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范文(16篇)

时间:2023-12-15 21:27:15 作者:JQ文豪

月工作总结是评估自己工作表现的好机会,也是规划未来工作的重要一步。如果你对月工作总结的格式和内容感到迷茫,不妨先参考一下以下的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写作上的启发和指导。

开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总结报告

同志们:

区委、政府决定召开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级干部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和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各级干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全力抓好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开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努力开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二点意见。

区委、政府认真总结历年来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经验教训既尊重历史又正视现实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按照“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五个重点严格两个环节坚决实施‘两个一工程’不动冶的基本思路切实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了20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有了实实在在的进步。通过不打招呼的抽样调查显示我区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市2%人口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了“四降两增一突破”的初步成效在全市的交叉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四降”:一是人口自然增长率12.21‰,下降了2.25个千分点;二是出生率19.47‰,下降了3.31个千分点;三是多孩率16.18%,下降了6.3个百分点,多孩出生人数比市下达控制线少446人;四是计划外生育率下降,计划外出生人数比市下达控制线少270人。

“两增”:一是五术大幅度增多,尤其是结扎人数增加,二孩结扎增幅较大;二是计划生育率增加了7.54个百分点。

“一突破”:在挤干水分上有了比较明显的突破。2003年,区委、政府将挤干水分、重建台帐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下大决心基本摸清了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真实家底。通过不打招呼的抽查显示,我区现有台帐基本接近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真实情况。

上半年,在各项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依然稳步有序地推进,至3月份,完成结扎1508例,其中二孩结扎519例,放环3900例,其中一孩放环2092例;截至5月20日止,我区完成农村独生子女办证880户,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几个重要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各乡镇工作扎实,积极主动,计生工作的专职副乡镇长招考已经结束,开展了计生工作村民自治试点,重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加强,乡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极大地提高,村级干部对计生工作的认识有所转变,工作力度在不断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成效比较明显。

一年多来,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但与全省的水平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人口增长的压力非常大,目前仍处于人口生育高峰期。尤其是已婚育龄妇女无措施的比重较大,从203月30日统计的数据显示,在87626名已婚育龄妇女中,纯粹无措施的有9337人,使用药具的有3361人,二孩以上放环37232人,使用药具和放环基本等于无措施,这部分计生工作的高危人群占育龄妇女总数的57%,存在着巨大的计划外生育隐患。二是计生基础薄弱,计生基础数据还存在一定的水分,计生宣传员的业务水平差,工作责任心不强;计生服务站的技术力量薄弱,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重结扎轻宣传、重结扎轻医学监护、重多孩结扎轻二孩结扎、重结扎轻综合治理的“四重四轻”的问题,工作总结《努力开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三是忧患意识还不强,部分乡镇领导干部中还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事业的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经济与人口协调发展的意识,还没有一种对历史、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四是一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整治难度比较大。

今年初,省政府召开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解决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滞后的问题。省政府用一次专题会议的形式研究昭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问题,一方面,说明了省委、省政府对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充分说明昭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非常严峻。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在全市来讲有一定成效,但是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任务依然艰巨。尤其是当前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都比较大,各项指标增幅较快,给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成了很大的压力,要保持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成绩,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不进则退的意识,自加压力,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下步工作中,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看到差距,增强忧患意识,转变工作方法,强化基础,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再上台阶。

基本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抓死三个环节,实现八个新突破。

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必须紧紧围绕将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以内这个目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使我区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2003年的基础上,出生率降2个点,自然增长率降1个点,计划生育率升9个点,综合结育率升5个点,多孩率降2个点,二孩结扎1000例,完成独生子女办证例。

抓死三个环节:

一建台帐。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统计台帐,是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矗一度时期,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家底不清,浮夸虚报,台帐水分大,使得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比较滞后。去年,区委、政府下决心挤干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台帐的水分,严格对水分的考核,坚决杜绝虚报浮夸,将重建一本真实准确的台帐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通过一年的工作,虚报浮夸的问题,水分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为去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一个非常坚实的基矗今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将建一本真实的台帐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好:一是原先已建的.台帐要充实完善,要根据目前的人口变动情况作调整充实,确保台帐成为一本高效运转的活台帐;二是强化对台帐数据的检查考核,将水分的问题继续作为考核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区对乡要考核,乡对计生服务站、主生宣传员也要严格对统计台帐的水分进行考核。

三抓考核。今年,继续坚持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继续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凡是没有按要求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坚决给予处分。今年,除继续对综合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乡镇实行“黄牌警告”外,对水分最重的前3名也要实行“黄牌警告”。受“黄牌警告”的乡镇,取消当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制评奖资格,一年内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是文明单位的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乡镇长、计生服务站站长4个责任人除处以500元的责任金外,一年内不得提拔、调动,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各种先进个人。对区级挂钩领导和部门挂钩领导也要处以一定的责任金。连续两年受“黄牌警告”的乡镇,4个责任人就地免职。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奖励。各乡镇对计生宣传员的工作,也必须制定严格具体的考核措施。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9月22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号令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以下简称已婚育龄流动人口)。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第七条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第八条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婚育证明后,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接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当要求补办。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其中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并组织有关单位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服务。

第十条有关部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的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将审批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批准。

第十一条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申请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可以凭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

第十四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并将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也可以自行将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了解已婚育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后,不得再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十五条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奖励,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节育手术费,有用工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担;无用工单位的,先由本人支付,凭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医`学教育网整理,由本人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销。

第十八条在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负责任,未达到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和有关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在一地受到处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处理。

第二十条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拒绝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者为其出具假证明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有关证件时,不查验婚育证明或者明知无婚育证明而予以批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医`学教育网整理,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规定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格式,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1991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开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总结报告

同志们:

区委、政府决定召开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级干部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和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各级干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全力抓好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开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2003年,区委、政府认真总结历年来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经验教训,既尊重历史,又正视现实,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按照“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五个重点,严格两个环节,坚决实施‘两个一工程’不动冶的基本思路,切实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了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有了实实在在的进步。通过不打招呼的抽样调查显示,我区2003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20全市2%人口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了“四降两增一突破”的初步成效,在全市的交叉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四降”:一是人口自然增长率12.21‰,下降了2.25个千分点;二是出生率19.47‰,下降了3.31个千分点;三是多孩率16.18%,下降了6.3个百分点,多孩出生人数比市下达控制线少446人;四是计划外生育率下降,计划外出生人数比市下达控制线少270人。

“两增”:一是五术大幅度增多,尤其是结扎人数增加,二孩结扎增幅较大;二是计划生育率增加了7.54个百分点。

“一突破”:在挤干水分上有了比较明显的突破。2003年,区委、政府将挤干水分、重建台帐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下大决心基本摸清了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真实家底。通过不打招呼的抽查显示,我区现有台帐基本接近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真实情况。

