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雾都孤儿读后感(汇总18篇)

时间:2023-11-07 22:19:19 作者:QJ墨客 实用雾都孤儿读后感(汇总18篇)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某个领域的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拓宽了我的视野。以下是一些读者的读后感,通过分享和交流,可以拓宽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思考。

雾都孤儿读后感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孤儿读后感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救济院里度过的。他是一个没爹妈疼的孩子,再想一想我们,有妈妈做饭,有爸爸送去学校,却还不知足,抱怨这抱怨那。

后来奥利弗被送到棺材铺里“见习”,再后来因不堪老板娘的压迫,逃向伦敦。途中,他遇上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他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挟持下入室抢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

去年,初读本书时,我为奥立弗的生世,经历难过。而当今天,我又捧起这本书,又被南希这个形象所吸引。

南希是一个不幸的姑娘,但她天良未泯。她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她绑架回贼窝时,内心充满矛盾。后来,她冒生命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南希除了是一位贼窝的一员外,她还有个身份,那就是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梅莱小姐和布朗罗劝过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可是南希仍爱着赛克斯,她不忍心撇下他。赛克斯在得知南希的所作所为后,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将南希残酷的杀害。

去年,我为坏人所愤怒,被善良的人感动,为奥立弗最后拥有幸福生活而高兴。今天,我被南希这个形象打动。

因为南希的举动,南希的善良,才使奥立弗成为了好人。使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使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善良的人。正如一首歌中唱的“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看完后,我又想起了今年4月14日的青海玉树地震。

有这样的一个真实的故事:4月14日,玉树州结石镇意见孤儿院坍塌,6名孤儿及1名老师被压在废墟下,逃过强震的香港义工黄福荣两次冲进废墟进行营救,但第二次却被余震埋在废墟里,当场殉难。这位普通司机,默默而来。壮烈而去。

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噢,《雾都孤儿》,一本值得你细细品味的好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奥利弗为了生存而抗争的令人心碎的故事。他生活在伦敦的下层社会,生活很悲惨,但他心中永远有着光明,终于他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脱了邪恶势力,找到了幸福。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生活跟奥利弗有着天壤之别,我有着良好的物质条件,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我却不懂得珍惜,上课老是不认真听讲,下课老是与同学吵吵闹闹,在家也不帮爸爸妈妈做家务,给老师和家长添了不少麻烦,我以后一定要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学习,在校争做好学生,在家争做好孩子。

奥利弗是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但他年轻的母亲因为长期收不到关爱和生活囧困、潦倒再生下他后不幸去世了他来到人世间后就被送到了所谓的慈善机构,当时的慈善机构像一潭深不可测的黑水,他在险恶的环境下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恐惧、哭泣伴随着他,后来她被卖到了棺材店那里的人把他和狗相提并论,他不堪忍受那样的日子逃回了伦敦,不幸被骗,又被他同父异母的哥哥陷害,但他善良机智,并于上了父亲生前的老朋友,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初读这本书时,我对奥利弗十分同情,又对当时英国慈善机构只求面不求实的虚伪感到厌恶。并十分钦佩作者狄更斯的文采。他不动声色的用小说中对当时英国社会不满的只言片语在我脑海中完成了一幅拼图,让我对文中不同人物善与恶、正义与乖谬有了更深更正确更清楚的认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去向与结局》这篇文章。这是这本书最后一篇文章,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把不同人物的不同结局不掺杂任何情感的复述清楚,正是这平淡的语言让每个人的结局都那么生动、真实。

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总是像从海绵里挤水一样读到更多更新的东西。真是“常读常新,百读不厌”。

《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那个善与恶共同绽放的时代,英国表面上辉煌无比。可是,在帝国的底层,无家可归的穷人极寒交迫,很多人被活活饿死;婴儿还没有看清这个绝望的世界就早早夭折。

而为了救助穷人而成立的济贫院,也只是做表面文章,并不能改善情况。背后的原因,竟是因为哪些富太太、阔老爷们不愿意投资。在富人对穷人无情冷漠的情况下,穷人为了活下去,铤而走险,去偷盗、抢劫,很多人因此而被绞死。

那些富有的人何曾想过,如果他们施了善心,提供了帮助,这些人原本可以安分地生活下去。穷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贵族们在干什么呢?他们建造水晶宫,极尽奢华,每面墙都价值上万英镑。贵族们有闲钱浪费在自己穷奢极欲的生活上,也不愿意拿出一英镑去帮助穷人。

对他们来说,炫耀自己的财富比穷人的生命更重要。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豺狼都知道将猎物分给群体里的弱小者,相比之下野兽和人的品质谁更高一些呢?真是讽刺啊!

