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参考(汇总19篇)

时间:2023-12-13 09:42:04 作者:HT书生

读后感是对所读书籍的作者观点和想法进行反思和回应的一种方式,它能够展示读者对书籍的深入思考。7.在阅读这些范文时,可以思考和分析文章结构、段落衔接和语言运用等方面的特点和亮点。

《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乡土中国》这本书中,比较注重地写了中国的乡土,其带有浓浓的乡土味道,而后面就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从而揭露了中国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是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与探讨的。

在最近几次人口普查中,人口数据显示乡村的人口还是占总人口的一半之多,虽然相比之前我国的农村人口数量有所减少而城市人口在增加,但是情况还是不太乐观的,而且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东部与西部有着明显的区分度。东部地区的城市化程度远远的高于西部地区,所以在当前,我认为我们国家在发展东部经济发展,要促进东部地区城市化的同时要大力发展西部地区,促进西部地区的城市化进程。

在当今的中国,许多的外多国家都认为中国还是一个土包子,无论中国在这几十年内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也还是改变不了他们对中国的看法。不过无疑的是今天的中国还是一个乡村社会,且占领着主流的地位。尽管中国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承认中国还是一个乡土社会是认为“乡土”是带有贬之意,而想方设法地去脱掉。

乡村社会往往还是一个较为稳而不易被改变的一个社会,想要通过一些简单的方法去改变也是不太可能的。这个需要长期的而又稳定的有效方法才能慢慢地去改变,但是这些办法又不能使“乡村社会”完完全全地消失。就像是有一个人喜欢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后来改变了,但是偶尔还是会犯下一点点的小错,因为这是习惯啊!因为生活的方式又会影响着生活的观念。

因为不愿意变革,所以只求稳定是农村社会的标志。许多人认为老人说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因为他们说的话都是有经验的,一次次的积累是可以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南针。然而就是说作为后辈的我们一定要听取长辈所说的话,所定下来的规矩而不能随意去改变,而这么一来就很难改变下一代。但是,也不是说中国的人农村社会从古到今全都是一层不变的,那也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在老的一辈那里,他们希望不要变,对新的事物要反对,也要压制;但是作为新一代,在遵循着各种规矩的时候,而总是想要冒犯一下,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问题,不能争锋相对以下冒上,所以必须保持着恭顺的样子。但是却又是偷偷摸摸地移花接木,表面赞同而实质就是反对,表面是接受而实际是修改,所以社会的变革很缓慢。

乡村社会有多慢,而政治社会就有多慢,思想社会就会有多慢,而这一切的中心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我们的传统是非常注重社会的秩序。我国传统的社会秩序并不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的合理有序的统治方法。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与道德和法律和谐。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有提到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同时也是不可忽视的。费孝通先生说的人有时人治可以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值得借鉴埗的,我对他的这一观点也是非常认同的。

现在的中国,正在努力地摆脱“土包子”大国的形象,或许这过程会有点困难,而且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这需要我们耐心的等待,并且努力地改变旧的不好的思想。

《乡土中国》读后感

作者通过此书向读者们详细介绍了中国基层社会的特征,也对其他国家的基层社会进行了比较,抒发了许多观点。

乡村中的社会是熟人社会——因为人口流动率小,所以社区之间的往来较少。那人口流动率小又是为何?乡村人民的生活依靠着土地。“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乡下的人民们依赖着泥土所提供的农业资源,土地又是不能迁移的,久而久之人们的居所也就稳定了下来,常态是“生于斯,死于斯。”

“土”,基本意义是泥土,形容人本应是“淳朴”的意思,而现今却成为了一个贬义词。这其中的原因引人深思。正是因为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所以社会中的人与自己的家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大家都是熟人,这样就见外了啊!”对待这样如同家人般的社会中的人们,大家都是如此的心态,哪里用得着担心口说无凭,而画个押,签个字?如同作者所说:“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反观如今我们所熟悉的“陌生人社会”,多接触的并非熟人。无法揣测对方的意图,无法保障在与对方的合作、交往中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于是出现了合同,出现了条约,要双方签字同意。保障自己的权益无可非议,但这也是人与人之间距离疏远的一种体现。“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不得不承认并接受这一事实,因而许多人会感叹城里人们不同于乡村人民的冷漠。

除了“土气”外,乡村人民还常因为不识字而被说是“愚”。然而,文字之所以被发明,是为了运用于两种情况——一是空间上的阻隔,比如人们想要了解世界各地的新闻,此时文字就能够跨越距离的阻隔传达于人们;二是时间上的阻隔:显然古人并不能直接将信息传达于后人,于是他们著下书籍,写下自己的感悟与经历。

而在乡土社会中,距离与时间都不具有隔阂,时常都是通过询问熟人来解决问题,似乎没有文字的用武之地。再退一步说,“愚”形容的是“学不会”,而不是“根本没有学,所以不会”。就算是再聪明的人,不经过学习也一无所知。

后文中,印象深刻的还有作者提出的“插序格局”与“团体格局”概念,对比了中西社会间的不同,也让我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此书书写了我们许多人都没有认真了解过,亲近过的中国乡土社会,全面展现了基层社会的面貌。

乡土中国读后感的读后感参考

《乡土中国》有许多的延伸意义,让人看完有一种对乡土社会发展未来探窥的望.

