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室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5篇)

时间:2023-12-24 11:44:32 作者:紫衣梦

工作方案还可以作为交流和协调的依据,使团队成员之间更好地协作。以下是一些经过专业人士审核的工作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做好工作。

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新农合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认真贯彻落实。

“三严三实”重要思想为指导,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促进我县“四兴战略”实施,加快全县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100%。

以上,提高受益程度,扩大受益面,减轻农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彻底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一)坚持政府组织、积极引导、广泛宣传,个人、地方政府和国家三方筹资的原则。

(二)坚持以家庭为单位,农民自愿参加,以住院统筹为主,大病保险为辅,兼顾门诊治疗的原则。

(三)坚持。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节余、资金封闭运行”的原则。

(四)坚持。

“分类指导、民主监督、积极探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原则。

(五)坚持分级诊疗制度正确引导病人流向。

合理利用卫生资源。

让参合农民享受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l.

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运行程序、实施步骤,合理确定支付范围、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

1.

召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启动大会,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各乡镇召开动员会议,与各行政村签订责任状,同时下发宣传资料,做到每户一册。

2.

100%。

以上。

3.

组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队深入村屯进行宣传,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1.

今年连续参合的个人缴费标准为。

180。

元,各级财政补助为。

450。

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

7

10。

级伤残军人、“三属”、返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筹资部分,由县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基金中支付。

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纳资金,由各乡镇政府、村委会根据本地实际,采取“边宣传、边筹资”的形式筹措,进行收缴核对后,由村所(室)医务人员进行人员录入,并出具正规票据,由乡镇新农合管理部门以村为单位足额代收并负责基金安全管理,保证足额打入合作医疗的基金账户。

l.

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各项规定认真及时的审查、核算、支付医疗费用。

2.

全县农民参加。

2017。

2017。

1

1

日后发生的医药费享受合作医疗补偿。

-->。

“三严三实”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战略举措,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

为确保在

2016。

12。

10。

100。

%,农民参合率达到。

100%。

以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责任目标。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领导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要说明情况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卫计部门要加强工作的协调和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县农合办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人员培训、资金管理等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缴和工作经费的预算和拨付工作;县广电局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在黄金时段开办专栏或专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县审计部门要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农合办要采取张榜公布等措施,每月

10。

日公布合作医疗资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直接进行监督,保证农民参与权、知情权,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开、公平、公正。

六、组织领导。

延寿县。

2017。

任:丁宇航。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刘亮。

县政府副县长。

员:那振香。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侯振刚。

县财政局局长。

丁会仁。

县农业局局长。

赵志民。

县民政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祝晓玲。

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局长。

广

县人社局局长。

王义平。

县监察局局长。

于永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继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大尉。

延寿镇政府镇长。

孟庆文。

六团镇政府镇长。

赵淑芳。

延河镇政府镇长。

鲁永志。

加信镇政府镇长。

远志军。

中和镇政府镇长。

安山乡政府乡长。

王宏君。

青川乡政府乡长。

王鸿鑫。

玉河乡政府乡长。

王浩军。

寿山乡政府乡长。

金志军。

县卫计局农合办主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金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乡镇政府主管乡镇长、村主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合管科主任、村级卫生室乡村医生组成。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定期监督、检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管理情况。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设计【】

1、完善村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根据省民生工程统一安排,今年我村建设垃圾处置设施9处。到3月底前完成选址、土地征用、一书两图制作以及招投标前期相关工作,4月20左右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于5月份底竣工。

2、建立村环境卫生工作队伍。按照乡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按照至少每250人口配置一名村垃圾保洁收集转送人员。

3、根据上级要求,保障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经费,同时发动广大农民投工出物,一家一户的事自己办。

4、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自现在起到5月份中旬利用一个月时间内,在村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我村要邀请城乡结对的共建单位干部职工,同时动员我村居民对居住地周围、村庄道路、水塘沟渠等地的环境卫生集中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全力清除我村各类存量垃圾并在整治后加强对农村环境的日常管理,建立农村环境整治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好本村卫生责任范围内集中垃圾的清除及垃圾日常处理工作。

5、建立和强化农村环境卫生的运行机制。通过村规民约、街道、小区卫生自治等方式,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卫生管理制度。

6、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和整治工作示范点。村两委干部分片包组开展工作,落实责任。

肇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为参合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肇源县辖区内。

16。

5

2016。

年有生育计划的也可以为未出生的婴儿缴纳参合费(双胎或双胎以上的新生儿可以同时享受新农合政策)。

县域内异地居住的农民可以在居住地参合。

2016。

99%。

150。

元,各级财政匹配。

410。

元(中央财政。

234。

元、省级财政。

138。

元、县级财政。

38。

元),共计。

560。

115。

元[其中。

15。

元做为一般诊疗费(。

10。

元用于村级门诊统筹、

5

元用于乡镇级门诊统筹)、

100。

元做为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用补偿]计入门诊统筹基金、

20。

元做为参合农民参加大病商业保险的保险费,划入商业保险公司帐户进行全市统筹管理,

425。

元计入大病统筹基金,风险金累计缴存比例为当年基金总额的。

10%。

参合费收缴截止到。

2016。

1

31。

日,外出务工及外地长期居住人员参合费收缴截止时间延长到。

2016。

2

29。

日。

参合农民享受新农合和大病商业保险待遇的有效期限为。

2016。

1

1

日至。

12。

31。

日。

普通门诊统筹无起付线,个人封顶线为。

100。

90%。

比例报销。在县级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药费用按。

70%。

70%。

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报销范围为:与参合患者所患疾病相关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参合农民在一个参合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未达到封顶线的,下一年度继续参合,将调整报销封顶线。门诊统筹基金不以参合农民个人身份滚存、不可抵顶下一年度个人参合费用。

尿毒症透析封顶线。

6

万元,县内报销比例。

80%。

县外报销比例。

70%。

;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耐多药肺结核封顶线。

6

万元,县外报销比例。

70%。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封顶线。

2

万元,县内报销比例。

80%。

县外报销比例。

70%。

5000。

元,县内报销比例。

70%。

县外报销比例。

50%。

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大病、慢性病,报销封顶线按照所患疾病规定的最高封顶线执行。

医药费用补偿范围:

县及县外定点医疗机构限于使用基本药物及省新农合用药目录中的药品费用,每日处方金额不超过

500。

元;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限于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每日处方金额不超过。

200。

元。

必须是与所患慢性疾病诊断、治疗相关的辅助检查。中医推拿、按摩、针灸、牵引、中药熏蒸。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

2016。

年我县新农合住院大病医药费用采取按比例核销方式进行大病补偿。

参合农民患大病住院治疗,可报销医药费用根据就诊医院级别按不同标准核销。即: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

200。

元,其余费用全额报销(县内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参照一般乡镇卫生院管理,报销比例降低。

20%。

),并将逐年降低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起付线;县级医院起付线为。

500。

元,核销比例。

75%。

;县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

1000。

元,核销比例。

45%。

1000。

元,核销比例。

25%。

;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其它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医药费用核销起付线为。

1000。

元,核销比例。

10%。

;单价超过。

500。

元的辅助检查费用、单价超过。

1000。

元的医用耗材费用和由外伤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正常核销比例的。

50%。

核销。

对于参合患者所患疾病符合县级

“限治病种”范围内所产生的费用。医药费核销时,在正常核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

5%。

200。

元起付线即可。

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按病种付费方式,按照在正常核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

5%。

200。

元。县合管办对定点医院按照单病种定额支付新农合补偿资金。实行“超支不补,节余归己”原则。

经专科医院确诊的精神类疾病参合患者,住院医药费用全额按照相应比例报销。

周岁参合儿童患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四种疾病在省合管办指定的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牡丹江心血管病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共五家定点医疗机构免费治疗。

在一个参合年度内,每个参合患者门诊、住院医药费用累计补偿不超过。

15。

万元。

(一)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发生的普通门诊统筹、门诊大病、慢性病和大病住院医药费用实行垫付核销制度。县合管办每月审核核销一次。县财政局要在年初为县内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预拨垫付资金(预拨资金包括一般诊疗费、门诊统筹垫付资金、大病统筹垫付资金),垫付资金按照上一年度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月最高垫付补偿资金的数额预拨,年末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资金垫付情况,实行多退少补。

(二)普通门诊统筹医药费用采取即时结报制度,参合患者应持身份证、合作医疗卡就诊,只需交纳自付费用即可。

(三)门诊大病、慢性病患者的确定,必须是诊断明确、依据充分。每年。

1

3

月末由患者本人持身份证、合作医疗卡、慢性病门诊手册、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等相关手续到县合管办登记备案。备案后可以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县内定点医院门诊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必须由该院的医保科指定医生负责接诊治疗,其他科室就诊治疗所产生的医药费用不能进行门诊慢性病核销),每次治疗时必须携带慢性病门诊手册,并由经治医生填写治疗经过。医药费用采取即时结报制度,只需交纳自付费用即可,但必须在本户门诊统筹报销达到封顶线后,方可进行报销。年末最后一次就诊报销后将身份证复印件、慢性病门诊手册上缴到就诊定点医院合管办统一存档。

