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通知学生买保险大全(12篇)

时间:2023-10-26 09:28:38 作者:XY字客 2023年通知学生买保险大全(12篇)

发布通知,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协调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通知的范文中展示了不同情况下的应对策略和注意事项,对我们的通知撰写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保险公司会议通知

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不含出口信用),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分析我省产险市场201x年前两个月运行情况,我局将召开产险公司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x年3月9日(周三)上午9:10,云南保监局九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各财产保险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分管产险工作的副秘书长。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分析201x年前两个月产险工作情况特别是工作中产生的新问题;。

(二)听取各产险公司对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的意见和建议;。

(三)201x年1月保费负增长的原因及加快发展的具体措施。

请各公司根据上述内容准备5分钟以内的书面发言材料,一式三份。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公司于3月8日上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财产保险监管处。

(二)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提供书面请假条,并经保监局领导同意。

(三)请参会人员准时参会,遵守会议纪律。

联系人:童刚。

联系电话:

传真:3145499。

二0一x年三月七日。

保险公司会议通知

中支各所属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中支各部门工作效率和水平,推进中支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干部员工的.沟通与交流,便于及时掌握各岗位的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各岗位存在的问题,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保障各项工作有序、高效、高质量的完成,经中支总经理研究决定,率先在中支各部门推行早会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早会时间:

每周一早8:30准时开会,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改会议时间时,另行通知。

二、早会地点:

会议地点设在3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中支公司全体内勤员工。对因故不能参加的,按公司请销假规定提前请假。

四、早会内容:

1、会议主持人对人员签到情况进行通报,讲明会议议程,并按会议流程组织会议。

2、总经理室对各部门进行点评,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下步工作要点进行布置和安排。

3、若有下发的公司文件,则在会议结束前由主持人简述文件重点,会后由各部门负责人带领本部门员工共同学习。

五、相关要求:

1、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早会制度,准时参会签到,确保早会正常进行。

2、开会期间,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禁止接打电话,禁止吸烟,保持会场安静、卫生。

3、会议发言简明扼要,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

4、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会议,需提前向主持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会时,可安排本部门其他人员参会,若无故无假不到会者,处罚部门负责人50元,限两日内上交公司财务部。

5、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存档、备查,工作完成情况由执行部具体抓好落实。

6、各部门负责人要在会后及时向本部门员工传达早会精神,安排工作事宜。

7、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xxx年九月六日。

保险公司会议通知

为了切实保障公司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切实保证公司职工达到法定年龄,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待遇,公司希望在职职工积极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具体细则如下:

(适用范围:年龄在18周岁以上,已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

一、所需材料:首次参保员工提供身份证。续保员工提供原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等。

二、缴费比例:职工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由公司与职工共同缴纳基本保险费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比例记入上人账户。个人交费额按乐清当地社保部门公布缴费比例每月由公司从本人工资中代扣。

三、转移手续:职工正常离职的并不影响其他社会保险,职工可以实现跨统筹地区继续参保,也可以由当地保险机构保留其基本保险关系,暂时封存其记录和个人账户。

四、参保待遇计发:职工参加养老保险规定最低交费年限是20xx年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含20xx年),符合退休条件后,由国家按相关规定统一发放基本养老金。

五、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但对参加社会保险有困难的员工,自愿申请公司不给缴纳的,请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本人签字确认,统一交公司行政部。

六、对自愿放弃社保的员工,公司统一办理工伤保险,如其本人有在其他单位或农村参加农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请自行向公司提供交费凭证复印材料留档保存。

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保险任务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欢度九九重阳节,根据中共温岭市委老干部局相关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开展重阳节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离退休教师。

二、活动内容。

2、活动由各学校及退教分中心自行组织,要有相应的活动通知,参与活动的老干部可领取一份重阳节纪念品。

三、活动时间:

截止10月14日(古历九月初九)。

四、其他要求。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当前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组织活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各学校要通知、组织好老干部参加活动,活动期间照顾好老干部,确保老干部安全、愉快。

xx幼儿园。

20xx年xx月xx日。

保险公司会议通知

各财产保险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分管产险工作的副秘书长。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分析x年前两个月产险工作情况特别是工作中产生的新问题;。

(二)听取各产险公司对进一步规范市场平衡的意见和建议;。

(三)x年1月保费负增长的原因及加快发展的具体措施。

请各公司根据上述内容准备5分钟以内的书面发言材料,一式三份。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公司于3月8日上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财产保险监管处。

(二)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提供书面请假条,并经保监局领导同意。

(三)请参会人员准时参会,遵守会议纪律。

x年三月七日。

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做好城乡居民大学生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出台了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依据《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5〕11号)、《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和《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钦政办〔2015〕110号)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因地制宜,责任共担,保本微利,合作共赢”原则。

