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文(22篇)

时间:2023-11-14 10:38:52 作者:碧墨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文(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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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财政批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人社基层平台及社会保障大厅运行经费、人事人才专项经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专项经费、劳动监察仲裁专项经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党建经费、代发老干部贴等7个项目,项目资金248.7万元。用于保障我市社会保险经办、人事人才、劳动监察仲裁、人社基层平台建设等专项工作以及我市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享受适当补贴。

二、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20xx年本单位实际到位资金199.13万元,到位率79.98%,项目资金使用199.13万元,使用完成率100%。在资金使用管理上,我们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支,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设置专项资金专户,专项核算,分账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使用资金,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无浪费行为,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自觉接受财政与审计部门项目审计,同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及时纠正资金管理上的不良行为。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我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各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在我市人事人才,社会保险经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劳动维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等方面体现了应有的价值和社会效益。

部分项目支出因财政资金安排不过来未能实施导致一些业务落实不够,如社会保险经办、人事人才招考等,下一步计划加强和财政联系,积极向政府汇报,切实落实本单位项目实施。

将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是根据道真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道财通【20xx】16号)要求,按照部门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自评。

(二)绩效目标。

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注重政策宣传,提高了困难职工和生大病职工政策的知晓率,本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如期完成,提升了困难职工和大病救助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减轻了困难职工的经济来源,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0%以上,总体实施的5个项目,综合得分89.77分。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精神,通过开展20xx年所有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按道财通[20xx]16号文件的评价要求,绩效指标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其中: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县财政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按部门的项目经费情况进行自评工作。

(一)决策(投入)情况。

20xx年项目预算是按实际需要开展工作情况设置,依据充分。全年资金投入70万元。

(二)过程情况。

资金管理和资金使用严格按财政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产出情况。

1.本单位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12万元,实际收入70万元,实际支出70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支出。

2.财政拨入单位的专项经费70万元,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项目资金70万元,按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专款专用,全部实施完成,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效提升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四)效益情况。

当年组织实施的项目,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工作思路,层层落实责任,保证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各行目标任务均已完成,单位对5个项目开展了自评,综合得分89.77分,县财政拨付的各种项目资金,保障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补助的大病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减轻了生大病职工的经济负担。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开展各项专项工作时,由于受单位人员、资金等因素的影响,有的工作不能很好的完成。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民政职能。岳池县民政局负责中、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申报、分配和监督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立项的依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xx】25号)、《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73号),省级下达20xx年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补助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孤儿助学工程45万元、殡仪车购置15万元。

3.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主要有养老服务、孤儿助学和殡仪提质项目等,支持的主要方式为资金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主要是:结合岳池县区域内养老服务现状、孤儿就学情况和县殡仪馆建设现状等,本着实事求是、重点建设等原则,统筹考虑养老服务、孤儿、殡葬等需求、政策支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岳池县园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资金45万元、为岳池县殡仪馆购置殡仪车1辆。

2.省级福利彩票补助养老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殡仪车购置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项目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并顺利完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规划财务处关于开展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我县积极组织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局办公室、县殡仪馆、相关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对20xx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中省对各项目的支持方向,结合县域养老服务、儿儿、殡葬等实际情况,加强对选址、建设内容、补助对象等的.优化选择,合理科学编制我县向上资金争取项目资料。20xx年省级共计批复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4个,共计158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

3.资金使用。

各项目资金均按照项目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进行项目资金拨付,支付依据等合法合规,较好地达到了预算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职责设在局办公室,现有专职财务工作人员3名,其中会计2名、出纳1名。所有的民政项目专项资金(含福利彩票公益金)均进行了专帐专户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我县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实施项目:建设类项目由业主单位报县发改局进行立项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实施;设施设备货物采购类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实施;补贴类项目由乡镇(单位)向县民政局提供佐证资料进行申报,按标准据实补贴。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县20xx年涉及的省级福彩补助项目有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孤儿助学、殡仪车购置等项目,项目中有的需要进行房屋建设,有的需要购置设施设备。为规范实施,我县属于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属于购置设施设备的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并对项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

(三)项目监管情况。各类项目下达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后,我县主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和书面督促,根据年度安排和实施进展进行开会集中督促。现场督促主要看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实施进度是否达到预期进展、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的。每月要求各项目乡镇及其它业主单位上报实施进展,对进展缓慢和效果较差的项目单位进行督促,对进展较快和实施效果较好地项目单位给予表扬。项目完成后,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投入使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20xx年间,支持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个乡镇敬老院,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补助,为殡仪馆购置1辆殡仪车。正在加快建设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均按照厉行节约,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赓即投入使用,给城乡社会老年人提供了集中休闲健身场地,有效保证了居家老年人和集中供养社会老年人的各项养老健康服务需求。帮助孤儿就学,有效保障孤儿的就学和提高孤儿就学水平。增加殡葬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和殡仪服务需求,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评价结论。

我县在项目决策上执行需求研判,做到了下达项目精准;在项目管理上执行多种举措督促监管,做到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在项目绩效上执行奖惩并举,做到了项目运行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建设进展不理想。

(三)相关建议

1、养老方面。由于我县养老服务总的水平偏低,请求上级给予我县养老项目上的支持和资金倾斜。

2、我县将加快岳池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装修装饰。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的管理工作,强化财政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部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受宾阳县财政局的委托,广西旗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我单位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对本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公正性、可行性和时效性进行评价,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我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抽样调查情况,经过综合分析和充分沟通,评价过程专业严肃,评价结果真实全面,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我单位收悉报告后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1.部门未出台部分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性待提高。

我单位虽制定《宾州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评价手册》,但其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未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导致部门管理存在短板,管理制度健全性不高,部门工作易出现无据可依的情况,工作开展存在管理风险。

2.部门预决算管理不够到位,无法发挥“以预控支”效果。

评价组通过对比部门预决算了解到,我单位部门预决算管理不够到位。一是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和细化率不足,部门未能将上年度结转结余纳入预算中,同时存在部分项目未能细化支出内容,如镇团委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妇联工作经费、镇纪委办公经费、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等4个项目;二是部门预决算差异率较大。根据20xx年追加预算经费指标表,共追加县级资金1320.89万元,部门预算调整率为29.06%。部门预决算收入差异率234.67%,部门预决算支出差异率167.92%。造成部门预决算差异较大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年初编制预算时未能将上一年度结转结余纳入,但在编制决算时却含有该笔资金;另一方面,因部分项目年初尚未确定是否开展,未能纳入部门预算中,后续需申请增加相关项目经费。三是预算支出进度不足。20xx年实际执行金额3822.29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4.09%,未能达到90%的目标。预决管理不够到位导致预算编制形同虚设,达不到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支出的效果。

3.公共服务能力仍显不足,投入力度仍需加大加强。

根据项目组现场调研及查阅资料了解到,我镇公共服务能力未能出现明显提高,人才管理机制尚未完善。部分职能办公室及下属单位均反映基层员工业务水平相对不足、专业人才缺乏、人员老化等问题。乡村振兴的根本是人才振兴,但从国家现状来看,我国乡镇人才流失严重较大,人员结构失衡,乡镇政府人才队伍建设不足是限制各乡镇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的关键因素。对于公共服务的重视程度略显不足。一方面,各乡镇“重经济轻服务”理念普遍存在,导致资源分配上存在一定的`偏重,根据决算数据,我镇20xx年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的支出比例较小。另一方面,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偏向性较大,导致各乡镇为完成政府考评指标,忽略指标未涉及的相关工作。根据《宾阳县20xx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公共服务相关指标分值均较低,且未能涵盖各项公共服务工作。基层群众在公共服务过程的参与度不足。评价组通过与我镇居民访谈了解到,群众对于公共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服务时间等普遍知晓率偏低,如乡镇时常开展文艺服务活动,但居民普遍表示不知情。群众参与度低,一定程度上导致服务内容与居民实际需求不匹配,也导致了公共服务形式单一,服务质量无明显提升的现状。

