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动实施方案(模板13篇)

时间:2023-12-13 20:22:37 作者:琉璃

实施方案必须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引导团队成员按照既定计划行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xx月xx日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市政府确定自即日起至xx月上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动员各级各单位和全社会力量,牢牢把握二季度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攻坚领域。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森林防火、油气管线、城市燃气、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铁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防火安全监管。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防火管理责任,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单位实行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间断地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所有林区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巡查队伍、护林员队伍加大巡逻密度,延长巡逻时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扑救。强化防火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班组、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教育活动。要加大防火安全投入,完善防火安全设施,健全防火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油气管线和城市燃气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好油气管道全面整治工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和专家,逐条管道排查隐患,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城市燃气管线和市政管网的安全整治,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经信、安监等部门积极配合,抓紧绘制城市燃气管线、市政管网、油气输送管网普查图。对于城市安全布局问题,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摸清底数,掌握城市内生产、使用、储存、输送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需要搬迁和拆除的,要一律搬迁拆除。对已经排查发现的隐患,逐一建档立案,制定整改计划,排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深刻吸取xxx高速公路隧道“3.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重点路段和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要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排查,严格落实整治措施。交通运输、铁路等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车站的安全检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抓好水上交通安全,交通、港航、水务等部门加强内河、湖泊、水库的航运、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xx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引导企业形成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查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在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克难,以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五化建设”为抓手,学习借鉴煤矿的成功经验,全面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打好煤矿安全生产攻坚战。开展好“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全面履行矿长安全生产职责。对危险化学品重点镇、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攻坚克难,重点监管,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认真抓好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扎实开展资质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xx安发〔20xx〕x号)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时限要求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全面治理,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四个阶段的集中行动,确保到9月底全面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结合资质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深刻吸取xx市xx县“3.15”无证非法开采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因资质问题造成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督促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这次专项行动是市政府面对当前严峻形势组织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动员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x月x日前将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督导力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成立督导组,对本行业、本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蹲点督导,确保万无一失。各部门要将督导组的带队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x月x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面上巡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巡查组,对各镇街和各行业领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七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敷衍侥幸心理;二是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百日攻坚行动的发动部署、方案制定、组织领导和实施进展等情况;四是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五是开展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情况;六是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问题整治情况;七是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看是否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解决。

(五)建立工作制度。各级各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督导落实。一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听取有关镇街、部门开展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要建立宣传引导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曝光突出问题。三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通过工作简报反映各单位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交流。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0日前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

: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切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监管,实施分类监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体目标如下:

20xx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不突破省下达的控制指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20xx年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含尾矿库)x家(座)。

在20xx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今年力争推广到三县。

二、主要内容。

----坚决打击和查处以下行为:

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建设的。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进行生产,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私自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

瞒报事故的。

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其它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相关部门监督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事故调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

1不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以及未经过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项目。

1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不规范、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

1安全标准化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

----金属非金属矿山治理。

1不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或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不相符的。

1不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实施爆破作业,没有制定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没有落实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爆破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的。

1露天矿山没有按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没有整改高架头、掏采、扩壶爆破等问题;没有按规定定期检查采场工作帮,没有定期监测露天边坡稳定性;遇有断层、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岩层倾向与边坡坡面倾向相近时,没有制定和落实防止边坡塌方、滑落措施;深凹露天采场没有制定防洪措施和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没有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的。

1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等不要符合要求;没有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作业、建立排土场监测系统,没有落实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措施的。

——尾矿库治理。

1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结束后,没有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不按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对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能力生产等问题没有整治的。

1坝体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坝浸润线埋深、坝体外坡坡比、排渗设施等没有满足设计与《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的。滩顶高程没有满足生产、防汛和回水要求的。

2没有制订防洪渡汛主要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没有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没有进行预案演练,没有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尾矿坝及尾矿坝下游居民区或重要设施没有实施有效监控。

2对闭库的尾矿库,没有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所在县、乡镇及村居的监管责任,没有定期检查库坝、截洪沟等。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没有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

2超量排放储存尾矿、没有正规设计或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的。

2尾矿库危库、险库和病库没有治理的。

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宣传推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开展非煤矿山的技术讲座,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诚信承诺活动,落实具体企业,明。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确具体的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加强指导,加强督促,加强激励,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进度安排。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

各县、区、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地区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于x月x日前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处。

各县、区、开发区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企业参与“三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

