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毒设施管理制度(优质15篇)

时间:2023-12-13 18:59:28 作者:MJ笔神

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避免员工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保证团队的和谐和合作。规章制度的参考范文可以为你的组织规章制度的制定提供更多的思路和借鉴。

设施管理制度

加强安全设施管理,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保证职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1.2适用范围。

对公司安全设施的采购、策划、制作、布置及监督检查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

2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电综(1997、669号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

3职责。

3.1物资、机械部门负责相关安全设施的采购。

3.2安全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

3.3保卫部门负责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管理。

3.4施工单位负责安全设施的.布置。

4程序。

4.1.1用于防止人员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

1、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用于施工人员上下攀登;。

2、速差自控器,用于安全带不够长的高处悬空作业;。

3、活动支架,用于借助于结构的悬空作业;。

4、高空摘钩及对口走台托架,用于借助于结构的悬空作业;。

5、安全网,用于防止人员高处坠落;。

6、手扶水平安全绳,用于施工人员水平行走;。

7、孔洞盖板、临时防护栏杆、爬梯,孔洞盖板用于现场孔洞的临时遮盖;临时防护栏杆用于孔洞、楼梯口、电梯口等易造成人员高处坠落的临时遮拦;爬梯主要用于施工人员的临时上下。

4.1.2用于防止触电的安全设施:。

1、安全隔离电源;。

2、施工配电盘集装箱(不包括电气设备、;。

3、漏电保护器;。

4、低压配电盘;。

5、便携式配电盘。

4.1.3用于其它方面的安全设施:。

1、安全围栏;。

2、高处水冲式厕所(含附属管道、设备、;。

3、电焊机集装箱及二次线通道(含快速接头、通风设备,但不包括电气设施、;。

4、安全标志;。

5、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场所、;。

6、施工电梯;。

7、集中广式照明设施;。

8、废料垃圾通道(含附属设施、;。

9、主厂房施工消防水系统;。

4.2策划。

项目部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对本项目安全设施的类型、数量及总体布置进行策划,形成文件。

4.3采购。

4.3.1安全设施采购应符合《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要求。

4.3.2下列(但不限于、安全设施的供方应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

1、安全自锁器;。

2、速差自控器;。

3、漏电保护器;。

4、施工电梯;。

5、低压配电盘;。

6、便携式配电盘;。

7、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

4.4制作。

公司自行制作的安全设施宜参照电综(1997、66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文中未规定的,一般由技术员负责编制图样,安全部门负责审核,由项目总工或工程部门负责批准,项目部组织制作。

4.5布置。

4.5.1按项目部策划结果和每项作业的危险控制计划表的要求布置安全设施;对有可能造成施工人员高处坠落、触电等伤害的危险因素,应采用安全设施加以控制。

4.5.2消防设施布置见《消防安全管理程序》,由保卫部门负责实施。

4.5.3安全设施与施工发生矛盾需临时拆除时由班组长提出,填写安全设施变更审批表,经安全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4.6监督检查。

4.6.1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4.6.2各单位应妥善保管、使用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完好使用。

4.7报废与移出。

4.7.1经试验或修理后达不到保障安全作用的或转运、修理费用已经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可作报废处理。

4.7.2项目(工程、结束后,符合使用要求的安全设施可转到其它项目部使用。

5记录。

--安全设施变更审批表表式由安全部门提供,施工单位填写申请,安全设施复原后送安全部门保存。

--安全设施检查记录由检查部门形成并保存。

设施管理制度

为物业设备设施的控制提供控制准则,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2.范围。

适用于项目执行部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项目执行部所属工程部设备责任人,负责按《工程部工作手册》中有关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的规定,制定检修计划并实施。