特殊的专科慢性疾病门诊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可放宽到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年末将相关手续报到本乡镇合管办,一个参合年度累计报销一次。

(四)参合农民患大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患者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

1

)本人身份证、(。

2

)户口簿、(。

3

200。

元自付费用即可。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留存患者的疾病诊断书、医药费收据和住院病历的原件,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住院审批单、新农合医疗服务协议书,大额费用审批单,用于定期同县合管办结算垫付资金。

(五)开展双向转诊制度。参合农民患住院大病需到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治疗前需携带身份证、合作医疗卡,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并经县合管办批准。出院当日或出院之后办理转诊无效。因病情需要到省外公立医院住院治疗,治疗前需由省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并经县合管办批准。患者发生的医药费用先自付,医疗终结后将相关手续报到本乡镇合管办。经审核合格后按规定标准核销医药费。参合农民患按病种付费以外的疾病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后需要继续常规治疗的,可以转入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出当日必须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治疗,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报销时不予扣除起付线。

(六)外出务工或在外地长期居住人员。

(

居住三个月以上。

以居住证时间为准。

)

患病治疗,就近到当地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门诊医药费用核销,由患者本人或家属持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卡、门诊医药费收据、门诊处方、打工单位证明或居住证到参合地乡镇卫生院进行报销。住院医药费核销,除携带正常手续外,还应提供打工单位证明或居住证,证明中要注明患者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的确切地址、从事工作、打工时间等,并填写出具证明单位的固定电话号码。外伤患者需由当地社区或打工单位出具外伤证明。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合患者,住院费用按正常转诊比例核销。

(七)自行参加商业保险的参合患者住院医药费核销时(外伤患者除外),核销收据原件留存有矛盾的,新农合可使用复印件予以核销,新农合经办机构负责在核实的复印件加盖业务专用章,与原件一同返回给参合患者用于商业保险核销,商业保险报销后持核实盖章后的医药费收据复印件和保险公司理赔分割单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新农合补偿。

(八)县外住院治疗的参合患者和外伤参合患者医药费核销时除正常核销手续外,还需提供由村卫生所出具的证明,外伤患者证明要写清受外伤的原因及责任,医药费用收据必须是原件。

1300。

元,中心乡镇卫生院不得超过。

1500。

元,县级医院不得超过。

4500。

元,超出部分的核销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随着医改工作的深入开展,县、乡两级医院的次均费用限价将做动态调整。参合患者患同种疾病出院后十五日内(同一医院)再次住院,未经县合管办审核、备案的医药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县合管办要每月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

(十)孕产妇住院分娩,首先办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费用余额用于新农合核销。

5%。

(十二)门诊及大病医药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为:下一年度三月末。

(十三)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补偿医药费:

1.

与住院疾病治疗无关的费用。

2.

住院时间不满三天的住院医药费用(转院和临床死亡除外)。

3.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黑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充药品目录》和《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进口药品及出院带药所产生的费用。

4.

20。

元的费用。

5.

因工伤、医疗事故、第三者责任事故致伤、打架斗殴、吸毒、自杀、自残、犯罪行为、酒后意外等事故及他人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用。

6.

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交通事故致伤所产生的医药费用。

7.

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虚挂床位所产生的医药费用。

8.

美容整形、假肢、义齿、义眼、配镜等特殊医药费用。

9.

不能提供有效票据或有效原始资料的医药费用和医疗终结后下一年度三月末之前不能及时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补偿的医药费用。

10.

享受其他福利性医疗保险(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等)的参合患者的医药费用。

11.

家庭成员(以户口簿为准)未全部参加新农合,本户所有家庭成员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12.

参合患者在未定点的非公立医院就诊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13.

特殊治疗费用。包括。

:

生物制剂、器官移植供体费用、试管婴儿、进口医用耗材、微波、核磁光导、红光、钬激光等非常规治疗费用。

14.

单纯采取中医治疗、残疾人康复治疗及采取中医和残疾人康复联合治疗住院患者的医药费用。

50%。

的比例予以报销,封顶线。

20。

2015。

47。

号文件执行。

“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摆上工作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好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这项工作。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费用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引入竞争机制。

“走样”、“脱节”和“误导”等现象的发生。保证宣传工作的持续有效,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10%。

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

1

万元。

对于在新农合运行过程中以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套取新农合基金的单位或个人,将全部缴回违规资金划入新农合统筹基金帐户管理,并对违规违纪的参合农民取消当年享受新农合资格。构成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果上级没有新政策出台,按照以往政策执行。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设计【】

1、通过悬挂横幅、出宣传栏、公开栏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清洁工程的内容和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农村的文明素质教育和卫生意识教育,培养农民讲究卫生、受护环境的良好习惯,让广大农村居民自觉地参与到这项工程中。

2、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安排,明确分工,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切实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抓出成效。

3、齐抓共管,合力攻坚。村负责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负责村内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和道路的管护、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建立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净化小环境、清洁上学路”、“劝导别乱丢”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的作用,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4、严格奖惩,实行常态化管理。我村将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对工作不彻底、成效不明显影响我村考核的要坚决否决。切实把环境卫生整治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紧抓不放,切实建立起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深入、持久、长期的开展。

玉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

2016。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群众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住院统筹和大病保险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一)工作目标。

100%。

参合农民人口覆盖率达到。

95%。

以上。

(二)工作原则。

1

自愿参加原则。农民以户。

(

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为准。

下同。

)

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参合费用。

2

3

保障适度原则。坚持门诊个人账户补偿与住院统筹补偿相结合,以住院统筹补偿为主,科学合理确定门诊个人账户住院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偿的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防止基金透支或基金沉淀过多影响农民受益。

二、参加对象及权利、义务。

2016。

年新农合。

(二)权利: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规定的补偿范围及比例享受医疗费用补偿;对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监督和质询。

(三)义务:按缴费标准及时足额缴纳新农合个人筹集部分的资金;自觉遵守县新农合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实施方法。

(一)基本模式。

门诊统筹。

+

住院统筹。

+

保险补偿。

门诊统筹包括:一般门诊补偿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补偿;

住院统筹包括:一般住院补偿、重大疾病医疗救治、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偿;

保险补偿包括: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获得大病保险补偿、意外伤害保险补偿。

(二)基金筹集。

1

采取农民个人出资与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方式筹集新农合基金。

2016。

年,我县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

560。

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

150。

元,中央、省、县财政补助参合农民每人。

410。

元。

2

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代收,以户为单位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缴款专用收据,逐级上缴到县财政新农合基金专户。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百岁以上老人老复员军人三属七级以下伤残军人带病还乡退伍军人两参(参战退役及涉核退役)人员及未享受低保的持证残疾人,由村乡镇逐级申报,县民政残联部门审核确认后,县财政出资代缴个人缴费部分。

3

个人缴费资金一次缴纳到位,中途不予退还补办。参合农民在参合年度内注销户籍的,个人缴费资金不予退还。

4

参合登记及缴费期限截止至。

2015。

12。

31。

日。

(三)基金分配。

1

门诊补偿基金:按每人。

50。

元标准提取,用于参合农民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

2

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补偿基金:按。

800。

万元提取,用于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

3

一般诊疗费:按每人。

25。

元标准提取,由乡、村两级新农合门诊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4

大病保险基金:按每人。

30。

元标准提取,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用于本年度参合患者新农合报销后,自付合理医疗费用在一定数额以上部分的补偿。

5

意外伤害保险基金:按每人。

18.5。

元标准提取,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用于本年度参合农民因意外伤害住院的医疗费用补偿。

6

10%。

7

住院统筹基金:用筹资总额扣除门诊补偿基金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基金一般诊疗费大病保险基金意外伤害保险基金风险基金后的部分建立,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全县统筹使用。

(四)补偿标准。

1

门诊统筹补偿。

(1)。

50。

元标准给予定额补偿,家庭成员之间可通用,余额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但不可抵缴参合费用。

(2)。

20。

种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给予补偿。

患有上述特殊病种的参合农民,须由本人或亲属填写书面申请,经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专家鉴定并出具诊断证明,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纳入特殊病种参合农民信息数据库管理。特殊病种患者凭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处方和收费凭证核算大额门诊统筹补偿费用。

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补偿起付线。

300。

元,补偿比。

60%。

封顶线为每人每年。

6000。

元。

2

住院统筹补偿。

(1)。

一般住院统筹补偿:

补偿标准。

机构类别。

起付线。

(

)

补偿比。

(%)。

乡镇卫生院。

10090。

民营医疗机构。

20085。

公立医疗机构。

60078。

玉田县中医医院。

50081。

民营医疗机构。

60078。

150065。

200055。

省外三级。

400045。

(2)。

500。

元。

(3)。

500。

元。

(4)。

i

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范围,由患者或家属填写重大疾病救治申请表,经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后,按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实施方案进行补偿。

