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历险记读后感(精选18篇)

时间:2023-12-02 22:02:40 作者:字海

读后感是读者与作品的心灵碰撞,是一种对自己情感和思考的表达。下面是一些读后感的精选范文,它们或许能够唤起你对阅读的热爱和思考。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是以漫画的方式向我们展现科学知识,非常有趣。

这是一套新颖而美丽的漫画书。精美的图画让人赏心悦目,赏识的解说让我爱不释手。我在欣赏图片的同时,又可以积累知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呼救信号、地面标志的解说,让我们认识掌握了这些标示,无疑让孩子们得到了摆脱困境的自救方法,也使我们的生存能力得到了培养。

读了这本书后,我认识了许多热带雨林中的动物,有凯门鳄、侧颈龟、粉海豚……其中凯门鳄、侧颈龟是生活在宁静的小溪和湖水中的,粉海豚是生活在亚马逊河中的。

读了这本书后,我不仅认识了血多热带雨林中的动物,还知道了遇难是改怎么找食物、求救等。在森林里如果渴了,可以找一种空心藤蔓切开,就有许多水流出来。如果饿了,可以捕鱼,然后可以找一种没有节的植物,烧成灰,撒在鱼上,就会有咸味了,而且还可以繁殖虚脱。看到有飞机或者有船经过时,可以用一些反光闪烁的东西求救。

在这里我还想跟我的'爸爸妈妈说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大不必视漫画书如洪水猛兽,如果是能引领我们进入奇妙的科学世界的书,比如这本《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样的书,它能让我们学习到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科学知识,带领我们走近奇妙的科学世界。那就该多让我们读读这样的好书!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假期是漫长的,也是短暂的。这个暑假,你一定读了很多书吧?我就向大家推荐《丁丁历险记》(20多册),它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现在,我就个大家介绍一下《丁丁在刚果》(第一册)吧!

年轻记者丁丁与他的爱犬米卢在火车站站台上与他的朋友们告别,原来丁丁受够了单调无味的.生活,想去非洲拍照片。在刚果,丁丁找到了向导小黑人可可。一路上,丁丁与米卢遇到了鳄鱼、可恨的秘密乘客(坏人)、猴子、一大群鹿,他们到了巴包隆人领地,毁灭了想除掉他的巴包隆巫师与秘密乘客的阴谋,因为他的威信太高,成了巴包隆人的大首领。然后巫师与想杀死丁丁的秘密乘客又挑拨马土乌部落的大首领与巴包隆人打起战争,丁丁用电磁铁把箭和长矛全部吸在哪里,由于马土乌人没有这种科技,所以丁丁也当上了马土乌人的国王。秘密乘客在一棵大树下把丁丁打倒,还好,丁丁最后被一个神甫救了,当上了非洲刚果老师,在上课中,用海绵和水把一只误进学校的豹子赶跑……最后丁丁回了家乡比利时。

这本书太让我发笑了――丁丁、米卢、可可、巴包隆人、马土乌人、秘密乘客给我半个小时快乐时光。丁丁幸运、聪明、善良、可爱、机智勇敢,是一个“五好青年”。所以,他穿过了无人能过的刚果森林,得到了刚果人民的喜爱。

我觉得丁丁不特殊,我们个个也能成为丁丁。他只是有勇气、有自信。勇敢让人自信,自信也让人勇敢。

历险记读后感

轻轻地读起起著名的张帆叔叔的《财富号历险记》的时候,我就在一直想着:如果我是阳阳,生活该多么的美好。

阳阳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个敢作敢当有勇气的男孩子,而他的表哥叫楷楷,对任何事情都冷静面对。因此,我最喜欢他们俩了。因为,我想当一个有着快乐童年的孩子。

我想当阳阳,因为他自由自在,不用受任何约束,不用写那没完没了,又不会写的家庭作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我就不一样了,平时不用说,英语、数学、语文~好不容易放了个假,又要被作业弄得魂飞魄散,挣扎地爬出来后,又落入妈妈的“狮吼功”中~那日子苦地还不如跳进黄河,一了百了。

阳阳还有一个天下第一的无敌好爸爸。这个爸爸本身就是一个开大轮船的,经常开轮船带着家人去看太阳升起,夕阳落下。我要是他的儿子,那别提有多快活了!阳阳又有一个天真的绝顶好妈妈,阳阳称她为“超级无人能敌的宝贝妈妈。”她是关心儿子的好人,连巴鲁斯都非常喜欢她。

而我不同了,爸爸时不时的都要去外地干活。妈妈则在家给我找好多好多作业,并且还在旁边唠叨着。

阳阳还有自己的小轮船,带上自己的兄弟,往上面一坐。那派头!我是没有资格跟他相提并论,小船一个也没有,我们俩真是天壤之别呀!

