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安全应急预案(专业14篇)

时间:2023-11-26 19:38:16 作者:LZ文人

应急预案是指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事先制定的行动计划,以应对突发事件或危机状况。范文的分享可以促进交流和学习,为不同单位制定出更加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立高效应急响应机制,有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危害后果,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纵横联动、快速响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严重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情况,按照《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执行,本预案作为配合预案执行。

2.1五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由县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

2.1.1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公安局政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县交运局、县卫健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影响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县应急指挥部机构及职责见附件2)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主体。

2.1.2其他

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2现场指挥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事件影响程度达到应急响应级别,政府在接到报告后,要协调各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应急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公安部门可先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开展案(事)件原因调查。(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公安部门:严格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的购买审批和备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查及重点车辆管控,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消除隐患风险。

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道路巡检维护,健全各类道路安全附属设施,减少路面安全隐患;严格客、货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运输押运人员的审核准入门槛,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开展应急培训、宣传,加强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训练。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查,避免存在问题的罐式集装箱、汽车罐车等“带病”出厂上路。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开展监测预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风险等级预警,及时推送相关部门。

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民警发现、群众发现、技术发现”为主的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实现气象监测预警与公安交管应急处置互通融合,并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科学选择出行方式,提前进行车辆分流。

当发生雨、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道路安全,气象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危害重要国省道、重点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险情预计出现或已经出现,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或公路运营单位在工作中发现上述隐患影响通行情况,各成员单位应互通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变化情况。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开展分析研判,确定交通安全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加强所涉国、省道、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面情况等,先行应急准备并报县指挥部。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

5.1信息接报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接到报警或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后,应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情况,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事发地指挥部办公室。

5.2先期处置

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在核实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后,应视情立即通知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公安部门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员和车辆,固定现场,收取痕迹物证,开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证据灭失;公安交警部门设置警戒标识,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态扩大、二次事故等,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距事发地最近的收费站要马上启用绿色通道,保障救援车辆、物资通行。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迅速调集装备、人员投入应急抢险救援,减少和控制损害后果。突发事件达到响应条件,公安交警部门应立即通过公安机关报县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同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未达到响应条件,应按各自职责稳妥处置。

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县指挥部指令或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要协调、调动有关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责成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载货物的临时存放。如涉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市场监管部门要进行监测认定,提出应急措施和设备处置方案,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查处工作。涉及上述两种交通事故,气象部门要对现场周边风向、风速、雨量等进行气象监测和预报,生态环境部门要赶赴现场对事发地周边进行监测,划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区域并发出预警,开展相关先期处置。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积极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短时间内无法确定严重程度的,现场指挥部按初步预判的级别启动响应,后期结合实际变更响应级别、应对措施等。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事发地应急能力时,要及时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援助。

5.3应急响应分级及响应程序

根据道路安全突发事件影响的严重程度、伤亡人数和处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级,县级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相应应急响应程序。(响应条件见附件4)

5.3.1三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3个以上相邻县;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带队,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现场指挥处置应急工作。同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县指挥部报告根据需要调派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参与工作。

5.3.2二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5个以上相邻县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由指挥长带队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情况,调派救援、增援队伍力量,积极开展救治救助、现场勘查等工作,减少或减轻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车辆、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时调动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参与救援保障;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报送信息,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做好舆情引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联、死亡,或50人以上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伤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全县范围或3个以上相邻县国省道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县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县指挥部可利用各类信息平台进行事故灾情会商研判,作出决策部署,指导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同时,统一信息发布口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当部、省级、市级工作组到达事发地指导工作时,县指挥部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应急处置。

5.4信息报送

信息报告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已确认的伤亡人数、可能被困人员、涉事车辆、道路通行条件及运输货物等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要注明危险化学品名称、性质、形态、运载量、危害后果,是否发生泄漏、燃烧或者爆炸,可通过电话、传真、应急专用网络等方式进行紧急情况信息报送。

公安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报警,应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并通报当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规定,迅速上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按职责处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情况,紧急事项可越级上报。

