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3篇)

时间:2023-11-27 21:17:37 作者:ZS文王

通过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组织工作,提高团队协作效果,达成共同的目标。这些工作方案范文的多样性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不同工作类别的特点和重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

中小学校开展“五项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xx办xx号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精神,结合xx省、xx市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部署和xxx办xx号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第x督学责任区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项督导。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明确分工。

2.“五项管理”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引起社会关注,不能仅仅是教育界的事;。

5.对违反者管理惩戒的“度”不容易把握;。

4.因学生成绩参差不齐,如何因材施教,精准施策,还需要各校各班教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刀切,建议分层布置作业。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改善和治理我县公交车“冒黑烟”现象,确保我县公交行业以优美、良好的形象服务人民群众,特制定xx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服务民生出发,全面对全县公交车开展尾气污染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改善车辆排放状况,基本消除公交车“冒黑烟”现象。按“以补助”的形式,鼓励对车龄较长的车辆提前报废更新,切实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公交出行环境。

成立xx县交通运输局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陈胜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钟晓东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成员:许荣春周伟朱思春何健邹晓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办公室主任由许荣春担任,办公室人员由县运管所客运股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督促和日常工作。

(一)制定方案阶段(8月10日前)。

县公交企业要制定出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维保等细化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落实,切实推进治理工作。

(二)实施治理阶段(8月31日前)。

1.县公交公司要做好公交车尾气治理计划,分批安排车辆进行规范的检查维修。同时,针对存在冒黑烟现象的车辆,要按照“停一批、修一批、换一批”的要求,对冒黑烟车辆先停运、后修理。

2.对车龄较长且尾气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车辆,鼓励进行提前报废并更新。

3.治理过程中,对车辆进行零配件更换的,县公交公司要做好登记造册工作,以便备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9-10月份)。

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公交公司公交车进行尾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一是9月30日前组织对治理后的公交车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由县运管所组织人员对公交车的尾气排放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冒黑烟的公交车进行登记,并督促整改。

(四)长效治理阶段(11月1日起)。

县公交公司应建立公交车尾气排放长效治理制度,对尾气排放不达标和冒黑烟的车辆要严格按照我局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总原则的要求进行停运,并及时对排放不达标和冒黑烟的车辆进行维保。11月1日起冒黑烟超标车禁止上路运营,我局将联合环保部门对冒黑烟车辆进行处罚。

据统计,目前我县共计有16辆公交车,县公司公司购置新车后,凭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车辆注册登记证、保险单等凭证,按购置金额的20%予以财政补贴。该项费用自20xx年起列入县财政年初预算。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县公交公司切实加强对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细化专项治理的具体措施,把专项治理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杜绝尾气排放不达标和冒黑烟公交车上路营运。

(二)加强协调配合,推进专项治理。县公交公司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治理标准,坚持标本兼治。县公交公司要针对以往一些治理不彻底和反弹的问题,制定严格的治理标准和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深层次的原因。对治理不到位的车辆,禁止上路运营。

(四)及时反馈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县公交公司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和反馈工作情况,治理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请县运管所于12月25日前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及省、市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

第一阶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

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

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

要充分发挥学。

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

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各均衡中心要加强对片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报告。

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20xx年10月10日前,教育局对全县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复查。

三、工作要求。

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稳科。

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和普查,教育局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年校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

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xx〕219号)、《醴陵市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各班主任。

1、召开全体教师专题会议,组织教职工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进行一次集中学习、研讨,学习和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和法规。(负责人:xxx)。

2、完善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负责人:xxx)。

3、完善校园防欺凌制度建设,设立校园防欺凌领导小组,制订校园防欺凌事件应急预案。(负责人:xxx)。

4、各班开设专题教育课,开展以预防学生欺凌事件为题的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课,准备好相关教案,各班主任留存好照片资料。(负责人:xxx、各班主任)。

