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通用20篇)

时间:2023-11-30 14:46:01 作者:FS文字使者

读后感是一个自由发挥的写作形式,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上下文来发挥想象和思考的能力。在下面是一些读后感的例子,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和借鉴。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

是刘同的新书,看这样的故事散文没有负担,短短几天就能翻完整本。又发现原来周深和刘同是好朋友,周深简直破壁机!刘同也是我喜欢的墙头,是很喜欢的作家。

之前看过“青芒”系列的三本书,去过刘同在重庆的签售会,没来得及排队远远的看到了他,希望有机会见到,都是在好几年之前,由于现在想起来当初并没有多少大不了的事情,会觉得喜欢青芒这几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在;也可能现在看起来的小小困难,真的困扰到了当时的我。

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书名叫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的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每一步都慎重些,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知道申赋渔,是孩子的小学校长在他们毕业的时候推荐了申赋渔的《诸神的踪迹》一书。经了解发现申赋渔当过记者,是一名专栏作家,代表作有《不哭》、《逝者如渡渡》《匠人》等,去图书馆发现了这本小书《一个一个人》。

这本书看起来很旧,看完才知道是专门请人设计的。“你的这些人不都是过去时光里的吗?我们让历史和时间来说话。”这是设计者的初衷。

书里的一个一个人都是小人物,是作者1979-20xx年间遇到的,当然也是作者的历史。可能因为我和作者同岁的缘故吧,故事里的小人物都似曾相识,读起来感觉也像在回忆自己的过往。

“偶尔会看到流星,奶奶就会站住脚,念一句阿弥陀佛。她说,又一个人走了。所以我从小就知道,天上的一颗星就是地上一个人。”

作者刚上小学的时候,应该是七十年代,隔壁大网婶锅盖上的肉丢了,作者因为经常出入大婶家厨房收集火柴盒就被怀疑了。作者的爸爸是典型的农村人,对作者披头就是一巴掌,对大网婶说“不要急,你不要在这里哭,我给你找去,找不到我称肉还你。”幸亏,幸亏最后发现是猫把肉吊到了猪圈里,才算还了作者一个清白。

1987年,作者高二的时候情窦初开,喜欢女同学舜华。学校组织扫墓活动的路上,舜华放在自行车后架上的衣服丢了,“你掉了。”作者捡了起来。“她接过棉袄的一瞬间,脸色一红。我赶忙跑掉。”这就是那个年代的爱情吧!

“有人说小狗追自己的尾巴叫有趣,大狗追自己的尾巴叫无聊。理想真就像那个永远逗着你转的尾巴。聪明的狗作罢了,给猫儿抢食,躺在墙角晒太阳,于是成熟了。执拗的狗,总被面前摇晃的影子弄得寝食难安,激动不已,竟然抵抗了衰老。各有各的选择,人生只有一次,因此谁也不知道正确答案究竟是什么。”

“人生的意义根本不在形而上的精神领域,而在生活中的坚守与坚持。”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

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看到封面,依旧是一贯的浅色系,少年阳光特别是夏日独有的清凉感,让我倍感舒适。倒看最后,码好的一行行小字,从作者成长经历,到一个人意义剖析,像在讲道理,但更像在讲故事。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读完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试问自己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仿佛也的确是因为这样一个人时的小美好,一个人时拥有的两个人三个人时不能得到的独特小瞬间的吸引。而作者还是那个作者,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能把你的内心最卑微的小想法展现的淋漓尽致,仿佛被人看透了自己。

内容上依旧是一个一个小故事,温情的,现实的,遗憾的,严肃的。但这次的故事又感觉不一样,比以往的更深刻,更难懂。好奇怪,这次的文章我竟然一个晚上只能看两篇,需要太多的思考,更深刻的理解,更多的生活经历。这次的文字里有更多作者三十岁之后对人生的思考,谈不上晦涩难懂,但读来更像是一个小孩偷偷试穿大人的衣服,既新奇又给自己形成一个最初的.认知,优先得到一本避雷秘籍,助长大后更好的通关。

