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专业15篇)

时间:2023-11-25 10:23:37 作者:BW笔侠 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专业15篇)

生产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过程,它需要充分的计划、协调和控制,以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高。生产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以下是一些案例和经验分享。

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安全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批准、发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

2、综合管理部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3、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4、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安全保卫科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服务。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受控”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全保卫科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行政办公室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xx发放。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企业建立局域网并实行无纸化办公的,按照文件网上流转程序实施文件的收发。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5、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对少量的变动可由更改人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改,当一页有三处以上(含三处)的更改时,采取换页的方式进行并标注修改次数。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由安全保卫科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更改方式”和“负责更改的人员”。

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内外部人员需复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

7、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安全保卫部备案。

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0、安全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11、安全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12、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办理。

安全生产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4、相关记录。

文件清单。

文件发放记录。

文件回收记录。

文件销毁记录。

文件评审记录。

文件修订记录。

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生产记录进行控制。

4.0工作程序。

4.1.1生产记录。试验室根据要求设计记录样表。

4.1.2生产部负责将生产过程的各种生产数据进行记录在案。

4.2.1记录表格样本由公司统一制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修改表格内容,样表保存在办公室,空白表格可以由公司统一印制下发,也可以由使用部门依样表复制。

4.2.2各使用部门按受控表格样本使用记录表格。

4.3记录收集、归档4.3.1原始生产记录。

4.3.1.1原始生产记录必须认真、准确、及时、真实地反映生产结果。

4.3.1.3原始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如要涂改应在原错处划一杠,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据,重要数据修改时必须要生产经理的签字。各项生产记录应分类分项按要求妥善保管。

4.3.2.1试验室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等必须分类建立台账并统一编号,相互衔接,一切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涂改、更改,资料不准抽撤。

4.3.2.2试验资料应有专职人员管理,并随时整理,逐年归档,保存期限自竣工之日起不少于五年。

4.3.2.3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签字完善,并加盖试验室专业公章。

4.7.1文件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记录通过采用编目、标签等办法,实现便于检索的目的。

4.7.2本公司内部需借阅记录,直接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外单位或个人(包括顾客)需借阅记录的,需经常务副总同意后,再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原则上记录不能带离保管地。特殊情况需经常务副总批准,记录保管人员负责按期收回。

4.9记录表格的填写。

各种记录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做到及时、全面、准确、真实。

4.10记录表格的.更改。

根据记录的实际需要,可对不适用的记录表格予以更改。更改可由。

各部门提出,常务副总代表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更改。

4.8记录销毁。

对于超期的记录,由记录保存部门按保存期限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销毁。

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今)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邻水县幺滩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领导下井带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井下时间、地点、经过经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3、每天由调度负责人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按规定进行落实整改,严格执行“隐患闭合”管理。

4、领导下井带记录每旬由调度人员收集后,如实按相应的项目(内容)录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档版《邻水县幺滩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下井时间及班次、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5、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一一对应,由于录入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记录与档案不一致的,给予录入人员罚款100元。

6、调度人员每月末将打印的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妥善保管、纪检、组干、安检联合检查时,及时提供纸质档案。

7、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纸质文档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由调度负责人负责收集、装订、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8、安装有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系统主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音至少保证一年以上,严禁人为删除人员出入井信息,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9、历年领导下井带班纸质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电子文档版在不影响内存空间的情况下,一律不得销毁。

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编程的编制、评审和修订由行政部牵头,生产部主管收集、整理、、编制并拟定文件和制度,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生效后可以下发各部门实施和遵守。

文件的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管理文件由行政部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技术性文件由生产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其他部门的专业文件由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2.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3.1、文件资料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

3.2、立卷归档。

3.2.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3.2.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各单位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档案保管。

3.3.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档案借阅。

3.4.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档案销毁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2、负责对本公司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3、负责档案资料的查询、借阅、发放回收及文件的销毁或隔离存放。

4、负责安全档案的放火、防潮、防盗等。

5、保证安全档案资料的安全,不得泄密。

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包括:安全检查日志、安全会议纪要、各种设备的检修、运转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调度简报、每月生产记录,测风记录、防坠实验记录、各级部门检查整改记录、工伤事故分析会记录、“三违”罚款单、安全生产文件等。