5、在校园内张贴预防欺凌事件宣传标语,营造校园防欺凌教育氛围。(负责人:xxx)。

6、在升旗仪式上开展防欺凌教育,校长在升旗仪式上作重要讲话。(负责人:xxx)。

7、各班出好防欺凌教育相关知识黑板报。(负责人:各班主任)。

8、各班组织一次防欺凌教育知识问卷调查,调查学生之间欺凌现象。(负责人:各班主任)。

9、公布学校防欺凌事件求助电话。(负责人:xxx)。

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

1、班主任要及时关注学生之间欺凌现象,了解学生心理动态,通过晨检午检等方式严格防控学生携带危险器械或物品来校。

2、学校门卫要关注严格控制学生的出入校园情况,非家长来校请假或生病家长来校接送,学生在校时间一律不准外出。

3、有效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功能,对有暴力、抑郁倾向的学生要及时辅导介入,进行心理疏导。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职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防护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1、镇政府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各村各单位负责协调配合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2、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派出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同时利用“一村一警”驻村民警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村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会同水利等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4、水利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期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由水利工程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志。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明确由管理人分别负责。

5、村镇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6、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关控。

7、团委、妇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及监护人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的防范工作。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各村、各单位要立即进行动员部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未成年人溺亡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预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并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强化“六不一会”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危险水域排查整改阶段。领导小组及专项办组织派出所、水利站及各村、社区完成对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以镇为单位建立台账。完成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在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提示标识,添置完善长绳、救生衣(圈)等必要的救护设备等。充分利用电子地图和监控系统,对本辖区内河流、湖泊、坑渠、池塘等水域危险地段进行动态标注和实时监控。

(三)重点防控阶段。由综治、教育、公安、水利、民政、妇联、团委、村镇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镇干部、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镇综治办、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有条件的可以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报告。

(四)总结验收阶段。自下而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并报市专项办。

(一)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将预防溺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案、作业“四落实”。各学校做到教学计划、专门教材、教询培训、教学检查“四统一”,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教育活动要突出效果,以实际案例警示,加强救护基本常识教育,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预防溺水教育片,召开主体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

(二)加强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

镇政府组织教育、公安、水利、村(社区)、中小学校开展一次水域安全普查,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进行安全巡查并建立台账。由综治办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易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禁止性标识,需要加建、加固围栏的,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全镇所有大中型水库,必须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在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值班房添置一批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地要设置醒目的的警示标志,并摆放一些绳索、竹杆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

由综治、教育、公安、水利、民政、村镇等有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镇干部、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下水。镇综治办、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対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及时开展救援。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强力实施。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严格履行责任,扎实做好工作:综治、教育、公安、水利等成员单位要组织督查组,对本辖区和对口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要定期督促检查。集中治理阶段每月专项督查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检查“三清三明四到位”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到实处。“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是否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四到位”: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区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严格奖惩,落实问责。对预防未成年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和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单位,通过通报、约谈、组织处理、责任追究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和《依法治市20xx年“双十活动”工作方案》,现就安全领域开展“防燃、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五防”专项治理(下称“五防”),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通过整治,实现“两少一好”目标(全市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突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领域开展“五防”专项整治。

(一)开展餐饮场所防燃爆专项治理。

对使用天然气、煤气等燃气的城镇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整治。解决消防器材不配备,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燃气线路与电路交叉,燃气钢瓶无充装标识、未检测、过期或者报废仍使用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安全监管局(二科)。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快运寄递、无许可证购买、无通行证运输、废弃物随意处置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解决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解决烟花爆竹企业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牵头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委(能源局)。

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市质监局。

(三)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涉及粉尘爆炸的危险企业、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煤炭生产、粮食加工、饲料生产、木材及木制品加工、纺织加工等企业。解决企业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粉尘防爆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不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筑结构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要求,多层建筑不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未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未装设吸尘罩,未按工艺分片(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电气设备设施选择不符合防爆要求,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未采用专用接地线可靠接地,防水防潮设施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安监一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四)开展水泥厂、非煤矿山企业防尘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水泥制造企业和煤矿、页岩砖厂、采石场等矿山企业。解决企业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等问题。解决企业未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未对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与定期更换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问题。解决企业未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和设置警示标识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依法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监管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五)开展液氨制冷企业管道防泄漏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全市冷库、食品加工等涉氨企业。解决企业相关证照不全,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冷库及制冷系统设计不合理,液氨管线直接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未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未定期检验,水喷淋系统、风向标、安全标识等未按照要求设置,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未按照要求配备,从业人员未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1.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动员,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2.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且属整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整治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1.对重点地区和所涉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