张帆大叔,你把我们想象中一个拥有完美童年的小孩子——阳阳的形象勾画出来。让我们可以向往窗外的世界。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丁丁历险记是我的8岁生日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现在9岁了,我看它已经1年了,至今我还是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它,有时我也会被那搞笑的内容引得哈哈大笑。我最喜欢的1本叫《蓝莲花》。

其实,蓝莲花是个烟馆,丁丁三番五次地扮成中国人,都被平野松成识破了,这次,丁丁扮成了波尔德维的领事,快速地走过去,还是被平野松成识破了,结果,真的波尔德维领事来了,被平野松成抓了起来。丁丁实在太聪明了!

在这本书里,埃尔热描绘了中国的传统文化,《蓝莲花》这本书使埃尔热彻底破除了西方人对其他文明的偏见。

米卢,它是丁丁的狗,是一只白色的、可爱的狗,它很调皮、很搞笑,而且很贪吃、爱喝酒。它很忠实,多次救了丁丁的命。双胞胎警察杜邦和杜庞,是两个又蠢又笨的警察。比如杜邦掉进一个洞,杜庞也会掉进那个洞。我最喜欢丁丁,因为他冷静、机智、聪明、勇敢、爱思考(还很幽默)。是一位很爱探险的人。

历险记读后感

我利用寒假把借阅来的《狼孩》看完了,我记得这本书和我看过的《狼图腾》的纪实差不多,作者都是站在欣赏狼的角度来写的。

虽然我从未见过狼,但是它在我心目中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动物,认为它不但会吃人,还狡诈、残忍。

但看过《狼孩》,《狼图腾》后,狼在我心中的位置来了一个360°大转弯,我看到了它们的团结、勇敢、聪明、甚至细腻多情,《狼孩》是因为人的自私把孩子丢到大森林里了,但狼捡到后不仅没有吃,反而还把他养大了成人了,可是贪婪的人类要狼族消失。

《狼图腾》讲了在人的贪婪、自私下把狼的地盘侵占了,狼在生存环境的逼迫下,不得不迫不得已的去伤害人类,接着人类又要“打狼”,直到把狼群打到只剩下一半的时候才住手,作者在养了一只小狼贴身观察的时候,发现狼向往自由,它们的心是纯洁的,向往自由的,知道蒙古族为什么崇拜狼图腾吗?因为狼向往自由,使得战无不胜,草原的兔子通过狼的消灭,草才能长得旺盛起来,是狼制止了兔子的繁殖,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

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吧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有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是殊死拼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所以蒙古人才处处都有“狼性”。

这两本书里都说过同一个问题,我们已经模糊了人与狼的界限,现在人不是人,狼也不是我们所认识的狼,有的人说人比狼更狡诈且残忍,而狼反而比人更有情有意。再看看现实,作者哪里说假,一切真真实实地印证着这句话。

从我做起,对这个世界多奉献一点吧,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韩国漫画故事作家崔德熙叔叔写的科学漫画《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本书。书中人物有:单纯无知、做事不想后果的列奥,做事急躁的叔叔和富有男孩子的倔强、女孩子细腻的宝读《亚马逊丛林历险记》有感萝。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列奥一行人被困在了亚马逊丛林。在亚马逊丛林中,他们经历了昆虫袭击、力战森蚺、可怕的龙卷风等种种危险。最后,他们凭着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冲出了惊险、刺激的亚马逊丛林。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主人公们那坚持不懈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就拿制造芦苇船来说吧,他们轮番上阵捆绑芦苇,在造船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但都一一克服了,最后终于造出了芦苇船。

另外,我想倡议大家多保护亚马逊丛林。因为现在亚马逊正在遭受着大量砍伐,每天都减少着大量珍稀动植物。所以我们要倡议他人保护亚马逊丛林,保护环境。

这本书是从我们班长那儿借来的,希望大家都来读读这本书,相信你一定有很多收获.