1.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及时出台使用。

结合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及现阶段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我镇将不断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并及时出台使用,保证部门工作有据可依,业务、财务等管理工作均能合法合规,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2.提高预算编制水平,降低预决算差异。

一是完整准确编制预算内容,全面考虑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编细编准支出功能分类、经济科目、预算金额等相关内容,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健全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明确不同经济分类科目的具体计量、计价、计费依据,做到预算支出有标准。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全面考虑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问题,减少临时性因素带来的影响,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四是针对预算收入不确定的特点,应该加强收入预算分析工作,确保确定性的收入均能列入预算,不确定性的收入,通过调研、资料收集、沟通协调等方式,引入收入预测模型,并结合历史数据以及单位规模等,做出合理预测,并及时进行调整,降低预决算差异率。

3.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我镇需加大对于公共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与专业能力的教育培训。我镇将积极向工作人员灌输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理念,改变、破除“gdp论”等传统的`思想。同时,应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从专业、人文、网络等内容多方面开展,确保基层服务人员保证专业工作的前提下,扩大知识面。另一方面,我镇将不断完善现有人才引进机制和人事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如与高校建立合作机制、调整部分岗位的入职标准等。同时应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日常管理,减负同时改进绩效评估手段和奖惩措施,鼓励多劳多得,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二是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绩效考评体系,增加公共服务在绩效考评体系中的权重,增加群众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指标,提高公共服务在绩效考评工作中的“地位”。三是提高群众参与度。加大各项公共服务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并且积极向居民征求意见,及时掌握乡镇居民的实际需求,确保供给和需求相匹配。四是积极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模式。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资源整合能力,需要打破当前乡镇政府单一主体垄断公共服务供给的现状,通过推动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和发展市场盈利性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等方式,逐步构建起乡镇政府、市场盈利性组织与社会公益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服务供给模式。

公益性岗位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做好地方性金融组织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市金融工作局每年对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典当行和交易场所四类地方金融机构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年度执法检查,聘请第三方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参加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的各项业务培训工作,对全市这四类地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法律法规培训,对存在不合规经营的公司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全市四类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不发生金融风险和维稳事件。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2019年7月1日施行的《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各市州地方金融工作局负责地方金融组织执法检查及日常监管工作,在推进该项工作过程中将会通过会议、培训等提升监管人员、地方金融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通过合规经营检查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的经营行为。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参加省局组织的会议或培训,组织地方金融组织、县(区)金融办工作人员和全市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2次,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会2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为做好地方性金融组织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市金融工作局每年对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典当行和交易场所四类地方金融机构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年度执法检查,聘请第三方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参加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的各项业务培训工作,对全市这四类地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法律法规培训,对存在不合规经营的公司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全市四类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不发生金融风险和维稳事件。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完成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常态花融资对接,普惠金融政策落实,“攀钢航母舰队”金融融资,企业上市培育,地方金融机构监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2019年10月预算编制11.6万元,2020年2月批复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参加会议8次,组织培训和政策解读会4次聘请第三方4次参会差旅费用2500元/人次,每次参会2人,全年需要参加会议8次,费用合计4万元。

采购投影仪9000元,采购音响设配1万元,采购笔记本电脑07万元,请专家和老师讲课费1万元,合计3.6万元。

聘请第三方机构,每类别金融机构约1万元审计费用,4类金融机构约需审计费用合计4万元。

2.资金到位。

资金2020年2月预算批复后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办公费2.22万元,电费0.64万元,差旅费0.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3万元,租赁费0.24万元,办公室维修费5.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办公费等按进度实施支付,办公室维修按照合同完成后支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修订完善《攀枝花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增加对金融监管部门的考核,进一步完善对银行机构的考核指标和奖励措施,切实提升小微企业贷款获得率。加强财金互动“一揽子”政策的落实力度,为财政资金发挥引导放大功能,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投入建言献策。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依托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坚持定期收集、重点筛选、分类推荐、及时推送,持续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搭建精准对接平台。研究制定《攀枝花市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实施方案》《攀枝花市“三比三赛”金融协调服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形成政、银、企工作合力,实现企业(项目)融资筛选、推介、反馈闭环管理,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累计推介各类金融产品75款,帮助180个重点项目实现银行融资,贷款余额100.58亿元。截至2020年末,线下办理攀钢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实现了“零突破”。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提值减量增效,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助推我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19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准备并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东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东医保【20xx】7号),该《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2.绩效指标标明确性。

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由医保部门牵头,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局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实施办法》制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二)资金落实。

3.资金到位率。

实施年度内实际落实到位的城乡医疗救助补贴资金总额543.14万元。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率100%。

4.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

县级财政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测算的资金需求总量,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位的资金543.14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已按规定时限拨付到城乡医疗救助专账的资金543.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一)项目管理。

5.政策宣传。

开展了面上和点上的宣传工作,做到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和医保经办规程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利用启动参保动员会、电视台采访受益对象、通报参保工作进度等方式开展了多形式、多平台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参保人员树立合理预期,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展氛围和良好发展氛围,以提高社会公众和贫困人员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做到“应救尽救”。

6.救助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等情况每季度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公示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救助对象符合程度为100%;申报材料符合程度100%;救助标准符合程度100%。

7.信息平台管理。

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比例高于上年度。

8.档案管理。

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项目档案;档案的建立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有关单位及时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9.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选择的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均是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100%实行了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二)财务管理。

10.资金使用合规性。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应配套资金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以及需要事后救助的,救助款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资金使用中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11.监督检查有效性。

建立了基金使用内控制度,并开展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审计部门每年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12.目标任务完成率。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13.救助覆盖率。

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按规定将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截至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覆盖率为100%,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为29%,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为72%。

14.完成及时性。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

15.社会效益。

通过随机抽查参加医保受益人群,参加医保后,个人或家庭得到了实惠;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较上年有明显提高,医疗费用负担明显缓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16.可持续影响。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贫困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经办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基本无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未出现过影响城乡医疗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17.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超过90%。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医保局、市民生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认真自查自评,自评分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铜陵市20xx年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之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铜医保办〔20xx〕30号),明确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方式等内容。根据省下达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对县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与县(区)医保局、市局责任科室签订责任书。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医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2.资金落实。市及各县(区)坚持严格按照市政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责任书要求,认真落实财政资金配套任务,按照一定比例将年度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帐户;根据救助工作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及时弥补不足,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全年开展3次医保民生工程集中宣传,通过视频号、行风热线、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册、购物袋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二是加强医疗救助档案管理,保证医疗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完整真实。三是严格日常考核。全面总结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过程的经验和问题后,重新制定了《20xx年度医保民生工程月度考评实施细则》,创新将医保基金中心纳入市局民生工程评价小组,利用基金中心稽查力量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考评的技术水平,提高民生工程考核的合理性。四是强化绩效评价评估。结合实际印发《铜陵市医保局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方案》,明确评价标准,积极配合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整改。五是积极做好问题整改。认真做好省民调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省民调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和时限,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及时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对于年中第三方绩效评估发现问题和市民生办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三项清单”要求,市县一体化整改,整改成效明显。六是扎实做好材料报送工作,严格按照省医保局和市民生办要求,及时报送进展表、月度考评、集中宣传总结、工作方案等材料,未出现漏报、错报的情况。