2.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各牵头单位将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要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将此次专项活动所涉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一)落实跨县(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找隐患、搞整改。

(二)落实举报奖励、警示约谈制度。通过市内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活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开展警示约谈。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一案双查”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巴中市安全生产“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处罚企业的同时,依法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运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促进党员干部持续转变作风、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xx市交通运输局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荥交[]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要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作风建设规定,以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重点,以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促发展为抓手,切实解决一些干部“冷硬横推、中梗阻”等阻碍经济发展、损害干群关系、影响党政形象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旨在解决一些干部精神懈怠、贪图享受、效率低下、纪律松弛、平庸无为、得过且过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使干部队伍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在全市形成凝心聚力、风清气正、谋事干事、争先创优的良好政治环境。

着重治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部署、重要事项;违背客观规律、违反规定程序等,导致决策失误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作风效能问题等;对应当受到追究或问责的问题拖延不办;对明令禁止的行为,故意违犯、故意放纵,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三)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没有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和标准内完成的;对集体决策的事项消极、拖延执行;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科室不及时牵头沟通、协调,或协办科室不积极支持配合,相互推诿、拖延不办,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四)工作推动不力,不服从领导管理,不接受任务分工,经多次催促后仍不执行或完不成的。

(五)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答复、“冷硬横推”;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的。

(六)不认真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迟报、漏报、误报、瞒报、谎报、拒报工作情况;对突发性、反应迟缓、应对失误、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扩大的。

(七)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不敢管理、不敢担当、做老好人、庸碌无为的。

(八)无故不上班、“吃空饷”,违反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的;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炒股票或上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擅离职守,值班、带班脱岗离岗的'。

(九)对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管理的部门不执行电子监察有关规定的。

(十)对公开承诺的事项不兑现的。

(十一)具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应当问责的其它情形。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从xx年7月开始,到xx年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7日—7月20日)。

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治理工作中。组织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利用网络、板报、信息简报等形式,宣传本单位治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8月10日)。

要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和自己查、部门评、领导点等方法,认真查摆分析,切实把本单位以及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学习、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的问题查找出来。既要在单位内部查找问题,也要开门查找,接受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重点查摆、全面剖析、彻底整改。本阶段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庸、懒、散、软”方面的问题,认真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宣传栏、学习园地等形式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活动督导。

(三)集中整改阶段(8月11日—11月30日)。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整理归类、建立台账,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要细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逐项、分类、分步骤进行整改落实。开展评议活动,采取个人自评、党组织评议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廉政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评议。根据评议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同时抽查部分科室,由科室负责人向单位汇报工作落实情况。要把专项治理活动与我单位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专项活动推动工作,用工作实绩检验活动成效。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完善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制度。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办法》,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人员,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实施严格问责;对屡次出现问题的科室及个人,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科室领导的责任。构建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机制,定期通报我单位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情况,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促进干部廉政勤政、争先创优。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我单位将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量化指标,增加机关效能建设的考核分值。要从注重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着力解决“勤、懒”评判标准缺乏,处理依据缺乏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

(一)各科室、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我单位的治理工作由所党总支部统一领导,要把治理工作纳入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中,定期分析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及时解决干部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科室、党支部负责人是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治理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干部的作风负主要领导责任,既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治理工作。

(二)综合科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责任。

所综合科要协助所党总支部加强对各科室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工作部署,不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并向所党总支部报告治理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对一些领导不重视、组织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的科室,在通报批评的同时,约谈主要负责人,情况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