历险记读后感

海豹历险记是一本短篇小说集,其中有(法)黎达的8个短篇和(法)罗贝尔的‘海岛之迷’。

黎达是人性描写动物知识的大师,我爱好植物,我一直在想怎样写好人性化的植物观察日记。以下是我对学习她的写作模式怎样用于写植物观察日记的感想:

‘海豹历险记’中通过海豹领袖的曾孙史卡夫作为主角,带领着海豹家族,历经磨难,找到了幸福岛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怎样用植物群体中的领袖的历险来描写人性化的植物故事。

‘棕熊妈妈的管教’是棕熊妈妈毛粗粗怎样教育孩子成长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以某一个植物的妈妈,教她的种子宝宝成长的故事模式。

‘跳树能手’讲了一个小松鼠翎翎和小孩小让的故事,我也曾经用种模式来写植物朋友的观察日记,如果那一天能写出‘跳树能手’这样的日记,我想我的植物日记就能加精了。

‘会走动的‘大毛栗’’是用‘我’对小刺猬一家人言行的解释和翻译写的故事,当你对植物爱的深深的时候,你不知不觉会产生和它们交谈的感觉,把你想对植物讲的话写出来,我想这样的日记真情。

‘海岛之迷’既不是黎达的作品,又有它不同的风格,建议把它另行编辑。

以船长苏纳斯的‘联盟’号在海岛上所见所闻,‘海岛之迷’描写的‘会失踪的小岛’,‘三个真实的鲁宾逊故事’,‘二个漂泊到海岛上的人当上国王的故事’和‘幽灵岛的故事’,读起来联成一篇,情节曲折离奇,让人爱不释手。

大海历险记读后感

意志、有一颗坚持下去的心和生存知识是生存的必需品,有了这些就可以在危险的时候脱离危险。

他们在坐快艇到海上玩,船沉了。他们为了喝到淡水,想尽办法用蒸馏气来蒸出淡水来。当他们没有食物的时候,他们的鱼饵是香蕉,一条也没有钓到。多利想到鱼喜欢阴凉的地方就聚集在了船底,结果爸爸用渔网捉了好多鱼。解决了肚子的问题,鲨鱼和低气压向他们走来,他们用一颗坚持下去的心克服种种困难在第21天的时候获救了。

意志是在生存的必需品种最重要的,没有意志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有一颗坚持下去的心也是很重要的。有一次,我在家做了一个不会沉下去的鸡蛋,我把鸡蛋放在清水里,我往里加了一勺又一勺的盐,当加到5勺的时候,我就泄气了,我把东西一扔就不做了。现在想想多利一行人的困难多大,这么一点点小困难我就不做了,真不因该。

这三个东西是生存的必需品。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丛林历险记》。这本书选自英国作家吉林卜的《丛林故事》中最优秀的篇章。这是一部具有童话色彩的动物小说,它不仅描写了大自然和动物的心理,而且着意阐释了自然界的规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人的.孩子,他叫“莫格里”,这是野兽们给他起的名字。他是被一个叫“谢尔汗”的老虎叼到森林里来的,是狼爸爸和狼妈妈救了他,并把他抚养长大的。他以他的聪明才智带领狼群度过许多难关。最后,他终于回到了母亲身边。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红狗”那一章,它讲述了狼群探知一群想统治天下的红色野狗要经过他们的所在地迁移到北方去,狼群打算大战一场,杀杀红狗的锐气,决定由莫格里来指挥战斗。莫格里去找蟒蛇“卡”来帮忙。卡告诉莫格里怎样对付红狗,莫格里照卡说的做了,就这样,森林里发生了一场惨烈的战斗,当然也是一场辉煌的战斗,狼群赢了。

我真的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实了我的课外生活,它不仅给了我乐趣,还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勇气,需要纪律和有效的行动。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丁丁历险记》,我感觉这本书里面的男孩丁丁和小狗米卢都很勇敢,特别是丁丁,他去过22个地方,西藏、刚果、美洲……每个地方都发生了许多神奇、有趣的故事。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我自己,我的小名也叫丁丁,我也去过很多地方,有海南岛、桃花岛、苏州、东北等等,一个人旅行的高木直子是我崇拜的偶像,所以一年级的时候我就自己跟着小记者团去了常州恐龙园,当然,在去过的这些地方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哈尔滨的中央大街了。

