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热门15篇)

时间:2023-11-29 22:50:25 作者:纸韵

读后感是我们对阅读体验的总结和反思,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接下来是一些读者对于经典名著的读后感,让我们一起品味文学的力量和魅力。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主要讲述了在解放前那个艰难的年代,作者费孝通本着“行行重行行”的实践理念,充分运用自己在学校,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考察当时在整个中国占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广大农村乡野当中去,为研究中国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实地研究和考察总结了西南片区的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并运用自己的独到见解和集体智慧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境况做出了精辟性总结,其中所提出的开创性见解对当代的城市和农村发展建设是有很大的积极影响的`,尤其是现在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所要建立的社会注意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作用和宝贵经验。

作者开篇就提高挈领的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具有很大的乡土性的,作者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是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平等的。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搜集了在过程中的十四篇论文的集合,于1948年首次出版。出版至今虽时间漫漫,但依旧是现在研究我国农村面貌的重要资料。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到费孝通先生,他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中在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方面留下了百万字具有广泛影响的著作。

通过对于本书的阅读,其中几张篇目让人印象深刻。这里就包括了“再论文字下乡”,它重点讲述了乡人不识字并不是因为乡人的愚昧,而是乡下的环境本身并不需要乡人掌握文字,在乡下这个熟人社会中,口语、表情和肢体语言可以解决一切沟通问题,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文字的表现力远不及非文字的`交流。既然乡人没有学习文字的义务,当然乡人不识字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了,这就好像是城里人不会种田是一样的道理。

在“差序格局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念,认为中国社会在社会结构的组成方面有着根本的不同。简言之,西方社会犹如一捆柴,将社会成员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这种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划分是刻意的,彼此之间的界限也是清晰的,即使一个人可能处在多个团体中。而中国的社会组成结构则是差序格局,犹如一汪平静的水面突然之间投入了小石子泛起阵阵涟漪,而以这个圆心四散开去的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交际圈。

由于东西文化的差异,起源于西方的社会学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本土的乡野研究,费孝通先生为此创造了诸多理论和名词。尽管读者阅读时会有些困难,但是结合起我们自身的文化底蕴,不能发现这部社会学著作有着我们太多现实生活的写照了。

透过《乡土中国》,我们仿佛触摸到乡村的脉搏,感受到乡土的气息。对于很多人而言,比起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更喜田野的欢脱,青瓦的朴素。炊烟以昏黄为底色,闻起来是一种温馨的味道。生活在乡间,我们与自然更近一步。生长在中国,我们有割舍不下的乡愁。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是根据抗战时期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的分期连篇文章。费孝通先生的教授方式也相对开放,从所提出的概念大胆而朴素到探索的方式多是以讨论展开,这种先进的教学模式也可以促进新的学术领域的.开拓。本书的内容也主要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

费孝通作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著作通过引用马林诺夫斯基等国际知名社会学家的论述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由浅及里的的展开,书中学术性与趣味性并重,虽然成书于上世纪,但书中理论却能广为当今社会学习借鉴。

“社会团体在日常生活合作中养成了团结的力量,总是会发生一种要求继续生存的趋势。家庭既是最基本的合作团体,这种趋势必然是很强的”这段之后关于“三角的团结”的论述读后豁然开朗,人社会的迭代是组成社会的三角结构的迭代,蚕茧的妙喻也是恰如其分,破裂是为了重生掺杂着一定的哲学意味在其中。“维持社会的完整最基本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有足够数目的人口来担负分工结构所规定的各种工作。“我说在人类中非得有活着的别人才能有活着的自己。”“人类有死才需要生。”等论述正如作者书中所说看似不合于常理,深究其中正是社会完整蕴含的深刻规律。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读后感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国家,古代称国家为“社稷”,“社”就是土神,“稷”就是谷神,“土”是百姓的命根子,民以食为天。“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娃娃热炕头”是他们追求的幸福生活。乡土中国是“聚村而居”的,乡土社会在生息繁衍的过程中,形成独特的族群文化,他们会形成族规民约,遵守共同的规矩,人与人建立信任关系,受到道德的约束和制约。他们的生活经验是长期积累起来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人与人交往的广泛,这种单一的交往方式就显出了流弊,被称为“土气”。

作者的观点是告诉我们一定要重视对乡村的研究。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的振兴乡村战略都具有意义,要研究乡村固有的生存生态,文化生态。

费孝通先生的论述了我一直以来的疑惑。不识字就是愚吗?没有文化就是没有德吗?没有文化就是低智商吗?原来愚不愚只看接受书本知识快慢是不够的,乡下的孩子和教授的孩子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这里有一则关于船夫与哲学家的故事:一次,一位哲学家坐渡船过河,他问船夫,你懂哲学吗?船夫回答不懂。哲学家便说,那你的生命就失去了一半。过了一会,狂风大作。船夫问哲学家,你会游泳吗。哲学家回答不会。船夫就说,那你的生命就将全部失去了。这个故事也同样告诉我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道理。对于乡村,也不能以一个“愚”一概而论。

