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模板17篇)

时间:2023-11-10 19:33:44 作者:JQ文豪

学校是我们追求卓越的舞台,总结学校时光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学术和人生目标。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学校在教育实践和教育改革方面的成功案例。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报账员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报账员定期向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一、全校人员经费(包括绩效工资、其他补助),由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报账员执行。由报账员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二、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一、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二、每年十一月底,由报账员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报账员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三、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四、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反制度者,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五、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报账员(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六、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一)、基建预付款由校长审批。其《合同》送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报账员执行支付。

(二)、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七、大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报账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报校长审签。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财会室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主管财务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财会室定期向主管财务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由分管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财会室执行。由财会室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2、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大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每年11月底,由财会室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财会室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3、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反制度者,财会室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财务室(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6、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1)基建预付款由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其《合同》分送财务室与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财会室执行支付。

(2)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7、大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财会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审签。

8、学校食堂、小卖部实行承包,独立核算,学校统一管理。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造成教育经费浪费,做到合理合法。富顺县教育局将结合学校资金的性质及用途等制订以下十条经费管理制度。

一、 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二、 由后勤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大额支出要由学校教代会和行政会讨论审批并按相关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报批后使用。

三、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预算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 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差缺附件资料或支出不真实等,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专户,返回后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坐收坐支以及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六、 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现金数额较大(如10000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中央特设专户中,凡属于教育专项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 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 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 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等问题。教育局将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

十、 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总务处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办法

市高教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大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大学生体育锻炼的技能水平,有效增强大学生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促进大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增强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市教委已批准我校承办市第二xx届大学生运动会。我校将不辜负上级领导的。信任和重托,将市第二xx届大学生运动会办成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体育盛会。现今运动会各项准备工作正在进行,鉴于我校目前比赛场地仍很简陋,比赛需用的器材也较缺乏,为保证运动会顺利进行,需要改善设备和补充器材。此外,为激励先进,鼓励团体,根据此次运动会开展的项目和报名情况,需设立奖项及奖励经费。经研究方案如下:

1、顶棚钢构、看台栏杆、出入口等进行整修,除锈、油漆。

2、贵宾区域(贵宾室、过道、厕所)、运动员、裁判员、新闻发布厅等进行整修出新。

3、场内外墙立面、看台、看台柱粉刷涂料。

4、更新主席台座椅,增加消防箱门,整修防火卷帘门等。

1、球类:篮球、排球、乒乓球、乒乓球、毽球、铅球。

2、田径类:跳高架、跳高杆、丈量尺、海绵垫、标志牌、皮尺、起跑器、道次牌、接力棒等。

3、其他:秒表、发令枪、检录牌、裁判旗、音响等。

1、单项奖:男子组、女子组。

2、团体奖:男子组、女子组、男女混合组。

3、精神文明奖等。

以上项目,经核算,共需经费500万元。目前,我校已自筹200万元。经专家预算,至少还有300万的资金缺口待补。由于我校财力有限,承办市第二xx届大学生运动会各项开支较大。现请求市高教局拨付市第二xx届大学生运动会专用经费300万元,以保证市第二xx届大学生运动会成功举办。以上请示,请求批复。

申请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办法

县教体局:

近年来,我学区在教体局的领导下,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由于“两基”经费与实际支出缺口太大,已经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所以,我学区恳请贵局按实际支出追拨以下经费:

1、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费用:现有的办公设备严重紧缺,原先电脑、复印机因年代已久,经常死机,己无法适应工作需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急需购置电脑2台、复印机1台,计划资金8600元(急需)。

2、“两基”债务:秋池湾小学粉刷教室换门窗4.2万元(连工带料内粉7.5元/平方米,外粉16.5元/平方米),已还2万元,仍欠2.4万元(待还)工程队讨债教师工资垫付;门楼寺小学校内修建围墙80米、硬化校园200平方米欠工程款4.3元(待还),工程队讨债由教师工资垫付;峡城中心小学硬化校园、水渠、围墙投资8.7万元,拨款2.4万元,下欠工程款6.3万元(待还)。三所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影响。

3、出差补贴费用:学区由于偏僻,道路经常不畅,交通费用偏高,各类安排部署、学区人员出差费、网费、教师苏谨龙溺水死亡事件处理后事所耗费用及债务16000元,已拨7000元,余欠9000元(急需)。已经一年无法开销,造成预算经费失衡。学区正常工作无法运转。

4、学区新修幼儿园图纸设计、招标等费用需2.2万元(急需)。以上几项合计款项中急需3.96万元。特请局领导根据目前我学区的实际情况,从办公经费中给予倾斜,以解决我学区经费困难问题,度过难关,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妥否,请批示!