越是那样的环境中,善良越是显得弥足珍贵,就像寒夜中的火焰,给人们带来温暖。奥利弗得到了一位老先生和女管家的帮助,他们知道奥利弗偷了手帕,但还是宽容地帮助了他,尽心竭力治好了奥利弗的病。

在那个黑暗的时代,肯定还有很多这样的好人,他们像启明星一样给人们带来希望。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仍然沉浸在故事中,好像我就是奥利弗,体验到他的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好书总是让人百读不厌,我想我还会再看几遍这本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丨特威斯特。10年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忙,他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丨特威斯特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后不位善良的老先生一一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i活。(作者用短短几句话就概括了书中主人公复杂的一生,简洁明了,让读者一目了然,对本书的资料有了大致的了解。〉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明白在他痩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地斗争,向完美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那章。奥利弗在路99。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奧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不愿做小偷,他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过着继续流浪的艰难生活,也不愿做一个小偷。虽然他仅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我们很难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完美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忙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作者联系自我的实际生活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想,这也是整篇读后感的精华所在。)。

雾都孤儿读后感

多读书,品味书香是中华美德。我跟着《雾都孤儿》的作者一起来到了伦敦,一起进入了书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流浪误入小偷团,后被救出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许许多多的人物,有纯真善良的奥利弗,有助人为乐的布朗诺先生,还有美丽大方的罗茨小姐,还有恶毒狡猾的费金这些任务都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这本书更教会了我要在他人有困难的时候去帮助他人。书中,布朗诺先生在奥利弗无家可归的时候帮助了他,让他有了一丝希望。在生活着哦那个,我们虽不能给予他们住处,但是我们也要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

有一次,我要去参加一次演讲比赛,因为话筒坏了,要自备话筒。我急急忙忙拿着话筒来到现场,演讲已经开始了。过了一会,又有一个同学匆匆忙忙地从门口跑进来,他已经满头大汗了,他弯弯绕绕地经过很多观众,还跑到好几个参赛的选手面前,跟他们交流着什么。好不容易来到我的旁边。他跑过来,很有礼貌地问:“这位同学,你的话筒可以借给我用一下吗?”我定睛一看,他的号码马上就要到了。“其他同学马上要试话筒的声音了,怕来不及,所以话筒都没有借给我。”他又说。我想了想:反正我排在最后几位,借给他也来得及。我便把话筒给了他,他可高兴了,感激地对我说:“谢谢!”之后,他演讲完后,把话筒还给了我,还对我说:“谢谢你的话筒,评委都说我讲的不错呢!”我心里暖暖的,也为他感到高兴,感觉自己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帮助,帮助别人度过难关,让他人快乐也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要尽自己所能地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我体会到了看见自己帮助他人快乐又是一件多么幸福的。它让我学到了太多,它如同我的老师,伴我成长!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长篇写实小说。该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该书曾多次改编为电影、电视及舞台剧。关于《雾都孤儿》读后感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来参阅。

爱的力量如一束光,照亮我们前进的路,如一件棉袄,温暖我们的心,如一缕春风,抚摸着我们战胜困难的决心。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在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如贝德温太太,她对奥利弗总是无微不至的关怀着,她爱这个孩子,看到他就像是看到自己的孩子一样,奥利弗再次被抓到贼窝后,贝德温太太伤心不已,并不顾一切代价去寻找奥利弗。还有医生罗斯伯,他乐于助人,虽然有些莽撞,但却十分可爱,正是他的妙计才使奥利弗免于刑罚。这些值得我们欣赏的人太多太多,数也数不清。

我听过这样一句话“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每一盏灯献出自己的光明就能照亮整个世界,每一棵树献出自己的绿色就能让整个世界生机勃勃,每个人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就能让整个世界充满温暖。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这就是爱的力量,有了爱便可让逆境中的人重新站起,有了爱便可让绝境中的人重新充满希望,有了爱便可让迷境中的人找到正确的道路,有了爱,一切皆有可能。

一位富翁和一有名的律师结伴环游世界,看到许多很有印象的事物,尤其在某县所看见的,更是毕生难忘的。一天,他们在某县乡间散步,看见一个儿子拖着犁,一个老人扶着犁,在那里犁田。律师觉得非常稀罕,顺手摄一镜头。不久,他们无意之中把这照片拿给邻县的一个西国传道人看,并问为何这样用人犁田?传道人回答说:“是的,这是少见的。不过,我碰巧认识这二人,他们很清苦,当本县信徒建筑会所时,他们亦很愿意有所奉献,但又没有钱,结果便卖了他们仅有的那一只牛来奉献,所以现在他们就要代替牲口来犁田了。”他们听后,愕然相觑,一时说不出话来。以后律师说:“这是何等愚昧的牺牲,为什么你们容许他们这样作?”“哦!他们却不是这么看,他们只觉得那是莫大的喜乐,因为还能有机会摆上一头牛在主的事工上。”

这就是爱所创造的奇迹,每个人都为世界添一点爱,为世界点亮爱的光,那么我们每个人都会像奥利弗一样找到自己的幸福,更重要的事有像奥利弗一样的善良,爱心才会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今天,我把英国作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读完了。这本书真是一颗催泪弹,看着看着就会为小主人公奥利弗的童年落泪。他是个私生子,母亲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利弗是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的救济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并慢慢成长的。他九岁时便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小送殡人,在遭到棺材店老板的一次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但不幸地在去伦敦的路上又落入了一群小偷的手掌。小偷们带他去街上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无辜的他被送到警察局。后来布朗罗先生救出了他,但他却再次被那些小偷抓住、利用。