3.2工程部经理负责计划的审批,并监督实施。

4.程序。

4.1设备包括:。

4.1.1电视接收系统;。

4.1.2给排水设备及管网系统;。

4.1.3通讯系统;。

4.1.4供配电设备及网络系统;。

4.1.5电梯;。

4.1.6建筑物避雷装置;。

4.1.7消防设备系统;。

4.1.8治安监控设备;。

4.1.9锅炉及采暖系统。

4.2大厦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4.2.1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规程认真执行。

4.2.2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人员都应具有专业资格和充分的培训。

4.2.3各种设备应建立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操作者和维护者应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维修情况。

4.2.4重要设备应由工程部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4.2.4.1设备台帐及状况登记;。

4.2.4.2设备使用说明书;。

4.2.4.3设备运行记录;。

4.2.4.4维修、保养记录。

4.3设备的购置、更新、报废。

4.3.1设备的购置和更新。

4.3.1.1新增和更新设备应由工程部经理在编制年度计划时编制新增和更新设备计划,报项目执行部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1.2工程部应提出新增更新设备实施方案报告,内容包括:新增或更新设备理由、设备名称、使用部门、安装位置、设备型号、性能、用途、参考生产厂家和品牌、所需资金等。经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备案。

5.支持性和相关性文件。

防毒设施管理制度

1.1为了充分发挥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效能,使设备设施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与工艺设备同步运行,且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内的防尘、防毒、降噪以及通风降温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分厂、职能部室。

3总则。

3.1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是生产设备设施的组成部分,设备能源部将其管理纳入正常的工艺装备管理之中,建立相应的设备设施台帐。

3.2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职责。

4.1安全部是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选型、使用、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和考核;负责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4.2物资计划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采购,安全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采购需求计划的制定、进行设备安装和修理,设备能源部办理设备设施的报废手续。

4.3各分厂是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5.1设备设施操作者上岗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重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操作者经培训合格,且取得设备设施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设备设施。

5.2设备设施使用必须严格按“三定一证(使用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作业指导书,凭设备操作证操作设备)”要求进行管理,遵守设备操作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并负责填写各种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5.3设备设施操作者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设备设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设备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检查)”的基本技能和设备管理意识,在开机前应认真做好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5.4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不得无故停用或擅自拆除,凡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6.1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做到:。

a.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点检工作和润滑工作;。

b.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c.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

6.2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应与工艺装备一并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

a.设备设施的定保工作在每年的元旦、五一、高温停产、十一和春节期间进行。设备设施的定保以设备操作者为主,维修人员进行指导和配合,按设备设施定保标准进行。

b.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设备设施定检内容进行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并做好定检记录。

a.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关闭电源,防止故障扩大,通知设备能源部,按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处理。必要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抢修。

b.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必须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停止或限量排放污染物,预计停机时间超过4小时的,必须将故障信息上报设备能源部。

c.设备设施故障排除后,设备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认可,并和维修人员填写《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备设施停运、维修记录单》。

7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更新管理。

7.1设备设施报废的条件:设备设施经更新改造后性能仍不能满足职业危害因素防治防护设计要求和保证处理后作业点排放达标的防治设备设施。

7.2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程序: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防治设备,由安全部组织全面检查和初步技术鉴定后,填写《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7.3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其程序下列要求执行:。

a.计划的编制:安全部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收集工会和员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年度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更新投资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解放公司级归口部门。上级归口部门批准后,由分公司计划财务部按财务预算指标,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b.项目的实施:安全部会同分厂提出初步方案及技术要求,并报设备能源部,进行委托安装。

c.物资计划部组织召开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大会,安全部通报项目技术要求,物资计划部通报其它商务要求,待各供应商编制详细技术方案并上报安全部,设备能源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技术方案和供应商。

d.安全部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e.项目完成后,由设备能源部和分厂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7.4设备设施的技术资料管理:各单位应配备人员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收集技术改造后的资料归档等工作,以满足设备使用和维修的需要。

8考核。

7.1对于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的改造,从而减少职业危害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8.2对因违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规程,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或者工作不负责者,按考核规定执行。