中央大街是一条很漂亮的大街,夜晚,灯光亮起来了,两边的建筑金碧辉煌,高大雄伟;大街的冰雕很美,我和小伙伴在冰雕里钻来钻去,玩得可开心了;我还吃了冰糖葫芦和马迭冰棍,在零下十多度吃冰棍,我还是第一次呢!

现在看了这本书,我更喜欢去旅行了,我希望自己像丁丁一样去旅行,去历险,我要让自己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我喜欢这本书。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我最喜欢丁丁,因为他特别机智、特别勇敢,他敢和高大、粗壮的“雪人”搏斗,和向日葵一起去月球探险,还在一个黑乎乎的洞里去救他的狗。

我还很喜欢阿道克船长,因为他很善良,他在机场看见一个“穷人”(其实他是个富翁)打喷嚏,把帽子给震了下来,他赶紧帮他把帽子捡了起来,趁它不注意,在他的帽子里放了一枚五美元的钞票。

我喜欢丁丁和阿道克船长,因为他们身上有许多优秀的品质。

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遇到危险要沉着、冷静、仔细思考才能够想出办法化险为夷。

《骑鹅历险记》读后感

学习了《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一篇课文,我也想有一只像马丁一样的鹅,和尼尔斯那样的奇遇。

今天一觉醒来,好像世界万物,都变得巨大无比,我跳柜子,去找镜子照一下。一不小心,脚滑了一下,屁股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了镜子,一照,什么都没变,只是自己的人变小了啊!

我忽然想到了她,一定是她,是妈妈讲过了的小精灵,我决定骑我院子门前的那只鹅。去环绕地球,去寻找她。我跑到门前,用力去推门,想不到门很重,变小了真是麻烦啊!

最终我还是推开门,忽然,我看见鹅就要跟着天上的野鹅一起飞起飞走了,我在一关键时刻,跑过去,一把抓住了它的脖子。我给它取名为马丁,因为我也想有像马丁那样的鹅,和尼尔斯那样的历险。

我和马丁一起环游世界的旅程开始了,天明时在天空中飞行,晚上在湖泊中夜宿,当飞到美国时,一只尖眼的老鹰看见了我们这只鹅群,箭也似地飞了过来,我急忙向马丁说道:“快飞到阿卡那儿去!”

阿卡是这鹅的首领。飞到阿卡身边。我向他说:“有一只老鹰飞来了,它很可能要吃鹅,最好小心一点。”

刚说完,阿卡立即沉着,冷静地做出了决定,全鹅群,立刻处于警戒状态,阿卡真不愧为首领,决定都做得这么快。老鹰忽然在空中停了一下,发现了我们动态有点变化,不敢轻易靠近,看见了一只飞得慢的鹅,看准机会,向那只鹅飞去,叼走了那只鹅,我向马丁说:“马丁,跟着老鹰飞,我来救出那鹅!”

马丁担心我:“你能行吗?”

我说道:“我能行!”

因为老鹰叼走了鹅,想又有一顿美餐,得意洋洋,飞得很慢,所以,马丁箭也似的飞向老鹰,我抓住了老鹰的尾巴,老鹰对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感到很惊讶,放开了那只鹅,想用嘴来叼我,我怕被叼中,所以就放手,也随之落了下去,马丁却神奇般的接住了我。忽然一个刺耳的声音,把我从这个世界,拉入了另一个世界,“颜均,起床上学去啦!”