突出重点,整治隐患、防范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措施,切实遏制事故发生。

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市局将于9月份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

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各县、区、开发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地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总结于11月中旬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企业,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又要着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区、开发区要对在“三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等方式督促解决;要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湘潭市民政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汲取近期各地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市局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解决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安全事故。

(一)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办公区域,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仓储、档案资料室;

(二)全市农村敬老院;

(三)全市民办福利养老机构;

(四)全市福利企业;

(五)民政系统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一)消防安全。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设备擅自投入使用的;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外墙及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3.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4.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的;

5.易燃物资仓储、档案资料室不达标的。

(二)建筑物安全。各单位用房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食品安全。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不达标的。

(四)用电安全。电源、导线和用电设备老化,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的。

(五)交通安全。在局公务用车过程中及干部职工存在违章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运行等违法行为的。

(六)施工安全。局系统在建项目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的。

(七)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1至8月20日)。各单位突出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力治理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局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和推动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对专项行动认真进行总结,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对排查整改的情况统一备案存档。对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重新整改。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刘鹤群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做到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专项行动期间,要积极配合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督查指导,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开展全覆盖、全过程隐患排查,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要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限期督查整改到位。对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因整治不力或整治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总结,强化宣传。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安全工作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维护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9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我镇企业对“三年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真正动起来,自觉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特别是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向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在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行业特殊要求等“十个方面”应达到的要求。

(三)宣传开展“三年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评定标准、约束措施等相关内容及典型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宣传报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企事业单位进行曝光,发动社会力量予以监督。

“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从2009年5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9年5月-2009年7月)。

镇安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宣传方案,编印各类宣传材料,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全面宣传阶段(2009年7月-2011年7月)。

各村(居)、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2月)。

各村(居)、企业要将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及时报送镇安办,镇安办根据各村(居)、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三年行动”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多层次、多形式、有声势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安办。

1、组织辖区具体负责企业级别评定的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4、每季度编发一期“三年行动”工作简报,并向县政府“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3条工作信息。

5、在辖区主要路段固定1-2块“三年行动”宣传栏。

(二)各村(居)。

1、组织开展各村(居)宣传教育活动;

2、每月向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2条工作信息。

(三)各企业单位。

5、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6、积极征订《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全与健康》等报刊杂志,为员工提供良好学习环境,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一)各村(居)、企业要高度重视“三年行动”宣传活动,加强协调和配合,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努力保持宣传工作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村(居)、企业要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将本村(居)、本企业开展“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和先进典型事例上报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32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结合河南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构建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实现“三个压下来”目标,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全面排查煤矿企业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促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煤矿安全装备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治理、政府监管监察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治理内容。

各煤矿企业、各省辖市、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应结合本企业、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治理行动具体方案,主要对以下隐患进行治理:

(一)综合方面。企业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安全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投入没有保障;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没针对性;事故责任的追究没有做到“四不放过”等。

(二)矿井开拓部署、采掘布置方面。矿井生产系统不完善可靠,生产布局不合理;采掘接替不正常,存在“剃头下山开采”;放顶煤开采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坚持正规开采,存在以掘代采、多头、多面作业现象;支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

(三)矿井通风防瓦斯方面。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完善可靠;采区没实现分区通风,不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存在无风、微风、不合理串联通风作业现象;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应抽采瓦斯矿井不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达不到《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突机构,配备防突人员;相邻浅部矿井已发生突出,没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不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不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超限继续作业;监控系统达不到要求;矿长、矿技术负责人不按规定审阅瓦斯日报;不严格执行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等。

(四)水害方面。矿井防、排水系统不完善;没有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未查明井田内水文地质条件,不落实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没制定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没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配备探水钻、物探仪等探放水设备,并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不及时安排、部署、落实雨季“三防”工作等。

(五)火灾方面。煤矿防灭火系统不完善,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矿井的开拓布置不符合有关规定,未采取综合预防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的措施;井上、下不按规定设置消防材料库、配备灭火器材;井下火区管理不符合规定等。

(六)煤尘方面。矿井防尘供水系统不健全;没按规定对煤尘的爆炸性进行鉴定;没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不按规定设置隔(抑)爆设施等。

(七)机电运输方面。矿井没有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有效;仍在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等。

(八)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方面。新建、改扩建及资源整合煤矿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通过开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通过擅自投产;施工单位不具有相应资质;不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存在边施工边生产现象。