5.5舆情管控与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应启动网络信息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预防和消除不实信息传播、舆情隐患产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有重要变化应随时发布。涉密事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发地公安部门应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在应急处置中及时保护现场,发现、固定、提取现场痕迹、物证,进行现场调查访问、调取监控录像,制作现场勘查工作记录,启用技侦手段分析研判,严格排查线索,第一时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验和涉嫌犯罪调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响应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结束,由现场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告市指挥部。县指挥部指导各部门做好善后各项工作。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情况、应急保障、协同作战等进行总结评估。公安交警部门形成事故专项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应急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应急预案。

7.1保险理赔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险理赔

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应组织、督促相关保险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开展事故查勘、抢救费垫付、代位求偿和保险理赔等工作;积极协调其他县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机构对非我县的事故车辆开展垫付、理赔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应通知相关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协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向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追偿垫付的救助基金。赔偿义务人未根据侵权责任全额偿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暂时保管有赔偿责任的肇事车辆。

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员5人以上、或伤亡人员达5人以上等社会影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时,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救助基金垫付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应监督医疗机构及时抢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各医疗机构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时,应启动绿色通道,先行抢救伤员,抢救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依据,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7.2应急救援资金

根据现场情况调动和使用“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开展的应急救援费用,由现场指挥部与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协商,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诉讼或者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和帮扶。

8.1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在分级负担的基础上,应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应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相应纳入应急经费予以保障。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种社会车辆、个人资产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8.2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物资装备保障制度,加强各项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县乡(镇)两级仓储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整合应急资源,加强抢险救援工程、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确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拨使用,满足应急工作需求。

8.3基础设施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加强应急避险设施建设,规范和保障隧道内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暂存和卸载备选点,消除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车辆临时存放困难和隐患。

8.4数据共享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联络人制度,及时更新手机、办公、应急电话号码,确保部门间联络畅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相关应急管理类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切实保障应急工作需要。

9.1预案管理

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对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检验和评估,并根据预案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变化,适时组织预案修订。

9.2说明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印发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道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在本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

(一)成立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部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事故应急处理下设两个组:

9.应急救援组:xxx为组员,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救援工作。

10.善后处理组:xxx为组员,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2.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做好稳定生产经营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办公室;并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部门、岗位;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部门安全员和报告人。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事故发生后,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投入运作,有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一)公司各部室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员预防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出本部门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二)本公司所有部室、所有人员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三)发生安全事故,任何贻误时机的行为都可能造成更为严重或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各有关部室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各部室必须在本《预案》实施之日起x日内,完成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工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幼儿园所自有的运载幼儿车辆的公共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园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1、成立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镇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随车教师:测量幼儿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

办公室: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报告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镇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积极做好“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辖区“五一”节假期间公路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强化路面交通流的疏导、指挥、分流能力,保障道路拥堵的交通疏导分流工作有序开展,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为人民群众“五一”节假期间的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按照支队统一部署,二大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坚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指挥,科学应对,积极协调,组织民警在道路拥堵、遇低温雨雪冰冻、雾霾、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收费站排队出现规模性车辆滞留(省际公路出现3公里以上交通拥堵、省内公路出现5公里以上交通拥堵)的情况下,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在拥堵中心点段采取指挥疏导,在拥堵路段来车方向的主要路口、交叉口等,逐级启动交通远端分流。保障道路交通管制各项指令得到快速传达、落实,提高道路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指挥疏导和远端分流工作指挥和协调,大队成立“五一”节假期间道路交通组织领导小组,由大队长赖祖强任组长,大队教导员唐长波,副大队长廖炳靖、何偲任副组长,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秩序中队办公室。何偲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疏导分流工作预案,确保接到启动分流的指令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一)加强应急防范,保障辖区公路畅通和抢通救援工作。当辖区内道路出现道路拥堵时,大队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要迅速赶到现场,同时逐级向上级报告,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根据道路周围实际情况,组织有效的疏导和分流,避免造成人为的严重交通堵塞。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时,要快速出警、快速清理、快速恢复交通,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严重交通堵塞。

