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消防安全的通知(热门16篇)

时间:2023-12-17 19:32:10 作者:ZS文王

不论是学校还是公司,通知都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来传达各种重要事项。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通知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不妨参考下面的通知范文资料。

春节前消防安全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月27日视频会议工作要求,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施工单位要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制定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在1月30日前完成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清理,所有建筑工地的可燃杂物和建筑垃圾要全部清除出场;对无法清除的可燃材料要采取100%覆盖、洒水等安全保障措施,达到“不可燃工地”的目标。各单位应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外墙、肥槽基坑内防水及保温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裸露的防水及保温材料要进行100%覆盖,并加强巡视和看护。

各集团、总公司主管领导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管辖的所有施工工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具及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带班和值守人员的配备情况以及可燃物的清理情况,重点检查裸露的防水及保温材料的覆盖情况。

二、对于春节期间仍然施工的工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xx〕749号)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应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明火作业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时应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三、春节期间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值班和巡查工作管理,每日有项目负责人带班,值班、巡查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演练,值班人员应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所在区、县建委。“除夕”至“十五”期间,各单位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工程项目的带班领导必须在施工现场。请各区县建委于30日(周日)中午之前将各工程项目“除夕”及“十五”期间带班领导及联系方式按附表1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各区县建委应建立主管领导带班制度,安排好值班工作,明确值班职责和工作要求。“除夕”至“十五”期间的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不得离岗,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四、各区县建委从即日起至30日,应对辖区内的全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逐一排查,并掌握重点地区、重点地段的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在“除夕”、“十五”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区(县)建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安排监督人员重点对工程项目应急值守及消防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请各区、县建委于1月30日中午前将以上排查情况按附表2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区、县建委消防安全工作的排查情况进行抽查。

五、在春节放假期间,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和市政集团三支市级应急抢险大队要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防止事故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项目人员的宣传及教育工作,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事故。

春节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值班及施工工地安全值守、巡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因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物业春节消防安全通知

各驻济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岁末年初历来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当前春节临近、省市“两会”也将召开,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立即开展一次节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存在的火灾隐患春节前必须整改完毕。

二、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节日期间不营业的单位,要全部断电、断气,防火帘全部处于降落状态,最大限度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三、倡导文明过节,减少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宣传教育,禁止以单位名义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安全、环保、新颖的喜庆方式欢度春节。

四、落实门前市容环卫责任制,自觉搞好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杜绝扬尘污染,促进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xx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xx年1月24日。

物业春节消防安全通知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固党发〔20xx)117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xx)205号)要求,结合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的.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贵”,亲自研究部署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要严格履行“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班,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做到安全生产、安全经营。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固党发〔20xx)117号)和《关于做好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固商务发〔20xx〕184号)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逐一复查,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经验和不足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针对节日商贸促销活动增多的特点,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冻、防火、防爆、防滑、防裂和防泄漏、防碰撞、防踩踏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公开举办的各类商业促销活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提前制订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和隐患排查。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安监、卫生、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当前商贸流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认真做好商场、超市、商贸服务业(餐饮、住宿)、二手车、报废汽车拆解、加油站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地下空间场所的商场、超市、餐饮等领域隐患排查;开展电梯、燃气、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等情况。重点加强检查成品油流通企业油库和加油站(点)安全运营情况以及涉氨制冷冷库液氨使用、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方面安全生产情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大型促销活动报批程序,合理安排促销经营时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中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利用好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常识,确保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做到安全工作标本兼治。要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情况,督促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有效防范应对.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关键岗位加强值班制度,保障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

(一)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安排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主要商贸流通企业。

(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20xx年1月30日前完成辖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于2月23日前报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春节前,市商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

(三)安全生产要做到闭环式管理,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xx年1月8目前,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值班安排情况及值班电话报市商务局市场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知人:

日期:

物业春节消防安全通知

尊敬的业主:

在新的一年来临之即,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年快乐!合家幸福!感谢您对方直物业服务工作的支持!

为确保节日期间小区有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与快乐,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能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外出要锁好门窗,钥匙要随身携带,不要乱扔乱放,丢失钥匙要及时更换门锁;

3、全家外出旅游渡假时,切勿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

4、财不可外露,不要当众翻弄财物,做到财物不离视线,包不离手(身);

5、驾骑摩托车时不要斜挂挂包在身上或车上,以防被抢;

6、不要随意委托他人看管所携带的物品;

7、不要乱停放车辆,车辆停放必须上锁,以免给贼人有机可乘;

8、家中物品搬出时请到物业服务中心填写物品放行条以便物业核实;

9、若发现小区内有可疑人物或对来访人士身份有所怀疑时,请及时通知(服务中心)或附近之物业工作人员。

1、家用电器使用完毕后,不要忘记及时切断电源;

2、出门前,要切断总电源,冰箱如有物品需保鲜则不可切断电源;

4、使用煤气要安全第一,用完后切记关闭灶具和气源总开关;

5、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炮竹,堆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化学物品。

新春佳节期间,20xx年xx月xx日至月日禁止施工。

如果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xx;