(九)用工、人员培训方面。煤矿没建立自己的职工队伍,并与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存在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从业人员不经培训下井作业;不严格执行入井人员验身和出井人员清点制度等。

(十)各地区和煤矿企业认为应当治理的其它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煤矿企业、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治理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成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机构,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和以往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并认真落实。对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公告公示,指定部门和人员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

(二)问题排查要全面,隐患治理要彻底。煤矿企业是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各级领导、从业人员的责任制,实行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对排查出的隐患按大小分级登记建档,对隐患治理要按照定计划、定措施、定资金、定进度、定责任人的“五定”原则进行整改。每月5日前对上月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上报。

(三)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属煤炭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所辖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要进行审查和指导,定期听取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汇报,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每季度初10日前将本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上报省局。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开展集中整治。对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回头看”,推广好的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定期听取各煤矿企业、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对治理行动进行指导,并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同“三项监察”、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同安全生产许可结合起来。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依法下达整改指令书。对监察发现和企业上报的重大隐患要分类建档,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省局。对煤矿企业、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监察、评比,总结好的典型经验做法。每季度初10日前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上报省局。

(五)省局每半年听取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属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对治理行动进行指导和协调。组织开展监察执法活动督促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总结、评比,对治理行动开展不实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对因治理行动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乡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真正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化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大型商场、网吧、歌城及娱乐场所、养老院、医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校车、消防、城市燃气、涉氨涉爆、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玻璃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

1.道路交通领域: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对七类(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大清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大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工作力度,集中开展“大劝导、大曝光、大联播、大通报、大联动”活动;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大力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

2.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高空作业及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深基坑支护与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制定与专家论证、审查和使用;起重机械办理使用登记,塔机、物料提升机等拆装队伍资质、安拆人员资格证;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拆除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搭设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及搭设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厉打击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3.消防领域: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集中整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漏岗等问题。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等问题。按照有关要求,督促违规场所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7.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不落实的;

11.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

12.企业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实现我矿2021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一通三防”标准化达标运行工作方案。

第一阶段:6月1日—7月30日。

工作目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

工作任务:

1、“一通三防”各项图纸、方案措施、记录台帐做到齐全;

2、井下通防设施安装按照矿每月生产计划任务,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完成;

3、井下“一通三防”现场动态管理达到二级标准化要求(风门等通风设施完好,风筒吊挂平直编号管理,井下巷道定期防尘洒水冲洗巷道,防灭火器材齐全,按要求安装各类监控设施)。

第二阶段:8月1日—年底。

工作目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

工作任务:

3、井下“一通三防”现场动态管理达到一级标准化要求。

成立“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

组长:刘建x。

副组长:王x。

成员:通防部全体成员。

1、组长对“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全面负责。

2、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各自分工对标准化达标工作负责。

3、通防部全体成员在组长和副组长的带领下,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掌握专业知识和有关规定及井下现场通防工程项目建设规范,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1、通风技术组。

组长:任x。

成员:杨x。

杨xx负责职业卫生全部资料的编制和整理。

杨x主要负责全矿井测风、填写牌板、台账、记录、报表以及井下通防设施检查等;

张x负责各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汇总。

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但也要相互配合,切合实际认真完成各自工作。

2、监控组。

组长:宋xx。

成员:张x。

负责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负责井下各地点自动喷雾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的维护。

3、瓦斯组。

组长:曹旭峰、王永生、荆俏。

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认真检查各地点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严格执行现场检查检测和汇报制度。

负责本区域通风设施、防尘设施、隔爆设施运行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4、通风组。

组长:郝培信。

成员:刘恩泉、任青海、胡灵荣、陈鹏、刘志元、马金玺。

负责井下各地点通风设施的安装和砌筑,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作业。

以上分工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每人严格按照分工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如有工作需要,各组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努力达到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矿井。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工商贸企业特点,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巩固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进一步推动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宣传、大普及。充分利用橱窗、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百日大会战”动态,促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隐患排查率100%,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100%,重大隐患公告公示率100%,县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年内整改销案率95%以上。

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大教育。在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新工人安全培训率100%。

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大检查、大督办。结合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应急管理、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督办检查。

