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制度大全(19篇)

时间:2023-12-10 12:45:21 作者:文锋

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是规范员工行为、约束权力行使的重要依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期货风险管理制度

1、会员资格审批制度。

申请股指期货交易资格的会员须经过交易所严格的资格审批。

2、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是股指期货交易参与者履行其合约责任的财力担保,是期货交易结算的核心制度。异常情况下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的风险状况,调高市场保证金水平。

3、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指在每日交易结束后,期货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

4、涨跌停板制度。

交易所规定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最大价格波动限幅。涨跌停板的设置,能够有效地避免市场的过度反映。

5、限仓制度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

员或客户可持有的合约头寸的最大数额。限仓制度可以防范股指期货交易的操纵行为,同时也可以防止市场的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6、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达到了交易所规定的'一定数量时,会员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持有情况等,客户也应通过其代理会员向交易所报告其有关的各项情况。

7、强行平仓制度。

会员或客户出现不能按时缴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不足、持仓超出限额、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情况时,或交易所根据其法定程序采取紧急措施时,交易所有权对相关的会员或客户实施强制性平仓。强行平仓的实行,能及时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的贯彻落实需要交易所实行严格的稽查制度。稽查的对象一般是会员,但在某些情况下,交易所也可以协同相关的经纪会员,一起对交易所及市场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详细审核的客户的交易状况进行稽查。稽查的内容大体分两部分:交易业务稽查与财务稽查。

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的设立,是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而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的风险带来的亏损。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应遵循事先规定的法定程序,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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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风险管理制度

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其中,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企业复工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前购置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到:

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返回前14天居住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在入口处使用体温枪、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等测温设施,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给其戴上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口罩使用量不低于2周。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参加会议,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必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就餐和面对面就餐。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收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有条件企业需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企业隔离场所观察14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到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遇见卫生防病相关问题,可致电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咨询。

要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好企业的良好形象,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1.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

1.2.2下列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后方可作业:。

1.2.2.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切割、锤击(产生火花)物件,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以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1.2.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是指工厂的各种设备内部(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等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

1.2.2.3高处作业:凡在离坠落基准面两米(含两米)以上的高处设备上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1.2.2.4交叉作业。

1.2.2.5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1.2.2.6临时用电作业。

1.2.2.7其他危险作业。

1.3职责及许可要求。

1.3.1责任部室。

1.3.1.1生产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的安全监督工作及危险作业工作票的批准工作。

1.3.1.2搅拌站负责各项许可作业的审核工作及作业完成后的消票确认工作。负责协助安全管理部室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1.3.1.3生产部负责危险作业前及工作期间气体分析工作,以及临时用电的审核工作。

1.3.1.4各危险作业实施部室负责在危险作业许可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1.3.1.6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负责人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1.3.1.7危险作业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

1.3.2许可范围。

各危险作业实施部室必须在危险作业许可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作业。如作业超过许可范围,应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

1.3.3审批程序。

1.3.3.1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危险作业实施部室填写相应的《危险作业申请单》,报生产部审核确认。

1.3.3.2临时用电作业除安环办审核外,还必须生产部审核确认。

1.3.3.3涉及气体分析内容的,由生产部进行相关气体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填入危险作业申请表。

1.3.3.4作业过程对其他部室产生影响的,应由受影响相关方签字。

1.3.3.5生产部对危险作业实施部室填写的“危险作业申请单”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签发许可。

1.3.3.6特殊动火还需由公司主管领导、生产技术部负责人、部室负责人、相关部室的安全管理人员会签审批,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1.3.3.7安全作业许可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需通知的相关部室和具体的防护要求;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1.3.3.8《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由生产部存留(存根),一份由实施部门存留。

1.3.3.9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需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3.4许可签发人员。

危险作业许可由生产部值班人员负责签发。

1.3.5消票。

危险作业结束或作业环境发生变化,需要终止作业时,由危险作业实施部门到生产部办理消票手续。

1.4.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部室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1.4.2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1.4.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1.4.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1.4.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部室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1.4.6危险作业部门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1.4.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1.4.8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室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室汇报作业完毕。

1.4.9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1.5管理要求。

1.5.1动火作业。

1.5.1.1.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包括公司油库及运行中的输油设备,运行输送及储存设备,高压配电室、运行中的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

1.5.1.1.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包括检修状态下的输送管道、压力容器等。

1.5.1.1.3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停车检修,经清洗置换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安全管理部室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1.5.1.2.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1.5.1.2.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厂区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制定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1.5.1.2.1.2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1.5.1.2.1.3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5.1.2.1.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1.5.1.2.1.5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1.5.1.2.1.6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5.1.2.1.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1.5.1.2.1.8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1.5.1.2.1.9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1.5.1.2.1.10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1.5.1.2.1.11动火作业前,须由当班班长签字方可作业。

1.5.1.2.1.12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5.1.2.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5.1.2.2.1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1.5.1.2.2.2特殊危险动火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生产部负责人、部室负责人、相关部室的安全管理人员会签审批,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以上部室相关人员必须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场监护。

1.5.1.2.2.3动火作业前,生产部室要通知生产部及相关部室,使之做好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准备。

1.5.1.2.2.4动火现场的通风应保持良好,以保证泄露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1.5.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5.2.1生产及施工部室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1.5.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部室必须与施工部室进行现场检查交底,生产部室领导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室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1.5.2.4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其他危险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

1.5.2.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如下:。

1.5.2.5.1施工部室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1.5.2.5.2根据需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供风式防护面具、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1.5.2.5.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三不进入”,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同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处理后需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

1.5.2.5.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将受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隔离,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识。

1.5.2.5.5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5.2.5.6必须切断影响容器内安全的电源、关闭卸料孔等。必要时采取双保险措施防止密闭设备内的设备意外运转或发生卸料事故的发生。

1.5.2.5.7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使用安全灯具.断电上锁后配电柜钥匙及紧急制动开关钥匙由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

1.5.2.5.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工具和其它非防爆器材。

1.5.2.5.9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

1.5.2.5.10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物品工具进入受限空间。

1.5.2.5.11在特殊情况下(如油罐清罐、氮气状态下),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使用供风式面具时,供风设备必须安排专人监护。

1.5.2.5.12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

1.5.2.5.13发生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有1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1.5.2.5.14作业停工期间,应防止人员误进,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作业结束后,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施工部室和生产部室双方签字验收。

1.5.2.5.15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1.5.2.6作业监护人的资格和权限如下:。

1.5.2.6.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

1.5.2.6.2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1.5.2.6.3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1.5.2.6.4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1.5.3高处、高空作业管理要求。

1.5.3.1凡在离坠落基准面两米(含两米)以上的高处设备上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凡在高出地面(或楼扳平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无支承物处进行工作的,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坠落安全措施,才准许作业。

1.5.3.2多工种和工作量大而复杂的高处或高空检修项目,施工单位要编制施工安全措施,确定项目负责人,配备专职安全员。开工前要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1.5.3.3凡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熟悉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否则不能参加施工指挥和施工作业。

1.5.3.4在高处高空作业中凡遇有起吊设备和零部件时,要确定指挥人员,明确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1.5.3.5在进行高处高空作业时不管工作量大小,一个人不许工作,最少要两人参加,应有专人监护,应按现场情况设置安全警戒范围及围栏。

1.5.3.6高空作业应先搭建脚手架或平台,并要符合规定。脚手架的跳板和斜面上,要做好防滑措施,和扎好围栏。在不能搭建脚手架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工作时,必须采取防止坠落的相应措施。

1.5.3.7高处作业无防护栏杆的必须加设防护栏杆。高处作业的设备处不平整或面积狭小的应搭设平台。否则,不许施工。

1.5.3.8严禁作业人员搭乘吊车和卷扬机上的吊篮进行高处、高空作业。

1.5.3.9高处高空作业人员,违反高处高空作业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者,由本人负责。监护人员应承担一定责任。

1.5.3.10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如发现高处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作业者,要立即提出,责其改正,经指出仍不改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1.5.3.11夜间高空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行灯照明必须有防护罩,电压不得超过36伏。

1.5.3.1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击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1.5.3.13厂房上部施工时,应有专人监护,在石棉瓦上作业时,应用固定的板或铺瓦梯。

1.5.3.14直接登攀部室、办公室、窗户(擦玻璃时)及高处、爬梯,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范措施方可作业。