2004年上半年,在各项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依然稳步有序地推进,至3月份,完成结扎1508例,其中二孩结扎519例,放环3900例,其中一孩放环2092例;截至5月20日止,我区完成农村独生子女办证880户,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几个重要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各乡镇工作扎实,积极主动,计生工作的专职副乡镇长招考已经结束,开展了计生工作村民自治试点,重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加强,乡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极大地提高,村级干部对计生工作的认识有所转变,工作力度在不断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成效比较明显。

一年多来,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但与全省的水平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人口增长的压力非常大,目前仍处于人口生育高峰期。尤其是已婚育龄妇女无措施的比重较大,从2004年3月30日统计的数据显示,在87626名已婚育龄妇女中,纯粹无措施的有9337人,使用药具的有3361人,二孩以上放环37232人,使用药具和放环基本等于无措施,这部分计生工作的高危人群占育龄妇女总数的57%,存在着巨大的计划外生育隐患。二是计生基础薄弱,计生基础数据还存在一定的水分,计生宣传员的业务水平差,工作责任心不强;计生服务站的技术力量薄弱,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重结扎轻宣传、重结扎轻医学监护、重多孩结扎轻二孩结扎、重结扎轻综合治理的“四重四轻”的问题。三是忧患意识还不强,部分乡镇领导干部中还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事业的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经济与人口协调发展的意识,还没有一种对历史、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四是一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整治难度比较大。

今年初,省政府召开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解决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滞后的问题。省政府用一次专题会议的形式研究昭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问题,一方面,说明了省委、省政府对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充分说明昭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非常严峻。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在全市来讲有一定成效,但是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任务依然艰巨。尤其是当前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都比较大,各项指标增幅较快,给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成了很大的压力,要保持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成绩,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不进则退的意识,自加压力,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下步工作中,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看到差距,增强忧患意识,转变工作方法,强化基础,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再上台阶。

基本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抓死三个环节,实现八个新突破。

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必须紧紧围绕将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以内这个目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使我区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2003年的基础上,出生率降2个点,自然增长率降1个点,计划生育率升9个点,综合结育率升5个点,多孩率降2个点,二孩结扎1000例,完成独生子女办证2000例。

抓死三个环节:

本新闻共5页,当前在第1页下一页。

过一年的工作,虚报浮夸的问题,水分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为去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一个非常坚实的基矗今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将建一本真实的台帐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好:一是原先已建的台帐要充实完善,要根据目前的人口变动情况作调整充实,确保台帐成为一本高效运转的活台帐;二是强化对台帐数据的检查考核,将水分的问题继续作为考核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区对乡要考核,乡对计生服务站、主生宣传员也要严格对统计台帐的水分进行考核。

三抓考核。今年,继续坚持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继续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凡是没有按要求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坚决给予处分。今年,除继续对综合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乡镇实行“黄牌警告”外,对水分最重的前3名也要实行“黄牌警告”。受“黄牌警告”的乡镇,取消当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制评奖资格,一年内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是文明单位的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乡镇长、计生服务站站长4个责任人除处以500元的责任金外,一年内不得提拔、调动,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各种先进个人。对区级挂钩领导和部门挂钩领导也要处以一定的责任金。连续两年受“黄牌警告”的乡镇,4个责任人就地免职。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奖励。各乡镇对计生宣传员的工作,也必须制定严格具体的考核措施。

实现八个新突破:

(一)坚持以人为本,在全面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上取得新突破。

自我管理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村民自治是自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有效形式,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去年,药山镇大元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写进《村规民约》,尤其是将医学监护等相关的内容写进了《村规民约》,让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己监督自己,自己管理自己,通过实施,效果比较明显。绥江区中城镇用一纸《村规民约》管住超生。这些成功的例子说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适应村民自治的形势,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逐步探索一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村民自治的路子。在今天召开的这个会上,药山镇和药山镇的大元村将就实行村民自治的经验进行交流,全区各乡镇、各村(社区)要认真学习,认真领会,抓好自已的试点。在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一是要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中的一些重要条款写进《村规民约》。二是在《村规民约》中明确监督制约的机制。可以明确规定,只要间隔年限够,办了生育证的二孩夫妇,只要坚持测环查孕,可以不结扎;反之,对不来测环查孕的,无论跑到什么地方,都坚决结扎并处以罚款。三是对已经草拟成文的《村规民约》,村两委要充分讨论定稿后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四是以《村规民约》为重要依据,由村委会与村民签定计划生育合同。五是建立举报监督机制,跟踪监督,对违反合同违法生育的坚决给予最严厉的处罚。为了强化监督、各乡镇可以设立举报奖。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实施得好,能够达到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的目的,从根本上扭转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逐步形成良性循环的机制。

在全面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中,村“两委”的职责是:一是制定好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规民约》,并督促落实;二是认真组织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完成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计台帐的建立和完善;四是动员本村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好计划生育的各项措施;五是根据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其它工作。

(二)在抓死二孩结扎上实现新突破。

抓死“一放二扎”,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是控制计划外生育,特别是控制多孩生育的最有效手段,要始终将“一放二扎”节育措施作为重点,尤其要将二孩结扎作为考核的重点。要全面准确地宣传好“巧发〔2004〕3号”文件关于“一放二扎”的相关政策,确保政策宣传不走样。

1、凡是生育一孩的妇女,必须在生育后的6个月以内施行放环手术。

2、年8月31日以前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妇一方必须施行绝育手术。(1)违法生育未按政策兑现的;(2)计划内生育二个孩子,尚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3)未到指定地点接受环情、孕情监测的;(4)非法抱养、捡养、领养他人小孩的;(5)脱环、黑取环和被黑取环的;(6)夫妇一方落实节育措施后节育失败的;(7)女方外出半年以上,未按时向户籍地寄回孕情、环情监测证明的。

3、2002年9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夫妇一方必须施行绝育手术。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xx年,在省建设厅的关心、支持和指导、帮助下,根据与省建设厅签订的计生目标任务,我局采取积极措施,层层分解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局高度重视,局和所属单位分别建立“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的两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局主要领导与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从局到所属单位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

经过长期实践,我们发现对房管部门来说,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抓好各物管公司配合计生部门工作方面。因此,根据省建设厅下达的工作目标中关于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作好计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原则,从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等几个方面入手,我局继续严格执行去年制定下发的《关于配合当地计生部门抓好物管区域内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要求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充分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合当地计生部门对业主进行计生法规政策的宣传。二是要允许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进入小区(大厦)对业主进行计划生育手续查验。三是把协助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工作情况(资料图片)作为年度业绩考核和年检的内容之一,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协助配合各地计生部门搞好计生工作,从而进一步把计生工作抓好抓实。

为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积极开展计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会议、墙报、宣传画等形式广泛开展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并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对干部职工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使得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局深入人心。在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计生管理的同时,把是否符合计生的条件与聘用临时工结合起来,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坚决不聘用,做到了无论是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还是临时用工人员,都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局系统干部职工和临时用工至今一直无计划外生育。

