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社区工作制度大全(19篇)

时间:2024-01-15 11:12:56 作者:HT书生

在任何组织中,规章制度都是维护秩序和促进效率的重要工具。请注意,这些规章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制定和执行还需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要求,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运行格局,全面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1、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工作片书记、各职能办负责人、西城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负重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各工作片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工作片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管理制度《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为第一时间掌握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并简要评析分析本系统和本部门工作情况。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1、街道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每半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应包括:

2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3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况;。

4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运行情况;。

7灭火和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

8火灾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宣传和培训形式、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五)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责任范围、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消防设施故障处置、情况记录等要点。

(七)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八)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特殊工种资格、动火审批程序、临时用电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九)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其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管理要求、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事故处置记录等要点。

(十一)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责任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要点。

应包括志愿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应包括职责职能、人员组成、日常管理、执勤训练、装备配备、装备使用保养及补充维修、情况记录等内容。

应包括单位参与的消防区域联防组织的类型、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职责职能、联防互查、消防宣传、活动频次和活动记录等内容。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人员配备、办公设施装备等基本工作条件。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街道和本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杜绝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社区在食品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主动做好本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协同或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

7、及时举报,发现本社区范围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的,马上制止,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站或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8、加强对“连锁超市”“放心店”的动态监管。

9、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例会,互相交流信息,促进提高管理水平。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奖励与惩处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140医用高压氧仓。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

ga587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jgj4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医院。

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消防组织机构和人员。

4.1医院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2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1一般规定。

5.1.1医院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5.1.2医院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1.3医院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医疗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1.4住院病床数大于50张的医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1.6医院在与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单位或个人订立的合同中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方应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c)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d)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f)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3.1医院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f)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h)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医院,()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

医院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中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了解消防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f)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g)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医院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病区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f)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g)完成医院确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5.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医院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逐级上报;

c)正确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及时排除误报;

d)发生火灾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e)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系统运行等记录。

5.7义务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队员从医院员工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配备,并应履行如下职责:

a)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d)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5.8员工。

a)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d)指导、督促病人及病人家属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6.1一般规定。

医院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修订以适应医院的需要。

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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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要点。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6.2.4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包括值班人员配置、值班纪律、交接-班要求、报警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6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设施器材损坏或失效的处理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7燃气(油)、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管理部门、管理范围、设备登记、管理、检查与维修、故障处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6.2.8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动火审批程序、动火现场管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包括用电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临时用电审批、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值班及交接-班、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等内容。

6.2.9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义务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6.2.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包括危险物品入库、仓储、领付、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等内容。

6.2.11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包括预案制定、责任部门、演练频次、范围、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有关内容。

包括考评工作责任部门和考评对象、依据、标准、办法以及奖惩措施情况记录等有关内容。

6.2.14其他。

医院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a)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总配电间、分配电间);

c)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d)各类医用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f)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7场所设置要求。

7.1一般规定。

医院的总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jgj49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7.2总平面布局。

医院应合理规划消防通道,病房楼、危险品仓库应相对独立,建筑间及建筑与液氧、液氯储罐等设施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合理确定消防水源的位置。

液氧储罐不应设在地下室内,当其总容量不超过3m3、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但当其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储罐间可单面贴邻建筑外墙建造。在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禁止明火、杜绝一切火源,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7.3耐火等级。

7.3.1医院应采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当为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三层。病房的建筑构件不得采用可燃夹芯钢板。

7.3.2住院部不应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三层及三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室内。

7.4建筑平面布局及防火分隔。

7.4.1多幢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宜集中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7.4.2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其房间门高层建筑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多层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4.3燃油(气)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内。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外,当必须附设在建筑物内时,不应设置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同时应符合gb50016、gb50045的有关要求。

7.4.4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术室、精密贵重医疗设备用房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非燃烧体与其他部位隔开。

7.4.5洁净手术室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墙体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并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门卫值班制度。

一、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二、按时上岗,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机关大院的治安秩序,保一方平安。

三、值班前不得饮洒,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在岗时睡觉、办私事。

四、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保持良好的形象,接待来单位办事人员文明礼貌,热情大方。

五、要熟悉和掌握大院内的基本情况,熟记工作人员和汽车牌号,对外来人员进行来访登记。值班时要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注意进出人员和车辆动态,发现可疑人员、可疑情况,要及时控制并向单位报告。

六、注意观察,妥善处理紧急情况,遇到火警、盗警以及其他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单位报告或报警,协助单位或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宜。

七、保持岗位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门卫值班室不得作为休闲场所,谢绝无关人员逗留。

八、不准流动摊贩、产品推销员、张贴广告者及其它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局机关大院。

学校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保安负责守护好学校,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安全,为此特定如下职责:

