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建议书(优秀17篇)

时间:2023-11-22 16:23:07 作者:碧墨

提出意见建议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实际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空泛和抽象。如果对意见建议的提出有疑惑或不确定之处,以下范文或许能够为您解答和提供一些参考。

员工奖惩建议书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优秀管理者奖:对突发事件、事故能妥善处理、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实效性。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员工奖:能够按时按量的完成工作量,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与指导、不旷工、擅离职守、离岗串岗,管理人员根据日常表现记进行评选,每个月进行一次评比,选出优秀员工,予以奖励。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旷工不报、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3.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4.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8.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9.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0、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1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12、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13.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无论是民工还是管理人员都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以上建议,纯属本人的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平台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

公司平台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5)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6)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12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作出)。

(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

(2)绩效考核优异奖。

凡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级,第三个月当月工资可奖励100元。

(3)工龄工资奖。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龄工资,底薪加100元。

(4)带薪年休假。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

3、其他奖励:

(1)销售冠军奖。

针对所有营销的员工,销售冠军奖分为:周销售冠军奖和月销售冠军奖!

周冠军奖每周评选一名(销售系数第一名),获得周冠军奖的员工,公司直接奖励现金100元;月销售冠军奖每月评选三名(月销售系数前三名),第一名现金奖励500元;第二名现金奖励300元,第三名现金奖励200元。(只有当月完成公司规定任务的销售员工,才有机会评选月销售冠军奖)。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因个人原因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公司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无条件照价赔偿,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5)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每月旷工达3天(含)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8)在公司内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9)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2、一般性处罚: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2)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3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3、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2)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下载电影等占用公司网络资源的;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值日、值班的;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4)浪费公司财物(下班未关电脑、灯等);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5)未按时上交各项报表、无故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任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6)开会、培训无故迟到、缺席;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7)无故不接听电话或关机(8:00—23:00)。

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50元或取消当月话费补贴。

员工奖惩制度

1、在本月门诊工作的员工各项很优秀,按直接或间接及医护人员推荐或多次受员工及患者好评的奖励方法。

2、表扬与其他业绩奖励方式相结合。

4、在任何发放奖励资金由行政主任同意批准,及科室负责人核实后方可发放。

1、门诊将制定以下员工有任何有于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规范管理,团队建议均应予表扬者。

2、模范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得到同事及科室负责人的充分肯定者。

3、在一个月全勤者(含每月公休假3天内)(无迟到、早退、无旷工、无各类请假)。

4、遇有紧急以外情况,勇于负责处置,且处置得当,避免差错事故发生,维护门诊的声誉和经济利益者。

5、业务技能优秀,职业道德良好,工作勤勤恳恳,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是为同仁表率及多次受到病人普遍好评者。

6、在领导分配的专项工作中,能主动性地开展工作,完成工作出色,节约经费,缩短工期者。

7、对来电咨询的患者,并登记或通过关心询问病情况进行沟通推荐治疗技术治疗者。

8、准时上午8点-下午6.30上岗服务,着装整洁整齐。仪表端庄,主动热情迎候病患,为微笑站立接待来就医病患,询问与了解病患诊疗专科,妥善安排就医并与医生讲明外有病患等候(担负向导、付款、取药送药)。

9、门诊医护人员一个月内无窜岗闲聊、无吃零食、无看杂志、无大声喧哗、无乱扔纸诮、无玩电脑游戏及其它事项等,在考勤报表中无弄虚作假者。

10、药剂人员各项工作表现优秀、无发错药品,对药品断档、变质、失效管理妥当,做好四查十对的规定及无违反毒麻药品使用规定者。

11、在工作当中有责任心者,无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无推卸无延误诊治与抢救,无造成医疗差错事故,无投诉无纠纷,医护人员按二个月内无事故者。

1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无私自收费或私自出售药品物品,无向患者索取“红包”礼品,不给门诊造成经济损失及门诊不良形象者。

1、根据影响的范围进行处罚。

2、最多处罚的金额不得大于医护人员工资的.40%。

1、医护人员工作服穿着不整齐、不整洁、戴首饰、不带胸牌、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工作区域内脏乱或穿工作服进食堂者,每人每次扣款20元。

2、迟到、早退、班中脱岗者,1—5分钟扣款10元;6—10分钟扣30元;11—20分钟扣5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替人或委托人打卡,上班干私活,窜岗聊天、吃零食、打电话、发信息、看小说听mp3等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考勤报表中弄虚作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无故不参加门诊开会等集体活动或未经允许不上班和自调休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扣70元。

3、服务态度不好,对病人视而不见,语言生硬,失误等原故引起患者不满或纠纷投诉,经调查属实者,每次扣100-200元,在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4、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差错事故的,如有投诉纠纷,经调查属实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有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6、医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推委病人而耽误病人抢救,造成医疗差错事故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7、员工之间相互不协调,影响工作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8、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私自收费或私自出售药品、物品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款金额为当次交易数额的5倍,严重者给予解聘,造成不良后果者,后果自负。

9、上下班不及时关灯、水管、门窗或浪费表格纸张,一次性用品者,每次扣款10元,(头次警告),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10、药剂人员发错药品者,每人每次扣款30元。药品断档、变质、失效及不按规定履行四查十对或管理不善影响工作时,除每人每次扣50元外亦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双倍责任。违反毒麻药品使用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每次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司法部门处理。

12、业务考核成绩不达标或医疗护理质量不达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

13、向患者索取“红包”礼品外,每次按“红包”金额加倍扣罚。

14、对病人治疗病种耻笑泄露隐私者,每次扣款50元。

15、医疗文书书写不全或不规范及违反感染控制要求,纠正不改者,玩忽职守,违规操作或违章指导造成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者,每次扣款200-300元,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按赔偿数额地30%扣罚(含退款)。