根据市计划生育“三结合”领导小组的要求,20xx和20xx年两年我局的计生帮扶点都为xx县沙坪乡高寨村。高寨村是省级贫困乡中的特困少数民族村,共有7个村民组,总人口约700人,耕地面积1000余亩。由于该村地势较高,雨水较少,土质含硫重,形成广种薄收,人均年收入不足500元,当地村民生活十分艰苦,尤其计生户人手少,收入就更少。经实地走访、考察和了解,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情况,该村适合发展种植业,如梨树、李树、桃树等经济作物,但无资金启动。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20xx年我局想方设法筹措资金9000元帮助符合计生帮扶条件的15户特困户引进新品种梨树和李树苗的种植,20xx年我局再次筹集资金9000元帮助符合计生帮扶条件的15户特困户发展牛腿南瓜等经济作物,通过帮扶提高帮扶的科技含量,增强被帮扶对象的造血功能,进一步加速了计生帮扶对象脱贫致富的速度,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由于我局对计生工作重视程度高、措施得力,计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帮扶经验不足、资金紧张、部分物业服务管理企业配合计生部门工作还不够等不足之处,今后,我局将结合职能所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和管理工作力度,使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以工作、生活为目的来本市居住三十天以上的成年育龄人员。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在本市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地的人员除外。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和监督。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标准安排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奖励补助等方法,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六条市、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教育部门依法将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纳入九年制义务教育。

第八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实现部门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定期将办理相关登记、证照和提供服务时了解掌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告知所在地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需要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集、核查、登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告知流动人口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配备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场所;。

(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计划生育相关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环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定点的服务机构,按照规定为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其知悉的相关信息。发现承租人或者实际使用人违反法定条件怀孕、生育、非法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及时向房屋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或者卫生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协助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和开发园区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宣传、便民维权、救助帮扶等活动,引导流动人口实现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第十五条流动人口凭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婚育证明,享受下列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奖励、优待: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按照现居住地的有关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应当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接受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一)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

(四)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十七条育龄夫妻在本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服务登记。办理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居住证明;。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男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在办理服务登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流动人口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第十八条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发现流动人口违反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现居住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应当及时通知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户籍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以及参与登记、核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其他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知悉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

第二十条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相关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三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由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所在地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并由有关部门记入信用档案。

第二十五条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所称成年育龄人员,是指18至49周岁的成年人。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政府11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中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但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的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促进部门之间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互联共享;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应当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并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发展改革、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应当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向所在地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在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工作中了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

接到通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及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

第八条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四)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政策。

第九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简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对已离开户籍所在地但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婚育情况后,可由其家庭成员代办。

第十条婚育证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的,凭原婚育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免费换领新证。已落实绝育措施且婚育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婚育证明长期有效。

第十一条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也可以通过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提交。

第十二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义务情况。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了解本村或者本居住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

(三)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本省有关规定享受休假等;。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本省有关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第十五条流动人口应当自觉接受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如实报告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妻,应当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女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生殖健康检查;依法应终止妊娠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并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不得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殖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在村(居)民委员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接受所在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做好下列工作:

第十九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由最先收到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第二十条育龄夫妻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二十一条出具婚育证明或者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不得收取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协助查验婚育证明的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涉及公民隐私的流动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三条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单位,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没有完成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单位。

第二十四条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规定履行有关管理和服务职责的;。

(二)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三)为流动人口提供应当免费享受的服务时违法收取费用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流动人口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3个月内补办;逾期仍不补办或者拒不提交婚育证明的,由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批评教育。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生殖健康检查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xx年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考核目标,狠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以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使我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得以健康有序地顺利开展,具体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我区自属地管理以来,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流进人口呈逐年递增之势,对我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带来了一些新问题,管理区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对流动人口采取公平对待、加强管理、深入服务为原则,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并要求地方派出所、工商、城管、村建办、医院等部门互相配合,协同做好工作,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顺利开展。

流动人口管理首先加强网络建设,流动人口具有流动性、隐蔽性,这就要求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计生网络队伍,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妇女主任队伍建设,对全区7个社区1个居委会的计生妇女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考核细则,对于不合格、没有责任心的计生干部坚决不用,调离岗位。同时通过培训有关的计生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提高计生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另一方面建立一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计生指导员队伍,使得计生网络得以健全,社区上下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例如今年7月份××*社区一男青年与湖南省怀化县的女青年同居后怀孕,因该户住房较偏僻,幸被社区指导员及时发现,上门做了工作后落实了(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补救措施,避免了一起早婚早育。

第二,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与企业单位共同管理的管理模式。根据流动人口大部分工作在单位,居住在社区的特点,采用了企业单位与租住地共同管理的方法。对企业采用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并与单位法人代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明确责任。今年我区××××针织厂就发生流进人员计划外怀孕,社区妇女主任与工厂共同做了工作后,才得以落实补救措施。对社区私房出租户由社区统筹管理,同时对流进人员做到每月见面一次,每季度清理一次,每半年查验一次的方法及时掌握孕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早处理。今年9月份管理区集中清理流进人员1592名,其中夫妇双方流入472对,已婚女单方156人,末婚女青289人,末婚男青年153名,清理时为49人做了尿检,共发现有计划怀孕1人。无计划怀孕3人,其中2人落实了补救措施,1人回老家流产。

对于流动人口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转变流进人员的婚育观念,对于新落实措施的群众通过发放计生宣传手册、计划生育知识100问等资料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对于有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通过上门宣传优生知识,提供福施福营养素以及健康婚育一卡通等活动,受到了群众热烈欢迎。同时我们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对持有三证的育龄妇女免费办理孕检证明,今年共为256人办理了孕检证明,切实做到了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

在对流进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中还存在问题,主要是随着流进人员的增加,外来人员计划外怀孕比例明显增多,而且流动性比较大,他们采用“游击战”的方式躲避计划生育管理,因此很难及时清理到,即使清理到了,他们又会躲到其他地方,今年××*卫生院生育的6对外来人员中,无计划生育就有3对,都是租住在相邻的镇上,临产了才跑到偏僻的小医院生育,这类人员证件不全,无法找到确切的户籍地和住所,也为落实补救措施带来了困难。

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我们不断摸索,积累经验,充分认识到领导重视和部门齐抓共管是关键,村民自治和企业共管是核心,健全的网络及高度负责的责任心是基础,优质的服务和广泛的宣传是动力。今后,我们将根据群众需求,继续深化服务,与暂管中心互相配合,严格按照市人口与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的意见》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每季开展一次以流进人口为主的清理登记工作,排查信息,摸清底数,力求做到五个清,即:流入总数清,人员结构清,孕情清,居住地清,工作单位清,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查验证明等落实到每个流动人员,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人口环境。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xx年,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经过办公室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办上半年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1、扶贫工作:根据惠民行动的具体要求,结合我街办实际情况落实帮扶户16户,并针对帮扶户的具体情况,通过帮扶养殖、推荐就业、帮扶创业的方式落实了个性化的帮扶措施。