机械企业: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理等危险性大的设备和密闭的涂装作业等场所安全状况;各类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冶金企业: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和应急演练;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潮湿季节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潮湿物体接触发生喷溅和爆炸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预防冶炼炉爆炸喷溅、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演练和改进;工业动火、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审批、监控制度是否得到认真执行及进行整改。

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消防通道设立情况;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特种设备的定检情况;高温天气防火灾、防触电、防雷击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防坍塌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室外安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防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

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与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企业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集中整治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9月31日。

宣传动员阶段。

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开展自查,每一项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隐患无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自行停产停业。7月10日前,各企业要将自查情况分别上报所在地安办xx县安监局。

各地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企业的整改方案进行评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要建立重大隐患报告销案制度,各地对企业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帐,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直至重大隐患消除为止;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危险源,要督促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监控措施,并定期进行督查。

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活动结束前,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原则,针对夏季暑期长、气温高、事故多发的特点,部署安排好下一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落实责任,强化领导。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百日安全大会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支持,保证人、财、物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在整治工作中要把握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三个关键环节,确保“百日大会战”活动取得实效。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要突出机械、冶金、商贸等重点行业;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工作难以推动的重点企业;突出暑期、汛期和举办北京“奥运会”等重点时段;突出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以及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强化督查,确保成效。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清醒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以“坚持奋战一百天、岁末年初保平安”为主题,深刻吸取我区2019年11.28和20xx年11.23事故血的教训,聚焦防范群死群伤和高频多发事故,防止因疫情防控、年底赶工和归家心切等因素造成风险叠加,在落实建筑企业主体责任下功夫,将安全风险意识传递到每个现场工人,在隐患排查整改上抓落实,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科学排序风险等级,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局成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管科、质安科、质安站副职以上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工程质量安全科。

(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各方责任主体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

(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管控和管理重点环节执行情况。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高层外脚手架、地下暗挖、有限空间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检查以下情况:一是施工前编制完善施工方案。是否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和审批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实施前,是否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二是施工过程严格落实施工方案,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安全员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是否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三是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是否组织参建主体及第三方监测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参加验收人员组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验收是否量化,验收签名是否记录在档等。

(四)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及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五)严肃整顿赶工期、抢进度问题。严格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加强工期管控,对确需调整工期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缩短后的工期进行论证、评估,明确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重点整治建设单位盲目要求赶工期、抢进度,施工单位违规交叉施工、交叉作业特别是垂直交叉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六)冬春旱季工地消防情况。聚焦工地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消防用水设施设备,消防水管是否为镀锌钢管,高层施工消防是否与楼层同步安装;有无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动火现场有无安全员、监理旁站;易燃易爆物资是否妥善存放并有明显防火标识;工人生活区有无落实36v进宿舍,宿舍内是否有电动车充电,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板房材料是否a级防火板材;是否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并进行消防应急演练。

(七)疫情防控情况。重点检查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100%实名扫码登记、100%核查人员行程,100%核查核酸检测结果,100%接种新冠疫苗,100%做好“双报告”,100%落实应急值守)要求以及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并落实闭环管理。

此次行动以各建筑工地自查自纠、我局组织4季度拉网式检查、专项抽查、“回头看”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1月10日至11月30日):各建筑工地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整治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有图片、签字等依据,作为检查的一项内容。监理单位要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对不落实整治的施工单位要责令整改,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单位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检查整治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我局将结合4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六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区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根据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工地消防等进行专项抽查。并对检查项目进行“回头看”。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惩处一批管理涣散,隐患突出的在建工地,牢牢筑实我区建筑工地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线。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1月30日):我局将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对优良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后项目采取集中约谈,通报批评、行业处罚和行政处罚结合,信用惩戒并公开曝光等方式,达到抓早抓小,惩前毖后,确保平安的目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追究。各建筑工地要制定切实可靠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检查、考评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项目经理具体抓,严格落实企业级、项目级检查制度,检查不能走形式走过场,切实发现一批,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本辖区内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强化全区建筑工地大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大整治工作的落实,对凡是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提升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是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对整治难度的工地,积极联合多个部门依法采取停水、停电和停止相关业务审批等手段,坚决打击建筑工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三)严管重罚,确保取得实效。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存在非法违法施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工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违法施工建设并经停工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对非法违法施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按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和“五个一批”(及时排查出一批事故风险隐患、督促整改一批事故风险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曝光一批存在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例、建立一批长效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的执法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宁县“.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安全通行状况,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农机局决定自2月7日—3月15日,在全区集中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全面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各类农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农机牌证业务,加强农机技术检验,提高农机的技术状况,全面提高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切实加强对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事宜。成立两个整治小组具体负责分管区域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督查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为成员,负责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第一整治小组由任组长,区农机监理站业务股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抓好18个乡镇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整治小组由杨志芳任组长,区农机监理站安全股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抓好22个乡镇的隐患排查工作。

