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范文(18篇)

时间:2023-10-30 12:10:26 作者:紫薇儿 2023年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范文(18篇)

每个月的工作总结都是一次自我剖析的机会,它让我们看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同时也能够发现需要改进的地方。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案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与局各科室、下属二级机构签订《2020年度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发年度任务分解表,把每项工作落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痕迹管理,拉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做好市委巡察xx市环保局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市环境保护局情况的反馈意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涉及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相继完善会议、党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开展“1+n“专项整治和“三查三问”,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环保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一)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容量不容乐观。我县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仍未能得到有效缓解,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依然较大。辖区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追求不相适应。

(二)2020年我县10个的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相对比较慢。主要由于部分项目群众意愿的选址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须重新调整选址及做群众工作,造成设计工作滞后,未能按期开工建设。同时项目环评时遇到农村1000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问题,选址重重复复。因此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选点受到制约的条件多,能够适合的建设项目点非常有限。

(三)现场执法力度不够,特别是小型企业数量多、范围广,现场执法监管难度大。

(四)板厂、规模化养殖场数量大、分布广,未能全面排查,摸清摸透企业生产、排污情况。

(五)环境违法行为未能有效快速查处、办结。

(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涉及我局的问题目前仍有8个未完成整改,任务量较大,整改难度大。

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是开展信息公开。结合今年环保重点工作,相继开设“xx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整改工作”“xx市固废督查问题整治落实情况”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等专题专栏,及时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关注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21件,均按时间节点完成答复。二是开展环保宣传和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xx,联合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办公厅举办“六·五”环保宣传周暨“xx环保世纪行”等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陆续开展了4次大型广场宣传活动,4次生态文明及环保法律法规进党校讲座,2次绿手帕进校园、环保知识小课堂、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及生态文明随手拍、环保创意小制作、大学生环保知识竞赛、农村环境与健康宣传及绿色出行活动,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环保局工作总结和计划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全力实施新《环保法》,扎实推进总量减排、大气污染防治、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等各项重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具体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顺利通过技术评估,全力冲刺创模验收。

20xx年,创模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一是对创模27项考核指标基础资料进行了收集、修改和完善,确保档案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创模成果。二是围绕创模重点,开展突击检查。确保饮用水源管理、机动车尾气检测等重点内容达标,为实现“创模”顺利验收奠定基础。三是圆满完成省级创模技术评估。6月上旬,省评估组来我市共检查点位35处,审查了全市创模工作档案资料、原始记录等,现场检查了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等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城区市民对创模工作的知晓率为99%、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为95。1%、我市创模27项指标均达到或基本达到考核要求。四是全力冲刺,确保通过创模验收。7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创模工作,9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办专题会议督办创模工作,要求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整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创模成功。

(二)积极推进减排工作,确保目标完成。

1、年度目标。根据《宜昌市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xx]14号)要求,我市20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7487吨以内,比20xx年减少;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1319吨以内,比20xx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9559吨以内,与20xx年持平;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8407吨以内,与20xx年持平。

2、全年减排项目及指标完成情况:20xx年组织实施工业减排项目4个,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项目3个,氮氧化物减排项目1个;农业组织实施61套治污设施减排项目,关停农业养殖场1个。全年完成情况经测算:化学需氧量完成削减量为吨,扣除新增量吨,削减率为;氨氮完成削减量为吨,扣除新增量吨,削减率为;二氧化硫无减排项目,排放量与上年持平;氮氧化物完成削减量为吨,扣除新增量吨,削减率为。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顺利完成。

(三)强化综合治理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全面执行《宜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持续开展我市机动车尾气环保标志的发放工作。此外,我局按照《宜昌市机动车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努力推动宜都市黄标车淘汰工作。

二是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今年8月,我局全面启动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我局作为全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单位,在相关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积极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出台了《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相关文件,预计20xx年底,我市现有储油库、油罐车和42座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可达到“三项标准要求”。

三是全力做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局在各部门的配合下,针对工业企业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船)排气污染、燃煤污染、油气污染、秸秆等露天焚烧污染、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实行专项管控。成立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重点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我局巡查人员发现和各乡镇(处)反馈的情况,及时下发巡查检查发现问题通知单,督促其立即整改,清除焚烧隐患。

(四)推进生态创建,加强农村环境整治。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推进绿色生态创建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的创建,今年我市申报了2个省级绿色社区,6个宜昌市级绿色社区,宜昌市局进行了初步审核。截止目前,我市已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3所,宜昌市级绿色学校7所;已创建国家级绿色小区1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宜昌市级绿色社区3个。二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省的重要战略部署,今年我局已完成红花套镇国家级生态乡镇、陆城、枝城2个宜昌市级生态乡镇的创建申报工作,完成84个行政村的宜昌市级生态村、姚家店镇、高坝洲镇等13个省级生态村镇的申报工作。宜昌市局已按评选标准进行了宜昌市级生态村镇的现场检查考评。目前我市已有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乡镇1个;宜昌市级生态乡镇5个,生态村14个。三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潘家湾土家族乡杉木坑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检查、完成20xx—20xx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情况上报工作。