第三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管理办法、统一选定承办机构。

第五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保费为33元/人,今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由市人社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相关因素科学测算确定,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的'支付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和国家、自治区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八条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及门诊特殊慢性病经过基本医疗报销后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起付线以上的,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表中比例进行分段支付。

起付标准以上(元)。

分段支付比例。

0-20000。

50%。

60%。

70%。

60000以上。

80%。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000元,此标准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费。

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在建档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和孤儿)参保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报销比例在同档次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第九条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自治区外就医发生的超出大病起付线合规费用,大病保险统一支付50%;未按规定转诊转院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第十条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就医发生的超出大病起付线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在同档次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未按规定转诊转院的,报销比例在同档次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第十一条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含跨统筹地区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材料中的乙、丙类,分别先由个人自付15%、30%后,再按大病保险分段支付;住院床位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的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予支付项目,按《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予支付项目的通知》(桂卫发〔2014〕2号)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商业保险机构应配备专业队伍,并派驻人员与社保部门合署办公,做好费用审核、政策咨询、理赔接待、档案整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成立医疗保险稽查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工作。

第十六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要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和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宣传,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大病保险工作,切实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第十八条本暂行办法自201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失业保险通知书

失业保险是社保给失业职工的生活保障金,对于失业保险怎么算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缓解职工失业后一段时间的生活压力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失业保险究竟应该怎么算本文将做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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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会议通知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贯彻执行《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我会决定举办首届保险公司人力资源高管联席会,进行政策宣导和业务培训,李克穆副主席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x年8月3日,会期1天,8月2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新世界酒店(地址:xx市中山区人民路41号,电话:)。

三、参会人员。

各保险公司分管人力资源部门的高管人员或部门负责人1-2人。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一)领导讲话;。

(二)政策培训;。

(三)专家讲座。

五、其它事宜。

(一)各公司参会人员自行前往酒店报到,食宿交通费自理。

会务组联系人:。

保监会联系人:。

电子邮箱:。

xx年x月x日。

保险中标通知书

(项目编号:(略)。

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财产保险及车辆保险项目(项目编号:(略))于*年12月25日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对评审情况公布如下:

第一标段推荐顺序如下:

第二推(略):中国财产(略),总保险费:7.02万元/年;保险期限:2年;。

第二标段推荐顺序如下:

公示期从*年12月29日至*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日期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名书面反映,招标人联系人:杨晓,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锦梅,电话:(略)。

如无疑义,将于公示期满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失业保险通知书

失业档案编号:

______________:。

你已于______年____月解除劳动关系,本次失业保险累计缴费_____年。

请于_____年____月10—15日到社保局失业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失业保险待遇。

原单位(章)单位负责人(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森林保险任务通知

摘要:为了较为系统、合理地展现我国森林保险的研究状况,通过文献检索,并采用文献分析方法,从发展森林保险的重要性、森林保险的内涵、发展森林保险的制约因素和发展森林保险的对策研究方面对森林保险的研究进展进行了梳理与归纳。最后,结合我国森林保险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我国的森林保险起步较晚,1982年开始进行森林保险理论与方法的探讨,并在1984年开始进行森林保险的试点工作。孔繁文在回顾和总结我国森林保险发展历程中提到,发展森林保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因此要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使我国的森林保险事业更好地发展起来[1]。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人们对发展森林保险的必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特别是从以来,我国发展森林保险成为研究的热点,出现了一些研究成果。研究机构和人员也不再局限于林业部门及农林高校,金融机构和其他领域的高等院校也相继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从我国发展森林保险的研究与实践来看,以理论为先导仍然是开展森林保险的重要基础。因此,希望能够通过本文对我国发展森林保险的研究状况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与展示,以期在今后的研究与实践中得以借鉴。

对于我国发展森林保险意义的阐述一般是从保险的作用、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再生产和森林灾害补偿这四方面展开的[1-4]。刘畅、曹玉坤[4]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森林保险是恢复和稳定林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经济手段,并且从林区恢复良性生态系统的紧迫性、森林灾害的严重破坏性、林业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三个方面论述了发展森林保险业务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对于发展森林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也得到不断深化。许慧娟等[5]认为,森林保险是林业管理风险的重要手段,在林业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改善发展环境、稳定生产以及增加林农收入、促进农村和谐等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保障作用。

