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岛读后感大全(16篇)

时间:2023-12-06 15:07:41 作者:文锋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深入思考和探索,从而拓宽自己的思维和视野。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欢迎大家一起来交流和分享。

小说读后感

寒假里我看了《史前生物档案》这本书,这本书向我们讲述的故事。地球的历史被划分成了好几个阶段,从距我们最远的古生代,到中生代,再到距我们最近的新生代,每个代都被分成了好几个纪,每个纪都历经了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年的是地球上的生物从最初的有硬壳的生物进化到哺乳动物。

在最早的古生代,是没有恐龙,也没有哺乳动物的,有的只是早期生物,比如说奇异虫、双笔石、头甲鱼等等这些有硬壳的生物,在古生代末尾才渐渐有了恐龙的足迹……到了中世纪的,出现了三叠纪生物、侏罗纪生物、白垩纪生物,而恐龙,就是在三叠纪时期开始出现的,这时也慢慢的出现了哺乳动物,到了侏罗纪时,已经是恐龙在统治着这个地球了,这时的恐龙品种繁多,有鱼龙、滑齿龙、翼手龙、剑龙、冠龙……等等,随着时间的流逝,到了白垩纪末期,恐龙已经全部灭绝。到了新生代,我们人类的远祖开始进化,大型的哺乳动物和巨大的食肉鸟类在这一时期出……现,在冰河时代出现了大量的冰川和哺乳动物,人类出现!

读完这本书,我从中得到了不少的知识和乐趣,特别是有关恐龙的进化和种类,让我看得津津有味,同时也让我更加清楚了地球几亿年的进化是多么的复杂,人类的出现是多么的可贵啊!

小说读后感

想必大家都知道··罗琳的那套《哈利·波特》吧!咦,什么?你竟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你如果真的不知道魔法界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那你可就out了!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著作,共分为七册。在第一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后,她以几乎每年一册的速度继续创作出《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以及《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一直到20xx年7月,哈利·波特的终结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问世。

《哈利·波特》使我也变成了一个小“哈迷”。哈利·波特,一个幸运的男孩,可他又是不幸的。他的父母在他一岁时为了保护他而被杀死,但他却在杀人魔王伏地魔的手下幸免于难。他的父母被杀后,他被抱到了姨妈家,在姨妈姨父家饱受欺凌,而且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般的儿子,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但他却在十一岁生日那天,被邀请去一个名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读书,从这时开始,他的魔法时代来了,书中讲了他一年又一年不顾一切的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对抗伏地魔,一起去冒险,一起学习魔法,一起成长,最终成功打败伏地魔,他成了一位勇敢的',有责任心的巫师。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书不但好看,而且还运用了很多的写作手法,有很多地方都为以后的内容埋下了伏笔。在第一册中,就讲到了哈利的好朋友罗恩有一只小耗子斑斑,看似和当时的内容没什么相关,实际是埋下的伏笔,到了第三册最后,斑斑才原型毕露。又如在第六册中,邓布利多就告诉哈利,要寻找传说中的六件魂器,并同时摧毁它们,到了第七册,哈利和好友罗恩、赫敏共同完成邓布利多的这个任务并用老魔杖杀死了伏地魔,相当的精彩。

一口气看完七册书,我忍不住想问··罗琳:“为什么您就只出了七册书呢?”《哈利·波特》实在太好看了,不再看一本不解渴呀!

小说读后感

这套书让我第一次感受到动物的生命旅程,动物和我们一样,有快乐、有悲伤、有感情、有思想,每一个小生命都值得尊重。

当看到精彩的时候,哪怕国王跟我交换角色,我也不干。我为什么喜欢他呢?因为一个小小的故事就能让你感动万分。猎狗汉克因为偷吃了主人的火腿,被主人送给了别人,结果主人发现自己根本离不开他,便到处寻找他,等他找到汉克时却发现他一惭愧的自杀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对亲人和朋友要宽容、大度,不然就会失去他们。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同行。