消防设施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设施管理制度

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保证公司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安全经营,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3、范围:使用于公司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的'安全管理。

4、职责:配送中心、综合办公室。

5、内容:。

5.1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5.1.1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

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

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5.1.3公司各种车辆出入均需门卫登记放行,每月底将登记记录本交办公室存档。

5.1.4供货企业来公司交货时,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相关人员接洽,并做好登记记录,记录留存5年。

5.1.5快递公司或邮局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5.1.6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5.1.7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

5.1.8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三)拒绝登记者。

(四)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五)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5.1.9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没安排上班,大门必需落锁。

5.1.10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公司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或代理人在放行条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5.1.11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出入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5.2仓库安全管理。

5.2.1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2.2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

5.2.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5.2.4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5.2.5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5.2.6组建专职、义务安全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5.2.7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5.3.

1.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5.3.

1.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5.3.

1.3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3.2.1设备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经营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5.3.2.2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物业科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专业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5.3.2.3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5.4.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5.4.2.设备更新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更新申请,经物业科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更新申请单上交物业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物业科负责购买和安装,质管部进行审核确定。

5.5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经营全过程的状态,按公司制度对设备选择,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

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相关文件:。

1.《设备报修单》。

2.《设备检修记录》。

3.《报废申请单》。

防毒设施管理制度

1.1加强维护安全防护装置,保持所有设备设施上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有效、灵敏可靠。

1.2确保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人身和设备设施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防护装置等。

2.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可靠。

3责任部门。

3.1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定期检测、正确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3.2各使用部门负责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管理、维护。

3.3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4.1.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装置等),均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

4.1.2凡属厂级的安全保护装置(如:灭火装置(消防器材),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避雷防护装置等),由综合职能部负责管理。

4.1.3凡属工艺过程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各制造部负责管理。

4.1.4凡生产区域中的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综合职能部负责管理。

4.1.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

4.2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

4.2.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除专门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4.2.2各种安全装置由生产管理部建立档案,其维护保养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中,定期检修。

4.2.3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检验,并将检查、检验情况载入档案。

4.2.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若确有必要拆除,须由车间(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同意由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拆除。

4.2.5凡经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过实验合格,报经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后,方可使用。

5相关记录。

设施管理制度

1、管路卸车时要堆放整齐,并用木板背紧,管与管之间用铁丝固定,防止管路流动伤人,卸车和连接管路不影响行车、行人和井下正常用风、用水,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2、各种管路、管件要放在不受水淋,干燥处,防止生锈,否则考核责任人20分。

3、抬运管路时,要集中注意力,时刻注意路面和支护情况,放下管路时,要先放下一头,再放下另一头,严禁同时往地下扔,让管路自由跌落,防止地上支垫物弹起管路伤人。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4、作业前现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有问题时及时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倒链作业时,一定要把倒链吊挂牢稳,防止脱钩,起落管路时管下严禁站人,否则违反一条考核责任人50分。

5、连接管路时,登高作业要将梯子、高登放稳,在坡段施工时,必须专人监护扶梯,防止从上面掉下,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6、管路接好后,再认真检查所安装的.管路的平直度,三通数量,检查各三通水门及端头堵头阀门是否关闭好;试水、试风时应保持不漏水、不漏风4小时以上,违反一条考核责任人50分。

7、拆卸管路时,只能一根一根进行,严禁两根及两根以上管路同时拆卸,否则考核责任人30分。

8、作业完毕后,清理好作业现场的旧螺丝、碎铁丝、旧垫等杂物,保证工作现场井然有序。否则考核责任人20分。

9、听从队干委派,接受临时的任务,要积极的完成,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设施管理制度

保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为上岗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作业程序、标准和注意事项如下:。

