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优质19篇)

时间:2023-11-18 16:39:52 作者:MJ笔神 2023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优质19篇)

编写自查报告是一种对自己工作学习的检视和总结,可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在阅读下面的自查报告范文时,大家可以思考自己的工作或学习有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和突破。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公布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今年3月起到2020年2月底,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基础。近期,医疗行业中一些“持刀加价”、“执业医师证书挂证”、强迫诊疗、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行业信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等八部委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目前医疗行业存在的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特别是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挂证”行为,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利用“医托”、虚假诊断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以及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重点打击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费用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和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信息等行为。四是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特别是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要切实承担起保障人民群众就医权益的责任,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自纠自查,对照问题线索,逐项排查解决。各地卫生健康、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监等行政部门要联合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分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严肃查处,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覆盖50%以上。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方案》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和问责机制,明确分工,发挥合力,层层落实责任,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组织精干力量,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省、市《关于印发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全省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培训会议精神,有效遏制医疗美容乱象,净化我市医疗市场,6月19日,我市召开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标志着专项行动全面启动。此次整治对象范围包括各级各类设置医疗美容科的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诊所,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及人员。重点整治内容包括打击美容医疗机构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严厉打击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等无证行医行为。其中,重点检查医疗美容机构发布未经审批的广告或不按审批内容发布虚夸甚至虚假宣传广告;虚增服务项目(其实没有提供该项服务)且收取费用,涉嫌欺诈性收费;将常规诊疗项目换名包装成高新奇特项目,欺骗消费者;有租赁、借用、挂证注册《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虚构名医或专家坐诊,欺骗消费者;提供夸大病情的虚假诊断和虚假辅助诊断报告(如:虚假检验报告、虚假影像诊断报告等);不规范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胶原蛋白、透明质酸钠等相关药品或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等;机构资质及主诊医师、医师、护士等资质和执业注册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机构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和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使用无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相应专业医疗技术工作或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非本专业(本专科)的医疗服务;不书写病历文书或制作虚假病历文书等。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在酒店、会所、写字楼、集贸市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以上统称: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主要包括:非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非法购进和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在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术整形美容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疗服务等行为。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分工明确,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池州市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地各单位工作任务。市卫生健康委监督与法规科和市卫生监督执法处负责开展医疗美容监督专项培训,对全市医疗美容机构进行抽查、暗访和督导,举报线索进行核实排查,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医疗美容专业机构,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行为的查处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2019年5月至6月上旬为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至8月底为集中整治和督查阶段,2019年9月为总结交流阶段,力争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不法分子,全面整顿规范好我市医疗美容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区城管执法分局高度重视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专项整治工作,在惠州市“两违”动员大会召开后,迅速行动,认真计划部署“两违”整治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区城管执法分局在惠州市整治“两违”动员大会召开后迅速行动,主动请示惠阳区政府,认真计划部署“两违”整治工作。一是上报惠阳区政府制定了《惠阳区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胡斯平同志为组长的惠阳区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惠阳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二是根据区领导的指示精神,参照《惠州市(市区)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和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惠阳区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工作责任书》、《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通告》、《关于做好违法建设违法用情况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三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惠阳区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动员大会的筹备工作,将“两违”整治相关文件发送到各镇(街道)及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等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征求意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定近期召开惠阳区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参会人员范围扩大到各镇(街道)村小组长以上人员。

区城管执法分局严格按照市局“两违”整治工作要求,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局上下齐力配合,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打一场全面整治的硬仗。同时,全方位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制作了拆除违法建设的工作视频在惠阳电视台播放,主动曝光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现象;二是印制《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通告》,下发到各执法队在街道、社区张贴,让群众理解,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结合创建“平安惠阳”宣传工作和城管执法工作特点,通过刷写“两违”整治宣传标语与口号,进一步宣传发动,提升社会的知晓率和民众的参与率、支持率。四是各镇办积极主动召开整治“两违”工作吹风会。各镇办在区政府尚未召开动员大会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地召集村小组以上人员召开会议,传达了惠州市整治“两违”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和态度,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目前,我区开展整治“两违”工作氛围浓郁,为我局下一步的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大了对辖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查处和防控力度,并对我区违法建设进行全面、彻底的摸查,对摸查结果逐一梳理、甑别、分类、登记造册。