当辖区内主要道路因交通事故、车辆排队等候等情况导致规模性车辆滞留时(省际公路出现3公里以上交通拥堵、省内公路出现5公里以上交通拥堵),大队在拥堵路段建立现场指挥协调处置领导小组。处置工作采取疏导与分流相结合的原则,需采取远端分流措施时,由现场处置组下达实施分流指令,指令首先下达到离拥堵路段较近的疏导分流点,开始组织实施交通分流工作。当近距离的疏导分流点滞留车辆达到一定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容量)时,立即向处置组或者大队当日值班领导报告,由处置组或者大队当日值班领导向更远距离的疏导分流点下达分流指令,以此类推,以拥堵路段为中心,向四周辐射,逐级逐步组织实施疏导远端分流工作。

各疏导分流点接到指令后10分钟内确保响应,及时向过往车辆发布路况、天气信息和分流消息,劝导车辆改道或到有条件的地方等候,对路面过往车辆实施有效的拦截并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停放的原则是:实行单边停放,预留生命和消防通道,客车尽量引导停放在路边店、服务站场等相对安全的地方,以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和优先放行。

(二)强化预测预警,切实做好出行信息发布与服务工作。针对“五一”节假期间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雾霾、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大队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全力做好公路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公路预警信息。并会同公路管理机构加强路网运行实时监测工作,切实做好“五一”期间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流量观测等有关路网运行数据的监测与信息报送工作,尤其是加强公路断面交通量、车辆类别、行车速度、阻断信息、拥堵信息等信息采集与报送,对于监测掌握的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等出行信息,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免出现集中拥堵。特别是容易出现拥堵的城区道路和通往热点景区的公路主线收费站,要提前发布通行信息引导车辆行驶并行的国省干线公路,充分发挥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平衡路网流量。

(三)加强对冰冻雨雪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工作的管理,提前制定应对冰冻雨雪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针对“五一”节假期间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雾霾、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大队要结合《来宾市应对冰冻雨雪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的要求,按照依靠政府、统一指挥、快速处置、属地负责、区域联动的原则,主动谋划、主动预防,科学应对、有效应对,积极、有序、高效做好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实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加强公路交通应急工作指导协调,确保恶劣天气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不发生多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交通疏导分流预案工作是应对道路拥堵的科学方法,大队当日值班执勤民警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细化工作预案,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疏导分流工作要明确每一环节的责任人,划分责任区,细化工作分工,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警力保障,确保反应迅速。

(三)加强协作,区域联动。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的同时,大队要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警务合作的作用,互通信息,加强沟通,及时应对突发情况,保障疏导分流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四)加强防护,确保安全。所有参加疏导分流的路面工作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按规定配带个人防护装置,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防止意外伤亡事件发生。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我区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制订本预案。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恪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处置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所采取的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一)以人为本,安全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实施救援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两个事故损失控制的关键点,把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现场指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安排属地交通运输所按照处置车辆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根据车辆交通事故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安全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严格落实预防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建立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快速、及时、得当处置车辆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处置。

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时,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物资供给和车辆调度。

各交通运输所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指挥下建立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织。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传国。

副组长:张大伟、刘昕、章连彬、王祥安、朱军、葛雷、戴有苗。

成员:运管所机关股室负责人。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三)现场应急处置机构。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及时向交通运输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交通运输局或者区安监局报告。

(二)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和报告联系等。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8.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我区范围内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突发道路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道路运输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其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一)救援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二)事故调查。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所暴露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订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并加强对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二)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通讯信息报告。利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加强对突发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迟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一)总结评估。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对应急行动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和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

(二)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我乡辖区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指导思想。

以全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年为契机,根据省、市、县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将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能及时抢救,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为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乡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负责乡辖区各条路段交通安全。

具体责任路段如下:

(三)各项具体分工情况。

1、警戒保卫工作,由乡派出所所长肖孟志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派出所、交管办等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2)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跑。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xx完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加强对上下学的长效管理,抓紧对学校周边交通标识标牌及路面语言的设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严查无牌无证水陆交通工具运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同时注重实效地对师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做出反应,及时上报信息,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xx完小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xx完小校担任,副总指挥由xx完小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安全专干担任,组员由各行管人员,班主任教师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校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联络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涉校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对策和方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小组职责。

指挥部内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责。

办公室: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并负责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救援行动组:及时引导学生、教职工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现场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联系医疗机构,协同医疗人员参与抢救、运送伤员。

疏散引导组:负责联络公安、交通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做好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安全防护组:清点、看护疏散物资;清点、登记、保管涉险人员物品。事故调查组: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作出调查结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协调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相关部门的工作,严肃查处渎职、失职行为。

3、职责区分。

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综治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事故发生后,在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

1、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2、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报告,不得延报。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中心学校等教育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3、信息报送机制紧急电话报告。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并尽快通知相关行动小组赶赴事发现场开展救援行动。

4、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教育局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5、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1、应急响应。

学校的`应急反应。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2、应急保障。

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及时做好四级预警系统的资料采集和输机工作。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其他保障。

涉及到医疗、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等方面的保障,请示当地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支持。

3、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工作按xx[20xx]xx号《学校及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执行。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单位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应及时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雨天、大雪、冰冻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向镇政府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110和急救电话120求救。

(二)在发生或得知紧急情况后,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蹲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第一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人大主席杨文高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副镇长刘新华、吴健、顾强、姜素梅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分别为朱志友、丁鑫、孙敏、王卫明、孙汉勤、倪金明、陆祥林、曹金荣、班加滨、丁辉、严海、夏友军、吴晓明、奚爱明、高风舞、顾世荣、唐勇、沈万华、杨从清、王恒铨、黄来扣、孙鹏、孙金才、邵兴华、沈建明、杜宏文。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盲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求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吴健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

2、抢险救援组:在紧急情况下,(如出现严重的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等恶劣天气致使车辆通行受阻等),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的交通管制和维护治安,清理路障,疏导车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组长由姜素梅担任,成员由镇、村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紧急情况发生后,镇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

(一)镇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紧急救援工作展开。

(二)综合办、派出所和安监办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紧急救援,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一)镇政府对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农路办、安监办、

等要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农路办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认真开展“六个一”的宣传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基层干部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每个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镇广电站自办频道每周播放一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每个村庄、学校、企业等至少一处宣传橱窗,每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一次安全提醒,村口至少一处安全提示标牌。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以人为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镇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3.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总体应急预案》相关条款制定。

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协同应对。

建立预警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早发现、早报告、快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隐患或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5.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我镇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于本辖区内的机关、村社、事业单位(部门)、企业等。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武平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成员:许勇武平派出所所长

杨省镇党政办主任

罗成波镇应急办主任

谭应君镇财政所负责人

向美蓉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陈小红武平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罗成波同志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企业、单位落实相关各项措施。

同时设立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与治安组。办公室、各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办公室:由应急办、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承担沟通联络、组织协调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农服中心、计生办、经发办等负责,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的办公场所、食宿、相关物资准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提出医疗卫生资源调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人员对伤亡人员实施现场救治、处置和转送工作。

警戒与治安组:由派出所负责,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重点嫌疑人监控、治安管理、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并制定紧急情况下安全保卫方案。

应急情况发生时,即时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救援指挥部为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临时派出机构,负责统一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和分配、调度人力、物力等相关物资。

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预防预警机制,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建立监测网络,设立监控点,发现安全事故及道路隐患,应及时向政府值班电话报告(70660008),镇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负责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镇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当前状况等基本情况;

(2)事发地相关部门已做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3)造成的影响;

(4)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一旦事故发生,我镇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三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已能完全应对发生的事故,事故的发生没有造成人员被困,事故事态已被完全控制且没有扩大的情况,没有需疏散或现场避险的人员。