读到这里,我为小奥利弗感到深深的遗憾,本来他可以在善良、有钱的布朗罗先生家重新健康的成长了,只因为他的一次考虑不周全,又让他深陷泥潭。后来,布朗罗先生把奥利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于是,正义终究战胜邪恶,小奥利弗冲破重重的困难,克服了人生路上的一个个艰险,终于见到了光明的未来,前途一片美好。他得到了一笔遗产,被布朗罗先生认做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生活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篇文章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打着慈善招牌面目的人的虚伪。

阅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受益非浅。有时候,看着小奥力弗受到的虐待和欺侮,我的眼眶都不禁红了。

奥利弗从小就要挨打挨骂,没有书读。天天没人同情。而我们,个个吃好的,穿好的,可以上学。在家里,父母宠着,惯着。还嫌这不好,那不好。真所谓“生在福中不知福。”

奥利弗从小受到教区干事的虐待。没有体会过家庭的温馨。我想,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而且,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温馨的家里,应该好好对待父母,做到弟子规里所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需敬听。父母训,需顺承。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还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会万古长存。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偷窃,远离了肮脏的世界。

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现在,有许多的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顾一切了,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其实这是不对的,凡事都应该多为他人想想。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使我见长不少。

经常听到别人说自己不幸福,前途渺茫,生活平淡。经常有人抱怨人间无真情,只充斥着虚伪、冷漠。现在我却不再这样认为了。

你看过《雾都孤儿》吗?主人公是一个苍白瘦弱、个子矮小的孩子,他叫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从没感受过,一丝一毫的亲切和温暖。然而,有许许多多同龄的小朋友却能生活在父母温暖的怀抱中,享受着百般的关怀与呵护,这是多么不平等的世界啊!

奥立弗九岁时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不堪其苦跑到伦敦,落入贼窝,被教唆行窃,甚至还被强迫入室抢劫,被主人家的佣人打伤了。一个幼小、纯真的孩子,却要经受常人难以承受的磨难,这是多么悲惨的童年啊!

这个无任何亲人的孩子,流浪在陌生的街头,谁也不认识他。万家灯火时,其他孩子可以由父母拉着手快乐地回家。而他只能孤伶伶的坐在角落里面像做梦似的过着一天又一天……他那幼小的心灵该是多么的凄凉!

晚上,我躺在温暖的被子里,不禁又想起了奥立弗,我是多么的幸福啊!柔软的被子,暖和的衣服以及我能够这么快乐地在学校学习,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父母赐予的,包括我的生命、健康。我应该为此而感到快乐,应该感谢父母给予我的一切。

奥立弗一再遭受磨难,谁都会自责这个残酷无情的社会,奥立弗被打伤后,强盗们逃跑时将昏迷的奥立弗扔在了荒地里,奥立弗迷糊中忍受着巨痛爬到一户人家门前,这正是强盗们想要打劫的那一家。他们会怎么处置这个小男孩呢?他们救了他!这一家人细心地照料着奥立弗,并收养了他。在他们的帮助下,最终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

当看完了《雾都孤儿》的整本书后,我感概万千,这个故事让我对这个世界又有了更深的认识。不能否认这个世界有着虚伪、欺诈,但是更有仁慈、真诚。不要光看世界丑恶的一面,更要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不要怨天尤人,不要坐等观望,要从自己做起,献出自己微薄的一份爱,让我们伸出友爱的手。建造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838年写的一本小说,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奥利弗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受到执事的针对被送到棺材店到学徒,在棺材店备受折磨后决定逃离棺材店,结果误入贼窝,经历了许多辛酸历程后,发现了自己的身世,最后被一名善良富裕的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出身后他的妈妈就过世了,别人也不知道他的爸爸究竟是谁,于是奥利弗一出生就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虽然孤儿院收留了奥利弗,但是孤儿院对里面的孩子一点都不好,里面的小孩时常都要挨饿,只有有人来检查的时候孤儿院才做做样子。比起奥利弗现在的小孩简直是太幸福了,他们不知道人间冷暖,每个都是家中的小霸王,爸妈的手中宝,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哭闹。在小孩都在爸妈怀里撒娇哭闹的年纪,奥利弗就已经尝尽了人间冷暖,学会了独立。

