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故乡随笔大全(17篇)

时间:2023-12-14 19:07:43 作者:翰墨

优秀作文需要有合理的结构和逻辑,使得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并沉浸其中。接下来是一些来自优秀学生的作文佳作,让我们一起欣赏他们的才华和努力吧。

故乡的梦随笔

这座城市与漂亮无缘,也与高尚无关,但许多年之后,我相信它还会长久地在记忆中存活下去,因为,这是我的家乡。是的,洛舍,它给我的.烙印如此深刻,以致情感的麻木。这个城市谈不上整洁,在我眼中,它肮脏而混乱,甚至在某些场合,它表现得更类似于集市,来不得半点永恒;但,毕竟有人在这住下了,并生了根,集市也就成了城市。在这里,有人乐于天命,有人却步履匆匆,有人说洛舍像他路过的一个驿站,而不是家,好比外公,他只来过几次,遍随着清风斜雨飞上了天,如今的他,恐怕只能望着他那可爱的外孙女在这个他只呆了几年的“家乡”里玩耍。

记得曾为洛舍写过一篇怀旧的文章,现在想来或许也过于矫情。真有那么多东西值得去感怀么?而我眼前的洛舍却是如此的年轻,墙痕斑驳又能说明什么,细心一看,所谓的古老也不过只俱俱几十年,时间只是轻轻淡改了容貌,我就傻冒地跟着抒情,发笑的是上帝。还有许多人在阐述这个城市的历史,只是我已学会一笑而过,时间的碎片散落在看不到的地方,或深埋,或遗弃,历史又从何说起?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前年夏天,我离开了洛舍开始了在远方的求学历程,失去的是参与叙述这个城市故事的资格,但我知道,我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毕竟家,不分好坏,对吗?

故乡的随笔:故乡的味道《故乡》随笔

阔别故乡,已整整三十八年了。三十八年,弹指一挥间!

故乡那清清的味道、甜甜的味道和喧闹的味道,无时无刻,不萦绕在心中,盘驻在梦中。

我的故乡位于大别山南麓。小村只有十余户人家。三面环山,一面是水。山是那么的清秀。漫山遍岭的绿树,随风起伏,宛如碧海。层层叠叠的翠竹,郁郁葱葱,一眼望不到边。站在村口,或登上山腰的青石板,啊!清润的空气,便会使肺腑的浊气吐尽,使郁积的烦恼消除。

小河的水,是那么的清澈。水中的鱼腥草,随波起舞。草中的鱼儿,往来穿梭。鱼是成群结队的,一帮帮、一伙伙的,间或也有一对对、一个个的。它们或东游,或西窜,或潜伏,或静卧。坐在水边捣衣的青石板上,将双脚伸进水里,稍待片刻,便有活蹦乱跳的鱼儿,流窜在脚趾间,或吻脚踝,或打闹,或嬉戏。把菜花往河面一撒,嗬!游鱼们便从四面八方恣意奔来,嘴咬菜花,尾拍水浪,搅得平静的河水掀起一串串涟漪,荡起一圈圈水纹。霞光映在波上,宛如五彩的霓虹。

我待在村里的那个时候,正是“大集体”挣工分的年代,山村无闲人,乡亲们统统被捆在“学大寨”的农田里。因此,釣鱼的事,几乎绝迹。我偶尔会挥竿钓几条鱼,看见小鱼在空中一摆一摆,苦苦挣扎的样子,心软了,于是便折断钓竿,叹息一阵,将鱼儿们放生。

说到故乡的甜味,那可是我们小孩子独特的体会。这对在当时“苦干一天仅得两毛钱”的大人们来说,是无法消受和体味到的。

河里的水是山上的泉水汇集而成的。细品一口,甘冽、芬芳。每到春季,河滩上长满了一层毛茸茸的小草,草有嫩尖,我们称它为“毛针”,抽下毛针嫩尖,放在嘴里嚼,可嚼出甘甜甘甜的汁水来。

家乡甜味最浓的时候,还是在夏天!

已是黄昏时分,大人们还在农田里“甩开膀子大干社会主义”,无暇管我们。我们一帮孩子,放学后便直奔小河边,三下两下,爬上河边的桑树,坐在杈丫上,边唱歌,边摘桑葚吃。那年代,“以粮为纲”,乡里各种水果树都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给砍掉了。于是,桑葚便成了我们免费的水果。这几棵桑葚要吃正红色的,乌红的、红中带黑,熟得太厉害了,有股馊味,不好吃。半青半红,未成熟,汁也不甜。

我们摘桑葚的时候,也不是一把一把地乱摘,免得浪费,而是一粒一粒地摘,留下未成熟的,日后再摘。

吃到嘴儿红、脸儿黑、肚儿圆的时候,我们忘不了再精心摘一把最红最甜的桑葚,带回家让父母亲“米西米西”,一则心疼他们劳作的辛苦,二则堵住他们的.嘴巴,免得挨骂。

秋季的甜味,在河里是寻不着的,只有上山。山上的树丛中,隐藏着许多成熟了的毛栗、野山楂。毛栗虽有刺,但只要细心,顺着成熟的裂口用石头砸,取毛栗还是不那么费劲的。花生米大小的毛栗,丢一粒到嘴里,比糖果还甜。那时吃糖要凭专用糖票买的!一般小孩子是吃不着的。至于野山楂呢,甜中带酸,不可多吃,吃多了牙齿软了,嚼菜用不上力呢!

故乡的味道,最叫人难忘的,还是一个“闹”字!