17、药库、药房、化验室等科室,要及时反映本科室本月及下个月的情况及计划,如没及时上报采购导致门诊不能正常运作,利益受到损失,直接与间接的对负责人扣款100-200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奖惩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和工作积极性,并使员工的奖金和加班工资发放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领取每月工资或奖金和加班工资,并执行延长集团统一工资标准的所有正式及合同制职工,对于其他奖项也参照本考勤的出勤率进行核定。

3.管理规定。

3.1.1由于公司属于生产性单位的实际情况,实行不定工作时间和无节假日的管理制度,一般的工作时间参照工人的作息时间执行。

3.1.2考勤周期:为从上月的21日至本月的20日作为本月的考勤周期。

3.1.3考勤方式:采用手工连续登记签名(上午、下午)的办法进行考勤。

3.1.4奖金和加班工资发放依据:按照现行应发工资合计金额作为每位员工的奖金和加班工资发放基数。对于在本公司上班而不在本公司领取工资的'人员,应发工资合计金额基数参照本公司其他同等级别人员的最高应发工资合计金额作为其基数。

3.1.5各类假期规定3.1.5.1对于因公出差或办事人员的考勤:出差或办事不能正常出勤者应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人员出差或办事连续2日(含)以内,应向考勤专管人员说明并在考勤记录中注明事项和时间,3日或以上者需向公司领导申请,其他人员出差或办事连续2日(含)以内,应向部门主管领导申请,并经授权批准,报考勤专管人员进行说明并在考勤记录中注明事项和时间,3日或以上者需向公司领导申请,对在本县以外出差或办事者周日、周六未办完事者按正常因公出勤,具体时间按差旅报销单上审批时间为准,在该考勤周期内的差旅报销应在本月的26日前完成,对夸周期的应在下月考勤中注明,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而出现的考勤责任自行承担;对在本县以内办事者周日、周六不能办事而未出勤者按缺勤对待;对于未办理上述要求申批的因公出差或外出办事者全部按缺勤对待。

3.1.5.2病假:员工休病假不能正常出勤者,时间超过一周者应提供县级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十天以上的,需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手续(出院诊断证明、票据等),否则按缺勤对待。对于超过30天应另行申请。对于确因重大疾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需提供市级以上诊断证明及住院手续证明,一年内发放基本工资,超过一年者单位只负责全部社会统筹和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补助。

3.1.5.3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15天婚假。

3.1.5.4丧假: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12天。

3.1.5.6工伤假: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以上请假(申请)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其他重大事项不能亲自办理者可以在假条中注明,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及时得到批准者,应先电话申请并经授权批准,后办理申批。否则将按缺勤或自动离职处理。办理要求需按照外出或办事的时间权限要求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办理。

对于3.1.5.1、3.1.5.6审批完整的按正常出勤对等待,并按照发放奖金和加班工资标准发放,对于在3.1.5.2-3.1.5.5项的规定以内,审批完整的发放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合计扣除社会统筹及个税部分)。

不参与奖金和加班工资计算,对参加本单位职工的各类宴请按正常出勤登记,其余事假均按缺勤对待。

事假包括:病假、婚假、丧假、产假与哺乳假、陪产假、工伤假。除此以外的均缺勤对待。对于该制度中有另行规定着除外。

4.奖金和加班工资计算办法:

4.1月出勤15天(含)为基本出勤天数,无奖金和加班工资。

4.4月出勤超过23天(含)至27天(含)以内按日平均工资的80%×出勤天数计算奖金和加班工资4.5月出勤超过28天(含)以上者按日平均工资的100%×出勤天数计算奖金和加班工资。

4.6连续三个月出全勤者第三个额增补1000元全勤奖。

4.7连续六个月出全勤者第六个额增补2000元全勤奖。

4.8连续九个月出全勤者第六个额增补3000元全勤奖。

4.9全年出全勤(春节20天假期按全勤对待)者年终增补5000元全勤奖。

5、基本工资发放要求:

5.1对于请事假者在规定条款的时间内给予发放全额工资,超出者按有关条款执行。

5.2每月正常出勤少于15天(含)只发放基本工资。

5.3连续3个月出勤不足31天(含),核定当月发放当月基本工资的80%。

5.7在一个年度内连续三个月不出勤或累计不出勤天数超过150天的,从到达月份开始单位只负责交纳单位部分的社会统筹不发放基本工资。正常出勤后两个月不发放基本工资和其他奖金工资。

5.8在连续六个月不出勤或累计不出勤天数超过180天的,从到达月份开始按自动离职对待,解除与本公司的任何关系。注:如因单位领导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考勤人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请假,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对提供虚假证明的经查实按缺勤对待,并扣除一个月基本工资,对已发的工资在以后月份扣回并累计缺勤时间。

6考勤要求。

各考勤主管人员对所属员工的考勤,每天填写考勤日期,并对各考勤人员进行监督不得补签、不得提前延后签名、不按时间填写、不预留空格让他人补签等事项,如果发现让其立即纠正,不纠正者用红笔注明,当天按缺勤对待,两次发现此类问题扣除本月全部奖金和加班补助,考勤主管人员不作为者一经发现并证实后按被考勤人同样处罚。对部分事项进行备注,每天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前各位职工按时自觉签名并填写当时的时间,每天签名一次或不是因公外出两次签名相隔不超过5小时(含)者按半天对待,两个半天可累计为一天计算。者并连续不预留空格让他人补签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按缺勤和提供虚假证明对待。