(五)严格环保审批,提升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全面提升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总量控制,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要求明确指标,完善项目科学审查机制和项目管理公众参与机制,对拟审批项目及时公示,今年公示各类项目124件次。

二是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加大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力度。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我局先后出台《关于清理“未批先建”和“久试不验”建设项目的通知》、《关于依法加强环评违法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加强对已审批建设完成未验收项目的清理,督促这些项目及时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截至目前,已清理未批先建项目三十余项。“三同时”验收项目总投资达到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应进行环评的项目按环评要求办理审查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评“十不批”原则。截止今年10月20日我市共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共116件,项目总投资额达到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721.。246万元。办理试生产批复39件,其中,同意30件,不同意5件,试生产延期4件。我市报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35件,其中,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1件,验收监测表22件,验收登记卡12件。

(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不断增强环境执法能力,下大力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加强对54家重点污染源(其中国控重点污染源13家)的环境监察。截止目前,共出动2775人次,现场检查924家次,下达监察意见书800多份。发现违法行为13起,立案查处13起,罚款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0份。二是开展系列环保专项行动。先后开展对宜都境内旅游景区专项检查、宜都沿江码头、堆场专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检查等,解决了一大批当前表现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三是强化排污费征收管理,先后为103家单位提供了排污申报服务,下达核定通知书153份,截止目前排污费共计入库万元。四是加大环境信访工作力度,畅通12369环保热线,阳光信访平台,信箱等多种途径投诉渠道,截止目前,受理并处理信访事项354件,结案率达100%。

(七)加强环境监测,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环保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1.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建设项目。完成了2020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并获得市验收批复,目前17个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建设项目投入了正常运行。6月份完成了2020年xx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重新引进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9月份完成了2011年xx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重新引进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已建成的56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正在正常运营中。

2、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除了校椅镇石井村委汶塘屯外,有5个村(即校椅镇石井村委石井新村(街)、六味村委水抱屯、青桐村委青桐街和榃僧屯,石塘镇石塘社区中陈村)的2011年xx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需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目前已完成了项目设计、立项、送审预算价工作。

3、2020年拟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3月份完成2020年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选点、实地调研和上报工作。2020年,我县共实施“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10个,涉及6个乡(镇)。项目下达后,我局配合县乡村办立即召开推进会,并由乡村办组织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对10个项目点进行现场勘察工作,目前项目已完成选址,印发实施方案,完成设计工作并送审预算控制价,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同时在不断完善招投标程序工作中。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3月份我局向县政府提出了编制xx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的请示并获得了批准,8月份完成了政府采购工作,目前中标单位已完成初稿编制工作。

环保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1.开展“双随机”日常环境监察执法行动。

积极贯彻落实广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认真研究制定2020年双随机抽查实施计划,2020年全县纳入“双随机”名录的数量为,建设项目94个,污染源420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24家,一般污染源396家。

截止11月12日共完成双随机抽查、日常监察排污单位89家次,建设项目11个,切实加强工业园区和辖区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应对县城空气质量下降专项行动。

为应对我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我大队共出动300余人次对我县县城周边工矿企业进行大排查,查找分析影响我局监测点空气质量的各项因素。并重点巡查糖厂、水泥厂、县城周边茶厂及二级公路沿线木板厂等工矿企业废气排放,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确保烟气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立即启动立案查处程序,着力控制我县污染源的排放总量,奋力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3.郁江xx段大排查专项行动。

印发了《关于开展郁江xx段污染源排查工作的通知》(横环委办字〔2020〕5号),对郁江xx段开展污染源排查工作,组织乡镇政府对江面、河叉及沿岸1000米范围内的污染源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排查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和网箱养殖等情况,梳理出郁江xx段污染源清单。本次大排查工作共出动1000余人次,共排查郁江及沿岸1000米范围内污染源共计675个。经排查,郁江xx段内未发现有非法排污口,但江面上有较多的水产养殖网箱。

4.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

为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保护,创建绿色、生态、和谐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印发了《xx对娘山水库水源地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对蒙垌饮用水源地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对六蓝水库饮用水源地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29日组织县农业、水利、林业部门及乡镇相关工人员对我县1个现有取水口,2个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排查。经排查,1级保护区内未发现有工业企业排污口,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仍有较大面积速生桉种植。目前我大队正在积极配合相关乡镇、部门工作,加快推进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进度,定期对存在问题开展巡查并开展整治,对整改完成的问题予以销号处理。

5、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监督管理,保障我县环境安全,进一步强化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一季度环境隐患专项检查、2020年第三季度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重点对造纸、水泥及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0人次,排查企业30余家次,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企业8家,现6家整改完毕,2家正在落实整改。

6.专项整治工作。

(1)工贸企业附属污水环保处理环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我局组织督察了24家企业开展自查工贸企业附属污水环保处理环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2)电动车维修等行业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专项整治。

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工商质监局、交通局等部门,以乡镇为片区,采取综合执法方式推进整治。此次专项行动共分成了4个工作排查小组,出动1000余人次对全县17个乡镇分片区进行检查指导,共排查检查380余家电动车销售、维修点。经过排查整治规范了电动车维修等行业收集、经营、转移和处置废铅蓄电池行为。