2.财务管理。一是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铜陵市医保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社保类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1.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截止20xx年12月,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0.277万人,金额2643.317万元,基本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2.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截止20xx年12月,直接实施医疗救助3.5678万人次,直接救助金额6041.074万元,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四)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实现了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2.满意度。通过对医疗救助受益对象进行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测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工作群众满意度较高。

综上,20xx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自评得100分。

一是信息系统“云上”通。安徽省铜陵市城乡医疗救助与优抚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20xx年3月入驻铜陵市云计算数据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信息系统“云上”共通、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高效协同,大大缩短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运转周期,加速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与优抚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二是救助对象精确认定。我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连通铜陵市民政局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实时共享新增或退出救助对象信息数据,精准认定救助对象身份和属性,提高医疗救助精准性、实效性。

三是“一站式”服务全覆盖。我市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基本上全部签订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协议,最大程度上满足救助对象就医需求。

一是财政救助资金安排不足,救助经费不能满足需要。医疗救助资金主要靠上级筹集和地方财政配套,筹资渠道单一,缺乏稳定增长机制。

二是目前医疗救助政策由各县区组织实施,救助政策并未实现全市统一,各县区的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差异。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与民政部门、扶贫部门、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与民政部门关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信息共享,加强与扶贫部门脱贫人口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保险制度的衔接,完善“一站式”管理服务和做好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困难群众。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严格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自评报告模版

一、部门单位概况(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二)当年部门(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五)当年部门(单位)预算及执行情况。注释:不要用单位的介绍来编写,一定要用评价的眼光去组织材料。

二、绩效实现情况(一)履职完成情况: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归纳反映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二)履职效果情况: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有)、生态效益(如有)等方面反映部门(单位)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注释:一些单位以单位。

总结。

代替自评报告,这种做法不符合绩效管理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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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自20xx年机构改革后,我县医疗救助工作职能划转县医疗保障局,我局认真落实贯彻医疗救助政策。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政策不断完善,标准不断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按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吉府办字[20xx]124号)文件精神,开展了以住院救助为主,以门诊救助、儿童倾斜救助、二次救助为补充的全方位救助,具体如下:

1、住院医疗救助。

(2)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同时又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7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3万元。“六类对象”、“两类对象”和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患病住院,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7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3万元。属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患者,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在相应规定上再提高1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5万元。

(3)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中患有重大疾病的患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负担部分(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超过20000元的,医疗救助在政策范围内按50%的比例,对20000元起付线以上的超出部分给予救助,封顶线不超过1万元。属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在相应规定上再提高10%,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

2、门诊医疗救助。

对重大疾病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符合19类重大疾病和15类门诊购药救助病种范围,确实需要依靠门诊用药维持治疗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10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0000元;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和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3000元。

报账式门诊救助年累计救助金额同时计入年医疗救助资金总额;救助对象当年门诊救助金额已经超出年封顶线,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将门诊、住院救助封顶线合并计算给予救助,但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救助封顶线不得重复叠加计算。

根据中央补助资金文件,安福县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预算为1068万元。县级安排的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为96万元,合计1164万元。20xx年医疗救助支出总资金为1036.54万元(截至20xx年10月业务数据)。

目标达到情况:为民政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医疗救助,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过重的医疗负担,受益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加,社会反响好。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安福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下拨、县配套组成,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中央预算资金和省级预算资金为1068万元,实际到位1068万元;县级配套预算资金为96万元,实际到位96万元,合计筹集资金1164万元。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资金为1036.54万元(截至20xx年10月业务数据)。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安福县财政局对上级下达及本级预算安排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批,经公示后报县医疗保障局核算待遇,经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局复核,由财政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年接受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为12502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稳步提高。

(2)质量指标: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5%。

(3)时效指标:“一站式”即时结算吉安市内全覆盖,补助金及时发放。

(4)成本指标:符合条件的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比例为50%;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比例分别为70%和100%;符合条件的民政对象个人自负医疗救助比例为7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全年医疗救助支出总额为1036.54万元。

(2)社会效益: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已将未纳入低保、五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视同低收入家庭,直接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减轻其医疗负担。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可以享受定点直补、异地就医直补、慢性病特殊门诊、医后救助等政策,给群众提供便捷服务。通过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使患者个人自负费用大大减少,有效缓解了其过重的费用负担,社会反响好。

(3)生态效益:困难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加。

(4)可持续影响:通过实施医疗救助政策,帮助困难群众消除“因病致贫”现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问卷调查,困难群众对我县民政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达91%,对医疗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是机构改革后由县民政局划入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的职责,之前在县民政局管理时有三名工作人员经办医疗救助工作,各社区和乡镇民政所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上报县民政局,再由县民政局各工作人员审核后上报县财政局拨付,最繁杂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在各社区和乡镇民政所专职人员完成,而医疗救助职责在划入我局管理后,由于我局在各社区和乡镇没有相关机构,只是在各乡镇人社所有一名工作人员经办医保业务(医保业务本身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已经苦不堪言),根据“一站式结算”的工作要求,各乡镇人社所经办人员不仅需做到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报,还必须承担医疗救助金额的拨付工作,使本身经办医保业务工作人员偏少的情况,现今更是捉襟见肘。

改进措施:加强与医疗救助资金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让医疗救助经办流程更科学,更合理化。

工作建议:医疗救助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入户调查、公示、档案管理等需要大量工作经费,建议上级增加人员编制和相应的工作经费;增加各乡镇人社所医保业务经办人员,从而让医保业务和医疗救助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0xx年医疗救助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由县财政局、医保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评价组一致认为,安福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

医疗救助政策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缓解了我县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评价组一致认为,安福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达到优秀等次。

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xx〕5号)文件精神进行年度化肥储备工作。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由市供销社提出储备确定品种及数量,由市财政局审核储备资金来源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承储企业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增强我市农资化肥市场调控能力,切实做好淡储旺供,保障农业生产应急需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收。20xx年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xx年10月开始至20xx年3月结束,为期6个月。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xx〕5号)第五条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中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化肥商业储备制度”。市供销社严格按照20xx年由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化肥淡季储备。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资金计划是50万,全年预算39.1万元,资金到位3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xx年化肥淡季储备项目资金已全额支付,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淡储化肥所需资金由存储企业自筹,由市财政给予利息补贴。淡储化肥利息补贴,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场行情、淡储化肥资金占用情况、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和合理运杂费用测算,承储企业包干使用。

2.资金拨付。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供销社按照《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承储企业。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度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xx年10月—20xx年3月为储备期,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化肥淡季储备主要是围绕全市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在农业生产上出现遇有重大灾情和化肥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可调配到市内指定区域销售。截至目前,全市每年化肥市场稳定,未发生一起因没有化肥供应不上而影响农业生产的事件发生。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的化肥储备为春耕肥储备,储备期为上年10月至次年3月。若在7、8月遇到洪灾、冰雹等突发自然灾害时,政府需调运化肥,则没有化肥可以调运。主要因为现没有开展淡季储备期外的化肥储备。