清明时节,全村男女老幼,四五十号人马,一齐出动,全部上山,去摘生产队里的茶叶,摘后过秤,两斤鲜叶记一个工分。那时我一天可摘二十几斤,记十几个工分呢!比犁田、打耙的伯伯、叔叔们挣的工分还要多。我们小孩子,一边摘茶叶,一边听老大妈、老大嫂唱歌,什么《十把扇子》啦,《三百六十调》啦,《十恨》啦,这些“四旧”情歌,满山遍野乱飘,直唱得大姑娘红了脸,小伙子掉了魂。这些情歌的腔调,咿咿呀呀的,比现在的流行歌曲,光知道吼、说和机械的重复,不知要动听多少倍。

夏天的闹,是在河边。

那时没空调,又没电扇,又没电视。每到夏夜一村老小,齐聚在小河边。打扑克的,说笑话的,唱歌的,躺在竹床上乘凉的,一堆堆,一伙伙,煞是热闹!我那时特爱听人讲《三国演义》,又找不到原著看,每晚便邀几个小伙伴,围住刘大爷,要他跟我们讲。刘大爷讲得口渴了,我们便为他倒茶;他讲得说“好热”,我们便为他老人家打扇。什么“桃园三结义”啦,“温酒斩华雄”啦,听得过瘾极了。这些故事,比起在学校里读“革命大批判”文章来,有趣得多!

可惜的是,故乡清、甜和闹的味道,已随着岁月的流逝,悄悄地消逝了!

前几天,我回了趟老家。故乡的山,被外来石材老板“承包”了,山上的树,全部砍光。裸露的石块、散乱的石碴,哪里还有半点清秀的影子啊!

故乡的小河也浊了,黑了,臭了。听说乡政府招商引资,引来了一家“造纸厂”,脏水没日没夜往河里流。河里的鱼绝迹了。河边的毛针草、桑树,全被造纸厂的废水给泡死了。河里的水,除了泡沫,还是泡沫!

故乡最令人揪心疼痛的,还有一个“冷”字:全村几十间明亮的大瓦房,仅三四家住着五六个“留守老人”,其余的,家家门上一把锁,院里一院蒿。一问才知,年轻人不是外出读大学,就是外出打工去了。有的人五六年没有回一趟家,有人挤进大城市当了市民,有人在三四里开外的国道旁边建了新楼,可楼房除了过年,一律空着,犹如鬼房一般!乡亲们再也难以聚在一起了。

浊、涩、冷的故乡啊,怎不叫人心酸,心凉,垂泪!

乡愁如醋,浸泡着游子的心……。

故乡的梦随笔

抬起头,放眼望去,却看到幢幢高楼大厦,只有低矮的瓦屋飘着袅袅炊烟,在夜幕来临前显得格外祥和,静谧。不一会儿,黑夜完全吞噬了一切,只剩月光独领风骚。我继续向前走,走上清冽的.青石板,凉凉的,滑滑的,丝丝细腻感直抵心房,那种熟悉的感觉,是梦中故乡的味道。

可是,我错了。月色下,一阵风吹过,刺骨的寒意从袖口中涌起,我为何依旧走在冰冷的水泥板路面上?到处是高楼大厦,我显得如此渺小而卑微。滚烫滚烫的脸颊上滑过两串晶莹。我好茫然,好想找个无人而漆黑的角落放声痛哭,可是高耸的路灯照亮了一切,没有丝毫能够容纳我的黑暗角落。

没有人告诉我故乡的味道去了哪里,我只知道它隐约藏在梦中。寂静的夜空轻轻地飘着细雨,飘湿了我滚烫的脸颊,飘湿了我萎靡的发,也打湿了我的梦,正如一颗徘徊在雨幕里的心……茫然不知归路。

夜,依旧深邃,月明如水……。

故乡的梦随笔

是一个很小的山村。

遥遥得。

座落在有浓雾弥漫的地方。

一条唯一的山道。

坎坷出了十八弯。

多少年来。

负载着村人殷勤的希望。

多少次回眸。

依然不变的是耸入云霄的高山。

记忆的摇篮。

牵绳旁。

还有灵秀的姑娘。

秋枫。

傍晚。

秋枫下。

我诵着刚发表的文章。

你一脸神往。

纤细的手上。

平放着刚落的枫红傍晚。

以后的.日子。

你除去了我所有的负担。

从你的手上。

我读出了秋叶的枯黄。

秋枫下。

红叶覆盖了我的信誓旦旦。

从此。

你我成了黄昏的夕阳。

稻草人。

一颗心。

孤独在风中。

迷路了。

牵不走的草人。

落泪了。

那被绳在木架的身体。

点滴着晶莹。

是愁。

因为风的出走。

从此没了着落。

他知道。

应该哭泣。

让泪水淹没记忆。

山屋。

小山坡上的小屋的小门。

终于腐烂。

小院的小路上。

再没出现他的鞋印。

杂草。

占领了这里。

矮矮的土墙。

便是它们的哨岗。

屋里。

还是空荡荡。

只有一张木床。

和几颗沾着陈年血迹的子弹。

比起从前。

还多了几缕阴暗的阳光。

一口破水缸。

一只喝水的羊。

然后。

来了一个小孩。

牵走了羊。

责备了一句:。

这里的水脏。

吻别。

出发前。

你不舍却无言。

没落一滴泪。

“我会回来,等我”

你坚信。

路旁。

风正凄凉。

骗自己别伤感。

尽亮把心放宽。

可还是。

吻了你湿湿的脸庞。

道别。

“路很长”

故乡随笔初一_故乡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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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故乡的杏我的故乡在红朵沟,这里盛产好吃的杏。

细雨如丝,一棵棵杏树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舒展着嫩绿的叶子,杏树上开出了一朵朵白里透红的小花,远远望去,像一群美丽的少女,美丽极了!