1、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重点排查、整治拖拉机非法载人、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脱检、报废机车上路行驶、违规发证上牌、伪造变造证照等行为。

2、重点整治的交通路段。

武双公路、凉古公路、武民公路、武南一级公路、黄哈公路等农村道路和急弯、陡坡、临水等特殊地理条件的`路段。

1、宣传动员阶段(2月7日—15日)。各整治小组在所管辖区内联合各乡镇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启动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多种信息平台、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内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集中组织农机所有人、驾驶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2、集中整治阶段(2月16日—3月10日)。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农机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农机违法载人、超载超速以及疲劳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行驶、脱检、私自改装、安全技术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现场不能整改的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销号台帐,确保隐患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对在本区务工的外省农机及驾驶人实施备案登记,建立临时档案,发放备案登记凭证或车身喷涂特别标记等方法,加强安全监管。

3、总结阶段3月11日—15日)。各整治小组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行为、路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基础台帐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做好外省农机及驾驶人排查情况的汇总,并在3月10日前报区农机局监管股统计上报。

1、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重要手段,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整治小组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2、在整治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对各整治小组的工作展开情况进行督察。对重视不够、行动不快、效果较差的小组进行批评,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农机事故的要坚决实行责任倒查。

3、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联合辖区乡镇根据道路状况、隐患突出的重点情况,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一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巩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4、本次整治工作,各整治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根据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形势,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查找和克服薄弱环节,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农机、交警联合执法的合力,进一步提高农机道路行驶的安全监管水平。3月11日前区农机监理站将集中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区农机局。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根据《xx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农机发[2022]15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府办发[2022]80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重称“三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本质安全年”和“隐患排除年”各项工作,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严厉打击农机生产经营行业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农机管理、生产经营人员的安全素质,全面落实政府和生产单位两个主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推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确保实现2022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有关工作。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农机行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农机运输单位及个体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农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农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具体包括:

1、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建设、执行和完善情况,“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落实情况。

3、明确依法打击的重点对象,以及执法行动的目标、责任、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办法等。

4、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做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机手,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5、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推动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违法行为屡纠屡犯者以及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在相关媒体上进行曝光,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相关业务受理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予以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6、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指导督促下级治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三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7、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行成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8、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及时查处农机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针对农机事故隐患特点,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是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搭客、超载超速、人货混装、无牌无证驾驶、未检车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对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驾驶员培训学习、拖拉机检验检测机构、农机维修行业、农机销售商家、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四是继续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2、组织开展好六月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法规“五进”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4、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及时召开农机专题会议,传达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通报农机事故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公布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事故的典型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22]228号)精神,加大农民机手的培训力度。严格教育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严把考试关,确保培训质量,提高驾驶员技术素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6、强化农机安全学习联组学习,努力提高农民机手安全意识。扎扎实实组织好农机安全联组学习是增强机手安全法律意识的关键。一是要坚持学习制度。二是学习不能走过场,要充实学习内容,将一些具体的就近的贴近生活的事故安全以图片、警示录相或其他方式展示出来,用血的事实触痛心灵。同时,适时地传达道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增强其安全法律意识。三是严格学习时间,每个学习联组每年学习不得少于4次,学习必须实行签到制。凡未参加学习的,一律不予办理农机监理相关业务。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分阶段实施,总体推进的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制订方案和工作措施阶段(5月30日前):结合第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一季度农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检查出来安全隐患及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为强化检查、全面推进阶段(6月至9月):根据二、三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农机安全检查、农机年度检验和6月“安全宣传月”工作,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第三阶段为检查总结、巩固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对“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并通报相关情况。

(一)搞好“五个结合”

1、坚持与“三项建设”(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三项建设”。

2、坚持与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院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院职工、就诊病人及家属的人身安全,保证医院公共财产完好无损,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相关部门和科室密切配合,强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深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三项安全工作岗位职责与制度,认真抓好落实,预防和遏制治安事件、生产事故与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成立三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以院长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保卫科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本科室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责任人。