2、安身工程建房:由于诸多政策限制,安身工程建房户正在落实过程中。

3、救灾工作:制定了我街办的救灾工作预案,督促财务划拨到位了10000元的救灾预备金。针对今年气候异常的特殊情况,对各村社区的民政工作人员进行了两次查灾、报灾业务培训。

4、五保工作:按时足额将五保供给金拨付到村上,村民政工作人员按月将供给金送到老人手中,每季度对五保户的住房及生活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指导和协助村(社区)对被拆迁的五保户住房和生活进行了妥善安置。

5、敬老院工作:制定了敬老院的各项工作制度,对敬老院的进行了规范化的管理,5月中旬对敬老院的内外环境进行了一次综合整治,为入院的五保老人提供了良好的生活条件;6、低保工作方面:按照低保政策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强化低保等民政对象的社会监督,对新增的低保对象进行了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农村、城镇低保均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足额发放了低保户的调标补差;7、社会援助工作:今年我办积极开展了社会援助工作,在元月份共募集善款 4。69388万元。救助5人次,救助金额8500元。

1、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工作:我办按季度对对各村(居)务公开进行了督察。

2、建立健全了各项村(居)委会工作制度:将于近期安排各村(居)委会成员村民述职。

3、组织开展了和谐社区、和谐村的创建工作,在梓潼社区建立了自愿者服务站。

对村(居)委会干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时间8小时以上、培训面100%,参训率98%以上的业务培训工作。社区居委会人员的干部待遇得以按时落实,现居委会干部、工作人员已经全部按月领取工资。各村(社区)都张贴了廉洁宣传海报,对廉政文化进行了宣传,廉政文化进村(社区)面达到了100%。

1、殡改工作:搞好殡葬宣传工作,街办死亡人口火化率达100%,没有在耕地和“两道两区”进行葬墓的情况发生。死亡证明做到了由街办出具,每月10日按时报送了死亡报表。

2、成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小组,在我街办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救助点。

老年文体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多次到区上参加演出。老年协会会员已发展到2800余名。

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工作全面开展,对辖区内的29名空巢老人安排了服务人员。

创建省敬老模范街道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按时足额发放了优抚对象的1—6月的定补,对优抚对象中存在的困难积极协助解决。在春节对生活有困难的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八一”建军节庆祝活动正在筹备。

七、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工作我街办的成都市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低端建设已完成,对辖区内的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各种临时救济对象的调查数据已全部录入,已用于网络办公。

残联工作半年来,我办残联在街办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在区残联的指导下,按照区残联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办实际,围绕街办中心工作,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奋斗目标,扎实有效推进我办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坚持“普惠加优待”的原则,着力推行“量体裁衣”式的个性化服务,大力实施惠民工程,完成了上半年的目标任务,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建设和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明显加强街办党委、办事处进一步加强了街办残联的组织领导工作,把村(社区)残协工作纳入街办总体目标管理,组织开展残协联络员业务培训,实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让残疾人足不出村,通过村级代理员受理登记、协办、报送便办到了低保,享受了特困残疾人专项补助,精神患者免费服药等个性化的优质服务。增强了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拓展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已为219名残疾人提供了“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并建立了残疾人普查信息系统的三级平台。

二、就业工作进一步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就业工作:天府街办高度重视残疾人的就业工作,及时全额上缴了本机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2733元 ;通过联系福利企业,会同街办劳动保障所多渠道推荐安置残疾人在百利制药厂,中星电子厂,天基药厂就业6人。并大力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帮助23名社区就业残疾人向街办劳保所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落实扶持“插花扶贫” 8户,为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街办为在学府社区自主创业李德龙开设手机维修店,发放了800元创业扶持金。

(二)教育培训工作:上报7名残疾人参加市残联职业技能培训,组织2名残疾人参加区残联组织的养殖培训;联合街办成人校,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及引导性培训,从而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与就业能力;另外,为5名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申报自强助学金。

(三)扶贫解困工作落实发放了38户上半年特困残疾人家庭专项生活补助,通过民政落实了7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低保救济。

三、大力实施惠民行动,开展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1、3月26日,在街办政务大厅组织了70多名眼病患者进行了免费白内障筛查活动,建立了创建白内障无障碍村(社区)的长效机制。街办安排专车由残联专干送白内障患者前往指定眼科医院做白内障复明手术,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全免费复明手术,非贫困患者落实优惠补贴,由区残联和街办实施两级补贴400元,做到发现一例,手术一例。至今,已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4例,落实发放补贴1400元。

2、成立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惠民。天府街道率先在全区成立学府社区康复服务站,为残疾人开放康复服务设施,由街办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康复站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健康咨询、康复指导服务,在康复指导员的指导下进行康复训练。

3、细心服务,一卡惠民。天府街道精心设计和制作了了街办残疾康复医疗救助卡,为3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残疾筛查、诊断;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康复治疗及训练指导;康复知识普及和转介服务,残疾人凭此卡在指定医疗点可享受全年100元医疗救助。

4、为一名贫困残疾人申报装配彩金大腿假肢;为14名贫困家庭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康复医疗服务,并已帮助在万春医院建档立卡,提供了免费服药。另外街办出资为全街办190名残疾人购买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四、宣传文体工作为营造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社会风尚,街办依托在街道的路牌,设立了固定的宣传标语;结合我街办举行一年一度的春季商品交易会,在会期设立了残联宣传点,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月5日,街办在学府社区红泰美家饰广场开展 “送温暖、送欢乐、送文化、惠民行动”走进天府大型活动。街办残联主席李泉为贫困残疾人现场发放了慰问金,区文广局演员精彩的表演,使广大残疾人欣赏到了一道丰富的文化大餐。5月17日下午在学府社区开展以“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保障残疾人权益,构建和谐新天府”为主题的“全国助残日”游园活动。举办适合残疾人参加的猜迷、投蓝、套圈、掷飞镖4项活动,现场发放奖品,设立残疾人参与奖。并在街道悬挂横幅布标,设立宣传点,散发资料,有力地引导社会公众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营造良好的助残环境。街办领导并对特困残疾人家庭、福利院、福利企业就业的残疾人进行走访慰问。

五、维权工作强化服务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1名贫困残疾家庭提供“紧急救助”,为12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了轮椅;在“元旦、春节、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40户;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热情耐心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无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发生;加强了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六、及时向区残联报送了工作信息6条以及各类统计报表。

卫生工作一、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1、3月初,街办制定了霍乱防治工作预案;对村(社区)以及各个居民小组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将霍乱防治工作细化。由街办出资,印发霍乱防治和群宴管理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放到辖区内每家每户。我街办居民对霍乱病情防治和群宴管理的知晓率达到98%以上。

2、3月中旬,利用春台会时机组织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计3000余份;并将消毒药物免费发放给各经营摊主使用。