至于文化与德的问题,文化与智商的问题也与此有类似的道理,不可以偏概全。所以费孝通教给了我们看问题一定要全面,要认识乡土社会的本质。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会引起不同的道德观念。费孝通形象地将差序格局比作水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就是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种社会格局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通俗地讲就是个人中心主义,儒家传统文化也是如此。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就是人们常说的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而在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平等的,类似于墨家的兼爱思想。

认识了差序格局,我们就会客观地分析中国社会的社会格局,分析由此而形成的以族群为主的乡土社会,从而理解家族、男女感情、礼仪、道德等的形成。这里也使我想起辛亥革命为什么对中国农村的影响是那样的微弱,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是那样的无助,她的抗争又是那样苍白无力,为什么在年节里祭祀的都是男人,为什么妇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配拥有,费孝通先生给了我们明确的回答,那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有意筑起了一道男女之间的鸿沟,妇女成为一种附属品,男女是有别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安土重迁,人们对故乡具有很深的情结。乡土社会的安定秩序靠什么来维持,先生认为主要靠礼治,当然也不排除长老统治。“礼”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夫子一再倡导治国以礼,处世以礼,修身以礼,“立于礼”,一个人要自立于社会必须学习礼,“克己复礼为任”,一个人要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礼的要求,因此,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无言,非礼勿动”,对于不符合礼的东西不看,不听,不说,不做。

礼治是通过礼的教育,形成一种生命的自觉,乡土社会有许多礼数,是人们长期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男儿膝下有黄金”告诉我们人要有尊严;“父债子还”告诉人们诚信是道德的底线;“远亲不如近邻”告诉我们要处理好邻里关系;“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是讲人要有包容的心理;“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告诉人们要居安思危,珍惜当下;“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是讲幼教的重要性等等。费孝通先生说“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内心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强调了修身克己是要靠教育之力的,教化使人们养成了敬畏之感。乡土中国就是靠着这样一些公序良俗维持了社会的稳定。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在振兴乡村计划的国家战略中,这种朴素的仪礼仍然能发挥巨大作用。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第一次让我思考了中国现在社会结构,社会现象的成因。以前从没有想到要追根溯源过,也从没想过这些问题的背后,竟有如此深层次的或简单或复杂的原因。

在费孝通先生的笔下,中国人的特性是和土地分不开的。是的,中国作为千年的农业大国,无论如今城市化发展如何汹涌,中国人的基因里永远有一句话被传承着“面朝黄土背朝天”。可见,那时的中国,对土地对上天,有着我们无法想象的崇拜。我认为,从一点就能体现出来,就是人们见面时的打招呼的方式。西方国家尤其沿海,需要看上天的脸色,决定是否出海,于是他们搭讪的方式就形成了“今天天气怎么样”,而中国,同样是要看上天的脸色,却总结出了“今天吃了么”这样的句子。“吃”字一出,就让人联想到食物,而食物是从哪里来的呢?是土地。所以,在中国人心中,土地是衣食父母,相比于上天,土地在人们心中更为重要,再加上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也让中国人留下了些许潜意识,向上天祈求只能是心灵上的.慰藉,真的想要生存下去,要靠自己的双手,上天可以决定这年收成好不好,而土地和双手可以决定今年是不是有收成。在中国,一片土地就像是一位母亲,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一个乡村,一个镇,年代久了,每个围绕在土地上的人,多少沾些亲带些故。每个人彼此熟悉,每个人守一小片土地,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人们就安于这样的现状,不愿意改变,于是家族式的社会就产生了。

家族,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亦可称为家属。如陈氏家族、王氏家族等。提到家族,我不由得想到了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充分反映了所谓的中国人的丑陋一面,费先生在书中说,“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就是‘私’”所谓政府的“贪污无能”;所谓企业的“经营不善”都是这“私”的毛病在作祟。当家族的一个人“发迹了”,那么以这个人为中心的恨不得祖宗八代有关系的都成了亲戚;倘若他落魄了,这个家,可能也就缩小成了三口之家。私心、崇尚权力、为自己能得到的那些好处不遗余力的争取,中国人的劣根性就此体现出来。而让这种劣根持续生长的正是中国人世世代代从传承下来的中国式社会结构——家。不过,中国除了私,还有一点特色,就是值得称赞的孝。所谓百善孝为先,虽然乡土中国的私心很重,但是并不能掩盖中华传统美德,从土地发展起来,一家族为基本结构的社会,并不存在过多的法制。虽然历朝历代都有衙门有公堂,但乡土中国的人们通常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除了法律还有什么能约束人们的行为呢,就是那“传统美德”了。中国人信奉宗教的不多,大多信仰儒家,“三纲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就是古老中国的礼治。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本书很薄,置于掌心,不过一寸有余,但它也可以很厚,厚到要让人一遍又一遍地从头看起。每次拿起书的那一刻,说实话心中永远是抗拒的,那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名词,一句又一句的深奥语句,天堑般阻挡在我和书之间。但当一页翻过,目光扫向第二页时,人仿佛就被吸了进去,一个个生动恰当的例子,永远适时地为我解开疑惑,给我往下读的信念。