7附则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综合财务科。本制度经一半以上职工讨论同意并经单位领导签发之日起生效。

员工奖惩制度

对有如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一、完成销售计划或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二、对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效果的。

三、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四、技术熟练,受到顾客表扬或在有关重在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五、当场抓获或揭发摸、拿、偷、盗商品,销售或其它有价值的凭单,情况属实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奉公廉洁,拒收贿赂,谋私利有突出事迹的。

七、利用业余时间修旧利废,为酒店节约费用开支,有突出贡献的。

八、其它值得奖励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员工的奖惩制度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五、奖惩项目设置(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平台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平台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5)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6)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12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作出)。

(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

(2)绩效考核优异奖。

凡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级,第三个月当月工资可奖励100元。

(3)工龄工资奖。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龄工资,底薪加100元。

(4)带薪年休假。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

3、其他奖励:

(1)销售冠军奖。

针对所有营销的员工,销售冠军奖分为:周销售冠军奖和月销售冠军奖!

周冠军奖每周评选一名(销售系数第一名),获得周冠军奖的员工,公司直接奖励现金100元;月销售冠军奖每月评选三名(月销售系数前三名),第一名现金奖励500元;第二名现金奖励300元,第三名现金奖励200元。(只有当月完成公司规定任务的销售员工,才有机会评选月销售冠军奖)。

销售系数公式如下:

销售系数=销售金额/公司规定各门市销售额。

员工的奖惩制度

一、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三、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四、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注解:关于留用察看人员待遇问题,现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五、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六、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七、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本站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八、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九、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十、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十一、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十二、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十三、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十四、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十五、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奖惩

1.目的:

为了加强奖励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发挥奖励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更好地激发员工对工作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公司纪律处罚政策,创造一种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维护公。

司正常运营。

2.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运营平台为本制度的制定和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奖惩制度的拟定、培训、推广、解。

释,并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反馈和研究。

3.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授权执行日常奖惩工作。3.3武汉中货相关部门负责奖惩制度执行的指导监督。

4.1.1公平、公正、公开;

4.1.2有功必赏,有错必纠,赏罚分明;4.1.3以事实为依据;

4.1.4员工享有举报权和申诉权。4.2奖惩形式:

4.2.1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日常奖励和阶段性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日常表彰、阶段性鼓励、参加培训等方式,促进员工不断发展。

4.2.2处罚:以帮助引导员工发展,促进员工不断改进自身工作为目的。处罚采取日常督促改进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行政处罚分不同等级,层级递进。4.2.3公司奖惩根据级别附带经济奖罚。

4.3奖惩结果运用:公司奖惩与绩效考核工作同步,员工奖惩记录由人事定期收集汇总,与员工绩效考核挂钩;奖惩记录将对员工绩效评估成绩、晋升、降级、人才梯队建设及培训等产生直接影响。

第1页。

5.奖励类别及实施:

5.1优秀个人及团队的评选。

5.1.1奖项设立5.1.1.1。

1)团队奖项。

整合片区内一年的考核数据和项目操作情况,对所有片区进行评比,评比出‘优秀片区’奖励,并给予现金奖励300元,对片区进行整体奖励,给予奖励证书。

2)。

个人奖项。

优秀员工奖、优秀干部奖、季度之星。

根据考核成绩评审出优秀员工、优秀干部、季度之星等。

优秀片区。

3)。

特殊贡献奖。

由平台直接操作部、风控部、人事部共同提名5.1.2奖励流程。

公司根据员工的考核成绩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依次为考核、汇总、排名、评审、奖励。5.2日常行为奖励:

5.2.1公司奖励的种类有:通报表扬、通报表彰、晋升提级等三种。公司将视员工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所有奖励记录均由人事部保存,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意见,并可能由此给予员工升职、升级、加薪、经济奖励等形式激励。

5.2.1.1通报表扬:员工若有下列“良好表现”,将会被给予“通报表扬”奖励,并给予现金奖励100元,可采取口头表扬、内部通报、当众表扬等形式。被授予通报表扬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1)品行端正,注意公德,拾金不昧等良好行为。2)热爱企业、爱惜公物、厉行节约等行为。3)遵章守纪、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堪为员工楷模者。4)工作中一贯自觉主动积极肯干表现良好,并有具体事实者。5)团结同事,领导有方,较好提高部门成绩的基层管理人员或监管员。7)较好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8)工作任务完成较好或超出一般水平(如合同签订管理、项目操作管理等)。9)提出较为良好工作建议和行动方案的员工。10)关心企业和他人,无私奉献爱心的行为。

1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群体和银行群体中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口碑。12)能完成岗位工作,又能不断坚持继续学习提高以及改善工作绩效者。13)敢于抵制不良现象的行为。

14)其他有益于公司和岗位工作的良好表现行为,并有事实证明者。

第2页。

5.2.1.2通报表彰:员工若有下列“出色表现”,将会被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并给予现金奖励300元,通报表彰以公司报批文件的形式在公司内部发布(有特殊奖励要求的事项除外)。被授予通报表彰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1)热爱企业、爱惜公物、厉行节约,取得较好成效的员工。2)维护企业利益,挽回公司损失或维护企业利益的行为。

4)阶段性工作、临时或专项任务完成出色的;(如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临时性,专项性的工作,且成绩优异)。

7)对于操作业务有创新革新,并具有实效者;

5.2.1.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获得晋升提级,即在原岗位职级基础上上调一级,奖励金额500元,年底作为薪资调整和岗位职级调整的重要依据,并在全公司给予公开表彰:1)遇紧急及非常事故,应变得当,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者。2)提供合理化建议,取得良好效益或有一定成就者。3)控制成本,节约物料,取得良好效益者。