(1)全院水、电的线路及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总务科负责,每周三次。

(2)氧气瓶的集中保管存放,定期检查,总务科负责,每天一次;氧气瓶使用环境要求及正确使用方法的指导和检查落实,各氧气使用科室负责,随时进行。

(3)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正确使用,故障的报告及排除,各使用科室负责;督导检查每周一次,设备科负责。

(4)计算机机房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维护检查保养,每周一次,信息科负责。

(5)变压器、配电室的使用安全工作,总务科负责。

(6)医院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及安全驾驶,院办负责。

(7)加强灭鼠工作与安全用鼠药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总务科负责。

(1)医院大门进出物品及人员的管理,门岗看护、院内车辆的有序停放等,保卫科负责。

(2)院内部的日夜巡逻及医院财产的保管,保卫科负责。。

(3)院区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总务科负责;科室内部公共设施的看护,各科室负责。

(4)重点部位如财务科、收费室、机房、药房、各设备使用科室下班期间的门窗关锁,防范设备的开启等,保卫科负责,相关安全防范设施的安装,保卫科负责。

(5)院内公共秩序维护、治安事件的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以及对在院作案犯罪分子抓获与向公安机关的扭送等,保卫科负责。

(6)协助派出所搞好本院的治安管理与必要的调查取证。

3、消防安全方面:

(1)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应急灯等消防设备、器材的齐备及效期的定期检查,每周一次,保卫科负责。

(2)疏散通道、疏散警示灯的定期检查,每周两次,保卫科负责。

(3)医院防火安全教育,每季度一次,保卫科负责;科室防火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各科室负责。

(4)医院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培训,每半年一次;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每年一次的全员性消防演习训练,保卫科负责。

1、三项安全事关全局,全院职工特别是各级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认真负责,要作为日常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责任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检查和督导,做好巡查、维护、维修记录,切实把三项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3、加强行政医疗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并解决安全隐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确保万无一失。

4、主管院长要对所有涉及三项安全方面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按医院基本制度报请院长予以严肃处理。

(1)严格执行水、电操作及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2)保证氧气瓶的存放条件符合要求,严禁烟火,定期检查是否泄漏,及时维修问题氧气瓶,做好记录。氧气使用科室要严格遵守氧气使用规范,保证氧气使用安全。

(3)重点部门的门窗、橱柜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节假日贴好封条或指派专人看守,保证万无一失。

(4)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计算机等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维护,避免因内部线路老化、短路等造成事故。

(5)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未按规范要求操作检查而造成事故,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责任不明、防范不严,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安全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每个科室要有1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消防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所属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5)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消防规定。

(6)药品及总务周转库、药房、医疗设备间,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7)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8)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9)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3、安全保卫制度。

(1)医院重要部位安装防护网、防盗门、报警器等安全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

(2)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本院职工、实习、进修人员及临时工人的自行车、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摩托车一律按规定停放,内外机动车辆指定位置停放。

(4)重点部门的门窗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盗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锁门、关窗。

(5)加强门卫、院内公共财产、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维护院内治安秩序,严格日夜巡逻制度。

(6)私自夹带、匿藏公物出门者,一经查出,按物品价值的两倍罚款。

(7)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治安事件,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保卫科要认真执行监督职能,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保卫人员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治安工作的法律、法规,了解医院和周围的社情动态。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依法维护医院公共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及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治安案件。

(3)门卫负责医院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秩序维护,实行两班制(黑白)交替。

(4)认真检查进入医院的机动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入内;思想上要高度警惕,尤其夜间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对个别无理取闹的人人员及时向总值班室报告。

(5)负责院停放车辆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维护好医院内部正常工作秩序。

(6)坚持24小时巡逻护院制度,夜间巡逻时间不少于6小时,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确保重点及要害部位的安全;认真研究违法犯罪分子做案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和守候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7)及时正确处理和上报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随时配合公安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

(8)值班人员既要按时上岗,忠于职守,按章办事,又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热情。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主体责任落实。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划分为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安全文化宣传、安全法制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四个主题阶段,在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管的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层面同时开展。

