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汇总17篇)

时间:2023-12-04 21:56:37 作者:JQ文豪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以及《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合理的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预防事故保障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本着合理配备和实用有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享受劳保用品配备的人员。

3、职责。

3.1、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确定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及发放范围。

3.2、物资供应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3.3、人力资源部每月6日前负责将人员增、减和岗位变动情景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员和物资供应部,以便随时调整和控制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4、程序。

4.1、劳保用品的采购。

4.1.1、物资供应部应经过考察确定可靠的供应商并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保证产品供应的质量、数量。对所采购的劳保用品要贴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必须“三证”俱全。劳保用品在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物资供应部负责退换。

4.1.2、物资供应部必须建立劳保用品的储备定额,保证劳保用品的及时供应,库管员每月必须对库存劳保用品进行盘点,保证及时发放(工作服、鞋、帽等劳保用品采购时应带编号,便于识别和管理)。

4.2、劳保用品的领用。

4.2.1、计划内劳保用品的领用时间为每月的11—15日,如遇节假日、周日则顺延,当月的物品必须在当月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不予补发,未领物品不计入到下月计划中。

4.2.2、领取劳保用品时首先由各部门主管劳保用品的人员(领料人)根据实际岗位需要,依据标准填写《领料单》,必须详细填写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监察办主管劳保人员进行审批(签字),由部门领料员持领用人员岗位明细到物资库领取。

4.2.3、计划外劳保用品,经需求部门申请,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物资供应部部长审核,需求部门主管副总裁批准,物资供应部进行采购或到物资库领取。

4.2.4、新员工或内调岗位员工领取劳保用品,须持人力资源部开具的调配单到上岗部门,该部门主管人员开具领料单,由本人持领料单到物资库领取。

4.2.5、物资库保管员根据《领料单》及各部门劳保用品领用登记表(经领用人签字确认)负责建立公司各部门“劳保用品发放备查帐”,物品领用情景在帐页上详细记载,并经领用人签字确认。

4.2.6、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劳保用品的领取、发放,并建立发放台帐,由领用人员要签字确认。发放时要严格按照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执行。各部门主管领导对劳保用品发放情景要进行审核,安全生产办公室对各部门发放情景进行检查、核对。

4.3、劳保用品(耐用品)的折旧扣款。

耐用品涵盖资料包括:

工作服150元套;食品靴100元双;棉袄裤100元套;雨衣100元件;

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离职,公司在扣除相应折旧款后,劳保用品归个人所有,公司不予回收。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确定劳保用品的价格标准,人员离职时,由物资库保管员负责在《员工离职审批单》中注明扣款情景。扣款比例如下:

4.3.1、工作未满三个月离职,扣缴劳保物品采购价值的100%,

4.3.2、工作未满6个月离职,扣缴劳保物品采购价值的75%;

4.3.3、工作未满1年离职,扣缴劳保物品采购价值的50%;

4.4、劳保用品(耐用品)到达使用周期后,方可领取新品,旧品归个人所有,公司不予回收。对在使用周期内因个人原因(如丢失、人为损坏)导致劳保用品不能使用,按4.3条款扣罚后,补发新品。

6个月以内合同期的临时工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享受正常劳动保护用品,离职时劳保用品归个人所有,扣款情景按照4.3条款执行。如本人劳保用品扣款额度超过工作押金,则超出部分用同等价值劳保用品代替。

4.8、工作满合同期后离职,不扣折旧费,劳保用品(耐用物品附明细)公司回收。

4.9、劳保用品的使用提倡节俭的原则,劳保用品属工作期间的人身保护用品,在劳保用品使用周期内,不允许员工私自改用其他物品代替或将节余下来的劳保用品带出公司或挪做他用。

5、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监察办)负责监督实施。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好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公司员工的劳动防护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技术部负责界定出公司内所有岗位所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编制好消耗定额标准,根据生产实际及时修补。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归口管理,包括编制月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领用核签、劳保费用核定、费用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资材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具体采购工作;资材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工作,并每月底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库存情况。

1、综合管理部每月初按照劳动防护用品消耗定额,并结合生产实际编制出月度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资材部根据综合管理部下达的采购计划结合库存量合理安排采购,资材仓库对常规的劳动防护用品设定月度合理库存量。

3、采购员应严格按采购计划的要求,以及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标准按时进行采购,做到货比三家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