1、字迹工整、书写清楚,各种原始记录封面做好标识记录。

2、破损文件材料要及时修复。

3、标识签署齐全。

4、按文件资料同组卷分类保存,跨年度资料按年月排列。

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站内的安全档案的管理,实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

(1)安全生产管理管理人员任命书及变动情况记录。

(2)从业人员档案(包括安全运行、培训教育、奖惩等信息)。

(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单。

(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

(5)危险源管理清单。

(6)监测资料(设备运行状况、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7)职工健康档案及职业病档案资料。

(8)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记录。

(9)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平安交通实施方案等各种方案及落实情况;

(11)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2)伤亡登记表存档情况。

(13)岗位作业操作规程。

(14)安全措施经费及使用情况。

(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记录。

2、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形成标准化、规范化。

3、按期上报给各有关部门,定期向职工公布档案管理情况。

4、主要领导要检查检查档案管理情况,使之完善化、科学化。

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节工程概况第二节施工现场条件第三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说明。

第一节施工总平面图说明第二节施工总平面图第四章施工准备。

第一节施工现场准备第二节施工技术准备第五章施工布署及资源配备计划。

第一节部署原则第二节工程管理机构第三节现场管理。

第六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第一节施工测量第二节幕墙工程。

第三节雨棚、栏杆安装工程第四节天棚工程第五节门窗工程第七章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第一节施工进度计划第二节主要材料供应计划第八章交通组织与安全。

第一节安全目标。

第二节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第三节应急方案第九章有关技术保证措施。

第六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第七节施工各专业配合协调保证措施。

第十章不合格品的控制措施。

第一节职责第二节控制程序。

第三节严格对不合格品的评审第四节对不合格品的处置与验证第十一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十四节施工作业材料和施工机械、机具安全管理第十五节现场作业基本安全条件。

第十二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一节环境管理体系第二节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节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第十四章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一节民工工资保障目标第二节民工工资管理措施。

第六节工资支付第十六章工程成本控制措施。

第一节材料费的控制第二节人工费的控制第三节机械费的控制第十七章施工应急预案。

第一节目的第二节范围。

第十九章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第二十章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一节工程回访第二节工程保修措施。

第一节目的。

1、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2、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第二节范围。

1、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2、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第三节档案室工作职责。

1、档案室的工作职责。

(1)对本工程及各部门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负责全面领导。

(2)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主持制定本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并检查督促档案室制订工作计划,促进工作总结。

(4)组织制定本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并检查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

(5)按照《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档案室,解决档案设备和必要的档案经费,配备适应工作的档案人员。

(6)负责过期档案材料销毁的审批工作。

(7)负责组织对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工作职责的情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本工程的档案工作制度。

(2)制订本工程档案工作计划、措施、制度,开展档案工作调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认真钻研档案专业知识和理论,积极写学术文章。

(3)形成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

(4)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鉴定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并做好登记造册销毁工作。

(5)案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开展利用工作,热情为各方面服务。(6)检查、指导厂各部门开展档案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干部业务素质。

(7)按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8)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星系资源。积极为机关、社会提供优质服务。(9)工作调离时,办理好档案、资料的移交手续。(10)接受自身履行档案工作职责情况考核。

(11)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第四节程序。

1、确定文件种类。

(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2、综合管理体系文件(1)方针、目标和指标;

(2)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3)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2、资料和记录。

(1)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

2)特种设备及其附表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4)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5)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7)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8)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9)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10)作业许可证等;

11)其他资料。

(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1)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指定编写人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管理手册由生产部负责编制;部门各过程管理类文件(管理过程的程序、规定、表格)由过程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

(3)进行编写。

依据的文件或引用的文件g.相关记录:本文件涉及到的文件、表格和记录h.修改记录:本文件每次修改的主要概要的记录。

2)评审和审批。

文件评审。文件由编制人在文件原件编制人栏中签字,交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再送交相关部门主管审阅会签(由部门主管确定会签部门的数量),并由文件批准人应对文件进行仔细审核后,如果同意在批准栏签字;如果不同意将文件返回文件编写人(或部门),待修改完毕后再批准。