全书从社会结构入手,阐明了乡土与城镇两种社会。乡下人并不愚笨,身上的那份土气也是代代耕耘此地而流传下来的。随着一个个论点的提出,这本书也愈加扑朔迷离了起来。

乡土社会,是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相对稳定的社会,从差序格局到男女有别,论述中心逐渐向人的情感发展,直至长老社会的诞生,“礼教”一词逐渐展露在人们面前。管理社会的方式也大多成为了教化,这是属于乡土社会的.特有管理方式。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上一刻都成为了过去,环境、社会都随之改变,当然,乡土社会也有着属于自己的微妙的变化,但“生于斯,死于斯”终究还是决定了一些根深蒂固的东西仍会流传下去,烙印在乡土文化中,不易改变。

全书共有十四个章节,将乡土社会分割成单独的小块,但当十四个章节融会贯通时,又是一个完整的社会。乡土社会,我认为就是传统的中国,几千年绵延至今,从未中断,也许有些因素会因时而变,但世代终将薪火相传!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I读书笔记I读书心得I简介】

《江村经济》是3月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的图书,作者是费孝通。

《江村经济》是费孝通1938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学习时撰写的博士论文,论文的依据是作者在江苏省吴江县开弦弓村(今属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的调查资料,最初以英文发表,题为《开弦弓,一个中国农村的经济生活》。1939年在英国出版,书名为《中国农民的生活》。作者将开弦弓取名为江村。1986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中文本时沿用原书扉页上的《江村经济》一名。

乡土中国读后感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1947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乡土中国》读后感

印象中,我应该没有读过一本社会学的专著,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主动地去品味社会学这门熟悉又陌生的学问。自然,无穷的好奇心与有限的既有知识催生了强烈的新鲜感。而这一切新鲜感,就是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带给我的第一感官。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了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激情与灵感。不过,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了。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了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了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了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提供了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了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了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了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面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通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因此,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多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了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可以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面对新情况,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形成了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形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了。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了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了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了差序格局,也形成了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不过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能力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这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希望通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了解乡土社会,了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不过,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文明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通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合适的土壤。

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开始的几章中,经常会发生前几段要读好几遍才跟得上文章思路的现象。但随着不断地深入,我渐渐地找到了方法:每一章的开头和结尾需要特别留意,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会提出概念或作出结论;抓住关键词,圈画下来,排列在一起,就如同有了一张阅读的“线路图”;画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梳理文章脉络。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提取、归纳信息的能力,让我理清文章思路,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差序格局》中提到了自我主义,以己为中心,向外扩大的圈子就是我们的人际圈。作者形象地用石子投入湖面荡起的涟漪来形容,它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楚,亲疏关系的远近会对它产生影响;作者还指出圈子的大小是依势而定的,真可谓是一语破的。

《血缘和地缘》主要围绕着“人情”展开。在这个充满人情的社会中,真正的商业是无法进行的,文中的例子:只有到十里之外的街市,人们才能自然地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才会认真的讲价、买卖。这是土地上该有的规则,人们一代代的遵守着。

读书的过程如登山。前面是数不尽的台阶,但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顶峰之处再首来时路,我们的成就感与满足感是无法比拟的,那时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感慨: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

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乡土社会的概念。其中,费教授将乡土社会概括为“礼治社会”,且还是一个“无讼”的社会。的确,乡土社会由于其空间流动性小,人与人之间交往单纯的特点,使得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人们似乎仅仅依靠“礼”就能维持良好的秩序,彼此之间发生冲突也不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协商和解。这就使得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

“无讼”,是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中一种现象的描述。具体说来就是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依靠自身的道德教化,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纠纷和争议都通过协商解决,而不是采取诉讼的方式的一种理想化状态。由此,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不需要法律的存在。