杏的叶好,花好,果更好,那么多的树结出了大大的杏。

青青的杏儿,咬一口,会酸得你直流口水,等到变黄、变红,就会软软的,甜甜的,略有点酸味,咬一口直沁人五脏六腑,使人陶醉,真叫人吃不够。

有一次,我吃杏吃得太多了,胃里十分难受,我这才知道,杏再好吃,也不能吃多,别看他小,我还是很喜欢他,因为他给农伯伯带来了好处,不要的杏扒了皮可以卖杏核,还可以制成食品或药材,用处可大了。

你可不要小瞧我家乡的杏呀!

指导教师:吕艳。

今天是星期六,我和妈妈兴高彩烈的去姥姥家。姥姥家在舞阳县孟寨乡的马子河旁边。听妈妈说,那里原来非常美丽,村前河水清澈见底,天空湛蓝,鸟儿成群结队。不知不觉,已到了村前,我看到现在的马子河干了,露出了泥,露出了死鱼,露出了嗅鞋子。鸟儿也不见了。我好奇的问妈妈,为什么会这样呢?妈妈说,都是村民每天在马子河里洗衣服,谁家想挖土就随便到河沿去挖,树木到处乱砍破坏的。

今天,看到这样的情境,我心里非常难过,应该立马行动起来,呼吁村民不能在乱砍树木了,不要在河里洗衣服了,应该多种花草树木,保护好生态环境,让鱼儿找到家,让小鸟找到家,让我们齐心协力保护好家园,让我们回到原来的美丽故乡吧。

江苏省吴江市震泽一中民办初中分部七年级徐雯雯。

指导老师:钱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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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像一只候鸟。

是南来北往的迁徙。

春天的来,秋天的去。

丢下一片羽毛留给高山和流水。

留下一串歌名送给森林和草地。

或许时光老人没有一颗亘古的心。

去钟情于一个季节。

他没有一份不变的情。

去守侯一片土地。

也许异乡有一个温暖的冬季。

可是故乡,我宁愿将自己的灵魂。

深掩于你厚厚的冰层里。

让我的歌声和羽毛。

凝固成属于你的化石。

当一千年过去。

当一万年过去。

你发现一颗琥珀在你的脚下。

请你捡起它,故乡。

那里面有我的影子。

我的故乡在姓潘村,又叫杏花村。

春天,树木抽出新的枝条,小草从地下探出小脑袋来,江上的鸭子,嘴巴一张一合地,好像在说:“春江水暖”我先知。杏花村长出了嫩绿的叶子,过了几天,长出了一个个小花苞。

夏天,茂密的杏花树长出了一朵朵美丽的小花。我站在很远的地方,都还能闻到一股股花香,我还经常摘下一片片花瓣当书签。

秋天,杏子熟了,我伸手一摘就摘到了一个杏子,我一咬,杏子一点也没受伤,我的一颗牙却掉了,流了许多血,我疼得哇哇直叫。

三年级:应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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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梦随笔

沉没在远方的路上,豁然回首,总会在风雨飘摇的日子,愈发的思念故乡,多少回梦里,与父亲相遇,但又飘然而别。

常常,两行泪水洒落枕边,还是那漆黑的夜,原来是梦一场。哎,这一把年纪了,怎么还这样?也许随年龄的增长,愈发的思念故乡罢了。

站在初冬的窗前,瞭望这眼前的景致,没有家乡蜿蜒连绵的群山,唯有水泥钢筋铸造的高楼,穿梭在马路上的金甲铁龙,在寒风咧咧的初冬,愈显清凉,没有一点生机。

俯视小区绿化带里那一点生机的植被,不由想起了家乡群山。它没有黄山的俊俏、奇秀,也没有华山的奇险、巍峨。更无高耸的乔木和满山的灌木,唯有储藏丰富的石灰石,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资商,在这里凿石开山。

优质的墨石,经过工匠的精心雕琢,或栩栩如生的石狮、石牛、华表石柱,被运到各个旅游胜地、古建场所;或方、或条状,工匠经过纯手工开凿,形成一种自然的图案,被安放在公园、高档建筑物的`踏步上;碎石经过加工,成为高速公路、铁路、混凝材料的基石;富含石灰石的石料,被穿梭的车辆运送到自动化程度极高的石灰石、水泥加工厂;看似荒山一片又一片,就是它带动了当地经济的飞速发展。

沉没的几十年,为了自己所谓的事业,没有了年轻气盛的癫狂,没有心浮气躁的狂想,一切都在生疏、陌生中度过,轮转成为所谓的城里人。无论我怎么样改变,但骨子里还是润浸着淳朴、憨厚的味道,那是因为,我是农民的儿子,我的根在那生我养我的地方。

期间,经历了年富力强的父母逐渐碾儿将老去,最痛爱我的父亲已经离我而去,母亲已近九十高龄,兄弟姐妹已成为祖辈,尽享天伦,当年的玩伴相见不相识的景象。

多少次总有“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受,因母亲的健在,或一月或半载或一年的某个期间,我会带着沉没的行囊回抵家乡。每当双脚踏在故土上,让我这个在他人都会看来的异地人感想格外的纠结和亲密,这种情怀,恐怕只有游子的心才可体会得到。邻居一句:“回来了”,不由自主的流下泪水。