一、站岗制度。

1.按规着装(装备)站岗,衣领、扣子、徽章、腰带、帽子、领带等均需整齐。

2.站岗时不得用餐、抽烟、不与人闲聊,不随意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形象。

二、进出人员管理制度。

1.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不明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确保校园平安。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学生一到学校就进入学校,不要让学生在校门口逗留。在校时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须有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及家长陪同方可离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4.教师中途临时进出,应办理临时外出如实登记,如有情况应向值周领导反映。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期间,家长接送学生的自行车、三轮车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特殊车辆可先放行再马上汇报)。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协调、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宣传、检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设立灭火点,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档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约。

五、落实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监护措施,主动上门宣传消防常识。

六、指导、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和消防志愿者、居民楼组长等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工作。

七、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八、认真做好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项预防火灾的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奖惩分明。

二、单位负责消防安全的领导要经常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明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三、单位具体负责防火的工作人员要坚持每日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四、单位全体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内动用明火,特殊情况需请示防火工作的领导,违者重罚。严禁在禁烟处吸烟。

五、电工要经常做好电源电线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修复,对陈旧线路要及时更换,杜绝安全隐患。

六、不得私自动用一切消防器材,安全通道不得占用,以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

七、更夫和值宿人员夜间必须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的巡视,发现有异声、异味、异色时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如遇火情,应立即起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迅速拨打“119”电话,报清起火地点,火势及被燃物,以便消防人员准确到达现场。

九、单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防火活动,做好宣传教育。

十、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都能做到“一熟悉、三会”(一熟悉:消防器材,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十一、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懂得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

社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

1、为加强社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社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贯穿于日常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3、辖区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安全生产。

4、辖区各单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5、 辖区各单位要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6、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所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社区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社区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组织编制和实施社区年度安全工作实施计划,督促检查辖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社区安全生产状况。

9、辖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同时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政府、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3)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社区分管副主任,监督并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进行监督和落实,对安全生产的后果承担责任。

(5)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

10、安全教育、培训: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

(3)各单位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和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一、组建义务消防安全检查队伍,目的是通过群防群管,使社区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与街道安监办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各项工作,按年度与社区内各大经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要求各业主与承租者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促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对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隐患告知书,督促其整改,组织社区各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向镇安全办和消防部门汇报。

五、每年至少组织社区单位进行2次消防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实战水平。

六、按照消防安全实际工作要求,建立消防档案,通过“月报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等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社区消防安全状况,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文/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特制订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下列场所:。

(一)各站、食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

(二)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活动馆;。

(三)脱水站,员工集体宿舍。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保安人员应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技能。

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应明确专人担当义务消防员和逃生引导员,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义务消防员和逃生引导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并经市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演练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

第八条人员密集场所电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劳动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电工证后,方能从事电气工作,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工作。

第九条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灾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二)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六)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社区工作制度

1、社区矫正组织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

2、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可采取集中、以会带训,参观考核等多种形式。

3、培训工作由各级社区矫正培训组织分级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者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情况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

监督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监督主要有法律监督、矫正组织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

2、检察机关予以对社区矫正工作予以监督,发现矫正工作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提出申诉。

4、上级社区矫正组织应定期检查、指导、监督下级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同级社区矫正组织内部应加强相互监督,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督促其改正。

5、社区矫正组织应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其职责范围、工作程序、有关制度等,接受社会监督。

6、社区矫正组织可从有关部门、知名人士、离退人员和矫正对象亲属等聘请执法监督员。

7、社区矫正组织应及时处理矫正对象或群众的举报、投诉,并反馈处理结果。

8、举报、投诉和处理结果应登记归档,并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社会志愿者聘用制度

1、基层社区矫正组织应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

(2)热心社区矫正工作;

(3)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

社会志愿者应主要从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村(居)委会人员、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所在单位人员中聘用。

2、自愿参与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向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司法所报名,符合条件的,由司法所报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聘书。

3、社区志愿者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参与制定矫正对象矫正方案;

(2)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及心理咨询;

(3)与矫正对象结成对子,帮助教育矫正对象;

(4)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承办社区矫正组织指派的其他工作。

4、街道(乡镇)司法所负责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联络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对矫正对象提出、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解答和处理。推诿、懈怠的给予警告,屡次发生上述现象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戒免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2、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影响全区工作进度;或者遇有特殊情况、问题及重大事宜不及时反映和上报,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3、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害

矫正对象基本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停职检查、给予行政处分,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4、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矫正对象脱管失控,不积极查找,不主动上报,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导致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影响恶劣的,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调离工作岗位。

5、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失职或者违反社区矫正其它规章制度,不按程序办事,不能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给工作造成一定危害或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戒免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凡出现上述问题的,不得在本年度内评优、评先、入党、提拔。

矫正个案制度

1、针对每名矫正对象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指定责任人,实施矫正方案,矫正其犯罪意识。

2、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类型、心理特征、家庭背景、现实表现等找准症结,制定矫正个案。