人事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中,加强对干部作风与履职情况的了解,把作风好、政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建立干部“勤者上、庸者让、懒者下”的奖惩制度,促使干部各尽其才,才尽其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决定成立xx市公路运输管理所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王永新任组长,所党总支书记王宣东担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任副组长,成员由所其他班子成员组成。各科室分管领导要敢于负责,创新举措,强力推进,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强化监督检查。

要畅通投诉渠道,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关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举报。所党总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干部对党纪法规产生敬畏之心。对不抓不管,导致管辖范围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严格执纪问责。

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查必从严、查必有果,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跟踪问效。市社管办、城镇办、路网办、征收办、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督查办以及各相关重点工程指挥部,每月要对各单位单项工作进行排名,对排名末位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追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出现问题的相关人员及单位进行约谈、问责。涉及违反党政纪情况的,按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务求工作实效。

各科室要以改进作风、凝聚力量、推进工作为根本出发点,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查找工作最薄弱的环节,找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着力点,强化措施、大胆创新,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抓好工作结合。

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我所中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市规划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学校安全,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为使学校“三禁两不”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特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学校日常行为管理,提高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道德素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遏制各种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治理内容:“三禁两不”指学校在校学生严禁饮酒酗酒、严禁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严禁在校内抽烟,不准结伙抱团、不准不假外出.

2、治理要求:严禁饮酒酗酒:学生在校期间,包括外出活动一律不准饮酒酗酒,严禁学校小卖部向学生出售各类酒品.严禁在校内抽烟:严禁学生在校园内、社会公共场所抽烟,严禁学校小卖部向学生售卖香烟.严禁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包括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刀具,下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严禁购买、佩戴隐藏管制刀具.不准结伙抱团:建立正常的的人际关系,提倡同学之间友爱互助,不准结伙抱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拉帮结派.不准不假外出:学生外出必须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准私自外出、逾假不归,严禁翻墙翻门出校.

从20xx年12月3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12月3日-12月5日)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班会课、政治学习、墙报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三禁两不”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增强宣传引导的针对性、生动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加强教育、自查自纠.把“三禁两不”的要求告知每一位学生,以班为单位组织专题讨论,以案例分析教育学生认清危害,要求学生主动上交携带或隐藏的管制刀具,并立即开展管制刀具和其他危害物品的清缴工作.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习惯,告别陋习;自觉做到不饮酒酗酒,不吸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阶段(12月6-12月16日)1、狠抓重点清查.学校将组织保安、宿管人员、政教员对学生寝室、箱柜等可能隐藏管制刀具、其他危险物品、酒类饮品、香烟等物品的地方,要反复开展清理收缴工作,请公安、保安联合对住校生寝室、箱柜进行彻底搜缴,保持高压态势.2、强化重点管理.要全面查找学校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校园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管理措施,强化学校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巡查制度、请假制度.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违反“三禁两不”规定的行为.

3、集中整治措施.(1)吸烟:宣传“20xx年公共场所禁烟令”,学习校纪校规及《规范》中关于禁烟之规定,加强后阳台、厕所、寝室的检查力度,发现抽烟的学生的给予从重处理(处理办法附后)

(2)酗酒:学习《规范》及“三禁”中有关规定,重点查周末及晚归住校生在校外酗酒或购酒入室.(3)不假外出:落实行课期间的“双报告制度”(学生报告科任教师和班主任,科任教师报告班主任)、晚上“不归、晚归学生登记、汇报制度”、门卫“学生凭证出入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能有效防止学生不假外出;晚上各放学时段,各班将出校学生名单报保卫处.

4、奖惩结合:各班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开展劝导、帮助活动,大胆举报违规违纪行为,制定举报奖惩激励机制.对主动纠正和检举帮助他人的,要给予肯定和表扬;对故意隐瞒违纪行为且坚持不改的要严肃批评,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阶段(12月17日—12月23日)

1、完善体制机制.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现有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找准薄弱环节、充实、完善安全防范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照严格管理、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的要求,全面建立、健全、完善,形成不留空白的制度保障体系.要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2、深入开展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教育.要把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教育,融入学校常规管理,贯穿学校工作始终.

