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在我心国旗下讲话(优质16篇)

时间:2023-12-14 07:54:09 作者:影墨

在国旗下,我们发自内心地呼喊,为祖国繁荣富强而奋斗终身。以下是一些感人至深的国旗下作文,希望能唤起大家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国旗下讲话

演讲人:李建芳时间:2014年12月5日。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昨天,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日,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去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月4日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12.4”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12.4”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宪法在我心中小学国旗下精彩的讲话

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内容是《学宪法讲宪法》。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

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宪法在我心中小学国旗下精彩的讲话

各位朋友:

上午好!首先,对特区政府以及励进教育中心在疫情之下,为举办此次“国家宪法日”活动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我们国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充分证明我们国家以宪法为基石构建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是经得起大风大浪考验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香港与内地在抗疫方面的密切合作,也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显著制度优势。此时举办“国家宪法日”活动,让我们再次深刻认识到宪法对于国家治理和特别行政区管治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重要性。借此机会,我与大家分享三点感想:

第一,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社会必须充分认同与尊崇宪法。

香港自回归之日起,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宪法和基本法共同确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的宪制秩序。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根本宪制基础。基本法的各项规定要放在宪法框架内来理解,才能得到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回归二十三年来,从整体上看,宪法和基本法得到有效实施,“一国两制”实践取得巨大成功。但毋庸讳言,从一系列重大政治和法律争议中也可以看到,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变,而漠视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的根本改变,这是近些年香港出现一些乱象的思想根源。全社会必须深刻认识到,只有认同和尊崇宪法,认同和尊重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才能解决近年来“一国两制”实践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只有在宪法和基本法共同保障下,香港的高度自治才能得以实行,香港的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存续,香港的繁荣稳定才能得以长期保持。

第二,宪法承载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功能,香港特区必须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一个国家之所以能够生存并兴旺发展,其固本基石就是国家安全。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当然要将国家安全摆在极为重要的地位,必然要承载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功能。国家安全是宪法所保护的至高利益,也是其他宪法制度赖以实行的基础和前提。“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一国两制”,就没有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去年发生“修例**”以来,香港一度陷入社会**,市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面临巨大危险,“一国两制”实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中央审时度势,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制定香港国安法,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填补了香港长期以来存在的法律漏洞。几个月来,香港国安法威力初显,香港进入了由乱向治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筑牢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堤坝,香港国安法的许多规定还需要转化为完善的制度机制,成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得到香港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切实执行。

第三,爱国是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神圣义务,香港特区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

宪法之所以规定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是因为宪法作为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载体,凝聚着全体中国人民对祖国的无限热爱,爱国主义是宪法所展示出来的我们伟大民族精神的核心。香港从来与祖国同前途共命运,只有爱祖国,才能真正爱香港;只有在爱国者管治之下,香港才能有长远的安定与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个月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划清了“爱国者治港”的底线标准和政治规矩,确保所有从政者拥护宪法基本法、效忠国家和特区,将祸国乱港者驱逐出特别行政区管治架构。这个决定为立法会议员资格立下了管长远的规矩,也从深层次构建了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对国家的认同和情感,有利于落实宪法确立的爱国主义精神,彰显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至上权威。

朋友们,宪法权威的树立有赖于全社会宪法意识与宪法观念的养成。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公职人员应当带头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在特别行政区全面贯彻落实。广大青少年是香港未来的希望,应当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香港百年屈辱史,深刻认识宪法形成和发展的过程;紧密结合“一国两制”实践取得的巨大成就和面临的挑战,深刻认识宪法是香港前途命运和自身未来发展的根本保障。只要全社会切实尊崇和有效实施宪法基本法,“一国两制”事业就能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谢谢大家!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同学们,老师们:

12月4日,也就是今天,今天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天我们举行一次特殊的国旗下讲话,学习宪法中的一些知识。