有一位中国社会学史的研究者曾这样写道:《乡土中国》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出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费先生多年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能够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费先生力图使自我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

而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必须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最明显的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变性.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推出去的圈子,关系的亲疏是以距离的远近来衡量的,而在近代以来,中国人的人情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但社会关系还是含糊得很,倒也不像西洋的“团体格局”.可是能够打个比喻,中国人的人情视野开始有点像远视者眼中的景观,近的反而看不到了.乡土社会是私人关系累积的群体,费先生书中也有提到,在传统结构中,每一个家以自我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过去喜事要请街坊喝酒,有丧事邻里也要出手帮帮,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街坊邻里就构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而我们的现状是,隔门的邻居不太往来了,甚至是不相认识了,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只是为了各自的需求住到了同一块地域里,没有了以前同一块地域内的相互依靠关系.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礼貌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扩展阅读。

《乡土中国》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文本参考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

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相当宝贵的,因为那是他们生长,生存,发展的地方。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等都是要依靠土地。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有些农产品的养殖可以离开土地而生长,实现无土培植,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制约,在目前来看,这种技术是不能得到广泛使用。这是因为目前中国的农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对于这些高新技术的使用是不太可能的,同时,在中国的历史上,农业是离不开土地,这种想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培植。由此可见,土地对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蕴含藐视的意义。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愚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愚,是因为别人在某些方面缺少知识。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没有学习的能力,他们只是缺少知识而并没有缺少学习知识的能力。我们不能从片面的角度来判断别人的本质,而应从本质上去看待别人。乡下人又乡下人的特色,城里人有城里人的特色,若取人之短比己之长,那么结果永远都是对自己有利。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们在生活上与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这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是直接接触的。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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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参考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起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关系,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可以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所以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应该怎么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能力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可以选择是积极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形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我多年的潜意识里,费孝通都是以一位政治家的印象出现,但在读过《乡土中国》之后,才了解到政治只是费先生的副业,他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有了长时间的田间调查所获取的第一手资料,再经过逻辑脉络清晰的解读,就有了对中国乡土社会,实际上也是中国社会本质基础,最贴切与深刻的描述。

第一,生存是任何群体的最重要目标。所谓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东方社会与西方社会,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文化要义与风俗习惯都不过是生活在某个时代某片土地上的人们为了适应环境,更好的生存繁衍下去而建立的规则。

中国人口密度大,在农耕社会土地又几乎是唯一的和最重要的生产资源,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礼教”为纽带的乡土社会是最好的能够平衡个体发展与群体生活的社会组织形式。但传统中国乡土社会对生活的态度是以“克己”来迁就外界,一切足以破坏秩序的要素都不被鼓励。这也就造成了缺乏了自然科学创新,人员流动和信息流通的土壤。乡土社会的人情世故,血缘关系,也限制了讲究“权利”的现代化商业社会的发展。

第二,乡土社会缺乏流动性,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社会的特性决定这不是一个西方现代意义上的“契约社会”,人们更重视“是非”,而不是“权益”。“权益”可以暂时妥协,甚至人们有意的进行牺牲交换,从而赢得周围人更多的信任和情谊,所谓“礼”是维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工具。

在这样的环境下,遵循传统就是生活的保障,传统在封闭社会中具有极强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使人们从内心形成敬畏感,使人服膺于传统。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传统的那套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形态并非愚昧落后,而是很好的适应了上千年乡土社会的特色。“权益”和“契约”是与陌生人打交道才需要的工具。

中国人不应对自己的传统妄自菲薄。也不要对看不惯,看不懂的事物妄下定论,或是心生歧视。存在即合理,追踪溯源便能够明白现状,哪怕是不合理的现状所产生的根基在哪里,背后的原因有那些。

第三,文化和文字的本质是经验的传承。当社会变得越来越进步,我们面对的环境越复杂,需要更多的协作,所以文字就有存的价值,文化也就逐渐兴盛。文字可以将经验跨越地域和时间的障碍传承下去。