站在初冬的窗前,多么想与小时候的玩伴一起,带上草笼与镰刀,一起再上“犁弯山(当地山名)”,沿着山坡一路攀爬,到达山顶,然后顺着莎草滑下,哪怕划破粗布衣衫,去“风口村(当地一个村名)”的桃树园,祸害那还未成熟的毛蛋蛋桃子;多么想和小时候的玩伴,带上绳索砍刀,沿着“马泉(当地一个山名)”山梁,在哪陡峭的山梁上嬉戏、大闹,去“红沟村(当地一个村名)”的核桃园,偷偷摘几个带着青皮的核桃,然后匆匆忙忙砍点荆棘,用绳索捆绑,滚下山梁,趁着夜幕悄悄溜回家。

站在初冬的窗前,爱人在厨房锅碗瓢盆的声音,一阵寒风,飘洒在厨房外的菜香。让我又一次回想起了母亲,每次暂短的回家,母亲总是张罗着饭菜,母亲亲自下厨,一碗晶莹剔透的“棍棍面”,调制少许的葱花、油泼辣子、略带一点屋后菜地的小青菜,自家酿制的柿子醋,那味道,让我回味。

一盘金黄的葱油千层饼,配一点青椒土豆丝、自家腌制的咸菜,一口下去,满嘴留香。爱人再说,该吃饭了,我木讷的来到客厅,边吃饭,边倾听电视机里传来的声音。好在这味道,多么的像家乡的味道。

故乡的读书随笔

在很久以前我便学习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最近我就又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腐朽,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这就是封建社会的腐朽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的随笔:故乡的味道《故乡》随笔

远离故乡,自己总会花很多的时间去回忆故乡的往事,品味故乡的味道,寻觅童年的天真,儿时的快乐,父母的教诲和成长的经历。

离开故乡,便是自己魂牵梦绕的地方,那浓浓的、长长的、深深的思绪总能穿透时光的隧道,游动在记忆的长河里,结晶在岁月的枝头,在心中生根发芽。

在农村,庄稼人守候的是金秋的季节,还有子女的陪伴,可是我,当父母含辛茹苦将我和妹妹养大后,却没能守候到儿女的陪伴。伴随着父母的呵护,我和妹妹一天天的长大,当硬了翅膀时,我们便离开了村庄,告别了父母,飞向了远方,在异乡寻找属于自己的梦想,用心勾勒自己的人生,其实,我也知道,从那一刻开始,守望也就成为了父母生活中的一部分,心灵深处一份痛。

从当初的一人走天涯,到如今的为人父,对父母的心酸苦辣也有了很多的升华,故乡的味道,是母亲亲手做的一顿美味,是与父母的促膝长谈,是仰望星空而脚踏故土时的安逸,还有来自自己灵魂深处的激荡。

我们有美的胸襟,我们才活得坦然;我们活得坦然,生活才给我们快乐的体验。

故乡的梦随笔

失去了现实,跌进了逝去的故乡时光。记忆深处掀起了清新动人的一角,睡着后做的那些个灿若星花的梦。梦,星,风,杂着润湿了的泥土的清香;阳光,洒在我的脸上。仰头看千指千掌间泄下的碎汞。独自坐在开满了花的树下,静静的回想,远方,有我爱的故乡。

花——春的请柬。

故乡的春天总是这样,湿鹿鹿的,无边思雨细如愁。总喜欢一个人,向着山坡上走去,那儿有满山遍野的花。

向阳花总是微笑着,仰起脸看着太阳,享受阳光一缕缕的温暖。它习惯了对太阳的仰望,仿佛望着自己的恋神一般。亭亭玉立的百荷花,向着人们扬起它那特有的大喇叭,在它的呼唤声中,春风绿了无数次山岗。紫色的藤萝花,摇摆着它那轻盈的阿娜多姿的身子,挑逗着春风,送去阵阵幽香。不时地,看见几只蜜蜂,嗡嗡的和它嬉闹。

花开了,草绿了,春天就到了,忍不住地在绿色里打滚,花儿依然微笑着,草也弯着腰。像是不知道痛似的,谁也不计较。

雨——夏的初恋。

故乡的夏天,对雨有着那么浓烈的爱,永远不曾改变。故乡的雨也总是这样,夜里,牵着细长的雨线,悄悄的亲吻着大地的脸映,不惊醒任何人。像是初恋女友般,轻柔。独坐廊前椅,只着鹿鹿薄纱衣,煮一壶香茶,掺一点爱意,悠悠地品着夜雨的诗意。

有时,雨也会像个姑娘般,吵吵闹闹地发点儿脾气,带着风,在林荫大道上窜着,不时地摘下那么几片绿叶,又把它遗弃在路边。总有那么几天,夏天也会惹她生气。于是,她把夏天送给她的花打得七零八落,还未来得及化作一首小诗便香消玉殒了。雨是多变的,但夏天深爱着她。

果——秋的礼单。

故乡的土地是深沉厚重的,故乡的人儿是勤劳朴实的。他们年年耕耘,日日劳作。会有那么几个月,不知是谁?会送来许多礼物慰问一下这些勤劳朴实的人们,是秋风吧!