3、在4月中旬,对我辖区内流动厨师及帮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课时4次,辖区内进行农村群宴管理的村组干部和流厨全部参加培训,部分区外流厨也到会培训。培训内容有: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基本知识、早期诊断要点、治疗要点、报告制度和意识、农村群宴申报制度、相关法律责任和制度。培训后,要求流动厨师及帮厨人员健康证及时更换,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4、在4月下旬,由街办出资20xx余元,在我辖区内人口密集地区粉刷群宴管理的户外墙体标语9条,加强农村群宴管理的宣传,加深居民对农村群宴管理的认识,使我辖区内农村群宴申报率达100%。

二、农村群宴的申报和现场督察工作街办严格按区防病办的要求对农村群宴进行严格管理,专门落实管理经费,对村社区管理人员实行补贴(每起20元),对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补贴20xx元,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20xx年截止6月中旬共申报群宴394起,现场监督群宴394起,经抽查无瞒报、漏报发生,半年无农村群宴引发的群体性卫生事件。

科 技 工 作街办认真贯彻了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的各项政策法规,积极主动的为辖区内各企业、单位提供科技、经济与知识产权的政策咨询服务。

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利用春交会、逢场天、五五普法等机会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将科研部产权宣传作为科普活动的重要内容;在3月26日的科计大场活动中就散发科普宣传资料5000份,还利用“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点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在梓潼社区设立了科普惠农宣传栏,定期维护和更换宣传资料4次。

文化体育工作一、发掘辖区文化内涵,建立群众文化活动队伍街办充分利用科技园区、大学城驻我辖区的有利条件将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农民文化有机整合,力创天府的特设文化,在各社区成立20支的群众文化体育队伍。我街办现有龙灯、腰鼓、健身舞、农民铜管乐队、骑游队、秧歌等特色文化队伍14支,这些队伍常年活跃于城乡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丰富的文化活动并积极参加区上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和比赛。

二、开展大型文化活动,带动文化水平的整体提高。

为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辖区居民尽快完成从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街办通过和村(社区)联动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多次大型文化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些文化活动分别为:

1、20xx年2月5日,在学府社区红泰广场举办的惠民行动和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

2、20xx年正月初二和正月十五,在天府街道梓潼社区举办的庆新春、闹 “元宵节” 文艺节目表演,上千群众兴高采烈观看了演出。

3、3月26日(二月初八),借天府街办一年一度的商品交易会,开展了丰富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散发科普知识、文化读物10000多份;并由梓潼社区老协承办了表演游行活动。

4、5月17日,由学府社区承办了以“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平等、参与、共享,构建和谐新天府”为主题的残疾人游园活动。

5、5月31日在天府小学、青泰寺小学分别举办了庆“六一”文艺汇演,为两校学生献上了一台精彩的儿童文化大餐。

三、加强培训,提高文化综合素质联合街办成人校、劳保所、计生局、卫生院等单位,在各(村)社区开展文化、职业技能培训、健康知识等培训,共培训人员1000余名,提高了群众文化、综合素质,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工作适应能力。

旅游工作对辖区内的小旅馆进行清查统计,协助区旅游局做好了五一黄金周的各项工作。

政务大厅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继续抓好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全程代理站的建设和运行,适时调整了大厅工作人员,对办事流程、办理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公示。制定了政务大厅人员服务规范等相关制度。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充分发挥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全程代理站的作用,提高公共事务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率达100%;根据政务服务大厅一年的运行,对服务大厅的窗口设置进行了调整,新增12项服务,并将群众服务需求最多的22项服务整理成规范的便民服务指南放置于大厅,此举受到群众广泛的欢迎。完善服务对象投诉机制,在服务大厅公开栏和便民服务指南上印制监督投诉电话,方便群众监督。政务大厅20xx年1—5月办件2892件,未接到一起投诉;制定了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估考核办法;开展了群众普及性宣传1次,散发宣传资料 3000余份。

卫生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

经市政府同意,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出台《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健全三个方面的养老优惠政策。目前,我市的特别扶助在全国各省市及15个副省级城市中标准较高,救助慰藉内容最全。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募集人口关爱基金1003万元,走访慰问特殊困难家庭3725户,发放一次性救助金512.6万元。市人口计生委今年《行风在线》办结率、群众满意率100%,三期“网络在线问政”现场答复率100%。

(二)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三个不变”,强化目标考核。

制定下发考核方案,对95个镇(街)、87个村居和14家企业进行平日考核、明调暗访和调研督导,下发54期考核工作通报,对薄弱区市、镇(街)、村(居)重点剖析,确保基层工作不放松。加大违法生育公示曝光力度,在新闻媒体、网站公示曝光违法生育96次,1088人,对1284例违法生育下达处理决定书。下发综合治理性别比考核方案,印发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材料33万份,实行性别比治理重点区(市)工作周报、打击“两非”重点重大案件工作日报等制度,形成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高压态势。我市在全省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三)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科技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覆盖。强化免费孕前优生项目“两保两防”,截至到6月底,全市共有4.4万名群众接受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70.3%。

二是推进新型人口计生服务阵地升级改造。加快服务转型,指导中心镇服务站拓宽服务范围,逐步实施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和村级卫生室合一,实现资源共享。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分别给予报道。

三是开展人口计生科技服务关爱行动。今年上半年,共有1.66万人受益。

四是推进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所(医院)转型发展。启动与xx市立医院合作项目,全面开展乳腺癌、宫颈癌“两癌”筛查与治疗服务,自5月底开诊以来,已收治病员165人,开展手术93例。

(四)开展集中专项服务活动,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贯彻落实全市双月奋战与集中专项服务活动,走访联系15家重点企业,帮助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组织基层计生干部入户摸排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对新流入的人员及时录入信息平台并交流给户籍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95%以上。今年以来,已为4.2万余名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发送孕环情检测通报7.1万余份。普及发放“新青岛、新市民、新家园”服务卡,流动人口享受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率达90%以上,累计16.97万人次受益。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实行首接负责制,落实办结时限,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点名表扬我市工作做法。

(五)强化宣传教育,优化人口计生工作舆论环境。

贴近群众需求,改进宣传形式,组织开展“七个一封信”发放活动,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向新生儿父母、新婚夫妇、流动人口、在校大学生、城乡居民、中老年居民、违法生育人员分别发放一封信,宣传新型婚育文化。今年以来,全市已发放“七个一封信”近80万份。在市级主流媒体发表稿件97篇,省级主流媒体发稿234篇,国家级主流媒体发稿9篇。培训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2048人次。全省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推广我市经验。

(六)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研发社区管理软件,完善人户分离、驻街单位管理等系统建设,开发建设人口关爱基金募捐救助、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等系统,加快推进全员人口数据库与地理信息系统对接,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积极开展wis信息纠错补录,提高信息质量,准确率达到90%以上。

(七)深化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提升家庭幸福指数。

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下发《深化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意见》,丰富现有的199个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示范点服务内容,全市1138个社区、4949个村庄已开展2项以上的“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服务活动,已有20余万人受益。全国科学育儿示范基地全面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面向镇(街)、社区举办7期科学育儿师资培训,培训人员420名。《光明日报》报道我市经验。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贴近民众、关系民生的群众性社会事业。计划生育工作重在基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更是社区工作中的一个重点。20xx年,我们根据**市计划生育局和**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对社区计生工作总结如下:

我们注重宣传的首位意识,努力宣传计生法规、政策及生殖保健知识。利用庆祝三八妇女节、5.29计生协会成立29周年纪念日、9.25计划生育公开信发表纪念日活动时机,在社区门口、门口进行了计划生育知识。

黑板报。

展出和集中性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的政策问题。定期更换计划生育墙报和宣传栏。同时,我们还利用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引导社区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婚事新办、计划生育丈夫有责、优生优育、尊老敬老、生活健康、文明幸福”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避孕节育和技术服务工作。

1、今年的*月和*月,社区组织育龄妇女进行了每年2次的妇女健康检查,今年共有多人次参加了妇检。对因有事未能参加孕、环情监测的育龄妇女,上门了解情况,做好随访服务。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主动热情为居民群众提供计生知识,让她们知道常用避孕方法的用法及注意事项,指导育龄妇女对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暂不适应上环者及时送避孕套、药、膜等工具,做好随访服务。

3、严格执行生育政策,确立政策服务思想,主动关心帮助育龄妇女办好各种生育手续。做好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总结情况,布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建立详细、完备的计生工作资料。截止至20xx年11月初,今年社区常住人口中已有**个孩子出生,办理一胎服务证张,二胎生育证*张,领取独生子女证*张,社区全年向育龄妇女上门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多份。

4、认真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上报避孕药具表、育龄妇女基础信息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表、人口调整定位等各类报表,各类报表填写正确,及时上交。

5、做好计划生育志愿者宣传服务工作。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积极传播计划生育知识、政策、观念。

6、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和常住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社区现有*名协警分别管辖社区内几个小区的流动人口,社区与他们定期交流讨论外来人口有关情况,请他们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管理、证件查验、执法检查等基础工作。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计划生育工作关系到社区的每家每户,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各项。

规章制度。

及时和计生信息员联系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积极探索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新途径。

村计划生育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0xx年x月年是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上台阶,整体上水平的一年。

一年来,全镇计划生育工作者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区人口计生工作决策部署,以科学的态度、求实的精神、脚踏实地、务实工作,从而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计生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尤其是9月份计划生育秋季集中活动以来,我镇认真按照上级领导提出的要求,抓住契机、乘风践浪,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整改提升,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明显成绩,进一步稳定了低生育水平,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

20xx年x月至今,全镇共出生496人,合法生育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4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39,同比降低了28个百分点。妇女到站查体率98.6%,全镇引流产106例,其中大月份引产5例。放环497例,实施男女扎165例,追回外逃53例,征收社会抚养费230万元,其它各项主要工作指标同期相比都有较大改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今年x月份以来,我镇各村着手制定了《村规民约》,成立了成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和《村规民约》起草工作小组,负责起草、完善各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广大群众积极建言献策,群策群力,制定出了切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切实有效地指导了各村的计划生育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0xx年x月8号,市县两级领导来我镇东徐村检查工作,东徐村《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认可。

以上工作指标均达到和符合年度工作考核要求,与往年比较有较大的进展。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简要概括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

1、凝聚力量,常抓不懈。

新时期我镇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着低生育水平反弹压力,正处于艰难的爬坡过坎阶段。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抓计生国策不放松,步步抓落实。

尤其是经过开展秋季计划生育集中管理服务活动,全镇计划生育生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集中管理活动以来,妇女到站查体率98.1%,二胎持证到站率99.2%,全镇引流产20例,放环54例,实施男女扎16例,追回外逃8例,征收社会抚养费72.9万元,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到位,其他各项主要指标同期相比都有较大改善,有效遏制了违法生育的势头,稳定了全镇的低生育水平。

2、抓住契机,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活动”

围绕本年度上级计划生育年终考评考核,我镇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年终考核,既是各级领导对我镇人口计生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也是对我镇人口计生工作盘点与鞭策。我镇紧紧抓住这一有利契机,全面动员,大造声势,全力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狠抓了生育政策落实的专项整治,专项活动工作组成员进村后,与村组干部一道不分日夜,逐组排查核实,逐户包干到人,逐个落实节育措施,促进了生育政策与技术服务政策得到进一步得到落实;二是狠抓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大张旗鼓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扎制了6辆宣传车,每天到各村巡回宣传,各村悬挂横幅260幅,张贴标语500幅,灌制活动录音带,逐村循环播放,广播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孩也是传后人,为女孩成长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狠抓了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专项整治。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是当前农计生办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实行统一标准、分类征收、张榜公布、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做到了使用统一票据,规范了征收程序,杜绝了“以罚代生”“放水养鱼”和私自挪用社会抚养费等违法违纪行为。

3、改变工作方法,创新工作环境。

计划生育在农村俗称天下第一难,而新时期在农村推行计生工作就更难。鉴于此,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者拓宽了工作思路,创新了工作方法,从而使计生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全心打造了“阳光计生”“和谐计生”。

今年以来,我镇独生子女费每人每年120元,全镇发放共计325000元,晚婚晚育家庭每户奖励500元,双女绝育户每户600元,放弃生育二胎的.独女户家庭除一次性奖励5000元外,每月每户再奖励50元。在此基础上,我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实行以奖代罚,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家庭开展“治安双保”(保障人民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活动。有我镇政府出资九万余元,为广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成员办理“治安双保”商业保险,每户每年参保30元,一旦有意外情况发生,将会获得两千元到六千元不等的保险理赔。

二、存在问题。

由于计生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日常工作的被动性,我镇计生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其表现为:

1、部分村、组干部思想意识和工作方法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工作中经常产生畏难和消极厌烦情绪,使计生工作在部分村、组仍然处于被动和应付状态。

全镇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多流动性大,其婚育节育信息有的难收集措施难落实甚至不及时影响整体工作推进。

20xx年是关键一年,它既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我们党的90周岁生日。我们要一如既往的发扬计划生育工作者“不怕苦不言累”的战斗精神,脚踏实地的做好新的一年的工作。为此,特有以下几点工作计划:

1、进一步突出宣传教育为先导。通过继续宣传贯彻中央《决定》和新省计生条例,把广大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引导到党和国家的生育政策上来,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

3、继续坚持对象就是任务,狠抓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为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切实保障;开展经常性的查环查孕和生殖保健服务,建立孕情追踪制度,杜绝和减少政策外生育。

4、继续狠抓生育政策落实,突出计划生育党员干部带头,严厉查处党员干部、在职职工违法违纪生育行动,教育党员干部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5、加强计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计生队伍的综合素质,完善计生干部培训制度,镇、村、组中心户长例会制度,业务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提高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专业计生队伍,切实保障全镇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要以更加辛勤的工作,回报各级领导的信任;用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90岁生日献礼!