3)文件审批权限。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总目标、管理手册、管理评审计划及报告、最高管理层职责、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职责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过程管理文件(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由过程负责部门主管审核,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

生产部发布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外发文件清单,该清单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版本、发放日期、数量、发至、接收人等。该文件清单在修改、增加/删减文件过程中应保持最新状态。。

各过程负责人将所编写的文件经授权批准人批准后,将书面文件及电子版文件一同送交生产部,生产部保存文件原件。

各部门需建立《文件控制清单》,在发布/修改文件的同时,文件与文件清单保持一致。

5)使用控制。

生产部组织负责更新管理体系有关文件,保证体系文件始终保持最新有效状态;每季度备份一次电子版文件。

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各部门负责保管本部门相关文件;不得在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文件更新。

1)文件更改时,由过程管理部门持原批准人批准的文件(原件一份、电子一份)、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同时更新《文件控制清单》。

2)生产部保存批准的文件原件。同时各部门下发的综合管理体系受控书面文件应立即回收并更新,填写《文件与回收记录》,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

3)当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因组织结构、产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组织对文件进行评审。如果需要进行修改,由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提出文件更改申请后组织对文件进行编写并按原文件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1、档案接受人对档案的接收、整理、移交过程负责。

2、接受零散档案材料进档案室,要认真审查、清点,做好登记,分类妥。

善保管,防止生虫,霉变或遗失。

3、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时督促档案形成单位对已进档案室的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做好记录,一旦收集齐全,及时进行整理。

4、档案整理结束,应由档案审查人对案卷逐一审查签字,以示整理合格。

5、档案接收人要对案卷进行审查,与移交书、移交目录核实无误后在移交书上签字,并办理移交手续。

6、档案移交前,要填写移交书、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移交入库的档案必须使用本馆统一制作的卷盒、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等。

1、档案整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管理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计算。

机及软件操作技术。

2、档案整理须在档案室进行,不得将档案材料带出室外。其整理质量由档案接受人负责。

3、对移送整理的档案要做好登记,做好标识,存放有序,妥善保管,防止错装或漏装。对清理出的重复件不需归档的各类材料需在档案整理完毕时连同整理的档案交给委托人处理。

4、整理过程中,档案材料一般不能借出,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借出,需经委托人同意,并在借出登记表上记录、签字。

5、整理档案做好分卷正确,卷内材料排列有序,编号清楚,案卷题名正。

确,卷内目录无误,装订整齐美观,装具整洁。

6、档案整理完毕,先自行校核,再交委托人核查无误后签字。

7、保持整理室清洁、整齐、干燥、室内禁止吸烟,柜内不得存放食物。

8、爱护室内一切设备,下班要关好电器和门窗,发现不安全苗头要及时处理或报告。

1、本工程形成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3、配置适宜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和必要的设施。

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一个忌妒(或半年)对档案数量,

损坏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并做好扦插登记工作。

5、发现破损、变质、字迹褪变等情况,要及时进行抢救复制。

6、档案室不得堆放易燃、带腐蚀性物品和其它各种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坚持3—5天进行一次温湿度观测记载,在高温高湿季节采取降低库房温湿度,以延长档案寿命。

7、档案收进、移出要清点,严格交接手续,严防档案丢失。

(1)本单位现行档案,主要供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使用,对外提供利用,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2)查、借阅涉及机、绝密内容的案卷,需经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查阅一般档案由档案员处理,凡借阅档案都应进行登记。

借阅档案时不得将档案轻借他人或带回家中。

(4)借出、归还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等手续,如发现差错要及时追查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借出案卷一般不得超过七天。如需延长时间,需要补办延期手续。

(5)档案室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内容,了解各方面需要,改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提供利用。

(6)做好利用情况登记,收集典型事例,开展利用效果分析,提高利用效率。

第八节档案工作保密。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档案保密工作制度、规定和划分好档案密级。

2、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无论是单位的还是个人的都不得出卖。

3、保守机密慎之又慎,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内容,不得在私人笔记本上记录档案机密,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不得随意向亲友和无关人员提供档案。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档案工作人员出入档案室要注意关好门窗,上下班要检查档案室有无异常现象,节假日应加强值班制度。

5、鉴定销毁档案时,应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后,至少二人一起进行销毁,不得随意当废纸出售。