3、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增强学校防范能力.学校将会同公安、城管、工商、文化、交通、食品卫生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加强“警校共育”工作,调处各种矛盾纠纷;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呼叫制度”、“学生凭证出入制度”,杜绝学生借故和无故外出,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滋事.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维护学校安全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成长,成文明守纪的社会公民是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班主任是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班主任亲自抓,班长、团支书具体抓、深入抓,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3、完善设施,兑现奖惩.对“四重学生”要进行全天候监控监测,对工作落实到位,治理成效显著的班级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违纪学生人次多的班级给予惩戒,做到网格管理与树状管理相结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学生健康成长.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我县肉品市场经营管理,保证肉品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县政府定于20xx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在全县集中开展肉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肉源渠道、储存配送、销售经营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和整治,全力做好肉品市场整治工作。

利用一周时间,迅速开展一次集中彻底的肉品市场整治。整顿范围为全县辖区(包括农村),整顿对象为全部肉品,整顿行为包括全部违反肉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摸清工作底数,开展连续不间断的检查,确保检查到每个屠宰厂(点)、市场和摊位,在时间和空间上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加大执法力度,毫不手软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商务局牵头,公安、监察、工商、质监、畜牧、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采取集中联合执法与各部门独立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对肉品市场的专项整治。

(一)县商务局要严格落实定点屠宰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二)县卫生局要做好肉品质量的卫生监督和对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等单位肉品进货来源的管理,加强卫生质量管理,严格进货渠道。

(三)县工商局要把好肉品流通环节关口,重点检查超市、集贸市场、零售摊点的肉品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销售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等现象。

(四)县畜牧局要重点检查畜禽养殖厂(场)使用饲料中是否含有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检疫是否合法合规,把好检疫关口,同时,要抓好肉品运输集中整治,重点检查运送中的肉品检验、检疫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运输设备及运输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五)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扰民滋事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县质监局要把好食品生产、加工等环节关口,重点检查肉食生产加工企业,进肉渠道是否正规,使用肉品的检验检疫证章是否齐全、有效,熟肉加工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冷库卫生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21日开始,到20xx年4月27日结束(周六、日不休息),4月20日制定整治方案,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相应整治方案,并将每日出动执法人员情况,检查屠宰场店、市场、商户等情况,查处和收缴不合格肉品情况,捣毁违法窝点以及其他情况,务于每天下午4:00前(主管副职签字加盖公章书面)报县商务局(联系人:张云峰联系电话:xx),商务局汇总后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4:30前报政府办520房间。各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展开行动。采取主动出击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肉品是人民群众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各级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全力做好肉品市场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动员全社会参与,使专项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各相关部门要设定专门的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保证举报案件及时处理。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强化舆论监督。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查获的不合格劣质肉品要立即封存,防止流入市场,并要追查其来源和流向。对私宰窝点要坚决捣毁;对市场上的不合格肉品要没收、处理并给予最高限额处罚;对触犯刑律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以强化工作作风、增强敬业精神、提高管理效益为目的,以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为基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人为本,规范落实我校作业管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做好作业管理工作,我校成立作业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各年级主任。

(一)彰显教育性。

把握作业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独立自主能力和自我管控能力的提高,增强社会责任感,丰富生活体验。

(二)把握规律性。

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业符合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要求,全面落实课程目标,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承受能力。

(三)强调差异性。

教师在布置作业时,应坚持既面向全体又关注个体差异,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设计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

(四)突出科学性。

根据实际学情,教师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减少模式化作业和筒单机械重复性作业,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和学情诊断。

(五)体现多样性。

基础学科作业要设计主题性、探究性、实践性、跨学科综合性作业,探索德育类、体育类、美育类和劳动类作业,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六)坚持主体性。

学校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发挥主阵地、主渠道和统筹协调的作用,完善并落实学生作业日志制度,健全学校年级组作业管理机制。