一是保持对违法建设查处高压态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特别注重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坚持从严、从重、从速狠刹厦深铁路惠州南站、环城路、惠盐高速等建设工程周边违法建设之风,全力为我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二是坚持“防控查”相结合,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动员、早行动、早见效”,采取“挖基时填埋,筑墙时推倒,盖顶时拆除”的方法,排除来自各个方面的阻力和干扰,全力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自20xx年以来,我区事前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316处,把大量违法建设控制在了事前,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重典整治“两违”热点区域,我区秋南片区20xx年5月1日-6月5日,累计立案查处该片区违法建设328宗,累计发出《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31份,停水30宗,停电136宗,责停违法建筑58万平方米,累计拆除违法建筑8.15万平方米,累计查封违法建筑52宗,累计查封18.08万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蔓延势头。

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分区域、分类别、分性质”的原则,采取堵疏结合的方法,通过“拆除一批,理顺一批,查处一批,追究一批,移交一批”等方式,实现“零增长、减存量”工作目标;三是要集中力量,重典整治“两违”热点区域。

(一)进一步完善两违整治工作协作制度。

治理违法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在全区范围内有效治理违建活动,就必须坚持多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有效机制,及时沟通,破除职能界限和条块分割观念,统一协调,形成查处违法建设的强大阵势和合力。我局目前正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按照两违整治专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联合调查执法、协作制度。

(二)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批”工作要求,全面铺开整治工作。

根据市政府两违整治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我区业已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工作,接下来,我局将根据区委区政府两违整治专项工作计划安排,对我区辖区内不同性质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分类,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批”的工作方法和要求,分别提出整治措施和处理建议,依法开展查处和整治工作。

(三)引入司法查违工作机制。

考虑到查违工作的阻力大、危险性高的特殊情况,我区拟引入司法参与查违,由公安、检察机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项工作组配合查违控违工作。加强司法保障力度,为查违工作保驾护航的工作机制。

(四)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整治氛围。

一是召开我区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精神,进一步增强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意义的理解,切实提高每名相关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发动宣传攻势,印制了各类宣传单册,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听取群众的意见,解决群众的困难,让群众理解、支持、自觉参与到查违建设工作中来;四是注重加强对宣传效果的舆论引导。坚持正面报道与反面曝光相结合,通过正确舆论引导,有效的推动了工作的全面开展。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使查违控违工作延伸到每个层面,努力营造出全民参与查违控违的浓厚氛围。

(五)建立考评奖惩制度,提高查违工作效率。

为落实查处违法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制,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按照城镇建成区、村庄控制区、规划发展区三大类别,采取每月考核、每季测评、年终考评的方法,对各镇办查违工作进行考评,对在查违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考评不合格或年终未能完成拆除新增违法建设目标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和问责。

连云港市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连云港市卫生局(2011年8月17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涉农资金__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略政发〔2015〕4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于3月22日—3月24日组织综合科、资金资产科、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

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范文》适用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张北县卫健局、网信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张北县医疗乱象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0xx年xx月xx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严禁非卫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内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保证依法执业。

1、我院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无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3、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4、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5、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卫生健康局:

为保证正常有序的医疗秩序,加强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对院区医疗乱象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职业行为;

2、严厉打击“黑护工”“黑救护”“丧葬一条龙”行为;

3、严厉打击进院区推销、售卖非法药品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及虚假信息的行为;

1、由于我县只有殡仪馆一家具有殡葬资质,且车辆短缺,从而极易滋生“黑救护”“丧葬一条龙”等行业。

2、虽已对院区“黑护工”进行清理,但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监管难度较大,“黑护工”常以病人家属、朋友、邻居为理由搪塞,从而难以根治。

1、联合工商、交警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黑救护”“丧葬一条龙”等行业的监管整治。