但是在一个不需要经验传承,或者生产生活场景经年不变,只需要简单的经验传承的社会,所谓的“文化和文字”的价值就十分有限。人们普遍来说是实用主义,不会为了学习文化而学习文化。中国传统的农耕社会上千年都处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交流少,与外界的接触少,生产方式也几乎恒古不变。口口相传即已足够,古人读书几乎只有做官一个目的,所以读书对大部分普通人来说是意义有限的。

第四,中国人对“家”的定义可以无限大,并且家和家族承担了很多社会化职能。家可以是夫妻二人(生育的组合),也可以是家天下(事业的组合)。中国乡土社会的家族是一个绵续性事业社群,以同性为主轴、异性为辅轴的单系组合更适合于完成社会事业的需要。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所有的学科都是相通的,背后都是逻辑架构与推理说明。化无形为有形,复杂逻辑“简单化”,以外行和普罗大众都听得懂的语言和文字讲述出来是一种能力,需要修炼。《乡土中国》也是一本好的逻辑学参考书。

乡土中国读后感文本参考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乡土中国》读后感

我觉得我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非常应景。但是没想到这是一本特别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但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这本书年代久远,作者是从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学,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才定稿出版。总之在那个年代,有一个学者专心致志地去做这样的一个研究,是一件让我特别感动钦佩的事情。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什么是愚什么是聪明,这是一种相对的关系。而且愚是一种智力缺陷,这样去描述乡村孩子是非常侮辱的。如果同样是连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都没有,那这种嘲笑才显得相对公正,但是并不见得绝对的知识是衡量的标准,还有身体素质和动手能力。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但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时代大冲击上看,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法治是必然的趋势和进程,这是需要协调和认可的。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固然是一个大的团体,但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

精选《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参考

《乡土中国》此书,余早有耳闻,惜乎锐进之气已减,加之事务缠身,故于15年11月方粗略浏之。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读中国传统社会,是费孝通的一个大胆而又成功的尝试。书名中的“乡土”二字,既表明了传统中国之基本属性,当然,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也是作者观察传统中国的立足点。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社会,土地是固定在地球上而不可移动,由此,以此谋生的中国农民也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不免带有种种“乡土气息”(非贬义,仅仅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乡土社会,强调的是一种静止的、固态的生活秩序。处在这种秩序下的人们,对于秩序服从的原动力既不是横暴权力,也不是契约社会中的同意权力,而是在经年累月反复训练积累出来的传统。传统,在相对静止的社会中,具有压倒一切的权威性,这也是所谓礼治社会产生的根源。

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传统国人社会生活结构偏向于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指的是以父系亲属关系为主轴,异性亲属关系为辅轴的网络关系。这种格局通常需要考虑血缘、地缘、政治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对于该概念的研究在现代广告传媒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此书还研究了文字下乡、男女有别、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名实分离等问题,可以说,此书以乡土中国为基本论点,进而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国民特性等问题。

本书语言朴实而又立意深远,篇章结构看似纷繁复杂实则自成一体,是不可多得的大家之作。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听着就具有年代感,这本书也成为了一本高中生必读读物。那么乡土中国到底研究的是什么呢?它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研究了过去的耕种方式,生活方式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从三皇到五帝,从神农氏尝百草到贾思勰的《氾胜之书》农业成为了人们一直都在突破的领域,成就著作也数不胜数。

乡土本色,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想吐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图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当时,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正在向社会化,现代化迈进。

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嵌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性是因为不流动而,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治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治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对于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这里上班,只是知时上的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

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记事很崇拜和记录帝王时间,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

差序格局对不上,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核心起得迟为了更好地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是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是孔子开始,这种人论及是社会差序格局的渊源,作者进一步只说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诗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四人的道德滴血,中国人的私信特别重,作者似乎对于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准备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间润德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应值得一看所示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绳索。作者显然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中意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只是希望能将全力澳门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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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所著,全书仅五万多字,典型的“大家小书”。书中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生动的描述了一个包含在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我也说不太清楚,但是有一个感悟:就是从历史的必然性的角度来看待封建传统体制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看法。一个体制可以稳定的存在几千年之久,一定是有它的道理的,而中国特定的环境也是他滋生发育的最佳土壤。尽管从现在看来,就是这个体制让我们落后于世界,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个体制才可以孕育出适合大刀阔斧的改革的环境,也奠定了改革成功的基础。

下面简单说一下书中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两个点。第一个是“长老统治”第二个是“差序格局”。