1.5.4大型吊装作业管理要求。

1.5.4.1大型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即大型吊装作业。

1.5.4.2大型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单位负责制定。

1.5.4.3项目组负责人或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召集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编制交底记录,经参加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室存档。

1.5.4.4项目负责人必须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1.5.4.5吊装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对即将开始的作业进行分工布置和安全提示。

1.5.4.6施工部室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

1.5.4.7参加吊装作业的项目组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吊装方案。

1.5.4.8施工部室必须到安全管理部室办理《大型吊装作业工作票》方可施工。

1.5.4.9施工开始前,施工部室应根据吊装方案要求,准备充足施工中所有的施工机具。

1.5.4.10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施工开始前对起重设备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5.5交叉作业管理要求。

1.5.5.1施工部室作业前组织施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1.5.5.2施工部室作业前必须按批准的安全措施进行交底签字。

1.5.5.3施工部室作业前必须检查、完善相应的安全设施。

1.5.5.4施工中安全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隐患整改通知单。

1.5.5.5交叉作业前施工部室必须与交叉部室联系,设计并安装安全设施。

1.5.5.6施工完毕后,安装部室负责按规定拆除不用的安全隔离设施。

1.5.5.7生产部根据检查结果对施工部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月度考核结果。

1.5.5.8外协施工部室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部将根据《外协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部室处以不同程度罚款。

1.5.5.9外协施工部室未经生产部批准即开始施工的,生产部将对发包部室及外协施工部室同时进行处罚。

1.5.6断路作业管理要求。

1.5.6.1施工部室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1.5.6.2断路作业前,施工部室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警示飘带、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

1.5.6.3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部室负责清理现场、拆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示飘带、警告牌、红灯。项目负责人检查核实后,报告生产部,恢复交通。

1.5.6.4断路作业应按《断路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1.5.6.5在断路《断路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断路《断路作业许可证》。

1.5.6.6甲部室到乙部室作业,乙部室要向甲部室交待清楚安全措施,遇有排空、泄压等异常情况,要先通报甲方然后实施;多部室交叉作业时,由设备(场所)所属部室牵头,制定安全措施,提出安全要求,进行安全监护。

1.5.7其他危险作业要求。

1.5.7.1临时用电作业参照《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6考核。

1.6.1未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的,每次扣罚责任部室安全绩效10分。

1.6.2未办理危险作业消票手续的,每次扣罚责任部室安全绩效10分。

1.6.3许可证及消票手续办理滞后、不及时的,按未办理处罚。

1.7相关文件。

1.7.1《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8设备检查及保养安全作业要求。

1.8.1安全操作规程。

1.8.1.1作业前准备(应进行检查,确认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1.8.1.2搅拌站结构部件连接必须紧固可靠,限位装置及及制动器灵敏可靠。

1.8.1.3电气、气动称量称量装置的控制系统安全有效,保险装置可靠。

1.8.1.4供电电压是否正常,控制室保护接地,主楼避雷装置完好。

1.8.1.5输料装置的输送皮带无损伤,各传动皮带无损伤。

1.8.1.6进出料闸门开关灵活、到位。

1.8.1.7空气压缩机和供气系统运行正常,无异响和漏气现象,压力应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1.8.1.8操作区、储料区和作业区必须设置明显安全标志。

1.8.1.9按规定检查各称是否正常;。

1.8.1.10确认各料仓、皮带机、各传动部位无人。

1.8.1.11在启动空气压缩机前先排放气水分离器中过多的积水,打开贮气筒排污螺塞放出油水混合物。

1.8.2作业中注意事项:。

1.8.2.1启动搅拌系统后,应先进行空运转,检查机械运转情况,检查各旋转部件的旋转方向是否与所标箭头方向一致。确认搅拌系统正常后,方可自动循环生产,严禁带负荷启动。

1.8.2.2作业时应集中精神,注意观察各个仪表、指示器、皮带机配料器的输料系统,发现有大块石料和异物时应及时清除;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生产;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1.8.2.3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操作,牢记启动、停机过程控制指令;微机出现故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维修。

1.8.2.4作业时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域。

1.8.2.5作业中严禁打开安全罩和搅拌盖检查、润滑,严禁将工具、棍棒伸入搅拌桶内扒料或清理。

1.8.2.6当电气装置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1.8.3.作业后注意事项。

1.8.3.1工作完成后应将散装水泥罐闸门关好,如遇长期停用将螺旋管内水泥输送出来,不要残留任何水泥在管内。

1.8.3.2彻底清洗机械及工作现场;对搅拌锅内的混凝土一定要清洗干净。

1.8.3.3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对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对需保护部分涂油防锈。

1.8.3.4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1.8.3.5冬季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

1.8.3.6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上操作室。

1.8.4.维修保养注意事项:。

1.8.4.1在高空维护保养时,必须二人以上作业,并系安全带,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遇大风、下雨、下雪等天气,不得在高空进行维护保养作业。

1.8.4.2在操作台下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8.4.3维护、修理搅拌机顶层转料桶、清理搅拌机内衬板及搅拌刀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闸箱处设明显“严禁合闸”标志,设专人监护。在搅拌机内清理作业时,机门必须打开,并在门外设专人监护。

1.9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规定有很多,所有的规定都是重要而不可忽视的。其中有一些规定一旦被忽视将会威胁生命。这里重点讨论八种高风险作业的控制和管理。这里所讲的一切都必须执行,不得讨价还价。每位主管人员都必须学习掌握并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包括:高处作业及防坠落保护.脚手架.开挖.用电安全.挂牌/上锁.起重/吊装.受限空间.夜间作业。

1、高处作业及防坠落保护。

在工作开始前,主管人员一定要确保防坠落保护措施到位(例如,安全绳,速差器,吊带)。

主管人员一定要确保有安全的通道通往高空平台或脚手架,例如:梯子。

2*2原则、离可坠落边缘2米以内和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100%系挂双大钩安全带,并系挂到可靠的系挂点上(例如:生命线.护栏.吊带)。系挂点要求能够承受2,270公斤的载重量。

两根安全绳不得绕过系挂点钩与钩直接连接,这样一旦其中一个挂钩滑落,就没有了坠落保护。

防坠落保护设施在使用前,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承重后的防坠落保护用品设备必须销毁,不能再使用。

生命线直径应不小于12毫米,必须使用花篮螺旋扣调节生命线松紧。

在电动升降平台或其它吊装设备(吊篮)内的人员必须佩戴和系挂安全带。

一旦发现有工人违反坠落保护规定,将通知相关主管负责人并对其采取处罚措施,第一次违规现场停工、停薪3天;第二次违规开除出现场。如发现主管人员没有提供足够的培训或指使工人在没有足够坠落防护的地方工作,该主管人员将受到至少停工、停薪3天的处罚,处罚包括开除现场。

2、脚手架。

脚手架在使用前必须有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并挂牌,每7天进行一次复检。脚手架材料.施工及维护应符合项目要求:绿牌,允许使用;黄牌,有限制使用;红牌,严禁使用(架子工除外),严禁使用无牌脚手架。

脚手架在搭建或拆除过程中,要对所有通道进行封锁,防止进入。

在脚手架搭建过程中要在所有入口处悬挂“危险,禁止使用”的牌子。如有梯子可提供进入通道,应移开该梯子以防止进入。

如果脚手架上的材料有可能跌落到下面的工作区域或是通道,要将该区域进行隔离,防止人员进入。

在所有梯子的入口处必须设置标有该梯子最高载重量的中英文标志牌。

如果脚手架需要进行调整,必须在合格的脚手架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脚手架跳板间的空隙不得大于5厘米,并且不得刷漆及出现破损情况。

工作平台上四面都要安装踢脚板,最低高度15厘米。

脚手架搭建完成后,剩余松散的管道.管件.跳板或工具不得被遗放在脚手架上。

脚手架所有平台上都要安装标准护栏,高度要达到11米。中护栏高度不得高于69厘米。

如果使用者认为脚手架不安全,应立即通知主管。

每块跳板必须固定,跳板放置要满铺,两头对接要严密,固定牢固。

脚手架梯子:。

梯子必须伸出平台1米高(5个横档)。

脚手架最低两层梯子可以外置,其它层面梯子内置。

梯子入口处要有单护栏。

梯子的放置角度要达到1:4的比例(水平距离30厘米垂直距离120厘米)。

平台上梯子通道口宽度必须大于75厘米。

梯子的底端应该结实牢固,顶部和底部梯档应该用扣件扣紧。

长梯子中部的位置要加支撑并且固定,防止弹动。

木制.铝制梯子必须符合标准。自制的梯子禁止使用。

梯子不得涂油漆或是使用其它方法隐藏损坏部位。

梯子横档不得出现变形.损坏或缺失的情况。

每个螺栓的螺丝必须固定到位,不得缺失。

内置式脚手架通道口处必须要有护栏。

移动式脚手架。

移动式脚手架在使用前要进行检查。

移动式脚手架只能在平稳的坚固地面上移动。

移动式脚手架每层高度不得超过2.7米,底层固定越低越好。大横杆和小横杆要用死卡扣固定。

移动式脚手架只有一个工作平台,必须在底座的.范围内,不得越出。

脚手架移动时禁止载人.载物。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通过平台护栏受力垂直提拉重物。