1.备抹布、胶桶(装水)、玻璃刮、鸡毛掸、扫把、拖把等工具,以及洗洁精。

2.按从上往下,由里到外的程序进行清洁。

3.用鸡毛掸子扫去墙上的灰尘和蜘蛛网,再扫去桌椅上的灰尘。

4.用扫把打扫地面,用湿抹布擦抹值班桌椅,洗干净抹布,再抹门、窗及岗亭外墙。

5.用干净抹布重抹一次桌椅和门、窗、玻璃。

6.用洗干净的拖把拖抹地面及过道。

7.值班室如有其他办公设备时同时清洁。

8.清洁岗亭后用抹布擦抹道闸。

9.有污渍时,倒少许洗洁精用抹布擦洗。

10.目视无灰尘、无污渍、无烟头、无杂物,门窗玻璃透明,无污渍。

11.每天清洁一次。

12.清洁道闸时应注意行驶车辆,防止撞人。

保持自行车房(棚)的整洁,车辆摆放整齐。作业程序、标准和注意事项如下:。

1.备扫把、胶桶、抹布等工具。

2.用扫把清扫自行车房(棚)内的果皮、纸屑、灰尘、垃圾等。

3.用干净扫把将房(棚)顶上、墙上的蜘蛛网、灰尘清除。

4.用湿抹布擦抹棚架、自行车房拉门及窗网。

5.将自行车棚内的自行车按顺序排列整齐。

6.对没有使用、积尘明显的自行车,每周用鸡毛掸打扫自行车上的灰尘一次;长期停放超出规定时限且又影响观瞻的车辆按车辆管理规定处理。

7.每天打扫两次,目视无果皮、纸屑、蜘蛛网,墙面无灰尘。

8.自行车摆放整齐,无积尘。

9.棚架每月抹一次,拉门、窗每周抹一次,棚须每周清扫一次。

保持游乐场所及设施整洁。作业程序、标准和注意事项如下:。

1.备抹布、胶桶、扫把等工具以及清洁剂。

2.用抹布抹干净秋千、跷跷板上的灰尘。

3.倒少许清洗剂在污渍处,用抹布擦抹,然后用水清洗干净。

4.利用扫把将沙坑外的沙扫入坑内,同时清扫游乐场内及周围的纸屑、果皮等垃圾。5.滑梯每半月清洗一次,其他设施每周抹一次,清洁后保持无灰尘、污渍。

6.每天将场地扫三遍,每小时循环保洁一次,目视游乐场周围整洁干净,无果皮、纸屑等垃圾。

7.发现游乐设施损坏,及时报告。

8.发现游乐的人特别是小孩未按规定使用游乐设施时,应予以制止、纠正。

保持机动车停车场的整洁。作业程序、标准和注意事项如下:。

1.备胶水管、扫把、胶刷、垃圾斗等工具和清洁剂。

2.用长柄竹扫把将垃圾扫成若干堆,用垃圾斗将垃圾铲入垃圾车中,发现有杂物,一起清运上垃圾车。

3.用胶管接通水源,全面冲洗地面,发现油渍和污渍时,倒少量清洁剂在污渍处,用胶刷擦洗,然后再用水冲洗。

4.清洁周围排水和下水口,保证排水畅通。

5.目视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污渍和杂物。

6.每天清扫两次,每周用水冲洗地面一次。

7.发现机动车辆漏油,应通知车主并及时用干抹布抹去燃油后,用洗洁精洗油污,以免发生火灾。

8.清洁时应小心细致,垃圾车和工具不要碰坏客户车辆。

9.停车场管理员在交接班前20min做完停车场卫生。

确保游泳池水的清洁,防止各类有害细菌的.繁殖,保证泳客的身体健康。作业程序、标准和注意事项如下:。

1.泳池消毒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上岗。

2.每天在开放前应先吸尘:。

b.将吸尘器排水管放入排水渠内,打开电源开关进行吸尘;。

c.操作吸尘器动作要稳,要按一个方向顺序运作,速度要均匀以免扬起池底杂质;。

d.吸尘完毕后,应将真空管及电线缠绕整齐,并将工具搬回工具房。

3.室外泳池应每天吸尘一次,室内泳池可3天吸尘一次。

4.池水定期净化消毒每周进行一次:。

a.吸尘后对水质进行测试和加药;。

b.加药时应根据测试结果确定加药量;。

c.片剂药物可直接投放,粉剂药物应用药桶兑水稀释后再投放(投放药量和兑水量参照药物说明)。

5.池水净化消毒主要药物有: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烧碱、硫酸铜。

6.水质测试,含氯量应保持在0.3~0.5mg/l,ph值保持在6.5~8.5之间。

7.浸脚池水应每天在开放前更换、清洗,进水后按规定投放消毒药物,保持池内含氯量在0.6mg/l。

8.使用水底吸尘器时应先检查电源线有否裸露、破裂,岸上推动吸尘器时应防止真空管摩擦地面。

9.游泳场所用药品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和刺激性,应存放在药品专用保管室内,并根据药品的性质进行标识、隔离、分类存放。

10.消毒药品投放时应避开正在游泳的客人。

11.如遇游泳高峰期消毒次数应视情况增加。

12.每次测试、加药应认真做好记录。

水池、水箱及与之相连的管道的清洗消毒,保证供水清洁卫生,符合标准。作业程序、标准和注意事项如下:。

1.地下水池、屋顶水箱、中间水箱1年至少清洗两次,若遇特殊需要可增加清洗数。

2.一般情况下,清洗程序按规定进行,特殊情况下则应拟定水箱清洗方案,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3.清洗前一天应出通告通知用户停水时间,以便用户做好贮水准备。

4.清洗前应做好所需机电工具、检测器具、清洁工具及消毒药物的准备工作。

5.对于屋6.清洗程序:。

c.用燃着的蜡烛放入池底不因缺氧而熄灭,以确保水池、水箱中的空气新鲜;。

d.安装一盏36w灯,供水池、水箱内照明用;。

e.清洗和检修人员进入池内工作;。

g.清洗完毕后排尽水池中的污水,清除污渍,然后向水池壁及底部喷洒消毒水;。

h.检查各种设施正常后,注入水,取水样到市卫生防疫检测站化验取证。

a.使用安全电压灯,导线绝缘良好,并安装漏电开关;。

b.人员上、下水池应小心,传送工具等物品就用绳子传吊;。

c.未经试验证明水池中有无氧气前,不得进入水池;。

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现代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在现代牧场(集团、有限公司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遵照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二、成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

(四、定期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检查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

(七、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和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八、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五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总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防火安全管理范围,并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规划中心工程项目部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二、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费,确保专款专用;。