1、资材部采购人员将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后交由品保部检验,合格后及时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工作。

2、仓管员负责核对发票,清点数量,在确认物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仓管员在物资验收时,发现物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或不符合审批规定的,仓管员有权予以拒收。

1、仓管员对物资、台帐必须按规定项目填写,日清月结,凭单入账并做到账、物、卡相符。

2、仓管员准确掌握库存劳动防护用品动态并及时报送库存动态表,确保收支与结存保持平衡。

3、仓管员对库存物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适当防潮,反腐等保养工作。对有保管期限的物资,仓管员须在到期之前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具体的参照《物资仓库管理办法》执行。

1、各部门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填写“材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综合管理部审批、登记。

2、仓管员在确认“材料领用单”手续齐全,填写正确后,按实发放,不得随意超额或扣减,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3、易耗劳动防护用品(如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毛巾、洗衣粉等)按核定指标在规定时间内,由综合管理部行政主管通知仓管员按标准统一发放。

4、公司工作服的`发放按《工作服管理制度》执行。

5、对超额发放的生产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须报常务副总批准后方可办理,其它的须报行政副总审批。

6、本着节俭的精神,公司提倡劳动防护用品的循环使用,使用部门在员工领用时要实行以旧换新。

1、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门在年初进行核定,归口部门在核定费用范围内限额领用。该项费用纳入归口部门的年度经济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2、归口部门若出现劳动防护用品费用超支的,应及时可报请总经理批准增补,并由财务部门另行划拨。

3、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门每月进行费用的专项审查、考核。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未尽事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修订。

本制度经行政副总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喷煤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危害配备的防护用品,包括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定,需持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七类:1、头部防护类;2、呼吸器官防护类;3、眼面防护类;4、听觉器官防护类;5、防护服装类;6、手足防护类;7、防坠落类。

4.职责。

4.2车间负责对各班组上报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进行审核、登记并按时上报集团安环部。

4.3车间负责制定本车间的劳保管理制度,设立专(兼)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负责本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登记、领取、发放、核实、等工作,按期将劳动防护用品发给职工。

5、工作程序。

5.1.1车间劳动防护用品报料按标准制定计划,并登记劳动防护用品领取人员,经本车间主管主任批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审核、登记、签字,并把人员报车间备案,经车间审核、签字确认后,书面的.以每月12日之前,车间报料计划电子版格式于每月10日前发至安全科,安全科审核、签字后于15日之前发至集团安环部。若规定之日不能将报料计划上报车间,由车间、劳保管理人员负全责。

5.2.1车间接到厂部劳保发放的通知后,要按报料计划到劳保库房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5.2.2新入厂员工由车间劳保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协调开取证明后,到库房领取。新员工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阻燃服、鞋、安全帽)在分配后发放,由分配后车间车间收取押金,新员工三个月以内退厂的劳动防护用品押金不再退还,三个月以后凭押金条领取押金;如有其它车间调入或本车间内部调换的人员,必须出具原车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证明。

5.2.3所有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车间将对职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2、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检验,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装设备试验前应做一般技术检验、空载试验、额定荷载及超载试验,在试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足,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试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认可。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工作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为规范项目施工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根据作业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标准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须到有资质的专营商店或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鉴定证)。采购人员应索取“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3对于分包队伍自行配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项目部应索取其“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4购置的护品须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验收。

5专职安全员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要求对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6项目部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和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会正确维护保养)。

7专职安全员必须随时检查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使用是否正确,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且应调整好帽箍、带扣后,系紧帽戴;

2)电工作业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

3)搭、拆脚手架及无可靠防护措施的临边、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禁止打结或接长使用,系挂牢固。

4)使用打夯机、砼振捣器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5)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绝缘手套;

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挂在保险绳上;

8)高处作业时不得穿硬底和戴钉易滑的鞋;

10)使用园盘踞时,操作者应戴防护眼镜;

11)粉尘作业环境下按规定配戴口罩;

12)在有机动车通行的环境下、及人机配合作业时,须穿反光背心;

13)使用木工机械时,操作者的工作服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1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背,衣裤无破损残缺;

9项目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10项目部应建立保存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记录(包括“三证”)资料,并应由专职安全员备案,以备查验。

附注:

1)安全帽上面应有四项永久性标志,包括: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生产许可证编号。