(七)加强规范性。

作业设计与实施必须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不得降低课程标准要求,不得随意提高内容难度,不得拔高学段和学科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提前教学。

(一)认真上好每一节课。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引导、深度思考、高度参与”的教学模式,精准设定课时教学目标,选用科学教学方法,切实提高课堂效能,全面落实课程标准目标要求,发挥课程教学的育人价值,教好每一名学生,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每周周五为无作业日,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在一定限度内允许学生自由选择作业的时间和控制时间的长短,分层选择完成作业。

(三)科学选择作业内容。

鼓励教师合理选编、改编、创编教科书中课内练习、课后习题等公共资源设计作业。

(四)提高作业设计水平。

鼓励教师加强集体备课,提高设计作业的能力,设计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作业形式上,紧扣学科特点、结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征,采用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和实践作业等多样化的作业形式,增强作业的趣味性和有效性。坚决克服机械重复、无效作业,严禁暴力式、惩罚性作业。

(五)严格控制作业难度。

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不得高于大多数学生的能力发展现状,减轻学生基础课程学习的负担。

(六)认真批改反馈作业。

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或家长进行批改。学校安排教师在自习时间答疑解惑和个别辅导,加强对学生的作业指导。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

(七)强化教辅材料管理。

坚持“一教一辅、自愿购买、学校无偿代购”的原则,学生使用的教辅材料必须选自《黑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

(八)拓展作业领域方式。

各学科课程教学要履行“五育并举”要求,按照“作业领域多元,作业方式多样”的原则,突出作业主题性、过程性、实践性、体验性,探索德育类、体育类、美育类和劳动类作业,倡导“身心健康优于学业成绩”的育人理念。

(九)要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培养网络环境下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用眼卫生习惯。严格执行学生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规定。不得使用未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査的学习类app布置作业。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推荐网络课程,家长要根据孩子意愿和实际需求审慎选学网络课程,防止学生过度使用手机。

(十)营造家校共育环境。

加强家长学校的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帮助孩子设定人生目标,防止盲目攀比。让家庭责任回归家长,引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自我管理作业,劝导学生不参加超进度、跨学段的校外培训学习和网络课程学习。

(十一)建立作业监管机制。

建立学生作业布置校长负总责年级学科协调、班主任统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健全作业总量日常审核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严禁在批改作业中使用侮辱、嘲讽言词或符号。

(一)徳育作业。

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大节日、纪念日每学期布置一次文化传承性作业和纪念性作业;创造条件带领学生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实践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历史纪念馆等校外教育资源;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公益奉献或志愿服务活动。

(二)语文作业。

作业内容设计要突出基础性,如生字词、名段佳句、经典古诗词的积累,片段写作等;要强化典型性,有效促进知识迁移,如根据语言现象设计的归类梳理的作业等;还要增强探究性,让学生通过对语言材料的比较整合、发现探究,深化文本认知。

(三)数学作业。

要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布置分层次作业,设置巩固基础知识与能力提高的必做题和适当拓展的选做题,让不同能力的学生都能完成作业。避免重复训练的作业、杜绝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不布置内容超前的作业,家长不随意给孩子增加作业;规范数学作业本,在使用《课堂精练》时,除填空题、选择题及个别作图题外,综合题要书写在统一的作业本上且规范书写格式。

(四)英语作业。

根据课程标准及教学进度,依据英语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口语交际、听音朗读、阅读文章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单词记忆、资源评价等在课堂和课后在校时间完成,切实避免机械式、重复性训练作业。

(五)物理化学作业。

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精选有针对性的作业。作业布置一般分为必做和选做两部分。必做作业围绕每一节课或某一阶段课程核心内容来布置,应当是基础性的;选做作业可以分层布置,不对全体学生作要求。同时,理化作为实验学科应当布置一些实践操作方面的作业,促进兴趣激发,提高学习动力。所布置的作业要认真批改,注重学生认知差异,加强个别辅导,实行教学效果的全反馈。