响应行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人员进行情况调查,排查相应安全隐患以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对发生生产事故的企业、单位、部门提供必要的医疗、物资帮助。

2.二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不能完全应对发生的事故,但事故已受到控制,事故的发生造成少数人员被困或受伤,事故事态有扩大的可能性,需疏散或现场避险。

响应行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即时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全部到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开展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在接事故报告1小时内组织相应人力、物力赶赴现场救援。同时通知县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救助准备。

3.一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不能应对发生的事故或初期响应失败导致事故不受控制,且事故的危害性较大并较易扩散,事故的发生造成较多人员被困或受伤且危险状况无法解除。

响应行动:各工作组全部到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开展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在接事故报告40分钟内组织相应人力、物力赶赴现场救援。即时请求临近乡镇和县有关部门提供援助。

1.接警。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迅速启动本企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采取自救措施,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疏散有关人员,保护现场和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报警(电话:110、120、119),同时报告镇值班室。

2.确定响应级别及预案启动。镇值班室将情况报告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程序。

现场指挥。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值班室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各小组到位,并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事故的处理与救援工作。

现场恢复。现场救援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保护好现场以利事故调查的基础上,恢复区域秩序和组织疏散的人员恢复正常的生活,必要时提供相应的物资援助。

1.交通运输保障。本镇长备有荣威suv、猎豹两辆车,根据镇应急领导机构的指令随时执行应急运输任务,同时及时做好重点公路的除雪、除冰和清障工作,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通车。

2.应急队伍保障。按照《武平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等文件的规定,组织应急救援队、应急突击队。

3.通讯保障。将应急成员单位的电信联络工具记录在册,建立通信信息库,利用电信联络工具或文字通报,及时传达救治进展情况,后勤组负责向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等进行联络通报。

4.医疗卫生保障。由镇卫生院进行现场救治,与县医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5.治安保障。根据事故的性质,防止灾民和社会公众的情绪波动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动,保证社会稳定,提请公安治安大队警力支持,进行安全警戒。

6.资金保障。原则上本镇自筹,如数额过大,申请县政府解决。

7.物资保障。购置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备用。

8.社会动员保障。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志愿者援助救灾。

由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工作进展,适时公开发布信息,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1.善后处置。

响应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妥善安置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制定补偿标准。后勤保障采购充足的生活劳保物资,保证灾民的生计。抢修组进入实地对污染进行清理收集,防止隐患隐藏。

2.社会求助

向社会公众呼吁,争取志愿者伸出援助手,对灾民灾情进行物质或资金捐赠,赠物赠金由后勤组专人保管,专款专用。

3.保险

与县财产保险公司建立保险机制,由财保公司根据灾情损失进行理赔。

4.调查总结

事故的调查总结由镇应急指挥部承办,调查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

1.我镇每三年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评估报告需要对本预案进行修订的,报请镇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并将修改内容通告相关部门。

2.本预案由武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我乡辖区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将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能及时抢救,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乡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负责乡辖区各条路段交通安全。

具体责任路段如下:

(二)各项具体分工情况。

1、警戒保卫工作,由乡派出所所长肖孟志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派出所、交管办等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2)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跑。

2、现场处理,由县一中队队长牵头负责。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解释等工作。

3、医疗救护工作,由卫生院院长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迅速组织和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和占用急救场所。

(3)及时对抢救方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对抢救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提出紧急处理措施。

(4)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及时向应急救援镀层小组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4、善后处理工作,由交警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交警做好对死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处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员的遗物,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及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协助家属输认领、火化等后事。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解释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的理赔事宜。

三、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乡人民政府、交警中队,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二)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_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为了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本公司安全度汛,预案编制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本着“团结协作与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现象,避免与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汛期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编制操作性较强的防汛预案,确保公司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立高效应急响应机制,有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危害后果,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纵横联动、快速响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严重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情况,按照《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执行,本预案作为配合预案执行。