“面对问题有三种解决方式,一是不去管它,二是找别人要答案,还有一种,是自己给自己答案。”一直以来,作为一个巨蟹座女孩,我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独立。开心时自己庆祝,难过时自己消化,遇到问题虽然可以求助身边人,但得来的结果也有可能不是自己想要的,最终决定如何做还是由自己选择。这种自己给自己答案的方式其实还可以避免很多困扰,包括事后抱怨别人给的方案不合理,哪里有问题才造成不满意的结果等。所以对这段话我是深有感悟,颇为认可。

书里的故事大多取自作者的真实经历,少数是来自作者朋友的讲述,所以自然而然地拉近了和读者的距离,仿佛每一篇都会随时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所以阅读时会更加用心地体会。一碗鱼粉的乡愁,外婆走后的自我怀疑,比恋人更好的朋友关系,终于被爸爸理解的“打杂”的工作性质,还有最后的短篇小说版的“友谊旅馆”,仿佛文字间有种魔力,能窥探到读者即时的内心,赤裸裸地把你最想要的,最想被看到的,毫不掩饰地摆在面前。其中有长期北漂虽然坚定地相信自己梦想总会实现但偶尔会想家会怀念的以前,有面对最亲爱的人的离去真实表现却不像自己想象的那般激烈的隐秘内心,有一生难得遇到的可以不用费心思维护依然永远能相见恨晚的友情,有跟父母说了很多遍但仍然不能被清楚理解有一天终于有了一点点明确的工作,有好似电影剧情一般却远却比电影更精彩的家庭内部矛盾和母子之间得以关系缓和的亲情。因为真实,所以亲切,因为真情,所以真实。

“即使你此刻是两个人,也应该要保持一个人,别放弃一个人时的爱好,坚持一个人时的思考,留有一个人时的独立,喜欢就待一起,不喜欢也能潇洒地转身。能与另一个人情投意合,是为人生锦上添花;学会不依赖任何关系,才是给自己雪中送炭。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还在陪着自己,一个人就一个人。”是啊,一个人可以一个人,一个人应该一个人,一个人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指数量上的孤单,而是情感上的独立。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

和以前一样,看完同哥的书,总是会期待下一本。同哥的书也是在跟读者们作者约定,一些二维码,一封看完全书后再打开读的信。

从他的文字中,这次也不例外的,收获了感动,也是满满的正能量,总是能够引起共鸣。

人生经验:《23个从别人身上偷来的小闪光点》《38岁的我想跟你聊8个新感受》。

一个人就一个人,即使两个人,也要保持一个人的思考与独立。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字

回头看看,路那么长,时间过去很久,人来人去,只有自己在陪自己。

记得上大学时,班里有一个同学很喜欢独来独往,他很少往人多的地方钻。记得有一次跟他聊天,他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我一听,竟觉得很有道理。人是群居动物,如果只有一个人,便很难生存下去,但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为生活奔波了一整天之后,回到自己的一隅小天地,总会有某个时刻,让你感觉到孤独。

有时候,明明朋友很多,明明生活很精彩,明明笑容很灿烂,却仍会觉得独孤,也常常会在喧嚣的人群中,莫名地想要拥有一个人的独处时光。青年作家刘同在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中写道:一个人,是岁月成长,是人生日常,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细细想来,确实如此。一个人想要成长,就要学会独自面对更多问题。

刘同在上中学的时候,总是跟在班里的一位同学身后,他们放学后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天放学了,那位同学突然对他说:“我要回家了,不玩了。”刘同问他:“那我怎么办?”同学很疑惑地看着他,之后很严肃地回答道:“我是你爸吗?你该去哪就去哪,问我干吗?我又不是你,真的太可笑了。”

听同学这样说,他一时之间感到很难过。那一天,他独自在学校的花坛上坐了很久,终于意识到自己太想和别人建立某种关系,就像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总喜欢说“我和你是一边的”“我是你的人”之类的话,只是因为太没有安全感,所以希望能和他人抱团取暖。

你应该要有独自面对问题的能力。一个人只有不再依赖任何关系,能够独立面对世界,他才能与外面的世界平等对谈,不然与世界相比,你永远是渺小的。如果你看过《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并且喜欢它,那么,你还可以看一看《一个人就一个人》。

如果说《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写的是一个人面对世界时的各种复杂情绪,而后明白,原来孤独能让自己成长,让自己拥有独立的世界,不再羡慕别人,那么,《一个人就一个人》便是以这样不再羡慕他人的目光,去欣赏、探索世界后写下的全新感悟。