峡城学区。

二xx年九月十日。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1、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2、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3、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非公务接待、购买礼品和其他馈赠等方面的支出。对不按规定使用义务教育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中小学预算以独立核算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

2、中心学校以下的村小、教学点及初级中学的预算由其所隶属的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4、项目支出预算要充分论证,按轻重缓急原则合理排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总额不低于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1)一类支出项目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5%。

1、师训费:占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7%。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材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此项费用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

2、书报杂志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5%。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3、专用资料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5%。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4、图书资料购置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年均增加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5、仪器设备购置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3%。由中心学校在全乡统筹管理使用。

(2)二类支出项目标准:办公费(不含书报杂志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印刷费七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比例为65%。村完小、初级中学使用60%,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5%。

其中维修(护)费标准: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护)费不低于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0%。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3)三类支出项目标准:招待费、会议费、交通费、差旅费四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比例为10%。

1、交通费、差旅费:两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6%。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4%,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2%。

2、会议费: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1.5%,村完小、初级中学使用0.5%。

3、招待费: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

严格账户管理。中心学校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账户,对中央和地方的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进行专门管理核算。中心学校统一核算各村级完小和初级中学经费,按各完小和初级中学学校名称建立明细账,实行分户核算,统一管理。

(一)加强财务监管。

1、实施义务教育经费机制保障改革后,各中、小学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对各项收费、校办产业、勤工俭学、捐赠等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2、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单笔活动资金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的须报中心学校批准,1万元以上的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严格核销手续。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单位法人签字并注明用途、所属类别,方可核销。

4、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记账、算账、结账和报账,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每年度末进行财务结算后,必须向学校班子成员及教职工公布账目,实行财务公开。并定期在校内外公布学校财务管理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对账目管理混乱,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格控制单位的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要遵照“专款专用、量入支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办事。对不经教育局批准,擅自立项、扩大开支范围,年终出现新债务的学校,追究学校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

6、健全财务机构,中心学校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各中小学配备专(兼)职报账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各学校财务人员每月到中心学校报账一次。

8、各中小学到中心学校报销的单据必须真实,如经中心学校或相关部门审核后出现虚假情况,追究经手人和学校领导责任。

9、各校长直接经手发生的票据,须由学校其他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到中心学校报销。

10、不得挪用各种类别项目资金。

(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学校按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抓好执行,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制定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对学校经济活动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公示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组织编制学校年度决算,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上级教育、财政等部门反映学校财务收支状况。

(三)、完善监督机构。中心学校要成立经费使用监督小组,组长由党总支(支部)书记或工会主席兼任,对学校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学校主要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任财务人员或报账员。

中小学校的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的核算、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建立健全资产、物品的购置、验收、登记、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资产的出租、出借、出让、变卖、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要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后,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批准。并设立专(兼)职公物保管员。具体要求:

1、大型资产购建需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决定。

2、各学校对固定资产、物品、材料每学期末至少清查、盘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大型资产(学校各类基地、房舍、校园等)的处置(出售、报废等)相关文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其变价及残值收入必须入账,作为专用基金管理。

4、单位确认为呆死账的往来款项,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核销。

教育、财政部门加大对各学校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学校的财务收支进行检查,管好用好资金。对违纪违规人和事,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究,从严处罚。

各中小学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必须先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然后再移交财务手续,中心学校派人监交。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有效管理学校公用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公用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校委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经办学校用费的开支。

二、由校长直管财务管理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机构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请示汇报学校领导。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校委会讨论通过开支。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预算经费开支。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务人员不准予报销。

六、财务人员要注好经费使用帐目,尽职尽责。用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不准提现金,保证资金安全。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公用经费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禁止动用公用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财务人员每月月末及时向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民族大学创新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创新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经费范围。

本办法所述创新教育经费是指学校为开展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和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项目所安排的经费。

(一)经费由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管理,经费使用须经教务处主管领导批准。

(二)经费使用前,单位和个人应向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提交经费使用计划。

(三)除满足本办法要求外,还应符合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

(一)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各项目评审费及运行中发生的组织费用。另外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耗材、工具,相关的参考资料、软件,课题调研、差旅费,实验费等相关费用。

(二)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运行无关的硬件设备的购买,劳务费、餐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并适时提出修改。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1、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方面教育,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2、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3、所有辅导教师应与学生监护人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4、辅导老师必须在所有学生离开校园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5、辅导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后服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安排时间。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辅导员,应填写调整单,经领导同意后,提前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家长,谨防小学员被误接和走失。