奥利弗在受到棺材店老板娘等人的虐待下,决定逃离棺材店独自前往伦敦,在去往伦敦的路上他认识了一个人,他把奥利弗骗进了贼窝,而且盗贼团伙的首领还想把奥利弗培养成小偷,为他办事。但不管盗贼团伙怎么说服奥利弗,他就是不答应,盗贼们还想通过强硬的手段强迫奥利弗,但是奥利弗就是软硬不吃,从内心抗拒这样肮脏的行为。这也是我很佩服奥利弗的一点,不论他在什么环境下,他都不受别人的影响,始终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不管是黑暗冰冷的孤儿院,还是只会虐待他的棺材店等人,到后来邪恶的盗贼团伙。他从来没有怨恨过别人,也没有抱怨过社会,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书的人物中除了奥利弗,我还十分同情的一个人物就是南希,她是盗贼团伙的同伴,但是整本书看完之后才发现她是盗贼团伙里真正对奥利弗好的人。在盗贼团伙想欺负奥利弗的时候,她总是挺身而出,出手制止他们。在盗贼团伙想陷害奥利弗,让他失去他爸爸巨额财产的继承权时,南希把消息透露给了奥利弗的姨妈,让盗贼团伙的阴谋才没有得逞。但她自己却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是一个善良的人,却没有因此得到应有的幸福,为她感到惋惜。

赵氏孤儿读后感赵氏孤儿读后感字

1、影片最初重要人物的出场及那场血雨腥风的宫廷争斗拍得极为精彩,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赵家的灭门惨案把整个气氛推上了高潮。这个时候你以为好戏刚刚开始,其实很遗憾,好戏已经结束了。开头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不过还有个小高潮在等着,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2、影片在一场千古大血案之后,非常诧异地转换成了一个疑似单亲家庭教育片,或者三个男人在对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分歧与纠结。程婴和屠岸贾比赛谁教育孩子教育得好,程婴本以为自己更有能力,结果发现大坏蛋屠岸贾才招程勃喜欢。因为屠岸贾武艺高强,性格外向,有钱有马,不像程婴那样不让孩子上学,只偶尔请吃面条(尽管那时还没有面条这个词),还经常跟刀疤脸韩厥阴郁密谋。程婴白天和屠岸贾像夫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分歧很大,晚上和韩厥像情人一样幽会,黄晓明那暧昧的眼神和笑容让他的刀疤成了一种残缺之美。经典的悲剧已经荡然无存,而影片本身则成了杯具。

3、晋灵公一心挑事,想看两家争斗不止,那这个高潮当然要用你的命来开启了,也算让他得偿所愿。

4、程婴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卷入争斗,只是阴差阳错被迫成为了“忠义之士”。整部影片可以归纳为“民干了士该干的事”。并且,这个民不是像士一样出于某种信念去主动牺牲,而是当命运把他卷入到这个漩涡中来时,在苏醒的人性面前,几乎被动地完成了他的义举。当庄姬“托孤”之时,程婴并非不怕,是对赵孤的同情使他选择了冒险;当屠岸贾全城“搜孤”时,程婴也像所有的父母一样首先想到的是救自己的孩子,是程妻无意间的举动导致了最后的牺牲;之后在公孙府上,当藏在隔墙中的妻儿被发现时,程婴才真正地面对一种道德决断:是牺牲自己家的孩子还是让一百多婴儿遭受屠戮?这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命,接着他做出了选择。程婴不是任何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不是为了忠与义去选择牺牲,他是最真实意义上的普通人,但这普通人却干了英雄才能干的事。

5、整个故事里只有庄姬一个人活明白了,庄姬死前对程婴说“不要告诉他父母是谁,也不要告诉他仇人是谁,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说这句话是整个电影里最感人至深,最真切也是最实在的一句话。这份谅解是出于母亲对儿子的大爱。她不想让孩子在仇恨中长大,不想孩子因为仇恨而冒险,也许,她根本从一开始就很明白,这就是政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别人杀你,你要报仇,你报了仇,仇人的亲人也会报仇??庄姬求的,不过是孩子活着平安快乐。而程婴毁的也许正是这个。但由于这个孤儿让程婴遭受如此大的惨剧,他在抚养这个孩子的过程里,其实已经将这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他要让这个孩子认屠岸贾为干爹,让老年无子的屠岸贾视赵氏孤儿为亲生儿子,然后,再用他亲手杀掉屠岸贾。这是一个残忍的计划,最不可思议的复仇,不是杀人,是杀心。

长大,让他们相亲相爱,再把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孩子是谁,我是谁!”为了实现这一愿景,程婴忍着没杀屠岸贾。片尾,程婴的伟大构想却被很简单很窝囊的破坏了,屠岸贾提前察觉出程勃的真实身份,复仇计划遭阉割,程婴跟屠岸贾一起报销了。这等于憋了两小时的劲儿,零点五秒就报废了。早知如此,不如早早毒死好,还让十五岁孩子亲眼目睹人伦惨剧,太不划算了。

7、影片将一个忠义的故事转化为一个诠释仇恨的故事,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诠释忠义,实在是离人性太远――人可以大义灭亲,却不能以子谋义,这是一个人性的底线。一个伟大的人,可以伟大到为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比如公孙大人),但伟大不到为救别人的孩子主动牺牲自己的孩子。真正有意识去牺牲的,只有这一个公孙杵臼!张丰毅演的公孙大人知道程妻怀里的孩子不是赵氏孤儿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用自己的命让屠岸贾相信――程勃就是赵氏孤儿!