(一)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周。一是党政领导主题发动。各级党政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或在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以电视访谈的形式,以党政领导谈安全为主要内容,对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主题宣传发动,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行业监管部门主题宣讲。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取得的显著成效,讲解本行业的安全发展理念,组织发放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家谈。组织中央驻冀企业负责人、省属企业负责人、各级安监干部、安全专家、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面向企业职工宣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意义。四是其他方式宣传发动。采取典型经验观摩交流、宣讲团专题宣讲、新闻发布、在线访谈、撰写评论体会文章、志愿服务宣传等各种方式,全面宣传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安全文化宣传周。一是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统一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应急避险知识等,开展群众性事故警示教育和灭火、逃生等安全体验活动,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组织“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主题志愿服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启动仪式,联合主流媒体进行实时直播、集中宣传和微博微信互动。全省咨询日活动主会场设在石家庄市,由省安委办联合石家庄市政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安全文化进机关活动。通过党政领导谈安全、干部职工专题教育、宣教活动、办公环境安全整治和内部网站刊物宣传等方式,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机关安全文化。三是组织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经验交流、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员工安全主题演讲、安全标兵评选、厂区环境治理等活动。四是组织开展社会安全文化活动。在公交、出租和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商场、社区、广场、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组织创作安全题材的文章、图片、视频、动漫等安全文化作品,举办各种展播展示活动;组织创作演出歌舞、小品、相声等不同形式的安全主题文艺节目;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利用好安全文化主题公园、街道、社区、校园、体验馆等场所。

(三)安全法制宣传周。一是集中开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组织,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进行宣贯。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对省、市、县、乡部分安监干部进行直接培训,其他省直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人员的培训。二是深化其他法律法规宣传。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各项宣传内容,通过媒体、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三是加大12350有奖举报宣传。利用刷制墙体标语、张贴宣传画、发放举报提示卡、短信推送等具体方式,进行长期持续性宣传。加大最基层的宣传力度,达到街道、社区、乡村全覆盖。对12350的宣传将作为生产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警示教育宣传周。一是开展事故警示防范教育。剖析本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事故警示教育材料,组织开展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教训大家谈等活动,向企业职工和群众宣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二是隐患企业及重大危险源点公示公告。各级安委办根据有关规定公布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黑名单”企业,企业按规定公告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和防控措施。三是组织应急演练。各级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内部消防、应急疏散培训演练的同时,结合所监管行业(领域)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安监部门以落实《河北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响应指导书》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多部门情景构建下桌面联合推演活动。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岗位危险危害因素开展综合、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各类专兼职救护队组织开展一次不定科目、不定时间的“双盲”实战演练。

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市、县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监管行业(领域)特点,突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谋划制定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文明家庭”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进校园活动。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主流媒体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或论坛、组织在线访谈、播放公益广告等。省国资委要组织所属企业负责同志开展“安全宣讲走进职工”活动。省交通运输厅要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继续开展“十万公交大宣传”,在公交车、出租车和长途营运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利用车载视频广播进行宣传。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活动,传播危化品安全知识。

围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各级安委办统一谋划,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参加,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活动自6月1日开始,11月底结束。

一是安全隐患曝光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执法检查,对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

二是典型经验专题行。采访报道地方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诚信体系、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的落实以及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宣传先进典型。

三是科技强安专题行。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先进科技成果和经验。

四是监管执法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报道重点执法监察活动,及时曝光企业安全生产违法现象。宣扬执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弘扬正能量。

五是12350有奖举报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赴各地报道12350有奖举报宣传措施落实情况,职工群众对有奖举报电话的知晓情况,宣传各地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六是应急演练专题行。广泛宣传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应急演练活动,传播安全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宣传合力。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宣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全程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二)突出宣传主题,务求取得实效。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按照各个活动周的部署要求,区分不同层面不同对象,采取针对性宣教措施。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以企业负责人职责、《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五项职责为主要宣教内容;对企业员工要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章守纪、事故案例、提高操作技能为主要宣教内容;对社会公众要以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消防、用气用电等和自我保护方面应知应会知识为主要宣教内容。

(三)放大宣传效应,弘扬安全文化。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正面宣传导向,组织发动各类主流媒体、新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开展主题宣讲、法制宣传、事故警示、安全生产燕赵行等重点活动的宣传。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及《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依据本表进行自评)分别于5月27日前、7月5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送省安委办,联络员推荐表随活动方案一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周内相关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省安委办,重要活动信息随时报送(其中,影像资料报送要求:活动期间视频不少于3部,每部时长3-5分钟,画面稳定、连续完整,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不少于20幅,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由省安委办汇总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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