我从梦中惊醒了,想:“原来是个梦,我得到了一个启示:人类和动物本应该和谐相处,不然所有的动物都会被毁灭,只剩下孤独悲伤的人类!”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一天,一遍又一遍。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吉卜林。他创作了大量小说和诗集,被誉为“帝国诗人”。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小婴儿被狼妈妈找到取名莫格利,并在棕熊巴卢和黑豹巴希拉的照顾下健康成长,后来杀了老虎希尔汗,在森林中一直生活下去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莫格利,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在两岁时曾差点被希尔汗吃掉。在12岁时,他下山到房屋里拿到火,在狼群大会上将希尔汗赶走,又在16岁时杀死了希尔汗。他聪明,他在希尔汗刚吃完猎物,躺在大河谷中间无法动弹的时候,让老狼阿克拉带着一群水牛,自己带着另一群从大河谷两边飞驰而下,撞死了希尔汗,并把它的皮剥了下来,带到狼群大会上,兑现了几年前的承诺。他冷静,在他被猴子们抓住,在树枝间跳跃时,他不慌乱,运用鸟的语言,请苍鹰切尔将自己的行踪告诉巴卢和巴希拉。

仔细一想,莫格利其实有着和我们一样的人生,在两岁到12岁之间的十年,就如同我们自己十年的童年。他十七八岁来到村庄并杀死希尔汗,又被认为是巫师赶出村庄,不正和刚步入社会被生活摧残的那些人一样吗?不同的是,莫格利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可以重新振作,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像他一样呢?说到底,这本书的内容,莫格利的人生,不过是我们的生活的缩影罢了。

很多人都觉得希尔汗很坏,但从另一个角度想,它又做错了什么呢?它不过是把吃掉莫格利当做目标而不断努力罢了,他有什么错?难道老虎就一定坏吗?它为什么会吃人?它不过是没有食物,迫不得已才吃了一个人。而人们却把它当做吃人的怪物,把它们赶尽杀绝。到头来,它们却成为了人类指责的对象。

这本书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它还带有点讽刺。文中的猎人布尔迪欧在被莫格利吓到,而告诉所有人他是巫师时就是讽刺生活中的那些撒谎精。所有人被猎人迷惑,都在驱逐莫格利,这不就是像现实中那些盲目相信别人,不分青红皂白的群众一样吗?文中的基斯博,不就是现实中那些嫉妒别人的人吗?说到底,这本书就是从各种方面侧面进行讽刺,讽刺着人类的现状而已。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们也可以去读一下,相信你们也会有和我不同的认知。(庐山中学孙智博)。

荒岛历险记读后感

最近,妈妈带回来一本书,书名叫《荒岛历险记》,这是一本数学家笔下的故事书,书里一边讲述着惊险刺激的寻宝故事,一边带领着你*解一个个数学谜题,这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由此我和妈妈一起开启了这场亲子阅读之旅。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初中生罗克代表中国参加华盛顿的奥数比赛,不料途中飞机失事,罗克虽幸免于难,却掉进了一个神秘的荒岛,在这里他认识了善良的米切尔,并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丰富的数学知识帮助米切尔找到了宝藏,帮助他登上了族长之位。在寻宝的过程中,罗克克服了重重困难,解开了一个又一个高深的数学谜团,他把自己的数学与现实情况相结合,可谓是运用自如。他让我接触到了许多未见过的数学题,并把他们分析得有条有理,我彷佛也被他带着前进。

其中他最令我欣赏的一点就是,把所要表达的数学概念用二进制计数法(虽然我还不太明白),用猫头鹰和山猫的叫声来传达给对方,这无疑是一个很明智的做法,绝对不会被敌人发现。最终罗克不负重望,成功打败了e军团,揭穿了矮胖经理和黑铁塔的阴谋。而他们也护送罗克顺利到达华盛顿参加了比赛,小罗克最终获得了比赛的一等奖。

看完这本书使我感受到小罗克不仅聪明机智,还十分的勇敢,他对数学的热爱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从书中我明白了数学原来还有这么多的用处,它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那么多的实际问题,实在是太奇妙了,想到自己平时学习数学,只会做几个书本上的题目,真是自愧不如。

罗克的博学多识、乐于助人、不怕困难、善于思考的精神让我感动,从这个故事中也让我知道了,在困难面前,不仅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更要有智慧和学识。知识就是力量,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学习,让自己充满力量来迎接更多的挑战。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亚马逊丛林历险记》是一本科学漫话书,这本书中的人物我最喜欢有:列奥、叔叔、宝萝。列奥由于在荒岛的历险,经验略有长进。叔叔具有多种旅行经验,博学多才,能很快适应新环境。宝萝知识丰富是个慎重的战略家。