8、屠岸贾虽非善类,但也并非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将其推向倒行逆施边缘的还是赵盾父子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和不可一世,他们的被灭门倒是应了做人不能太嚣张的道理。这样的赵氏为什么不杀?对皇上来说,功高盖主且每天装模作样的告诉他要做一个圣明的主上;对屠岸贾来说,权重且猖狂,赵盾和他同辈,同朝为臣,赵朔可以抢他兵权,难道还可以当面对他嘲讽:“屠大人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应该也要生孩子了吧?”――能说出这话,就已经代表不打算和平相处,既然赵家已当他为敌,那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电影前半部分中屠岸贾诛杀赵氏亲族的冷血、挥刀劈向韩厥脸部的凶狠以及摔死程婴儿子时的阴毒到电影后半部分完全消失了,在继子面前,他成了一位慈父,一个让人尊敬的长者,一个快乐地享受着天伦时光的老人。

9、本片的动作戏并不多,但赵盾的义仆舍命救主的场面还是拍得有声有色,用血肉之躯代替车轮的情节可谓是神来之笔,令人动容。

10、影片赋予黄晓明扮演的韩厥这一人物以怨妇气质,让他与程婴之间的交流充满了喜感,以至于围绕着赵氏孤儿的整个的人物关系和走向都发生了偏差,程婴是单身父亲,屠岸贾成了溺爱孩子的爷爷,韩厥则是试图进入这个家庭的后妈。而程婴与韩厥之间的对话所引发的暧昧联想,让一出悲情大戏被破坏殆尽!黄晓明既毁容又毁掉电影,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他真的不适合演这类戏。做一个比喻,他的演技就好似和武林高手对打,人家是出拳于无影中,他虚张声势,拳拳不在点上。

11、范冰冰真是美极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场戏,但那张脸一露面就惊艳动人。尤其是大屏幕上看,五官精致。相比下,扮演葛优媳妇的海清真像一个大妈。

13、韩厥由于反水放走赵氏孤儿,他被屠岸贾往眼睛上划了一刀,然后就彻底反水,开始整天想怎么把屠岸贾给干掉。将官也做不成了,穿得破破烂烂披头散发的,晚上没事就找程婴叙叙旧,商量谋杀计划。黄晓明的眼神实在太暧昧、太抚媚了。这个时候的韩厥,应该是满怀深仇大恨,要找屠岸贾算总账的那类人,但每次他和葛优扮演的程婴密探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柔情似水的、暧昧缠绵的、幽幽得令人心碎的眼神望向程婴,加上一些极其柔情似水、极其暧昧缠绵、极其幽幽得令人心碎的台词,来配合黄晓明的眼神。听听黄晓明的那些娇嗔的台词:“这可好了,孩子都跑了,教什么教!”“你追,还是我追?”

14、影片《赵氏孤儿》的英文片名叫“sacrifice”,直译过来是“牺牲”。“牺牲”这个词有“为坚持信仰而死”的含义,当程婴做出了家人、岁月、友谊和尊严等等牺牲之后,他所坚持的信仰是什么呢?程婴的牺牲换来的是什么?人心的复杂、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还有背负了太多秘密的孩子,他身上又有多少挣扎多少痛苦?实际上,电影除了有表现过对程婴死去的孩子的尊重,其他的部分都在表现上力有不逮。电影里,程婴与妻子牺牲自己的孩子更像是被一步步逼上梁山的,而不是经历过巨大挣扎后的诀择;公孙大人的牺牲有一点轻描淡写了;程婴妻子也为此事死去,程婴日后的复仇却更多的表现为义仇,私仇的部分被淡化了。

15、最触动的镜头,是程勃十五岁正要初征沙场,斜阳下着一身华美甲胄蹬蹬蹬穿过庭院,站定在义父屠岸贾面前,坦率无忌地笑着。屠岸贾为这少年神骏光洁的身容而目光恍惚,与为父的柔情一道升腾起的是久违的嗅见敌人的战栗。“回去,再跑过来一次。”他这样吩咐程勃,少年也兴致勃勃地遵命。屠岸贾细细端详,眼神无比浑浊。

16、复仇,一直让程婴纠结着。他时而坚定复仇的信念,时而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渐渐苍老的程婴似乎已经忘记了复仇计划,在他告诉赵氏孤儿身世却被赵氏孤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编什么故事都不能阻止我上战场”后,他在摇摆中彻底退缩。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性的光辉,不是因为放开了胸怀,而似乎是因为他懦弱无能,复仇不能,那就算了。暗合了那句他对赵氏孤儿说的“打不赢,就跑!”。在复仇这件事上,程婴毫无疑问也是这么做的,“复仇不了,就算了!”不是幡然醒悟的复仇中止,而是复仇未遂,然后“算了!”。程婴又不是一个豁然开朗的人,算了就算了,最后一刻,他又突然跑上去,一片混乱中,死在屠岸贾的剑下。原来他想了想,还是要复仇,可是再想了想,都这样了,还复仇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惊慌失措,死于混乱。那个乱啊!