3、司法所、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个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学习教育制度

1、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或活动,要有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或活动资料。

2、要运用各种有效教育手段,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3、应当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习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因人施教、注重实效。

4、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入矫教育;个案矫正;思想文化及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矫正;解矫教育等。

公益劳动制度

1、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每人每月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公益劳动内容为无偿参加非营利性机构、社团的服务活动或者社会(社区)公共服务,具体项目由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地司法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臵。设臵原则为:符合公共利益,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

3、司法所应当与公益劳动基地签订公益劳动协议,并在每个基地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考核。

4、公益劳动可以由司法所组织集中进行,也可由社区服刑人员自行前往公益劳动地点劳动。

外出请销假制度

1、矫正对象外出的,本人必须向司法所写出书面申请。

2、经司法所和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司法所应发给外出证明。矫正对象返回时,必须立即报告并销假,同时将证明交回司法所。

3、未按时销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在区域的,按矫正对象考核及有关规定处理。

考核制度

1、矫正对象自到司法所报到登记之日起,即开始纳入考核范围。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登记的,自规定期限届满第二日起司法所即开始对其考核。

2、矫正对象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日常主要考核:遵守基本制度(如迁居、外出请假销假等制度)、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及学习等内容。

3、司法所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小结。每月月底司法所依据当月的考核结果,结合矫正对象各方面的综合表现,按一定比例择优评出表扬和积极分子。

4、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考核奖惩的批准权限为:

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批准。

减刑、收监、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由司法所、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经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身审查,报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审核。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报请相关人民法院或监狱、看守所、拘役所审核裁定。

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批准。

解矫制度

1、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司法所要在矫正期满前15日,根据矫正对象的实际表现,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报区社区矫正办审议批准后,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当日,以一定的形式宣布对矫正对象解除矫正。

2、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司法所应在其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30日,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需附省政府指定医院的病情证明),经区社区矫正办审核后,报原批准机关。原批准机关在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7日前,将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决定通知送达司法所。做出收监决定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死亡后7日内,将矫正对象死亡情况书面通知原关押单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因重新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社会保障制度

矫正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社区居委会要向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经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检举申诉制度

矫正对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社区矫正组织未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刑罚的,可以要求社区矫正组织纠正或向检-察-院检举、反映,还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诉。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制度

一、xxx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工作制度

1、制定安全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制定安全社区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协调一切可以整合、利用的资源和力量。

4、解决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5、协调、指导各工作组有效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6、检查安全社区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估。

7、协助各工作组获得政府及民间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和人力保障。

8、根据社区发展和居民需求变化,不断完善安全社区建设内容。

9、组织参加安全社区各类交流活动。

10、 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全体会议,落实安全社区建设计划。

二、xxx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制度

1、协调、检查、督导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工作开展。

2、负责社区内外各单位的联络和协调。

3、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社区建设进度及相关档案管理等。

4、为维护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财、物、技术等资源保障。

5、负责媒体发布以及同县安监局、市安监局和成都安全社区支持中心等联络沟通。

6、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对安全社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细化评

估。

7、建立辖区伤害监测制度,对各监测点采集的事故与伤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8、结合安全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与伤害监测结果,对社区安全进行综合评估。

9、定期上报综合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

10、完成县和xxx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安全项目组工作制度

1、组织协调十二个安全项目组开展交通安全、家居安全、社会治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老年人残疾人安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安全、涉水安全、工作场所安全、老旧院落安全、城市污水治理、防犬、马蜂等伤害预防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2、定期收集、整理、上报与项目相关的事故与伤害数据以及社区人群的安全诉求。

3、根据评估考核工作组上报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制定或调整项目工作方案,保证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项目组交流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及计划。

5、制定和落实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xxx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解社区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 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

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包区自查和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巡回检查。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巡回检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应该定时抽查。

(2)专项检查由街道组织,社区负责协助相关行动于每年定期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3)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企业或人员的签字等。

五、xxx伤害监测制度

1、建立并保持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

2、社区企事业单位、居委设有一名社会安全信息监督员,负责对本企业、居民区的安全检查及信息收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镇安全部门反馈。

3、各居民区设安全志愿者二名,主要职责是协助监督员在地区进行社会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监测。同时建立社区内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居民的公众监督以及媒体监督机制,形成共建社区和共管社区的氛围。

4、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宣传工作,鼓励社区居民举报社区安全隐

患。建立社区内信息交流与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和需求信息,确保事故与伤害预防信息的有效沟通。

5、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明确事故与伤害信息收集渠道,为实现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工作制度

1、参加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有符合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和计划的培训计划,能够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不同需求与不同能力要求的需要。

3、有固定的安全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

4、通过宣传横幅、黑板报、宣传栏传播安全知识。

5、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课堂培训、文体、互动、演练、知识竞赛、张贴、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对居民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七、安全社区协商议事制度