4)阶段性工作、临时或专项任务完成极为出色,并取得良好效益或成就者。

9)研究改善公司现有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有特殊功效者;10)其他类似维护公司利益优异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行为。

日常行为的奖励不局限于上述奖励方式,亦可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在综合素质考核评估中体。

现,可重复奖励。

5.2.3日常奖励申报批准流程:

第3页。

2)审核:在员工奖励推荐表提交之后对员工进行考察并审核为期1周3)批准:由经理签字批准后,人事部公布名单并落实奖励工作。4)实施:人事部依据公司批示材料执行。

5.3特殊奖励:

如果因员工表现特别突出,上述奖励不能涵盖,可由部门主管、人事部、风控部共同申请。

特殊奖励,即特别贡献奖,指给公司带来重大收益,且完成公司重点战略指标,后期收益及。

带来的影响非常显著,经公司总裁批准进行一次性现金奖励,并给予岗位晋升,人才梯队培。

养等方面的奖励。

6.授予奖励人员的培养。

被授予以上奖励项目的个人,以上述奖励为重点参考依据,作为后期人才培养及梯队建设的入库人选。

7.处罚类别及管理实施。

7.1处罚类别及实施:

处罚是对犯错误员工的教育和指导,公司奉行有错必纠的原则,鼓励知错必改,公司愿意帮助员工不断改进提高自身工作,与公司共同成长。

7.1.1处分的种类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薪留职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四种。公司将视员工所犯错误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7.1.2所有处分记录均由人事部保存,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意见,并可能由此导致员工降职、降级、减薪等后果。

员工若第一次发生下列“过失行为”,将会被口头警告同时要求以公告的形式进行通报。此行为影响到所在考核期的综合素质评分,但不影响员工的调岗。具体条例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1)在工作时间睡觉者(初次);

第4页。

4)个人着装不符合公司规定或岗位卫生不符合要求,当月经检查提醒仍不改正的;5)不按规定使用指定的表格申请事、病、休假等;6)无故未按规定召开或参加例会;7)当月经常未佩带或遗失员工证。8)在明令禁止吸烟处吸烟(初次);9)工作疏忽或不认真。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当期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降5分,书面警告的有效期为半年,员工在有效期内不能升职但可调岗并给予200元的罚款:

4)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小时以上的;5)不爱护公物的行为,并造成经济损失;

6)如果口头警告中所列的违纪行为较为严重,可直接导致书面警告。

7)经常上班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情况,经查实,予以书面警告以上处罚。

8)任何违反公司政策的行为或任何不诚实的行为,一经证实,将至少受到书面警告或以上处分。9)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同事、领导或客户来信、来访、投诉等较大服务问题。10)工作态度恶劣,谩骂、侮辱他人。11)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未造成公司损失)。12)违反规定私自挪用公司办公设备。13)知情不报、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14)未履行岗位职责。

15)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相当于以上内容的过失行为。7.2.3。

停薪留职警告。

第5页。

降职、降薪的处罚,停薪留职警告时间根据个人犯错和改正进度而定,有效期间取消享受当年奖金及升职调薪、转岗等资格:

1)威胁、谩骂、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者;

12)其它管理政策中提到的相关内容;13)两次书面警告相当于一次停薪留职警告。

7.2.4。

解除劳动合同(简称“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实,可不经预告予以辞退,同。

时公司保留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

7.2.4.1在试用期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符合录用条件有以下几条:1)员工故意隐瞒或伪造学历、体检状况等方面的信息;2)员工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3)员工试用期内不能认同企业文化的;4)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7.2.4.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主要有下列情形:

第6页。

14)在工作时间内或工作场所内赌博、做博彩性游戏、炒股、浏览非法网站者;

16)所有《劳动合同法》中提及的有关条款,依据其中的规定进行处罚;

员工行为同时违反多项条款时,应参照执行相应较重的处罚。8.处罚程序。

8.1任何处罚均需在查有实据的情况下实事求是地施行。在举证、查证过程中,当事人有充分的申辩权利。

8.2处罚流程。

8.2.1由违纪人以书面形式就违纪事件进行描述与说明;

填写《员工违纪惩处意见书》(此表正在构造中),报相关领导审批;

8.2.4对经查属实的惩处,员工本人拒不签字者,经人事部核实、见证人签字及上级领导审批后,惩处同样生效。

关于处罚的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时,按照从重处罚的原则处理。

9.争议处理。

惩处通知书》当事人留存联向运营平台提请申诉;如逾期,则处罚生效。

第7页。

工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9.3经复核证明被惩处人申诉理由详实、充分的,由人事部开具撤销惩处书面通知或声明,通知被惩处人所在部门、财务部门,撤销惩处。

9.4经复核仍维持原惩处决定的,惩处有效,并为最终结果,由公司人事部通知被惩处人复核结果。

9.5员工在申诉期间,应正确使用民主权利,不得无理取闹、妨碍工作,更不得干扰他人的工作生活。

10.处罚权限。

10.1所有处罚决定均按以下级别批准:

a)一般员工: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主管共同批准。

b)片区组长级员工:由部门主管、人事部主管和运营平台经理共同批准。

c)。

副主管(含)及以上员工:由运营平台经理批准。

关规定,按照相关管理流程对该员工减少或取消享受下列款项的资格:奖金、浮动性收入、岗位补贴等收益。

10.3当部门负责人在处理纪律事宜有不明之处时,应向人事部咨询或征求建议。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11.2本制度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11.3以往发文有悖之处以此为准。

员工奖惩通知单

(发员工)。

经过试用期的考核,您基本上符合公司对正式员工的要求。经过研究决定,现聘用您为公司正式员工:

转正日期:聘用部门:聘用职务:

xxx人力行政部。

(人力行政部存档)。

经过试用期的考核,您基本上符合公司对正式员工的要求。经过研究决定,现聘用您为公司正式员工:

转正日期:聘用部门:聘用职务:

xxx人力行政部。

签收人:日期:

注:本通知一式两份,员工及人力行政部各一份。

员工的奖惩制度

1.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 奖惩的原则。

2.1.1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 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员工奖惩标准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创新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包括项目总监及代表)应严格考勤,对于在考勤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以及迟到、早退、无故矿工者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员工考勤制度处罚。

第二条员工辞职,按合同并顺延至在监工程结束或年终放假,且提前一月提出报告,移交清楚,并由公司办公室、财务室、总工等签批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扣发任何薪资,在最低赔付违约金3000元的基础上再提出培训、误工、业主不满等相关费用索赔。未经允许,擅自离职三日及以上者,公司可作除名或失踪处理,不再为个人补办任何离职手续,所存个人档案资料(含培训证件等)定期销毁。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行业(监理)规范、技术标准、岗位职责、监理规划及其法规、条例等。按本行业相关标准、程序要求规范化地开展工作。

现场办公室应规范化布置与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资料应规范与工程同步;项目完工时应及时提交总结,汇总整理资料,移交存档。否则,每事项罚款200---1000元,并不低于实际损失。签字权限符合监理规范及公司要求。(按公司统一填写格式)。

第四条工作时间不讲究行为规范(特别是中午饮酒或值班饮酒等);监理组缺乏团队精神,影响工作,甚至发生争吵与冲突事件;总监(代表)罚款10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0元。应旁站而未旁站或未安排旁站,旁站无真实记录,总监(代表)罚款100---2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100元。

第五条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吃拿卡要,一经发现,除勒令退回外,处以当事人1000元并不低于发生额两倍罚金,影响恶劣者将立即除名。

第六条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和业主推销施工分包、各种材料和设备,业主有要求时,只能由总监采取建议和推荐形式,一旦造成坏的影响,有损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时,处以当事人1000---10000元罚金。

第七条项目受到各级通报批评,或受上级与业主质询,总监(代表)及责任人每次罚款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罚款500元(公司原因除外)。监理工作受到各级通报表扬者,总监(代表)每次奖励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奖励500元。

第八条监理组因工作不力导致业主不满而中止或影响后续业务(或因此造成监理费收缴困难),视情罚款1000---10000元,并扣罚部分奖金(如因公司人员安排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九条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不分其主客观原因,主管、项目总监及责任人员均应承担责任,可处500—10000元的罚款,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20---50%追究总监及当事人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员工的奖惩制度

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公司奖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基本原则。

1、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

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4、公开、公正、及时。

管理。

8、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奖惩由总经理提出,综合部办理。

奖惩权限。

10、总经理有权直接奖惩员工。

奖励。

奖励分为四种:

嘉奖——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

记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1000元奖励;。

记大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3000元奖励;。

晋级——晋升工资或职位。

11、嘉奖:

(1)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显著者;。

(2)出色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重要任务者;。

(3)圆满完成重大项目未出差错者;。

(4)对操作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务,受到客户表扬,有具体事迹者;。

(7)遇有困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8)其它应予奖励者。

12、记功。

(1)节约物料或废品利用,卓有成效者;。

(2)技术革新、成果显著、效益明显的;。

(3)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

(4)发现职责外问题,予以报告或妥为处置,防止损害发生者;。

(5)其他应当记功者;。

(6)一年内嘉奖三次者;。

(7)上一条款业绩突出者。

13、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4)其他应当记大功绩者;。

(5)上款业绩突出者。

14、晋级(工资或职位)。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3)其他应当晋级者;。

(4)上款业绩突出者。

惩处。

惩处分为下列四种:

罚分——扣罚操行考评分(最低1分,最高10分);。

记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50%工资;。

记大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工资90%或降职级;。

开除——解除聘用合同并扣发当月工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分;。

(1)未履行本岗位职责,情节轻微者;。

(2)迟到、早退者;。

(3)不按规定着装者;。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5)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6)不服从上级指示,情节轻微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上班时间躺卧休息、聊天、嬉戏、擅离职守、贻误工作者;。

(9)破坏工作环境卫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者;。

(10)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11)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12)在车间、大厅吃东西者;。

(13)不按规程、规范操作,情节轻微者;。

(1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15)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16)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轻微者;。

(17)其他应当罚分者。

16、记过。

(1)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不听劝阻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顶撞上司、对上司和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侵占、贪污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利益者;。

(5)因疏忽、过失或违章操作使公司财产、利益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6)拨弄是非,散布谣言、影响团结者;。

(7)一月内旷工累计一日者;。

(8)一月内罚分累计五次者;。

(9)一年内罚分累计十次者;。

(10)与客户发生争吵者;。

(11)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仪器、电脑等,非经使用人员及主管同意,擅自操作并造成损害者。

(12)其他应当记过者;。

(13)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7、记大过。

(1)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

(3)遗失经营合同和重要文件、机密资料及其它重要物品,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二日者;。

(5)拒绝听从上级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告仍不听从者;。

(6)在公司里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7)其他重大违规、违章者。

(8)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9)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8、开除。

(1)对领导和同事进行暴力、恐吓,严重妨碍工作者;。

(2)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破坏上下关系者;。

(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5)渎职、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6)涂改重要文件或票据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8)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一年内记大过三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10)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11)吸食毒品者;。

(12)在公司范围内赌博者,或有伤风化行为者;。

(13)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4)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5)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7)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情节严重者;。