长老统治是映射到最底层的乡村生活中的一个说法。中国古代是层级统治,严禁越俎代庖,乡村身为最小但最为广泛的单位个体极具封闭性,不论是地理位置上的封闭还是思想上的封闭。乡村社会是一个不易改变、创新的社会,以稳定为最大的特点,而农业的最大目的就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俗称“靠天吃饭”。旱时求雨,涝时求阳,人们将天神圣化,尽管也期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寻求一些改变,但是千百年来早已根深蒂固的观念把框架架地死死的,四季的轮回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因为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但是农村也并不是不需要进化、不需要新生事物,新变化总是有的,只是很慢而已。老人不希望变,对新事物要反对,要压制。下一辈在遵守祖训的同时总要冒些另类的想法,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养成“美好的德行”,就不能针锋相对地犯上作乱,必须保持恭顺的样子。这样,就诞生虚伪,就偷偷摸摸干移花接木的事情。表面赞同,实际反对,表面继承,实际修改,你定你的标准,我做我的解释。看起来祖宗之法还占着神龛享受膜拜,实际上后代的蛀虫们正阴险地一点一点侵蚀它的肌体。也正因为矛盾是靠这样一种温柔的方式来调和,所以变革的节奏缓慢。

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无论是无智识的农民大伯还是高层知识分子、皇亲贵胄都是不动脑筋地在链条上依次运行,这是整个社会的特征,整个社会的内涵。谁也逃不开。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讲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十分明确。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有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费先生说,在差序格局中,以己为中心,向“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可以这么说,在立体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石头,而当这些石头一起扔进水中的时候,就产生了许多的中心点,这些点各自推出去的波纹在不断交汇,而且还不断移动,由此我们可以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强弱也会因相互作用而处于不停的变动之中,或者说个人“圈子”的范围在不断地“伸缩”,这样的动态模式也许可以更形象地体现出“差序格局”中人与人之间复杂和变动的相互关系。

而在中国复杂和变动的社会关系是有着它的社会根源,可以这么说,“差序格局”的形成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之中的。在《乡土中国》里,费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是由儒家文化中孕育出来的,而孔子所提出来的“推己及人”正是这样一种模式,在中国这种社会结构里,从自身到他人正是一种推的过程,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关系推出去的。儒家所看重的伦理之道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正是传统“差序格局”的状况,就是要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制度。

书中还有很多令人耳目一新,值得反复品读的观点,希望大家有空可以看看。

乡土中国读后感

中国人傍“土”为生,“乡土中国”更是极其生动的囊括了当今的中国。

费孝通先生说,“土”并不是个贬义词。中国人的最根源便是靠着一方土地生活,“土气”也从而扎根在了心里。

我并不是农民出生,但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这“农民”这一阶级的人。农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的特色。就像西方国家很难意会到那些拿着锄头的人,身上有着的独特魅力。无论是古代、近代还是现代,无论是和平年代还是革命时期,中国的血脉大多还是流淌在农民的骨子里。

我所认为的“乡土”,是个别具风味的词,这让我联想到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乡土”既是中国的土地,也是中国的风味;既是物,也是情。中国大半辈子都在土里扎根,也是这一方土地孕育了一方人情。在农村里的乡土情,能把几户原本互不相干的人家串起来。毕竟村子就那么大,农民的性子永远比不得商人的弯弯绕绕。

当今时代的发展,农村也逐渐成了城市的修饰。我常听人拿农村人和城里人做对比,比没两下话语中的嘲讽之意毫不掩饰。城里人有作为,城里的孩子学习成绩好,城里人有教养……但殊不知中国人本就是农村出身的。农村人心思直,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农村的孩子勤劳能干,身子板硬。其实没有聪愚之分,只是较比的方面不同罢了。反观人情世故,中国人骨子里原有的热情好客,却被城市的忙碌扫得一干二净了。我不认为应该带着异样的眼光看待“土气”这个词,同样觉得农村和城市应该是平等的。

总的来说,中国人是含蓄的,是有秩序的,是有“礼”的。这本书以浅入深出的方式将中国社会剖解出来,且又富有生活气。既是通俗易懂,又值得一读。

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乡土社会的概念。其中,费教授将乡土社会概括为“礼治社会”,且还是一个“无讼”的社会。的确,乡土社会由于其空间流动性小,人与人之间交往单纯的特点,使得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人们似乎仅仅依靠“礼”就能维持良好的秩序,彼此之间发生冲突也不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协商和解。这就使得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

“无讼”,是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中一种现象的描述。具体说来就是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依靠自身的道德教化,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纠纷和争议都通过协商解决,而不是采取诉讼的方式的一种理想化状态。由此,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不需要法律的存在。