1、各安全工作组协商议事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2、协商议事会由各项目组组长主持。

3、会上应提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议题由各项目组成员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收集整理后提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安全建设工作出谋划策。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各工作组要做好记录。

八、安全社区信息交流制度

1、各项目工作组定期参加促进委员会组织的会议。

2、各组向促进委员会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3、各项目小组成员交换工作经验、开展方法。

4、完善安全教育设施;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

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完成安全工作组赋予的其它有助于安全建设的工作。

九、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建设档案保存制度

1、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建设档案。

2、记录和档案装具必须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

3、定期对记录和档案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妥善处理;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

4、记录和档案应依档号顺序排放,各柜、各文件夹均应有档案资料存放标志图,方便查找。

5、声像等特殊载体的记录和档案应妥善存放,以免遗失。

为加强对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把儿童培养成有文化、懂法律、守纪律的小公民,特制定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制度。

一、求真务实、积极创新。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认真讨论制定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活动方案,创出工作特色。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听取广大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社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经集体讨论研究,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办理。

三、挖掘资源加强共建单位、辖区单位联系,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工人)的作用,建立一支实力雄厚的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队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以宣传。

四、以社区文明学校为教育阵地,利用学生暑、寒假期间,开设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内容,精心组织使更多儿童受教育。

五、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不断增长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

社区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社区工作制度。

1、 早8上班,11点下班,下午1.30上班,4点下班。

2、社区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内实行跟踪监督,因公务或意外情况无法按时签到的应在当天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并请假,无故不签到视为缺勤。

3、除开会接待外,社区工作人员一律在服务大厅办公,上班期间,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和居民吵架,不得串岗闲聊等,做到办公场所集中精力办公,处理事务。

4、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 做势端正,办公用具摆放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摆放、悬挂物品。

5、不在公共区堆放办公用品或废弃物品;不随地吐痰,丢烟头、纸屑;不向窗外、走廊倾倒茶水、扔杂物;室内垃圾一律 装袋倒入纸篓,不得随意扫到走廊或直接向下水道倾倒杂物。

6、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想居民所想,急居民所急,耐心细致地为居民服务。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水龙头用后及时关闭,发现水管水箱有滴漏水现象, 及时报修。

9、工作人员下班或外出离开办公室前必须仔细检查室内饮水机、电脑、照明灯等的关闭情况,确认室内所有电器均处于关闭状态后,方可关门离开,做到节约用电。

10、各办公室卫生及服务大厅卫生必须每天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全面清洁。

11、凡是居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外来人员调查,社区工作人员都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认真记录,详细登记,及时汇报处理,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社区工作制度

通过“双评”工作考核党组织、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党组织的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根据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评议内容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双评”工作具体内容。

评议时间。

分五个步骤:

1.学习教育动员,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并要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进行动员,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参加“双评”活动的自觉性。

2.自我评价,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个人在思想、学习等方面,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方面,要肯定成绩、找出不足、确定努力方向。

3、民主“双评”。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党支部大会,评议党委、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

4.组织考察。党支部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大会报告。对党委及支部的评议意见,除向大会报告外,要上报街工委。

5.表彰和处理。对表现好、作用突出的党员及时表彰,授予光荣称号;对表现差的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帮助教育和严肃处理。对政绩突出,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党委、支部由街工委进行表彰,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委及支部,要制定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社区居民、物业管理企业和社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能力。

三、做好消防教育室、消防宣传栏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内容的更新工作。

四、组织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员、居民楼组长、社区消防志愿者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落实整改措施,并督促跟踪整改。

五、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六、经常检查辖区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具是否完好有效,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完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社区消防工作台帐。

社区安全工作制度

1、制定安全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协调一切可以整合、利用的资源和力量。

4、解决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5、协调、指导各工作组有效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6、检查安全社区建划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估。

7、协助各工作组获得政府及民间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和人力保障。

8、根据社区发展和居民需求变化,不断完善安全社区建设内容。

9、组织参加安全社区各类交流活动。

10、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全体会议,落实安全社区建设计划。

1、协调、检查、督导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工作开展。

2、负责社区内外各单位的联络和协调。

3、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社区建设进度及相关档案管理等。

4、为维护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财、物、技术等资源保障。

5、负责媒体发布以及同县安监局、市安监局和成都安全社区支持中心等联络沟通。

6、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对安全社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细化评估。

7、建立辖区伤害监测制度,对各监测点采集的事故与伤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8、结合安全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与伤害监测结果,对社区安全进行综合评估。

9、定期上报综合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

10、完成县和xxx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组织协调十二个安全项目组开展交通安全、家居安全、社会治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老年人残疾人安全、幼儿园安全、生产安全、涉水安全、工作场所安全、老旧院落安全、城市污水治理、防犬、马蜂等伤害预防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2、定期收集、整理、上报与项目相关的事故与伤害数据以及社区人群的安全诉求。

