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8篇)

时间:2023-12-05 13:21:26 作者:笔砚

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和约束人们的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规定的文件。规章制度的修订需要及时更新,下面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应完善医疗安全责任制,使各科室(部门)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安全负责。

2.责任制应达到有责任目标、有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奖惩激励制度等要求。

1.目的。

目的旨在使医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职业道德上、应变能力上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心理状态及技能上,排除各种主观障碍。

(1)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克服自身及周围有关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医德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1)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

(2)为保障医疗安全又需要掌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主要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

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三、医疗缺陷检控与安全把关。

1.医疗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特点。因此,必须时时处处进行缺陷检控,加强医疗安全把关,以防患于未然。

2.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潜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因此。强化日常医疗缺陷管理,既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卡紧医疗不安全事件源头的重要对策。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卫生技术人员自下而上和各级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对重大高难度或新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把关的制度。

传统的医疗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是强调重点病人医疗管理。此对策是行之有效的',在全面系统的医疗安全管理中,仍需重视采用。

五、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控制对象的医疗安全“包保机制”。

医疗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建立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包保机制”。重点科室即通过科室安全评估发现医疗安全系数特低的科室(专业)、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对他们采取特别防范措施的有效办法,就是指定各级领导和技术骨干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和监督治理。

六、不安全因素检查消除措施。

通过每年一度的医疗安全大检查,以科室为单位评价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程度,并对明显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消除措施。

七、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的安全防范部署。

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是指夜班、节假日及其他容易发生医疗不安全事件的环境和情况。每有这种情况均应进行医疗安全防范的特别部署。

医疗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临床医疗、医技、护理、院感质量管理组织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落实到医院每月的工作计划中。

2、提高我院急危重病人救治水平,规范流程,努力保证急危重病员得到有效救治。

3、抓好病历书写,特别是危重病人的.重大病情变化应及时记录,保证病历的及时性、科学性、完整性。

4、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差错的发生。

5、组织药剂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药事工作。

6、切实加强一次性用品管理,规范进货、验收、保管、发放、销毁等环节,确保安全使用。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建立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fms),全面管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

二・研究制定全院医疗器械配置、规划、购置、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分析医疗设备应用风险来源。

三・指导各科室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设备使用前科室进行相关操作安全培训,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注意事项。

四・设备科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巡查及预防性维护(pm)。

五・临床科室健全完善监测体系。设专人监测设备使用安全情况,发生安全事件及时上报。

六・设备科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向院内各相关科室通报,以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措施。医院对成功提交一起安全事件的职工给予20元奖励;对隐瞒安全事件的'科室一经查实后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进追究责任。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应完善医疗安全责任制,使各科室(部门)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安全负责。

2.责任制应达到有责任目标、有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奖惩激励制度等要求。

1.目的

目的旨在使医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职业道德上、应变能力上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心理状态及技能上,排除各种主观障碍。

2.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克服自身及周围有关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医德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1)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

(2)为保障医疗安全又需要掌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主要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

5.医疗技术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1.医疗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特点。因此,必须时时处处进行缺陷检控,加强医疗安全把关,以防患于未然。

2.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潜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因此。强化日常医疗缺陷管理,既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卡紧医疗不安全事件源头的重要对策。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卫生技术人员自下而上和各级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对重大高难度或新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把关的制度。

传统的医疗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是强调重点病人医疗管理。此对策是行之有效的,在全面系统的医疗安全管理中,仍需重视采用。

医疗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建立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包保机制”。重点科室即通过科室安全评估发现医疗安全系数特低的科室(专业)、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对他们采取特别防范措施的有效办法,就是指定各级领导和技术骨干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和监督治理。

通过每年一度的医疗安全大检查,以科室为单位评价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程度,并对明显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消除措施。

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是指夜班、节假日及其他容易发生医疗不安全事件的环境和情况。每有这种情况均应进行医疗安全防范的特别部署。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医院必须定期检查考核。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三、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用后督促医师及时开处方补齐,每班交接并登记。

四、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五、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专人管理,每周清点两次并登记;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七、对于所发生的医疗差错,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医务科。

八、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十、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各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各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1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窒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琉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2人员对某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窒)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制定诮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要善安葺,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柙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珲相x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珲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思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1、多方筹资,着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城乡居民大病救助体系为主体,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一是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总参保人数达到55.09万人,全市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73.7万人,参合率达到95.63%。二是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农合资金由20__年起步时的50元,逐年增长到100元、150元,到今年的人均300元,大大高于全省人均230元的标准。由于保障资金的增加,群众就医报销覆盖人口、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都得到提高,看病负担进一步减轻。三是积极探索具有榆林特色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制度。从7月份开始,全市实行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组织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补偿方案、统一服务监管,统一信息化管理的“六统一”管理模式。这项制度的实施,既方便了广大农民在市内就医,又可以提高新农合的总体保障水平。