指挥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公安局政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县交运局、县卫健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影响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县应急指挥部机构及职责见附件2)。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主体。

2.1.2其他。

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2现场指挥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事件影响程度达到应急响应级别,政府在接到报告后,要协调各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应急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公安部门可先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开展案(事)件原因调查。(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公安部门:严格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的购买审批和备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查及重点车辆管控,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消除隐患风险。

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道路巡检维护,健全各类道路安全附属设施,减少路面安全隐患;严格客、货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运输押运人员的审核准入门槛,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开展应急培训、宣传,加强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训练。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查,避免存在问题的罐式集装箱、汽车罐车等“带病”出厂上路。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开展监测预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风险等级预警,及时推送相关部门。

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民警发现、群众发现、技术发现”为主的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实现气象监测预警与公安交管应急处置互通融合,并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科学选择出行方式,提前进行车辆分流。

当发生雨、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道路安全,气象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危害重要国省道、重点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险情预计出现或已经出现,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或公路运营单位在工作中发现上述隐患影响通行情况,各成员单位应互通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变化情况。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开展分析研判,确定交通安全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加强所涉国、省道、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面情况等,先行应急准备并报县指挥部。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

5.1信息接报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接到报警或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后,应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情况,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事发地指挥部办公室。

5.2先期处置。

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在核实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后,应视情立即通知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公安部门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员和车辆,固定现场,收取痕迹物证,开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证据灭失;公安交警部门设置警戒标识,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态扩大、二次事故等,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距事发地最近的收费站要马上启用绿色通道,保障救援车辆、物资通行。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迅速调集装备、人员投入应急抢险救援,减少和控制损害后果。突发事件达到响应条件,公安交警部门应立即通过公安机关报县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同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未达到响应条件,应按各自职责稳妥处置。

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县指挥部指令或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要协调、调动有关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责成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载货物的临时存放。如涉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市场监管部门要进行监测认定,提出应急措施和设备处置方案,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查处工作。涉及上述两种交通事故,气象部门要对现场周边风向、风速、雨量等进行气象监测和预报,生态环境部门要赶赴现场对事发地周边进行监测,划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区域并发出预警,开展相关先期处置。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积极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短时间内无法确定严重程度的,现场指挥部按初步预判的级别启动响应,后期结合实际变更响应级别、应对措施等。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事发地应急能力时,要及时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援助。

5.3应急响应分级及响应程序。

根据道路安全突发事件影响的严重程度、伤亡人数和处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应急响应分级,县级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相应应急响应程序。(响应条件见附件4)。

5.3.1三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3个以上相邻县;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带队,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现场指挥处置应急工作。同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县指挥部报告根据需要调派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参与工作。

5.3.2二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5个以上相邻县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由指挥长带队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情况,调派救援、增援队伍力量,积极开展救治救助、现场勘查等工作,减少或减轻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车辆、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时调动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参与救援保障;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报送信息,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做好舆情引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联、死亡,或50人以上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伤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全县范围或3个以上相邻县国省道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县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县指挥部可利用各类信息平台进行事故灾情会商研判,作出决策部署,指导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同时,统一信息发布口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当部、省级、市级工作组到达事发地指导工作时,县指挥部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应急处置。

5.4信息报送。

信息报告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已确认的伤亡人数、可能被困人员、涉事车辆、道路通行条件及运输货物等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要注明危险化学品名称、性质、形态、运载量、危害后果,是否发生泄漏、燃烧或者爆炸,可通过电话、传真、应急专用网络等方式进行紧急情况信息报送。

公安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报警,应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并通报当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规定,迅速上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按职责处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情况,紧急事项可越级上报。

5.5舆情管控与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应启动网络信息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预防和消除不实信息传播、舆情隐患产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有重要变化应随时发布。涉密事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发地公安部门应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在应急处置中及时保护现场,发现、固定、提取现场痕迹、物证,进行现场调查访问、调取监控录像,制作现场勘查工作记录,启用技侦手段分析研判,严格排查线索,第一时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验和涉嫌犯罪调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响应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结束,由现场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告市指挥部。县指挥部指导各部门做好善后各项工作。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情况、应急保障、协同作战等进行总结评估。公安交警部门形成事故专项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应急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应急预案。