2)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为2.5年,玻璃钢(包括维纶钢)和胶质安全帽的有效期为3.5年,超过有效期的安全帽应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1.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2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2.1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2生产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3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3.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生产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生产部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3.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6定期校验和维护。

(1)由生产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车间部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3.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员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xx版),《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款式,必须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工作服的面料以全棉材料为主(特殊作业的.例外)。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制度,不合格和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八、特殊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计划,被购置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危害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十、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了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由用人单位无偿提供给个人穿(佩)戴的用品,是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本公司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安全、技术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4.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7.生产管理、安全、技术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8.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莅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

9.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公司安全人员应定期检查这些防毒护具,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10.一般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发放,不得拖延。特殊劳动保护用品,若需要时可向责任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发放。

11、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12.凡发给车间、工段、班组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属于借用的,应按时交还。

13.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失效后应报废。

14.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1.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制度。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2.能够有效地预防对人各个暴露部位的危害达到全面防护。

3.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适用、美观、大方,使职工穿着舒适,佩戴使用方便,不妨碍作业活动。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劳保方针政策,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从而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人应到国家定点经营单位或企业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在购买过程中,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检验合格证。在采购特种防护用品时,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2、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前,采购人员应对购买的劳保用品仔细验收检查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仓库保管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验收、发放、保管,并实行失效报废制度,从而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质量。

(2)、仓库保管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如有库存不足等情况,要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

(1)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责任人要建立统一台帐,详细填写记录人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

(2)劳保用品必须按时足额发放,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用于劳动保护,不得转让、买卖。

(4)按岗位分发的劳保用品(如雨衣、雨鞋等),只准上班时使用不得带离岗位。

(5)特殊工作岗位职工,另发特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

(1)、本公司职工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后要根据劳动需要对劳动防护用品应做到“三会”(会正确使用、会检查可靠性、会简单的维护和保养)。使用者要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2)、本公司职工要互相监督,在作业时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正确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防止意外发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发现,由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第一次发现罚款20元,再经发现罚款50元,第三次发现进行劝退。

6、仓库保管定期检查,并实行失效报废制度,从而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质量。

7、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附件)发放明细(附件)。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建立防护用品及设备采购管理台账。台帐应包含:合格供应商名录(应附三证))、供应商考核评定表、物资采购计划表、安全用品验收记录、报废防护用品及设备回收记录。

2)、做好防护用品设备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3)、正确选用优质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是保证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前提。劳动防护用品选项用的三大基本原则:

(1)从标准角度——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3)从个人角度——穿戴要舒适、使用方便,不影响工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发放要求。

(1)相关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规定了国家工种分类目录中的116个典型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的具体责任概括起来即:

a、免费提供,不得替代——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b、定点购买,三证齐全——用人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护品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购买的护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应按照护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须必要的检查。

c、正确使用、职工三会——用人单位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及设备;职工应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及设备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及设备,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及设备,并进行监督检查。

d、过期更换,失效报废——用人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及设备。

5)、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1)检查外观——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使用前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2)遵循性能——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使用中注意“三不”: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经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3)正确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

6)、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7)、公用防护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及时维护和更新。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防护劳动者扎起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配备的一种预防性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有称个体防护用品。

劳动者在生产、建设、运输、服务和科学研究中由于作业环境条件异常而超过人体的耐受力,防护装备缺乏或缺陷,以及其他突发原因,往往容易造成尘、毒、噪音、强磁辐射、触电、静电反应、爆炸、烧烫、冻伤、淹弱、腐蚀、打击、坠落、绞辗和刺割等急慢性危害或工作事故,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为了预防上述伤害,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采取各种劳动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来改善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准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类(如:复式防尘罩、防毒面具等);。

(3)听力器官防护类(如:耳罩、耳塞等);。

(4)眼、面部防护类(如:护目镜、电焊面罩等);。

(5)防护服类(如:防静电工作服等);。

(6)手、足防护类(如:绝缘手套、绝缘皮鞋、耐酸碱鞋、保护足趾安全鞋等);。

(7)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等)。(四)使用中的管理。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管理制度,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五)本公司遵守劳动部于1963年颁布试行的文件《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了'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员工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程,应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以及免费发给'等原则,并且要求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必要的发放、保管、使用、回收等制度,还应教育工人节约使用'还规定了地方和企业对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管理问题。