那一颗颗绿得发紫的水晶般的葡萄,它们悄悄地聚在一起,唤来几只小鸟,说着悄悄话;那金黄的梨儿,不作声息地躲藏在深绿色的树叶中,不愿与人争个风头,却是秋风,不经意地掀起了几片树叶,暴露了它隐秘的居所,还有它那丰盈的姿态;金色的稻浪在微风中习习涌动,稻子笑弯了腰,看着眼前丰收的景象,它压不住内心的欢喜。

雪——冬的情思。

故乡的雪是霸气的。夜里,将被子微微裹得紧了点儿,雪就悄然而至了。清晨,推开柴门,满眼皆白,真有点“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味道了。茫茫天地,白得纯洁;白得彻底;白得自然;白得完整。在这样的天地里,踏着雪,一步一步走向未来。走在这样的天地里,踏着雪,是侏儒也变成了巨人;是巨人,也变成了侏儒。

梦转故乡回异乡细雨夜,手捧一壶香茶,听窗外点点雨声,滴滴嗒嗒。一切都悠悠然地安静下来。唯有对故乡的思恋不断,对故乡的爱意绵绵。

故乡的梦随笔

犹记儿时望月,疑月为何物,似苍穹遮天蔽日眼,又似九重仙宫琉璃灯,甚似莹润白洁无瑕玉。

夜里独行,月如影随,且走且停。走累了抬头望月,发现似乎无论我走多远,走多久,不远不近,它总在那里,不离不弃,默默相陪。

我曾以为它会一直如此,但长大后的我或许变了太多,变得太不讨喜,以致连月亮也遗弃了我。每每欣喜抬头望那墨染的天空,它却总藏在厚厚的乌云之下,不愿与我相见。

它对我失望了吧。

我常在想,广寒宫里面当真住着嫦娥吗?如果当真,那这位多情的`美丽女子定是十分孤苦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她留下眼泪,空哀叹啊。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嫦娥,你当真悔了么?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再长大些,离了家乡,月便成了一种牵挂。明明还是一样的月亮,不会有第二个,心里还是觉得此月非彼月,孩子气固执的想着,我家乡的月亮定是要大些漂亮些的,才不是这个呢。

小时候,我在父亲背上看月,觉得最美就是它。长大后,我和好友在月下谈起往事酒醉流泪,突然觉得最悲就是它了。

佳人望月想情郎,浪子望月思故乡。

战士望月为国殇,诗人望月生惆怅。

如今你又在何方,抬起头望到的月是何模样,你又是悲是喜,是痴是忘。

我还在远方,回不去的故乡,月圆人未圆,殇断肠。

故乡唯美随笔

一直都很喜欢下雨的日子,可是不喜欢下雨时还要上班的日子;记得幼时每年农历三四月份故乡的雨季。那时气温开始回归,春夏交接时期的时节雨水总是如此充沛,每天穿着自己的雨靴和小伙伴们一起上学,田野里一片嫩嫩的绿色,雨水积攒到田里非常清澈,显的底下的小草更是清新,一直很喜欢这种绿色,譬如初春的树枝新绽放的嫩叶,特别是当阳光透下来的那一刻,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很舒服了。

小时候的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在每次上下学的`时候穿着自己喜欢的雨靴走在渗满了雨水的田野里,因为这样我的雨靴就会变的特别干净,而且有时走在田野里的时候会捡到鸭蛋,带回家里等到雨停的时候去土地里摘一把野胡葱做个胡葱炒蛋那味道简直是绝了。

其实在读初高中的时候自己是不那么喜欢下雨天的,因为我所求学的一个小镇每当下雨的时候地上就会有许多污水往下水道流去,让整个街道都会看起来特别脏并且下雨的时候路上少有行人,这让整条街看起来更为萧条了。

大学时是在长沙,每次雨季时下的雨都仿佛要把这座城市淹掉,不过下完雨后,整个街道都无比的干净,而且每当下雨无课的时候,我都回到寝室换上睡衣躺到我温暖舒适的床上,那时的长沙还稍有点冷,所以还需要一个热水袋,然后插上耳机看一部自己喜欢的电影,我可以这样躺一天。

大概其实我并不喜欢下雨天吧,我喜欢的只是下雨天时的雨靴,街道和我的床以及那些电影。但是无论如何,下雨天都不能影响我的心情,只有我在乎的人和事才会影响我。

在故乡的随笔

故乡是我小时用稚嫩的脚丫,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其实,故乡有时就是儿时头顶的那片天,有时仅仅是儿时走过的那圈地。那纯真年代留下的真切印迹,已深深地融入我的血液,联同我的生命一起涌动。对故乡那份执着的依恋,就好似盛夏酿制的糯米酒。江南,稻花香里的蝉鸣鸟叫,桃花坞里的.蝶舞蜂逐,绵绵秋风中的雨打芭蕉,暖暖白雪里的翠竹听风……把江南的聪灵、温润、纤柔、轻盈……都慢慢地渗进那坛怎么也封不住的酒中。江南的酒——糯,江南的酒——醇,江南的酒---醉心不上头。江南的酒哟,喝上一口,就让你记住那里的土,江南的酒哟,醉一回,就让你忘不了那里的根。那坛老酒,静静地躺在角落里,默默地发酵。等到满天飞雪,银锁故乡之时,敲碎那封坛的黄泥,又定是香飘千里。故乡萦心怀,走的越远,故乡在心中也就越细腻,越清晰。

金秋,我怀揣着对故乡的炽爱,踏上了梦里千百回亲过的热土,尽管没有见到绯红的乌桕树叶,那成片的竹林已被高楼大厦所替代,由于季节不对,也未能喝上自家酿的糯米酒。但浓浓的亲情,暖心热肺的江南哩语,让我情难自抑,心醉其中。回到故土的那种激动与释怀,只有远离故土的人,才能真真切切地体会到。明月照我心,故乡水如酒,站在溪边,我觉得自己的生活好温暖,我踩在生命的源头,感觉到生命是那样的真切、厚实。好想捧一把泥土,轻轻地对它说,故乡我回来了!