在古代,封建统治为了维护其自身统治,需要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封建社会“无讼”文化是统治阶级维持社会秩序,实现长久统治的需要而提出的,并通过贱讼、压讼、灭讼等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从儒家创始人孔子最早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到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声称“读书万卷不读律”;从早期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讼师(即现代的律师)被民众称之为“讼棍”,到常提起诉讼的人被认为是“搬弄是非”之人或游手好闲之徒;从封建官吏政绩考核中善于教化,善于息讼、止讼的考核标准,到国家机器惯以严刑峻法迫使民众视法为畏途,产生厌讼情绪,反映出中国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对诉讼采取的压制、抑制的指导思想和行为标准。从这一方面说,产生“无讼”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社会中的人们能够依靠礼的教化维持正常的秩序,或者说考虑到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而也可能是因为统治或司法官吏希望没有人来诉讼或少诉,从而积极的主张无讼。但这种情况较多的出现在封建专制国家中,在现代国家应很少有这种情况。国家虽然也希望社会中尽量出现无讼的情况,但并不会主动的去干涉;另外,现在的法官并不要求与领导者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他们也可以独立进行判决、裁量,且他们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这与乡土社会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有所不同。

儒家认为,和谐包括天道自然和谐、天人和谐和人人和谐,这些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讲求互谅互让,自己要正名分,明等差,并使各人都能够安分守己,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即使发生了纠纷,也应力图通过和解,调处息讼,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达到和谐的理想境界,人们就应奉行中庸之道为做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哲学思想长期影响下,“无讼”观念的形成则是自然而然的了。”著名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对中国人的这种和谐与中庸之道有较深的感悟:“中国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况下生活的。他们对于法律制定些什么规定不感兴趣,也不愿站到法官的面前去,他们处理与别人的关系以是否合乎情理为准则,他们不要求什么权利,要的只是和睦相处和和谐。”

尽管我国的司法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据笔者所知,在很多地方,如果不是发生非常严重的事故,如谋杀、枪杀或者是其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件,人们一般都不会选择诉讼的方式。有的是因为觉得这件事太小,不愿意起诉;有的则是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逃避的方式,有的则是不知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无讼”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需要国家对这一方面加强教育与指导。

费孝通先生对于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表述,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基层社会所特有的文化渊源和秩序传统。其学术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从他提出“礼治社会”这一概念以来,就一直被人不假思索地加以援用,以致人们普遍都以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是“唯礼无法之治”。对于“无讼”的观点,我们应辩证的看待,尤其是它产生的社会基础。不能认为在礼治社会中就没有法的存在,或者说在这样的社会里就不需要法。在现代社会中,如果说没有法,个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公平的保护的;至于法在礼治社会中的作用,则需要依赖于时间来证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如果双方的纠纷没有达成和解,也就是他们寻求的调解组织调解失败后,就会建议一方当事人去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这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当和解不成的时候,人们是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在这个时候,双方的矛盾必定是达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且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恶化,并不会担心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后会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我们不能片面的说乡土社会还是原先那个保持流动不变的社会,人们还是一味的寻求和解,当送法下乡的活动进行这么多年后,人们的观念总归是有些变化的,特别是侵犯了他们的重大利益时还是会依靠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乡土中国》读后感

一直听闻过这本著作,但迟迟不敢随意翻看,越经典越敬畏,便越难开读,直到真正看过后,又后悔看得迟了。

很薄的一本书,每一章又格外有分量,每次看完一篇总要静下心来思考一番。以防忘记,参看了各方资料做了个思维导图。

中国乡村是封闭、私人、重视人情的,法律在这里行不通。如今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进程如此快速,可费老的这本书依旧没有过时。很多很多如今存在的社会现象都依然可以用此书解释。现实中,中国这样的“熟人社会”总会出现类似“谈钱伤感情”的论调,因为涉及到金钱的事,一到熟人这就分不清了。在费老的书中,他提到“集市”的存在意义正是避免熟人间论利益的尴尬,这样的现象在现代社会中也不无例外。熟人间借钱不打欠条,只是口头承诺;有问题不会走规定程序,更愿意托关系走熟人通道;商业合作也会下意识地避开朋友与亲人,另找他人……这是中国根深蒂固的乡土特性,类似“谈感情伤钱”的反常论调总会被当作笑谈,昙花一现地闪过又湮没于乡土本色中了。