3

保险补偿。

(1)。

大病保险补偿:本年度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自付合规住院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后,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补偿。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补偿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制定。

(2)。

2016。

1

1

时至。

2016。

12。

31。

24。

时。

意外伤害保险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

机构级别。

起付线。

(

)

补偿比。

(%)。

封顶线(元)。

5006510000。

100050。

300035。

省级及省以上。

300030。

4

二次补偿。

本年度统筹基金结余超过。

15%。

或历年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超过。

25%。

时,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根据结余情况,制定二次补偿方案,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5

其他规定。

(1)。

住院统筹补偿起付线从住院费用中的可补偿费用总额中扣除。参合农民在省外二级、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分别按照市级、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标准进行结算。

(2)。

同一参合农民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的,按次扣除相应医疗机构级别对应的补偿起付线。因恶性肿瘤(含恶性肿瘤的切除、保守治疗、放化疗及后续治疗)、脑瘫、尿毒症肾透析需多次住院治疗的,本年度内只扣除一次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

(3)。

因同一种疾病,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入下级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治疗的,不再扣除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从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转往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将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费用从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中扣除。

(4)。

住院分娩的参合农民患有子痫、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子宫破裂(外伤除外)、羊水栓塞(肺栓塞)、产后大出血(需要抢救的)等疾病,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和诊断证明,可按一般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不再享受住院分娩补偿。

(5)。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出生时间在。

2015。

12。

20。

日之后,新生儿父母已参加。

2016。

年新农合的,免缴个人参合费用,新生儿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与其父母中的一人合并计算。

(6)。

本实施年度内总补偿费用封顶线为每人。

15。

万元,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全年累计计算(包括门诊统筹补偿、住院统筹补偿和二次补偿)。

(五)补偿范围。

1

2014。

年版)》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12。

年版)》内的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

2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参合农民实际支付部分为基数,按照补偿方案给予补偿:

(1)。

接受的医疗服务有专项资金补助的;

(2)。

接受的医疗服务有医疗机构减免费用的。

4

纳入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的病种,医疗总费用不得超过核定标准,超过核定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参合农民也不予支付。

5

下列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

(1)。

超出河北省新农合用药目录范围的费用;

(2)。

超出河北省新农合诊疗目录范围的费用;

(3)。

超出河北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费用;

(4)。

在营利性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5)。

违反就诊、转诊转院管理规定,自行择医、自购药品的费用。

(6)。

特需门诊、高等病房、医学美容等非基本医疗费用。

(7)。

因酗酒、打架、自杀自残、吸毒、性病、艾滋病、工伤、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等原因产生的医疗费用。

(8)。

司法鉴定、劳动鉴定、工伤鉴定及其它医学鉴定费用。

(9)。

不孕、不育、流产、堕胎、试管婴儿、人工受精、避孕药品用具及计划生育手术等所发生的费用。

(10)。

就医期间产生的差旅费、专家会诊费、挂号费、陪床费、伙食费、生活用品费、书报费、电视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误工费、非医院规定的护理费等。

(11)。

非病理性整容、矫形、减肥及纠正非先天性生理缺陷的费用。

(12)。

装配义眼、假发、假肢、镶牙的费用,助听器、按摩器、磁疗用品等保健辅助治疗费用。

(13)。

医疗咨询费、健康预测费、商业医疗保险费。

(14)。

冒名或虚挂床位住院,病情明显不符合住院标准的住院医疗费用。

(15)。

住院病人不遵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发出出院通知第二天起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

(16)。

各种体检,各类预防保健服药、接种的费用。

(17)2015。

1

1

日前出院患者的医疗费用。

(18)。

失效、作废、涂改的医疗费用票据。

(19)。

(六)就医、转诊转院及补偿。

1

就医。

参合农民必须持玉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制发的《医疗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方可享受医疗费用补偿。

2

转诊转院。

(1)。

参合农民到县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因病情需要转往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指定的县内医疗机构填写转诊转院申请表,由经治医生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专用印章,经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转诊转院就医。

(2)。

市以上转诊的,须为本县医疗机构无法确诊或治疗的病症,且须转往三级公立医疗机构。

(3)。

急危重症病人可以在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抢救,须在。

3

日内持救治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补办转诊转院手续,否则不予补偿医疗费用。

(4)。

5

日内持有关证明和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备案,否则不予补偿医疗费用。

(5)。

转诊转院申请表经审批后一次使用有效,但因同一疾病需要连续多次转往县外同一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年度内只需办理一次转诊转院手续。

3

住院补偿费用结算。

(1)。

参合农民在我县确定的市、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行出院即报,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补偿费用。

(2)。

经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批准,转往非我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出院后须由本人或亲属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如实提交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单、住院收款票据、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转诊申请表、医疗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资料,方可办理补偿费用结算手续。

(3)。

住院收款票据必须是财政部门监制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机打票据,税务发票和手写票据等不予补偿。

四、管理与监督。

(一)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1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指定银行作为基金代理机构,县财政在指定银行设立新农合基金专用账户,用于接收新农合基金的各项收入,向定点医疗机构及新农合管理站办理基金结算。基金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基金的使用须由被授权人签字方可支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

2

县新农合基金出现亏损时,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研究,使用基金结余进行弥补,基金结余不足以弥补亏损时,使用风险基金,仍不能弥补亏损,由县财政给予保障,同时对下年度补偿方案进行调整。

3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县审计局将基金收支审计工作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每半年公示一次,乡村每季度公示一次,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公示一次。

(二)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1

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根据《玉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确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应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由县卫计局公布。

2

县新农合管理中心通过协议方式。

明确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关系、权利、义务和医药费用控制的方法措施,及时为参合农民提供服务。

3

定点医疗机构要遵守合作医疗有关制度规定,履行协议;接受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严格掌握诊治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新农合用药目录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

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规定开大处方不合理用药乱检查乱收费的单位,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追缴不合理费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等处罚。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根据考核标准每年年底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三)信息管理。

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和统计报告制度。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传递、贮存有关信息,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决策提供依据。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对合作医疗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定期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合作医疗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基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将群众意见及有关报表定期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反馈,并将新农合管理中心发布的信息及时向群众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管理,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规范开展。各乡镇要支持新农合管理站建设,保证管理站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二)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橱窗板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补偿方法和流程,引导广大农民不断增强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财政部门要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定基金管理流程和管理办法。

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抓好农村享受财政全额资助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宣传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县政府将新农合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年终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各乡镇要将各村新农合工作与村干部年终考核挂钩,严格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加强监管,确保新农合基金平稳安全运行。

六、本实施方案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七、本实施方案自。

2016。

1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1

年。

防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财政厅《关于认真落实。

2016。

2015。

21。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

2016。

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负担,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政府加大扶贫力度为契机,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制,增强新农合保障能力,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使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农民健康需求相适应,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1.

巩固参合率。确保。

2016。

年全区新农合覆盖率占农业总人口的。

97%。

以上。

2.

新农合筹资标准。

2016。

540。

元,其中: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为年人均。

420。

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

120。

/

/

年。

3.

1

)具有防城区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

2

)不具有防城区户籍,在防城区范围内居住、务工,且未参加其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

4.

收缴参合款和上报数据时间。(。

1

)收缴参合款时间:

2015。

11。

2016。

2

29。

日止,过期不补办。(。

2

)上报数据时间:各乡镇(街道)收缴农民参合款人数及存款数据于。

2016。

3

2

日前必须上报;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审核全区农民参合数据后于。

2016。

3

8

日前上报自治区卫计委。

1.

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70%。

左右。

2.

新农合补偿封顶线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8

倍以上,农民年内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为。

100000。

元。

1.

1

27。

个病种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原则上,重大疾病补偿比例应达合规费用的。

70%。

左右(有定额、限额补偿的按定额和限额),补偿封顶线。

15。

万元。

2.

建立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政府主导、专业运作、责任共担、持续发展、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择优选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额度上不封顶,群众大病自付费用明显降低,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3.

2013。

51。

号)予以救助。

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按病种、人头、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改变支付方式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建立新农合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新农合的引导作用,建立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联动机制,形成对医疗行为内控和外控相结合的调控机制,为群众提供适宜、可承受的医疗服务。

进一步提高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人均年内门诊统筹基金封顶线达到。

100。

50%。

左右。

1.

做好新农合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做好新农合基金的预算和决算工作,增强基金收支计划性,加强预算约束力,推进基金管理公开透明。

2.

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按规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3.

25%。

以内;转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观念,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落实和完善转诊制度,完善异地就医审核结报流程,健全和完善异地就医新农合信息跨区检查工作机制,并推动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进一步合理引导参合农村居民就地就近方便就医,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密切与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协同合作,依法查处挂床住院、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确保基金安全运作。

4.