(三、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六、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二、当施工单位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进行旁站监理;。

(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火安全生产责任,检查施工现场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发现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或者防火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并督促立即整改,如制止无效或整改不力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八条:临时消防车道的宽度应不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距在建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当临时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要确保畅通,在临时消防车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车辆。

第九条: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六、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七、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应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统应考虑分区设置。

第十条: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部位,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险物资,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应负责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在高处实施电、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应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网。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网,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建在合适的地点;。

(四、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应不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距离应不小于10米;。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专职安全员应当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置防火设施。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备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三、灭火器必须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灭火器应当加强保养,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第十八条: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设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必须在空旷地带独立设置;。

(二、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

(三、每间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至少开设一门一窗;。

(四、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内电气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严禁乱拉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五、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食堂和吸烟室,食堂严禁设置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与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合建。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

第二十条:建设规划中心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火险隐患时,应依法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本暂行规定自20xx年4月15日起执行。

建设规划中心。

20xx年4月9日。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加强维护安全防护装置,保持所有设备设施上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有效、灵敏可靠。

2、确保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人身和设备设施财产的安全。

1、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压力、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带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低压真空的密闭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灭火装置(消防器材),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避雷防护装置等。

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可靠。

1、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定期检测、正确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2、各使用部门负责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管理、维护。