3、根据评估考核工作组上报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制定或调整项目工作方案,保证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项目组交流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及计划。

5、制定和落实安全健康宣传培训计划。

为了解社区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和推广先进经验。

2、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包区自查和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巡回检查。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巡回检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应该定时抽查。

(2)专项检查由街道组织,社区负责协助相关行动于每年定期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3)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企业或人员的签字等。

1、建立并保持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制定安全目标和提供依据。

2、社区企事业单位、居委设有一名社会安全信息监督员,负责对本企业、居民区的安全检查及信息收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镇安全部门反馈。

3、各居民区设安全志愿者二名,主要职责是协助监督员在地区进行社会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监测。同时建立社区内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居民的公众监督以及媒体监督机制,形成共建社区和共管社区的氛围。

4、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宣传工作,鼓励社区居民举报社区安全隐患。建立社区内信息交流与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和需求信息,确保事故与伤害预防信息的有效沟通。

5、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明确事故与伤害信息收集渠道,为实现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1、参加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有符合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和计划的培训计划,能够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不同需求与不同能力要求的需要。

3、有固定的'安全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

4、通过宣传横幅、黑板报、宣传栏传播安全知识。

5、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课堂培训、文体、互动、演练、知识竞赛、张贴、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对居民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1、各安全工作组协商议事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2、协商议事会由各项目组组长主持。

3、会上应提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议题由各项目组成员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收集整理后提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安全建设工作出谋划策。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各工作组要做好记录。

1、各项目工作组定期参加促进委员会组织的会议。

2、各组向促进委员会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3、各项目小组成员交换工作经验、开展方法。

6、完成安全工作组赋予的其它有助于安全建设的工作。

1、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建设档案。

2、记录和档案装具必须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

3、定期对记录和档案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领导,妥善处理;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

4、记录和档案应依档号顺序排放,各柜、各文件夹均应有档案资料存放标志图,方便查找。

5、声像等特殊载体的记录和档案应妥善存放,以免遗失。

社区安全组织工作制度

社区机构为4个:社区党支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

社区党支部:社区党支部是党在城市的基层组织,是社区建设的领导核心。一个社区居委会建立一个党支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管理社区党员,包括离退休党员、下岗超过6个月的党员、个体业主党员、尚末就业的退伍复员军人党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等。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整合社区内各单位、各部门的党的组织资源,以社区党建联席会或联谊会等形式,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合力,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管理区内党员和居民群众完成本社区的各项任务,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群众性民-主决策机构,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单位代表组成,凡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公共事务均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表决。

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一般设置5-7人,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罢免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党工委、管委会和有部门及其派出所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开展自治工作,负责社区日常行为的管理,根据属地化原则对辖区内单位、单位成员及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和流动人口等实行社会化管理;组织社区内自然人和法人按照共驻共建的原则开展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社会社区建设工作负总责;行使驻社区单位申报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谋划生育等项评比表彰的初评权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导和监督权。原有的家委会要逐步与单位剥离,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一般设置7-11人,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社区内的知名人士、居民代表和驻区单位代表组成。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闭幕之后,行使协商议事监督的职能,实行义务制。

社区党组织设置及工作职责社区党组织设置:

社区党组织是党在城市的基层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社区建设的领导核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社区党总支、党支部由3-5人组成;支委会成员一般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组成。社区党组织由党员大会或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与社区委员会选举同步进行,任期三年。党组织的班子成员实行专职制。

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讨论决定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中重要问题;

领导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会居民委员会、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处章程履行职责。

协调、组织包括社区内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在内的全体党员和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协助有关党组织对在职党员的监督,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会制度定期学习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居委会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规章、城市管理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要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社区居民的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则上要每季度向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的财务收支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协商议事委员的意见,提出下下季度工作要点。遇特殊情况,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临时召开社区成员大会,对社区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决定。

居务公开制度。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会内容、内务收支状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以及联系电话等内容,通过联系卡、公示板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随时接受社区居民监督。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内要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就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及监督。

考核主义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应该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及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的评议。社区协商许多事委员会成员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满意率得低于60%,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会考评低于60分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应及时查找原因工作。经群众评议,对不称职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可如开居民成员代表大会,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社区居委员会工作职责教育职责在社区内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使群众增强依法办事观念,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搞好对青少年教育、无业人员的职业培训等,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评选“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等,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人文环境。

服务职责为社区居民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成员进行全民服务(包括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制安服务、医疗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区事务性服务,搞好对优抚对象、帮困对象和服务和照顾,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增强社区成员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管理职责。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工作负有管理职责,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制定区规民约,增进居民之间的团结,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

监督职责。对政府有产部门和其它社会组织履行社会服务的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委员工作职责认真设施“四位一体”新的社会保障办法。负责受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帮困卡的申请,对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张榜公布并向街道申报,同时做好各类材料归档保管工作。