继续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督检查。卫计、财政部门在继续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要积极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对新农合基金开展专项审计,对骗取、套取基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重大案件要及时通报。

“一卡通”制度,全面实行新农合市、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即时结报工作,逐步实现农民持卡在省、市、县(区)、乡、村五级医疗机构就医和结算的目标。加强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两项保障制度间信息资源的共享,加快推行农村地区“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方便困难群众就医。

加快推进新农合。

“一卡通”建设,完善参合农民信息采集,增加“联名卡”覆盖人群。逐步落实人手一卡,实现农民“足不出村”办理新农合业务,体现新农合便民、惠民的最终目标。

2016。

年的新农合工作对开创“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义重大,结合党的“三严三实”活动,要牢牢抓住新农合目标任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全责,迎难而上,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让广大农民切实感受到参加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

1.

加强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召开新农合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熟悉新农合制度的政策,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新农合的政策宣传,借助多种宣传平台渠道,进一步加大对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国家和自治区出台新农合制度的目的、意义、条件、报销范围、报销补助标准和办理程序、参合个人的权利和责任等内容,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监督政策,全面提高农民互助共济意识和参合意识。

2.

做好参合人员信息摸底采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在。

2015。

年参合农民人数的基础上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核实辖区农业户籍人口数,核实农村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医保人数,核实长期外出无法联系的农民人数,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参合人员基础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信息内容要真实、要清晰,不能漏项,为建设新农合信息平台数据库提供依据。

3.

做好。

2016。

年收缴参合款工作(参合任务指标见附表)。各乡镇(街道)新农合办负责从。

2015。

同时叮嘱农户妥善保存以便作为报销的重要依据。

(

报销必查发票。

)

根椐《关于下达。

2011。

年陆地边境。

公里范围内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

2011。

183。

号)精神,那良镇、峒中镇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因此,必须以村(社区)屯为单位对农村户籍进行核查,以户为单位填写《广西农民申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表》,做到不漏不重。

今年,继续在那梭镇、江山镇试行通过新农合。

“联名卡”自动收缴参合费,参合农民必须用“联名卡”在各“农村小额现金流转点”或农业银行网点存入足额的参合款,以便代扣缴参合费。

4.

2012。

161。

7

个项目为必须采集核对的项目。采集农民参合户户主信息时,必须提供农民参合户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并亲笔签订《代扣合作医疗费委托书》。

5.

协调配合,确保工作履职到位。

1

)卫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和人才培训工作,促进乡村“一体化”,巩固区、乡(镇)、村三级医疗网底。加强监管,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杜绝不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将经济、安全、有效的药品服务参合农民,降低医药费,保障参合农民的利益。

2

)财政部门做好提供收款发票工作和参合款安全及时缴存专户监督工作。各乡镇(街道)收缴参合款要及时解款到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收入户(开户行:农行防城支行营业部;开户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开户账号:

20775101040014689。

),确保参合款的安全。

3

)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救助对象参合款的代缴费工作。民政部门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使特困农民获得基本医疗保障。

4

)审计、纪委监察等部门对新农合基金开展专项审计和监督检查,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

5

2010。

116。

号)第四条第三项“农村户籍人员其它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规定对城镇居民、农村学生、长期居住的流动人口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加,重复享受待遇。

6

防城区山海大道。

8

-

信用联社业务楼六楼。

电话:

邮箱:

fcxnh@。

)。

7

)农业银行防城支行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农村小额现金流转点”操作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熟悉操作程序(包括新农合流程、联名卡发卡和农行电子银行业务知识等),指导农民在农业银行“农村小额现金流转点”存缴参合款入联名卡,努力提高参合人联名卡的资金留存量,使参合人员能及时缴交参合款。

12。

月底前大批量收取参合款和参合款安全存入新农合基金专户。

6

.加强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派出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乡镇(街道)也要组成督查组督查,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乡镇(街道)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负责任,收缴参合款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全区通报,并与绩效挂钩,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设计【】

以“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标准,进一步建立农村垃圾“户集、组收、村运、乡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形成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促使全村农村整体的卫生面貌得到显著改变,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农村发展的基本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具体做到“四有四无”:即有垃圾处理设施,有卫生保洁队伍,有专项经费保障,有村民自管理机制;农村庭院无生活垃圾,村庄内无散放垃圾,沟塘农田无漂浮垃圾,村交通干道无白色垃圾。

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因冬季天气寒冷,大功率电器使用更加频繁,加之电气线路老化问题,致灾因素增多,尤其丧失行动能力的独居老人行动不便,易发生火灾亡人事故。为确保我县农村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遏制农村地区火灾事故发生。

通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消防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防火防灾能力,最大限度消除“小火亡人”致灾因素,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一是建立邻里守望制度。落实弱势群体救助帮扶,对孤寡老人、失能独居人群广泛开展“敲门行动”,宣讲消防安全知识,查改身边火灾隐患。行政村之间互帮互助,若一处发生火灾事故,邻里村落间应实现“一家有难多方支援”的效应,全力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二是落实各项措施。按照沧州市消委会《遏制农村、社区“小火亡人”火灾事故12项措施》要求,明确预防“小火亡人”事故的责任人、管理人,各乡镇、开发区要对工业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录入“9+x”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消防检查”模块;各乡镇要对失能独居等重点人群进行摸排并登记造册(附件1),并报至送县消委会办公室。要结合火灾防控实际,鼓励引导在居家养老、“空巢老人”、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亡人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的场所,推广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鼓励在其他居民住宅内安装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资规、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将“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依法整治问题隐患。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层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防火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民政部门要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房间内的电器线路、燃气灶具、用电设备等,要逐项全面整改,确保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三是加强火灾易发场所整治力度。各乡镇要发动村(居)委会负责人、“驻村包厂”人员运用入村入户指导方式,排查房屋电气线路老化及私拉乱接情况,填写农村房屋电气线路排查情况清单(附件2),并督促村民整改;以网格化为基准,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对辖区“九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家庭生产作坊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针对经营住宿一体的小经营场所,要清理违规住宿人员,彻底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违规住人”等重点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各乡镇要重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资金投入、人力保障上给予支持。一是建立建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判本乡镇突出风险隐患问题,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制定重大活动、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的火灾防控措施。二是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和公共消防设施投资。各乡镇要结合道路建设,在主镇区建设市政消火栓,在各行政村依托农村饮水工程改造消防取水口,按照标准每个行政村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建立至少1个消防取水口;每个乡镇确定2个行政村作为微型消防站试点,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防火员,严格履行定时防火巡查、常态消防宣传、应急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尤其重点关注气代煤已运行的行政村。三是加强智慧消防建设。为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各乡镇要加大投入力度,在各村重点人群居住场所推广安装独立感烟探测器,实现从“被动消防”向“主动消防”转变。

(三)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我县农村火灾占全县火灾总起数的95%以上,尤其独居老人及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消防意识淡薄,往往易造成火灾亡人事故的发生。各乡镇要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自身职责。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成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教育,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习俗,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知识及火灾逃生自救技能,持续不断地开展消防安全大喇叭广播行动,将农村常见火灾隐患在大喇叭中循环播放,特别要加强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和智障人员等弱势群体的防火教育,要在农村文化站、活动室等场所增加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内容,并在村内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和防火标志,使群众进一步了解日常防火知识,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一)实施部署阶段(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15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做到防微杜渐,各乡镇要根据农村发生火灾的规律特点,组织村委会定期对农村住宅及各类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各类房屋和“三合一”、“多合一”及各类小作坊、小经营场所电线是否存在老化、乱搭乱接现象,用电设备是否按规定使用,并督促及时整改,杜绝带问题运行;检查煤气灶是否靠近易燃物品,不符合要求的强制更正,有条件的要在煤气灶周围用防火板隔离;检查出租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适当减少老旧出租房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的问题;检查家庭内是否堆放易燃物品,杜绝民房内及周围堆放易燃物品现象,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针对排查阶段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填写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记录表(附件3),由乡镇、村委会留存,并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附件4),书面要求限期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3月15日至20xx年3月底)。各乡镇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县政府将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结合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切实压实责任。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排查,掌握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农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具体实施中,要及时沟通信息,研究重大问题,转变作风,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到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检查出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检查出的重要隐患而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进行登记,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完毕后需到场确认并做好记录。

请各乡镇分别于1月15日前,将失能独居等重点人群摸排情况统计表(附件1)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于每月25日前,将每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电气线路排查情况清单(附件2),报送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

结合农村建设的新要求,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进一步推动农村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一)今年市下达给我区的农村改厕任务为2000户,根据去年我区各镇及凤翔街道办农村改厕工作完成情况,今年农村改厕任务安排为:云龙镇200户,红旗镇300户,三门坡镇150户,大坡镇80户,甲子镇400户,旧州镇350户,龙塘镇420户,凤翔街道办100户。

(二)今年新建三格化粪池式家庭卫生厕所每户改厕农户补助900元(由市财政承担600元/户,区财政承担300元/户),对计生“两户”(农村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农村居民只生育两个女孩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以下简称“两户”)农村改厕家庭,市财政另予奖励每户1500元。

为了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农村改厕项目管理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

