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心得体会学(实用15篇)

时间:2023-11-05 05:53:30 作者:灵魂曲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学习、工作或生活中的经验与感悟的总结与反思。以下是一些读者留言中分享的心得体会,他们的经历和思考或许能对我们有所启发。

扫黑除恶

随着时代的变迁,我们不断面临各种社会问题,其中黑恶势力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难题。为了消除这一社会痼疾,我国开展了扫黑除恶的专项行动。在参加扫黑除恶过程中,我有了一些心得和体会。下面我将从政策的制定、执行力度、宣传推广、以及社会反响等方面,谈谈我的感悟。

1.政策的制定。

一切行动都要有规划先行,政策制定是扫黑除恶行动成功推进的关键。我注意到,政策的制定从国家到地方都非常具体,一系列细致入微的文件和规定让扫黑除恶行动有了清晰的方向。但同时,这些政策也不是铁板一块,需要在推进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和调整。因此,有时候会有一些局部性的问题出现,如一些场所违背基本法制原则,但是这往往也是政策制定难以囊括的地方。我们作为普通人,应该从爱国主义出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抵制不良行为。

2.执行力度。

扫黑除恶行动的另一大成功因素是执行力度。我注意到,针对黑恶势力的行动非常有力,不仅积极打击,而且追查更深,查处的案件更多样化。这些表明扫黑除恶行动的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这只是一个开始,还需要长期的努力以彻底消除黑恶势力的危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扫黑除恶行动的成功贡献自己的力量。

3.宣传推广。

要想扫黑除恶行动取得更好的效果,宣传推广也是关键性环节。我注意到,在全国各地,各种形式的宣传都十分鲜明,如各种板报、电视新闻、广播、网络宣传等等。通过这些宣传,不仅让人们了解到扫黑除恶行动的重要性和意义,还提醒了身边人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扫黑除恶问题的风气。但是,也不能忽视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络平台,如一些黑产以及诈骗平台,更是早已盛行。我们作为平民百姓,应该自觉选取正确合法的信息渠道,认真看待媒体披露的扫黑除恶行动信息,为宣传推广做出贡献。

4.社会反响。

扫黑除恶行动的社会反响也是不容忽视的。我注意到,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支持扫黑除恶行动,他们也在行动中更加注意自我保护和安全。他们从自身角度,发扬优秀的品格,展现了种种美德,如勇气、担当、诚信、智慧、高尚品格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必须积极学习的优秀品质,以深入参与下一步可能要展开的补追及种种延伸运作推进。

5.收获。

扫黑除恶行动虽然处在它的起步阶段,然而它目前的成果还是可以看得到的。我们消除了许多黑恶势力,也吸取了许多的经验和教训。我们也要认识到,扫黑除恶行动只是一个小小的开始,还有许多事情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去完成。只有大家全面参与,把我们这个社会搞得更加公正公正,更加平等和自由,才能让我们真正走向更美好和更幸福的未来。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运动在中国火热展开,这是一次维护法治、打击犯罪、净化社会的重要行动,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责任和使命。在这场运动中,我深刻领悟到了许多东西,有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就来谈一谈。

二、切实了解整个行动的意义和目的。

“扫黑除恶”是为了打击黑恶势力,净化社会、保护人民安全,它是促进国家法治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作为平民百姓,我们要认识到这项运动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和支持相关部门的行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

三、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扫黑除恶”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行动,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到中来。可以通过信任社会,相信司法公正,积极揭发黑恶势力的行为,让黑恶分子无处藏身;可以通过培育社会良好风气,宣传法律法规,增强民众法律意识,树立社会正义,使社会更加和谐。

四、摒弃道德上的软弱,拒绝围观和漠视。

在这项运动中,我们应该摒弃道德上的软弱,拒绝围观和漠视,积极参与到维护法治的行动中。黑恶势力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他们利用了人的软弱和无知,而我们作为正常的公民,不仅要拒绝参与非法活动,还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揭露黑恶势力的真面目。

五、做一个守法公民,积极传递正能量。

作为一个守法公民,我们应该在自身行为上积极践行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和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我们也要积极传递正能量,重视社会公德,提高社会道德素质,以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共同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