6、辅导教师有义务负责班级的卫生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如发现学生有任何患病迹象,应第一时间告知学校相关部门。

7、门卫管理人员应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课后服务”无安全无事故。

8、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且不得随意离开事发现场。

9、学校管理人员、巡逻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应急情况,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10、与学校一起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职责,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的岗位职责、安全知识,应急处突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做好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预算管理行为,充分发挥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第三条:学校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学校年度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第四条:学校预算由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其对预算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三)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

(四)审议、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

(五)监督预算执行,审议、批准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方案;

(六)审查、批准学校的决算报告。

第五条:计财处作为学校预算的专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工作等,其主要职责为:

(二)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报学校预算建议草案;

(四)审批各责任单位具体预算方案;

(五)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报预算调整建议;

(六)根据校长办公会的决议,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年度预算;

(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九)年终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及时地编报年终决算。

第六条:各预算责任单位(学院、部、职能部门等)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提报本部门年度预算建议;

(二)落实本部门的预算收入和支出责任;

(五)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年内确需调整预算的,要据实向学校提出预算调整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预算编制原则。

第七条: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根据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可能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统筹安排支出项目,原则上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合法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第九条: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支出预算分为经常性支出和建设性专项支出两部分。首先要保证经常性支出,并坚持适度从紧;其次按已落实的专项收入来源情况和学校自筹能力安排建设性专项支出。

第十条:预算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收入全部由学校统一调度使用,全部支出由学校预算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要从学校和各部门的实际出发,对编制程序、重点项目、支出标准和定额、资金分配等,加强科学论证,努力做到客观、公正、透明,确保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

第四章:预算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第十二条:学校年度预算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编制的综合财务收支拟定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取得的各类非偿还性办学资金的收入计划,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拨款,包括教育事业费拨款、科研事业费拨款、公费医疗费拨款、住房改革拨款等,其中教育事业费拨款按核定的定额测算。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学校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按照有关要求测算。

(三)事业收入(预算外资金)。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按收费标准测算;科研事业收入由科研主管部门按横向科研项目收入水平测算。

(四)经营收入。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分析往年的决算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业务量和取费标准测算。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参照往年上缴、收入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业务活动情况,采用增量预算按项目逐一测算。

(六)基建拨款。指由上级计划部门安排的预算拨款与基建基金拨款,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拨款计划计算。

第十四条:支出预算。支出预算是预算年度中学校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基本建设和其他事业活动的资金支出计划,按现行有关规定,主要包括:

(一)事业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专项支出(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缮)。

1、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按核定的编制数和工资、津贴、奖金等标准测算。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专业材料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招待费等。视单位业务性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支出定额标准测算。按会计科目编制详细预算,并按照事权和财权统一的原则分配到各责任部门,编制责任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助学金等,按照核定的人数及规定的支出标准等因素测算。

4、专项支出。包括建筑物购建费、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费、图书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费及科研和三重点建设等专项支出,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统筹安排,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测算。从项目论证、实施到完工全面测算,并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做到“按项申报、专款专用、单项核算、专项考核”。

(二)经营支出。根据计划安排,结合经营收入情况统筹测算。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参照历年实际,结合附属单位上缴情况测算。

(四)结转自筹基建。根据学校资金情况和基建计划统筹安排。

第十五条:根据《预算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年度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亦采用“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有关预算法规、政策及自治区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每年6月份,由计财处向全校各经费使用部门印发编制下一年度经费需求计划和专项支出计划的通知。

第十七条:各责任部门根据学校年度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发展需求提出本部门的预算建议草案,7月底前报计财处。

第十八条:计财处通过分析、审核,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建议草案,报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复(一上)。

第十九条:计财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控制数(一下),对原预算草案进一步细化、调整,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后报自治区财政厅(二上)。

第二十条:计财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预算批复(二下),按照学校内部预算执行格式编制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责任部门经费分配表和基建收支表,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执行。

第六章: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第二十一条:学校预算经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减收增支。

第二十二条:与学校收入预算有关的各职能部门有权代表学校积极组织收入,有责任监督各项收入按计划足额上缴学校。

第二十三条:各经费使用部门要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批复的预算安排好全年的经费支出,实行项目管理,不得随意变更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及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计财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核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对无预算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应予拒付;对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并将具体情况通报有关经费使用部门。