小说读后感

在写这个的时候这小说总共看了正传4本和bug5本,是这假期里看得最多的一个系列了,就凭这点我也应该写点什么了,最重要的是《虫之歌》与大部分的轻小说有很大的一个不同,就是主题相当沉重,那就是梦想。

现实的梦想没有这样沉重,不过也能把许多人压得喘不过气来,现实虽然没有“虫”,不过各种各样的事物依然会在这里或那里成为梦想之路的绊脚石,可能现实中的“虫”就是名为生活的现实吧。

《虫之歌》是一部写得比较有特色的小说,无论是正传和前传,作者通过讲述各个角色背后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一个又一个的梦想,特别是前传bug系列,虽然有点拖主线剧情的嫌疑,总体来说还是值得一看的小说。

小说读后感

今天,我看完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感触很深。

《简爱》讲的是可怜的女孩简.爱,从小就是个孤儿,被好心的里德舅舅收养。虽然舅舅很爱她,却不幸去世了,让舅妈继续养她。可舅妈对简爱很不好,经常打她、骂她,甚至把她关在舅舅咽气的红房子里、婴儿室里。简爱痛苦的嘶叫声、求救声一浪比一浪高。后来,简爱发誓:不会再叫里德太太一声“舅妈”的。最后,里德太太为了丢弃简.爱,还把她送进了洛伍德学校。8年后,简爱到罗切斯特先生家做家庭教师。后来她经历了种种磨难,终于继承了叔叔的遗产,找到了亲人,与心爱的人举行了婚礼。简爱虽然是一个相貌平常的英国下层妇女,但性格坚强,自尊自爱。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在简爱面前是多么的渺小:遇到难题就叫爸爸、妈妈帮忙;听到批评的话就不高兴,甚至哭泣……简爱姐姐,您是我学习的榜样,激励我奋勇前进。因为我相信: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小说读后感

认识这部作品真的很偶然,是我一次在tl上潜水时(当时在上学,一个月回一次家)看到的有人把这书的第二卷贴出来的,当是时发帖的人说:“搞不好下一部动画化的就是它”,虽然之后首先放消息要动画化的是《狼与辛香料》,不过这两部作品有一个明显的共通点女主角大萌。卖“萌”的轻小说现在遍地都是,《秘密》在当中无疑是的,大小姐+御宅族的属性叠加足以萌杀一切雄性生物和部分雌性生物,还有一众颇具萌系杀伤力的女角色,彻彻底底的男性向作品。

胡扯就到这里,只是这些的话我是不会给这么高评价的(注1),跟《我们俩的田村同学》不同,这是很“动漫feel”的`一部小说,无论人设、剧情。主题当然是纯爱,属于裕人和春香的,作者五十岚雄策非常擅长为两位主角营造气氛,小说读下来的感觉就是流畅,看了每个小故事开头结尾就出来八成,不过猜到结尾的我还是会一字不漏地看到最后,吸引我的不是跌宕起伏的剧情(也不可能,因为没这回事),而是不经意间沉浸在那二人美好温罄的气氛当中。这就是纯爱的力量啊!(加表情啊!感动)。

轻小说,轻轻松松阅读的小说,《秘密》就是这样的作品,在这里衷心祝贺裕人和春香还有天下情侣早日修成正果。

小说读后感

在我还没读《西顿动物小说全集》之前我很不喜欢熊、狐狸、狼,觉得它们都是很凶猛的野兽,但是当我读完这本小说之后我知道狐狸听觉灵敏,但生性多疑,行动谨慎,熊以肉食为主,从寒带到热带都有分布,狼是以肉食为主的动物,头狼中出众者则成为狼王,每当它们发现自己的孩子有危险的时候,不管是母亲还是父亲都会挺身而出,救回自己的孩子,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我开始慢慢喜欢这些动物了。

每个妈妈爸爸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是应该向狼学习,自立孩子,在适合的'时候放手,让它们学会更多的知识,掌握更多大自然当中的智慧,这才是对孩子真正无私的爱。