7.1保险理赔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险理赔。

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应组织、督促相关保险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开展事故查勘、抢救费垫付、代位求偿和保险理赔等工作;积极协调其他县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机构对非我县的事故车辆开展垫付、理赔工作。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应通知相关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协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向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追偿垫付的救助基金。赔偿义务人未根据侵权责任全额偿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暂时保管有赔偿责任的肇事车辆。

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员5人以上、或伤亡人员达5人以上等社会影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时,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救助基金垫付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应监督医疗机构及时抢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各医疗机构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时,应启动绿色通道,先行抢救伤员,抢救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依据,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7.2应急救援资金。

根据现场情况调动和使用“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开展的应急救援费用,由现场指挥部与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协商,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诉讼或者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和帮扶。

8.1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在分级负担的基础上,应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应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相应纳入应急经费予以保障。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种社会车辆、个人资产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8.2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物资装备保障制度,加强各项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县乡(镇)两级仓储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整合应急资源,加强抢险救援工程、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确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拨使用,满足应急工作需求。

8.3基础设施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加强应急避险设施建设,规范和保障隧道内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暂存和卸载备选点,消除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车辆临时存放困难和隐患。

8.4数据共享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联络人制度,及时更新手机、办公、应急电话号码,确保部门间联络畅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相关应急管理类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切实保障应急工作需要。

9.1预案管理。

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对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检验和评估,并根据预案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变化,适时组织预案修订。

9.2说明。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印发的同时废止。

11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在各类安全事故中发生率最高,它发生时间极短,伤害极大,因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预防、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很有必要。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全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时适用本预案。我县不少学校位于公路边,车流量大,车速快。学生上学、放学要穿越公路,加之受自然环境、信息手段和人员素质等因素的限制,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淡薄,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较差,因而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二、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荆良恩

副组长:赵正民

成 员:樊树勇、房晓、于延红

三、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制

组 长:负责全县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检查督促工作。

副组长:分别负责全县小学、中学、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检查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工作。

成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记录,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工作原则

1、每学期在开学第一周或安全月、日,利用挂图、专栏、广播、展版等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展示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违规酿成的巨大损失和惨状,以警示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

2、各校针对骑车上学、穿越公路的实际情况,教育学生不要在公路上玩耍,要坚持行人靠边行走,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等交通规则,增强学生安全自护能力。严禁组织学生在公路上开展活动。

3、每学期请交通警察到学校上道路交通安全课,使全体学生懂得道路标志,以及行人应遵守哪些交通法规。

4、学校要积极参加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校的活动,落实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监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5、主动配合运管部门,协调运输部门做好学生周末和节假日乘车的组织工作,确保学生安全返家。严禁乘坐没有载客资质、不合格的车辆。

6、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严禁未成年学生骑摩托车;严禁教师酒后驾车及超载;严禁不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

7、确实加强学生绿色通道的管理。有专人负责,有组织、有执勤。

五、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救治组: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打122与120电话报警,尽一切可能及时送救,将伤亡人数减少到最低限度。

2、安抚组: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持,减少消极影响,通知、接待、安抚伤亡者及其家属。

3、调查组: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人,形成结论并提出处理建议上报。

4、善后组:与有关部门协商作出赔偿,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整改。

六、情况报告制度

发现交通事故,第一现场人应立即拨打“120、122”电话,然后打电话报告校长并逐级上报至县教育局领导小组,事故后12小时书面报告县有关部门,对不报、漏报、瞒报事故责任及损失,要追究当事人及第一责任人责任。

为了切实做好水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水陆交通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的原则

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依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协调、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主 任:张君伟 乡长