7、小散乱污排查整治。

为持续改善我县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打击无证无照“小散乱污”企业。2020年6月我局以环保委办牵头组织全县各乡镇、有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扎实的开展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过认真细致排查,我县辖区内共有6个无证无照“小散乱污”企业,其中塑料制造、垃圾回收2家,片区畜禽养殖4家。我局于2020年6月19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4家猪场已按要求落实整改,配套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于2020年8月31日联合横州镇政府、供电公司等部门对两家塑料厂查封拆除。

8.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对全县的50多家重点污染源坚持每月不定期检查1次以上并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多次不定期巡查,并对部分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且跟踪落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同时利用好xx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每月定期督促受监管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企业自查自纠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要求企业通过平台上报备案并积极整改,努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避免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9.2020年第四季度排污费征收及环境保护税复核。

不折不扣的完成2020年第四季度排污费征收和对账工作,并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排污费征缴工作和档案移交工作。2020年第四季度共对85家企业开排污费征收单,排污费入库金额222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条规定,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对xx地税局提请的纳税人排污信息现场核查书进行现场复核,共依法复核企业59家,出具复核意见函3份。

10.以人为本,及时调处各类污染纠纷,为群众办实事。

截止目前,共查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污染纠纷161起,对每件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文明受理、及时出现场、限期结案、跟踪问效、急事急办的原则,始终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积极参与协调和及时调查处理,处理率达100%,办结率达98%。

11.考核、检查在线监控设备。

完成2020年前三个季度在线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现场考评,共考评企业42家次,共计66个点位。要求企业务必做到达标排放,定期对在线监控设备进行维护,确保上传数据的真实、准确。

12.危险废物考核。

加强辖区内的危险规范化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要求辖区内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2020年8月,我局组织对我县辖区内的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为全部达标;2020年9月,市环保局对我县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为全部达标;2020年11月,区厅对我先辖区内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为达标。

13.重拳出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企业,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止2020年11月15日共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45份,并对27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共罚款367.725万元。

环保局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市、县重要文件精神,积极提升我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

2.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法规学习。经常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学习,并通过积极派送业务干部到省市参加各类培训、聘请省市专家做专题辅导报告、举办学法用法知识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水平。

3.严格理论学习纪律。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保证集中学习时间的落实。自觉、严格按县里的规定,坚持每周的一、五作为固定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策、法规和环保业务知识学习,并要求他们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开展学习讨论,有效提高学习效果。

环保局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1.做实“三心”服务。一是热心:对所有来我县投资兴业的客商都要以诚相待,尽力解忧,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为他们提供全方位和优质的服务。特别是重点项目要主动提前介入,了解客商的所思所想,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二是关心:对到我县来投资兴业的客商要从生活和工作上关心他们,切实了解他们的所急所求,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三是爱心:就是对客商要投之以情,施之以爱,处以关心,注以爱心。切实把客商当成知心朋友,主动和他们交心、谈心,知其所想,急其所需。特别是要在资金和技术上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他们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寻找环保治理技术。

2.扎实开展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局党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xx县环保局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明确分工,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制定阶段性计划,围绕整治内容确定了责任股室及具体责任人,同时将工作方案抄送至县纪委、发改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要求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定期不定期对各股室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现线索及时移送。经自查,自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制度法规执行、日常工作开展、环保督查整改等三个方面不存在明显问题,未发现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20年,全面落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xx市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努力做到政府与群众“双满意”、保护与发展“双丰收”。

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省厅党组和市委统一部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干部职工理想信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守意识形态思想阵地。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二是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迎接新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市级领导包保交办信访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市直部门包保责任制,以最坚决的态度,确保所有信访反映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以解决问题来推动整改工作。同时,提前做好新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迎接准备工作。

三是进一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所确定各项任务,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抓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燃煤锅炉、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等综合整治,加快全市大气监控网络建设,完善全市大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严格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办法,积极调动民众主动参与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还城市一个洁净、清新、舒适、安静的天空。

四是进一步打好碧水保卫战。围绕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三大流域,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第三轮试点,充分发挥xx市融入杭州都市圈的优势,加强与杭州市跨区域的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环保管理,科技监测,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的合作,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杭州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加快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的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工建设新安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推进街口自动站提升改造,真正守护好xx一湖碧波、两江清水。

五是进一步打好净土保卫战。根据省环保厅统一组织开展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市环保、市农委联合督促相关区县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治理与修复工作。严格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推进园区危废暂存点建设,着力建立源头管控和长效管理机制。

六是扎实做好生态建设和环境执法工作。严守生态红线、严格环境准入,守住一方好山好水。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推进绿色发展,落实《xx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施方案》,开展生态损害赔偿试点工作。做好歙县、徽州区两个循环经济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积极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做好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加大环境处罚力度,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七是继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环境信息化建设。一是结合环境日主题做好“六·五”环保宣传周系列宣传、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xx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二是抓好绿色创建。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做好“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和“中小学生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八是配合市人大继续开展“”系列活动。三是做好重点排污单位实时监测数据、空气及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保障工作。四是以我市建设“智慧城市”为契机,结合xx市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及数据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