在宪法的第四章中,有对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星红旗是方形,红色象征革命,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大团结,星用黄色象征红色大地上呈现光明。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3/10,居左;四星较小,其外圆直径为旗高1/10,环拱于大星之右侧,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达亿万人民心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如似众星拱北辰。旗杆套为白色,以与旗面的红色相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这里的“应当”,就是“应该”和“理所当然”的意思。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它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诞生于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战争年代,1949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象征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为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中华民族的坚强斗志和不屈精神永远不会被磨灭。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同学们、老师们,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希望全体师生在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

国旗下讲话_宪法在我心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年的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日。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是宪法保护的重点对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相关法律条例。同时还特别在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

或许大家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就行。但正是因为中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法制意识较模糊,特别是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知之甚少,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漠,使得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另外,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说有同学在校外遭到不法分子的勒索要挟,常常会想要大事化了,这可能会使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一块肥肉。又比如说有些同学在成年后为了体验生活校外打工,因为不熟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使得自己的劳动和所得不成正比。诸如此类的情况我们都可能会碰到,因此,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而是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老师们、同学们:上午好!

今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日,今天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今天我们有请政教处吉祥主任为我们作“宪法在我心中”的国旗下讲话,大家欢迎!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小学生宪法在我心中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学会自我保护》。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生在世难免有陷于险境,受到危害的时候。如果听天由命、顺其自然的话,境况会变得更加糟糕。只有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本领,随机应变、奋力抗争才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8条自我保护的方法,希望大家能牢记在心哦:

1、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3、离校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

4、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5、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

6、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7、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8、不在楼梯、栏杆旁、阳台上拥挤、打闹、捉迷藏或探头捡东西。不从楼梯栏杆上往下滑。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国家政府于1996年建立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日制度,还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排在每年的三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从小学会自我保护,提高自我保护的技能,珍惜生命,善待生命!让我们一起在同一片蓝天下,自由、快乐、健康地成长吧!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国旗下讲话_宪法在我心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是宪法保护的重点对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相关法律条例。同时还特别在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

或许大家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就行。但正是因为中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法制意识较模糊,特别是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知之甚少,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漠,使得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另外,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说有同学在校外遭到不法分子的勒索要挟,常常会想要大事化了,这可能会使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一块肥肉。又比如说有些同学在成年后为了体验生活校外打工,因为不熟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使得自己的劳动和所得不成正比。诸如此类的情况我们都可能会碰到,因此,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而是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16年11月28日。

升旗仪式。

宪法国旗下讲话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也许有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根据宪法,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了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要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的学习和品德养成提出了要求;当我们走进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我们保驾护航;当我们在消费遇到问题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我们中学生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与法律相伴。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我们常常用这句话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对鱼儿和鸟儿的自由羡慕至极。但是我们忘了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天空。所以不存在绝对的自由。洛克说:“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我们都知道法律在限制一些自由的情况下保护另外一些自由。换言之,法律对自由的限制源于更好的保护自由的初衷。而自由正是在法律的限制和保护下更好地实现。做为一个社会人,我们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只有我们严格守法,社会才有良好的秩序,和谐的局面,我们才会享有自由,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社会中,失去自由。所以,我们要追求自由,就必须让法律成为我们的信仰。

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信仰是人类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作为学生,法律不仅铭刻在心里,更需要用法律鞭策我们的行为,让犯罪远离我们。希望能从你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从遵守校规做起,自觉学习宪法、掌握宪法、尊重宪法,讲正义、慎言行,谨交友,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行为,做到畏法。理智行事,做到遵纪守法。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信仰宪法,敬畏宪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当外国质疑中国人没有信仰的时候,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有信仰,我们信仰宪法。”

宪法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正好是12月4日,所以,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中学生”。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而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所以,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这既是国家、社会、学校、父母对中学生的要求,更是我们中学生成人、成才、成学、成业的重要前提。

对于我们中学生的学校生活而言,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例。所以,中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就是守法的开始。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做违法的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在学校纪律意识淡薄,走向进而社会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沦为阶下囚。