2、加大保安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黑护工”现象及时上报,由护理部牵头保卫科和护理公司配合,对“黑护工”采取教育为主,驱离为辅的工作方针,让“黑护工”参加护理公司专业培训,考取相关资质尽快完成由黑向白的转变。对拒不参加者坚决驱离出院,严禁从事护理工作。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为落实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监督秘﹝2019﹞118号)和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宣城市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卫健监﹝2019﹞18号)的要求,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医疗美容医院、门诊部、诊所,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及人员。

(一)美容医疗机构内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重点检查:(1)发布未经审批的广告或不按审批内容发布虚夸甚至虚假宣传广告;(2)虚增服务项目(其实没有提供该项服务)且收取费用,涉嫌欺诈性收费;(3)将常规诊疗项目换名包装成高新奇特项目,欺骗消费者;(4)有租赁、借用、挂证注册《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5)虚构名医或专家坐诊,欺骗消费者;(6)提供夸大病情的虚假诊断和虚假辅助诊断报告(如:虚假检验报告、虚假影像诊断报告等);(7)不规范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胶原蛋白、透明质酸钠等相关药品或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等;(8)机构资质及主诊医师、医师、护士等资质和执业注册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9)机构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和科目开展诊疗活动;(10)使用无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相应专业医疗技术工作或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非本专业(本专科)的医疗服务;(11)不书写病历文书或制作虚假病历文书等。

(二)严厉打击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等无证行医行为。

重点检查: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在酒店、会所、写字楼、集贸市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以上统称: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主要包括:(1)非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2)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3)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4)非法购进和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在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术整形美容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疗服务等行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至7月上旬)。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医疗乱象整治及上年度启动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本辖区内医疗美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多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形成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高压氛围。召开相关医疗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负责人培训会议,制作张贴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和生活美容服务承诺书。

(二)集中整治和督查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底)。以“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集中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设置医疗美容科室的医院、医疗美容专科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的医疗美容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覆盖50%以上。我县核准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为泾县医院、泾县中医院2家,检查全覆盖;持《卫生许可证》的生活美容机构为67家,随机抽查40家。

(包括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汇总表,于2019年8月30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希圣,副组长:沈斌,成员:万娟、徐文、朱成良。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专项行动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督办大案要案,督促专项行动的进度。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承担专项行动的具体检查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卫生二科负责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负责医疗机构的检查,张贴“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接举报查处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等无证行医行为,负责专项行动总结及汇总表的上报;卫生一科负责动员培训会议的组织召开,负责生活美容机构检查,张贴“生活美容服务承诺书”,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及生活美容机构其他违法行为;法制宣传科负责专项行动的造势,全方位,多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全称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营造行动氛围,负责“告知书”和“承诺书”的印制。

(二)履行告知,强化警醒。在辖区内所有的生活美容机构张贴“生活美容服务承诺书”,告知生活美容机构不能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术整形美容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美容服务。在辖区内所有的美容医疗专科机构和综合医院医疗美容科室张贴“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公布该机构或医疗美容科室的执业范围、执业科目、许可部门、许可日期、校验日期、执业医师资质、医疗美容技术准入等信息,加强群众对超范围执业、冒充有资质的医师提供服务或使用未经准入的技术甚至虚假技术提供服务等非法行为的觉察能力、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对擅自撕毁、清除承诺书和告知书的机构,作为省、市、县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一步重点暗访检查单位。要求有电子屏的机构主动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内容。

(三)依法履职,严肃查处。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摸排梳理各类违法线索,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对生活美容场所及相关公共场所的巡查暗访作用。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摸排案件线索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对于机构设置或校验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且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注销相关科室直至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发布非法医疗广告、欺诈性收费、虚假服务欺骗消费者、非法使用药品或假药等涉及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的线索,要及时通报或移交相关部门。切实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力争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不法分子,全面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美容市场秩序。设立我县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0563-5038016,举报信箱设在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门口(泾县泾川镇学业路泾县卫健委大楼六楼电梯口),电子邮箱:526819504@。