根据社区成员需求,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努力增加服务项目,拓宽服务领域。

经常组织走访社区居民,慰问社区内特困户和优抚对象以及生活上有困难的老、弱、病、残人员,对孤老户作好“五包服务”对残疾人了扶残、助残、安置工作。

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健全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服务活动,为社区成员排忧解难。

加强对下岗人员的转变择业观念教育,随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情况及就业信息,帮助失业和下岗人员实现现再就业。

广泛开展敬老认亲送温暖活动,通过经济援助、生活服务、精神慰藉等形式、使富者知贫、贫者得助,形成爱洒人间、共同富裕的良好社会氛围。

社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会职责宣传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教育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行任务,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目标。

准确掌握常住和暂住育龄妇女的生育信息和变更情况,及时做好帐卡册登记及信息反馈,指导育龄夫妇选择适合的避孕节育措施,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杜绝大月份引产和计划外生育。

建立健全计生协会组织向构,发挥会员作用,指导开展会员之家活动。

负责做好社区内的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发放、查验管理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婚育指导服务。

社区治安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做好社区社会治安治理日常工作,结合治安防范管理的实际制订工作计划,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组建社区治安服务站、治安巡逻和群众义务看护网,配合户籍民-警搞好警务室建设,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落实居民楼院的看护。

动员必恭必敬和社区单位落实技防措施,协助物业公司抓好小区大门、围墙、单元电子对讲门、住宅防盗门、楼道亮化等硬件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开展创建治安模范小区(楼院)和安全单位(门点)的“创安”活动,使社区“三类”可防性案件和治安案件和到有效的扼制。

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面。抓好民事纠纷的调解,防止出现矛盾激化件。

组织落实对违劣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地,使重新犯罪和新生犯罪得到有效的控制。

落实社区内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管理。配合户籍民-警搞好暂住人口的教育、办证和出租房屋接待室登记。

社区环境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组织发动群众,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采取综合防治手段除害防病。

组织居民开展绿地(树)认头活动,带动居民植树养花,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保意识,防治环境污染。配合专业管理人员督促社区居民按位停放机动和机动车辆。

经常检查居民区卫生。协助专业部门整治社区环境,搞好社区内永久性公益卫生设施的维护工作,保持其清洁美观。

加强与物业公司沟通联系,及时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社区文教卫体委员工作职责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对社区成员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受国主义教育、树立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模范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利用社区资源,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广大社区居民文化素质,营造温馨祥和的社区氛围。

管理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利用好社区文化活动场所。保证其发挥作用。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拥军优属、邻里互助、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等活动,教育居民自觉抑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开展卫生、健康知道宣传,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工作,保证社区医疗保健场所为社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使社区居民一般性医疗不出社区。

社区居民公约要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要遵守社区各项规章,不扰乱社区秩序;

要爱护公共财产,不破坏公共设施;

要绿化美化家园,不践踏花草绿地;

要保持环境卫生,不乱停乱放四辆,乱倒乱扔垃圾。

要维护社区治安,不打架斗殴、酗酒滋事;

要参与文娱活动,不制假贩黄、吸毒赌博;

要提倡移风易俗国,不搞铺张浪费、陈规旧习;

要开展邻里互助,不嫌贫爱富、虐-待遗弃病老幼、残孤;

要搞好计划生育,不早婚超生、非婚生育。  

福保社区组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及、全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街道党工委2011年整体工作思路,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抓好党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工作区域化,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抓好“学习型”和“创新型”社区创建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代表工作室和政协联络站的作用,积极协调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统筹推进其它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区域化,不断夯实基础,为社区科学、快速、高效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为建设“首善之区、幸福福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1、认真组织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将理论学习贯穿社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始终,扎实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不断优化党委领导班子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党委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科学实施、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进社区全面建设健康、有序、高速地发展。

2、认真做好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福田区2011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福办发[2015]56号)等文件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3月10前完成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彰显社区特色

3、拓展争创领域、创新争创形式,抓典型。依托社区综合党委工作平台,将“条条管理”模式向“块块管理”模式转换,将党组织工作重心下移,将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域和形式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去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的榜样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积极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去。

4、创新党组织生活方式和党员活动形式,抓特色。围绕中心工作,结合社区实际,福保社区综合党委围绕落实“网上党建”、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等目标,精心设计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活动载体,创新党组织生活方式和党员活动形式,努力塑造社区工作特色与品牌。

5、服务社区党建工作整体部署,抓活动。要根据社区总体党建工作部署和安排,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参观“红色革命根据地”、“革命历史回顾学习”等活动;围绕“迎大运”,组织开展“扮靓家园、共迎大运”、 “体民情、畅民-意、迎大运”等系列活动;围绕“五进社区”,组织开展“最佳社区党日活动”、“社区党组织活动优秀案例”、“党员承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等活动。通过活动,以创先争优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热心服务群众,践行创先争优的理念,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区域化,不断夯实基础,充分发挥综合党委作用