17。

程勃虽然不是程婴亲生,但是在漫长的时光岁月中,程婴早就对程勃视同己出,他就不应该再将他推上复仇的舞台。赵家灭门惨案虽惨烈,但故人已亡,程勃要继续他的人生,程婴根本就不该告诉他什么身世的真相。他告诉他了,并且告诉了两次,还让屠岸贾亲口证实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多么无情的做法!这是程婴在卸下自己的心理负担,他为了让自己好过,而将程勃推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

成长,他是幸福的。其他的一切,三百口人命,复仇,敌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不应该去承担那些东西,那些和他的个体生命无关。可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原来程勃不是不去承担,而是他根本没相信!直到屠岸贾证实了有那个仇恨的存在,程勃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没有挣扎,没有犹豫,突然之间,自觉自愿的沦为了复仇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向屠岸拔出了剑。十五年来度过的幸福的日日夜夜算什么?阳光青草地上父子情浓算什么?难道这些不是他真实的人生,不是他真实的体会吗?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生,难道这真实的人生,刹那间就被一个仇恨的概念轻易抹杀?陈凯歌没明白,我们当然也不明白。

19、我一直很同情那个被屠岸贾摔死的孩子。程婴要做大仁义的英雄,你可以去牺牲你的财富你的性命,但你有什么权利去替那个孩子做决定呢?他连表达的能力都还没有,就已经被剥夺了表达的权利。无论他是否具有表达的权利,都早已有人替他做好了决定。

20、影片中屠岸贾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可以杀人家全家,心狠手辣,但是他又菩萨心肠,当两个婴儿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对手的最后的血脉的时候,不能两个都杀了,一定得留下一个,就算这是冒险留下了祸根都在所不惜。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屠岸贾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头天杀了人家300多人,现在却左思右想,该不该多杀一人,以绝后患。屠岸贾怀疑程勃就是赵孤的时候,想通过战争让他去死(程勃一句干爹就我就心软了),这样至少,自己就不用亲自动手,就不会那么痛了吧,可他居然下不去手,多么可笑?心狠手辣的屠岸贾居然心软了。当赵孤走到他的面前要为程婴报仇的时候,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当他对赵孤说,我已经给了你两次机会,我不会再让你了,他还是让了他,他有很多次的机会,可是他都手软了。

21、影片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

22、一个好的作品,最高境界应该是精神上获得感召,其次是心理上得到慰籍,最后才该是生理上得到愉悦。

影片《赵氏孤儿》,没看的就别看了。

春秋,晋国,灵公年幼,由权臣屠岸贾(王学圻饰)辅佐行绳愆缪之职,朝中大权则旁落赵盾世家。一日,灵公于行宫休憩之时玩兴大起,以石子击打临街百姓取乐,并误中回城的赵盾(鲍国安饰)。赵盾上前斥之,并指屠岸贾渎职,两人至此结下芥蒂。为报私仇、也为除掉障碍圆自己的篡权大计,屠岸贾怂恿灵公下旨,派遣赵盾领军远征。未料,赵盾大捷归来,屠岸贾奸计落空。庆功宴上,赵盾向灵公引荐立下战功的儿子赵朔(赵文卓饰),并依循礼制上前行酒。岂知祝酒已被屠岸贾设计投毒,灵公大骇,震怒之下传令诛灭赵氏九族。

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读了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这是我今年读书计划的第一本书。我随着本书故事情节的不断深入而迷醉在里面,为狄更斯那幽默、富有想象力的写作技能禁不住地不停地啧啧称羡。

首先狄更斯爱憎分明,对奥利弗退斯特的成长经历给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邦布尔先生的官僚作风,对贼首老犹太——费金的阴毒嘴脸……给予了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一切看上去又是那么顺理成章——罪恶总将毁灭,善良总将有好报!

本书的书名叫做《雾都孤儿》,很显然小说应该围绕着奥利弗退斯特这个孤儿来写。可我看到后面,却看不到奥利弗退斯特的出现场次,相反越看到后面越是更多的出现了正、反人物的正面较量。以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为代表的正面人物在南希小姐的通风报信帮助下,一举将贼首费金、两号人物赛克斯一网打尽。这和看到这篇小说的广大读者的心愿是完全吻合的,我一边看一边希望那些可恶的人物能够尽快消失掉。狄更斯满足了我的愿望——让赛克斯的脖子被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让老犹太走上绞刑台,走完他丑恶的一生。应该说小说着力要表达的并不完全是奥利弗退斯特的可怕遭遇,相反小说着力要表达的恰恰是作者自己的良好愿望——善必将战胜恶,正义的阳光必将普照大地!而奥利弗退斯特在其中只不过起到一个正反双方进行交手的连接点的作用,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一个孤儿带着他懵懂的眼睛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通过其不幸的遭遇揭露出人性的光芒和丑陋,善良和残忍。在经过了苦痛,在善良人的'帮助下,小奥利弗退斯特才走上了正常的人生轨道,这或许告诉我们这样的一个真理——社会有时并不如我们想像得那样美好,光明和黑暗,善良和残暴,宽容和野蛮如一对孪生兄弟一样,将会永远相互抗衡——既相互依存又互相对立着发展下去。

朋友们!睁大你雪亮的眼睛,看清楚这个你身边最真实、最丰富、最迷茫的社会现状吧!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雾都孤儿》这部小说肯定还有我的理解能力达不到的地方,这需要我继续研读本书内容,并结合我的社会实践,总结、挖掘出更多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所要表达的意思来,愿与广大的狄更斯迷共勉!