镇计生办。

20xx-01。

卫生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

区卫生系统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个过程。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设有固定的宣传栏,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区妇幼保健院扎实推进“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工作,多次组织医务人员进社区举办各类义诊咨询活动,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免费诊疗服务1500多人次,发放各类妇幼保健知识宣传资料5000多份;深入社区、企业等单位,开展以生殖健康、妇女疾病、艾滋病防治及妇女五期的保健知识为内容的健康知识讲座。区卫生监督所以打击“两非”和无证行医为宣传重点,加强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执业道德教育,规范执业行医行为,防止医疗机构出现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区疾控中心结合预防艾滋病义诊宣传活动,利用大型户外预防艾滋病宣传广告、公交站候车亭滚动灯箱广告,对以务工女性为主的外来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保护妇女健康等知识的宣传。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做好民政业务工作与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落实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为统揽,认真履行民政部门在人口计生方面的工作职能,现汇报如下:

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责任明确的管理体系。为强化管理,我局将计生工作纳入《年度民政系统目标考核责任书》,下发了《xx县民政局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是严格把关、依法登记。重点把好结婚年龄关、证件手续关、双方自愿关等“三关”,对外来流动人口要求进行婚姻登记的,严格按《婚姻登记条例》规范把关,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对象及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对象耐心解释清楚,不予以登记,确保了婚姻登记质量。截止十一月底,全县今年共有6137对新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其中流动人口新婚夫妇1700对,登记合格率100%,档案完整率100%。二是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生政策宣传和信息互通工作。在婚姻登记时对结婚双方进行婚姻家庭、优生优育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同时,我们及时将办理结婚登记对象的信息资料提供给计生部门,使其能掌握他们的信息情况并进行有效地管理。

(二)严格执行计生政策,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在收养登记工作中,一是严把登记审查关、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收养当事人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一定要经居委(村)、街道(镇)、县三级计生部门加意见盖章后方有效,否则不予受理,对收养人有生育能力的要求落实节育措施;二是严把“送养关”。《收养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送养”,对因超生而困难的家庭,一律视为一般的困难,坚决不予办理送养登记;三是加强社会弃婴的管理,严禁私下抱养社会弃婴,所有弃婴按政策规定送市福利院。截止目前,共为市福利院送弃婴4名。

(三)发挥村(居)民自治作用,促进计生工作在基层的落实。

我局在指导、检查和督促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把计生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农村村民自治内容,同时把它作为村(居)民自治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条件。根据中央《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我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在推进村(居)务公开中,必须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使计划生育在基层家喻户晓。

(四)做好政策帮扶工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1、为灾民、贫困户安排救助与扶贫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和其他计生贫困户。

2、切实将计生“三结合”工作与救灾救济工作相结合,与农村特困救助相结合,与农村医疗救助相结合。在发放救灾粮款、开展农村特困救助、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灾民建房救助时,计生贫困户中的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优先给予救助,其救助标准、救助数额,可适当高于当地同等条件的救济对象。

3、经计生部门鉴定,确因计生手术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计生户,除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和救助范围外,适时给予必要的救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巩固成果,再接再厉,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力争开拓民政部门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领域、新途径,为xx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今年以来我站以县计生委重点工作为抓手,结合马塘的实行积极开展工作,按序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均名列全县前列。

一推进按政策有计划再生育行动。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特别是单独二胎政策,我们开通了一切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倡导,使申请再生育一孩对象较去年有较大幅度上升,20xx年办理了39份二孩生育证,今年1-10月份办理二孩生育证74份。去年生育二孩51人,今年1-10月生育二孩52人。照这样计算今年有望完成二孩出生率比上年增长25%的指标。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我们年初就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居,通过县指导站三次现场检查和部分送检,已完成任务。随访和孕产结果上报工作有序开展。

三计生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5月份完成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转型保险的`各项工作。3312名独生子女,保费132480元。农村奖特扶、企退职工一次性奖励等工作都按县计生委的统一部署,认真抓了落实。全镇奖扶人员5623人,特扶335人。人员、资金的核对工作也基本结束。启航工作室也于8月底前建设到位。

四流动人口管理。我们在人员密集的马塘中心市场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推动了流动人口的自治工作。与卫生、公安实现了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全镇流入人口670人,流出人口940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186人,服务559人次,流动人口免费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率100%。

五依法行政方面。实现了政务公开,村镇统一建了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凡涉及到人口计生方面应公示的内容全面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依法进行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今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8万元。

六计生技术服务工作,1-10月份放取环18例,门诊咨询2273人次,镇随访12697人次,rti4819人。年初更新了一台b超机,增强了服务功能,免费计生技术服务率100%。

七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了对去年底前新上岗的9名妇女主任的培训工作,使她们尽快进入角色,提升村居妇女主任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镇对各村居统一购置了电脑,实现了村级网络全覆盖。结合单独一孩夫妇的调查、农村奖特扶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计生信息的内容,提高了全员人口数据库数具质量。

八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阵地宣传,我们利用人口文化园、文化大院、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知识。二是舆论宣传,镇广播自办节目每月二档从不间断。三是资源整合,借助社会力量进行宣传,市河社区有一支长年活动在农村街头的夕阳红文艺宣传队,我们把人口计划生育知识、优生优育知识、打击两非等知识编成小剧本,演成文艺节目,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受群众的好评。

一年来我站正常工作有序开展,重点工作一着不让抓落实,特色工作创亮点,我们在全县率先建立的“夕阳关怀服务中心”活动正常,高标准建立了启航工作室。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再次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村计划生育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为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雨碌乡计生办在县计生局的关心、指导下,在雨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实现了人口出生率稳中有降,出生人口素质显著提高,整个计生工作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一年来,雨碌乡计生办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黄、红牌”警告、通报批评和“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思想上动员到位、工作上提前安排、措施上狠抓落实,经过全乡各有关部门的协同努力,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计生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本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各项计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人口出生得到有效控制:截止到12月底,雨碌乡共出生425人,其中计划内出生412人,计划生育率为97%,无计划外多孩出生,生育证发放合格率达100%。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全乡出生人口中男孩212人,女孩200,性别比为106:100。

(三)“三术”任务圆满完成:截止12月底,全乡已完成结扎120例,占指标120例的100%;完成放环200例,占指标200例的100%;避孕及时率达87%。

(四)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今年共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户,并为其独生子女办理了升学加20分的相关手续。通过全面落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用“政策倾向、利益导向、少生奖励”的方法,促进农村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群众在经济上得到了实惠,生活上有了保障,“少生快富”的观念正逐步形成。

(五)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加强。

为贯彻落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政策律法规,全乡各村委会基本按要求建立健全了以流动人口台账、“两卡两书”和“两证一书”为主要管理手段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机制,村委会、租房户及用人单位与流入人口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一是摸清底数,办理查验证明。全乡共有流出人口15699人,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8214人。二是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全乡十三个村委会均建立了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台账。三是落实各站所部门综合管理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等工作: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婚育新风正逐步深入人心,进入千家万户。基层统计台帐、版面运转正常,合格率达92%;全年共完成计生生殖健康检查四次,检查率达95%;对全乡425户的孕产妇实行跟踪管理和优质服务,严格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对溺婴、弃婴现象予以及时打击。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狠抓政策措施落实,整个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取得了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的好成绩。