移动式脚手架工作平台要符合一般脚手架的标准、上护栏.中护栏和踢脚板。

脚手架的爬梯要搭设在脚手架内部短边侧。

移动式脚手架使用时一定要将轮子锁定,禁止载人载物移动。

脚手架的安全荷载要标注在轮子上。

3、开挖。

无论是手工或是机械开挖,在开工前都要从相关负责部门取得工作许可证,并且将工作许可证在施工地点放置。

深度超过1.2米的开挖要有边坡支撑保护措施或将边坡进行放坡。

深度超过1.2米的开挖要每隔7.5米有一个通道(如梯子)。梯子要状态良好,可以使用,梯子的放置要求末端探出放置点1米,并且进行固定。

距开挖坑边一米以内严禁堆放任何材料,梯级放坡,护栏和坑边保持一米距离。

每天要对开挖进行检查,大雨后要进行专项检查,以防出现塌方,保护措施失效,产生有毒气体或其它险情。

深度超过1.2米,有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开挖区域也被定义为受限空间。

通道包括走道,桥和坡道,每个通道空间需要足够大以保证安全通行。

有人员或设备过往的开挖和沟渠,都需要安装有标准护栏的通道.桥.坡道。

如果发现不明材料或有害物,请立即通知业主。

确保安全护栏搭建合格,有中护栏,上护栏。

4、用电安全。

挂牌/上锁许可证可防止非故意的意外启动。

确保工人了解.知道受电电缆的危险性。受电电缆要张贴标识,并且在桥架上缠有红色警示带。

在所有潮湿的环境中,如要使用电气设备,必须要安装漏电断路器。

电气工作前,要取得授权人员签署的有详细工作计划的许可证。

建筑物或结构上非永久的大于240伏单相插座都要安装漏电断路器(例如施工临时用电)。

需要将漏电断路器的动作电流设置为30毫安(0.03安培)。

每季。

度对插座.延长线及机具进行检查,并粘贴色标。

为了避免损害地下公共设施,开挖前必须办理开挖许可证。(开挖许可证可以有效预防损害地下设施)。

电缆放在水里或穿行在尖锐的物体中是非常危险的,使用电缆延长线要格外小心。通过把电缆架空就可有效避免这类危险。

破损电线的维修一定要符合项目要求。

5、挂牌上锁。

在已启动的设备上工作前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许可证必须注明锁定点,并且要确保工作前检查设备已经挂牌/上锁。

按照许可证的要求施工,确保设备挂牌/上锁。

在受电系统或是临近受电系统上工作时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设备应挂牌上锁以防意外启动。

锁定设备可以防止它从你身上运转。

在启动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持有工作许可证。

6、起重吊装。

吊机的搭建包括检查载荷.保证吊装线路无阻碍及熟悉吊装计划:1确保地面夯实;2支腿要完全伸展,垫板要放置在水平地面;3禁止将吊机支腿设置在不平稳的地面上。

吊装主管要负责制定安全工作方法和计划,同时要监督工作的执行。

吊装主管一定要确保吊装活动采取了以下措施:1信号工;2隔离工作区域,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3将带有底垫的支腿安放在坚实的地面上;4控制吊物的溜绳。

吊装工程师协助吊装主管制定吊装计划,协助设计。

吊机供应承包商每天要对吊机进行检查,并填写吊机检查表格,吊机同时也要通过其它的月检及年检。

起重机具必须标有安全载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每3个月都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并且对设备张贴色标。

任何吊装都必须事先计划,严禁在吊物下方工作,如果在吊物下工作,你可能被压的粉碎。

7、受限空间。

受限空间进出通道狭窄受限,形状.大小各异。

只有接受并通过受限空间培训的人才能进入受限空间工作。

未授权人员不得进入的标识,进入任何受限空间需要进入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一天。

工作主管要保证工作前取得受限空间许可证,并且将其张贴在工作现场,工作许可证要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后主管人员要负责将其撤销。

进入前和进入后,必须进行气体检测和监控。

受限空间内必须保证通风,受限空间外监护人监护。

禁止将压缩气瓶带入受限空间内。

8、夜间作业。

夜间作业,在有危险的地方,要进行围护,并且使用反光灯,使之易于被发现。

在工作区域提供足够的照明及应急用电,确保工人不在阴影下干活。

不得使用钠灯,可燃材料应从照明灯处移走。

注意文明施工―确保电线架高防止出现绊人的情况。

注意车辆―对车辆进出进行指导。

确保在有施工活动的地方,提供医疗设施保障。

确保光线充足,人员不在阴暗处工作。

提供足够的工具和设备确保充足的照明。定期对照明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危险在哪儿。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应当履行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应当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并承担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责任。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告与信息披露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制度的规定及基金销售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合理的注意义务,承担特定对象调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第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签订基金销售协议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销售协议中应当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并由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

第七条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对投资者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保投资者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

(二)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转让的条件。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第八条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不得对外披露。

第九条募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其他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的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十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本制度所述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是指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归集的,在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与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募集结算资金从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前,属于合格投资者合法财产。

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监督协议,监督机构负责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监督协议中须明确反洗钱义务履职、责任划分及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第十二条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的机构不得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十三条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募集机构应确保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得包含基金产品的推介内容。

第十四条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不得向任何人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五条募集机构应当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调查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签字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逾期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六条募集机构设计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时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五)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对投资者上述信息的获取应以投资者自愿为前提。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详见附件一。

第十七条推介材料应由募集机构制作使用,募集机构对推介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使用、更改、变相使用私募基金推介材料。

第十八条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等基本信息及概况;

(三)私募基金托管人名称(如无,应以显着字体特别标识);

(四)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五)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六)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揭示;

(七)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八)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九)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十)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十一)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十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风险揭示书的形式向投资者揭示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

第十九条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以下行为:

(一)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二)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六)恶意贬低同行;

(七)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推介;

(八)推介非本机构募集的私募基金;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未经邀约面向公众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四)海报、户外广告;

(五)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六)公共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八)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并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第二十二条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须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一同签署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详见附件二。

第二十三条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投资者应当向募集机构提供金融资产证明文件,募集机构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第二十四条根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二十五条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在冷静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第二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后,指令本机构的非基金推介业务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等适当方式进行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须客观确认合格投资者的身份及投资决定。未经回访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签署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可以约定,经回访确认程序的合同方可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增强科室主任及全院职工预防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事故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防范和化解医疗风险,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疗差错事故,保障医院、患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院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本着“风险共担、保障有力”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疗风险基金的筹集:从各科室月奖金中按规定比例提取。提取比例参照最近3年我院各类别医疗纠纷赔付情况,内科系统4.5%、外科系统5.5%,医技科室1%,医院对各科室提取的.金额进行1∶1配套。

二、医疗风险基金的管理:成立医疗风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对基金的筹集、使用进行管理。财务科统一建立以科室为单位的医疗风险基金明细账,确保专款专用。年度内科室结算节余基金款,转入下年度科室继续使用或由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小组统筹调剂。

三、医疗风险基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医疗事故争议以及医疗纠纷的赔付补偿,无论是经协商、调解、诉讼处理解决的,凡涉及民事赔偿款额,均由医疗风险基金和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人的具体赔付比例,根据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判定责任人的责任程度确定,但承担赔偿额全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科室直接负责人承担总赔偿额的2-10%,具体比例由专家委员会讨论认定。

责任人及其科室对其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应在接到赔付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医务部申请复议一次,将从我院参加市级医疗事故鉴定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进行复议。

四、医疗风险基金的返还:。

(一)、对于当年度未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赔偿的,将返还该科室医疗风险基金账户金额的70%,其中10%指定奖励科室负责人,同时可适当降低下年度医疗风险基金系数。