就如文中所说的:孤独也好,寂寞也罢,都是我们成为独立个体的挣扎过程,不要因为痛苦、、害怕就一头钻进别人的世界。你站在这里,就代表着自己,是一道风景。

突然想起这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字

有人说,一个人生活久了,最大的毛病就是很多话都不想说,不愿被打扰,又渴望被拥抱。其实我最有感触的是前半句,真会变得不喜欢接电话。如果能发文字,尽量不语音;如果能语音,尽量不视频;如果能视频,尽量不见面。这算是内心的真实排序吧。

关于电话,如果是我拨过去的还好些,不管是跟家人、朋友闲聊还是跟人约的电话采访,都能愉快轻松的进行。但如果是突然接到的电话,我会有些抵触,总会停个两三秒再接,给自己预留一点接受时间。

或许,因为平时生活中,我不怎么需要跟别人说话,好像自然而然就有点抵触了。在家里的时候,偶尔自言自语,有了猫之后,就开始跟它说几句。它喵喵叫。我,什么?干啥?怎么了?就挺自然的,不觉得哪里有问题,甚至有些自得其乐。

就像刘同在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的序里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宇宙,完整且善良,不给人添麻烦,也能在独善其身的同时向别人伸出援手。”

这不就是说我或者和我一样生活的人吗?其实,每个人从小到大,从生到死,都将是一个人啊,身边有朋友、家人、爱人,都只是某个阶段的陪伴者,所有成长、坎坷、起落都要自己度过啊。

我们会遇到这这些重要的人,但我们究竟是一个人。这本书里,刘同写了很多跟朋友、家人、自己的故事。其中两个跟朋友相关的,我印象很深,一个篇是《朋友就是用来绝交的》,跟特别好的朋友闹脾气,但彼此之间相互理解,该是好朋友的还是朋友。

他说:“(发脾气)我特指真正的好朋友。成长的压力大,社会的压力大,不如把愤怒发泄在好朋友身上吧,一顿乱操作,用绝交来释放自己的愤怒。你也大可放心,他们都能承受得住。就像我的好朋友没事就可以对我发脾气,我永远都告诫自己:‘他们可能最近压力太大了,没事,我不气,我只是出气筒而已。’”

的确,要注意发火的人、绝交的人。不然,本来只是情绪性的发泄,可能最后真的变成了大型绝交现场。朋友和朋友是不一样的,有的朋友可以半年不联系,但只要说话,就能无话不谈。有的朋友可能一周联系两三次,但真遇到的事情的时候,不会跟对方提半句。

想起去年跟一个朋友到国外旅行的事,我们俩也认识十多年了。刚见面时时候特别好,一起吃美食、赏美景,还在酒店的顶层无边泳池拍照,但全天24小时在一起总免不了小摩擦,也就闹了点不愉快,大概可以总结为能写在日记本里“我以后再也不和某某某联系了”那种心情爆炸吧。估计关系一般的朋友,很可能真的会生气绝交了,但我们回来后,还是约着一起喝茶、吃小龙虾。不是装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而是知道,哪怕有不愉快的经历,也不影响我们之间扎实的关系。

另一个是写中文系的学姐w,直来直去,特立独行。w成绩很好,经常拿奖学金什么的,放弃保研去新加坡留学,回来后结婚生子,在深圳定居。她是那种可以让别人觉得活得很自我、洒脱的朋友,会调侃刘同混学生会俗气,但也会诚心介绍他“脑子挺灵,文笔不错”。就业这种事情上,也会给出中肯的建议。他们俩很少联系,七年不联系那种,但一碰面却被其他人误会“常见”,因为有那种朋友之间的纯粹和熟悉。

好朋友,老朋友,也是真朋友。

估计刘同对很多人而言,也是这样的存在,他一直很擅长分享自己和身边人的故事,希望能借此给一些年轻人帮助。从《谁的青春不迷茫》开始,到《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一个人就一个人》,十几年了,他还在写,也还有无数读者等着。