(一)区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项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市20xx年农村改厕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市区20xx年农村改厕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做好农村改厕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协调落实市、区配套资金,开展农村改厕项目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工作,配合省、市对我区农村改厕项目进行督导、考核、验收,及时掌握和汇总我区农村改厕工作进度并上报给市爱卫办。

(二)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改厕项目每户补助300元和工作经费每户安排50元,共计70万元,并按计划及时拨付到位。

(三)区计生委:负责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的政策宣传、统计和确认等工作,配合区爱卫办做好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改厕的管理、协调、监督和考核验收等工作,确保国家各项优生优惠政策落实到计划生育“两户”家庭。

(四)各镇政府及凤翔街道办:负责本辖区农村改厕项目的具体管理和实施工作,制定本辖区农村改厕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对村委会上报的改厕户进行调查、核实、验收,及时统计改厕进度并上报区爱卫办,负责改厕资金和计划生育“两户”家庭改厕奖励费的发放工作,负责改厕年度标识牌的编制(即年度厕所编号)等工作。

(一)农村改厕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及凤翔街道办要根据区政府下达的项目任务,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改厕农户实行申请、审批和验收登记制度,同时做好网上登记(在网上《市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登记表》上登记)。各镇及凤翔街道办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改厕工作,验收率100%,区爱卫办随机抽查验收50%以上,市爱卫办随机抽查验收20%以上。各镇优先考虑水源保护区农户、贫困户和计生“两户”改厕指标。“两户”家庭改厕验收时必须由镇政府计生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区计生部门审查,爱卫部门确认改厕是否当年实施的农户,才享受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改厕项目补助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承担,补助主要用于厕所地下部分建设。市政府每户农村家庭厕所补助600元,区政府每户补助300元。区农村改厕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资料印刷、模具和标识牌制作、技术培训、学习考察、检查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费用。

(三)农村改厕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监测,实行进度月报制度。各镇政府及凤翔街道办每月22日前将改厕进度进行汇总,上报当月完成情况(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改厕在备注栏标明)。

(四)改厕家庭户必须向社会公示。公示以自然村(组)为单位进行,接受群众监督。发放改厕补助款由各镇政府及凤翔街道办通过银行转账到改厕农户。

(五)档案资料要齐全,项目文件要规范存档备查。改厕农户要进行统一编号,姓名、编号、标识牌要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六)各责任单位要在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任务。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会场:北京xx医院、北京xx医院。

(二)活动日程。

时间及地点具体活动内容。

8:30-9:30。

北京市卫生局领导致辞。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领导讲话。

市政府领导讲话。

现场来宾与领导、专家互动。

(北京安定医院)主会场周边开展宣传展示、咨询义诊、家属大课堂等交流互动活动。

发放宣传书籍、折页、宣传品。

体验区心理健康咨询评估。

精神残疾患者才艺展示。

互动区精神卫生法知识问答。

宣传区媒体专台。

保障区救护车等。

与会领导及专家赴咨询区、体验区及展示区等慰问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及精神疾病患者。

(北京回龙观医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知识竞赛(22支区县及三级医院代表队进行预赛和决赛)。

才艺展示。

(北京回龙观医院)颁奖。

(三)主会场参会人员。

1.各部门主要领导、北京市三级精神专科医院专家;。

3.新闻媒体单位工作人员。

(一)各区县卫生局要会同区县民政、公安、残联等部门,围绕宣传主题和关键点,制订本区县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并组织有关活动,让公众走近精神障碍患者,了解精神卫生服务内容,逐步消除社会歧视。通过多种方式引领精神卫生法实施后的'社会舆论导向,为精神卫生法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互联网等方式开展宣传;在公交车站点、火车站、机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材料,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张贴宣传海报等。

2.组织各类精神卫生工作人员赴社区和患者家庭开展社区关爱活动,包括义诊咨询,入户送温暖(送医、送药,送慰问品)等。

3.组织医院开放日、康复期患者生活和技能竞赛等活动。

各区县卫生局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情况,于10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北京市卫生局精神卫生处。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将此次活动视为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部门及属地管理职责,做好相关保障措施。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关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领导有力、责任到人,保障此次活动顺利进行。

农村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德育工作在素质教育中的首要地位,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结合我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德育工作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科学管理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并以此为导向和契机,狠抓落实,为改进我校德育工作,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1、实现全员德育、全过程德育,完善德育工作考评机制,开展系列德育教育活动,掀起“学规范守则,讲文明礼仪”高潮。

2、大力评选表彰“五好学生”。通过学校德育组和班级管理,评选出一批真正符合条件的 “五好学生”。

3、通过加强德育常规管理,评选出一批班风好、学风正、行为习惯好的校级:“行为规范示范班”。

4、通过加强德育常规管理,使我校的校风在期末能有一个比校大的提高。

三、具体工作措施

“加强德育常规管理,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系列德育活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了将此项活动持久有效地开展下去,学校开好了专项研究会,对此项工作作了较为精细的安排,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布置“学规范、争五好”活动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学校将此项活动立入学校的工作计划,新学期对全体教师进行活动精神的宣传,使每位教师了解县教育和我校对此项工作的要求。

在本期教育教学中,强化班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规章制度,努力将自己的班级打造成一个班风好,学风正的优秀班集体,从而为争创县级“行为规范示范校”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德育常规管理制度,确保活动顺利有效的开展。

今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我校将紧紧抓住“科学管理提升年”这一重要契机,强化管理、规范制度,加大检查,及时考评,努力使我校的德育工作步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使我校“学规范、争五好”活动起到真正的教育功效。

1、制定班级卫生量化考核制度。

2、制定课间操、眼操量化考核制度。

3、制定课间文明礼仪量化考核制度。

4、制定集队、集会和路队量化考核制度。

通过上面的各项具体的量化制度,加大德育常规管理,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四)作好规划、一一落实。

我校将高度重视,改变观念,积极研究,努力实践,遵照“学规范、争五好、创示范”要求作如下布置:

1、一开学,学校将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守则》和《规范》,在学校掀起新一轮的学规范高潮,熟记“学规范、争五好、创示范”的内容。

2、及时印发“学规范、争五好、创示范”的宣传内容,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活动内容和要求。

3、充分利用“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三月文明月”、“公民道德宣传周”、“安全教育周”等,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4、加强对争创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我校将紧紧按照县教育局的精神,制定出切实可行、有效的评估标准,形成班级常规天天查,课间行为班班比,文明之星月月评。

5、学校将在学期末总结表彰“五好”学生,并在此基础出评选出“行为规范示范班”,推荐镇级,县级优秀学生、文明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

学校德育工作是全面落实学校各项教育工作的关键,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养成良好的意志品质和道德修养,以及对学生健康成长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本学期为了全面推进德育工作,特制定本年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校的德育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校的'德育工作将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将“以德治国”的思想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德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实施途径

我校的德育工作主要是对学生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社会常识教育和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

德育工作实施的主渠道是课堂教育。我们将以各科教学为主体,以多种活动为引导,以优化环境为辅导,坚持从大多数着眼,明确培养目标。

德育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开展各项活动。本年度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搞好班、队建设和主题班队活动,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充实的内容,规定每个教学班每月至少开一次班会,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主题班会。

开展“德育活动”月活动。利用 “9月10日”“10月1日”的节日,开展主教育活动。时间形象进度表:

9月:纪律教育月

10月:爱国主义教育月

11月:社会实践活动

12月:集体主义教育

1月:规范、礼仪教育

三、建构科学的德育评价体系

对学生思想道德状况的评价,每学年第一学进行初评,第二学期进行总评,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考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老师评与学生评,家长评相结合的方法。

德育工作是长期的,长效的工作,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德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便正确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儿童健康地成长。

农村防汛工作参考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突发暴雨、洪涝、山洪等自然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描述本村实际情况,包括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河流水系、防洪排涝工程及历史洪涝灾害等情况。

根据当地实际摸底排查确定本村易发灾害点及重点防御对象,包括可能发生险情的水库塘坝、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内涝区、危旧房屋、水库下游及河道沿岸等,并绘制村易发灾害点分布图。

2.1建立村级防汛指挥体系。

村防汛指挥机构由村支书任指挥,村委会主任任副指挥,村委员、村学校校长、村重要企业负责人、各水库塘坝安全员等任成员,并明确职责分工。

各成员分片包干,做好村相关学校、危旧房屋、水库、河道、塘坝、洼地、山洪沟等防洪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转移安置等工作。

2.2健全村组户三级联动机制。

根据地形条件、居民分布、受洪涝威胁程度不同等因素,统筹划分防汛责任区,每区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区域内预警传达、信息通讯、灾情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等工作。

对村易发灾害点重点住户情况进行统计(见附表3),并根据其所在防汛责任区分别落实安全责任人。

3.1监测信息。

当地降雨、水情、洪涝灾情及与村相关水库、河道、塘坝等工程安全情况等。

落实专人分别负责监测相关信息,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3.2预警依据。

预警依据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预警及通知要求、当地天气预警预报和村监测的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