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就应该将守法精神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二是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团结合作、理解宽容、友好相处,要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不戏弄他人,要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如果遇到意见不和或者发生矛盾与摩擦,一定要有纪律观念,冷静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在校可以向老师求助,决不可意气用事,不可出言不逊、恶语伤人,更不可拳脚相向。

三是要多参加有益活动,杜绝不良嗜好。课余时间应该多参与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益活动。不要上网吧,沉迷游戏,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四是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要有正义感,在校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在外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五是要择友而交,要善交益友、不交恶友。生活实践告诉我们:相当一部分的中学生由于结识了有良好行为习惯的朋友,自然比翼齐飞;但也有个别学生因糊里糊涂结识了有不良嗜好的损友,人生充满荆棘或走向末路。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奋斗目标上,一起追求、一起进步。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中学生!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宪法的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融入我心,伴我勠力前行!”

1954年新中国颁布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1982年,国家修订了新的宪法,标志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十三届全国人大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提供了法治保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总依据。回顾宪法66年的发展历程,我深切的感到:国有法则兴,民有法则富!

作为中学生的我,曾有过一个困惑,为什么宪法的各项条款写得如此明确,可还是有人顶风作案、有法不依?这个疑问时刻萦绕在我的脑海里。直到了解了法官田志明的故事,我才所有眉目。田志明在法院工作31年,勤勤恳恳,不忘初心,在退休前的最后一天,有人对他说:“都最后一天了,就好好休息吧”,田志明摇了摇头,笑着说:“没事儿,法治工作是我一辈子的事业,我必须站好这最后一班岗”。这天,他早早的来到单位,按照往常的习惯,打水、拖地、收拾办公桌,然后换上干净的制服,扶正胸前的法徽,走向立案大厅,路上,他还语重心长嘱咐年轻干警:“你们还年轻,肩负着公平正义的使命,要把“法”字永驻心中,时刻为法治事业作奉献。”回望田志明与法院的三十余春秋,法治早已融入他的血脉,依法办事、按职履责成为了一生的信仰和追求。是啊!法治的权威源自人们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氛围的确立基于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正如法国思想家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法律的作用不断被强化,法治的理念反复被重申。“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等一系列对于法治的新要求、新期待,给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只有对法治持有一种“内在观点”,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遵守法律和捍卫法律,才会始终自觉、自愿地执行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日常习惯。比如说:“全国模范法官”方金刚坚守法治信仰,严格公正司法;“全国年度法治人物”吴金钻尊法在先,崇法为民;“法治苏州建设先进个人”吴向东依法监督,关爱民生,等等。我们要像他们一样,始终心怀法治信仰,增强法治意识,始终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到这里,我曾经的困惑已经解开了。宪法融入我心,我当勠力前行。

知宪法国旗下的讲话

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在复杂的社会生活环境中,青少年学生必须学会自我保护。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该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因此青少年学生必须要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青少年应从下列几个方面加强自我保护:

1.树立“敌情观念”,头脑里要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提高对社会状态的认知程度,明了社会治安的复杂情况,懂得世界上有阳光,也有黑暗。要学习和掌握一些如何摆脱困境的技能,借鉴一些青少年如何机智勇敢地虎口脱身的方法,在自己万一遭遇到不测时,能够沉着应付、机智逃生并寻机报警。

2.要学习和掌握保护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主要有:《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这些法律分别规定了未成年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受教育权利和其他应享有的保护权利等。

3.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告诉他们父母亲的上班规律,家中有无贵重物品等,更不能随便将陌生人带到家中。即使陌生人声称是自家亲戚,父母的朋友、同事等,应先同家长取得联系加以证实。如果觉得此人可疑,就要设法告诉老师和警察。独自在家时,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一些犯罪分子冒充维修水、电、煤工人和收费人员上门,借此机会进入住宅进行犯罪活动。当你一人在家时,不要开门答话,静听动静,如果不慎开了门,可假称自己的家人在楼下,假装喊几声,使罪犯胆怯。4.离家外出时,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更不能轻易跟着去,一些青少年就是轻信花言巧语,跌进陷阱,被骗、被拐、被害的事例很多。

