑕疵,也有些瑕疵。我给你带了一个新的。还有,叔叔,你刚才忙着付钱,忘了让我给你找零。你出一百块,一个十块,剩下的九十块我给你,大叔。”这时,眼泪在我的眼泪里闪过,我想:“我为了换钱,为了换一条新项链,跑这么远来找我。现在这种素质的人不多了。”我抚摸着小女孩的头,问:“孩子,这条项链是我叔叔拿的,但是我不想要我叔叔给我的钱。你要是跑这么远,我舅舅就把这钱给你当路费。”但是小女孩并不高兴,而是很认真的对我说:“叔叔,这钱我不要。买多少钱?虽然我只是个小摊贩,但我也知道,人应该是有骨气的人,不能做小人,这钱我不能收。”

听完这些话,我哭了。我抱住小女孩,对她说:“孩子,叔叔,我相信你以后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永远记住你刚才说的话,永远记住你是个有骨气的人。是一个拿不出钱来的人。

回家后,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小侄女听,小侄女把这条贝壳项链放在一个盒子里,说她要向这个小女孩学习,每天看着这条项链,让她知道,像那个小女孩一样,她会像金子一样好,有骨气!

我的初一印象作文

印象最深的是我四五六年级的班主任,男的,教我们语文。

他是我最讨厌的老师之一。我恨他只有一个原因。他考试总是把我排在最后。上次考试,我和班里的女同学打了个赌。我说老师肯定会把我排最后,但是他们不相信我,结果证明我是对的。考试前一天,老师告诉了我们考号,地点,时间。考号第一,老师先说了所有女生的考试。和我一样,全班都认为男生的考试人数一定落后于女生的考试人数,但我们都认为这是错误的。老师一讲完我的考号,班里的女同学就回头看我,觉得我错了。我当时很开心,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但是后来一盆冷水把我从头到脚淋了个冷水澡,男生的考试号居然在女生的.考试号前面。这是意料之外的。很久以前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她眼中的液体。我班的女同学又回头看了我一眼,但这次的眼神和上次完全不一样。上一次的眼里充满了喜悦,但这次的眼里充满了同情,但我没有让金豆豆得逞。我不希望别人同情我,安慰我,因为我觉得我不配。那时候我已经绝望了,甚至已经死了。

最近学习有点受挫。原因和座位排有关。因为我觉得老师已经放弃你了,你还一如既往的努力学习是不是很讽刺?可能是我太虚荣了,没把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看得那么重,所以被伤的那么深。但这时,我意识到了这个错误,并愿意改正。以后我会好好学习的。不,我应该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希望我的成绩再提高。不管是不是,我都会努力。

我的初一印象作文

今年寒假的时候,爸爸带我去深圳旅游。

美丽的深圳是一座沿海城市,这里风景优美,我们的家乡徐州还很冷,这里已经进入了春天。迎春花开得无比灿烂,各种树木早已迫不及待地抽出嫩绿的小芽,到处是一片春天的景象。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深圳野生动物园,这一天,我们一大早就来到了动物园,动物园门口的拱形大门上写着“深圳野生动物园”几个大字。

一进园导游就带我们看火烈鸟,火烈鸟全身羽毛像火一样,真好看。接下来我们去看孔雀,孔雀有很多只,最吸引我的一只白色的孔雀,它站在一个大树枝上展示自己又长又漂亮的尾巴,它好像想让所有人看到它的美。

接下来我们看了“国宝”——熊猫。熊猫的眼睛黑黑的,像戴着一副墨镜。有一只熊猫在睡觉,我们就想把它吵醒。我们大声地叫,可无论我们怎么吵,它都不醒,它看起来非常的懒。

再接下来看大象,大象非常大,它的脚像砍光了树叶的树干,身子像一堵墙,耳朵像蒲扇。它慢腾腾地转身,慢腾腾地走。它们大大的厚实的脚掌踏在大地上,我感觉到旁边的小草都在颤抖。有两只大象很奇怪,它们用鼻子互相甩对方,可能是因为什么事情在吵架。