3、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1、管理分工

2、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装置等),均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

3、凡属厂级的安全保护装置(如:灭火装置(消防器材),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避雷防护装置等),由综合职能部负责管理。

4、凡属工艺过程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各制造部负责管理。

5、凡生产区域中的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综合职能部负责管理。

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

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除专门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2、各种安全装置由生产管理部建立档案,其维护保养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中,定期检修。

3、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检验,并将检查、检验情况载入档案。

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若确有必要拆除,须由车间(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同意由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拆除。

5、凡经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过实验合格,报经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后,方可使用。

6、相关记录

aqbzh018―01《电网、避雷接地点台帐》

aqbzh018―02《各类安全装置检测记录》

aqbzh018―03《接地装置及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aqbhz018―04《漏电保护器试跳记录》

aqbzh018―05《防静电、避雷设施检查记录》

aqbzh018―06《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检查记录》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效能,使设备设施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与工艺设备同步运行,且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内的防尘、防毒、降噪以及通风降温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1、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是生产设备设施的组成部分,设备能源部将其管理纳入正常的工艺装备管理之中,建立相应的设备设施台帐。

2、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1、安全部是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选型、使用、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和考核;负责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2、物资计划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采购,安全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采购需求计划的制定、进行设备安装和修理,设备能源部办理设备设施的.报废手续。

3、各分厂是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1、设备设施操作者上岗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重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操作者经培训合格,且取得设备设施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设备设施。

2、设备设施使用必须严格按“三定一证(使用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作业指导书,凭设备操作证操作设备)”要求进行管理,遵守设备操作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并负责填写各种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3、设备设施操作者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设备设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设备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检查)”的基本技能和设备管理意识,在开机前应认真做好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4、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不得无故停用或擅自拆除,凡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做到:

1、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点检工作和润滑工作;

2、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3、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

(2)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应与工艺装备一并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

1、设备设施的定保工作在每年的元旦、五一、高温停产、十一和春节期间进行。设备设施的定保以设备操作者为主,维修人员进行指导和配合,按设备设施定保标准进行。

2、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设备设施定检内容进行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并做好定检记录。

(3)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故障管理

1、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关闭电源,防止故障扩大,通知设备能源部,按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处理。必要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抢修。

2、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必须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停止或限量排放污染物,预计停机时间超过4小时的,必须将故障信息上报设备能源部。

3、设备设施故障排除后,设备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认可,并和维修人员填写《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备设施停运、维修记录单》。

(1)设备设施报废的条件:设备设施经更新改造后性能仍不能满足职业危害因素防治防护设计要求和保证处理后作业点排放达标的防治设备设施。

(2)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程序: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防治设备,由安全部组织全面检查和初步技术鉴定后,填写《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3)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其程序下列要求执行:

1、计划的编制:安全部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收集工会和员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年度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更新投资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解放公司级归口部门。上级归口部门批准后,由分公司计划财务部按财务预算指标,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2、项目的实施:安全部会同分厂提出初步方案及技术要求,并报设备能源部,进行委托安装。

3、物资计划部组织召开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大会,安全部通报项目技术要求,物资计划部通报其它商务要求,待各供应商编制详细技术方案并上报安全部,设备能源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技术方案和供应商。

4、安全部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5、项目完成后,由设备能源部和分厂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6、设备设施的技术资料管理:各单位应配备人员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收集技术改造后的资料归档等工作,以满足设备使用和维修的需要。

1、对于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的改造,从而减少职业危害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2、对因违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规程,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或者工作不负责者,按考核规定执行。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以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险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施工机械安全准入的审查登记;。

2、监督各种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查登记;。

3、监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以下简称安拆)、维修和作业方案的执行;。

4、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参加工程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事故的统计和报告。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设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机械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机械(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控制。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3、负责审查重要施工机械的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案和安全作业票;。