当前,化肥价格涨幅相当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xx年5月下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尿素3184.5元/吨,复合肥3991.7元/吨,去年同期价格分别为2454.3元/吨和2512.5元/吨,分别涨价730.2元/吨和1497.2元/吨,涨幅分别达到29.8%和59.6%。由于价格上涨,储备成本相应增加。

(二)相关建议。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同市财政商议措施,力争解决化肥储备空档期的问题。

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投机倒把问题。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中发〔20xx〕34提出的“加快建设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加强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贵处下发的《关于报送20xx年度财政监督评价工作总结的通知》(藏财监[20xx]1号)收悉,我局针对工作总结内容,进行认真梳理,现将我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结合机构改革,我局在拟定“三定”方案中向市委组织部申报了山南市财政局绩效科,但未得以成立。将自治区下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做好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时转发至市直各单位及各县(区)财政局。

一是在20xx年市本级预算编制工作中,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所有市直预算单位申报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涉及531个项目,金额14.11亿元,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工作,大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政策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级安排的财政教育投入资金、科技三项费等23个重点项目资金和固边富民专项资金等5个市级出台的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9.1亿元,重点围绕专项资金项目和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事关民生方面的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提升财政支出绩效。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于绩效目标审核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对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较低的项目,整合或不再安排项目预算。三是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选定市直部门的部分项目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市直相关部门按自评表模板上报,我局汇总完成相关市直部门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切实增强资金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意识和支出效率意识。四是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市本级和12个县(区)20xx年指标资金接收、分配、支出及绩效目标、自评填报工作已全部完成,在监控平台中接收并分配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6亿元。五是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绩效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六是各县(区)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重点项目进行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积极配合自治区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市的20xx年“普惠性”边民补助、20xx-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理念开始转变,开始重视财政支出绩效问题,重视预算支出成本结果导向的绩效理念进一步树立。二是部门和单位更清楚地了解财政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明确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了部门和单位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提高了预算的规范性,减少了资金支出的随意性,促进了资源整合,优化了支出结构,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四是提高了各部门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了高效、透明、责任政府的建设。五是促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尽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门不重视绩效工作,绩效理念还未牢固树立,部分预算单位还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资金轻绩效”的思想,绩效评价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有待提高。二是绩效管理广度深度不够,还未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面偏小、范围偏窄、进展不平衡。三是绩效约束能力不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还未完全有机结合,优化、促进预算管理的作用尚未充分体现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予以解决。

通过建章立制、宣传动员、典型示范,我市绩效管理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了确保工作实效,市财政将侧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化改革:

(一)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预算部门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绩效目标、绩效监控、部门自评等绩效工具,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财政部门通过检查、督促、重点评价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为了提高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质量,我们将继续邀请部分专业领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合谋共评。

(二)推动绩效管理提质扩面,将财政重点延伸到事前,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

为了更紧密衔接预算,将财政绩效工作重点从事后延伸至预算编制前端。通过审核绩效目标来确定项目预算资金额度,并建立起不同年度间的可量化绩效目标数据对比,提高预算编审的科学性,结合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事前评审工作力度。围绕预算编制中的改革需求,以重要性为原则精选项目,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项目入库、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高部门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质量。

对监控中预算无绩效、低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项目,预算部门要及时将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有条件项目,加快支出进度;对自评开展较好的预算部门,将在今后预算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对开展较差的项目将按规定停止拨款、调减预算。对未按规定开展绩效监控和单位自评的,由市财政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市政府对市直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逐步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绩效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打造一个透明高效的政府。逐步推动各预算单位将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绩效情况,将逐步依法向社会公开。通过在“阳光下”运行,提升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党史的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十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21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20〕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2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21〕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21〕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21﹞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21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20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21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21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20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21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21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21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21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21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21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21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19〕5号,红财政法指〔2020〕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21〕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2021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15〕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教育扶贫资金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度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收到教育扶贫资金,截止20xx年12月1日,财政共下拨208。57万教育扶贫资金,此笔预算数包括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已全部按时精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保障资金208。57万元。

开展范围为全区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庭,对象为全区幼儿园至中职生936名建档立卡学生;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通过我局自查及各镇村帮扶责任人上报是否有漏发情况等方式进行自评。

20xx年共计下拨教育扶贫资金208。57万元,已经使用208。57万元,发放率100%,资金支出进度100%。其中家庭贫困学生发放109。82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44。115万元及农村低保户子女发放54。64万元。

1。此笔预算中的`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建档立卡936人。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366人。使得农村低保辍学率为0%和受益409人,无结余资金。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有效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家庭小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上学资金负担相应减轻,受资助家庭满意度达100%。

公开

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要求及安排,我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遂财绩﹝20xx﹞17号)文件要求,对照《遂宁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评分表》,根据我校预算管理绩效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从组织保障体系、过程管控体系、基础支撑体系、其他考评事项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考核自评,我校考核自评得分为85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体系。

我校已经落实专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3分。

(二)过程管控体系。

我校对新增100万元及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年度预算增幅达到30%或增加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延续性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此部分得分12分。

2.事中绩效监控。

20xx年度,我校对财政安排的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工作,填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提高了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保障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此部分得分12分。

我校按规定的时间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中,我校也按规定和时间对财政组织的政策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开展了自评。此部分得分38分。

4.绩效目标管理。

我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对申报的项目全部同步编制了绩效目标,对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此部分得分7分。

5.绩效结果应用。

近年来,我校持续深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着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严格反馈整改,硬化激励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根据绩效评价报告,发现主要问题并及时整改。二是进一步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不同等级的项目,采用优先安排、适当安排、压缩直至不安排等方式,分类管理。此部分得分16分。

(三)基础支撑体系。

我校制定了一些预算绩效管理的方案。我校在预算、决算公开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此部分得分4分。

(四)其他考评事项。

我校积极配合各级评价组开展的绩效管理工作,按时提供了自评报告和相关数据、资料等。我校按照报送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及相关材料。此部分得分5分。

我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对申报的项目全部同步编制了绩效目标,对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但不足之处是绩效目标还不够细化、不够系统科学。

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更加具体的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程,规范各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具体的操作方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质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建议组织更多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巢政办【20xx】6号文件、《巢湖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巢政办【20xx】4号)及《巢湖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巢财【20xx】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办根据市预算考核要求,就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按照预算法“讲求绩效”的基本原则和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我办20xx年度全面推行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努力提升绩效自评管理成效,进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的质量。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

2.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

3.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以此为基础,形成自评报告。

4.强化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一)基础工作管理。我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注重基础工作,关注财政下发的预算。

(二)绩效目标管理。我办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如每月的人员工资发放,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的汇缴等,都能按时准确的办理到位,无拖拉现象。

(三)绩效监控管理。我办按要求对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全年有计划的执行目标预算。

(四)绩效评价管理。我办20xx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财政收入有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工作标准发放给职工。公用经费全部用于添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比如购置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公用经费用到实处,提高办公效率和办公环境。三公经费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本年度有所减少。

(五)结果运用管理。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办20xx年出色的完成了绩效管理工作,为下年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我办在工作中还存在些不足,尤其是资金的使用上,还需要更好的与财政部门沟通,杜些不合理的开支。

新年将始,我办会继续做好预算绩效的管理工作,认真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保证预算的准确性。

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作关于xxxxx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理财,促进发展,为民服务,促进和谐”为宗旨,依法加强征管,有效保障重点,财政运行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893115万元,为年预算的56.8%,增长17.7%,其中:地方收入完成510773万元,为年预算的64.1%,增长32.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79892万元,为年预算的49.4%,增长2.6%。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412848万元,为年预算的59.5%,增长22.5%,其中:地方收入完成271349万元,为年预算的74.9%,增长32.7%;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9049万元,为年预算的42.7%,增长6.4%。