接下来我们又看了老虎、天鹅、企鹅、蛇、袋鼠等许多有趣的动物,还看了两场精彩的表演。

可惜,我在深圳的时间太短了,我只能记住少数动物的名字和属性。有时间,我会再去很多地方的动物园,多了解一些动物,更多了解一些和我们人类共同生存的其它动物。

初一印象作文

这次教育他一直在我心里,印烙在我的心上。这次教育一直鼓励我努力上前,让我学会不抛弃不放弃。让次教育让我真正的流下悔改的泪滴。这次教育让我的心里充满了爱。

这是一个艳阳高照的早晨,学校组织了一场秘密活动,让老师通知我们带好工具——椅子,纸巾。就这两样东西?我们一个个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问老师为什么带纸巾。老师故作神秘的说:“必有用,很大的用处。”这让我们的好奇心更重了,到底要干什么啊?到了下午同学们都带着“求知”的欲望来到学校。

嗯~怎么回事,学校门口挂着一个个红红的贴子主题是——让心中充满爱。这几个红火的大字十分引人注目把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那个贴子上。难道这就是老师让我们带那些工具的原因,我心想。果不其然,真被我猜中了,你看主席台那边,让心中充满爱几个大字写的龙飞凤舞,气氛弄的十分激动人心。音箱在那边站立着。我们也一个个迈着矫健的步伐,脚底生风的飘了过去。映入眼帘的是家长和老师都在嘻嘻哈哈的笑着,时不时还调侃我们两句,千万不要哭哦,不要扑到你们家长怀里哦!这样的话语。这使我的好奇心更加重了。

这次演讲让我的灵魂升华了一遍,让我的魂魄洗脱了罪恶,让我怀着一颗感恩心,让我的心里充满了爱!那次演讲一直保留在我的心中,像一坛美酒珍藏起来,并且越品越浓!

初一印象作文

还没来吉大前,我就常听人家讲:“吉大的老师真够严,吉大的作业真够多,吉大的竞争真够大,吉大……听着,听着,我开始对上初中、上吉大产生了莫名的不安。吉大真那么恐怖吗?现在,不知不觉间,马上要月考了。细数数,我踏上吉大初中已经快五十天了,才发现,初中是精彩的。

精彩的初中生活从我们和班主任立峰老师相识开始。刚从吉林被“挖”来的立峰老师幽默多多、自信满满、学识深深。黑板上一幅高耸的山峰简笔画,那是老师一段不同寻常的自我介绍,让我一下子就记住了他!课堂上,老师旁征博引、生动风趣、见解独到更吸引着我。还有“每周一糕”——他策划的小组每周综合排名让我们多了集体荣誉感;“相约八点半”——每天的纪律学习qq群奖惩公布让我们多了自律;“违纪再现”——老师将自习玩手机、书写不工整等等现象拍成照片发到群里让我们好是担心。妈妈就曾收到一张我作业潦草的照片,竟然还被打印出来粘在我的日记本上时时刻刻提醒我认真再认真!自习课上戴帽子、地上有纸屑、卷子没答完、老师吟诵“再别康桥”时我偷偷告诉同桌徐志摩的风流逸事……天呀,我努力实现着老师家长会上戏说的——允许孩子犯错误,但是错误不能重样的“目标”!有立峰老师,精彩的初中生活错误也精彩。

精彩的初中生活从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开始。军训——同学、老师、还有可爱的教官们一起吃、一起住、一起训练、一起学习,虽然苦、累,但是特好玩。立峰老师还当起摄影师——天天为家长传送我们训练、用餐、学习、生活的照片!瞧——那张小合影,我一手拄着班旗,一手掐着腰,目视前方,那指点江山的姿势好像政委一样运筹帷幄,帅气十足!下雨了,不训练,“有木有”很开心?大雨倾盆中我们一群淘小子躲在寝室玩“枕头大战”!忘带勺了,粗心的妈妈只给我带了饭盒,难道让我“手抓饭”?幸亏有同学的友情赞助。为我们牵肠挂肚的家长们,他们利用军训时间帮我们布置教室,还“偷偷地”为我们送来“食粮”,我们头一次觉得平时不屑一顾的火腿肠那么好吃!打包行李,被褥、衣服、枕头、一股脑地塞进去,“嘎吱”——来时好好的行李袋扯了一个大口子!馐事不胜枚举。不过,作为寝室长的我带领大家清扫寝室、照顾生病同学、内务整理从凌乱到有序,站军姿时从不标准到整齐划一……我把军训的生活制成报纸《难忘军训精彩五班》。除此之外,还有庄严隆重的开学典礼、声势浩大的运动会、班干部竞聘、班徽设计、综合实践活动……充实的活动让我的心甜甜的。