八是积极配合做好“三个改革”。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皖环发〔2020〕32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环人事〔2020〕148号)要求,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环保垂改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确保人员与职能同步平稳过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环保局工作总结

为确保“双随机”制度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李林任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深泽县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组织全体环境执法人员学习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按照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特殊污染源分类建立和完善深泽县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

根据要求确定随机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我县环保局通过充分调配使用现有环境执法力量,规范现场执法内容,加大环境问题处理处罚力度,积极推广和完善实行抽查企业随机、执法人员随机(双随机)环境监管模式。我局着重从四个方面推进此项工作。

一是明确抽查主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辖区内环境承载力、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以及是否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等因素,确定重点、特殊和一般污染源名录。

二是明确抽查方式和比例。结合我县污染源数量、环境监察人员数量情况,按照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特殊污染源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三是明确抽查内容。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是规范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依法依纪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第二季度抽查企业全部录入完毕,共抽查38家企业,其中重点污染源2家、特殊污染源1家,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对排污企业特别是存在环境违法企业的监管。

二是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严查。

环保局工作总结

1.全面完成20xx年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共交办我区31个问题(牵头整改),其中督察期间交办22个问题(重复问题5个),反馈意见3个,反馈突出环境问题6个,均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并于今年10月上旬组织了验收。

2.20xx年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全面推进。9月1日—30日,省第四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全市收到督察组交办信访件30批406件、现场检查交办问题4批16件、下沉督察发现问题1批36件。其中,我区交办问题46件(群众举报问题37件,其中江北3镇18件;现场交办2件,下沉督察交办7件),截至目前,已完成36件,正在整改10件(其中重复件1个),完成率78.3%。按照计划安排,正在整改的10件交办问题,到今年底前完成8件,20xx年完成2件。

2.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省大气办统一部署,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在全省开展为期1年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活动。督查活动开展以来,共交办我区大气污染问题50个(家),其中,南部城区20个,桥南办24个,铜山镇2个,大通镇4个。截至目前,已完成47个,另外3个正在抓紧推进中,完成率达94%。

3.落实固废大排查及问题整改。4月-6月份,开展全区固体废物大排查及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问题33处(含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xx”交办问题4个),全部于6月底完成整改。期间,排查人员8000余人次;排查长江岸线28公里,内河、湖泊12处,工业企业80个,医疗场所40个,矿山、尾矿库5个,其他区域200余处;共清理共建筑垃圾200余吨,生活垃圾500余吨,清运工业固废20000余吨。

4.落实环保部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一是落实港口码头环境问题整改。根据市环委会5月11日和13日问题整改交办要求,我区立即对东苑码头、兴港码头、外贸码头、鸿强劳务服务部(鸿强码头)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于6月底全面完成。对现场建筑垃圾等固废全部进行了清理,对鸿强码头进行征收拆除并进行了生态修复。二是落实水源地保护区内码头拆除和搬迁工作。根据《铜陵市地级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码头整治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我区负责牵头落实1家码头(港华燃气码头)拆除和3家码头(长江海事、长航航道处、长航公安派出所码头)搬迁工作任务,于5月中旬全部完成。

(二)推进污染综合防治,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1.推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一是深化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全面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及升级改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燃煤小锅炉淘汰与燃煤煤质管控等十大专项行动。全区年度“蓝天工程”污染防治项目共22项,其中,物料堆场整治项目2个,燃煤锅炉整治项目3个,餐饮油烟整治项目10个,建设工地项目2个,清洁生产项目4个,道路清扫保洁项目1个。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15个,完成率68.2%;正在推进7个,计划年底前全面完成。另外,周潭镇秸杆收储点建设工程正在建设中,计划11月底完成。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碧水工程)。围绕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全面推进20xx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碧水工程”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共10个,需要当年完成的项目8个,截至目前,已完工6个,正在推进2个。跨年度项目2个,计划20xx年完成;加强水源地监管工作,按照水源地巡查制度,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工作。三是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净土工程)。开展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共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155个,划定详查单元13个,目前已完成采样工作,正在样品检测阶段;年度“净土工程”污染防治项目1个,即:原安徽星辰化工有限公司关掉遗留场地土壤调查评估项目,已于8月份完成验收;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与辖区焦冲矿业、华安矿业、金顺矿业等3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签订目标职责书,要求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2.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围绕“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计划,在完成灰河乡东园村等8个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行政村环境整治工作。20xx年,实施了灰河乡太阳村、大通和悦村、安铜马鞍社区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并于10月底全部完工。

3.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统一部署,今年9月份又开展一次“散乱污”企业大摸排活动,我区新增2家“散乱污”企业(桥南1家,铜山1家)。截至目前,全区共摸排“散乱污”企业57家,其中关掉取缔类21家,规范提升类36家。目前,已完成整治55家,正在抓紧整治2家。(上述数字均为区划调整前)。

老洲、陈瑶湖、周潭3镇“散乱污”企业19个,已于区划调整前全部完成整改。按类别分,规范提升类9家,关掉取缔类10家;按区域分,陈瑶湖镇8家,老洲镇11家,周潭镇0家。