5.夜间如果需出门,最好要求成年人做伴。节假日和同学、朋友相约去玩,要明确告诉家人要去的地方,并能保持电话联系。未成年人身上不要带过多的钱财,衣着打扮要尽量朴素大方,不要过于华丽,否则,就易成为受害目标。

6、不要同社会上行为失常和有劣迹的人员过分来往,接触过多必然会染上恶习,甚至自觉不自觉地加入这些人的圈子,有的则会被胁迫做坏事。

7.不要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青少年一旦遭受不法侵害,就要及时大胆地向老师、家长和公安民警反映情况,揭露违法犯罪人员,切不可胆小懦弱,将屈辱装在心中。

青少年时期,是花季年华,希望我们每一个学生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踏踏实实走好人生每一步。在日常生活中加强自我保护,大家齐心协力,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学习环境。

宪法中学生国旗下讲话

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生活方式,我觉得人一生不管你走到哪里,不管你是大人小孩,不管你在任何情景下,不管你做什么事都应当诚实守信!对得起自我的良心!

从我记事以来,不论做什么事,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我都能做到诚信。在学校,教师安排我做的事情,我都要扎扎实实做好。同学们要问我作业,我都会一一解答。有的时候在学校没时间帮他们解答,我承诺回家再帮他们,回到家我都要打电话和他们讨论解答。在家里,我从不在爸爸妈妈面前撒谎,即便考试成绩不好,我也要依实告诉爸妈,妈妈经常说我是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

有一次,我借了同学的五元钱,回家拿了钱我放到笔袋的夹层里,去了学校有事就耽搁了。过了好多天我也忘了还给那位同学。之后,我在笔袋的夹层里发现那五元钱,才想起同学的钱还没还。便立刻还给那位同学,可那位同学说:“你不是已经还给我了吗?”我明白她也忘了这件事,因为时间很长了。我对她说:“是你忘记了,我根本没有还你呀!”从这一件事情过后,我每次借了同学的东西,就不敢再拖延,用完立刻还给同学,我不能做不讲诚信的孩子。

还有一次,星期天我们家的邻居让我辅导他上二年级孩子的作文,我认真的辅导了他一午时。可为了这件事,耽误了我写星期天的作业,我晚上十一点多才把作业完成。可我心里感到很简便,因为我承诺的事情认真的做了,让二年级的小朋友理解了初步的写作知识。

我是个做事十分认真的孩子,不管和谁都是诚实守信,一旦承诺的事情,不论有多忙,不论在什么情景下,都要做到诚实,都不会失掉信用!诚实守信是我的原则!

诚信,关系着一个人的生活、学习、工作……,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诚信,将在社会上没有立足之地,让人瞧不起。一个人失去诚信,就会失去朋友。一个人失去诚信,他将会失去一切!一个人失去诚信,他将会没有人格,在人生的天平上没有分量,最终将一步步毁掉他的人生。诚信,失去就在一刹那,而得到却要一辈子永远。一个公司没有诚信,就没法生存。我认为诚信比金钱还要贵重,一个人诚实守信比什么都重要。

诚信能给人带来温暖,有时很难做到,有时却很容易做到。有时甚至身边的一件小小的事情就是一份诚信;一句简单的话语就是一份诚信;一个淡淡的微笑就是一份诚信。如果每个人都守住自我的那份诚信,整个世界将会变的无比完美!人人都会露出欣慰的笑脸!

宪法中学生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日我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从身边小事做起,书写爱国主义情怀。

这么多人为我们树立了爱国主义的榜样。此刻,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应当怎样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呢?我们作为在校学生又应当怎样践行爱国主义精神呢?我认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生活、学习中的点点滴滴做起。做大事是爱国,做小事同样也是爱国,因为我们此刻只能做小事,事情虽小,但只要有意义那就是爱国的一种体现。故人云:“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仅有一件件小事做好,将来才能做好大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我们要适应时代的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职责感,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今日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明天为创造祖国辉煌未来贡献自我的力量!

多谢大家!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可是你们知道吗?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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