以上是我关于“扫黑除恶”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每个人都可以积极参与到这项运动中来,为建设一个更加干净、和谐、有序、美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安监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谢正街社区的入党积极分子,深感责任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认为,除恶务尽根本在于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空间。“应当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政法机关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政法机关要善于利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行业管理漏洞,通报相关部门。”王进喜说,对开展斗争过程中发现的立法、司法和执法问题,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该出台司法解释的,出台司法解释,需要立法、修法的,应当立法、修法,形成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唯此,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篇二】。

近日,在朋友圈看到一篇文章,文中总结了黑恶势力的29种常见表现形式,至此,我对扫黑除恶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自二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到如今已过半年,在这半年间,各地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对社会各界各个方面的黑恶势力开展强有力的清扫,成效显著。

众所周知,黑恶势力对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在城乡基层,黑恶势力让人深恶痛绝,有横行乡里的“村霸”,收保护费的“市霸”,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让群众叫苦连天,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

笔者相信,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一定能够打胜这场攻坚战,还群众安定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持续一段时间,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称赞,取得的效果显而易见,有效打压了黑恶势力,肃清了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有序发展夯实根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我们要不断总结新经验,汇总新方法,坚决完成这次政治任务,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一要总结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深入摸排线索,有效打击黑恶势力,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二要担当作为,主动推进专项斗争开展。要吃透“扫黑除恶”精神,明确打击重点,树立执法,落实责任,持续增强工作动力。

三要更新思路,主动出击。各部门要对工作再部署,再动员,广泛宣传,找准线索。剖析难题、梳理重点案件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

“扫黑除恶”工作心得体会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打击涉黑涉恶腐败成为近期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个重点。自2018年开始,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工作的根本在于要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身为单位工作中的一员,在扫黑除恶的过程中,首先要自律其身,洁身自好,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不能出现扫黑还没扫,自身就“黑”的情况,要时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在心,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将腐朽势力淹没于汪洋大海中,给人民群众一个安稳的社会氛围。

扫黑除恶不只是一个口号,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开展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反腐败斗争、创新社会治理等结合起来。我个人认为,在做好自身清正廉洁的同时,还要积极的向人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知识,让人民群众参加到扫黑除恶的工作中,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显著的提升。同时还要做到坚持“一案三查”,在接到举报后,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做到各个部门相互合作,相互监督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相信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的大整治工作后,我们人民的生活将得到更安全的保障,同时人们的生活会更加的舒适。同时在加强基层党建后,党的执政根基也将得到更好的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可以得到更好地基础保障。因此我们身为国家的一员,对扫黑除恶的工作应该给以积极的配合,将隐藏在人民大海中的黑恶势力一网打尽,还人民一片宁静的大海。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五年级

我们身处一个社会,其中并不乏有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盛行。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我们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参与到扫黑除恶的活动中来。在这五年级的学习生涯中,我参与了不少有关扫黑除恶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和体会。

首先,了解犯罪行为的危害。我通过学校举办的扫黑除恶教育活动,了解到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是多么的严重。比如,黑恶势力组织会扰乱社会秩序,制造离间和对立,影响社会稳定。而一些犯罪团伙还会对无辜的人进行伤害和欺压,给人们带来巨大的困扰和伤痛。了解这些危害后,我深深地明白,扫黑除恶是保卫社会安宁的共同责任,每个人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

其次,认识到自己在扫黑除恶中的重要性。每个人都可以为扫黑除恶做出贡献,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从我自己出发,我意识到自己可以通过言传身教来影响身边的人。我积极与同学交流,讲述犯罪的危害和扫黑除恶的重要性。此外,我还努力向身边的人传播正确的法律知识,让大家了解自己的权益与义务。通过这些行动,我逐渐体会到了个体对于整体的重要性,无论你是谁,每个人都可以为社会的美好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次,感受到社会的进步和变革。扫黑除恶的过程中,我看到了社会的变化和进步。政府加大了扫黑除恶的力度,通过打击黑恶势力和犯罪团伙,社会的安全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我身边的大部分同学和家长都意识到了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相关的活动中来。这些变化让我对社会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并更加坚定了我要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的决心。

此外,通过参与扫黑除恶的活动,我也提升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在宣传中了解了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比如如何防范网络诈骗、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等。我懂得了自己要警惕周围的陌生人,不随意透露个人的隐私信息。这些意识的提升不仅可以帮助我更好地保护自己,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最后,我意识到扫黑除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的行动中来,才能真正根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我决心将扫黑除恶的理念和行动带入我以后的生活,成为一个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的公民。