与“金钱”相似,有另一个在熟人关系中碰不得的东西,就是“法律”。在费老的《乡土中国》中就对这个问题深入浅出地分析过,因为“法律”是制裁式的,为了保证社会安定与个人权利,利用刑罚手段对事件做出强制性的公正制裁,而这种“公正”,恰与中国系维着私人道德的社会相悖,中国乡土社会的公平是带有私人性的,难以做到墨子圣人般的“兼爱”,这也就是为什么在非儒即墨的竞争中,历史最后选择了儒家。而乡土的诉讼调解,一般是由乡村中权力较大的一方提出调解,对双方进行思想教育,最后令彼此“服气”的做法,这就是“爸爸式”的长老权力。若是不服调解,还可以找到权力更大的“长老”调解,直到问题解决。这正是电影《秋菊打官司》讲述的故事。

秋菊因为他男人被村长踢了要害,不服这口气,找了县里的人进行调解,结果是村长赔偿医药费200元,本来这事就可以就结束了,但村长是个好面子的人,将20张10块扔在了地上,还撂下狠话说秋菊捡一张给自己低一次头,低二十次这事就算翻篇。无奈一个犟人遇上另一个更犟的,层层往上告,每一次都是维持原来的结果,但就是低不了村长的头,秋菊由县到乡、到市,最后到了市上的法院,走到了法院途径。市里初级法院的开庭以失败告终,秋菊没有放弃,继续进行第二轮上告,到了中级法院里。在这过程中,秋菊临盆大出血,是村长叫人一起送她到医院中,母子才得以平安,两人的恩怨也就此一笔勾销。但张艺谋神来一笔的就是结尾,邀请村长喝满月酒时,却发现村长被抓走拘捕了15天,全片最后镜头停在了秋菊的满脸悔恨中。秋菊如此倔强,告到最后,依然是村邻熟悉的“人情”平息了她的这口气,而现代社会中的法治最后却弄巧成拙,将这一次平缓下来的关系再一次打破,他们两人之后的相处,自己已不敢想象。正如费老说的,强行推行法律和法庭的下乡,除非是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有所改革,否则“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当代社会的法院也是少有人光顾,在大家心目中,依然怀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谦和思想,问题私下解决就好,搬上法庭的话双方关系真算是破裂了,面子也被撕破了。

面子工程也是中国历来的传统,凡事只要做到“师出有名”,哪怕所做之事与传统规定是背离的,只需要以子虚乌有的名义歪曲它、包装它,为之正名。古有“挟天子以令诸侯”,今有表面慈善与品牌丑闻,只要表面承认形式,内容经“注释”的方式改变,就可以实现名实分离。但这种面子又是抹不开的,中国人极其看重的。

对于中国社会,费老真的研究得精透,如今虽然社会快速发展,但想一些解释社会现象依然绕不开这边书。虽然费老有过游学经历,但更多还是他一步一个脚印踏着中国的土地,经过不间断的采集资料以及分析研究,才成就了这本书王霸的地位。

《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费孝通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费孝通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乡土中国读后感

读《乡土中国》时,一幅幅父老乡亲们在田地辛勤劳动的画面,以及父母亲田间劳作的背影就像电影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小时候经常跟着父母去田里播种玉米、收割小麦、秋天切谷子。印象最深的就是五月天割麦。他们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靠天”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尤其在打麦场上排队等候,一个村一台机器,五月天抢收,人们在酷热的天气下汗流浃背。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土就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神之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

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它就会生长。你不种它,它也会生长。在农村生活不用怎么花钱。空气是清新的,阳光是明媚的,水是山底泉水,清澈透明。吃的东西都是绿色食品。粮食蔬菜家家户户都可以种;田地里有桃树、梨树,核桃树、柿子树、果树、酸枣树等。做饭的柴火有玉米棒、松树枝等。过年过节的时候,买点儿糖块儿,穿点儿新衣服,吃顿饺子就过去了。农村生活简单朴素,让人清心。

我们往上数三代祖辈们是不是都是农民?是不是都是乡下人?在我们祖祖辈辈们心中,“土”确实是他们的名根子,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子孙。

不管时光怎样变迁,社会如何飞速发展,土地依然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宝物,是我们生命的根基。

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人们美好生活后莫忘身后故土,那才是我们生命之根。

乡土中国读后感

从泥泞的土地里稳步走来,古老的中华文明正迈向现代。当今中国,城市高楼林立,乡村生产兴旺,交通发达,通讯便捷,一日跨越南北,居家领略天下——城乡面貌蒸蒸日上,社会生活丰富多彩,依法治国理念深入推进,传统的礼俗道德似乎在记忆中逐渐淡化。

礼与道德,从传统乡土社会格局衍化而来,成为贯穿千年文明而深植民心的处世法则。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是遏制破坏秩序的要素的。”“乡土社会是靠长期亲密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现代社会进入网络信息时代,社会创新发展日新月异,人际关系多变复杂,超越时空限制。