(六)初中学考学科作业。

生物、地理、历史、政治学科不留课后作业,必需完成的作业内容,统一在课堂或课后服务时间完成,不额外增加学生负担。

(七)体育作业。

新时代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树立健康第的教育理念,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学会日常基本的健身方式和手段,较好掌握1-2项运动技能,培养终生体育锻炼的意识和习惯。体育作业的内容和形式要具有丰富性和多样性,要体现科学性、安全性、层次性、实践性。体育作业要有检查与评价,采取多元性评价。

(八)美育作业。

要基于“美育核心素养”,遵循“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艺术特长+増进审美体验”要求,学会欣赏艺术作品(如大庆版画、民歌、剪纸或戏曲等文化遗产),会制作手工制作或艺术创作作品。掌握1至2项艺术技能,每学期最少学会唱三首主旋律歌曲。

(九)劳动作业。

初步掌握满足自我生存发展、日常需要的基本生活技能与基本劳动技能。每学年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劳动技能,参加一次劳动周(校园劳动或校内外劳动等)。非毕业年级平均每天参与劳动时间40分钟,围绕劳动知识、劳动技能、家政学习、社区服务、生产劳动等内容。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和《依法治市20__年“双十活动”工作方案》,现就安全领域开展“防燃、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五防”专项治理(下称“五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实现“两少一好”目标(全市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突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领域开展“五防”专项整治。

(一)开展餐饮场所防燃爆专项治理。

对使用天然气、煤气等燃气的城镇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整治。解决消防器材不配备,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燃气线路与电路交叉,燃气钢瓶无充装标识、未检测、过期或者报废仍使用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安全监管局(二科)。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快运寄递、无许可证购买、无通行证运输、废弃物随意处置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解决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解决烟花爆竹企业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牵头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委(能源局)。

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市质监局。

(三)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涉及粉尘爆炸的危险企业、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煤炭生产、粮食加工、饲料生产、木材及木制品加工、纺织加工等企业。解决企业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粉尘防爆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不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筑结构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要求,多层建筑不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未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未装设吸尘罩,未按工艺分片(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电气设备设施选择不符合防爆要求,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未采用专用接地线可靠接地,防水防潮设施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安监一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四)开展水泥厂、非煤矿山企业防尘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水泥制造企业和煤矿、页岩砖厂、采石场等矿山企业。解决企业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等问题。解决企业未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未对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与定期更换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问题。解决企业未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和设置警示标识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依法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监管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五)开展液氨制冷企业管道防泄漏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全市冷库、食品加工等涉氨企业。解决企业相关证照不全,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冷库及制冷系统设计不合理,液氨管线直接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未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未定期检验,水喷淋系统、风向标、安全标识等未按照要求设置,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未按照要求配备,从业人员未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1.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动员,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2.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且属整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整治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1.对重点地区和所涉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

2.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各牵头单位将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要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将此次专项活动所涉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一)落实跨县(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找隐患、搞整改。

(二)落实举报奖励、警示约谈制度。通过市内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活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开展警示约谈。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一案双查”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巴中市安全生产“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处罚企业的同时,依法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9日。

全市范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的具有厨房功能的餐饮场所,具体如下:

1.设置有供员工、学生等集体用餐的单位厨房;。

2.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站、医院、卫生院等单位的内部厨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连片经营的餐饮场所;。

4.设置在大型城市综合体内部的餐饮场所;。

5.饭店以及带有食宿功能的酒店、宾馆等场所。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燃气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涉及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电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点整治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违规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次全市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总牵头,各乡镇(街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一)各乡镇(街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区)要结合前期下发的“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发动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一)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类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隐患登记台账(附件二),同时,对餐饮场所经营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开展对医疗机构内部厨房的检查;。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开展对生产加工企业内部餐厅、厨房的检查;。

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对列管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三)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五)对饭店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六)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八)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人、定责、定方案,强化忧患意识,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开展排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要求,对于本行业领域内的各单位、场所消防工作负总责。不得以只检查监管本行业领域内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场所为由,推诿扯皮,放松对无证单位、场所的监督管理。