根据上述信息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确定汛情的威胁程度,并明确一般汛情预警、较大汛情预警、重大汛情预警的相应指标及安全转移避险的前提条件。

3.3预警发布。

村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预警依据信息,及时发布相应预警信号或转移避险命令,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当地相关情况。

确定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发布的程序和方式,并明确电源、通讯中断等紧急情况下预警信号发布的保障措施,确保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及时通知到户到人。

当村防汛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号后,村防汛指挥机构各成员、各防汛安全责任人、信息监测人员、防汛抢险队伍等要根据不同预警信号立即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1一般汛情应急响应。

1、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和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村防汛指挥机构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村各相关安全责任人通报情况。

2、各安全责任人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洼地、山沟汇水、水库大坝、河道堤防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

3、防汛抢险队伍做好准备。

4.2较大汛情应急响应。

1、村防汛指挥机构召开汛情分析会,部署防御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相关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密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2、各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雨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洼地、山沟汇水、水库大坝、河道堤防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必要的转移准备。

3、防汛抢险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参加抢险救灾。

4.3重大汛情应急响应。

1、村防汛指挥机构召开紧急抗洪工作会议,全村动员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相关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密雨情、水情、工情的监测,强化现场报汛制度,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2、各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雨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洼地、山沟汇水、水库大坝、河道堤防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转移准备,特别对易发灾害点重点住户及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加强联系。

3、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巡查值守,参加抢险救灾。

4、各安全责任人必要时可先组织受山洪、房屋坍塌、内涝积水威胁的居民按照转移避险方案优先转移到安全区域,后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汇报。

根据预警信息及灾情发展趋势,如达到安全转移避险前提条件,即依照预案实施紧急撤离。

5.1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确定危险区范围及居民等分布情况,并根据当地情况分类确定山洪、内涝积水、危旧房屋、水库垮坝、河道决口等威胁需转移人口。

5.2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安置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以及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的原则。

5.3转移地点、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确定避险安置点各村、组每年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见附表4),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附图2)。

5.4转移准备。

各村、组每年汛前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转移安置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危险区住户,并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5.5转移过程中应急事件处置。

当交通或通讯中断时,危险区内村、组应在村、组负责人的统一组织下,按照预先制定的转移路线、地点转移。当村、组突然遇到险情且无法和辖区负责人联系时,应按已发放的转移安置明白卡所填写的内容、要求采取自救措施,自行向安全地点转移。

5.6转移安置措施。

转移工作采取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6.1防汛抢险物资。

包括物资储备、管理和补充等。

6.2防汛抢险队伍。

包括队伍的组织、管理等。

6.3防汛。

应急预案。

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6.4交通、通讯、电力及医疗等保障。

7.1、建立村级防汛指挥体系。

村防汛指挥机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指挥,村党支部副书记任副指挥,村委员、党小组长、安全员等任成员(见附表1),并明确职责分工。各成员分片包干,做好村相关危旧房屋、河道等防洪按群重点区域的监督和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转移安置等工作。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1)社会秩序维护组组长:;。

(2)后勤保障组组长:;。

(3)群众转移组组长:、;。

(4)低洼地块排水组组长:

(5)医疗救护组组长:;。

7.2、领导组及成员的职责。

(1)组长。村防汛领导组组长负责领导、组织全村的防汛工作,主要职责是拟订全村防汛的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村汛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各组力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有关协调沟通工作。

(2)社会秩序维护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和财物,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3)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生活求助,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物资准备等工作。广播人员负责广播防汛知识,并及时通知村民做好防汛各项准备。

(4)群众转移组。主要负责转移受灾群众,调度车辆,保证人、车秩序。

(5)低洼地块排水组。主要负责村内低洼地块的排水工作,及时调用抽水泵及人员、车辆,保证村内无重大积水地块,保证村民房屋周围无过多积水。

(6)医疗救护组。负责村内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防汛抢险物资。

包括物资储备、管理和补充等(见附表3)。

2、防汛抢险队伍(见附表4)。

3、防汛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4、交通、通讯、电力及医疗等保障。

5、善后处置等措施。

1、村防汛指挥机构组成表;。

2、村防汛指挥机构分组情况表;。

3、村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情况表;。

4.村防汛抢险队伍人员名单;。

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综治委办公室等5部委《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和省、州、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农村消防工作,落实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结合我乡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任务,按照立足实际、稳步推进的原则,优化农村消防安全防控网络,提高农村火灾预防、扑救能力,积极建立和完善与新型农村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消防工作机制,努力降低我乡农村火灾发生率。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创新实干、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加强我乡农村消防工作,尽快扭转我乡农村消防工作滞后的局面,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平安和谐新交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

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乡政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乡长为组长,乡派出所、综治、广电文体、社会事务办、农村经济发展办及各村主任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此项工作的协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派出所,负责乡村消防工作的具体指导。

四、活动时间。

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12月25日。五、具体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20日)。

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于4月20日前确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将本村开展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于4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派出所)。(二)动员培训阶段(4月21日—5月15日)。

各村要组织召开农村消防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进行农村消防建设动员;要依据农村消防建设要求,确定工作人员和培训对象。在消防设施建设中存在疑问要及时与乡派出所进行沟通。

(三)建章立制阶段(5月16日—30日)。

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明确职责,建立检查、培训、会议、考评、宣传、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制度,认真规范各类检查表格,使之方便填写,实用可行。

(四)农村消防设施建设阶段(6月1日—12月14日)1、村(居)委会应有公共消防器材室,可与社区警务室和综治工作站共用,内设消防报警电话、消防器材。重要部位设立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室内配备手抬机动泵1台、灭火器10具、水带2盘、水枪2只、消防斧2把、消防铁锹5把、消防水桶5个、救生绳2条、应急照明灯2具、消火栓扳手1个、消防服7套等。

2、开展消防工作的村内设有水井的应将水井出水口改为消防水带出水口或增加消防水带出水口,未设置水井的应在距离村落较近的水井设置不少于2处消防车取水口。

(五)验收阶段(12月15—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国发〔2006〕15号)精神,结合我乡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标准如下:

(一)组织建设。成立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村委会干部为成员的村防火工作小组,负责村内消防工作,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30户以上自然村应明确防火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领导和组织本村开展防火工作。

(二)制度建设。村委会必须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建立健全以消防会议、防火检(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管理,并建立工作档案。

(三)设施建设。村委会必须严格落实消防规划,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建设必须与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有自来水管线的村要在水塔外设置消火栓或消防水带接口;没有自来水的村要在村民家中配置水缸。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行政村,要设置消防车取水口和消防水泵取水埠口;农村进村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严禁设置障碍物;各行政村要建设“一室一队一车”(一个供学习培训的专兼用消防活动室,一个义务、志愿或专兼职消防队,一台农消两用消防车)。各行政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鼓励家家户户配备灭火器,并组织村民实施演练。(四)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为队长,治保主任、民兵等为成员的义务消防队。配备机动消防泵、简易灭火工具,并设置固定库室,落实人员保养。在邻近村之间建立消防联防机制。义务消防队人员要有明确分工,人数不低于15人。

(五)消防宣传教育。在村委会内设消防宣传栏,消防知识宣传牌,设置《农村防火公约》牌,在自然村进出主要路口、村民活动场所等部位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和消防警示牌,村内设置不少于5处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每季度组织全村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及每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期间组织村民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灭火演习,提高辖区村民自防自救能力。引导教育农民群众熟知掌握消防“应知应会”(知家庭防火常识会预防、知家庭灭火方法会逃生、知火警电话号码会报警)。

(六)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村民住宅、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并组织村民及时清理通道杂物、灶台边的可燃物和更换带病、老化电线,确保“三无”(楼道、过道无障碍物,灶边无可燃物,使用的电线无带病、老化)。各行政村要推行住房、草垛分离措施,将农村柴草等可燃物品集中存放在村外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做到村容整洁、消防安全。严禁焚烧农作物秸杆,严禁放火烧荒。严禁私搭乱建易燃简易建筑或未经许可组织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活动。严禁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消防安全。(七)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农村学校、农村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个体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一体)、“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业,督促村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强用火用电管理,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八)落实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监护工作。掌握村内精神病人、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情况,落实监护人员和措施,确保特殊人群的消防安全。

(九)协助公安消防、派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农村中心工作,把农村防灭火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各村要按照乡政府统一部署,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又省又好的农村消防新路子;要勇于创新,加强协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想方设法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保证新农村消防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三)乡派出所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开展防火宣传,加强对农村消防队员的培训和指导,协助乡政府落实农村消防工作。

(四)乡广电文体部门要加强宣传,对各村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交梨乡人民政府2010年4月1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

通知。

报:县人民政府。

送:县公安局交梨乡党政办2010年4月1日。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高社会卫生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城市市容整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生活饮用水无污染,环境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死面。