由此观之,乡土社会的道德礼治要落后于时代发展。但事实上,现代法治社会,正需要道德礼法深入人心。

法律仅仅给与了规范的外在形式,而道德礼法能成为人们内心恪守的信条。法律作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并非万能。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是难以仅依靠法律诉讼解决好的。所以社会急剧变革的战国,秦依法家统一天下后,至大一统的汉朝,出于社会安定统治需要,选择“独尊儒术”,用德礼教化百姓,大汉文明盛行。传统的礼治秩序固然适应不了现代飞速变化的时代,但他具有比法治更强的延续能力,也具有比法治更高的势能——法律条文可以很快改变,植根于人们心理的思想观念却很难改变。

一部新法律,从制定到实施,要经过多少步骤?草案的公布,意见的征集,为的就是充分反映民意。试想一部缺少人民支持的法律,怎能深入人心?法律不可能脱离礼法价值而独立存在。仅迎合帝王意志的那些严刑峻法,只会逼迫人民反抗。想要更好依法治国,就要法入人心;想要法入人心,就要化法律为道德礼法,洗涤内心,成为人们自愿遵守、乐意奉行的行为准则。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和推进,人民的法治观念也逐渐提高,这就是法入人心的表现。

道德礼治绝非毫无作用、拖累发展的糟粕,而是能与法治互补,共同推进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法律和礼治并非对立,法治应借鉴礼治传统。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德法并重,增强守法自觉性,这有利于法律贯彻施行,有利于降低司法成本,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新时代的道德礼法不能与封建束缚的“三纲”“五常”等同,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交流融合的社会规范。传统的“爱国”“友善”“诚信”,融合了现代的“自由”“平等”“公正”,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价值取向。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提倡的,要回归传统,不能丢掉传统,老祖先留存下来的都是精华。的确,经过漫长社会历史生活的选择,留下历久弥香文明可法的精华。若追而求索,可以体悟到爱国志士的报国豪情,孝而仁义的高风亮节,以及革故鼎新的坚毅与魄力。这些传统礼俗的核心内容,同样也是当今社会呼吁而缺少的。即使不求“二十四孝图”过分苛求的孝情,如果把孝亲敬老仅仅当作必须履行的义务,流于法律表象,不仅苦了个人,更无益于社会的亲情和谐。情蕴礼中,留下李密《陈情》的佳话。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只规定了做人的最低要求,而道德礼治才能使个人成为社会文明的巨匠,国家需要的栋梁。

想要建立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礼与德也是重要的助推力。虽然说礼治没有法治的灵活——令行禁止。但礼法相伴,使礼治更符合时代要求,使现代文明深入人心,必将助力法治建设,社会文明和谐。现代中国由乡土社会发展而来,沿袭了乡土色彩,如抛弃了传统礼法,就等于切断了自己的根,切断了中华的魂。富强美丽的现代中国需要的不仅是经济的繁荣,也需要精神文化的丰富,这是不可脱离德礼教化而实现的。教育中“立德树人”正是宣传德法深入人心的举措。

现代社会应当摈弃法律万能的观点,去除德礼迂腐的想法,潜心铸下德法相依的观念。

费孝通先生为我们描绘出传统礼法的乡土中国,揭示出道德礼法的生机活力,启示着当今法治建设。“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是上古礼法的追思;“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是逸士求礼的想象;“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新时代道德核心价值。

从认识、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始,培养道德观念。在法律秩序下推崇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道德风尚,在守法、用法中融入道德思想,实现社会文明和谐。

法定规则,礼入人心。依法治国的今天,传承传统道德礼法,弘扬现代文明法治,开启创造未来,复兴文明,强盛祖国的磅礴动力!

《乡土中国》读后感

中国人为什么如此讲究长幼有序,为什么故土难离还要落叶归根,为什么是礼俗社会,为什么是熟人社会,为什么乡间重语言不重习字,为什么攀交情重关系不重权利和契约,为什么会形成单系(即父系)亲属原则,为什么这样的社会是皇权的发祥地,等等。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均有解读。

本书中,作者通过对很多日常社会现象思考,直击现象中蕴含的本质,并智慧地从本质中发现了规律。《乡土中国》在1947年出版,但这种观察方法和思考方法在70年后的今天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与此同时,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一惯性,乡土特征在现在仍然存在,理解这些特征,对分析现今社会现象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这本书内容很多,乡土内涵也十分广泛,下面我想主要从法院解决纠纷职能的视角出发,以五个问题为线索,简单介绍本书的部分内容。