6、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7、生产部职责:

(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1、建立记录清单。

安环部制订安全记录台帐,使用统一表格。内容包括。记录名称、保管人、收集方法、保存年限、索引、介质、处置、类别等。

2、安全记录的使用。

按规定的项目填写,所有记录应及时、真实,字迹整洁、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不能使用铅笔填写。

3、收集。

定期对安全记录进行收集并整理记录,放到指定的地点保存或交档案室存档。

4、储存、保护。

(1)记录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媒体,对于电子媒体形式的记录,必须保证所保存的记录不被非记录人员或计算机病毒干扰,应留有备份。

(2)记录保存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虫鼠害、防止丢失、防磁等,同时还要做好标识。

(3)保存期限依据“安全记录台帐”中保存的期限规定。

5、处置。

记录保存人按照“安全记录台帐”中规定的处置要求在保存期满后进行处置,包括销毁或归档。

第十节档案鉴定销毁。

1、污水处理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是科学管理档案的必要环节,是一项严肃、认真、经常性的工作,要认真做好。

2、污水处理档案鉴定工作的内容是对污水处理档案价值的鉴定分析工作和对污水处理档案质量的鉴别核查工作,必须做好准确、科学。

3、污水处理档案鉴定组织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两个部分。

鉴定领导小组由厂主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主管技术业务工作领导和档案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鉴定工作小组采取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污水处理档案工作人员三结合的方式,具体承担鉴定工作。

4、污水处理档案的鉴定基本原则,凡是在工作查考、科学研究、技术交流等工作中形成的具体长远利用价值的污水处理档案为定期保管,定期中分为30年和xx年管。

5、鉴定过程中,要认真填好档案鉴定书、写明鉴定小组的组成情况,鉴定的步骤与方法、鉴定书需有关人员签字。

6、对无保存价值或已过保管期限不需延期而剔除的污水处理档案,必须按档案资料销毁规定手续造册登记。

7、污水处理档案剔除销毁时,必须由档案部门指派专人销毁,销毁与销毁后需在清毁册上签字。

8、要认真做好污水处理档案鉴定后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的管理工具应相应修改调整,将鉴定中形成的材料组成工作卷,妥善保存。

第十一节档案工作奖惩。

为了使档案工作制度得以认真贯彻执行,增强职工的档案意识,促进档案工作的发展,根据《档案法》有关条款,特制定此办法。

1、如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予以表彰或奖励。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作出显著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3)将重要或者珍贵档案捐献给国家的;

(4)同违反《档案法》和有关法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况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责令赔偿损失。

(3)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以及应当保密的档案;

(4)涂改、仿造档案的;

(5)领导失职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记录档案凭证管理制度

为妥善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并规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于各部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存控制,也包括分供方的.原始记录。

1.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形式由使用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制定,经工程部长审核其可行性后,交厂务经理审批其是否能正式使用。

2.对于已超出保存期的原始记录,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销毁,工程部有权检查其是否按规定实行。

3.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管方式要便于存取和检索,保管设施应提供适宜的环境,以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4.工程部规定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存期。

5.各部门需查阅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时,需向厂务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再向相关记录的部门负责人借记录查阅,各部门做好查阅记录。

不得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上随便涂写。如记录时出现错误,在错误处划一杠,再填写正确数据,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涂写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保证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有效性。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集整理企业法定证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照,从业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机构设置文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

(三)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四)收集整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资料、记录等:

2、按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各类各次会议的记录档案;

8、建立安全、环保投入资金的提取、管理、使用档案;

(一)本机构的安全生产档案,由本公司安全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资料,统一整理交由安全环保科保存。

(二)存入安全生产档案的资料,要分类整理,按照时间先后编写页码,制作目录,成套成盒保存,不得杂乱无章。

(三)安全生产档案系保密资料,专档专管,除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在依法检查时可以查阅外,其他无关人员,外界人员均不得借阅。若因工作需要查阅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查阅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档案室保存。

(四)档案室应随时保持通风干燥,严防虫蛀、鼠咬、严防潮湿、水浸,严防火灾,应设防火警示标志,建立用火制度。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将档案资料安全转移。

(一)未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下列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责任扣款,仍不改正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直到辞退或开除的处分。