2.农村村容整洁,垃圾、粪便、杂草、污泥得到有效清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3.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有较大幅度提高,良好的卫生习惯逐步养成,传染病防范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创建达到省卫生城市和卫生镇标准的城市和农村卫生环境。

(二)工作原则。

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和方法。市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爱卫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乡、镇、街道确定人员,负责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确定其成员分工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村规民约中有爱国卫生方面的内容。

集中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时间为每年3月-5月。

(一)城市环境卫生整治。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五清一消杀”的要求,继续以清垃圾、改厕所、治理沟河塘及整治城市“六乱”为重点,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创造人居和谐、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的城市卫生环境。

1.加强道路小街小巷整治。城区应当及时修复坑凹、碎裂、隆起、溢水及水毁塌陷的路面,做到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硬化平整、完好、畅通,无残垣断壁,无破砖烂瓦,无支离破碎的下水道盖板等。(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建委负责)。

2.加强沿街环境整治。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保持门前清洁卫生。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现象。空调室外机安装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临街经营餐饮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经营者要对原有烟道、炉灶进行改造,采用前店后灶方式;使用清洁燃料,油烟排放符合食品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及时清洗油烟污染的墙面等。(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容局负责)。

3.加强城市交通秩序整治。规范交通秩序,拖拉机、人力板车、货运人力三轮车和经批准保留的机动、人力客运三轮车,要在规定的区域、时段内通行。严禁畜力车辆驶入城区,严禁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行驶。(市公安局、交通局、市容局、交警大队负责)。

4.加强城区垃圾整治。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布点,建设垃圾中转站。落实垃圾清扫保洁制度,生产生活垃圾定点倾倒、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运输全部密闭化,力争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0%。完善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管理机制,主次干道、垃圾清运处理,由市环卫局负责、广场的清扫保洁由市园林处负责;公共场所的垃圾清运处理,按责任划分,由产权单位或管理经营者负责;小街小巷、居民生活小区的垃圾清运处理,由西城、东城、颍南街道负责,属于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小区卫生,由物业公司负责。实行属地管理,驻界单位和市直单位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垃圾清运,由本单位统一负责,街道负责监督,确保无卫生死角。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垃圾转运站、垃圾桶和果皮箱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保持完好洁净。(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容局、环卫局负责)。

5.加强城区旱厕整治。加快城区旱厕改造步伐,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力争年底前将城区公共旱厕全部改造为无害化水冲式厕所;有条件的居民住户旱厕也要改造成无害化水冲式或双瓮式厕所。旱厕未改造前,要对旱厕及周边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杀。(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环卫局负责实施,爱卫办负责技术指导)。

6.加强沟河塘环境整治。定期对城区沟河塘水面漂浮物及垃圾进行清理,做到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沟河塘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或粪便(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建委、市容局负责)。

7.加强建筑工地整治。实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建委、市容局负责)。

8.加强水源水质监测保护。强化饮用水源监测,环境监测部门每年监测次数不少于6次,保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6%。规范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加强水源水质保护,自来水出厂水质、管网和二次供水的公共设施水质必须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市环保局、建委、卫生局、水务局负责)。

9.加强城市污水治理。进一步加快管网建设,加大污水收集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市建委负责)。

10.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悬挂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人员调离率100%;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重点治理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确保“五小”达到卫生标准。(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食品监督所、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负责)。

11.加强烟尘整治。开展治理小锅炉、小烟囱专项整治行动,改造燃煤小锅炉,最大限度地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全面推广使用技术含量高、能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的环保型锅炉,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及已淘汰的落后设备。(市环保局、市容局负责)。

12.加强食品卫生整治。餐饮业实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责任落实;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要符合卫生要求。(市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13.加强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整治。强化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监测,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进行处理,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市卫生局、环保局负责)。

14.加强市场整治。集贸市场必须建立日常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公共卫生设施,保持环境卫生。督促各类市场做到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设施和地面整洁干净,无乱搭乱建现象。市场内各类商品排列有序,通道畅通。(市工商局、商务办负责)。

15.加强饮食摊点整治。饮食摊点必须按照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规范摆放,做到进场进院,严禁乱设乱摆摊点。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持操作台及周围环境整洁干净,使用自来水,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收集,污水按规定排放,不得影响居民生活、通行。(市容局、卫生局负责)。

16.加强病媒生物监测与综合防治。强化监测工作,做到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重点加强鼠、蚊、蝇、蟑螂的防治,有效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通过综合防治,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达到省卫生城市的标准。(西城、东城、颍南街道、爱卫办负责,疾控中心负责“四害”密度监测)。

17.加强宠物饲养管理。按照市政府加强犬类管理的要求,规范犬类饲养,城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规范宠物和鸟类饲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确保粪便不污染环境。(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公安局、市容局、畜牧局负责)。

18.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参加的卫生管理协调与联动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卫生管理职责,维护相毗邻区域的环境卫生。清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内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放、乱堆乱摆等现象,彻底改变脏、乱、差状况,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容局负责)。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结合新农村建设,继续抓好“三清一消杀”,即清暴露垃圾、清污水污泥、杂草、清露天粪坑,全面消杀蚊蝇等病媒生物,消除蚊蝇孳生地,防止疾病传播,有效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1.全面开展垃圾清理。彻底清理集镇、街道、公路沿线、村内村外、沟边塘沿以及村民房前屋后的垃圾,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垛等行为。做到村容村貌整洁有序,室内室外干净卫生。制定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落实乡村保洁员和农户监督员。设置垃圾池,建立垃圾深埋点,做到生活垃圾有人收集,有人运送,定点存放,日产日清。(各乡、镇、街道负责)。

2.着力抓好公共旱厕改造。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改厕工作计划,对于乡、镇、街道及其辖区的村卫生室、电信、税务、信用社等单位的旱厕一律改建成水冲三格化粪池式无害化卫生公厕,对于新建住房和有条件的农户要逐步分批改建成双瓮式或沼气式农村卫生厕所,并加强日常管理。对确因居住条件所限不能进行改厕的户(单位)要及时清理粪便、进行定期消毒,并采高温堆肥等方法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各乡、镇、街道负责,卫生局和市爱卫办负责技术指导)。

3.做好禽畜粪便管理。对畜禽实行圈养,做好圈舍清洁工作。引导专业养殖场(户)做好畜禽、圈舍的防疫和蝇类消杀工作,做好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和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确保养殖区域和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卫生。(各乡、镇、街道和市畜牧局负责)。

4.积极推广高温堆肥。对垃圾粪便采取高温堆肥等方法,密封发酵处理,净化农村环境卫生。(各乡、镇、街道和市农委负责)。

5.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大力推广沼气运用技术,落实“一池三改”,带动改厕、改圈、改厨,实现院落清洁、圈厕卫生。(各乡、镇、街道和市农村能源办、畜牧局负责)。

6.扎实做好污泥污水的清理。集中时间对沟河塘进行清理,清除污泥污水,打捞、清理水面及沿岸堤坡垃圾,做到水面清洁,无飘浮物、障碍物。禁止向沟河塘内倾倒垃圾、粪便。加大沟河塘整理疏浚力度,沟通水系,修整堤岸,实现道路干净、河渠畅通。(各乡、镇、街道负责)。

7.彻底清理杂草杂物。及时清理杂草、柴草、烂草堆、粪堆等杂物,杜绝乱堆乱放,做到土堆、粪堆、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柴草、农具放置有序。(各乡、镇、街道负责)。

8.强化饮水安全管理。按照实施民生工程的有关要求,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正常运转。强化饮用水源的保护和管理,对水源井进行加盖加台密闭,做到30米以内无污水、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引导农民使用深水井,加强对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对存在问题的`水源,及时采取消毒措施,确保饮水安全。(各乡、镇、街道和市卫生局、食品卫生监督所、水务局负责)。

9.普遍开展“四灭”工作。以生物防治为主、药物灭杀为辅,在农村地区定期开展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工作,使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进行灭杀。(各乡、镇、街道和市农委负责)。

10.认真抓好秸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选择推广适合本地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各乡、镇、街道和市环保局、农委、农机局、能源办、畜牧局负责)。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防控各类传染病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是目前防控传染病形势的迫切需要。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关键在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因此,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爱国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系、定期报告通报等工作制度,努力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既有日常工作又有突击行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天候、全年度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特别是农村环境卫生,着力培养农民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增加经费投入和实施帮扶。

各级政府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加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经费投入,财政部门每年从公共卫生事业经费中切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爱国卫生工作,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逐年增加。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整合部门资源,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等途径,不断扩大爱国卫生工作的经费来源,促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可持续发展。爱国卫生工作重点在农村,市几大班子领导及市直部门要负责指导所包联的乡、镇、街道、村,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三)制定切实可行方案。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传染病等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对各项工作,要有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有序、有效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步骤、分阶段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要研究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探索和建立“市政府领导、乡镇街道负责、村(社区)委会实施、保洁员承包、广大村(居)民普遍参与”的运行机制,建立村(居)民自我管理的卫生保洁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加强健康知识教育。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卫生和爱卫部门要深入农村,检查指导农村居民区的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切实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加大爱国卫生运动和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组,采取开广播会、宣传车、宣传栏、明白纸及标语、条幅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教育和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学校、医院,有针对性地向学生、病人及其家属等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卫生行为,不断提高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爱国卫生运动顺利开展。