2、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三统一”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在公立医院及各类医保定点药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执行国家药品目录内307种和省上增补的191种基本药物参加全省统一招标配送,进一步降低和统一基本药物价格和品种。全市244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761个村卫生室开始实行药品采供“三统一”。截止6月底,全市基本药物累计采购金额达到6093.4万元。

3、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从20__年开始,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三年时间对乡镇卫生院进行重点建设。到国债项目和20__年、20__年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启动,我市的乡镇卫生院基本完成了房屋建设和设备配套工作,12个县级医院的重点建设任务也基本完成,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全面启动,到目前为止已有3922个村卫生室达到了省上的验收标准。二是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了人才培养力度。20__年,全市培养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人才222人,卫生技术人员444人,乡村医生4138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40人。有7家中、省医院和我市的11所县级医院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从人才培养,技术引进等方面长期合作。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县、乡两级医院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4、预防为主,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目前,我市较好地实施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九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__年以来,全市农村孕产妇免费分娩补助项目救助孕产妇42601人,落实救助经费2878.28万元,住院分娩率达到97.6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1.20%,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61%。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正式启动。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也正式启动。截止7月底,全市城镇居民健康状况建档44万人,建档率达80%,农村居民健康状况建档186万人,建档率63%,累计共为219344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健康检查。管理高血压患者110380人,糖尿病患者20__50人,重症精神疾病患者3516人。

5、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今年,我市初步拟定了“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医药分开、有效整合”的公立医院改革思路,确定在府谷、神木、靖边、绥德、米脂五县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在公立医院内部技术人员聘用、专业岗位管理等方面积极改革,并通过取消个人收入与医疗收入挂钩的考核办法,寻求医院内部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办法,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积极探索降低医疗费用和加强监管的路径。目前各项试点工作在稳步推进中。

二、存在问题。

我市的医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还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医改工作进展不平衡。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工作来看,我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展快、标准高,比如神木的“全民免费医疗”,府谷的“基本医保与大病救助相结合”为全国医改提供了新模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更成为卫生部的试点。但医疗机构的改革进展缓慢,各级医院基本上还在维持过去的运行模式,造成医疗保险、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对医院的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对医疗费用的控制越来越难。从经济发展水平看,一些财政收入较低的县由于医疗保障资金的提高,出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资金落实难,新农合经办机构运转难,医疗机构建设投入难,药品零差价销售后对医疗机构补偿难的困局,这些问题极大地制约了医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2、新农合市级统筹还需完善。我市新农合从7月1日起开始实行市级统筹,目的是体现公平,提高标准,扩大覆盖,但新制度实施的同时管理主体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市、县之间如何理顺管理关系,如何明确职责,县与县之间如何平衡,甚至一些县的筹资标准远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如何在制度上积极探索还应该认真研究。从新制度推行一个多月的情况看,有住院人次增多、住院报销金额加大的趋势,有可能存在“轻病人”住院、“小病大养”导致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

3、药品“三统一”制度实施有偏差。药品“三统一”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一项重要举措,能有效遏制分散的一对一采购药品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配送药品不能满足老百姓用药需求,配送品种单一,部分配送药品价格远高于试点前的药品价格。二是配送药品与老百姓用药习惯有差距。三是药品配送企业配送不及时,不能按要求配送到位,且品种、规格不齐全。

4、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普遍存在医技人员数量不足。县、乡两级医院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行政后勤管理人员所占比例较高而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短缺的问题,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才短缺更为突出,全市244所乡镇卫生院有卫生技术人员2132名,仅有1430人持有执业医师证和护士上岗证。二是卫生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多数职称较高的卫生技术人员都集中在城市大医院,县乡两级医院中高级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三是由于基层工作条件艰苦、待遇低,留不住人才、严重影响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满足不了农村群众看病需求。

5、公立医院改革进展缓慢。公立医院改革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虽然已经确立试点并逐步启动,但进展缓慢。各县区对公立医院改革多存观望态度,试点单位改革的力度和深度与国家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三、几点建议。

1、逐步探索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是一项新工作,有许多运行办法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有关部门要下大力气做好市级统筹后的管理工作,扎实抓好市、县之间的制度衔接,有效杜绝新旧制度过渡过程中的断档,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新农合资金不流失不浪费,确保参合农民得实惠。

2、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立医院的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市政府应抓紧制定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人口、收入水平合理配臵医疗资源,科学设臵医疗机构。坚决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医疗机构规模扩张,应重点在管理体制和运行、保障、监督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公立医院改革有序、稳步推进。