在古代,封建统治为了维护其自身统治,需要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封建社会“无讼”文化是统治阶级维持社会秩序,实现长久统治的需要而提出的,并通过贱讼、压讼、灭讼等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从儒家创始人孔子最早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到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声称“读书万卷不读律”;从早期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讼师(即现代的律师)被民众称之为“讼棍”,到常提起诉讼的人被认为是“搬弄是非”之人或游手好闲之徒;从封建官吏政绩考核中善于教化,善于息讼、止讼的考核标准,到国家机器惯以严刑峻法迫使民众视法为畏途,产生厌讼情绪,反映出中国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对诉讼采取的压制、抑制的指导思想和行为标准。从这一方面说,产生“无讼”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社会中的人们能够依靠礼的教化维持正常的秩序,或者说考虑到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而也可能是因为统治或司法官吏希望没有人来诉讼或少诉,从而积极的主张无讼。但这种情况较多的出现在封建专制国家中,在现代国家应很少有这种情况。国家虽然也希望社会中尽量出现无讼的情况,但并不会主动的去干涉;另外,现在的法官并不要求与领导者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他们也可以独立进行判决、裁量,且他们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这与乡土社会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有所不同。

儒家认为,和谐包括天道自然和谐、天人和谐和人人和谐,这些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讲求互谅互让,自己要正名分,明等差,并使各人都能够安分守己,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即使发生了纠纷,也应力图通过和解,调处息讼,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达到和谐的理想境界,人们就应奉行中庸之道为做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哲学思想长期影响下,“无讼”观念的形成则是自然而然的了。”著名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对中国人的这种和谐与中庸之道有较深的感悟:“中国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况下生活的。他们对于法律制定些什么规定不感兴趣,也不愿站到法官的面前去,他们处理与别人的关系以是否合乎情理为准则,他们不要求什么权利,要的只是和睦相处和和谐。”

尽管我国的司法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据笔者所知,在很多地方,如果不是发生非常严重的事故,如谋杀、枪杀或者是其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件,人们一般都不会选择诉讼的方式。有的是因为觉得这件事太小,不愿意起诉;有的则是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逃避的方式,有的则是不知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无讼”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需要国家对这一方面加强教育与指导。

费孝通先生对于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表述,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基层社会所特有的文化渊源和秩序传统。其学术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从他提出“礼治社会”这一概念以来,就一直被人不假思索地加以援用,以致人们普遍都以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是“唯礼无法之治”。对于“无讼”的观点,我们应辩证的看待,尤其是它产生的社会基础。不能认为在礼治社会中就没有法的存在,或者说在这样的社会里就不需要法。在现代社会中,如果说没有法,个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公平的保护的;至于法在礼治社会中的作用,则需要依赖于时间来证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如果双方的纠纷没有达成和解,也就是他们寻求的调解组织调解失败后,就会建议一方当事人去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这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当和解不成的时候,人们是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在这个时候,双方的矛盾必定是达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且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恶化,并不会担心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后会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我们不能片面的说乡土社会还是原先那个保持流动不变的社会,人们还是一味的寻求和解,当送法下乡的活动进行这么多年后,人们的观念总归是有些变化的,特别是侵犯了他们的重大利益时还是会依靠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读费孝通与《乡土中国》的论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搜集了在教学过程中的十四篇论文的集合,于1948年首次出版。出版至今虽时间漫漫,但依旧是现在研究我国农村面貌的重要资料。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到费孝通先生,他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中在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方面留下了百万字具有广泛影响的著作。

通过对于本书的阅读,其中几张篇目让人印象深刻。这里就包括了“再论文字下乡”,它重点讲述了乡人不识字并不是因为乡人的愚昧,而是乡下的环境本身并不需要乡人掌握文字,在乡下这个熟人社会中,口语、表情和肢体语言可以解决一切沟通问题,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文字的表现力远不及非文字的`交流。既然乡人没有学习文字的义务,当然乡人不识字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了,这就好像是城里人不会种田是一样的道理。

在“差序格局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念,认为中国社会在社会结构的组成方面有着根本的不同。简言之,西方社会犹如一捆柴,将社会成员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这种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划分是刻意的,彼此之间的界限也是清晰的,即使一个人可能处在多个团体中。而中国的社会组成结构则是差序格局,犹如一汪平静的水面突然之间投入了小石子泛起阵阵涟漪,而以这个圆心四散开去的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交际圈。

由于东西文化的差异,起源于西方的社会学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本土的乡野研究,费孝通先生为此创造了诸多理论和名词。尽管读者阅读时会有些困难,但是结合起我们自身的文化底蕴,不能发现这部社会学著作有着我们太多现实生活的写照了。

透过《乡土中国》,我们仿佛触摸到乡村的脉搏,感受到乡土的气息。对于很多人而言,比起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更喜田野的欢脱,青瓦的朴素。炊烟以昏黄为底色,闻起来是一种温馨的味道。生活在乡间,我们与自然更近一步。生长在中国,我们有割舍不下的乡愁。

读费孝通与《乡土中国》的论文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这些学界前辈毕路蓝缕,在曲折艰难中将社会学研究推向了发展的繁荣时期,不仅使其在中国扎下深厚的学术根基,而且形成了世界所瞩目的中国社会学派。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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