(五)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各单位要调动基层干部和农民主体的积极性,按照《**市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典型引路,逐步建设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好、辐射效应强、管理规范的爱国卫生示范村(社区)和星级文明户,以示范村(社区)为抓手,树立一批文明卫生示范户典型,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不断提高全市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六)严格督查和责任追究。

市政府将组织由六大班子领导带队、督查室、考核办、卫生和新闻媒体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卫生环境脏乱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和曝光,直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系统要组织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实行爱国卫生工作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是1948年成立的世界卫生组织的周年纪念日。你想知道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是什么样的吗?接下来就一起分享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吧!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一今年4月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第26个爱国卫生月。为进一步做好我处的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进全区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进程,努力建设宜居汉台。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以“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为主题,以整治脏乱差,营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活动的重点和任务。

今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采取爱国卫生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方式进行,重点抓好以下七项活动:

(一)全方位清除垃圾,让城乡干净起来。文明不文明,首先看卫生。当前,城市垃圾已经成为一大公害,影响健康,影响形象,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清除。要把“治脏”作为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动员每个市民、每个住户、每个村组、每个社区、每个单位,各人自扫门前雪,及时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特别是各村(社区)、单位要把所有的街道、村、组、河流保洁任务逐一分解,同时对城区主次干道和繁华地段进行全面整治,实行全天候保洁,清理野广告,清除路面垃圾和绿化带、果皮箱等卫生死角。要认真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制度。加强管理,经常督查,巩固成果,提高城区环境管理和保洁水平。要加强对城中村、背街小巷以及城乡结合部的重点整治,根治垃圾满地、污水横流现象,实现环境卫生面貌的彻底改观。按照环境整洁化、清洁化要求,实施“清洁家园”行动,充分发动和组织农民群众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的粪便、土堆、石堆、垃圾堆及房前屋后的柴草堆、排水沟中的垃圾杂草等,尤其要重点清理汉江干支流、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以及河沟沿岸等地方的“白色污染”、垃圾围城、垃圾围路和垃圾充斥河沟、渠道等。做到道路畅通、院落整洁,实现村容净化、美化、田园化。要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有效预防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爆发流行,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抓好“六小”行业专项整治,确保饮食卫生和公共安全。

加强对集贸市场、公共场所、食品卫生、机关、学校食堂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清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取缔无证经营,严禁过期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上市。

(三)专项整治交通秩序。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整治交通车辆乱停、乱行、乱放问题,规范城镇区域停车场所,加强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的管理。

(四)积极开展创建省、市、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活动。对2009年前命名的各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复查,不合格的坚决撤销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全区通报。各旅游景点、农家乐必须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达到市级卫生先进单位标准并取得命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村要创建成卫生村。

(五)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消杀活动。根据《xx区爱卫办关于开展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月和春季除四害的通知》(汉区爱卫办发[2014]3号),开展城乡大面积除“四害”活动,坚持“防、清、灭”三结合的原则。加强环境治理,辅以化学药物消杀,力争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标准之内。

(六)扎实推进控烟和健康教育工作。全区要以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控烟履约和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宣传普及工作。各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法在城乡居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中,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把健康素养、控烟、卫生保健、疾病防控等知识以及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等健康元素有机融入社区文化、机关文化和企业文化,更好地发挥健康教育的基础和先导作用。在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系统控烟表率作用的基础上,积极营造全社会控烟的舆论氛围,进一步鼓励大众媒体参与控烟宣传和监督,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

(七)强化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大力倡导“治理污染人人有责、清除垃圾从我做起”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定点堆存,引导城乡居民自己动手改善环境面貌,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要强化宣传效果,大街小巷、乡村集镇、工业园区、道路沿线、商场宾馆、车站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口集中的地方,要有醒目的宣传广告、明确的提示标牌,形成强大的视觉冲击力。

三、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一3月25日)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对照“爱卫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工作重点,召开相关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层层明确责任和分工,抓好落实,悬挂爱国卫生月宣传标语,并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广播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讲卫生、讲文明、讲道德、讲秩序、讲礼貌的良好社会风尚。(二)集中实施阶段(3月26日一7月1日)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及职责分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周密计划,科学安排,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发挥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自觉参与全民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和环境整治,积极革除不文明、不卫生陋习,共同创建良好城市环境和人居环境。从现在起至6月底,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在抓好城乡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面源污染治理、清除城乡垃圾,重点实施“清洁家园”行动,全面开展整治区域内的清扫规整工作,清理农户庭院内外生活垃圾,对农村柴草堆、垃圾堆等进行集中清理,净化美化村庄院落,整治村庄公共空间。7月1日后,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运转、区处理”,提升农村环境水平,打造美丽乡村。继续强力抓好秸秆禁烧。坚持全面禁烧,广泛发动群众,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综合利用,全力抓好农作物秸秆、垃圾和杂物露天焚烧烟尘污染整治。抓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鼓励生态规模化养殖模式,提高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率。

加大辖区“农家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整体形象。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月活动,是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春季传染病的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开展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是落实中省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循环发展的需要;是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的政治任务;是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自身要求;是增进群众幸福感的必然要求。

(二)宣传发动,全民参与。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声势浩大的“爱卫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好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舆论监督和活动情况的跟踪报道,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深厚氛围。对活动开展不及时、工作不力村、社区、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到事,确保各项活动不走过场,落在实处。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声势浩大的“爱卫月”宣传活动。(四)严格考核,强化督察。办事处将成立督察组,按照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村(社区)、辖区单位活动开展效能督查,对工作措施好、整治成效大的,给予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推进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因治脏不力引发重大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二今年4月是全国第**个爱国卫生月和我省第**健康教育宣传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及省爱卫会《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苏爱卫〔**〕1号)精神,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效预防和控制春夏季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决定在全市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爱国卫生,共建共享健康中国。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加大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力度,发布公益健康广告,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体育部门协作,推进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协作,针对青年学生、妇女、职工等特点深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要继续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成果,在公共场所开展控烟宣传和执法。活动期间,要组织一批专家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行健康知识宣讲,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素养。

三、活动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爱卫月活动方案,加强部门协作,动员群众参与,形成良好氛围。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当、效果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脏乱差地区和群众意见较大的督促整改。

请各地爱卫办于4月7日前将开展爱卫月活动的有关方案报市爱卫办,活动结束后要认真。

总结。

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6日前报市爱卫办。对各地爱卫月活动开展情况,市爱卫办将作抽查和通报。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三0xx年4月是第xx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控制春季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确保我县成功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评,现第xx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主题为:“**”。

二、工作目标。

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以春季灭鼠为主的除“四害”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活动,有效控制鼠害密度,改善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全面提升市民健康意识。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各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以学习宣传国务院《意见》为重点,县广播电视台、新松阳报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媒体工具,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窗、短信平台等宣传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任务,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各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省级卫生县城复评为契机,以乡镇、村(社区)、单位创建和村庄整治为载体,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等活动,组织动员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群众,认真做好单位内和责任区环境清理和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暴露垃圾,清除“四害”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公路沿线、车站、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房前屋后、背街小巷、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地等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除卫生死角,治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随地吐痰、杂物乱扔、乱张贴乱搭建等不良现象;要加大对窗口单位、“五小”行业的管理力度,通过整洁行动,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厕、垃圾中转站(收集站)、果皮箱等卫生基础设施配置,加强管理,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三)开展春季全民健身。结合春季天气变暖,群众户外活动增多的时机,各单位、社区、行政村、学校可以组织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如登山、骑行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卫计部门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组织专家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行健康知识宣讲,推广养生健身活动,提高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水平。(四)开展病媒生物消杀。结合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县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各社区、行政村要在县爱卫办的指导下,全面开展以春季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治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彻底清除蚊蝇孳生地,预防和减少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流行,真正起到“远离病媒侵害,你我同享健康”的效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为爱国卫生月活动宣传动员时间。

(二)环境整治和病媒生物防治阶段:4月8日至30日为开展爱国卫生环境整治和病媒生物防治时间。

(三)总结阶段:爱国卫生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xx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爱卫办。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和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将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省级卫生县城复评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把爱国卫生月的各项活动落实到位,采取全面发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措施,切实解决环境脏乱差现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卫计、农办、农业、建设、市场监管、环保、水利、旅游、宣传、团委、妇联、西屏街道、水南街道、望松街道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支持配合,共同抓好环境卫生整治,真正形成爱国卫生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注重实效。各乡镇(街道)、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爱国卫生月活动取得实效。县爱卫办将在适当时间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确保爱国卫生月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各乡镇(街道)xx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对活动中形成的工作方案、宣传资料、现场活动等要有底稿或照片,归档保存。猜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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