小说读后感

“在月光里,索菲一眼看到一张大长脸,十分苍白,满是皱纹,两只耳朵其大无比。鼻子尖得像把刀。鼻子上面是两只闪光的亮眼睛,这双眼睛正好盯住了索菲看,眼睛里露出了一种凶恶的光。”看到这里,我不由地为索菲的命运担忧了。接下来这个巨人会怎么对待索菲呢?我不禁想:看书名,这个巨人应该是个好的吧?!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情节跌宕起伏,精彩连连,我一口气就把这本小说给看完了。

这本小说写得很精彩。起先把巨人的外形描述得非常恐怖。并且,在“这一切被小女孩索菲看到之后,巨人抓走了小女孩索菲,把她带到一个荒凉的地方—巨人国。”看到这里,让我误以为这个巨人是一个坏人。随着故事情节地逐步发展,让我看到这个巨人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巨人。原来“巨人来到孩子们睡觉的地方,是把捕捉来的好梦送给熟睡中的孩子们……”“在巨人国里还住着九个可怕的巨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吃人!!只有好心眼儿巨人不吃人,他只吃大鼻子瓜。”他是巨人国里独一无二的好巨人--好心眼儿巨人。他不受其他九个吃人巨人的影响,坚持做自己,做一个送好梦给孩子们的好巨人。第一次按触他,可能会被他可怕的外表吓到。但是,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是一个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的巨人。

小女孩索菲是一个勇敢的女孩子。最初,她很怕好心眼儿巨人,之后随着两人慢慢相处,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小女孩索菲在和好心眼儿巨人相处中得知,另外九个巨人在世界各地不停地伤害人类。她和好心眼儿巨人决定阻止那九个巨人。于是,索菲和好心眼儿巨人联合英国女王,在英国军队的帮助下,最后成功地把那九个吃人巨人永远地囚禁在巨坑里。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沉着冷静地去面对困难和挫折,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就一定能战胜一切!只要有勇气,弱小也能战胜强大!

小说的读后感

假期里,我有幸读到了一本好书名为《简爱》。

读了之后,我深有感触。书中反映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的黑暗和寄托作者愿与此作斗争的勇敢志愿。我觉得书中主人公的勇敢、坚强会一直影响着我们。当我们遇到了挫折的时,也要像主人公学习,不应该只会埋怨自己的命运,不应该相信命中注定。我们要勇于反抗,用自己的力量改变命运。要时时刻刻相信自己就是自己命运的创始者。

就这本书而言,故事情节并不烦琐,但它的措辞和所创造出的意境,给了我深深的感触和震撼,主人公的那一份理智,以及其内心的感情波动,欲进又退,欲退又进,尤其有一段把主人公概括的最完整,就是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家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是呀,自从简进了桑菲尔德府这样的景况就一直持续着,直到罗切斯特经过灾难后与她相间,才打破了这似乎贯窜她整个感情生活的信条。她最终胜利了,是用她的理智,可对这理智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份“心酸的浪漫”简很能干,也很有主见,有头脑,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一种东西烘托着她,使她总比常人理智,比常人更有洞擦力和感受力,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创造的简的形象吧。

那前半部分呢,在她姑妈家和洛伍德学校呢,我想这是后半部分的基石吧,涂色,添充,素描,把简刻出并赋给她那样的性格,简从一开始,就注定在现实的孤独之中,使她懂得拥有和珍惜,使她知道亲情友情和爱情的重要性,他对这些的渴望是她在孤独生活中表现出的最强烈的愿望,为了这些她甚至压制住了自己的主见和理智。

小说读后感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主要人物是桑桑还有秃鹤、纸月、白雀、杜小康、秦大奶奶、细马等人物。