3、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

4、设备档案不完整又不收集的。

(二)未按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责任扣款,仍不改正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直到开除的处分。

1、档案管理混乱,未归类保存的;

2、未按保密规定,丢失档案资料的;

3、档案室未建立用火制度,未设防火标志的;

4、因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鼠咬、残缺不齐的;

5、因管理不善造成水浸、受潮的;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村(居)要规范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文书档案实行专柜专盒存放,专人保管。

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记录,特别是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簿、安全检查记录簿、隐患整改登记簿、安全事故登记簿、安全工作日志,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台帐并及时更新,包括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台帐、安全生产条件台帐、安全隐患监管台帐、危险源监管台帐、特种作业人员监管台帐、安全生产信息台帐(塘、库、堰、八户大院、道路、桥梁、车辆、驾驶员、地质灾害点、易发森林火灾点、危房等)等。

四、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资料的归类登记工作,以及各类文件、资料的传阅回收登记工作。

五、档案盒设置归类要有以下内容:会议记录、领导批示、上级来文、本级发文、目标责任书、安全检查资料、教育培训资料、隐患登记整改资料、重大危险源及重点部位登记监控资料、应急救援预案、政策法规、事故统计及调查资料等。

六、年终将全年所有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表册、总结、台帐按分类档案整理的要求装订成册。

七、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文书档案管理作为村(居)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1、文件资料的收集。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提高企业基础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使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安全技术台帐,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企业应搜集整理安全生产管理原始资料,并妥善保管存档。

2、认真建立各级安全管理台帐,在工作中不断。

总结。

完善。

3、各种安全生产的原始记录、台帐,应书写认真、保持整洁,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涂改或撕毁原始安全档案资料。

2)各类安全检查原始检查表和台帐;

3)各级各类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登记表和安全活动台帐;

5)各类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和管理台帐;

6)工伤事故登记台帐;

7)安全生产奖惩情况登记台帐;

8)职业卫生检测资料、员工体检资料及登记台帐;

9)安全会议记录;

10)安全评价、应急预案备案评审、标准化评价等报告;

12)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等原始资料;

13)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演练和评审记录台帐;

14)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台帐等。

5、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由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范围和厂长按排,分类设立,并负责填写、完善和日常保管。年底统一交矿部办公室集中,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归档管理。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打造公司服务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市交通局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订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

本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的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3.公司安全科将审查意见提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回场刷卡,按时缴纳公司车辆岗位目标定额费,按时回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200元的考核奖励。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2000元,七、处罚细则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交到部门接受处罚,并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安全科科长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

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

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

第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处以100元违约金;

(3)第三次未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第三次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的工作的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处以100元违约金;

(3)第三次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6、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运营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半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使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2)未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1、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2、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3、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4、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5、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4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7、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8、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9、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1-1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11、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劳动关系。

八、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无投诉。

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有投诉,但投诉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记录。

本制度从发布日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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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提供的有关安全管理的一则文章,请阅读下文。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文档为doc格式。

乡镇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企业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更好地为乡镇企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结合乡镇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中小型企业。大型乡镇企业,参照《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三条 乡镇企业档案是乡镇企业在生产、经营、科研、基本建设以及各项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对企业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维护乡镇企业历史真实面貌、合法权益的历史凭证,是提高产品质量、增长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

第四条 乡镇企业档案属企业所有,由企业管理。企业安全保管条件暂不具备、档案安全无保障的,可由乡镇档案部门或县、市档案馆代管。

第五条 乡镇企业档案工作是乡镇企业档案工作管理和档案管理的总称,是乡镇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乡镇企业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企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切实解决档案库房、设备等实际问题,保障档案工作与企业各项工作同步发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第六条 乡镇企业档案工作在企业内实行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企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

第七条 档案工作所需经费纳入企业财务预算和计划,并予以保障。

第二章 档案机构与人员

第八条 根据企业规模和需要,建立档案机构,配备档案人员。档案工作由一名企业负责人分工领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建立企业档案馆。

企业档案机构主管全企业的档案工作,对企业内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统一管理本企业的档案及有关图书、资料和信息,形成企业档案信息中心。