亚马逊丛林的动物有王蜥、蝴蝶、美洲豹、树懒等。王蜥能在水上走,一方面是因为动作很敏捷,但决定性的原因是水的表面张力。

亚马逊丛林有许多神奇的树木:水树(好怀树)、盐树(扎尔达树)、面包树、口香糖树、香蕉树和维他命树等。所以亚马逊得到了“地球之肺”的美称,因为亚马逊雨林占地面积是全世界的30%,为世界提供20%的氧气,是一个巨大的生物宝库。它还有一个别名,叫“绿色地狱”,因为年年发生可怕的洪水,以及无数的毒虫袭击。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如:在航海中迷路了怎样辩别方向、什么是静电、遭毒蛇咬时的急救方法及常用的呼救信号、什么是浮力等。

我要像列奥一样丛林敢走,在面对困难和逆境的时候,有勇往直前的智慧、毅力和勇气。

《骑鹅历险记》读后感

他情愿彻夜不眠,也要救高尔果出去多么自信勇敢;他面对凶猛的黑旋风,没有一丝退却。这都是因为他从心底里,爱阿卡和大雁们,爱莫顿和他的朋友们,所以他才能得到动物们的赞扬和夸奖,才能从一个淘气包变成一个讨人喜欢的好孩子。他是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是一个成长在新社会新世纪的少年,不可能有像尼尔斯那样的奇遇,但我仍然可以做一个乐于助人、勤劳善良的孩子。

现在,我六年级了,再过一年,我就要进入中学阶段的学习了,我一定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我会怎么做呢?我陷入了沉思。我是会像尼尔斯一样勇往直前,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还是畏缩不前?答案是肯定的,我应该以尼尔斯为榜样。

尼尔斯·豪格尔森刚变成大拇指儿时,是一个捣蛋鬼,可为什么在他重新变成人时,他有了这么多好品质?在惊险来临时,他锻炼了自己,在困难时,他不忘记友情,心里只有朋友,正是这样一次次的困难和惊险,正是因为受到了旅伴的影响,他才变得善良勇敢。我不是也应该这样吗?在困难中磨练自己,使自己更加成熟,将来,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尼尔斯对巴塔奇说的一段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当别人遇到不幸时,我意识到背弃一个朋友是何等的不义和丑恶,所以我不能撇下莫顿,让他孤零零地去应付这段艰难旅程中的一切风险。”

《骑鹅历险记》读后感

最近我用了一个星期读完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受益匪浅。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从小经常欺负动物的小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大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的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唉,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狗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给人类和大自然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

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变成什么样啊!“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播花粉,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蝈蝈额歌声了,我们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见不到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卡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完全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一个安身之地,不该驱赶、残杀它们。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是这样。欺负弱小、互相残杀是野蛮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幸福!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书是《丁丁历险记》,我都已经看了二十多遍了。

现在,让我来把主人公介绍一下。

第一个猜猜是谁?他很勇敢、聪明、和幸运,而且是个年轻记者,还有,在书里他的名声可远了,那就是丁丁。米卢是丁丁最宠爱的小狗,他很淘气,但很勇敢。当丁丁有危险时,它总是拼了命地去救它的主任,当然,有时很倒霉,比如:被鹦鹉咬,被车撞,从洞里摔了下去腿受伤了,等等。还有丁丁在《金钳螃蟹贩毒集团》里认识的老酒鬼,阿道克船长,为什么叫他老酒鬼呢?因为,他一听到“威士忌(一种酒)”就会精神抖擞。向日葵特里芬教授,他呢有点耳背,听不清人家在说什么,比如:船长问:“你是不是向日葵教授?”他回答:“不,我是向日葵教授。”

我最喜欢看《绿宝石失窃案》了,(.)因为很搞笑。讲得是:卡斯塔费尔一位唱歌很难听的歌唱家要到船长家做客,她送给船长一只很让人讨厌的鹦鹉,当船长打电话的时候总是烦他,后来那女人竟然要和船长结婚,船长听后气爆了。第二天,她的珠宝不见了,丁丁请了杜邦杜庞(双胞胎侦探),结果,在侦探和她谈时,她一下想起她把珠宝放在沙发上了,真是个马大哈。

同学们,你们也去买一套来看看,因为实在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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