上半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687209万元,为年调整预算的59.8%,增长51.6%,支出增幅居全省第1位,序时进度居全省第2位。其中: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352741万元,为年调整预算59.5%,增长73.7%。

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市国税部门完成413507万元,增长2.3%,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1个百分点;地税部门完成273013万元(含两税),增长8.7%,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2.9个百分点;财政部门完成180354万元,增长100.6%,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8.1个百分点。

收入分结构完成情况:上半年,税收收入完成728732万元,增长4.3%,占财政收入的81.6%,比上年同期下降10.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64383万元,增长172.9%。

收入分税种完成情况:上半年,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累计完成584083万元,增长4.8%,占财政收入的65.4%,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个百分点。其中:企业所得税(85%)完成117926万元,增长42.1%;营业税完成101306万元,增长20.9%;增值税受煤炭行业销售价格下跌,完成332916万元,下降3.4%;受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个人所得税(85%)减收明显,完成31935万元,下降30.6%。

重点行业税收完成情况:煤炭、电力行业税收收入完成44.63亿元,占税收收入的61.2%,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煤炭行业受近期煤价环比下降和节能减排影响,占比下降5.1个百分点;电力行业受电价调整因素影响,占比提高2.7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受矿业集团旧城改造税收集中入库影响,占比提高0.9个百分点。

收入在全省位次情况: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规模居全省第6位,增幅居全省第9位,比全省16市平均增幅高3个百分点。地方收入规模和增幅均居全省第4位。

收入增幅回落情况:全市财政收入增长17.7%,增幅同比回落8.2个百分点;全国、全省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2.2%、14.8%,增幅同比回落19个和17.1个百分点,全国、全省与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回落态势基本一致。

市本级财力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地方收入完成27.1亿元,扣除8.7亿元国投新集股权转让和政府大楼置换两项非财力因素影响,可用财力比上期同期减少2.1亿元。鉴于市级年初预算是按照13%的增幅安排的支出预算,因此上半年市本级财政实际收支缺口4.68亿元。

财政支出压力情况:一是民生支出增加。xxx年全市预计投入民生工程资金15亿元以上,市本级配套1.9亿元。二是教育新增支出压力大。年初教育支出预算为16亿元,按照教育支出占gdp4%的要求,省政府下达我市xxx年教育支出任务23.0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91亿元,其中市本级增加2.65亿元。三是公务员津补贴提标和其他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改革,增加支出6000万元左右。四是促进经济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增加支出1.37亿元。

(一)财政实力继续增强。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89.3亿元,增长17.7%,超序时进度6.8个百分点,月均入库14.9亿元。全市地方收入同比增长32.1%,高于财政收入增幅14.4个百分点;地方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比重为57.2%,比上年同期提高了6.3个百分点。区级财政收入完成24.4亿元,增长21.5%,增幅分别比全市及凤台县高3.8和14.6个百分点。上半年财政增收主要因素:一是全市经济良性发展,为财政平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财政部门依法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非税收入集中入库,其中:国投新集股票出售收益和市政府大楼及附属建筑物等资产处置收入共8.7亿元。三是省地税局直属分局负责征收的淮南矿业集团等企业所得税增收1.6亿元。

(二)服务经济举措有力。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市财政组成10个工作小组深入213户中小微企业,开展“送政策、解企困、促发展”调研帮扶活动,让企业了解政策、用足政策、用好政策。落实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2亿元。做大做强市融资担保公司,市级财政新增注册资本金65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达2.66亿元,上半年为241户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8.9亿元,同比增长139.8%。二是支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发展。筹集资金3亿元投向高铁站、东西部二通道和朝阳东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利用亚行、世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4.5亿美元以上,支持城市水系建设、采煤沉陷区治理、城市交通、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整合支农资金4亿元,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安排城维费1.5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整合资金20亿元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和园区经济发展;安排资金2500万元,支持10家企业做好上市准备工作;安排9000万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

(三)保障民生成效显着。一是有效推进民生工程。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实现“项目落实到部门、任务落实到县区、责任落实到个人”,全面构建“项目有人管、事情有人干、责任有人担”的工作格局。制定民生工程资金筹措、审计监察、意见反馈等办法近20个。上半年,全市实际拨付民生工程资金12.62亿元,占全年预算的84.1%。二是扎实推进收入倍增工作。制定《xxx年收入倍增工作重点》、《实施居民收入倍增“2211”提升计划》等八项措施,开展倍增宣传“八走进”活动,健全完善“五位一体”的联合督查体制。据统计,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574.3元,增长19.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630元,增长20.3%,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37万人,新增4.2万;发放劳动报酬46.5亿元,增长22.3%,呈现就业形势向好,劳动报酬稳定增长的良好格局。

(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财政收支压力增大的情况下,继续强化教育、就业、社保、住房等方面支出力度。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安排9.8亿元,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惠及中小学生25万人,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用,惠及15.8万人,资助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4050人、5241名贫困寄宿生,改扩建乡镇公办幼儿园2所。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资金7456万元,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近1.63万人就业创业;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城市低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至360元;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农村五保户供养人员5.5万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三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财税扶持政策,拨付资金1.93亿元,已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994套、公共租赁住房495套,改造农村危房386户。

(五)争取政策项目支持。今年以来国家、省陆续出台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市财政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一是积极配合申报项目。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准备申报工作,筛选上报获得支持的项目44个、资金达21.8亿元。二是积极主动向上对接。财政部门立足自身、抓住时机、超前谋划,配合相关部门上报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9个,项目投资19.2亿元;上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项目投资1650万元。三是积极争取转移支付。准确把握国家、省财税政策调整,积极争取体制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机制,上半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7.5亿元,增长30.2%。

(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推进部门预算管理。6月27日,市本级按照“规范管理、服务创新、平稳有序”原则,全面启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制订下发8个预算编制及管理文件,新增“地方性政府债务预算表”、完善“三公”经费预算表、严格公务用车和“四项资产”预算审核,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性。二是开展“六清”工作。为缓解市级财政支出压力,确保全年收支预算平衡,市本级财政全面开展“清政策、清项目、清资金、清财力、清资产、清债务”工作,切实增加可用财力。三是推进绩效考评工作。今年市本级选择7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比上年新增项目30个,涉及财政资金1.7亿元。制订《xxx年市级预算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考评方案》和《重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计划》,完善绩效目标评价体系,实施项目跟踪问效,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七)引导金融反哺经济。深入研究财政资金投入的成本效益,通过支持金融、引导金融、调节金融、最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今年市财政安排万元奖励扶持资金,重点支持金融体系建设、开展金融创新、向上争取贷款额度、引进市外资金和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总量。二是对中小企业和“三农”贷款增量进行奖励。落实市政府《关于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府办[]106号)政策,拨付11家金融机构支持小企业、微型企业贷款增量奖补资金454.2万元。三是构建金融支农平台。对新设的县域涉农融资性担保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级金融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商业银行等财政给予奖励或补助。上半年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新设立分支机构,市财政补助两家银行各30万元。四是完善政府性资金存款与银行货币投放的激励机制。下发《关于xxx年度在淮金融机构政府性存款与新增贷款挂钩的通知》,制定贷款与存款挂钩考核办法,发挥财政存款的引导作用,促进在淮金融机构对我市各项事业的融资。上半年,财政资金存款7亿元撬动金融机构贷款12亿元,增长21%,发放城建贷款4亿元。