对于森林保险概念的研究到目前已基本趋于一致,归纳起来森林保险是指以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林木以及砍伐后尚未集中存放的原木和竹林等为保险标的,并对保险期限内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3,6-9]。但是,对于森林保险的归属问题还存在一定的争议,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森林保险概念的界定。一方面是森林保险与林业保险概念界定的模糊性。潘家坪[10]认为林业保险是以林木种植及保护、加工及与之有关的行业为保险标的。高岚[7]认为在灾害商业保险体系中林业保险险种就是指森林保险,田芸[3]也持同样观点。孙祁祥[11]则认为森林保险是以林场中生长的林木为标的。李媛媛[12]从森林与林业的法律定义出发,提出森林保险不能称作林业保险,森林保险立法时更不能以林业为保险标的。由以上研究结论可以看出,林业保险和森林保险概念界定的模糊性主要是保险标的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森林保险与农业保险的关系问题。高岚[13]将森林保险划归到农业保险的险种体系下,并且并列于农业种植业保险。孙祁祥[11]将森林保险划归农业保险的种植业险种范畴内,并将经济林、园林和苗圃保险列为与森林保险一样的独立的险种。李媛媛[12]在分析森林的法律含义的基础上,认为不能按照《农业法》中大农业的概念来界定森林保险,因此森林保险不能包括在农业保险当中。出现这样的差异与研究者对森林和森林保险特点的认识角度不同有较大的关系。孔繁文[1]认为,森林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但也不同于农业保险,它具有自身的特点,如林木资产的增值性、所有制结构的特殊性、资金来源的多元性等。

潘家坪[10]从内外部两方面对制约我国森林保险发展的因素进行了研究,外部因素主要是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体制方面进行分析,而内部因素主要是从森林保险产品的需求方和供给方的角度进行分析。

外部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三方面:1)森林保险法律法规欠缺。潘家坪、常继锋[14]认为,我国没有专门的森林保险法律法规,森林保险始终被包容在商业性保险公司的体制中,使之难以发展。王丹等[15]认为我国森林保险的组织体系、经营范围、基金管理、费率制度、赔付标准等缺乏法律规范。2)政府对森林保险的补贴力度不够。冷静等[16]通过参照日本和美国的政府补贴标准,认为政府对森林保险的补贴力度不够。许慧娟等[5]通过对江西、福建两省的调研也提出了同样观点。3)森林保险经营模式问题。王丹等[15]认为作为政策性的森林保险选择商业保险经营模式是不可能有充分发展的。冷静等[16]提到我国仍没有解决好发展森林保险的经营模式问题,这将会制约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

内部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四方面:1)林农对森林保险的需求总体较低,投保面积小。崔文迁等[17]从福建省开展森林保险的实际状况出发,通过林农的保费支付、自保力度、逆向选择、保险意识这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许慧娟等[5]认为这一制约因素使得大数定律难以体现。2)险种单一,难以满足林业经营者的需求。冷静等[16]在对江西省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森林保险普遍存在的这一问题。李建明[18]从福建省发展森林保险的实践出发也提到了这一制约因素。3)理赔复杂,经营管理技术要求高,专业人才缺乏。王丹等[15]在分析我国森林及其灾害特点的基础上,认为这一制约因素在我国普遍存在的。4)森林保险业务风险大,利润空间小。石焱等[19]认为,森林保险发展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现象突出使得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风险大。许慧娟等[5]认为我国大部分林业种植者生产规模小,保险标的分散,保险公司经营投入大且风险管理的难度大,森林保险的利润空间小。所以说我国森林保险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需求不足和供给有限的双冷局面[15]。郑志山、周式飞[20]认为,在森林保险的供给与需求这一矛盾体中,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在于森林保险的需求方,而在于森林保险的供给方(保险公司)。

要发展我国的森林保险,首先必须对其进行合理定位[21]。到目前为止,研究者基本一致认为我国的森林保险应定位为政策性保险[19,21-23]。其中陈玲芳[21]认为将森林保险定位在政策性保险上,加大政府对森林保险的支持力度,这既是我国森林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外森林保险发展的成功经验。另外,李艳明、陈晓峰[24]在分析广西森林保险实践的基础上,也提出了相同的观点。

对森林保险经营模式的对策研究仍存在一定分歧。有的学者认为,应将森林保险与商业保险分开经营,摆脱商业保险公司制度对森林保险的束缚,并组建专业政策性保险机构[9-10,15,25]。而有的学者认为,应采用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经营模式[5,19,26-27]。其中许慧娟等[5]提出建立“以政策性森林保险为基础、商业性森林保险为补充的复合型森林保险体系”的总体思路。出现以上分歧的关键是保险公司是政策性还是商业性的问题[1]。李丹、曹玉昆[28]认为,在采用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模式的同时,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成立政策性林业保险公司,并发展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石焱[29]提出了“政府引导+共保经营”并兼顾“政府引导+互保合作”的经营模式。就目前整体的研究情况来看,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观点较为主流。