3、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市政府应科学核定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队伍正常补充机制,制定基层卫生医技人员职务职称晋升的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基层医技人员的积极性。制定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让更多的本科大学生到基层工作。同时要制定全科医生培养及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市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人才与功能配套。

4、继续完善药品采供“三统一”制度。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核实中标药品价格,形成较为科学的药品价格管理与控制机制,缩小药品价格虚高空间,真正把利益让给老百姓。要结合医疗机构用药实际,适当调整配送药品品种,扩大药品配送种类和范围,满足老百姓的用药需求。要引入竞争机制,用市场化的手段提高配送工作效率,同时要加大对配送企业的约束和监督。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室要具备基本的设施和设备,室内环境整洁、卫生、优雅,药品、器械摆放规范,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应防尘、防蝇、防污染。

二、药品、器械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执行,要消毒、杀菌,防止交叉传染和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医疗室工作人员,要有行医许可证,着卫生服上岗,规范操作。要不断学习,提高技术,遵守医德。

四、采购药品、器械必须到国家认定的经销单位。购买符合国家医药质量、卫生标准的药品、器械。若使用不正规渠道和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器材、药品,而造成医疗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五、总务处定期对医务室的卫生、药品、器械进行检查,严防使用过期、假冒、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药品和器械,若查出每次罚款50―200元。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装备的'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1、建立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fmp),全面控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

2、研究制定全院医疗器械配置、规划、购置、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分析医疗设备应用风险来源。

3 、指导各科室医疗器械监管,设备使用前科室进行相关操作安全培训,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注意事项。

4、设备科根据设备使用年限,及维修频率、及完好情况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巡查及预防性维护(pm)

5、临床科室健全完善检查检测体系,设专人监测设备使用安全情况,发生安全事件及时上报。

6、达到以下条件者为高风险状态,需更新设备避免风险。

(1)、出现设备的外保护或绝缘层损坏,有短路、漏电危险、控制开关失灵等情况。

(2)使用寿命:电子仪器及光学仪器类为8年,医用电气及机械类为10年,放射性设备及其他耐用设备为15年,纤维内窥镜为5000人次。

7、设备科维护员负责对大型医疗设备、特种设备进行一次风险评估检测。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等

1、对住院病人每天上班组织医生查房,对危重病人由责任医生随时查房。

2、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3、查房时不但要全面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还要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4、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之内。

5、对危重症病人和疑难病例,要在院长的组织领导下及时进行会诊。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等

一、医疗室要具备基本的设施和设备,室内环境整洁、卫生、优雅,药品、器械摆放规范,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应防尘、防蝇、防污染。

二、药品、器械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执行,要消毒、杀菌,防止交叉传染和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医疗室工作人员,要有行医许可证,着卫生服上岗,规范操作。要不断学习,提高技术,遵守医德。

四、采购药品、器械必须到国家认定的经销单位。购买符合国家医药质量、卫生标准的药品、器械。若使用不正规渠道和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器材、药品,而造成医疗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

4.购进医疗器械必须验明其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5.医疗器械的采购应按规定建立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记录必须注明医疗器械的品名、型号、规格、批准文号、注册证号、产品标准代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期、数量、价格、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_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院级和职能部门在安全行医及医疗质量管理中主要起组织管理、宏观控制与协调、指导作用,并以不同形式参与医疗质量控制,院长必须坚持定期查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职能部门通过日常业务活动进行质量检查、组织协调,根据医疗质量管理计划和标准,定期组织实施全院性医疗质量检查和分析,针对医疗工作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不断修改、补充、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科室质量控制。

从某种意义上讲,科主任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决定了该学科的质量水平。一般业务行政职能部门没有能力直接控制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因此,医疗质量管理主要靠科室、责任在科主任,科室医疗质量是以科主任负责制形成展开的,环节质量的控制和终末质量的检查评价是科主任的职责,是科主任必须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重点抓好的经常性工作。然而正如一个政策执行效果的好坏,一方面取决于制定者的素质,另一方取决于执行者的素质,科主任应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好头、把好关,若一个科室频繁出现病人投诉、差错甚至事故的话,科主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认真严格执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以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安全行医是最基本的措施,就是严格格执行、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的技术操作常规,也是防范医疗差错乃至医疗事故的有效措施。临床医学是应用科学,而这些制度、职责和常规是行医过程中不断探索总结出来的,是用无数的生命换来的,任何人都不能按照自己的想象,自己的意志来违反这些制度、职责和常规,更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而不严格执行制度、职责和常规。

1、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医院的基本工作是医疗,三级医师查房是医疗工作的基本形式。各级医师要通过这项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三级医师之间还能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有利于杜绝诊治过程的漏洞。查房时必须带病历牌,主治医师、副主任、主任医师应认真审查病历和医嘱、检查项目、是否需要其他处理并作出指示,上级医师对病历的真实性、科学性、及时性负责把关。