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虽然平稳增长但对部分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依赖性仍然较大,可用财力增长有限,新增刚性支出扩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绩效还需提升,财政改革有待深化,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下半年,财政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主动保障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全力服务我市发展改革稳定大局。

(一)科学组织财政收入,扩大财力规模。xxx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56.9亿元,增长13%。面对复杂多变和增长趋缓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按照“准确分析、加强征管、科学调度”的原则,积极做好征收工作。密切加强与税务、金融部门联系,围绕收支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调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完善综合治税措施,进一步抓好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挖掘非税收入潜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实现收入均衡入库,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增加社会总需求。落实促进消费政策,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全力扶持我市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及重点税源企业发展。统筹“千百十”工程、自主创新、产业专项资金,采取项目研发补贴、创新奖励等形式,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通过担保、财政贴息、补助项目前期经费等措施,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全面落实财税优惠政策,促进旅游、服务、文化等产业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高新技术开发区、煤化工现代工业园、经济开发区等建设。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可持续发展。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提升群众福祉。切实加强民生工程后续管理,严格跟踪兑现,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评估活动,确保35项民生工程一项一项落到实处。建立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库,完善民生工程决策机制,不断增加民生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补助提标为重点,加快完善各项社保制度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国家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有关要求,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建设,不断提升淮南软实力。

(四)强化财政监督考评,推进绩效管理。继续落实财政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各项措施,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全力加强财政监督。深入开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完成13家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20项日常监督检查项目,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考核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绩效考评。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x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审计整改等各个环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专家考评小组和委托中介机构考评两种方式做好30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实现财政资金安排与绩效优劣挂钩。

(五)深化各项财政改革,规范财政运行。一是促进阳光支付。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使用范围,年底之前将公务卡改革覆盖到县区所有预算单位;()实施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年底前所有县区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规范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二是严格预算追加。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维护预算严肃性和约束力,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民生增支政策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三是压缩行政经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从紧编制预算,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增强节电、节油、节水意识,严格控制考察培训和节会活动。

今年是淮南财政极为困难的一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艰巨,压力更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实施“粮安工程”,是新形势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增加粮食有效供给守住底线的必然选择,是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粮食质量安全需求新期待的基本要求,是应对国际粮食市场复杂形势增强我国粮食流通抗风险能力的迫切需要。

救灾应急体系建设是以国家重要政策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救灾应急能力为核心,坚持应急救灾与常态减灾相结合、救灾减灾并重、城市农村统筹、政府社会协同、治标治本兼顾,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科技、市场等多种手段,统筹做好灾前、灾中和灾后各阶段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为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本项目的实施,能有效解决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设备和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全的问题,通过使用机械通风、电子测温等有利于科学储存的新技术,进一步提升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的功能和储存水平,增强粮食和应急物资的储藏能力,对保障储备粮的安全和应急物资的稳定供给、降低成本、减少损失、提高效率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新型的高标准的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大型粮食储备库,该项目工艺无公害、无污染,符合绿色环保的要求,起着典型示范作用,对推进仓储技术进步将起到积极作用。项目的建设能带动建材、粮油加工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能强力拉动当地投资,推动民生及社会事业发展,项目所延伸的更多配套服务业可以提供就业岗位,有利于增加当地群众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拉动地方国民经济的增长。

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中转基础设施,解决当地粮库仓容、中转设施不足的矛盾,促进当地和周边地区粮食产品的销路,增加农民对粮食等农作物的供给量,因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加快农民奔“小康”的进程。同时实现粮食散储、散运、散装、散卸的变革,提高粮食流通自动化、系统化和设施现代化水平,提高粮食流通效率,降低粮食流通成本,解决并满足城市居民的用粮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增强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和粮食应急调运能力,保障粮食供应和存储安全,支持本县粮食应急措施,有利于备战备荒、应急救灾,调节粮食供需矛盾、稳定粮食市场,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本项目是社会公益性事业。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粮食及应急物资流通体制改革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粮食和应急物资购销和价格形成的作用,稳定粮食和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建立完善的国家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市场体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粮食和应急物资流通体制。

(2)是国计民生的需要,是政府增强对市场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粮食和应急物资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和应急物资工作。实行粮食和应急物资市场改革后,储备粮库和应急物资库将成为衔接产销,促进流通,发展贸易的重要载体,是政府调节供需平衡,保证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稳定供给的重要手段。多年来,由于粮食和应急物资收储设施老旧,仓容不足,使项目区地方储备工作发展缓慢,难以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强大的后备支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对市场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因此,建立科学、先进的地方储备制度,是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和应急物资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地方政府对市场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并能够抵御大型外来国际粮食和应急物资企业对中国市场的威胁,保障区域城乡人民供应和价格的稳定,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3)是完善项目区粮食物流体系建设的需要为提高粮食和应急物资市场流通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稳定供给,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粮食局共同编制了《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统筹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实现粮食仓储物流一体化融合发展。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升功能为重点,结合粮食生产、流通形势和城镇规划,以及现有收储库点分布,合理改建、扩建和新建粮食仓储设施,将粮食收储能力保持在合理水平,实施收储能力优化工程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产区重点完善收储网点、调整仓型结构、提高设施水平;产销平衡区重点提升收储网点的收购、储备、保供综合能力;销区重点加强储备库建设、提升应急保供能力。

立足项目区仓储、粮源等优势,打造物流节点的连线和构造整体网络工程,完善项目区粮食现代贮运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粮食现代物流以带动项目区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增长的粮食需求,这也是粮食现代仓储物流发展的必然趋势。

常年粮食品种主要为玉米、小麦。目前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着县级储备粮承储任务,原有仓库场地、设备均已老旧。因此,为稳定粮食生产和收储,确保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的稳定供给,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谐,进行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的建设,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十分迫切。

1、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国民经济效益主要有进一步保证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加强粮食和应急物资的宏观调控,促进市场稳定。本项目的建设,可大幅提升的粮食收储、转运和应急保障能力,更好的服务群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突出。具体如下:本项目建设,可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步伐,使粮食流通现代化建设日趋完善,加快的综合开发与建设,为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创造条件,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了保障。本项目建设,可极大促进城市开发改造的建设进程和力度,加快了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速度,繁荣了城市经济与文化,使该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明显得以提高。本项目建设可带动并促进地方材料、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使地方经济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为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进一步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2、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实施,能有效解决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设备和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全的问题,通过使用机械通风、电子测温等有利于科学储存的新技术,提升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的功能和储存水平,增强粮食和应急物资的储藏能力,对保障储备粮的安全和应急物资的稳定供给,降低成本,减少损失,提高效率发挥重要作用。

本项目的建设,加强粮食和应急物资流通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建设,扩大储备能力,有利于抵抗自然灾害,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项目的建设完成,可加强和完善粮食和应急物资宏观调控,确保项目区粮食和应急物资供应和市场稳定。可根据市场形势把握好临时存储的销售节奏和力度,满足市场需要,稳定市场价格;进一步调整优化库存布局;切实做好粮食和应急物资收购工作,掌握产品源头,保护人民利益;完善粮食和应急物资工作机制和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增强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

新时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突发灾害不确定增加,例如目前新冠疫情使全球粮食体系的脆弱性凸显。项目的建设将保障充足的粮食供给,不仅可以提高应急救灾的效果,也是灾后重建的有效保障。