他说:“随着时间的推移,专一、持续、认准一条路的人反而会更让人尊重。过去十几年在光线,我也想过跳槽,后来想明白了,我想做的事情在光线能做,但我没做好,换个公司,依然还是要做同样的事,那换工作的意义是什么呢?人都是在反复中成长,也总是在自我否定中重生。推翻以前坚信的东西不是容易的事,能记住并以此提醒自己,似乎就显得更为重要。”

关于困扰无数人的焦虑,他也有所触动:“其实不应该焦虑的,一个人能安安心心去做一件事情的人,都不应该焦虑。无所事事,把命运的转机放到行业、领导、同事、搭档、老天爷手里的人才应该焦虑。”

其实,刘同在写作上也有自己的进步和变化。比如,从随笔到小说的尝试,这是从开早之前就开始的,可现在越来越成熟、自如了。在看完最后一篇《友谊旅馆》后,我专门打开电脑搜索了一下“湘南最厉害的民宿,有谊民宿”,结果可想而知,页面上只有全国各地一连串的“友谊宾馆”。

如果是像我这样的简述,估计很多人能带入自己的经历。只不过王真行和王有谊的故事跟友谊旅馆有关,有了一个更具象的承载,它也让202房间有了更特别的回忆。

如果把这个小说拍成一部电影,也挺适合倒叙和插叙的。不能一开始就暴露王有谊的过往,她应该成为一个谜一样的女人,就像在小说中王真行误会的那样,被人谈论,被人猜测,实际上,她跟千千万万个母亲一样,只是在竭尽所能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做导游也好,开黑车也罢,甚至总是好心办坏事,但她绝没有不堪和放荡。

最后的结局,或许遗憾,或许悲伤,但至少,王真行完成了母亲的愿望,他保留了202房间,也理解了母亲的善良和付出。就学会一个人吧,我们都是一个人长大。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

刘同又出新书了,《一个人就一个人》。拿到手之后,我迫不及待地翻了几页,依旧像年少时瞬间被里面的文字吸引,此时此刻我才意识到青春还在,只是在不知名的时间里被我悄无声息地藏了起来。

刘同,一个青年畅销书作家,现任光线影业副总裁。代表作有《谁的青春不迷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向着光亮那方》,《我在未来等你》,《别做那只迷途的候鸟》等。

这些书名是不是很熟悉?这些书可是在我的青春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记。如今的我已步入婚姻,再看即将40岁的刘同新作,《一个人就一个人》,扔会有热泪盈眶的感觉。总觉得刘同懂我们这代人的所有情绪。

他说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这本书中令我最深刻的点是梦想无处安放的日子也要时常拿出来晾晒。刘同刚去北京的时候,住在朋友在昌运宫租的一个两居室里,里面已经住住了4个人,加上刘同是5个,刘同很喜欢这个地址,昌运宫应该代表着运气很好。

最开始他连自己的卧室都没有,他就打地铺睡了一年,过了一年之后,朋友们纷纷都搬出了这套房子,他才开始独立拥有了一个卧室。生活还是需要有仪式感,即使你是一个人,于是他动手粉了墙,铺了地毯,换了窗帘,去宜家买了很多让自己看起来很幸福的小玩意儿。

有时候感觉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你的努力也是这么简单,你的努力总会被你的生活一步一步地所展现。

庆幸,刘同一直在这样做着。其实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是最了解自己。你了解自己的矫揉造作,无病呻吟,不甘于现状,却又被现实教训。读书笔记m人生来来回回留下的最珍贵的一定是你自己。其实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在陪自己,那一个人就一个人吧。刘同说能找到同行一段路的伙伴,谢谢自己,真有人能从头到尾一直在你身边,谢谢老天。至于爱情,恋爱是短暂的陪伴,婚姻是长久的同行。

就如同我们自己的生活,平凡却也伟大。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路要走,走到哪也只有自己说了算。人生这条路上你会有许许多多的过客,有的人愿意为你停住一段时间,有的人匆匆与你擦肩而过,有的人甘愿陪你一辈子。可当我们走到生命尽头之后,生命尽头其实也还是一个人。在面对老公孩子,父母,朋友同事的时候,你是你,却又不是你。

