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基金协议书(汇总19篇)

时间:2023-11-12 05:29:33 作者:影墨 诚意基金协议书(汇总19篇)

通过签署合同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和保护。合同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在一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包含了各方的基本信息,约定事项,违约责任等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了解合同协议的重要性对于保护双方的权益至关重要。因此,在撰写合同协议时需要注重准确明确的表达,以及双方各自权益的平衡,从而确保合同协议的有效执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无论是提供服务、购买商品还是签署合作意向,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应用。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诚意金协议书

甲方:

联系电话:

认购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之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总房款为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银行按揭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自取得上述房产的预售许可证后,在《平顶山晚报》上发布该房产的签。

约公告,本签约公告就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正式签约通知,乙方应于自该签约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置业顾问。

诚意金协议书

甲方:

联系电话:

认购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 之 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房款为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元,大写 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 银行按揭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置业顾问

年月日

诚意金协议书

丙方: 售卖方.

经甲乙双方充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为了购卖取得优先权,因此以先交元诚意金作为购买诚意的保证.乙方保证优先张上 术卖给甲方,乙方期间不能卖给他人.

二: 如因丙方(售卖方)其它原因不肯卖,则乙方所收的诚意金要在3天内无条件全额退回给甲方.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达成交易的,乙方有权不退还诚意金.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名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凭据.

四: 未尽事宜补充: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诚意金协议书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编号: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生效。

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风临左岸销售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年月日

置业顾问:

销售经理确认:

审核签字:

财务确认:

诚意金协议书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编号: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地址:

联系电话:地址:

日期:年月日

置业顾问:销售经理确认:审核签字:财务确认:

诚意金协议书

甲方:

联系电话:

认购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 之 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房款为 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 银行按揭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 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置业顾问

年 月 日

诚意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________(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诚意金协议书

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诚意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 之 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房款为 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 银行按揭付款:

单价为__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 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自取得上述房产的预售许可证后,在《平顶山晚报》上发布该房产的签约公告,本签约公告就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正式签约通知,乙方应于自该签约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置业顾问

年 月 日

诚意金协议书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 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 (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 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 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

生效。

八、 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

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 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

地址:风临左岸销售中心

联系电话: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置业顾问:

销售经理确认:

审核签字:

财务确认:

诚意金协议书

甲方:

联系电话:

认购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之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总房款为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银行按揭付款:单价为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诚意金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十、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地址:

日期:年月日

置业顾问:销售经理确认:审核签字:财务确认:

设立基金协议书

(适用于一体化公司)。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如不只两方投资者,则文中需相应改变)。

简述投资的目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以合作形式,成立公司,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成立的公司名称:(下称公司)。

法定地址:

二、公司注册为法人,其组织形式为公司。

三、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禽畜,加工饲料等产品。

四、注册资金: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万元,占%,乙方出资万元,占%。出资方式:(现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五、公司的经营模式与宗旨:公司以“公司+基地+客户”、“产供销一条龙”为经营模式,是温氏集团的成员企业,以“精诚合作,齐创美满生活”为宗旨,采用温氏集团的经营管理办法,带动当地农民从事养殖业,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公司成立股东会和董事会,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会闭会期间由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重大事宜。董事会由人组成,甲方委派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长由方委派,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七、财务管理。

1、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公司的财务管理由温氏集团统一管理,并接受温氏集团财务部的指导和监督。

3、提取管理费用:由于温氏集团负责公司的宏观管理,因此,按温氏集团的管理规定,公司每月按公司销售值%计提管理费,上缴温氏集团,由温氏集团统一调配使用。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按出资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双方须于签订协议书后天内将资金转入公司的银行帐户,办理相关产权的转移手续。

(双方约定的其他具体权利义务)。

九、公司的解散及清算。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股东会一致决议通过,可以解散公司。

2、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解散公司。

3、公司解散应组成清算组,负责开展《公司法》规定的业务,并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剩余债权,分担公司债务。

十、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签订后,如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变动的,按变动后的规定执行。

2、(双方约定的其他具体事宜)。

十一、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

2、(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3、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股权转让: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转让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三、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地址:

代表人(签字):

乙方:

地址:

代表人(签字):

基金补充协议书

为了寻求双方的共同发展,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于年日签订的《融资战略合作协议》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具体地区项目合作。

甲方授权乙方设立的“______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______项目定向私募基金;基金募集完成后,乙方及___x合伙企业亦同意债权投资于甲方在______项目。

2、乙方借出给甲方的资金总成本负担为年化___%,期限为___年;乙方佣金的支付期限为投资人资金到账后的___日内,佣金的构成为借入资金总成本扣除投资人的合约预期收益。(资金总成本=借入资金x资金总成本负担)。

3、甲方承诺基金预期年收益率不低于年化___%。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全权负责项目建设的申报事宜及负责项目的整体建设;并负责办理项目后续的全部合法有效手续。