4.开展汽修行业整治。对全区一、二类汽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3月份,对汽修企业业主开展了专项培训,明确了整改资料及整治方式,建立了信息交流机制。纳入整治计划的25家汽修企业,目前已经全部按照规范完成整改工作,规范了企业危废暂存库建设,完善危废转移申报、台账管理等工作。

5.开展生态保护专项专项行动。一是开展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区湖泊、河道、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开展摸排,截止目前,共排查问题4处。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落实排查,针对排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推进落实。二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印发《郊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目前已完成前期排查工作,共排查农村黑臭水体3处,排查抽查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下一步将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落实整治工作。

6.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区政府成立郊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目前,完成工业企业清查共1028家,其中,将非工业企业、已关掉拆除企业、非辖区企业全部剔除共657家,应纳入普查企业共371家;完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清查13处;完成市政入河口清查3处;入户调查工作正在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计划今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环保监管职责。

1.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落实工业企业监督性监测,开展环境统计。共完成14个新建项目环评审批,3个项目现状环评备案,47个登记表项目备案,8家企业环保验收;紫金矿业、华安矿业和金顺矿业3家国控企业继续开展监督性监测,其污染物排放均到达环保要求;15家工业企业参加环境信用评价,其中3家省评国控企业,均被评为良好企业,12家市评企业目前相关工作还在开展中。

2.加强环境执法。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执法检查;开展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排查及秸秆禁烧、水源地巡查等在内的多项执法行动,消除环境隐患,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做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2份,实施行政处罚12起。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今年来,共受理各类来电、来信、来访133件,处理率100%,结案率97%。

一是污染防治机制存在短板。少数单位、部门履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职责还不够严格,环境保护只是环保部门的事情的认识在必须程度上还客观存在,环保工作压力传导递减,工作部署存在标准不高,重点任务推进不快,工作落实还存在“最终一公里”现象。环保统一监管与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是城市面源污染管控水平有待提升。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部分施工工地道路不硬化、土石方开挖不采取湿法作业、出入场地车辆不冲洗带泥上路、施工场地黄土裸露未覆盖等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仍然普遍。城市道路扬尘控制不到位。运输车辆超载、泼洒现象时有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火粪、垃圾、落叶现象时有发生,巡查监管防不胜防,工作难度较大。城市餐饮油烟尚未得到有效整治,油烟净化装置安装没有实现全覆盖,餐饮油烟污染监管没有构成制度。

三是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今年来,我区空气环境质量虽然较去年有明显提升,但由于冬季气候影响,到年底,完成目标值压力十分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刚刚起步,从目前排查看,区划调整前全区仅3处黑臭水体,很难确保全部排查到位,如桥南办原造纸厂旁黑臭水体就属于漏排范围。另外,新划入乡镇农村黑臭水体状况未能全面掌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重,难度大。

一是抓好环保问题整改。把固废问题整改、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问题整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全面排查、全面整改。做到“四确保四不放过”,即:确保整改措施落实、不落实到位不放过,确保问题解决、不解决到位不放过,确保追责问责、不追责问责到位不放过,确保长效机制建立、不建立到位不放过。围绕当前正在整改的具体问题,加大力度,坚持动态管理、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见底清零。

二是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制定年度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常态化加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力争实现“散乱污”企业清零见底;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落实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强化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开展全省危险废物清单调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三是实施智慧环保工程。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大气污染防治为牵引,以网格化环境监管为核心资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设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布设环境自动监控点,建立“线上千里眼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的环境监管新机制,逐步实现全域环境监管全覆盖、存在问题早发现、环境违法早处置。

四是强化环境执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及四个配套办法,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增强法律的震慑力;及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共交办我市的13个反馈意见、86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及17个突出环境问题,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市级督查,坚持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责任制,狠抓整改落实不松懈。应于2020年完成的9个反馈意见已全部完成整改,应于2020年完成的4个反馈意见目前正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86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17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的342件信访件及33个反馈意见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见底清零。

二是扎实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和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去年10月3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安徽省动员会召开后,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xx市协调联络组,召开了协调联络组会议,部署安排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各项工作。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xx市共24批51件,经持续整改,全市51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49件。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我市严格按照“三坚决四必须”和“四确保四不放过”的要求,落实《xx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全市共责令整改33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2.96万元,约谈相关责任人21人。

环保局工作总结

(一)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结合全区“四整治四提升”工作,按照“治污、抑尘、控煤、限车、创绿”的工作思路,狠抓源头治理,强化执法监管,实施专项整治。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52家;强化涉vocs企业监管,排查重点企业10余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完成17个涉喷漆工艺企业喷漆房建设,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持续开展督查工作,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情景开展专项检查,处罚涉气违法行为企业9家,处罚56万元。严格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制定防尘抑尘工作方案,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易扬尘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建筑垃圾清运等措施。

(二)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日常监测,加大饮用水源地和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力度,及时排查周边环境安全隐患。6月5日,对全区范围内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每月对石臼湖省控断面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确保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进取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山宁村已基本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山河村整治工作预计年底完成。丹阳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对限养区、可养区已建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对养殖场(户)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配套设施不合格的,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按照轻重缓急,已关掉养殖场(户)5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户、责令整改通知书7户,立案查处5户。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处理固废处理行为。全面摸排整治,打击固废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明职责、严执法”,清单销号,全力整改。强化执法监督,对“6.9”、国锋机械2起固废转移倾倒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人,行政处罚10万元。堵疏结合源头治理,在三镇分别设置一个固废临时堆放点,联系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和处置,同步启动工业固废处理场建设。始终坚持高压态势,加强固废源头管控,强化群防群治,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齐、严厉打击一齐。