(18)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功过相抵。

19、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消记过一次;。

20、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可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

21、前功不能抵后过;。

22、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内的为限。

特殊事项。

23、发明创造及专利,按专项制度奖励。

24、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按年纯利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按贡献大小分别记录嘉奖、记功、记大功一次(其现金奖励部分不再发放)。

25、对损坏公司财物且价值在1000元以下,除按本规定处罚外,还应照价赔偿;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确定赔偿比例。

26、单项制度有奖罚的,以单项制度为准;情节严重的,按此制度办理。

27、对同一事件不重复奖罚;年终评奖不在此例。

28、各公司、部门主管、员工上级对所属员工奖罚负有10%连带责任(自身行使职权的奖罚不负连带责任)。

29、对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员工的奖惩制度

第一条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第二条奖罚的分类。

(一)奖励:

分表扬、嘉奖、工资晋升。

(二)处罚:

分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或降薪、除名。

第三条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1、表扬: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与表扬:

(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得到客户表扬;。

(4)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6)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2、嘉奖: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元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著者;。

(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4)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著者;。

b.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于1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3)为单位赢得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者;。

(4)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财产,避免或挽回单位重大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者;。

(5)关心同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6)获得单位年度最佳员工称号者,奖励一次带薪休假旅游。

3、工资晋升: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按所在岗位工资架构标准晋升一级工资:

(1)连续三年获得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连续二年被授予最佳员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

(二)处罚标准。

1、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一次性罚款10~100元:

(1)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

(3)未遵守劳动纪律,每月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

(4)擅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

(6)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卡;。

(7)未按正规程序请假、或提供虚假医院证明申请休假;。

(8)工作间内脏乱差,或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等。

(9)利用公用电话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通报批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3)体检资料保管、传递不当,造成丢失、损坏,影响体检报告的发出并造成一定影响;。

(4)不论原因如何,与客人发生争执、怠慢客人的;。

(5)与同事发生争吵,当众辱骂对方的;。

3、扣发工资或降薪: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降薪处分(100—500元):

(1)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不足200元;。

(2)员工相互之间打听、议论他人的工资和奖金等薪酬情况;。

(3)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但本人认识清楚,确有悔改表现者。

(4)员工每旷工一日扣罚两日工资。

4、除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

(2)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单位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直接责任人;。

(3)违反企业敬业避让规定、或泄露单位商业机密者;。

(4)在本体检中心工作的同时,兼职从事其它单位的工作;。

(5)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超过200元;。

(7)与客人发生争吵、态度蛮横、辱骂客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9)季度内有两日旷工或年内累计有三日以上(含三日)旷工者;。

(10)挪用公款、公物,或贪污受贿者。

对员工的经济处罚,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总收入的20%,因责任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另行处理。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及法律的,除按照规定处理外,同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奖罚处理程序。

(一)奖励程序。

1、先进评选程序:民主评选、组织评议、领导审批。

2、涉及通报表扬、表彰、工资晋升的要填写《奖励审批表》,逐级签署意见。

(二)处罚程序。

1、对员工处罚要慎之又慎,要做到实事调查清楚、处理有根有据。

2、口头批评由本单位负责人在员工大会上提出;。

4、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要填写《处罚审批表》,逐级填写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奖罚异议申诉。

(三)在申诉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作。

(四)对除名处分有异议时,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条违纪处罚。

(二)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罚员工等手段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予以从严处罚。

员工的奖惩制度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

规章制度。

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

工作计划。

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4.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说脏话、粗话者。

4.4.5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5.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培训旷课者。

4.6.4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19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19—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订立。

劳动合同。

时使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职权滥用,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员工奖惩标准

奖励先进员工、惩罚违纪行为,是促进员工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的工作氛围的基本保证。

一、奖励、处罚程序:

各类奖励、处罚由上一级主管(项目、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填写《奖励、处罚申请单》提出申请,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应的奖罚手续。

二、奖励标准:分为部门级奖励、公司级奖励和晋升奖励。

1、部门级奖励:

a)一个月内多次受到业主或上级的表扬;b)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成效显著;

c)积极推介顺驰品牌产品,树立良好口碑;d)拾金不昧,见义勇为;

e)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公司级奖励:

a)总经理特别奖:依据相应程序经总经理审批后,给予年度特别奖励。

b)优秀员工评选: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依照程序经总经理核准后,授予称号并发给一次性奖金;岗位标兵每月增加100元奖金,并记入员工人事档案。

3、晋升奖励: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经考核可给予晋升奖励。

三、处罚标准: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撤职或降级以及辞退。

1、警告处分:

a)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月达2次;

2、记小过处分:

3、记大过处分:

a)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b)一个月内旷工两天;

f)工作时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造成影响。

g)主管人员对员工违纪行为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h)遗失或损坏公司重要物品;

4、撤职或降级:

a)所辖部门工作长期无起色;

b)管理不善,部门内部存在数起违纪现象,影响极坏;c)严重渎职现象;

d)所犯错误丧失领导资格;

5、辞退:

a)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b)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e)擅自对外散布污秽性言论,严重损坏公司声誉、形象的;

i)不服从上级领导指挥,消极怠工者;

四、员工申诉权:

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凡对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可自宣布之日起三天内向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品质部进行调查,并于15天内作出回复。

第九章员工培训制度。

培训旨在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及工作水平,以适应公司的发展。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整体培训工作,培训分为新员工岗前培训和正式员工在职培训两部分。

二、岗前培训主要学习公司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基本岗位知识等,以便较快的适应工作。管理人员培训为时六天;维修、保洁人员培训为时四天。课程内容由人力资源部依照“新员工培训实施方案”统一进行。