(四)结果公开,告知社会。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县卫生健康委要主动邀约官方媒体,将所查机构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机构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办事处,建议其在政务公开橱窗或专栏中张贴,在每一个居民小区的便民服务信息公开栏(或橱窗)中张贴;同时,抄送机构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要求其在院内醒目场所张贴,并动员基层家庭医生利用微信通讯手段将所查机构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广泛告知签约服务的对象及其家人。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范文》适用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张北县卫健局、网信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张北县医疗乱象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0xx年x月x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严禁非卫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内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保证依法执业。

1、我院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无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3、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4、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5、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张北县卫健局、网信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张北县医疗乱象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0xx年6月6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严禁非卫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内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保证依法执业。

1、我院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无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3、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4、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5、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虽然此次检查我院未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但一定要警钟长鸣、保持警惕,同时形成长效机制,防微杜渐!

医疗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根据元人社发(xx)79号文件要求,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通知要求后,我院立即成立以xxx为组长,医务科、医保科工作人员为组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有关标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几年来,在区人劳局和社保局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编印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在医院显要位置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参保患者就医购药;设立医保患者交费、结算等专用窗口。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掌握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好评。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普遍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实行院、科、组三级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到临床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规范早交接班、主任查房及病例讨论等流程。重新规范了医师的处方权,经考核考试分别授予普通处方权、医保处方权、医学专用处方权、输血处方权。为加强手术安全风险控制,认真组织了手术资格准入考核考试,对参加手术人员进行了理论考试和手术观摩。三是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

对住院病历进行评分,科主任审核初评,医院质控再次审核。同时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着提高。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慎于术前,精于术中,严于术后。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增加服务窗口,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门诊大厅设立导医咨询台,配备饮水、电话、轮椅等服务设施。设立门诊总服务台为病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就医服务,及时解决病人就诊时遇到的各种困难。实行导医服务、陪诊服务和首诊负责制,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通过一系列的用心服务,客服部在定期进行病人满意度调查中,病人满意度一直在98%以上。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特]定药品,"乙类"药品以及需自负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和有关自费项目,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自费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严格执行"五率"标准,自费药品占总药品费的10%以下;平均个人负担部分不超过发生医疗费用额的30%。

医疗费用是参保病人另一关注的焦点。我院坚持费用清单制度,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

医院重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社保局的要求由计算机技术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赞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严格对照《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自查,我院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和要求。

医疗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第一季度医疗质量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根据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整顿活动的'要求,我院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就自查结果及整改意见、措施和具体整改责任落实汇报如下:

(一)我院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我们制定了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与考核标准,健全完善了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职责。医疗质量管理按照管理方案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定期深入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核心制度的落实,检查结果以质量分的形式与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挂钩,有效地促进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二)加强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我们通过安全大会的形式,对全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并与各科室有关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加强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举办了“医疗质量安全”等培训。安全检查检查结束后,院质量控制科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纠纷隐患,找出核心问题和整改措施,然后召开科长、护士长、业务骨干会议进行质量讲评,有效促进了医疗质量的提高。

加强三基、三严的培训与考核,按照年初三基培训考核计划,各科室每季度必须考核一次,医务科、护理部每半年必须举办一次全院性的三基考核,参考率、合格率务必达95%以上。

(三)健全了防范医疗事故纠纷、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预案,建立了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机制。

(四)护理管理方面。

(1)护理管理组织。

能够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组织护士长及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了《护士条例》,确保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业。

(2)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每年制定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包括三基学习、业务讲座、护理查房等。按计划认真执行完成。

(3)临床护理管理。

树立人性化服务理念,确保将患者知情同意落到实处。对围手术期患者实施术前访视和术后回访,设计了规范的计划。各科室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了健康教育内容。

(五)、医院感染管理。

(2)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组织的工作职责得到了落实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每年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每年召开医院感染管理会议,总结近期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情况,解决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布置下一时期的工作重点。

(3)加强了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意识。

(4)认真开展了医院感染控制与消毒隔离监测工作,降低了医院感染率,从未发生医院感染爆发流行现象。加强了一次性使用用品的管理。各科室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由设备科统一购进、储存和发放,“三证”齐全。各科室按需领取,做到先领先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使用用品用后,由专人集中回收,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一)某些医疗管理制度还有落实不够的地方。