4、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

5、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通知,并负责整改验收并留存记录;。

6、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

7、参加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承包商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专业工地凡使用施工机械超过3台及以上的,或有1台特种设备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5、参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安拆作业指导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起重机工况更换记录、地基处理和轨道检测等记录复印件。

9、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

10、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报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各项目部具体情况自定,如机械调度、机械维修计划审批、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外租机械审批,以及负责特种设备达到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权利。

第五条有机械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签字不能结算。

第六条根据机械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对机械安全评比(评价)、机械违章、违规有奖罚的权利。

第七条有对违章、违规机械制止使用的权利。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第九条施工承包商应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如不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记录机械事故频率控制,一般机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项]控制,一般缺陷项频次控制等指标要求)。

第十条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是工程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受公司委托的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设一名副经理或具体分管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应建立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副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的机械安全管理网络图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十三条施工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或称机械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

第十四条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主要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实施;。

3、定期主持机械安全会议,对机械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部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责任。

1、全面履行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机械安全目标的完成;。

2、指导和考核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主要责任。

1、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控制和监督,并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

3、负责收集和留存各种机械控制和监督的记录、资料;。

4、负责定期分析研究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并向工程部汇报。

第十七条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主要责任。

2、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4、定期主持召开机械使用和机械安全情况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考核机械管理机构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能实施;。

5、负责组织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评比、奖罚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机械台帐、记录资料建立存档和机械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责任。

1、全面负责履行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2、负责完成上级和企业考核要求;。

3、部门负责人除上述两项责任之外,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任务安排和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机械使用单位领导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台帐、档案、记录的建立;。

5、设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技术状况鉴定和机械安全检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负责组织机械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二十一条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的主要责任。

1、熟悉本单位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7、负责或参与机械使用和维修定额考核工作;。

8、完成有关机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承包商必须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准入条件(标准);。

2、准入验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起重机安拆队伍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各类机械人员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及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审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编写要求;。

2、送审工作程序;。

3、实施要求。

第二十六条施工机械安全检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检查方式(如日常巡检、月检查、专项抽查、旁站监督等);。

2、检查(组)人员组成;。

3、检查时间;。

4、检查范围、内容;。

5、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

6、检查小结合结果处理;。

7、整改验收(期限、结论)。

第二十七条机械考核奖罚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奖罚标准;。

2、执行工作程序。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退场告知要求;。

2、退场手续办理。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存档内容(目录);。

2、收缴和整理期限;。

3、借阅办法。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租赁原则;。

2、租赁工作程序;。

3、合同评审与管理;。

4、租赁机械的使用与监督;。

5、退租手续办理。

第三十一条机械保养维修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保养维修计划审批;。

2、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

3、机械保养维修实施及时间限定;。

4、机械保养维修后的验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机械保养维修,机械保养维修完全由机械使用单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项制度,但对机械停工保养维修的时间限定和保养维修后的验收应有要求。

第三十二条机械事故(指纯机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处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事故等级划分:(如按损失价值划分、或按事故性质划分、或按事故责任划分、或按贻误工期划分等)。

2、施工项目部事故处理权限(一般为记录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十三条特殊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如可能发生的机械风害、机械相互碰撞、机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机械事故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可能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类型;。

2、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3、应急救援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和各自职能分工;。

4、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器材;。

5、救援措施与工作程序;。

6、演练计划安排。

第三十四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管理人员的设置程序:。

施工企业批准施工承包商的机械管理部门和人员组成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名单--企业本部机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上岗--上报监理技术备案登记。

第三十五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体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画出网络图)--建立机械安全目标--制定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职责--编定机械管理制度--收集有关法规、标准、定额、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体系、责任制、职责和制度应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下发现场各机械使用单位)。

第三十六条机械准入登记程序:。

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确认合格--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报监理复验确认--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检查确认不合格--限定整改时间或责令更换--再次检查确认--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发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