一、乡土是什么

说到乡土社会,乡土性,我们会有一个下意识的印象,比如人情关系,家族制和家长制,熟人社会,礼治等等。这都是乡土的表现。我们在有一个这样的初始印象的基础上,在下面的思考中,可以简单地将乡土社会代入为农村,现代社会代入为城市。

二、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如何

谈及此问题,我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无讼”“厌讼”。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社会,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师之惰”,儿子做了坏事,父亲得受处罚,甚至教师也难辞其咎,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为,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打官司也就成了一种羞耻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由德高望重、读书知礼的人主持调解,先把被调解的双方骂一顿,“这简直是丢我们村里的脸”,教训一番,有时候还得罚他们请一次客,这样的做法十分有效,双方时常就和解了。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就是说审案子的根本目的是使案件不再发生,乡村里的调解就是以此为目的的教化。

三、乡土社会的调解教化与现代社会的诉讼审判之别

乡土社会里人是不流动的,是扎根于土地的。一个群体中,人与人之间以血缘为纽带,以夫妻关系为横轴,以父子孙关系为纵轴,以礼治为主要手段。现代社会里人是流动的,一个群体中,人与人之间是因完成某一项社会任务或目的结合在一起的,以契约为纽带,以法治为主要手段。刑罚的用意不再是“以儆效尤”,而是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民法也不是在分辨是非,而是在厘定权利。比如合同关系中,一方违约,我们不能说他不讲诚信,没有教化,只能说他在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中选择了后者,可能因为后者对他来说利益更大。再举一个例子,妻子通奸,丈夫打伤了奸夫。在乡间这是理直气壮的,但是,通奸并不犯法,但故意伤害却有罪。这可能导致懂得一点法律知识的坏人,在乡间为非作恶,法律却还要保护他。费孝通在书里有这样一段话:“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如果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上面谈到,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扎根于土地的,现代社会是流动的、契约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民事案件中,婚姻、继承、物权、侵权等纠纷更具有乡土性,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公司、保险等商事纠纷更具有现代性。因此,强调调撤等非诉解决方法,可能区分不同的纠纷类型会更具有社会性的意义。

四、乡土性现在还仍然作用于我们的生活吗

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社会的诉讼审判方式可能存在不适之处,但那是70年前的状态,现在很多农村农民也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更何况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已经融入到现代契约社会中去。那么第四个问题,乡土性现在还仍然作用于我们的生活吗?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可以限定于婚姻家庭领域。

我在和其他法官讨论这个问题时,有人提到,他曾经到某较不发达地区任职办案,离婚率很高,很多人都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回家了就办理离婚,他认为这可能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副作用,家庭容易破裂,不像乡土社会那么稳定。我倒是认为这恰恰仍然是乡土性作用的结果。

家庭这个概念在人类学上是指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为其机构,生育为其功能。但在任何文化中,家庭总是被赋予了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夫妇之间的合作并不因儿女长成而结束。尤其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也并不只限于父母子的三角亲子结构,而是父系氏族结构,五世同堂的家,可以包括五代之内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这样的组织必须是长期延续的,不因个人的成长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在这样的结构中,夫妻之间的富有激情的、易变的横轴是配轴,父子、婆媳间的稳定的、讲究服从的纵轴是主轴。这样的一种社群结构或者说生活习惯,落在刚才所说的夫妇二人外出打工的情形中,就可以解释为,纵轴缺失,仅依靠横轴支撑家庭的稳定,而横轴本身是激情的易变的。因此对于仍停留在乡土社会思想状态的农村夫妇,既没有纵轴支撑,也没有现代夫妻思想契合,富有责任感的横轴观,这样的婚姻破裂是可以解释的,很正常的。

五、《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说完了这几个问题,让我们带着思考回到第一个问题,乡土是什么。从本书来看,解释乡土社会的一个关键概念是“差序格局”。费孝通指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与现代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的不同之处。在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中社会的道德体系的来源是宗教观念:人在神面前平等,且神对每个人都公道,所以道德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无差别而人人平等的。这跟墨家所提倡的“爱无等差”是类似的。但中国乡土社会遵循的道德体系是根据儒家孔子提出的“推己及人”,这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道德体系,社会范围变成了一根根的私人联系,每个人与自己的关系决定着不同的道德对待,这种道德体系是有差别的,团体道德是缺乏的,换句话说就是道德标准缺乏普遍性,所以称作差序格局。刚才我们提到的调解、教化是差序格局的体现,夫妻和父子的横纵轴是差序格局的体现。群己之界限,公私之分别,都蕴含在差序格局之中。我们很难给乡土下个定义,但可以说,乡土社会的核心特征是作为潜在规则的礼治和作为外在形态的差序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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