(四)全面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印发了《印发博望区突出环境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博望区迎接安徽省20xx年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6个专项工作组,坚持主要领导每日调度、分管领导随时调度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查调度,狠抓落实整改,统筹推进整治工作。针对xx年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整改146问题、20xx省大气督察交办31个问题落实整改情景开展了三轮“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实处。20xx年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区39个问题(包括1件现代牧业督办件),已完成边督边改36个问题,经市环委办核查后上报销号30个问题。对上级交办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督察,截至目前共组织排查工业企业700余厂次,下发《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232份,联合各镇政府强制断电50余家,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8起,实施行政处罚15起,罚款64.6万余元,涉及刑事违法,移送公安部门查处5起。破获环境犯罪案件5宗(丹阳黄塘村磨子山非法采矿案、“6.9”非法转移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新市吴某废碱偷排污染环境案、丹阳非法处置废油桶案、现代牧业环境污染案),抓获犯罪嫌疑22人,12人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已移送审查起诉,起到很大震慑作用。

(五)深入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制定《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博望区工作方案》,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参与普查,选聘培训13名普查指导员、64名普查员入企调查。共出动普查人员500余人次,清查底册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数量3060家,生活源锅炉数量3家,入河排污口数量3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个。

(六)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按照“不欠新账,消化旧账”的原则,一是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原则,规范环评办理程序和流程,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严把“准入关”。今年以来,共完成审批环评项目710个。二是加强环评机构监督管理。召开全区环评审批工作对接会,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工作qq群及时沟通对接;严格落实编制资质审查、环评文件质量把关等举措,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三是扎实做好企业服务和政策指导。供给环保技术指导300余次,为招商引资项目有效落地供给环保政策指导。

(七)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服务企业工作。进取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提升环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本事。20xx年,我局选派出人员参加省、市级培训15人次,4人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并经过。派出7人次参加国家、省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污染督察行动,组织专家深入乡镇、企业培训4次,共培训企业法人、员工180多人。

(八)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集中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建设美丽博望。截至目前,共发放环保宣传资料3000多份、环保主题宣传册800余份、宣传海报400余张,宣传横幅100余条。

(九)抓党风廉政促廉洁高效。一是健全完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健全完善了区环保局党建职责制、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完善了机关绩效考核、考勤、请销假、案审、财务管理等机关管理制度,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做到规范用权、规范管理、规范执法。二是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每月开展1次“党员活动日”活动,到横山烈士纪念碑开展“不忘初心”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开展义务献血、义务扫雪、义务植树、义务捡垃圾等志愿服务活动,经过学习座谈、环境整治实践活动等形式,丰富党员组织生活,深化党员党性认识和修养。三是深化党员干部队伍党风廉政教育。全局4名党员主动践行合格党员20条标准,开展“亮岗位、亮承诺、争做合格党员”活动。在深化“两学一做”的同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抓早抓小抓在日常。及时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婆婆嘴》等警示教育片,及时向党员及群众传达违纪案件通报,打好预防针,筑牢思想防线。

(一)着力做好环保督察后续工作。依据反映和通报的问题,根据要持续整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强化督查检查,确保整改到位的问题不反弹。

(二)着力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结合“四整治四提升”工作,重点抓好非煤矿山、燃煤小锅炉、施工工地等源头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年度气总量减排任务;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继续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加大境内水体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消除各类环境风险和污染隐患,完成年度气总量减排任务;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编制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加强固废(危废)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三)着力落实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职责。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把好项目准入关。全力开展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发展转型升级工作,完善企业相关手续,推进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压实行业主管职责,强化“一岗双责”。继续开展环境保护,及时排查消除各类环境污染隐患。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维护群众权益。

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是开展各类环境监测。做好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每月对全市15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6个湖库点位、1个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断面(阊江倒湖断面)以及太平湖流域10个水质较好湖泊断面进行1次监测,每两个月对4个城考断面开展1次监测,完成39个地表水市级考核断面监测任务。开展地表水采测分离,共接收24批次72个断面共计2315瓶样品,严格按照采测分离质控要求落实各项质控措施并按时上报结果。按频次要求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空气质量、噪声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全面开展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及国控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二是持续抓好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水质联合监测工作。每月与浙江淳安县开展1次新安江街口出境断面水质联合监测;每月与宣城市开展一次跨市界水体例行监测;开展新安江流域(xx片)入河排污口及区县出入境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工作,包括17个主要入新安江支流地表水、8个新安江流域重点监控城镇入河排口污水、7个区县出入境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对中心城区5条干支流10个监测断面平水期、枯水期地表水开展专项监测。启动新安江流域区县交界断面、重要入河口和重要节点断面的手工水质监测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对7家国控污水处理厂,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比对监测工作;对5家单位开展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监测。对安徽泰达新材料有限公司、xx市福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重点排污单位,xx金仕特种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华邦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祁门县徽红叶纸厂等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性监测。全年共出具监督性检测报告共72份,数据3500余个。