派出所电话:xx

xx物业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春节消防安全通知

为了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业主及全体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项目负责人如节日期间离济,请指派专人作为项目临时总负责,并尽早返回。务必安排好项目值班人员,保证通讯工具信息畅通,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及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认真做好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各项目应对所属区域内进行以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注意设备设施安全,加强巡检并作好记录,如存在重大隐患须及时向公司及甲方提供报告。注意加强夜间值班和白班的管理,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火灾、盗窃事件的发生。

3、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对相关员工进行消防操作和流程培训,注意员工宿舍、用电安全。

4、各项目(尤其是小区项目)应指定烟花爆竹燃放区,远离人群密集、车辆停放区域或化粪池等,并在显要位置张贴温馨提示,项目应安排专人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秩序维护工作。

5、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目应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出入车辆的控制、管理工作,并做好登记、巡查记录。要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碍交通、堵塞消防通道。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杜绝车辆失窃事件发生。

望各项目认真落实上述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突发问题,确保春节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如在节日期间出现任何安全及值班质量问题,公司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影响本年度项目及个人所有考评及经济奖励。

特此通知!

xx物业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新春佳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辖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居民在欢乐、祥和、平安的气氛中欢度节日,苏州相城区太平街道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高铁新城党工委委员、太平街道党工委书记顾学新先后来到苏州凌创电子系统有限公司、苏州道森钻采设备有限公司,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了解企业发展现状、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应急设施配备维护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明确监管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常态化执行24小时值守制度,同时要求他们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此外,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班子领导也携街道各部门,分成13组赴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场所、重点单位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下一步,太平街道将持续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假期。

物业春节消防安全通知

您好!

春节将至,首先预祝广大业主节日快乐,阖家幸福。为了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小区环境,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相关规定,春节期间(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12日)在此期间内将暂停一切装修施工活动,包括禁止装修工人与装修材料进入小区。20xx年2月13日(星期一)恢复正常施工。

温馨提示。

1、为确保小区安全,避免闲杂人员进入,敬请广大业主/住户自觉出示有效出入证件,如有亲朋好友来访,请前往或致电物业服务中心登记。

2、请自觉、有序地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并上防盗锁,请勿乱停乱放。

3、出门时注意关好门窗和关闭装修水阀及电闸。

4、请各业主/装修单位在1月19日离场前做好各自单元的.垃圾清理、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围蔽等相应的安全防范和卫生清洁工作。

5、假期期间将暂停办理装修登记备案手续、装修退场手续和装修延期手续,请各装修单位负责人协调好装修工序工作,以免给您装修工程造成不便。

6、节日期间敬请广大业户积极配合我司一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随手关闭楼宇大门。

如有发现可疑人员,请您及时与我司物业管理部联系,24小时热线:xxxxxxx。

如需其他服务,敬请拨打物业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xxxxxx或您的片区凤凰管家,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xx物业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为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问题隐患,给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氛围,河西街道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1月4日-1月8日,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网格团队到辖区内的生产企业、九小场所、人密场所等各类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安全工作检查,以检查促安全工作落实。

河西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斌一行到商场超市、人密场所等检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检查了各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巡查记录是否完善以及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安全台账等工作,现场指出问题要求整改。

张斌同志强调街道辖区内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及消防、食品安全大检查,按网格化开展安全检查巡查,主动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等大检查,提醒各经营主体拉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这根弦,提高警惕,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年岁末年初河西街道安全稳定向好势头。

物业春节消防安全通知

景区各宫观、寺院、驻山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做好景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景区春节前后的安宁和谐,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xx省武夷山景区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春节期间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景区内所有的宫观、寺院、驻山单位必须加强本单位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防范意识。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本单位三级防火责任制及办公场所、住宿、大殿的安全巡护制度的落实。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宫观、寺院、驻山单位要在制定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值班执勤、防火防盗安全检查、消防器材使用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春节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消防基础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宫观、寺院、驻山单位应根据需要配置灭火设施和器材,有条件的,应装置消防栓或修建水池,配置相应的水带水枪和消防机动泵,以保证灭火需要。

四、加强监控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严格履行用火审批手续;发现火情,立即报告,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火警报警电话:xxxxxx。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春节前安全生产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查找隐患,狠抓落实,确保节假日期间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街道各办公室、相关站所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检查时间:20xx年1月18日—25日,具体由各组自行安排。

(2)检查方式及内容:采取分组检查的形式,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重点对出租厂房、建设工程、危化企业、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食品药品、旅游景点、商贸服务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方案详见附件1),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切实巩固今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消防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平安过节。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由此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严处。

(3)有关要求:街道各片区、办公室在参加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的同时,要组织开展网格监管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居)和工业小区也要对辖区内和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地毯式大检查。各组于1月27日前将“xx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表”及时上交街道安监站(街道103办公室)。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教育广大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遵章守法,安全发展,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在节日期间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排足够人员值班备勤,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广泛采集研判各类涉稳信息,最大限度地实现预知、预警、预防工作,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在初步查明事故类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主体等情况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逐级上报,并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通知人:

日期:

春节期间消防安全通知

各租赁单位:

为确保春节消防安全,现决定召开一次春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xx年2月4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xx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对象:各租赁单位负责人、各单位消防安全员、文化宫全体工作人员。

四、会议内容:

1、各单位自我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隐患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2、文化宫领导讲评前期消防工作,并对节前消防工作进行部署。

x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前安全生产通知

各供销企业: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抓好节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主动性,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坚守红线,注重预防,强化责任,狠抓治本,夯实基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言防为主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始终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安全是第一要务,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稳定。

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工作,在认真总结过去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重点对烟花炮竹经营网点、餐馆重点区域,租赁场所和职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防盗等安全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做好安全记录。县社将人员择日进行安全抽查,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安排值班,明确值班人员责任,认真落实节日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县社如实报告,确保各单位情况上传下达安全畅通。对擅自脱岗、离岗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值班人员,要严肃处理,造成重大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切实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要严格按规定快速上报,及时处置,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与稳定,为“平安xxxx县”的建设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通知人:

日期: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在我们人生中有很多一想不到的事,它们都在我们的一念之间,祸福无门,惟人自选,福祸之间,并非遥远,即在确认与含糊之间;成败之间并不遥远,就在勤奋与懒惰之间;安危之间亦不遥远,就在遵章与违规之间;生死之间也不很远,就在谨慎与蛮干之间。其实就在这一念之差,倘若马虎,结果就在瞬间。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确保春节期间辖区居民、商家业户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近日,友谊街道开展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

街道办班子成员对辖区内重点场所进行了安全排查,对发现的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即刻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尽快协调解决。

对辖区内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通知》,要求各物业公司做好物管项目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除等各项工作,做到“打早灭小”,为辖区安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春节前安全生产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燃气企业:

20xx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甘建发电〔20xx〕65号)、《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政公用行业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与防范安保工作的通知》(甘建发电〔20xx〕66号)和《关于转发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把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抓紧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安全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市建管局要督促各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纠,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将施工现场封闭围挡的设置、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硬化、土方堆放覆盖、车辆冲洗等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抓常抓紧。要重点检查现场值班制度、扬尘防治、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触电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挂牌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或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市建管局要督促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施工单位在节后复工前要认真开展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做好新进场工人和转岗工人的岗前安全培训工作,将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落到实处。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用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模板支撑、“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机具以及基坑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对塔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须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逐台检查,并作必要的维修保养。各单位自查自纠达到安全复工条件后,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复工。

各单位要根据市政公用行业特点,立即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排查,突出检查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无盲区无死角。一是城市供排水方面。强化供排水设施运行的管理维护,采取防冻保温措施等,确保供排水设施安全过冬,防止出现重大冻裂事故。市供水处要科学调度,认真监测,加强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检测检验确保居民用水安全;加强厂区和管网的巡查安保,防治人为破坏、投毒;加强对氯库、加氯间、输氯管道以及防护用具的检查和维护,杜绝出现氯气中毒事故。二是城市供热方面。市供热处要对热源、换热站及管网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检维修;做好供热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与省电投xx分公司做好衔接,储备应急燃煤,确保如遇极端天气保障冬季供热;配合环保、工信等部门做好燃煤锅炉集中整治。三是市政道路桥梁方面。市市政处要加强市政设施的排查、维护和保养,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设施完好率;保障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巡查和监控,保证设施畅通;做好桥涵、过街通道的安全防护工作。

同时,各单位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范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在管道疏通维护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人员中毒、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

公用科及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加强天然气使用管理,增强用户安全使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确保天然气门站、液化气门储配站、供应站点生产、监控设施完好,做好来客记录、站区日常管理巡视等常规工作,做好安保防范。二是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气市场,最大限度消除燃气事故。三是加强管网设施监管,杜绝城市燃气设施的安全范围内出现的违章作业、圈占等行为。四是积极开展员工技能培训教育、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定期进行用户用气安全宣教及入户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贯彻预案安排,落实应急力量,开展应急演练,出现事故及时进行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春节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紧急事件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如实上报有关情况。

通知人:

日期:

春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建设局,全市各燃气企业:

根据《关于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宿安办传〔〕22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我市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春节前全市燃气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管道燃气企业、液化气站、加气站。

二、检查时间。

2016年1月18日至30日。具体检查安排如下:

(一)自查督查阶段(1月18日至24日)。各地燃气主管部门按要求及时督促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

(二)重点抽查阶段(1月25日至30日)。在各地自查督查的基础上,我局将对部分燃气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51号)等相关文件贯彻执行情况。

(二)各燃气企业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元旦期间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后期跟踪落实情况。

(三)各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入户检查、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台账及制定情况;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安全宣传、应急保障及春节值守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积极开展辖区内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二)请各地燃气主管部门分别于1月30日前上报节日值班表、2月15日前上报春节期间燃气安全管理总结,报送部门:市燃气管理处(联系人:李宇廷电话:0527-84387069,15252883557)。

附件:2016年春节期间燃气安全值班表。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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