(二)、对于当年度医疗风险基金账户赔付结算有节余的科室,当年度不予返还,流动下年度继续使用。

(三)、对于当年赔付额累计超过科室医疗风险基金账户金额的透支部分,视情况区分,分别由医院医疗风险基金承担或在科室下年度医疗风险基金中扣除,但下年度风险基金系数适当提高:。

2、如下年度仍有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赔偿的,则透支部分纳入该年度中一并扣除,扣除仍有透支的则继续参照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五、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本管理办法由医务部、经管科共同负责解释,如因指标测算出现偏差等特殊情况,由医疗风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临时讨论修改。

期货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系统持续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综合分析、及时报告和通报的活动。其目的是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交流、监督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持。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并实施。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落实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第四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重点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基线水平、标准制定修订和风险评估专项实施风险监测。海关、市场监督管理、粮食和储备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开展不同环节风险监测。各部门风险监测结果数据共享、共用。

第五条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的组织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体系,组织协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涉及食品安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除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要求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还应当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其中重大事件信息应当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告。

第六条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会同同级卫生健康、农业行政等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事故单位封存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予以保护、封存,并通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与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时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第七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当征集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行业协会以及地方的意见建议,并对有关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纳。

第八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当将以下情况作为优先监测内容:

(一)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风险水平呈上升趋势的;

(二)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等重点人群造成健康影响的;

(三)以往在国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

(四)已在国外导致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

(五)新发现的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

(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风险监测相关部门认为需要优先监测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省级监测方案,组织开展应急监测:

(一)处置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二)公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风险需要解决的;

(四)其他有必要进行计划调整的情形。

第十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当规定监测的内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组织保障、质量控制、考核评价措施等。

第十一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具备相关监测能力的技术机构承担。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及时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汇总分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果数据。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本单位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的部门及人员,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委托具备条件的技术机构,及时汇总分析和研判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及时将已获悉的食品安全隐患相关信息和建议采取的措施等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行业主管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有必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应当及时通知。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信息,应当组织研判,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海关、市场监管、粮食和储备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会商分析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内容主要包括:

(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分析研判情况;

(二)通报新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三)通报有关食品安全隐患核实处置情况;

(四)研究解决风险监测工作中的问题。

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各相关部门均可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会商建议,并应在会商会前将本部门拟通报的风险监测或监管有关情况报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商结束之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整理会议纪要分送各相关部门,同时抄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会商结果供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参用。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统筹纳入本级食品安全整体建设规划,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信息平台,健全完善本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第十七条对于拒绝、阻挠、干涉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和人员提供虚假风险监测信息的,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未按规定报告或通报食品安全隐患信息的,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卫监督发〔20xx〕17号)同时废止。

风险管理制度

经过多年的改革开封与社会主义市场的不断的摸索与发展,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较大发展,同时也带动了金融领域快速发展。金融已经逐步的演变为经济发展的核心,然而,金融风险的逐渐增加,现状令人堪忧。金融的重要性决定了我国必须要不断的完善并强化金融风险管理,减少金融风险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破坏,保证我国金融安全运行。

金融风险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对于未来的收益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可能造成财务损失的风险。金融风险管理是各类经济主体在运营和筹集资金的过程中,通过了解各类金融风险,用最低的金融成本来实现金融的最大安全保障,从而实现最大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办法。金融风险管理主要是要通过金融风险的控制和处理,减少损失,实现资金的筹集和运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离不开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我国的经济发展虽然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但相对健全的金融组织结构和风险防范机制还有一段较远的距离,很多金融机构都还没有建立起风险管理部门,内部管理机制较差。随着不良贷款的增加,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将严重阻碍风险管理的整体运行,同时也给金融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障碍。

2.缺乏对金融风险的范范意识。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金融市场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和挑战。在环境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我国的很多金融机构对于风险防范和法律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些机构甚至都没能很好的了解金融风险的概念。很多机构为了扩大资金规模,没有经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就开始盲目的开展各种筹资理财活动,让很多的不良贷款行为有机可乘,增大了金融风险。而许多的投资者们往往只关注最后的经济回报。忽略了整个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由于我国的许多制度还有待完善,使得金融风险的管理制度和监管力度需要再进一度加强,所以,很多人对于金融管理的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

3.国内金融资源匮乏。

金融资源是金融风险管理的基础与保障,然而,国内的金融资源存在多方面的不足,影响了金融风险的正常管理。金融资源的匮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用制度的供给不足。对于存款的企业,到期必须还本付息,对于贷款的企业却存在着到期无法还款的风险,这种存贷款不均衡的现象将导致银行不良债权增加,增加其金融风险;第二,产权制度供给不足。金融产权制度的缺陷导致银行和企业的关系混乱,一旦企业运营不良,就会大量的占用着银行的信贷资金,不良贷款增加,金融风险也随之增加;第三,货币制度的供给不足。不均衡的利率制度和过低的利息支出对资金的使用者很难造成一定的压力,使得银行的呆账不断增加;第四,金融制度的供给不足。金融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金融市场要么没有竞争,要么过度竞争两种不良的竞争局面给投机资金造成生存和活动的余地。第五,金融监管制度供给不足。传统的监管制度已经难以适应金融日趋信息化和电子化的现状,内部监管制度的完善是金融管理的重点。一旦监管制度存在问题,就会迅速造成连环反映,使经济受到一定的威胁。

4.市场信息不透明。

金融产品是信息咨询的结合体,金融市场信息的能够帮助投资者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有一个全面仔细的评估,还可以积极的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持续的发展下去,然而,我国的金融市场信息目前还不是非常透明,造成公司的财务信息严重失真,可能会给投资带来一定的风险,造成一定的损失。信息的不透明,还可能导致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向被门内部控制,引发金融市场的混乱,如此种种,都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导致了很多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管理技术一直比较落后。风险测量工具的落后、资金损失率较高、抗风险能力弱、缺少必要的量化工具等等是制约风险管理制度创新的主要因素。另外,还缺少成熟的风险测量工具,使得风险管理制度失去实施的基础。

建立和完善金融管理体制是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可以更好的避免外界金融机构的影响,内部风险管理体制也将会发挥很大的作用,可以有效的增加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要适当的加强相关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其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建立科学严密的金融管理体系,完善结构设置,进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明确规定相关人员的责权范围,强化责任和风险的意识。促进工作人员的工作激情;加强相关人员的素质,时期具有发现风险的能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的发生。

提高风险的管理意识主要是从金融机构和企业单位或者居民个人两方面着手。加强金融机构的防范意识,就是要练就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队伍。积极开展金融法规的宣传和学习活动,加强风险管理的防范意识,不断提高金融市场内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另外,金融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要把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和金融机构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同时分析其行为导致利益的变化,要不断自觉的提高自己的风险管理意识。

制度创新是金融创新中较为经济的创新,它不仅可以影响其他创新的收益。还可以充分发挥先进制度的激励功能,从而有效的促进金融、经济的快速发展。风险管理制度的创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第一,管理体制的创新。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创建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第二,监管制度的创新。监管机构应由“静态”合规性监管向“动态”审慎性监管转变,监管制度的重点在于审查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第三,交易工具制度的创新。虽然我国目前的建议手段和建议风险较为单一,但也应该及时的建立相对应的管理制度,为交易工具的推广打下基础,从而有效的规避金融风险。

4.加强国际合作。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是金融市场发展趋势。要不断的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联系,对于国际资本的流向进行严格监管,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同时,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通过对我国金融风险管理存在一些问题的分析与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景荣体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社会的进步,给金融市场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相关的金融部门只有通过不断的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正问题,才能够不断的发展进步.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规定有很多,所有的规定都是重要而不可忽视的。其中有一些规定一旦被忽视将会威胁生命。这里重点讨论八种高风险作业的控制和管理。这里所讲的一切都必须执行,不得讨价还价。每位主管人员都必须学习掌握并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包括:高处作业及防坠落保护.脚手架.开挖.用电安全.挂牌/上锁.起重/吊装.受限空间.夜间作业。

1、高处作业及防坠落保护。

在工作开始前,主管人员一定要确保防坠落保护措施到位(例如,安全绳,速差器,吊带)。

主管人员一定要确保有安全的通道通往高空平台或脚手架,例如:梯子。

2*2原则、离可坠落边缘2米以内和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100%系挂双大钩安全带,并系挂到可靠的系挂点上(例如:生命线.护栏.吊带)。系挂点要求能够承受2,270公斤的载重量。