(六)保健品发放管理:。

本公司在高温季节,对工人发放毛巾、洗发水、肥皂、风油精、人丹、六滴水,并有门卫负责。公司买一台冷冻水机器,专做冷饮水,用矿泉水、青梅汤24小时提供,由食堂里发放棒冰,1天发放3次,中午13:00时还专门做冷冻绿豆汤,提供车间员工,由公司领导发放。饮用工具全部在蒸箱消过毒,以确保卫生工作,让每位员工放心饮用。本公司确保夏天做好一切防暑、降温工作,让车间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车间正常运转。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1、发放范围:

(1)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2)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

9、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3)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确保个体防护用品在供应、使用、贮存和维护方面的风险辨识,并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适用于各种防护用品的需求评估、供应、培训、使用、维护、贮存、和审核。

厂办、安全环保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选型、审批、检查和监督管理。

营销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

有关车间部门:负责执行规定。

4.1个体防护需求评估。

车间主管根据岗位产品和环境的特点对所需要的防护用品进行评估,包括种类规格数量等。并向全体人员传达结果。

物料供应和贮存。

4.2.1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优劣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采购时必须把好质量关。采购时,选择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4.2.2严禁采购无证及伪劣产品。

4.2.3劳保仓库应准备常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保持一定的备用库存量。贮存地必须防止个体防护用品受污染、丢失或受有害物的损坏,防潮、防阳光。

4.2.4为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和管理,各车间部门上报的零星采购计划需厂办审核登记后方可采购。

发放。

4.3.1根据工作性质需要,相关操作人员都有权享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各车间必须按规定发放。

4.3.2各车间不得随意发放,应根据工作性质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起到防护功能。

4.3.3发放时,必须根据其工种的性质、环境配备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4.3.4凡从事多项作业人员,应按照其从事的主要或危害最大的工种发放给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3.5特种劳保用品由车间负责人造计划,由生产部副总审批并交厂办登记归档。

4.4.1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上,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化管理,使使用者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4.4.2职工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工种性质和生产环境,选择使用合适的劳防用品,确保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4.3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情况如破缝、伤口、裂缝或形状变形或失效。

4.4.4劳动用品只有使用正确规范,才能达到预定的效果。

4.4.5各车间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报废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失效的严禁使用。

4.4.6劳动用品应专地存放、专人保管。

4.4.7小量精选个体防护用具保存在应急设施贮藏箱中,作为事故应急备用。这些只有在不可预料情况下,立即需要个体防护用具时才使用。

5.1提供合适的信息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能有效地利用提供的个体防护用品,保护他们免受工作场所对健康和安全造成的危险。

5.2教育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缺陷、有效期的正确认识,受污染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处理。

6.1安全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采购的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必要时,引进新型防护用品。

6.2安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对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面的教育培训。

6.3车间及有关部门的各级领导对违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

6.4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备应急时使用。

6.5厂办对审批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登记。

6.6安全环保部门对违反劳动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理。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由生产部、库区集中发放,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

二、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

三、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

四、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五、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六、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七、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八、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时行修改完善。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危害配备的防护用品,包括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定,需持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七类:1、头部防护类;2、呼吸器官防护类;3、眼面防护类;4、听觉器官防护类;5、防护服装类;6、手足防护类;7、防坠落类。

4.2车间负责对各班组上报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进行审核、登记并按时上报集团安环部。

4.3车间负责制定本车间的劳保管理制度,设立专(兼)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负责本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登记、领取、发放、核实、等工作,按期将劳动防护用品发给职工。

5.1.1车间劳动防护用品报料按标准制定计划,并登记劳动防护用品领取人员,经本车间主管主任批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审核、登记、签字,并把人员报车间备案,经车间审核、签字确认后,书面的以每月12日之前,车间报料计划电子版格式于每月10日前发至安全科,安全科审核、签字后于15日之前发至集团安环部。若规定之日不能将报料计划上报车间,由车间、劳保管理人员负全责。

5.2.1车间接到厂部劳保发放的通知后,要按报料计划到劳保库房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5.2.2新入厂员工由车间劳保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协调开取证明后,到库房领取。新员工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阻燃服、鞋、安全帽)在分配后发放,由分配后车间车间收取押金,新员工三个月以内退厂的劳动防护用品押金不再退还,三个月以后凭押金条领取押金;如有其它车间调入或本车间内部调换的人员,必须出具原车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证明。