《草房子》的主要内容是在油麻地里,一户户人家的趣闻奇事,其中有桑桑拿蚊帐去打鱼、杜小康破产后不灰心地去赚钱、秦大奶奶为了一个南瓜而去世…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我喜欢他的原因是他虽然很调皮,但很有正义感。一次,桑桑发现纸月迟到了,他就偷偷地跟踪纸月,原来,是有三个小流氓每天都会欺负纸月,导致纸月天天迟到,于是,桑桑伸出仗义之手,帮纸月赶跑了那三个人。这个人物让我想到了一个人虽然很调皮,但他会有你意想不到的品质,所以,凡事都有你想不到的另一面而给你意料之外的惊喜。看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是懂得了一个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做一件事,不要不顾及后果,凡事都要想清楚再做。不然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如果真的犯了错误那就要勇敢地去面对犯的错误,并及时纠正错误,那才不会酿成大错,做错事就要负责,这是天地永恒不变的潜规则。希望大家能做一个负责的人和一个有责任心的三好公民。

小说的读后感

暑假的一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童话》里的故事,名叫《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我的心情非常激动,故事述说了一位小女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平安夜被冻死在墙角边。

“卖火柴,卖火柴,谁买火柴啊…”小女孩可怜的叫卖声传遍了大街小巷,尽管她怎样的喊也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小女孩”为什么在平安夜出来卖火柴呢?是因为她的妈妈去世了家里也很穷。看看“小女孩”,再想想我自己,简直就是一个生活在地狱里,一个生活在天堂里。

“小女孩”在寒冷的夜晚里出来卖火柴,而我呢,却在家里享受着妈妈为我做的丰富而温暖的晚餐。小女孩和我的年龄差不多,为什么生活的差距会那么大!那是因为“小女孩”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活,那里有冷酷、无情!没有人愿意买她的火柴,结果“小女孩”在平安夜被冻死在墙角边,死前只能幻想着暖和的火炉,喷香的烤鹅,美丽的圣诞树和奶奶温暖的'怀抱。而我们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活,我们这里有疼爱我们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和许许多多的好心人;我们这里有宽敞明亮的教室让我们读书写字;我们这里有像园丁一样的老师教育我们丰富的知识,良好的习惯和做人的道理。虽然我们身边也有一些象“小女孩”一样困难家庭里的孩子,另外还有一些因为受到大自然灾害不能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的小朋友,比如说受到旱灾的云南的人们,受到地震灾难的汶川和青海玉树的人们。但是我们有很多的好心人和志愿者去捐钱,捐生活和学习物品,并且亲自到灾区去帮助他们,所以他们大多数人都很快的被救了出来,回到了幸福的生活中去。

我们应该好好的珍惜这美好的一切,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答祖国,献出自己的爱心去帮助那些遇到困难的人们!

小说读后感

大概是一年前的一个冬夜,我在电脑上第一次看完了原著小说。三岛由纪夫的绝笔系列,竟然是那样的平静和优美,然而其中却又隐含着无法消除的绝望。仿佛早春的最后一丝凛冽的寒气一般的东西,是注定要消失的吧。

男主人公清显是十八岁的美少年,维新志士之后,从小养在公卿家中,后来回到本家:和自家的武家气氛却格格不入,成为了一心期待衰亡之美的,有如扎入自己家族的幽雅的荆棘一般的存在:纤细优美,就如同和歌的男主角,还不知恋为何物,心中憧憬着年幼时见过的春日宫妃。

女主人公聪子是清显从小寄养的公卿家的女儿,年龄比清显大。两人始终处在暧昧的状态,后来由于一点小误会,聪子赌气接受了洞院宫的求婚,而在这时,清显才终于意识到了何谓恋爱:优雅地打破禁忌,和已经获得天皇赐婚的聪子继续交往。这种青春期逆反般的恋爱最后的结果是作为未来妃子的聪子怀孕,在去关西流产的过程中,精神崩溃出家。

最后的清显不顾一切地冒着严寒,去京都的寺院请求见聪子一面,但是无论如何都没有能够如愿。后来的清显染上了肺炎,回到东京后不治身亡,年仅十九岁。

这便是所谓的典型的日本式的恋爱。女方一往情深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有不断的试探,从小小的回应中得到肯定并欢喜;男方则总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立场,总是怀疑女方把自己当孩子般的玩弄。只有最后当这段恋爱已经成为不可能时,两人才终于走到了一起。幼年时一起玩的双六,那时御赐糕点的颜色,习字时滴在纸张上的墨水,这些细小的回忆汇集在一起,才最终带来了那爆发式的,犹如春日的早晨狂奔的马车般的感情。