个别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对首诊医师负责制、病例讨论制度等核心制度有时不能很好的落实,病例讨论还有应付的情况。患者病情评估制度不健全,对手术病人的风险评估,仅限于术前讨论或术前小结中,还没建立起书面的风险评估制度。

(二)抗菌药物的应用仍存在不合理的想象。

个别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不合理,抗生素应用档次过高,时间过长。

(三)住院病历书写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病程记录中对修改的医嘱、阳性化验结果缺少分析,查房内容分析少,有的象记流水帐。

2、存在知情同意书漏签字、自费用药未签知情同意书。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医务人员普遍存在重视专业知识而轻视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缺乏,质量意识不强,这样就不能自觉地、主动地将质量要求应用与日常医疗工作中,就很难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质量管理是一门学科,要想提高医疗质量,不但要学习医学理论、医疗技术,还要学习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不断更新质量管理理念,适应社会的需求。只有使医务人员树立起正确的质量管理意识,掌握质量管理方法,才能变被动的质量控制为主动的自我质量控制。因此,培训全体医务人员质量管理知识,增强质量意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工作之一。首先要加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级人员职责的培训。我院花大力气进行了制度建设,汇编了各种法律法规、制度及各级人员职责。要认真组织学习《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医院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手册》,医务人员务必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制度、人员职责,20xx年3月份组织一次全员医技、法规、制度、职责等有关知识的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档案。加强医务人员的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1、医务科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查房和运行病历检查工作,这项工作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是很好的措施,但是要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对查到的问题除了当面讲解以外,对屡犯的一定要通过经济处罚,给予惩戒。

2、要加强三基训练与考核,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注重考核的实效,不能流于形式。科室负责人要重视三基训练,要经常对医务人员讲三基学习的重要性,这对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至关重要。

3、加强病案质量的管理。

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及病历检查标准,以制定奖惩办法,保证住院病历的及时归档和安全流转。

4、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控。

要进一步在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环境卫生监测等工作上下大功夫,严格执行各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要将工作做细,不能应付。要进一步加大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让每个医务人员都要认识到医院感染控制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做好个人控制环节。发挥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小组的职责,配合院感办积极开展工作,杜绝医院感染事件的漏报。