第三十七条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的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告知监理承包商--施工单位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监理承包商组织安装前检查并提出部件,机构整修意见或其他要求建议、注意事项--必要时关键安装过程双方实施旁站监控--安装完成后审查并取安拆队伍的自检报告书(复印件)--应参加负荷试验并留存负荷试验报告(复印件)--应参加起重机检验站正规检验--应留存正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机械施工单位机械启用。(凡在检查、监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违规操作、虚假自检记录、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等施工承包商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都有权责令停止、或改正、或处罚;凡需整改内容都需再次验收)。

第三十八条各类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各类机械人员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证(安装维修队伍要检查队伍资质证)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格、资质证复印件--上报监理复审--上岗(凡资格、资质不符,不予登记,不允许进场进行机械作业:证件过期人员。限期证件复验或重新取证,并进行二次审查登记)。

第三十九条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审查程序:。

作业单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或催交)作业指导书--施工承包商有关部门(安全、工程、机械等部门)会审签字--施工承包商总共或分管经理审查签字--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监理备案或审查签字,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填写告知书)--返回作业单位执行--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监理承包商留存复印件(凡审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均需返回作业单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复审签字)。

第四十条机械安全检查程序(月检):。

公司或监理、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自组织机械安全检查时,应明确检查组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表--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或同时开出处罚单)--缺陷问题汇总小结--文字通报或会议通报,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机械或人员退场登记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和机械安拆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登记退场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通知现场门卫方形),并报知监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员或机械退场(流动性机械有频繁进出现场情况,施工承包商应发通行证,到正式退场登记时收回通行证)。

第四十二条机械维修停工批复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需停工保养或修复以及保养修复计划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查验,并报知监理--经施工承包商研究批准限定保养或修复时间--机械使用单位实施保养或修复--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留存复验收单(或复印件)。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新购的各种设备设施到货后,烧结厂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设备部负责登记台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归档保管;综合办负责办理有关资产入帐手续;机动科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等问题,机动科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生产厂长、机动科科长、安全监督科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通过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必须彻底处理,待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3.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主要电气设备等检修竣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修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使用。分管生产厂长、机动科科长、安全监督科负责人必须定期参加集中检修检查,并分别在相关的检修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

4.移动电气设备检修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和试运转,由负责验收的技术人员签发合格证。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和验收报告要统一交设备部存档。

5.新购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如抽水泵、汽油发电机、报警装置、消防栓高压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必须经机动科和安全监督科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签字后资料存档。

6.对设备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机动科和安全监督科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供货方或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不留后患。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1加强维护安全防护装置,保持所有设备设施上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有效、灵敏可靠。

1、2确保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人身和设备设施财产的安全。

防护装置等。

2、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可靠。

3、1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定期检测、正确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3、2各使用部门负责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管理、维护。

3、3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4、1、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装置等),均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

4、1、2凡属厂级的安全保护装置(如:灭火装置(消防器材),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避雷防护装置等),由综合职能部负责管理。

4、1、3凡属工艺过程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各制造部负责管理。

4、1、4凡生产区域中的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综合职能部负责管理。

4、1、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

4、2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

4、2、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除专门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4、2、2各种安全装置由生产管理部建立档案,其维护保养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中,定期检修。

4、2、3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检验,并将检查、检验情况载入档案。

4、2、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若确有必要拆除,须由车间(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同意由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拆除。

4、2、5凡经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过实验合格,报经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后,方可使用。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要列科研计划,进行攻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者,停业整顿。

5、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6、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8、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厂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9、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1、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厂长(副经理)担任组长。

2、企业应成立救护站,并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组织训练合格的救护队员昼夜值班。

3、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车间应成立抢救组,100人以上的车间,至少有4名兼职救护员,并备有急救箱。

4、职工医院、职防所或保健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均应设立由职业病科、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和放射科的医务人员组成的抢救组,并配备充足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5、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6、企业应建立健全急性中毒事故的抢救网络系统和抢救方案,强化联络和报告制度。

1、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