两根安全绳不得绕过系挂点钩与钩直接连接,这样一旦其中一个挂钩滑落,就没有了坠落保护。

防坠落保护设施在使用前,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承重后的防坠落保护用品设备必须销毁,不能再使用。

生命线直径应不小于12毫米,必须使用花篮螺旋扣调节生命线松紧。

在电动升降平台或其它吊装设备(吊篮)内的人员必须佩戴和系挂安全带。

一旦发现有工人违反坠落保护规定,将通知相关主管负责人并对其采取处罚措施,第一次违规现场停工、停薪3天;第二次违规开除出现场。如发现主管人员没有提供足够的培训或指使工人在没有足够坠落防护的地方工作,该主管人员将受到至少停工、停薪3天的处罚,处罚包括开除现场。

2、脚手架。

脚手架在使用前必须有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并挂牌,每7天进行一次复检。脚手架材料.施工及维护应符合项目要求:绿牌,允许使用;黄牌,有限制使用;红牌,严禁使用(架子工除外),严禁使用无牌脚手架。

脚手架在搭建或拆除过程中,要对所有通道进行封锁,防止进入。

在脚手架搭建过程中要在所有入口处悬挂“危险,禁止使用”的牌子。如有梯子可提供进入通道,应移开该梯子以防止进入。

如果脚手架上的材料有可能跌落到下面的工作区域或是通道,要将该区域进行隔离,防止人员进入。

在所有梯子的入口处必须设置标有该梯子最高载重量的中英文标志牌。

如果脚手架需要进行调整,必须在合格的脚手架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脚手架跳板间的空隙不得大于5厘米,并且不得刷漆及出现破损情况。

工作平台上四面都要安装踢脚板,最低高度15厘米。

脚手架搭建完成后,剩余松散的管道.管件.跳板或工具不得被遗放在脚手架上。

脚手架所有平台上都要安装标准护栏,高度要达到11米。中护栏高度不得高于69厘米。

如果使用者认为脚手架不安全,应立即通知主管。

每块跳板必须固定,跳板放置要满铺,两头对接要严密,固定牢固。

脚手架梯子:。

梯子必须伸出平台1米高(5个横档)。

脚手架最低两层梯子可以外置,其它层面梯子内置。

梯子入口处要有单护栏。

梯子的放置角度要达到1:4的比例(水平距离30厘米垂直距离120厘米)。

平台上梯子通道口宽度必须大于75厘米。

梯子的底端应该结实牢固,顶部和底部梯档应该用扣件扣紧。

长梯子中部的位置要加支撑并且固定,防止弹动。

木制.铝制梯子必须符合标准。自制的梯子禁止使用。

梯子不得涂油漆或是使用其它方法隐藏损坏部位。

梯子横档不得出现变形.损坏或缺失的情况。

每个螺栓的螺丝必须固定到位,不得缺失。

内置式脚手架通道口处必须要有护栏。

移动式脚手架。

移动式脚手架在使用前要进行检查。

移动式脚手架只能在平稳的坚固地面上移动。

移动式脚手架每层高度不得超过2.7米,底层固定越低越好。大横杆和小横杆要用死卡扣固定。

移动式脚手架只有一个工作平台,必须在底座的范围内,不得越出。

脚手架移动时禁止载人.载物。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通过平台护栏受力垂直提拉重物。

移动式脚手架工作平台要符合一般脚手架的标准、上护栏.中护栏和踢脚板。

脚手架的爬梯要搭设在脚手架内部短边侧。

移动式脚手架使用时一定要将轮子锁定,禁止载人载物移动。

脚手架的安全荷载要标注在轮子上。

3、开挖。

无论是手工或是机械开挖,在开工前都要从相关负责部门取得工作许可证,并且将工作许可证在施工地点放置。

深度超过1.2米的`开挖要有边坡支撑保护措施或将边坡进行放坡。

深度超过1.2米的开挖要每隔7.5米有一个通道(如梯子)。梯子要状态良好,可以使用,梯子的放置要求末端探出放置点1米,并且进行固定。

距开挖坑边一米以内严禁堆放任何材料,梯级放坡,护栏和坑边保持一米距离。

每天要对开挖进行检查,大雨后要进行专项检查,以防出现塌方,保护措施失效,产生有毒气体或其它险情。

深度超过1.2米,有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开挖区域也被定义为受限空间。

通道包括走道,桥和坡道,每个通道空间需要足够大以保证安全通行。

有人员或设备过往的开挖和沟渠,都需要安装有标准护栏的通道.桥.坡道。

如果发现不明材料或有害物,请立即通知业主。

确保安全护栏搭建合格,有中护栏,上护栏。

4、用电安全。

挂牌/上锁许可证可防止非故意的意外启动。

确保工人了解.知道受电电缆的危险性。受电电缆要张贴标识,并且在桥架上缠有红色警示带。

在所有潮湿的环境中,如要使用电气设备,必须要安装漏电断路器。

电气工作前,要取得授权人员签署的有详细工作计划的许可证。

建筑物或结构上非永久的大于240伏单相插座都要安装漏电断路器(例如施工临时用电)。

需要将漏电断路器的动作电流设置为30毫安(0.03安培)。

每季度对插座.延长线及机具进行检查,并粘贴色标。

为了避免损害地下公共设施,开挖前必须办理开挖许可证。(开挖许可证可以有效预防损害地下设施)。

电缆放在水里或穿行在尖锐的物体中是非常危险的,使用电缆延长线要格外小心。通过把电缆架空就可有效避免这类危险。

破损电线的维修一定要符合项目要求。

5、挂牌上锁。

在已启动的设备上工作前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许可证必须注明锁定点,并且要确保工作前检查设备已经挂牌/上锁。

按照许可证的要求施工,确保设备挂牌/上锁。

在受电系统或是临近受电系统上工作时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设备应挂牌上锁以防意外启动。

锁定设备可以防止它从你身上运转。

在启动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持有工作许可证。

6、起重吊装。

吊机的搭建包括检查载荷.保证吊装线路无阻碍及熟悉吊装计划:1确保地面夯实;2支腿要完全伸展,垫板要放置在水平地面;3禁止将吊机支腿设置在不平稳的地面上。

吊装主管要负责制定安全工作方法和计划,同时要监督工作的执行。

吊装主管一定要确保吊装活动采取了以下措施:1信号工;2隔离工作区域,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3将带有底垫的支腿安放在坚实的地面上;4控制吊物的溜绳。

吊装工程师协助吊装主管制定吊装计划,协助设计。

吊机供应承包商每天要对吊机进行检查,并填写吊机检查表格,吊机同时也要通过其它的月检及年检。

起重机具必须标有安全载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每3个月都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并且对设备张贴色标。

任何吊装都必须事先计划,严禁在吊物下方工作,如果在吊物下工作,你可能被压的粉碎。

7、受限空间。

受限空间进出通道狭窄受限,形状.大小各异。

只有接受并通过受限空间培训的人才能进入受限空间工作。

未授权人员不得进入的标识,进入任何受限空间需要进入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一天。

工作主管要保证工作前取得受限空间许可证,并且将其张贴在工作现场,工作许可证要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后主管人员要负责将其撤销。

进入前和进入后,必须进行气体检测和监控。

受限空间内必须保证通风,受限空间外监护人监护。

禁止将压缩气瓶带入受限空间内。

8、夜间作业。

夜间作业,在有危险的地方,要进行围护,并且使用反光灯,使之易于被发现。

在工作区域提供足够的照明及应急用电,确保工人不在阴影下干活。

不得使用钠灯,可燃材料应从照明灯处移走。

注意文明施工—确保电线架高防止出现绊人的情况。

注意车辆—对车辆进出进行指导。

确保在有施工活动的地方,提供医疗设施保障。

确保光线充足,人员不在阴暗处工作。

提供足够的工具和设备确保充足的照明。定期对照明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危险在哪儿。

发现有威胁生命的危险存在时你必须立即制止活动的进行并予以纠正。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

1.1锅炉本体区域交叉作业、高空作业,汽机区域主机、发电机转子等辅机的起重作业,脱硫吸收塔反腐作业项目等必须每日按照安全检查表的要求对作业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对于检查不符合标准的严禁开工,应进行整改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1.2每天的开工检查应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检查签字,现场监护人员进行复查签字,项目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察签字,维护部及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认真执行的作业点进行曝光考核。