(二)精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约谈、传单入户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全面压实餐饮类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自即日起,各乡镇(街区)及餐饮类场所排查整治行业牵头部门要于10月27日前向市消防救援大队上报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11月14日上报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及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上报复印件即可,原件本单位留存,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三楼防火办)。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__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__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__教办函〔__〕212号)要求,为防治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及强化知识技能等“小学化”倾向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幼儿园“小学化”的危害。

自__年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坚持一手抓办园规模,一手抓办园质量,促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但一些幼儿园为迎合部分家长心理,不顾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这些不良行为与问题,偏离了幼儿园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目标,忽略了幼儿学习与品质的养成,削减了幼儿的好奇心、学习兴趣和探索欲望,引发了幼儿对学习的恐惧和厌学情绪,不仅剥夺了幼儿快乐的童年,更引起了社会和家长对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的盲目竞争,对幼儿成长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一)教育内容。

1.是否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

2.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的家庭作业。

3.是否组织与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

4.是否使用与小学内容同步的课外辅导教材。

(二)保教方式。

1.是否落实以游戏为活动的基本要求。

2.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

3.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

(三)教学环境。

1.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每个班至少要有4个区(注:山村幼儿园至少两个)。

2.是否把教室布置成小学课堂形式。

3.是否提供充足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材料。

4.是否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开发设计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

(四)教师能力。

1.专业教师是否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是否对教学方式不适合幼儿园教育的专任教师开展教师职业能力培训。

(五)育儿宣传。

是否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家园活动开展科学幼儿宣传。

三、检查对象。

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办园及取得办园许可的民办幼儿园。

四、整治措施。

(一)8月25日以前区教育局下发整治方案,各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方案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公民办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教育局开学工作检查组检查提出的整改指导意见,将自查合并整改报告纸质档签字盖章于9月21前交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站赵书萍老师处,联系电话:0857-8016176。

(二)区教育局于9月25日起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以下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予以治理:

1.严肃查处有“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从严查处,规范纠正。对限时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止办学直到整改到位。在各级类幼儿园评估中,有“小学化”倾向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对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敦促参加专业技能培新训,按照相关程序取得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限期进行调整。

(三)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站根据划定的教研责任区组织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一是要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二是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园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三是要对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教师,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五、治理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于8月25日前向__市教育局上报治理方案,同步将治理方案下发到各镇乡(办事处)教育管理中心、幼儿园。

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各镇、乡(街道办)教管中心于9月21日前对辖区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自查,建立整改台账,形成自查报告交教育局学前教育站。教育局开学工作检查组对检查镇乡所辖幼儿园进行排查,将检查情况反馈教管中心由教管中心敦促整改落实,并于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表送学前教育站。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9月25日--11月23日,区教育局专项检查组根据各教管中心和教育局开学检查组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结合学前教育管理站平时跟踪了解的情况,再次对各乡镇部分幼儿园进行抽查,对有问题的幼儿园进行指导和引领。

第四阶段:全面整改。各教管中心根据区教育局专项检查组提出的相关整改问题,督促幼儿园积极整改。坚决纠正各种“小学化”错误倾向,__年2月20日前完成全面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内容含整改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交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各教育管理中心及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强化园长教师培训。

各教管中心根据“小学化”自查和摸排治理情况,梳理教师及园长培训要求上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站,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由教育局统一制定《__区教育局__年—__年幼儿园教师培训方案》,安排教师入职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培训等。

(三)发挥集团化办园与强化教研指导责任区教研引领作用。

以集团化办园为依托,规范集团内幼儿园办园行为,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彻底杜绝“小学化”行为。以教研指导责任区为载体,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组织责任区内幼儿园深入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防止“小学化”问题的教研,确保幼儿园园长和和教师能够熟悉保教要求且得到教研指导,切实提高园长和教师科学保教的能力。

(四)健全长效机制。

1.落实各幼儿园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

2.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繁,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

3.区教育局设置专门的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并于__年9月3日前由各级各类幼儿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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