我喜欢午后,独自在阡陌上漫无目的地行走,似衰非衰的杂草,淹没了我的膝盖,草根处湿气重得很,没走多远,鞋帮就湿漉漉的,可我喜欢踩在土路上的感觉。土路很少有人行走,路两边废弃的土地里,完好地保存当年的景像。昔日,我和儿时的玩伴在这里挑猪草,翻跟头,用猪草作筹码,用镰刀扔竹篮,谁先扔到,谁先赢,常常天黑还不归家……静静的,我好似听到母亲唤我回家吃饭的声音。闭上了双眼,我仿佛又回到了童年。土路的尽头联着溪边的一座古老的石桥,桥墩和桥面都是由一尺多厚的青石板磊成,几十年过去了,石桥仍稳稳地横亘在小溪上,厚厚的青笞紧紧地巴在桥墩上,把那个久远的岁月也依附在上面。石桥下,那股清泉还汩汩冒着。年少时玩累了,我常爬在泉边,贪婪地吸吮着,那清冽甘泉沁入心脾时的舒坦依旧鲜活地跳动着。泉边不知名的矮花红红火火地绕在枝叶稀疏的柳根边,像天真烂漫的婴儿依偎在母亲的怀里一样。我不解,都已快入冬了,这小花何以如此张显着盎然的生命,肆意地绽放在溪边。

晚秋,溪边的美艳把我惊呆了,第一次后悔没有带像机,我那寒酸的手机竟然没有摄像头。虽然我偶尔也出远门,但从不带像机,总觉得值得记住的,自然会根植于脑海,可我忘了,这是生我育我的故乡,是和生命相联的地方,每亲近一次就会让自己年轻几份,这些小花小草就是打开我年轻生命的闸门,在他乡异地目睹着他们就是拾起自己的青春,听到儿时的歌唱。

临近傍晚,弱弱的夕阳,懒懒地写在我的脸上。地上的万景万物,在岁月的变迁中,很多已经没有了先前的模样。可秋日的天空和离家时一样迷人,那一朵朵千姿百态的秋云浮在空中,俯视着变迁的大地,无知无觉徜徉着自己的悠闲,把晚秋的惊艳满满地洒在我的心里。手机响起,兄嫂做了丰盛的晚饭等着我回家。母亲已经不在了,这个世上,再没有人守在村口,喊着我的乳名,唤我回家了。

在故乡的随笔

在北欧,尽管丹麦是最小的国家,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居世界前列。其实,对于外国游人而言,更多的还是因为丹麦是童话作家安徒生的故乡。安徒生的文学作品是世界文学的珍贵宝藏,并使丹麦以“童话王国”之称闻名于世。

世界上有许多城市都以十分宏伟的建筑物作为自己的象征,但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象征物却是小小的美人鱼雕像。当驱车前往朗厄里尼港入口,遥望美人鱼独坐港口的那份曼妙时,一种近乎战栗的喜悦涌动心间。真的不知为何,当幼年时代的一个梦在多年以后实现时,除了喜悦,竟然还有一丝莫名的怅惘。

我知道,这丝怅惘源于故事本身。安徒生《海的女儿》里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美人鱼”为了追求爱情和幸福,用舌头向巫婆换来一剂药,变成了人形。她爱上了一个王子,但王子最后跟人间的女子结了婚。巫婆告诉她,只要她杀死王子,让王子的血流到她的腿上,就可以恢复鱼形,回到海底,重新去过无忧无虑的海的女儿的生活。但“美人鱼”为了自己所爱的王子,并没有这样做,相反,在王子新婚之日,她投入大海,化为泡沫。丹麦人敬佩“美人鱼”的高尚情操,并把它看成是丹麦精神的象征。

走近“美人鱼”,才发现这尊铜像高1.61米,同真人一般大小。姿态优雅的“美人鱼”孤独地坐在海边一块褐色岩石上,鱼尾人身,羞怯安详,以若有所思的神情望着大海,显露出少女纯真的美。铜像落成以来,“美人鱼”的形象不但博得丹麦人的热爱,也博得世界人民的喜爱,凡到丹麦观览的游客,必到此一睹“美人鱼”的动人风采。据丹麦朋友介绍,正因为名气太大,“美人鱼”铜像曾三遭“解体”,幸好雕刻家的模具还保存着,才使雕像得以复原。

带着对“美人鱼”的崇敬,拥有对安徒生的怀念,我们又拜谒了安徒生的故居。故居坐落在一条宁静的街道上,造型简单的联体别墅看上去毫不张扬。房子里的陈设似乎更简陋,一床、一桌、一椅而已,桌上整齐地放着一套《安徒生童话文集》。就在这样的房子里,安徒生生活了几十年,他一生写了160多篇童话故事。闻着书香,仿佛看到安徒生正襟危坐写着童话故事,于是,我凝神屏气、小心翼翼,唯恐自己一个不注意的神态和动作会惊扰了大师的写作。

安徒生经历坎坷,晚年落魄、终生未婚,他遭受了太多的讽刺、批评与打击,然而,他却因为塑造了许多单纯可爱的童话人物而被孩子们深深地记住了。说起安徒生,丹麦人总是一脸自豪。在丹麦人心中,安徒生不仅是一位作家,而更像一座里程碑。在哥本哈根市政厅南侧、国王的后花园、安徒生母亲曾经洗浆衣服的小河畔……到处都有安徒生的雕像,然而,给予我深刻印象的则是哥本哈根市政厅南侧约3米高的安徒生铜像。他头戴一顶18世纪流行的绅士高筒礼帽,左手拿拐杖,右手握着一本书,还以食指隔开书页,头部朝左微微抬起、仰望前方。他的身后,就是著名的“安徒生大街”。因为常有人在此留影,且会情不自禁地摸摸他的手、膝盖甚至裤脚和鞋子,所以这些地方显得有些泛白,我想游客们总是想“沾染”些许大师的灵气的。