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提高粮食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发挥应急保障作用,提高疫情期间粮食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效能。项目的建设,将有力地促进当地和周边地区粮食和应急物资产品的销路,增加粮食和应急物资的供给量,因而提高居民的收入,加快居民奔“小康”的进程。同时,又能保证居民安居乐业,这对于当地的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增强预算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近日,呼市财政局部署开展20xx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下达了《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本级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力推进。

明确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内容包括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两部分。绩效自评重点对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市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开展绩效自评。部门评价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开展评价。范围是纳入20xx年度预算管理的所有支出,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涉及的预算资金支出。

加强财政审核和考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的规范化设置、绩效指标设置的全面性、合理性,绩效评价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内容。考核重点从工作完成及时性、评分标准明确性、指标权重合理性、报告结构规范与完整、项目情况介绍全面性、资金概括全面性、分析严谨和透彻性、存在问题有效性和建议可行性等方面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评价结果应用,市财政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四是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预算部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责任主体,按照“谁支出、谁评价”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德江县财政局关于组织相关预算单位开展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德财绩〔20xx〕2号)要求,现将德江县总工会20xx年度预算整体支出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单位工会组建工作;

2.指导基层工会加强对行政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帮助并加强监督;代表职工与单位就有关职工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事项,与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

3.协调和处理单位劳动争议和劳资矛盾。推动职工之家建设,指导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

4.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适合单位特点的工会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

5.指导基层对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6.执行会员大会上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闭会期间工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7.推动创建职工之家,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双爱双评”活动,并使之与建家活动科学结合。

(二)机构设置。

德江县总工会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股、服务职工中心)。

(三)人员情况。

总编制人数10人,其中:参公事业人员编制9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人员2人。20xx年末在职人数15人。其中:在岗参公12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工勤人员2名);事业人员3人。

20xx年度本单位年初整体支出185.84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年初绩效目标为164.00万元,1至12月完成168.64元,预算执行率为102%;公用经费17.54万元,1至12月完成17.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项目支出年初绩效目标为130万元,1至12月完成0万元。减少原因是:项目无匹配资金。

(一)20xx年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17.54万元,决算数为17.2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缩减。

(二)20xx年支出预算数为311.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5.8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缩减。

经过自评,我单位还存在着以下问题: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不够重视,主要表现在年度预编制当中绩效目标指标设置简单,指标细化不够。下步工作中,我会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做好年初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量化,强化预算执行期间的绩效监控及年终的绩效评价与评价的应用工作。

(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等方面综合评价,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二)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的重要参照依据,不断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效[20xx]2号)和《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对照文件要求,及时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设有师范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体育学院、航海学院、现代工程学院、汽车技术系、电子信息系等13个院(系),党委办公室、教务处等28个职能处室和教辅机构。截至20xx年12月底,在职人员1028人,其中高级职称270人,“双师”素质教师5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60人。

(一)年度部门总目标及主要任务。

1、20xx年度总目标。

目标1:突出育人实效,打造立德树人新格局。

目标2:突出内涵建设,打造教育教学新高地。

目标3:突出激发活力,打造教师评价新方式。

目标4:突出产教融合,打造服务地方新路径。

目标5:突出扩大影响,打造招生就业新局面。

目标6:突出治理效能,打造办学治校新体系。

目标7:突出硬件提升,打造空间布局新版图。

目标8:突出民生保障,打造服务师生新载体。

目标9:突出疫情防控,打造平安校园新模式。

2、20xx年度主要任务。

(1)开展多元深化思想政治教育。

(2)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3)切实加强学生管理。

(4)加强专业建设;提升信息化教学水平。

(5)取得良好的技能竞赛成绩。

(6)推进质保体系建设。

(7)提高师资队伍质量;完善人才考评和激励政策。

(8)提升科研能力,深化校企合作。

(9)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和国际合作。

(10)完成招生任务。

(11)加强顶层设计。

(12)加强智慧校园建设。

(13)加强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

(14)全力推进二期建设,切实做好校园绿化美化。

(15)加强财务保障,提升后勤服务能力。

(16)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多措并举织牢校园安全防护网。

(二)年度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一级指标。

投入指标从工作目标和预算配置两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其中工作目标指标从年度履职目标相关性、工作任务科学性、绩效指标合理性三个方面进行考核;预算配置从预算编制完整性和专项资金细化率两方面进行考核。

过程指标从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绩效管理是三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其中预算执行目标从预算执行率、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决算真实性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财务管理从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资管管理规范性四个方面进行考核;绩效管理从绩效监控完成率、绩效自评完成率、部门绩效评价完成率、评价结果应用率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产出指标从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和履职目标实现两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其中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从完成率进行考核;履职目标实现主要从年度履职指标实现率进行考核。

效益指标从履职效益和满意度两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其中履职效益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效益三方面进行考核;满意度指标主要针对学生和教师的满意度进行考核。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王建平,副组长:闫金友,组员:郭曼、范国喜、徐昕、李艳红。

自评工作小组通过参加人员培训、讨论指标体系设定等基础工作开展,为绩效自评工作提供保障。

自评工作实施:收集预算批复情况、项目合同、支付凭证、政府采购信息以及验收等资料,对学生和老师开展问卷调查,进行具体绩效实施。

自评工作评分:绩效自评工作组对取得的评价资料进行审阅、核对并按照评分规则的要求,对各项三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评分。

将各项三级绩效评价指标初步分值提交绩效自评工作组集体审定,自评工作组在听取自评过程、自评证据、自评分析、自评初步分值后,对于初步分值不合理、不恰当的提出修改意见。

绩效自评工作组负责撰写报告的人员按照自评工作组的意见修改初步自评分值、形成最终评分结果,撰写自评总结报告,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

本次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得分93分。其中:投入指标得分15分,过程指标得分xx分,产出指标得分30分,效益指标得分30分。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部门资金情况分析。

20xx年共计到位资金54,546.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849.62万元。共支出55,46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54.96万元,项目支出32,713.67万元。年度结余资金3,774.60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度我单位共计完成39个项目的自评工作,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

(三)投入指标完成情况。

投入指标包含2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该项指标设置分值15分,实际得分15分。20xx年投入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年度履职目标相关性高、工作任务分配科学、绩效指标设置合理、预算编制完整、专项资金细化率94.87%。

(四)过程指标完成情况。

过程指标设置三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该项指标设置分值25分,实际得分xx分。主要扣分原因为预算调整率偏高、未进行绩效监控和评价结果应用。具体情况如下:预算执行率93.63%;预算调整率11.92%;结转结余率6.37%;“三公经费”控制率不超预算;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决算真实、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资产管理规范。绩效监控工作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已完成,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已完成,评价结果尚未应用。随着绩效自评、绩效监控、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的持续开展和执行,我校将组织相关员工进行培训,成立绩效管理小组,实现绩效评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个维度的全面实施。

(五)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设置二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该项指标设置分值30分,实际得分30分。

1.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履职目标实现情况。

重点工作任务16项均已完成,履职目标9项均已实现。

2.履职目标完现情况分析。

20xx年,在学校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完成20xx年度各项履职目标。

(1)立德树人方面:我校积极开展多元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学生管理3方面工作,取得育人实效,完成立德树人的履职目标。

(2)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提升实训教学水平;提升信息化教学水平;取得喜人的技能竞赛成绩;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平台等造就了教育教学新高地。