2、甲方负责提供项目的全部合法资料给乙方,并向乙方提供足够的无敞口抵押担保,及完善的风控担保措施体系。

3、甲方及其股东对乙方投资人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甲方同意在基金投资人的认缴资金到达基金募集账户后,即开始计算投资人收益,甲方保证投资人的投资和预期收益按照《基金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到期支付。

5、募集基金的出借款项到达甲方的银行账户后,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随意开设其他银行账户。甲方若再开设其他账户的,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万元。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甲方建设项目的土地建筑材料工程款等三项资金需求。

2、乙方负责募集资金投资甲方项目的具体募、投、管、退等运作和监管工作;有权监督甲方的一切财务账户和财务活动。

3、若甲方就基金出现资金兑付危机后,乙方有权负责甲方项目的预售、销售、土地溢价等的财务策划和管理计划工作,并担当项目的再融资、并购顾问,直到乙方投资人收回投资和投资收益时止。

4、乙方对甲方项目的资金使用持有一票否决权,并有权参加甲方为项目召开的各级预算决算会议,询问监理工程师项目的造价、工期、质量。

四、本协议一方有义务对从另一方处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五、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简易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的附件及后续的具体执行合同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基金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_________和_________等有关规定,就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协议:

甲方负责对全市住宅维修基金的统一归集和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

甲方负责制定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等有关规定和办事程序。

甲方负责在天津市商业银行开立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缴款专用账户,以保证乙方顺利按时缴存维修基金。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保管好维修基金,做到专款专用,并从维修基金存入专户之日起比照商品住宅缴存维修基金的利率计息。

甲方应提供维修基金查询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维修基金的使用等业务。

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银行在全市各区、县设立维修基金缴存窗口并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开发建设单位缴存维修基金。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全额缴存维修基金。

乙方对所提供原有住宅的住宅套数、建筑面积、建安工程费和已发生维修费用的业主确认书等资料的真实、有效负有完全责任。

乙方缴存原有住宅维修基金后,如业主提出异议,乙方应负责解释。由此产生的任何矛盾和纠纷,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应当妥善解决原有住宅的各种遗留问题。

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_________年开发建设的_________区(县)_________道(路)_________小区(号),共_________套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维修基金_________元全额缴存至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缴款专用账户。

乙方可分_________次缴存维修基金,但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前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以上,具体安排如下:

(一)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和比例缴存维修基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缴存,并承担未缴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乙方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未全额缴清维修基金的,根据_________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须按未缴金额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乙方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仍应当全额缴存维修基金。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更改或补充,应订立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协议书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举行的“_________”活动中乙方_________准确预测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获得_________元股票基金为期_________交易日的使用权。就该基金使用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甲方在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营业所开设股票基金帐户,并将帐户名和密码告之乙方。

2.股票基金使用权期限截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基金收益部分汇到乙方指定帐户(帐户_________)。

3.股票基金使用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使用权期限到期最后一个交易日的11:30分截止,帐户基金应完全为现金形式。在使用权期限到期最后一个交易日的13:00至15:00,甲方有权对股票基金的非现金部分进行处理。

1.自签定本协议起,乙方拥有_________交易日_________元的股票基金的使用权。

2.股票基金仅限于深沪两市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基金和国债的.交易。股票基金的使用应充分考虑规避风险,不得用于购买_________股票;不得用于集合竞价;不得偏离现价_________%买卖,否则视为恶意炒作。违者基金使用权将被无偿收回,收益归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3.股票基金仅限于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及帐户进行交易。

4.股票基金在有效使用期内所创造的收益归乙方,亏损由甲方承担。该基金使用期限内的任意时间亏损达到_________%时,使用权将被甲方无偿收回。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立基金协议书

乙方:

根据“两院两部”《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州领导讲话精神。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公益劳动。司法所应当按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社区服刑人员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必要的公益劳动。经请示批准,就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活动,并建立帮教小组,做好转化工作。甲方负责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与公益劳动相关事项的教育;落实月度考核。

二、乙方负责落实公益劳动内容,保障劳动安全;指派一名联络员,依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表现做好考评工作(评定为:好、中、差),并按月反馈公益劳动情况,重大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

三、甲方应予乙方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联系制度,指导乙方。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和管理,乙方在需要甲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活动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亲自组织实施。

四、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不得擅自取消该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阻止甲方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活动。

五、双方对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不得歧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六、双方达成协议后,甲方向乙方发放制作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牌匾予以悬挂。

七、为充分发挥基地作用,甲乙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完善制度,做好经验总结。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诚意金协议书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编号: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

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十、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联系电话:0。

身份证号:

风临左岸销售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年月日置业顾问:销售经理确认:审核签字:财务确认:

基金协议书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利息,即月利率为_____%,年利率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4、保证人担保有。

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签字)借款方:__________(签字)。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签字)。

电话号码: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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