第二十五条:学校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得调整,若遇非常事件不得不调整年度预算时,需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因国家政策、事业计划和任务较大变动引起的预算调整,有关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告,报经财务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批。计财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批复调整年度预算。

(二)在学校总收入允许范围内,校内需要追加预算支出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财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财务主管部门初审后,5万元(含)以上的报校长办公会审定,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计财处根据相关会议决议或校领导批示调整校内预算,并根据需要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三)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原定预算预计不周,预算支出项目间发生此余彼缺情况时,调整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是调剂权限必须与审批权限一致;二是调剂只能此增彼减,不得突破预算;三是调剂须有利于提高效益,促进工作。调整的程序是由经费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财务主管部门,由财务部门据情况报分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第七章:决算。

第二十六条:计财处在年度终了,要按照《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年终清理、转账、结账并编制会计决算报表。决算报表的编制要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二十七条:决算报表完成后,须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查、批准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十八条:审计部门应依法对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校预算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十条:本办法的具体执行规程见《某大学预算管理操作规程》。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计财处负责解释。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课后服务实行安全巡查制度。在课后服务期间,各年级组要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堂、课间、放学时段的校园、楼梯楼道安全巡查工作。杜绝踩踏、打架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生一日常要求。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受害。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3、课后服务结束放学时,年级组组织当班辅导的教师整理好放学路队,并护送至学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学校要求家长在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接送孩子回家。

14、学校与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非在校时段的学生安全由家长负全责。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班级全体成员自愿缴纳。原则上按学期收取,并于事前向系报批备案。由班主任和班委会共同研究,在征求同学意见后决定收取;额度控制在30元/人・学期以内,特殊情况如需超额收取必须专题报系审核批准。

二、班费主要使用范围

1、用于班级开展文体、科技活动,购置班级共同使用的文体器材等;

三、班费管理

(一)管理

班费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共同管理。班长负责存折的管理,团支书负责密码保管,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收支的记录与发票的保管。需要班费开支时,班委提交申请书交于班主任处,班费使用审批后,由团支书从班长处拿存折支取,存折使用后需当天归还,存取款单据由生活委员保管。

(二)使用规定。

1、班费使用原则:计划开支、统筹安排、注意节约。

2、使用班费必须事先有工作方案和预算,经审批后方可预支。工作结束后,经办人将发票(收据)整理好,报班长、班主任审核无误,班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或冲抵借支)。班费使用凭证保留至毕业。

3、班费收、支情况每月在班会上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结算一次,并张榜公布;学年结余班费转下年。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擅自动用班费。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开支,禁止使用班费请吃请喝,严禁私分班费等违纪行为。

5、班主任、辅导员有权否定一些不合理的班费开支。

四、其它规定

1、本班同学有权对班费的使用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本系将会不定期对各班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受理学生举报。

3、每个月向班级公布班费使用情况。

4、对私分、挪用、贪污等行为坚决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系及学生会使用经费,每学期末在系公告栏公布。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有效管理学校公用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公用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校委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经办学校用费的开支。

二、由校长直管财务管理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机构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请示汇报学校领导。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校委会讨论通过开支。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预算经费开支。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务人员不准予报销。

六、财务人员要注好经费使用帐目,尽职尽责。用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不准提现金,保证资金安全。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公用经费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禁止动用公用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财务人员每月月末及时向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民族大学创新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创新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经费范围。

本办法所述创新教育经费是指学校为开展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和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项目所安排的经费。

(一)经费由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管理,经费使用须经教务处主管领导批准。

(二)经费使用前,单位和个人应向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提交经费使用计划。

(三)除满足本办法要求外,还应符合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

(一)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各项目评审费及运行中发生的组织费用。另外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耗材、工具,相关的参考资料、软件,课题调研、差旅费,实验费等相关费用。

(二)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运行无关的硬件设备的购买,劳务费、餐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并适时提出修改。

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院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学院预算指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支出计划,在每年开始前编制,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学院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学院所有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都要纳入学院的收入预算。学院的所有支出,包括学院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学院发展支出等必须纳入学院的支出预算。

学院实行《部门预算》与《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相结合,首先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及发展情况,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然后再将其转化为上报上级的“一上”《部门预算》,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上报上级“二上”《部门预算》为依据,再细化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依据其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学院成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委员由学院副院级领导组成。在学院财务处设预算管理办公室,财务处长兼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财务处有关会计。