五是进一步完善新安江流域(xx片)水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建设。增加了数据在线查看、污染源的实时监测和远程监控等功能,进一步优化平台系统展示界面、完善环境质量数据及视频监控展示。新增屯溪区一水厂、二水厂以及街口水质自动站三个点位视频监控,街口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已接入。督促全市18家重点排污单位做好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完善和自动监测数据联网工作,目前,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鼎元污水处理厂及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双益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自动监测数据已接入平台数据中心。

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切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为抓手,着力抓好“散乱污”整治、vocs治理、建筑工地、矿山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整治、机动车尾气治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等,全年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79家,其中取缔关闭类48家,整顿规范类31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出台建筑施工管理办法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2020年全市共淘汰乡镇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13台;编制完成省级、市级重点vocs污染源清单,完成vocs污染治理企业20家,对5家重点企业开展vocs监督性监测工作;完成混凝土搅拌站改造除尘设施88套、新增除尘设施16套,工业物料堆场新增除尘设施8套,整治施工场地扬尘40处,整治非煤矿山扬尘10家。按月对全市13家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的30条环检线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环检机构立即整改。2020年全市环检机构共检测车辆7.5万余台。制发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督查组对区县实施分片包干督查,现场督查指导禁烧工作。2020年我市无一起焚烧秸秆火点被国家和省通报。开展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根据《长三角地区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编制了《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再明确和再落实。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2020年派出20批92人次赴京津冀等地及省内其他地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完成省环保厅交办我市的10批99个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打好碧水攻坚战。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中心城区二水厂、xx区一水厂饮用水源地调整获省政府审批,休宁县一水厂水源地调整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并报省政府,祁门县备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开展并完成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自行梳理排查出4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部交办的8个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祁门经济开发区建设完成污水集中处理厂,安装完成在线设备并于去年8月份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解除挂牌督办;歙县北岸经开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开展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启动阊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分别制定《xx市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排查化工企业52家,对5家企业11个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农村黑臭水体5个,其中:汇水水体1个,非汇水水体4个。农村污水治理ppp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9000万元。扎实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圆满完成二轮试点,顺利启动三轮试点,着力打造补偿机制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

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并实施《xx市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对全市92家重点企业进行点位核实确认,及时上传疑似污染地块信息。督促4家重点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完成歙县遗留铅酸蓄电池污染场地修复、新光不锈钢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两个试点项目部级调研,其中,歙县遗留铅酸蓄电池污染场地修复试点项目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全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市政府制定出台《xx市关于建立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发现的18个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和我市自行排查发现18个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福昌医废公司医疗危废经营许可证核发,推进1家企业获得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许可证;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监管,发放跨省转移危废途径我市告知函12份;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实验室、机动车维修单位、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的全面摸排,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50余家次。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全市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建立全口径企业清单和控制目标,目前,xx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目标以内。

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按照“三个围绕,一个不上”的要求,严把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源头关。2020年,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7个。组织开展全市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5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省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徽州区和歙县2个循环经济园区的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市级组织的技术审查。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小水电专项清理排查工作,我市小水电站共113个,其中运行水电站98个(含军属水电站1个)、在建水电站1个、停产水电站2个、废弃水电站12个。根据“分类处理”原则,我市拆除类水电站12个。

五积极做好其他污染防治。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共清查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9183家、集中式污染设施20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49家、生活源锅炉41台、入河排污口47个,对清查确认的3509家单位、96个加油站等污染源开展了入户调查,顺利通过省污普办清查质量核查,等次为优并获通报表扬。开展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1家、注销2家、核发预审4家次,新增2家使用放射源单位;对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检查,督促6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做好系统信息填报和评估报告。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按时限要求完成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包括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7家、合成树脂行业27家。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和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申报;配合环保部固废和化学品中心开展环境雌激素类物质调研。

环保局工作总结和计划

1、加大燃煤锅炉监管。制定全县燃煤锅炉淘汰实施方案,划定城区禁燃区,要求禁燃区内10吨以下锅炉年底前全部淘汰。目前,已关闭、查封企业燃煤锅炉46家。督促武城热电公司,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完成除尘设施改造。

2、圆满完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现场观摩会。发挥部门综合协调作用,筛选出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等4个观摩点,12月8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观摩会首站即到武城观摩,观摩效果良好。

3、认真做好加油站综合治理工作。对全县25家非法加油站进行限期整改;对11家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涉氨制冷剂企业进行规范。全县38家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4、做好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做好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提前淘汰申领补贴742辆,“黄改绿”71辆,累计发放政府补贴680余万元;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发放绿标2万余张。

5、做好重点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5次,并通过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健康提示信息。发布预警期间,我局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要求,每天入企督促相关企业实施停产、限产。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强辖区流域水质监管。组织监察、监测人员定期对辖区河流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2、组织人员及时调查并处理全县有关河流断面超标预警情况,有力地保证全县流域水质安全。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大屯水库、建德水库划分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总量减排工作。