总之,五年级的学习生活使我对扫黑除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了解到犯罪行为的危害、降低自己的风险、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的行动中来,同时也感受到了社会的变革和进步。扫黑除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我愿意将扫黑除恶的理念贯彻到我以后的生活中,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焦裕禄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焦裕禄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和杰出领导干部,在其33年的革命生涯中,对于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焦裕禄是一个正直、勤奋、有担当的人,他的作风和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扫黑除恶是中国政府认真从事的一项重大工程,旨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焦裕禄领导的扫黑除恶运动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借鉴。

焦裕禄扫黑除恶工作是在特殊时期进行的,其中包括着新中国成立后初期的社会环境和治理状况。焦裕禄在扫黑除恶行动中提出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则:第一是“依法打击,保护合法权益”。这表明在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第二个原则是“抓大放小,兼顾统筹”。焦裕禄认为,在扫黑除恶中要实行“抓大放小”的策略,既要惩治重犯,也要慎重处理轻微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了扫黑除恶的综合效益。

焦裕禄扫黑除恶的执行步骤非常具体,以下是大致的步骤:一,广泛动员,形成群防群治的态势。二,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取证。三,传送审理,进行公开审判。四,加强宣传,增强群众意识。这些步骤全都体现了依法治国、扫黑除恶的实际实施意义。

焦裕禄领导的扫黑除恶运动实践证明这个运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这个扫黑除恶运动为我们收获了很多的经验。首先,我们应该合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其次,我们应该实行“兼顾统筹”的策略,既要扶持好人,更要打压坏人。最后,我们应当推广先进经验,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支持、参与和推动。

第五段:焦裕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与传承。

焦裕禄扫黑除恶运动中既有政策经验,更有精神典范。焦裕禄用自己的实践行动展示了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展示了用法律武器维护社会稳定必不可少的重要性。焦裕禄精神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珍贵财富,更是全国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我们应该继承焦裕禄精神,发扬光大,并将之传承下去,这是我们历史责任和充足使命。

学习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社会和谐平安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入,依然存在一些黑恶势力,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

在城乡基层,黑恶势力让人深恶痛绝,有横行乡里的“村霸”,收保护费的“市霸”,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让群众叫苦连天。更有甚者,黑恶势力活动乔装演变,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更加隐蔽。严重影响着基层社会的治理,人民群众的生活。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扫黑除恶扬正气心得体会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刻不容缓;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打响。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并且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荡涤黑恶,全力守护平安。

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涉案线索实行“三长负责制”,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根据中央部署,公安部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派员赴各地督导检查,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地公安机关雷霆出击,始终把专项斗争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在这场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抓手。对此,公安部积极建设“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实行“三长负责制”,即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签字上报,同时,对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确保所有线索得以及时发现,准确核查。

此外,公安部还会同法、检、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不断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发声,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面对黑恶违法犯罪的新类型、新动向,各地公安机关还因地制宜,针对群众身边的治安乱点、农村黑恶势力和新业态、新领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有的放矢,严惩不贷,效果显著。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我们要明确中央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问题和我市明确重点打击的两类黑恶势力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切实确保狠抓狠打,精抓精打,把无视我国法律法规,违反我国社会秩序的毒瘤连根拔除。

二、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就要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证。农村作为扫黑除恶的主战场,就要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往往是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灾区”,群众反映最强烈,也最深恶痛绝。凡是滋生黑恶势力的地方,基层组织一定是软弱涣散的,党建的主体责任一定是缺失的。基层组织建设搞好了,基层组织强大了,黑恶势力就没有了滋生土壤。要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就要充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教化百姓。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我们就要充分发挥德治的作用,宣传社会文明风尚,开展文明先进活动,让群众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鼓励群众踊跃举报,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二是整顿涣散党组织。基层党组织是基层群众的先进代表,是基层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应该严格要求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制定《考评细则》,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推动基层党组织运行规范,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要经常融入群众生活,为群众答疑解惑,解决困难。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还需自身硬,基层党组织成员必须自身清白,检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经得住检验,自己的亲属和朋友是否涉黑涉恶,要自觉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坚决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主动出击,发挥好农村主战场作用。

农村要发挥好主战场作用就要利用农村工作先天的优势条件,结合脱贫决胜年、项目攻坚年、作风提升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可以以此为载体,在院坝会,板凳会当中进行积极地宣传,讲解政策,开展大排查,了解群众生活,调查民情,从而建立线索台账。同时,相关部门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同时,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让扫黑成果得到长效巩固。对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就得拿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精神,而不是耍花架子,走过场,农村作为主战场就得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到群众中去了解真实情况。

扫黑除恶是一场持久战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固本之举,发挥每一个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每一位群众为出发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仗,营造风清气正,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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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次专项斗争,是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光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时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居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拙苗条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失也能降击最低。

杨晶。

八《2》班。

反腐败。

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即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对“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这一首次提法,我举双手赞成拥扶,拍手叫好!