你似乎在你的生活中总是扮演着各种角色。却唯独缺失了你与自己对话的那个真正的你。这样想想,其实一个人就一个人也真的还好。我们总在别人的人生里穿行,其实别人也在我们的人生里穿行。有人说,刘同的书缺乏营养,经不起推敲,可人生总是需要许多选择的,《一个人就一个人》让我们体验各种的不同故事,给自己的平淡的生活添了点彩,其实已足矣。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春天,唱着春天自己的歌。原来,又是一年春天了。又是一个,姹紫嫣红的春天啊。感觉心情平淡了很多,第二学期的色彩很浓烈,晃花了双眼。生活本是不搭调的画卷,淡与浓,清与朦,简单与复杂。从油画到素描,从勾画到上色,从规整到凌乱。这一年,翻天覆地的变化,让画卷颜色陡然加深。

两年前的今天,我正在积极地备战高考,和大家在一起,背历史,背政治,解数学题,讲英语语法,疯狂考试,偶尔苦中作乐。雨天的时候,整座城市陷入灰色;晴天的时候,又是一片亮蓝。生活就是一种淡淡的青色。

知道么,我从未猜想到,原来我们可以那么坚强,挥手告别的时候,不流一滴眼泪,都那么笑容灿烂。毕业晚会那天,我们回忆了一起走过的日子,玩得很疯。然后,我们就这样各分东西了。只是,说好的毕业旅行,就那么不了了之了。我们兴奋地想象青藏高原,期待喜马拉雅山的壮观,描绘烟雨朦胧的江南水乡。却恍然发现,许多念头在仍未付诸行动之际,已被东升西落的太阳收藏,成为回忆,仅仅回忆而已……这,便是画卷转为灰色调的转折点。

最单纯的信念,在这个地方显得那么无力。我第一次知道,我们始终是需要依靠自己的。信念,一次一次破灭,又一次一次重铸,但是被揉成团的纸张永远不可能被抚平。

寒假,我们散步到了武江桥,在那里,能看到的色彩是无法描述的。是小城市别有风味的繁华与温馨。果然,还是家的颜色,才让我感到舒适。是飘渺的七彩,内心却不会有不安定。

现在的我,还是重视着和身边每一个人的感情;还是牵绊着过去的美好记忆;还是知道自己的明确目标;还是清楚怎样的胡思乱想需要被抛弃;还是能感受到被温暖的时候;还是知道谁是值得信任的谁是不可以再信任的;还是有着对一些人和事的喜欢……但是,我真的开始改变,但不是完美的蜕变。

喜欢一个人去书店。《一个人的好天气》,是某天上午啃完的书。很淡的文字,像是宁静的好天气,但是仅属于作者一个人。文中的主人公和老太婆吟子的同住生活,主人公最终懂得,这是仅属于她一个人的好天气。

是啊,我也是。一个人的好天气,仅属于我内心的小小世界的幸福感和一些仅存的信仰,还有那些,仅属于我的美好记忆。即使生活改变了轨迹,不像某人正在学习各种技术知识,不像某人幸幸福福地和好朋友在别处旅游,不像某人每天睡得日上三竿时间颠倒,不像某人已经落下了包袱,悠闲地搭乘着火车,也不像回忆中的我们,正火热地准备着考试。但是我也有,我一个人的好天气。仅属于自己的,一个人的好心情。不论窗外是阳光明媚,还是暴雨狂作,仍给自己留一份能生成幸福的能力。

调色盘里的形形色色,挥洒在画卷上,不知会落成如何的色彩。作过一副樱花的油彩,用刷子随意洒下的点,作为樱花的瓣,各种的大小和形状,隐藏着一个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惊喜。

一个人的春,夏,秋,冬,蜕变,谁也不知道会蜕变成什么样子。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

《一个人就一个人》是刘同今年7月出版的一本散文作品,前天,我花了六个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从他的书中,总能找到曾经的自己,找到一些问题的答案,找到一些启迪。

记得第一次知道刘同,是在大学期间,有一天在宿舍溜达,看到室友的桌子上放了一本《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这个名字起的真的是好。曾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总以为自己不合群,自己不像某某某一样受人欢迎,不像谁谁谁一样出双入对,除了上课下课能找到同行的人,其他时间好似都是一个人,还曾因为别人吃饭没有叫自己而心生怨气,第二次特意的不叫他。看了《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后,虽略有感触,觉得是应该做出一些改变,就试着一个人去做一些事,但实行了没几天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