6、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基础。建立完善“社区党员(党群)服务中心”和“社区党代表工作室”,统筹安排党组织活动、党代表接访、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志愿服务、流动党员管理、党员谈心谈话、党内互帮互助等工作内容。建党建工作基础台帐,统计辖区企事业单位分布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辖区各类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党员构成情况、社区党建工作特色做法等。

7、全面贯彻落实相关规章制度,抓规范。贯彻落实《福保街道党工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福保街道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社区综合党委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福保街道党员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福保街道关于社区综合党委委员分工的指导意思》等,对党费收缴使用、党员发展、党员管理、综合党委委员分工等进行规范完善。

8、继续完善辖区党组织架构,抓调整。结合2015年底综合党委新成立情况、“一格五员”管理的需要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各社区具体情况,合理调整辖区党组织架构,把所有党支部划归综合党委管理,并合理分布于各个网格,便于今后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和对党员的规范管理。

9、全面推行“社区综合党委+兼职委员”制度,抓健全。引导党组织关系不在社区、在社区内有一定影响、有时间、有热情、有党务工作经验的驻社区单位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以“兼职委员”身份进入社区综合党委领导班子,健全社区综合党委领导班子。

10、扎实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抓建设。总结深化党代表进社区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代表大会代表进社区联系群众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大对社区、企业以及“两新”领域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力度,全面推行和完善各类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做法。

11、不断改进党员教育工作,抓培训。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落实党员经常性教育和培训规划,改进和提升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水平。针对综合党委新成立和党支部刚刚完成换届调整,领导班子党务工作经验相对欠缺,为使其能尽快开展工作,社区将于2011上半年对各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12、强化综合党委及下辖党支部沟通联系机制,抓联动。综合党委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吸收兼职委员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代表参会,研讨本社区党建重大事项。对涉及本社区全体居民和各驻社区单位的重大决策,社区综合党委应以发征询意见函或召开意见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各驻社区单位和各方面群众的意见,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基础,辖区内各类单位党组织为网络,全体党员为主体,辖区各类单位、群团组织、社区组织以及居民群众共同参与为依托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13、继续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抓提高。抓好社区内“两新”组织党组织、特别是规模以下非公有制和辖区内的社会组织纳入区域化党建工作范畴的工作。在“两新”组织领域推广把骨干培养成党员和把党员培养成骨干的“双向培养”工作,进一步理顺“两新”组织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加大“两新”组织党建创新工作力度。

四、以创先争优为载体,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14、丰富老干部活动内容,做好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一是以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真正发挥老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智慧优势,帮助老干部实现老有所为的目标。二是组织老干部参加各类比赛、表演活动,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干部老年生活丰富多彩。

15、坚持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响应、市政府“迎大运、创文明城市”的号召,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目标,根据上级精神文明办的工作部署,以建设和-谐人文社区为目标,组织广大党员志愿者开展“文明出行”、“排队日”、“迎接大运、扮靓家园”等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广泛宣传发动辖区居民参与到“市民讲外语”活动中,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及社会环境迎接大运会的召开。

16、开展好各项“关心下一代”活动。完善社区综合党委组织架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壮大“五老”人员队伍,充分发挥“五老”队伍的优势作用。丰富活动载体,以管理处为单位,把握时机,认真开展好“青少年儿童工作”,“160假日工程”、“老少共建和-谐社区”等各项关心下一代活动,为辖区广大青少年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17、大力协助社区工会、妇联、团工委各项工作。全力配合、协助社区工会、妇联、团工委的各项相关工作,丰富群团活动,团结广大居民群众,以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迎接建党90周年及第26届大运会。

社区安全工作制度

1、携手共建安全社区,,共治共建,共保平安、发展的企业内部和周边社会治安秩序的机制。

2、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严重危害国有企业的刑事犯罪活动,因地制宜地企业内部和周边治安的整治和专项治理,国有企业的生产、生活秩序。

3、清除国有大中型企业周边的`"五小企业",规范废旧物品收购站,果断制止盗抢企业物资的。

4、本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下岗、破产、分流职工的安置和思想工作,组织企业内部和企地之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和妥善矛盾。

5、协助地方党委、基层组织建设,教育和扶持企业周边发展生产,走合法致富之路。

社区工作制度

按照统筹工作需要与个人生活需要、考勤与工资奖金及年度考核挂钩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工作日。