(七)出生缺陷干预有序开展:,全乡共发放叶酸片70人次,并对服用对象进行了登记,跟踪管理,及时将相关情况进行了统计上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由于组织、投入措施到位,有效降低了人口出生缺陷的发生。

(八)扩大内需建设项目:20,雨碌计生服务所业务用房建设属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实际建盖314.46平方米,投资计划为40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2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万元,实际工程完成投资401024.59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251253.54元,附属工程133471.05元,地勘设计资料费11600.00元,图纸设计费4700.00元。在项目建设管理中,雨碌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计生办,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在财务管理方面,把工程资金设在财政所专户储存,专用于工程建设,杜绝挪用和挤占,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和严格使用资金的“三专一严”体系。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派驻业主方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现工程已全面完工。

本项目的建成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增强了技术服务功能,将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服务。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计划生育专题会议,针对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解决,坚持每月例会制度,狠抓各村经常性工作,抓好薄弱村计生工作。继续坚持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乡属单位挂钩联系基层制度,挂钩单位带人带车带钱支援、帮促村委会开展工作,通过抓示范、抓典型、抓后进,推动全乡计划生育工作的平衡发展。

(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上半年,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做了修改和完善,明确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责、权、利。乡党委、政府与全乡十三个村层层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切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并且出台了新的“黄、红牌”警告制度。经常督促检查,严格实行计划生育“黄、红牌”警告制度,把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转变婚育观念,营造计划生育良好氛围。

一是以转变群众观念为出发点,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每逢雨碌乡街天和铁厂街天上街巡回宣传,采取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磁带等方式广泛宣传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农业人口奖、优、免、补政策,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预防艾滋病等内容。二是阵地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在开展协会宣传周活动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宣传月活动中,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宣传计划生育,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到了实处。三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婚育观念。

(四)树立为民服务新理念,切实提高计生服务质量。

一是树立提高服务意识,以点带面。乡党委政府把完善、加强计生服务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改善乡服务所、村服务室设施条件。服务所建设现已初步完工,于年底可投入使用,通过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使软硬件建设方面有很大改善。从而为各村育龄群众提供便捷的计生优质服务,以此带动和促进雨碌计生服务所优质服务工作逐步迈上新台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条例》,努力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每季度挨村逐队为育龄群众免费开展生殖健康普查普治。三是围绕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开展优质服务,切实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五)不断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

一是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给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工作中,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在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负责的基础上,坚持以现居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派出所等部门参与,做到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做到与常住人口一样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二是要充分认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必要性、重要性。三是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献言献策。形成了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多方面服务,促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托计划生育服务所,经常下村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免费普查,同时提供避孕药具,并切实保障他们享有的合法权益。

(六)普及药具知识,做好药具发放管理工作。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将药具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年初,制定了药具分配计划,建立药具总账、分账,对药具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同时,加大对育龄群众的避孕药具知识宣传,大力宣传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七)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严格一、二胎申请、审批制度,公开办事程序,依法行政,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一年来,虽然我乡的计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按照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突出以人为本,强化优质服务,既要稳定低生育水平,又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的要求,工作难度更大,工作任务更重。

二是个别干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抓计划生育工作不力,存有畏难情绪,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计生工作,仍存在留情、留步、留路的现象;个别地方工作气氛不浓,声势不大,存在应付过关、弄虚作假的思想和行为,没有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只满足于完成“三术”任务。

三是由于外流人口众多,流动人口管理还没有真正形成有效的计生监管工作机制,医学监护和节育措施难以落实到位,计划外生育的现象时有发生,出生人口统计上报困难,漏报出生人口较多。致使重点工作未能真正突破,查环查孕率偏低,结扎对象库存量较大,完成“三术”任务十分困难。

四是少数群众的生育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多子多福”、“养儿防老”、“儿女双全”等意识仍根深蒂固,在思想认识上对子女数量的要求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还有一定差距,致使低生育水平不稳定,还存在着反弹的现象。

五是政策推动计划生育的功能不够健全,服务网络不够完善,技术力量不够强大,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保健需求,服务机制与群众的需求还不相适应。

四、20**年个人工作计划。

年,按照建设和谐乡镇的指导思想,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按时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6%以上,长效避孕及时率达85%以上,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证巩固率达99.5%,关爱女孩行动、奖优免补政策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统计台帐准确率达95%以上,在家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率达95%,计划生育“5331”工程达标率为100%,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率达80%以上,无计划外多孩生育。

要完成上述指标任务,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为重点,以大力推进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和关爱女孩行动工作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我们相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克服困难和不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狠抓落实,雨碌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将再上新台阶。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xx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县计生局的指导帮忙下,在xx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关心下,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xx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依然严峻,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且困难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飞速发展,流出、流入人口增多,镇党委、政府在今年x月份专门召开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并同镇、村级单位签定了相关的`目标职责书,对各项工作指标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奖罚分明。

镇计生办联遍人员下村同村级组织及村计生员一道对上半年的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摸底,并造册。且要求村计生员每季度把流动人口的变动状况报镇计生办。统计做到了不漏、不重、准确、及时。

由于我镇流出人口多,管理区域大,镇计生办对外出人口进行宣传教育,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办理。并将事宜下放村组织。

我镇已婚育龄妇女流出较多,为了更好地搞好“三查”工作,计生办制定了“已婚育龄妇女限期寄回三查证明的通知”每季度提前一个月就发放。对逾期未寄回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按照《四川省计划生育服务协议》进行处理。截止xx年5月共计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509人。寄回手续1265张,三查率84%。

xx镇地处唐巴公路段,与金堂县接壤,由于地理优势,所以流入人员较多。为了更好地管理,我镇组织公安、计生办人员对其进行了清理整顿。

xx上半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还存在着必须的不足。为了更好地搞好xx年全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我们将宣传教育、经常性工作为主,搞好流入人口的技术服务工作,并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使流入人口在我镇管辖范围内能够遵守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能在现存基础上更上一个台阶。

卫生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

按照帮扶措施,我办领导杨东胜同志率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大坑村,根据大坑村提出的相关问题,尽量在人、财、物等方面支持帮扶大坑村,落实帮扶任务和政策,多次组织召开计划生育帮扶工作专题会议,解决大坑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督查督办资金落实情况,自查验收被考核的范围和内容。同时,积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帮扶大坑村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内的宣传栏、横幅、计生品等方式,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在村内营造良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氛围;二是帮扶大坑村做好已婚育龄妇女参加查环查孕工作,落实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确保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达到要求;三是落实奖扶政策,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实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只有女孩的家庭进行重点扶持,给予适当照顾和金钱鼓励,对3户新生儿家庭及27户服务家庭,上门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和新生儿护理常识,并送去避孕药具及宣传材料,深入到育龄妇女中,宣传生殖健康知识,了解她们的生产、生活、生育等情况,并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