1.3各高风险作业项目转变工序后,在下一项工作开工前由专业组织各级人员进行风险分析及布控安全措施,执行转变工序后的安全检查表单。(列:脱硫吸收塔内部检修喷砂结束后在进行反腐作业前,应进行针对反腐作业的风险分析及布控防护措施)。

2.检修过程中安健环管理。

2.1在检修中后期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比较高,主要是高空落物的风险、火情的风险、用电和机械伤害的风险,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审查预控措施的有效性。

2.2开工前,各专业、各班组、各作业组,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布置相应的安全措施;工作组成员必须列队整齐。进行工前五分钟教育(包括三交三查),受教育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填写工前交底卡(包括承包商),没有完善的.安全措施绝对不允许开工。工作负责人执行“三到位”的原则,即:每天班前布置会上必须做到安全技术交底到位;必须复核工作票安全措施到位;工作人员到现场,必须亲自检查到位。

2.3架设临时电源箱时,内部对应的负荷标识必须标识清晰;每个工作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停送电,上一级开关送电前,一定要将下一级开关处于分离状态;布线规范,沿着建筑物或其它结构并远离可能受损的部位。临时电源线、焊把线敷设高度必须高于2米。

对现场存在的安全、健康和环境隐患或不符合项在当天制定纠正和整改措施。

检修现场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2.4登高作业必须系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对搭设的脚手架进行逐级验收,并悬挂标识。检修中使用的脚手架为防止变形,每天使用前工作负责人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联系整改。

2.5对承包队伍及人员的管理,实行谁雇用,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2.6重要设备打开后暂时不工作时应加封条,对重要的孔、洞、管口必须加设牢固的堵板,做好防止异物落入措施,安健环管理小组对其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及各级人员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者,各级管理人员均应立即提出,勒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立即停工教育整改。

2.7备品备件、工器具、检修设备定置摆放;物品摆放禁止阻塞人员通道和消防通道,现场零件不要摆放在孔洞边缘,避免碰落伤人。

2.8设备构件的起吊工作,应由专业起重人员操作,并设有专人指挥。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起重工地停留,工作开始前做好起吊工具的检查和试验,不合格器具不得使用;严禁超载起吊,严禁有人在吊物下作业。重要部件的起吊,执行现场到位标准。行车行走移动物件时,要保证下面工作人员及其它设备安全。

2.9上下立体交叉作业,中间必须用隔板或防护网有效地隔开,做好防止落物和人员坠落的安全措施;工作现场要有充足的照明;打开的孔洞、高处作业的下方(地面)要用围绳围住或有明显标志,设人员监护,以防人员误入,同时考虑人员通行方便。密闭容器内有人工作时,其外部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职责到位。

2.10动火工作负责人必须执行动火工作标准操作卡,动火工作标准操作卡由动火执行人随身携带,各级人员按照操作卡履行程序。

2.11现场工作中工作负责人每天工作前检查工器具(起重工器具、手动工器具、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使用损坏情况,发现检修中已损坏的工器具立即清出检修现场,观察工作成员在工作中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工作中人与人之间的配合,规避出现工器具坠落和相互由于配合不当造成伤害,并做到“一机一闸一保”。

2.12对油类等易燃物品要妥善保管,对清洗油、地面油污、油棉等要及时清除或放在指定地点,对环境的污染尽量降低到最轻,“谁污染、谁负责”,“随污染、随清除”,必须做到工完场清,防止发生火灾。

2.13垃圾、废旧物品必须分类,及时运出停备检修现场,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新源公司随时保持清理,并监督分类情况。

3.检修后的安健环标准。

3.1工作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安全防护措施恢复原状态,经工作终结后,工作人员不得在现场擅自进行相应的检修工作。

3.2凡主设备、重要辅机或电气设备、公用系统经过改进、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经过改进或定值变动的,在设备恢复备用前,检修及试验人员向运行单位做书面交底,以备查阅。

3.3检修人员在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应恢复设备的明显标志,核对热机设备的阀门名称、编号、旋转方向、介质流动方向、管道色环、保温是否完好等。

3.4对于风机、炉膛、电除尘等密闭容器检修结束后一定要清点人数,在关闭人孔门时一定要进行检查,防止遗留材料和人员。

3.5现场临时电源箱和临时照明,检修后将临时电源箱处在分闸状态,并联系电气拆除;临时照明不用及时收回,避免在清理现场时出现触电风险。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学装备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20xx年颁布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学装备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学装备严格按照《医用耗材新产品购置使用准入制度》及《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学装备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类设备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对医用耗材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对设备及耗材依据《医学装备验收与领用管理制度》、《医学装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医学装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用耗材入库验收制度》、《医用耗材发放领用制度》、《植入性医用材料专项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装验收、出入库、维护保养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对医学装备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医学装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5年以上。

对从事医学装备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对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学装备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进设备使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临床使用科室对医学装备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规范、规程操作。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医学装备出现故障时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设备管理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学装备不得再用于临床。

发生医学装备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设备科和药剂科,再由药剂科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关资质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上报药剂科。

临床使用的植入与介入类医学装备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制定医学装备安装、验收、使用的相关制度。

对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

在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学装备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遵照医学装备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由相关科室定期对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医学装备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如实记录并存档。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资金对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执行董事职责:

(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

(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董事负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3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

第六条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

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股权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七条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

第八条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

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分析。

第十条风险分析主要对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归因分析,并评估其影响,提出避险建议和措施。

第十一条风险控制是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风险报告是指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根据职责范围和报告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的与风险评估分析相关的报告。

第十三条股权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性风险等多种风险。

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十四条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项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失败风险。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投资项目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五条合规性风险。

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第十六条法律风险。

与被投资方、合作方、项目管理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缺失导致出现不利于我方的诉讼。

第十七条操作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即项目开发、初步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在上述每个环节均存在操作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员工内部欺诈、被投资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诈、尽职调查存在缺失、资金划拨差错、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项目跟踪缺失、项目公司报告不畅等风险,其中,决策失误、投资失控是重大风险。

第十八条市场风险。

由于股权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到投资退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项目所属行业、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的波动,导致项目公司估值、项目退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造成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

第十九条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分析,并检查、控制投资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第二十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为保证股权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制订、审阅股权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确保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决策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权投资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

(二)对股权投资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公司通报;

(三)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资产管理业务遵守公司内部制度。

第二十二条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投资立项环节上。

第二十三条公司制订项目立项标准。立项标准应该参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关于投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应当根据立项标准和投资范围,对备选企业进行筛选形成项目池。项目人员应当在广泛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对入选项目池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风险收益分析。符合立项条件的,根据公司规定申请立项审批。

第二十五条风险控制部应当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六条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风险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引入外部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制度,明确项目投资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基金的权益,项目投资的范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

(二)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五)不得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司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

(六)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二十九条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项目组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2)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4)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

第三十条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3)股权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项目,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并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提交股东审议。

第三十一条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1)项目组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实地回访项目公司;定期收集项目公司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

(2)项目组负责每月或每季度完成一次对投资项目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编制《项目管理报告》,并向主管领导提交该报告。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投资项目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进行决策。项目组在跟踪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公司的经营情况重大变化、重大法律纠纷、权益发生变动、或者财务指标恶化、亏损等重大事项的,项目组应当及时报告。

第三十三条公司建立项目退出审批机制,对项目退出进行决策。当项目达到预期投资目标或出现重大紧急事项需要退出时,项目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退出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退出方案未通过审议的,项目组应当研究并重新设计退出方案,直至项目实现退出。

第三十四条对财务与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配备专职的财务核算人员。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使用资金、单独开立银行账户。

第三十五条对人员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专职。

第三十六条公司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风险进行隔离,防范利益冲突,规范关联交易。

第三十七条风险控制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性报告两类。

第三十八条风险控制部门定期对公司业务运作、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与评价,在每年度4月底前向公司领导上报年度风险控制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九条公司发生或可能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部接到报告后,根据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向公司领导报送临时性报告。

第四十条风险控制报告中应明确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或补救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疫情风险管理制度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学精准做好农区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xx省20xx年春节期间农区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现对全村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如下:

1.疫情期间村民外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备查,出行时必须佩戴口罩。各宣传点热心提醒群众不外出,不接触疫区返乡及外来不明人员,村民确需外出的,需向所在村委会报备,报告出行路线和所接触人员详细信息,村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台账。

2.省外来区到村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告,由村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告人员进行登记、测温,无症状的按要求居家自我隔离;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报告;对于未报告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3.省外来区到村人员不得隐瞒居住地、途经行程等重要信息,对于隐瞒信息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鼓励村民积极监督并举报隐瞒省外来区人员情况。