5、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根据卫生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通知精神,制定我院具体实施办法及奖惩制度,注重监控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情况。要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在门诊工作站设置处方权限,保证制度的落实。提高细菌培养、药敏试验率,保证合理使用。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清水河县卫健委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县医疗乱象专项专项整治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开展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2019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集中开展卫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加强部门联动,提高综合治理质效。6月6日,制定了《清水河县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6月10日,卫健委联合医保局召开了卫生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会上,两部门完善了专项整治方案初稿,成立了卫生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医疗机构乱象整治组、医保资金整治组。6月13日下午,县卫健委组织县网信办、发改委、公安局、市场监督局、医保局召开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联席启动会,要求各部门,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要求,立即投入专项整治工作中,深入地从违法违规执业、医疗骗保、违法广告等方面整治医疗乱象,卫健委联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全县76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经整治排查到医疗乱象涉及7个方面,25个问题,现已整治16个问题,其余9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已整改了16个问题。一是针对窑沟乡中心卫生院化验室存在未取得检验资质的人员开展化验工作问题。现已自行停止开展该项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等待配备有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二是针对宏河镇卫生院使用非检验师人员从事化验工作问题。目前已自行停止开展该项工作,如需开展拟聘用有资质人员持证上岗;三是针对郭开明中医诊所药师为中药调剂员,未注册执业中药师上岗问题。现已申请注册执业药师上岗;四是针对县医院外请上级专家在医院备案资料不全(朝聚眼科医院财汗其其格医师缺少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执业问题。现已停止财汗其其格医师在县医院的一切诊疗行为(待资料完善后重新审核);五是针对中蒙医院外聘专家坐诊但未在该院注册(备案)问题。现已完成备案;六是针对保健所儿保科、妇保科未取得临床执业(或助理)医师人员从事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工作问题。现已通过内部协调让有资质人员从事相关工作;七是针对盆地青卫生院陈艳,李喜平未在本医疗机构注册护士从事护士工作问题。现已变更注册;八是针对城关镇圣泉社区卫生服务站护士为应届毕业生,执业考试成绩未公布,暂时未注册问题。现已注册;九是针对城关镇昆新社区卫生服务站护士未在本医疗机构注册,从事护士工作问题。现已注册;十是针对常秀青中医诊所聘用王俊平未注册从事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剂中药饮片问题。现已注册;十一是针对城关镇圣泉社区卫生服务站、昆新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未取得相关资质,开展微量元素分析仪、b超、心电图,现已自行停止相关诊疗活动;十二是针对城关镇昆新社区卫生服务站超范围开展针灸、理疗问题。现已申请增加诊疗科目,变更了诊疗范围;十三是针对冯永利中医诊所中医师、药师经常不在岗问题。现已自行注销许可证;十四是保健所b超工作人员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上岗问题。现已聘请有资质人员持证上岗;十五是赵美云中医诊所聘用中医师、药师经常不在岗问题。目前相关资质人员按时在岗;十六是刘珍中医诊所聘用中医师、药师经常不在岗问题。目前相关资质人员按时在岗。未整治9个问题。一是保健所药房存在非药师人员进行药房工作;二是喇嘛湾镇中心卫生院使用非药师执业人员从事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剂中药饮片;三是暧泉中心卫生院使用非药师执业人员从事药房工作;四是韭菜庄中心卫生院使用非药师执业人员从事药房工作;五是窑沟乡中心卫生院药房存在非执业药师从事药房工作;六是城关社区卫生报务中心药房持中医执业药师调配西药;七是桦树也卫生院非药师执业人员从事药房工作;八是宏河镇卫生院使用非药师执业人员从事药房工作。九是桦树也卫生院非执业护士在本机构从事护士执业工作。以上未整治的9个问题,将配合相关部门逐步整改,并建议通过“绿色通道”解决药师短缺现象。

下一步,我委及各成员部门要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效果。要突出重点加大卫生行业领域医疗乱象整治力度,持续净化卫生健康行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x县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卫生监督所积极行动,开展了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xxxx年xx-xx月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xxxx年xx至xx月份,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xx家。其中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x家、民营医院x家,个体诊所xx家。

检查的xx家医疗机构,未发现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行为,未发现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xx家机构中,x家机构执业人员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x家机构执业人员未经亲自诊查填写医学文书,x家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单独从事诊疗活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未发现医疗机构有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所已经进行立案查处。

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也未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的有关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的行为。

检查的医疗机构,均将药品价格、诊疗项目及收费标准在机构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未发现医疗机构有违反常规,诱导医疗和过渡医疗以及术中加价等违规行为。

xx-xx月份,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x起,立案x起,其中简易程序x起,一般程序x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对x名执业人员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通过群众投诉举报,x个月共查处无证行医行为x起,均进行立案处罚。现已结案x起,罚款x万元,万元。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与县网信办、发改局、医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家单位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县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6月,组织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及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议”,会议宣读了整治行动方案,并就专项行动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分解,确定了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同网监大队协调后进行妥善清理处置;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县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等3各方面14个小点为重点的整治任务,进一步保证了我县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局机关积极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省、州、县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发现,我县未发生《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行为。未开展健康体检、儿科、妇产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未存在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坚决杜绝无证卫生技术人员单独进行诊疗活动的行为。未存在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未发现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目前不存在产生医疗骗保行为。未存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我县未存在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通过此次,虽然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但也提醒了我县,要警钟长鸣,保持下去。

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含综合医院、中藏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民营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覆盖率达50%以上。