但是这种幸福却处处隐藏着某种不祥,仿佛清显的梦日记一般的征兆。那时从终南别墅回东京的聪子,一方面沉浸于这种禁断的游戏带来的快感之中,另一方面又令人恐怖地预言这一切的必然结束:然而又不是完全的结束,就像两人相见的那个场景,“永恒流转如瀑布”,清显在以后的日子中不断转生着,仍然想要追寻着什么;而聪子永远留在了那个抛弃了一切的场所:所以才会在60年后,当本多鼓起勇气去见聪子,并且想把他所见证的转生的故事告诉聪子时,被聪子以最残酷的方式拒绝:她从根本上否定了清显这个人的存在,连同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什么都没有留下来。本多最后茫然地站在庭院中,意识到自己最后终于来到了什么也没有的场所:一切感情的东西都已死去,剩下的只有空虚和丑陋的机械性的`观察者。

我无法猜想导演到底是要从什么角度,出于什么样的心思想要去把握这么大的一个东西。我总觉得三岛是活生生的存在于这部小说中的,那便是本多。他的客观,他的明晰,他的丑陋与衰老——三岛畏惧着这些。本多享受着作为偷-窥者的快感,自以为见证了超越一切现实法规的转世的奥秘,最后却发现那一切都只不过是遥远的梦幻般的东西。导演想呈现给我们的,或许也不过只是一个梦,那个有执著的恋爱的,有两人存在的美好的梦。

那就和大正时代一样,都是如同鹿鸣馆的华尔兹一般,一旦消失永远不会再有的东西。但是会有什么留下来,昭和时代那位深蓝色剑道少年百合一般的信仰,战时泰国月光姬散发束,三岛也心满意足的奔向了他人生的战场;而我们,合上了书本。

小说读后感

那时众人看到她与猴子逃出天庭,在花果山与众魔王一起生活,与猴子海边生情愫等等一切的时候,却不曾想到那熠熠生辉明媚如初的桃夭生命已在计时。她要找爹爹,她自己更已知宿命,这一切她自己早已明了。但她却没料到,她一别之后已是悟空此生心魔。

她幽立海边的倩影,她月下烂漫的微笑,都不再鲜活,只是五百年前的回忆。

更多人称道的是那心魔世界里,那南方佛寺之中,那一对苦命鸳鸯莲月般皎洁的爱,它固然可贵。可我却始终难忘的是那一弯月下的海岸,那淡去的粉红身影,那是相见不如不见的惆怅,相爱不能相守的寂寥,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的释然与倔强。

一别数百年。我相信意未尽,缘未灭,终有故人重逢时。但又能如何?彼时猴子已化为天道,纵使重相见,桃夭仍记当年情事青葱,但猴子回忆终是冷淡,两相望,已是忘。

小说读后感

日记。

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自传体小说。按照语言形式可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

散文。

戏剧,并称“四大文学体裁”。

小说刻画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神态描写。

《第七条猎狗》虽然是一篇短篇小说,但内容却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召盘。它非常喜欢打猎,却没有一条得心就手的好猎狗,而养的六条猎狗都因为意外的事故送人了,他为此常常引以为憾。第七条猎狗叫赤利,是一位军人送他的。威猛的赤利撵山迅如风,捕猎猛似虎。可是,就是这样一条好狗,却在泼水节那天遭到主人召盘的毒打。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一次捕猎中,他们发现了一只五六百斤的大野猪,召盘仗着自己手中有枪、脚下有狗,对着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被激怒的野猪向召盘冲了过去。召盘赶快呼唤赤利,却不见赤利的踪影。说来也巧,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野猪被树枝卡住了,召盘趁机将野猪打死。