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预算方案、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定,并对预算执行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为保证预算的执行,落实预算管理的责任,学院确定预算管理责任中心,对预算的执行负责。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学院规模,学院预算实行“院长统一领导,资金分块管理”的管理模式,为此,学院划分为:院级预算管理责任中心,由院长负责,对学院全部收入、支出进行管理,并对学院资金进行分块分工管理。教学管理责任中心,由教学院长负责分块的教学资金的收支管理。学生管理责任中心,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划块的学生支出、学费收入的管理。后勤工作、招生就业、学院发展责任中心,由学院后勤招生就业副院长负责分块资金的管理。党务工作及宣传责任中心,由党委书记负责分块的资金管理。成人教育、图书馆、科技处责任中心,由纪委书记负责相应的分块资金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编制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持续发展”的原则。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多渠道筹措资金;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确保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二)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

由学院财务处根据各部门、各责任中心提供的收支计划,提出《学院内部管理预算》建议方案,汇总初步平衡,送院长审查,然后反馈给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再次修改后,送财务处汇总,院长审查平衡,提交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据此编制上报上级的“一上”《部门预算》,再根据上报上级的“二上”《部门预算》,细化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并按其进行学院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编制预算要从学院的实际工作出发,以年度工作计划为基础、依据学院中长期规划进行编制;编制方法主要以业务预算为主,采用零基预算,滚动预算编制等方法。

《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的具体内容及编制分工:

1)学院人员支出预算由人事部门根据职工工资标准、工作量进行编制,人员支出包括统发工资、统发津贴、教师课时费和管理后勤职工工作量工资、职务津贴、加班工资、外返聘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支出、职工福利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遗属及抚恤支出等。

2)学院教学支出预算由教务部门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编制,包括图书资料购置费、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费、实验室维持费和实验用耗材、体育维持费、调职教研费、实习费用、资料讲义费、学生补考成本、教学活动费等。

3)学生费用预算由学生处根据学生助学金支出、学生活动要求编制;

4)招生就业支出由招生就业处提出预算;

5)后勤、学院发展支出预算由院领导决策后由总务部门编制预算;

6)党务工作及宣传费用由党委办公室编制预算;

7)日常公用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由财务部门编制;各业务处室编制的年度预算交分管院领导(责任中心负责人)审查后送财务部门汇总。

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要保证分管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管好用好分块资金,确保预算执行。

为了保证预算的顺利执行,财务部门必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在编制上报上级的财务月报表的同时,按月及时提供《学院内部管理预算执行报表》,送达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负责人。

由预算责任中心提出调整申请,财务处负责汇总,提交院长审查。

预算实行分级调整,对于10万元以下(不包括10万元)的预算由院长批准调整,10-30万元(不包括30万元)由院长办公会批准,30万元以上经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预算调整时间:原则上半年作一次调整,结合学院实际具体定为上学期放暑假前。

财务部门在按月提供的《学校内部管理预算执行报表》中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出现偏差的原因、改进措施。分析当年年度执行资料,总结预算管理经验,为下一年编制预算提供重要资料,使预算管理更上一台阶。年末,根据《学校内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报表》,由院长、学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对各预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评价,充分调动各责任中心的管理积极性。

学院实行院务公开制度,每月初由院长向预算管理委员会通报上月及本年累计预算执行情况,每年年初,院长在全院职工大会公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公布当年预算。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广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用于公用支出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公用取暖、交通、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学校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支出状况。

第五条设备购置费:小学每年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不低于10%安排,中学按不低于15%安排主要用于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会计制度》(财会[20xx]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将全部收支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账、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1、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2、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3、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学校各处室、部门根据年度需求编制分部门项目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各处室、部门预算,提交校办公会讨论、修改,根据学校财力情况进行总的平衡,形成年度预算初稿。预算初稿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形成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2、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学校负责人签字批准。

1、费用支出按照计划申报、审批、支出办理、获取合法合规凭据的流程执行。

2、费用报销时需要报销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校长审批,校长审批通过签字方可执行。

3、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1、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及合理性,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

2、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3、财务部门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等送交主办会计部门汇总。

4、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5、财务部门及时编制单位部门决算,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年底,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定期公示三公经费,接受教职工监督。

为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造成教育经费浪费,做到合理合法。富顺县教育局将结合学校资金的性质及用途等制订以下十条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二、由后勤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大额支出要由学校教代会和行政会讨论审批并按相关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报批后使用。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预算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差缺附件资料或支出不真实等,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专户,返回后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坐收坐支以及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六、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现金数额较大(如10000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中央特设专户中,凡属于教育专项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等问题。教育局将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

十、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总务处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学校预算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北京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

年度工作计划。

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各部门应在每年11月31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2月底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11、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2、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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