副主任:杜天伟 副乡长

冯国民 安办主任

成员单位:卫生院、财政所、综治办、安办、各村(居)委会等。

指挥中心设在乡党政办,由冯国民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导担任。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负责组织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中心接受县级指挥部指挥;负责统一安排,组织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开展工作;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伤者救治,亡者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负责按重大信息上报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的救援人员进行施救。

(二)组织机构职责

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共分为6个组:

1、事故控制组:由安办、综治办、村干部组成,负责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故的现场保护,设置警戒线,对肇事者实行控管,协调组织施救,安排布置善后事情处理。

2、伤员救护组:由卫生院医生组成,负责组建医疗救护组,准备药品器械,现场对伤员进行伤情判别,依据不同伤情施行紧急抢救,现场处置和安排伤员转运。根据事故启动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队伍。

3、安全疏散组:由驻村干部、村干部组成,负责组织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疏散。

3

4、事故调查取证组:由综治办、安办组成,负责对发生事故的现场勘查、收集、调查取证,分析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邀请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确定事故性质。

5、物资供应组: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办、卫生院组成,负责组织抢救物资和救治药品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救物资和人员。

6、善后处理组:由党政办、民政办、社保所组成,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应急救援程序

(一)事故报告与报警

发生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船舶)型号、乘载人数、伤亡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二)救援程序

1、接到报告或报警后,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汇报,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决定启动本《预案》,并指派应急救援总指挥,调集车辆和人员、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情况,确定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布置各组开展救援工作。

3、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有组织的保护好事故 4

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预防和控制各种破坏活动。

4、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按各自的管辖范围,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5、卫生院急救队伍应立即随带所需药品和器材,及时赶赴现场抢救伤员。

6、公安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设置警戒线,控制肇事人,维护交通秩序。有序开展事故调查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疏散人员,保护稳定。

7、物资供应组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的大局,不得阻拦和拒绝。

8、善后处理组应组织人员对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协助伤亡者的亲属搞好伤亡人员运送,做好安抚工作,保证社会稳定。

四、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演习。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有关人员的培训,并针对重特大事故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进行模拟演习。

五、具体要求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履行职能,认真负责。

3、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加强联系。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急处置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确保事故处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1.发生交通事故时,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2.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4.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5.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6.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状况;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状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医疗救护组:各班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与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3.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5.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6.善后处理组:各班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校园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校园都务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文档为doc格式。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校学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制订学生交通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学校成立交通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布置、指导。二、制定学生交通安全守则。

1、校内:

(1)学生在校内不准骑自行车。

(2)学生自行车要按学校规定停放的地方放好并上好“两锁”,按要求摆放整齐。

(3)学生自行车不得放到老师的车棚、各楼梯口及其它非停车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点。

(4)学生自行车要锁、牌齐全,严禁骑“黑车”。2、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3、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走人行横道或斑马线。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4、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5、不准在公路上踢球、跳绳、溜冰、表演玩耍。6、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7、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8、不准跨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口护栏。

9、学生一律不准驾驶机动车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自行车上学时的车铃、车掣反应器必须齐全有效。

(2)不准双手离开车把,不准站在后架上,不准一人蹬车一人扶把。

(3)不准赛车或玩车技,不准追汽车斗气。

(4)不准牵引、拖带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拖带。

(5)骑车时不准勾肩搭背,不准互相追逐,不准并排行车。

(6)不准在车把上悬挂影响转向的物品。

(7)不准在人行道上骑车,不准在马路上学骑车。

(8)通过陡坡时不要高速滑行,连串或曲线竞驶。

(9)骑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望,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10)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10、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走路,骑车都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11、中午未到校门开启时间不准在校门口聚集,更不准追逐打闹。

1、交通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交通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交通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交通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交通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学校医务室或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发生后,学校各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可能是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4、定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统计,并向家长和司机宣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的常识,并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

5、做好校车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2、报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现学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或视情拨打120)。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四、工作机构、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室。

主任:

成员: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教师。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现场处置组。

组长。

成员:学校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护校队。

职责: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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