企业各部门应开展档案工作,配备档案人员,形成企业档案工作管理网络。

第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素质好,并经过档案管理专业培训,熟悉企业职能任务。乡镇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 企业对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档案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危害档案安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十一条 乡镇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党、群工作文件材料

二、行政管理文件材料

三、企业产权文件材料

四、劳动人事文件材料

五、经营管理文件材料

六、生产技术管理文件材料

七、产品文件材料

八、科学技术研究文件材料

九、基本建设工程文件材料

十、设备仪器文件材料

十一、会计核算文件材料(详见附件)

第十二条 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等手续完备,便于长期保存。

第十三条 归档时间

1、各项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形成的次年六月底前组成保管单位,由产生文件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归档。

2、产品、设备、基建、科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归档。

3、产权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工作进行完毕或文件正式生效后归档。

4、会计核算方面的文件材料,由财会部门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分阶段归档。

第十四条 建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制度,并列入管理工作程序,列入企业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第十五条 档案人员应参加产品试制定型、创优、科研成果鉴定或评审、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引进技术资料验收、设备开箱验收等活动,指导、监督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第十六条 企业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部门归档。

第四章 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的登记、交接、保管、统计、保密、利用、鉴定、销毁及图纸更改补充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编制档案及其有关图书、资料、信息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底图目录等检索工具,完善信息查询体系。

第十九条 乡镇企业档案分类,依据文件材料形成情况,参照国档发(1991)20号《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进行。档案形成数量少的,可将有关类目适当合并;归档的案卷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条 进行档案收集、管理、利用、鉴定、销毁等情况的统计。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及中央有关部门的规定,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对企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档案鉴定工作,由企业领导、专业人员和档案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逐卷、逐件鉴定档案的价值,并形成鉴定报告。该销毁的档案,编造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企业领导审核批准后销毁,并由档案鉴定小组人员监销。

第二十二条 逐步改善档案保管条件,档案库房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潮、防高温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对破损或褪变的档案进行修复,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十三条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实行档案、有关图书资料和信息一体利用,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等各项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积极配合技术部门参与信息市场和技术市场交流;保护知识产权;严格执行国家和本企业的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现代化应纳入企业现代化管理的统筹规划中,逐步采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方法管理档案。

第二十五条 企业实行兼并、破产、产权拍卖和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以及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等资产产权变动时,档案的处置参照《国有企业资产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执行。其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经营管理类档案应按产权关系,决定是否向乡镇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或寄存。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会计档案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和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乡镇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

乡镇企业档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党、群工作文件材料

1、党务。指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等方面的文件。

2、群众团体。报工会、共青团、妇联、职代会、科协、企协、学会等群众团体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

二、行政管理文件材料

指企业行政事务、人事管理、职工教育、培训、劳保福利、安全保卫、法律事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后勤、审计、处理纠纷、信访、外事活动等方面的文件。

三、企业产权文件材料

1、有关部门或单位关于企业的建立和产权界定的批准文件。

2、股权证明和清产核资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3、企业资产产权变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四、经营管理文件材料

1、经营决策、计划工作、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管理、经济责任制、考核、奖惩文件,市场信息和预测,广告、商标及用户反映等文件。

2、各种合同、协议文件。

3、生产供应、经营销售、成本、企业改造等方面的统计报表及用户台帐等。

五、生产技术管理文件材料

1、生产管理。生产计划及其实施记录、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报告及改进意见,劳动工资等。

2、质量管理。质检报告、质量事故分析、获奖证书等。

3、标准管理、计量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形成的文件。

4、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方面形成的文件。

六、产品文件材料

1、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协议书、任务书、设计方案、实验数据、产品鉴定书、产品照片、说明书和底图、蓝图等。

2、产品制造工艺。各种配方、技术诀窍、工艺流程、工装、操作规程、工时和材料定额等。

3、产品检测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名、优、特产品及获奖产品的有关文件。

七、科学技术研究文件材料

1、新开发项目的建议书、计划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试验记录、成果申报、总结、鉴定、推广应用、奖励证明、专利、技术转让等文件。

2、技术改造和革新文件、图纸。

3、中断和取得负结果项目的各种有参考价值的科研总结报告。

4、经审定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著作。

八、基本建设工程文件材料

1、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计划任务书、审批、勘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管理以及维修、改建、扩建等方面的文件和图纸。