值班。

加班。

1、考勤由社区书记、主任负责,各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办法。

2、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含15分钟),每3次视作事假1天。

3、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每1次视作事假半天。

4、旷工按事假的`两倍计算。

5、公差视作出勤,以上级通知或书记、主任指派为准。

分为事假、病假、年休假、生育假,请假以书面形式逐级审批,病假、生育假需出具医院病假条。书记、主任请事假、病假1天以上报街道联系领导审批;其他人员请事假、病假3天以内,由社区书记、主任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社区办审批。年休假、生育假报社区办审批。

日常考勤与奖金、年度考核挂钩。当月事假累计在3天以内,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5天以内(含5天),考勤奖按全月的70%支付,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考勤奖按全月的50%支付,10天以上不支付考勤奖。因病请假,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全年事假累计达30天,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旷工累计达15天,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各社区每月初将社工上一月考勤情况上报社区办,社区办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发放考勤奖。社区办将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督查,如社区上报的情况经核查不符合实际,书记、主任当月的考勤奖按应发额减半发放。

社区安全建设工作制度

一、居委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明威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社区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社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社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社区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明威社区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社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社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上一级社区消防组织报告备案。

五、社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明威社区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社区消防计划,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社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区单位等通报社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遇重大问题可发会议纪要。

明威社区弱势群体消防监护制度

一、社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员,应作为消防安全弱势群体的管理对象,加强重点监护,形成街道(镇)、居委会、家庭、邻居、朋友共同参与的消防监护网络。

二、消防安全弱势人员的家庭、亲属是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直接监护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阻止弱势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弱势人员的周围邻居、朋友要经常细心留意他们的行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要玩火、不要卧床吸烟,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镇)、居委会应落实专人,对弱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建立消防安全联系卡,经常与监护者、邻居等进行沟通,了解其行为动向,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发现弱势人员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当无法阻止时,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居委会等报告。

六、弱势人员家庭的门口可张帖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可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围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为。

明威社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本管辖范围内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镇)和居委会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简易水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维护要求。

四、每年对市政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水喷淋管网上的阀门、喷头和压力表作一次检查,并打开末端放水阀,释放锈水,防止管网腐蚀而影响喷淋头正常工作;每季度对火灾报警设施联动功能进行一次检测和试验;每季度对消防水带、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等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五、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都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

明威社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制度

一、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吹风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气的助动车(摩托车)应停放于安全地带,储油器具、储油地方应安全可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险物品时,应开窗通风,落实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购买多少,不应超量储存,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家中尽量不储存汽油、油漆等危险物品。

五、使用香烛时要有看管,防止香烛倒塌引发生事故。

六、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明威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

二、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居民小组、社区单位、居居民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开设社区消防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处理群众消防举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指导、督促社区消防工作站、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社区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

八、积极开展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明威社区消防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重点做好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二、对居民住宅楼和小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楼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积极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点上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群众性消防活动。

五、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

明威社区消防管-理-员职责

一、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社区居民、物业管理企业和社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能力。

三、做好消防教育室、消防宣传栏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内容的更新工作。

四、组织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员、居民楼组长、社区消防志愿者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落实整改措施,并督促跟踪整改。

五、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六、经常检查辖区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具是否完好有效,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完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社区消防工作台帐。

明威社区消防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自觉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提高服务社区消防的能力。

二、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消防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社区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各项社区消防公益活动,积极协助做好社区消防宣传、检查等工作。

四、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夜间消防巡查、夜间消防值班等工作。

五、自觉保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六、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报警,参加扑救初期火灾,并配合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1、社区管理组织健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明确,制度齐全,工作有记录、有档案。

2、治安秩序实现“五无”无重大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同比下降,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集体上访、闹-事等群体性,无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无“黄、赌、毒”窝点。

3、防范措施严密有效。看楼护院人员落实,责任明确,重点要害要害部门“三防”措施到位。

4、人口管理严密扎实。暂住人口办证率达到95%,以上,租赁房屋入户率达到100%,社区房管站达标。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无从新违法犯罪,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犯罪率不超过上年。

5、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完善消防档案,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市政消防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消防车通道畅通;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整改不及时单位。

6、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扎实,《居民公约》成为居民自觉行为,社会风气良好。

7、民间纠纷调处及时,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无“民转刑”案件。

8、积极组织开展就业安置工作和扶贫帮困活动,对贫困居民的帮扶措施具体有效,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到95%以上。

9、积极组织开展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由帮教组织、帮教制度、帮教记录,帮教率达到95%以上。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再就业率达到95以上。

10、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区民族团结,邻里和-谐,家庭和睦。

11、社区内的市级治安模范单位创建率达到50%以上、区级治安模范单位创建率达到85%以上。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本管辖范围内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镇)和居委会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简易水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维护要求。

四、每年对市政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水喷淋管网上的阀门、喷头和压力表作一次检查,并打开末端放水阀,释放锈水,防止管网腐蚀而影响喷淋头正常工作;每季度对火灾报警设施联动功能进行一次检测和试验;每季度对消防水带、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等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五、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都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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