建国初期,有一首歌很流行。歌词是这样:“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军的人民好喜欢,人民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因为解放区的天空晴朗,所以人民群众颂人民政府和共产党。

然而,如今有的地方出现了黑恶势力,他们无法无天,祸害人民群众,使人民“好喜欢“变得”好无奈”“好痛恨”。所以,为人民服务的党和政府应该坚决扫黑除恶,保护人民。而黑势力(分子和组织)同腐败分子是一根藤上长出的两个毒瓜,腐败分子是黑势力的“保护伞”,黑恶分子及组织是腐败分子的“小钱柜”。因此,要全面从党治党,深入反对腐败,就必须扫黑除恶;而要把黑恶扫除干净,又必须同他们的“保护伞”即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老虎”一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让他们没有藏身之地,把他们胡作非为搞的乌烟瘴气的地方,恢复成人民高歌的“明朗的天”。

肖语露。

八《3》班。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处,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如果任由黑势力滋生蔓延,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我们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而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战略高度,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通知要求,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罪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罚,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时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居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的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拙苗条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失也能降击最低。

王佳怡。

八《2》班。

近日,在盆友圈看到一篇文章,文中总结了黑恶势力的29种常见表现形式,至此,我对扫黑除恶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自二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到如今已过半年,在这半年间,各地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对社会各界各个方面的黑恶势力开展强有力的清扫,成效显著。

众所周知,黑恶势力对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城乡基层,黑恶势力让人深恶痛绝,有横行乡里的“村霸”,收保护费的“市霸”,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让群众叫苦连天,严重侵蚀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日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

笔者相信,通过各级部门共同努力,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一定能够打胜这场攻坚仗,还群众安定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大】杨宇轩。

八《2》班。

学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近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如火如荼的进行,4月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__省工作动员会在贵阳召开,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组长__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

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所以,扫黑除恶势在必行,必须成功。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政法机关应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所有的党员群众更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县市提供干净安全的社会环境。

我们应该秉持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等,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村霸、黑恶势力“保护伞”等一系列黑恶势力。第一步、我们要排查线索、摸清底数;第二步、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第三步、依法严惩,永除后患;第四步、善用法治,提升质效。不仅如此,我们还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让人民群众有处发声;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将问题线索及时分析、处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要建立巡察小组,让黑恶势力不能作为,不敢作为;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实现治理黑恶势力智慧共享;加大查处力度,将恶势力、恶势力苗头浇灭在萌芽期。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精心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活动,严格落实省市相关要求,全局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意识,在综保区内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活动;设立举报箱,公开检举电话,对企业反映的黑恶势力立即上报,做到快速协调、限期办结。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扫黑除恶政治担当。进一步落实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提高自我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锻炼提高做好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确保所负责的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从思想上根除黑恶势力的滋生。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范文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做出了指示。

《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工夫。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公安部1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93个,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7%,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同比下13.8%。

2018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时间过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战果,全国刑事案件及严重暴力案件数量均同比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以往扫黑除恶相比,“扫”和“打”只有一字之差,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态度,要坚决铲除,不留死角。党中央、国务院对“扫黑”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决心要把黑恶犯罪问题解决好。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此次扫黑除恶行动与人民群众当前面临的主要威胁相结合,有效保障了民生福祉。近年来,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依然存在,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一些黑恶势力活动趋于隐蔽,有的还披上了合法外衣。一些黑恶势力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领域渗透。黑恶势力甚至蔓延至金融领域,成立所谓贷款公司,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使用“软暴力”催债获得巨额非法利益。“套路贷”“校园贷”、暴力传销、非法讨债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已成为近年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形成严重威胁。