精彩的初中生活从改变开始。每周我们都要进行跳绳测试。跳绳——对我来说就是“噩梦”,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对此项运动极其“感冒”。没办法,只有每天练习了。从0到73,数字的变化让我体验到坚持就是胜利的喜悦。还有,租住在学校附近60平米“陋室”里,每天5:20,伴着闹钟坚持不懈的响铃,纠结着爬起来。每天晚上写一科科作业,还有家长额外布置的内容。每个周末赶场子似的补习。每周、甚至每天突如其来的测试、形形色色的排序。这些作息与名次的变化的确让我倍感竞争的无奈。当然,还有脸上经常莫名出现的“痘痘”,被迫缩短成“指高”的头发,这些都给我带来不少困惑。我有信心努力去适应。唉!精彩的初中生活烦恼也精彩。

有喜有悲,有快乐有艰苦,有放松有紧张,时光的镜头记录下了我真实的初中印象——精彩!

初一印象作文

北京,一座国际大都市,这里有一幢幢的高楼大厦,也有许多红砖碧瓦的古老建筑。亭台楼阁建立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一座座精致的小桥建立在上面。

我来到了这里,历经了为时七天的一次身与心的旅行。我穿梭在光的隧道,古色古香的故宫,雕栏玉砌依然如旧,可却早已人走茶凉,王朝的兴衰只剩下一座空城,昔日诗人的感叹早已不复存在。

纵横交错的老北京胡同却给人一种从未拥有的闲暇和惬意,卖糖葫芦的老爷爷又吆喝了起来,孩子们在追逐打闹着,还有那老奶奶的蒲扇,扇起了夏天的清凉。胡同中清闲平凡的生活却让人无比轻松和快乐。

长城的气势磅礴让人燃起了心中的斗志,我们坚持着登上一座又一座烽台。一句“不到长城非好汉”激励了多少人啊!

最高学府“清华大学”中美丽幽谧的荷塘月色,古典的水木清华中流淌了多少莘莘学子的汗水,它令人向往。

充满血与汗水的卢沟桥,让人痛恨又让人觉醒,他使中华民族知道“落后就要挨打”。

我都曾踏着我的脚步走过这一个个不同的地方。过程中我有兴奋,期待,也有闲适,轻松更有泪与汗,痛恨与愤怒。我喜欢用我的相机来定格这一切,按下快门,这些记忆便定格下来,留在我的脑海中。每当我翻看这些相片时,总会有那时的心情与感受,再来一次,也不过如此。

北京的大街小巷,飘香四溢。清淡可口的北京菜最好吃的要数那闻名四海的北京烤鸭,外酥里嫩,香飘十里。涮羊肉沾上一点酱,嘴里便都充满了京味儿。糖葫芦有着儿时的味道,酸甜交错,外表裹着一层亮晶晶的糖衣,咬一口,那甜便从嘴里融到了心中。老北京的酸奶,用白色的瓷瓶装着,喝上那么一口,仿佛自己就置身于那狭窄的胡同在与那些小伙伴嬉戏打闹。

但最令人难忘的还是我的那些伙伴们,和他们一起穿梭在北京的每一个地方我都感到十分温暖。我们总是很团结,一起在烈日下坚持,一起走很长的路,一起玩耍,从来没有人落下,没有人掉队。短短的七天,或许证明不了什么,但却让我知道了一个团结温暖的集体对一个人而言意味着一个小小的家。

这一次的北京之旅,让我知道了团结是最重要的,让我学会了坚持与自立。我也体会到了老北京的风俗和独特的韵味,我知道北京不只是个繁华的大都市,他还是一个宁静的小城,它有历史的沉淀和发达的科技。