对于发展森林保险其他方面的对策研究可谓是见仁见智[30]。在健全森林保险法律法规方面,吴希熙、刘颖[27]认为,应利用已有的试点经验,并借鉴国外森林保险法规,建立我国的森林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崔文迁等[17]认为应考虑立法实行强制保险的可行性。在提高经营管理技术水平方面,陈盛伟、薛兴利[31]通过对林业标准化促进林业保险发展的机理分析,认为林业标准化能够有效克服林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的技术障碍。潘家坪、常继锋[32]认为,运用art技术设计价格低廉、风险稳定的森林保险产品,通过保险风险证券化对一些传统保险合约不予保险的风险提供保障,为有效解决森林保险发展缓慢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办法。在发展多险种方面,金满涛[33]认为,可以开办森林火灾保险、森林重大损失保险、森林综合保险和森林附加保险。在加大政府财政补贴方面,李丹、曹玉昆[28]认为政府应加大对商业保险公司的财政补助或直接给予参保林业经营者以财政补贴。郑志山、周式飞[20]提出政府对森林保险的财政补贴应包括保费补贴、业务费用补贴、再保险支持、税收优惠和建立风险基金。同时,多数研究者从不同角度认为应加强森林保险的宣传工作[1,9,21]。

总之,森林保险应与林业科技、农村金融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并且只有不断创新,不断完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和保险承保方式,我国的森林保险才能稳步发展[22]。

5森林保险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森林保险的研究工作经过了20多年的时间,已经取得了可喜的研究成果,但还是不能够满足我国森林保险改革实践的需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结合我国森林保险实践而进行的单项实证研究较少,如森林保险经营模式和市场主体组织形式的单项研究;2)专门针对森林保险经营管理技术方面的研究不多,如森林保险保额评估方法、费率厘定技术等;3)没有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保险理论与方法体系。

针对以上我国森林保险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将来一段时间应加强研究的方面具体包括:1)紧密结合我国目前的实践情况,特别是财政部已把江西、福建、湖南列为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份,并且这三个省份的改革方案也在逐步实施,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并参照国外森林保险的成功经验,开展符合我国实际的森林保险经营模式、政府财政补贴形式、森林保险产品设计和法律法规建设方面的研究;2)运用森林资源评价理论与方法,特别是林木资源的价值评价理论和方法,针对具体地区进行林木保险保额评估方面的研究;3)针对不同的地区和林种、树种,运用林业经济和保险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统计计量方法,进行林木风险等级划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费率厘定方面的评价指标设计和计量模型研究;4)结合林学、森林价值理论、风险与概率理论、森林灾害补偿理论和宏微观经济学原理等,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保险理论与方法体系。

参考文献。

[1]孔繁文·我国森林保险发展的回顾及建议[j]·中国林业,(10):34·。

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通知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农村灾害救助方式,完善农村救灾保障机制,有效提高农村住房灾后重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能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民发〔20xx〕23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省内外开展农村住房保险的经验和做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

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量大面广、政策性强、服务要求高,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决策的重要举措,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农村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协调,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拓展农村抗灾救灾途径,完善抵御风险机制,健全农村保障体系,有效促进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工作目标。

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要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全市参保率20xx年力争达到30%以上;20xx年力争达到50%以上;20xx年力争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加大支持力度。

各区市县政府要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保监会有关要求,结合本地财力情况研究制定保险费补贴资金的具体标准、管理制度、划拨方式。重点优抚对象、散居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所需缴纳的保险费由各区市县民政局统一投保,由县级政府进行全额补贴。

四、加强理赔服务。

(一)出险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48小时内通过村、乡级农保员向县级保险公司报案。

(二)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1个工作日内查勘现场,案件材料齐备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付款到农户账上。

(三)被保险人提供索赔单证:乡级事故证明、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保险工作副市长任组长,联系保险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绩效办、市督查办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联系保险工作副秘书长任主任、中国的人保财险xx市分公司等有关单位为成员,具体负责农村住房保险有关工作。各区市县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搞好参保服务。各区市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各承保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住房保险知识,明确告知保险责任范围、赔偿标准等内容,增强农户投保积极性。承保机构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以服务质量取信于民,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一要加强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建设,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做好农村住房保险承保、理赔等服务工作,为参保农户提供优质服务。二要普及农村住房保险知识,开辟理赔绿色通道,及时做好灾后理赔工作,帮助农民群众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三要加强农村住房保险基础信息管理,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农村住房保险承保理赔等相关数据信息,把农村住房保险切实打造成为“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让农户受益”的惠民工程,为构建和完善农村保障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三)促进工作落实。市督查办要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定期不定期对各区市县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月报制度,每季度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对工作成效显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进展慢、效果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市绩效办要将督查情况和通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逗硬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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