(3)完善人才考评和激励政策和加强“引才、育才、用才”激发了教师活力,也打造了教师评价新方式。

(4)如何能够突出产教整合,打造服务地方新路径一直是我校思考的问题。20xx年,我校通过知识讲座、学术研讨、学术交流活动来提升科研能力;通过校企合作、国际合作形成产教融合,更好地服务地方。

(5)20xx年我校高职共录取新生6498人,录取成教大专学生481人,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6)从完成“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报告,到推进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我校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实施数据中心服务器扩容,完成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为我校信息化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从建立国有资产处置、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和校内自行采购工作流程,构建了资产运营的管理体系。目标方向的确定,基础建设到管理体系构架,我校打造了办学治校的新体系。

(7)美丽的校园建设,新校区二期建设,打造空间布局新版图,新职院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

(8)提高后勤服务水平,提升后勤服务能力;积极筹措各类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完成民生保障,打造服务师生新载体的履职目标。

(9)我校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紧抓安全教育活动、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建设新模式下的平安校园。

(六)履职效益完成情况、满意度情况。

较好的履行了20xx年度的履职效益指标,实现了不断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社会效益指标和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健全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对学生和教师的问卷调查,被调查学生和教师对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xx年各项工作的综合满意度分别为92%和93%。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重视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政策规定及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加强绩效评价全面实施工作的学习培训。

为实现绩效评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个维度的全面实施。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将组织相关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小组对预算执行情况分类汇总并分析,提高下一工作年度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xx〕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上年结余953.02万元。(主要结余资金为确权颁证证工程项目未支付款)。

2、收入。本年总收入793.74万元。其中,预算内收入730.24万元,其他收入63.50万元。

3、支出。本年总支出1329.22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216.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等开支;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17.06万元,其中,用于日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寄费、公务用车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基本支出的金额为50.78万元,用于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金额为966.28万元(主要用于确权颁证项目、产权制度改革项目、家庭农场扶持项目、事务所业务费及村级财务管理、减负经费及土地流转仲裁等项目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72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和医疗费用等支出。

4、累计结余417.54万元。(主要结余资金为家庭农场项目、产权制度改革项目、确权颁证项目未支付款)。

20xx年度,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政拨付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土地确权颁证推进工作、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公开工作、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和维护农民利益工作、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工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切实搞好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监管工作,贯彻落实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等。

20xx年12月,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预决算要求,全面公开了20xx年度资金预算和整体执行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根据职能部门工作需要,本单位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全面搞好各项业务工作,力争有工作成绩,有实际效果,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履行好岗位职责,20xx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资金、小型专项预算资金、职工基本支出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财政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等情况符合上级管理要求。切实搞好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照财政主管局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本单位每季度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严格执行年初财政预算,特别是小型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严把财政资金出入关,实行季度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开展效果明显。

(一)经济性分析。由于本单位工作主要是开展农村经营服务,财政预算资金流量小,没有部门经营性收入。

(二)效率性分析。本单位的村级财务管理和清理审计工作,农民负担减负维权监管工作,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工作、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工作等方面的年度业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工作效率明细提高,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优良。

(三)效益性分析。本单位狠抓减负维权工作,积极推进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认真培养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维护一方稳定,发展地方农村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影响力。

1、小型专项经费预算额度偏低。

2、业务编制量少,人均业务量大,工作积极性有待加强。

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保证部门业务工作专项经费,充分调动业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2、建立部门集体财产管理制度,规范部门职责履职行为,逐步实施专项工作绩效考评制度。

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攻坚年”活动为契机,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围绕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稳步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提升绩效管理工作的定力。

实行县级领导“创新突破项目”督导包保制度,预算绩效工作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洪正督办,王县长专门主持召开了全县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试点扩面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努力打造透明高效责任政府”为主题,举办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报告会暨干部素质提升大讲堂。县委改革办将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改革台账,每月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印发至部门、乡镇。

出台了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管理办法和项目支出评价工作规程,逐步完善1+n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筑牢全过程业务根基,提升绩效管理工作的效力。

1、开展事前评估,增强决策前瞻性。将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出台了《县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自20xx年起,所有县级拟新出台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均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财政重点评估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评估结果作为财政评审和预算安排的依据。目前完成了2个政策和3个项目的事前评估。

2、优化绩效目标,实现目标管理全覆盖。将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扩大到所有县级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原则,将绩效目标编制与资金预算同步安排,同步批复。对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采取“财政+部门+专家”联审方式,通过“二上二下”程序,提高了编报质量,实现了目标编制内容完整、要素关联、指标科学、细化量化。20xx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00多个,涉及金额25.6亿元。

3、做实绩效运行监控。制定了《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指导部门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日常监控,目前各业务部门根据20xx年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了1-8月份绩效监控情况表,绩效科牵头业务科室正在组织审核,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分门别类提出处置的建议措施。

4、加大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绩效目标为基础,对财政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社会发展类项目全部由部门开展自评。县财政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金额较大的项目开展再评价,20xx年选取了9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20xx年选择了25个重点项目开展评价,涉及财政资金8.4亿元。

5、深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作为省财政厅确定的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县之一,20xx年,我县选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务局、统计局、畜牧兽医产业发展中心、残联5个部门开展县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按照时间节点,5个试点部门已经全部完成20xx年指标体系构建、20xx年绩效目标设置、20xx年绩效自评工作。今年,我县进一步扩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范围,试点部门增加到20个,目前各部门正在进行指标体系构建。

6、强化结果运用,真正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建立评价反馈整改机制,评价结果及时反馈部门,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质量。财政评价结果好的继续安排预算资金,评价结果差的取消预算,如20xx年评价的一个项目较差,县政府取消与项目方合作,财政不再安排预算。通过对部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开展存量资金清理,20xx年累计收回部门存量资金2600多万元。建立部门和乡镇绩效考核制度,并纳入全县综合考核体系。

(三)实行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增强绩效透明度。

建立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20xx年,县财政局将2个财政重点评价报告在对外网站上公开,同时组织70个一级单位把所有项目绩效目标同部门预算在县政府的网站公开。实行绩效信息向人大报告制度。向县人大报告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的同时呈送了去年9个重点项目的评价报告,8月份报送了3个试点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自评情报告。

一是部门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县重点项目虽然实行了自评全覆盖,但部分预算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够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出具的自评价报告对项目取得的绩效、经验介绍的多,对存在的问题介绍的少,没有公正客观评价项目情况,造成评价结果的利用率存在偏差,不能真正地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二是绩效评价结果利用率不高。目前阶段,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都是事后评价,评价结果好坏,不能很好地应用到项目管理中去。

三是绩效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目前,我县绩效管理工作信息主要依托现有的财政大数据应用平台,不能完整地实现项目库、预算信息、资金支付信息、监控信息的互联互通。

三、下步工作打算与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以《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为引领,紧紧围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总目标总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系列制度办法,健全“1+n”制度体系。

二是扎实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进一步把握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指导督导,推进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为全面铺开部门整体绩效管理积累经验。

三是夯实信息基础支撑。尽快启用财政业务一体化平台,依靠信息支撑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度。

建议:

中央和省级将用3年的时间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我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用3-5年的时间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尤其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考核体系,今后绩效管理工作就是常态化工作。这项工作任务很艰巨,系统性强,目前改革进程中还有不少困难和压力,我们建议上级多组织业务培训,让从事绩效管理工作的人员有足够的能力胜任工作,成为绩效管理专家,能够指导部门单位顺利开展工作,同时能够监督聘请的第三方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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