发现一个人挺好,太过在意别人的看法不好。毕竟,人生是自己的,苦也好,累也罢,活的美好了叫精彩,活的糟糕了叫经历。最起码在六七十岁回首往事的时候,能说一句,这些都是我自己想要做的,是我自己的人生。而不是回首过去,都是自己在别人的人生里扮演角色。

一个人就一个人,不是执拗,也不是伤感,我们的人生,本来就是一个人。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别人的脸色。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你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在陪你自己。一个人就一个人吧,那也挺好。所以,哪怕此刻你是两个人,也应该要保持一个人,别放弃一个人时的爱好,坚持一个人时的思考,留有一个人时的独立。喜欢就待在一起,不喜欢也能潇洒转身。能与另一个人情投意合,无论是何种关系,都是为人生锦上添花;学会不依赖任何关系,独自面对一切问题,才是为人生雪中送炭。

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孤立,而是人格的独立。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

最近在《乘风破浪的姐姐》结束后的首个成团综艺《姐姐的爱乐之城》中,宁静表示至今仍未加黄龄的微信。作为共同参加了一个节目超过4个月的两个人,没有加微信,也不知道她只吃素的明显的饮食偏好。这不经让人质疑成年后的友谊怎么这么不容易。

不仅是友谊,包括人生的一些感悟,读读刘同的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你会收获不一样的感悟。

《一个人就一个人》可以说写的是作者自己的人生历程,文风一贯的温暖,全书没有什么波澜起伏,没有什么手法起伏,只是很真诚的将自己的过往和感悟摊开来,让读的人不知不觉间将自己的感情带入。

在我们一路成长中,朋友就是不断地结交、失去、再结交再失去。小时候,我们都有那个手拉手一起走,拉勾勾要做一辈子朋友的伙伴,而今是否都渐行渐远,甚至消失在岁月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情节并不复杂,主要记叙了主人公哈罗德步行去看望得了绝症的朋友奎尼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牵动了很多人的心,也回忆和反思了自己的人生,最终醒悟了很多事情,从而自身得到救赎。读完此书,浮想联翩,略记如下:

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幸和缺陷。哈罗德从小就缺少父爱和母爱,而最大的不幸则是二十年前儿子自杀,导致二十年来夫妻不和,郁郁寡欢。而在步行途中,哈罗德发现别人都各有各的不幸,自己并不是最不幸的那个。现实生活中确是如此,我们得不到所爱是不幸,得到所爱又失去是不幸。最不幸的是,这世界上没有永恒,所有东西都将失去,包括我们的生命。

二、对于自己的不幸,我们需要反思。对于儿子自杀,二十年来哈罗德一直都在自责,直到在步行途中才反思到自己到底错在哪里。如果,他能在儿子小时能反思到,并改进自己对儿子的.态度行为,也许儿子能活得很幸福。如果他能在儿子试图投海后反思到,并改进自己,也许就他儿子就不会自杀。在儿子自杀二十年后,他反思到了,也仍然不晚,至少他知道该如何面对妻子莫琳和即将离世的朋友奎尼。

三、不要沉浸在已经发生的不幸和必然发生的不幸之中。哈罗德由于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打坏了老板的心爱之物,伤害了老板,又间接伤害了朋友奎尼。莫琳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同时伤害了哈罗德与奎尼,也让自己得了心理疾病,并二十年来更加不幸的生活。沉浸在不幸之中会打破自己现有的幸福,只会让自己更加不幸。奎尼得了绝症,她的去世是即将发生不可避免的不幸,哈罗德本来坚信自己的步行看望会让她好起来,如果她好不起来,对哈罗德的打击将是很沉重的。幸运的是哈罗德在步行途中领悟到如何面对不幸,接受了奎尼好不起来这一不幸的现实。

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我们需要关注和珍惜。幸福很简单,简单到就在“你好!”“当然”的对话中。如果我们关注和珍惜,幸福就会很多,如果过我们过于关注不幸,就会把幸福破坏,变得不幸。幸福很脆弱,也许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会破坏。哈罗德跟风别人嘲笑自己的儿子,就破坏了父子之间的幸福。所以幸福需要珍惜和维系。