赵氏孤儿读后感赵氏孤儿读后感字

故事叙述晋灵公武将屠岸贾仅仅因为自己与忠臣赵盾不和,并嫉妒身为驸马的赵盾之子赵朔,竟杀灭赵盾家300人,仅剩遗孤被程婴所救出。屠岸贾下令将全国一月至半岁的婴儿全部杀尽,以绝后患。程婴与老臣公孙杵臼上演“偷天换日”之计,以牺牲公孙杵臼及程婴之子为代价,成功保住赵氏最后血脉。后,孤儿赵武长成,程婴绘图告之国仇家恨,武终报前仇。

我觉得文中的程婴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为了救忠臣的孩子,不惜将自己的孩子换忠臣孩子的生命,这种大公无私精神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雾都孤儿读后感

电影雾都孤儿是改编于查尔斯·狄更斯所作的同名小说。这本小说,揭露了当时隐藏在伦敦狭小、胺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作者批判当时的灰暗社会并以此作为题材的一部小说。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因不堪忍受棺材铺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由于南西的良心发现,告诉了他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他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他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第一次的偷窃对象——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这才知道,他以前偷窃两个对象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对资产阶级和坏人的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而使奥里弗逃离魔爪起最大作用的三个人物,两个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老绅士和他父亲的老朋友。

而另一个是南西,她虽然是贼窝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肮脏的环境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这说明她的本质是善良的。南希最后死了,但正因为她的死才召唤出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的死,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

奥利弗、老绅士、他父亲的老朋友包括南希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始终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没有使他们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了他们坚强、圣洁、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也正因为他们几个的同情,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充满爱的帮助,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少了一个窃贼,又多了一个善良的人。如果世上的人都想他们一样富有同情心的话,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被社会所抛弃的人,更不会有被生活所迫而从事犯罪的人。

而在现实生活中,是不会有绝对的善与恶的,而故事恰恰反应了人们心中的一种渴望与希望,善有善报,恶有恶果。奥利弗得到了幸福,坏人都得到了该有的惩罚。人们不论环境恶劣与否,复杂与否,都必要保持一颗圣洁的心,善良与博爱的精神,这样,不但我们会拥有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而且快乐与幸福将与我们相伴永远。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出身的低下,让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

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他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这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奥利弗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他的本性是好的,所以到最后奥利弗也没有变成真正的坏人。

当然开心的结局也不只是奥利弗一个人的努力,善良的布朗罗,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正因为他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还有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的南希,他们都是奥利弗幸福的推手。

《雾都孤儿》读后感

对这本书感兴趣的原因,是因为这本书的书名,其次,作者狄更斯也是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

这本书主要写了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世,并且没有父亲,而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反抗看作是一种罪恶;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雾都孤儿》和大部分小说一样,结局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它的结局是完美的!刚开始的时候我为小奥列弗的遭遇感到同情和心痛,他在阴暗、罪恶和饥饿中勉强成长起来。班布尔那些所谓的绅士对待孩子、贫民的态度让我了解到人性的罪恶,这也预示了他们必将灭亡,虽然并不是现在。当奥列佛请求多吃一碗粥而被责罚时,你足以看到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当奥列佛被习艺所“拍卖”,最后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时,你能感觉到穷人的命运是什么样的。他们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而是掌握在他人手中,就奥利弗来说,他即使是到了棺材铺,还是要让老板娘欺辱!

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去欺骗,去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其实,很多人都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势利凛冽的面目。还有那些的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说一套做一套。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要知道,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浪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的生命的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游中遭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是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永不会泯灭。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时,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那趋挚,纯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民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

命运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命运的不幸,为什么,为什么啊?不过,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但也是幸运的,因为世界上好人总从坏人多。南茜小姐、哈利贝茨的心肠是好的,可是他们为什么还当小偷呢?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

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希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人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反赛克期的十恶不赦,就让你惊奇不已,还有可亲的布郎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他年龄不该有的苦恼与欢乐。

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时代,英国是在军事上,经济是最发达的国家。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像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这篇小说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亮了英国的每个角落,有力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这扩展步说在抗议英车的法律置贫困僚倒的穷人和他们的孩子于不顾,英国政府也指望着穷人千方百计的逃避习艺所的命运,从而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的已不愿接受救济!……”

我的感受很深,就主齿们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存在我的心里吧!