按照省、州相关要求,局机关联合县卫生执法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4所中心卫生院、3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检查和评估。检查中发现,抽查的7所单位均开展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亦暂未发现存在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但评估发现,其中1所卫生院依然存在医疗乱象隐患1处,护理人员管理存在不合理之处,单位未就一处岗位设立a/b岗,在人员本就不充裕的情况下,导致一人请假,相对岗位就无人可上的情况,为医患纠纷买下来隐患。针对上述情况,县卫健局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县卫健局召开总结会议,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开展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相关工作开展较好、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总结好的工作做法,为我县更好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借鉴。

我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充分利用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并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热线,广泛征集线索,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公布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今年3月起到2020年2月底,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基础。近期,医疗行业中一些“持刀加价”、“执业医师证书挂证”、强迫诊疗、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行业信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等八部委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目前医疗行业存在的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特别是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挂证”行为,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利用“医托”、虚假诊断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以及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重点打击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费用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和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信息等行为。四是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特别是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要切实承担起保障人民群众就医权益的责任,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自纠自查,对照问题线索,逐项排查解决。各地卫生健康、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监等行政部门要联合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分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严肃查处,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覆盖50%以上。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方案》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和问责机制,明确分工,发挥合力,层层落实责任,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组织精干力量,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培训指导,本诊所开展医疗废物处置自查工作,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本诊所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位置的管理规范,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我所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了自查,现将问题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明确职责任务,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专用运送工具的消毒制度、医疗废弃物收集人员个人防护制度,医疗废弃物专职收集人员职责。设立“医疗废物分类表”。建立了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和统一管理流程,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正常运行。

二、分类收集管理。

1、将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杜绝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2、将医疗废物分别扎口密闭,针头、探针、镊子、刀片等毁形后放防渗漏耐穿刺的锐气容器中,使用过得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

三、加强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的管理。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并做好登记工作,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放入带标有《医疗废物》专用收集袋中,由统一收集处置。

四、加强资料登记及管理。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登记核对来源、种类、或数量,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齐全。

五、废水处理。

六、归纳总结。

通过这次对本诊所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自检自查,逐步规范了医疗操作行为,在今后我所要加强检查力度。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规范操作,彻底杜绝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对广大人民身心健康的损害。

医疗服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整顿活动的要求,我院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就自查结果及整改意见、措施和具体整改责任落实汇报如下:

(一)我院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我们制定了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与考核标准,健全完善了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职责。医疗质量管理按照管理方案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定期深入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核心制度的落实,检查结果以质量分的形式与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挂钩,有效地促进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二)加强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我们通过安全大会的形式,对全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并与各科室有关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加强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举办了“医疗质量安全”等培训。安全检查检查结束后,院质量控制科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纠纷隐患,找出核心问题和整改措施,然后召开科长、护士长、业务骨干会议进行质量讲评,有效促进了医疗质量的提高。

加强三基、三严的培训与考核,按照年初三基培训考核计划,各科室每季度必须考核一次,医务科、护理部每半年必须举办一次全院性的三基考核,参考率、合格率务必达95%以上。

(三)健全了防范医疗事故纠纷、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预案,建立了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机制。

(四)护理管理方面。

(1)护理管理组织。

能够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组织护士长及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了《护士条例》,确保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业。

(2)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每年制定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包括三基学习、业务讲座、护理查房等。按计划认真执行完成。

(3)临床护理管理。

树立人性化服务理念,确保将患者知情同意落到实处。对围手术期患者实施术前访视和术后回访,设计了规范的计划。各科室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了健康教育内容。

(五)医院感染管理。

(2)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组织的工作职责得到了落实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每年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每年召开医院感染管理会议,总结近期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情况,解决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布置下一时期的工作重点。

(3)加强了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意识。

(4)认真开展了医院感染控制与消毒隔离监测工作,降低了医院感染率,从未发生医院感染爆发流行现象。加强了一次性使用用品的管理。各科室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由设备科统一购进、储存和发放,“三证”齐全。各科室按需领取,做到先领先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使用用品用后,由专人集中回收,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一)某些医疗管理制度还有落实不够的地方。

个别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对首诊医师负责制、病例讨论制度等核心制度有时不能很好的落实,病例讨论还有应付的情况。患者病情评估制度不健全,对手术病人的风险评估,仅限于术前讨论或术前小结中,还没建立起书面的风险评估制度。