我们需要追求和创造幸福。世界上没有永恒,幸福也必将逝去,在我们拥有幸福时,要珍惜要维护。如果我们拥有的幸福不可避免的失去,我们也不必执着,以免破坏仍旧拥有的幸福。既然幸福必将逝去,我们的幸福岂不是越来越少了,然而我们是有灵性的,我们可以不断的创造新的幸福。我们从不幸中反思,而不执着于不幸,我们通过反思改进自己,追求更多的幸福,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却让我爱上了这本书,依旧记得当我拿到这本“错”书时的神情,原本要买的是另外一本,只因自己的大意让我和《一个人的朝圣》有了奇妙的缘分,从此这本书陪我走了一段奇妙之旅。

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静坐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

“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过去那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腔滥调背后,与这片土地上一切细节一样,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有时候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从哪里出发。激情注定无法长久,玫瑰色的光环一旦隐去,生活开始归于平淡,我们几乎都渴望对方的拯救。但往事如烟,心怀的热切,在现实中慢慢冷却。

我们以为是生活辜负了我们,其实是我们错过了生活。小说中“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六十岁的哈罗德菲莱,默默无闻地在酿酒厂干销售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朋友。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情感疏离,生活平静过了一日又一日。但这种日子的打破是因为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珍妮的一封来信。珍妮因患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情绪复杂喷薄而出,写了封简短的回信。寄信途中,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后来因为一句话他决心横跨英格兰,就这样走着去见珍妮,哈罗德心中有这么一个信念:只要他坚持走下去,珍妮就会活下来!

一个人的朝圣,这是一次心灵救赎之旅。在漫长而艰难的旅途中,哈罗德回忆起人生中的很多失意,包括酒鬼无能的父亲,离家出走的母亲,疏离他的儿子戴维,被他辜负的妻子莫林,二十年前不辞而别的好友珍妮……哈罗德曾经对幸福的希冀,曾想要努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然而因为他童年的经历无法让他给出“爱的表达”,和妻子儿子疏离错过。

面对痛苦,才会超越。伤口只有重新剖开,才能有愈合的可能。“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怎么表达爱,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他们父母的父母。他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比命运更惨的是屈服和逃避,麻木自我只会带来恶性循环的毁灭。只有踏上回归心灵的朝圣之路,我们才能实现自我的救赎。

“为了坚持到底,他一定要诚实坦然地面对最初推动自己迈出步子的感觉。别人选择的方法不同并没有关系,这是无法避免的。”“我们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意志往前走,心里清楚自己是永远不可能到达的,然而就算永远也无法到达,我们仍然选择往前走,这就是生命。”只有上了路,才回的了家。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20xx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20xx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我在一个个人情绪比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开这本书,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启发,让自己心灵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宁。

故事从一个平凡的早晨展开,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掀动主人公哈罗德沉闷无聊的生活。来信人是二十年没联系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无多的旧日好友。简短回信,准备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门的时候,恐怕自己也没想到会由此而开启一段改变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邮箱时,他没有做出那个简单的动作,改变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个邮箱。后来,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他都没有投信。却有一个想法,逐渐在心里清晰起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离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疗养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来。

没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后期,从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儿子戴维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郁症自缢身亡。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自拔,相爱的妻子自此与他渐生隔阂,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对悲伤的,责难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怜人!

旅行的意义之一,应该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中,静下心来,换一个角度,审视自己,剖析自己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罗德行走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他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下见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圣之旅被记者报道,之后陆续有一大堆追随者之后。镁光灯,鲜花,惹人泪水的拥抱,鼓舞人心的演讲。千万不要是这样。

还好,最终繁华虚无散去。连那只半路执意跟随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动离开。老友带着笑容离世,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开在旅途中逐渐打开的心门,接纳自己,接纳对方。

被契机改变的人生。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称之为朝圣,更准确的,是一个人跳开惯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边无形的壁垒后,对自我的认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义上对别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我不敢相信我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按照我以前的速度,平均都是两天看完一本书的,原本我以为今天只能读一半的,没想到到晚上的时候就读完了。

本来我想明天整理好思路了再写这篇读后感的,但想想可能明天一醒来很多东西都忘了,还不如现在就写掉来的好。这本书一开始让我想起来《飞屋环游记》,都是一个老人,突然开始了自己从未想过的旅程。