不法黑恶势力参与的“套路贷”近年一度甚嚣尘上,受骗对象多为老年人。受害者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盲目投资,不仅血本无归,最终自己的住房也被强行收走。“校园贷”则让一些大学生因仅仅几千元的债务,而掉入几十万元的陷阱,有的学生最终付出了生命代价。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以及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存在争议的问题,政法部门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更加明确细化的法律依据,“稳、准、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

以往“扫黑除恶”主要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此次“扫黑除恶”更加注重与群众呼声结合、与反腐斗争结合、与基层“拍蝇”结合,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强调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紧迫任务。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行动,必将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扫黑除恶为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利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工夫。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结合,建立完善常态机制和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要立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长远目标,进一步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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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心得体会范文汇集

按照全国、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及各房地产建筑开发企业传达学习,要求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同时结合行业特点部署强调委系统各领域具体工作。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扫黑除恶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尤其是作为吴学占等人涉黑专案组的一员,深切体会到黑社会的猖獗狂妄、敛财无度,体会到群众受到欺压时的委曲求全、有苦难言。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纪检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在实际办理涉黑案件的过程中也深有体会,比如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因嫌疑人是涉黑人员,通过恐吓等方式找被害人调解,找证人做假证言,案件证据得不到手机固定,使得案件无法进展,黑恶势力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有些黑恶势力有保护伞的支持,攫取暴利,操控重要领域,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侦查监督干警,必须坚定信念,对审查逮捕的涉黑案件,自觉屏蔽阻力,审查证据,及时督促侦查人员补充完善证据,为后续的诉讼程序夯实基础;在审查其他类型案件时,要注重审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情形,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对涉及犯罪的,坚决监督立案,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纪检人员,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纪检人员,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乡镇纪委应发挥监督职能,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各级乡镇纪委应通过村广播播放“两高两部”《通告》、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发动,向群众宣传政府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平安大曹的态度和决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战争。同时,还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收集社情民意和问题线索,充分动员群防群治力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发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加强联合日常监管,对黑恶势力一扫到底。对于易滋生贪腐和黑恶势力的重点区,乡镇纪委应坚持多管齐下,联合综治、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摸清底数,排查漏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于黑恶势力早发现、早防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百姓的安全感,维护区域的和谐稳定。

加大惩戒问责力度,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一旦发现黑恶势力现象,就要立即行动、绝不姑息,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对违反条例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坚决拔起黑恶势力的根基,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打击治理“村霸”行动,将黑恶势力扼杀铲除。对于执行纪律不到位、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贪/污腐败的党员干部要严肃问责,依法惩治,实现天朗气清的良好氛围。

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该《通知》一出台,广大网友纷纷点赞留言“扫黑除恶,大快人心!”

黑恶犯罪是重要的治安问题,也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山东聊城护母命案就是的佐证。山东护母案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追债方的非法拘禁等暴力行为分不开。而暴力讨债如此猖獗的背后是高利贷与黑社会的“相依为命”,黑社会是高利贷的谋财手段,高利贷是黑社会的物质基础。

黑恶势力的存在和我们追求美好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是背道而驰的。扫黑除恶工作不仅直接关乎到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也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手段,更是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习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首次提出:“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也突出强调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正如《通知》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开展,离不开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要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喊打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扫黑除恶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梳理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努力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扫黑除恶更离不开多部门间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格局。同时要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以高压态势进行严厉打击。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月18日发布了一则信息,强揽工程的村霸被惩处,这一消息的公布让我们更加坚信十九大之后,中央对于扫黑除恶工作和基层腐败治理的力度会持续加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会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非常英明果断,充分展现了法治,充分展示了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党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非常及时、非常重要,意义十分重大。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强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

这次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必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把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力量。

朗朗乾坤,决不能容忍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我们一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留有任何空间。

两千多年前韩非子的告诫,对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它在法理上时刻告诫我们:“严打”的政策必须坚持法治原则,不能侵犯人权,不得逾越现行法律法规,更不可凌驾于宪法之上。只有恪守法治原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犯罪是很难通过一次“严打”就能完成的,盘根错节、利益交织的老大难问题更是如此。因此,“扫黑除恶”应当排除运动化的倾向,杜绝只顾“一阵风”,而忽视了长久性社会治理的套路。相反,只有常态化的打击犯罪和犯罪预防,让“严打”变“常打”,才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扫黑除恶

1、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部署。

2、深刻领会总书记亲自发出“扫黑除恶”号召的重大意义。

3、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政治靠山和“保护伞”

5、坚决打击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6、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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