三、在职培训主要从实际工作出发更新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学习新的业务和技术。

1、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每年年底根据员工需求及公司要求制定公司下一年度培训计划。

2、同时建立培训网络,由各项目经理指派项目培训联络员,与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切合,实施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基础培训。

3、人力资源部实施的培训按照计划分批、分阶段、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与专业部门切合或联系专业讲师开展培训。

四、培训方法:

1、专业讲师讲课,系统讲授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知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2、公司内部经验交流会,达到资源共享作用。

3、组织员工到优秀企业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五、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培训组织者做好《学员培训签到表》的管理,培训结束通过对员工的考核,记入培训卡,作为员工晋升发展和项目优秀团队评比的依据。

六、公司根据需要派遣相应人员进行外部培训,各部门在月底将培训计划交到人力资源部,以便对培训费用统筹管理;员工培训后所取得的资格证件交人力资源部,由公司统一保存,该员工离职后不交还个人。

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为严明员工纪律,加强全体员工在工作中的责任意识,激励先进员工,保障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促进企业稳步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和我矿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励。根据员工在平时工作中的表现,由管理部门直接奖励或将员工突出表现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纪委监察科,两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核实后,报矿领导班子研究,对员工做出奖励决定。

第三条:对员工的处分。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过错,矿党政领导班子责成业务部门成立调查小组,由纪委监察科、人力资源部参与,依照内部管理规定及本规定条款进行调查。根据调查认定结果,报矿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进行实施。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奖励主要形式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彰;奖金奖励;提升晋级。

第六条:根据员工践行行为规范、岗位责任制情况,由其直接领导或上级领导做出口头表扬奖励,有突出表现的由矿做出通报表彰奖励;员工个人行为使矿上挽回重大损失或免受损失,为矿上节约成本、创造经济效益或赢得荣誉等,根据贡献大小或影响程度,由矿做出通报表彰、奖金奖励、提升晋级奖励。

第三章。

处分。

第七条:处分的主要形式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七种。

第八条:经济损失的区分。

2、造成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情节较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3、造成经济损失在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给予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处分。

4、造成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情节严重,给予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九条:影响程度的区分。

1、影响不大是指在矿区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2、一定影响是指在矿区内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5、恶劣影响是指在国家、省、市、矿区造成极坏影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理。

1、工作过失、失误情节轻微的;

2、对过错行为能自行纠正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主动挽回损失或影响的,有效阻止危害程度发生的;3、因不可抗拒或无法预见的;4、其他可以从轻处理的情况。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因主观故意且多次发生执行过错行为的。2、过错行为严重,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3、在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处理的;4、其他可以从重处理的情况。

第四章。

第十二条: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起决定性作用的工作人员。

2、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

3、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责任者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除给予直接责任者处分外,同时给予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降低档次处分。

第十四条:共同责任和主办责任。

1、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部门人员,存在共同过失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和承担责任大小共同承担责任。

2、按照工作主办负责制原则,负有组织、领导、牵头的部门人员,或者共同责任中起主要责任的人员,负主要责任。

3、共同工作中起次要、协调、配合作用的人员,负次要责任。

4、对于次要责任人员,可以从轻处分。

第十五条:工作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之日起10日内,向纪委监察科申请复查,受理部门应在一个月内作出维持、改变或撤销处分的决定。复查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责任行为发生在本规定执行前,其结果发生在本规定执行后,按照本规定处理。

第二编。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有失职、渎职行为,视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大小或影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安全监督检查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矿井上下各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查、监督、落实、整改不力,造成影响的;

3、发现安全质量存在问题,蓄意迁就,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处理,造成影响的。

4、对“三违”制止不力,造成影响的;

5、对现场检查不全面,无超前预防措施,出现影响的;6、对矿区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小煤窑监督不力,影响矿安全生产,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常进行的;

3、对矿井顶板管理指导、检查监督不到位,造成顶板事故的;

4、对综采工作面的安装、拆除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监督不到位,造成事故的。

5、对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不善,出现重大事故的。

6、因组织不力,没有完成生产任务的。(连续三个月)。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机电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地质测量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矿井地质水文资料掌握不全、不细,制定的矿井水患治。

3、擅自对外提供矿井地测资料,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一通三防”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基本建设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3、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不力,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工期目标的;

4、因施工合同,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审查不严,监督实施不力,造成经济损失的;

5、在工程建设工作中,行动懈怠,工作进展缓慢或提供资料不真实,造成工作受阻的;

6、对工程施工工作监督不力,验收不按标准,把关不严,造成质量事故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调度信息传递不及时,延误安全生产的;

2、调度失误,提供信息不准确或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3、不能及时准确调度,指挥处理不当的。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事故的。

4、影响生产时间达到《集团公司事故暂行处理规定》所规定的标准。

5、对夏季“三防”、冬季“四防”措施落实监督不到位,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科技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4、与地方政府质量监督、环保部门关系协调不力,造成不。

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5、对矿区环境监测、环境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集团公司事故暂行处理规定》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六章。

经营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二十七条:在经营管理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或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煤炭销售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集团公司集中统一管理规定,和矿有关规定,擅自销售煤炭的;

4、对所运输线路及设施管理不到位,影响正常装车和发生机械人员事故的;

5、对煤炭库存情况掌握不准,提供虚假情况,影响正常生产的;

6、不及时组织装车,造成装车延时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收支不入帐,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应交款而未及时上缴的。

5、向企业领导人提供错误会计信息,使领导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

6、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财务秘密,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供电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因管理不严,使当年各用户电费回收率达不到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3、矿区发生窃电问题,对主管单位和区域使用单位监管不到位的;