还有最近在看的动漫《比宇宙更远的地方》,讲的是几个女生计划去南极。相对于前者,她们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而不管是飞屋里的老人还是这本书里的哈罗德先生,他们却已经失去这些东西了。

我想,我们年轻的时候总因为工作或者各种事情的缠身亦或是内心的纠结和束缚而没有机会做那些想做的事,等老了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却又因为腿脚不便而抱憾终身。

在看飞屋环游记的时候,很多人会想,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老了才开始试着去追寻曾经的梦呢。

虽然一个人的朝圣中并非相同的状况,但我想,主人公哈罗德也会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去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吧。

这本书说是一次朝圣,更应该算是一场救赎吧,哈罗德的救赎,他的妻子莫琳的救赎。

一开始我以为哈罗德徒步去看望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奎尼是出于友情,但看到后面我觉得不仅仅如此,奎尼曾替哈罗德犯下的错背黑锅而遭到他们公司的辞职。

而哈罗德却从未向他道过歉,他内心肯定觉得亏欠了她很多,直到他收到了对方身患癌症的讯息后本想回封简单的回信后觉得做的远远不够,又在加油站女孩的指引下以为徒步去见她或许能帮助她脱离病魔的纠缠,于是才开始了这一段突发奇想的旅程。其实在那时我就看出女孩说的她的那位也是身患癌症的阿姨其实已经死了,后面女孩也亲自对莫琳说起此事并为此而自责。

在我看到哈罗德和自己的妻子儿子关系非常不好时,我觉得这次出走或许是正确的,或者说他离开他的妻子是正确的。、但我并不知道其中缘由,直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女孩的一封信解开了谜团。

这也算是书中最大的一个转折点了,对于并不是一部悬疑类型的作品来说。一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他们的儿子戴维为什么不回家,就算他和他爸的关系不好,但至少他和他妈妈是站在一边的。

后来看到哈罗德逐渐审视自己和儿子间的关系,甚至在途中还把其他人错当成戴维,我还期待最后他们之间关系的和缓。

然而在那封信中却写着,其实戴维已经死了。之前我还纳闷莫琳为什么要和哈罗德分房睡,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僵硬,原来都是出自这个原因。

哈罗德用了87天才走到奎尼所在的贝里克。以前我还想不通为什么哈罗德不直接坐车去的顺利呢?这样途中也就不会发生那些事了。而哈罗德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觉得他和奎尼说的是走的,所以一定要走着去。

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一开始打算直接翻筋斗云带唐僧去西天,唐僧却说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才能求得真经。我想,哈罗德()也是类似的想法吧,所以他途中甚至拒绝搭乘顺风车,虽然走到一半曾怀疑过自己的想法,他打电话到奎尼的疗养院,然后打算接下来坐火车过去,但在得知他的行动真的给奎尼的病情带来转机后,他的内心又重新燃起了希望,重拾继续徒步走下去的信念。

在途中,哈罗德的行动以朝圣者的身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继而出现了很多跟随者,这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阿甘正传》中相似的情节。

但说实话,我对这些跟随者一点都不感冒,甚至觉得他们碍手碍脚的,在他们加入进来后,不仅速度变慢了,还激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最后他们甚至抛下哈罗德自己先到达目的地接受政府的欢迎和媒体的采访,弄得好像这是他们的事一样,不过在他们走后我倒突然觉得轻松了很多。或许是因为我独处惯了。不习惯不想干的人围在身边。

不过在跟随者中也有好的存在,就比离婚的女人凯特以及那只喜欢玩石头的小狗,他们的离开确实让人伤感。

在快要到达贝里克时,哈罗德崩溃地几乎要放弃了,这让我看到他终究也只是个普通人,甚至是个老人了,很多事我们总会在刚开始或者即将完成时面临这样的苦恼,挺过去了就意味着成功,挺不过去一切都白费了。

哈罗德见到奎尼的场景真的让人难过的不行,接着莫琳过来找他,那一段我用了coldplay的《fixyou》,边看边听,泪水就这么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这首歌是我在柴静的《看见》中发现的,歌词曲调很忧伤,但同时又感觉给人一种希望,我觉得用在结尾特别合适。

就像我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所以事情的结尾都是好的,如果它没变好,那就说明它还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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