(二)抗菌药物的应用仍存在不合理的想象。

个别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不合理,抗生素应用档次过高,时间过长。

(三)住院病历书写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病程记录中对修改的医嘱、阳性化验结果缺少分析,查房内容分析少,有的象记流水帐。

2、存在知情同意书漏签字、自费用药未签知情同意书。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医务人员普遍存在重视专业知识而轻视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缺乏,质量意识不强,这样就不能自觉地、主动地将质量要求应用与日常医疗工作中,就很难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质量管理是一门学科,要想提高医疗质量,不但要学习医学理论、医疗技术,还要学习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不断更新质量管理理念,适应社会的需求。只有使医务人员树立起正确的质量管理意识,掌握质量管理方法,才能变被动的质量控制为主动的自我质量控制。因此,培训全体医务人员质量管理知识,增强质量意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工作之一。首先要加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级人员职责的培训。我院花大力气进行了制度建设,汇编了各种法律法规、制度及各级人员职责。要认真组织学习《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医院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手册》,医务人员务必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制度、人员职责,20xx年3月份组织一次全员医技、法规、制度、职责等有关知识的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档案。加强医务人员的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1、医务科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查房和运行病历检查工作,这项工作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是很好的措施,但是要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对查到的问题除了当面讲解以外,对屡犯的一定要通过经济处罚,给予惩戒。

2、要加强三基训练与考核,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注重考核的实效,不能流于形式。科室负责人要重视三基训练,要经常对医务人员讲三基学习的重要性,这对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至关重要。

3、加强病案质量的管理。

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及病历检查标准,以制定奖惩办法,保证住院病历的及时归档和安全流转。

4、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控。

要进一步在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环境卫生监测等工作上下大功夫,严格执行各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要将工作做细,不能应付。要进一步加大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让每个医务人员都要认识到医院感染控制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做好个人控制环节。发挥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小组的职责,配合院感办积极开展工作,杜绝医院感染事件的漏报。

5、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根据卫生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通知精神,制定我院具体实施办法及奖惩制度,注重监控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情况。要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在门诊工作站设置处方权限,保证制度的落实。提高细菌培养、药敏试验率,保证合理使用。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保护行业信誉,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订多部门参加的实施方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19年7月10日、10月10日前报送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2019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当于2020年2月15日前上报。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保护行业信誉,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订多部门参加的实施方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当于2020年2月15日前上报。

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县卫生监督所:

根据威宁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精神,我院立即组织召开了全院职工、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负责人参加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培训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精神、威卫食药字(20xx)91号文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院认真对照条例、管理办法,进行了自查自纠。近年来,我院将医疗废物处理列为重点管理项目之一,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预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会后为了解临床医疗废物的处理状况,我们对临床医疗废物的产生、处理、收集、去向进行了自查。各临床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渠道大致分为三个途径:。

第三,病人的`排泄物、大小便消毒后进入下水道,院感管理人员全程监督处理。

总而言之,我们要站在为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立场,进一步对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落实好医疗废物各项职责,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报告。

秀水乡卫生院。

xx年xx月xx日。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了进一步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x县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卫生监督所积极行动,开展了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年**-**月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年**至**月份,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家。其中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x家、民营医院x家,个体诊所**家。

检查的**家医疗机构,未发现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行为,未发现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家机构中,x家机构执业人员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x家机构执业人员未经亲自诊查填写医学文书,x家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单独从事诊疗活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未发现医疗机构有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所已经进行立案查处。

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也未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的有关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的行为。

检查的医疗机构,均将药品价格、诊疗项目及收费标准在机构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未发现医疗机构有违反常规,诱导医疗和过渡医疗以及术中加价等违规行为。

**-**月份,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x起,立案x起,其中简易程序x起,一般程序x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对x名执业人员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通过群众投诉举报,x个月共查处无证行医行为x起,均进行立案处罚。现已结案x起,罚款x万元,没收非法所得x.**万元。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保护行业信誉,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订多部门参加的实施方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