作为“北欧的巴黎”、“花园城市”、“美人鱼的故乡”,你虽来自异国他乡,但在丹麦你却分明获得了宾至如归的感觉。在哥本哈根,游客可选择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找到路边、旅馆边的自行车站,塞一个20克朗的硬币便可打开锁链借出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车前的筐篮处有一幅哥本哈根交通旅游图,走到哪里都不用担心迷路。对丹麦人而言,最有权力的人和最没有权力的人距离很小。这是一个非常平等的社会,周末,女王经常只带两位随从,静悄悄走进教堂内祈祷。在丹麦,老板绝不会叫秘书倒水,如果他这样做,秘书大概会把水倒在他的脸上。看来,丹麦是非常注重人与人之间尊重的,然而,相互尊重并非无条件的。著名作家陈世旭在游记中写道:“丹麦人喜欢‘管闲事’。你在钓鱼,一些毫不相干的人会走过来。你以为他们是来给你助兴的,其实是来看你装鱼的桶。如果你钓上的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他就会要求你把这些鱼放回水里去。并且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一直要在旁边监督,直到你完全满足了他们的要求。丹麦是禁止养鸟的,但其鸟食市场却又大又兴旺。人们买了鸟食,悬放在自己的庭院里,专供自然界的鸟群食用。”……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呢?这是一个有教养的国度,是教养催生了一个社会的宽松、安宁与和谐。

在故乡的随笔

在《动物凶猛》中,王朔提到:“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人,在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尽管这故乡可能是某个贫困凋敝毫无诗意的僻壤。但只要他们乐意,便可以尽情的遐想自己丢失殆尽的某些东西仍可靠地寄存在那个一无所知的故乡,从而自我原宥和自我慰藉。”诚然,现在,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人正在丧失灵魂的寄存处,不知故乡为何物。

过去,故乡是记忆;而今,故乡是籍贯。过去,故乡是出生之地;而今,故乡是埋骨之所。过去,故乡是一个地点;而今,故乡是一种精神寄托。

故乡,在当今这个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断发展的国家,其空间上的概念变得愈加模糊,但在世俗的打量和赶路的灰尘滚滚中,时间上心中自我定义的故乡仍然存在。

写了《我的故乡在1980》的老猫说:“故乡是气场。”在他的描述中,上世纪八十年代,充满了真善美的正能量。在这个气场中,各种文学、诗歌、艺术……蓬勃发展,他们,在那样一个气场中,找到了一种契合于灵魂的归属感。他们那一代的人,不约而同的将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段岁月看作是共同的故乡。

在时代的潮流下,有越来越多的“北漂”一族,他们虽然没有户口,但他们仍被老皇城的胡同,四合院……而折服。在精神上,早已认定自己是北京人。北京,使他们一生的故乡。

在时代的带动下,城市野心勃勃的发展,不惜变得千城一面。有cbd,有滨江路,有步行街,有地铁……那些老城记忆,早已在野心发展之下,不知所终。在昆明生活了一辈子的诗人于坚说,自己是在故乡被流放的尤利西斯。尤利西斯被流放,离开了自己的故乡,而于坚,虽然呆在自己的故乡,却再也见不到过去生活的世界。以至于他在上世纪80年代为滇池写的诗,在我们看来,似是谎言一般,昔日那一汪清水,已是污秽不堪。

20xx年,社会学家陆艺民说我国,三个农民的消费只抵得上一个市民,而今日,20xx年,农村居民消费增幅在江苏,甚至高出城市居民百分之三点五,在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各种现代化产品入驻农村的趋势下,中国的农村及城市人民都在互联网上共享一个卖场。回乡隐居的话,只需一根网线,便与城市生活无异。

对于我们而言,空间上的故乡早已不复存在。但我们长大以后,一定不会忘记,幼时的小喇叭,小风车,猫和老鼠,奥特曼和小怪兽,那,也是我们生命中的故乡。故乡不是我们生存所需的各种形形色色的建筑物。故乡是我们在建筑物中的生活方式。于坚说:“故乡是精神和空间天人合一的一个世界,它是诗意的栖居。中国人几千年来生活在人与人关系非常密切的城市里。如果这种经验摧毁了,中国最终将会成为一个无根的民族。”

今日,国在,山河变。

城市化疯狂发展,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家乡不论世事变迁,纵然物是人非,也总是在哪里。而故乡,却可以永远停于时间线上,成为情之所以,心之所寄,魂之所归。没有故乡的人,如同精神无所依,被连根拔起,成为行尸走肉。

朋友,当你行走于世时,切莫忘记寻找你的故乡。没有人可以杀死你的故乡,除了你自己;也没有人可以找回你的故乡,除了你自己。带上故乡,那一份精神依托再上路,在这个高科技逐渐侵蚀文化感情的时代,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做一个灵魂有家园的人!

在故乡的随笔

我来这里(河源——我的故乡)已经三天了。这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冰箱,连电话都没有!只好每天坐在书桌旁,捧起书来大看特看,拿起纸来大写特写。不过说真的,很久没试过如此休闲了。在家里,总是要做成堆的练习册。电脑、电视――知识摆设而已,通常一周就只动一次!

这里什么都不好,除了一点睡眠好。这里的床是硬的,晚上没有光线,如果让你在这样一来的环境中睡觉,你是不是祈求明天快点到呢?那就会很快睡着了——多有趣的定律!