紧紧围绕总量减排工作主线,通过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切实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综合整治力度。编制了20xx年度全县总量减排计划,确定了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和减排项目,并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和企业。圆满完成20xx年水污染物减排任务。

(四)环境监察工作。

1、加大日常环境监察力度。今年共开展各类环境执法检查215次,检查企业数量72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600余人/次。

2、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各类专项环保行动7次,依法关停取缔小电镀、小炭窑等土小企业17家。

3、加强同_门联勤联动。加强与公安局沟通调协,形成了行刑联动机制,对3宗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交_门,依法行政、刑事拘留4人。

4、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595件;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件。

(五)生态创建工作。

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社区3个,省级生态社区2个。广运街道办事处被评为省级生态乡镇,四女寺镇四女寺村被评为省级生态村。李家户镇代庄村等161个行政村被评为市级生态村(社区)。认真做好20xx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老城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奖励资金10万元。

20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年、基础年、关键年,全县环保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县”战略要求和打造协同发展先行区战略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_大气十条和水十条,扎实做好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管理、环境监察及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切实提升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一)严格环境准入,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核准,避免引进“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控制新建项目排放总量,杜绝产生新的污染。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加强排污总量控制。实施新建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制度,新建和技改工业项目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禁企业无证、非法排污。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落实环境污染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

(二)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整体水平。建立高效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养环境管理人才的力度。按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好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和装备设施,提升环境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三)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制定有利于筹集资金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争取上级专项建设资金,扩大资金投入渠道,建议县政府逐步加大环保投入,实施饮用水源保护、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生态功能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督管理能力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四)加强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_门联勤联动,建立完善长效的合作机制,形成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协助配合,及时制止和有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科学发展,有效保护和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继续强化环保队伍学习培训,教育引导环保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贡献力量;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保廉工作,求真务实抓作风,与时俱进树形象,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团结拼搏,加压奋进,努力开创全县环保工作新局面。

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2020年,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8件,共计罚款144.93万元,其中市本级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件,罚款80.23万元;共办理配套办法案件49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48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件。通过案件办理,起到了“查处一个、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企业自觉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二是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起草完成《xx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三是强化环境执法后督察。对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环境信访办理、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开展了后督查,对不落实整改要求、整改进度缓慢、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取约谈、下发督办函等方式督促整改。全年约谈18人,下发督办函12份。四是全面推进部门联动。2020年,我局多次会同屯溪区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对餐饮店油烟污染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检查,通过多部门合力,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五是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2020年,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共录入监管企业693家,其中重点监管企业46家,特殊监管企业84家,一般监管企业563家。2020年全市通过随机摇号系统共抽取检查企业272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进行分类处理,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六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市52家化工企业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对发现的5家企业共11个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已全部完成整治。七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值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备案企业突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10家。2020年我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八是扎实开展环境信访工作。2020年共受理各类环境投诉1311件(次),所有信访件均得到有效办理。

环保局工作总结和计划

xx年以来,我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_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省、市、县环保大会精神,以xx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团结带领全局工作人员,以加强环境保护、促进项目建设为宗旨,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圆满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

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cod消减吨,so2削减吨,分别比市下达的削减任务多完成吨和吨。

2、污染控制。城区空气质量全年二级以上天数达335天,比去年增加1天。市级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稳定达标,未发生污染事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永清县环境监测中心落成并投入使用,城区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垃圾处理场规范运行,北矿、北染、卓然、诺尔信和龙泉助剂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通过市局验收,大田化工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4、推进生态县建设。对全县生态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起草了生态县建设实施方案,与河北师大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签订了编制合同,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并通过了专家论证,目前正在修改。

5、环境保护创建工作。完成了“五绿”(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医院、绿色饭店)及省级环境友好企业和环保先进企业创建任务。

6、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制定下发了《xx年永清县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保持工作安排计划的通知》,确保了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并通过了中环认证中心和市政府组织的审核。

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

xx年,我局共计审批建设项目78个,(其中省局审批6个,市局审批12个,县局审批60个)已办理咨询备案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7个。为确保项目审批及时、规范,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发挥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台的窗口作用。有效利用项目咨询服务台促进全县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在项目落地前,为建设单位提供环保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今年,我局共受理环保业务咨询50余人次,建立咨询服务档案24个。

2、制定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我们先后制定了《永清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项目审批的意见》、《永清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审批流程图》和《企业日常管理流程图》,使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更加规范、简便,县级审批的登记表、报告表由原来的5天、15天缩短为2天、5天。

3、服务当先,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于县局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不推、不托、不卡、不压,随来随办;对需省、市审批的项目,责成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项目按期建设、投产。

二、污染控制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部分超标的老污染源加大了污染治理力度,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效的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了区域环境,优化了发展环境。共治理12家企业,治理内容包括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投入资金达2200多万元。

1、重点区域的治理。我县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是永津渠、中干渠。针对“两渠”的排污现状,我们加大了对大田化工、北矿冶金、卓然化工、北京染料、天成木糖和龙泉助剂化工公司的监管和治理力度,在市环保局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上述6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全部落实到位,其中北矿、北染、卓然和龙泉等四家企业的治理设施通过了市局验收,使“两渠”的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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