2、“查对”制度。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这是医疗工作的一个根本制度。医生在一切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免发生医疗纠纷甚至差错事故:如姓名、性别、诊断、用药剂量、种类、手术部位等。每日在开具临时医嘱及计划后,必须交于办公护士,由办公护士核对后再交于巡回输液护士,医生不得直接交于巡回护士,或直接在原输液单上涂改,增减药物;办公护士对每天新开出的医嘱必须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做到天天小查对、每周两次大查对,要求有一名医生参加查对,并进行登记。查对内容:医嘱单、计划单、服药牌、注射单。若出现予盾处以原始医嘱本为依据,查对时间:大处方当日。

3、术前、术后讨论制度。

外科、妇科、五官科、眼科等手术科室,应严格执行手术讨论制度,尤其是重大、疑难手术。在讨论中应注意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手术方式、术中可能出现的一切情况,正确估计病人对手术的耐受力,严格掌握手术时机,术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一旦出现应如何处理,充分估计手术的风险性,并向家属交待手术的必要性、目的、危险性、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让家属心中有数,签同意书,记录在案。不得杜撰术前讨论内容或走形式,讨论内容毫无内涵,对手术无指导意义。

4、病历书写制度。

(1)加强病历管理的全过程,从记录开始至交病案储存,每一个环节都要认真落实。

(2)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对病历的及时性、科学性负责。

(3)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病重及术后3天病人每记录,病危病人随时记录,上级医师要及时认真审查。

5、首诊负责制。

门诊、急诊医师对来院就诊病人,必须遵守首诊负责制,负责请相关科室对疑难病人、涉及多科病人会诊;对急危重病人先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请相关科室会诊。不得推诿病人,延误病情及抢救时机。

6、严格交班制度。

每位医生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对危重病人实行床旁交接班,并作记录签名。接班者若同意交班者意见签名认可,若有异议,请记录异处,并签名。

(1)各科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抢救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使各种设备保持在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用。

(2)设备管理人员应随时到各科室检查使用情况、设备完好状态等,并当场抽查设备,不得走马观花,询问就罢。凡因管理不当,在救治病人中出现重大设备故障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制度。

特殊、重点科室:如婴儿室、手术室、icu、要有预防院内感染的措施,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已发生的院内感染,要及时上报,迅速处理,不得隐瞒真情。

9、严格执行会诊制度。

各科室在遇疑难病人时,应遵循先科内后院内会诊程序,多请有关科室或有经验的专家会诊,听取大家意见,不得擅自、轻易将病人转往他院。

10、疑难病人、危重、死亡病人讨论制度。

认真执行疑难病人、危重、死亡病人讨论制度,死亡病人一周内必须讨论,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讨论内容。讨论内容要求真实、科学、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

11、处方制度。

(1)处方由有处方权的本院医师开具,任何人不得越级冒开或代开处方,医生不得将签有自己姓名的空白处方交于他人随意开具药物,违者将严肃处理,处方应按处方原则、规范开具。

(2)药房发药人员对处方的正确和规范负责,对不合要求处方有权退回重开。

12、报告审签及报告制度。

(1)医技科室应严格执行三级医(技)师负责制度,对所出报告的正确性负有责任,对疑难、危重病人必须实行科内会诊,并实行双签字,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及严肃性。

(2)对急诊病人及标本,应及时检查、检验,及时报告(电话或书面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检查及检验报告时间;对有疑难问的检验、检查报告,应及时与临床取得联系(有记录)。以便及时处理或更正报告。

13、新技术、新项目、重大、疑难、破坏性手术的审批报告制度。

凡是新技术、新项目必须报告院长或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重大疑难、破坏性手术进行审批和术前讨论,按诊疗技术操作常规,作好术前准备,及时向主管院长和职能部门报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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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重庆市病历书写规范》、《重庆市病案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患者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副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区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等

1、坚持昼夜接诊,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出诊,不得脱岗,也不得随便找人顶替。

2、医院实行轮流值班,值班人员不但负责病人的接诊工作,还要负责医院的安全和室内清洁卫生,谁值班谁负责。

3、值班人员如有急诊危重病人需要抢救时,须向科主任及时汇报,及时抢救,如不向科主任汇报私自处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4、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5、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6、每天晚18:00-20:00,值班医师应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每天早晨值班医师须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责任医师报告,并须交待清楚危重病员情况和尚需要处理情况。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_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三、对急危患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四、对毒、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按制度用药。

五、对医疗设备、电源、氧气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查。

七、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八、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恪守职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等

一、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各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2人员对某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制定诮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要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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