回故乡散文随笔

车路蜿蜒,迤逦入山,过迷塘沟穿向覃坪。迷塘沟细流清浅,河石光润,河草依岸,两边木棉花开似火烧。我,欣喜之情从内心油然而生,外露于形,笑颜嘻嘻,手舞足蹈,还险些碰掉车师傅的烟斗。

时隔九年,重回老家,心里装填的是故乡可能变可能不变的遐想。因为它只与童年捆绑在一起,与今天有如梦与现实的暌隔。

有时,突如其来的思潮,在不受理会的境遇里遥为轻云进而飘过头顶,散在天边。而此行,我确定将会获得再好没有的满足。

山路陡峭难行,坎坎坷坷,众人一路饱受颠簸之苦,当然也在曲曲折折中感受万山圈子里和柳暗花明的意味。至于我是在心里把故乡的样子一点一点地塑起。

终于到了覃坪,踩到真正的童年的园地上。还能看到像谩骂不绝的妇人的怪石和其侧苍老奇曲的桃树,还能看到石子羊路和防牲口的围栏,只是它们变窄变矮有情有感了似的。我开始嗅到了梦寐的气息,从而极力地去求索一切能够修复我记忆的钉钉镙镙。对,我要去看旧房子,可是我最终发现童年温暖的记忆就在一个片瓦不存乱草丛生的乱墟下苦苦呻吟。如今,看一回对面山顶与瓦檐间徘徊的皓月已属奢想。正当我面对这片败景黯然伤心之时,有人轻拍了一下我的左肩。“你是比斯?”大概是看到我讶异茫然的表情他又说:“遝子,八坛子呀,不认识啦”。这时我才半信半疑地应着转过身来。

站在我面前的这位穿风衣戴围巾修眉俊脸的青年正是我童年的伙伴。老朋友相见嘘寒问暖、悲喜交集自不必说。但是慢慢地彼此的话都变少。静而无觉,动则万变,身旁的和前所未知的中间往往很难感知到时间的变动,时隔多年才相见的我俩跟前便显出时间足迹的.沧桑了。同朝霞的绯色和天空的蓝色的衔连一样微妙地让我们从童年度到了青年。此时,惟有,在思想里,在记忆里,将所有联系他和我的像珍珠一样的过往翼翼小心地串起,可是到某处,线断了,已串的珠子散落一地。此刻我们又只有呆定。

童心恝然,灿若向阳葵,正是吉卜赛姑娘唱悲歌也唱得欢天喜地。我们,本是无话不谈的,就剩各自皱眉敛唇的心事;本是开诚布公、推心置腹的,也只剩支吾与默然。最后我俩还是在有话未吐中挥手作别了。

天空雪意涔涔,我再度离开老家,与上次相比,除却翻山越岭时坐车之与徒步的感受外,便是过客之与出门的心情了。

大概生活的组成就是:一份回忆的温暖,一遭现实的尴尬,一段未来的盼念罢。

故乡_散文随笔

梦回故乡。离开故乡多年了。年深外境犹吾境,日久他乡即故乡。梦里花落知多少,梦里频频回故乡。

梦回故乡,古风悠悠。我的故乡是一个古村落。一曲悠久的叙事曲古老而年轻:数百年间,魏氏耕读的土地,古老的故事与缠绵的曲子相应和,锅碗瓢盆交响曲回响在家家户户。古老的街道悠长,从家谱的字里行间时不时走出乡贤,一路走来,跫音悦耳。翻开家谱,那古老厚重的历史经卷,如椽如柱,时光的纬编悠长,岁月的链扣闪光。

梦回故乡,寻根问祖,被一缕源头的风唤醒本真。梦见故乡的亲人,走过四季轮回、大地循环;从那镌刻在心中的家谱上读懂乾坤:太阳的源头垂爱,在植物上落脚,最后,收束在农人的锄头上;从节气里寻到大自然的规律和秘密,用这把金钥匙打开农耕岁月的田园诗篇。她承载着麦香谷黄,引导着蛙鸣蝉唱;她演示着叶落花黄,沉淀出蜜甜酒香;她浸润着淳朴农人的丰收之梦,也润泽着知性文人的华美诗章。

梦回故乡。故乡是流香的宴,是酣醇的酒。故乡是朴素的,大地袒露着顺应四季而蓬勃或凋敝,谷仓张开着等待节气来填满粮食;故乡是浪漫的,谚语音韵婉转,仄起平收,是一首首民间的诗歌,在传唱中将美和善传递。故乡是柴米饱满琼浆溢芳,滋润着绵长而实在的日子;故乡是芬芳的花朵,被人们过成节日,装扮着有梦的日子。故乡是严肃谨慎的家史,在魏氏族谱的血脉中传承;故乡是平平仄仄的诗行,在大地上蓬勃生长,随着季风四野吟唱。

梦回故乡,春风又回头。故乡是时光的碑刻,心中的花朵。并肩毗连的老房子,在古老土地的怀抱里沉静地矗立。那些洁净如洗的砖瓦,在日月俯视下传响着诗的韵律。多么令人高兴啊,纷至沓来的游人的脚步声和谈笑声。这是人们发自心灵的对于人类文明的赞美与呼唤。眼前的风景摇曳生姿,勤劳的双手、智慧的创造时刻在动人地歌唱。

梦回故乡,会发现故乡的美。故乡有旖旎之美,它是一把折扇,竹骨纱面,掩映着一折一折的流光,寒来暑往,秋收冬藏,绿了杨柳红了芙蓉;故乡有韵律之美,民间小调,悠远轻快喜庆淡薄,四季交替炎凉对接,世间更迭,年轮往复,斗转星移里,蕴气象万千;故乡有朴素之美,泥土芬芳,那是百姓的烟火日子,那是北雁南飞春红秋黄的'风景。梦回故乡,我的血脉更蓬勃,我的骨头更坚硬,我的精神更昂扬,我的家族、我的基因、我们的灿烂历史,被披上了一身灿烂的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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