就这样,赤利被赶出了家门,过起了吃了上顿愁下顿、吃了这餐没那餐的悲惨生活。半年后,召盘碰到了一群狼,而群狼之首正是赤利。赤利见饥肠辘辘的狼群想吃掉召盘,便不顾一切地与它们撕咬起来。最后,狼全死了,赤利也牺牲了。看到这里你也许会问,这么忠诚的赤利上次为什么不帮主人打野猪,其实,那天打猎时召盘踩破一窝蛇蛋,蛇生气地吐出了红信子,向召盘的颈部直扑过去。等赤利把蛇干掉时,召盘也把野猪消灭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崇洋媚外的亡国奴,他们为了一时苟且偷生,不惜出卖自己的祖国,连一条狗都不如。

寒假里我读了《莫泊桑小说精选》其中的《瞎子》对我感触很大。

瞎子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去世之后,其他人残忍的对待他,天天都被戏弄,最后,被逼去要饭,死在了一个冬天,乌鸦把他的尸体琢得只剩一半了。

瞎子那么可怜,他看不到太阳的光芒,看不到月亮的皎洁,看不到星星的可爱。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坐在门洞下和自己的狗看门,无奈的望着眼前的一片黑暗。瞎子无可奈何——他看不见;瞎子是无辜的,先天的失明并不是他自己的错。可可恶的乡邻们却偏偏就着瞎子的失明想出十分残酷的恶作剧。瞎子没有办法反抗——他看不见。

我们虽然可能没有做过这样龌龊的事,但是我们常常在电视上,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消息,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人因为天生长得太丑了,找不到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还是擦马桶的,让人气愤。

在我们身边,像“瞎子”一样在大街上乞讨的人比比皆是。他们虽然没有像莫泊桑笔下的瞎子的经历那么坎坷,但他们同样也十分可怜的。我想,我们因该去多多关心、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向他们捐助钱财不能让“瞎子”成为现实。

让我们一起来帮助残疾人吧,不要让瞎子的经历成为现实。

小说的读后感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自杀,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

小说读后感

《黑骏马》故事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于火树银花不夜天的今日而言,遥远的就像是一个传说,故事的原型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依然能在读者心中鲜活起来的草原儿女的本色。

人性幽暗,具有复杂性。这个故事向我们展示的更多的是真善美,然而在真善美这道月光之下的阴暗之处依然晃动着懦弱,野蛮。这其中以主人公白音宝力格儿代表。

白音宝力格儿时失去母亲,父亲将其留给没有血缘关系的奶奶额吉。额吉是草原传统文化的代表,善良朴素,热爱生命和草原,在白音宝力格儿出现不久,失去妈妈的黑骏马便出现在额吉蒙古包外头,额吉快乐地吟唱起了古老歌曲《刚嘎・哈拉》,以迎接这个小动物的出现,甚至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待哺的牲畜。

额吉的仁慈就像是月光一般柔软光洁,任何生命在其眼里都是平等可贵的。然而,白音宝力格儿在着温柔的仁慈中长大,并没有耳濡目染,向奶奶额吉一般热爱草原和生命。

白音宝力格儿和索米娅在十七岁时订婚,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两人的心早已归宿与彼此,把彼此作为自己生命中最难以割舍的一部分。白音宝力格儿求学一年归来,得知索米娅早已被人夺取贞洁,并诞下怀子在腹,便操起木棍离家为其报仇,直到夜晚,伤痕累累才归来。

回到蒙古包,他视索米娅腹中胎儿为污浊之物,为毒瘤,其失控举止险些让索米娅失去孩子。带着不甘和悲愤,他骑着黑骏马离开了草原,留下索米娅一人艰难求活。

白音宝力格儿无法接受索米娅腹中的孩子,并无法接受失去贞洁的索米娅。孩子和索米娅是无辜的,是受害者,在他们受到伤害之后没有得到应有的关爱的和同情,反而更多的是歧视和伤害,由此,白音宝力格儿本是一个软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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