4、因与上级供电部门工作协调不力,使矿用电受到影响,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煤质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未按规定对各类煤炭及时分析化验,提供各种数据不准,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设备租赁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综采设备、机电设备不及时或未按规定时间内租赁而影响生产单位正常生产;

2、未按规定执行设备验收制度,在使用中发生质量事故;

3、对废旧、闲置设备不及时办理退回手续,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企业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招标法律法规,未按集团公司和矿有关规定进行招标的;

2、负责招议标工作人员,组织不力,使质次价高的产品应用。

于生产建设中,影响生产建设正常进行的;

3、对矿整体督查考核工作组织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矿采购及内部设备修理、租赁项目,未按规定招标,造成经济损失的;

5、对矿属车辆保险工作不到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6、随意加盖合同专用章,出具介绍信,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未按规定标准对矿中层和机关管理人员绩效进行考评,或。

考评结果不实的;

6、因协调不力,造成养老金发放过程中出现问题的;

7、对政策执行不当,造成离退休职工队伍不稳定的;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物资供应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集团公司和矿物资供应“四集中、五统一”管理办法,擅自采购物资的;

3、不结合生产实际,随意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盲目采购物资,导致物资严重积压和浪费,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计划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未按矿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审批,使建设进度受到严重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落实企业国补资金项目的申报与资金的落实,造成经济损失的;

5、对企业重点投资项目研究不够,提供信息不准,预算资金不切合实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经营管理其他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对审计查出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或有关案件线索隐瞒不报的;

4、对企业合同管理、监督不到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七章。

非煤管理及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三十八条:项目调研不深入,论证不实,信息失真,严重失职,造成投产后亏损,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三十九条:在与外方合作开发项目工作中,因对合作方资信状况、履行能力掌握不真实,盲目签定合作协议,注入资金,使投资无法追回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条:在引进外资工作中,由于调研不深,信息不准确,对外方资信状况不了解,盲目向领导提供信息,造成决策失误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矿有关规定程序,擅自批准立项,造成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外部单位挂靠矿非煤厂点审查不严,将其产品纳入内部自制产品保护范围,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三条:非煤单位违反矿用工管理规定,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劳务纠纷或重大影响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八章。

房产后勤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房产后勤管理方面,有失职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房产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不能依法保护国有资产,造成企业房屋、土地资产严重流失的;

4、管理不善,造成矿区房产开发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存在严重不安隐患的;

5、工作监管不力,造成矿区房产出现私搭乱建,影响矿区形象,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

7、对社区管理不善,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引发不稳定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后勤事务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计划生育工作不力,致使单位被当地政府黄牌警告的;

3、对两堂(塘)一舍指导管理不力,环境卫生脏乱差,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的;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医疗卫生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医疗事故的;

3、在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中,未按照规定进行及时科学鉴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监督和检查剧毒、麻醉、精神类药品的管理使用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上级关于疫情通报,不及时采取措施或向有关领导反映的;

6、对上级疫情不及时做好宣传引导,造成矿区恐慌或引起不稳定事件的;

7、对上级下达各种医疗管理制度方案不积极组织实施的;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第四十八条:因管理不力,公共场所发生食物中毒,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恶劣影响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九章。

执行力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四十九条:因员工执行力不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工作延误、经济损失、不良影响或影响矿整体工作进度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1、不认真传达贯彻矿或集团公司会议精神,造成职工群众有误解的;

2、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相互推诿或拒不执行的;

4、各业务科室下达的工作指令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造成执行单位无法实施的;

5、其他执行力不到位的情况。

第十章。

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五十条:在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五十一条: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违反组织纪律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宣传报道及统战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因与宣传、舆论部门协调不力,给企业造成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3、在“文明区队”的检查评比中,组织不严,检查不细,造成恶劣影响的;

4、未按规定执行党的统战方针政策,造成政治影响的;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工会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民主管理、企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力,造成职工群众严重不满,影响稳定的;

3、组织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措施不到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

4、因工作不力,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保卫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本辖区内因防范不到位,而发生盗窃案件或使公共财物遭到破坏,造成损失的;

2、对矿区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管理不到位,发生爆炸物品、危险物品被盗的;

3、因控制不力,导致上访人员无端严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生突发事件,组织出警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5、消防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办公室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对上级机密文电管理不善,导致丢失、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

2、擅自用印,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印鉴盗用;

3、向领导提供信息失实或有重大缺陷,造成严重后果的;

4、接待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矿形象的;

6、因工作不力,影响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用车的;

7、服务态度不好,衣帽不整或行为不端,影响正常工作或单位形象的;

8、违反禁酒令,在工作日或值班期间饮酒的。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人民武装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管理不善,造成装备器材损坏或丢失的;

2、不严格按政策办事,徇私舞弊,选送不合格兵员,造成责。

任退兵等不良影响的;

3、对军人家属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协调解决,造成上访或不良影响的;

4、对预备役民兵管理不力,发生其他意外事件的。

第五十八条:发展党员、团员,不按程序审查把关,在群众中造成影响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十一章。

信访稳定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五十九条:对职工或家属群众到矿上访敷衍塞责,导致矛盾激化,造成越级上访或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信访处理和稳定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上级和矿领导批示意见督促协调不力,导致职工群众重复越级上访的;

2、对越级上访人员控制不力、处置不当、酿成事件,影响恶劣的;

4、因本单位、本部门内部原因,造成单位、部门工作人员有群体性上访的;

第三编。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未明确对某种责任行为给予处理,其行为已给。

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与矿上其他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第六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第六十五条:本规定分三编十一章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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