5.2.3所有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车间将对职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服务与公司,让公司逐步正规化,现特制定行政部规章制度,希望每位员工都能严格遵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让自己在工作岗位中游刃有余,让自己在公司中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

1、按时上下班(早9:00——晚17:30),周末的时候行政助理应轮流提前至7:50上班,下班时间正常。下班走时关电脑、空调、打印机、饮水机等,并在最后离开的时候关掉总闸开关。

2、上班期间需着干净、整洁的服装,发型不能太怪异,尽量不要披发,每天上班的时候需要佩戴胸卡。

3、每天早上在上班的时候打扫所有卫生,特别是女厕所,把通风管打开,桌子要摆放整齐。

4、管理好教师和学生的签退,并及时更新表格。

5、接待(站起问好并倒水)、引导来访家长。

6、做好教师考勤记录,并在每次结算工资的时候做好详细注解,以免教师在结算工资的时候还要查找之前所做的统计。

7、学生如果有请假的情况,及时反应给任课教师,以便任课教师更合理的安排好教学计划。

8、在教师上课之后及时收取教师上课的课时表,并统计学生已消耗课时和剩余课时,在剩余课时不满足3课时的时候,把学生姓名和资料整理出来,拿给唐老师。

9、管理好复印机的纸张用量和使用情况,监督复印机使用者做好登记,并学会利用二手纸。

10、订餐(收取订餐条和餐费,于每天中午11点左右打电话给餐馆订餐)并在12点左右分发给学生。

11、定期对花草进行浇水和打理。

12、要确保7楼和12楼的饮水机里不能断水,电话要及时接听,在接听的过程中,要确定自己的说话态度和语气,使来咨询的家长能够清楚明了的懂得说话内容,给他们留一个好的印象。在接听电话过程中,如若有自己不清楚的情况或问题,先不要急着回答,以免给家长造成误解或不好的印象,应请家长稍等,然后去请知道的人来进行解答。

13、定期更新学生信息和教师联系方式。

14、为丰富教师文化生活,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理的组织安排一些活动,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15、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和领用登记,妥善保管好备用物品。

16、负责协调教师之间的关系。

17、妥善保管好公章和公章的使用情况,公章在使用之前一定提前向总经理请示,如果总经理不在,一定打电话请示。

18、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并每天都要刷新网上职位发布并发布新的职位,争取每天都打开公司邮箱,筛选简历。

19、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的办理及职工养老手册的保管。

20、监督离职人员工作内容的交接和离职手续的办理。

21、日常公司收支和支出明细的整理。

22、安排、接待面试人员。

23、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及做好保密工作。

24、负责公司会议的安排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归档。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1.1为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1术语。

个人防护用品:指为了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作业需要所发放的一切防护用品。

3.2分类。

防护服;

防护鞋、靴;

防护手套;

防护帽;

其它。

4管理职能。

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实行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班组三级管理体制。

4.1公司安全生产科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和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车间、施工队组按标准、质量要求及时采购、发放。

4.2各车间、施工队组按“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到指定的商业网点按质。

量要求采购、发放和负责日常管理。

4.3生产班组及时领取,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管理内容。

5.1.1发给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系劳动保护的辅助措施,并非员工福利,除线手套,布手套、棉绒手套、口罩、毛巾、袜罩、工作服等外,其它到期后均实行以旧换新或折旧扣款的办法。

5.1.2员工在公司内部调转时,个人防护用品继续使用,不足部分按标准由新单位有关部门发给,并填写防护用品支领册,多余部分及时收回。

5.1.3员工脱产学习、病休、工伤等离开生产岗位一个月即停发其防护用品,将原防护品延期使用。

5.1.4员工去外地学习、代培等应携带个人防护用品,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代培等人员,其防护用品自备。

5.1.5工人改做管理工作,原发防护用品待到期后,按管理人员标准发放。

5.1.6对新工种、新工艺及生产操作发生变化,本制度又未做规定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研究后发放适当的防护用品。

5.1.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修改权属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任意提高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遇特殊情况报公司安委会批准。

5.2管理要求。

5.2.2发放给个人和集体使用的防护品,不得随意损坏和丢失,如有丢失均按使用期限折旧扣款。

6监督检查。

6.1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6.2公司安全生产科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按按月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科起草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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