我的初一印象作文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在以后的生活中遇到新面孔,加深理解。我的数学老师冉老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是我进入四年级的第一天,一张陌生的脸吸引了我的目光:大大的眼睛,浓密的黑发,五十多岁的年纪,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她有多善良,有多善良。当她对我们说“同学们好,我姓冉,请叫我冉老师”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一定是个好老师。因为,她对学生内心的洞察深深打动了我,让我越来越努力地学习。

冉老师很温柔。给我们讲课时,声音洪亮,无处不在。多好啊!当时同学们不懂的东西不敢问,冉老师却对大家说:“不懂的东西就问。冉老师最喜欢爱提问的学生。学生们听到这里,都涌向办公室。我记得当时,办公室里挤满了人。那时候我也爱上了冉老师,每天都往办公室跑,一直到现在。

两年半后,我成了一名数学课代表,每天收集作业,拿作业,管理,帮助冉老师批改作业.很忙,但我很开心,因为.

五年级的时候,学习下滑。冉老师经常找我聊天,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敢直视她的眼睛,我很惭愧。但是冉老师给我的是鼓励,不是一句批评。我哭了,很难过,觉得对不起她。因为冉老师对我很好,很关心我。下半场,我恢复了最佳状态。因为我把冉老师的鼓励变成了动力,努力加油!冉老师太阳穴上的几根头发是白的,因为她烦我们。心里酸酸的,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我爱冉老师,爱她无微不至的无私奉献!冉老师,我对你的印象永远不会变,因为她刻在我心里!

文档为doc格式。

我的初一印象作文

五年的小学生活被我的笑声填满,悄悄溜走。多彩的中学生活张开双臂欢迎我。我考上了三中——这五年努力学习的梦想终于在今天实现了。似乎遥不可及,近在咫尺。反正终于实现了!走进三中大门,是一个有树有花的美丽世界。这是我中学生活的起点——三中。

走在风景如画的'校园里,迎接我的是笑脸,鸟儿为我歌唱,花儿向我招手,小草向我问候,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那么迷人。在茂密的小树林里,几缕金色的阳光溜了出来。阳光下的石凳上,姐妹俩正在大声朗读和背诵英语单词。可能是我的脚步太轻,也可能是他们太投入,没有意识到身边有一个忠诚的“小听众”。“快,传球!”嘿,那是什么声音?我一听,原来是我高二的哥哥们在打篮球友谊赛,我忍不住偷偷给他们加油,加油。在我眼里,三中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充满了无限的生机和活力。

三中的风景更漂亮。我爱三中。我喜欢这个充满活力的校园。我爱这里的每一寸阳光!

我的初一印象作文

忽然间想起很久没有去老屋了。

老屋是我小时候跟外公一起生活的地方。自从外公搬家进了城里,老屋就没人居住了,可是它却一直藏在我的心里。

那是一间极为普通的老院子。漫步在院间,麻雀在老屋的'角落里安了家,院子中间的梧桐树还坚韧地活着。听妈妈说,那棵梧桐树是从她爷爷那辈就栽种生长了。它就像位老者,见证了老屋的沧桑变迁。

推开那扇破旧的房门。“吱呀”一阵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木桌木椅依旧放在它原来的位置。房间的角落布满了蜘蛛网,桌椅上也铺有一层灰尘。一切都如刚出土的一般,但又是那么亲切,对这里的回忆依然停留在我的脑海中。

夏天,蝉声鸣鸣,一切都那么安详。到了中午,人们早已疲惫,控制不住的睡意使大人们进入了梦乡。小孩子的精力总是那么旺盛,我躺在席子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就偷偷地跑出家门跟小伙伴玩耍去了。现在想一想,可真希望能够再次躺在这里,做一个美梦。可惜,时光匆匆流走,一去不复返。

屋子还有一个后院。夏天,后院的小亭是我和外公乘凉的好地方。那个时候,外公总是泡一壶茶,坐在椅子上慢慢品茶。每次看着外公那津津有味的样子,让我不禁想知道那到底是什么样的琼浆玉液。有一次,我趁外公不注意,偷偷尝了一口,没想到,外公喝的东西竟然苦得要命。现在想一想,我那时可真是调皮得很。

老屋印象,永不磨灭!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