4.村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不聚会、不聚集、不走亲访友;保持室内、庭院环境卫生清洁;勤洗手、多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严控聚集性活动,实行三个不举办。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红事新办、白事简办的新风尚,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

6、外地返乡人员主动注册申领“xx健康通”,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返乡人员,从事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返乡人员,返乡之日起7日内每天向包户干部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

对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或不配合村委会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抗拒、阻挠、破坏管理秩序、损坏防控设施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属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组织部门依法依纪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政法机关处理。

为切实保障您和家人以及身边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积极配合。村委会疫情防控电话:。

特此通告!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和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公司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二)进行风险评估;。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系统,指围绕风险管理策略目标,针对公司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危害,把机会风险视为公司的特殊资源,通过对其管理,为公司创造价值,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公司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第八条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3.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4.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九条公司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一)健全性: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风险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一线业务运作与二线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十条公司的风险管理通常应涵盖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包括公司战略、规划、产品研发、市场运营、业务运营、财务、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物流、质量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及风险管理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定期沟通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管理制度等。

第十二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顾问、各部门内设的有风险职能的部门或岗位构成。

第十三条总裁办公会负责提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十四条审计部独立于公司各部门,负责协助公司识别和评价重大风险问题,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与控制系统;通过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其持续改善等工作,帮助公司维持有效的控制系统;评价公司治理过程并提出改进公司治理的恰当建议,履行检查与评价、咨询与服务的职能。

第十五条风险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公司风险防范、监控体系,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公司各业务风险的日常管理,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类风险实施有效的事前评估和过程监控,有效化解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第十六条法律顾问承担公司的政策法律事务,为领导决策和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审核相关法律文书及合同,防范法律风险;负责牵头处理公司诉讼事务和经济纠纷事务,代表公司对外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风险控制职能,执行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内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岗位职责和部门内全面、合理的风控制度,并针对业务主要风险环节制定业务操作流程。

第四章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综合信息的收集与积累机制。风险管理综合信息包括与风险及风险管理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法规、市场状况、技术革新、公司资源、财务状况、人力配置、管理措施、工具应用、信息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公司及各部门应广泛地、持续不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及管理相关的信息,并送交风险管理部对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和修订,以建设和更新公司的风险管理综合信息库。

第十九条公司对公司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第二十条风险评估由公司组织各部门实施。

第二十一条风险辨识是指查找公司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公司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如集中趋势法)、计算机模拟(如蒙特卡罗分析法)、事件树分析、压力测试等。

第二十三条进行风险定量评估时,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十四条风险分析包括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以便发现各风险之间的自然对冲、风险事件发生的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五条在评估多项风险时,根据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的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风险坐标图,对各项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策略,指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

第二十八条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对能够通过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等方法。

第二十九条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公司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以及各风险在风险坐标图上的位置,进一步确定风险管理的优选顺序,明确风险管理成本的资金预算和控制风险的组织体系、人力资源、应对措施等总体安排。

第三十一条定期总结和分析已制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其中,重点检查依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风险控制预警线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标准。

第六章风险的监控报告与预警。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风险报告和预警制度。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反馈,使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和资产的风险状况,相应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和管理措施。

第三十三条风险管理部对各部门的经营计划、方案的实施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分析和处理,并保留风险管理记录。各部门或岗位向风险管理部报送本部门业务风险情况。各部门所有涉及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必须向风险管理部报备,或向风险管理部开放信息系统。风险管理部有权检查原始资料。

第三十四条公司的风险报告分为定期风险报告和不定期的专项风险报告。定期风险报告是对一个阶段公司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和纠正的情况进行的汇总报告;不定期专项风险报告是对监控中或风险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或风险隐患问题进行的专项报告。风险报告要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报送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和履行垂直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

第三十五条在风险监控中发现问题时,风险管理部可以进行风险专项检查,必要时可进行重点审计或组织专项审计。对其它不属于审计监察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风险管理部可以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第三十六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以发现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建立财务预警系统:公司的财务中心,通过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财务指标的变化,对可能或将要面临的财务危机实现进行预测预报。

(二)建立经营管理预警系统: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根据各个业务环节特有的性质来设计不同的风险控制机制,彻底掌握风险的来源和可能的影响。

(三)建立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各部门有责任及时、无保留地向公司风险管理部报告有关风险的真实信息。

1、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

2、公司须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3、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风险矩阵和排序频谱、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报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4、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须实现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公司整体和各部门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

5、公司确保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三十七条公司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需要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如: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损失事件管理等)。

第三十八条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满足合规的要求,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公司制定内控措施,一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六)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把各部门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四十条公司建立灵敏高效的危机处理和应急管理机制,以降低风险损失。对新出现的、缺乏风险应急预案的重大风险,风险管理部应立即与公司相关部门协调,组织人员研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并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第四十一条当风险已经发生,风险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公司风险管理部报告。风险管理部应及时对风险进行初步的评判,确定是属于一般性内部风险,还是对企业声誉、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造成强大压力和负面影响的企业危机。对一般性风险,责成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处理;对企业危机,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一)第一时间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该小组应由公司总裁或副总裁担任组长。小组成员至少应包括:发生危机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财务中心、总裁办公会成员、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小组应配备小组秘书及后勤保障人员。公司董事会应授权危机处理小组为处理危机事件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协调机构,有权调动公司可用资源,有权独立代表公司作出声明、承诺或妥协。

(二)危机处理小组应及时根据现有的资料和情报,以及企业拥有或可支配的资源来制订危机处理计划。计划必须体现出危机处理目标、程序、组织、人员及分工、后勤保障、行动时间表以及各个阶段要实现的目标,同时还应包括社会资源的调动和支配、费用控制和实施责任人及其目标。计划制订完成并获通过后,应立即开始进行物质资源调配和准备,展开全面的危机处理行动。

(三)危机应按如下程序处理:

1.对于尚未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在对危机事件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和公理,果断做出处理决定,以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2.对于已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应保持与社会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披露事实真相,以有助于对事件做出客观公正的报道和评价。

3.在处理过程中,应处理好与危机事件对方当事人的关系,及时按抚,避免出现纠纷。

4.在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危机处理小组均应与当地政府、监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事件进展。

(四)危机事件处理完成后,危机处理小组应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如实反映事件的起因、发生过程、处理方法和结果、责任认定、反映的问题等,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以避免新的风险和危机发生。

第四十二条对因决策失误、管理失职、行为失当等原因致使公司出现风险或危机,并造成有形或无形损失的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公司应追究其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四十三条公司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十四条公司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用压力测试、返回测试、穿行测试以及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四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及时报送公司风险管理部。

第四十七条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要根据本制度第三十条要求对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跨部门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及时报送公司总裁或其委托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八条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年一次对包括风险管理部在内的各部门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直接报送总裁办公会及董事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第四十九条公司须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公司文化,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公司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五十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须融入公司文化建设全过程。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促进公司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五十一条公司在内部各个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从董事会开始高度重视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总裁负责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日常工作。高级管理人员须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

第五十二条大力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制定员工道德诚信准则,形成人人讲道德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及违反道德诚信准则的行为,严肃查处。

第五十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须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传播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严格防控纯粹风险、审慎处置机会风险、岗位风险管理责任重大等意识和理念。

第五十四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与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意识,防止盲目扩张、片面追求业绩、忽视风险等行为的发生。

第五十五条建立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采取多种途经和形式,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裁办公会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为全面辨识生产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并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2、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3、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2、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

1、建立健

2、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

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制订员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建立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程序,对生产全过程安全要素进行有效管理。

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进行检查,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辅料(含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出厂产品所发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程序

3.1 在超出关键限值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由关键控制点监视人员直接识别潜在不安全产品,对其进行标识和隔离。

3.2 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现场生产人员先行将其标识和隔离。通知质检人员评价不符合的原因和对由此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满足如下情况的取消标识和隔离,否则应更改标识为潜在不安全产品。

a)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b)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3.3 对潜在不安全产品由质检员从如下方面获得证据可作为安全产品放行,否则应作为不合格产品处理:

a)除监视系统外的其他证据证实控制措施有效;

c)充分抽样、分析和(或)充分的验证结果证实受影响的批次产品符合被怀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3.4当认定为不安全产品时

b)当发现个别不合格品,由生产部确认后作出处置,处置方案有:报废、移作他用、返工,并应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作详细记录;返工产品应重新进行检验。

c)报废产品需放置到报废区,按规定作好标识,由生产部负责具体实施。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实现公司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将风险控制在与公司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3)确保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4)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5)取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重大风险的应对策略和方案,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四条为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公司设立三级风险责任体系:

(1)风险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由公司班子成员组成,负责重大风险决策和制度发布。

(2)风险专职机构: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审计科,负责具体和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和组织工作,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工作。

2

组长:赵庆民。

副组长:裴光旭薄其山王欣马兵范。

张金波黄新生王洪涛。

成员: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各单位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1)对年度风险管理提出总体目标和要求;。

(3)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5)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8)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4)做好风险信息汇总;。

3

(6)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职能部门职责:

(3)负责本部门风险信息的收集和评估;。

(4)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改进和完善工作;。

(5)及时按规定提交上报风险管理信息、工作报告等;。

(6)做好本部门风险预警和监控;。

第三章风险信息的收集和评估。

第七条战略风险信息收集的内容:

(1)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2)科技进步、科技创新有关内容;。

(3)市场对煤炭产品的需求和要求;。

(4)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5)与周边对手相比,公司实力差距;。

(6)公司战略规划、投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相关编制依据;。

(1)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4

(2)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3)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

(4)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5)盈利能力;。

(6)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7)与公司现行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税收政策等信息。

第九条市场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公司煤炭价格及供需变化;。

(2)能源、原材料、关键设备、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定性和价格变化;。

(3)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4)税收政策和利率变化情况;。

(5)潜在竞争者和替代品情况;。

第十条运营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产品结构。

(2)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4)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的流程和环节;。

(5)企业内外部人员道德风险知识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5。

制系统失灵。

(6)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法律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公司的新法律和政策;。

(3)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4)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合同;。

(5)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内容。

(1)公司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战略目标制定、执行和战略评估以及考核因素;。

(4)市场变动、价格变动、信用管理;。

(5)研究开发、技术投入、设备采用、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6)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7)营运安全、员工健康、食堂食品、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8)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公共关系、政策变动执行因素;。

(9)外委工程及外部施工人员管理等因素;。

6

(10)其他内部风险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颁布和注销等法律因素;。

(3)政治形势、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等社会因素;。

(4)科技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发展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地理环境因素;。

(6)其他外部风险因素。

第十三条风险评估的方法。

(4)风险评估主要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方面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的流程。

求提出采取的预防措施,整个风险信息的收集要具体化,实事求是,符合现场实际,不能出现空话、套话。

(2)各风险职能部门将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评估结果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3)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将风险信息和评估结果审核汇总形成公司风险信息数据库;。

(4)各风险职能部门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3)风险管理策略工具包括风险承担、转移、对冲、转化、补偿、规避、控制等策略形式。

第十六条风险解决方案内容: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组织领导、涉及的管理和业务流程,手段和资源配备,以及事件事前、事中和事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8

(4)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对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进行审核汇总,重点检查风险应对策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管理策略是否涵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是否明确责任人,并上报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二十条风险预警指标的确定流程。

(1)各风险职能部门年初确定预警指标及指标数值范围,并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3)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对重大风险预警指标进行审定,并批复执行。

第二十一条风险预警分为一般风险和重大风险预警。对于。

一般风险预警各风险职能单位按照风险管理制度执行,将监控和预警情况及时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对于重大风险预警,指标值超出蓝色预警范围,应将预警情况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上报;指标值超出黄色预警范围,应将情况直接上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指标值超出橙色预警范围,应将预警情况直接报总经理和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指标值超出红色预警范围,直接上报总经理和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并启动重大风险危险处理预案。

第二十三条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包括持续的风险管理监督和风险管理活动评价。

第二十四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风险职能部门风险信息库是否完善加以改进;日常监控是否及时并加以改进;风险信息报告是否真实,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是否有效;检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完备性。

第二十五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和各风险职能部门应加强自查工作,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流程,完善风险信息库和风险管理策略,加强风险指标的监控和预警,每季度至少进行自检一次。

第二十六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向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提交各项重大和重要风险管理的策略和解决方案的落实情况,并接受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的监督和考核。

(1)公正原则。

(2)可控性原则。

(3)适度激励原则。

(4)年度考核与日常考评相结合原则。

第二十七条风险考核内容。

(1)风险管理组织运行系统:包括组织建立、制度建设、人员配备、日常运行等;。

(3)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解决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

(4)风险预警和监控情况,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全面和准确性;。

(5)风险管理自查和报告情况:风险自查工作、自查报告上报、风险管理改进和整改工作情况。

(6)风险管理实施阶段性评估报告制度。每季度首月中旬,,由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主任组织各成员,召开全面风险信息与评估报告会。根据各单位提报的风险信息及评估报告,由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形成书面评估报告,报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年度风险考核采取现场调查、人员询问、资料抽查等方法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

第三十条全面风险管理应结合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开展工作。切实防范日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生产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安全运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行专项奖惩,对考核结果前三名的分别实施3000元、20xx元、1000元奖励,后三名者分别给予同等处罚。为了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季度对顺利完成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各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向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报送本部门风险管理报告;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上报公司风险管理报告。

(1)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善情况;。

(2)风险评估基本情况以及重大风险确定情况;。

(3)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的确定;。

(4)风险管理策略以及风险解决方案制定情况;。

(5)风险预警和监控情况;。

(7)内控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

(8)风险管理方案调整以及方案整改情况;。

第三十四条年度报告各风险职能部门应对上年度本部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回顾上年度风险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下年度工作安排,风险管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并对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每年年底,对各风险职能部门年度管理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形成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报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对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同时亭南煤业公司发〔20xx9〕113号文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第三条本制度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提出了要求,适用于xxx总部、各直属单位。全资及控股权属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实现本制度的转化、对接和落实。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充分考虑危害的根源和性质,对本单位潜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安全生产危害因素进行辨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选择有效、可行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可使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选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

(一)生产工艺固有风险重点评估内容。

1.设计施工情况、边坡高度、边坡角、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封闭圈以下深度、排土场情况和周边环境等。

2.设计施工情况、库容、坝高、汇水面积、筑坝方式、浸润线控制情况、库址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

(二)设备设施重点评估内容。

1.生产设备设施系统的机械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

2.生产、调度、管理、监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3.设备设施的技术水平,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情况。

4.设备设施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情况。

5.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执行情况。xx全生产监管指令落实情况。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对辨识出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安.定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安.定全风险等级。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d级1级(重大风险)、c级2级(较大风险)、b级3级(一般风险)和a级4级(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各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时,对每一级可考虑再细分亚类管控,例如:对a级风险,根据其风险程度等再划分为a+、a、a-亚类。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级的结果,通过采取隔离危险源、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测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安全生产风险的目的,同时针对安全生产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各单位各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遵循以下原则:

(一)a级4级:蓝色风险(低风险),需要注意,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各企业员工应引起注意,各工段、班组负责a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可根据生产场所或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制定控制措施及保存记录。

(二)b级3级:黄色风险(一般风险),需要控制整改。各企业车间、科室应引起关注,负责b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工段、班组具体落实;应考虑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实施,保留记录。

(三)c级2级:橙色风险(较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各企业、职能部门应引起关注,负责c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车间、科室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采取改进的控制措施。

(四)d级1级:红色风险(重大风险),各企业应对d级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具体由各分厂或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具体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停止风险不可控制的工作,立即整改,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安.大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生产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第十三条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安.大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过程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动态评估、调整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从企业、工程部、班组和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方案,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逐步构安.建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

(二)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并有效实施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

(四)未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告知的。

第十七条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不力、构安.建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不力,导致形成隐患,并引发事故的单位,按照xxx《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xx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财产的伤害和工作环境破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辨识额评价评价管理工作。

3、危险源辨识

(1)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可分为直观经验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两大类.

(2)常见危险、危害因素为易燃易爆物质、腐蚀和腐蚀性物质、生产性毒物、生产性粉尘、噪声、振动、辐射、高低温、采光与照明等.

(3)危险、危害因素的识别要全面、有序地进行,禁止漏项,按规定以厂址、总平面布置、道路及运输、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管理措施等顺序和方面进行.

(4)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工作须按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一20xx)进行.

4、评价方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

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5、评价时机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6、评价准则

采用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的评价法,具体评价准则规定为: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发生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

财产损失

/万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3

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服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

风险度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

时治理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7、评价组织

评价活动是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评价

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辅助风险评价和参与风险控制工作。

8、其它要求

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部门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9、附则

8.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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