雾都孤儿读后感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利弗,刻薄骄横的教区于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支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什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述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我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头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忙贫民、孤儿的样貌,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当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府老板的家中,女人辱骂他,伙计们殴打他。不仅仅如此,他吃的食物是连狗都不碰的残渣:只因为他是—个孤儿就该猪狗不如吗?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被人唾齐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得不到任何关爱吗?此时的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小不知是痛恨还是怜惜。

今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最终,幸运的奥利弗最终有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忙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休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期望。

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瘦骨嶙峋的男孩子惊慌失措地飞奔在伦敦街头,几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手持木棍,面目狰狞,正咬牙切齿地追赶着这可怜的孩子。这就是出现在《雾都孤儿》上的醒目封面。

小奥利费,多么可怜的人儿啊!从小生活在喧嚣、肮脏的环境里,时常见到各种血腥、不堪入目的画面,吃不饱、穿不暖,得不到亲人的爱抚与关心,甚至连一个小小的生日礼物都不能得到,上天对这个善良的孩子是多么不公啊!可是,上帝将他放置地狱,他却宛若沐浴阳光。在无比艰辛、痛苦的遭遇中,小奥利费那颗心却依旧善良、诚挚、感恩。伦敦社会上各种各样不堪的事物没有腐蚀他美好的心灵,对老绅士、对好朋友狄克,对所有善待他的人,他都是那么感恩,渴望为他们付出,为他们祈祷。多么可爱的孩子啊!

小奥利费没有俊朗的面庞,健硕的身材,名贵的出身,有的只是瘦骨如柴的身躯和苍白得如同大理石的脸,但这小天使的所作所为都折射出了世间最美丽的人性光辉!要知道,小奥利费的坚强、真诚、感恩、善良,在我们如今拥挤不堪的社会是多么难能可贵啊!在奥利费面前,我深深地惭愧了,和奥利费相比,我拥有太多太多,父母的爱包围着我,亲朋好友的关切鼓励着我,老师的知识哺育着我,大自然滋养着我……可这所有的一切,我们都仿佛熟视无睹,殊不知,这些东西在小小的奥利费心中是一笔多么宝贵的财富啊!

书中还有一个人物——露丝,她一心一意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也深深打动了我。当她看见瘦弱的奥利费时,眼泪便簌簌而下,当奥利费平安归来时,她也感动得泪光闪闪。尤其是对一个作恶多端的女贼,她没有大骂,没有厌恶,用双手轻轻扶起她,想法设法地劝其金盆洗手,还默默在心中为其祈祷。多么善良的姑娘啊!她对生活感恩、真诚,对在乎的人虔诚的祷告,对雨露、阳光都万分感激!她如同上帝派到人间的救世主,给周边的人带去了无尽的幸福。

《雾都孤儿》真是一本令人心中感悟颇多的书籍,爱书的你有时间一定要好好看看这本书,相信你会和我一样深深沉醉其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

到了第二本小说,狄更斯直面社会的黑暗面,street boys,贫民,童工,孤儿院,教唆儿童犯罪,乃至其他的犯罪情节。当时写贫民,罪犯的人并不是没有,却都是为了满足富人阶级猎奇与取乐,狄更斯并不如此。

狄更斯如此胆大,也许是出于记者的职业,又或者他本性如此,后面的《大卫科波菲尔》,《远大前程》都在影射和揭露真相。

狄更斯所写的a christmas carol竟然是西方圣诞节儿童唱诗班的先祖,可想而知,他的社会影响力有多大。去年有一部电影专门追溯了圣诞唱诗班的由来,据说,狄更斯头脑中有声音告诉他这么写,还有人说狄更斯甚至能和鬼魂说话。事实真相如何,不必探究,可以肯定的是,狄更斯对文坛和英国社会的影响力。

后世研究狄更斯的人,会针对老犹太费根来辩论狄更斯是否反犹太,针对狄更斯批判教会伪善来辩论狄更斯是否反宗教。

《雾都孤儿》这本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如费根已经成为教唆犯的代名词,其他人的刻画,如赛克斯,南希,以及贝茨他们这些被费根教唆的同伙,也都有血有肉。小人物如诺亚克雷坡,情节推动人物如南希,正直善良人物代表如布朗罗先生,反社会人格人物如格瑞姆维格,都描述得可圈可点。

oliver twist与rose,是狄更斯心目中理想的孩子和女孩子形象的代表,他们代表着人哪怕活在贫穷之中,也要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狄更斯所描写的两对平民夫妻,bumble与sowerberry,暗示着当时社会情况之下,底层已婚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比起以往有所提高。关于阿格里斯与oliver的父亲之间的感情,狄更斯并没有批判他们,只是人类感情的角度,来赢得读者的认同与同情。

这篇小说可以让人去探讨维多利亚时代的妇女地位,男子的单身主义,支持犹太与反犹太运动,童工,贫民,儿童犯罪等诸多课题。

狄更斯的写作手法中,运用大量的词汇来渲染环境,尤其在排比的运用上得心应手,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最高级的运用,大量名词的排比,拟声词,对比,长短句相结合,随处可见。

甚至能够从他的作品当中体会到蒙太奇的手法,也许,这种手法在当时是为了画面感,却,已经能极大的调动读者的情绪。

狄更斯娶一妻,生十子,活58岁,成就非凡,也曾潦倒过,却从未放弃希望与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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