2、有关房地产文件。

九、设备仪器文件材料

1、购进设备仪器的全套随机文件及开箱记录、安装调试、检查维修记录以及改装、报废的文件。

2、自制设备仪器的设计图纸、计算书、测定数据、性能鉴定材料、工艺工装图纸、使用说明书及检查维修记录等。

3、设备台帐。

十、会计核算文件材料

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2、会计账簿。日记账、明细帐、总帐、固定财产卡片、辅助帐簿、移交清单、保管清册、销毁清册、涉外账簿等。

3、会计报表。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决算)等。

十一、职工档案文件材料

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死亡职工的个人材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健全乡镇档案工作,规范乡镇档案管理,科学开发利用乡镇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工作和农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镇档案是指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在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电子、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乡镇档案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乡镇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四条  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将乡镇档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为科学发展乡镇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乡镇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  乡镇应设立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主管全乡镇档案工作,集中保管并科学开发利用乡镇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有条件的乡镇宜建立融管理档案、现行文件、图书、资料等于一体的档案信息中心。

第六条  乡镇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培训。乡镇所属部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人员负责档案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二)制定乡镇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乡镇所属部门(包括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民委员会档案工作;

(四)收集、整理乡镇应归档文件材料;

(五)接收并集中统一管理乡镇档案,按规定移交档案;

(六)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各方面利用提供服务;

(七)接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报送乡镇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及档案事业统计综合年报。

第八条  确保乡镇档案安全。乡镇应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规范统一的档案装具,配备防火、防盗、防霉、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等必要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乡镇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九条  乡镇应科学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加强档案工作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政府(务)信息公开查阅或现行文件利用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为农民群众提供综合信息服务。逐步把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建设成为保管乡镇档案的基地,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的中心,政府(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场所,农民群众获取信息的服务窗口。

第十条  每个乡镇为一个独立的立档单位,所形成的档案为一个全宗,乡镇名称即为全宗名称。

第十一条  县(市、区)主管机关在乡镇设立的直属机构形成的档案,根据档案联系的紧密程度,并经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归乡镇全宗或县(市、区)主管机关全宗,但前后必须保持一致。

乡镇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能够构成立档单位的,其档案可以独立构成全宗,自行管理;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代管或寄存。不能构成立档单位的,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

暂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的档案,经规范整理后,可交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代管或寄存。

第十二条  乡镇应根据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三条  乡镇档案应分类整理归档。总体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乡镇形成的文书档案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整理归档。

乡镇形成的会计、基建、设备、科研、专业(门)档案、音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  乡镇文件材料应及时归档。其中,文书档案应随办随归,最迟应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完成归档任务。其他门类和载体档案的归档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乡镇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准确,所使用的载体、书写材料和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第十六条  乡镇应根据规定,在乡镇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到期或过期档案认真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写出鉴定报告。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经乡镇负责人批准后按程序销毁,严禁擅自销毁档案。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报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乡镇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移交:

(三)被撤销或合并的乡镇的档案,应当及时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四)乡镇所属的被撤销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应当及时向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五)被撤销或合并的行政村的档案,应当及时向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八条  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应积极主动做好档案资源提供利用工作。编制系统、规范的档案检索工具,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简化利用手续,多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  乡镇档案的利用和公布,应当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涉及知识产权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第二十条  乡镇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将档案工作纳入乡镇信息化总体规划,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建设协调发展,规范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提高乡镇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一条  乡镇应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人员调动时,应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乡镇档案工作中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档案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档案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负责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和资料进行管理。

2、负责对本公司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3、负责档案资料的查询、借阅、发放回收及文件的销毁或隔离存放。

4、负责安全档案的放火、防潮、防盗等。

5、保证安全档案资料的安全,不得泄密。

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包括:安全检查日志、安全会议纪要、各种设备的检修、运转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调度简报、每月生产记录,测风记录、防坠实验记录、各级部门检查整改记录、工伤事故分析会记录、“三违”罚款单、安全生产文件等。

1、字迹工整、书写清楚,各种原始记录封面做好标识记录。

2、破损文件材料要及时修复。

3、标识签署齐全。

4、按文件资料同组卷分类保存,跨年度资料按年月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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